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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法治理念范文1
一、健全組織,明確責任
為全面完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責任務,切實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我局領導高度重視,調整了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分管局長具體負責,并把綜合治理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召開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傳達市綜治委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全市維穩工作部署。同時為使工作落到實處,年初制定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并結合各股、室、處、所、中心職能逐一簽訂了《司法局2008――2010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真正做到齊抓共管、層層落實。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集中對本轄市不穩定因素進行排查,及時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節假日期間的穩定。
二、發揮職能作用,落實各項維穩措施
(一)深化“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推進法治××建設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推動我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整體發展。著力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豐富農村普法形式,完善農村普法工作機制。大力抓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帶動重點對象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做好面向社會大眾的法制宣傳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部門、各單位法制宣傳教育機構的橫向聯合工作網絡,形成普法聯動格局。并成立了由法學工作者、教學者、政法系統司法干部、知名律師、法制宣傳志愿者及其他有關人員組成的××市法律宣講團,為全市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進行普法工作。繼續開展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創建工作,不斷推進基層民主實踐的發展。調整充實法制宣傳業務部門,加強法制宣傳骨干和普法志愿者的培訓,鞏固普法人才隊伍的建設。
(二)強化基層基礎工作,切實維護基層穩定
一是以創建省級示范司法局、十佳司法所為載體,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強化基層司法所建設,進一步落實政法專項編制,根據工作需要充實人員,加強基礎建設。大力推進省示范司法所創建活動,加強司法所業務建設,提高隊伍素質,組織開展崗位練兵活動,增強司法所履行職責的能力,推動全市司法所業務的規范開展,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調解組織網絡,提高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堅持一手抓“大調解”機制建設,一手抓人民調解工作,以人民調解為基礎,扎實推動“大調解”機制的完善發展。切實加強市鎮村三級調調解網絡建設,鞏固現有基層人員調解組織、培育發展新型人民調解機構;優化調解員隊伍結構,進一步推動調解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4月份,××市召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對推薦評選出來的十佳人民調解員進行了表彰。年初,我們舉行了為期兩天的全市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班,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調解能力。拓展調解工作領域,強化糾紛信息預警,加大糾紛調處力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民間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0%以上。
三深化社區矯正工作,努力提高矯正質量。認真履行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確保社區矯正工作規范有序運行。加強社區矯正組織體系建設,提高社區矯正執法隊伍素質。以提高社區矯正對象教育矯正質量為核心,不斷創新方法和載體,在社區矯正成效上取得新突破。充分發揮社區矯正學校作用,每季度組織矯正對象進行一次專題教育,每月組織矯正對象參加一次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年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加大工作協調力度,切實加強保障體系建設,為社區矯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財、物保障。
四是以預防重新犯罪為重點,提高幫教安置工作成效。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法制化”的要求,做好新時期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進一步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銜接管理工作機制,銜接率達到90%以上,全面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措施,安置率達到85%以上,對已銜接人員幫教安置率達到100%,當年重新犯罪率2%以下。
(三)推進法律服務改革拓展,提升服務經濟發展能力
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切實提高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參與政府接待水平。引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把重點放在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上,更好地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條例》,切實保障法律援助工作人、財、物的需求,加大對困難地區和農民工輸入較多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與法院、仲裁、勞動、建設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機制。規范社會法律援助組織的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拓展宣傳渠道,提高法律援助的公眾知曉率,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實現辦案量逐年增長,力爭實現“應援盡援”。
三、注重隊伍建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政治素質
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法治理念武裝頭腦,使廣大干警在執法思想、執業理念、工作實踐等方面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推進民主決策,提高決策透明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培訓,提高執政能力。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牢固樹立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形象意識和團結意識。認真貫徹《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深入開展勤廉示范單位爭創活動,嚴格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強化監督檢查、效能監察和政風行風建設,牢固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加大協調力度,加大對系統先進典型的選樹和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司法行政公務員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兩只隊伍的積極性,營造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社會法治理念范文2
關鍵詞:法治社會;法治觀念;全民構建;
中圖分類號:G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5)-08-00-01
所謂法治社會,就是社會公民和社會組織把憲法和法律作為行為規范。從總體來看,應包含以下幾個層面:一是法治的理論價值和精神文化層面,包括法律權威、法治價值、法治精神、法治意識、法治理論、法治信仰、法治文化等。這是法治社會的精神支柱和理論基礎。二是法治的制度體系和運行體制,包括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是法治社會的制度支撐和運行機制。三是法治的行為活動和實踐運行,包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這是法治社會實踐方式和實現途徑。
一、構建法治社會的重大意義
首先,構建法治社會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和諧社會的建設是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為基礎的,其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培育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行為。和諧社會必然是民主社會、法治社會,而且只有在一個崇尚民主、奉行法治的社會,才能稱得上真正意義的和諧社會。法治是使社會管理擺脫隨意性、盲目性、以及特權的干擾,是形成有序與和諧狀態的必然要求,以此保障和促進經濟、政治和文化和諧發展與社會全面進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由法治保障的有序社會、民主社會,和諧社會的公平、公正是由法治來保障??偠灾?,法治社會與和諧社會互為因果,相輔相成。
其次,構建法治社會是規范社會秩序的必然要求。良好的社會秩序,是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是國家長治久安、百姓安居樂業的重要標志。法治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權威性,對化解社會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基礎性、長遠性作用。就法治社會而言,現代社會治理既是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并依法對有關社會事務進行規范和調節的過程,也是社會自我服務并依據法律和道德進行自我規范和調節的過程。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必須依靠法治來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
再次,構建法治社會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根本途徑。對于人民群眾來講,法治社會是權利和責任的統一體。一方面,人民群眾必須自覺知法信法守法,把遵守法律作為自己一切行為的基本要求,養成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強烈意識和良好習慣。另一方面,人民群眾能夠通過法律規定的途徑,通過有序的公眾參與和民主形式,表達自己的意愿、意見、建議,并能夠被有效地吸納到國家立法和政府決策之中。構建法治社會,不僅有利于推動全民守法,而且有助于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在推動全民守法的同時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證人民群眾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
二、構建法治社會必須依靠全民參與
(一)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契機,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和精神。首先,要圍繞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結合“六五”普法規劃實施,組織開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使法治文化陣地覆蓋社會的各個方面。其次,要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設,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再次,要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弘揚中華傳統美德,使其成為涵養社會主義道德和法治精神的重要源泉,成為塑造法治文化的根本支撐,努力推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制宣傳教育實現社會全覆蓋。
社會法治理念范文3
中央政法委決定2006年對全體政法干警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是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促進政法干警公正執法,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的治本之策。公安部部長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當前公安機關的一件大事。我個人認為,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旨在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政治素質、隊伍素質、業務素質,推動各項公安工作的重要舉措。要想達到預期目的,就要深刻理解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先進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其基本內涵可以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這五個方面相輔相成,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所謂“理念”,實際上就是人們的一種觀念、認識和信念,或價值觀。司法理念是指導司法制度設計和司法權實際運作的價值觀和理論基礎,因此,在行使司法權的過程中,司法理念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公安執法權是司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每一種公安行政制度都蘊含著一種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過公安執法制度得以具體的體現,并在這種制度的實際運作中得到貫徹。其次,每一位公安民警在行使職權中,都會按自己對法律制度的理解、對公安執法制度和訴訟制度的理解、對法律的本質、社會的觀念甚至對人性善惡的理解,通過行使職權來表現出他們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會上的推行或擁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現為社會大眾的法律意識的內涵、大小和強弱,從而關系到全社會守法、護法、愛法的程度,影響到國家的法治化的進程和公安改革的成敗。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公安執法制度之內,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梢哉f,有什么樣的司法理念,就會產生什么樣的公安執法制度。而有什么樣的公安執法
制度,也會引導人們形成什么樣的司法理念。下面我想談一下對公平正義的粗淺的理解。
在百姓的眼里,公安民警是國家和法律的化身,是國家行政和刑事執法權的行使者是社會正義和社會良知的象征。公安民警要不負人民的期望、不辱法律的使命,就必須成為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專業知識深厚的、司法技能嫻熟的、職業道德高尚的人,要具有較高的文化和道德素質和較嫻熟的業務能力。經濟的發展和國家法制化的進程,需要建立相應的公安執法制度來作保障,同時還要求公安民警必須具備現代司法理念,而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就是符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先進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公安民警要樹立公正的理念才能夠保證其所行使的職權不失公正性。因此,公正的理念應當成為每一位公安民警進行行使職權的精神和靈魂。公安干警應當牢固樹立 "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公安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滿意不滿意、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作為檢驗我們工作的根本標準。執法為民,服務社會,執法人員要學會善于和正確運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努力做到及時化解矛盾,努力減少和消除社會對抗,促進社會穩定,以公平促和諧,以穩定促和諧。如何做到公平正義嚴格執法是基礎,所以說公安民警在辦理案件活動中必須要嚴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如果法律的平等原則不能遵守,則法律將形同虛設,其應有的公平和正義價值也不可能得到實現。如果公安民警在行使職權中具有超越法定職權的權力,就很有可能在正義的幌子下從事非法的活動。所以公安民警在辦理案件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運用實體法作出公正的處理。在嚴格遵守實體法的同時也必須嚴格按照程序法辦事,公安機關按照訴訟程序辦理案件,本身就是實現法的公正價值的要求,同時嚴格遵守程序才能保障行使職權的公正。只有按照公正的程序行使職權,才能實現行使職權的公正和程序的正義。但不可忽視的是,執法不嚴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為,甚至執法犯法現象,在政法隊伍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還相當嚴重。之所以出現這些問題,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一些干警的執法理念不正確。所以,非常有必要從端正政法干警的執法理念入手,通過廣泛深入的思想教育,讓大家真正弄明白、解決好權從何來、為誰掌權、為誰執法、如何執法等重大思想問題,從而進一步提高政法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提高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能力。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無疑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了一個契機。因此,我們每一名公安干警要珍惜這個機會,通過這次社會主義法制理念教育活動,切實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端正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樹立現代的執法理念,扎實地履行好權利與義務,把公安工作的每一項職能落到實處,經得起黨和人民的檢驗。
社會法治理念范文4
關鍵詞:亞里士多德;社會制度;法治;教育
中圖分類號:D0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7-0064-02
作為西方學術史上的重要人物,亞里士多德在許多學科中,如哲學、倫理、物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甚至是開創性的意義,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人物。其中《政治學》是亞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被評為專門的政治學研究的“創始之作”[1]。《政治學》一書內容基本涵蓋了希臘城邦生活的全貌,論及了奴隸、致富的方式與方法、財產制度、社會制度以及對當時希臘世界幾個城邦政治制度的評述,城邦教育的設計與城市的規劃等等。其中亞氏的社會制度思想、獨特的法制理念與教育規劃,使其與其師柏拉圖區分開來,獨創了屬于亞氏的社會體系。
一、社會制度
《政治學》一書中開篇論述了社會制度幾個基本要素:家庭、村坊、城邦、個人。首先亞氏定義城邦本質為一個社會團體,至高而廣涵。其次在論述城邦形成過程中,論述了兩種關系,一種是男女關系,另一種是主奴關系,這兩種關系組成了家庭,在家庭中有三種關系:主奴關系、配偶關系、親嗣關系。家庭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起來的社會基本形式。若干家庭聯合的初級形式就是村坊,而城邦就是村坊的集合。至此,社會進化到高級而完備的境界。而城邦的目的不同于家庭,其目的是為了一種優良的生活,人類自然是趨向于城邦生活的動物。在三者排序中,亞氏認為城邦本性上先于個人和家庭,以正義為原則,其衍生的禮法可判斷曲直,是社會秩序的基礎。
通過對上述幾個基本要素的論斷,在卷二中,亞氏借批駁柏拉圖的城邦過度劃一和婦孺公有,構建了屬于自己的社會制度體系。亞氏理想中的社會制度,非婦孺公有,這個社會中存在不同的品類的人,存在著普遍的友愛精神。政治社團的組合方式必居其一:一切東西歸公、完全不歸公、一部分歸公,而柏拉圖的公妻制度實際上是不可實行的,其并未做出應有的詳細的說明,過度的劃一化會使城邦本質消亡。一個城邦必須由不同的品類組成,過度劃一不是良好的政策。而最多數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人們都關懷著自己的所有而忽視公共事物。柏拉圖的社會制度還會遭到一些其他詰難,如人們不知相互間親屬關系,這樣會使傷天害理的罪惡容易發生,違背倫常,而婦孺公有的社會中,友愛精神一定削弱,而友愛削弱不利于內訌的消除。
在《政治學》一書中,亞氏對奴隸進行了論述。在亞氏社會制度中,奴隸制度存在是合乎自然的,主奴關系卻是友愛的。卷一中,亞氏認為奴隸屬于那些本性不屬于自己人格而從屬于別人的人,其缺乏理智僅能感應別人的理智,確實應為別人財產,這財產在生活行為上被當作工具可以轉讓或出賣。通過一些證明,比如體格卑劣的人要從屬于體格較高的人,有些人天賦有自由,有些人自然為奴隸等,認為奴隸現象是正當的。但是,亞氏卻否定了戰爭造成的強迫奴役,認為在合乎自然奴隸體系中,雙方各盡其職,存在著友愛和共同利益,應以善良和卑惡為準則,而不是非正義的戰爭強迫所形成的主奴關系。
在亞氏的社會制度中,亞氏闡釋了自己的社會階級體系,而且此階級體系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界限明確,肯定了中產階級的地位。在卷二中批判柏拉圖《法律篇》中,亞氏提到了統治者應該與被統治者區別清楚,在從整體體制上批判柏拉圖時認為各級組成分子地位欠明確。
在第四卷,通過批判柏拉圖社會分工,認為其分工體系下的城邦不再是以善德為其生活目的而是僅在尋求經濟供應。亞氏認為城邦組成部分包括八個部分:農民、工匠階級、市廛階級、農奴階級、武士、司法審判人員、富人、行政人員。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李普塞特在其名著《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前言”之前專列一節“亞里士多德論政治人及民主秩序的條件”,其中推崇地載錄了亞里士多德關于“最好的政治社會是中產階級公民組成的”[2]論述。亞氏認為公民分為三個部分:極富、極貧和兩者之間的中產階級。中產階級具有中庸美德,不趨向于某一個極端,過美、過強或者過貴等,他們很少有野心,最能順從理性。
其次亞氏在卷三定義了其社會制度中公民的定義,即凡有權參加議事和審判職能的人。工匠不應列入公民籍,凡能夠參與城邦官職與光榮的公民是最尊重種類。在卷二論斯巴達政治制度時,認為對于婦女不應縱容,要有合理的農奴管理制度。同時亞氏在卷六論平民政體時,闡述了其重農思想,認為農民是組成城邦人民中最優良級類,愛好實力而不重名位,牧業人口為次優良。
因此,亞氏社會制度幾個基本要素:家庭、村坊、城邦、個人。在這個社會制度中,奴隸制度合乎自然,但是主奴關系是友愛的,公民們積極參加議事與審判事務,工匠等低下階級不列公民籍,沒有公民權。社會階級分為貧者、中產者、富者。中產者最順從理性,農民與牧民都是較優的人民級類。亞氏的社會制度思想,尤其是其對階級的分類,對于當今社會結構有一定的啟示。當今我們倡導的最理想的社會結構趨向于亞氏的社會結構,即“橄欖形”社會結構,這種結構是最穩定的社會結構,社會沖突大部分只是停留在政策層面,而不會造成整個社會的動蕩。這種社會結構對于社會各種機制的形成也起著積極的作用。
二、法治理念
亞里士多德的法治論對后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以至于今之探討法治者“幾乎不可避免地都回頭求助于亞里士多德”[3]的論斷。亞氏在《政治學》一書中關于法治更多是一種理念,其關于法治直接的論述很少。在卷四亞氏提到了法治的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應該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這里,第一重意義強調了亞氏對遵守法律的重視,無論制定多少法律抑或法律有多么完備,不去遵守其實質只是一紙空文而已,這是亞氏的第一個法制理念:守法。在第二重意義中亞氏提到法律質量的重要性,公民所服從的法律應該是良好的法律,服從惡法的后果是嚴重的。這是亞氏的第二個法治理念:評法,即無論法律制定還是評價只有是良好的法律才可以去頒布施行。在這里之所以用“評”這個字,一方面因為在古希臘時代,法律大多是宣布的,也就是將一些慣例或者習俗宣布為法律。因此對法律的評價尤為重要,另一方面制定出的法律不一定是良好的法律,還需要參與主體的評價才可以最終確定其良莠,因此用評法作為亞氏法治第二個理念。
其次,在卷三中集中了亞氏對于法治一些代表性的論斷:(1)“凡是不憑感情因素治事的統治者總比感情用事的人們較為優良。法律恰恰正是全沒有感情的;人類的本性(靈魂)使誰都難免有感情”[4]166。(2)“一切政務還得以整部法律為依歸,只在法律所不能包括而失其權威的問題上才可讓個人運用其理智”[4]166。(3)“法律可能規定得并不周詳,人們根據積累的經驗,修訂或者補充。個人的智慮雖然可能比成文法更為周詳,卻未必比所有不成文法還更廣博”[4]171-173。(4)“要使事物合乎正義(公平),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個中道的權衡”[4]173。(5)“許多事例上,群眾比任何一人又可能做較好的裁斷。多數群眾也比少數人更為不易腐敗。單獨一人就容易因憤懣或其他任何相似的感情而失去平衡,終致損傷了他的判斷力;但全體人民總不會同時發怒,同時錯斷”[4]167。
以上可謂是亞氏經典法治論述。其中第一段(為論述的方便,簡稱為論一、論二、論三、論四、論五)揭示了感情因素對治事的影響,指出了法律和人在感情問題上的區別[5]。論二強調了法律對于整個城邦的重要性,即一切政務都應按照法律的規則去運行,而且法律要有基本的權威來保證其施行。雖說亞氏提到了法律不足時個人智慮重要,但是其側重點還是法治普及性的重要性。論三亞氏則是明確告訴我們對于法律修訂和更新的重要性,只有如此才可以使法律盡可能的完備與周詳,同時也強調了不成文法的重要性,不成文法也可以作為法制完備的一個重要因素。論四亞氏則指出了自己對于法治的客觀評價,法治與亞氏正義以及實踐哲學相互響應,其影響到亞氏的哲學理念。論五則指明了法治是大多數人的裁斷,甚至我們可以指明是整個城邦政務的運行原則,而大多數人比一個人做更好的判斷,也更加不容易腐敗。這里亞氏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表明了法治的重要性,無論對于公務裁判、腐敗行為還是一個人的統治形式都是更優的。
三、教育規劃
亞氏最優政體中關于教育體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闡釋:(1)遵循生理性自然階梯論教育觀;(2)基本教育理念。在卷七中,亞氏認為育兒應以健康和天賦為主,重視體格教育。兒童和青年以與習慣為主,側重于行為教育。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為主,重視其哲學教育。而在兒童階段,亞氏進行了大體的劃分:嬰孩期末―五歲止為兒童期內,此階段要安排游戲或其他娛樂方式,這一方面需要教育監導去具體負責。七歲以下教育主要在家中進行,全邦需要杜絕一切穢褻的語言與圖畫以及戲劇,要端正語言。亞氏大體是按照出生到七歲(兒童期),七歲到14歲(少年期),14歲到21歲(青年期)三個階段來安排其生理性教育階段內容的。當然,亞氏重視體格的培育,如冬季生子為宜,嬰孩就應盡早去訓練其耐冷的習慣,可見其對體育鍛煉的重要性的認可。
其次亞氏在卷八也有一些關于教育的理念:(1)強調了政體對教育的影響,教育應作為公共要務安排的集體措施。其小學四門課程基本為:讀寫、體操(以培養未來士兵為目的,多模擬軍事等課程)、音樂、繪畫。由此亞氏強調了政府在教育中的整合作用,教育應是一個國家的公共項目,表明了教育在城邦中的重要地位。(2)人們繁忙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閑暇而已,而閑暇是有其內在的愉悅與快樂的幸福境界的,課目并不完全非得必要的切合實用,事事求實用是不合豁達與自由的精神的。在此亞氏運用了一個閑暇的概念,通過此概念教育人們閑暇其實是一種人生境界,也是一種人生追求。而后面對課程實用的論斷則是亞氏對知識的一種看法,過于追求實用而忘記了學習知識的本質。其實如亞氏所說學習或許就是為了一種閑暇,既是對于以后忙碌的練習也是對心靈幸福感覺的準備。(3)關于音樂方面的論述。亞氏認為音樂的作用有三種,娛樂與憩息、操修善德、操修理智。不讓少年們親自演奏尤其是在比賽中,音樂的三種利益:教育、祛除情感、操修心靈。由此亞氏強調了音樂對于個人的作用,既可娛樂又可利于修養,當今流行樂充斥社會之中,社會過多地忽視了一些不同類音樂的作用,音樂地位亟待得到當今社會基礎教育的認可。
以上的關于亞氏法治兩重意義的論述以及其五個經典法制論斷、亞氏遵循生理性自然階梯論教育觀和基本教育理念共同構成了亞氏理想政體的法治與教育體系,其對于我們當今的法治與教育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吳恩裕.論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5.
[2]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3.
[3]高道蘊,賀衛方,等.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221.
社會法治理念范文5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國》中的描述那樣:法律帝國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們,則是帝國的王侯。今天的我們,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種光榮,我們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業,神圣的使命。與光榮同在的,是責任!肖揚院長的論斷振聾發聵:人民群眾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眾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國是人民共和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為了建一座宏偉壯觀的帝國之都,人民賦予法官審判大權,也不是為了法官們的尊榮顯貴。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與正義的時代最強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鑄冶讓法律在現實中熠熠生輝,法院與法官,就會在法治時代,失去存在的價值。版權所有
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廣大法官應當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指導方針,始終不渝地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工作永恒的價值追求。英國大法官培根的比喻盡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惡果超過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觸犯法律,好比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卻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頭。在他眼中,失敗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惡!誠非虛言,中國古代的司法就不乏這樣的例子,很多時候,“屈死不告狀”竟然成了經驗之談,這經驗背后,有多少驚心動魄而又無人問津的苦難?明朝成化年間的刑部尚書劉鐵齋號稱鐵石心腸,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門前以頭搶地、輾轉呼號的百姓時,也不禁為之動容,嘆一聲:“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須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去回應。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們義無反顧的選擇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為民的要求。司法為民不是一個裝點門面的宣傳口號,它需要我們用熱血和汗水去兌現。抓住機遇,直面挑戰,是人民法院的時代責任,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社會法治理念范文6
關鍵詞:社會控制理論;青少年犯罪;成因;預防
一、社會控制理論的基本內容
社會的存在和發展都離不開一定秩序的存在,而這種秩序的建立和維持則是社會控制的結果,在我們的生活中,這種控制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家庭中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學校中老師對學生的教導、工作中領導對職員的監督等等,都是社會控制的具體表現。因此社會控制就是要把彼此完全不同的單個人的社會行動整合成有序的社會秩序,使人們的社會行動既千差萬別,又符合社會要求而不發生偏離、越軌,但是任何社會都不可能完全實現這一目標,總有一部分人或者極少數人突破社會控制走上犯罪的道路。
很多犯罪行為理論都假定,如果聽任人們自行其事,他們都會自然而然地遵守法律,并且認為是生物的,或者心理的,或者社會的特定力量驅使人們實施了犯罪。而控制理論持有與之相反的觀點。他們假定,如果聽任人們自行其事,他們都會自然而然地實施犯罪。犯罪學研究的關鍵問題是:大多數人為什么不實施犯罪?控制理論通過探討抑制人們實施犯罪的“控制”力量來回答這個問題。在特定的環境中,這些控制力量會崩潰,結果導致了犯罪和其他“失控”行為。因此,人們之所以實施犯罪,被認為是因為抑制他們實施犯罪的力量薄弱,而不是因為驅使他們實施犯罪的力量強大。
著名的美國犯罪社會學家特拉維斯赫希認為任何人都是潛在的犯罪人,個人與社會的聯系可以阻止個人進行違準則的越軌和犯罪行為,當這種聯系薄弱的時候,個人就會無約束地隨意進行犯罪行為。赫希的理論基礎是依戀,即因為有了青少年對家庭、學校等的依戀,青少年在做出一定行為時才會考慮父母、學校等的感受,從而放棄自己的不良行為,才會增強遵守社會共同價值規范的意識。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的理論解釋
從赫希的“社會紐帶”來討論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可以得出一個很準確的解釋,因為社會控制理論是用很多青少年為研究對象,在進行試驗調查研究后得出的結論。青少年只有依戀于家庭、學校以及朋友,才能在人與人的交往和老師家庭的教導下參與更多的有意義的活動,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及正確的信仰,最后才懂得奉獻,追求自己的夢想以及獲得更高的價值追求。
從家庭方面來說,家庭是青少年生活時間最長的團體,家庭對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長起到最直接的影響,也是最長久的影響,青少年對家庭的依賴表現在行為時考慮父母的感受,很多時候會遵從父母的意志,因此好的家庭環境對青少年健康成長有很重要的作用。如果一個家庭存在暴利行為,這都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到孩子的心理健康,他們會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暴利行為的影響,成為有暴利傾向的人,脾氣暴躁、易怒、遇事不理智,家庭暴力會對青少年在肉體上和精神上帶來折磨、傷害,從而使其性格變得扭曲,更容易實施犯罪。從家庭結構異常上看,不完整的家庭結構使得父母教育角色不完整,從某些方面不能發揮出正常的教育功能,父母照顧不到或者將其丟下不管的情況下,青少年的心理會產生偏差,這樣環境成長的青少年存在潛在走向犯罪的危及。
從學校角度分析,學校是青少年進行教育的中心,也是學習知識的主要場所,因此除家庭對青少年成長的影響大外學校也占據無可替代的地位,學校通過提高青少年對學校的依戀度,多提供青少年參加活動的機會,減少其接觸不良行為來控制青少年做違法犯罪活動。但是現在學校教育指導思想的偏差,只注重升學率,而忽視了素質、體制等方面的教育,尤其是學校分快慢班等,使得分入慢班的學生受到歧視或者使其自己放棄對自己的要求,破罐子破摔等現象不斷出現,使得這些學生產生對學校的抵制,這樣學校本來的教育功能不可能發揮作用?,F在注重分數的教育直接導致學校忽視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學生沒有遠大的目標、理想,沒有正確的觀念,沒有紀律性,法制觀念淡薄,使學生很難抵制社會中不良因素的誘惑,很容易在不良外因的引誘下走上邪路。從社會角度看,社會中存在各種腐敗現象,某些行業和部門黨風不正,社會環境“垃圾”增多,這也是導致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這些行為直接導致青少年對社會產生很大的負面看法,使他們鄙視社會、反叛社會。并且社會對青少年的保護、教育、預防犯罪等工作欠缺完善,使得保護、預防政策不能很好的貫徹落實,缺乏具體的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各種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時常發生。社會文化監管不嚴,使得暴利文化無所不在,報紙、廣播、電視等很多地方充滿暴力內容和鏡頭,青少年在思想不成熟的情況下分辨能力較低,模仿能力較強,并且大眾傳播媒介是很容易滲入青少年中,青少年無力抵抗媒介的說服力,暴力文化也正迎合了青少年的需求,因此暴力等不良文化影響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長,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三、社會控制理論對青少年犯罪的預防分析
因此要預防青少年犯罪問題就要將社會控制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加強青少年對家庭、學校、社會的依戀程度,減少家庭暴利、單親家庭等家庭問題的存在,使青少年在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只有加強青少年對家庭的依戀,他們在做出行為前會先考慮父母的感受,并且只有存在了子女對父母、家庭的依戀,他們才會結束父母對自己的教導,從而使家庭、父母在使青少年形成正確的或者說符合社會主流的世界觀、人生觀上起到應有的作用。青少年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校里度過的,因此學校教育的成敗決定著青少年犯罪預防的成敗,因此我們應該加強并改進學校的教育方法,提高學校的教育理念,增強學校對青少年的影響力和控制力,青少年在校期間不僅要學習文化知識,還要學習做人的道理、做人的原則和標準,只有通過全面的學習,他們才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念,增強對不良意識的抵抗能力。并且學校應該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吸引青少年積極參與學校的活動,只有參與一個群體活動,他才會對群體產生感情,對這個群體產生歸屬感,這樣也有助于減少青少年的犯罪行為的發生。社會預防也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重要環節,社會應該為青少年的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凈化社會中不良的習性和風氣,增強青少年抵制外來誘惑的能力以及辨別是非的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這需要家庭、學校以及社會的共同關注,充分發揮積極的作用,使青少年形成對家庭、學校的依戀,積極參與社會活動,樹立正確的理想,使他們在一個健康、幸福的環境中成長,只有這樣才能使各個控制環節發揮作用,達到理想的預防青少年犯罪效果。
【參考文獻】
[1]吳鵬森,《犯罪社會學》,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
[2]方鵬翻,《理論犯罪學》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郭玉川,《社會控制理論視野下的青少年犯罪問題》[碩士學位論文],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版。
[4]畢曉宇,袁泓,《赫希社會控制理論對學校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啟示》 法制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