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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1
根據學者們對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的看法,可以將以往觀點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否認經濟法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下稱“否定說”);另一類是承認經濟法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下稱“肯定說”)。
經濟法這一概念自形成發展至今在我國業已得到社會承認,包括我國立法機關的正式認可。目前我國經濟法學界對經濟法涵義的表述尚未完全統一,包括對經濟法是否成立為獨立的法律部門的爭議,而這些爭議的焦點集中體現在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認定上。根據學者們對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的看法,可以將以往觀點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否認經濟法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下稱“否定說”);另一類是承認經濟法具備獨立的調整對象(下稱“肯定說”)。
否定說認為,經濟法不具備特有的調整對象,因而不是獨立的部門法。相關表述有:
1學科經濟法說認為經濟法“是研究經濟學法規,運用各個基本法手段和原則對經濟關系進行綜合調整的規范”的法律學科。不難看出,該學說認為法的體系中并不存在“經濟法部門”,否認經濟法的部門法性質。同時,所謂"經濟法"無非是運用各種基本法律部門的手段來調整經濟法關系的經濟法規,是基本部門法的具體化,其存在僅限于一門法律學科而非法律部門。該學說由民法學家提出,在一定程度上也與國外學者的觀點相類似。
2綜合經濟法說該學說認為經濟法是多種基本法律部門的規范之“集合”或“綜合”,認可經濟法是一個“部門”,但否認作為部門法的獨立性。即認為經濟法是分屬于其他各部門法的調整各種經濟關系法律規范的綜合概念。
3經濟行政法說認為經濟法就是“經濟行政法”,經濟法隸屬于行政法,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應全部或部分屬于行政法的調整范圍,是行政法的分支,不構成任何獨立的法律部門。
相應地,部分經濟法學家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獨立性予以了肯定。主要有:①經濟協調關系說;②需要干預經濟說;③經濟管理與市場運行說;④國家經濟調節關系說;⑤社會公共性說。任何事物存在的價值都需要在現實應用予以肯定。
經濟法的產生及發展過程,以及其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發揮的重要作用,無一不標志著經濟法地位的舉足輕重。分歧存在多年,爭論仍在繼續。筆者持經濟法調整對象獨立性的肯定說,并贊同劉文華先生的意見:經濟法“對縱向的經濟管理關系和一定范圍內直接體現縱向管理因素的橫向流轉和協作關系于一統一調整?!?/p>
二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內容
在持肯定說的觀點中,具體到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內容是各不相同的。同時比較有代表性的還包括80年代的“大經濟法”理論。然而,各個社會科學的概念都是人的主觀對客觀的反映,是一種主觀創造,概念范疇會隨著客觀事物的變化和人們相應的認識變化而變化,同一法律部門可能調整有著內在統一聯系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社會關系。因此,在經濟形勢發生巨大變化、市場經濟體制急需完善的今天,“大經濟法”的輝煌業已不復存在,肯定經濟法獨立性的學者們致力于更先進、更能適應社會經濟關系變化的經濟法調整對象理論的研究,并從不同角度將其分別定義為:
(一)經濟協調關系說
①企業組織管理關系②市場管理關系;③宏觀調控關系④社會保障關系
(二)需要干預經濟關系說
①微觀經濟調控關系;②市場調控關系;③宏觀經濟調控關系;④社會分配關系
(三)經濟管理與市場運行關系說
①國家經濟管理關系;②市場運行關系;③組織內部經濟關系④涉外經濟關系
(四)國家經濟調節關系說
①市場規制關系;②國家投資經營關系;③宏觀調控關系
(五)國家管理經濟領域說
①經濟管理關系;②維護公平競爭關系;③組織管理性的流轉與協作關系
(六)宏觀調控與微觀規制說
①宏觀調控關系;②微觀規制關系;③國有參與關系;④對外管制關系;⑤市場監管關系
筆者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獨立性持肯定態度,并認同其中第六種觀點,但對其中第4點“對外管制”的闡述略有異議。
顧功耘先生在其文章中對“對外管制”的解釋中有這樣的闡述:“……從制度規范看,國家在對外經濟交往中一般采取與國內迥異的管理方法,手段往往十分強硬,故稱為'對外管制,這是經濟制度的一塊'特區,有必要單列研究?!?/p>
無疑地,國家對外經濟交往時出于維護本國利益的考慮會采取強硬手段,在當前國際經濟秩序下對外管制對經濟弱勢國家的確會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但是,筆者認為對外管制由于直接作用于國家對外經濟交往,其性質與國內經濟管理關系不同,將對外管制歸入商法或國際法范疇似乎更為妥當,相應的處理方法及規范也相對完善。通過施行對外管制保護本國經濟對于發展中國家固然重要,但倘若因此而夸大甚至歪曲了對外管制的作用,則必然給本國經濟的對外開放和國際交流起到消極作用。
總之,不管人們對與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存在怎樣的差異,或者在表述上有怎樣的不同,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經濟法具有自己特定的區別于其他部門法的調整對象。
三由其調整對象的獨立性對經濟法進行定義
在上文可以看出,與傳統的部門法劃分理論不同,以調整對象的特殊性判定一門法律學科是否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已然成為被廣泛認可的部門法劃分方法。因此,通過以上的論述,經濟法調整對象具備其特殊性,由此筆者認為,可以據此認定經濟法成立為獨立的法律部門,并在此基礎上對經濟法的涵義進行概括。
經濟法調整的是特定的經濟關系,這種經濟關系是有其特定范圍的,而不是一切經濟關系,即經濟法不能簡單概括成調整經濟關系的法。
根據顧功耘先生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劃分,經濟法的涵義可以表述為:“經濟法應是調整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國家為了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整體利益而履行各種現代經濟管理職能所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筆者基本采取顧功耘先生的觀點。這個表述與以往對經濟法的定義相比的優勢在于它植根于市場經濟環境中,恰切地把握了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現狀。但筆者仍對其中細節有不同的想法。
該定義中國家為經濟法的主體,經濟法僅被表述為國家履行職能的產物,與顧功耘先生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劃定似乎不能相互呼應。亦沒有突出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殊性,從而對經濟法作為獨立法律部門存在的價值無法體現。
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2
關鍵詞:經濟法的地位;法律體系;法律部門;調整對象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通知,鑒于在實際的庭審過程中,當事人關于經濟的糾紛往往與民事、刑事或行政糾紛結合在一起,而導致經濟法庭審判的效率低下,所以宣布取消經濟法庭的設置。這一舉措,是否意味著經濟法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不再有一席之地了呢?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我們有必要再次重申經濟法的地位問題。
1.經濟法地位的涵義
經濟法地位,也就是經濟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是指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經濟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其重要性如何。
由于法律體系是由多層次的法律部門組成的,因此要回答經濟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問題,必須說明它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如果經濟法是某一層次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則表明它在法律體系中具有一定地位;如果經濟法在任何層次上都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那就是說它不是法律體系中的組成部分,在法律體系中沒有什么地位可言。
任何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都在法律體系中具有一定的地位。但是,由于它們各自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因此它們在法律體系中的重要程度又是不同的。要回答經濟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問題,還必須說明它的重要性如何。
2.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在經濟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問題上,國內外法學界存在著嚴重的分歧。有些學者認為,所謂經濟法,只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它是關于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其中包括分屬于其他許多部門法的法律規范;有些認為,經濟法雖然不是一個獨立部門法,但可以把各種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綜合起來,作為一個學科來加以研究;有些學者把經濟法看作是民法或行政法的一種特別法;而直至現在,我國還有人將商法與經濟法等同起來,認為經濟法其實就是指屬于商法的一些法律。
當前,起碼在中國,認為經濟法是獨立部門法的人越來越多,已經爭論不大。經濟法之所以成為,能夠并且在某些國家實際上成為—獨立部門法,是有其內在根據的。
1)經濟法的產生是符合法的發展規律的。認為,法是隨著經濟基礎的發展而發展變化的,法律部門的劃分并不是不變的。經濟法的產生決非偶然,它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是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20世紀初的西方社會,自由資本主義發展到壟斷資本階段,嚴重地破壞了市場競爭的公平原則,從而極大地限制了市場經濟所具有的自由競爭規則的活力。以禁止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為核心的新型法律部門便脫穎而出。
2)根據我國經濟法調整對象的分析,表明經濟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是其他法律部門不能調整的,經濟法調整的經濟關系的特殊性,是確立經濟法是一個獨立法律部門的主要依據。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本身就是那些需要由國家干預和調整的經濟關系。經濟法的調整不同于經濟政策的調整,它是指國家將其意志深入到物質關系,使其成為經濟活動的行為準則。通常認為,經濟法的調整,從功能上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促進、保護、指導;另一方面是限制和禁止。國家對那些有利于統治秩序的經濟關系,需要加以促進、保護和指導;而對那些危及其經濟基礎和正常經濟秩序的社會關系要加以限制和禁止。這些關系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1,確認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所產生的經濟關系。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是指市場主體參加市場活動時在法律上所有的主體資格。如企業的設立、變更、終止等經濟活動中產生的經濟關系。
第2,調控市場,維護市場秩序所產生的經濟關系。市場秩序的內部包括市場交易秩序、市場競爭秩序以及市場主體的利益保障機制等。
第3,為克服市場經濟的盲目性、限制其負面作用,進行宏觀調控所產生的經濟關系。宏觀調控的內部包括計劃調控、投資調控、財政稅收調控、金融調控以及其它宏觀調控關系。
第4,涉外經濟關系。它是指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涉外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具有涉外因素的經濟關系。如調節與涉外企業的稅收優惠問題,反傾銷、反補貼問題,三資企業的利益保護問題等。
3)經濟法有著自身特有的基本原則和完整的獨立體系。經濟法基本原則是經濟法立法宗旨的具體體現,是經濟法的規范和法律文件所應貫徹的指導性準則,也是經濟法的靈魂和經濟法成為獨立法律部門的依據之一。其包括平衡協調原則、社會總體經濟效益優先,兼顧各方利益公平原則、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原則等。經濟法基本原則同其他部門法的基本原則是不同的。如民商法調整各自然人和法人這些“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其基本任務和立法宗旨重在保護各個體的合法權益,其基本原則是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和命令與服從。除此之外,經濟法還有著完整的獨立體系。經濟法是由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和環節的法律規范所構成,各種法律規范互相關聯,互相銜接,并且有著貫徹于全部經濟法具體規范的基本指導思想、原則和法律制度,這些經濟法規范有機結合,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
4)從經濟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的比較中可以看出,經濟法不能不成為獨立的法律部門。
第1,經濟法與行政法。行政法的產生并不影響經濟法的獨立。
經濟法和行政法在調整社會關系中體現著兩種不同的國家職能。國家有兩大基本職能:一是行政職能,二是經濟職能。這兩種職能在一定場合是相互分離的,而在另一些場合則是相互結合的。國家行使行政職能的準則就是行政法,國家以行政職能的形式來履行經濟職能的準則就是經濟法。經濟法與行政法的區別在于:(1)調整對象不同。行政法調整的是有關國家機關的設置和組成、行政權限的劃分、行政程序等方面不含物質利益內容的管理關系;而經濟法調整需要由國家調整和干預的經濟關系。(2)規范的內容不同。行政法的規范內容包括幾個方面:關于國家機關的組成,職責和權限范圍的規范;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干部的任免、提拔、考核、培養、監督的規范;關于國家機關的活動原則、方式和程序的規范;國家機關和其它社會組織以及公民的相互關系的規范。經濟法的規范內容主要是關于國民經濟管理體制以及國家利用各種經濟杠桿去調節市場運行機制,引導各個部門的企業微觀經濟行為,從而建立協調、合理的國民經濟比例、格局、結構等方面的規范。
第2,經濟法與民法。
廣義的調整對象而論,經濟法和民法所調整的都是經濟關系,即生產關系,而且,又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關系,所以民法中的等價有償、契約自由等原則,在經濟法中也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適用。就經濟法的產生而言,它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在世界各國的經濟立法和經濟司法中都有許多民法痕跡。這些都是經濟法和民法緊密聯系的方面。二者的區別在于:(1)調整對象不同。二者雖然都以生產關系為調整對象,但經濟法調整的是意志經濟關系,即以國家干預經濟活動為特征、以生產活動為主要對象的經濟關系;民法調整的是財產關系,即主要是人與人之間對財物的所有關系。(2)賴以存在的基礎不同。民法是隨著私有財產的產生而逐漸形成的;經濟法是以生產社會化的高度發展而發生的按比例分配社會勞動的客觀要求為基礎的。(3)調整經濟關系所運用的原則不同。民法所遵循的主要是平等、自愿的原則;經濟法所運用的主要是宏觀經濟意志化原則。(4)調整經濟關系所運用的手段不同。民法所運用的調整手段純粹是經濟上的得失平衡;經濟法則是采用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多種手段,實行綜合性的調整方法。
第3,經濟法與商法。
從各國的實踐來看,雖然經濟法與商法的共性頗多,如它們都以經濟生活為對象;二者的基本功能都在于促進經濟的發展,但是它們的性質迥然不同。(1)商法所規定的當事人雙方處于平等地位,而經濟法關系上的國家與社團或個人,則常常處于不平等關系;(2)商法側重于每一個個體間的權利義務的對等關系,而經濟法則注重整體間公益關系的均衡與調整;(3)商法是規定每一個個體單位的內部組織、經營規則、股份發行、債務處理等,即從個體為出發點,而經濟法則從國民經濟的“全局”出發,對各項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進行行政性的指導、限制、鼓勵、調整;(4)商法注意個體營利性,而經濟法則強調公益性,除了促進經濟發展外,還監督、限制或禁止某些違背公益的行為(如禁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交易等)。
5)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經濟法已被確認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首先,我國頒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經濟法法律。這些法律是適應國家經濟調節的需要而頒行的,涉及社會經濟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關系到社會經濟的總體結構和運行,而且同其他部門法性質的法律規范相分離,獨立組合為性質較純一的法律規范性文件。其次,我國已確立了經濟法基本法律制度。如國家介入社會經濟生活實行國家干預、調節的總的法律原則,被國家立法所確立;建立了經濟法體系構成中的重要的具體經濟法法律制度;已頒行的各種具體經濟法規范及已建立的各種具體經濟法制度,相互協調、配合,貫徹著共同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共同執行規范和保障國家經濟調節的使命。
3.經濟法是一個重要的法律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是,根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我國經濟法之所以是一個重要的法律部門,是因為它在保障和促進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促進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發展。根據《憲法》規定的原則,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經濟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這些經濟法律、法規的頒布、施行,極大的促進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
2)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一是從法律上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二是為經濟體制改革措施的貫徹提供可靠的法律保證;三是以法律手段保護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
3)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為了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我國先后在對外貿易、對外投資、涉外稅收、涉外金融、涉外經濟合同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
4)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恰如其分地估價經濟法的地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現實意義。由于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諸多經濟關系日益復雜,這些經濟關系在總體上需要各類法律的綜合調整,因此僅靠任何一個部門法都不足以實現法律體系的調整目標,必須有經濟法同其他相關的部門法配合,才能共同實現法律體系的輸出功能。
參考文獻:
[1]楊紫煊,徐杰。經濟法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
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3
關鍵詞:勞動價值規律;經濟效率;產業結構;充分就業;貿易保護
中圖分類號:F0-0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6月29日
我國在當前開放經濟條件下,國內外情況復雜,如何把握我國經濟工作的全局,推動我國經濟的穩步發展,這需要運用科學的理論工具。運用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來分析我國經濟的重要方面,從而把握我國經濟發展的根本和全局就是合適的。
一、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在中國開放經濟中應用的主要方面
(一)提高經濟效率是經濟活動的核心。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認為,商品價格圍繞著商品價值上下波動,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那些個別勞動時間低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企業,就可以獲得超額利潤,在市場競爭中就取勝;那些個別勞動時間高于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將逐漸被淘汰。這一企業競爭規律在我國目前開發經濟條件下是適用的。目前,我國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相通,國內外企業進行競爭,我國企業要在競爭中取勝,就必須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縮短自己的個別勞動時間。提高勞動生產率最根本的辦法是提高科學技術水平,因此我國企業與國外企業的競爭最根本取決于我國的科技進步與發達國家的科技進步的競爭。提高勞動生產率還可以通過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勞動強度來實現。利用各種手段主要是科技和管理手段,來提高我國經濟的效率,是目前我國企業立足國內外市場的根本,這也是實現我國經濟穩定發展的根本。
(二)注重產業選擇,降低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僅取決于經濟效率的提高和市場收益的取得,還涉及到產業結構升級所引起的成本分擔。產業結構升級所引起的成本如何在國內外市場間進行分擔將直接影響我國經濟競爭力。
企業對不同產業的選擇,其承擔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情況是不同的。如農業、金融、保險、醫療、教育、科技等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需求主要由市場供給條件決定,這些產業可以說不存在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而處在產業鏈高端的產業,其技術變化和產業結構的升級與市場需求的變化同步,甚至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引導市場需求的升級,這樣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升級的成本就由消費者承擔。而處在產業鏈的低端,產品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況,企業之間產生惡性競爭,當市場需求穩定時,企業艱難度日;當市場需求升級時,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被迫升級,這時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升級的成本完全由企業和社會承擔。這些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包括淘汰正在使用的設備所造成的成本、技術升級所引起的成本、勞動力結構性轉移所引起的成本等。這種產業結構升級是在供求脫節的情況下進行的,它沒有條件讓消費者承擔,必須由企業自身或社會承擔。這種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是很大的。
不同國家的產業選擇和結構狀況不同,因此不同國家承擔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情況是不同的。如美國的農業、金融、高科技等,其市場需求穩定,產業結構變化較小,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也較?。黄涓叨酥圃鞓I,產品結構、產業結構的升級可以由消費者來承擔??傮w上看,美國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由企業和社會承擔的部分較小,這種產業結構總體上有利于美國經濟的健康發展。反觀我國的情況,改革開放后的大部分時間內,我國大部分企業的生產處于產業鏈的低端,產業結構的升級一直被市場變化牽著鼻子走。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主要由企業和社會承擔。因此,改革開放后,在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的過程中,企業和社會承擔了產業結構升級的大部分成本,這種情況現在正逐漸得以改善。
正是由于對產業結構升級成本的分擔對于企業和一國經濟具有重要意義,在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中,我們應該注重產業發展的選擇,從而降低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具體來講就是,努力保護我國農業發展,大力發展教育、科技、醫療、金融、旅游等產業,努力使我國制造業處于產業鏈的高端。做到這些,就可以大大降低我國企業和社會所承擔的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
(三)把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作為各項經濟政策的指針。勞動和就業是經濟創造之源,勞動者的收入和消費是經濟良性循環的必要條件。我們從事一切經濟活動都是為了就業,為了全體勞動者的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因此,把充分就業作為各項經濟政策的指針是理所應當的?,F實的狀況是,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破壞了環境,這也是損害了我們的經濟發展之基,損害了我們的生存和發展之基。因此,我們在實現充分就業的同時必須保護生態環境,環境保護與充分就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在開放經濟條件下,一國的就業狀況是其國際競爭力的綜合體現,是本國各項經濟政策是否切實有效的綜合衡量標尺。我國在開放經濟條件下要實現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各項經濟政策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出發,解決中國面臨的緊迫問題。只有做到切實、合理,才能發揮出政策的效果,達到政策的目標。
(四)合理利用對外貿易保護手段。按照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我們積極提高勞動生產率,并降低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主動參與全球經濟的國際分工,對實現我國的充分就業和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是有益的。因此,積極、主動地推動我國經濟的對外開放和國際自由貿易是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主基調。但由于下述原因,我們也必須合理利用對外貿易的保護手段,實現我們國內的政策目標。
1、商品滿足不同的需求層次和地位的不同。如糧食和農產品滿足人們的基本需求,處于最基礎的需求地位。也就是說,人們無時無刻不能沒飯吃,但人們可以不用私人轎車。中國人口約占世界人口的20%,如果糧食不主要依靠自己生產,全球如果出現大規模的戰爭等事件,中國的糧食需求就會得不到滿足。因此,即使我們要花費一定的經濟代價,我們也要保證糧食的較高程度的自給。這就要求利用對外貿易保護手段來保護我國的糧食生產和農業生產。
2、我國幼稚產業成長的需要。如我國的金融、高科技育種等產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較大,還沒有能力與它們同臺競爭。因此,我們暫時需要采取貿易保護手段,使這些幼稚產業得以發展。等到這些幼稚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再對外開放。
3、我國產業關聯和產業結構發展的需要。在國際競爭中,單一的產業結構不但具有較高的經營成本,而且具有較大的經濟風險。我國幅員遼闊,自然資源豐富而多樣。并且,我國要滿足世界上約20%人口的就業,必須豐富我國的產業結構。我們利用貿易保護手段不是保護我們的劣勢和落后產業,而是實現我國的產業關聯效應,降低我國經濟的總體運行成本。這樣,從整體上提高了我國的經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又豐富了產業結構,從而為實現充分就業創造了條件。
4、不同的國家利益訴求和國家間力量的懸殊。國際經濟交往是在國家間進行的,資本、技術、勞動力還不能完全在國家間進行自由流動。各個國家出于對本國利益的考慮都程度不同地對資本、技術的流動進行限制,特別是對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進行限制。這種情況下,各個國家對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管制都是追求自我利益,盡量轉嫁經濟負擔和成本。再從貿易規則來看,當前的國際經濟規則是由發達的經濟強國主導制定的,這些規則更多地體現了經濟強國的利益,并不是公平而科學的。這兩方面的情況說明,進行必要的貿易保護是我國當前對外經濟的應有之意。
上述四方面的情況說明,在推動我國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必須采取合理的國際貿易保護手段,以實現我國的產業目標和就業目標。
二、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在中國開放經濟中應用的主要方面之間的關系
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在當前中國經濟中應用的幾個方面之間具有內在的聯系,具體關系如下:
(一)提高經濟效率和產業選擇是核心。產業選擇、產業結構、經濟效率是經濟活動的具體內容。只有內容充實、可靠,經濟才有活力。產業結構決定著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結構,這種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結構是消費的基礎;同時,產業結構決定著就業結構,就業結構是勞動分工的具體體現,就業結構決定著勞動者技能的發揮、分工的效率、勞動者的收入等經濟實質內容。
產業選擇、產業結構、經濟效率是一國經濟競爭力的基礎。一國的資源稟賦等優勢的發揮就體現在產業選擇、產業結構上,同時產業選擇、產業結構是經濟效率的具體體現。而經濟效率是產業結構、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勞動者素質等因素的綜合體現,它從根本上決定著一國經濟的競爭力。
經濟效率和產業選擇是實現充分就業、環境保護的基礎和前提。如果一國經濟與其他國家相比缺乏效率,它就不可能在產業選擇上擁有主動權。如果一國經濟的產業選擇、產業結構缺乏經濟效率,它就不能實現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
(二)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是各種經濟活動的根本約束條件。如果沒有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的經濟是缺乏經濟的實質意義的。任何一個國家都可以集中其各種經濟資源,發展某些產業,讓部分人安居樂業。這不是一個國家具有經濟效率和經濟競爭力的表現,這不是合理而有效率意義上的經濟活動,這樣的經濟活動沒有實質性意義。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是經濟活動的整體目標,實行開放經濟是為了更好地實現這一目標。在這一目標約束下的經濟,必須立足于勞動和創造,必須立足于開拓產業,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經濟效率。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是檢驗一國經濟的競爭力與宏觀經濟管理效果的根本標尺。國與國之間的經濟交往與市場競爭每天都在真實地進行著,任何人也不能造假,而這種競爭力的強弱就真實地表現在一國的就業狀況和環境保護狀況上面。而一國的國際競爭力低就直觀地表現在其失業率較高和環境保護破壞嚴重上面。因此,在開放經濟條件下,我們看一國經濟的競爭力和宏觀經濟管理的效果,看一個指標就足夠了,那就是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狀況,這是對一國經濟競爭力的最綜合、最根本的衡量。
(三)合理利用對外貿易保護是經濟的調節手段。國際分工和自由貿易能夠提高各國的資源利用效率,生產出更多的產品,能夠提高各國的福利水平。但也存在著各種貿易保護的現實條件約束。正因為有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之間的對立,對外貿易保護要在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之間進行平衡。對外貿易保護不是保護本國的劣勢和落后,而是基于提高本國經濟效率的基礎上進行的?;诋斍耙試覟橹黧w的經濟利益與國家間力量的懸殊,一個國家深度的對外開放與聯系,必然使國家的利益和經濟的運行置于國際經濟的風險之中。貿易保護就是國家利益和國際經濟風險的管理手段,通過貿易保護減緩國際外部沖擊對本國經濟造成的損害。貿易保護是在國際經濟規則的約束下進行的。由于國際經濟規則本身存在著缺陷,國際經濟規則就存在著與國內經濟目標發生沖突的地方,這時對外貿易保護就發揮其主動性、靈活性,使這種貿易保護既不與國際經濟規則發生嚴重沖突,又能夠實現本國的經濟目標??傊?,對外貿易保護是平衡國際經濟關系與國內經濟關系的有力手段,在這個調節過程中,不斷提高本國的經濟效率和競爭力。
三、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對中國現實經濟應用所體現的科學性
(一)理論與實踐的結合。經濟效率決定國家的國際競爭力。這是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在實踐中應用的應有之意。但是在一國的具體實踐中,對產業結構升級的成本的承擔也影響其對外競爭力的形成。另外,對外貿易保護對于平衡國內外經濟關系,尤其對于本國充分就業和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作用。上述幾個方面是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理論在分析我國開放型經濟實踐中的具體運用,這充分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
(二)對內經濟與對外經濟指向的統一。對內經濟我們把經濟效率、成本、就業和環境作為經濟的核心問題給予重視和解決,對外經濟我們同樣把這些問題作為核心給予關注和解決,這體現了我們對問題把握和分析的科學性。這種對內經濟和對外經濟核心問題指向的統一,有利于我們科學制定政策和策略,協調我們的各種經濟行為,實現良好的經濟效果,達到我們預期的經濟目標。
(三)問題和指標的簡潔、明確而全面。對于開放型中國經濟這樣的復雜問題,我們使用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對中國經濟的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問題和指標具體、明確而簡潔。我們沿著這四個方面就可以把握全局,觀察我們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并據此分析、尋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這足以顯示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對現實經濟問題的解釋力和統領作用,是其他經濟理論所無法比擬的。
上述三個方面說明馬克思勞動價值規律的科學性。
主要參考文獻:
[1]孫飛.馬克思勞動價值論的當代價值[J].當代經濟研究,2008.12.
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4
基于以上對經濟轉軌和經濟全球化的理解,我們對經濟轉軌與經濟全球化之間的互動關系的研究可以在許多不同層次上進行,如在全球范圍的、國家的和企業的層面上分析。這里,將以經濟轉軌大國俄羅斯作為研究客體,分析一個國家的經濟轉軌與融入經濟全球化之間的關系。應該指出的是,這種關系是受各類復雜因素影響的,既有國際環境的因素,也有國內條件的因素;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些因素又可分為政治、經濟、社會、歷史等各個方面。本文側重分析政府的經濟轉軌政策是如何使經濟轉軌和經濟運行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并使經濟全球化因素作用于經濟轉軌過程的。
預期與現實
20世紀的最后10年,既是世界上大多數原計劃經濟國家向市場經濟轉軌的時期,又是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的時期。這絕不是歷史的巧合,而是反映了經濟轉軌與經濟全球化之間的內在聯系。向市場經濟轉軌,就是要使國民經濟運行的基礎性調節由原來的計劃機制轉換成市場機制,以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而在現代經濟中,資源的有效配置不僅在一國范圍內而且在全球范圍內展開。為此,經濟運行機制的市場化轉軌內在地要求在對外經濟關系方面也實行市場化趨向的體制轉型,由封閉經濟的體制轉變成開放經濟的體制,使國民經濟運行融入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才能利用國際市場來達到優化資源配置的目的。所以,經濟轉軌與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關系,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層面上,表現為國內經濟轉軌與對外經濟體制轉型在目標模式上的一致性及其相互聯系和制約。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在經濟體制過渡時期形成國內經濟轉軌與國際接軌之間的互相配合和互相促進,對外經濟開放有助于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與此同時,經濟轉軌與融入經濟全球化的緊密關系,還反映在經濟全球化因素作用于經濟轉軌過程的機制方面,進而反映在經濟實際運行方面。以融入經濟全球化從而利用世界市場為目標的對外經濟體制改革,和以建立市場經濟為目標的國內經濟轉軌,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實現舊制度下無法得到的潛在利益,提高全國經濟效益,為國民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提供制度性基礎。因此,經濟轉軌與融入經濟全球化之間的良性關系,就國內經濟運行的效果看,應該表現為經濟轉軌所帶來的國內經濟發展和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并為本國經濟進一步融入經濟全球化提供越來越豐富的物質基礎;而開放型對外經濟體制所創造的國際貿易和其他國際經濟交往關系的擴大和優化,又對本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產生各種積極的促進效應。
俄羅斯在轉軌初期,正是出于對經濟轉軌和經濟開放的美好預期,采取了所謂“休克療法”的激進方式,同時進行國內的市場化改革和對外開放市場。它在迅速推進國內經濟自由化和私有化的同時,也立即摧毀了阻隔俄羅斯與世界市場聯系的幾乎所有藩籬和障礙。這一轉軌戰略的實際效果是眾所周知的,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在制度轉換和經濟實際運行兩個方面都沒有取得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的預期效應。在建立市場經濟制度方面,盡管私有化任務已基本完成,價格和市場自由化程度已經達到相當的高度,相應的立法也在積極進行,一般說來,市場經濟體制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是,無論在國內經濟制度還是對外經濟關系的制度方面,都經歷了一個反復、曲折的過程,進展極不順利。而且,在整體上,很難發揮市場經濟體制應有的經濟效應。所以,至今,許多俄羅斯經濟學家認為,俄羅斯的市場經濟是“扭曲的”市場經濟,甚至是“假市場經濟”。
經濟轉軌與融入經濟全球化之間是否實現了良性互動,最終還是反映在經濟運行的業績上。俄羅斯在20世紀90年代的融入經濟全球化,出現了這樣兩個反映經濟運行不良的趨勢:一方面,俄羅斯經濟對外依賴的程度明顯增強(參見表1);另一方面,俄羅斯經濟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急劇下降(參見表2)。
附圖
資料來源:[俄]A·伊拉里奧諾夫:《原料部門占重要地位的開放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政策》,載《經濟問題》,2001年第4期,第6頁。
附圖
資料來源:[俄]A·伊拉里奧諾夫:《原料部門占重要地位的開放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政策》,載《經濟問題》,2001年第4期,第5頁。
俄羅斯在轉軌開始時,立即大幅度減少甚至取消進出口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并實行經常項目下的盧布自由兌換和開放國內金融市場,使國內市場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對外開放,國民經濟的對外依存度急劇上升。轉軌頭5年,在國內的消費品市場上進口品所占比重上升了一倍,超過50%。以后3年這一比重略有下降;在1998年8月危機后盧布大幅度貶值,導致進口品相對價格急劇上漲,使1999年進口品在國內零售商品流轉額中的比重下降為1/3。但是,隨著盧布貶值所引起的國內產品對進口品的替代效應逐步耗盡(通過國內的通貨膨脹和進口品平均價格下降),進口品在俄羅斯市場上的地位又有所加強,它們在零售商品流轉額中的比重已經達到將近40%。(注:[俄]В.?。畩W列什金娜:《俄羅斯的對外經濟綜合體》,載《世界經濟與國際關系》,2001年第5期。)經濟學家認為,這不僅嚴重威脅國內產業的生存和發展,而且不利于國家的經濟安全。
同時,俄羅斯在經濟轉軌時期加快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與發達國家的經濟差距進一步擴大。俄羅斯是世界人口和資源大國,曾是世界第二大國蘇聯的一個最大的共和國。20世紀六七十年代,俄羅斯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相當于最發達國家的21%~30%;90年代的經濟下滑,使這一比例下降為10%~14%。俄羅斯工業勞動生產率與美國比較,從90年代初前者為后者的30%下降為末期的19%;在高技術部門,俄羅斯的勞動生產率只相當于美國的3%~5%。(注:[俄]Л.勃良赫曼、М.克羅托夫:《改革維度的全球化與產業政策》,載《經濟學家》,2001年第9期。)預期與現實的嚴重背離,引發俄羅斯國內外經濟學家的關注和探討。
良性互動的機制和條件
(一)在制度變遷和創新方面
轉軌國家在融入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的對外開放,通過各種渠道影響它們的經濟轉軌。在制度變遷和創新方面,對外開放對國內經濟改革的直接牽動效應和間接示范效應,是促進經濟轉軌的重要因素。國內市場的開放和進入國際市場,要求迅速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改變價格嚴重扭曲現象,這是推動國內價格改革、市場經濟體系建立和企業運行機制轉換的有力的外部因素。至于示范效應,則在引進外資特別是國外的直接投資方面,表現得比較明顯。外資企業的市場化運作和經營管理及其良好的經營業績,成為轉軌國家企業如何進行市場取向轉制的現實樣板。轉軌國家建立的各種對外開放的特區,更向全國提供建立市場體系、改進政府管理等多維度的新鮮經驗,可以發揮綜合的示范效應。
當然,國內經濟的持續轉向市場化運行,是本國經濟運行體制與世界經濟運行體制逐步接軌的基礎。這既是轉軌國家經濟不斷融入經濟全球化,加強與國際商品市場、要素市場、信息市場聯系,進入全球性生產和銷售體系的必要前提,又是國內經濟制度與國際經濟制度在市場化基礎上一定程度的融合,這一過程本身就構成經濟全球化的組成部分。
(二)在經濟運行方面
融入經濟全球化對經濟轉軌的影響,還通過對轉軌國家的經濟運行作用于這些國家的經濟轉軌,其中最基本的渠道是國際貿易。出口通過乘數作用對一國經濟產出的促進作用,是人所共知的;出口部門和出口企業往往具有高于國內平均水平的技術和經營管理,這些對一國經濟還有積極的溢出效應。在進口方面,進口設備和技術的產出率一般高于國內供應的設備和技術,進口的產出效應和溢出效應,對于經濟轉軌國家同樣是極其重要的。經濟學家對中國經濟改革時期貿易與經濟增長關系所做的實證分析表明,隨著經濟改革不斷深化,對外開放和國際貿易的發展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持續走高。例如,利用擴展和改造過的費德模型來研究1969年至1999年間貿易與上海市GDP增長的關系,可以看到,1977年以前,兩者之間的關系是極不穩定的,有的年份甚至出現負相關;1978年改革開放以后,出口的產出效應和溢出效應以及進口的產出效應的總和均為正值,并持續上升;特別是在1992年以后,貿易對上海市GDP增長的貢獻率已提高為10%~15%。(注:陳智遠:《貿易與增長經驗研究》,載《世界經濟文匯》,2001年第5期。)更值得注意的是,轉軌國家必須利用動態比較利益,通過國際市場用國內富裕、廉價的資源生產的產品,換取稀缺的、國內相對價格較高的生產要素,促進本國經濟結構的提升。
經濟全球化與經濟轉軌之間互動關系的另一個重要渠道是國際資本流動。資金嚴重短缺是所有轉軌國家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積極引進外資,彌補資金缺口,在轉軌初期對緩和資金供求矛盾有著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借入外資的正確利用,可以在較短時期內增加生產要素投入,在轉軌時期爭取經濟加速增長,它所形成的生產能力為以后償還本息提供可能性。特別是國外直接投資在轉軌國家經濟運行中的產出效應和溢出效應以及在經濟改革方面的溢出效應和示范效應,更是不可忽視的??鐕驹谵D軌國家的經營和發展,使國內企業學習到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經過吸收、消化和創新,有可能將積累的“默會性”市場經營知識和技術知識轉變成轉軌國家企業特有的比較優勢,從而在一定時期后出現對外直接投資甚至向發達國家投資的有利條件。
融入經濟全球化對轉軌國家經濟運行的這些積極效應,將使經濟轉軌能夠在比較寬松的環境下進行,可有較多的資源用來補償轉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轉軌成本,包括新制度的實施成本和新舊制度交替的摩擦成本。同時,國內經濟體制的順利轉型,是對外開放能夠對國內經濟運行產生積極效應的基礎性制度條件。企業的市場化趨向改革不斷進展,才能產生和擴大接受國際市場的信號并做出正面的行為反應的經濟主體,使國際貿易和其他國際經濟交流中積極的產出效應和溢出效應具有越來越廣泛的載體;國內市場體系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宏觀調控機制的逐步確立,使融入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積極效應得以在國內正常地比較充分地傳導。這樣,融入經濟全球化過程的具體表現即對外開放與經濟改革之間形成良性互動,使轉軌國家在轉軌時期保持改革、開放、發展、穩定之間相互協調、相互促進的趨勢。
總之,融入經濟全球化與經濟轉軌之間的良性互動,是一個不斷累積的過程。不論在制度變遷和創新方面相互促進的牽動效應,還是在經濟運行方面相互作用的產出效應和溢出效應,都不會一步到位的。而且,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良性互動趨勢的出現和保持,也不是單獨依靠市場力量就能實現的。世界經濟中各種經濟主體所能得到的信息極不對稱,市場結構又是壟斷競爭和寡頭競爭的,轉軌國家政府作為新制度的主要供應者和宏觀經濟的調控者的作用不可或缺,它的正確決策是形成上述良性互動關系的必要條件。
國際分工中地位的“邊緣化”
國際貿易仍是轉軌中的俄羅斯融入全球經濟的主要途徑。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國內生產總值大幅度下滑,但出口保持持續增長的趨勢,使相當大的一部分國內生產總值要在國際市場上得到實現。出口對國內經濟的產出效應是明顯可見的:出口部門成為國民經濟中最重要的部門,出口支持著一系列工業部門的生存,并緩和了轉軌時期的經濟、社會矛盾。
不過,出口部門的積極效果是十分有限的,燃料和原材料部門的片面發展和出口,不能發揮應有的技術上和體制轉型上的溢出效應。因為20世紀90年代俄羅斯的出口嚴重依靠燃料和原材料,而這些部門的技術設備是在改革前建立的,轉軌時期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和改造;同時,這些部門大多屬于自然壟斷性行業,在經營管理方面也沒有走在非出口部門的前面;而且,出口的目的主要是依賴對豐富資源加緊開采和輸出來維持國內急需的外匯收入。由于70%的設備已經陳舊,依靠不斷增加燃料和原材料出口的“邊緣化”國際分工方式難以為繼。據俄專家估計,要在今后避免國內市場出現燃料短缺,需要對燃料經濟綜合體增加50%的投資或者至少減少15%~20%的出口。(注:[俄]В.奧波列斯基:《世界經濟全球化與俄羅斯經濟》,載《世界經濟與國際關系》,2001年第3期。)
為了使貿易對轉軌國家經濟產生持續的產出效應,其進出口必須具有溢出效應,才能夠實現動態的比較利益。在計劃經濟時代,由于國內產業長期處于封閉的被保護的環境中,缺乏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轉軌開始時,資源密集型產品在俄出口結構中占主要地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消極地適應在國際市場上靜態的比較利益,而不著力進行經濟結構和出口結構的提升,將陷入“比較利益陷阱”。在國際分工中地位的“邊緣化”,不僅使出口的增長越來越困難,而且使國民經濟的發展受制于極不穩定的燃料和原材料國際市場行情的影響,國內外經濟學家往往將國際市場上石油價格走勢作為預期俄羅斯經濟進程的重要因素。
為什么20世紀90年代的俄羅斯不能在利用國際市場實現動態比較利益方面有所作為呢?這就必須考察它的轉軌模式和政策。俄羅斯經濟學家認為,實行俄改革模式所形成的“偽市場經濟”,使國家在世界經濟迅速全球化的20世紀90年代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已經是沒有任何異議了。(注:[俄]Л.勃良赫曼、М.克羅托夫:同前引文。)提出,俄決策者出于對資本主義的教條主義理解,以為市場經濟=經濟活動的自由化+所有資產的私有化+對社會需求的嚴格限制政策,從而在轉軌初期立即實施進出口貿易的自由化,使國內有望在近期內經過改造提高競爭能力的產業,在國外產品大舉進入國內市場的沖擊下,迅速減產并瀕臨崩潰。
在向市場經濟過渡時期,政府是否應該實行必要的產業政策,在俄羅斯一直是有爭議的。有人直到現在還認為,這不符合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不過,越來越多的經濟學家認識到,政府對企業過多的直接行政干預是有害的,但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家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卻是后進國家實現趕超任務所必需的。連西方的新古典經濟學家都不否認后進國家對幼稚產業保護的必要性。在現實的經濟全球化時代,盡管比較利益仍是國際分工的基礎,但擁有比較優勢的后進國家,并不能無條件地在國際市場上利用自己的比較優勢而獲利。因為在現實的世界經濟中,不像斯密和李嘉圖所假設的那樣,只有兩個比較優勢不同的國家,而是有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個后發國家要在國際市場上出售具有比較利益的產品,不僅必須與比較利益互補的國家而且與比較利益相似的國家進行競爭,因此,這種比較優勢必須轉化成絕對的競爭優勢,才能在國際市場上得以真實地實現。不斷地將本國具有潛在比較利益的產業轉變成具有絕對競爭優勢的產業,是一個實現動態比較利益的過程。在后發國家利益動態比較利益推進經濟持續發展的過程中,政府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和不斷變化的;隨著產業的成長,政府和企業的相對地位不斷發生變化,政府的規制和扶助作用逐漸淡出,企業的主導作用逐漸完善(見表3)。
表3后發國家具有潛在比較優勢的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的過程
進口替代階段加速出口階段對外直接投資階段
競爭優勢狀態在要素水平從要素到產品處于相對
上創造轉移穩定狀態
政府作用引導與保護促進與幫助放棄控制
企業地位跟隨與協商平等合伙人主導力量
俄羅斯的經濟轉軌卻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立即放棄政府在對外經濟關系方面必要的調控,使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僅限于資源采掘部門和資源密集型的原材料加工產業,連按功能/成本比的勞動力優勢都無法得到實現,大量食品和消費品以及機械工業產品長期依賴進口。開始轉軌的1992年,進口幾乎完全是免稅的。1993年以后,俄羅斯歷屆政府開始承認過早開放國內市場的不利影響,試圖在政策上進行調整,但由于扭曲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形成,使調整的意圖無法得到落實,收效甚微。
在控制進口方面,政府的調節余地極其有限。國內嚴重的通貨膨脹,使經濟的宏觀環境極不穩定;為了使失去控制的物價上漲水平有所收斂,俄政府規定了盧布與美元匯率之間保持一定浮動幅度的“匯率走廊”。盡管對進口重新設置了關稅,但是盧布的貶值速度趕不上國內的物價上漲速度,使外國商品大量進口仍然有利可圖。而且,走私活動猖獗,更加劇了國外商品沖擊國內市場的勢頭。
在鼓勵加工程度較高的制成品出口方面,俄羅斯政府不斷提出要求,但難以見效。例如,1996年初,政府曾經通過發展出口的聯邦計劃,規定要采取綜合措施來增加出口和提升出口產品的結構。計劃提出將對商業銀行向出口商的貸款提供政府擔保;并積極參與有前途的出口項目的建設。同時,對出口通過稅收優惠進行獎勵;并提供信息、市場和咨詢等服務。結果,該年的總統選舉花費了大量預算資金,而出口發展計劃在資金支持上被置于次要的地位。當年,按計劃應在出口鼓勵方面投資9億美元,實際上只投入了嚴重貶值的1.1億盧布。以后幾年的預算,再也沒有為鼓勵出口撥出過專用的資金。(注:[俄]В.奧波列斯基:同前引文。)
政府政策不力,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俄企業也缺乏積極增加出口的動力。據俄羅斯經濟學家提供的資料,在“偽市場經濟”體制下,俄全國注冊的非國有法人企業共有250萬家,其中股份公司430家、商業銀行1300家,還有幾十家交易所;但是,一半以上的企業(150萬家)是虛構的,它們沒有決算報告,所提供的創辦人是不真實的,并且不繳納稅收。(注:[俄]Л.勃良赫曼、М.克羅托夫:同前引文。)許多企業熱衷于合法和非法的投機活動,對技術改造和產品更新,既缺乏動力,也沒有實力。據調查,20世紀90年代后期,只有5%的企業進行了設備更新和新產品開發。(注:[俄]Л.勃良赫曼、М.克羅托夫:同前引文。)這樣的企業當然對政府的政策引導(即使政策是正確的)不能做出積極的反應。
引進外資和債務負擔
俄羅斯進入轉軌時期后,每年資本引進的流量總體上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它在緩和俄羅斯資本供求矛盾方面具有一定積極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由于開放政策的不當和國內市場環境的扭曲,其應有的積極效應不能得到充分發揮,而且,造成嚴重的債務負擔,甚至爆發金融危機。
引進外資對東道國經濟的效應,是與外資結構和外資用途相聯系的。在俄羅斯引進的外資中,直接投資的比例較小,以國際金融組織和各國政府提供的貸款等間接投資為主。2000年初,在俄羅斯引進外資總額中直接投資只占43.6%;一半以上為間接投資。并且,大量資金,尤其是以間接投資形式借入的貸款,被用于彌補預算赤字,或用于金融投機領域。在行政部門和貨幣金融部門占用的資金,到2000年初,仍占引進外資總量的32%,成為利用外資最多的部門(見表4);投資于實際經濟部門的數量有限。引進直接投資的規模只占全球直接投資總額的不到1%。而且主要投向資源開采的燃料工業以及投資報酬回收較快的食品工業,這些部門外資企業的技術溢出效應不大。至于作為國民經濟技術裝備部門的機器制造和金屬加工工業,只使用了外國直接投資的4.2%。因此,引進外資在提高俄羅斯產品的國際競爭能力方面尚沒有形成有力的促進因素。外資企業在東道國出口中的貢獻率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這種作用,1996年外資企業產品出口占俄羅斯出口總量的比重不超過6.5%,而其進口額卻占了進口總額的11%。
表4俄羅斯外資的用途結構(2000年初的資料)
部門外國投資其中直接投資
總額總額
(百萬美元)%(百萬美元)%
全部29252.9100.012757.3100.0
行政和貨幣9353.632.07.40.3
金融領域
燃料工業4258.814.92210.317.3
食品工業3166.110.82568.620.1
通訊業2673.89.12243.417.6
商業和餐1794.16.11312.910.3
飲業
機器制造1513.35.2533.14.2
和金屬加工工業
運輸業922.13.2682.75.3
保證市場700.92.4385.23.0
功能的商務活動
森林、木材678.32.3496.33.9
加工和造紙工業
有色金屬642.72.2279.52.2
工業
資料來源:[俄]В.安德里阿諾夫:《外國資本在俄羅斯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載《社會與經濟》,2001年第1期,第93頁。
俄羅斯引進外資偏重間接投資及其非生產性用途,即使直接投資部門也缺乏溢出性效應,使得俄羅斯在20世紀90年代的經濟結構和出口結構不能借助于國際資本流動而得到提升。嚴重依賴燃料和原料資源的出口格局,制約著出口規模的擴大,到了轉軌的中后期進入國外貸款的還本付息高峰期,必然出現沉重的債務負擔。目前,俄羅斯為此每年將向西方債權人支付數百億美元,無疑加重了俄經濟恢復過程中的資金困難。
而且,俄羅斯的外資結構中還有相當多的間接投資是以購買俄企業股票和各種證券的形式引進的。僅1997年一年的流入量就達6.8億美元。(注:[俄]В.安德里阿諾夫:《外國資本在俄羅斯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載《社會與經濟》,2001年第1、2期。)這些資金在俄羅斯的資金市場上興風作浪,進行投機性炒作。它們在市場行情出現某些不良征兆時立即大量撤出,成為引發1998年嚴重金融和經濟危機的導火線。
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5
事實上,對于上述問題已有學者提出并回答過,但他們主要是從中國的思想文化、民眾心理、海洋意識和海權觀念的角度來分析的[3]。這種分析固然有一定道理,但卻因片面強調主觀因素而略顯歷史唯心主義傾向。還有些學者盡管強調了經濟、階級等客觀因素[4],但也因缺乏系統的理論支持而流于空泛。鄭和的航海屬于實踐活動,而作為主體的人的任何實踐活動都是有目的的,這正體現了主體的能動性。目的實際上是利益的表現形式,是主體對自身利益的判定結果,說到底是界定了的利益。利益是目的的內容,目的是利益的形式,因此主體的目的一定要與自身的利益相適應,正確地反映利益。這樣對主體實踐活動的分析就由對目的的分析轉化成對目的與利益的一致性分析了。因此,筆者嘗試使用演繹法,以政治學理論中有關利益的闡釋為大前提,以歷史材料為小前提,對上述問題做出解釋。
一、政治學理論中關于利益的闡釋
利益是中西方思想史上的古老課題,一般既包括哲學倫理學含義又包括經濟物質含義。利益具有鮮明的主體性,利益總是人的或由人組成的組織、集體的利益,沒有人根本談不上利益問題?!鞍凑盏恼撌?,人的利益的形成是一個從人的需要到人的勞動再到社會關系的邏輯過程?!盵5]
人的利益首先起源于人的需要。人作為一種高級的生物體必須要新陳代謝,要與外界(自然和社會)進行物質的、能量的、信息的交換。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我們首先應該確立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6]因此,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一種客觀存在。但人是有意識的,人的需要除了隨人的生理變化(主要體現在年齡的變化上)而變化以外,又隨人的意識以及在意識支配下的實踐的變化而變化,從而又具有主觀性,這是人的需要與動物的需要的顯著區別。概言之,人的需要是客觀性與主觀性的統一。
按主體追求的目標和層次,需要分為生存需要與發展需要,它們以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這兩個需要客體為表現形式,其中物質需要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但是僅有需要不行,關鍵是需要的滿足。需要的滿足本質上是人們以一定的途徑獲取需要對象,而“滿足需要的途徑問題把從事生產和結成社會關系提上了人類活動的歷史日程”。[7]為了滿足需要,人們必須進行生產勞動,在生產勞動中產生了一定的聯系,形成各種社會關系,其中處于基礎和決定地位的是以生產關系為核心的經濟關系,它直接影響著其他關系的形成和發展。社會關系一旦形成,不僅使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區域化,而且還支配著用以滿足需要的生產成果在社會成員中的分配,因而本質上,客觀地制約著人們需要的滿足,從而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具體而言,人與需要對象之間的關系就轉化為主體之間的關系即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了。這樣就形成了由需要到生產再到社會關系的邏輯鏈條,人們的需要完成了社會轉化、客觀化,從而利益產生了。因此,“所謂利益,就是基于一定生產基礎上獲得了社會內容和特性的需要?!盵8]“利益既是一個物質范疇,也是一個關系范疇,具有社會性?!盵9]但它本質上是一個關系范疇,“社會關系是利益的本質?!盵10]需要只有與能夠滿足需要的手段的使用相聯系,即只有與實踐相聯系才能轉化成利益。實現了的利益便會轉化成手段,并使主體產生新的需要。因此,一定意義上說,滿足需要的手段即利益。而社會關系是能夠滿足人的需要的根本性手段,因此“社會關系是利益的本質”。
決定于生產方式的利益是客觀的,但對它的界定卻具有主觀性,對利益的判定結果或者說界定了的利益就是目的,因此,主體的目的是客觀性與主觀性的統一,它以客觀利益為中介與生產方式產生聯系。目的只有正確地反映利益才能實現并擴大利益,繼而產生新的目的、新的實踐,形成循環,否則就會妨害利益,導致原有目的的改變或取消。這樣要回答本文篇首提出的問題,就必須考察一下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是否正確反映利益主體的利益,是否與利益一致。
二、鄭和下西洋的目的分析
對于鄭和下西洋的目的見仁見智、說法不一。比較典型的觀點有:尋找被明成祖篡奪了帝位的建文帝[11];“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12];“恢復發展和開創同西洋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外交關系”,[13]“通好它國,懷柔遠人”[14];“謀求內外穩定”[15];聯合他國圍堵帖木兒[16];經濟目的說;[17]另外還有滿足統治者對奇珍異寶的需求,加強文化交流等說法。綜上,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經濟上的。
蹤跡建文帝之說,略顯牽強,有點高估被公認為“仁柔少斷”的建文帝了,如果真的有這個目的也是次要目的。其實,“這種說法在明代已有人提出懷疑之言”[18]?!坝愑?,示中國富強”說,實際上是把實現目的的方式、方法混同于目的本身了?!啊睹魇贰吩疲骸ㄠ嵑痛牐┦走_占城,以次遍歷諸藩國,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懾之?!盵19]而“謀求內外穩定”義同“鞏固政權”,是萬能的說法,當然有一定正確性,但太過籠統。鄭和航海遠達非洲,因此圍堵帖木兒說也缺乏說服力。而至于經濟目的說,搜尋奇珍異寶說,加強文化交流說等,則是把主觀目的造成的某些客觀結果、產生的副產品同目的等同起來了。
筆者認為,鄭和下西洋的目的主要是政治上的,具體而言是恢復、鞏固,特別是擴大封貢體系,形成“四夷賓服”、“萬國來朝”的宏偉局面,說得委婉一點就是“恢復發展和開創同西洋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外交關系”,“通好它國,懷柔遠人”。一定程度上,如梁啟超所說:“雄主之野心,欲博懷柔遠人,萬國來同等虛譽,聊以自娛耳?!盵20]
建立封貢體系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需要。
華夏文明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在近代以前,世界領先、歷久不衰,華夏民族因此早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文化優越感。這種文化優越感在對待異族它邦上,則具體表現為“華夏中心意識,也稱中國中心觀或‘天朝心態’”。[21]華夏中心意識包括地理中心和文化中心兩層含義。中國為尊的居高臨下心態以及華夷一統,“四海一家,化被天下”,的大一統觀念自然就成了這種“華夏中心意識”的必然邏輯結果,“四夷賓服”、“萬國來朝”、“天下共主”,也就順理成章地成了中國歷代統治者的需要,因為人們視此為衡量一個王朝是否強盛的標志。封貢體系(又稱朝貢制度)就是在上述一系列主觀意識支配下,以維護封建等級制度的儒家禮治思想,以及由之決定的“柔遠存撫”、“厚往薄來”為工具或原則而產生的客觀結果。
歷史上中原華夏政權的宗主地位受到挑戰乃至被取代的情形并不鮮見,最明顯的例子是蒙古統治者南下中原,建立疆域遼闊的大一統帝國。元朝的統治者沒有文化上的優越感和自信心,因此在對待朝貢國上,以武力取代懷柔,取代文化上的“化”,轉而進行壓服,不時干涉其內政,而且“蒙古統治者尤重朝貢的物質利益”,“朝貢制度較以往更具君臣主從關系的實際內涵,朝貢的禮儀性降到次要地位”。[22]
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對封建傳統一仍其舊,將封建專制統治發展到極致并恢復、發展了因元朝滅亡而中斷的宗藩關系,完善了封貢體系,使其手續更加縝密,組織管理更為嚴格。但“洪武末年,多數海外國家已久不來貢,與明廷十分疏遠了”。[23]通過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政權的明成祖新登寶座時,“前來朝賀的只有朝鮮等少數國家的使臣”[24]。因此,為了加強其政權的合法性,鞏固其統治地位,他對封貢體系較之其父更是情有獨鐘,“其外交政策的核心仍是‘銳意通四夷’,廣招海外國家前來朝貢”。[25]鄭和下西洋就是為著這個目的而進行的:“明成祖即位,多次派遣宦官,出使亞、非諸國,招徠各國使臣入貢,開拓貢使貿易?;鹿汆嵑蛶状纬鍪?。”[26]“鄭和攜帶成祖詔諭諸國的敕書,去各國開讀,并持有頒賜各國王的敕誥和王印?!盵27]明成祖御臨的明朝宮廷宴會上曾響起這樣的歌聲:“四夷率土歸王命,都來朝大明。萬邦千國皆歸正,現帝庭,朝人圣。天陛班列眾公卿,齊聲歌太平。”[28]
因此,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恢復、鞏固、特別是拓展封貢體系。
三、鄭和下西洋的目的與主體之利益的一致性分析
那么,明成祖派鄭和下西洋鞏固并發展、擴大封貢體系這一目的與其利益是否相符呢?
利益總是與社會關系密不可分,利益的本質是社會關系,包括經濟關系、政治關系、法律關系等,而其中最重要的、起決定性、基礎性作用的是經濟關系,即生產資料所有制關系,因為“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明成祖作為一國之君、封建地主階級的總代表,其根本利益應該是也只能是維護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這種經濟關系。對于統治者來說,對外政治關系應該是為內部社會關系的穩定服務的,不能以損害國內社會關系的穩定為代價。從長遠看,對外政治關系也應建立在某種對外經濟關系之上,以經濟關系為基礎,否則便不會長久。
而明成祖派鄭和下西洋試圖恢復、鞏固并擴大封貢體系所采用的方式用現代話語來說是“胡蘿卜加大棒”。“厚往薄來”的胡蘿卜政策無異于古代版的金錢外交:“攜帶大量金銀、銅錢,運載大批貨物作為賞賜”[29]以換取對明朝“天朝上國”地位的認可。為使它國賓服,實施軍事威懾,揮舞一下大棒,當然是必要的,但這大棒的揮舞是必須要付出經濟代價的。對大明的陸上臨國揮舞大棒,耗費的金錢不會很多,是比較實際的考量,因為軍事力量在短時間內即可到達。但若耀兵海外,這在當時來說可是非同尋常的事。首先,軍隊人數要多、船隊要大,否則起不到威懾的作用。其次,歷時久長。運動空間的擴大必然伴隨時間的延長。因此,在海外揮舞大棒的流程:造巨船、修巨船、向大批船隊人員提供長時間的給養、對歸國船員的豐厚賞賜等,是需要巨大的財政支出的。[30]總之,鄭和下西洋為達到目的,所付出的經濟代價是巨大的。
不過,分析目的與利益的一致性,不但要看實現目的所付出的代價,更要對目的達到后所獲得的收益與成本(代價)進行比較。封貢體系本質而言,是一種對外政治關系,但這種政治關系是特殊的政治關系,因為它不是建立在與之相適應的對外經濟關系的基礎上的。經濟上的朝貢貿易(對外經濟關系)和禮儀上的冊封是封貢體系的外在表現形式,封貢體系因此得名。它著重“追求的是君臣主從關系的名分或形式,彼此之間等級的高低、地位的尊卑,僅僅在朝貢文書和朝貢禮儀中有所反映”。[31]在封貢體系中經濟與政治的關系被顛倒了,成了政治決定經濟(形式上的主從關系是朝貢貿易的前提)。正因為被顛倒了所以又被歪曲了:朝貢貿易無非是“厚往薄來”,“倍償其價”,損己利彼的交換?!斑@種貿易不僅不抽關稅,而且明廷對于‘貢品’也是付錢的,往往比市價高得多的錢?!盵32]外國學者也認為:“朝貢制度的主要負擔在于‘接受者’?!盵33]“明朝政府在回賜、賞賜方面,一貫遵循‘厚往薄來’的原則,尤以永樂朝為最。”[34]誠然,萬國來朝[35],宗藩體系的擴大有利于提高國民的士氣,增加皇帝的親和力,從而有利于穩定國內政治關系,甚至可以起到“柔遠人以飾太平”的作用,對明成祖來說也可謂是收益,是利益。但是,物質利益或者說經濟關系才是最根本的利益,當這種對外政治關系的取得和維持導致國庫空虛,使統治者缺乏統治資金時,它就成了明朝的負擔了,乃至損害封建統治的基礎——小農經濟,從而成了危及明朝政治關系的不穩定因素了。財政負擔的加劇必然對經濟、政治關系產生負面影響,威脅明朝既得利益者——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因此,從明朝封建統治者的角度看,鄭和下西洋所付出的成本遠大于收益。非但如此,鄭和下西洋使“進一步發展海外貿易的民間呼聲日益高漲和民間私人海外貿易的興起”,[36]這無疑會觸動特別注重加強中央集權的明朝封建統治者的神經,因為這威脅了他們的統治秩序、社會關系,從而有損于他們的根本利益。
明朝作為典型的封建社會具有天然的封閉性和保守性,明成祖把封貢體系擴大至萬里海疆這一目的,反映的是其要顯示自己是“天命之子”的一時之需,這種需要沒有與之相適應的生產方式作基礎,無法同民間的對外貿易需求有效地結合起來[37],缺乏持久的不斷發展的經濟動力,對封建統治者來說,是主觀虛幻的需要,不構成利益的基本內容,因為“利益是需要和實現需要的手段的統一”。[38]需要本身并不是利益,需要只有同能夠滿足需要的手段相結合才能成為利益。而在明朝封建制度下,統治者是缺乏滿足擴大封貢體系至萬里海疆這種需要的手段的。封貢體系重名輕實,所體現的具有真實內涵的政治上的臣服,僅包括朝鮮、安南、琉球、占城等少數國家,且不是從一而終。而且“在數量眾多的所謂朝貢國中,偶有一二次朝貢記錄的國家并不在少數,永樂年間鄭和下西洋招徠入貢的海外30余國多屬此類,隨著下西洋活動的結束,這些國家斷絕了與中國的往來”,[39]因此,實際上,它們根本就沒有被真正納入封貢體系。
對以明成祖為代表的封建地主階級而言,建立封貢體系本身是符合他們的利益的,但是明成祖沒有把握好“度”的問題,它所追求的封貢體系,在范圍上是不自量力的,與之相聯系,在朝貢國的選擇上是盲目的,在結果上是得不償失、自欺欺人的,因此是對自身利益的誤判,是與其根本利益不符的目的。
四、結語
由于華夏民族具有根深蒂固的“天朝心態”,因此,一般而言,建立本質上屬于“禮治外延”因而與統治合法性密切相關的封貢體系,是每一位中國封建統治者的需要。但是需要不等于利益,需要只有與能夠滿足需要的手段相結合才能轉化為利益。因此,封貢體系的范圍必須有個度。明成祖多次派遣鄭和下西洋極力拓展它,是超出了這個度的。
歷史告訴我們:一個階級或集團的目的,只有符合當時的歷史進程并具備現實手段的時候,即只有與利益相一致的時候,才有可能實現。雖然他們憑借他們所擁有的經濟力量和國家機器,使他們的某些反歷史發展的目的暫時地,甚至是表面上地如愿以償了,但又總是引起他們所始料不及的社會關系、利益關系的變化,以致這種目的最終被歷史發展進程所否定。鄭和下西洋就是這樣,它產生于中國封建社會,而又被中國封建社會所扼殺,沒有也無法形成前后相繼的局面。因為,在明代,中國的封建社會歷史進程并沒有走到盡頭,因為“中國封建社會中只出現過體制內的異己力量而不曾出現體制外的異己力量,從而也沒有形成體制外的權力中心,[40]……如果沒有來自西方(后來還包括日本)資本主義勢力對中國封建制度的沉重打擊,中國封建制度自行向資本主義制度的轉變將是一個非常艱難、非常漫長的過程”。[41]明朝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秩序,保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不得不取消原有目的,停止下西洋并繼續厲行“海禁”。
注釋:
[1]從人員和規模上看:“鄭和首次出使,率領士卒二萬七千八百余人,修造長四十四丈寬十八丈的大船六十二艘?!眳⒁姴堂辣?、李洵、南炳文、湯剛著:《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第84頁。從航行范圍上看:“‘涉滄溟十余萬里’,遍及亞非三四十個國家和地區?!眳⒁娙f明著:《中國融入世界的步履——明與清朝前期海外政策比較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頁。從技術水平上看:鄭和船隊“除充分利用風力外,還嫻熟地運用羅盤針和天文地理知識,準確測定方位和航向”。參見馬超群:《鄭和船隊首次環球航行的可能性》,《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第60頁。
[2]梁啟超:《祖國大航海家鄭和傳》,《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頁。
[3]如:張箭:《地理大發現研究》,商務印書館,2002版,第54-57頁;張附孫:《鄭和為什么沒有繼續西航》,《云南教育學院學報》,1996年第1期。
[4]如:宋正海陳傳康:《鄭和航海為什么沒有導致中國人去完成“地理大發現”?》,《自然辯證法通訊》,1983年第1期;宋正海:《科學歷史在這里沉思——鄭和航海與近代世界》,《科學學研究》,1995年第3期;王佩云:《中國和世界都需要重新認識鄭和》,《回族研究》,2003年第1期。
[5]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頁。
[6]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1頁。
[7]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51頁。
[8]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頁。
[9]郭樹勇、鄭桂芳,《國際關系思想》,軍事誼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頁。
[10]張江河,《論利益與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94頁。
[11]如:“欲蹤跡之,……命和……等通使西洋?!币浴睹魇贰肪?04,《列傳》192,《宦官》。
[12]同上。
[13]羅侖:《論朱棣賦予鄭和的外交任務》,載《鄭和下西洋論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82頁。
[14]范金民:《鄭和下西洋動因初探》,《鄭和下西洋論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85頁。
[15]同上,第281頁。
[16]如:“目的為聯合印度洋周邊國家組成聯合陣線以來圍堵帖木兒的擴張,并牽制其進攻中國的行動。”引自鈕先鐘:《從明朝初期戰略思想的演變論鄭和出使西洋》,見《鄭和下西洋與國家戰略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1年11月印刷,第18頁。
[17]如:“提出鄭和下西洋目的主要是經濟目的。”引自黃慧珍,薛金度:《鄭和研究八十年》,《鄭和下西洋論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頁。
[18]韓振華:《論鄭和下西洋的性質》,《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版,第314頁。
[19]周谷城:《中國通史》(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94頁。
[20]梁啟超:《祖國大航海家鄭和傳》,《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頁。
[21]李云泉:《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系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89頁。
[22]同上,第55-56頁。
[23]馮天瑜:《中華開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頁。
[24]李云泉:《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系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頁。
[25]同上,第64頁。
[26]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湯剛:《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第83頁。
[27]同上,第84頁。
[28]參見《明史》卷63,《樂三》,轉引自羅侖:《論朱棣賦予鄭和的外交任務》,《鄭和下西洋論文集》(第二集),南京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85頁。
[29]蔡美彪、李洵、南炳文、湯剛:《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第84頁。
[30]關于下西洋的耗費及其產生的經濟、政治后果的具體情況可參閱陳炎著:《海上絲綢之路與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182頁。
[31]李云泉:《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系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頁。
[32]宋正海、陳傳康:《鄭和航海為什么沒有導致中國人去完成‘地理大發現’?》,載《鄭和研究資料選編》,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50頁。
[33][美]丹尼爾·J·布爾斯廷:《發現者》,嚴擷蕓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第107頁。
[34]李云泉:《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系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頁。
[35]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相當一批入貢者是鄭和接過來甚至送回去的。如:“當鄭和回京時,蘇門答剌、古里、滿剌加、小葛蘭、阿魯等使臣也隨船同來,到京師入貢?!币圆堂辣?、李洵、南炳文、湯剛著:《中國通史》(第八冊),人民出版社,第85頁。
[36]萬明:《中國融入世界的步履——明與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較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頁。
[37]“明太祖朱元璋制定的海禁政策被其后繼者沿襲下去”,由官方完全控制的朝貢貿易是明朝“連通海外各國唯一合法形式”。引自馮天瑜等著:《中華開放史》,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頁。
[38]王浦劬:《政治學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頁。
[39]李云泉:《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系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頁。
對外經濟關系的內容范文6
一、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含義
所謂自由貿易協定(FreeTradeAgrement:FT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包括獨立關稅地區)根據WTO相關規則,為實現相互之間的貿易自由化所進行的地區性貿易安排。由自由貿易協定的締約方所形成的區域稱為自由貿易區。FTA的傳統含義是締約國之間相互取消貨物貿易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但是最近幾年的FTA出現了新的變化,其內容不僅包括貨物貿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務貿易、投資、政府采購、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化等更多領域的相互承諾。這種廣義的FTA也被稱為“經濟合作協定(EconomicPartnershipAgreement:EPA)”(在GATT/WTO規則中,將FTA(締約國之間取消關稅和貿易數量限制)以及關稅同盟(FTA+對非締約國實行統一關稅)稱為“地區貿易協定(RTA)”。本文中的FTA,除了有必要特別區別說明之處外,都包括關稅同盟和具有更廣泛內容的“經濟合作協定(EPA)”在內)。
FTA的法律依據主要是被納入WTO法律框架之內的GATT第24條和根據烏拉圭回合確定的GATS第5條。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FTA是依據GATT/WTO的“授權條款”建立的。根據WTO規則,FTA在并不提高對區域外的貿易障礙、區域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和全部談判10年內完成等三個條件下,可以作為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成立,但是如果由于FTA的成立使針對區域外的貿易障礙有所提高,則視為違反WTO規則。根據“授權條款”建立的FTA則可以享受區別于一般FTA的更為寬松的特殊安排。
關于FTA與WTO所倡導的全球貿易自由化之間的關系,盡管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多數人認為是一種互補、互動關系,不違背WTO規則的區域貿易安排有利于推動全球的貿易自由化。其中的原因:一是建立FTA可以為成員國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目標提供多種選擇的機會;二是可以彌補WTO多邊貿易體系的空白和缺陷,為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積累經驗;三是有助于減少多邊貿易談判的層次、提高WTO機制的運作效率;四是對貿易伙伴的貿易保護主義可以形成牽制。
二、世界的FTA新潮流
按照WTO的統計,截止到2002年6月,向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提出申請的FTA已經達到了143個。WTO的144個成員中,絕大多數成員都至少參加了其中的一個或多個FTA,而沒有同任何國家(地區)締結FTA的WTO成員,2001年底時,包括中國、日本、韓國、中國香港、臺灣等少數幾個經濟體,但是到了2002年底時,這一數字又有所減少。目前世界上的眾多FTA中,經濟規模最大,區域內發達國家成員最多。在世界貿易中所占份額最高的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和歐洲聯盟(EU)。不僅如此,一個在NAFTA基礎上擴展成為覆蓋整個美洲地區的自由貿易區計劃已經開始啟動,EU的東擴也在加緊進行。
東亞地區在建立FTA方面遠遠落后于世界其他地區。長期以來,不但日本、韓國和中國等主要經濟大國沒有同任何經濟體建立FTA,就連早在1992年就開始啟動的東盟自由貿易區(AFTA)也僅僅限于根據“授權條款”形成了一種并不徹底的自由貿易安排。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近年才有所改變。2002年1月,日本和新加坡簽署了“新時代經濟合作伙伴關系協定(JSEPA)”,成為日本的第一個FTA。韓國與智利之間在經過長達4年的談判之后,終于在2002年10月達成關于建立雙邊FTA關系的一致意見。中國與東盟之間也在2001年11月“10+3”會議期間達成共識的基礎上,于2002年11月簽署了關于建立自由貿易區的一攬子框架協議,正式確定了10年內建立FTA的目標。新加坡等東南亞地區各國的行動也明顯加快。
在中日韓三國中,日本的FTA行動走在了其他國家的前邊。2000年前后,日本政府大幅度調整了對外經濟政策,完成了由單純重視WTO多邊合作向重視發展雙邊FTA關系的戰略轉變。主要目的在于順應世界潮流,通過對外經濟制度創新打破90年代以來的經濟低迷,促進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并在地區合作事務中發揮更多作用。在這種政策主導下,短短幾年時間,日本不但已經完成有史以來的第一個FTA(JSEPA),而且正在積極推進與東盟、墨西哥、智利、韓國等國家之間的FTA研究與磋商,甚至由民間機構出面啟動了與臺灣的雙邊FTA研究。由于農產品貿易等問題的影響,日本的FTA政策面臨著國內以農業部門為代表貿易保護主義勢力的強大壓力。為了避免激化國內矛盾,日本政府選擇了一些能夠回避敏感領域的對象,優先進行雙邊FTA談判。從日本目前的FTA戰略(參見“日本的FTA戰略”(日本外務省經濟局;日本外務省網頁:go.jp)來看,并未將建立日本與中國之間的雙邊FTA列入優先考慮范圍。
韓國實際上是東亞地區最早倡議加強區域內各國制度性合作,提出FTA戰略構想的國家之一,并在1998年與智利開始進行建立雙邊FTA的政府談判,但是從目前情況來看,韓國在建立FTA方面的實質進展已經落后于日本和中國,與智利的談判曾一度中斷,直到2002年10月才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許多人認為,主要原因在于韓國國內來自農業等產業部門的反對比較強烈,政府不得不對這些壓力有所顧慮。實際上對于韓國而言,在東亞范圍內建立FTA是一個兩難的選擇,一方面希望通過引導東亞地區制度性合作進程,提高自身國際影響和地位,另一方面又擔心處于中間發展水平的國內產業受到日本高技術產業和中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夾擊”。因此,今后韓國的政策取向仍然是一個變數。但是迫于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形勢的強大壓力,為了維持自身的長遠利益,韓國政府采取更加積極和實際的FTA政策將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東南亞各國在建立FTA方面表現十分活躍。東盟一方面作為一個地區聯盟,與一些國家就建立FTA問題進行研究和磋商,另一方面其主要成員采取了更加靈活的政策,分別尋求與區域外其他國家建立雙邊FTA的機會。其中最具典型意義的就是東盟10國與日本于2002年簽署框架協議,決定就建立包括FTA在內的全面合作伙伴關系問題進行磋商;同時鼓勵東盟成員分別與日本就雙邊FTA進行研究。目前除新加坡與日本的FTA(JSEPA)已經正式生效之外,泰國、菲律賓等國與日本之間已經開始進行雙邊FTA的研究和磋商。在東盟國家中,新加坡采取了最為積極的FTA戰略,
已經先后與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歐盟、美國(2003年5月6日,經過兩年的談判之后,美國和新加坡在華盛頓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預計這一協定將在2004年1月正式生效)等簽署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目前正在推進與加拿大、墨西哥、韓國之間的FTA談判。
三、我國的FTA實踐與國際經驗比較
我國自從在2000年的“10+1”會議期間向東盟提出建立中國與東盟FTA的建議以來,在推進雙邊FTA關系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對促進東亞地區的制度性合作也產生了積極影響。2001年11月中國與東盟雙方就正式啟動FTA程序達成共識,決定在10年內建成自由貿易區。隨后經過多輪政府磋商,于2002年11月簽署了框架協議,就早期收獲項目和不同東盟成員的關稅減讓時間表達成一致。如果雙邊談判能夠如期完成,將以高達17億人口、2萬億美元GDP和1.3萬億美元貿易額的規模成為世界最大的由發展中國家組成的自由貿易區。目前中國內地與香港作為兩個關稅區之間的“更緊密經濟合作伙伴協定(CEP)”磋商也在進行之中。
啟動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談判成為我國在FTA領域的一個新的實踐,也是“入世”之后在參與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開放型經濟方面的又一個重大舉措。加強與東盟的制度性合作既有利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也有利于周邊區域的繁榮與穩定,具有重要的長期性、綜合性和戰略性意義。但是我國的FTA嘗試還僅僅是開始,與其他地區和日本、東南亞的FTA戰略相比,仍然存在著一些差距和問題。首先,按照一般經驗,自由貿易區對區域內成員經濟增長的促進效果與其覆蓋范圍成正比,但是成員主體越多達成完全一致的難度同樣會明顯加大。相互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民族等許多問題上的差異都可能成為多邊談判的“瓶頸”。即使能夠按期完成談判程序,各方共享的自由化范圍只有可能成為各方承諾范圍的“公約數”,從而使FTA的本來意義大打折扣。因此,許多國家建立FTA一般都是按照“由易到難”的方式,首先從雙邊談判開始。我國與東盟整體的FTA談判,在缺乏實踐經驗和同時面對10個談判對象的條件下,如果要取得預期的成果,可能需要作出相當多的讓步。日本在與東盟建立FTA關系時采取了多邊與雙邊并進的策略。一方面通過多邊形成的一攬子框架協議,在建立全面制度性合作關系方面取得共識,將希望加強合作的領域全部囊括其中,為適度選擇合作內容、方式和時間表留下空間。另一方面,在多邊框架協議內事先寫入鼓勵雙邊合作的內容,為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和優先順序,推進雙邊FTA磋商鋪平了道路。實際上日本與新加坡、泰國、菲律賓之間的雙邊進程已經明顯領先于多邊,最終日本的獲益將可能是各個雙邊FTA獲益的“疊加(并集)”,而不是“公約數(交集)”效果。
其次,按照自由貿易區相關理論,由于貿易轉移效應的作用,如果與經濟效率高的成員建立FTA,則通過區域內貿易投資活動的擴大,有利于整體效率的提高;但如果與效率比較低的國家建立FTA,反而存在低效率商品或投資替代區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資的可能性。因此,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建立FTA,雖然有可能使發達國家的工業制成品更容易進入發展中國家市場,但是由于比較優勢的作用,發展中成員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品能夠得到更大市場空間,并且有利于吸收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和投資,有助于區域整體的資源優化配置和結構升級。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并與歐盟簽署FTA協定以來在貿易、投資和經濟發展中的諸多良好表現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韓國、新加坡和東南亞主要國家急于同日本、美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發達國家建立FTA的原因也同樣在于這一點。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仍然十分落后,但是在勞動密集型產品領域具有較強的競爭力。與發達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關系有利于發揮自身的比較優勢,吸收合作伙伴的資本和技術要素,達到優勢互補和雙方要素生產效率提升的效果。
再次,選擇FTA對象和確定不同組合的優先順序是一個國家制定對外經濟合作戰略的基礎性工作。各國基本上是按照“由易到難”的原則,從緩解國內壓力、發揮互補性和追求經濟利益等角度出發來選擇談判對象的。日本選擇新加坡作為第一個談判對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回避對方農產品可能對本國農業帶來的壓力,在東南亞地區發揮更大影響;選擇墨西哥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日本企業產品進入墨西哥市場時與歐美企業相比的不利條件,并利用墨西哥作為NAFTA成員同時又與EU簽署了FTA協定的有利條件,為日本在墨西哥投資企業產品無障礙進入歐美市場創造條件;選擇韓國作為下一個伙伴則主要為了發揮貿易和技術優勢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遏制中國的影響,在地區事務中掌握主導權。韓國選擇智利作為第一個談判對象,一是由于有意選擇一個較小經濟體進行FTA方面的嘗試;二是韓國與智利季節相反,智利農產品不會對韓國同類產品構成直接威脅;三是由于智利作為南方共同市場成員,同時又與EU簽署自由貿易協定,這使得韓國有必要采取措施避免韓國企業在智利市場與歐美企業競爭時蒙受損失;四是為了發揮自身汽車等工業制成品的優勢,開拓新的市場。東盟與中、日、韓以及美國等分別建立FTA,除了有利于東盟產品進入這些世界主要市場以擴大對外貿易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作為零關稅連接各主要市場的生產基地,有利于吸收各國直接投資、獲取更多資本要素。我國目前除了正在積極推進與東盟、香港地區之間的FTA之外,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于長遠發展需要的區域多邊和雙邊制度性合作戰略與優先安排順序。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對于未來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和作用的足夠認識,沒有建立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國家戰略應對體制。
四、FTA對中國經濟的影響
FTA對區域內經濟的影響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指由于區域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關稅和貿易數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對各成員貿易發展所產生的影響;第二類是指締結FTA之后,由于區域內生產效率提高和資本積累增加,導致各成員經濟增長加快的間接效果。二者也分別被稱為靜態效果和動態效果。
靜態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響是所謂“貿易創造效應”和“貿易轉移效應”(最早提出這些觀點的是美國經濟學家Viner,他在1950年曾經就關稅同盟對貿易的影響進行過研究)。貿易創造效應主要指區域內成員相互之間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貿易限制取消,導致本國內高成本產品被區域內其他成員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過去受到對方數量和高關稅限制的本國低成本商品出口擴大,從而給區域內進出口雙方帶來更多貿易機會和經濟利益。長期以來,我國與周邊國家的貿易關系得到了很大發展,但是其中一些經濟體仍然保持了較高關稅水平,許多產品的貿易數量限制仍然存在,反傾銷等形式的貿易糾紛也時有發生。這些因素對相互貿易增長產生了很大制約,并且無益于提高區域內資源配置效率和結構升級。通過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間的交易成本,刺激貿易需求增長,使各國之間的產業分工進一步趨于合理。在這種背景下,一方面,我國的許多比較優勢產品將面臨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從而帶動相關產業的較快發展;另一方面國內市場急需、而且在充分競爭條件下無法替代生產產品的
進口成本也會明顯降低,從而滿足國內消費和擴大再生產的需要。正如我國改革開放20年來的經驗所表明的那樣,貿易機會的增加和貿易規模的擴大會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
“貿易轉移效應”是指由于區域內交易成本的降低原有與區域外國家之間的貿易往來,可能被區域內成員之間的貿易所取代。目前東亞區域內貿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遠遠低于EU和NAFTA等主要FTA高達50~60%的水平。這也是各國對區域外經濟依賴程度長期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經濟波動影響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國與FTA伙伴之間的貿易關系的增長有利于提高對外貿易的穩定性和增長潛力。
動態效果主要包括“市場擴張效應”和“促進競爭效應”。前者是指隨著貿易規模的擴大,將產生生產和流通的規模效益,并帶來產業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隨著區域統一市場的形成,將促進區域內壟斷行業的競爭,提高生產效率。我國建立FTA可以在WTO基礎上進一步結合比較優勢和自然稟賦條件,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針對性地選擇合作伙伴,加大相互開放的程度,并通過區域市場的統一促進國內競爭。這一點對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尤其重要。
對于FTA成員國而言,貿易創造效應、市場擴張效應和促進競爭效應會帶來許多正面影響,但是貿易轉移效應也有可能帶來負面影響,原因在于區域內的低效率產品可能會取代非成員的高效率產品。一般來說需要通過吸收高效率成員和擴大區域覆蓋范圍才有可能防止這一負面影響。
FTA對吸收直接投資也會產生積極作用。一是因為多數情況下FTA協定本身包括了促進相互投資的內容,有利于區域內的資本要素流動。二是從貿易與投資的關系來看,隨著貿易擴大效應的顯現,跨境投資活動也會增加;三是由于區域內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區域外企業在區域內投資生產的產品有利于進入整個區域市場。墨西哥在這一方面已經取得了許多成功經驗。長期以來,周邊地區成為我國吸收FDI的重要來源之一,由于資源稟賦、要素條件的不同,我國與這些國家和地區的經濟互補性將長期存在,尤其是我國的勞動力資源優勢將為其他國家的資本和技術提供轉化為競爭力和現實利益的大量機會。因此,隨著FTA的形成,相互之間的投資增長將具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
FTA對經濟增長率的拉動效果是其經濟影響的綜合反映。常用方法是通過CGE經濟模型進行模擬的基礎上評估和比較FTA的經濟效果。我國目前尚未形成對各種不同組合FTA效果進行模擬和比較的權威研究成果。本文將根據日本經濟研究中心的模擬結果(參見(日本)日本經濟研究中心《日益增加的自由貿易協定與日本的選擇》2002年)分析FTA對我國經濟增長的綜合影響。
在該項研究中,假定存在6種組合的FTA,分別是①日本+新加坡、②日本+新加坡+韓國、③日本+新加坡+墨西哥、④日本+新加坡+墨西哥+韓國、⑤日本+新加坡+韓國+東盟+中國、⑥中國+新加坡+東盟。根據模擬結果,在不包括中國的①~④等4種組合中,僅有①組合下中國的經濟增長率會出現0.01個百分點的上升,而在其他三種組合下中國的GDP增長率會下降或不變。其中④組合下日本的GDP拉動影響可能達到0.18個百分點,是四種情形中最高的;而中國的GDP會下降0.03個百分點,是四種組合中下降幅度最大的。在同時包括日本和中國的⑤組合下,中國和日本的GDP上升幅度都高于其他組合;而在不包括日本的組合⑥中,中國的GDP上升幅度為9.17個百分點,而日本GDP增長率反而可能出現0.05個百分點的下降。
根據上述模擬結果可以得到以下結論:一是如果中國不加入任何一個FTA,則多數情況下,中國的GDP增長率將會出現下降;二是中國加入任何一個FTA都會帶來本國GDP增長率的上升;三是包括中國在內的FTA區域覆蓋范圍越大,對中國GDP增長的拉動效果越明顯。其他國家同樣符合這些規律。需要指出的是,這些估計僅僅是靜態分析的結果,并未把投資增長的動態影響效果包括在內。一個可以預見的結果是建立FTA明顯有利于我國吸收跨境直接投資的進一步增長,由此產生的投資需求增長、技術溢出和結構升級效應也將對我國的經濟增長做出貢獻(參見趙晉平編著《利用外資與中國經濟增長》,人民出版社,2001年6月)。
從現實的選擇來看,由于FTA談判的復雜性和模型分析本身的局限性,模擬效果并不是判斷FTA可行性和經濟效果的唯一依據。但至少可以為我們認識與比較不同組合FTA對我國經濟影響的方向、確定我國FTA戰略的優先順序和階段性目標提供參考。五、我國的FTA戰略與階段性目標
根據以上分析,在今后20年中為了實現我國經濟持續增長的長期性目標,除了積極參與WTO主導下的經濟全球化,從多邊貿易自由化中獲益之外,還應當適應世界經濟格局的新變化,通過與周邊國家建立FTA的方式加強區域經濟合作。這樣才能回避被日益增加的FTA所“邊緣化”的風險,在地區多邊和雙邊貿易投資自由化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并從中獲益。因此,實施國家FTA戰略首先是我國經濟長期發展的必然要求。
從FTA戰略與改革的關系來看?!敖⒏呋盍Α⒏娱_放的經濟體系”是“十六大”提出的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之一。根據這一觀點,我國應當將逐步建立商品與要素自由流動、內外經濟相互融合的開放型市場體系作為對外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基本目標。從推動與周邊國家的制度性合作(FTA)起步,首先實現區域范圍內的經濟融合和要素跨境自由流動,就完全有可能為達到開放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積累經驗和創造條件。
在本世紀初的前20年中,適應我國開放型經濟發展與改革需要的FTA戰略應當具有以下幾個階段性目標:首先是努力促使“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CAFTA)”和“中國內地——香港更緊密經濟關系協定〔CEP〕”早日生效,以鞏固我國在發展FTA實踐中的最初成果;二是為了對中國+東盟之間的多邊協定形成牽制和互動效果,可同時推進與新加坡、泰國等東盟主要成員的雙邊FTA磋商;三是積極促成中日韓三國FTA或中日、中韓雙邊FTA的正式磋商,以避免日韓先行建立FTA,使我國在東亞地區合作中陷于被動;四是適時啟動我國與其他地區主要伙伴國的雙邊FTA和東亞自由貿易區(東盟+中日韓)的談判程序;五是對未來更大范圍的FTA進行國際合作研究和多邊磋商。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現階段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國家FTA戰略實施指導和協調體系
目前我國缺少FTA總體戰略思路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尚未形成統籌組織與協調參與區域經濟一體化行動的有效機制。從一些國家的經驗來看,簽署FTA協定,不僅需要統籌考慮國際關系、外交政策、貿易投資制度等許多體制與政策層面的問題,而且需要系統了解選擇不同合作伙伴及其合作方式對國內國際經濟、政治和地區安全帶來的可能影響。為此,外交部門、對外經濟關系事務部門和國內產業政策部門之間的共同參與和統一協調十分重要。
(二)加強
對FTA戰略的系統研究
為了制定符合我國國情和形勢發展需要的FTA戰略,應組成由政府官員、學者和企業代表共同參與的研究隊伍,對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趨勢與特點、我國對外經濟關系的問題與前景、各種可供選擇的FTA方案可能對我國和地區經濟產生的影響進行系統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我國參與WTO主導下的經濟貿易自由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總體戰略構想和步驟。在啟動各種多邊和雙邊FTA磋商程序之前,也應由專家進行可行性研究,為政府談判提供參考。
(三)充分發揮民間機構在多邊與雙邊合作可行性研究中的作用
根據WTO的相關規則,正式啟動的FTA政府談判必須在10年內完成。因此,為了避免中途受挫可能對相互關系造成不利影響,一些國家在政府出面進行研究和磋商之前,首先由相關各方的權威民間機構進行合作研究,并向各自政府提出政策建議。這樣既可以使政府決策留有回旋余地、同時又能夠有效利用民間機構的智力資源和研究成果。我國應當借鑒這些經驗,鼓勵具有國際合作研究能力與經驗的民間機構加強和各國相應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研究,并經常保持政府部門與這些機構之間的意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