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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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法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1

關鍵詞: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社會保險法

一、問題的提出:如何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制度

我國對于社會保障資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是以預算內與預算外兩種方式進行管理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資金納入政府一般預算。社會保險基金在2010年以前實行預算外管理方式,社會保險基金與政府一般性的公共收支分開,政府在預算外以財政專戶的形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確保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一是“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該賬戶由財政部門的社會保障業務部門具體管理,主要用途是接受收入和撥付支出,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劃入的社會保險基金和稅務部門征收的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接受國債到期本息及該賬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劃撥購買國家債券資金,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賬戶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二是“社會保障補助資金財政專戶”,該賬戶是用于單獨核算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的專用賬戶,社會保障補助資金轉入補助專戶實行專項管理,根據補助資金的使用進度,撥入同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或下級補助專戶。

因此,2010年以前我國對于社會保險基金僅以年度收支計劃的形式進行預算外管理。為了將數額龐大的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到預算管理的范圍,國務院于2010年1月《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我國開始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如何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制度成為我國預算法制建設與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本文將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重要性、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模式及其理性選擇、具體制度構建以及法律責任等具體內容進行探討,并提出完善我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制度的具體建議。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內容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符合公共財政原理的要求

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2011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全年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6895億元,各級財政補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2272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12765億元,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9497億元,年末13個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省份共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2703億元。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5539億元,支出4431億元,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4015億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497億元),個人賬戶積累2165億元。全年失業保險基金收入923億元,支出433億元,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240億元。全年工傷保險基金收入466億元,支出286億元,年末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642億元,儲備金結存101億元。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220億元,支出139億元,年末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343億元。按照公共財政理論的要求,一切公共資金都必須納入到政府預算管理,接受人民的監督。這些主要以社會保險費的形式征收的社會保險基金屬于公共資金,應當納入到政府的預算管理。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現狀不符合公共財政原理的要求,使得這部分資金不受財政預算的約束和管理,無法接受立法機構的監督,各種涉及社會保險基金貪污、浪費、違規的事件屢禁不止,不僅降低了政府在國民中的權威和公信度,也大大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益。因此,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法制管理和監督,有利于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使用約束機制,規范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程序及各項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根據憲法的規定,建立與社會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的社會基本權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依法為全國人民設計社會保障制度、模式和向公民提供社會保障待遇是政府必須履行的重要公共職能。在現代社會中,政府履行公共職能必須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凡是政府的行為都必須得到法律的授權。而建立社會保險預算,讓政府的行為在預算法的規范下運行符合我國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通過社會保險預算,政府可以依法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依法提供社會保險待遇,如實全面反映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狀況,民眾可以依法監督政府的社會保障權力、責任和義務,同時對違保險預算的行為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途徑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審計署和財政部聯合對全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初步統計,從1986年至1998年的12年來,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就達100億元,其中已核準的損失高達2000多萬元。[1]有的個案涉及的社會保險基金數額甚至高達數千萬之巨。據2006年11月24日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審計結果,審計發現的各地社保違規問題金額71.35億元,其中1999年前發生的違規問題23.47億元,2000年以來發生的違規問題金額47.88億元。[2]我國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多次出臺相關政策和法規。而編制社會保險預算是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途徑,通過社會保險預算,將社會保險基金所涉及的項目在社會保險預算中明確列出,大大增加社會保障收支統計的準確性和可信度,同時也是將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項目全部置于各級人大代表的監督范圍之內,以便有效防止政府部門在財政資金偏緊時減少社會保險投入,防止政府部門某些官員貪污、挪用、浪費社會保險基金。[3]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模式及其理性選擇

(一)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模式

從理論上分析,社會保障預算共有五種模式: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模式、完全脫離財政預算模式、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模式、社會保障專項基金預算模式、兩板塊式社會保障預算模式。[4]根據社會保險預算與社會保障預算、公共財政預算的關系,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納入公共預算模式。該模式將社會保險收入與支出作為政府經常性收支的內容,直接列示在政府的經常性預算中,其收入以社會保障稅或社會保障繳款的形式納入政府的經常性收入中,社會保險待遇支出由政府用一般預算收入安排,以“社會保障津貼”項目在政府的經常性預算支出中列示。英國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

2、社會保險基金專項預算模式。該模式將社會保險收入、支出與政府經常預算收支分開或相對獨立,單獨編列社會保險基金專項預算,予以專門反映。美國、日本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目前美國的社會保險信托基金預算是脫離聯邦預算的,以基金形式單獨編制預算,但是社會保障稅收入和社會保險支出分別以總額列示于聯邦預算中,構成聯邦預算的一部分。日本的社會保險主要在特別會計預算中反映,一般會計預算收入中沒有關于社會保障的收入項目,只在一般會計預算支出中反映政府對社會保險的補助和社會救濟等內容。

3、不納入政府財政預算模式。該模式將社會保險的收入、支出均獨立于政府財政預算體系之外,單獨管理。這種模式主要存在于那些沒有共濟性的社會保險模式的國家,如新加坡、智利等。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不論是其收支還是投資運營,均不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完全是在政府預算之外獨立運行,政府對其不負擔任何費用。智利的社會保險基金由于采用市場化運營,政府只負責政策制訂和制度監督,因此其社會保險與政府預算無直接聯系。

4、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預算模式。這種模式的前提是采用獨立的社會保障預算,即將政府預算中的社會保障內容全部移出,連同社會保險收支并在一起,編制一個獨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預算,與政府財政預算完全脫離,由財政部門按照政府收支管理方式統一編制,社會保險項目的收入和支出作為獨立的社會保障預算的組成部分。

(二)當前的理性選擇

林治芬教授提出關于社會保障預算建設兩步走的觀點,第一階段是建設兩板塊社會保障預算,將政府一般預算中的社會保障項目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建設好;第二階段是把政府一般預算中的社會保障項目預算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合并,形成統一的社會保障預算。[5]目前,建立社會保障預算條件還不成熟,可先行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經過一段時間試行,待條件成熟后,再將公共財政預算中用于社會保障的支出與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合并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預算。[6]因此,我國目前應當選擇社會保險基金專項預算模式,待條件成熟后再實行獨立的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當前我國正在逐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專項預算,2010年國務院《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全國各地開始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渡鐣kU法》規定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制度,該法第65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通過預算實現收支平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社會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給予補貼?!钡?6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統籌層次設立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社會保險項目分別編制?!钡?7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依照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執行。”

(三)需要厘清的幾個問題

實行社會保險基金專項預算,我們認為需要厘清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總額是否要過錄到政府的經常預算當中;二是是否繼續保留當前的財政專戶,該賬戶實行實賬還是僅僅是會計記賬手段;三是社保征收還是地稅征收;四是個人賬戶基金如何處理?

1、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總額是否要過錄到政府的經常預算當中?對此有兩種做法,美國是將社會保險收支(社會保險稅收收入與社會保險支出)總額數目過錄到聯邦財政預算表中,而日本則沒有過錄,日本政府一般會計預算收入中沒有關于社會保障的收入項目。我們認為,我國社會保險預算收支總額還是需要過錄到政府的經常預算中,這樣可以將社會保險預算同政府經常預算統一考慮,便于全面分析政府對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同時也是為將來推行獨立的一攬子社會保障預算做準備工作。

2、是否繼續保留當前的財政專戶?有學者認為,社會保障預算建立以后,財政專戶就失去了其存在意義,所有的社會保障收支都要納入國家預算,由國庫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在財政性存款中得以單獨體現。[7]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并不符合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模式,我國社會保險制度采用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即便社會統籌賬戶可以全部通過國庫運行,但是個人賬戶基金屬于個人所有,如果通過國庫運行則與其所有權不符合。因此,我們認為,應當繼續保留財政專戶,這樣可以隔離政府經常預算收支與社會保險預算收支,使得社會保險基金能夠真正做到??顚S谩V劣谪斦羰遣捎脤嵸~還是一種會計記賬的手段?有學者指出,目前我國實際工作中有一種錯誤的傾向,即將社會保障資金的流動和賬目記錄的流動捆在一起,造成資金流動環節不必要的增多,延長了資金流程,增加了資金安全隱患。其實財政性資金都應該經國庫統一收付。[8]因此,我們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美國的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實質是一種財政專戶,一種會計記賬的手段。它只是記錄與聯邦預算發生資金收支的數額,并不實際進行資金的劃轉。社會保障信托基金的實際流動都是通過國庫完成的。[9]因此,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仍然設置財政專戶,但是作為記賬工具,社會統籌基金的運行通過國庫進行,但是個人賬戶必須采用實賬,資金流動與賬目記錄要捆綁在一起,便于投資運營。

3、社保征收還是地稅征收?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征收模式有兩種:一種是社保征收模式,該模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收、發放社會保險費,由銀行代扣代繳;一種是地稅征收模式,該模式由地稅部門代為征收,由銀行代扣代繳。由于征收主體不統一,導致資金無法統一規范,兩部門之間牽扯不斷,麻煩頗多。我們認為,由用人單位繳納的進入社會保險統籌賬戶的社會保險基金應當以社會保險稅的形式由稅務部門征收,直接進入國庫,但是需要在財政專戶進行賬戶記錄。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進入個人賬戶的社會保險基金則以社會保險費的形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經經辦機構收入戶再進入財政專戶,也可以由稅務部門代征,直接存入財政專戶。[10]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責任制度的完善

有學者認為,應當在《預算法》中較為明確、系統、完備地列舉預算違法行為,采取概括加列舉加兜底條款的做法。具體而言,我國《預算法》可以依據預算違法行為的性質將其劃分為以下幾類:(1)違反預算法程序的行為,如違反批準程序、備案程序、格式要求等行為。(2)違反收入規定的行為,如編制預算案時隱瞞、少列收入,非法截留預算收入,擅自設立和變更收入項目等行為。(3)違反支出規定的行為,如多列支出或者虛列支出,不撥付或不足額、不及時撥付預算資金等行為。(4)違反預算管理要求的行為,如違反預算級次,非法動用或挪用預算預備費和周轉金等行為。(5)其他行為,即設置兜底條款。[14]另外,我國現行《預算法》對于預算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完備,僅僅規定了行政責任一種責任形式,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法律責任制度還應當增加相應的經濟責任形式,加大經濟懲罰的力度,并將社會危害性很大的違法行為納入到刑事責任的規制范圍之中。

參考文獻:

[1] 王東進.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11.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審計結果. 2006年11月24日公告.

[3] 王文素. 社會保障資金監管的重要屏障:社會保障預算[J]. 財政監督, 2010,(7):34―36.

[4]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108―114.

[5]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130.

[6] 卜海濤.社?;疬M預算,科學管理更規范――財政部社會保障司負責人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答記者問[J].財會研究,2010,(2):79.

[7]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210.

[8]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104.

[9]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37.

[10] 王顯勇. 論我國社會保險資金籌集方式之爭及其理性選擇[G]//李昌麒. 經濟法論壇(第5卷). 北京:群眾出版社,2008:395.

[11] 林治芬, 高文敏. 社會保障預算管理[M]. 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213.

[12] 楊燕綏,閆俊. 依社會保險法做好社保基金預算[J].中國社會保障,2011,(3):24.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2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的帳戶收支和結余情況的監督,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險基金包括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

第三條、勞動保障部主管全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第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應遵循客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則。

第五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包括以下內容:

(一)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

(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

(三)社會保險基金征收、支出及結余情況;

(四)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監督機構及其監督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要求被監督單位提供或報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或財務收支計劃、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財務報告,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的資料;

(二)查閱被監督單位與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的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的資料;

(三)就監督事項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有關證明材料;

(四)對被監督單位隱匿、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的資料的行為予以糾正或制止;

(五)對被監督單位轉移、隱匿社會保險基金資產的行為予以糾正或制止;

(六)對被監督單位違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予以糾正或制止。

第七條、監督機構及其監督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于職守、秉公執法、清正廉潔、保守秘密。

第八條、監督機構實施監督時,應當由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進行。

第九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方式包括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監督機構應當制定年度監督計劃。年度監督計劃要明確現場監督的地區或單位的比例,并抄送同級財政、審計部門。

現場監督是指監督機構對被監督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實施的實地檢查。現場監督分為定期監督、不定期監督和按《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受理的舉報案件查處。

非現場監督是指監督機構對被監督單位報送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數據資料進行的檢查、分析。非現場監督分為常規監督和專項監督。常規監督通過被監督單位按監督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有關數據進行;專項監督通過被監督單位按監督機構的要求報送專項數據進行。在非現場監督過程中發現被監督單位存在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的,應實施現場監督。

第十條、監督機構實施現場監督,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年度監督計劃和工作需要確定監督項目及監督內容,制定監督方案,并在實施監督3日前通知被監督單位;

(二)檢查被監督單位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統計報表,查閱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被監督單位和有關個人調查取證,聽取被監督單位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的匯報;

(三)根據檢查結果,寫出監督報告,并送被監督單位征求意見。被監督單位應當在接到監督報告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第十一條、監督機構實施非現場監督,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監督計劃及工作需要,確定非現場監督目的及監督內容,提出定期報送數據或專項報送數據的范圍、格式、報送方式及時限,通知被監督單位;

(二)審核被監督單位報送的數據,對不符合要求的數據,應要求被監督單位補報或重新報送;

(三)分析被監督單位報送的數據,評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寫出監督報告。

第十二條、對現場監督或非現場監督中存在問題并需要改進的被監督單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監督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監督機構對被監督單位執行監督處理意見的情況,有權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被監督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督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監督機構建議被監督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阻撓監督人員進行監督的;

(二)拒絕、拖延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資料的;

(三)隱匿、偽造、變造、毀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有關資料的;

(四)轉移、隱匿社會保險基金資產的。

第十五條、被監督單位報復陷害監督人員的,由被監督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3

為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規范現場監督檢查行為,提高監督工作質量,根據有關規定,我部制定了《社會保障基金現場監督規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三年三月五日

社會保障基金現場監督規則

第一條、為健全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提高現場監督檢查質量,根據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現場監督,是指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對被監督單位管理社會保障基金情況的實地檢查。

被監督單位包括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社會保險待遇支付機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和運營機構。

第三條、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依據本規則對下列各項社會保障基金收支、劃轉及管理運營情況實施現場監督。

(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和農村養老保險基金;

(二)、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勞動保障部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劃轉及管理運營情況實施現場監督。

在全國范圍內統一部署及與有關部門聯合進行的社會保障基金專項監督檢查,按照專項監督檢查規定執行,不適用本規則。

第四條、社會保障基金現場監督應當遵循依法監督、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社會保障基金現場監督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熟悉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掌握財政、金融和審計等專業知識;

(三)、具有相應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根據現場監督任務,組成檢查組并指定檢查組長。檢查組長有權對檢查組成員工作進行監督,對檢查質量及結果負責。檢查組成員應由兩名以上監督人員組成。成員可由基金監督機構工作人員組成,也可由基金監督機構委托的有關單位或中介機構工作人員組成。

檢查遇到重大問題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請示報告。檢查組接受基金監督機構領導,不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七條、實施現場監督前,檢查組應收集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其他資料,主要包括:

(一)、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個人或單位舉報、上級機關交辦、有關部門移送的材料;

(三)、被監督單位有關情況和材料;

(四)、與檢查有關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現場監督前,檢查組應擬定現場監督實施方案?,F場監督實施方案經基金監督機構批準后,由檢查組負責組織實施?,F場監督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被監督單位名稱和基本情況;

(二)、檢查目的;

(三)、檢查范圍、內容和重點;

(四)、預定檢查起止日期;

(五)、監督人員及其分工;

(六)、編制日期。

第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一般應于現場監督3個工作日前,向被監督單位下達現場監督通知書?,F場監督通知書應統一編制文號,加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章?,F場監督通知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被監督單位名稱;

(二)、檢查依據、范圍、內容和方式;

(三)、檢查起始時間;

(四)、要求被監督單位配合事項;

(五)、監督人員名單;

(六)、簽發日期及公章。

基金監督機構認為提前向被監督單位下達現場監督通知書,可能會影響檢查結果時,可以選擇適當時間或方式下達現場監督通知書。

第十條、檢查組按現場監督通知書規定時間進駐被監督單位,出示有效證件。檢查組應向被監督單位說明檢查依據、目的、內容、范圍、時間等,要求被監督單位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和其他事項。被監督單位應主動配合,全面提供與檢查事項相關的資料,真實反映有關問題,并根據監督人員要求,就其真實性、完整性做出書面承諾。

第十一條、現場監督過程中,發現現場監督實施方案與實際情況不相適應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等,檢查組報基金監督機構同意后,可調整現場監督實施方案。

第十二條、現場監督人員應運用監盤、觀察、詢問、記錄、計算、復核、復制、分析等方法,審查被監督單位的銀行開戶、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業務臺帳、統計報表,查閱與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合同,檢查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有關證據。

第十三條、監督人員應記錄檢查發現的重要事項,編制現場監督工作底稿。現場監督工作底稿應一事一稿,并附有關檢查證據?,F場監督工作底稿經檢查組審定后,送被監督單位相關人員簽署意見?,F場監督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現場監督工作底稿編號;

(二)、被監督單位名稱;

(三)、重要事項發生日期、文件號、憑證號、原會計分錄和金額等內容摘錄;

(四)、附件主要內容及數量;

(五)、被監督單位相關人員意見及簽名;

(六)、編制人員簽名及日期;

(七)、復核人員簽名及日期。

第十四條、檢查證據是現場監督工作底稿反映重要事項的依據,主要包括財務帳表、文件資料復印件及談話記錄等。檢查證據應由有關單位人員簽名或蓋章。有關人員和單位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檢查證據,應注明原因和日期。拒絕簽名或蓋章不影響客觀事實的證據仍然有效。監督人員應對被監督單位或有關人員有異議的檢查證據進行核實。

第十五條、現場監督結束時,檢查組應向被監督單位通報情況,聽取被監督單位意見和建議。

第十六條、檢查組應根據現場監督工作底稿及有關法規、政策和資料,綜合分析檢查情況,及時提出現場監督報告,一般在離開現場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監督報告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檢查工作情況;

(二)、檢查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

(三)、被監督單位基本情況;

(四)、被監督單位存在問題、評價、結論和依據;

(五)、意見和建議;

(六)、檢查組長簽名和日期。

第十七條、現場監督報告應送被監督單位征求意見。被監督單位應在接到報告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監督人員應予注明。被監督單位對報告有異議,檢查組應進一步研究核實,并據實修改現場監督報告。

第十八條、檢查組應在接到被監督單位書面意見后7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提交現場監督報告,并附被監督單位意見。遇有特殊情況,經基金監督機構同意,提交現場監督報告的時間可適當延長。

第十九條、基金監督機構對檢查組提交的報告應予以審核。審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檢查的有關事項是否清楚;

(二)、檢查證據是否充分、合法、具有說服力;

(三)、檢查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現場監督報告,基金監督機構應責成檢查組長說明情況或核實,也可另行調查取證核實。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基金監督機構根據現場監督報告,分別作如下處理。

不需要行政處理的,下達監督意見書。監督意見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送單位;

(二)、檢查情況;

(三)、評價和整改意見;

(四)、發文機關和日期。

需要行政處理的,下達處理意見書。處理意見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送單位及抄送單位;

(二)、被監督單位違紀違規事實及處理意見;

(三)、處理意見執行期限和要求;

(四)、建議政府及有關部門處理意見;

(五)、發文機關和日期。

需要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報告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送單位;

(二)、檢查情況;

(三)、被監督單位違紀違規事實;

(四)、處理建議;

(五)、發文機關和日期。

第二十一條、被監督單位接到處理意見書后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將處理和整改結果報基金監督機構?;鸨O督機構應檢查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二條、現場監督結束后,檢查組應做好檢查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并及時移交基金監督機構?;鸨O督機構要做好后續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妥善保管歸檔材料。歸檔主要包括下列資料:

(一)、現場監督實施方案;

(二)、現場監督通知書;

(三)、現場監督工作底稿;

(四)、現場監督報告;

(五)、被監督單位對現場監督報告的書面意見;

(六)、監督意見書、處理意見書及建議處理報告;

(七)、被監督單位整改及處理結果報告;

(八)、其他應歸檔資料。

附件:1.現場監督實施方案(樣式)

2.現場監督通知書(樣式)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4

一、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必須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環境是經濟發展的承載空間,環境是人口自然再生產的物質基礎,環境是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公共消費品,環境能為經濟發展提供大量資源?!边@充分說明了環境對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以往人們談到環保時總是把它與促進經濟發展對立起來,首先考慮的是犧牲環境利益,甚至環境安全來保證經濟穩定和經濟安全。據統計,環境污染使我國發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6%左右,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造成的損失約占GDP的15%左右。追求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經濟發展,不但會造成人類生存條件惡化,從長遠上看也會極大地拖累經濟發展。如果不能擺脫傳統發展的方式和資源環境利用方式,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受到資源和環境的制約將會越來越嚴峻。所以說, 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是縣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點。問題的本質就是一個如何處理好人與自然、人與人、經濟發展與資源利用的關系問題。只有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二、關于加強環境保護促進我縣縣域經濟發展的思考

(一)加快產業調整步伐,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1、調整優化產業結構,鼓勵發展新型生態工業。全力加快“工業強縣”步伐,培植壯大石油化工、紡織服裝、食品醫藥、制造冶煉等傳統支柱產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認真落實國家鼓勵進口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企業進口先進工藝技術和設備,用高新技術特別是信息技術和先進實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產業集群的配套發展,增加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以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保護生態環境為著力點,引導企業樹立循環經濟理念,積極培育生態企業。一是按照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工業園區。進入園區的企業不僅要達到土地、能源和污染物排放綜合控制要求,還要實現廢物和工業副產品的回收和循環利用,基本形成企業和產業之間的生態工業網絡,實現能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和廢物排放總量的最小化。二是大力實施典型帶動戰略。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以東明石化、玉皇化工、方明制約等重點企業為依托,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實施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推廣生物治污技術。三是突出抓好重點行業。突出抓好電力、化工、建材、農產品深加工等重點行業循環經濟發展,完善再生資源價格和收費政策,推動企業大力開展以工業固體廢物、廢水、廢氣為重點的資源綜合利用。2、加大“三農”投入,打造綠色生態農業。近年來,以新農村建設為抓手,逐步建立健全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促進農業與經濟的良性循環,實現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通過推廣良種良法、科學測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戶等項目技術支持,大力發展優質、特色、高效、生態農業。

3、積極發展新型生態產業。立足自身資源開發和地域優勢,加快發展旅游、現代物流、公共服務等現代服務業,提升發展內涵,進一步提高縣域經濟運行的質量和檔次。一是突出資源優勢發展旅游產業。加大旅游設施建設和宣傳推介力度,構建起“黃河古道,莊子故里”兩大旅游品牌。二是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以建設先進制造業強縣為契機,依托交通干線、規模企業,引進新型流通業態,建成一批與先進制造業基地相配套的服務業基地。全面實施現代物流園區規劃,加快保稅倉庫和鐵路物流貨場建設,啟動了縣物流調控中心建設。三是大力發展公共業。不斷提升金融、保險、證券、法律、中介、會展等新興服務業,加快發展醫療保健、社區服務、家政服務、物業管理、文化休閑等需求潛力大的產業,扶持發展現代信息和商務服務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狠抓環境保護,增創綠色環境新優勢

1、突出抓好環保重點工程,推進環境污染綜合治理。一是加快煉化行業脫硫工程,全面改善大氣環境。目前縣工業園區化工企業新建硫化氫回收制硫磺等項目均順利投資,經濟效益與環保效益雙贏。二是加快COD減排工程建設,全面改善水環境。實現全縣化工行業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提前完成節能減排目標。

2、嚴格項目管理,控制源頭污染。一是齊抓共管,規范項目審批。認真落實環?!暗谝粚徟鷻唷焙汀耙黄狈駴Q權”,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復建設、科技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的項目堅決不予審批。積極建立環保、經貿、發改、工商、國土、銀監等部門協調聯動機制。二是加強監管,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管理,重點抓好項目建設過程中治污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驗收、投產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工作,實行“三同時”執行情況現場登記和“三同時”滯后督辦制度,確保項目建設過程中治污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三是強化措施,控制源頭污染。對縣域所有項目進行嚴格控制,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堅決予以關停。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5

一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二是社會保險基金來源不足,基金結構不合理。參保單位和個人是社會保險的主體,企業和個人繳納的保險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收入來源,除此之外,還有一小部分來源于銀行的利息和購買國債獲得的利息,社會保險基金缺乏多種來源,加大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風險性,也加大了擴大資金規模的難度。三是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體制不完善,相關職責不明確,使得一些不法分子趁機鉆機制不完善的空子,采取各種手段欺詐或冒名頂替騙取社?;?,這些不法行為不但給國家經濟造成了損失,也給社會保險基金作用的發揮帶來了消極影響。四是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導致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披露缺乏制約,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狀況不夠透明。五是部分企業欠繳、少繳、漏繳社會保險費用嚴重。六是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受到限制。

二、解決措施

(一)健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相關法律體制

我國應盡快出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使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加強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入與支出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通過相關法律規定,給予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本應具有的法律效力,增強有關部門和個人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二)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賬建制,規范會計行為

社會保險機構應當依據我國社會保險相關的會計制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相關規定,充分考慮到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的現實情況以及其本身的特殊性,建賬建制,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對相關會計行為進行規范,以維護會計工作秩序,從而客觀真實地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動情況進行全面記錄,及時整理相關信息和資料,為黨和國家進行決策提供詳實的數據。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制

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以及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機制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體制,科學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有利于社會保險制度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拓寬社會保險基金來源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基金來源

針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不斷增大的現實,盡快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多元化來源的社會保險體系是當務之急,而對財政支出結構作出調整是首要任務,加大財政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持力度,建立社會保險的財政補償制度,以減輕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保障我國社會保險基金事業的正常運行和穩定發展。

(五)基金繳納法制化,依法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繳納行為

把基金繳納納入法制化進程是改變我國當前有些企業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積極甚至不繳保險基金,而我國又缺乏強制性的法規來進行強制征收的有效手段。應加強國家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手段、規范行為、強化稽查力度,制定明確詳細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社會保險基金繳納行為,用強制手段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收納的及時、準確。

(六)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運行的相關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法范文6

關鍵詞: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設立社會保險基金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國參與保險者的社會保險待遇。在設立保險基金時是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通過單位及個人按照相應的比例繳納保險費用或者是利用其它的方式來籌集專項資金,從而達到國家財富共享的目標。社會保險基金一般包括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這五項。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完善的同時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及運作穩定性也越來越重要,所以我們必須要不斷地加強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從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

一、現階段在我國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缺乏有效地監管機制

由于社會保險基金的特殊性,所以在進行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不斷地實現其信息化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管理財務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掌握基金的真實變化情況,從而有效地控制基金的流入與流出。但是在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并未真正的做到基金的透明、公開、安全。這不僅是因為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的強制性和權威性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由少數人員負責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運營權及基金管理權,這就容易導致他們在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中發生挪用公款、貪污等違法亂紀行為。同時它也因為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較低,操作不規范,導致基金監督者無法及時的獲取全面的基金財務管理信息,從而使得社會保險的監管機制難以發揮其自身獨特的監督作用。

(二)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繳納積極性較差

在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時由于繳納的主體不同,若企業內沒有財政撥款,則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社會保險的各項費用,企業承擔大部分,若企業或單位有財政撥款則國家負責大部分的社會保險費用,個人承擔小部分。由于繳納主體的不同就會導致經營不景氣、效益不好的企業在繳納保險基金時通過惡意篡改數據、偽造數據等非法手段來隱瞞謊報員工的工資、數量從而實現其漏繳、少繳保險基金費用目的。

(三)基金支付管理體制尚未完善

現階段,由于我國尚未健全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制度管理機制,所以一些參保個人、參保單位或其他的相關人員會趁虛而入,通過采取各種非法手段來偽造社會保險享受條件從而欺詐冒領社會保險待遇。如難以審查異地就醫報銷費用的項目、冒名頂替醫療保險等。這不僅違背了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成立初衷,同時也會對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帶來嚴重的損害,從而限制了社會保險基金功能的發揮。

二、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并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預警機制和內部控制控制制度

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預警機制和內部控制控制制度時首先要加強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人員對基金的預警機制和內部控制控制制度認識,充分的了解它們在基金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性,同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人員也要堅決的制止違法亂紀行為,認真的對待會計工作的職業道德法律條文,從而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其次,若單位若拖欠社會保險基金就需要利用預警機制來對其提出警告與批評,從而增強企業對社會保險基金繳納的重視程度。

(二)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單位或者個人在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時,有關機構應設置支出戶、收入戶這兩個不同賬戶。收入戶沒有其他特殊功能只能用于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的收入工作。通過開設不同的賬戶,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部門能夠有效地提高資金的正常使用率,避免出現違規操作資金等現象。

(三)加強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管理工作

在加強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時要建立并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管理體制。以醫療行業為例,在進行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管理工作時首先要通過規范醫療行為來抑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加,從而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就必須要充分的發揮社會保險基金在市場經濟下的作用,切實的做好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此外,為了促進基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就必須要不斷地建立并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制及基金管理機制,并在進行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時要及時的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為我國創作出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保險基金的合理使用環境。

參考文獻:

[1]孫永勇,李娓涵.從費率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J].中國人口科學,2014

[2]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于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開展專項財務檢查情況報告的通知[J].貴州政報,1997

[3]財政部、勞動部印發《關于加強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投資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J].財務與會計,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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