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風險概念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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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概念

審計風險概念范文1

關鍵詞:審計風險;風險控制;審計失敗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舞弊案件頻頻曝光,多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失敗,上市公司和審計工作人員受到了眾多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質疑。在眾多審計失敗的案例中,以審計沈陽菲菲農業有限公司和菲菲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資金植入案(簡稱菲菲農業案)、廣夏(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虛構財務報表事件(簡稱銀廣夏案)、湖南萬福生科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虛增收入事件(簡稱萬福生科案)、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財務信息造假事件(簡稱綠大地案)等最為典型。這些審計失敗的案例都是審計風險偏高的審計實務,因此,分析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并掌握降低審計風險的方法,有利于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并降低審計失敗的概率。

一、審計風險的概念及產生原因

(一)審計風險的定義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主體在審計完成的前提下,經營過程中仍然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包括經營風險和狹義審計風險。經營風險是指在審計報告正確無誤的情況下,審計主體經營過程中因客戶關系而遭受損失的風險,其形成原因來自“深口袋”理論。狹義審計風險上是指審計工作人員對財務報表審計意見表達不當而造成的審計主體的經營風險,包括兩種情況,其一是財務報表未公允揭示而審計人員卻認為已公允揭示的風險,這種情況會直接關系到審計效果與審計質量;其二是財務報表總體上已公允揭示而審計人員卻認為未公允揭示的風險,這種情況會降低審計效率,增加審計樣本量和審計時間。從審計實務角度來看,審計風險更多是指狹義審計風險中的第一類風險。

(二)審計風險產生原因分析

結合菲菲農業案、萬福生科案,綠大地案和銀廣夏案等審計失敗的案例,分析整個審計過程的各個環節,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來自審計工作人員、會計事務所、審計主題和審計環境等四個方面。第一,審計風險主要來自于審計工作人員自身,包括審計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審計的方法。就其職業道德而言,主要涉及審計工作人員是否能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職業道德以及從事審計工作的責任心;是否有應有的職業謹慎等。如果盲目從事不能勝任的業務或聘用并相信不能勝任的專家和助理人員都會使審計風險加大。正如菲菲農業案中,面對被審計單位并不高明的造假手段,相關審計工作人員在這次審計工作中,由于沒有認真履行查詢、函證、分析性復核等必要的審計程序,在沒有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卻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出現這種審計失敗,可見審計人員對于可能存在的審計風險視而不見,這也很難讓人不懷疑其職業操守。第二,從會計師事務所方面來說,產生審計風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會計事務所承接不能勝任的工作,不能保證按時、按質完成審計工作。會計事務所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工作目標不明確,沒有嚴格按照審計規范實施審計,復核工作不到位,缺乏嚴密的工作考核機制。人員聘用時關注從業資格,未審查其業務能力,不注重對本所執業人員的后續教育,導致審計人員政治和業務素質較低,工作責任心不強,對工作質量要求低,風險意識淡薄。在銀廣夏一案中,審計人員不了解生物萃取技術,對外貿業務也不精通,在對行業環境不熟悉的情況下,沒有進行實地考察,也沒有通過對相關行業專家的咨詢和征求專家的意見。對其所發現的問題,沒有按照審計工作的具體要求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而是輕易地相信銀廣夏管理層聲稱的“生產進入成熟期”的說法。在這種情況下,由于審計人員自身的原因以及一些不正確的做法,從而導致了審計失敗,致使審計工作存在一定的風險。第三,從被審計單位方面來說,被審計單位業務的復雜性、被審計單位蓄意作假、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等都會導致審計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審計工作人員不能按照職業要求和審計規則進行專業審計,不僅自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還會使會計師事務所遭受相應的損失。萬福生科公司在2012年半年度報告中,通過虛增營業收入和虛增營業成本的方法,虛增凈利潤達4千萬元,導致該公司同期財務報告盈虧方向發生變化。綠大地公司自2007年上市后,在短短的三年內,通過虛增資產、欺詐發行和篡改財務資產憑證等手段,累計虛增收入達2.5億元。銀廣夏案件中,公司管理層集體舞弊,不僅虛報了出口商商品單價,還偽造了海關和銀行的對賬單。由此看來,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已經形同虛設,審計人員對內部控制的評價也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了。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工作人員只有深入調查被審計單位的戰略經營風險和內部具體經營狀況,才能發現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問題。第四,從審計環境來說,審計環境的變化也會提高審計風險率。審計環境是指審計工作所處的經濟形勢、法律規定和文化背景?,F代經濟生活對審計報告依賴程度越來越高,審計意見的影響范圍和影響強度也在逐步加大。當經濟持續低迷,被審計單位容易經營失敗,從而導致針對審計工作人員的訴訟增多。法律規定是審計風險是否產生及大小的關鍵標準。文化習俗通過對審計人員價值觀和被設計單位經營理念的影響而影響著審計風險的大小。目前,由于審計環境發生巨大變化,導致審計工作人員涉及法律訴訟的數量和金額都呈明顯的逐年上升趨勢。隨著經濟活動的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企業規模不斷增加,市場范圍越來越廣,經營內容豐富多樣,使會計業務日趨復雜,審計風險隨之變大。同時,政府監管部門監管措施不斷完善,對投資者的保護強度日益增強。而審計工作人員由于對審計環境的變化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在審計工作人員的案件中,審計工作人員敗訴的情況也日益增多,從而更進一步誘發經營活動失敗的糾紛都將審計工作人員作為對象?!氨kU危機”和“訴訟爆炸”是當前審計工作風險加大的主要表現形式。

二、降低審計風險的方法

(一)為保證執業質量,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建立并

落實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樹立全面質量管理的現代管理理念,把審計工作人員的雇傭、督導、分派和培訓等方面的內容納入質量控制系統中;加強考核,確保全體專業人員都具有并保持履行其職責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嚴格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以審計準則為標準,規范所有執業人員在審計工作中的行為;及時、準確地監控審計過程中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執行落實情況;重視業務承接與監控,控制業務承接是防范風險的第一道防線。是要建立健全審計工作底稿復核制度,在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建立一個獨立于審計小組之外的臨時機構,對每個客戶的審計底稿進行復核,以加強復核機制,防止審計風險。

(二)建立風險防范基金

每個審計單位都要認識到審計風險的客觀存在以及為此所需承擔的風險責任,為此會計事務所應按照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防范基金。這種基金主要用于兩個方面:一方面通過向保險公司投責任保險,進行有效風險防范;另一方面專戶專儲,用于彌補因為審計失敗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建立風險防范基金,不僅可以防范審計風險的產生,還可以用于擴大業務活動投資,保持審計業務適度發展。

(三)建立風險責任制度與內部激勵制度

我國現階段會計資料虛假程度嚴重,如果繼續沿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將面臨較大的審計風險。推行風險導向審計,這是國際四大會計公司常用的審計方法。建立審計組織內部的風險責任機制,即明確審計組織內部各層次、各崗位和各環節的責任和權限。建立風險反饋機制,做到事事有人審核、有人監督,出了問題能夠及時反映。為鼓勵審計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需有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以解決干與不干、干好與干壞問題。

(四)加強審計工作人員職業素質的培養和提升

根據審計工作的崗位要求,審計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水準、較強的職業風險意識和踏實嚴謹的工作作風。要主動學習和掌握與審計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牢固樹立依法審計的原則。加強學習,不斷更新知識,研究經濟活動的新變化,提高分析、判斷、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強化質量意識,嚴格依照審計準則,認真負責地對待每一項審計業務和每一個審計工作環節,以確保業務質量。要具備高度的責任感,慎重地提審計報告和出審計意見,不能草率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不能簡單地出具“同意”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尤其是在風險已經存在的情況下,應根據風險的不同情況,出具明確具體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過程中,牢固樹立審計風險意識,克服“內部審計不存在審計風險”“內部審計不負法律責任”等傳統觀念,最大限度地避免審計風險的產生,減少審計風險責任損失。要加強對審計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目前,在審計過程中,正是由于部分審計人員在利益的驅動下,對存在重大錯誤的會計報表有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情況,才導致審計失敗現象的不斷發生,造成社會上對會計事務所的工作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并對審計人員的職業操守提出了質疑。加強對審計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就是要求每個審計工作人員都樹立誠信至上的職業觀念,真正做到在利益面前保持職業操守不動搖。同時也要改革和創新行業監管,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讓審計人員對其不遵守職業道德的行為承擔巨大壓力和風險成本。

(五)完善審計法律環境,維護審計的獨立性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審計的經濟環境日益復雜,使得審計領域相關制度和法規存在的缺陷逐一顯現。審計工作作為經濟活動監管的重要環節,一方面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規范審計行為,另一方面也需要法律為審計工作來保駕護航。因此,完善審計法律環境,健全我國的審計法律法規體系,是保證審計工作有序開展的當務之急。只有建立系統完善的審計法律法規體系,才能使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避免審計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維護審計的獨立性是降低審計風險的重要防范措施。在審計過程中,可以從五個方面全面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制定維護獨立性的制度,包括威脅獨立性識別系統、威脅程度評價系統和威脅應對機制等;建立監督及懲戒機制,保證相關制度的執行和程序的順利實施;會計師事務所的高級管理人員重視獨立性,并要求監證小組成員保持獨立性;制定能讓員工向更高級別人員反映獨立性問題的制度和通道;及時向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傳達有關政策和程序的變化。

(六)保持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和應有的關注

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包括深厚的專業知識、豐富的專業經驗和強大的分析判斷能力。專業勝任能力是復雜審計環境條件下,經濟、有效地完成客戶委托的業務的基礎。需要強調的是,專業勝任能力的獲得,除了來自學習和工作經歷,還要經過適當的專業訓練。審計工作人員應有的關注是指審計工作人員在執業過程中的職業敏感和職業謹慎,即對產生懷疑的證據要保持高度警覺,以質疑的思維方式評價所獲取證據的有效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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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風險概念范文2

一、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及其模型的缺陷

1、審計風險的定義

制度基礎審計是以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為導向的審計模式。它從檢查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入手,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對內部控制進行全面了解、研究和評價的基礎上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收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

基于對制度基礎審計的認識,國內外審計職業界對審計風險的理解總的來說都認為審計風險問題實際上是一個審計質量問題,是指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所不同的是,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定義審計風險時加入了“無意地”一詞,這就意味著它把注冊會計師有意發表錯誤意見視為舞弊排除在審計風險之外;而中國審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沒有提及有意或無意的問題,也就意味著“有意”“無意”地發表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均涵蓋在審計風險的定義范圍內。

2、審計風險模型

盡管上述三方對審計風險定義的表述有所不同,但中國審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對外公布的審計風險模型卻與AICPA的一致,都為:審計風險(AR)=固有風險(IR)*控制風險(CR)*檢查風險(DR)。其中,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或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或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被內部控制防止、發現或糾正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或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被實質性測試防止、發現或糾正的可能性。

3、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及其模型的缺陷

經過深入研究發現,上述審計風險定義及模型存在許多缺陷:

第一,審計風險定義過于狹隘,它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使財務報表沒有重大錯誤,注冊會計師也會因各種原因而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第二,該審計風險模型僅僅從審計過程上把審計風險劃分為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未能從審計過程之外分析審計風險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而實際上,審計風險是審計內環境和外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

第三,最令人遺憾的是,上述審計風險模型沒有包括被審計單位的經營風險。事實上,經營風險已實實在在危及審計職業界,如安然事件的爆發導致了有百年歷史的會計公司巨人之一的安達信的破產。這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現代審計廣泛采用抽樣技術,存在審計不能發現重大錯誤的風險。二是因為隨著現代經濟的迅速發展,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大,經營風險不斷加大,經營失敗的可能性也逐漸加大。當某一公司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時,報表使用者通常會指責審計失敗。

第四,制度基礎審計方法對固有風險的評價流于空泛。對于固有風險,它體現出的是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實際存在的錯報和漏報,在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程中它已經成為事實,注冊會計師無法改變它。在審計實踐中,從穩健角度出發,一般假定其水平為100%。所以,該模型實際上就沒有考慮固有風險的實際情況,從而使注冊會計師對固有風險的評估就常常流于形式。

第五,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風險概念體系不一致。上述三方公布的審計風險不盡相同,但審計風險模型卻完全相同,這在邏輯上是無法成立的。

二、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定義及其模型

風險基礎審計是在制度基礎審計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代表了現代審計方法發展的最新趨勢。它以被審計單位的風險評估為基礎,綜合分析影響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的各種風險因素,并根據量化的風險水平確定實施審計的范圍和重點,進而實施實質性測試的一種審計方法。

這里我們有必要重新界定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風險的定義及其模型。

1、經營風險與廣義的審計風險

目前,經營風險有兩個含義,一是企業沒有達到預期經營目標的可能性;二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種種不確定性。美國審計學家阿倫斯將經營風險定義為“存在企業由于經濟或營業條件,如經濟蕭條、決策失誤或同行業之間意想不到的競爭等,而無力歸還借款或無法達到投資人期望的風險”。國內有的專家將經營風險定義為“預期收益減少與損失發生的概率”。本文贊同阿倫斯的定義,即經營風險是指企業沒有達到預期經營目標的可能性。

2、重識固定風險

與制度基礎審計對固有風險的評估流于形式不同,風險基礎審計非常重視對被審計單位固有風險的評價。它要求將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看作是減少審計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求注冊會計師通過了解,形成對被審計單位固有風險的評價。這種評價就是分析發現企業的戰略風險、經營風險區域,然后測試評價風險區域的內部控制有效性,并重點審查這些風險區域。風險基礎審計方法雖然也考慮內部控制制度的作用,但它將關注的重點首先放在對財務報表更有影響的企業經營目標、戰略措施和經營活動的分析之上,以求從企業的經營環境和經營活動的整體上來把握財務報表的固有風險。因為企業如果經營目標、發展戰略有問題,經營活動出現嚴重困難時,管理層就會有嚴重的財務報表作假動機,這時內部控制無法起作用。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可以認為:固有風險(IR)=戰略風險(SR)*經營風險(BR)。在這里,我們姑且仍用固有風險這一概念,但其內涵與制度基礎審計時的固有風險的內涵大不相同。此時審計風險控制的關注點已經落到了對固有風險的分析評價上。

由于風險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在進行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時,審計程序基本相同,故在兩種審計模式下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是一樣的。

3、訴訟風險

審計訴訟風險是指在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之外,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所面臨的可能使其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審計風險模型必須考慮訴訟風險,原因有三:

第一,廣義審計風險必須與損失相聯系。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和經營風險只是產生審計風險的一個因素,只能算是一個潛在的審計風險。也就是說,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和經營風險只是審計風險產生的一個前提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因為如果沒有人追究審計的責任,注冊會計師無須承擔任何損失。即使他們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意見,審計風險也為零。

第二,這里的“損失”,不僅包括現實經濟損失,也包括潛在經濟損失;不僅包括可以計量的經濟損失,也包括不可計量的精神損失。潛在的經濟損失包括: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的信譽受到損害而帶來的對未來收益的影響;精神損失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被撤消,注冊會計師受到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

第三,風險基礎審計產生的初衷即使注冊會計師面對“訴訟爆炸”危機,為了減少訴訟風險而采用的一種新的審計方法。訴訟風險應該包含在審計風險模型中也就理所當然。

4、新的審計風險模型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重建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的審計風險模型,即審計風險(AR)=戰略風險(SR)*經營風險(BR)*控制風險(CR)*檢查風險(DR)*訴訟風險(LR)。

與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的風險模型相比,上述風險模型有如下的優點:

第一,保證了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的風險概念體系的一致性。經營風險是風險基礎審計的核心,它既體現在審計風險的定義中,又包括于審計風險模型中,保證了風險概念體系的前后連貫性。

第二,將傳統風險模型中的固有風險分拆為戰略風險和經營風險,強調對被審計單位風險的評價,集中審計資源于高風險的審計項目,從而提高審計效率。

審計風險概念范文3

[關鍵詞] 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審計風險

重要性的概念來自于現代審計方法的運用,在抽樣審計時,由于有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審計人員就必須降低由此帶來的審計風險或者把審計風險控制在一定的水平,為此審計人員必須衡量報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錯的重要程度,由此產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確理解重要性的含義,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對合理的確定審計程序,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的質量與效率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重要性、重要性水平的概念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21 號――重要性》第三條界定了重要性的含義,指出重要性取決于在具體環境下對錯報金額和性質的判斷。如果一項錯報單獨或連同其他錯報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依據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策,則該項錯報是重大的。即“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重要性水平就是指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或決策的錯報或漏報的具體金額的界限值。

二、審計風險

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作出的審計結論與被審計事項實際情況相背離,而將承擔審計責任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構成,由于控制風險和固有風險不可分割地交織在一起,所以通常將其合并稱為“重大錯報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是指財務報表在審計前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檢查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其關系可表述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由此可見,要降低審計風險,就必須降低檢查風險。

三、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

審計風險實質上強調的是會計報表中未被查出的重大錯報或漏報對審計意見的影響,由于審計測試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審計人員不可能將所審報表中所有的錯報或漏報都查出來,所以審計風險始終存在,但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可通過執行合理的、必要的審計程序,盡可能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同時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這就需要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關系。

1. 重要性水平與審計風險呈反向關系

審計人員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直接影響審計風險。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審計風險越高。這里所說的重要性水平指的是金額的大小。通常2萬元的重要性水平比1萬元的重要性水平高,對審計人員來講要查出2萬元以上的錯報和漏報顯然要比查出1萬元以上的錯報和漏報更容易,可見重要性水平是2萬元的審計風險比重要性水平是1萬元的審計風險低,即查不出2萬元以上的錯報和漏報的可能性要比查不出1萬元以上的錯報和漏報的可能性要小。

2. 審計風險水平的高低又反作用于重要性水平

審計人員在審計準備階段要評估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該風險越大,被審計單位出現重要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越大,審計人員越要小心謹慎,重要性水平就要確定得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就可定的高一些。因此,重要性水平與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成反向關系。在審計風險模型中,審計人員所能控制的只有檢查風險。而檢查風險的控制取決于根據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所確定的重要性水平。確定一較低的重要性水平,可將檢查風險控制在較低的水平。

3. 審計人員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取決于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如果原本2萬元的錯報或漏報才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和決策,但審計人員卻將重要性水平確定為1萬元,審計人員就會擴大審計程序的范圍或追加審計程序,導致審計效率降低。如果原本1萬元的錯報或漏報就會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和決策,但審計人員卻將重要性水平確定為2萬元,審計人員所執行的審計程序要比原本應當執行的少,這必然會導致審計人員得出錯誤的審計結論。所以,重要性水平偏高或編低均對審計人員不利,審計人員應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

四、重要性與審計風險的關系在審計程序中的應用情況

1. 審計計劃階段。審計人員在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時,需要考慮計劃的重要性水平。在計劃審計工作時,審計人員應當根據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確定一個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包括財務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和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列報認定層次的重要性水平,以便確定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將審計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 審計執行階段。隨著審計過程的推進,注冊會計師應當及時評價計劃階段確定的重要性水平是否仍然合理,并根據具體環境的變化或在審計執行過程中進一步獲取的信息,修正計劃的重要性水平,進而修改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3. 評價審計結果階段

(1)將評價審計結果時確定的重要性水平與前階段運用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以判斷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

隨著審計過程的推進,重要性水平更趨于客觀,它可能與計劃階段或審計執行階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此時,注冊會計師要將評價審計結果運用的重要性水平與計劃階段或審計執行階段修正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以判斷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充分。如前者比后者低,則審計風險相應增加,這就要求執行更多的審計程序,收集更多的審計證據,以將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審計風險概念范文4

關鍵詞:審計風險 審計防范 建議

      審計風險是審計活動有現象,是審計發展過程的產物。近幾年來, 審計風險日益突出。強化審計風險意識,有效規避和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已越來越受到各

方面人們的重視。本文將對審計風險的相關概念作簡要論述,并重點分析其成因,以及針對這些成因采取相應的防范建議。

一、 關于審計風險的概述

“審計風險”指審計組織或審計人員在審計的過程中,由于受到某些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而使審計結論與客觀事實發生背離;或者由于審計人員作出錯誤的審計評價和審計結

論,而受到有關關系人得指控,并遭受某種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審計風險主要由兩方面構成:一方面是錯誤,財政報表本身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另一方面是審計人員,

在審計后表示該報表并不存在重大錯報和漏報的風險。換而言之,審計風險是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問題的結合。

二、 審計風險的形成原因

1,經濟生活對審計意見的依賴程度及其影響范圍的擴大

一方面,隨著審計范圍的擴大和審計力度加強,審計地位不斷的提高,審計監督工作在社會上得影響不斷擴大,現代經濟生活對審計意見依賴程度不斷的加大,依賴審計意見

的人不斷增多,因此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面臨的審計風險也將不斷的增大。

另一方面,由于市場經濟成分多元化以及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不穩定性,審計人員難以全面地反映和評價企業情況,使其獲得的信息不真實,作出的審計結果不準確,從而引

起審計風險。

2,審計活動所處的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

法律是審計工作的依據,如果法律體系不完備,審計人員就會失去統一的標準,增加風險的機會。目前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建立和發展階段,審計法規體系尚不夠健全,不能

適應社會經濟的急劇變化。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經濟,現行法律不可能對審計活動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新情況、新問題全部規范到位。另外許多不確定因素和不規范的行為依然

存在,這就倍增了社會經濟的復雜性,經濟法律法規不可能涵蓋經濟生活的全部,即使有所涵蓋,也有部分的法律法規存在技術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的缺陷。

3,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和審計對象的復雜性

    審計范圍是一個逐漸擴大的過程。由早期的以處理現金的職員的誠實性為審計重點,擴大至今,遠遠超過了傳統的財務審計,不僅要研究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程度和運作效率,還要就企業在未來持續經營能力作出報告。有關這方面信息的不確定性很大、風險也很高,審計人員要作出正確的審計的結論難度增加,風險在所難免。現代

市場經濟不穩定性增強,公司要想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謀生存圖發展,必須擴大經營規模,進行復雜化的交易。我國的企業正處于不穩定狀態之中,國民經濟增長較快,關鍵領域

的改革有所突破,業務創新和業務復雜性也在隨著市場的不斷完善而增加,這將會導致會計的確認、計量、報告帶來困難,引起審計風險的產生。

三、 審計風險的防范建議

由上述可知, 審計風險的形成因素具有復雜多樣性, 因此對審計風險的防范也應是綜合和靈活的。根據上述審計風險的成因,本文提出下面幾點有效的防范審計風險的建議

     (一) 優化審計環境,加強法制建設

在風云莫測的社會經濟中,會計信息失真、內部控制混亂會影響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大了審計風險。因此應該督促審計部門根據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加強法制建設,及時

修改和制定切合需求的審計法律法規,努力克服審計中無法可依或有法難依的問題,使審計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凈化社會法制環境

,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減少差錯,達到防范審計風險的目的。

(二)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

建立良好的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內部質量的控制制度,是減少舞弊、防范控制審計風險的有力保障。質量控制是審計機構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務所整個管理體

系中的核心。各審計機構應該建立有效的內部運行機制和控制制度,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不徇私情、秉公執法。制定審計質量考核辦法、減少或消除人員差錯,及時發

現和解決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綜合素質

審計是較高層次綜合性的經濟監督,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就是要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而高質量的審計來自高素質的審計隊伍。因此,應該不斷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教育,

提高綜合素質,及時更新知識,提高審計人員的分析、判斷及預測經濟活動的能力,造就一批同當前審計及工作相適應的具有較高思想素質、業務技能和知識水平的審計工作人員

,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審計風險。

正確認識審計風險是審計自身發展的要求,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人們對審計的期望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和風險也越來越大,審計部門將會更加關心如何采取

可行有效的審計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審計成本的同時高質量完成審計任務,沖破傳統審計思想的束縛,從思想上、觀念上深刻的理解審計風險的內涵,樹立風險意識,并在執行審

計業務過程中,注重審計質量,尋求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防范審計風險,有效地避免風險及其損失。

(四)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降低審計風險

運用科學和規范的審計方法,以有限的審計資源擔當起社會人民所賦予審計的歷史使命,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效率,是降低審計風險的主要措施之一。審計工作越來越復雜多

樣,導致形成審計風險的因素也越來越多。許多具體實踐中的問題還有待于在實踐中探索應對解決的方法。但是,只要審計人員能夠真正轉變觀念,從思想上改變,切實按照審計

的思路組織審計工作,在審計實務中全面貫徹防范審計風險管理的觀念,謹慎的對待審計風險,合理地界定審計人員的責任,認真及時地加以防范管理,從而預防和減少審計風險

盡可能少的發生。

參考文獻:

審計風險概念范文5

關鍵詞:審計風險  形成  防范措施

        0 引言

        從古今中外的審計發展史來看,有審計就有審計風險。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社會政治、經濟的不斷快速發展,經濟活動領域的不斷擴大,審計所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大,審計難度就越高,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大。如何規避審計風險也就成為國家各級審計機關不斷探討的問題。

        1 審計風險的概念和特征

        在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中,應該如何界定審計風險的概念,在職業界和學術界有著不同的認識。審計風險的概念是從審計過程認識的,審計風險是指審計客體的財政財務收支中存在重大錯弊(其中包括重大錯報風險和檢查風險)而沒有被審計人員發現,作出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可能性。

        審計風險的特征

        1.1 審計風險的客觀性?,F代審計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即根據總體中的一部分樣本的特性來推斷總體的特性,而樣本的特性與總體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點誤差,這種誤差可以控制,但一般難以消除。因此,不論是統計抽樣還是判斷抽樣,若根據樣本審查結果來推斷總體,總會產生一定程度的誤差,即審計人員要承擔一定程度的作出錯誤審計結論的風險。即使是詳細審計,由于經濟業務的復雜、管理人員道德品質等因素,仍存在審計結果與客觀實際不一致的情況。因此,風險總是存在于審計活動過程中,只是這些風險有時并未產生災難性的后果,或對審計人員并未構成實質性的損失而已。

        1.2 審計風險的普遍性。雖然審計風險通過最后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但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風險因素的產生。因此,有什么樣的審計活動,就有與之相適應的審計風險,并會最終影響總的審計風險。從總體來看,可能產生風險的因素有:內部控制結構控制能力差;重要的數字遺漏,對項目的錯誤評價和虛假注釋,項目的流動性強,項目的交易量大,經濟蕭條,財務狀況不佳,抽樣技術局限性等。從每一個具體風險看,也是由多因素組成。

        1.3 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審計責任的存在是形成審計風險的一個基本因素,如果審計人員在執業上不受任何約束,對自己的工作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就不會形成審計風險,這就決定審計風險在一定時期里具有潛在性。如果審計人員雖然發生了偏離客觀事實的行為,但沒有造成不良后果,沒有引起相應的審計責任,那么這種風險只停留在潛在階段,而沒有轉化為實在的風險。審計風險是在錯誤形成以后經過驗證才會體現出來,假如這種錯誤被人們無意中接受,即不再進行驗證,則由此而應承擔的責任或遭受的損失實際沒有成為現實。所以,審計風險只是一種可能的風險,它對審計人員構成某種損失有一個顯化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長短因審計風險的內容、審計的法律環境、經濟環境、以及客戶、社會公眾對審計風險的認識程度而異。

        1.4 審計風險的偶然性。審計風險是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或審計人員并未意識到的主觀原因造成,即并非審計人員故意所為,審計人員在無意接受了審計風險,又在無意中承擔了審計風險帶來的嚴重后果??隙▽徲嬶L險具有無意性這一特點非常重要,因為只有在這一前提下,審計人員才會努力設法避免減少審計風險,對審計風險的控制才有意義。

        1.5 審計風險的可控性。審計風險是審計活動中的固有現象,即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審計人員可以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通過有效的審計程序去抑制、降低或控制審計風險。

        2 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要想使審計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則需要從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入手。即不僅要從外部給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而且事務所本身也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在審計準備、實施和報告階段采取各種風險管理和控制對策,以減少審計風險,避免風險損失。

        2.1 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良好的執業環境是注冊會計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客觀條件,只有有了良好的執業環境,注冊會計師才能在執業時堅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從而使審計質量得以保證。但是,從最近幾年發生的審計案例看,不少是由于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受到被審計單位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門的壓力而不得不違規、違心地出具虛假審計報告。一旦出現問題,就會使自己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

        2.2 轉變觀念,強化風險意識 應該看到,正確認識審計風險是職業界自身發展的要求,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人們對審計期望值的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責任和風險也越來越大,職業界將會更加關心如何采取有效的審計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審計成本的同時,高質量完成審計任務,并有效地避免審計風險及其損失。因此,審計人員一定要沖破傳統審計思路的束縛,從思想上,觀念上深入理解審計風險,并在執行審計業務的過程中,尋求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控制審計風險。 

        2.3 引入風險管理的模式 首先,事前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為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中,應對客戶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判斷、評估,并以此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策略和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審計計劃,使審計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這主要包括客戶和客戶管理者兩個方面??蛻舴矫嬷饕薪洜I環境因素分析,組織結構因素分析;管理者方面主要有管理者品行、能力分析和管理者變更情況分析等。其次,事中對審計風險進行有效控制。主要指選擇減輕風險的技術和方法,建立減輕風險的程序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

        2.4 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一是認真學習相關法規,加強職業道德和廉政建設。經常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知識講座,讓審計人員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排除各種主、客觀因素對審計工作的影響,使審計行為符合法定程序,審計評價符合依據,審計結論客觀公正。經常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設教育,用制度規范、約束審計人員的行為,防止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和以權謀私。二是提高審計人員的計算機運用水平。

        2.5 加強自我保護,促進有關法規的健全 其一,簽訂業務約定書。業務約定書可以明確委托方的會計責任和受托方的審計責任,明確業務的性質,范圍及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這樣一旦發生法律訴訟就有可能將審計風險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其二,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在西方國家投保充分的責任險是會計師事務所的一項重要保護措施。在我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按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風險。但保險公司還未開展責任險業務,行業協會應積極與保險公司磋商,努力促成該項業務。其三,促進法律、法規的健全。從當前的訴訟案件中不難看出注冊會計師在法律上的弱小。因此,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團結起來,利用自身的影響促成有關法律的修正,以維護自身的利益。

        2.6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審計人員的人身侵害 審計的職業風險還體現在審計人員的人身安全方面。審計機關是經濟監督執法部門,隨著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化和審計力度的不斷加強,必然會涉及到被審單位、個人的經濟、政治利益,尤其是審計人員參與查辦大案要案,與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一些不安全的因素將越來越多,審計人員和家屬受到威脅、傷害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要增強審計人員的安全防患意識,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審計人員要注意審計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隱蔽性和保密性,保護自身安全,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審計風險概念范文6

關鍵詞:審計風險 模型 實務應用

審計是一個高風險、高社會責任的行業,特別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的,相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政府各部門對師事務所檢查力度的不斷加大,涉及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訴訟案件也越來越多。與此同時,經營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進一步加大了審計的難度,使審計風險日益突出。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已成為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當務之急。

一、審計風險的理論基礎

事實上,有關各方一直都在關注審計風險這一課題,早在1963年AICPA的職業準則就有關于風險評價重要性的描述:“所涉風險的水平也和審查的性質休戚相關……內部控制對于審查范圍的即為一例,內部控制越強,風險水平越低?!贝撕螅琒ASNo.39和SASNo.47為審計師選擇實質性測試程序提供了詳細的指南,即審計師應詳細考慮下列幾個:賬戶余額和業務類別中存在的錯報風險;內部控制未能發現錯報的風險;審計完成后,賬戶和業務類別中的錯報未能被發現的風險。SASNo.47還進一步明確了風險的概念術語,提出了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概念,并指出審計師應從整個報表總體水平和賬戶余額及業務類別水平上考慮審計風險。SASNo.47強調審計風險應該結合重要性一起考慮,以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及范圍,并評價這些程序的結果,同時將審計風險模型定義為:AR=IR×CR×DR,其中AR(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IR(固有風險)是指假定不存在相關內部控制時,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單獨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的可能性。CR(控制風險)是指某一賬戶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產生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未能被實質性測試發現的可能性。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和審計風險》基本采納了這一概念,采納這一概念的還有英國審計實務委員會(APC)、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等,可見這一模型流傳甚廣,但是該模型仍遭到很多學者的批評,主要:第一,該模型沒有提供如何從分散的賬戶和交易綜合評估整個財務報表的風險。第二,該模型僅僅考慮了抽樣風險(即β風險),同時假設非抽樣風險(即α風險)可以忽略。第三,該模型還不完善,設有考慮到其他諸如審計成本或潛在誤報的影響等經濟因素。第四,該模型只能是用于決定在實質性測試中抽樣風險的水平,而不能成為一種風險評估的模型。第五,在計劃階段,實務界普遍將審計風險確認為5%,在此未明確5%審計風險水平究竟是什么意思,若其意味著審計師愿意簽發的100份審計報告中有5份含有錯誤的話,則所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將不復存在(Rittenberg&Schwieger,2002)。第六,該模型既無法用它來評估接受的風險,也無法在審計計劃中充分體現對客戶風險的了解。如果不考慮經營風險,那么所謂的風險審計就是不完整的(辜飛南等,2002)。

二、審計風險要素模型應用

盡管審計風險模型存在很多缺點,但是在實務中如何有針對性地回避這些缺點,更好地應用審計風險模型仍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對審計風險模型的重新認識

筆者認為,在審計實務應用中,應把《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看成一個有機整體,其應用應環環相扣,使審計過程視為一有機整體,這樣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運用各種準則。

審計風險模型也不例外,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主要定義了審計風險模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計劃主要規定了如何進行抽樣審計。筆者認為,審計風險模型主要是為如何實施抽樣服務的,即根據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評估水平,測算檢查風險的水平,再根據檢查風險的水平, 應用抽樣審計理論就可以得出計劃收集證據的數量,在此筆者認為,注冊會計師在制定計劃時亦可適當地考慮非抽樣風險,怎樣考慮非抽樣風險呢?那就是根據職業判斷考慮如何地增加樣本量。另一方面,在實務中,所要決定的樣本量,必須落實到某一具體的賬戶或交易類別,筆者認為根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對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的定義,審計風險模型可用于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即賬戶層,亦可用于某一賬戶或交易類別或連同其他賬戶、交易類別即整個會計報表層,現在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真正利用風險模型來測評檢查風險,再利用測評出的檢查風險完成審計抽樣。

社會審計的最終產品是審計報告,在出具審計報告過程中,我們不僅要對分散的賬戶和交易進行評估,而且還要從分散的賬戶和交易綜合評估整個財務報表的風險,筆者認為,如何從分散賬戶和交易去綜合評估整個財務報表的風險,是另一個具體準則,即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要解決的問題,當我們把審計后推出的總體偏差與會計報表層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就可以達到綜合評估財務報表風險的目的。至于如何理解實務界確認的5%審計風險,筆者認為,無論注冊會計師如何盡職盡責,都不可能對審計后的會計報表作出100%的保證,只能是合理確信會計報表的所有重大方面,這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中有明確規定。這里的5%是一個經驗數據,5%的風險也就意味著95%的把握,95%的把握也就意味著可以合理地確信,在合理確信的情況下,即使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注冊會計師也是可以免責的,對于此觀點至少同行中是這么認為的,這是制定有關審計準則的初衷。至于經營風險,筆者認為不是注冊會計師在會計報表審計中能夠完全把握或解決的,事實上,我們在考慮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及檢查風險時,部分考慮了經營風險,如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9號第21條第(四)(五)點在考慮固有風險時,要考慮業務性質及影響被審計單位所在行業的環境因素。

(二)審計風險模型制作應用舉例

在審計實務中,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實質性測試一般是按業務循環組織實施的,也可以按會計報表項目進行。按循環審計可以與按業務循環進行的內部控制測試直接聯系,有針對性地評估特定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的同時,定出檢查風險,確定某一賬戶的樣本量。如以下是以生產循環的存貨審計為例:

1.固有風險。我們可根據存貨的數量和種類、成本歸集的難易程度、運輸的便捷程度、廢舊過時的速度或易損壞程度、遭受失竊的難易程度,評估存貨通常具有高水平的固有風險。具體到審計實例,由于制造過程和成本歸集制度的性質差異,生產制造的存貨與其他企業(如批發企業)的存貨相比往往具有更高的固有風險,因此就注冊師的審計工作而言則更具復雜性。此外,外部因素也會對固有風險產生。例如,技術上的進步可能導致某些產品過時,從而導致存貨價值更容易發生高估。以下是可能增加審計復雜性與固有風險的若干情況:(1)長期的制造過程。與長期制造過程(例如飛機、輪船制造和酒類釀制過程)相關的審計重點包括對遞延成本、預期發生成本以及可能受到未來市場波動或損毀影響的當期損益情況。(2)固定價格合約。重大審計涉及預期發生成本的不確定性。(3)商品存貨。計價是一個重要的審計問題,因為商品極易受到市場波動影響。許多企業都試圖針對未來的價格變動進行交易,以便降低有關風險。(4)服裝與其他時裝相關行業。由于服裝產品的消費者對服裝風格或顏色的偏好易于發生變化,因此潛在的存貨過時情況是重要的審計問題。(5)鮮活、易腐商品存貨。因為物質特性和短暫的保質期,此類存貨的腐壞風險很高。(6)具有高含量的存貨。由于技術進步,此類存貨易于過時。(7)單位價值高昂的存貨。例如,珠寶存貨的固有風險通常高于鐵制鈕扣之類存貨的固有風險。

2.控制風險。在考慮了固有風險之后,注冊會計師需要對控制風險作出評價。存貨的內部控制幾乎涉及到企業產品的所有生產與銷售環節———包括采購、驗收入庫、倉儲、領用、加工(生產)、運輸等方面。(1)采購。采購的總體目標是所有交易都已獲得了適當的授權與批準。使用購貨訂單是一項基本的內部控制措施。(2)驗收。存貨驗收的總目標是所有收到的貨物都已得到記錄。使用驗收報告單是一項基本內部控制措施。(3)存儲。存儲的總體目標是確保與存貨的接觸必須得到管理部門批準。(4)領用。存貨領用的總體目標是所有存貨的領用均應得到批準。使用部門存貨領用申請單是一項基本的內部控制措施。(5)加工(生產)。加工(生產)的總體目標是對所有的生產過程作出適當的記錄。使用生產報告是一項基本的內部控制措施。(6)裝運。裝運的總體目標是所有的裝運都得到記錄。使用裝運單是一項基本的內部控制措施。更有效的內部控制措施是由銷售部門作出裝運指令,使用預先編號的裝運單以便定期清點核算,并由此形成日后開具收款賬單的依據。

如果由個人兼任了不相容的職務,通常控制風險就會增加。

3.檢查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進行綜合評估,并據以作為檢查風險的評估基礎,據以確定存貨監盤程序、函證程序、替代程序及樣本量。

4.重要性水平。根據對存貨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以及會計報表層的重要性水平,確定存貨賬戶的重要性水平(可容忍誤差)。

5.審計后得出的奇貨差異與重要性水平對比,考查所實施程序的充分性。

三、小結與啟迪

盡管現行審計風險模型在中存在很多不足,但它仍受到注冊會計師同行的普遍接受。其原因可能在于思想與理念得到世人的認可,源于其作為思維模式的一般化。它說明了審計風險的構成,反映了注冊會計師在進行決策時的考慮。在實際運用中,其局限性主要體現在風險因素的評估都是非常主觀的和難以計量的,最多是大體上的可信性(劉力云,1999.朱榮思,2001),如何運用經驗數據來彌補這方面的不足,是需要繼續探討的問題。

1.Rittenberg,L.E.,&Schwieger.Auditing:ConceptsforaChangingEnvironment[M](影印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2.辜飛南等。審計學[M].北京:中國出版社,2002

3.謝盛紋。略論現行審計風險模型的偏頗[J].甘肅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7)

4.劉力云。審計風險與控制[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9

5.朱榮思等。審計學[M].北京:高等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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