法律談判的技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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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談判的技巧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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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技巧論文參考文獻:

[1]黃曉林.推銷技巧與禮儀課程的教學策略[J].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5,4(B12):71-73.

[2]崔平.推銷技術與商務談判課程教學模式的改革[J].機械職業教育,2000,12:16-16.

[3]雷海艷.淺談“商務談判與推銷技巧”的案例教學法[J].遼寧教育學院學報,2002,19(8):51-52.

[4]唐莉莉.情景教學在《推銷技巧》中的運用[J].讀與寫:教育教學刊,2007,3:113-113.

[5]崔玉華.推銷技巧課“互動式”教學改革的探討與實踐[J].北京市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6,22(1):51-53.

[6]易明霞.推銷技巧實踐性教學淺析[J].當代經濟,2007,06x:131-132.

談判技巧論文參考文獻:

[1]楊丹.模糊性法律語言的語用功能[J].安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1).

[2]約翰·吉本斯.法律語言學導論[M].程朝陽,毛鳳凡,秦明,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91.

[3]X·M·弗拉斯科納,H·李·赫瑟林頓.法律職業就是談判[M].高如華,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4]尹桂鳳.投資審計現狀及面臨困難的探討[J].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提高政府執行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9,(12).

[5]呂毅,李文化.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問題的法律思考[J].湖南省審計學會五屆三次理事會首次理事論壇論文集,2008,(08).

談判技巧論文參考文獻:

[1]高媛媛.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研究[D].浙江大學,2013.

[2]王雅炯.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戰略定位和中小企業信貸業務構想[J].南方金融,2012,(11):4-9.

[3]周軍.大型商業銀行小企業融資業務的拓展與管理[D].浙江大學,2014.

[4]韓鳳榮、劉克敬、陳寶啟.對外經濟貿易談判[M].青島:青島海洋大學出版社,1994

[5]劉向麗主編.國際商務談判[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5

[6]何光明.商務英語電子郵件的寫作[J].英語自學,2006(5)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2

一、員工辭職技巧及注意事項 (一)與單位協商解除合同這是首選的一種方案。如果與單位有協商的可能性,盡量去協商解決。一般情況下,如果員工無意在公司做下去的話,那么從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來說,留下這個員工其實也是有害無益的。

在協商解決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如下幾點:

1、違約金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在協商的時候,員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

違約金是否合法?

有時候企業一方對提前辭職的勞動者會提出要求支付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及《實施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包括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其他因培訓直接產生的費用,可以與職工簽訂服務期。

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因此,超出上述范圍約定的違約金是勞動法禁止的,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2、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一份。應當注意,員工應當拿到一份原份,而且此原件經過了雙方的簽訂或者蓋章的認可。

3、拿到退工單或者離職證明

需要注意的也是需要拿到原件。

(二)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此解除權又稱為預告解除權。這種解除權不需要單位的同意,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通知了單位,不管單位是否同意,到期后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都已經解除。此解除權需要注意的事項計有:

1、注意合同中有無雙方所約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脫密期規定

如果合同中有此規定的話,員工提前通知的時間就應當依照雙方在合同中所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此點需要注意。

2、通知的方式一定要用書面形式,并保留副本,要求單位簽收。

如果單位簽收的話,則保留好簽收件;如果單位不簽收的話,建議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再向單位寄一份,保留好寄出的憑證,還要注意的是在寄出憑證上一定要寫清楚寄出的是什么東西。

3、在通知期內一定要正常上班,不可曠工

4、積極辦理交接

如果單位不與職工辦理工作交接的話,就再向公司發一封函,告知辦理交接的期限,過此期限則不對公司負交接不當的后果。

最后需要明確的是,這種方式雖然可以達到離職的目的,但是,這種行為仍然是一種違約行為,最終仍然要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當然,這種違約責任也是以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為前提的。

(三)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就對單位行使單方即時生效的解除權此種權利的法律依據在于《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的規定。這些規定中有互相重復的地方。

行使此權利需要注意的事項為:

1、通知一定要書面化,如前方式同;

2、一定要積極與單位辦理工作交接,并保留交接單;

3、在通知函中一定要將解除的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寫清楚;

4、這種權利的行使如果得當的話,是不需要向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的。

5、這種權利如果行使得當的話,除了試用期內辭職之外,其它情形,還可以向單位要求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四)保密義務與競業限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解除后,對于掌握企業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的職工,還可能在一定時期內負有保密義務。如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同時,單位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這樣,職工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并不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免除:

1、在離職后,應當誠信履行保密義務,不要違反競業限制的義務,給自己帶來法律風險。

2、注意競業限制人員的范圍和競業限制的期限。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二、HR辭退員工談判技巧沒炒過魷魚的HR不是優秀的HR。的確如此,辭退員工是任何一家公司必然會產生的現象,由此引申出的辭退員工的談話也是HR最頭疼面對但又不得不面對的環節。如果HR處理得不好,既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又會對HR工作穩定產生影響,所以談判技巧顯得至關重要。

(一)談判的前期準備談判就是一場戰爭,作為戰爭的發起者,HR必須要做好準備工作。本著要辭退某一名或者幾名員工的前提,HR首先應當把握好自己的角色扮演,如果是HR單獨和員工談,那么她代表的僅僅只是公司,也就是員工的直接對立方;如果HR和律師一起談,那么她可以選擇員工的間接對立方,將直接對立的角色讓給律師來扮演。除了角色扮演問題以外,還有以下內容需要準備:

1、談判地點的準備:對于談判地點,筆者個人建議選擇開闊而明亮的空間,比如說帶玻璃窗戶的會議室、環境比較安靜的咖啡廳等,但不建議選在封閉的小會議室、環境嘈雜的開放辦公區、狹窄的咖啡廳等。

2、談判時間的準備:作為談判的發起方,HR應該選擇對自己最為有利的時間。英國的科學家曾做過研究,在一天中,員工注意力最集中的時間是上午10點至11點,而最疲憊的時間是下午1點至2點,所以我們建議談判時間最好選擇在下午一點半左右,而談判的時間不宜超過半個小時。再有需要注意的是,在可知的范圍內,盡量不要選擇對員工有紀念意義的日子,比如員工的生日、結婚紀念日、三八婦女節等。

3、面談需要準備的材料:首先是被辭退者的個人資料,如果不能爛熟于心地記住員工的幾本資料,那最好把檔案帶上。其次是《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協議》,《辭退通知書》、錄音筆、白紙、簽字筆等也需要隨身攜帶。

4、面談需要注意的事項:面談時的著裝最好是嚴肅大方的職業裝,女性HR如果能畫個淡妝是最好的。

(二)談判時HR應有的信念意志、信念這種東西,說起來比較空洞,但事實上又對談判的幫助很大,在談判開始之前你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就不怕在談判中害怕、緊張。筆者認為,HR在談判之前必須要有以下信念:

1、不逃避。

辭退員工是企業客觀存在的現象,所以辭退員工的面談便成為HR分內的工作,作為一名成熟的HR,一定不能逃避;

2、辭退面談時要尊重客觀事實,對事不對人;

3、學會換位思考,充分尊重員工的合法利益,合法、合理辭退員工;

4、樹立企業文化,創建和諧的談判氛圍。

當然,所有信念的前提是:HR在談判的過程中一定要保護自身安全。

(三)談判的過程及注意事項進入談判流程,筆者將整個談判過程分解成前奏、正題、尾聲三個環節。首先是前奏,前奏部分主要是寒暄,比如說問問員工今天中午吃的什么,每天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上班,家里人身體好不好等,一是和員工拉近距離,二是了解員工的近況,以免出現員工有不能辭退的情形,仍然一意孤行導致違法辭退。然后要對員工入職以來的工作表示適當的肯定,再說明公司目前的現狀及員工工作的不足之處,寒暄的時間不宜過長,3分鐘即可。

接著進入談判正題,HR應當主動開口,告知員工出于綜合考慮,決定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看員工的反應,根據員工的不同反應,HR要做出不同的應對:

對于態度平靜、不說話、面無表情、目光呆滯、紋絲不動的員工(我們稱之為自我否定型),人力資源應對打破僵局,讓員工開口說話,比如說問一些特別簡單的問題,一旦員工開口說話了,談判基本就進入實體階段了;對于態度理性、跟HR講條件、講道理、講理由的員工(我們稱之為自我肯定型),人力資源應該比員工更為理性,向員工清晰地分析他提出來的理由是否充分、條件是否合法;

對于情緒激動、暴跳如雷、蠻不講理的員工(我們稱之為自我保護型),人力資源應該保持充分的冷靜,不要跟員工發生正面的沖突和頂撞,等員工情緒穩定一些以后再做溝通,筆者就曾經遇見過員工聽說要被開除,直接躺在地上撒潑,揚言要賴上企業一輩子,后來發現律師和HR都不理他,在地上躺了20分鐘后還是自己起來跟企業談解除條件了;

對于根本就不跟HR談,聽完解除決定后起身就離開的員工(我們稱之為自我逃避型),人力資源應當適當挽留員工,但挽留次數不宜過多,以挽留一次為原則。

員工的肢體語言比較容易辨別,話語也比較容易理解,但是心理狀態卻很難認定,這就要求人力資源工作者對被辭退員工的心理做分析。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將人的需要分為了五個層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被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根據馬斯洛的理論,筆者將被辭退員工的需求分為了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兩個部分,對于工資較低、工作年限較短、家庭條件較差的員工,他們對物質的需求暫時高于精神需求,所以也許一份穩定的收入或者較高的經濟補償金能夠對員工起到作用。但是作為工資較高、社會閱歷比較豐富的員工來說,工作帶給他們的不僅僅只是一份穩定的收入來源,更多的是體現他們被社會認可、被他人接受和尊重的程度,金錢對他們的彌補作用反而比不上為其做好職業指導或者給予員工充分的尊重。

當雙方條件談得差不多時,HR可以擇時促成,并簽署書面解除協議,或者做出單方解除通知,如果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本次談判失敗,HR可以平靜地結束本次談判,擇時機再談,但對于解除理由明顯合法的情形,比如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員工連續曠工達到制度規定可以解除的天數等,HR在談判中也不用過多顧慮,可以通知員工解除合同了。

談判過程中需要人力資源精力高度集中,做到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心到,根據員工的反應,迅速做出應對。

(四)談判中解除方式的確認為了避免出現違法解除,規避員工申請仲裁的風險,HR應該事先確認好解除的方式,將風險降到最低。本文筆者將解除方式的風險由小到大劃分為以下三種:

1、勸說員工主動辭職,體面地離開。

這種方式比較適合公司想辭退員工,員工也不一定想在公司干,或者員工犯了一些小錯誤,又不至于解除合同的情形。這種方式基本不會產生法律風險,主動提出辭職,交完《辭職報告》的員工也基本不會申請仲裁,但用人單位應對規避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提出解除后要求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這種方式的風險也比較小,建議人力資源在簽署《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協議》時將解除時間、解除方式具體寫入合同中,并明確表述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3

一、談判的概念

也許生活中大部分的人會認為“談判”這一詞是商務人群進行交易時候才會發生的。其實,談判不僅僅存在于商務工作之中,也在政治、文化、戰爭、民族、教育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上體現。

那么,對于談判,它的合理定義是什么呢?實際中,談判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談判包括了一切有關“協商”、“交涉”、“商量”、“磋商”的活動。狹義的談判是指在正式的場合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組織按照一定的程序,對特定問題進行磋商,最后達成協議的過程。

二、商務談判的概述

1.商務談判概念

商務談判,也稱商業談判,是指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以經濟利益為目的,就交易活動的各種條件進行洽談、磋商,以爭取達成協議的行為過程。

2.商務談判的基本過程

對于一個比較正式的商務談判,其過程往往有準備階段、交鋒階段、妥協階段和達成協議階段。

良好的開端對于談判的順利進行具有關鍵的作用,交易雙方事先做好充足的準備。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只有做好各項工作信息的準備,才會有利于談判交易的成功進行,作為談判的準備階段,它起著最根本的作用。

交鋒階段是整個談判的中心,它決定著談判雙方最終的結局。談判雙方為了能獲取更多利益而在談判通過各種方法來得到主導地位。

妥協階段其實就是從另一個角度,通過尋求合理合法的、有利于雙方利益的方法或途徑去解決交鋒階段所存在的問題。

達成協議階段就是最終談判雙方所要達到的預期目標。

3.商務談判的基本原則

第一,平等互惠原則。實際中在每一次的商務談判中,交易雙方應該是平等的,雙方也都是為了能獲得比較客觀的利潤而努力。平等互惠是商務談判能順利進行的基礎,也是其最基本的原則。

第二,利益第一原則。對于談判的雙方的立場其實是和他們追求的利益是有著相關的聯系的。在現實的交易談判中,總會出現沖突,其實最終的原因還是利益的沖突引起的。在每一次的商務談判中,利益往往是第一位,不僅僅是對于商人來說,每個人都是一樣的。

第三,誠實守信原則。誠信對于每一個人都是至關重要的,那么對于商務談判來說,誠信也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做到以“誠信為本”才能在談判中獲取更多的利益。

第四,堅持客觀標準的原則。商務談判是一個交易雙方互利的過程。但每一個談判者都不能保證在談判中能夠很成功的進行,都會可能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是我們又不能只通過自己的主觀意識去改變或者是消除的。那么,就需要一個標準去克制談判雙方,客觀標準是談判的依據,而不是其中一方的壓力。通過客觀標準就能夠避免談判任意一方有缺失利益的問題,從而就能夠得到公平的結果。

第五,遵守法律法規原則。其實,不僅僅在商務談判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在我們的生活中的任何一項活動都需要法律的制約,這樣社會才會變得有秩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合法的進行談判,才會得到有效的談判結果。

三、商務談判的策略與溝通技巧

1.商務談判策略

商務談判策略是指商務談判人員為了達預期的談判目標而采取得措施和手段的總和。我們知道在古代戰爭年代,《孫子兵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將士通過兵法引誘、擾亂敵軍,最后剿滅敵軍。其實不然,在商務談判中要想取得主動地位,其策略是至關重要的。在商務談判中,談判策略是種有利的手段,它有助于談判企業的經濟利益;有助于促使談判雙方能盡快達成協議。

2.商務談判溝通技巧

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溝通交流往往體現于聽、說、讀和寫這幾個方面,其實商務談判溝通技巧也是如此。只是商務談判溝通由于處于正式的場合下,加上存在著一定的經濟利益的目的,而在談判中通過一定的手段或者是形式來傳達談判的信息。商務談判溝通是商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商務談判溝通促進談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進行。

3.商務談判策略與溝通技巧的關系

商務談判策略和溝通技巧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聯系在于它們兩者都是發生在商務談判活動中,都是為了達到預期的目標而開展。區別在于策略是中整體全局的控制,主要是為了獲取利益;但是技巧則是解決比較局部的問題,其目的是在于提高效率;策略體現于談判方案,而技巧主要體現于溝通的語言。商務談判策略與溝通技巧兩者是辯證統一的。

四、商務談判對于經濟發展的作用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4

1.事前控制是關鍵

1.1堅持平等互利,,不拿原則做交易

舉辦合資企業的各方,不論企業的大小,經濟技術的實力強弱,在法律地位上都是一律平等的。在合作中平等是基礎,沒有平等就談不上互利;互利是目的,只有互利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雙方設立合資公司的目的都很明確。中方是為了引進資金和先進的技術,分流富余人員,盤活存量資產;外方是為了轉讓其技術和占領中國市場來獲得最大利潤。為實現談判目標,談判者要正確對待談判各方在需求和利益上的分歧,要把談判的重點放在探求各自的利益上,而不是放在對方的立場和觀點上,要在利益分歧中尋求相互補充的契合利益。其次,改善外方的投資環境并不是一味的遷就外方,隨意降低條件,加大引資成本。該讓外方得利的決不截留,不合理的決不承擔,包括為外方的股本貸款提供擔保,保證外方的投資回報率以及其它違反相關引進外資法規的要求,絕不拿原則做交易。

1.2重視談判策略,做好細致的組織準備

談判中對方的妥協和讓步,就能夠實現己方減少投入、提高收益的目的,這充分體現了談判策略的重要性。因此,在談判中要重視以下幾點:

優化談判組織領導,建立高效工作機制。在大型合資項目談判中,中方應建立一個核心領導小組和多個專業談判小組兩個層次的談判組織結構,以及律師與專業談判小組相結合、有關主管領導親自掛帥的項目談判組織體系。明確核心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工作,各專業談判小組對核心領導小組負責,逐步建立有效的對外合資談判制度,如:主談負責制、項目準備例會制、談判紀要現場中英文本同時起草和簽署制以及會談紀要通報制等。此外,中方高層領導需要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明確指示,定期召開談判小組準備工作例會,召集各談判小組的組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究制定完整的談判策略、方案和提綱,及時交流和研究談判中出現的新問題。在真實可靠的基礎上,分析各種因素對談判的重要性和影響程度,設想各種對策,確保中方在合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高度重視合同起草權、紀要執筆權。中方應準備并向外方提交由中方起草的合資經營合同、技術轉讓合同、銷售合同、服務合同等主要合同,爭取贏得主動。在談判中也可采取中外雙方文本對照比較的方式進行,加快進度。中方要主動撰寫談判會議紀要,堅持中英文版本同時完成簽署,充分表明中方的立場和觀點,為更進一步的談判打好基礎。同時,要樹立全局觀念,加強中方各談判小組之間溝通,各談判小組形成的會議紀要要迅速的互相傳達,防止對方“鉆空子”。

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在現代社會,許多類型的談判都普遍受到法律體制的影響。由于社會經濟和文化背景不同,中西方的法律觀念存在著明顯的區別。西方國家是法制國家,法制完善,法律意識根深蒂固。中國人受到等級觀念,官本位思想以及關系意識的影響,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導致了在談判過程中注重人際關系和非正式的處理方式。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國內企業已被置于與國外企業平等競爭的法律環境,涉及的法律事務將大量增加,運用法律手段有效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已成為我國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前提。因此,要求直接參加合資談判的一線談判者努力健全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一旦發生糾紛,要爭取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談判環境。

2.事后控制是保證

隨著合資企業的不斷發展,盡管其日常經營和整體運作比較成功,但是,也可能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合資企業本身市場占有率、開工負荷、產品質量等有待提高,生產成本、財務費用有待降低,內部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等。由于合資企業中通常都是由外方人員擔任總經理,對中方而言,存在著管理程序不暢,監控力度不夠,干預能力不強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既阻礙了合資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又不能很好地維護中方的合法權益。因此,要充分發揮股東,董事和中方委派人員的作用(三個作用),建立健全合資合作方面的規章制度,加強和規范合資合作工作以及對合資企業的管理。

2.1發揮“三個作用”,加強對合資企業的管理

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加強對合資企業的管理,是確保合資合作工作取得最終成效的關鍵。中方應積極探索規范有效的方式,充分發揮合資企業股東、董事會和中方委派人員的作用,加強對合資企業的管理,增強控制力。

發揮好股東作用。一是明確專門的職能部門對合資企業實行日常管理和協調,檢查相關合同及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研究并幫助解決合資企業存在的問題。二是針對合資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成立聯合工作組組進行審查和認證。三是有計劃地開展股東自費審計,對審計發現的違規經營進行及時整頓,有效地維護股東權益。

發揮董事會作用。董事會是合資企業的決策機構,是集中反映投資人意志、體現投資人權利的組織形式。因此,首先要做好合資企業中方董事的推薦,確保其具備履行職責的良好素質和能力。其次是建立合資企業月報制度,以便中方董事動態掌握合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時發現和協調問題。

發揮中方委派人員的作用。向合資企業委派高管人員,是股東增強對合資企業控制力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徑。要堅持“派管并重”的原則,一是在項目前期階段就要提前做好人員準備工作,及早介入,了解談判內容,以利于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維護利益。二是要重視加強對委派人員的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存在問題的一手資料。

2.2制定和完善一系列配套的合資企業管理制度

通過不斷完善和健全合資企業的管理制度,最終形成一套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實施對合資企業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控。

合資企業日常管理制度。明確對合資企業日常工作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能,包括牽頭組織、協調,對相關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提請中方領導研究,并抓好各合資企業董事會決議的執行工作。

合資企業例會制度。為了建立長期有效的溝通機制,充分體現中方母公司對合資企業的支持、服務和管理職能,使中方母公司了解和掌握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總體情況并集中處理有關問題,中方母公司應定期召開合資企業工作例會,由中方委派人員匯報合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合同執行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等。中方母公司將針對有關問題做出指示和要求,并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體現中方意志。

中方委派人員制度。中方委派的高級管理人員直接參與合資企業的管理,最能代表中方的利益和貫徹董事會的決議。因此,中方母公司必須要研究有關委派、管理、和職業生涯發展等一系列深層次問題,同時還要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考核中方委派人員在合資企業的業績,通過他們加強對合資企業的控制,更好地維護中方利益,保證中方的意志在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中能夠得到有效實施。

中方委派人員述職制度。加強對合資企業的控制力,必須加強對中方委派人員的管理,真正做到“派管并用”。要求合資企業的中方委派人員認真貫徹母公司的意圖,既要保證中方股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對合資企業負責,按照合資章程所賦予的職責,認真組織實施合資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搞好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保障合資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中方委派人員應定期向中方母公司集中匯報合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并在年底向母公司述職。

2.3對合作企業的運作進行有效監控

對合資企業實施有效監控,一方面能夠達到充分掌握合資企業運作過程中的各個具體的專業指標如生產、銷售、財務、利潤、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指標及其計劃設定的合理性,完成進度的程度,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等內容并進行監控的目的;另一方面,達到對合資企業的關聯合同和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問題的協調進度等事務進行掌握和監控的目的。另外,對在合資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或者未來可能會涉及中方利益的重大事宜如合資企業再投資、與第三方關聯交易等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施加中方的控制和影響,以達到全過程、全方位控制的目的。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5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合同談判;思路;技巧:意義

中圖分類號:TV文獻標識碼:A

引言

近年來,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行業的競爭日漸激烈,為了保障水利水電工程的勘察設計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勘察設計進度,我們應加強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管理過程。為了在競爭激烈的水利水電建設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在進行合同談判時,為了有效保證企業的經濟利益就必須掌握優秀的合同談判技巧,談判也是一門藝術,通過談判藝術來為企業獲取更大的利益。

一、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單位合同談判總體思路

1.1 合同談判準備工作。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單位在進行合同談判之前應做好談判工作。包括合同談判小組組建、合同談判大綱編制、調研考察。特別是調研考察工作,要深入了解行業內的現實情況,掌握類似工程以及設計方原來承擔過的項目勘察設計合同情況,了解合同談判的重點、難點。

1.2 勘察設計合同文本起草包括合同條款、考核管理辦法等。收集類似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并結合本工程特點,起草合同條款,理清勘察設計工作范圍、內容,制定操作性強的考核辦法。

1.3 重點研究勘察設計費,關注費用計取依據、計費范圍、基數以及技術類復雜系數等。

1.4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談判,雙方先談勘察設計工作范圍、合同條款,最后再談勘察設計費;先談簡單的問題,再溝通有爭議的問題,逐個突破,達成一致。

二、水利水電工程的合同談判技巧。

合同談判是企業追求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掌握有效的合同談判技巧能為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合同談判技巧多種多樣,談判過程中應根據談判對象以及談判項目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談判技巧。下面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經驗對談判過程中較為常用、效果顯著的幾種談判技巧進行簡要的介紹。

2.1 依法造勢。

由于勘察設計單位在進行談判時通常會受到業主方的限制,處于不利地位。只有采用合適的談判技巧來維護自身企業的合法利益。中標單位可以通過依法造勢的談判手段來維護企業利益。

所謂的依法造勢,就是在合同談判過程中,合同雙方依據相關的法律程序來制造合同談判時的平等地位。因為投標單位在中標之后所占有的地位是平等的,勘察設計單位不必有低于業主方的心態。比如說,談判過程中業主方談判代表的態度

傲慢,趾高氣揚時,勘察設計單位應擺正心態,強調雙方的平等地位,強調自身企業的資質一級合法性;談判時應強調合同簽訂應當遵循自愿、公平、平等、等價的原則,談判過程中雙方應站在平等的立場上來協商,以先小人后君子的方式進行談判,保證合同的順利簽訂。一旦合同無法簽訂,按照招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應該由責任方來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談判過程中依法造勢來反駁業主方的無理要求,使其無從辯駁,并且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使其理解勘察設計方,保證合同的公平、平等的簽訂,來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

2.2 抓大放小。

顧名思義,抓大放小也就是在談判過程中,勘察設計單位應該有大的原則,再不觸碰大原則的前提下,小的條款是可以協商的。這種談判方式,可以保證合同的簽訂結果在保證勘察設計單位經濟效益的同時,在勘察設計過程中不存在大的風險因素,不必去承擔哪些不合理的合同條款。

2.3 針鋒相對。

合同談判之前,雙方都應遵循“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對于大的原則性問題決不能妥協,不能因為合同的順利簽訂背棄大的原則。針對這些重要的原則問題在合同中談判過程中筆者認為采用針鋒相對的談判技巧較為合適。

所謂的針鋒相對指的是應該根據法律規定以及事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來說服對方,而不是與對方激烈的爭吵,爭吵并不能解決問題并且會影響合同的進一步談判。對于重要原則的問題談判過程中應該利用法律武器進行談判。

2.4 KA 合同談判技巧

供應商與KA 的年度合同談判是雙方進行的一場實力、策略與技巧的大比拼,當然談判離不開實力,策略與方法,實力會決定談判對方的強弱,并影響著談判者的心態,同樣,策略將決定談判的目標,并使談判工作有的放矢,但在實力與策略之外,我們也要強化我們的談判戰術。

三、合同管理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的重要意義。

3.1 合同管理對水利水電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意義。

水電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就需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進行合同管理是為了有效的約束建設單位以及勘察設計單位的行為,將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進行明確地劃分。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需要對建設項目中對工程造價造成影響的因素進行有效的控制,在合同中做好明確地規定。由于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過程中會出現許多可預測以及不可預測的變動,所以應該在合同中對這些變動進行詳細的說明,避免之后合同雙方出現雙扯皮現象。

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過程中材料費以及設備費用占工程造價的很大比例,所以在合同管理階段要加強對設備、材料費用的管理??辈煸O計過程中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是以勘察設計合同為依據。在水利水電勘察設計過程中經常出現設計變更的現象,而合同則是控制合同變更的依據。進行設計變更之后,必須做好簽證工作,按照合同規定進行加寬的調整,有效避免竣工階段出現雙扯皮現象。

合同管理是進行工程索賠的依據。在進行過程造價管理的過程性,應該加強索賠的主動性,根據合同條款以及相關規定對費用索賠以及工期索賠進行合理的控制。在進行工期索賠時,應該認證分析是否是關鍵工序的延誤來判斷是否進行工期索賠,并分析造成工期延誤的原因,來劃分雙方的責任??⒐み^程中根據承包合同、設計變更以及簽證、造價相關的會議記錄等方面的內容為依據作為竣工階段索賠的依據。

3.2 合同管理對水利水電工程進度管理的重要意義

為了保證水利水電工程在合同工期內完成,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勘察設計單位要與業主的供貨方,勘察設計單位的分包商經常交流,通過簽訂合同來規范各方的行為,對勘察設計過程中對勘察設計進度產生影響的時間做好記錄,分清各方

責任,由于業主的責任導致的工期延誤,要及時提出索賠。當階段性工程和隱蔽工程完成時要及時通知業主和監理做好驗收工作,避免因為這些工作的不及時導致工程進度的延誤;做好經濟措施,當完成工程的某個階段時要及時向業主報告進度計劃,做好進度計劃,使得關鍵工序按時或提前完成來確保進度計劃,進而保證水利水電工程的進度管理。

四、水利水電勘測設計合同談判的意義。

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簽訂的最終目的,是讓設計方更好服務于工程建設,為此,合同談判除關注勘察設計費談判外,對設計的考核管理尤為重要,關系到是否能夠真正發揮設計的“龍頭”作用。對設計的考核辦法要寫進設計合同,包括設計成果質量和現場服務兩方面的考核,設置專項的考核基金,對設計方及設計人員實行可操作、有實際意義的獎罰制度,鼓勵設計優化,發揮設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五、結束語

為了保證水利水電工程的順利開展,就必須保證合同簽訂的公平合理,由于勘察設計單位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為了保證勘察設計單位的經濟利益,在談判過程中應該采取有效的談判技巧來達到目的。文章中筆者結合多年的合同談判經驗對水利水電工程常用的談判技巧進行了探討。

參考文獻:

[1] 段曹斌;黃婧. 談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費計算過程中常見問題[J]. 中國科技信息.2007(24)

[2] 成莉. 淺談水利水電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J]. 水利與建筑工程學報.2008(01)

法律談判的技巧范文6

如何買一個企業?“其實與買一輛汽車的道理如出一轍?!盌LA Piper律師事務所大中國區風險投資和私募融資業務負責人李大誠(Rocky T. Lee)一一道來:“買汽車,不僅要對汽車的每個部位仔細察看,還要了解汽車市場和銷售商的心態,這樣才能在與對方的計價還價上搶得先機?!?/p>

VC在買企業又何嘗不是這樣?從企業所處的行業看起,從企業的市場,企業的團隊,企業的盈利能力,企業的競爭對手,以及企業面臨的種種風險等全方位進行了解和透析,并充分地討價還價,最后達成一致的意向,并最終握手成交。這是一個繁雜而充滿玄機的過程,何以解憂?惟有智囊。DLA Piper就像一個藏于其后的隱形智囊。

排憂解難

在投資界,VC無不是在與時間賽跑,誰能幫VC贏得時間,誰就能贏得VC的青睞。破解DLA Piper為何能將軟銀亞洲、紅杉資本、英聯投資、美國國際集團、英特爾投資、寰慧投資、蘭馨亞洲、啟明創投、集富亞洲等眾多國際知名VC一一攬入懷中的奧秘,你就會發現時間致勝是一大法寶。在一場與時間角逐的競賽中,李大誠曾經代表TDF在短短三周多的時間內將一個融資項目完成,為投資項目趕超同一時期的競爭對手增添了取勝的砝碼。與時間賽跑,用實力作證。談判桌上,李大誠憑助自己的談判技巧幫助TDF贏得了最終的勝利。

提到談判的技巧,李大誠舉了一個簡單的例子:在購買汽車的時候,精細的人通常會從顏色、內飾、坐椅等微小的毛病挑起,并逐一展開,最后一步步逼對方妥協。

如何能幫助買方在合同談判中爭取到最好的價格?李大誠說:“先讓對方一小步,然后循序漸進,一點一點爭取到最難妥協的條件,最終讓對方點頭接受?!?/p>

談判是驚心動魄的,“DLA Piper的出現就是幫助VC化險為夷”。DLA Piper之所以能夠贏得VC,因為DLA Piper獨特的工作方式:既24小時不間斷的全球服務。因為DLA Piper是在全球22個國家擁有59間辦公室的國際律師事務所,遍布全球的律師可以循環在24小時的工作狀態中,不同地域的律師交替工作,進行無縫對接。VC愿意找DLA Piper的理由很簡單:高效,爽快。

掃清“暗雷”

在VC與創業者談判的過程中,雙方都在埋設“地雷”,誰能盡早排除“暗雷”,誰就是贏家。排除了就是幸運,排除不掉就會受傷。一次,一位創業者與李大誠一起閑聊,創業者談到自己正在準備簽定一個融資合同,李大誠當場點出了合同中幾個重大的漏洞,一個小時的閑聊結束了,這位創業者說:“這份合同,我不簽了?!?/p>

“國內一些創業者由于不能暗悉風險投資其中的門道,往往因其外行而導致在后來的利益紛爭中占了下風?!崩畲笳\說,“拿優先分紅權來說,是指風險投資機構優先分到紅利之后,剩下的紅利才按股東的比例分配。而這一條款詳細的解釋要用三頁紙來描述,不懂得專業法律知識的創業者是很難理解的?!?/p>

李大誠做了個簡單的解釋,在被VC投資的公司進行分紅的情況下,優先分紅權可以讓VC投資人優先分到按照固定股息率計算可以分得的股利,隨后還可以與普通股股東一起參與剩余未分配股利的分配,也就是說,VC作為優先股股東可以重復參與股利的分配。這種做法相當多的創業者都是不理解的。然而殊不知,如果有律師的參與,這些條款是完全可以談判的。

由于對合同條款認知的欠缺,許多創業者都會屈服于風投機構的壓力,直接接受風險投資機構出具的合同條款。

“相當多的創業者只是一味地關心自己的公司值多少錢,而忽視了合同中的一些專業條款,似乎能把公司賣出一個好價錢就可以了,孰不知合同中處處暗藏定時炸彈。在沒有律師顧問的情形下,DLA Piper正是要幫助創業者拆除不必要的定時炸彈?!崩畲笳\不無感觸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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