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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范文1
首先,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積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內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職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費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進行妥善的管理與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利用率與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與其他的銀行業務相比風險較低,能夠為銀行帶來可觀的收入,通過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有效控制,能夠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商業銀行的信任,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
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風險
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在運行的過程中采用委托商業銀行的模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夠對住房貸款業務進行直接的辦理,但是卻需要承擔住房公積金貸款所帶來的各種風險。這種業務辦理與風險承擔相分離的現象,導致銀行不重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的信息溝通又不足,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還款監督方面比較被動。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住房公積金具有政策性特征,決定其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職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穩定,這部分職工在償還能力方面不足,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響。其次,住房公積金采用屬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會通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達個人住房貸款指標的方式拉動區域住房消費。在這種情況下,存在片面追求貸款數量而忽略貸款質量的問題,導致不良貸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風險
首先,主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識比較薄弱,在購房貸款時只考慮借款并未做好按時還款的準備,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著不還款也不會怎樣的態度,最終出現蓄意欠款不還的情況。其次,客觀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借款人由于疾病、車禍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傷殘或死亡,最終沒有能力對貸款進行按時的償還。最后,社會原因造成的信用風險。在體制改革、企業破產等社會原因的影響之下,導致借款人出現失業、下崗等情況,無力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2.4組合貸款方面存在的風險
組合貸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購買住房的過程中同時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兩種貸款,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雖然償還利率比較低,但是在金額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貸金額不夠,借款人就必須要申請銀行住房貸款。在組合貸款的情況下,借款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商業銀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現逾期未還的情況,銀行在補還方面存在先機,可以先將商業銀行貸款的歸還進行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于被動地位,增加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風險
房屋風險指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屋建筑的過程中,房屋交付時間、質量等出現問題,或者小區綠化、公共設施等不符合購房時的承諾,導致借款人與開發商之間出現矛盾與沖突,如果矛盾不能夠得到圓滿的解決,借款人可能會出現不按時償還貸款的行為,從而造成貸款風險。尤其是二手房貸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關聯交易,例如親屬之間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只是將房屋產權進行變更,并不進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購買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款項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導致貸款風險增加。
2.6抵押物處理方面存在的風險
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過程中需要簽署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將所購買的房屋抵押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現了逾期還款的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理。當前,社會保障機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訴訟,也很難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勝訴,抵押物處理的執行也非常困難。
3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綜合化
在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要通過不同的方法實現管理的綜合化,促進住房公積金貸款綜合管理效率的提高,為住房公積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條件。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過程中,要實現質量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通過質量管理實現貸款模式創新,從而對貸款實現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要對相關的管理政策進行了解與分析,通過正確的管理理念為民生問題的解決奠定堅實的基礎。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風險控制工作與職工住房保障有著密切的聯系,必須實現控制措施的優化與完善,實現管理的全面化與多樣化。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管理的過程中,首先需要進行風險模式的優化,全面分析各種風險的形成機制,實現住房公積金管理機制的建立與完善,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控制與貸款管理之間應該形成聯動機制,實現管理策略與風險控制之間的相互結合,從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風險控制措施具體化
3.2.1實現委托貸款管理機制的改革
針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存在的制度性風險,最為有效的消除途徑就是消除商業銀行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之間存在的利益沖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貸款進行直接的運作,從根本上實現權、責、利的相關統一。針對當前住房公積金委托銀行管理的現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與銀行之間簽訂相關的合同,對雙方的風險責任進行明確。
3.2.2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
政府應該實現貸款政策化解機制的建立,為中低收入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相應的貼息制度、擔保制度,讓這些職工不僅能夠順利得到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能夠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對中低收入職工推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貼息政策,從而緩解職工所承受的債務負擔,從根本上對貸款風險進行化解。
3.2.3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貸款周期比較長的特點,在整個貸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其中職工個人的信用情況對貸款還款的安全收回有著決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充分利用職工公積金賬戶的相關信息,實現貸款個人資料庫的建立與完善,對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務變動情況進行動態的監測,以此來推測借款人的就業、收入等情況。如果發現異常,應該對個人資料庫的相關內容進行查閱,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實現貸款風險準備金的建立與完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依據國家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從每年的住房公積金凈收益中計提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一般情況下計提比例應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貸款風險準備金的主要作用是對未按時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的資金損失進行核銷,從而實現貸款風險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實現貸款配套措施的進一步完善
住房公積金貸款具有周期較長的特點,擔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對貸款風險進行有效的規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向政府提議,實現廉租房的開發與政策出臺,實現城鎮住房保障機制的建立與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貸款的抵押權人,在對抵押房屋處理的過程中需要讓借款人遷出,借款人在這個過程中就面臨著居住方面的問題,如果不能夠對此進行妥善的解決,一方面會引發相關的社會問題,另一方面會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處理造成影響。在這個問題解決的過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強制執行,要從住房社會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讓借款人能夠得到廉租房,從而為抵押權的實現創造條件。
3.2.6實現各項風險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據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特點實現公積金貸款業務相關操作與實施規范的建立與完善,從而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發放、管理、控制等程序進行有效的控制與規范。其次,要注重對日常貸款業務管理的強化,實現貸款辦理人員責任意識、自律意識的提高,實現貸款審核機制、內控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規范化與制度化。最后,制定與實施審核放貸責任制,將貸款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實現貸款收回力度的強化,確保逾期貸款的順利回收。
4結論
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范文2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風險防范、管理、公積金制度
國家歷來十分重視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問題。從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作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為此國家先后出臺了很多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條例。
其目的就是為了把住房公積金管理納入法制化、 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使住房公積金制度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強制儲蓄、低存低貸封閉動作”的政策性住房儲金,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其風險也是必然存在的,并貫穿于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的全過 程。住房公積金使用和管理風險早已引起人們重視,專家、學者和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者 都從不同側面對此作出過研究,并在實際中采取了各種方法、措施加以防范,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住房公積金風險種類
住房公積金的風險主要分為歸集風險、貸款風險、國債風 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類別。1、歸集風險:是指住房公積金在繳存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帶來的資金和利益損失的趨勢和可能后果;2、貸款風險:主要是指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后收不回來的可能;3、國債風險:是指通過券商在交易所債券市場購買的記賬式國債,絕大部分已被券商挪用質押,作為券商償還到期回購款的質押券,使得以住房公積金購買的國債不能按時結算 利息和造成住房公積金損失的風險;4、信用風險:即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5、利率風險: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所面對的風險。
站在另一角度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由非理產生的貸款風險。主要有:(1)發放人情貸款;(2)借款人故意不還貸款;(3)借款人挪用貸款;(4)住房未按規定設定抵押和辦理保險。
2、理產生的貸款風險。盡管借貸雙方的行為都表現得十分理性, 但還是會產生一些難以預料的貸款風險,主要有:(1)借款人的收入減少,無經濟能力歸還貸款,而借款人又沒有第二處住所可以騰空抵押住房,以便處置抵押住房,清償貸款本息;(2)抵押物或質押物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而借款人又沒有經濟能力歸還貸款,造成貸款不能按期足額收回;(3)有關貸款經辦人員的疏忽大意,造成貸款不能按期足額收回, 或借款人疏忽忘記按期還款;(4)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不完善造成的貸款風險。
二、住房公積金風險防控措施
1、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須提供自己或他人的第二可供住所, 以便因不能按時還款能及時騰空住房,處置抵押物變現還貸。
2、建立貸前面談制度。由住房公積金貸款經辦人與借款申 請人面談,建立面談記錄,貸款經辦人和審批人應根據面談記錄 等資料,對貸款申請人的購房意圖、還款意愿、還款能力及提供 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核,確定具體貸款額度、期限。
3、規范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基礎,是保證。沒有科學的制度和操作規程,管理也就會失去方向。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控制和管理,也必須從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繳存制度抓起。要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精神,對原有的繳存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必須有統一的計算口徑。對確屬經濟困難的單位,建立緩繳和降比繳存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
4、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管理不善,沒有制定科學的相互制約的內部管理體系。建立住房公積金內控機制,就是要保證繳存、上機、復核三項業務和相關科室之間 相互制約。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工作人員在收到住房公積金后,在規定時限內將住房公積金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并將繳存憑證傳遞給復核人員。一月一對賬,年底對總賬,保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單位、單位與個人賬戶、賬證、賬實全部相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內部管理的制度設計、管理理念上必須環環相扣,相互制約,保證資金安全。
5、建立住房公積金協理員制度,規范單位繳存行為。住房公積金繳存離不開各單位的支持和經辦人員的配合。為促進各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防范風險,可在月繳存額 達 10萬元以上或繳存職工超過 500 人單位,聘 1 至 2 名住房公積金協理員,督促本單位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負責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變更、基數調整、支取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可根據協理員工作業績予以考核,并給予適當獎勵,提高他們工作積極性。
6、加強住房公積金檢查和監督,保證資金安全。隨著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不斷擴大,繳存對象由公有制經濟單位發展到公有制、股份制和私營經濟等多種性質單位,住房公積金工作更加復雜。為防范住房公積金繳存風險,必須加強檢查,聯合國資委、稅務、勞動保障、經委、商務、工商聯、工會和審計等社團組織和部門,定期對各類單位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檢查,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引起單位和職工對住房公積金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另外,對于受托銀行代收住房公積金的,每年與受托銀行簽訂考核責任制,定期與人民銀行對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進行檢查和監督,以規范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行為,防范住房公積金代收風險。
總之,隨著我國住房公積金資金規模越來越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支持職工住房消費方面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貸款余額在個人住房消費貸款中所占比例越來越高,貸款風險也日益加大,關注并合理防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已不容忽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以預防為主,以自身制度完善,合理控制為基礎,不斷強化貸款風險管理,從源頭上防范貸款風險產生。
參考文獻:
1、蔡濟鈞 論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風險控制 中外企業家 2006年第6期
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范文3
關鍵詞:內部審計;防范;住房公積金;風險
一、住房公積金主要經營風險分析
(一)財務管理風險
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繳存資金、委托貸款回收資金不及時入賬;第二,違規確定受托銀行,不按業務需要開立銀行賬戶,違規轉存資金;第三,不按規定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第四,定期存單保管不善,被違規利用或到期不及時兌付收回;第五,濫用印鑒、支票、重要空白憑證;第六,擅自處理抵押資產;第七,篡改憑證、賬單;第八,違規籌集資金。
(二)歸集風險
住房公積金在繳存方面存在諸多不規范性:如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下,繳存基數不規范,或只給部分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等。
(三)公積金使用風險
公積金使用風險主要體現在兩方面,提取、貸款風險和購買國債風險。提取、貸款風險主要表現在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發放貸款;超額度提取、放貸,超期限放貸;利用虛假材料騙提騙貸。購買國債風險主要表現在未經管委會批準購買國債;在證券市場購買國債。
二、加強住房公積金內部審計措施分析
(一)加強財務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第一,繳存資金、委托貸款回收資金應及時入賬,建立中心與銀行按日對賬制度,中心應及時將繳存資金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并按規定利率計息;建立對受委托銀行的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手續費掛鉤,要求銀行將委托貸款回收資金及時入中心賬戶,并暢通職工查詢、對賬、投訴渠道,建立職工舉報處理機制。第二,確定的受托銀行報經管委會決策,簽訂的委托協議報上級監管部門備案;不得在銀行多頭開戶;不能為私利隨意轉存資金,應建立資金調配管理制度,資金調配必須與業務需求掛鉤,并對需求情況進行分析測算,合理調配資金。第三,應按“不低于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1%核定”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兩種辦法選其一,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互換、變更。第四,定期存單應妥善保管,建立定期存單保管和定期盤點制度,賬冊和存單保管實行崗位分離;建立定期存單備查簿、并利用信息技術設置到期預警,到期及時兌付收回。第五,財務印鑒必須實行分人保管,完善支票、重要空白憑證的購買和使用登記制度;制定重要憑證保管制度,指定專人保管,建立明細備查簿,賬證分離,定期核對。第六,建立抵押物明細臺賬,專人保管資產,實行崗位分離,不定期檢查,依法進行處置。第七,重大籌資方案須經管委會審批,實行集體決策或者聯簽制度,并關注利率、籌資成本、償還能力等風險,采用最佳融資方式,加強債務償還的管理,對償還本息作出適當安排。
(二)積極督促,依法歸集
對于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經多次溝通單位執意不繳公積金,應下發“限期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通知書”;在限期辦理指定期限內仍拒不辦理,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既未自動履行又未提出陳述或申辯的,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逾期未,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于逾期不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督促符合條件的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期繳存;長期逾期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下發“限期繳存通知書”,在規定期限內仍拒不履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于繳存基數和比例不規范等問題,可通過協調逐步規范。
(三)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
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發放貸款,應建立信息核查、協查制度,通過與房地產權交易部門進行信息系統聯網查詢,城建部門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協查,民政部門進行有關證件核查,公積金行業單位進行異地貸款繳存情況協查,嚴格審核申請人相關資料;規范操作程序,及時傳遞貸款在線審批信息,建立崗位制約機制,加強業務稽核;明確提取、貸款辦理時限和辦理程序,按照“先審批,先放款”辦法進行放貸;個人貸款業務實行面談、面簽制度,加強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后管理,實行業務辦理全程系統審核,不留空白點;建立違約、逾期貸款風險預警、催收制度,及時收回貸款利息、本金。對于超額度提取、放貸,超期限放貸,在信息系統設定限制條件、額度、期限。對于利用虛假材料騙提騙貸,應建立審批崗位制約機制,關鍵崗位輪流制度,設立舉報箱,投訴熱線等有效方式,鼓勵員工及群眾舉報、投訴中心內外部的違規違法、舞弊和其他有損中心形象的行為;購買國債須經管委會批準,僅限在銀行購買,并妥善保管憑證,實行定期對賬制度,到期及時兌付并收回本息。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中心在制定風險防控措施上,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建立崗位制約機制,審批機制,關鍵崗位輪流制度,重大事項聯簽制度,信息系統用戶管理和密碼分類管理制度,風險預警機制等,提高計算機信息管理,著重加大內部審計工作,對可能存在的風險盡早披露,及時糾正偏差,跟蹤落實整改情況,最大限度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安全。
參考文獻: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年3月24日.
[2]《財政部關于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9】149號) 1999年10月9日.
公積金貸款風險防控范文4
今年來,交通銀行蘇州分行喜報不斷,捷報頻傳。記者在蘇州分行行長束蘭根的案臺上看到一串串令人激動的數字:2011年,分行綜合競爭力在交行系統中排名第2,比上年提升了5位,為系統內排名提升最快的分行之一;內控評級達到總行考核優秀A類行,為全系統七家A類行之一;截至2011年末,人民幣存款余額803.34億元,比年初增加79.84億元,增幅11.04%;人民幣貸款余額617.39億元,比年初增加67.24億元,增幅12.22%;截至2011年末,完成總行中間業務凈收入年度計劃168.95%;截至2011年末,不良貸款占比僅為0.39%,比年初下降0.11個百分點。
數字是無聲的,卻又是實實在在的。記者通過深入采訪聽到了數字背后的一個個豐富多彩的故事,并為這家銀行非同凡響的功底而深感折服。
【一】
金融作為經濟體運行的血液,只有轉變金融業發展理念,促進金融業自身快速發展,才能實現加快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對此,蘇州分行響亮的提出:創新引領發展,科學推動轉型,實現速度分行、質量分行、效益分行、和諧分行的“四大目標”。為此,該分行密切關注新形勢下存款來源,創新業務發展渠道,以“銀政合作”、“銀銀合作”、“銀基合作”、“銀信合作”、“銀保合作”、“銀貸合作”等新型發展平臺批量營銷客戶。首支國家級母基金——國創開元股權投資基金托管業務、100億元中新產業基金相繼成功中標;以“商檢通”系統、非稅業務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產權交易中心業務系統等實現與政府相關系統的無縫對接;關注民生工程,成功營銷蘇州市公積金存款歸集業務以及市區、園區公積金貸款發放業務,率先完成蘇州市區首單公積金歸集業務,中標蘇州市民卡項目;積極推進與蘇州銀行、國發集團、農發集團、東吳證券等大型國有集團的全面戰略合作。
在準確研判經濟金融發展形勢的前提下,蘇州分行明確中間業務在業務轉型中的基礎地位,多渠道、多角度、寬領域挖掘促進增長的途徑和渠道。通過加快銀行卡、結售匯、匯兌業務等傳統中間業務發展的同時,以業務創新為抓手,不斷發掘中間業務新的增長點。
【二】
創新,是一個企業發展的不竭動力。對此,蘇州分行創新業務,轉型推進,有效提升綜合競爭發展能力。一方面,蘇州分行全力推進與蘇州大學、蘇州大學文正學院、西交利物浦大學的戰略合作,做深做透“財智校園”全面金融服務方案。成功首發金農小貸卡,深度挖掘小貸公司及其借款人等優質客戶資源。全國首發“3D網上銀行”,顛覆傳統網銀體驗。另一方面,蘇州分行以科技金融樹品牌。交通銀行首家、蘇州地區首家科技支行成立一年多來,科技金融“蘇州模式”影響力日益擴大。創新推出15款專屬金融產品,形成了“科貸通”、“稅融通”、“信用保險保證貸款”、“投貸通”、“(擬)上市企業股權質押融資”五項主打產品。依托創新產品平臺,截至2011年末,對接蘇州市科技型企業389家;與301家科技創新型企業建立了授信業務關系,貸款余額為72.66億元;其中給予194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授信額度27.65億元,貸款余額11.74億元,戶均605.17萬元。在總行領導的支持下,2011年,再次把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向前推進一步,成立了準事業部制的科技金融部,以“三專、四化”打造科技金融新高地。經過努力,2011年11月17日,交通銀行博士后工作站、南京大學博士后流動站蘇州實驗基地正式成立,分行將進一步打造產學研一體化發展平臺,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形成完整科技金融產業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