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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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1

關鍵詞: 醫療保障;執行困難;政策分析

一、公共政策執行的理論闡述。

公共政策執行是正常過程的時間環節,是將公共政策目標轉化為政策現實的唯一途徑。國外學者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定義大致分為兩大類:一類如瓊斯等,十分關注公共政策作為行動指南的指導作用,認為政策執行的關鍵問題在于政策執行機關如何采取政策行動。政策行動堅強有力、行動方法切實可行就可以較為順利地實現政策目標,合理的政策執行行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政策決定的不足;另一類如格斯頓等,則強調執行組織機構的作用,認為既定的政策是否能夠得到忠實的執行,關鍵在于政策執行機構在主觀上是否能夠充分理解政策的含義,是否愿意毫無保留地支持政策決定,在客觀上是否擁有足夠的能力和資源[ 1 ] 。

綜合以上諸種界定,中國學者寧騷在《公共政策學》一書中的觀點是“所謂公共政策執行就是正常政策執行主體為了實現公共政策目標,通過各種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對象,使公共政策內容變為現實的行動過程”。

二、問題: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困境。

在我國農村,多數農民從事著收益低下、剩余很少的農業勞動。在收入增長緩慢的前提下,農民面臨最大的風險就是疾病、養老和貧困,而疾病與養老相比,風險更大。因此,農民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第一需求是醫療保障。

目前的醫療保障基本上是農民自我保障。在醫藥價格猛漲的情形下,農民醫療費用支出急劇增加,醫療費用攀升的幅度超過了農民實際收入增長的幅度,醫療費用遠遠超出了農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在農村,小病經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現大病,則整個家庭陷入經濟困頓之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極為普遍。農民對社會醫療保障的需求很大。既然農民存在著對社會醫療保障的迫切需求,而政府原有的合作醫療體系已經解體,醫療服務的供給不復存在,那么,政府恢復和重建農村醫療保障的政策為何無法實施,達不到預期的政策目標和效果呢?[ ]

三、解釋:政策行動者的視角。

本文主要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認為制度或政策給博弈中的行動者提供了一種激勵機制,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改變行動者的行為傾向。好的或成功的制度與政策能夠通過激勵機制和約束條件的變化改變行動者的行為方式或傾向,從而實現政策的原有目標和預期效果。本文將根據不同的政策行動者面臨的約束條件和激勵機制,從不同的政策行動者相互博弈的視角解釋農村醫療保障這項公共政策執行困難的原因。

1. 中央政府在財政緊張的約束條件和沒有農民群體政策壓力的激勵機制下,對重建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資源投入不足。

一項社會政策出臺之后,需要具有政策資源的支持才能運作和執行。一般地講,政策資源主要包括人力、財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財力的支持。目前,農村的醫保政策主要缺乏相應的資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財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張“舉辦合作醫療,要在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堅持民辦公助和自愿參加的原則?;I資以個人投入為主,集體扶持,政府適當支持。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農民積極參加。其實,中央政府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財政支持嚴重不足。

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作為整個社會保障的組成部分,具有公共產品的特點,即具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它能促進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持久繁榮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主要由政府組織生產和提供,政府也理應承擔起供給的責任。那么,中央政府為什么沒有為農村醫療保障這項社會政策投入配套的財政支持呢政府在財政緊張的約束條件下,用于社會保障的資源比較有限。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由發展中經濟向發達經濟升級的過程中,政府需要解決的公共事務很多,因此,中央政府財政能力肯定存在不足的情況,許多國家都遇到財力不足的危機。中國公共政策的制定不是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公共選擇,而主要是政府單方面供給公共政策的形式。作為醫療保障政策目標群體的農民對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力量是微弱的,他們沒有談判和制約的力量。在政府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中,農民缺乏進行利益表達的途徑,也很少有其它途徑可以實現群體的政策主張。

因此,政府在既有的財政資源約束條件下,肯定優先處理其它政策問題,而忽視甚至放棄在農村供給公共產品這種政府本應承擔的職能。

2. 中央政府職能部門與地方政府的政策行為同樣沒有為政策執行提供有效支持。

中央政府雖然決定”恢復和重建“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但是,對于資金來源,各職能部門的觀點不一,它們的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中央政府需要通過公共政策解決公共問題,但是,這些政策,尤其是各個部門出臺的政策都服務于不同的政策目標,例如民政部的規定是為了重建合作醫療的目標,而農業部的政策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這兩種目標都是政府在特定時期中選擇的目標,因而發生政策措施的沖突與矛盾。

在中央政府較弱的政策激勵機制下,很難促使更多的地方政府重視農村醫療保障。由于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評價中,城市的社會保障遠比農村的社會保障重要。因此,地方政府主要將資源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而不是農村。

3. 作為政策行動者的農民無法為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承擔主要責任。

由于農村的醫療保障政策缺少各級政府相應的財力支持,而社會政策又不能離開經濟資源而獲得有效執行,因此,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政策的重要資金來源是向農村中的廣大農民籌集。

首先,進入90年代以來,雖然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種增加農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但是農民收入增加有限,而且農民的稅賦負擔卻非常沉重。因此,農民為合作醫療所交費用雖然從絕對值來看并不算高,但是它在農民的家庭年收人中所占的比例是大多數農民,尤其是廣大的中西部農民承擔不起的。?? 其次,農民不太相信建立合作醫療制度能給農民帶來很大的好處。因為根據經驗,農民認為在合作醫療制度存在不平等的待遇。農民沒有相應的措施保障基層政府從他們其身上收走的錢,能夠用于醫療保障,這些錢很可能成為基層政府又一項亂收費,最后落入干部的腰包。

根據筆者對農村醫療保障政策的相關行為者的分析,由于中央政府沒有為農村的醫療保障政策投入配套和充足的經濟資源,地方政府由于財政困難也同樣沒有能力或者沒有動力為農民建立醫療保障制度,而農民個體又因收入增長緩慢、對政策的某種不信任,導致農民沒有能力或不愿為農村醫療保障單獨”買單“。因此,我國目前的農村醫療保障政策遇到了實施的難題,很難達到政策制定者起初所訂立的為農民提供醫療保障的政策目標。[論文格式]

參考文獻

[ 1 ] 寧騷。 公共政策學[M ].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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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吳佩旆。 關于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的思考[ J ]. 計劃與市場探索, 2003(07) .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2

世界各國在發展農村醫療過程中都經歷了各自艱難曲折的發展歷程,限于篇幅,本文主要介紹下幾個國家:

(一)聯邦德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分析研究

在歐洲聯邦德國,大方的農村大部分地區都由政府實行了對農民健康保險的強制性制度。他們的具體做法是由分布在聯邦德國各個州的20家針對農民的醫療管理和相應的照料公司來進行經營。參加農村農民醫療保障人數已經達到65萬,這個數字約占聯邦德國總人口的0.8%,而在聯邦德國,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僅僅2.4%,因此說這個比例是比較高的。在他們的國家內,保費繳納的多少與每個公民的現實收入相掛鉤,通過政府的這種做法使農村合作醫療得以順利進行下去。他們的主要做法一是政府繳費的強制性,二是實行與收入關聯的繳費制度,三是保險資金運營市場化,四是由聯邦政府財政的巨額財政補貼兜底。

(二)日本農村的醫療保障制度分析研究

眾所周知,日本在二戰后是戰敗國,日本為促進國民素質的提高和國民的健康,動員全國農民積極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國民所交納社保的基金主要來源于被保險人參保所繳納的保險費,同時國家和地方政府對于國民的參保也相應地進行財政補貼。日本采用按照保險費收取的標準進行參保,并且規定參保人員的年收入應當具有一定的比例,并且要求每年進行一次核定。通過日本農村醫療保障的做法在實踐中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對策措施:第一方面是日本國家具備了健全的醫療保障法制體系,第二個方面是日本具有完備的業務運營保障體系,第三個方面是日本具有相對完善的各個監督體系,第四個方面是日本具與其他國家相比有相當數量的政府補貼錢款。

二、發展中國家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分析研究

從世界各國的現狀看,發展中國家在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方面對于我們也有很大的借鑒之處,此處主要介紹泰國和南美洲巴西兩個國家。

(一)泰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分析研究

在發展中國家,泰國與我國的位置較近,其在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方面與我們相比較有很大的相似之處,對此,這個國家提出了“30銖計劃”。這個計劃主要是由中央財政按照一個總的固定標準將國家的資金通過相關部門預拔到各個行政省,各行政省衛生部門再按照各省的人力情況確定工資、預防保健和醫療費用的具體情況,再把這幾個省的醫療情況和資金情況根據實際分配給各個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便于能夠更好地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0銖計劃”是根據國民的居住情況使國民到相對應的定點醫院進行就診,只要是到對應的醫院就診看病,每個患者診治一次只需支付大約折合人民幣6元左右的費用就可得到相應的全面醫療服務。泰國的做法主要有:一是決策的權威性,二是在籌資機制上以政府出資為主,三就是泰國在醫療服務方面,通過償付那種以按人頭付費的方式和按照患者病種的付費方式為主要。

(二)南美洲巴西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分析研究

在20世紀50年代開始,南美洲巴西就建立了類似北歐的全民醫療保健制度,從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來看,南美洲巴西屬于中等發達國家,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貧富差距的現象,在巴西,全體國民只要有享受政府醫療保障制度的公民只要到任何一家公立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免費。但由于巴西國土面積大,仍有相當農民享受不到醫療服務,特別是地處偏遠地區的農民,缺醫少藥問題十分嚴重。為了更好地滿足農民的醫療保健需求,巴西聯邦政府建立了“家庭健康計劃”。其主要做法有以下四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巴西政府不斷重視全國農村的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這在一定程度上對于農村醫療保健計劃進行了資助。二是巴西在全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設計方面,巴西政府注重對農村醫療體系中尤其是基層醫療工作人員的激勵機制。

三、借鑒先進國家農村醫療制度的經驗,不斷完善我們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綜上所述,外國在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方面為我們提出了許多先進的經驗,在化解醫療保障中的利益轉移問題上都有各自的特點。它們的一些成功實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有效化解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面中存在的利益問題提供某些借鑒與啟示。

(一)政府加大中央財政的支持是解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問題的關鍵所在

與國外先進經驗相比較,我國農村合作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比如中央政府為了促進全民的醫療的這種籌資機制似乎是有問題的,極易造成農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三方動態博弈的格局。地方政府先說服農民每年出資20元,然后地方政府再出資40元,中央政府在前兩者都愿意出資并已經到位的前提下,自己才出資40元。在這場博弈中,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的角色是極其消極的,最終的結果可能是即使三方資金都到位,但由于缺乏法制保證任何一方每次都必須出資,政府如果在一定程度上想改變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這種做法,就需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做法,讓農民先出資,這樣一來就可以通過政府出資,加大對農村醫療經費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惠及廣大農民百姓的那種農村醫療保健制度,這樣應能相應地消融農村人口收入兩極分化帶來的參保農民在醫療服務利用方面的利益轉移問題。

(二)支付制度的內在激勵機制是消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利益轉移問題的關鍵

在決定一個衛生保健體系在多大程度上體現社會希望它達到目標時,支付制度的內在激勵是非常重要的,對此政府可以通過實行與收入相關聯的差別繳費制度,激發參保農民的繳費積極性。在這方面,德國、日本和泰國都實行了差別繳費制度,這樣做的好處是符合繳費縱向公平性原則,同時,也合乎不同收入水平的參保人在利用醫療服務方面的群體性差異。

(三)加強制度建設完善農村合作醫療是解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問題的保證

與發達國家以及農村合作醫療先進的國家相比較,我國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仍然任重道遠,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之際,深化改革不斷深入和拓展,這在一定程度上為農村合作醫療的完善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目前我們要解決的是借十八屆三中全會深化改革的東風,進一步地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障農民的權益。同時我們政府相關部門還要從根本上動員廣大的農民參與進來,增強農民的主體意識,使合作醫療能夠更好惠及全體農民。由此可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作為一種國家制度安排,是國家政權深入農村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適時的制度變遷與升級顯得特別重要。從與先進國家在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方面的做法來看,我們國家的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全面提高我們國家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的財政支持力度和農民參保的覆蓋面,為更多的農民健康發展提供更便利的服務。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3

醫保覆蓋不足、力度不夠、控制不力、運行效力不高、保障制度不公是當前中國醫療保障存在的五大問題。這個狀況也導致我國國民健康水平的提高趨緩。

首先,醫保覆蓋不足。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農村醫療合作、社會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這是我國現存的五大類醫療保障種類。調查顯示,享受公費醫療的人口從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4%;2006年底,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職工僅占城鎮就業人口的41%,參保的退休人員占城鎮人口的27%;截止到2005年試點地區新農合占全國農村總人口的47.5%;2006年社會醫療救助共救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45.5萬人次;而據1998年和2003年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盡管商業健康保險覆蓋人口從1998年的3.5%上升到2005年的5.6%,覆蓋面仍然相當低。一系列數據都說明,城市和農村大部分都還沒有被社會保障覆蓋。

其次,保障力度不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存在應對巨額醫療的機制,從而喪失了部分保障功能。新農合由于投資水平不高,醫療救助剛剛建立,同樣救助水平不高。

第三,在費用控制不力方面。在目前的醫療保障制度安排中,代表患者利益的第三方談判不足、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支付機制存在缺陷、難以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上升。此外,醫療保障體制改革與醫療服務體系、藥品流通體制等改革不配套,造成不正常的醫療費用攀升,又進一步弱化了制度保障的功能。

第四個問題是運行效率不高。醫療保障基金的統籌層次過低,降低了風險承擔的效果,導致了這一問題。

第五,在保障制度不公方面,主要表現為不同制度之間的保障水平差別非常大。不僅城市和農村水平差得很大,同時城市里公費醫療,職工醫療保險差別也是很大的。

由于缺乏風險分擔機制,大量的醫療費用需要個人直接支付。1978年―2004年間,在衛生總費用中個人現金衛生支出由24.45%上升到51.6%。自費抗風險能力弱,從而將人民收入的不平等轉化為獲得醫療服務的不平等,這正是導致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原因之一。

基于對醫療保障制度現狀以及問題的分析,今后的改革目標應當是保證人民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同時滿足民眾的差異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體國民的健康水平。

在這樣的改革目標下,改革應遵循的五項原則:公平性原則、多層性原則、循序漸進原則、可持續發展原則和協調性原則。

對改革框架的若干思考:一、從框架設想來看,為實現醫療保障的全民覆蓋,建議采取三支柱的框架,即公共醫療保險、社會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基本框架。其中商業醫療保險在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商業健康保險對所有的居民開放,主要保障在社會保障計劃中沒有涵蓋或涵蓋不充分的項目,由此與社會保障項目計劃構成補充關系,以滿足人民更高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二、實施路徑:把擴大覆蓋面與醫療保障制度自身的改革結合起來,同時推進這兩方面工作,使兩者形成良性互動。其中需要做三項基本工作:深化公共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完善社會醫療救助制度;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實行醫保的全面覆蓋。應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靈活多樣的商業健康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需求,其別重要的工作是要加強與社保的合作,要加強與衛生機構合作,也要爭取稅收優惠。商業健康保險的改革不能單兵突進,它牽涉到社保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也因為稅收優惠牽涉到財政部門。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4

關鍵詞: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市場化;醫療服務體系改革

中圖分類號:C912.8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35-0049-02

20世紀40年代的農村醫療合作社是目前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源頭,伴隨著,具有合作性質的醫療保健所和衛生室也隨之產生。這些組織和機構具有“合作制”和“群眾集資”的特點,不具有明顯的保險性質,一般認為它們是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萌芽。這些機構和組織為具有明顯的保險性質的合作醫療等醫療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礎。

一、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傳統農村醫療服務體系從萌芽到發展直至衰落,新的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恢復與重建不僅僅是制度變遷的必然選擇,而是在農村醫療服務體系面臨的一系列問題下不斷調整的。

(一)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問題

李強運用社會學的理論,從社會結構的視角分析了我國健康公平與公共衛生資源分配的關系,提出應合理處理好醫療衛生服務和市場機制二者之間的關系。魏眾和古斯塔夫森認為,由于區域經濟條件和社會條件的差異,地區之間醫療服務支出的差距是顯著的,從國家整體來看,醫療公共支出多集中在某些發達的城市和省會城市醫療部門,同時在城市內部以及農村內部也存在醫療支出方面的差距。部分學者對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與醫療服務的公平性進行了研究,趙濤和車剛的通過研究發現,伴隨著醫療服務費用的急劇上漲,盡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對醫療服務的利用量有一定的增長,但農村居民所承擔的醫療費用支出公平性卻沒有得到保障,甚至費用的上漲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帶來了支付風險問題[1]。

(二)缺乏市場化問題

高夢滔等認為,基層衛生服務供給的廉價、有效性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盡管政府在加強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等基礎醫療機構建設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是問題恰恰在于基礎醫療服務提供的缺失。孫淑云提出,20世紀80年代之后的市場化改革失敗導致了政府關于公共衛生投資的思路不明朗,由于經費補償的缺失,鄉鎮衛生院的功能被異化了,鄉鎮衛生院根據市場的準則追求效率和效益,弱化了對村衛生室的管理功能,這是農村基層衛生服務存在著功能缺失、組織渙散、經營不善的問題的重要原因[2]。李衛平認為帶有政治主導型的醫療服務體系,使得基層醫療體系癱瘓,首先上級政府對鄉鎮衛生院的撥款和向鄉鎮衛生院攤派被地方鄉鎮政府截留的現象一直存在,同時利用私人關系安排非技術人員進入鄉鎮醫療機構的現象對于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和醫療服務的提供都是不利的,甚至一些地方的公共衛生補助都難以足額到位[3]。顧昕認為醫療保障體制不完善是目前中國農村地區醫療費用上漲失控的主要原因,由于醫療服務市場中第三方付費機制不健全和不完善,造成了農村醫療機構激勵結構的扭曲。

(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問題

陳小安認為,目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一系列問題,對于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具有明顯的阻礙作用,這些問題主要有:農村公共產品在供給方面不足和供需結構嚴重失調等。同時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責任不清導致了醫療服務供給效率低下,也變相地加重了農民的負擔[4]。王仕龍認為由于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結構性失衡問題存在,本來就有限的公共產品投入得不到合理的利用,農民發展生產和改善農民生活質量的目標都難以實現[5]。侯天慧等通過實地調查也認為基層服務機構的缺乏導致山區成為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的盲區,而新農合參合率偏低又嚴重影響了醫療衛生服務的不公平性。

二、完善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對策研究

筆者對近年來完善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相關對策研究進行了綜述概括。學者們研究重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政投入方面的對策研究

劉家慶認為應當從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農村醫療設施條件;建立權責明晰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農村醫療服務隊伍建設;改革與創新農村醫療衛生管理體制等方面入手提高農民就醫水平,降低農民就醫費用[6]。陳愛如也提出從硬件投入和軟件支持兩個方面來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建設,他認為應當從政府改革和醫療體系改革方面加大農村的醫療服務資金投入[7]。張永輝認為應該重新定位村級衛生室的職能,加大對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的資助,積極培養農村醫療保健人才。張永梅,李放等研究認為保障農村居民的健康權益,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應在尊重農村居民現實利益訴求的基礎上,強化財政對村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明確農村公共衛生服務供給優先序,提高鄉村醫生的專業素質和技能。

(二)醫療體制改革的路徑之爭

農村改革之前,醫療服務體系和農村其他各項社會事業一樣,大多走社會主義性質的道路。農村經濟改革之后,社會事業一度處于停滯階段,而后多依賴于醫療機構自主性的改革,如何合理地引導和規劃農村醫療服務體系的改革成為學者們關注的熱點。

1.市場化改革的爭論

葛延風等認為,醫療體制改革的商業化、市場化的傾向于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是相違背的,并認為實現我國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政府主導才是正確的方向,這也是政府責任的體現[8]。梁金剛則認為,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才是醫療體制發展的正確選擇。但是所謂的“市場化”并不意味著醫療服務體系方方面面的“市場化”,而是要強調市場機制在醫療服務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形成醫療服務供給者之間的合理和良性競爭格局;同時,“市場化”也不代表著政府要主動退出醫療服務提供,而是要轉變職能,實現政醫分開,管理與辦理相分離,政府繼續承擔公共衛生的投入、醫療服務的監管和醫療保障提供的重要責任,促使政府與醫療機構各司其職的醫療服務管理新體制。張鵬指出,醫療服務的市場化并不是我國的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成功與否的根本因素,制度安排的缺失與錯位才是導致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不成功的根本原因[9]。

上述兩種觀點都有關于絕對的問題,醫療服務領域的問題非常復雜和系統化,簡單地把政府與市場對立起來是行不通的。王錫源認為市場與政府的雙失靈是我國醫療體制改革失敗的根本原因,現行的體制下政府與市場沒有實現有機結合與協調統一。蔡江南等提出完善醫療體制改革,應謀求政府與市場的合作,相互補充協調。他們提出了社會市場合作模式,強調政府承擔籌資方面的主導責任,而在具體的醫療服務生產和提供方面強調市場化[10]。

顧昕在考察和研究各國醫療服務體系的變遷的基礎上認為走向有管理的市場化是目前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戰略性選擇,徹底逆轉現有的改革軌道并不是深化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重新選擇公立醫院、公費醫療、命令控制和計劃管理為主導的醫療體質的老路也是行不通的。在現行的國情條件下,推行在市場化的基本框架中努力彌補政府職能的缺位來解決國家轉型滯后與經濟發展的問題是更為現實和明智的戰略選擇。而這種改革的關鍵要點就是:第一,推進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廣泛覆蓋;第二,建立和完善初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第三,有條件地建立和發展醫療服務的第三方購買制度[11]。

2.城鄉醫療服務公平性改革,建立多層次醫療服務體系

通過對學術界提出的各種見解與觀點進行綜述,得出逐步解決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其他制度對接的有效途徑。陳新中和張毅分析了在和諧社會建設中醫療保障存在不公平的城鄉二元制度和不合理的籌資機制等主要問題,認為政府應該不斷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完善多元的籌資機制、完善付費制度、注意追求政府博弈的平衡等手段推動一體化的城鄉醫保制度。黃曉慧認為多層次醫保體系是構建我國農村醫保模式的最佳選擇,只有建立多層次農村醫保體系才能滿足廣大農民對醫療衛生服務不同層次的需要[12]。

3.藥品價格改革—醫藥分開

朱恒鵬認為政府人為壓低醫療服務價格導致的“以藥補醫”機制一定程度上賦予了醫療機構恣意抬高藥品價格和謀取售藥品差價利潤的合法權力,特別是目前的醫療體制下,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零售環節上的具有的雙向行政壟斷地位,這種地位和權力使其可以提高藥品價格,實現巨大利潤,進銷差價率管制的缺陷則進一步誘導了醫療機構進銷高價藥,同時單獨定價政策和目前寬松的新藥審批制度進一步為藥品生產公司提高藥品批發價、醫療機構購銷高價藥品提供了便利。所有這些問題源于政府管制的失當。降低藥費支出的根本措施是消除價格管制,實現醫療服務市場定價、消除“以藥補醫”體制,消除公立醫療機構對藥品零售的壟斷,最終實現醫藥分開[13]。

三、小結

已有的研究揭示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變遷歷程和農村醫療服務體系改革重要性,并圍繞資源配置、功能健全、服務項目、管理體制等提出了的改革建議和發展措施。但是由于處于經濟轉型的重要時期,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居民的就醫需求存在著重大的差異,如何統籌安排保障國家資金合理的分配和滿足農村居民的最大需求是今后研究的重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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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顧昕.走向有管理的市場化:中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戰略性選擇[J].中國改革,2005,(10).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5

關鍵詞:農村;醫療保險;合作醫療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居民占全國人口的70%,農民的生活狀況和健康狀況,是中國現代化進程和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于實現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權利,推動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進行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但卻一直未將農村人口納入改革范圍。

一、農村醫療保險存在的必要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采取農民個人籌資,中央和地方財政給予補貼、農民自愿參與的方式,其目標是保當期、保大病。這是通過反復實踐驗證的適合我國當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況的一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農村醫療保險的特征有五點:1、農村醫療保險以農村居民為保障對象;2、資金籌集渠道多元化;3、普遍性與互濟性;4、突出了以大病統籌為主;5、強調了以家庭為單位的自愿參加。

近年來,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已引起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成為"三農問題"的重點內容。醫療費用的增長幅度遠高于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幅度,"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非常普遍。同時,農村居民不享受像城市居民那樣的福利制度,收入水平又比較低,最主要的是農村居民在新農合實施之前多屬于醫療費用自費群體,這就容易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出現,隨著傳統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框架的解體,農村居民的醫療保障逐漸喪失,農村居民的健康狀況面臨嚴峻的形勢。

二、我國農村醫療保險的現狀

我國農村醫療保險子實施以來取得顯著的成效。新農合制度于2003年開始試點和推廣,覆蓋面逐步擴大,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返貧問題。2010年度全國新農合基金支出1187.8億元;補償支出受益10.87億人次。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對緩解農民因病致貧、返貧問題起到了有力的支撐作用。同時,在新農合實施過程中,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和醫護人員隊伍建設在不斷加強,農村醫療機構服務條件得到了改善,醫療衛生服務的質量得到了提高,有效地帶動和促進了我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

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鄉差距的不斷加大,我國農村醫療保險運行中依然存一些法律問題:

(1)農村醫療保險缺乏立法保障

世界各國在推行農村醫療保障的過程中大都帶有強制性的色彩,通過制定農村醫療保障方面的法律規定設置醫療保障的項目并且組織實施。比較明顯的是日本,日本國民健康保險在整個管理經營監督過程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律的制約,法律制約的效應遠大于權力制約效應,保證了機構運行暢通無阻①。而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實施主要依據政府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這兩個文件進行,一直沒有制定明確的法律規范。這就導致新農合在實施過程中得不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增加了推行難度,而且容易造成各種不穩定現象。

(2)大病統籌存在制度缺陷

大病統籌是新農合制度的主要特色之一,與我國農村的基本國情相符。許多參合群眾從新農合制度的大病補償中獲益,緩解了農村群眾"因病返貧"、"因病致貧"的突出問題。但是,在新農合制度發展到一定階段,過分強調大病補償,容易讓人們陷入忽視日常保健和小病防治,也容易造成多年得不到補償的群眾主動退出新農合保障體系的問題。經調查發現,陜西省某縣對新農合的補償僅限于住院補償,該縣的許多群眾為了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的好處,往往小病大養,即便日常感冒,也到醫院住院治療。農村群眾的這種自選擇行為一方面會侵蝕新農合基金,另一方面說明以大病救治為干預重點的制度設計存在缺陷。

(3)農村醫療保險法律監督機制薄弱

我國現行的農村醫療保險法律監督機制的薄弱主要體現在缺乏對保險基金籌集和運營的監督,導致保險基金的管理混亂,新農合醫療定點醫院存在套取合管資金問題在一些地區大量存在。同時對于醫療服務機構、患者的行為等也需要法律來進行規制,在新農合的實踐過程中,醫療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在利益驅使下亂檢查、亂開處方、亂收費問題以及醫療保險中的個人消費不合理現象層出不窮。糾其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關法律責任和制裁措施的規定,結果導致現實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懲治。

三、完善我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建議

(1)加快農村醫療保險的立法進程

法律不僅能夠保障醫療保險的健康發展和有效運行,還能以法律來確保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權威性。在醫療保險的改革實踐中,農村醫療保險覆蓋率低、發展緩慢以及運行中層出不窮的問題等,都與醫療保險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同時,農村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僅以政府的一般性政策文件為依據,削弱了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使得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收到了質疑,阻礙了農村醫療保險的推進。

(2)明確政府在農村醫療保險運行中的職責

政府應當穩定對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政策,減少相關政策之間的摩擦。目前中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沒有從法律上來根本監管問題,操作中難免會存在監管不力的情況。政府應該建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管理機構,其所需要的工作經費應由政府承擔,而不得使用合作醫療基金。同時應當及時出臺有關規范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法律法規,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運行提供有力的監管依據。

(3)建立有效的籌資機制

從目前的情形看,經濟發達地區的政府投入較多,農民負擔較輕;而經濟相對落后地區,地方政府投入較少,農民的負擔較重。建立有效的籌資機制,真正解決農民"因病返貧、因病致窮"的難題。首先,政府應當承擔更多的籌資責任。從各國的情況看,大部分國家對于基本社會保險都予以相當大的財政投入。如墨西哥的醫療保險,有對窮人的免費醫療救濟,受益對象大多數為農民②。其次,創新并規范籌資方式。為實現新農合的可持續發展,在籌資時應當因地制宜,考慮不同地區的收入和消費水平,對于經濟不發達的地區,政府應當承擔更多的籌資責任,以確保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的有效運行。

(4)完善監督機制

在新農合運行的過程中,應當加強對于醫療服務機構、患者的行為、保險基金的運用等進行有效的監管。首先,把醫療服務引入市場。在醫療機構間形成競爭機制,醫療保險機構則以消費者身份為參保人購買醫療服務,與醫療機構簽定合同,以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質量、病人的滿意程度等作為是否再與該醫療機構續簽醫療服務合同的條件。只要在醫療保險機構之間形成競爭,避免醫院壟斷一方,獨自坐大,醫療機構的"三亂"現象會得到有效遏制。其次,在具體法律操作中可以實行"陽光操作",做到公開透明,這是最好也是最有效的監管方式。不僅是讓農民群眾廣泛參與的監督方式,同時也是宣傳合作醫療的重要形式,是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的重要機制。

注釋:

①鄧燕云. 日本、新加坡醫療保障實踐對我國的啟示[J]. 經濟體制改革,2009(4):156

②楊惠芳.陳才庚,《墨西哥和巴西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及其對中國建立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兒點啟示》,載拉丁美洲研究,2004.5: 50一53

參考文獻:

[1] 曹曉蘭著,《醫療保險理論與實務》,中國金融出版社,2009年版。

[2] 張曉著,《社會醫療保險概論》,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4年版。

[3] 仇雨臨著,《醫療保險》,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4] 孫淑云,柴志凱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規范化與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農村醫療保障的現狀范文6

關鍵詞:中國特色;農村醫療保險體制;對策

1 中國農村現有的醫療狀況和基本特點

1.1 醫療費用高于農民收入增長幅度,農民無力承受

近幾年,醫藥市場一直處于混沌狀態,醫院和患者的矛盾也相當突出,一方面,醫藥不分、以藥養醫、醫藥價格一直高居不下,雖經多次下調,但醫療費用仍使很多農民患者望而卻步;幾年來醫療費用的快速上升(高于同期農民人均收入增長的一倍以上),成為農民沉重的經濟負擔。農民得到的醫療服務水平遠遠低于城鎮居民,但其經濟風險卻相當于城鎮居民的17-30倍。農民住院一次,意味著承擔20倍于未住院就醫者的經濟壓力。在缺醫少藥的短缺時代過后,中國農民出現了新的“看病貴、住院貴”問題。70%的農民認為目前醫療費用增長過快,20%明確表示已看不起病。無錢看病買藥、無錢住院治療的病人增多。越來越多的農民無力承受日益增長醫療費用,成為當前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突出矛盾。

1.2 “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仍很普遍

當前,“看病難,看病貴”現象已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翱瘁t生”成了一件挺讓人頭疼的事情,首先是去不去看病的問題,由于農民的基本醫療沒有保障且農村經濟水平較低,農民生病基本上是“小病躺,大病挺,挺到不行再往醫院抬”,這種現象在貧困地區尤其普遍。其次是到哪里看的問題,社區醫院還是大醫院?二甲醫院還是三甲醫院,高昂的醫藥費通常使他們傾其所有,用盡多年來的所有積蓄,這是導致很多農民貧困的一個主要原因。

1.3 農村醫療服務水平普遍較低

在就醫機構的選擇上,農民是在得大病或疑難病時不得已才選擇大醫院,尋求私人診所一般是在大醫院治療效果不明顯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為找到較便宜的服務和尋求特殊治療效果時的選擇,這種選擇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謂“有病亂投醫”。在農村的醫療服務中,個體醫生的確為農民的就醫、保障農民的身體健康及農村的衛生服務做出很大的貢獻,他們也是農村重要的衛生資源。但是農村的實際情況要求這些個體醫生是“全能醫生”,即集各科,如內科、外科于一身,而在農村的大多數醫生往往很難做到;另一方面,農村個體醫生缺乏競爭性,且基本處于失控狀態,行醫完全靠醫生的職業道德,其中也就難免會出現道德風險;另外,由于農村本身的條件無法和城市相提并論,無法吸引業務素質較高的醫生來農村行醫,同時,農村現有的高素質人才不斷流失,剩下的大多是一些能力較差、業務素質不高的醫生,在農村行醫的醫生大都是所謂的“赤腳醫生”,這樣整個農村醫療水平肯定無法提高。而且醫療設施便極其有限,如果應付一些常見的小病沒太大問題,而一旦出現大病便難以對付,甚至危及生命。

1.4 醫療衛生費用投入、使用及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我國衛生發展遠遠落后于經濟發展。中國有13億人口,占世界總人口的22%,但衛生總費用僅占世界衛生總費用的2%。另外,多年來我們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沿襲的是向城市傾斜的思路醫療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農村和城市社區缺醫少藥的狀況沒有完全改變。中國目前高新技術、優秀衛生人才基本都集中在大城市的大醫院,農村的醫療服務人員待遇低,留不住人才,民眾患病在當地醫院就難以有效就診,到外地、到大醫院看病,不僅加重了大醫院負擔,也增加了患者經濟負擔。

2 建立中國特色農村醫療保險體制應遵循的原則

2.1 尊重農民意愿的原則

從農民的意愿出發,符合農民的切身利益是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立足點和歸宿。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重大的民心工程??陀^地面對過去合作醫療解體的現實,總結經驗教訓,才能理清工作思路,以真心真情喚起農民的信心和信任,打消疑點。以農民身邊因病致貧、返貧的真人真事,教育農民深刻認識到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迫切性,支持參與農村合作醫療。因此,在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中要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把農民的心聲反映出來,把農民的利益落到實處,大造社會輿論聲勢,廣泛宣傳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好處,宣傳政府施行合作醫療的目的和宗旨是為農民健康服務,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戰略目標的重要舉措。

2.2 堅持國家支持的原則

及時、足額的籌集資金是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正常運行的前提。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要在資金籌集中擔負起組織資金征繳的重任。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堅持“政府資金引導,農民繳費共?!钡脑瓌t。農民是社會的弱勢群體,經濟收入相對較低,要本著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精神,在財政收入較為緊張的情況下,擠出資金對參保農民進行適當的財政投入,讓農民感受到黨和政府帶來的溫暖,確保農民的參保率達到90%以上。

要切實做好參保農民的基金征繳工作。參保農民繳納部分費用,體現了社會醫療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針對農村人口較多、地域分布較廣、基金征繳工作面廣量大的特點,由醫療保險部門上門征繳基金是不現實的。因此要建立完善的基金征繳網絡,充分發揮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農村工作的優勢,代為征繳農民參?;?。也可通過其他渠道,如委托鄉村醫生成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各營業網點信貸員代收基金等等。要建立國家與農戶共同投入、風險共擔的機制,可以借鑒城鎮職工醫療個人賬戶的形式,建立農戶家庭醫療保障賬戶,促進農戶節約資金,提高抵抗疾病風險的能力。同時,要強調多元投入的機制,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充實農民醫療保障基金。

2.3 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中國農村社區具有濃厚的鄉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價值觀念、收入來源、人際交往、尋醫問藥等方面,有區別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農村醫療保障是建立在這種鄉土特色基礎之上的。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很大,應當允許各地區從自己的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地積極探索適合農村特點的多形式、多層次的醫療保險制度尤其是合作醫療保險制度。

2.4 堅持處理好住院保險與大額保險關系的原則

所謂住院保險主要是指參保人員患病住院發生醫療費用后,能享受一定的經濟補償,而門診費用不屬于補償范圍;大額保險是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達到一定數額后就能按比例得到適當的經濟補償,這部分費用額是門診與住院費用的相加。住院保險在緩解大病患者經濟負擔的同時,將一些長期患慢性病的參保人員阻擋在費用補償范圍之外;而大額保險在實現參保人員都能享受補償待遇的同時,可能會刺激部分人群的惡意醫療消費。這就需要在權衡兩種模式利弊的同時,根據社會人群住院治療發生率及農民醫療消費的實際,選擇恰當的運作模式,即建立以住院醫療統籌為主與醫療救助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

3 改進和完善我國農村醫療保險的思路與對策

3.1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機制

當前,我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著籌資額太少、集體與政府補助嚴重不足的問題,難以解決農民因病“一夜回到解放前”現象的發生。因此,必須建立科學合理的籌資機制。農村醫療保險資金的籌集應采取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主要支持的辦法。集體補助部分要根據當地集體經濟發展狀況而定,一般應占籌集資金總額的20%-30%;各級政府應承擔大部分的財政投入,吸引農民為自身醫療保障踴躍投資,因地制宜建立不同保障水平的農民醫療保險,如果國家財政能力暫時還有困難,那么中央和省財政也應想方設法對貧困縣的農民提供貧困醫療救助基金和合作醫療扶助基金;對發達地區則應提出明確的籌資政策,由縣和鄉等地方財政投入引導資金,建立農民健康保險。當然集體與政府的投入比例都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相應提高。也可以通過一些慈善機構解決資金不足問題。另外,如果在發展農村醫療衛生的公共資金不足而私人資本又愿意投資的情況下,不妨讓私人資本進入從而緩解農村缺醫少藥的狀況,當然政府可以通過資格認定和技術標準規范等措施,規范私人醫療機構的服務.

3.2 選擇多元化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模式

社會保險的科學機理是大數法則即大多數人群分攤少數人群的風險,覆蓋面越大,每個保障對象在遭遇風險時得到的補償越充分,利益越能得到保障,這就要求農村社會保障具有普遍性。但是,我國農村幅員廣大,區域經濟發展又不平衡,不可能在農村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障,這就要求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項目、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待遇標準等方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期有所側重和區別。同時,農民對社會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樣,因而必須從農村實際出發,不可搞“一刀切”。為此,在我國應按發達地區、較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分階段地因地制宜實施不同的醫療保險制度。

3.3 降低醫療費用,平抑藥價,提高農民醫藥購買力

降低醫療費用,尤其是藥品和耗材的虛高定價。藥費遲遲降不下來,可能涉及到政府多層面的問題?,F在,藥品耗材政府層面越招越高,不改變以藥養醫的現狀,老百姓確實承受不起。降低藥品耗材的費用是解決當前醫療費用過高最根本的問題。針對我國近幾年醫藥市場的混亂局面,政府應加強對藥品的銷售環節及醫療機構加以嚴格監管,減少藥品銷售環節,暢通銷售渠道,盡量避免藥品因銷售環節過多、層層加價而導致藥價過高的現象;同時對大宗醫療機械的購買加強臨督,降低醫療成本,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的上升,提高患病農民的醫藥購買力,減輕農民的負擔。我國對農村衛生費用的投入較少,而增加農民的醫藥購買力,提高成本效率,使有限的醫藥資源發揮其最大的效益將顯得更加重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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