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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范文1
關鍵詞:供電企業;電力營銷稽查;電力企業;企業管理;稽查環境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F407 文章編號:1009-2374(2015)35-0185-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35.091
電力營銷稽查是電力營銷環節內控約束機制的主要組成部分,是電力營銷風險管控的有效途徑。以“內稽外查”的形式促精益化管理,“內稽”可以對內部各個環節進行工作質量檢查,及時發現異常情況,減少工作差錯,提高工作質量、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巴獠椤笨梢赃_到規范營銷行為,堵塞漏洞,挖潛增效,提高營銷政策執行力,減少營銷事故的目的。隨著國家電網公司“三集五大”建設工作的逐步深入,供電企業對營銷運營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標準,這就要求轉變稽查方式,創新稽查手段,在建立營銷稽查分級分頻度監控體系的基礎上,以營銷稽查系統為依托,充分發揮營銷稽查“監督、檢查、控制”的職能,促進營銷業務流程化、作業標準化、服務規范化,切實達到風險防范,工作質量可控在控,經營效益和服務品質全面提升的作用。
1 電力營銷稽查體系建設基本情況
所轄區域電網覆蓋區內七縣一市54個鄉鎮,供電客戶約23萬戶,其中:居民客戶17.56萬戶,占總戶數的83.34%;大工業客戶199戶,占總戶數的0.094%;其他客戶3.49萬戶,占總戶數的16.56%。按照“三集五大”體系建設要求,建立營銷稽查組織機構,深化稽查體系功能應用,實現數據的全方位監控。完成營業廳音視頻安裝,實現供電服務行為在線監控。目前營銷稽查管理工作,針對營銷關鍵指標、工作質量、服務質量實施集中監控與稽查,以管理制度、行為規范為重點,查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加強營銷管理,規范人員操作行為,雖然對營銷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積極作用。然而實踐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并沒有充分發揮營銷稽查工作的實效性。
2 電力營銷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營銷稽查的認識與定位存在偏差
在實際的電力營銷稽查工作中,由于認識方面的缺陷,工作人員對營銷稽查目的、意義認識不到位,難以進行準確定位,職能認識偏差造成部分企業將稽查工作與用電檢查工作相混淆,關注點始終在規范市場和堵漏增收上,使得電力營銷稽查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2.2 稽查人員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稽查工作具有很強的責任性、系統性,這就對稽查人員的業務能力、政策把握、監督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稽查人員業務能力、分析水平有限,考慮問題不周到,使得營銷異常數據的篩選、分析、識別等方面存在不足,導致關鍵點被忽略、遺漏,從而使得營銷稽查工作開展深度、廣度不夠,整體工作效率不高。
2.3 工作開展主動意識較差
多數單位對待上級營銷稽查文件一般只是流于形式,工作機械,以文件對待文件,以報表對待報表,實際工作走過場隨意應付,總結材料虛無縹緲。當問題突出、有投訴、舉報時才開展專項稽查工作,沒有形成稽查常態化,造成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應付局面。
2.4 營銷稽查工作未形成閉環管理
電力營銷稽查工作開展不徹底,稽查工作結束后,對于存在的問題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及時組織開展專項稽查并進行跟蹤落實整改,而后對整改的效果進行跟蹤復查。同時對發現的共性問題沒有及時總結分析,尋找根源,規范整改,而是采取默許、理解態度,導致此類問題長期存在。
2.5 運作機制有待進一步理順
營銷稽查監控體系作為橫跨營銷服務各個領域,縱貫省、地兩層級的新型管控體系,協調工作量巨大,需要協調并理順營銷稽查監控與各級業務管理層、業務執行層的職責界面、業務流程,建立統一的管理制度和標準,細化省、地兩級營銷稽查監控職責和工作流程,構建規范有序的運營體系。
3 加強電力營銷稽查的有效措施
隨著大營銷體系的建立,營銷工作專業化分工已成趨勢,以需求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努力開拓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促進資源合理配置的營銷理念已經形成。營銷工作質量的高低反映出整個營銷管理水平的高低,這就要求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湛的營銷稽查隊伍,還要有一套科學可用的營銷稽查方法、精良的營銷稽查技術裝備設備和有敢為人先的創新精神,才能將營銷稽查工作細致、卓有成效的深入開展,為大營銷體系的運作“護航”。
3.1 建立完善的營銷稽查體系
3.1.1 為保障營銷業務管控工作有章可循,建立營銷業務管控工作機制,完善業務管控日監控、日報表、問題處理、評價報告工作機制,形成“日監控、日分析、周通報、月評價考核”的管理模式。嚴格落實公司管控制度與機制,不斷深化營銷業務管控,夯實營銷基礎業務,提升營銷服務水平。
3.1.2 配備充足的現場稽查人員,以便切實有效地開展營銷稽查工作,按專業對營銷業務綜合工作質量有始有終、循序漸進地開展專項稽查,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及時糾正偏差,規范人員操作行為。
3.1.3 建立健全營銷工作質量考核制度,明確各層次與部門的職責、關鍵指標,定期按照相關標準予以分析、評價,實施相關人員和各部門的考核,對營銷管理工作進行嚴格的控制,促進電力營銷稽查工作的精細化管理。
3.2 細化培訓,提高營銷稽查隊伍素質
3.2.1 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加強營銷稽查工作優勢宣傳,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提升營銷稽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培養愛崗敬業的工作精神。
3.2.2 結合“大營銷”體系建設,加強營銷稽查業務培訓,拓展稽查人員業務技能。按照集中學習、自學、師帶徒等形式,強化營銷稽查人員的業務知識,提升對各項業務的分析能力,并將現場稽查與現場培訓有機結合,形成邊查邊培、以查促培的工作模式。同時,實行技術問題和現場考問相結合的原則,在稽查現場,通過實際演示、現場互動、技術問答等方式為大家解難答疑,提高學習效率,促進稽查人員不斷完善、不斷提高,努力打造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業務精的營銷稽查隊伍。
3.3 堅持正確的營銷稽查指導思想
3.3.1 向全體營銷人員廣泛宣傳營銷稽查的重要意義和稽查目的,是力求營銷人員廣泛接受、共同認知。提高知曉度的同時對營銷稽查指標進行細化量化,納入同業對標范圍,按月進行績效考核通報,激發各單位爭相晉級的積極性,增強營銷稽查工作開展的主動性。
3.3.2 將電力營銷稽查管理廣度以及深度不斷的擴大,按照相關規定、工作時限、工作流程以及評價標準等要求,對營銷業務部門自身工作的質量實施檢查、監督,通過管理辦法的落實和組織體系建立,將職責分工等進行明確,最終建立起一個完善的電力營銷稽查管理制度。
3.4 加強營銷稽查業務協同,提高監控效能
3.4.1 深入開展營銷稽查工作,積極應用稽查系統各項監控主題,實現數據的全方位監控,切實做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充分發揮稽查監督、檢查、控制的作用,以高風險主題為突破口,主動積極組織開展各項專項稽查集中治理活動。
3.4.2 建立健全業務管控的溝通交流機制,定期組織召開營銷稽查與營銷各專業的協調會,交流營銷稽查發現的重點問題、原因分析及管理建議,為營銷各專業加強管理及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積極采納營銷各專業對營銷稽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專業管理重點引導業務管控方向,營銷稽查督促營銷業務改進,實現橫向協同、雙向互動,確保營銷管理的自我診斷與提高。
3.4.3 加強稽查監控分析和問題整改力度,建立持續改進常態機制,做到“發現一個問題,解決一類隱患,消除經營風險”,形成“監控、分析、稽查、整改、評價”的全過程稽查監控閉環管理。從側重“結果考核”到側重“過程管控”,預警事件責任人接收到預警信息進行相應處理后,系統應準確記錄處理人、處理時間等信息,有效保留系統痕跡。以技術手段,有效問責處理不及時、“同類問題重復發生”的工作作風問題,力促營銷稽查監控工作由事后“發現一個異常,消除一個問題”,轉變為事前“預警一個異常,消除一類問題”。
3.5 規范營銷稽查管理內容,創新管理手段
3.5.1 完善省地兩級“三單一報”(監控任務單、調查反饋單、管理建議單、監控報告)稽查管理模式,省公司層面不再向地市單位派發工單,使省級稽查人員從派發、審核工單的具體事務中解放出來,實現由“業務監控型”向“管理考核型”的轉變。以“稽查主題應用率、異常問題發起率及整改完成率”為抓手,進行地市營銷工作質量評價、考核。
3.5.2 開展常態稽查監控問題的分析,跟蹤異常問題的核查和整改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以“三單一報”的形式落實稽查任務,督促專業管理人員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建立長效營銷稽查月度例會制度,按月形成稽查監控月度評價報告,總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通過營銷稽查月度例會,“會診”管理短板,做到“看病”為根,“治病”為本,標本兼治,對癥下藥,助推營銷管理的提升。
3.5.3 有序開展對重點監控業務的專項稽查活動,針對電費抄核收、業擴報裝、用電信息采集應用、高損線路臺區、營銷數據普查質量等,分級分頻度進行重點關注,查處營銷業務存在的風險點。同時結合外部檢查及內部業務管控經常出現的共性問題,開展專項稽查,深化“你用
電我用心”,做到“支撐于專業、服務于客戶”。
4 結語
電力營銷稽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影響著供電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服務形象。因此,針對電力營銷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管理者必須轉變思想,提高認識,找準位置,堅持服務公司領導、提供決策參考,服務營銷管理、提供業務支持,服務營銷基層、提供分析預警,服務電力客戶、提供服務增值的電力營銷稽查理念,一切從實際出發,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轉變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電力營銷稽查體系,理順管理機制,進而提高供電企業電力營銷稽查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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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范文2
一、基建審計如何實現從查錯糾弊向管理審計轉化;
1、審計方法要從查錯糾弊向改革管理、提高效益、促進發展轉變;審計內容從審計合規性為主向以效益性為主轉變,把提高經濟效益作為基建審計的重點,幫助各單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2.審計范圍要從財務管理審計向包括財務管理在內的各方面轉變;要在財務管理審計基礎上,進一步拓寬內部審計的范圍,把基建審計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內部管理審計、決策審計、合同審計等方面上來,從而提高內部審計的層次。審計部門要適時轉型,擴大審計范圍,深入到基建的各個方面,在加強管理控制、防范風險、保證基建運行質量和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3.審計時效要從事后審計逐步向事前、事中、事后轉變。目前的基建審計多為事后審計,主要起監督作用。今后基建審計的作用不僅限于事后監督,更多的是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它將對基建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和評價。審計內容也應變為建設的全過程、建設的各個環節的審計,其結果不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也使審計工作的自身價值得以實現。
二、開展基建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思考與實踐
(一)開展項目投資效益審計的做法
1、做好審前調查,精心制定審計方案,為實施審計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為了順利開展審計工作,在審計前要進行前期調查,掌握以下信息:一是摸清立項程序,包括審查該項目是否執行國家投資、基建管理政策的有關規定,為審查項目決策立項的程序作準備。二是摸清工程招投標情況,包括對投標單位資質的審查,熟悉招標文件的內容,工程的施工方法。三是摸清施工合同內容,包括合同中約定的承包范圍、結算方法。四是摸清結算資料編制情況,包括工程計量、設計變更及簽證手續是否齊全,竣工圖紙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善。五是深入現場實地,與相關人員座談,了解工程建設情況等。
2、理清思路,突出審計重點,把握好審計實施的關鍵
這里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設項目管理審計。二是資金管理審計。三是竣工決算審計。
(二)開展投資效益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1、投資效益審計的評價標準難定,操作難度較大。財務審計已經有一套評價財務收支真實合法的會計準則,效益審計卻沒有統一的可評價的標準。要盡快制定比較系統、操作性較強的投資效益審計準則,對投資效益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程序、審計報告形式等作出明確規定,以指導和規范投資效益審計行為。要建立統一的、普遍適用的投資效益審計評價體系,為投資項目效益審計的開展提供科學的評價依據。
2、基層審計機關缺乏投資效益審計專業人員。投資效益審計既要查處問題,又要宏觀分析問題;既要審查合法性、合規性,又要評價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需具備宏觀經濟學、工程設計、概算、施工財會、工程預決算等相關知識,做到這一點,需要高素質的審計人員。
3、審計手段有待加強,計算機輔助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重要手段之一,對提高投資效益審計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這項工作涉及到專業性強,還沒有一個規范、統一的審計軟件。
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范文3
扶貧資金是由國家設立的資金,其目的是扶持貧困地區,改善當地人民的生活生產條件,完善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革開放近40年來,我國財政在扶貧事業上的投入逐年擴大,扶貧事業相應取得了一些成效。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總理指出,今年要完成1 000萬以上農村貧困人口脫貧任務,扶貧任務仍然艱巨。由于扶貧資金直接關系到人民的生活情況,關系到國家穩定,關系到社會的和諧,扶貧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是必須注意的,由此,需要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進行審計。
在我國以往進行的扶貧資金審計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對于績效審計還進行地不夠深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從依法治國的高度,首次將審計監督納入了國家監督體系的范圍,明確了國家審計的重要地位。此外,還提出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這對扶貧資金的審計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扶貧資金作為公共資金,又關系到民生大計,實行審計全覆蓋是必然趨勢。
二、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現狀
2013年12月28日,國家審計署了《審計署關于19個縣2010年至2012年財政扶貧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結果》,這是國家審計署首次公布與扶貧資金相關的審計結果公告。該審計結果公告包括了對云南省等貧困省區的19個縣財政扶貧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報告中對扶貧資金的使用基本情況進行了闡述,提出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發表了審計評價意見,并對審計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作了陳述,這是目前關于扶貧資金審計國內最具權威的審計結果公告。通過對這19份審計結果公告的研讀以及可獲得的一些其他方面的資料,可以總結出目前扶貧資金審計的一些特點。
(一)時間維度:覆蓋度不足,審計工作集中在事后績效評價。
對于現有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無論是審計署特派辦組織的審計還是貧困地區地方審計機關對扶貧資金的審計,都集中于事后評價??冃徲嬍潞笤u價的重點集中在貧困人口的減少數、貧困發生率的變化、GDP的增長幅度、扶貧項目投入后基礎設施如公路、供水供電設施的增加等。這種現象的出現是有其中的原因的,對扶貧資金進行事后績效評價,審計證據的獲得比較容易,審計評價標準比較直觀,審計工作的開展也相對簡單且容易出成效。但對于扶貧資金的績效審計,扶貧項目是如何立項的,扶貧資金是如何分配使用的,扶貧項目是如何開展的,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扶貧資金的績效。僅僅關注事后績效評價,使得審計的職能停留在監督評價的層面上,由于審計關口靠后,對于扶貧項目開展中出現的問題無法做出相應的措施,無法及時止損。
(二)空間維度。
1.只對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進行績效審計,未實現審計項目的全覆蓋。
在扶貧資金審計實務中,審計機關往往只選擇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進行績效審計,對其他相對不那么重大的項目只進行財政收支審計或者干脆不進行審計。針對貧困地區的扶貧項目眾多,貧困資金有的投入到建設項目,有的直接投入到貧困戶中,扶貧資金的流向眾多,審計資源與審計的需要之間存在矛盾,對于審計項目,未能實現全覆蓋。隨著國家對扶貧事業的重視,扶貧資金的總量和增量只會日益增加,扶貧資金涉及的扶貧項目范圍也會越來越寬泛。由于扶貧資金的重要性及特殊性,扶貧資金審計全覆蓋是大勢所趨,是審計機關必須面對的一項長期任務。
2.重經濟效益的評價,輕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評價。
扶貧項目一般周期比較長,是一項曠日持久的工作。扶貧項目的最終目的并不是關注短期的貧困人口人均GDP增加,而是提升貧困人口的生產能力,使貧困人口徹底脫貧,將返貧率降至最低?,F階段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在對扶貧工作成效上的評價是比較片面的,主要集中在對經濟效益的評價,如貧困地區GDP的增長情況、扶貧項目的經濟效益如何等等,對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鮮有關注。經濟效益是直接效益,社會效與生態效益是間接效益,績效指標的確定有難度,審計證據的獲得也需要相對漫長的過程,因此目前的審計工作主要局限在對經濟效益的評價上。
從審計全覆蓋的角度,績效審計不僅僅是對經濟效益的評價,從扶貧項目的整個周期來看,對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評價同樣重要。社會效益涉及到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科技推廣、生活質量、基礎設施、生存環境等各個方面。在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公告中,在基本情況和審計評價意見中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技術推廣方面的情況有所提及,但基本是一筆帶過,主要的問題還是集中在與經濟效益直接相關的事項上。
3.重對項目、資金的績效評價,輕政策評價,未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
目前對扶貧資金的績效審計是“就事論事”型的審計,績效審計的重點是扶貧資金運用地如何、扶貧項目的效益性該如何評價,審計重點并未覆蓋到扶貧資金相關政策的績效評價上來。實際上,扶貧政策是扶貧開發的行動指南,有了扶貧政策的指引,政府相關部門才能確定扶貧的對象、扶貧資金如何分配、設立什么扶貧項目;反之,若扶貧政策不明確、不完善、不可行,扶貧工作沒有清晰的方向,精準扶貧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因此,將績效審計范圍覆蓋到政策績效審計領域是極其必要的。
三、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全覆蓋不足原因分析
(一)外部問題。
扶貧資金自身的特點為審計工作的開展增加了難度,績效審計的覆蓋范圍受到了限制。首先,扶貧資金分布在各個扶貧項目之中,扶貧項目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到以工代賑項目,種類非常多,對所有項目在有限的時間內進行績效評價存在不小的難度;其次,扶貧資金是由財政部門下發的,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眾多部門,從中央到省、市、縣、村甚至到戶,其中的管理環節眾多,對扶貧資金進行全覆蓋的績效審計,會涉及到整個鏈條上的各個部門,工作量巨大,各個部門是否會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也是一大問題;最后,扶貧地區多處在高原、山區地帶,交通不便,實施績效審計工作需要大量走訪、調查等等,開展審計工作難度很大,實現全覆蓋需要克服的阻力較大。
(二)內部問題。
1.審計人員數量稀缺。
對扶貧資金進行全覆蓋的績效審計,對審計資源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對扶貧資金進行績效審計,主力是地方審計機關的審計人員,審計署對其進行人力資源上的補充。全覆蓋的績效審計要求能覆蓋到所有扶貧資金涉及的方向,審計資金所到之處就要有相應的績效審計。我國目前審計機關工作人員數量有限,全覆蓋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對當前的審計機關是不小的挑戰。
2.審計資源質量欠缺。
全覆蓋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不僅對審計人員的數量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更需要的是高素質的審計人才。一方面,在專業素養上,現有的審計人員在知識結構上以財務審計和合規審計的知識儲備為主,對于績效審計的知識和經驗有所欠缺,這使得全覆蓋的績效審計工作缺乏專業基礎;另一方面,在心理素質上,全覆蓋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要求審計人員深入到貧困地區,了解扶貧項目的最新情況,與當地的領導干部、貧困戶進行走訪調研。扶貧開發地區一般交通不夠發達、工作環境相對惡劣,對審計人員的心理素質也是極大的考驗。
四、改進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措施
(一)審計關口前移,實現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全覆蓋審計。
扶貧項目有著“點多、面廣、線長”及地處偏遠的特點,扶貧資金又有總量大、實施周期長的特點。要及時整合審計資源,在扶貧項目設置之初以及扶貧資金運行之初就要開始對扶貧資金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將審計把控關口前移,促進審計的全覆蓋。
對于扶貧資金的績效審計,事后審計目前還是占主導地位。這是由于對資金使用績效進行事后評價的審計證據比較易于獲得,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的難度相對不大。但是,事后審計對于優化扶貧資金的使用績效的作用微乎其微,關鍵還是要靠事前和事中的有效監督。審計機關需要統籌安排審計力量,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努力實現對扶貧資金績效審計的全覆蓋,將審計范圍擴展到扶貧資金運行的全過程。
對于扶貧資金的審計,應當做好跟蹤審計,關注扶貧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通過走訪調研群眾等方式詳細了解情況,認真審查扶貧對象、扶貧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措施的落實、脫貧的成效,對精準扶貧的程度進行監督評價。
(二)關注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建立全方位的績效評價標準。
審計全覆蓋的理念要求審計要全方位、多角度。在對財政扶貧資金進行績效審計時,不僅關注經濟效益,同時關注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設立扶貧資金的目標是促進貧困地區生產條件改善、生活水平提高、貧困人口發展能力增強。扶貧資金的績效需要看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不能局限于眼前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對于社會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同樣重要。在進行扶貧項目的同時,也要關注當地的生態環境是否遭到了破壞,是否有以犧牲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而換取短暫的經濟利益的現象。此外,對貧困人口不僅僅是要關注人均產值提高了多少,更要關注貧困人口的發展能力是否增強,這好比授人魚不如授之以漁,從長遠角度來看,貧困人口是否能真正脫貧,何時能做到脫貧后不返貧。
(三)關注政策績效,實現審計內容全覆蓋。
只有對扶貧政策、資金、項目的績效都給予關注才是全覆蓋的審計。目前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是以資金績效和項目績效為主,對政策績效沒有太多的關注。扶貧資金相關政策與資金和項目相比更加宏觀,體現了扶貧資金應該向哪個方向流動、扶貧項目應該如何開展的大方向。
扶貧政策的效益直接關系到扶貧開發事業的績效,扶貧政策的制定關系到是否能精確瞄準貧困人口,是否能科學設立扶貧項目,扶貧政策的遵循關系到是否能合理指導扶貧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審計人員在審計政策績效中應當關注政策的制定是否完整、科學,政策是否得到良好的遵循,是否發揮其作用,產生的效益與預期是否相符。
(四)優化審計資源,助力全覆蓋的績效審計。
首先,全覆蓋的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對審計資源的要求較高,而有限的審計資源與巨大的審計工作量之間的矛盾是各級審計機關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為解決此矛盾,可以多方合作機制,加強審計署與地方審計機關的合作、審計機關與財政部門的合作,多方合作、優勢互補,彌補地方審計機關在審計資源上的不足。
其次,應著力提高地方審計機關審計人員的績效審計業務能力,提升現有審計團隊的審計素養。由于績效審計是目前扶貧資金審計需要重點關注的領域,應當對審計人員進行績效審計知識的繼續教育和培訓課程,盡快使審計人員跟上績效審計的工作要求。除了專業素養外,審計人員還需要吃苦耐勞、不畏艱難的精神力量,培養堅強的意志和職業精神,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最后,在現有的審計力量之外,審計機關還可以選擇購買較高質量的社會審計服務,便于現有審計資源的配置。審計機關可以通過招標、選聘等方式,考察社會審計組織以及社會審計人員的素養,聘請一些優秀的社會審計人員,形成對現有審計力量的補充。
地方審計機關人員、審計署審計人員、社會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要注意彼此的溝通和信息共享,發揮各自的長處,優勢互補,共同推進扶貧資金績效審計全覆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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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展績效審計范文4
一、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研究綜述
我國研究人力資源的時間并不長,理清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和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的關系還存在較大的分歧。不過,普遍認為人力資源管理審計是企業內部審計的組成部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又包括人力資源績效審計。
從管理審計的發展歷史來看,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的提出并不是一個新的概念,而且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的本質內涵就是人力資源績效審計。1932年英國管理專家羅斯倡導要開展以職能部門評價和業績評價為核心的管理審計。20世紀50年代,曾任美國管理協會會長的杰克遜·馬丁德爾(JacksonMartindell)對美國數百家大公司實施了管理審計。1950年馬丁德爾在《對管理的科學評價》一書中系統地闡述了對組織中管理能力的評價問題,并明確提出包括對董事會和經理人的業績評價在內的10項評價標準。1955年,紐約麥格勞希爾(McGrow-Hill)公司出版了托馬斯·J·盧克(ThomasJ.Luck)的《人事管理審計與評估》一書,這應是第一部人事管理審計著作。20世紀60年代中期,美國產業會議委員會出版了《致高級管理層的人事管理審計與報告》。在這里,人事管理審計被定義為對決定公司人事管理效果的人事政策、程序和實踐的分析與評估。從該定義可以看出,人事管理審計就是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績效審計。1986年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悉尼聲明》也明確指出人力資源利用是決定任何公營部門機構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關鍵因素。人力資源通常是構成經營成本的最主要因素,必須特別加以控制,對人力資源利用績效進行審計。人力資源利用審計在審計目標和選擇審計的準則等方面,均與其他績效審計一樣。
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美國對公用事業管理審計的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得到強化與發展。20世紀90年代之后,無論從實踐上,還是從理論上,人力資源管理審計開始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管理領域,已形成不少完善的理論與模型,諸如人力資源指數、人力資源計分卡等人力資源管理工具還做成了軟件投入使用。人力資源指數是由美國利克特首先提出,他企圖在收入報表和收支平衡表上綜合人力資源統計和財力數據,以此對人力資源管理績效作出評估。1977年美國舒斯特教授設計“人力資源指數問卷”,通過員工對15項人力資源工作的滿意度測量,獲得對企業人力管理管理績效和整個組織環境氣氛狀況的評價。“人力資源指數”已經成為國際上用于衡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狀況的一種科學工具,其效用得到了國內外許多企業的證明。美國一些大公司,如IBM、施樂公司等率先引用這種調查方法,建立了檢測和評估人力資源狀況的調查反饋系統。我國的金方策管理咨詢公司采用人力資源指數對國內上百家、不同性質企業進行了調查與分析,結果顯示這種調查方法在國內企業同樣具有很高的效用。
評價人力資源管理績效的平衡計分卡是由美國知名學者羅伯特·R·卡普蘭(Robert·R·Kaplan)與大衛·P·諾頓(David·P·Norton)1992年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文章率先提出。后來,美國的學者又對此進行了深入研究。比如,布萊恩.貝克等在《人力資源計分卡》一書中對諸如人動成本、員工置換成本、各類員工的行為成本(如曠工、抽煙)等人力資源成本以及開發一項高級選拔測試的經濟效益、各類級別培訓的效益、新增招聘的經濟效益、工作滿意度的增加,組織的認同感及類似的工作態度的經濟效益、在某一特定工作中的高、中、低績效的經濟效益等各種人力資源收益進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美國杰克·J·菲利普斯博士在《人力資源計分卡》一書中也就如何準確計量人力資源投資所產生的效果和投資回報率,如何最大程度地獲取人力資源投資的效益,如何收集數據,如何分離人力資源項目的效果,如何科學、簡便地計量和評價人力資源投資的貨幣收益與無形收益,提出了具有較強操作性思路。至今平衡計分卡已經從單純的績效管理工具,發展成為落實策略遠景的管理系統。人力資源計分卡提供了量化人力資源成本和人力資源產出收益思路,為人力資源績效審計提供了有力的操作工具。
綜上所述,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實質上就是人力資源績效審計,人力資源研究的理論與模型為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并步入實用階段,人力資源計分卡軟件已投入使用并證明可行有效。
二、開展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的意義
人力資源績效審計貫穿于人力資源投入、運行和產出的整個過程之中,對人力資源管理績效進行審計有以下意義:(1)為企業管理人員提供決策依據。通過對人力資源價值績效進行審計,可以使管理者了解到人力資源上已經花費和將要花費的支出和人力資源創造價值的能力,為企業關于人力資源招聘、培訓、使用和開發等決策提供依據。(2)為計算人力資源的報酬提供價值參考。人力資源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依據是人力資源價值,根據人力資源在企業產出中的貢獻大小決定人力資源的收益。(3)從員工和直線主管那里獲得對人力資源管理效果的反饋,發現人力資源管理的不足及影響工作績效的組織系統因素和員工個人因素,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在實現組織的共同目標時改進職能和角色,有利于提高管理者與全體員工的綜合能力。(4)通過績效管理有利于協調部門關系,協調員工關系,打造出高績效的組織團隊。
三、我國開展人力資源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近年來,人力資源管理受到了企業界的廣泛關注,部分企業還將人力資源管理置于戰略地位付諸于實踐之中,少數企業還開展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不過,在我國人力資源管理審計還是停留于合規合法性審計,績效審計尚未開展。立足于企業管理績效來看,人們依然是習慣關注于對有形資產的投入產出進行績效評價,對人力資源這一無形資產管理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卻關注不夠,企業決策層和內部審計部門均沒有將人力資源管理績效納入企業績效管理之中。人力資源管理缺乏效益觀念的現狀,不僅國有企業如此,民營企業也是如此。國有企業受計劃經濟管理模式的影響,依然存在人浮于事、認人唯親和分配平均主義。民營企業表面上是大力引進人才,愛才,惜才,解決了人浮于事的現象,但許多企業在重要崗位安排上卻依然是用人唯親。不僅如此,而且在人力資源開發方面,熱衷于挖人才,節省開發成本,不愿在開發、提升員工素質方面投入資金,注重短期目標實現,缺乏人力資源管理的長遠戰略規劃。
分析人力資源績效審計發展滯后的原因,多數人認為:第一是缺乏人力資源管理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人力資源管理難以用精確的定量指標衡量,審查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更多的是對人力資源管理做定性的描述,定性指標評價主觀性強可操作性較差。第二是人力資源會計體系尚未建立和完善。因為人力資源價值的計量沒有通用可行的模式和標準,對人力資源進行會計核算難度較大。
以上所述原因是事實,但也不完全正確。我國目前正處于介紹和引進人力資源會計的階段,理論界對此問題的研究尚處于起步狀態。實務界已經體會到了加強人力資源管理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但人力資源管理有較強的藝術性與主觀性,效益到底有多大,目前還缺乏一套科學、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評價考核指標體系。事實上,人力資源會計的價值計量問題及評價指標體系問題的研究均已經步入實用階段,平衡計分卡就是一個較好的例子。90年代末期,平衡計分卡開始進入中國,可是到今天為止,平衡計分卡的運用依然停留在管理咨詢公司的推廣階段,能夠真正運用該軟件的企業極少。其原因不是平衡計分卡存在理論上和軟件設計上存在缺陷,而是我國企業界無論是領導層還是操作員工對人力資源開展績效管理認識不夠,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平衡計分卡軟件的熟悉程度不夠,所以,人力資源績效管理難以開展,更談不上實施人力資源績效管理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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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澳大利亞政府審計發展的進程和現狀情況
澳大利亞屬英聯邦國家,國家建立僅二百二十多年,但其國家審計的發展相對較快,迄今已有近百年的歷史。1901年,澳大利亞聯邦議會通過了第一部審計法。同年,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成立。審計署成立伊始,審計法就確立了審計長的獨立地位,審計署既獨立于政府,也獨立于議會,但其負有向議會報告的責任。審計署依據審計法對澳大利亞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進行審計監督。
國家審計署的工作包括兩個主要方面:財務合規性、合法性審計和績效審計。澳大利亞的六個州和兩個地區都設有獨立的審計機關,均稱為審計署,并設有審計長。澳大利亞國家審計署與各州審計署之間是相互獨立的沒有隸屬關系。國家審計署在個別州和地區設有派出機構,負責對國家駐各州和地區行政機關或其它實體進行審計監督。
二、澳大利亞績效審計
澳大利亞審計署從20世紀70年代初期開始對聯邦公共部門開展績效審計。當時主要是適應建立高效率政府的要求,提高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改善公共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質量。
20世紀90年代績效審計在澳大利亞得到迅速發展。1997年議會通過《1997審計長法案》取代了《1901審計長法案》,確立了審計長和審計署的法律地位,明確了審計長是議會的獨立議員,確立了審計長的獨立性和其與議會之間的惟一關系;規定了審計長作為聯邦公共部門的外部審計人員,享有對聯邦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和公司及其下屬單位進行績效審計的權力,并根據部長、財務大臣和議會會計審計聯合委員會的要求,對政府企業進行績效審計。目前績效審計已經成為澳大利亞審計署的一項主要任務。從績效審計報告的數量看,績效審計在審計署的審計業務中占相當重的分量。2011~2012年度審計署向議會提交的績效審計報告占審計報告總數80%。
從維多利亞州審計署我們了解到,澳大利亞的政府審計有如下特點:
1.明確的法律授權。
1997年,澳大利亞頒布實施《審計長法》,確立了審計署和審計長的法律地位。該法對澳大利亞審計署開展的財務報表審計和績效審計做出了明確規定。審計署有五項職責和權利,其中涉及績效審計的就有兩項,即效率審計和項目審計,并對審計對象、審計組織方式及審計報告處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2005年3月,澳大利亞聯邦審計署頒布了《澳大利亞審計署績效審計指南》,該指南描述了澳大利亞審計署開展績效審計的主要特點,概述了開展績效審計及其質量控制應達到的主要要求。
2.高獨立性的審計體制。
澳大利亞審計署不是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經濟監督部門,而是屬于議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任命審計長,任期一般為10年,負責制定審計方面大的方針、政策,指導審計署的工作,協調審計署與議會、政府等機構的關系。聯邦與各州審計署之間在業務和行政關系上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通過審計長聯席會議制度維系著他們之間的關系。
3.審計范圍和內容的多樣性。
澳大利亞的績效審計分為一般績效審計和綜合績效審計。一般績效審計檢查一個政府部門、單位在資源的使用、信息系統、業績評價、控制系統等方面情況,并評價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綜合績效審計是對若干單位管理中的特定內容或共性方面進行評價,包括跨部門審計、財務控制和行政管理審計、鑒定和控制評價審計,在主題選擇上應能促進提高政府部門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4.審計信息公布制度。
澳大利亞審計署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審計信息公布制度。一是按照《公共服務法》、《信息自由法》等相關法律要求,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后,澳大利亞審計署需按統一格式要求編制年度報告,于每年10月末之前提交議會審議并向社會公布。二是審計署每年的綜合財務審計報告、各單位的績效審計報告均向議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其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除外)。三是充分利用審計署網站審計信息。
通過從事過績效審計工作老師的講解,我們了解到,在績效審計中,他們比較注意的方面有:
1.注重審計計劃的制定。澳大利亞各地審計署在制定審計計劃時,要跟相應的部門或政府進行廣泛的溝通,以找準癥結,在溝通中會更明確績效審計要達到的目的。目標明確以后,要確定調查步驟,要把審計師或需要的行業專家組織起來,商討下步工作如何進行??冃徲嫊芨鞣矫嬉蛩氐挠绊懀褡h會、事務所等,也要聽取他們的意見。
2.審計時積極爭取被審單位的理解與支持。與財務審計不同,績效審計中被審計單位的配合對審計發現與結果的質量至關重要,爭取被審單位對審計署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是決定績效審計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
3.量化績效審計的收益。長期以來,審計署盡力想要表達的用意是:績效審計的主要目標不是節約審計成本,而是鼓勵和支持政府公共管理部門改進管理,即更好地計劃,更經濟、更有效地使用稀缺資源,最終實現價值增值。審計署曾嘗試過的績效審計收益計算方法主要有三方面,其一是重要審計建議的數量,其二是績效審計帶來的成本節約,其三是被審單位對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這后來又被進一步完善為“績效審計項目的投入產出比”,即“項目的審計成本與績效審計的收益的比率”。
三、培訓感想
在澳聽課,課堂氣氛輕松、活躍,師生互動,討論起來十分熱烈,我們在現場體驗了當地大學課堂的感受。從培訓情況看,所有的授課老師準備充分,授課內容很有針對性和啟發性,所有參訓人員都受益匪淺;從城市環境看,澳洲政府并沒有在市政建設上投入很多,在城市建設中不一味地趕時髦,少有或沒有重復建設,維護好環境,自然是更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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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人民銀行系統在內部審計轉型和深化發展中探索實踐,內部審計關注績效、服務治理、增加價值取得初步成效。PDCA 是英文單詞Plan( 計劃)、Do( 執行)、Check( 檢查) 和Action( 糾正) 的第一個字母,因而被稱為PDCA 循環(亦稱戴明循環)。PDCA 循環的提出對質量管理有著較強的理論指導意義。本文引入PDCA 循環理論,從促進組織增加價值的績效視角,探索進一步深化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轉型、促進組織價值持續提升的路徑。
一、PDCA 循環理論意義及實踐價值
(一)突出目標導向,一切從謀劃開始。“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PDCA 循環理論與我國古代儒家的事前計劃或準備思想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在PDCA 基本循環體系中,其開端是P(Plan)——計劃,計劃必須根植于明確的目標導向,無目標導向就無所謂計劃和準備而言;有了前期計劃,后面的D(Do) —— 執行,C(Check) —— 檢查及A(Action)——糾正才有意義,見圖(1)。戴明博士在給美國企業領導提出的“戴明十四條”中的首條就明確提出要有“長期目標,而不是只顧眼前利益”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詮釋了目標導向和計劃在組織發展中的意義。
(二)聚焦問題不足,在執行過程中查找“短板”。問題意識是PDCA 循環的關鍵,如果不能在循環中聚焦問題不足,就不能及時組織運行及計劃執行中的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短板”就無法及時得到修補,一次循環就成了“空轉”,PDCA 就失去了運行意義。只有立足計劃執行全過程,通過聚焦問題不足,及時查找到運行中的“短板”,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可行措施加以修正、改進和提高。而查找問題不足則需要“檢查工作標準有效性的程序”。這樣問題不足的查找才能有據可依,才能真正查找到位。
(三)著眼改進提升,每一輪循環都要獲得新的進步。PDCA 循環四個過程不是運行一次就結束,而是周而復始地進行。在每一輪的循環中,最具成功意義的環節在于最后一個環節A(Action)——糾正。通過上一環節對失敗的教訓加以總結,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以及如何將做得較好的事情做得更好的方法,同時將未解決的問題放到下一個PDCA循環里。因而,四個過程在循環中周而復始,如爬樓梯那樣,每一循環都在組織長期目標引領下,有新的具體目標和內容;每一個循環結束,解決了一些問題,未解決的問題進入下一個循環,如此階梯式、螺旋式上升,以使每一輪循環都獲得新的進步。這才是PDCA 循環的真諦和要義所在,見圖(2)。
PDCA 循環理論的提出,也給質量管理實踐帶來了指導性變革。自20 世紀20 年代開始,有關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的探索實踐蓬勃開展。50 年代美國質量管理專家朱蘭(Jurun)提出了全面質量控制(Totel Quality Management,TQM)思想,1961 年全面質量管理之父費根堡姆(Feigenbaum)博士出版了《全面質量控制》一書,全面質量管理在世界各國進一步得到發展。后來經過實踐,PDCA 循環四個環節演變為P(Plan)——計劃;D(Design)——設計;C(Check)——檢查;A(Action)——糾正或處理,使四個環節更加嚴謹實用。我國于1978 年也開始引入全面質量管理,國內相關成長型企業結合自身的管理實踐,把PDCA 簡化為4Y(即Y1 計劃到位,Y2責任到位,Y3 檢查到位,Y4 激勵到位)管理模式,讓這一經典理論具有中國實踐特色的發展。
二、人民銀行內部審計引入PDCA 循環可行性
(一)引入PDCA 循環契合了人民銀行內部審計轉型發展的形勢要求。近年來因順應內部審計轉型發展的新形勢,人民銀行提出了“風險導向、控制驅動、關注績效、服務治理、增加價值”的轉型理念。將關注組織運行質量和績效、服務組織治理、增加組織價值提到全新的戰略高度。在此指引下,人民銀行系統各級內部審計部門已經逐步用質量管理和績效審計的思維開展審計工作探索,并取得一些進展和成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于2013 年8 月頒布、自2014 年1 月1 日實施的新《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明確賦予了內部審計確認和咨詢兩大職責,在《準則》中突出了“審計計劃、審計結果溝通、審計報告、對舞弊行為的檢查和報告、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等各個環節,同時提出了后續審計等審計整改督促落實環節的內容要求,這與PDCA 循環四個環節基本契合。
(二)引入PDCA 循環適應了人民銀行新時期履行中央銀行職責的需要。人民銀行作為國家金融宏觀調控管理部門,所擔負的貫徹貨幣政策、強化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督管理、維護金融穩定的任務越來越重,社會對人民銀行的期望值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各級人民銀行機構站在履行央行職責的前沿,以高度的責任意識和全面的質量意識履行好各方面的職責。內部審計部門也應積極創新履職,圍繞組織中心工作、服務組織發展大局,緊密結合履職實際,從組織運行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不同視角,密切關注組織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深化內部審計轉型探索。圍繞整個組織履職質量和運行績效開展內部審計各項工作,將領導關心、群眾關注的領域作為內部審計重點關注領域,將服務履職大局和組織治理貫穿內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三)引入PDCA 循環與績效審計的“如何更好”理念相輔相成。PDCA 循環的要義在于著眼長遠的“階梯式螺旋上升”,這與績效審計中的評價“好與不好、如何更好”的理念尤為合拍。將PDCA 循環理念引入績效審計實際工作,更能夠從質量管理的“精益求精”視角,審視整個組織或內設部門在履職及運行發展中的整體績效,或是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某一層面,并從內部審計角度作出“好與不好”的審計評價,提出“如何更好”的建設性審計建議。對內部審計本身而言,也能夠通過引入PDCA 循環理念,以績效提升的要求全面強化內部審計質量管理。如在審計項目立項階段突出績效要求;在審計檢查過程中規范審計程序、簡化審計流程、縮短審計周期、提升審計效能。同時注重與被審計單位的良好溝通,盡可能地取得對方的理解配合,最大限度地提升審計工作效率;在審計報告階段,針對不同的報告對象采取不同的報告方式,最大限度達到報告目標、促進審計成果轉化等,持續推進內部審計質量的“階梯式螺旋上升”。
三、人民銀行PDCA 循環績效審計應用
(一)切實拓寬審計視野,將質量意識和績效理念貫穿內部審計工作始終。PDCA 循環的引入,要著眼組織履行職責的長遠目標,在“關注績效”的總體要求下,將質量意識和績效理念貫穿于內部審計轉型與發展的全過程。內部審計的工作目標要以組織目標為準繩,將服務于組織整體目標的實現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內部審計服務組織治理的戰略高度看,在整個組織的PDCA 循環大循環中,內部審計和其他職能部門也存在小PDCA 循環。這些小PDCA 循環都要緊緊圍繞組織大PDCA 循環進行運轉,見圖(3)。
在審計工作實踐中,要將PDCA 循環的精髓充分消化吸收,創造性地運用到內部審計工作各個環節。不僅要把績效審計作為一種審計類型來探索,而且更要作為一種審計理念,一種審計方法,一種審計視角。除了做好項目績效審計、部門績效審計和綜合績效審計,在領導干部履職審計、離任審計及其他各類審計項目中,雖然項目內涵各有側重,但在審計資源的分配、審計項目的謀劃、審計方案的制定、現場審計檢查和審計報告中,都力求體現全面質量管理和績效審計的內涵和要求。要緊密結合審計項目的內涵要求,實事求是地作出選擇和放棄,從不同的績效維度開展績效評價。力爭每一個審計項目、每一個審計建議都能為組織發展提供建設性的價值增值。立足每一輪內部審計小循環,推動組織價值增值大循環的階梯式螺旋提升,見圖(4)
(二)厘清內部審計履職邊界,在遵循準則框架下積極實踐PDCA 審計循環。內部審計實踐PDCA管理思想,不可能面面俱到、無所不包,必須充分利用好“稀缺資源”,厘清內部審計履職“小循環”邊界,有所為有所不為,才能精準發力,凸顯自身在組織運轉“大循環”中的價值。一方面,內部審計要積極遵循中國內部審計協會(CIA)新修訂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關于確認和咨詢職能的界定,緊密結合人民銀行職責要求和內部審計工作實際,在嚴格遵循《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和《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的前提下,從具體準則《審計計劃》開始,嚴格審計工作程序,強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及時解決內部審計工作和內部審計項目中發現的問題。識別在審計過程中需要咨詢的事項,通過貫徹實踐PDCA 管理思想推動內部審計由“查錯糾弊”向防范風險和增加價值方向轉變。另一方面,內部審計在履職范圍上,也要按照新修訂的《內部審計準則》要求,踐行內部審計的客觀性和獨立性原則,在充分體現內部審計對組織風險的關注,將“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適當性和有效性”,作為內部審計審查和評價的對象范圍的同時,本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思想,摒棄內部審計部門“包打天下”的思維,針對組織價值增值的戰略要求,依據準則開展確認評價或咨詢服務。這也是《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決策與執行”的要求在PDCA 遵循中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