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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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狀況直接影響到建筑施工質量、市場競爭秩序、勞資關系乃至社會和諧穩定。由于國家層面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法規不完善、不統一和評價體系建設滯后,導致無序競爭、建筑質量欠佳等問題不時出現。鄭州市近年來以企業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和社會行為為切入點,積極構建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進一步完善了實施路徑和監管方式,信用評價在建筑市場監管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關鍵詞:建筑業;施工企業;信用管理;信用評價

建筑市場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由于競爭激烈,再加上制度不夠完善、市場主體缺乏規范意識,市場秩序混亂的現象層出不窮。而建筑施工企業作為建筑市場活動中最重要的主體,在市場中轉包或違法分包、虛假承諾、不遵守合同規定、拖欠材料款或務工人員工資、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等問題也是屢見不鮮[1]。這些存在于市場和施工現場的失信行為,惡化了建筑市場的競爭環境,加劇了建筑市場的失信問題。這既有體制機制上的原因,又有監督管理上的原因,更有思想意識和信用意識上的原因。因此,加強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一、鄭州市開展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的背景

1.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不斷推進。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織部分,將企業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和日常行為作為評價指標,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倒逼企業苦練內功,遵守市場規則,嚴格現場管理,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對于優化施工企業的結構,發揮其優勢,提高企業競爭力、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建筑業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2016年,國務院又印發了《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提出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這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歷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2.2016年之前鄭州市建筑市場經營主體信用評價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通過梳理2016年之前鄭州市建筑市場的經營主體,不難發現在信用評價體系構建上,鄭州市建筑市場主體監管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缺少法律法規支撐。自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頒布以來,經過不斷完善,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以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為主線的建筑法律法規體系,相對于金融系統對客戶的資信評定,建筑系統的資信管理只側重于資質資格,沒有信用方面的評估,就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而言,相關立法工作也明顯滯后[2],信用評價工作執行力不足。二是缺少具體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指標。鄭州市政府雖然出臺了不少相關文件,這些文件在宏觀上對各行業信用信息管理進行協調指導,而在具體的信用評價上仍需要進一步加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評價是一項復雜的工作,涵蓋眾多的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與之關聯的信用數據龐大,牽涉到不同行業,評定過程需要多個部門的參與才能使評定結果更為公平、合理。三是激勵和懲戒措施缺少具體應用。在評價實施上,缺少對評價結果的分類,無評價等級和評定的名次;在結果應用上,只能根據企業失信行為限制其市場活動,體現不出來“守信獎勵、失信懲罰”的信用考核獎懲機制[3]。不實行差別化管理,守信者得不到獎勵,失信者得不到懲戒,信用評價工作也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3.鄭州市建筑市場經營主體在信用評價方面進行了初步嘗試。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鄭州市政府于2014年12月出臺了《鄭州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2號),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應用提供了法律依據,對企業信用信息的監管主體、征集渠道和使用方式作了基本規定。此外,作為鄭州市創建國家信用建設示范城市的重要文件,該辦法對于協調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行業信用建設規章制度,促進鄭州市社會誠信環境的營造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中,仍然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二、鄭州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方面的探索

1.健全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的法制體系。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明確提出,建立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是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建筑市場服務與監督的重要職責,要堅持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此外,鄭州市政府制定的《進一步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鄭政〔2015〕32號)以及《鄭州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了建設主管部門作為建筑市場信用評價主體的職責,也賦予了開展信用評價的職能事項,為建立完善建設領域的信用評價工作奠定了法制基礎,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一定的領先性。2.強化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建設。立足鄭州市建設領域行業特點,2017年7月,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出臺了《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并同步制定了信用評價標準,建立了信用評價制度,將建筑施工企業工程業績、納稅信息、獎勵表彰、社會貢獻等優良信息和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工程質量問題等不良信息納入信用評價體系,通過綜合評比評定出AAA、AA、A、B四個等級,并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準入、創優評先、動態監管的重要依據。2017年8月,《鄭州市建筑市場誠信建設“紅黑榜”制度(試行)》頒布實施,明確指出要建立“紅黑榜”信息認定聯席辦公會議制度,分別將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突出良好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分別列入“紅榜”和“黑榜”,并定期。為客觀全面反映企業的信用狀況,信用信息評價共設置了優良信息加分、不良信息扣分、綜合排名、信用等級四項指標。其中,優良信息有上市情況、工程業績、納稅信息、技術能力、工程質量、安全文明及勞動用工、表彰信息和社會貢獻等一級指標,一級指標又根據實際情況,細分為多個二級指標。不良信息有履行仲裁或判決情況、行政處罰、通報批評、投訴舉報、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勞動用工、影響社會穩定、建筑業統計等一級指標,其下又分為多個二級指標。綜合排名是按照市場行為、現場行為和社會貢獻等指標類別進行加權核算(突出具體時期內的項目經營信譽權重),并按照施工總承包序列和專業承包序列給出企業的總分排名。信用等級將根據企業信用評價綜合得分及是否存在失信行為進行信用等級劃分,評出AAA企業、AA企業、A企業和B企業?!多嵵菔薪ㄖ┕て髽I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作為企業信用的綜合評價,具有宏觀性和長效性;《鄭州市建筑市場誠信建設“紅黑榜”制度(試行)》作為企業信用信息的單項評價,成為綜合評價的補充,具有微觀性和及時性,二者共同構成了鄭州市建筑市場信用評價體系的總體框架。3.搭建信息平臺。依據《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和《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標準》有關文件,2017年11月,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開發完成了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集成在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官方網站上,作為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信息化工作平臺的一個獨立子系統,采用獨立服務器運行、獨立業務數據存儲、獨立數據處理。該系統主要包括信用評價標準、優良信息、不良信息、一票否決信息、信用評價結果和信息統計等內容,企業或監管部門通過登錄系統,錄入上傳相關信息,完成信息征集;監管部門對信息進行審核確認,系統自動生成企業綜合得分和排名;評審委員會對企業進行綜合評價并評價結果。該系統具有靈活的評價標準修改功能,可根據《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和《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標準》的修訂情況,增加或修改評價標準。為方便企業用戶使用,保證用戶信息安全,系統采用“河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用戶U盾進行身份驗證登錄。通過該信用評價信息化平臺,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收集、處理施工企業的信用記錄,實現了信用管理從傳統向現代、定性向定量、粗放式向精細化的轉變,為信用評價的準確、高效、便捷、全面提供了技術支撐。4.建立組織實施機制。組織實施機制包括領導推進機制和組織落實機制兩個層面。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立了由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市直部門組成的覆蓋全市的聯合評價組織體系,并設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評審委員會,實現信用體系共建、信用成果共享、信用懲戒聯動。同時,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成立了以建委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相關處室為成員的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組織領導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市)、區開展相應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建立相關市直部門聯席辦公會議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協作共享”的原則,共同做好本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按年度開展建筑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按季度開展“紅黑榜”工作。在信息錄入上傳環節,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要求企業如實、按時、準確填報信息,規定企業應于信息產生后限時網上報送,逾期未報送的,良好信息不予加分,不良信息加倍扣分,并實行企業信息申報零報告制度,未按時填報基本信息的予以扣分,填報虛假信息的雙倍扣分;在信息審核環節,從企業、協會、監管部門抽選人員組成審核小組,每個小組分配一個網上審核賬號,限定審核時間,隨機生成登錄密碼,實行集體審核、限時審核;在綜合評審環節,將審核初步結果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向社會公示,接受企業和社會監督;在信用評價結果環節,規定信用信息每年評價一次,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嚴重違法行為的,直接降為B級。5.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將信用評價結果作為市場準入、創優評先、動態監管的重要依據,在公共基礎工程項目建設的招標、投標活動中,提倡選用有良好評價結果的企業。對于AAA級企業,在參加政府采購、國有投資項目招標投標、評優評先等事項中享有優先權,支持其做大做強;對于AA級企業則要扶持其發展,加強服務,促進其快速健康發展;對于A級企業,采取監督與服務并重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對于B級企業,則要實施信用懲戒,重點監管,連續2年被評為B級,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三、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取得的成效

1.實現了監管方式的轉變。信用管理的評價方式改變了對企業的監管方式,將信用結果與建筑業企業的招標和投標評分、申報資質、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承攬工程、評優評先等方面掛鉤,推行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類監管,事后聯動獎懲的工作機制,建立了以信用評價結果為核心的監管體系。2017年,鄭州市共有2162家建筑施工企業參加信用信息評價工作,其中施工總承包企業888家,專業承包企業1274家,專業承包中,共有22個專業資質的企業參與評價,共審核各類信息7613條。經認定,符合AAA級企業標準的有199家,符合AA級企業標準的有1010家,符合A級企業標準的有953家。2.推動企業打造信用財富。鄭州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依據信用評價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等級優秀的企業實施政策扶持、強化服務,支持其做強做大。在日常監管中,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信用評價結果減少對優秀企業的檢查頻次,讓優秀企業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優惠政策。對信用評價等級較差的企業則實施信用懲戒,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檢查深度廣度。通過一系列舉措,引導企業從重資質向重信用管理轉變,培養企業形成“良好信用也是經濟效益”的理念。3.實現行業規范提質發展。通過建立建筑行業信用導向機制,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務實有效的政策措施,有效治理了行業內失信違規的不良企業,使鄭州市建筑行業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建筑業市場充滿活力,建筑業得以持續健康發展。通過信用評價政策的實施,鄭州市建筑業繼續保持了快速高效增長的態勢,2018年上半年鄭州市建筑業產值達到1676億元,增速21.5%,總量及增速均居河南省首位,完成建筑業增加值325.9億元,按可比價計算增速16.8%,拉動鄭州市經濟增速0.6個百分點,占鄭州市生產總值的7.1%。同時,市場環境的改善提高了地域營商環境質量,已引入一家百億級央企,還有部分央企下屬建筑施工企業以及一些域外民營企業正在謀劃遷入鄭州市或在鄭州市設立子公司。鄭州市在不斷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中,以地方立法為基礎,以信息化評價手段為支撐,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完善信用評價的制度機制,采用科學的評價標準,使信用評價模式從傳統走向現代,定性轉向定量,粗放式轉向精細化、標準化[4],促進了企業更加重視信用信譽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提升,也促進了鄭州市建筑領域信用管理邁上新的臺階。在《鄭州市建筑施工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試行一年的基礎上,通過研判在實踐操作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和實際效果,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于2018年下半年再次廣泛征求企業、相關單位修改意見,正式出臺了《鄭州市建筑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鄭政辦〔2019〕4號),將信用信息管理辦法運用到所有從事建筑市場活動的企業和機構,進一步提高了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標準,這勢必有力促進鄭州市建筑業市場的規范和繁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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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照安 李延平 單位:鄭州市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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