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保障的措施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資金保障的措施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1

關鍵詞:保障性住房 融資 措施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不斷加快,社會各項保障措施在不斷的完善當中?,F階段,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任務隨著社會保障措施的完善而不斷的增長。對于有關部門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開展過程來說,融資問題成為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老大難”問題。

一、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問題

首先,融資渠道相對單一,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的投入。現階段,我國住房建設的發展不夠均衡,商品房市場發展較快,保障性住房占整體住房結構的比例較低,整體不同類型的住房存在著失衡的現象。與此同時,政府的宏觀調控的實施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對于保障性住房的干預較大,不利于保障性住房資金的多樣化有效融入。

其次,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社會組成比例較低。保障性住房的投資整體投資周期較長,并且具備較高的管理與經營成本,整體投資收益較低?,F代社會對于投資利益的需求也是不斷提高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投資難以滿足社會投資的需求。另外,社會資金的流入,還要結合考慮當地是實際政策與投資風險等問題。

最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融資手續過于冗余,資金流入手續繁雜,整體投資工作開展的效率較低。保障性住房是基本社會福利體系中的重要一環,與人民群眾的切實生活有著重要的關聯,也是人們的基本利益。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還存在很大的滯后性,融資手續以及審批都存在一定的問題,不利于資金的高效流通。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周期較長,并且資金投入周期較其他項目更長,如果不能保證資金的高效流入,就會影響保障性住房的及時使用,不利于社會福利工作的開展。

二、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問題的對策

1.提高融資渠道的多元性

要解決現有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難的問題,就必須要針對于現有融資渠道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并且對于融資路徑進行拓寬。在開展保障房建設的過程中,需要講公益性與自利性進行良好的結合,并且達到合理的平衡標準。首先,政府可以以自身為主體,設立投資基金項目,通過多種渠道來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提供有效的資金來源基礎。政府也可以通過補助等有效的措施,提高自身融資能力。其次,在托管融資渠道時,要考慮社會資金的來源,通過采取有效的對策,促進社會資金的進入。最后,政府可以通過設立公租房基金,從而對于公租房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決,更好的鼓勵房地產企業的加入,并且通過出臺有關優惠政策,促進保險資金的進入。

2.增加財政投入

對于部分困難地區的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其地方如果存在任務過重,籌資困難的情況時,政府要加強財政資金的投入。政府有關部門要提高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重視程度,并且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對于重點地區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投入進行加強,通過地方財政資金的流入,促進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

3.為參與建設企業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在地方房地產建設中,住房類的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地產時,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企業利潤。因而,商品房成為了房地產開發商的第一選擇,而經濟適用房與租賃類的住房成為開發商的第二選擇。廉租房與公租房等福利性的住房在開展工程建設中,經常存在資金不足的情況。由此可見,要想真正的推動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工作,就必須考慮到開發企業自身的利潤情況,并且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有效的推進開發商參與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當中,并且對于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進行環節。例如,對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完成后,政府可以對開發商所開發的地產賦予商業價值,并且推動配套設施的建設,彌補開發商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所造成的例如損失。另外,多種稅收、土地一級信貸方面的優惠,也可以為承建企業提供良好的優惠環境。

4.提高融資手段的靈活性

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問題的解決,需要依靠多種手段,積極的對融資手段進行探索,提高融資手段的多樣化與靈活性。首先,可以采用按揭貸款的融資模式。按揭貸款融資的模式的開展,可以以普通個人貸款方式來進行操作,并且將保障性住房作為按揭主體。通過按揭貸款的方式,將保障性住房建設所需要的資金以房產為抵押,并且規定其房屋租賃資金以及周邊配套商業設施的收益為主要還款資金。其次,采用理財的方式來進行融資。政府、商業銀行以及信托公司可以互相合作,發行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有關理財產品,并且由政府進行提供擔保,從而更好的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流入,為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工作提供保障,同時也可以滿足投資者自身的收益要求,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最后,企業債券的發行。企業債券的有效期較長,并且利率較低,可以有效的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提供資金來源。企業債券的審批程序較為精簡,可以有效的保證建設資金的快速到位。在利用企業債券的同時,還要注意規避潛在風險,加強監管,有效的落實款項的使用。

三、結束語

現階段,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并且融資方式較為單一,融資的手續與審批流程過于復雜,不利于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與此同時,我國保障性住房融資的監管力度與擔保還存在很大的不足,需要不斷的進行改善。一系列的融資問題,對于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開展,制造了很多困難。有關部門必須要予以重視,并且拓寬融資渠道,實現融資方式的多樣化,從而更好的為融資提供有效的資金來源保障,促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彭金媛,趙棟梁.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資機制[J].合作經濟與科技, 2012;5

[2]韋顏秋.我國保障房融資體系建設現狀與構建[J].中國國情國力, 2012;2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2

關鍵詞:住房公積金;項目貸款;風險;應對措施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建金[2009]160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決定在部分城市開展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霸圏c城市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其中,用于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規模要適度控制,每年應還款額不得高于上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凈受益?!薄袄米》抗e金發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定向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嚴禁用于商品住房開發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意見》的下發,標志著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正式進入了實施階段。試點工作的開展,有利于解決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不足問題;有利于住房公積金拓展投資渠道、分散資金風險;有利于擴展住房公積金保障性內涵、提升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

截至2010年底,試點工作已全面推開,部分條件成熟的試點城市已發放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支持當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即是貸后管理和風險防控方面。雖然國家有關部門在此次試點工作中的管理非常嚴格,包括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管理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業務規范》;試行了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制度;建立了全國統一的項目貸款業務運行平臺和項目貸款運行監管系統,各試點城市通過運行監管系統規范操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監管等措施。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如開發單位自有資金不足、貸款資金被挪用、建設項目房屋滯銷、滯租等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風險。為保證貸款資金的安全性,亟須建立健全相關監管機構,形成一整套風險防控機制,增加項目貸款透明度。筆者試對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風險及應對措施作以簡單論述。

一、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存在的風險

1.政策風險。住房公積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合理性一直是各方爭議的焦點。根據國務院1999年頒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的第5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于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依據2002年重新修訂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作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蹲》抗e金管理條例》受到它的上位法《住房保障法》的約束,一直也沒能進行修改。當前所進行的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實際上是繞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來實施城市試點。相關法規欠缺、規章制度未理順,如果出了問題,蒙受損失的必將是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老百姓。

2.貸款資金安全風險。房地產金融市場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開發企業可以在不同銀行申請貸款,樓盤銷售回籠資金很可能會分流到各家銀行,加之有的開發企業資金往來渠道復雜,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其資金很難實施有效的控制和全面監控。一旦開發企業故意采取欺瞞手段,轉移資金逃避還款責任,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面臨較大的資金損失風險。

3.住房公積金保值增值風險。從保障性住房的本質可以看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這一部分資金是不可能獲取高額利潤的。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項目貸款的利率為4.73%,但按照經濟適用房的相關規定,其利潤率不超過3%,這樣的話,利潤總額都不夠支付貸款利率的,公共租賃住房就更不用說了。有些地方還會出現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滯銷、滯租的情況,這樣就使住房公積金存在無法保值增值的風險。

4.繳存職工利益受損風險。按試點要求,公積金貸款所建保障住房的分配原則是,“同等條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優先購買或租賃”。上述“優先”原則當然可以理解,但就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本性而言,這種“優先”顯然又并不合理。因為在現實中,那些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者,可能未必是公積金的繳存者。

5.開發企業帶來的風險。在試點工作中,由于開發企業自身的特質決定,貸款資金會存在以下安全風險,一是自有資金不足的風險,貸前需嚴格審查;二是資金被挪用的風險,由于開發企業往往同時開發幾個項目,或者一個集團公司下屬多個公司,所以借款人容易出現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資金挪作他用的問題;三是不按時還款的風險,因項目建設進度和銷售進度不同,開發企業的資金流不順可能會影響到開發企業按時還款。

二、應對措施

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盡快修訂出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用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房已是不爭的事實。雖然是試點,不管今后如何發展,是全面鋪開還是僅僅試點,都不能改變目前的事實,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蹲》抗e金管理條例》頒布已十多年,雖然短暫,但也到了該修訂的時候。建議對公積金貸款的用途中增加一條,即“在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留足備付金的前提下,可將其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边@樣做可以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保障性住房提供法律依據。

轉貼于

2.加大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提高管理中心管理運作水平。與個貸相比,項目貸款無論是從業務復雜程度、還是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對管理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發放個人貸款為主要業務,項目貸款管理人才缺乏。想要做好試點工作,建議試點城市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要求成立專門的部門負責項目貸款管理及操作,組織項目貸款管理人員的培訓,統一項目評審標準,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做到嚴把貸前調查關、做好貸時審查、落實貸后檢查,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在資金計劃、財務管理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專業水平,提高項目貸款管理水平。

3.搭建住房公積金省內乃至全國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住房公積金使用。由于各地經濟發展速度及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差距很大,有的發達地區住房公積金個貸資金來源不足,而發展緩慢地區住房公積金嚴重閑置過剩。又因該行業沒有金融職能,不能跨區跨市調劑資金余缺,導致各地住房公積金利用率不均衡。最高的城市利用率95%以上,最低的只有15%。因此,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應賦予住房公積金行業金融職能,搭建一個省內乃至全國的住房公積金融資平臺,統籌安排使用住房公積金。

4.加強組織領導,分工負責實施。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分工負責。由當地政府牽頭,住房公積金中心、財政、國土房屋、監察、建委、審計、規劃、土地儲備、人民銀行、銀監局等部門任成員單位,負責項目的審查、貸款全程監督檢查等事項。

5.試點城市政府承擔落實償還貸款的責任。試點城市政府應擔待其更多原本屬于自己的公共責任。一方面,不要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自己都“押寶”在公積金貸款上;另一方面,即使必須使用公積金貸款,政府也要拿出一定的財政公共資金,如項目貸款的利息由地方政府直接進行支付或貼息,這樣一來,不但每年的利息支付能夠得以確保,解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安全性,同時,公積金貸款所需支付的貸款利息也不會轉嫁到保障性住房的購房者或承租者身上。

6.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貸款使用,切實防止資金流動性風險?!秾嵤┮庖姟分袕娬{,在優先保證繳存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余資金用于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貸款條件執行,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貸款需要,切實防范可能出現的流動性風險。嚴禁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了結余資金發放項目貸款,而發生通過限定最高月繳存額、調整最高貸款額度等手段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使用情況。

7.規范審批程序,實行封閉管理。試點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成立審貸領導小組,負責貸款項目的調查評審,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貸款項目進行調查分析,形成建設項目評審報告和項目貸款抵押評審報告;設立資金監管專項賬戶,對貸款資金流動實行全程封閉管理,嚴格審核借款人支用資金申請,對建設項目全部流入、流出資金進行全程封閉管理;落實貸款抵押,借款人必須以在建項目、房產或土地使用權足額抵押,不得重復抵押。

8.建立貸款擔保機制。保障性住房盈利性差,公共租賃住房還面臨投資回收周期長、利率與市場風險都較大的問題,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設受政策影響大,地方政府的意志往往還會破壞本應有的貸款項目運作規律,所以必須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與風險轉移機制??梢越Y合本地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擔保方式,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的有力后盾,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陳杰.住房公積金對保障性住房貸款需要有擔保機制[J].住房公積金決策參考,2010,(8):11-14.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3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證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我市各級財政部門能及時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保障各項處置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通知(財預[2005]328號)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針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分級成立財政應急保障工作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財政應急保障工作。

1.2.2分級負責,協調配合。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部署和財政管理體制規定,落實各自的應急保障責任,并與各相關部門相互支持、協調聯動,切實保障應急保障工作的正常進行。

1.2.3反應及時,保障有力。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加強預警監測和前瞻性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財政部門應按統一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預案,確保各項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的財政應急保障事項。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市本級

2.1.1市財政局作為全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綜合協調主管部門,負責及時了解突發公共事件進展情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提出財政應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落實。

2.1.2市財政局(地稅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由局長負責。成員單位包括辦公室、預算科、基建財務科、資金管理科、綜合行事科、農業財務科、企業財務科、財政監督科、政府采購辦、會計核算中心及稅務有關科室等。局外聯系單位包括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人民銀行××*市支行、市國稅局及其他相關部門。

2.1.3市財政局應急保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由預算科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有關科室根據局領導部署,立即啟動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在職責范圍內具體執行規定的任務。

2.2鄉鎮(街道、開發區)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的應急指揮機構,比照市財政局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市財政局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3預警監測和報告

3.1預警監測

市財政局應實現與市級各部門應急監測預警和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銜接,綜合分析、科學判斷監測數據和動態信息,加強應急保障措施和決策機制的超前研究,提高處置效率。

3.2報告

3.2.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需要市財政給予應急保障的,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應及時向市財政局報告。

3.2.2報告內容應包括:事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發生時間、地點、原因、影響程度和損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態發展預測及控制程度;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情況,需要市財政解決的突出問題等。

3.2.3報告一般應為紙質文件。緊急情況下也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報送紙質報告。

3.2.4局內處理程序:報告由局辦公室承接,局辦公室接到報告后,立即按局內職責分工,通知到相關科室負責人或財政應急保障政策協調小組聯絡員。如相關業務科室首先接到報告,可以先行處理,再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4-62700018、0574-62709563)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4.1.1市財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關的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報告后,立即著手進行信息收集等基礎工作,對事件進行初步評價和判斷,研究提出具體建議,會預算科后報局領導。

4.1.2市財政局領導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啟動本預案。

4.2啟動標準

4.2.l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全局性和局部性兩類。

4.2.2對造成全局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同時采取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對造成局部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可只采取部分財政支出政策或資金快速撥付等應急保障措施。

4.2.3相關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根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實際情況,提出需要市財政應急保障的事項。市財政局研究提出應急保障措施建議,按規定程序報批。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領導的指示精神,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撥付資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3財政收入政策

4.3.l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和個人,市財政局會同市級稅務部門,及時研究提出稅收優惠政策建議,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

4.3.2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和企業,市財政局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臨時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減免政策建議,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其中,屬于中央或省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由市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市級部門報告中央或省有關部門,提出減免政策建議。

4.3.3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到期后,突發公共事件對相關行業、企業和個人的影響仍然較大的,按原審批程序報經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優惠(減免)政策期限。

4.3.4因執行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優惠(減免)政策而減少的財政收入,原則上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4.4財政支出政策

4.4.1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以及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機構,市財政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提出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市政府審批。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根據財政支出政策,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及時提出當地財政支出政策建議,報本級政府審批。

4.4.2財政支出政策包括: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單位、個人的損失,由相關責任人給予補償,沒有直接責任人或責任人無力承擔的,政府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時期內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給予貼息;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其他財政支出政策。

4.4.3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于市級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級財政負擔;屬于鄉鎮(街道、開發區)事權的,經費由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負擔。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鄉鎮(街道、開發區),市財政適當給予幫助和支持。

4.4.4軍隊、武警應地方政府請求,支援地方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經費,由當地政府負擔。

4.4.5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已在年度預算中專項安排且項目確定的,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資金;需要由部門預算進行調劑的,財政部門在保證人員工資和必要支出外,可要求各預算單位調整部門預算的支出結構。部門預算調劑工作應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4.4.6年度預算安排和調劑不能滿足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時,財政部門可提出動支預備費、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及時追加相關部門的預算和對困難地區的補助。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可根據同級政府的指示,先安排資金,再按程序補辦相關手續。

4.5預算調整

突發公共事件對財政經濟影響特別嚴重、年度預算難以平衡時,各級財政部門可提出壓縮財政支出,以及調整財政預算的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批。

4.6資金撥付

4.6.l各級財政安排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資金,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撥款。

4.6.2對同級主管部門的撥款,應在接到撥款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和撥款手續。

4.6.3對下級財政的資金撥付和調度,原則上應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審核、撥款和調度手續。

4.6.4緊急情況下,市財政局可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先辦理撥款,再補辦相關手續。

5后期處置

5.1監督檢查

5.1.1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保證??顚S?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應接受審計部門監督、檢查。

5.1.3對于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總結評估

5.2.1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后,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進行清算,對資金使用進行績效評價。

5.2.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應按照市財政局的要求,及時將本地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財政收入政策、財政支出政策、資金撥付情況等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及時對應急響應過程、應急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

5.3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財政資金應急保障措施及實施情況等信息的,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具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6.1.1本預案依據有關法律規章要求和應急工作實際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動態管理,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或者經一定年限,由市財政局組織一次評審,補充、修訂和調整相關內容,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并報市政府審查批準后實行。

6.1.2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預案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或實施細則,并報市財政局備案。

6.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財政局制定并負責解釋。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4

[關鍵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綜述

[中圖分類號]C9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07)12-0023-02

一、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維護農民作為公民應當享有的生存權利的需要。農村低保制度作為滿足農民最低生活需求的公共產品,是政府應當承擔的義務。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1]。

2.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盡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在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其他各項制度都不能直接、及時并最大限度地解決廣大農民的生活困難問題,唯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做到這點。因此,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是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關鍵[2]。

3.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大舉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是對傳統農村社會救濟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它能極大地提高農村社會救濟工作的法制化和規范化水平,真正構筑起農民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線[3]。

4.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一方面,以小規模、分散化為特征的家庭聯產承包制使得弱小的農民個體無法依靠自身的力量化解市場風險,需要國家向他們提供相應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為適應土地分散經營向集中經營轉變、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村城鎮化建設等需要,要求社會給農民生活以“兜底”的措施,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4]。

二、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目前,我國全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從財力支撐、實踐經驗和心理基礎來看都是可行的[5]。在構建過程中應該遵循以下原則:

1.因地制宜原則。我國農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能搞單一模式,只能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多形式、多層次、多標準的社區型保障制度。在一定時期內,我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明顯的地區型特征,不同的地區保障標準不一,保障水平不均,保障形式不等,地方政府具有高度的自[6]。

2.保障農民基本生活的原則。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全體農村特困居民為保障對象,確定保障對象的唯一根據是其全年人均收入水平低于當地農村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在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時,既要面向全部貧困對象,又要從低標準起步,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為前提,逐步提高保障標準,以免給國家造成困難和負擔,產生養懶人、挫傷勞動者積極性的現象[7]。

3.公平與效率并重原則。一方面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過再分配或轉移支付機制,滿足農村居民的最低層次需要,減少社會不公平,成為農村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穩定器和社會競爭中的安全網;另一方面,要講究效率,發揮農村低保資金的最大效用,實現帕累托最優。因此,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須堅持公平與效率并重的原則[8]。

4.救助與發展相結合原則。僅僅通過各種形式的現金收入的再分配,保障貧困農民的生存,只能維持現狀,不能打破貧窮的惡性循環。所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堅持救助與發展相結合,不僅要能保障貧困農民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能提升他們能力,使其最終擺脫貧困[9]。

三、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對策

(一)準確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科學合理地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否發揮作用的保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一時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國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線的人群。救助對象的確定標準可分為四類:一是家庭成員均無勞動能力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無勞戶;二是家庭勞動力嚴重殘疾生活確有困難者;三是家庭勞動力因常年疾病確有困難者;四是家庭主要成員因病、災死亡而子女均不到勞動年齡生活特別困難者[10]。

(二)科學制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否發揮其應有的功能,關鍵在于能否科學地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最低生活保障線應根據當地農村居民維持最低生活必需品的數量和物價、年人均消費水平、年人均收入以及地方財政和集體經濟的承受力綜合平衡,予以確立[11]。較有代表性的計算方法有兩種:

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構成應該包括最低食物需求和非食品需求兩大部分,前者應該按2000大卡作為每人每日所需攝入熱量的最低限,后者應該采用當地收入分組中最低5%收入組的食物消費支出與人均消費支出的比值測算貧困人口的非食物支出。具體說來:首先,確定居民的食物消費結構。公式:實際人均日消耗熱卡=∑(食物數量×食物熱量)/365。其次,確定最低食物支出的水平。公式:最低食物支出=實際食物消費支出/實際人均日消耗熱卡×最低需攝入熱量(2000)。最后,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線。公式:最低生活保障線=食物消費支出/恩格爾系數[12]。

2.在具體計算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還可按以下公式計算:LLS=[F+NF]×Sn×(1+10%~20%)。其中,LLS為人均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F為人均月食物支出標準,NF為人均月非食物支出標準,Sn為家庭戶規模影響系數(n=1,2,3,4,5及以上)。整體上,LLS的值應當大于當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以30%,但是小于當地居民月人均收入乘以40%,同時據此比例隨當地居民月人均收入的變化而不斷調整[13]。

(三)多渠道籌集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資金缺乏是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嚴重滯后的關鍵原因。保障資金的籌措問題已成為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最大制約因素。資金的籌集可采取以下對策[14]:

1.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社會民間資金為輔,多渠道籌措資金。政府財政出錢解決農村“低保”資金來源問題理所當然,同時,還應鼓勵民間(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等)資金積極參與農村“低?!?,也可從有條件的鄉鎮財政和較富余的農村集體經濟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錢作為農村“低保”資金來源的補充。

2.部分個人收入所得稅應納入農村“低?!辟Y金。有人提出要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措施以確?!暗捅!辟Y金供給,與其這樣,倒不如用更為簡便的辦法,就是明確目前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的用途。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一個直接目標就是調節收入分配,促富濟貧。目前,我國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已達上千億元,從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農村“低?!睉斒强尚械摹?/p>

3.部分福利彩票銷售收入應納入農村“低?!辟Y金。據統計,目前福利彩票市場占有率已由2003年的50%上升到60%。因此,可制定一定的優惠政策,讓民政部門能夠更多一點兒支配這些本來就被預期用于公共事業的資金[14]。

(四)建立科學規范的運行管理機制

農村居民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時,需要經過相應的程序,主要有申請、調查、審核與批準、發放保障金,應該力爭實現“六化”:評審程序化、公示規范化、發放社會化、監督多元化、管理動態化和建檔標準化[15]。

在基金管理上,應該做到:一是以縣一級為單位,按屬地原則建立和管理基金。基金實行經辦機構專門管理,經辦機構應具有國家確認的獨立的法律資格和專業管理的法律地位。二是將籌集到的基金轉入所在地銀行,建立基金專戶,專項儲存,以保障基金的完整和安全。三是基金不以現金形式經受益人之手,而是直接打入專門賬戶。四是基金不受其他政府機構的管理和干涉,更不能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作他用[16]。

從會計核算的角度來看,低保資金在會計核算時應設置相應的債權債務賬戶――“應收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應付最低生活保障金”,此外,還應該設立用于核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基本戶”,并??顚S肹17]。

(五)完善低保配套措施

建立低保制度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有相應的改革措施與之配套。一是要完善政策法規,實現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二是要制定與之配套的優惠政策。三是要積極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鄉鎮企業和組織農村勞務輸出,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從根本上消除農村居民的貧困問題。四是要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政府應高度重視,管理部門要加強同財政、勞動保障、工商、稅務、教育、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探索實行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等辦法與措施,做好低保工作[18]。社會各界要用理解和愛心,積極認同和參與,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真正形成部門齊抓共管、社會互助互濟的良好社會氛圍[19]。五是要建立網絡信息化服務。農村低保工作涉及的地域面積大,低保對象居住分散,網絡信息化管理是提高低保服務效率的必要手段[20]。

參考文獻:

[1]許世建,陳寶昌.為農業經濟加保險――對構建江西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討[J].江西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9).

[2][15]王麗娜,王振濤.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及措施[J].北方經濟,2006,(10).

[3]黃燕.對新農村建設中農村低保問題的思考[J].山東工商學院學報,2006,(5).

[4]關信平.論我國農村社會救助制度的目標、原則及模式選擇[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6).

[5]馬斌,蔡鷺.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路徑選擇[J].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3).

[6]徐?。晟莆覈r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思考[J].北方經濟,2006,(3).

[7][12]高偉娜.中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研究[J].西北人口,2005,(1).

[8][18]梁潤冰.我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體系構建探析[J].廣州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6,(4).

[9]孫文基.江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現狀、問題與完善對策[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2).

[10]戴衛東.構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責任的思考[J].安徽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11).

[11][16]宋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思考[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6,(7).

[13]鄧大松,吳小武.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J].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9).

[14]劉玉森,于彤,范黎光,伍小華.貧困縣農村“低保”資金籌措渠道研究[J].河北農業大學學報(農林教育版),2006,(12).

[17]董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管理的相關會計核算[J].農村財務會計,2006,(8).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5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D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關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的實現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完善,依然存在著不少的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來加以解決。

一、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認識

1.社會保障的含義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在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以及社會安撫四個方面。

2.社會保障的特點

世界上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目標是為了滿足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2)責任主體一般是國家或者政府;(3)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

首先,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能夠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其次,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緩解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壓力,從而平穩地度過老齡化社會;同時,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還能夠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1.社會保障覆蓋的范圍較小

衡量社會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的大小,根據統計,我國的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僅達到3%,遠遠低于世界社會保障平均覆蓋率60%的水平。同時,從對象上來看,城鎮覆蓋率為92.1%,而農村覆蓋率僅有2.7%;從所有制上來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大多存在于國有單位和政府機關,私營企業、個體企業等不在其中;從政策上來看,國家僅僅規定了所有勞動者都要參加醫療保險,對于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沒有具體的規定。

2.社會保障資金不足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政府財政收支嚴重失衡,國家無力承擔過多的社會保障費用。國有企業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面臨教大的壓力和挑戰,多數企業經濟效益不佳,稅費不能及時上繳;而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參保率較低,所繳稅費有限,這就使得對基金的收繳比較困難。再加上我國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較低,個人社會保障的繳費率不高。這多方面的原因就導致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不足,使得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

3.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不健全

由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時間較短,還不太成熟,這就導致社會保障的立法工作較為滯后,法律體系不夠健全,不能很好地實現依法辦事和有效監督。因此,想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就必須通過社會立法,保障其運行的規范化和法制化,更好地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我國的穩定健康發展。

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措施

1.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

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需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把已經實現城鎮化和工業化的居民,即在已經成為城鎮居民的城鎮職工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第二階段就是把包括農民工、即將實現農轉非的群眾、以及鄉鎮企業職工等正處于城鎮化和工業化過程中的居民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第三階段就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當前我們基本上已經完成了第一階段,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依然任重而道遠。

2.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機制

沒有足夠的資金就不能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國家必須要盡快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機制。首先,要繼續擴大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的覆蓋面,適當提高基金的征繳率,并調整國家財政支出的結構,盡量提高社會保障的支出比重。同時,還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社會保障資金得到有效補充,例如發行社會保障債券、或者對部分國有資產進行變現等,努力成立一個全國性社會保障基金。

3.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雖然我國的經濟總體上有了較快的發展,但是由于社會財富分布不均,逐漸呈現出貧富兩極化趨勢,依然有相當一部分的居民正處于貧困狀態,甚至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因此國家必須要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看成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點,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

4.完善醫療衛生體制建設

看病難、看病貴一直是困擾廣大人民群眾的一大難題,因此完善醫療衛生體制建設成為人民關心和關注的焦點。國家要在醫療衛生機構實現體制改革的基礎上努力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制,盡快建立覆蓋所有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同時,還要積極開展商業性醫療保險,滿足居民多層次的需要。

四、總結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措施,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遠發展,因此必須要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大力支持。針對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國家和政府要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參考文獻:

[1]劉東華.社會保障制度國際比較——兼論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D].河北工業大學,2007.

資金保障的措施范文6

關鍵詞:計算機審計;工作層次;傳統審計;社會保障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3-0-01

一、不斷提升社保審計工作層次和水平

1.改變低層次、單目標的審計模式

中央創建和諧社會的決定對審計業務具備重要的指導價值,對社保審計更具備特殊價值。以處理人民群眾最關注、最實際、最重要的權益問題為關鍵,著重做好社會業務、推動社會公正發展、創建和諧文明、改進社會組織、加強社會創新能力等,都和社保審計非常有關。社保資金的完好與規范影響到這些目的的完成,必須隨時注意新的社會情況。努力地實行社會保障審計,必須注意各種社保業務之間、各種保障群體之間、各種保障層級之間、各種區域之間等的體制差別,推動體制公正;必須注意因需求、區域保護、組織權益與少數干部不好的政績觀念等要素的關系,適當實行整體社會保障規范、方針和損害參保人權益的事情,推動提升社保體制績效;必須注意政府在推動社會業務、加大社保投入、完善社會組織等方面的職責與單位管理人在社會保障中必須擔負的職責,推動社會保障資金的充足與合理組織,保證社會保障的信用和可持續發展。

2.完善審計內容

首先,社保審計需要從關鍵點注意資金安全向更好地注意體制的合理性、規范性和可持續性轉換。制度保障是具有基本性的,唯有處理體制問題,才可以保證資金的安全、規范。同時,只保證資金的安全、規范,無法保證社會保障體制的完善、合理、規范和可持續。披露與表現社保體制問題,針對推動改進社保體制、完善社保組織運營,很有價值。其次,一定要從養老、失業、醫療等單項體制與資金的審議,向從完善社會保障體制的總體為起點與終點完善各種體制與資金審議轉換。更好地發覺與披露各種社保體制之間、各種社保資金組織之間產生的不合理、不完善、不協調的問題,推動大社保體制的完善、合理與協調。第三,必須從審議某單個組織或者單項社保數據的正確性、合理性向以多組織有關消息為根本,研究、檢測某組織或者某項社保數據的準確性、合理性轉換。針對應保盡保與社會保障全涵蓋的目的,監測檢驗社會保障業務,整合各種有用數據,推動社會保障業務績效。第四,必須適合社會保障數據組織的需求,從重點注意文件的賬冊信息數據審議向更好注意數據組織情況下的體制信息的合理性、具體研究預警的整體性與合理性轉換,推動更好地憑借數據技能組織社保工作。

3.完善審議措施方法,提高審計效率

社保審計一定要積極響應情況變化的需求,擴展審計目的,完善審計范圍,尤其是必須適合績效審議與計算機審議的需求,改進審計方法,提升審計效率,來更佳地保證社保審計的效用。完善與創造審計方式,具體表現在三個點:一是需要增快計算機審計方法的研究和利用,與社保數據技術維持同時進步。二是需要更好地使用審計研究的方法完成社保審計目的。在大社保體制下研究判別某些社會保障體制與資金產生的情況,指出增強與完善的審計意見,需要審計者具備更好的角度與更廣的視線,來預防死板的審計預判。審計者的數據途徑要廣,數據源頭要多,來保證數據充足。三是要完善審計管理方法,開展上審下與同級審互相融合,來拓展審計范圍,加強審計監察程度。將社?;鹗罩Ъ尤胝罩热?,針對增強政府監察必定能形成推動效用。

二、計算機審計環境下加快和深化社保審計轉型的幾點建議

1.以創新創業理念推動社保審計轉型

社保審計怎樣既從整體上為政府方針供應提議,又在細節上保障公民的權益免遭損害,是必須討論的重要題目,也針對社保審計指出了創新的要求。社保審計必須在審計觀念上實行績效審計理念,在審計目的上注意改進體制、推動公正,審計方式上結合計算機知識,努力創造,踏實創業,快速完成審計轉型。

2.以體制為基本的績效審計作為社保審計的業務目的

國家逐漸指出創建十分合理的城鎮社會保險體制,增快創建涵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制,并且正式開啟包含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互相聯系、互相推動的大社保體制創建的重要措施,加入了很多資金。社保審計必須對各種專項資金采取監察與績效評測。社會保障業務的績效和其他業務不一樣,大部分是以社會利益、方針績效為主導,怎樣準確評測社保資金的績效是社保審計者面對的一項重大題目,必須不停研究探討。

3.以計算機審計作為社保審計的重要技術手段

(1)看重審前檢查,熟悉被審計組織采用的軟件,確定合適的實行措施。社保經辦組織除運用合適的會計軟件實行核查與形成財務表格外,還利用包含離退休者基礎狀況數據庫、收集基數核實數據庫、發放標準數據庫與機構發放數據庫等業務數據庫體系完成收集與發放工作。為此,審計組在審前監察時針對社保經辦部門計算機運用狀況給予更多注意,在確定審計措施方法中,指出了計算機審計的關鍵性與必須完成的目的,并且對社保機構計算機運用的特性,指出了針對哪些范圍運用計算機審計,和計算機審計的關鍵。

(2)了解運用被審計單位軟件,逐漸理解,研究探討,發覺問題。審前調查中,社保數據組織水準確定了社保基金審前調查的關鍵性與業務量。審前調查實施的程度,受體系功能構造、過程復雜程度、信息范圍數量、數據庫形式,和是否能獲得對方技能上的支撐協助等這些要素的影響。所以,審計組計算者在審前調查環節,加入適當的精力,運用適當的技能方式,使信息研究獲得重大發展。

(3)把方針規則的確定規范化、信息化,對數據庫實行變換、檢查、匯集、研究,發覺問題。審計措施里必須努力促進全國實行社會保障計算機審計的方法,比如把國務院文件對調整待遇的規定變換成數據庫語言查找,發覺原企業基本信息組織中的失誤;管理計算機審計小模塊與專家技術的研究與發掘,運用“金保工程”與“金審工程”創建的最好機會,做好聯接,探尋社會保障資金實行計算機聯網追蹤審計的途徑,逐漸探尋審議評測社保機構計算機網絡體系運轉控制體制、合理協調性與體系運轉效率的途徑。

參考文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