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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1
隨著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和日益融合,Internet已進入我們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各個環節,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家庭、個人,都可以通過Internet獲取資源,共享信息。全新的電子商務是在Internet的廣闊聯系與傳統信息技術系統的豐富資源相互結合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種相互關聯的動態商務活動,這種基于Internet的電子商務給傳統的交易方式帶來了一場革命。通過在網上自由傳輸的一串串字節,基于廣泛互聯和完全開放式平臺,Internet實現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經營模式,包括各種金融業務。
電子商務將參與商務活動的各方,商家、顧客、銀行或金融機構、信息卡公司或證券公司和政府等利用計算機網絡統一地處在電子商務的統一體中,全面實現網上在線交易過程電子化。電子商務包括兩個基本環節,即:交易環節和支付結算環節,主要涉及的是企業及個人的對外交易部分,不可避免地要發生支付、結算和稅務等對外的財務往來業務,勢必要求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銀行之間能夠通過網絡進行直接的轉賬、對賬、代收費等業務往來,而支付結算業務絕大多數是由金融專用網絡完成的。因此,離開了銀行,便無法完成網上交易的支付,從而也談不上真正的電子商務。電子商務的應用普及必須有金融電子化作保證,即通過良好的網上支付與結算手段提供高質高效的電子化金融服務。信息技術和網絡為金融電子化創造了條件,電子銀行、電子錢包、電子付款以及智能信用卡等已開始應用。但是,要真正發揮金融電子化對電子商務的保證作用,還需要建立完整的網絡電子支付系統,提供驗證、銀行轉賬對賬、電子證券、賬務管理、交易處理、代繳代付、報表服務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統。
電子支付是指以商用電子化工具和各類電子貨幣為媒介,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通過電子數據存儲和傳遞的形式在計算機網絡系統上實現資金的流通和支付。由于運作模式的不同,各種支付系統在安全性、風險性和支付效率等方面有著不同的特點。
二、電子支付的協議模式與安全性
在電子商務中無論采用哪一種付款工具,都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安全性、處理成本低、且廣為全球金融市場所接受,而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保證支付工具的真實與識別該使用者的合法身份就是金融業在網絡環境下實現電子支付所面臨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使用安全的電子支付模式,SSL和SET是目前實現安全電子支付的兩種主要模式。
1、SSL支付模式
SSL(Security Sockets Layer)即安全套接層協議,主要用于提高應用程序之間的數據的安全系數,采用了公開密鑰和專有密鑰兩種加密:在建立連接過程中采用公開密鑰;在會話過程中使用專有密鑰。加密的類型和強度則在兩端之間建立連接的過程中判斷決定。它保證了客戶和服務器間事務的安全性。
SSL協議在運行過程中可分為六個階段:
(1)建立連接階段:客戶通過網絡向服務商打招呼,服務商回應;
(2)交換密碼階段:客戶與服務商之間交換雙方認可的密碼;
(3)會談密碼階段:客戶與服務商之間產生彼此交談的會談密碼;
(4)檢驗階段:檢驗服務商取得的密碼;
(5)客戶認證階段:驗證客戶的可信度;
(6)結束階段:客戶與服務商之間相互交換結束信息。
當上述動作完成之后,兩者之間的資料傳輸就以對方公密進行加密后再傳輸,另一方收到資料后以私鑰解密。即使盜竊者在網上取得加密的資料,如果沒有解密密鑰,也無法看到可讀的資料。
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由于有銀行參與,按照SSL協議,客戶購買的信息首先發往商家,商家再將信息轉發銀行,銀行驗證客戶信息的合法性后,通知商家付款成功,商家再通知客戶購買成功,將商品寄送客戶。
在SSL協議中主要提供三方面的服務:(1)認證用戶和服務器,使得他們能夠確信數據將被發送到正確的客戶和服務器上;(2)加密數據,以保證數據在傳送過程中的安全,即使數據被竊,盜竊者沒有解密密鑰也得不到可讀的資料;(3)維護數據的完整性,確保數據在傳送過程中不被改變。
SSL協議的缺點:首先,客戶的信息先到商家,讓商家閱讀,這樣,客戶資料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證;其次,SSL只能保證資料信息傳遞的安全,而傳遞過程是否有人截取就無法保證了。所以,SSL并沒有實現電子支付所要求的保密性、完整性,而且多方互相認證也是很困難的。
2、SET支付模式
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即安全電子交易模式,是由Visa和MasterCard兩大信用卡組織提出的以信用卡為基礎的電子付款系統規范,用來確保在開放網絡上持卡交易的安全性。SET規范使用了公開密鑰體系對通信雙方進行認證,利用DES、RC4或任何標準對稱加密方法進行信息的加密傳輸,并利用Hash算法鑒別消息的真偽、有無篡改,以維護在任何開放網絡上的個人金融資料的安全性。SET體系中還有一個關鍵的認證機構(CA),此機構根據X.509標準和管理證書。
SET協議規定發給每個持卡人一個數字證書??蛻?持卡人)選中一個口令,用它對數字證書和私鑰、信用卡號以及其他信息加密存儲。這些與一個SET協議的軟件一起組成了一個SET電子“錢夾”。
SET協議的工作流程如下:
(1)支付初始化請求和響應階段 當客戶決定要購買商家的商品并使用SET錢夾付錢時,商家服務器上POS軟件發報文給客戶的瀏覽器SET錢夾付錢,SET錢夾則要求客戶輸入口令然后與商家服務器交換“握手”信息,使客戶和商家相互確認,即客戶確認商家被授權可以接受信用卡,同時商家也確認客戶是一個合法的持卡人。
(2)支付請求階段 客戶發一報文,包括訂單和支付命令。在訂單和支付命令中必須有客戶的數字簽名,同時利用雙重簽名技術保證商家看不到客戶的帳號信息。只有位于商家開戶行的被稱為支付網關的另外一個服務器可以處理支付命令中的信息。
(3)授權請求階段 商家收到訂單后,POS組織一個授權請求報文,其中包括客戶的支付命令,發送給支付網關。支付網關是一個Internet服務器,是連接Internet和銀行內部網絡的接口。授權請求報文通過到達收單銀行后,收單銀行再到發卡銀行確認。
(4)授權響應階段 收單銀行得到發卡銀行的批準后,通過支付網關發給商家授權響應報文。
(5)支付響應階段 商家發送購買響應報文給客戶,客戶記錄交易日志備查。
在SET協議中,定義了五種實體:持卡人,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商家,在Internet上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商店;支付網關,由金融機構或第三方控制,它處理持卡人購買和商家支付的請求;收單行(Acquirer),負責將持卡人的帳戶中資金轉入商家帳戶的金融機構;發卡行,負責向持卡人發放信用卡的金融機構。涉及SET交易的有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網關三個實體。認證機構需分別向持卡人、商家和支付網關發出持卡人證書、商家證書和支付網關證書。三者在傳輸信息時,要加上發方的數字簽字,并用接收方的公開密鑰對信息加密。實現商家無法獲得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銀行無法獲得持卡人的購物信息,同時保證商家能收到貨款的SET支付的目標。
SET協議在安全性方面主要解決五個問題:(1)保證信息在Internet上安全傳輸,防止數據被黑客或內部人員竊?。?2)保證電子商務參與者信息的相互隔離,客戶的資料加密或打包后通過商家到達銀行,但是商家不能看到客戶的帳戶和密碼信息;(3)解決多方論證問題,不僅要對消費者的信用卡認證,而且要對在線商店的信譽程度認證,同時還有消費者、在線商店與銀行間的認證;(4)保證網上交易的實時性,使所有的支付過程都是在線的;(5)仿效EDI貿易的形式,規范協議和消息格式,促使不同廠家按照一定的規范開發軟件,使其具有兼容性和互操作功能,并且可以運行在不同的硬件和操作系統平臺上。
SET協議的缺陷:自1996年4月SET協議面市以來,得到了IBM、HP、Microsoft、Netscape、VeriFone、GET、Verisign等許多大公司的支持,促進了SET的發展。但SET仍然存在一些問題:(1)只適用于客戶安裝了“電子錢夾”的場合;(2)使用成本高,在一個典型的SET交易過程中,整個交易過程可能需花費1.5分鐘至2分鐘;(3)協議復雜,SET證書雖也遵循X.509標準,但格式比較特殊。
SSL協議是國際上最早應用于電子商務的一種網絡安全協議,在一些發達國家有許多網上商店至今仍然在使用。在美國幾乎所有提供安全交易的在線網址都依靠網景公司的安全套接層(SSL)提供安全交易,SSL保護使用公用密鑰編碼方案傳輸的數據。在我國也有一些網上支付系統采用了SSL協議,例如上海長途電信局設計的網上支付系統。幾乎無人否認,SSL在限制電子竊聽方面很有效。但是SSL運行的基點是商家對客戶信息保密的承諾,缺乏客戶對商家的認證,在認證交易雙方方面幾乎無能為力。這是由于電子商務的開始階段,參與電子商務的大都是一些大公司,信譽較高。隨著參與電子商務的廠商迅速增加,對廠商的認證問題越來越突出,SSL協議的缺點完全暴露出來。
相比之下,SET標準更適合于消費者、商家和銀行三方進行網上交易的國際安全標準。網上銀行采用SET,確保交易各方身份的合法性和交易的不可否認性,使商家只能得到消費者的訂購信息而銀行只能獲得有關支付信息,確保了交易數據的安全、完整和可靠,從而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快捷、方便、安全的網上購物環境。
三、支付工具
國際通行的電子支付工具和支付手段主要有電子信用卡、電子支票、電子現金、及網上銀行等。
1、電子信用卡
信用卡支付是電子支付中最常用的工具,信用卡可以在商場、飯店、車站等許多場所使用。可采用刷卡記帳、POS結帳、ATM提取現金等方式進行支付。在電子商務中最簡單的形式是讓用戶提前在某一公司登記一個信用卡號碼和口令,當用戶通過網絡在該公司購物時,用戶只需將口令傳送到該公司,購物完成后,用戶會收到一個確認的電子郵件,詢問購買是否有效。若用戶對電子郵件回答有效時,公司就會從用戶的信用卡帳戶上減去這筆交易的費用?,F在更安全更先進的方法是在INTERNET環境下通過前述SET協議進行網絡支付,用戶在網上發送信用卡號和密碼,加密后發送到銀行進行支付。
隨著技術的發展,信用卡的卡基由磁條發展為能夠讀寫大量數據、更加安全可靠的智能卡,稱之為電子信用卡或電子錢夾。電子錢夾也可以說是一種基于WWW瀏覽器或與瀏覽器結合的電子支付工具,它可以顯示使用者的余額,并且在相互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在多個電子錢夾之間劃撥資金。有一些電子錢夾還可以進行無限數據通訊,使電子支付更具生命力。
2、電子支票(Electronic Check)
電子支票是利用數字化手段,用數字化信息徹底取代了紙質支票。實質上,電子支票的支付過程與傳統支票的支付過程是一致的,只是電子支票完全拋開了紙質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過網絡傳播,顯現在電子屏幕上,并用數字簽名代替了傳統的簽名方式?,F在,在一些發達國家,紙質支票的使用已經逐步減少,這一方面是因為紙質支票的處理成本較高,支付速度慢;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安全技術的應用使紙質支票轉化為電子支票成為可能。1996年美國金融服務技術財團研制出的電子支票交易系統現在仍在廣泛使用。2002年,新加坡開發了亞洲第一大電子支票系統,此外,Netbill和Netcheque等電子支票系統也在試用當中。將來,電子支票的應用將會更加廣泛。
3、電子現金(E-cash)
電子現金,又稱為數字現金。簡單來說,就是以電子方式存在的貨幣現金。其實質是代表一定價值的數字,或者說電子現金就是紙質現金的電子化,因此電子現金同時擁有現金和電子化兩者的優點。目前,比較有影響的電子現金系統有E-cash,Netcash,Cybercoin,Mondex和EMV現金卡等。電子現金具有人們手持現金的基本特點,同時又具有網絡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因此,電子現金必將成為網上支付的主要手段之一。
4、網上銀行
網上銀行是指利用Internet和Intranet技術,為客戶提供綜合、統一、安全、實時的銀行服務,包括提供對私和對公的個人或團體的全方位的銀行業務,還可以為客戶提供跨國支付和結算等其它貿易、非貿易的銀行服務。自從1995年10月,美國的安全第一網絡銀行SFNB(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誕生以來,網上銀行已經成為金融機構拓寬領域,爭取業務增長的重要手段,網上銀行的范圍涉及到電子支票兌付、在線交易登記、支票轉帳等幾乎全部的金融業務。
四、支付工具存在的問題
有關電子支付的問題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支付工具效力問題
用卡的支付已經比較普遍,現實社會中應用也比較普遍,其效力已經得到充分認可。
網上銀行,實質上就是現實銀行在網上業務的拓展和延伸,隨著網絡技術的逐漸成熟,網上銀行變得更快捷、方便、安全。廣大零散個人客戶更傾向采用這種方法,對于銀行而言,隨著個人收入的不斷提高,個人客戶與企業客戶已經逐漸占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面對如此巨大的個人金融市場,網上銀行是最節約、最有效、最有接近小額零售業務客戶的一種手段。由于客戶與銀行都會積極推進網上銀行的建設,其效力一般不會出現問題。
但電子支票和電子現金,因為其與傳統法律具有一定抵觸,其效力存在一定爭議。
(1)電子支票的效力問題
我國現在電子支票應用極為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國《票據法》的制約,電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難以得到確認,使銀行望而卻步。
我國《票據法》第四條規定,“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蹦壳埃覈鴩鴥茹y行所轄的分支機構和聯網分行之間,為客戶提供通存通兌服務。為了實現通存通兌,各個銀行一般規定,出票人必須在支票上使用數碼印簽,原來加蓋在支票上的圖章印簽不再作為識別出票人的標記,電子計算機只按照數碼印簽確認出票人授權指令的有效性。因此,如果因為某一支票沒有數碼簽章,被機器拒收,造成支付延遲或其它侵權行為,銀行方面會在法律面前處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票據法中承認數字簽名的合法性是一個非常緊迫的問題。
(2)電子現金的法律地位
電子現金其實與現實貨幣一般沒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價物的一種表現形式,但其法律地位一直難以確定。這是因為按照貨幣的實質和網絡無國界性來推斷,各國中央銀行的地位都將受到挑戰,因為任何一個有實力、有信譽的全球性公司,都可以發行購買其產品或服務的數字化等價物,從而避開銀行的繁瑣手續和稅收。而這會擾亂一國的金融秩序,任何國家都不會允許。但隨著電子現金技術的不斷成熟,其又具有網絡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電子現金的發展優勢是不可阻擋的。關鍵是要在法律方面進行調整:
第一,限制電子現金的發行人。目前情況下,可只允許銀行發行電子現金,這樣,許多現行的一些貨幣政策和法規可以應用于電子現金,而無需太大的改動。當電子商務環境成熟時,再擴展到有實力和有信譽的大公司和網絡服務提供商。
第二,建立合理的電子現金識別制度。發行統一的電子現金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須建立合理的電子現金識別制度。
2、稅收與洗錢
由于電子現金可以實現跨國交易,稅收和洗錢將成為潛在的問題?,F在,通過互聯網進行跨國交易時的國際稅收問題已經發生,將來會更加突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際稅收規則必須進行調整。此外由于電子現金不像真實的現金一樣,流通時不會留下任何記錄,稅務部門很難追查,所以即使將來調整了國際稅收規則,由于其不可跟蹤性,電子現金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以逃稅。
電子現金使洗錢也變得很容易。因為利用電子現金可以將錢送到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而不留痕跡,如果調查機關想要獲取證據,需要檢查網上所有的數據并破譯所有的密碼,這幾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唯一的辦法是建立一定的密鑰托管機制,使政府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獲得私人的密鑰,而這又會損害客戶的隱私權,但作為預防洗錢等違法行為的措施,許多國家已經開始了這種做法。
3、網絡安全問題
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存儲在銀行,如果銀行的網絡遭到攻擊,私人信息可能會泄漏,若補救不及時,很可能給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所以,應從法律上和技術上共同防止黑客攻擊。
盡管電子支付還存在很多問題(其中主要是安全和信任問題),但作為電子商務的中心環節,其發展趨勢是不可阻擋的,關鍵是從立法和技術兩方面進行逐步完善。
五、新興的電子支付手段
1、移動支付
移動支付業務是由移動運營商、移動應用服務提供商(MASP)和金融機構共同推出的、構建在移動運營支撐系統上的一個移動數據增值業務應用。移動支付系統將為每個移動用戶建立一個與其手機號碼關聯的支付賬戶,其功能相當于電子錢夾,為移動用戶提供了一個通過手機進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認證的途徑。用戶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或者使用WAP功能接入移動支付系統,移動支付系統將此次交易的要求傳送給MASP,由MASP確定此次交易的金額,并通過移動支付系統通知用戶,在用戶確認后,付費方式可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如直接轉入銀行、用戶電話賬單或者實時在專用預付賬戶上借記,這些都將由移動支付系統(或與用戶和MASP開戶銀行的主機系統協作)來完成。
2、中間件技術
在應用SET模式中,商家端有很強的動態特性,因此需要金融機構在保證安全性的前提下,為商家提供方便的開發接口,還能適應靈活多變的業務需求,中間件就是一種很好的
實現方式。金融機構開發一個與支付網關系統協同良好,并且方便商家開發的中間件,放在商家處,起到商家和支付網關之間傳輸數據的中介作用。
中間件中位于商家局域網內,既為數據傳輸提供了可靠的長連接保證,又可以檢測商家數據里面的格式或邏輯錯誤;通過注冊中間件的屬性信息,可以使金融機構更方便的控制商家業務;中間件和支付網關之間應用成熟的加密通道技術,為公網數據傳輸提供安全保證,另外通過注冊IP的方法使得中間件的使用更加安全可靠。所以,與非中間件電子支付方式相比較,中間件支付系統更加方便、靈活和安全。
六、電子支付的展望
新的世紀,電子支付系統將會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貿易方式。在世界各地,電子支付系統正在運行當中并取得了極大的成功,得到眾多用戶和系統運營商的青睞。
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2
關鍵詞:沉淀資金 第三方支付 利息歸屬
中央財經大學211工程第3期金融學一般學科建設項目資助。
一、沉淀資金簡介
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資金劃出方和資金收到方之間的紐帶,由于客戶之間資金劃出和資金收到的時間不一致,從而使得總有一部分資金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中暫時停留,這一部分資金就被稱作沉淀資金。
隨著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迅猛發展,其交易規模急速擴大,交易額在近幾年來一再翻倍。以國內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支付寶為例,其日均資金沉淀規模約為100億元,如此巨大的沉淀資金規模無疑將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比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對于沉淀資金的不規范處理可能會引致流動性問題,給消費者帶來利益損失。另外,由于網絡交易的隱蔽性,監管在實施起來有一定的障礙,為資金的非法轉移、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了機會。
二、沉淀資金的歸屬問題
巨額沉淀資金的使用權問題以及其收益歸屬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即第三方支付機構是否有權利挪用沉淀資金,沉淀資金是否應當存在有息賬戶中,如果產生利息或其他收益應當歸誰所有等問題。下面我們從幾個角度來對這個問題進行解析。
國外經驗
美國模式
在美國,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的沉淀資金被作為一項負債,而不是一項存款。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通過提供存款延伸保險實現對沉淀資金的監管,它規定必須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沉淀資金存放在FDIC保險銀行的無息賬戶中,將利息用來支付為每個消費者購買上限為10萬美元的保險項目,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機構利用客戶資金進行投資。
歐盟模式
歐盟將第三方支付機構定位為與存款銀行相近的機構,要求非銀行的電子支付機構必須取得與金融部門有關的營業執照,并在中央銀行的賬戶中留存大量資金,與美國模式一樣,限制第三方支付機構利用沉淀資金進行投資和非法活動。
亞洲模式
總體來說,亞洲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出現較晚,其法律規定和監管手段也尚不成熟,雖然各個國家都頒布了相關的法規,但極少有國家對第三方支付平臺制定量身定做的專門法規,沉淀資金的用途問題也尚不明確。
國內現狀及法律規定
我國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相關立法并不完善,主要有《合同法》、《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電子簽名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2010年6月14日并于2010年9月1日生效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對第三方支付平臺法律空白的補充,從市場準入、風險控制、監管策略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在央行公布的《辦法》實施細則中,明確將沉淀資金納入備付金的管理,并規定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0%,這無疑加大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資金壓力,同時也緩解了一部分的風險。
主要觀點
對于沉淀資金的使用權及其收益的歸屬問題,許多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中國人民銀行??谥行闹姓n題組(2007)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提出第三方支付平臺無權擅自使用沉淀資金,它只是提供保管服務的機構。潘辛平(2007)指出,在目前監管不力的情況下,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發放利息可能會引起資金大量涌入,帶來新的風險,因而不適合分配利息。馮然(2009)認為,不應當將證券公司處理沉淀資金的成功經驗運用到第三方電子支付領域,因為證券公司是通過收取交易傭金支持企業運營的,而絕大部分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是免費提供服務的,兩個行業的情況不同。劉二濤、馮益鳴(2010)認為,沉淀資金在歸屬上屬于付款人(或收款人),其所有者應該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用戶,但問題是如何使這些所有者實際占有和支配有些收益。
三、總結
學術界的主流觀點認為,沉淀資金的所有權應當在客戶手中,其帶來的利息也應當歸客戶所有。但是從實際操作上來說,將沉淀資金帶來的收益全部返還客戶是難以實現的。關于利息有無的問題,部分學者認為應當開設無息的專門賬戶,因為巨額利息流可能會給金融體系帶來沖擊。還有部分學者認為應當可以開設有息賬戶,但要對其進行有力的監管,其利息可以用來為客戶購買保險、或者返還給客戶等。
總的來說,沉淀資金的歸屬問題之所以成為爭論的熱點,還是因為當前監管力度不夠,相關法規不夠明確,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鏈條尚未很好的連接。在未來的發展中,應當首先在法律法規上對沉淀資金的歸屬問題做出明晰的界定。在監管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應當承擔主要的監管責任,再加上多級管理部門的配合。另外,第三方支付機構應當加強與金融體系中的其他機構的合作,可以通過保險機構處理沉淀資金的利息問題。
參考文獻:
[1]潘辛平.電子支付行業應用前景探析[J].電子商務,2007;1
[2]中國人民銀行??谥行闹姓n題組.第三方支付沉淀資金問題及監管[J].南方金融,2007;9
[3]馮然.第三方電子支付產生的沉淀資金問題及監管研究[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09;33
[4]劉二濤,馮益鳴.第三方支付沉淀資金及其監管研究[J].中國電子商務,2010;11
作者簡介:
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網上支付 沉淀資金 監管
一、引言
2000年以來,互聯網在中國呈現出爆發性發展的趨勢,不僅網民規模不斷擴大,達到4.57億,而且網絡消費總量也快速增長。據中國互聯網數據中(DCCI)2010年11月23日的中國互聯網市場調查數據顯示:2010上半年網絡消費總量達4734億,預計2010年全年增幅為48.8%左右,中國網民網絡消費總量將首次突破1萬億人民幣大關,人均月度網絡消費額達到206元。據中國互聯網絡中心《第2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2010年是網上支付的快速發展期。截至2010年12月,網上支付用戶規模達到1.37億人,使用率為30%。這一規模比2009年底增加了4313萬,年增長率高達45.9%。網上支付用戶規模三年之間增長了3倍,比2007年底增加了1.04億用戶。由此,隨著網上購物等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新興電子支付工具不斷出現,電子支付交易量不斷提高,網上支付不斷發展,與此相伴的網上支付中沉淀資金的問題自然也就浮出水面。
二、國內網上支付平臺及其發展
網上支付,是指通過互聯網實現的用戶與商戶、商戶與商戶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的過程。網上支付包括直接使用網上銀行進行的支付以及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間接使用網上銀行進行的支付。根據Enfodesk易觀智庫2011年2月21日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包括互聯網支付、手機支付和電話支付)交易額達到11324億元。第三方支付市場依然保持較高的市場集中率。支付寶以49%的份額占據半壁江山,排名前五的支付寶、財付通、快錢、Chinapay、易寶支付占據近90%市場。
來自支付寶公司的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支付寶日交易總額達到5662億元人民幣,日交易筆數超過500萬筆。顯而易見:以支付寶目前日交易量15.5億元、7天收款期計,平均每天賬戶上吸納的客戶保證金就是108.5億元;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0.5%計算,一年的利息收入可以達到5000多萬。扣除必要地實繳資本,日均沉淀資金可達80多億。
三、網上支付沉淀資金存在的問題
網上支付所產生的沉淀資金主要是針對平臺賬戶模式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而言。沉淀資金主要包括兩部分: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資金和交易前后暫存在平臺虛擬賬戶里的資金。其中,交易過程所產生的資金是指支付系統中正處于支付過程中的資金。為了保證交易雙方的安全以及建立信任,第三方支付平臺一般規定只有當買家收到商品并確認付款后,系統才能把貨款劃到賣家賬戶。交易過程中的資金就這樣產生了,這也是沉淀資金的主要構成部分。
網上支付所產生的沉淀資金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第三方電子支付監管體系不完善
在電子商務網上支付中,第三方支付商提供的網絡虛擬賬戶是連接買家與賣家的重要紐帶。通過第三方支付商提供的擔保,買家賣家之間建立信任并完成交易。在這一過程中,沉淀資金的管理就會出現巨大的漏洞,那就是買家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商賬戶里的錢由誰來監管。根據2010年6月21日《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已經明確將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支付清算組織進行管理,并且規定由銀行設立專戶存放,提取備付金,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得擅自挪用備付金。但是并沒有對沉淀在其賬戶里的資金做出規定。再者,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商業銀行的賬戶,銀行無權過問賬上資金的流向。即使有一定的法律規定,如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得擅自挪用客戶金額,但實際上交易都是在第三方支付商的虛擬賬戶里進行的,銀行對實際的交易數據并不知曉,第三方支付商調動虛擬賬戶里的資金銀行根本難以監管。
(二)管理風險與支付風險
由于第三方電子支付監管體系的不完善,法律在第三方支付商在資金調動方面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因此,沉淀資金往往是由第三方支付平臺自己進行管理。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第三方支付平臺想要把賬戶里的資金挪作他用或者進行某些違法行為譬如洗錢,是輕而易舉的一件事。比如前不久,江蘇蘇州偵破的一起賭場案中,抓獲第三方支付平臺“快錢”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經查,其與境外賭博集團勾結,協助境外賭博集團流轉資金30余億元,并從中獲利1700余萬。
其次,在資金的流動性管理中,可能存在資金安全問題,進而引發支付風險和道德風險。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基本都可以直接支配交易資金,這就容易造成資金不受監管、越權使用,甚至進行風險投資的問題。早在前些年,這種資金管理辦法就在證券業使用過,可想而知,券商挪用股民資金的案件數不勝數,局面難以控制,最終出現巨大的風險。同理,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沉淀資金,如果管理運用不當,也可能導致各種各樣的償付風險和金融風險。
(三)存款利息分配問題
巨額的沉淀資金必然可以獲得巨額的存款利息。然而,存款利息究竟歸屬于哪方?產生的存款利息在合同中即用戶協議當中并未明確其歸屬,又由于第三方支付平臺只是對資金進行代管,那么根據的性質以及合同內容,作為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是不能享有這筆利息的所有權。然而,在具體的實務中,這筆利息往往作為第三方支付平臺免費提供服務的補償。事實上,這筆錢在銀行賬戶上的利息歸客戶、銀行還是屬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服務性收益都沒有一個準確的定論。
四、關于網上支付產生的資金沉淀的監管建議
(一)提高行業準入標準,建立完善的第三方電子支付監管體系
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頒布之前,我國第三方電子支付行業的準入標準相對較低,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規模差別很大,良莠不齊。許多小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缺乏穩定的客戶群體,容易通過一些違法手段譬如洗錢來牟利。一般來說規模小的支付機構比規模大的更容易引發金融風險,因此,有必要明確規定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的注冊資金規模,并將其規定為重要的準入標準之一。與此同時,應該從對內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出發制定相應的標準并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以發放牌照的形式對第三方電子支付機構進行有效的約束。
根據最新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的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具備的資本實力為申請人申請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至少為1億元;申請在同一?。ㄗ灾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至少為3000萬元人民幣,且均須為實繳貨幣資本。同時確立中央銀行為監管主體,第三方支付平臺開戶銀行輔助中央銀行進行監控。
然而,截止至目前為止,原先幾百家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獲得牌照的有10多家,而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中的規定,這些獲得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服務機構應該進行用戶的實名制注冊,反洗錢的監控系統的構建。但是,如今用戶仍然能夠不通過實名制注冊而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結算與轉賬服務。
(二)向監管部門繳納保證金,防止沉淀資金被非法使用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中的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接受客戶備付金的,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存放備付金,并且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在該商業銀行的一個分支機構只能開立一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對存放在本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得以自己的名義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只能將接受的備付金存放在支付機構開立的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支付機構的實繳貨幣資本與客戶備付金日均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10%。
然而,我們必須看到,第三方支付企業的資金沉淀問題,其實并沒有比較好的解決?!斗墙鹑跈C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中規定了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的存管銀行,但是,付款者肯定會使用多家銀行的資金賬戶,這就要求支付機構在不同的銀行賬戶之間進行結賬,這會增加支付機構的成本,并且會影響效率。而且,在支付平臺使用沉淀資金的方面上,也沒有出臺具體的管理細則。在這兩個方面,監管部門仍然需要出臺更加詳細地監管方法,譬如支持支付機構在不同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業存款賬戶以及轉賬使用細則,提高保證金比例等等。
(三)明確利息歸屬,合理分配利息
沉淀資金的規模巨大,每年產生的利息更是一筆巨大的財富。然而,沉淀資金的利息歸屬一直是個比較大的問題。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并沒有對這筆利息的歸屬作出明確的解釋,只是要求托管銀行進行利息的核查。
從法律上講,沉淀資金相當于客戶交給第三方支付平臺管的保管物,本身還是歸客戶所有,因此按理說利息也應全額退還客戶?;蛘呖蓪涓督鹳Y金賬戶產生的利息作為保險金為客戶提供保險。
也可以采取事前協商的方法,將利息在客戶和第三方支付公司間進行比例分配。支付公司所得利息可以當作為客戶備付資金保管費或者手續費。關鍵在于,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所獲取利息,支付機構必須事先向客戶說明清楚,讓客戶有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至于支付公司利息收入的使用,可以建議其自愿用于自身安全或服務設施的提升,或者直接為客戶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務。
參考文獻
[1]馮然,第三方電子支付產生的沉淀資金問題及監管研究[期刊論文]-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09(33).
[2]李芳,電子商務中的“第三方支付沉淀資金”透析[期刊論文]-時代金融.2007(12).
[3]毛志斌,淺談第三方支付沉淀資金監管及金融風險控制[期刊論文]-中國電子商務2010(9).
[4]王金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風險分析及應對措施[期刊論文]-商業文化.2010(12).
[5]錢衛華,淺析《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方法》對規范第三方支付的意義[期刊論文]-中國商界,2010(7).
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C2C;支付平臺
一、我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現狀
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就是指一些由本身不從事電子商務,但和各大銀行簽約、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平臺,在該平臺上可以安全地實現從消費者、金融機構到商家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流程,并對電子商務的服務商提供眾多的增值服務。作為目前主要的網絡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第三方支付是“信用缺位”條件下的“補位產物”,的確起到了在網上商家和銀行之間建立起連接,實現第三方中介和技術保障的作用。
相對于傳統的資金劃撥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較有效地保障了貨物質量、交易誠信、退換要求等環節,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都可以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在不需要面對面進行交易的電子商務形式中,第三方支付為保證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隨著電子商務在國內的快速發展,第三方支付行業也發展得比較快。
二、第三方支付市場存在的若干問題及對策
1.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盈利問題及對策
目前支付寶的四種盈利方式:
第一種方式:通過不斷培養C2C市場,把淘寶做的足夠大的時候再開始收取費用,現在淘寶不收費,一方面是考慮到現在C2C市場還沒有完全成熟;令一方面他們還沒有想怎么收費。
第二種方式:從商業角度來看,支付寶的盈利模式存在很多形式,它所背靠的強大平臺和強大的合作伙伴都可能是未來的盈利來源。雖然現在支付寶優一個億的長駐資金,但是相對于10家合作銀行來說,還不能形成談判的資本。未來的談判必然會出現在銀行的手續費和匯款費上面。目前,網上交易的會員如果在異地的話,會發生大約占1%的匯款費。同時,若支付寶收費的話,還會產生費用。而支付寶長的足夠大的時候,就可以把這兩筆費用打包成一筆,盡量降低交易所產生的費用。這將是支付平臺的一個盈利點。
第三種方式:支付寶將作為網上交易的一種解決方案一體的賣給其他網店,而不是像現在國內的其他支付平臺一樣,根據交易的總額來抽取一定的費用。
第四種方式:來自于物流,由于現在國內的很多物流體系還不完善,所以由物流公司來支付費用的方式還不能實現。
2.第三方支付市場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數據顯示,68%的網民因為安全原因拒絕使用第三方支付產品。網絡支付的安全問題已成為電子商務在下一階段能否得到更快速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目前,支付安全更多是在依賴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建設和管理,比如淘寶網的支付寶、騰訊的財付通、環迅支付的ICPAY和C.A.T.支付等。
第三方支付系統面臨許多挑戰,首先目前國內網絡環境依然不安全,木馬、釣魚等網絡欺詐形式依然多發,雖然大部分支付公司在安全保護措施方面非常注意,但依然有小部分公司管理不嚴導致事故發生。雖然國內電子支付偶有發生事故,但根據支付寶方面介紹,在我國使用網銀和網上支付實際上是非常安全的。事實上,電子支付的風險率要遠遠低于通過現金付款,一些大的支付公司甚至可以做到百萬分之一(以筆數算)的風險率。對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的解決方式,網民首先應該加大對網上支付的安全防范意識,遠離木馬釣魚網站,同時要定期對電腦的安全環境進行清理,要正確使用電子支付,多使用數字證書或手機動態口令等方式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其次,主管部門及支付企業應加大規范力度,對系統及管理上的安全隱患定期檢查清理。第三,多使用擔保交易,確保交易方式的安全。“安全”的擔憂是消費者和商家不使用電子支付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要解決用戶的這些顧慮,當務之急是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出相應的監管機制,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良性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3.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信用監管問題及對策
誠信和支付安全是電子商務行業得以快速發展的兩大前提。商家信用評級體系和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監管正在網絡交易誠信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整體誠信水平的提高有待于人們商業意識和產業環境的提升。
虛擬平臺在為網絡購物帶來了便利性的同時也造成了欺詐事件的頻發,電子商務網站同樣也受到了網絡欺騙者的“青睞”,并成為網絡詐騙頻發的“重災區”。各家支付廠商在積極呼吁網商和消費者使用電子商務網站提供的電子支付工具外,也花大力氣改進和完善支付安全體系。采用有實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有效達成誠信交易和為買賣雙方的利益提供充分保障,已成業界共識。
其一,第三方支付平臺利用資金的暫時停留,在交易過程中約束和監督了買家和賣家。但是,不能忽視這樣一個事實:當買方把資金劃入第三方的賬戶,第三方就將起到了資金保管人的作用。資金的所有權并沒有發生轉移,買方仍然是資金的所有人,當買方和賣方達成某筆交易,買方收到商品,通過第三方向賣方付款時,此時款項的所有權應仍屬于買方所有,直至款項進入賣方賬戶,或者買方確認接受付款后,所有權轉為賣家??梢钥吹剑谌阶鳛榭铐椀谋9苋?,始終不具備對資金的所有權,只是保管的義務。隨著將來用戶數量的增長,這個資金沉淀量將會非常巨大。根據結算周期不同,第三方支付公司將可以取得一筆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而利息的分配就成為一大問題。
其二,在這些第三方支付平臺中,除支付寶等少數幾個并不直接經手和管理來往資金,而是將其存在專用賬戶外,其他公司大多代行銀行職能交易款項,這就可能出現不受有關部門的監管,而越權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
其三,第三方支付可能成為某些人通過制造虛假交易來實現資金非法轉移套現,以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比如,據一位網友介紹,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利用親戚或朋友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在網上開店,然后用自己的信用卡去店里買東西,第三方也無從查證該筆交易是否真實,全憑買家和賣家在網上的確認而進行付款。因此,用這種方法完全可以實現信用卡的套現而不花任何費用。
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5
SWOT分析即態勢分析法,實際上是將對企業內外部條件各方面內容進行綜合和概括,進而分析組織的優劣勢、面臨的機會和威脅的一種方法。山西省作為內陸省份,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產品結構相對單一,但隨著互聯網交易無國界、無區域特性的蔓延和滲透,以及跨境電子商務時代的全面到來,在內陸省份發展帶有本地特色的第三方跨境支付平臺具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
一、山西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的優勢
(一)近三年外貿進出口呈現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的方向發展
2013年、2014年山西省進出口總額同比分別增長5%、2.9%。隨著全球經濟復蘇步伐的加快、外貿結構的優化以及能源經濟大省的產業轉型,山西外貿進出口將呈現更廣闊的的發展前景,這為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作為跨境交易的主要環節的跨境支付將持續攀升。
(二)跨境電商服務平臺多樣化,本地跨境電商快速崛起
目前全國范圍內提供跨境電子商務服務的平臺企業突破5000家,山西本土企業“山西百圓褲業”分別一次收購、三次入股深圳、廣州等四家跨境電商,全力發展跨境出口業務。其可充分發揮子公司在海外市場上的銷售渠道、技術、人才等方面優勢,利用多個自建垂直網絡銷售平臺,提供商品展示、物流服務、支付服務等一站式的全程服務。
(三)政府支持力度在不斷加大
一是太原市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申報工作于2014年12月正式啟動,并對參與跨境商務的電商、物流、支付企業進行了具體要求。二是山西省商務廳將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作為2015年商務領域重點實施十大計劃之一,并將推動500家外貿企業入駐電商平臺,設立山西外貿企業館,帶動企業走出去。三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出臺了《關于山西省支付機構開展跨境外匯業務的實施意見》,鼓勵在本地注冊的具有互聯網支付資質的支付機構開辦跨境外匯支付業務。
(四)擁有獨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支付結算功能相對完善
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是國內規模較大較成熟的煤炭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是獨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隨著煤炭外銷途徑的拓寬,該平臺可借用現已成熟的支付系統,積極申請互聯網支付業務牌照,扎根海外市場,將帶動山西煤炭經濟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
二、山西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的劣勢
(一)第三方支付機構數量較少
在央行累計發放的270個牌照中,山西共有四家企業獲得支付牌照,機構數量占比較小,僅為1.5%。
(二)第三方支付機構業務類型相對單一
四家地方法人支付機構中,有三家許可或備案業務類型為: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有一家為:銀行卡收單,業務種類較局限,難以滿足當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不同需求群體的支付需要。
(三)第三方支付機構業務范圍較局限
第三方支付企業可以申請在全國范圍從事支付業務和在?。ㄗ灾螀^、直轄市)從事支付業務,而山西的這四家法人支付機構業務服務范圍均選擇在省內,支付市場占有率偏低。
三、山西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的機遇
(一)試點城市申請成功將帶來支付業發展機遇
太原申請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項目已向海關總署報備。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有利于我省開放型經濟和國際貿易發展,將“山西制造”帶到國際市場,同時引進低價保質的國際商品,外匯支付作為貿易實現的核心環節,其業務量將大幅攀升。
(二)隨著“一帶一路”戰略加緊實施,將給地區支付產業帶來重大發展機遇
據商務廳數據顯示,一季度,我省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完成進出口8.46億美元,同比增長20%。一方面跨境商務的發展將帶動域內跨境旅游、留學等快速發展,跨境線上、線下支付規模也將逐步攀升。另一方面在“一帶一路”政策紅利下,域內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業務規模將出現井噴。
四、山西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的挑戰
(一)本地法人支付機構與非法人支付機構競爭加劇
目前在山西省已經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法人與非法人支付機構共25家,其中有13家非法人支付機構已經取得“互聯網支付牌照”,這無疑對本土四家法人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構成挑戰。
(二)跨境電子支付安全性系數尚不穩定
在跨境電子支付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因系統故障,信息缺失或人為因素造成的支付故障和支付賬號被盜取等風險,給交易方帶來支付風險。此外,電子支付還易引發跨國界的洗錢犯罪。
五、對山西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提出建議
(一)政府引導優先
充分發揮海關、商務、稅務、外匯管理等政府部門在產業政策、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引導和支持作用,創建有有利于跨境電子商務及其配套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
(二)發揮資源產業優勢,創新業務,優化轉型
發揮我省煤炭、鋼材等產業優勢,完善煤炭、焦炭交易中心等電子商務平臺的在線交易,在線支付、物流配送、信息服務等功能。
(三)利用現有支付資源,填補跨境支付空白
我省的四家法人支付機構經過幾年發展,業務相對成熟,在現有基礎上拓展其業務范圍,擴充資本,做好系統升級,數據交換,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針對性,早日爭取“互聯網支付牌照”,以填補本土跨境支付平臺空白。
電子支付的問題范文6
[關鍵詞]電子支付電子商務產業鏈對接
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和發展,我們逐步認識到開展電子商務有三個重要環節:商情溝通、電子支付和商品配送。顯然,電子支付是三者中最為重要的環節,從技術上看,它涉及到用戶與銀行等金融部門的交互和接口;從交易上看,它連接著支付方、收款方、銀行以及電子支付服務商等眾多電子商務主體。如何在Internet上進行安全的電子支付,是保證整個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最為重要的環節。
一、電子支付的含義
所謂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以下簡稱客戶)通過電子終端,直接或間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
從廣義上說,電子支付就是資金或與資金有關的信息通過網絡進行交換的行為,在普通的電子商務中就表現為消費者、商家、企業、中間機構和銀行等通過Internet網絡所進行的資金流轉,主要通過信用卡、電子支票、數字現金、智能卡等方式來實現的。
二、電子支付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涉足電子支付的時間上看,我國與其他國家的差距并不大。但是從規模和發展速度上,我們國家還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發展相當緩慢。從用戶的角度看,對電子商務還存在較大的恐慌,而這種恐慌也主要集中在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憂慮。另外,那些真正參與電子商務的用戶,采用電子支付的比例也還是比較低的,這對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及電子支付的普及構成一種阻礙。電子商務以及電子支付尚沒有大范圍的開展起來,與目前電子支付中存在的問題是分不開的。
1.電子支付領域的立法相當的匱乏。從目前來看,法律層面上,只有一個確立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同樣的法律效力《電子簽名法》,在規章層面上,為配合《電子簽名法》的實施,規范電子認證機構服務,信產部出臺了《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另外,最近中國人民銀行的《電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見稿)》雖然可以說是直接針對電子支付出臺的規定,但是,一方面,尚處于征集意見階段,另一方面,它的法律約束力或適用范圍還有待明確。除此之外,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尤其電子支付上的立法還有很大面積的空白地帶。
2.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法律地位不明確,門檻有待細化和提高。電子支付,由銀行為主的電子支付服務商以及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商為主的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組成。由于電子支付涉及到資金安全以及用戶信息安全的問題,只有經過專門授權的銀行機構才能從事電子支付服務。但由于相關立法還比較滯后,目前并沒有規范的管理標準,現在電子支付增值服務商的法律地位確實不明確,它似乎是銀行的人,又是銀行的客戶,身份比較混亂,在安全與注冊資金方面沒有明確規定。
3.傳統消費習慣有待改變。目前,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最大瓶頸是電子支付,而制約電子支付普及的則是消費者對電子支付安全性的誤解以及舊有的消費習慣。電子支付打破了傳統中的一手交錢一手交物,并且多出一個虛擬銀行,虛擬空間,這種虛擬性讓很多人適應不過來。其實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很高,銀行支付網關完全能夠保證密碼和用戶信息的安全。到目前為止,大量的賬號、密碼丟失都是用戶自己不夠謹慎,比如在網吧等公眾場合使用電子支付或在使用時被人偷看到,等等。
三、通過安全的電子支付完成電子商務產業鏈的深度對接
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平臺,通過商業信息、業務流程、物流系統和支付結算體系的整合構成的新的商業運作模式,是商情溝通、資金支付和商品配送三個環節的有機統一。其中,安全的電子支付能夠打破傳統的資金流交換模式,使貨幣由有形流動變為無形信用信息在網上流通,對保證電子商務的最終實現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摸索出適合國情的、確保買賣方之間信用行為的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手段和新模式將是打通各個環節,實現電子商務產業鏈深度對接的關鍵,也是電子商務得以順利發展的基礎條件。沒有適時的電子支付手段相配合,電子商務就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虛擬商務”,只能是電子商情、電子合同,而無法網上成交。針對目前電子支付的現狀,我們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
1.以戰略性眼光確定技術標準,努力與國際標準接軌。在電子商務交易規模逐年高速攀升、電子商務應用呼聲持續高漲的形勢之下,國際化的電子支付統一標準建設亟待加強。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積極參與,并加強和國際金融業的廣泛合作,推動網上銀行結算體系的規范化、國際化。
2.完善電子支付法律環境。“網上支付到底安全不安全”、“現有的法律能否保護網上支付一系列的環節和各方的利益”,關于電子支付法律環境建設的問題一直為眾人所關注。應當及早立法,確定網上銀行的資格認定,規定網上交易的權利和義務,并嚴厲打擊黑客犯罪行為,將網上電子支付納入到一個安全的、可預測的法律框架之內。
3.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在我國,支付安全技術已日趨成熟,而支付服務之所以發展相對緩慢,關鍵在于支付信用問題。相關各方應攜起手來,加強自律,依法經營,不斷創新,提高行業信譽,改進服務質量,共同營造公平、規范的市場環境,將持續改善支付服務的方式與質量、安全運行、謹慎運營、客戶至上作為基本原則。同時為了確保用戶和商戶資金的安全,維護電子支付交易參與者的合法權益,防范支付風險由政府牽頭,各商業銀行,中介機構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和響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信用體系。
四、結論
電子商務作為全球經濟發展的最終趨勢,已成為當今世界貿易活動的基本形態。目前,國內電子支付的市場規模正以100%的速度在成長。隨著電子支付平臺新技術、新模式的運用和推廣,和國家對誠信環境建設與引導,中國這個巨大的互聯網和通信市場將會改寫未來的電子商務格局。
參考文獻:
[1]章舜仲:電子支付用戶端安全問題探討[J].計算機與現代化,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