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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范文1
全州共有20個國省干線項目1192.8公里公路進行了招投標,總投資為69.4億元;共有1399條縣鄉村公路11094.1公里和橋梁88座3058延米進行了招投標,總投資為57.37456億元。
二、招標組織形式
我州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均按《招投標法》和國家、省、州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招投標,招標組織形式嚴格按照各級發改部門核準的招標形式進行。
10月以前全州所有公路工程項目招標都是按各級發改部門核準的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方式進行。招標組織形式均為委托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部分投資在200萬以下的項目采用公開比選的方式進行。
10月以后,我州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州、縣發改部門核準的工程項目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自行招標由招標人和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30號令)、《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府發〔〕14號)等規定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人在指定媒介(省建設網)和州政府網站招標公告。招標人自愿,也可同時在其他媒介招標公告。
招標文件編制按《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使用標準文件進一步要求》(發改政策〔〕666號和《〈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等九部委第56號)嚴格執行。
評標委員會按《省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辦發13號)的規定成立。
招標人通知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開標、評標、定標進行監督。
招標人對中標候選人進行公示。
省發改部門核準的工程項目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三、業主參與情況
全州公路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項目業主均全程參與監督,未進入評標委員會。評標專家均在省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按規定組成評標委員會。州、縣招投標監督單位參與專家抽取和評標監督。
四、評標報告
在項目評標工作中,嚴格執行廢標條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全部進行廢除。在我州全部項目的招投標工作中,在招標時產生的廢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投標人未達到法定要求的投標人數,即投標人數不夠三家;二是投標人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所有項目的招標文件及評標報告文件均進行了備案。
五、招投標投訴情況
在出現招投標投訴后,由招投標監督部門調查后進行回復,并嚴格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無包庇情況出現。
六、招標時限的執行情況
招標時限嚴格執行《招標法》及相關規定。
七、項目執行情況
在工程項目的執行工程中,沒有出現擅自改變項目建設規模和標準的現象;在試驗檢測上嚴格以實驗檢測數據控制工程質量,沒有單位偽造檢測報告或檢測結論;嚴格要求監理單位認真履行監理職責。
在我州管理的公路建設項目中,中標單位能落實質量、進度保障體系和制度,具有合同約定的投資控制能力。大部分中標單位能按投標文件和合同約定進行履約,只有小部分中標單位的履約能力稍弱,這些單位的機械、設備能按投標文件和合同的要求進行落實,主要是人員不能滿足投標文件和合同要求。
中標單位與項目業主的配合較為融洽,對出現的矛盾和糾紛能按合同約定進行解決,未出現過對項目業主投訴等情況。
在后期的運營中,能切實落實質量缺陷責任,很少存在推諉、扯皮的現象。
八、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和工作建議
施工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范文2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深圳錦輝駕?!睘槟阏砹诉@篇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與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建議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計成交各類交易項目2.3萬宗,成交金額243.26億元。其中工程建設項目616項,成交金額78.8億元;政府采購項目1694項,成交金額21.5億元;土地出讓項目117項,成交金額120億元。
2016年至2019年交易額分別為52.63億元、246.58億元、217.50億元、303.48億元,成逐年上漲態勢。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緊緊圍繞全市大局主動擔當作為、攻堅克難,持續強化監管、優化服務,全市范圍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平臺體系逐步健全,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概括起來,成效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體制機制逐步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系基本形成。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權集中行使,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立公共資源交易執法支隊,整合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醫療保障、數據資源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執法等職責,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執法監督審查力量不斷增強,監管效能不段提升。
(二)制度規范加快出臺,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健全。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和交易規則,堅決遏制低于成本價競標行為,覆蓋平臺運行、服務和監管的制度體系初步建立。組織清理并修訂廢止相關交易制度文件,重點糾正限制市場公平競爭、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等行為,促進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制度規則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臺運行更趨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實行“容缺受理+承諾制”,企業申請事項實現程序優化、流程簡化、限時辦結、進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顯提高。支持企業采用非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交通運輸、水利工程造價數據交互接口規范,推行遠程電子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評標,平臺電子化水平穩步提升。
(四)監管體制改革創新,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全市范圍內職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更加注重標后履約監管,信用監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規范市場行為。大數據應用加快推廣,開展數據關聯比對和數據統計分析,做到實時智能預警“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問題整改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門間信息共享、線索發現移交、結果通報反饋以及聯席會議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協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制。通過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立案偵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標案件,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明顯改善,各方市場主體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末,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行目錄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電子化交易全面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實現全過程在線實時監管。在此基礎上,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學高效,交易活動更加規范有序,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一)進一步拓展平臺覆蓋范圍。完善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逐步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覆蓋范圍由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擴大到國有產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各類公共資源,系統梳理公共資源類別和范圍,制定和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堅持應進必進,做到“平臺之外無交易”。穩妥推進各類市場主體跨地市自主選擇平臺進行公共資源交易。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資源交易金額達到600億元。
(二)進一步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率。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系統建設。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對于能夠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實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規范投訴及受理投訴行為。不斷優化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推廣通過“一表申請”將市場主體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續重復使用并及時更新。持續推進“不見面開標”“掌上交易”等系統建設,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一步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實施協同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推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形成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開。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信息依法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完善評標評審專家、機構管理辦法,健全培訓、考核和清退機制。強化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加快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清朗,圍標串標等突出問題逐漸減少。
(四)進一步健全標后監管體制機制。一是動態掌握項目開工及進展情況,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堅持全面覆蓋、規范透明,對一般性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常態化的常規巡查。二是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檢查方式,開展蕪湖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履約巡查,由標后辦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聘請外地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組成巡查小組,深入了解掌握真實情況。三是建立標后履約“雙約談”機制,由市政府負責同志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誠信履約事項的中標約談;由建設單位牽頭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專門問題的履約約談。四是開發應用蕪湖市政府性資金項目標后履約監管平臺,自動對關鍵崗位人員異常變更、工期拖延等異常情形發出預警提示,提升監管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主要工作亮點、創新點和問題
(一)創新“智慧監管”,精準打擊串通投標。市公管局勇于創新,積極探索“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推進新技術和公共資源交易的融合,會同公安部門創新構建“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掃黑除惡”打擊串通投標專項整治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線索問題線索53條,行政處罰7條,立案32件,審判9件。2019年,“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創新成果,納入2020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重點工作,并在全國公安機關列裝和推廣使用。2020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專報》第62期介紹了蕪湖市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的先進經驗,充分肯定了蕪湖市探索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智慧監管的創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安徽省第17屆長三角法治論壇現代化法治保障創新實例。
(二)市縣一體化平臺改革。2015年蕪湖市作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試點城市。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平臺正式轉軌運行,是全省唯一統一企業(供應商)庫、統一交易系統、統一信息、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流程、統一誠信評價、統一專家庫的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形成了具有蕪湖特色的市縣一體化平臺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試點工作被省發改委公管辦作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點成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體”的信用體系。市公管局扎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進行重新規劃設計,制定《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及黑名單、不良行為認定披露、機構名錄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過實施全流程信用評價、失信聯合懲戒和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等有力舉措,切實加強履約現場交易市場兩場聯動,努力營造“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四、對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一)加大對公管系統人員編制支持力度,適度提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執法支隊架構;
施工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范文3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necessity of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incentive,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incentive in China is investigated from two aspects of national and local level, the two major issues that the government's potency dimension is not enough and the enterprise is lack of power are analyze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 and equipment incentives are given. The result can provide a reference basi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green supply chain in construction field.
關鍵詞:綠色建材;綠色設備;激勵;綠色供應鏈
Key words: green building materials;green equipment;incentive;green supply chain
中圖分類號:TU20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03-0244-04
1 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的必要性分析
1.1 綠色建材和設備在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中的地位
綠色建材和設備的選擇使用是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建設中的關鍵一環,建材和設備等生產要素的供應價格、質量、服務體系等直接影響建設工程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及其綠色度。因此,綠色建材和設備立足于業主需求,決定著綠色設計的落實,關系著鏈內成員的利益,是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成功的基礎和前提。
①綠色建材和設備立足于業主綠色需求。業主是建筑產品的購買者以及最終使用者,是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最終用戶,而業主對綠色的需求直接體現在對綠色材料的使用上。因此業主的綠色需求將直接引導開發商的建筑材料和設備的選擇,提高開發商使用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積極性。
②綠色建材和設備是建設項目綠色設計的落實源頭。綠色設計大多只停留在圖紙上,只體現在材料、能源、水資源以及土地的節約設計上,而綠色建材和設備的選擇和使用是直接體現綠色設計理念,是落實綠色設計理念的源頭。
③綠色建材和設備關系著鏈中成員的利益。對于開發商而言,其對建材設備的投資是一項重要成本支出,綠色建材和設備的采購雖然給開發商增加了一定的經濟成本,但作為社會中具有“經濟人”和“社會人”的雙重角色的開發商或建設者,必然在追求利潤和承擔社會責任之間取得平衡。綠色建材和設備的使用可以直接體現開發商的水平,極大地提高企業聲譽和品牌影響,并在整個建筑供應鏈中傳導,而且這種影響還具有較大的外溢效應。對綠色建材和設備供應商而言,把握整個建筑材料和設備的發展趨勢和社會需求,在建筑材料和設備制造過程中,提升綠色技術,增加建材和設備的技術含量,可以增加其附加價值,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
④綠色建材和設備是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建設的前提和保障。綠色建材和設備的選擇和使用是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建設的硬件基礎,它處于供應鏈的上游,是下游各主體各環節綠色的前提。同時,綠色建材和設備的質量水平決定著下游各主體各環節綠色的含量,為整個鏈條提供綠色保障,提升建筑產品質量。
1.2 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對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促進作用
材料設備供應商處于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上游,建材設備的需求位于供應鏈的下游。而在綠色建材和設備的選擇和使用過程中,由于存在成本、技術、理念等因素的制約,單純依靠市場是不能取得預期效果的,因此,需要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和使用進行一定程度的激勵,以促進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形成發展和運營穩定。
①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可以促進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形成和發展。傳統供應鏈的形成是是通過企業間存在的共同利益所產生的驅動力和凝聚力,不需要外力給予刺激,符合每個企業的發展目標,尤其是短期目標。但鑒于建設領域的特殊性,需要外力給予刺激引導[1]。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和使用存在缺乏環保意識、投資成本高、經營理念落后和綠色管理人才缺乏等四方面的阻礙因素。因此,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激勵可以促進材料設備供應商積極生產和維護,促進開發商選擇綠色建材和設備,進一步促進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形成和發展。
②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可以促進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穩定運營。供應鏈上的各成員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各企業之間沒有行政的隸屬關系,其合作是不穩固的[1]。因此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和供應進行激勵激勵可以使得供應商具備更合適的產品價格和更優良的產品質量,進一步穩固和下游企業的合作,同時還可以通過激勵機制的合理設計使得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各成員之間的共同投入研發綠色建材和設備以直接影響到各成員的經濟利益,使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更加穩固地運營。
③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可以提升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綠色度。響應國家供給側改革的要求,以建材設備供應為突破點,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可以使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下游企業采取更多的低成本綠色建材和設備。材料設備供應方作為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上游企業,其建筑材料、設備等生產要素的供應價格、質量、服務體系等直接影響建設項目的進度、質量、投資及其綠色度。由于信息不對稱和專業知識的缺乏,開發商、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難以對材料做出準確的評價。而材料設備供應方可以利用自身的條件為下游企業提供綠色環保、符合要求的新型材料設備,為整條綠色供應鏈服務,提升其綠色度。
2 我國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現狀調查
2.1 國家層面激勵現狀
在國家層面,從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主要是從綠色建材評價認證制度構建、推廣、應用等政策激勵方面進行了大量細致的工作,自2013年1月1日到2016年5月27日短短三年半的時間內,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就出臺了《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關于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見》、《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綠色建材評價技術導則(試行)》等政策文件、成立了“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協調組”,“全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信息平臺”正式上線運行,對我國第一批綠色建材評價機構進行了備案,了我國第一批綠色建材評價標識,這些工作著重從政策激勵方面發展綠色建材,重點強調建立以綠色評價標識為基礎的綠色建材和設備評價認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2 地方層面激勵現狀
在我國地方各省市,由于地區差異,不同的省市對于綠色建材和設備所制定的激勵措施是有顯著差異的,通過對全國各省市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的初步調查,選取北京市、河北省、重慶市、江蘇省宿遷市、天津市作為典型進行研究。通過廣泛搜集資料,發現地方政府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激勵主要幾種在評價認證、政策支持、監督管理、采購引導和經濟激勵等五種方式上。
在評價認證上,實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編制地方綠色建材評價統一標準。如天津市在全國率先編制出《天津市綠色建材和設備評價管理辦法》、《天津市綠色建筑材料評價標準》和《天津市綠色建筑設備評價標準》;重慶市《綠色建材評價統一標準》、《重慶市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綠色建材分類評價技術導則》和《綠色建材分類評價技術細則》。
在政策支持方面,主要通過地方政策文件鼓勵綠色建材的生產、推廣和應用。如北京市在《北京市建設科技“十一五”規劃》、《北京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關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實施綠色建筑行動的若干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中明確要求綠色建材的使用量;天津市在《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和《天津市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等文件中明確要求應重點開發、生產、推廣、應用綠色建材。
在監督管理方面重點加強在綠色建材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加強信息監管,建立綠色建材質量可追溯機制。如重慶市開發并使用了“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技術管理系統”、“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綜合管理平臺”、“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自審機構信息管理系統”、“重慶市建筑節能技術備案與誠信行為管理系統”等。
在采購引導方面,通過編制地方綠色建材產品目錄或建設工程材料采購指導手冊等加強綠色建材和設備采購指導和鼓勵綠色建材的生產和使用,引導綠色建材的應用和推廣。如河北省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綠色節能產品推廣目錄”和“河北省村鎮建設新型建材產品目錄”,引導并加大綠色節能建材設備的推廣應用;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推廣限制使用和淘汰產品目錄”引導建筑設計和施工單位要優先選用綠色建材和設備。
在經濟激勵上,通過設計專項基金、經濟獎勵等等方式對綠色建材的生產和使用基于經濟刺激。如宿遷市設立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項目,制定《宿遷市綠色建材產品應用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暫行)》,對綠色建材生產企業直接給予資金獎勵。
3 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存在的問題分析
3.1 政府層面: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力度不夠
①政府各部門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支持缺乏合力。綠色建材和設備由于成本和技術因素,企業大多沒有主動意愿去生產和應用,因此政府必須充分發揮其推動作用。通過對國家和地方政府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激勵現狀可以看出,政府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支持力度還是不夠。如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和工業和信息化部及其對應的地方主管部門主要推動綠色建材和設備,但是由于綠色建材和設備涉及面較廣,還需要財政部門、規劃部門等部門的通力協作和共同推進,但在實際中,沒有一個主管的部門進行整合協調,多是各自為政,出臺各自的政策、規定等,沒有形成政府整體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激勵合力。
②政府缺乏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應用的經濟激勵。目前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主要從評價認證、政策支持、采購引導、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激勵,缺乏經濟性激勵措施,即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手段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或應用的企業給予補貼。此外我國并沒有征收環境稅或者生態稅,對消耗資源和破壞環境進行付費,從而使得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環境效益得不到充分發揮。綠色建材和設備需要更高的生產成本和更高的支付價格,卻沒有享受到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所帶來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因此政府需要從引導消費的需求側和從促進生產的供給側兩大方面對綠色建材和設備進行經濟激勵,以彌補由于成本增加所帶來的市場劣勢。
3.2 企業層面:綠色建材設備的生產和應用的動力不足
①生產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成本增加。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無疑會提高技術要求和增加生產成本,而技術最終也會轉化到成本中,但成本最終會通過價格來體現。而目前社會綠色意識缺乏,施工單位和最終消費者尚未完全認可和接受綠色建材和設備,并不愿意為綠色所帶來的額外成本買單,造成綠色建材和設備在價格上缺乏競爭力,因此企業投資生產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積極性不高。
②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企業缺乏相應的綠色技術支持。由于綠色理念在我國還沒有廣泛的社會基礎,綠色建材和設備引入的時間也較短,技術上本身就不完善,建材和設備生產企業更沒有足夠的技術力量,又得不到其他技術支持,這使得生產的綠色建材和設備在質量上得不到保證,進一步影響了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企業的生產熱情和企業聲譽,很容易陷入惡性循環而不得不放棄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
③綠色建材和設備在建設工程的應用上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即使政府對建設工程有綠色的明確要求,但建設方或施工方出于成本壓縮的考慮,不一定按照要求合理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表面上看到的符合綠色的要求,內在看不到的可能就達不到綠色要求。但工程的驗收在綠色建材和設備使用這一環節上沒有統一的衡量標準,最后造成“用多用少一個樣”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綠色建材和設備應用的積極性。
4 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的對策建議
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通常是由建材和設備供應商、建設單位、建筑企業、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廢棄物回收方等組成,由于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的特殊性,政府作為第三方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從主體上可分為政府激勵、鏈內激勵兩種方式,同時對各主體的激勵可以采用不同的手段,如政策引導激勵、經濟激勵等。綜上分析,對于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中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的基本思路是以參與主體為激勵對象,以政府激勵為前提和主導、以鏈內激勵為支撐和主體,采取不同激勵手段,構建科學合理的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體系,以達到最優的激勵效果。
4.1 政府激勵建議
不同的地方政府由于其具體情況的不同都有自己的政策偏好和約束,在此主要從引導激勵政策和經濟激勵政策兩大方面給出政府激勵政策的可能選擇,政府可以據此制定自己的激勵政策。
4.1.1 引導激勵政策建議
①政府部門協同,整合現有與綠色建材和設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加大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應用的政策引導。我國目前雖然在環保、節能等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規,但是不夠系統[2],同時各政府部門功能分割明顯,而綠色建材和設備激勵需要的是多部門協同努力,需要工業部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財政部門、環保部門等相關部門加以合作對各部門已有的法規、政策等進行整合改進。
②出臺并完善綠色建材和設備評價標準,進一步完善綠色建材和設備評價標識制度。雖然不少地方陸續出臺了綠色建材評價標準,但還很不完善,只是選取了部分建材進行評價,綠色設備的評價在地方政府層面目前天津市做的比較超前,其他省市在這方面比較欠缺。如果各地方都能建立起一套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綜合評價體系,對符合綠色標準的建材和設備給予相應星級的綠色標識,用以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和應用,同時也可以為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經濟激勵提供依據。同時制定綠色建材和設備質量問題責任追究機制,可以借鑒北京市的做法,引入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給予推薦,并承擔相應責任。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對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推廣應用起到促進作用。
③建立以監理單位為主的監督評價機制。政府的引導和推動只有有效落實才能得到效果,但政府自身不能直接評價建設工程項目綠色建材和設備應用程度和水平。在綠色供應鏈各參與方中,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全過程實施監督管理,由監理單位來督促建筑承包商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將監理單位出具的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應用達標證明作為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之一,對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不達標的建設工程,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對監理單位實行綠色建材設備質量問題永久責任追究制,同時加強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和公眾的監督,可以有效激勵監理單位履行監督責任,以減少合謀行為的發生。
4.1.2 經濟激勵政策建議
政府可以通過對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中各參與方的經濟利益調節,達到直接或間接推動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應用、推廣的目的。
①給予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的供應鏈參與方一定的經濟補貼或稅收優惠或貸款優惠。政府對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的建筑承包商一定的經濟補貼或稅收優惠,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承包商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2]。政府推動對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應用綠色建材和設備的建設單位給予一定的貸款利息優惠政策,以更好地發揮建設單位在綠色建材和設備應用推廣中的作用。
②對生產和提供綠色建材和設備的供應商以一定的經濟補貼或稅收優惠或技術支持。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離不開各種綠色技術的支撐,政府通過鼓勵校企合作[3],一方面可以提高供應商研發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還可以降低綠色建材和設備的生產成本,從而降低其價格,更有利于綠色建材和設備的推廣應用。
4.2 鏈內激勵建議
①構建綠色建材和設備供應商的評價和選擇機制。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是綠色供應鏈高效運作的關鍵之一,作為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重要組成部分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從生產能力、成本、質量、服務和信譽等基本因素建立綠色信用評價指標體系[4],選擇合適的綠色建材和設備供應商,促進成員企業積極生產或供應綠色建材和設備。
②建立綠色建材和設備信息共享平臺。信息在整個供應鏈的運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首先是原材料供應商提供物料給綠色建材和設備生產企業,然后由生產企業進行制造加工,再經銷售商或直接流向施工單位,并應用到建設工程項目中去。因此,信息共享是保證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實現其戰略目標的關鍵。通過建立綠色建材和設備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分享綠色建材和設備供應和應用信息,在降低信息成本的同時,成員企業也實現了實施綠色供應鏈的參與感。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中涉及到的共享信息主要包括綠色建材和設備的基本信息、存量信息、應用信息、采購計劃信息、企業基本信息等。
③加強上下游企業間的監督。在建設領域綠色供應鏈中,建材和設備生產企業或供應商向施工單位提供綠色建材和設備,并由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中進行應用。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對上下游企業規定綠色建材和設備供應或應用方面的要求,明確供應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責任義務,或者通過企業認證來建立互相合作的關系建立上下游企業之間的監督機制,對整個綠色供應鏈具有很好的督促作用。
參考文獻:
[1]肖燁.基于共生理論的綠色建筑供應鏈發展機制研究[D].南京:南京工業大學,2012.
[2]胡宇.企業實施低碳供應鏈管理的激勵模型研究[D].昆明:昆明理工大學,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