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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1
我國自建國以來的大部分時期內,實行的是以職工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制度。應當說,這一明顯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適應了當時的經濟和社會狀況,較好地發揮了社會保障對經濟及社會發展的支持和推動作用。但隨著我國以市場為取向的經濟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這一制度在實踐中不斷暴露出其與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不相適應的地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體制改革尤其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推進。為了改變這一狀況,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對社會保障體制逐步進行了改革。但迄今為止,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形成,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基礎和核心環節的社會保障資金在籌措、管理及使用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不完善和不規范的地方。這種情況已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各項經濟制度的改革不相適應。因此,改革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呼聲不斷高漲,本文試從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人手,談談對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看法。
(一)對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評價
我國現行的以“現收現付”和各部門、各行業多元分散籌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在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等環節存在一系列問題:
1.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方法政出多門,籌資方式不規范,缺乏法律保障,未形成全國統一的制度。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籌集上主要由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自行制定具體籌資辦法和比例,先以養老保險統籌為例:上海市規定的統籌比例是25.5%,北京市、天津市是18%,河北省是16%,江蘇省內的無錫市為23.5%,而同一省內的儀征市僅為10%;北京市的三資企業是按16%統籌,而集體企業規定的統籌比例則高達27%。再以醫療保險為例,1998年召開的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區為統籌單位,也可實行縣級統籌?!边@種籌資方式在實際執行中,不僅不同地區、部門行業之間的規定不一致,即使同一地區不同類型企業的繳費標準往往也不相同,這就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之間負擔水平懸殊,不僅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而且阻礙了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客觀上不利于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這種籌資方式在實踐中的另一弊端是籌資的方法、制度多數是以部門、行業規章的形式出現,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在籌資過程中,往往剛性不足,再加上征收力量不足,手段軟化,拖欠、不繳或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比較普遍。這種不規范的籌資方式很難為社會保障及時足額地提供資金,影響了社會保障作用的發揮。
2.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混亂,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制約機制。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管理上仍沒有克服多元化分散化的積弊,表現為自設機構,多頭管理。具體來講,勞動部門負責城鎮國有企業單位職工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民政部門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和社會救濟;人事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的養老保險;衛生部門負責醫療保險;保險公司負責城鎮集體職工養老保險;各級工會特別是基層工會,承擔了相當一部分職工福利的事務性管理和服務工作。另外,鐵路、郵電、金融、電力、煤炭等行業和系統還自行實行社會保障,各有各的管理辦法,這種各自為政、分散管理的體制導致機構重疊,執行成本高昂。同時,由于各部門自行制定征收標準和支付辦法,使杜保資金在管理上缺乏強有力的宏觀協調平衡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客觀上不利于保證社保資金的安全性,也有礙社會保障制度積極作用的有效發揮。
3.社會保障資金在使用上存在漏洞,不能真正做到專款專用?,F行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可以按比例從統籌金中提取管理費的辦法,是造成管理費用提取混亂和開支過大的主要原因。據有關資料顯示,某地失業保險機構的管理費用占失業保險費總支出的33%,而直接用于救濟失業職工的部分僅占總支出的7%,其余的支出都是用于風險投資或其他方面的。另據報載,1997年度全國共談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90億元。可以說,上述局面的形成是與我國目前所實行的多方籌資、分散管理的籌資方式直接相關的,這種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坐收、坐支,收支一條線管理辦法,不僅形成高額的管理費用,而且也為部分管理者的腐敗創造了條件。
可見,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在籌措、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諸多問題都直接導源于不合理的資金籌集方式。因此,有必要用新的籌資方式代替原有的多元分散的籌資方式,以適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國際比較
充足的社會保障資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發展和不斷完善的基礎,因此確立合理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是一國社會保障體系構建中的核心環節。由于國情的差異和所實行社會保障模式、保障范圍的不同,世界各國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式也不盡相同。目前世界上已經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的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方式歸納起來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建立個人儲蓄賬戶。這種籌資方式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它是實行政府強制社會保障模式國家所普遍采用的籌資方式。在這一籌資方式下,要求雇主和雇員分別按規定的標準把社會保障費用存入雇員的個人帳戶,社會保障費的本金和利息均歸雇員所有,由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進行統一管理和支配,政府有權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適當的調劑;二是征收社會保障稅或社會保障費。這種籌資方式常見于實行政府提供保障模式的國家,主要是按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分別規定稅率(或繳費率),由雇主和雇員分別按一定比例繳納,也有少數國家規定完全由雇主繳納。社會保障稅(或費),也稱社會保險稅,或稱社會保障繳款,是一國政府為籌集社會保障資金而開征的一種稅或稅收形式的繳款,主要是對薪金和工資所得課征,由專門的管理機構(如稅務機關等)負責征收和管理,其收支一般納入國家預算(實行收費形式的國家也有收入不納入預算的情況),實行“專稅專用”或“專費專用”,超支部分由財政撥款補足。從當今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社會保障稅以其所特有的規范和效率贏得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青睞,成為當今各國普遍采用的社會保障籌資方式。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不完全統計,目前世界征收不同形式社會保障稅的國家已有80多個,它幾乎包括了所有的經濟發達國家,也包括了一些如埃及、阿根廷、巴西、巴拿馬、阿曼等發展中國家,而且在荷蘭、法國、瑞士、瑞典、西班牙、巴西等國,社會保障稅更已成為第一號稅種。社會保障稅在世界范圍內的迅速興起
和發展,充分說明了它的優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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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會保障稅是我國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最佳選擇
借鑒世界各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成功經驗,考慮到我國的具體國情和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缺陷,我們認為,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方式的最佳選擇。
1.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有助于打破地區、部門、行業間的條決分割,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目前我國所實行的多方籌資、自定標準的籌資方式客觀上造成了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行業和企業間因繳費標準不同而負擔高低懸殊的局面,不僅負擔不均的矛盾突出,而且還阻礙了勞動力在不同地區和部門行業間的合理流動。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實現稅率的統一和征收機關的統一,將徹底改變上述局面,實現人力資源在更廣闊的領域內和更高層次上的順暢流動。統一的社會保障稅還有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從而促成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確立。
2.有助于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具體負責稅款的征收,并把收入納入統一的社會保障預算,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設置專門機構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形成征收、管理、使用各部門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機制。同時,通過社會保障預算的編制和審批,把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管理、使用納入國家立法機關的法律監督、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之下,這將使社會保障資金的合理籌措、保值增值和有效使用得到有力的保證。
3.有助于促進“企業保險”向“社會保險”的轉變,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長期以來,制約我國國有企業活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負擔沉重,而造成企業負擔過重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職工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統籌費和住房公積金等,都要由企業來承擔。企業要承擔這些占工資總額70—80%的福利支出,尤其是目前在國有企業舉步維艱、經濟效益不佳的情況下,沉重的保險開支,使企業雪上加霜,不堪重負。開征社會保障稅,遵循“普遍納稅,共同負擔”的征收原則,凡有納稅能力的勞動者及其所在單位共同承擔納稅義務,變“企業保險”為“社會保險”,既緩解了保險資金來源不足的矛盾,也為企業走出困境減輕了壓力。
4.有利于逐步建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有近70%的人口在農村,但是,社會保障對于廣大農村人口幾乎是一片空白,城鎮職工所能享受的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基本與他們無關。社會主義制度下,作為社會成員應該是平等的,但是,農民所得到的社會保障卻與城鎮特別是大城市職工享受的保障水平存在著很大的差距。盡管各級政府對農村的部分特困戶也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不同方式給予扶貧、救濟,但是,依然分散的、低水平的保險資金籌集方式對于大量需要救濟扶助的農村孤寡老人、殘疾人來說,無疑于杯水車薪。據統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鄉鎮企業每年以600萬人左右的速度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這些在鄉鎮企業就業的人數已接近農村剩余勞動力的50%。但社會保障與其還有一定的距離。隨著我國稅費改革的深入,在不增加農民和鄉鎮企業負擔的前提下,通過社會保障稅的開征,逐步建立起農村規范化、制度化的社會保障體系,既能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縮小城鄉差別,又有利于社會政治、經濟的穩定。
5.有助于降低制度運行成本。通過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由稅務機關統一負責社會保障所需要資金的籌集,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稅務機構的人力和物力,降低社會保障籌資成本;由專門機構負責社保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專業化的管理將使規模經濟效應得以更好的發揮,有助于實現管理費用的最小化。這兩方面作用的發揮將最終促成社會保障制度運行成本的最小化,從而使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和使用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6.有助于克服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種種阻力,保證籌資工作的順利進行。稅收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特征將增強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約束力,杜絕拖欠、不繳和少繳的現象。進而籌資工作的順利進行將有力地支持社會保障制度積極作用的充分發揮。
(四)對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初步設想
為保證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社會保障稅的開征是十分必要的。借鑒國外社會保障稅開征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現行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的基本狀況,近階段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2
關鍵詞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費改稅
政府作為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者,發揮著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多方面的職能,因此,政府當然也是社會保障這項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 社會保障是現代政府的內在職能。但當前的制度存在許多漏洞,社會保障費改稅是必然。
一、我國當前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1.資金來源渠道有限:我國的資金來源受歷史等原因的影響,還處在計劃經濟時期的陳舊模式,創新機制沒有完全形成。
2.資金籌集方式存在效率低下,資金漏征現象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主要依靠單位扣繳,由于聯網覆蓋機制不健全,導致資金籌集與使用銜接不協調。
3.資金管理制度不科學,不能保證保障資金的保值與增值:從全國的情況來看,社會保障資金的挪用現象時有發生,還有的資金由于管理不當,導致資金未能保值,不但造成了資金的浪費,還損害了全體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
從以上分析不難看出,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急需改革,而改革的方向就是實現資金費改稅。
二、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優勢分析
1.有利于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采用稅收的形式進行,而稅收的強制性和規范性特征將克服資金籌集過程中的種種阻力,杜絕拖欠、不繳和少繳的現象,為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提供強有力的手段。
2.有利于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預算管理,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監督機制,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性。另外,從成本的角度來分析,效果更加顯著。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利用現有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行征管,充分利用稅務部門在征管經驗、人員素質、機構系統方面的優勢,從而可以大大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效率。
3.有助于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保險向社會保險的轉變。另外還有助于打破地區、部門、行業間的條塊分割,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在稅收制度設計上的具體做法探討
1.社會保障稅的征稅范圍:社會保障稅的課稅范圍通常是參加本國社會保險,并存在雇傭關系的雇主和雇員在本國支付和取得的工資,薪金及不存在雇傭關系的自營業主的所得,雇主和雇員的納稅義務一般以境內就業為標準,即凡在征稅國境內就業的雇主和雇員,不論國籍和居住地何在,都必須在該國承擔社會保險納稅義務。而對于本國居民為本國居民雇主雇傭但在國外工作取得的工資、薪金,則除個別國家外一般不列入課稅范圍。
2.社會保障稅的課稅對象:一是課稅對象不包括納稅人工資薪金以外的其他收入。即不包括由雇主和雇員工資薪金以外的投資所得、資本利得等所得項目,但作為稅基的工資薪金既包括由雇主支付的現金,還包括具有工資薪金性質的實物性及其他等價物的收入。二是應稅工資薪金通常規定最高限額,超過部分不繳納社會保險稅。三是一般不規定個人寬免額和扣除額。因為社會保險稅實行專稅專用原則,籌集的保險基金將全部返還給納稅人。
3.社會保險稅的稅率:大多數發達國家社會保險稅實行分項比例稅率,針對退休、失業、傷殘、醫療等具體項目需要的社會保險支出量,規定高低不等的差別比例稅率。但也有少數國家,如英國采用多種稅率形式并舉的制度。
從總的情況來看,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稅一般都由多個稅種組成,這些稅種各有不同的稅率、稅目和使用方向,不同的稅種針對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設立。因此,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稅實際上是獨立的一個稅類。和其他稅類相比,其主要特點是該類稅收自成收支體系,雖然劃入財政收支盤子,但??顚S?。
四、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斟酌之處
1.增強社會保障的權利意識:中國社會保障工作的起步較晚,樹立社會保障的權利意識,有助于明確一個觀念:即社會保障不是我國經濟體制轉型期的權宜之計,而是現代政府必須長期承擔的義務,是一項積極的福利舉措。也因此必須從長計議。
2.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從稅法法理角度來講,國家稅收本來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從老百姓角度來講,每個公民勞動期間的繳納社會保障金與退休以后的領取養老金通過稅收這個國家財政主渠道來辦理解決,保障程度最高,是老百姓最放心的。再從政府角度來講,把人民的養老事業捺入財政稅收渠道管理,形成良性循環,取得法律保障,也是國家政府對老百姓應盡的政府義務。
實施了費改稅后,它的征收和繳納,就歸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管理范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如有違反,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樣,稅務人員如,不征或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將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也將給予行政處分。
參考文獻
[1]劉穎關于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研究湖南高等??茖W校學報
[2]李明《社會保障與社會保障稅》,中國稅務出版社
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3
【關鍵詞】社會保障;稅;啟示
社會保障是一種通過政府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就業、醫療、養老等民生方面提供的保障,目前大部分國家都建立了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為支撐社會保障的資金需求,各國一般都采取一定的方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其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開征獨立的稅種即社會保障稅,對一切支付或取得工薪收入的雇主、雇員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資和薪金收入為課稅對象征收,由稅務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社會保障機構征收管理;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另一種類型是不單獨征收專項稅費,大部分社會保障的資金來自于一般的稅收收入。
一、德國、美國、瑞典社會保障稅的實踐模式
目前世界發達國家基本上全部建立了較為規范的社會保障體系和以稅收為主要手段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方式。自從1889年德國創建社會保障稅以來,目前已經有172個國家和地區至少施行了一種社會保障制度,而征收不同形式的社會保障稅或薪金稅的國家已達140個國家。從類型上看,德國、美國、瑞典的模式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德國的社會保障稅
德國是最早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建立了現代第一個比較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德國五個保障稅種簡述如下:
(1)養老保險稅。由雇主和雇員各負擔一半,1994年應稅收入的上限為年收入91200馬克。(2)醫療保險稅。納稅人為所有工人、職員、家庭手者以及從事其它職業的人,雇主和雇員各負擔一半,應稅上限為68400馬克。(3)失業保險稅。納稅人為所有職工,每年的應稅工資限額與養老保險相同,稅率為7.2%,雇主負擔4.2%,雇員負擔3%。(4)工傷保險稅。納稅人為所有職工和農民,稅率為2.15%,完全由雇主按雇員的工資收入繳納。(5)護理保險稅。專門用于向國內老年人及病殘人員關懷保險提供資金。
(二)美國的社會保障稅
美國征收的社會保障稅稱為工薪稅,是按照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相結合的辦法分別設置稅種,基本上是以工薪所得為稅基,采取比例稅率,由雇主和雇員平均負擔,有最高限額。具體如下:(1)工薪稅。其納稅人為雇主和雇員,稅基是工資薪金額,沒有起征點,也沒有費用扣除,但有最高限額,采取比例稅率,由雇主和雇員各負擔一半。(2)自由職業者工薪稅。美國自由職業者(除醫生)的養老、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按其所經營事業的純收益額計征,以400美元為起征點,其稅率為12.3%。(3)失業保險稅。由聯邦失業保險稅和州政府失業保險稅組成,其中聯邦失業保險稅全部由雇主繳納。(4)鐵路員工退職保障稅。納稅人為雇主和雇員,課稅對象為雇員領取的全部工資和雇主發放的工資。由雇主和雇員分別繳納,雇員的稅率為6.15%,雇主的稅率為9.5%。
(三)瑞典的社會保障稅
瑞典的社會保障稅1913年開始征收,也是西方最早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之一。具體主要有兒童保障、教育保障、醫療與病休保障、失業保障、住房保障和養老保障等六大類,征收對象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的個人獲得的工資所得,規定8600瑞典克朗到276000瑞典克朗的一個區間,收入低于該下限的24%或高于上限的7.5倍則無須繳納社會保障稅。瑞典社會保障稅的繳納方式是以源泉扣繳為主,雇員的社會保障稅采取源泉扣繳方式,即由雇主在發放工資時扣繳,并連同雇主本人的社會保障稅一起上繳稅務局。在具體設置上,瑞典的社會保障稅按各承保項目分項設置,既社會保障稅的征收與承保項目建立起一一對應的關系,在確定一個總稅率征收社會保障稅后,再根據不同的項目確定的比例提取各個項目的稅額,每年根據不同項目支出數額的變化,還可以調整各項目稅率,目前確定的保險項目有10個。
二、對我國目前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啟示
(一)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情況
我國社會保障從征收社保基金對應項目上有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及殘疾人工作保障基金等,還有農村養老及合作醫療等,這些保險基金的籌集基本上是個人、企業和國家共同負擔。其他社會保障覆蓋的范圍各地情況不一,一般有城市低保、被征地農民補助等各類情況,保障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籌集。從范圍上看,基本上涵蓋或正在涵蓋各類企業職工(含農民工)、自由職業者、城鎮居民、農民等其他特殊群體。社會保險費的管理一般是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其中財政部門負責管理資金,其他部分負責對收益人進行發放管理,如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和失業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低保和殘疾人工作保障等由民政局負責。
(二)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情況
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上,我國部分省份由地方稅務局征收和部分省份由勞動資源局征收的“二元模式”。具體征收項目以江蘇省為例:
1.基本養老保險費。江蘇省南京市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交費率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企業為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1%。江蘇省2009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932.96億元(含基金征繳收入)。
2.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交費率為用人單位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9%繳納,在職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2%繳納,靈活就業人員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1%按月繳費。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同時參加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保險,農民工大病醫療互助費由個人按規定繳納,用人單位負責代扣代繳。2009年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291.67億元(含基金征繳收入)。
3.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承擔,繳費單位按照本單位應參保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2009年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總收入63億元(含基金征繳收入)。
4.工傷保險費,由企業承擔,以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計算依據,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交費率分別為0.7%、0.5%、0.2%。2009年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總收入15.74億元(含基金征繳收入)。
5.生育保險費。由企業承擔,交費率為用人單位上年度全部職工工資總額0.8%。職工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費。2009年全省生育保險基金總收入16.24億元(含基金征繳收入)。
6.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個人和國家承擔,其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納4%,市、區(縣)政府補貼4%。
7.殘疾人工作保障基金。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比例的,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市、縣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三、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設想
(一)開征社會保障稅應明確的幾個問題
1.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法制體系。社會保障作為一項社會制度,要通過一定的社會立法手段去實現,一方面通過立法形式可以明確規定每個企業和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增加其社會責任感;另一方面,也使社會保障的具體實施更為制度化、規范化,利于促進社會福利的健康發展。
2.社會保障覆蓋面。社會保險是一國政府在承諾范圍內承擔最后責任的基本保險,是一種法定保險,作為法定保險應該是面向社會全體成員的,才能體現社會保險的“大數法則”,增強互濟功能和防御風險的能力。我國是人口大國,社會保障面臨的問題很多,各類人的需求不同,因此我國的原則就是廣覆蓋?;荆瑢⑽覈鐣枰U系娜巳罕M可能的納入保障范圍。
3.社會保障稅的統籌問題。對于統籌問題,《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建立社會保障稅就涉及到全國統籌問題,目前各省、市在征收社?;鸺爸∈褂蒙喜町惐容^大,建立社會保障稅后,全國要統一征收,其中就涉及全國統籌問題,可以考慮的是個人繳納的部分應直接和收益人掛鉤,企業交納的部分中,其大部分也應該和收益掛鉤,企業中的一小部分可以用來進行全國統籌,對于經過統籌后,一些地方的缺口,則由中央財政再給予相應的轉移支出以彌補。
4.社會保障稅的稅負問題。社會保障稅的稅負高低由各國的保障項目、范圍和水平決定。從以上各個國家的實踐看,在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初期,由于保障的范圍和項目少,稅率定得都比較低,以后隨著社會保障范圍和項目的拓寬和逐步擴大,稅率也逐步提高。這樣兼顧了政府、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
(二)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要素分析
1.征收范圍和納稅人
社會保障稅一般納稅人應包括雇主和雇員兩方面,此外可以確定為納稅人的還應包括自由職業者、無業人員、農民等。
2.征稅對象及計稅依據
(1)我國社會保障稅的征稅對象應包括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的個人獲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具體計稅依據口徑可與個人所得稅法中工資薪金的計稅依據口徑相一致。
(2)我國社會保障稅可以設立上下限額,不設立扣除費用。納稅人的資本利得、利息股等可暫不計入社會保障稅的課稅基數??稍O置兩個檔次,即超過600%以上的部分不再征收,而300%至600%的部分采取較低的稅率。
3.稅率
(1)設置綜合稅率
可以借鑒瑞典的做法,設立一個綜合稅率,在一個統一的稅率征收基礎上,由專門的政府機構根據各保障項目需要資金的不同情況,再確定各自的提取比例,并且可以根據每年支出的情況,調整各自的提取比例。
(2)分檔設置稅率
可以設置兩檔稅率,即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00%以內的部分確定一個基本稅率,超過600%以上的部分不再征收,而300%至600%的部分采取一個較低的稅率。
4.納稅環節和納稅期限
可以源泉扣繳方式為主,個人自繳為輔。既對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在計算繳納應繳的社會保障稅的同時,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其納稅期限可以和個人所得稅同口徑。
5.減免稅規定
設置一定的低限和高限,即按目前我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的一般規定,超過當地上年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再繳納,而低于當地上年平均工資60%的部分也不再繳納。
(三)社會保障稅的征管
一般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稅都由稅務機關征收,納稅人在繳納社會保障稅時與個人所得稅一起申報,雇員部分由雇主代扣代繳,自營者自行申報,自行繳納,稅款進入國庫,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經由稅務機關征收。建立社會保障稅,應該為共享稅,其中統籌部分應歸屬中央級收入,其他歸地方收入。而社會保障稅的預編制算、稅率調整、綜合稅率中各項目的提取比例等則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注釋:
①文中涉及的相關社會保障數字來源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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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4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二)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
社會保障基金收繳辦法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靠行政手段推向社會,缺乏嚴格有效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有力的硬性約束,對于未能按照規定上繳的企業或者個人缺乏法律懲治措施,這導致了社會保障基金缺口的進一步增大。此外以“費”的形式征繳資金不像以“稅”的形式那樣具有強制性、固定性等特性。
(三)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覆蓋面僅限于城鎮、工礦區的企事業單位,即使在這些已參保的企業中,實際繳費人數與應繳費人數也存有巨大的差距。而我國農村的社會保障基金才剛剛展開,農民還未能充分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社會福利,加上農民負擔過重,造成城鄉差距的進一步加大,這嚴重阻礙了我國建設和諧社會的宗旨。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改變勢在必行。
(四)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
我國目前參與到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的部門眾多,這些部門囊括了地稅、人事、勞動、民政、保險、衛生等單位,它們都在經辦和社會保障基金。然而這些部門之間缺乏明確的分工,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造成了管理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的惡劣狀況,嚴重阻礙了社?;鸬恼骼U和統籌。
二、各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比較分析
(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
目前,全世界已有172個國家建立了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征收社會保障稅,即政府通過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并通過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進行管理。第二,征繳社會保險費,即通過雇主和雇員繳費形式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不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政府專門部門進行管理和運營。第三,強制儲蓄制,即將雇主為雇員繳納的保障基金及雇員按規定繳納的保障基金,都統一存入個人專門的社會保障賬戶,其本金及相應利息收入均歸個人所有,政府通常只保留少部門的稅收調節權。
(二)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
三種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和地區都曾起到良好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會保障稅的實施使得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有了嚴密的法律依據,并且,“以納稅籌集社會保障基金無疑更有利于體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征繳力度和統籌層級,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睂τ谏鐣U辖y籌繳款方式而言,它所依據的是部門性、地方性的法規,法律層次低,缺乏約束力,管理分散,不便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采取儲蓄制形式,雖然考慮了收入與支出的對應關系,但是這種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對于賬戶管理要求較高,只適用于人口少,且地區發展水平差距不大的國家,特別是在經濟發展不景氣或企業經營虧損時難以保證社?;鸬幕I措時期。
通過以上三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結合我國目前社?;鸹I資模式的現狀,建議我國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充分利用稅收三性的特征,依法征收社保基金,利用人們不斷增強的納稅意識,提高我國社?;鹫骼U的到位率。
三、我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
(一)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
1.廣開稅源,保障基金充沛。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廣開稅源,徹底改變現存由于自愿參?;蛘邉訂T參保帶來的導致社保基金征收不足的弊端。依據稅法強制全部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個人等依法上繳社保稅,保證社?;鸹I集渠道的暢通,保障社?;鸬某渥懵省⒌轿宦?,從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
2.加強社保基金征收管理,保障基金安全。社保稅的實施,顯示了稅收的“剛性”原則,能夠減少征管過程中的不繳、少繳、欠繳現象的發生,充分實現社會保險的強制性。社會保險費改稅后,形成了“稅務機關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發放,審計部門監督”的管理新模式。將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發放分別由相應部門負責,協調了部門的職能分工,社保基金實現“收支兩條線”的運作,有效遏制了現存社?;鸹I資和發放過程中腐敗行為的發生,保障了社?;鸬陌踩?。
3.利于社會統籌安排與調度。社會保障稅是國家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以工資薪金所得作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特定的稅目,其既有一般稅收的強制性,但又缺乏稅收的無償性。在全社會范圍為以“稅”的形式征收社?;穑朔瞬煌貐^、不同部門間不公平現象的發生,避免因繳費率不同造成的企業負擔不均,有利于社?;鹪谡麄€社會范圍為統籌安排。社保稅的開展在宏觀和微觀上保證了基金的征繳,推進了社會的公平進程;社會保障稅的開征解決了原來勞動力因流動造成社保基金不能進行相應轉移的問題,社?;鸩粫驗槿藛T工作地變更而中斷。
(二)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
我國目前基本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基本條件,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切實可行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當前對于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征收模式已基本達成了社會共識,近些年社會各界對于要求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呼聲不斷高漲,學術界對于開征社會保障稅也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甚至提出了具體方案,這些研究和探索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和理論基礎。
2.從國際比較結果看,繳稅制理應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首要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選擇,開征社會保障稅是我國市場經濟下社會保障籌資模式的最佳選擇。
3.我國已經具備了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組織基礎與經濟基礎。從組織基礎看:稅務機關經過多年的稅收征管實踐,擁有一只強大且素質較高的征收隊伍、積累了大量和豐富的稅收征管經驗,作風過硬、業務精熟;具備功能齊全的征收設施和健全的報稅網絡,可以為繳費戶提供全方位的優質服務;有較嚴密的稅源監控制度,熟悉和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工資水平、人員變化、財務收支等情況。從經濟基礎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力以及城鄉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我國已經具備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經濟基礎,我國的企業單位與職工個人也具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三)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
1.加快《社會保障稅》立法進程。原有的社會保障費主要是以行政政策為主要管理手段,給社保基金的籌集帶來了大量問題,隨著社保費改稅的實施,配套的法律必需加快制定,為社會保障稅提供法律上的依據。依據法律條款明確社會保障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證社會保障體系合法、有序運行。
2.加強農村社保籌集渠道建設。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籌集中面臨較為嚴重的問題之一便是社?;鸶采w面窄,特別是廣大農民還主要依靠自我保障,這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農村勞動人民的安居樂業,必須借助于社會保障稅的特性,開拓農村社保基金的籌資渠道,擴大農村參保面。
3.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與低水平的原則。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過程表明,社會保障范圍與程度是與一國經濟發展水平及具體國情密切相關的??偟膩碚f,隨著社會的發展,社會保障的范圍是逐步擴大的,層次是逐步提高的。由于我國尚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較低層次,而人員基數過大,因此,我國應特別注意社會保障項目、范圍、標準的確定,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且低水平保障應成為我國長期堅持的原則。
4.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社會保障一直強調社會公平的原則,一百余年來,稅和稅收規則作為福利國家的工具,被大多數福利國家用來影響收入分配,試圖通過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政策調節市場經濟發展而導致的貧富懸殊,但實際的情況是,幾乎每一個政策評價都表明再分配的效果不好,即使在福利國家也不例外。對于中國而言,在開征社會保障稅之初,強調并明確社會保障的功能是保障而非公平,是一個真正需要引起我們普遍關注的至關重要的問題。
5.實現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統籌調劑。由于各個地區的社會保障收入能力和社會保障支出需要在不同時間段進行,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個在全社會范圍內的社?;鹩嗳苯y一調劑機制,減輕國家財政負擔,協調地區平衡。
6.新舊籌資模式的銜接與轉換。社保費改稅是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重大變革,因此,以稅務部門為主導的征收管理體系與現行征收辦法存在著諸多矛盾,社會保障費改稅的實行必須做好兩種新舊籌資模式的平穩過渡。這可以通過部門間職能的再分工來實現,對于原有社會統籌基金的處理,在社會保障稅開征后要逐步由原來勞動部門統籌與管理的社?;鸾挥韶斦块T管理,列入國家預算,由現社會機構代為保管,按照國家財政保障預算項目規定予以使用,審計部門監督社?;鸬氖褂煤桶l放。
【參考文獻】
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5
【關鍵詞】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構建
社會保障的相關機構按照國家及會計行業的標準和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和審核是社保財務會計的主要工作內容,通過完善的財務會計體系的構建有利于提高社會保障會計核算的效率,明確各個機構之間的工作權限,恰當處理征繳費用和實際資金之間的關系,促進我國社會保障成效的提高。
一、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現狀分析
1、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取得的進展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效果得到了顯著的提升,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社保基金管理財政性的提高。目前社會保障基金已經作為財政專項業務進行處理,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和支出已經基本實現了區別管理。相關的社會保障基金經辦機構無法從中提取管理費,而是由財政支出來進行解決;二是單一會計管理主體的建立。目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通過歸口管理制度的實施,對傳統的社?;鸸芾砉ぷ髦袩o序的狀態進行了徹底的變革,單一的管理主體提高了管理的集中性。我國在1998年成立了專門的勞動社會保障部專門負責社會保障工作,還設立了相應的社會保障基金經辦機構,以此作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的管理主體,并在各個行政區域內設置地方性的社?;鸾涋k機構;三是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的優化。在現行的社會保障財務管理體系中,社會保險費用已經開始實行個人基金賬戶和社會統籌資金分別管理的模式,并將兩者的公祖進行結合,一方面提高了個人社會保障的參與感和責任感,另一方面充分大會了社會互濟和統籌的功能,促進了社會保障基金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的轉移。四是多渠道社會保障基金籌集方式的發展,主要包括福利彩票發行籌集、企業和個人繳費籌集、財政補貼渠道籌集等等。除此之外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以及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社會監督體系都得相應的發展.
2、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面臨的挑戰
現階段我國經濟開始進入穩步增長階段,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改革持續深化,在此背景之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也面臨著一些新的機遇和挑戰,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確立明確財務會計工作要求,規范財務會計工作內容已經成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中仍然存在諸多的不足,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了我國公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面臨的挑戰主要表現在會計管理基礎工作的不完善、會計核算內容的不規范以及會計職能發揮的欠缺等等。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的基礎工作包括社保基金收繳、支出以及儲存中的核算、基金的流向管理記錄等等,但是現階段會計管理的方式較為單一,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也較為缺乏,導致基礎工作的存在很多的不足。除此之外會計核算內容的不規范還導致了會計報表的混亂,科目設置無法準確反映社保基金的使用狀況。
二、我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中的不足
1、會計理論體系存在缺陷
理論體系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構建的基礎,但是目前結合我國國情以及社會保障特點所做的會計理論體系研究較少,基礎理論的欠缺使得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改革中的養老金發放途徑、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社會保障基金籌資以及投資運營都缺乏相應的科學指導,改革的效率大大降低。在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會計制度之下,社會保障基金的會計主體是社會保障基金的經辦機構,由其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工作,但是會計報告的主體卻是各類的社會保障基金,這種會計主體和報告主體的不一致導致會計工作的功能大大被削弱。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使得社會保障基金會計管理的要求也不斷提高,社會保障資產的形式日趨多樣化,傳統以收付實現制作的財務會計要素確認模式已經無法適應社會保障會計工作的發展。
2、會計管理制度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
目前的會計管理制度依然是依據財政基金管理模式設置的,但是多渠道籌資已經在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中得到了實踐,這種制度與實踐的不相適應嚴重制約了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效率的提升。此外按基金分類的會計科目設置模式在當前的社會保障管理體系中仍然沿用,但是該制度容易導致科目設置的不完整和混亂,會計核算部門無法對社?;鸬谋V翟鲋到?、運營業務、生育保險基金以及低保基金等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管理存在諸多的漏洞。除此之外目前會計報告主體仍然采用編制復雜的基金說,但是這無法將社?;鸬恼w運行和管理狀況集中反映出來,社保會計信息的公開性不足,質量不高,社會保障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無法及時有效地進行信息的獲取。
3、會計核算體系存在欠缺
目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中仍然存在諸多尚未得到解決的問題,包括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籌集主體、轉制成本等等。目前理論界關于社保基金的籌集方式有“稅論”和“費論”兩種觀點,其中前者認為社會保障基金應當以國家稅務部門按照社會保障稅征收的方式向公眾征收,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要求相關主體必須納稅,保障征收率降低征收成本。而費論的征收效率較低,但是相較于稅收更為溫和。除此之外目前社會保險費的具體的征收機構在理論上沒有定論,導致相關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缺乏依據。當前的社會保障由于資金缺口較大,覆蓋面也比較小,占我國人口比例一半以上的農民很多無法享受到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等保障。會計核算工作制度的不足也導致社保基金的流向無法查詢等問題,嚴重制約著和諧社會的構建。
4、財務管理體系的不合理
不合理的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無法發揮對社?;疬\營的促進作用。在現行的財務制度之下社會保障基金的余額可以放在銀行進行存放或者是用來購買國家債券,不可以將基金的結余用來投資,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鸬陌踩院拖嚓P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但是國債的利率遠遠低于市場的利率,加之近些年來我國對于銀行存款的利率進行不斷的下調,社保基金存放銀行的收益遠遠趕不上物價增長的速度,社保基金無法達到增值保值的目的,長此以往將造成更大的資金漏洞,增加了國家財政的負擔,社會保障基金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效果也得不到體現,為此必須要加快社會保障財務管理體系的創新與調整,提高財務管理的成效,促進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效率的提高。
三、構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策略
1、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理論體系的完善
完善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需要科學合理的理論體系作為基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首先必須要對財務會計的理論層次思路進行整理。社會保障從業人員需要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現狀來進行財務會計理論知識的研究,具體應包含社會保障會計制度、會計法規、會計理論以及會計工作四個方面,其中社會保障會計理論的研究是整個研究體系的基礎,分為實用性理論、假設性理論和概念性理論。社會保障的實用性理論為社會保障會計制度的確立提供了指導,會計制度對相關主體的行為進行約束和限制。會計法規則是社會保障概念性理論的延伸,而會計工作則是整個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的核心。其次還需要對社會保障的會計經營主體和提出主體進行明確,要確保經營主體及提出主體的統一性,從而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流程進行控制,明確社會保障基金相關組織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運作以及保值增值金分配和發放都應當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的范疇之內。為了確保社會及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障會計主體的監督,需要編制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并予以公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理論體系的完善還包括會計信息與目標理論的建立、會計政策的制定和會計環境的改善等。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理論的內容涉及較廣,包括系統構造、主體理論和使用者分類三個方面。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目標應當與相應的會計工作內容相適應,向社會保障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科學的、準確的會計信息,以促進運作利益、基金管理和基金征收成效的提高是進行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理論研究的根本目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需要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下進行,因而必須要加強國家經濟政策、資本市場、政府行為等環境的理論研究。
2、社會保障會計管理的加強
會計管理的加強是構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重要內容,具體包括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建立、會計主體職能的明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制度的調整優化以及社會保障會計機構的設立四個方面。需要理順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機構之間的關系,構建起財務會計管理體系的基本框架,要將社會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與經營管理分離開來,協調好好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部門和社會監督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和會計關系。其次要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相關主體的職能進行明確,為此必須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基金經營管理制度、審計制度、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管理,將資金管理責任落實到部門甚至是個人,提高工作人員的責任感。需要注意的是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必須以國家相關的法律和行業標準為基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管理的成效還需要對現行的制度進行修訂,對其中存在欠缺的不足的地方進行調整,財務會計經營管理部門的核心地位,并根據資金的數額和其他特點對社會保障財務會計工作的范圍進行劃定,推動社會保障會計改革的進程。最后明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機構的設立原則,并以此為指導設立專業的財務會計管理部門,通過財務人員專業水平和道德素養的提升促進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的構建和完善。
3、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體系的創新
原有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體系已經無法適應當前的財務會計工作的需求,因而需要對社會保障會計核算體系進行創新和完善,提高其在現代社會保障會計工作環境下的適用性。目前大多采用五要素論,在全新的社會保障財務會計核算中要根據社會保障工作的新的特點采取收入、費用、負債、利潤、資產以及凈資財的六要素論,對會計核算的一級科目進行重新的設置。還要對根據基金分類設置會計科目的方法進行創新,通過二級科目的設置提高基金核算的準確性。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化社會保障的范圍也日趨廣泛,因而社保基金財務會計核算體系的工作范圍也應當作出調整,將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作為社會保障會計確認的基礎。最后為了提高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的公開程度可以讓相關的會計主體作為信息的披露主體,通過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公示加強社會公眾對于社會保障財務會計信息的監督。對于傳統的社會保障才會計報告體系應當進行調整,在財務報表中加入利潤表、社?;鹗罩骷毐?、現金流量表以及資產負債表等內容。
4、社會保障財務管理的加強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的狹窄大大限制了社保基金效用的發揮,針對于此首先可以通過社會保障基金來源渠道的拓寬來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實效性,包括財政支出比例的擴大、社會福利彩票的發行、國有股數量的減少以及社會保障特種債券的發行等等,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私有經濟實體和民間資金的融入促進社會保障基金籌資的多元化發展。社會保障稅的征收也是加強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工作的另一重要手段,可以督促社會公眾踐行社會保障責任,環節社會保障會計主體資金籌集的壓力。此外還需要通過社會保障基金運營試點的開辦提高其運營的力度,擴展社會保障基金的運營范圍,開始向資本市場、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證券市場等領域進行延伸,監管部門要盡可以減少對于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的限制和約束。還可以通過社會保障金發放的會計管理工作的規范以及社會保障基金運營收益的確認和計量提高財務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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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范文6
關鍵詞:社會保障籌資方式,社會保險稅,構成要素,相關問題研究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軌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作為整個經濟體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已經刻不容緩。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形式不規范,統籌范圍小,覆蓋面窄,社會化程度低,導致社會保障負擔不公平,不利于國家對社會經濟的宏觀調控,而開征社會保障稅無疑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選擇。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必然性分析
通常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稅都由多個稅種組成,這些稅種各有不同的稅率、稅目和使用方向,不同的稅種針對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設立。因此,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稅是獨立的一個稅類。其主要特點是該類稅收自成收支體系,雖然劃入財政收支范圍,但??顚S?。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繼續深化,以及工業化、城市化、科技現代化、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我國面臨巨大的社會保障資金需求?;谶@種國情的存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無疑是具有諸多積極意義的。
有利于籌資的強制性,保障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穩定可靠。我國現行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主要采用由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自行制定具體籌資辦法和比率的方式。其弊端是:由于籌資的方式、制度多以部門、行業規章的形式出現,我國現有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因此,拖欠、不繳或少繳統籌金的現象比較普遍。而社會保障稅的開征為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提供了法律保證。
采用稅收征管形式,有助于打破地區、部門、行業間的條塊分割,實現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同一稅率征收社會保障稅,既可以克服不同地區、企業、職工之間苦樂不均,待遇有別的弊端,又可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創造條件,為勞動力在全國范圍內流動提供物質保障,為經濟體制的進一步改革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開征社會保障稅,能夠規范保障資金的籌集,有利于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行收、支、管理三條線,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監督機制,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營運的安全性。
有助于降低制度運行成本。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可以利用現有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行征管,充分利用稅務部門在征管經驗、人員素質、機構系統方面的優勢,從而可以大大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效率。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納稅人。納稅人包括企業、機構、城鎮勞動者個人和農民個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納稅人包括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成員和個體勞動者。世界各國的工傷保險稅一般都由雇主負擔,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稅率,從而達到福利中的成本分攤到相對的行業和產品中去,以及激勵雇主創造更為安全的工作環境的目的。相應地,我國工傷保險的納稅人包括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稅基。我國社會保障稅的稅基是工資總額。具體分為單位納稅稅基、個人納稅稅基。單位納稅稅基為全部職工應稅工資之和;個人納稅稅基為月實際工資額。為避免產生稅收爭議,月實際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計算。對收入較難核實的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采用定額稅率,根據月平均收入水平和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參照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稅的做法,對個人工資收入超過平均工資一定限度的部分,免于征稅。目前我國應稅工資的最高限額可以規定為平均工資的3倍。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適用稅率。世界各國社會保障稅的稅率大多按不同的保險項目設置不同的差別稅率。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稅率不宜過高。據有關人士測算,社會保障稅的企業總負擔設定20%,個人負擔總數設定7%,是比較合理的。對于收入較難核實的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可以參照美國的做法采用定額稅率。
我國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職工應負擔的稅款,由所在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進行源泉扣繳,最后連同單位所應負擔的稅款一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個體勞動者和農民個人的應納稅款,須自行申報,同個人所得稅一并繳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企業財務費用,可進入成本;行政事業單位需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當年經費預算,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可以從個人所得額中扣除,免交個人所得稅。
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后,由稅務機關負責稅款征收,將有利于降低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成本。利用現有稅務部門的組織機構、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進行征管,充分利用稅務部門在征管經驗、人員素質、機構系統方面的優勢,可以大大提高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效率。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機構應為財政部。社會保障基金的留存部分可用于國債投資,以使這部分社會保障稅保值增值。
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建議
健全相關法制,保證社會保障功能的實現。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先天不足,因此,社會保險立法勢在必行。完善的社會保障立法,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基礎,是社會保障管理機構、經辦機構、監管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權限劃分的依據,也是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監管的前提條件。
加強征收管理,以滿足社會保障財源需要??梢灶A見,社會保障稅稅基為所得額,在征管中容易遇到收入不明的問題。此外,工資制度的不規范,也加大了社會保障稅征管的難度。要解決以上問題,首先必須深化工資制度的改革。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同時對國家公務員、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作相應調整,原因是這部分人員原工資沒有包含保障支出;而對企業類工資不必調整,因為20世紀80年代初期,企業的保障已全部由職工自己負擔;由于目前社會中的分配差別主要體現在發放給職工的各種補貼上,宜將已固定化的補貼加入工資的基數,作為征收的稅基,體現量能負擔原則。其次,應實現工資性收入的貨幣化,建立實名制的個人工資性收入銀行賬戶,用人單位通過銀行支付工資,以利于稅務部門的稽核。
完善預算制度,優化支出管理。社會保障稅的開支,應當與社會保障預算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社會保障稅收入是一種基金性收入,與一般預算收入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質和專門的用途,其收支應自成體系,單獨管理。我國可以在目前由經常性預算和建設性預算組成的復式預算基礎上,增加一項社會保障預算,將社會保障的收支全部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這樣有利于將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和運用,置于國家法律的制約和監督之下,更好地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即使在社會保障預算的內部,不同稅目的收入也必須專門用于相應的支付項目。
盤活社會保障基金,實現保值增值。由于社會保障基金是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之后的最后保障,也是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資金保證,因此,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一定要避免風險,基金投資應當兼顧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的原則。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已全面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此舉為防止保障基金被擠占挪用,保障其安全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建議目前社會保障基金的一部分存入銀行,以保證其流動性、隨時支付的需要;基金結余部分宜由中央政府掌握投向,除按照規定投資于國家發行的債券外,應當積極探索更有利的投資方式,以求得最大利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