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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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1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綠線的劃定、管理及園林綠地的建設、保護和管理。

本辦法所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第三條市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綠線及園林綠地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規劃、國土資源、建設、林業、水利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城市綠線及園林綠地管理的相關工作。

縣(市、吉利區)園林、城市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城市綠線及園林綠地的監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市園林、城市規劃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城市綠地率與人均公園綠地指標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進行動態控制管理,不得因人口的增加和城區規模擴大而降低建成區的綠地總指標。

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逐步實施數字化管理。

第五條下列區域應當劃定城市綠線:

(一)現有的和規劃的公園綠地(含綜合性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街旁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含居住綠地、公共設施綠地、工業綠地、倉儲綠地、對外交通綠地、道路綠地、市政設施綠地、特殊綠地)以及其他綠地;

(二)具有重要生態和園林景觀價值的河渠、湖塘、濕地、丘陵、山地等區域;

(三)風景名勝區、散生林植被、古樹名木的保護范圍等;

(四)其他對城市生態和景觀產生積極作用的區域。

第六條城市規劃和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密切合作,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城市綠化目標和布局,規定城市各類綠地的控制原則,按照規定標準確定綠地面積,分層次合理布局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綠地,劃定城市綠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七條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提出不同類型的用地界線、規劃綠地控制指標和綠化用地界線的具體坐標。

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綠地布局,提出綠地配置的原則或者方案,劃定綠地界限。

第八條劃定城市綠線的現有綠地,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登記造冊,并確定管理單位。

劃定城市綠線的規劃綠地,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建成后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登記造冊。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工程項目的用地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區綠地系統規劃的要求。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城市綠線內用地選址時,應當征求園林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條城市綠線確需調整的,應當征得原劃定和批準機關同意。

城市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

第十一條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將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劃定的城市綠線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第十二條城市綠線范圍的各類型綠地,必須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公園設計規范》、《道路規劃設計規范》等標準,進行綠地建設。

第十三條城市綠地的建設和管理實行綠色圖章審批制度。

凡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該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符合城市綠線要求和綠化建設指標規定的,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加蓋城市綠化審批專用章后,方可進行工程建設。

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線范圍內綠化用地的,應當制定保護恢復綠地方案,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落實補償責任后,方可占用。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綠地率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原審定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易地綠化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實施。

園林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易地綠化建設申請書和相關資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書面決定;不予同意的,應當說明理由;不予答復的,視為同意。經同意易地綠化的單位,應當按決定書的要求完成綠地建設任務。

第十五條因客觀條件限制確實達不到綠地建設標準也無法易地綠化的,經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由建設單位交納易地綠化費。

易地綠化建設費由作出易地建設綠地批準決定的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執收,用于公園綠地的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易地綠化費的使用,由園林行政主管部門列出項目、編制計劃并征求本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線范圍內進行攔溪、取土采石、堆放垃圾、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

城市綠線劃定的規劃綠地,暫不進行建設的,應當予以嚴格控制,不得擅自改變綠地性質。

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2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本辦法所稱城市,是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

第三條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綠線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綠線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規劃、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城市綠線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城市規劃、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密切合作,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部分,應當確定城市綠化目標和布局,規定城市各類綠地的控制原則,按照規定標準確定綠化用地面積,分層次合理布局公共綠地,確定防護綠地、大型公共綠地等的綠線。

第六條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提出不同類型用地的界線、規定綠化率控制指標和綠化用地界線的具體坐標。

第七條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綠地布局,提出綠化配置的原則或者方案,劃定綠地界線。

第八條城市綠線的審批、調整,按照《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九條批準的城市綠線要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綠地、服從城市綠線管理的義務,有監督城市綠線管理、對違反城市綠線管理行為進行檢舉的權利。

第十條城市綠線范圍內的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道路綠地、風景林地等,必須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公園設計規范》等標準,進行綠地建設。

第十一條城市綠線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有關部門不得違反規定,批準在城市綠線范圍內進行建設。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線內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在城市綠線范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應當限期遷出。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綠地范圍內的建設活動,應當進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并按照《城市規劃法》的規定,予以嚴格控制。

第十三條居住區綠化、單位綠化及各類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都要達到《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的標準。各類建設工程要與其配套的綠化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規劃、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城市綠線的控制和實施情況進行

檢查,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綠線的管理情況進行監

督檢查,對違法行為,及時糾正。

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改變城市綠線內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壞城市綠地的,由城市規劃、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采石、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活動的,由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在已經劃定的城市綠線范圍內違反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由有關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3

關鍵詞:城市建設 城市道路基礎設施 城市綠化 道路斷面 綠化景觀 園林綠化

Pick to: in the urban construction, urban road infrastructure and urban greening land phenomenon is very outstanding, in order to create a good traffic environment need to improve the urban infrastructure, but in order to beautify the city environment, create a goo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quality and the urban landscape, and building the urban greening. Therefore, how to solve this contradiction, is facing the current urban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of one of the important topics. Northern city road cross section set green belts are presented i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so that in the future urban expansion, rebuilding, and the relocation of the design,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to integrate theory with practice, can build both can satisfy the requirement of urban functions and rich living environment quality residents, improve the urban living environment of the ideal city.

Key words: urban construction of urban road infrastructure urban greening greening landscape greening of road sections

中圖分類號:TU984.1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1 引言

隨著土地資源的稀缺,日益珍貴的土地資源猶如兵家必爭之地,寸土寸金的達到利用率最高。然而現實證明,土地的開發用途必將出現此消彼漲的現象發生。如城市建設用地與城市綠化用地之間的矛盾在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就日漸突出,尤其在道路斷面的設置上更加集中的體現了道路基礎設施與綠化之間的矛盾所在。根據多年來城市道路基礎設施與綠化爭地的現象,尋求一些相對符合規劃但更適合實際發展和現狀要求的解決措施。

2 城市道路基礎設施與綠化爭地的現象嚴重

2.1 增設停車港灣擠占綠化用地

隨著城市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人們對城市基礎設施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原有的道路寬度及道路附屬設施便顯不足且功能不完善急需改善。為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同時又受到原有道路空間和已建成管網設施、建筑物等的影響,無法實施大規模的改造,只能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改造、提升和功能完善。如為解決人們的出行,提倡綠色交通,便增加了公交車的需求。由此停車港灣的設置尤為必要,停車港灣不但便于其他社會車輛的通行也增加了乘客的安全乘車。但是在原設計實施中沒有停車港灣的設置,需要增加,只能侵占原有的綠化帶建設,使原有的行道樹減少。

2.2 新增機動車道占用綠地

隨著城市人口的劇增,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學技術的發展,私家車的數量與日俱增,原有道路已經無法滿足現有車輛的行使,為避免城市交通的擁堵,措施之一為增加機動車道,緩解堵車,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再無法擴大原有道路斷面的情況下,只有犧牲綠化帶建設。

2.3 各項管網設施的補建侵占綠化

原因之一因當建設之初資金的限制或與預期的差異,隨著城市的發展均導致原有的地下管網設施已不能滿足如今的需要,需要改建或重建地下管線設施;原因之二因新的科學技術的發現,需要鋪設相應新的線路進行傳輸等均需要有地下廊道可以鋪設,但因原有的道路開挖不但影響交通,同時造價也相對較高,也因原有道路下的路由北其他管線所占用,因此開挖綠化帶就變得理所當然。因有些管網設施不能鋪設于綠化帶內,因此被侵占的綠化帶便最終變成了道路設施用地,綠化帶就如此一點一點,一片一片的消失了。

3 城市道路綠化存在的意義

眾所周知,城市園林綠地具有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尤其是綠化在城市中起著改善城市環境,裝飾美化的作用,猶如人的眉毛,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3.1 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維持生態平衡

城市是人口高密區,它對綠色植物的需求,不僅僅給市民提供游憩空間,休憩場所,美化環境,創造景觀。更重要的是改善城市環境,維持生態平衡的作用。城市園林綠化中一定量的綠色植物即能維持和改善城市區域范圍內的大氣碳循環和氧平衡,又能調節城市的溫度和濕度,凈化空氣、土壤、水體,還能促進城市通風,減少風害,降低噪音,保護和改善城市環境。

3.2 美化城市環境,豐富城市景觀

在城市中,大量的硬質樓房形成了輪廓挺直的建筑群體,而園林綠化則為柔和的軟質景觀,若兩者配合得當,便能豐富城市建筑群體的輪廓線,形成街景,成為美麗的城市景觀。道路形成優美的林蔭道綠化帶,即襯托了建筑,增加了藝術效果,也形成了園林街和綠色走廊,遮擋不利觀瞻的建筑,使之形成綠色景觀。生活在鬧市中的居民,在行走中便能觀賞街景得到適當的休息。

3.3 提供居民休閑游憩防災避難空間,豐富文化生活

城市綠化在現代城市中承擔著減輕污染、改善環境質量的作用,但更有滿足市民日常的散步休閑、鍛煉游憩、舒緩壓力的精神要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作節奏的加快,人們對園林綠化需求會變得越來越大。不僅如此,城市園林綠地還能為減輕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防災避難的場所。

3.4 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

園林綠化是城市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環境載體,通過植物景觀所構成的美化城市環境對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的景觀效應,改善城市投資環境和促進旅游能派生出多項經濟效益,為城市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招商投資創造了良好的環境。綠化的環境功能,是潛在的生產力,融合在社會生產的全過程中,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資本,是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條件之一。

4 北方城市道路斷面中綠化帶設置的建議

北方道路斷面的設置,不宜采用傳統的通用的斷面形式,應當適合北方的環境特點設置相應的斷面形式。

4.1綠化帶寬度以高限設置

較窄的綠化帶不宜樹木的生長,不宜對樹木的養護管理,不宜冬季清雪。因隨著城市管理的精細化,要求嚴格,下雪就是通知,隨下隨掃,卻因面積大,部分地段不得不使用融雪劑,盡管使用的是環保型融雪劑,在下雪期間清掃的積雪基本還是先堆至綠化帶處,等待清運車的清運,或多或少的融雪劑都將對樹木產生影響。造成樹木長勢不旺。在建設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必將出現先行修筑道路及部分地下管網設施,部分地下管網會在道路修筑完成后,資金到位的情況下,逐年進行完善,這就造成道路需開挖次數增多,新建道路使用不長就會出現補丁加補丁的現象,同時造成資金的浪費。那時就希望城市道路能開了個拉鏈,需要時即可拉開設置后再拉上。如果設置了寬的綠化帶,相對就可比較容易的解決此類問題,盡量埋設在綠化帶內,當然,最好就是在修建道路時將必須的管網設置完畢,實在無法安排的且沒有規劃的管網再在后期考慮放置綠化帶內,以減少損失。

4.2 道路斷面內不宜設置多條綠化帶,

首先,防護欄桿的后期維護較綠化管養成本低,相對而言便于管理,修復簡單,需要時間短,而綠化帶管養澆水、修剪費時,且次數頻繁,需要作用面大,影響車流通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綠化補植不宜,不但需要分時間,且要分植物品種和大小,不一定能補植整齊且相近的植物。

其次,在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中規定,主干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m;但是根據北方的天氣和現實情況不宜按低限控制。因此建議在滿足分隔車流的條件下,上下行機動車道的中間如果可以使用防護欄或隔離墩隔離的盡量采用硬質隔離,不宜設置5米以下綠化帶,在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中間設置5米以上的綠化帶。

4.3 在道路兩側可進行超寬綠化帶的設置

在道路斷面內無法滿足寬綠化帶的設置情況下,為滿足園林城市的綠化標準,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于40%; 紅線寬度大于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30%;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5%;紅線寬度小于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0%。因此為達到此標準,在道路紅線以外再設置30-50米的綠化帶,且在不同地段樹種的搭配,設置不同的植物品種、種植不同的造型,且分層次分段的打造。通過規劃建綠、在城市道路兩側植綠,使城區道路綠化率達到98%以上,改善城區自然生態環境,豐富城市綠化景觀,形成一段一景,四季常綠,有綠有色,有樹有花的美麗景色。便于日后當初建設時未能設置的市政設施的安裝;同時可更好的打造道路景觀,成規模,上檔次,高品位。便于養護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可形成城市的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如此設置也能起到省水的作用。在北方城市,缺水是最大的城市問題,尤其是在酷夏,生活用水與綠化用水就會出現爭搶,如果植物群居,且面積很大,大的喬木會為低矮的植物撐起一片陰涼的小天地,避免了土地的暴曬,減少了蒸發,從而減少了需水量。

如烏魯木齊市的河灘綠化建設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同時烏魯木齊市政府提出,在主干道道路兩側進行50米綠帶的控制,在次干道道路兩側進行30米綠帶的控制,且按照 “寬林帶,高密植,喬灌花,看不透”標準進行設計,建設方案在栽植種類選擇上,加大了彩色灌木和宿根花卉的種植,在景觀層次上,體現出了多品種,多色彩,多造型,使園林綠地的景觀富于變化,最終實現了“三季有花,因時換景”的景觀效果。大規模、高水準實施了園林綠化景觀建設,喬木、彩葉灌木景觀樹木、各類鮮花綠草繽紛亮相于大街小巷,一街一景,栩栩如生。能給行車人帶來好的視覺效果和好的心情,不宜疲勞駕駛,在上班的道路上猶如進入了公園,到了郊外賞心悅目。

參考文獻

[1]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odef0rP1antingPlanningandDesign0nUrbanR0ad CJJ75——97.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8.5.1.

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4

關鍵詞 園林法規與規范;教學目的;教學建議

中圖分類號 G7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3)24-0324-01

1 課程性質

隨著社會化進程的加快,園林行業迅猛發展。國家陸續出臺了大量規范和管理本行業的法律法規,高等院校相關專業也都陸續將《園林法規與規范》納入學生在校期間的修讀課程[1-2]。但對該課程性質的界定在實踐中存在分歧。有的高校將之定位為學生的專業必修課,有的高校則定位成專業選修課?;谠撜n程的實用性及重要性,筆者認為該課程應為學生專業必修課。

2 教學目的

通過該課程的學習,使學生了解園林專業相關的國家政策和規范法規,并在園林規劃設計、園林工程中運用城市規劃法、城市綠化法等法律規范,熟悉掌握各部分規范法規要點,規范設計要求。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以后工作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3 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3.1 課程重視程度不高

近年來,迫于學生就業的嚴峻形勢以及園林專業的特殊性,高校教學過于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型能力,忽視學生各方面綜合素質的培養[3]。有些院校該課程是作為一門選修課程開設的,且開課時間放在大四第1學期。許多學生到了大四階段專業選修學分已經選夠,且又為了考研和找工作,這門專業基礎課就不再進行學習。有的高校即使開了這門課程,安排課時也較少,體現出對該門課程的不重視。

3.2 教學方式陳舊

在課堂上教師沿用傳統的教學方法,以理論灌輸為主。課程中的法規部分,條文多,內容繁雜,包括《城市規劃法》《文物保護法》《城市綠化法律制度》等,而涉及園林規范部分則包括《城市綠化種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等。如果在課堂上以老師為主,學生記筆記為輔,那么課堂氣氛將十分沉悶,收不到很好的教學效果。

3.3 缺少實踐環節

大多數院校對課程的安排只有理論部分課時,缺乏實踐課時的安排。教師在日常教學中也以課堂講授為主、適當穿插案例教學的方法進行,實踐性環節缺乏,造成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不能深入下去,又同時缺乏必要的實踐鍛煉。

4 教學建議

4.1 將建設法規定位為必修課

將建設法規設為學生專業必修課;可將課程安排在學生大三期間;延長課程學時。

4.2 采用多樣的教學方法

4.2.1 案例式教學與理論結合。使教師與學生之間形成良好互動,教師引導,學生思考,共同探索。學生可通過學習、研究大量案例來掌握法律精神和基本原則[4]。案例的選取可以從網絡、書本以及學生考《二級建造師》的必考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歷年真題中直接選取。

4.2.2 以學生為主的課堂討論式教學??梢宰寣W生自己搜集課程相關案例,做成PPT后以小組為單位匯報研討結果,教師和其他同學也應該參與到討論中,有利于學生興趣的發揮和對內容的更深理解。

4.2.3 搶答當節課程中重要的問題。每節課前留5 min左右的時間,由教師將本節課講解的主要法規規范總結成習題形式,按事先分好的小組進行搶答。答對多的組可以適當獎勵。這樣不但使學生對課堂重點一目了然,也增加了學習競爭性。

4.3 以具體項目講解園林相關規范

園林規范的講解若無實際項目穿插其中,那只是空文,所以可以用已經完成的項目按園林某些規范的條文一一分析,找出項目設計中運用到規范的地方。除此之外,教師還可布置一些作業,讓同學在設計中注意規范的引導作用。

4.4 聘請課外教師

可以聘請課外企業、設計院有工程實踐經驗的人員來校講課,將他們在大量的工作實踐中碰到過或是正在使用的法規及規范講解給學生。

4.5 增加實踐性教學

除了大量理論課程外,還應增加實踐性教學。例如讓學生走入真正的違法建設行為的現場,觀察某些現象和行為,并從法律法規的角度進行思考和分析,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的有機結合[5]。讓學生真正理解從事園林領域工作相關的實踐知識,使其綜合素質得以全面提高,形成“教、學、做”的統一。

5 參考文獻

[1] 鄒文娟.建設法規課程教學的一些思考[J].考試周刊,2011(37):206-207.

[2] 崔春霞.高職《建設法規》課程教學改革探討[J].職業教育研究,2012(3):31-32.

[3] 李廣述.《園林法規》[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2.7.

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創建省級園林城市為載體,充分利用的人文、自然資源,強化以園林綠化為重點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提高城市基礎設施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優化人居環境。堅持“政府組織、部門參與、統一規劃、因地制宜、以人為本、講求實效”的原則,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相協調。

二、工作目標

加大城市園林綠化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等數據指標達到或超過省級園林城市標準。形成園林綠化組織管理到位、規劃設計規范、景觀保護得力、綠化系統完整、市政設施配套的建設格局。

三、工作任務

(一)道路綠化建設

新建、改建道路工程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城區主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30%,次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h區道路綠化普及率達到95%。

(二)公共綠地建設

加快公共綠地建設,廣泛發動群眾植綠、護綠,擴大綠化喬灌比,增加城市綠量,10月底完成水晶公園綠化工程。加強人民廣場設施維護,做好人民廣場擴建、改建工程。改造各類公園綠地的硬質鋪裝和大草坪現狀,按照防災避險規劃,完成公園綠地中應急避險場所及相應設施設置。按照500米的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各類公園,優化綠地空間結構,調整充實居民日常生活圈的公共綠地,確保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70%以上。

(三)庭院(包括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綠化建設

重視單位庭院綠化美化,70%以上有獨立建設用地單位綠化達到《省城市居住區和單位綠化標準》。依靠社會力量搞綠化,形成全社會抓生態環境建設合力。加強庭院綠化建設與管理,嚴格綠化方案審批手續,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按規定留足綠地;因特殊原因不能留足綠地,須經縣政府批準,以異地綠化的形式補足綠地面積。新建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以上。

(四)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

推進節約型園林綠化建設,在新建與改造綠化工程的設計、建設、管理中充分運用節約、生態的規劃建設理念,杜絕大型水景工程、大面積硬質鋪裝廣場、大規模單一樹種、大面積單層式草坪、大規模模紋色塊、大量高檔石材木材等。擴大微噴、滴灌、滲灌和其他節水技術的灌溉面積,推廣透水材料和透水結構鋪裝,采用再生水或自然水等非傳統水源進行灌溉和造景。保護并合理利用具有較高景觀、生態、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物、地形、水體、植被以及其他自然歷史文化遺址等基礎資源。

(五)生產綠地建設

結合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發展城郊園林苗圃和苗木基地。建成區內建設園林苗圃用地5-10公頃,發展園林植物引種、育種,培育適合本地條件的優良品種,引導私營苗圃生產,提高城市綠化苗木自給率,苗木自給率達80%以上。

(六)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城市大氣污染指數達到二級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四類以上。保護風景名勝古跡,建設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綠地。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2月-3月底)

調整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訂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搞好宣傳發動,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各責任單位根據職責和任務分工,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對任務進行細化量化,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2年3月-10月底)

各責任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和責任分工,集中人力、財力、物力,扎實有效開展創建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12年4月-7月)

在各責任單位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省級園林城市創建標準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考核驗收階段(2012年10月-11月)

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迎接省專家組檢查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情況反饋制度、督促檢查例會制度,對各單位創建任務完成情況定期督查通報,強化階段性考核,對在創建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拖拉敷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的,追究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各鄉鎮、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健全機構,配備人員,保證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城市綠化設計規范范文6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和縣城規劃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逐年增加對園林綠化的投資,并按照標準撥付城市綠化管理、養護費用。

第四條各單位應加強單位內部的園林綠化建設,鼓勵創建花園式單位、庭院。

第五條新建、擴建、改建城市工程項目的綠化用地面積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比率,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按規劃設計規范標準新建的居住區、居住小區,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不符合規劃設計規范標準的,地處城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處郊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二)舊居信區、居住小區的改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綠地率已達到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時不得低于原有標準。(三)新建區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舊城改造區擴建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四)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項目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經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生產有害氣體及有害污染的新建企業,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六)學校、醫療休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設施、部隊等單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有獨立庭院的夜大學、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進行高等教育的學校以及走讀制的高等院校,地處城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處郊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七)除市政府確定的危房改造區、一般配套建設的小型公共建筑設施的綠地,由市規劃局會同市園林綠化管理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外,其他建設工程的綠地比率,地處城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處郊區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六條符合規劃設計規范標準的居住區、居住小區的公共綠地建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新建居住區,人均不得低于一點五平方米,居住小區人均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二)舊居住區、居住小區改建,人均一般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但改建前居住區人均已達到一點五平方米的改建時不得低于原有標準。配套建設的商業、服務業等公共設施的綠地面積,與居住區、居住小區統一計算;非配套建設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建設工程設計的綠地面積,按下列規定計算:(一)成片綠化的項目,按其設計的實際范圍計算,但非園林設施的占地除外;(二)庭院綠化項目,按其設計中可用于綠化的實際用地計算,但距建筑外墻一點五米和道路邊線一米以內的占地除外;(三)兩個以上單位共有的綠化項目,按各自的建筑面積比例分別計算;(四)道路的綠化項目,按其設計中的綠化設計面積計算;(五)喬木株行距在六乘六米以下的,計算為綠地面積。

第八條建設工程的綠地比率或公共綠地的面積,因特殊情況達不到第五條、第六條規定標準的,應經建筑工程審批機關的同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繳納少建綠地補償費后,方可持批準文件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九條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可行性論證后,持下列材料報有關部門審批;(一)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規劃設計條件;(二)反映周圍環境的規劃位置圖;(三)1:1000的建設工程總平面圖;(四)1:500的景區建設設計圖(包括建筑小品、道路、構筑物及各種設施和平面、立面的設計圖);(五)1:200的綠化種植設計圖;(六)園林建筑設計圖(包括1:1000的總平面圖,1:100的平面、立體、剖面圖,1:50的特殊位置圖)。(七)技術經濟指標,包括:1、用地總面積(公頃)及不同功能用地的分類和百分比;2、建筑總面積(平方米)及不同使用性質的分類和百分比,層數、建筑基底面積;3、綠化苗木明細表;4、建筑工程項目的概算;(八)規劃設計說明書。

第十條市內區、開發區的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按下列程序報批;(一)新建市級公園,風景林地,國家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旅游、體育及文化娛樂場所的附屬綠化工程,經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審核、市規劃局同意后,按有關規定報批;(二)園林綠地內的建筑工程,經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審核后,由市規劃局審批;(三)列入城市園林綠化投資計劃的公共綠地(含區屬和居住區、居住小區的公園)、城市道路綠化、沿主干道或重點地區的大型工程的附屬綠地,必須有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參加審批;(四)新建、改建居住區、居住小區、城市聯片改建區、城市重要建設工程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按基本建設程序報批時,必須有市園林綠化管理局參加審查;(五)其他園林綠化項目,由所在區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單位附屬綠地規劃設計方案,由該單位負責,單位可以在規定綠地面積內,決定綠化布局??h(市)、礦區的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報所在地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繳納少數綠地補償費,按下列公式計算少建綠地面積;新建工程少建綠地面積=建設用地總面積X規定綠地比率-設計綠地面積已建工程少建綠地面積=建設用地總面積X規定綠地比率一實有綠地面積。

第十二條除單位附屬綠地的設計、施工外的其他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委托具有相應園林綠化設計、施工資格的單位進行工程規劃設計和施工。

第十三條設計方案一經審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照實施,不得隨意改變。園林綠化工程竣工后,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引進外省的花草樹林品種,應報植物檢疫部門檢疫。

第十四條嚴禁伐移樹木或占用園林綠地。臨時占用園林綠地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因城市建設或其他特殊需要伐移樹木或臨時占用園林綠地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審批手續;(一)申請單位應填寫伐移樹木、臨時占用綠地的申請表,持綠化平面圖、基建工程開工審批表和其它文件資料,向所在地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申報;(二)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按到伐移樹木申請材料之日起十日內、臨時占用園林綠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按規定權限審批或上報;(三)經批準的,應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并核發伐稱樹木、臨時占用綠地的《許可證》?!对S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個月,過期應重新申報辦理。

第十五條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適時對樹木進行修剪,在管線下新栽樹木應選擇合適的樹種,避免因樹木正常生長影響城市管線安全。樹木結管線安全構成妨礙時,管線管理部門可以向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及時組織修剪。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可組織有關管線管理部門,每年對管線與樹木交叉地段進行巡視,商定修剪樹木方案,并有計劃地組織修剪。修剪方案應明確修剪時限。

第十六條經批準砍伐城市樹木和臨時占用園林綠地的,應按照下列規定繳納有關費用:(一)臨時占用園林綠地的,不論其所有權歸屬,均須按管轄范圍向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繳納臨時占用費;(二)砍伐樹木的,按標準向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繳納補栽保證金,并提出計劃,補栽砍伐數量三倍的樹木,補栽樹木成活后經檢查驗收合格退回保證金。損毀植物和綠化設施的,按市物價局規定的標準,向具有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繳納植物和綠化設施補償費。

第十七條樹木和其他植物及綠化設施所有權的確認,可按《河北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執行;臨街綠地實行了臨街單位包投資、包栽植、包管護綠化責任制的,所有權歸責任單位。

第十八條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按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票據;所收費用統一上繳同級財政,列入城市園林綠化專項資金,??顚S谩>唧w使用計劃,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財政部門監督使用。

第十九條對違反《條例》及本辦法應當給予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其貪污委托的組織在其委托范圍內,按照本辦法實施。實施行政處罰,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二十條單位或居住區、居住小區現有綠地低于規定標準,尚有空地要以綠化而不按照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通知要求進行綠化,閑置兩年以上的,對責任單位處以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三十元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綠化。

第二十一條建設工程綠地比率因特殊情況達不到規定標準又拒不繳納少建綠地補償費的,處以應繳款額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補繳。

第二十二條委托無相應有效資質證書的設計或施工單位設計綠化工程方案或施工的,處以該工程設計費或承包價款總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三條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交付使用后一個半月內,未拆除綠化用地范圍內的臨時設施或未按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的,對建設單位處以所占綠化用地每平方米五元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完成。

第二十四條在主體工程竣工后的第二個綠化季節內,建設單位未完成園林綠化建設的,由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未完成綠化建設面積應投資額二倍的罰款,并責令其限期完成,或者按實需費用的一至二倍征收綠化延誤費,并代為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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