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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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1

【關鍵詞】多民族文化 邵陽藍印花布 紋樣

一、邵陽藍印花布紋樣概述

1.多民族文化的影響

湖南邵陽建城于春秋時代,至今已有2500多年歷史,以物華天寶、人杰地靈而名播湖湘。漢置昭陵,唐設邵州,宋稱寶慶,民國改為邵陽。邵陽境內居民主要為漢族,元末明初,回族軍人戍守寶慶,以后子孫繁衍定居其內銀仙橋、九公橋、青草等地。近年,又因工作調入或婚入的少數民族有苗族、壯族、侗族、高山族、彝族、藏族、布依族、朝鮮族、滿族、瑤族、土家族、傣族、黎族、水族、仡佬族等。全縣41個鄉鎮,有35個鄉鎮居住有少數民族。邵陽自建城以來逐漸形成以農業文明為主的農耕文化,這樣的文化涉及農民的吃、穿、住、行、用等所有領域,大都是以農耕民俗文化為背景,以吉祥寓意、意象造型、隱喻手段等體現在各種文化藝術形式上。正是這些藝術形式有力地促進了各個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藝術影響和藝術的復合,并出現了一些混雜現象,這是多民族文化交流的一種正?,F象。其特征具有民族的傳統和濃郁的鄉土氣息,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其藝術風格質樸、純真、強烈、絢麗、變化奇妙,充滿了人生的愛戀和美好思想,蘊藏著深厚的民俗性、地域性和群體性。這些特征再加上邵陽自身的民俗觀念及民俗意識,形成了獨特的邵陽藍印花布紋樣。邵陽藍印花布紋樣也因此具有十分厚重的多民族文化底蘊。

2.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歷史淵源

邵陽縣屬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氣候溫和,雨量充沛,但降水集中,易遭干旱,光照充足,生長季節長。民國時期,境內種棉自給自足。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湖南農業改進在湖南各縣貸發和推廣優質棉種,邵陽縣作為當時全省五縣棉作試驗場之一,棉紡織業興起,為邵陽藍印花布的發展提供了原料基礎。

由于邵陽藍印花布使用靛藍單色印染,局限性很大,故而必須在藍印花布的紋樣變化上下功夫,讓其顯得素麗多樣。藍印花布紋樣的題材和內容又有兩個來源:一是源于苗族的神話,在他們世代傳唱的《苗族古歌》中,記錄了從楓木圖騰開始到蝴蝶媽媽生子然后從神到人、誕生了姜央,以及姜央在洪水后兄妹結婚再造人類等故事。從植物到動物到神最后到人,反映出苗族人民對古代神話的理解和崇敬,隱藏了他們對深層次的生命的真誠追求及對生殖繁衍的渴望;二是源于邵陽的自然環境的寫實和對民俗文化的寫意表現。關于民俗,《管子·正世》中云:“料事物,察民俗?!薄抖Y記·緇衣》中有:“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漢書·董仲舒傳》載:“變民風,化民俗?!蔽簳x時阮籍《樂論》中將風俗釋為“造始之教謂之風,習而行之謂之俗”。俗話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邵陽豐富的自然物質資源為邵陽藍印花布的紋樣提供了很多素材。紋樣大體可分為幾何紋樣、植物紋樣、動物紋樣及人物紋樣四種,多用夸張、寫意的形式表現。這一切都是結合邵陽民俗及民眾心中對自然、生活、神話的體會,用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形式來表達自己內心對幸福、自由及對生活的熱忱的追求。

3.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內涵

民間有“圖必有意,意必吉祥”的說法,也有“出口要吉利,才能合心意”的要求。所以邵陽藍印花布不僅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和藝術價值,而且其紋樣所選用的題材和內容都是取材于民間傳說或吉祥紋樣?!凹椤倍?,始見于戰國時期莊周所著的《莊子》。其中有“虛空生眉,吉祥止止”一詞。又如《說文解字》說:“吉,善也,從士口”;“祥,福也,從示羊聲,一云善也。”邵陽人民主要受漢族文化的影響,并且集合了多民族的優秀精華,所以他們擅長用比喻、象征、諧音表意及特定的符號,表達他們對生活的積極向上的心態、對美好事物的追求及對幸福生活的向往,體現邵陽人民的樂觀自信、智慧和情趣,以及幸福和歡樂的氣氛。

比喻。比喻是寓意的一種,是指人們在觀察、揣摩過程中,由事象深入事理的結果,它除了表征事物的外在特征外,還包括諸如民間故事、神話傳說、戲文、典故等。例如由鯉魚、龍門組成的鯉魚跳龍門圖形,《埤雅·釋魚》中說:“俗說魚躍龍門,過而為龍,唯鯉或然?!鼻謇钤度浞丁の矬w》中說:“鯉……黃者每歲季春逆流登龍門山,天火自后燒其尾,則化為龍?!闭f明了這個飛躍的價值,后以“鯉魚跳龍門”比喻中舉、升官等飛黃騰達之事,或者用作比喻逆流前進,奮發向上。

象征。弗洛伊德說:“象征的表示就從來不是個體學習所得的,而可視為種族發展的遺物?!比缳M迪南德·萊森說,“中國人的象征語言,是一種語言的第二種形式,貫穿于中國人的信息交流之中;由于是第二層的交流,所以它比一般語言更有深入的效果,表達意義的細微差別及隱含的東西更加豐富?!鄙坳査{印花布紋樣通過某些具有象征意義的花果草木或動物的紋樣、色彩或功能等,來表達某些特定的吉祥含義或思想(圖1)?!墩f魚》一文中說:“‘蓮’諧‘憐’聲,這也是隱語的一種,蓮喻女性或者是女性的生殖器官?!薄傍B”即“鴛鴦”喻為男性。“鴛鴦戲蓮”實質上說的就是男與女嬉戲,表達的是對愛情的一種渴望和追求。

諧音。諧音本是文學中的一種語言表達形式,民間俗稱為“口彩”。邵陽藍印花布紋樣常用諧音的方式,將一幅圖案組合表達出美滿、吉祥的含義。“喜上眉梢”,“喜鵲”的“喜”直接通用,“眉梢”通“梅梢”(圖2)。通過諧音就直接表達出了人們的喜悅、幸福、快樂及喜事臨門的美好氛圍。

特定的符號有兩類符號紋樣,一類是注重形式淡化表意的幾何紋樣,如魚子、珠子、三瓣花、弧線、環紋、魚鱗、太陽、月牙、波紋、繩紋、三角紋、鋸齒紋、五角紋等,它們起著美化裝飾畫面的作用。德國現代著名哲學家恩斯特·卡西爾說:“符號化的思維和符號化的行為是人類生活中最富于代表性的特征。”還有一類是民間千百年留傳下來的、約定俗成的特定吉祥符號。邵陽藍印花布紋樣中也包含著這些特定的吉祥符號紋樣,它們包括:方勝紋、萬字文“卍”、盤長紋。這些紋樣的主要內涵為:方勝紋,兩個菱形壓角相疊組成的紋樣。司馬相如的《大人賦》中提到“低回陰山,翔以紆曲兮,吾乃兮覿西王母;皓然白首戴勝而穴處兮,亦幸有三足鳥為之使”(圖3);萬字文即“卍”,在梵文中意為“吉祥之所集”,有吉祥、萬福和萬壽之意;盤長紋,盤長俗稱“八吉”,即法螺、、寶傘、白蓋、蓮花、寶瓶、金魚和盤長,盤長列為最末,但代表著佛門八寶的全體(圖4)。

正因為這些符號具有這樣豐富而吉祥美好的內涵,使得邵陽藍印花布深受人民喜愛并得以廣為流傳。

二、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藝術特征分析

1.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藝術表現手法

邵陽藍印花布紋樣分為兩種:一種是“匹料”,是連續紋樣。其紋樣組織形式有散點式的、纏花式的,還有常見的格子花,以幾何形格子為主骨,當中填充散花組成紋樣。可供人任意裁剪,縫制衣裳,或做被單、門簾等。另一種是“件料”,是適合紋樣、專門用來做成被面、門簾、桌布、肚兜等特定形狀的?!凹稀庇虚L方形和方形兩種,其基本結構為中心圖案與邊框圖案組合而成。紋樣的主題多為表現愛情,祈求平安、富貴、長壽等內容,由與之相關的單元紋樣組成。“匹料”的圖案組織方式有散花、纏枝花、格子花、滿地花等形式。邵陽藍印花布上散花、纏枝花、格子花、滿地花圖案組織,基本源于我國古代的織繡紋樣,例如長沙西漢墓出土的織繡實物等,便可知其源遠流長。

2.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藝術特征

邵陽藍印花布構圖粗獷大方,內容則細膩緊湊、渾厚樸實。因為邵陽藍印花布是以油紙鏤板然后刮漿漏印而成。因受其工藝的限制,為了防止花紋的脫落,構成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便是平面造型中的點、線、面。并且點、線的大小必須恰到好處,既不能太大又不能太小。太小的點,灰漿不容易附著;太大的點或線段,灰漿容易在染色時剝掉。這樣的星星點點錯落有致、極具韻律節奏的排列,就是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特色所在,它給人或粗獷強烈、或清新質樸、或精巧細致的感覺。邵陽藍印花布紋樣與其他地區相比,很注重用點來構成一幅蘊含吉祥和民俗觀念的紋樣圖案。如藍底白花的邵陽藍印花布紋樣就會要考慮白跟藍兩個顏色的面積關系。面積大的約定俗成被看作“底”,相反面積小的就被看作“圖”。“圖”與“底”之間會產生一種空間層次感和空間量感。邵陽藍印花布則注重畫面大效果,較多地運用大塊藍白、粗點、寬線來表現對象(圖5“梅、蘭、金魚”,圖6“鳳穿牡丹”),布局大膽,巧妙穿插,飛翔的鳳鳥與富態的牡丹相互映襯,從平穩中體現了有節奏的律動,使整個畫面洋溢著富有生機活力的鄉土氣息。

三、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民俗意蘊

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民俗意蘊可以從生存、繁衍、圓滿這三個方面來分析。

生存即是求活,即指充滿“生命活力”,活下來是最高的人生哲學,也是人生哲學的主題。為了擺脫對死亡的恐懼和對永生的向往,邵陽人民在自己的藝術中高揚生命之幟,一切造型都被賦予了生命與活力?!盎睢保€有另外一種含義,即活潑、灑脫。造型常常表現出造型手法的活潑和大氣。數千年來深受奴役和壓迫的中國勞動人民,長期掙扎于生活的最底層,他們僅僅想簡單、樸素、踏踏實實地活著,所以生命、活力對邵陽藍印花布紋樣來說是一個永恒的主題。

繁衍。人丁興旺、子孫延續都是勤勞樸實的邵陽勞動人民所祈求的。故而出現了許多符合這一愿望的紋樣題材,如葡萄、葫蘆、蓮蓬、莢豆、石榴等多子植物,甚至老鼠等繁殖能力特別強的動物都常被用來象征多子多福,像“老鼠偷葡萄”“老鼠偷南瓜”“老鼠偷白菜”等就成了吉祥紋樣的主題來源。

圓滿。中國人民深受古代太極陰陽哲學觀念的影響,并形成了根深蒂固的人生宇宙觀和時空觀。反映在邵陽藍印花布紋樣布局上就是講究圓滿、完整,講究對稱、偶數,因其中蘊藏著平和、完美與吉祥的寓意。因此紋樣多把成對成雙的圖案巧妙地相對置在一個圓形中,舒展自如,相反相成,互相照應又相映成趣,產生了一種積極協調又相互對立的運動感,這種格式被稱作“喜相逢”。

結語

綜上所述,可以總結出邵陽藍印花布紋樣之所以有獨特的藝術特征,是與其多民族雜處文化交流影響、民俗觀念、民俗意識密不可分的。邵陽藍印花布紋樣的題材都是根據生活的需要和審美需要取材于大自然的動植物和人物自身,表達出人們對幸福日子的憧憬。同時它選用的紋樣素材往往都會含有某種吉祥的意義,直接或間接地反映民族共同的心理狀態、傳統的民間風俗和人民的審美情趣等。邵陽藍印花布紋樣質樸,色彩清新,樸實無華,卻是在多民族文化影響、融合下走出自己的特色的民俗藝術。

(注:本文為邵陽藍印花布工藝技術及產業發展研究湖南省社科課題,項目編號:12YBA2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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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2

關鍵詞:少教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西部大開發;法律保護

中圖分類號:D922.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8631(2010)05-0066-02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多民族國家,少數民族約占全國人口的8.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區,西部地區少數民族人口約占我國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5%。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我國各民族創造了各具特色、豐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各民族文化相互影響、相互交融,增強了中華文化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不斷豐富和發展著中華文化的內涵,提高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感和向心力。因此,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問題對于增進民族團結。實現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戰略,促進西部地區的經濟、社會、文化協調發展來說意義重大。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72年通過的《世界遺產公約》中將世界遺產界定為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兩大類。后來文化遺產的概念得到進一步發展。又分為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建筑群、遺址)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界定,根據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以下方面:(1)口頭傳統和表現形式,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4洧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

我國自加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后,2005年由國務院辦公斤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附件1《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界定為“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辈⒎俏镔|文化遺產的范圍界定為:1、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盲;2、傳統表演藝術;3、民俗活動、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5、傳統手工藝技能;6、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此界定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界定大致相同,并無本質區別。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相比,具有活態傳承性、非物質性、民族性、地域性等特性。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存的難度上要大大超過物質文化遺產。

1.活態傳承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要依靠傳承人的口傳授和言傳身教。雖然物質文化遺產也具有傳承性,但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更具有自己的特色,即在傳承過程中的活態性,一方面。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繼承與傳播過程中會與當地的歷史、文化和民族特色進行相互融合,從而發生變異,另一方面就是傳承人的作用,傳承人掌握并承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和精湛技藝,他們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的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的代表性人物。

2.非物質性。這是相對于物質文化遺產的而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抽象的文化思維,它存在于人們的觀念之中,所以從本質意義上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無形的,不像物質文化遺產那樣是有形可感的物質。因此。所謂非物質性。并不是與物質絕緣,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精神領域的創造活動及其結晶。

3.民族性和地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與一定的民族、地域有密切的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與發展與各個民族在不同地域的獨特生活方式、民族文化傳統、民族心理、民族風俗習慣有關,充分體現了各個民族的個性和民族審美習慣。

二、西部大開發中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必要性與緊迫性

保護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保護少數民族文化權利的應有之義與重要內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形式。文化多樣性對人類來講就像生物多樣性對維持生物平衡那樣必不可少,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的共同遺產。應當從當代人和子孫后代的利益考慮予以承認和肯定。各民族所創造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反映了特定歷史地域和不同民族的特點,其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的固有財富。加強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能夠展示中國人文傳統的豐富性,有利于增進民族團結,也有利于促進中華文明的繁榮與共同發展。

我國對于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日漸重視,截至2009年6月,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有云南麗江古城和布達拉宮。被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的有四川黃龍、九寨溝和云南“三江并流”自然景觀,被列入世界人類口述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有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和蒙古族長調民歌。2006年5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8項,其中少數民族項目165項。約占全部項目的31.9%。2008年6月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其中少數民族項目248項,占全部項目的48.6%。至此,我國55個少數民族都有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但在現代化與城市化的沖擊之下,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仍然不容樂觀。

一方面,西部大開發中。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迅速發展,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現在少數民族的生產生活方式都發生了變化,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發展的大環境遭到破壞,很多少數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瀕臨滅絕。例如,據資料記載,貴州民間產漆器的地區清末至解放前泛指畢節、大方、德江等10地。現在僅大方縣還保持有漆器生產,與原來生產的地域相比貴州省蠶桑技術的保存只占加%,不僅如此,原在威寧等5個縣分布均勻的民間開采銅礦技術現在全部消失,此外,桐梓的井鹽、毛氈,遵義的油綢,仁懷的沙酒,赤水的竹篦和先炳生鐵鋤,思南的絲線,安順的皮革器和牛皮毯,雷山的石印,黎平的樹皮布,安龍的龍溪硯,銅仁的葛布和麻布,興義的三清鐮刀等都幾乎已消失。還有沿河的土家族樂器,盤縣的雕版印刷,貴陽的雄精雕等。貴州省博物館傳統工藝課題研究組最近初步調查統計,貴州傳統工藝瀕臨失傳的項目占15.6%。已知失傳的項目約占5.6%。

另一方面,由于外來文化、主流文化的沖擊,很多年輕人對本民族的傳統文化缺乏興趣,使得很多口傳心授方式傳承的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出現“人在技藝在,人走技藝失”的現象。例如,流傳于寧夏賀蘭縣的以秦腔和道情為主的皮影戲。有自己獨特的演出風

格,但因為現代化媒體及娛樂方式的沖擊,現在僅僅只是一些老年人身藏的技藝,很難再看到。面臨相同境遇的還有寧夏涇源縣的回族踏腳舞,回族踏腳舞是從西域傳人中國的一種回族攻防武術。具有濃郁的民族特色,現在同樣面臨后繼無人的尷尬局面。

三、西部大開發中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建議

1.制定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基本法。我國目前涉及到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法規有《著作權法》、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頒發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以及2005年12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還有一些地方性法規,如2000年云南省的《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2005年廣西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2006年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及2008年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此外,還有部分民族自治州、自治縣也出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北川羌族自治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這些地方性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全國性立法缺失的不足。但現有的立法主要是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立法層次偏低,不利于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且各省立法各有特色,有的省側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有的省側重于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我國少數民族分布的特點是大雜居小聚居,對一些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或申報時往往需要各省或各地區的合作。因此在實踐中容易發生沖突,也需要一部上位法來進行統一協調。

2.明確在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政府責任。同時鼓勵民間組織參與保護。因為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屬于公益性項目,因此不論是聯合國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還是國務院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都明確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政府的責任,但僅僅只依靠政府是不夠的,尤其在目前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少數民族又多分布在偏遠地區。各地政府經費投入不足而很多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瀕l臨滅絕,迫切需要保護的情形下,應當鼓勵民間力量的介入,并對在保護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獎勵。例如寧夏民營企業建成了“中華回鄉文化園”和“吳忠民俗展示館”等項目,采用市場運作的規則保護與發掘回族傳統文化,取得了良好效果。

3.完善少數民族非物質遺產傳承制度,加大對傳承人的鼓勵和保護制度。首先,要完善對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認定制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是集體智慧的結晶。由特定群體共同創造完成,超越了個人智力成果的范圍。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主體的確認便成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問題。實踐中。近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中。同一項遺產在同一族源中或家族支系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現象不斷增加,有的因家庭成員意見不一致,而造成申報失敗或遺產流失。其次,要對代表性傳承人的權利、義務以及經費資助辦法等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寧夏靈武市郝家橋鎮崔渠口村四隊的馬氏口弦被命名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示范點后,其代表傳承人馬蘭花老人已經成立了口弦表演小組,但是經費欠缺依然是困擾其發展傳承的一大問題,且由于家族式傳承的方式因受眾面狹窄,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縛了傳承。而“穆斯林八卦太極拳”創始人于志祥,改變了過去回族武術秘不外傳的做法,于1982年把自己全部武術技藝貢獻出來并匯編成書;“湯瓶功”第6代傳人楊華祥,傾心編寫了《中國湯瓶功》等論著。還在銀川市建立了伊斯蘭湯瓶功傳授中心,對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起到了良好作用。

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3

關鍵詞:少數民族文化;英語翻譯;翻譯策略

伴隨著西方文化的沖擊,我國的民族文化也成為增強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方面,因此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與傳播在我國開放式的格局中就顯得更加重要。相對于其他文化傳播方式,少數民族文化的翻譯更加適合我國少數民族文化走向世界,面向國際,進而增強我國軟件實力,讓全世界認識到珍貴的中國少數民族文化,為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做出應有的貢獻。

1少數民族文化的英語翻譯

從翻譯活動的本質來看,翻譯是一項跨越文化的信息傳播活動,在轉變語言符號的過程中,其中的文化信息也被散播出去。所以,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可以利用翻譯這一方式來完成。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的最佳翻譯效果就是文化信息可以恰到好處的完整、真實傳播。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的翻譯需要關注文化所隱藏的內涵信息的對稱,沖破文本的固有形式來研究文化的本質,使用不同的翻譯原則實現文化轉變,使得其更加符合讀者的閱讀習慣,傳遞信息更加真實,同時也可以讓讀者更好的接受少數民族文化,讓少數民族文化更加廣泛的傳播。少數民族文本翻譯從民族文化的傳播效果來看要充分尊重目的語讀者的文化習俗,兼顧到其文化取向,從英語民族手中的文化理念出發來展現少數民族文學的文化觀點,理解兩者存在的不同,并且可以妥善的處理兩者之間的矛盾,消除文化上的沖突。對少數民族文化文本進行翻譯有利于消除文化沖突,獲得民族認同感。從傳播的效益來說,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的翻譯工作要兼顧到受眾文化的特點,充分尊重受眾的閱讀習慣以及民族,以便引導受眾對源語民族的認同。我國是多民族國家,不同民族都有著屬于自己的獨特特色文化。不同的文化差異形成了民族之間的不同,民族文化的不同主要集中在民族信仰、民族意識、民族風俗等不同方面。其中,文學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民族文化的差異可以在民族文學上真實、直接展現出來。所以,在對少數民族文學開展翻譯的過程中民族文化自然也將在目的語境中展現出來。對處于英語語境的人來說,英語文化系統與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系統存在巨大的差異,不論是社會環境、政治文化、風俗習慣、信仰禁忌等都各不相同。在我國少數民族文化中看似正常的信息,很有可能在英語文化體系中就是禁忌。因此,在針對少數民族文化文本進行翻譯時要熟悉目的語群眾的文化系統,在充分尊重受眾文化習慣的前提下來進行翻譯。

2少數民族文化的英語翻譯策略

2.1功能對等與歸化

功能對等即在開展翻譯時要注意讀者所能理解的意義,翻譯者在進行翻譯的過程中不僅僅要做到源語言與譯語言對等,同時還要兼顧到語義、風格以及文體的對等。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翻譯所傳遞的不僅有表面的詞匯含義,同時還需要有更加深入的文化信息。所以,在翻譯時除了兼顧到字面的含義外,還要選擇恰當的表達形式。而這即歸化原則。在歸化原則下開展翻譯就是通過正常的表述形式,把目的語作為目標,通過滿足目的語讀者閱讀習慣的途徑來重現原文的內容,從而降低源語言所蘊含的不同文化的翻譯[1]。

1)意譯

在翻譯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的時候必然會有眾多具有民族特征的詞匯需要翻譯,有的詞匯無法在翻譯語言文化中找到相對應的詞匯來表述,從而導致了文化詞匯的空缺。這類詞匯擁有一定的獨特性,如果在翻譯的時候采用直譯或意譯的翻譯策略則會導致目的語讀者無法理解源語言所有表達的準確意義。而采用意譯的翻譯則不需要逐詞逐句進行翻譯,也不需要保留原文所有的字面含義,只需要讓讀者在閱讀的時候理解,并且實現傳遞文化的目標即可。例如,在《嘎拉哈的故事》這一滿族文化文本進行翻譯的時候,其中“嘎拉哈”為滿族語言,漢語含義為“羊拐”,即為羊的膝蓋骨。如果在翻譯過程中強行使得源語言與翻譯語言的字面含義相同,則要將“嘎哈啦”直接音譯成為“galaha”。如果采用這種翻譯方式讀者看到則肯定難以理解。因此,“嘎哈啦”這一詞匯可以采用意譯策略,翻譯成為“Knucklebones”。整句翻譯為《嘎拉哈的故事》(StoriesofMan⁃chuKnucklebones)。再例如,侗族地區極具特色的交通建筑“風雨橋”,被錯譯成為“WindandRainBridge”。從字面的翻譯來看好像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這是一種完全錯誤的翻譯。“WindandRainBridge”的漢語翻譯為“風和雨的橋”,讀者在閱讀到后會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風和雨還有橋之間有什么關系呢?是不是走到橋上就會刮風下雨?這種翻譯導致風雨橋的少數民族文化內涵蕩然無存,甚至還造成了誤讀[2]。風雨橋是侗族一種富有少數民族文化特色的建筑物。該建筑是將青石作為橋村,上面鋪設瓦頂、長廊,并且在長廊兩側裝設了長凳,專門供游人進來躲避風雨,休息欣賞風景。根據風雨橋的內涵,其譯名為英語“RoofedBridge”,即有屋頂的橋,有屋頂的橋可以讓游客躲避風雨,這種翻譯才是正確的,才能夠正確的表達風雨橋的含義。

2)增譯與省譯

在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歷史過程中,有很多特殊的詞匯都是在演變中不斷發展演變而成的。在進行翻譯時假如僅僅只是字與字之間對應的簡單翻譯則難以實現文化的準確傳遞。因此,為了更加完整的傳遞少數民族文化文本信息以及隱藏在文字下的文化信息,往往需要對譯文進行增譯或省譯處理,以便更加準確的表達出少數民族文化文本所的包含的含義。同時,在翻譯一些具有歷史文化背景的少數民族文化文本時還會使用到省譯的翻譯策略。例如“陣亡旗人必將發辮帶回故里隆重安葬,俗稱“捎小辮”被翻譯成為“Whenamandied,hislongbraidhadtobeburiedinhishometown”。這句原文主要是針對滿族“捎小辮”這一習俗進行解釋,但是卻沒有對“捎小辮”進行翻譯。這是由于原文前段已經對這一習俗進行了解釋,而在翻譯中還要加上對“捎小辮”意義的解釋則會變得多余。

2.2形式對等與異化

形式對等就是在注重原文形式內容的前提下實現源語言文本與翻譯語言文本之間的平等,并且通過翻譯策略來展示原文詞匯、句法等不同語言特點。在翻譯的過程中翻譯者要更多的兼顧到文字上的對應,以便實現準確的翻譯。與此同時,異化也是十分重要的翻譯方式,其主要是指在一定程度上通過打破目的語的語言規范保留異文化特點的翻譯方式。

1)音譯

少數民族文化文本通常都擁有十分獨特的民族特色,例如少數民族語言有的人名、地名等。在翻譯的過程中目的語往往難以找到一一對應的詞匯來翻譯。為了準確的傳遞字面的意義,則可以采用音譯的方式進行翻譯。音譯是一種以源語言讀音為翻譯依據的方式,通常都是按照源語言的發音在目的語言中尋找相近的發音內容來進行替代。音譯是少數民族文化英語翻譯最為常見的翻譯策略。例如,少數民族獨有的詞匯翻譯:《尼桑薩滿》(theNisangShaman),在上述翻譯中詞匯都涉及少數民族特有的著作名稱,目的語言中沒有與之對應的詞匯,因此使用音譯法最為合適。又例如,“一組獵人需要有頭領統一指揮,所以就形成了最初的“牛錄”。被翻譯為Theleadersofgroupsofhuntersbecametheearlyheadofthegroup,whichwascalledniululater.將“牛錄”詞匯翻譯成為“niulu”,并沒有在目的語言中尋找相應的詞匯進行替代。這樣一來不僅僅貼近原文的詞匯與句法形式,還可以更加直觀地將少數民族文化傳遞給讀者。

2)直譯

功能對等翻譯理論提出,翻譯過程所傳遞的內容需要同時涵蓋思想精神以及語言形式。翻譯者在翻譯時切忌隨意增加源語言并沒有涉及的含義,也不可任意對原文的思想文化進行隨意的刪減。直譯法是一種保留原文內容又能夠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譯策略,其側重信息的準確傳遞。在翻譯處理中沒有針對相關詞匯進行具體解釋,更加沒有在目的語言中使用相對應的詞匯來進行翻譯。僅僅只是進行了字和字之間的直接翻譯,讓讀者可以通過翻譯的內容了解到各種類型的歌曲。這一翻譯結果從含義、內容上都充分尊重了原文作者的本意,對不同類別的歌曲進行了論述,在形式方面也實現了對原文的對應,簡潔有力;在文化上更加是對文字信息的真實傳遞。

3)民族語言加注

英語國家文化與我國少數民族文化之間存在著十分巨大的差異,有的情況下即使使用直譯或意譯的方式都無法真實的傳遞原文作者對外傳遞的內容。為了讓讀者更加準確的領悟,在翻譯的時候可以在恰當的地方進行注釋。直譯和音譯翻譯策略都可以使用加注的方式進行翻譯,即為在直譯與音譯后在旁邊對需要翻譯的詞匯進行注釋,以便可以更好地保持源語言的含義。

3結束語

我國的少數民族文化正處于發展與傳播的關鍵時期,需要向國際社會宣傳寶貴的中華傳統民族文化。為了更好地傳播中國少數民族文化,開展更加深入的文化交流,所以就需要翻譯者結合我國少數民族文化文本的特點來選擇最為合適的翻譯策略。秉承弘揚我國少數民族文化的原則,結合少數民族文化語言環境,采取多元化的翻譯策略,更加準確地傳遞少數民族文化,推動中國少數民族文化走向國際。

參考文獻:

[1]陸道恩.談如何避免少數民族文化翻譯中的文化誤讀[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11):143-144.

[2]梁旦,蘇橈敏.跨文化視角下的少數民族特色詞匯翻譯——以廣西水族、回族和侗族特色詞匯為例[J].海外英語,2014(2):139-140+142.

[3]樂萍.跨越文化鴻溝——貴州少數民族文化的外宣翻譯研究[J].考試周刊,2015(58):25.

[4]張曉鐘.通過英語翻譯向世界推介云南少數民族文化[J].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8):30-34.

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4

關鍵詞: 少數民族 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 傳承

在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眾多的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收錄其中,充分肯定了少數民族體育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作為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存在于各種民俗、節慶、禮儀、休閑、娛樂之中,存在于傳統體育技術技能實踐之中,它以豐富的活動形式和高超的技巧性、藝術性反映并充實著民族文化的內容,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瑰寶。

1.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的傳承分析

少數民族體育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形式,是民族智慧的結晶。在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少數民族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少數民族體育項目近占了三分之一。

除了國家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外,各省市也先后出臺了區域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相應的保護措施。這些舉措讓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得到了進一步的保護。但是以目前的力度是不夠的,“華北地區的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最多,占整個體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43.6%,西部地區的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占有率最小,僅僅只18.2%。在我國傳統體育文化豐富的西部地區,只有少數的傳統體育進入國家級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目錄,說明我國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的保護機制建立有待進一步完善與提高”。①

1.1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傳承的特點分析

1.1.1言傳身教的傳承方式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依靠代代相傳保留下來,很多體育文化無法以文字方式加以傳授,人們通過模仿、學習等方式,在上下代之間進行各種行為、技能、習俗的傳承活動,從而使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得以延續。但同時這也制約了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的廣泛傳播,且家族式的單線傳承很容易中斷,易造成技藝失傳,不利于保護和發展。

1.1.2傳承土壤具有獨特性

文化土壤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根基,它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繁衍提供基因和養分。各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都是在其獨特的文化土壤中發生、發展、演變和創新的。如,土家族的“擺手舞”、瑤族的銅鼓舞等,均帶有明顯的地域和民族色彩。每一個民族都因其所處的文化傳承土壤不同而保持著獨特的生產、生活和情感表達方式,而擁有獨特的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

1.1.3傳承形態生動鮮活

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的傳承活動隸屬于人類行為活動范疇,一般都不脫離地域、民族特殊的生產、生活方式,以生動鮮活的形態代代傳承。我們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各種活態的表現,可以了解過去人們的生產生活習慣,行為特征,以及思想觀念等信息。非物質體育文化是民族個性、民族審美習慣的生動鮮活的顯現,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以生動鮮活的形態傳承,并使文化鏈得以延續,成為歷史的一種活態見證。

1.2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傳承中存在的問題

1.2.1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還停留在靜態保護階段

我國現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主要是通過建立分級體系,命名制度、經費保障制度、代表作申報制度、獎勵制度等措施來進行,這些保護措施有利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確認、立檔、收藏、研究等靜態保護的要求,但無法滿足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和活態保護的需要。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除了要遵循“非遺”保護的總體原則外,更需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傳承方式,使之在民眾生活中得以延伸或維系。而靜態保護只能保存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的“形”,而不能保護其“靈”,無法發揮其蘊含的文化內容、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和價值觀等抽象的東西。

1.2.2傳承人瀕?,F象突出

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言傳身教的特征使得傳承人成為項目保護與發展的關鍵。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傳承人難以憑借某種傳統體育技能維持基本生存條件,且傳承人的基本權益尚未得到保障,傳承活動缺乏足夠的外部環境(如財政、技術、法律等)支撐,同時那些身懷絕技的民間藝人門庭冷落,且大多年歲已高,如不及時傳承,則會使這些“絕技”隨著他們的去世而失傳,甚至滅絕。

1.2.3民族傳統體育法制不健全

法律法規是保障社會秩序良性運行的基礎,也是少數民族體育文化保護的基礎。②目前,國家在具體法律法規方面并沒有正式的少數民族體育專門法律條例,也沒有專門的保護和開發少數民族體育文化資源的法規文件,地方政府也缺乏具體的法規政策。法律法規不健全,不能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會力量,不能規范、約束主體的行為,使其保護與傳承處于一個“無法可依”的狀態,這種狀態必將阻礙我們對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創新與運用。

2.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的傳承對策

在文化、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部分少數民族民族體育文化正在受到沖擊,一些文化特性正在消失,有些原生態民俗體育文化甚至正在走向消亡,離我們的時代而遠去。在目前這種狀況和形勢下,利用國家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加快對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保護和開發刻不容緩,且意義重大。

2.1關注少數民族體育傳承人的培養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不僅僅是一種物質形態“保存”,更體現為對那些作為傳承載體的傳承人的活態的保存。③對傳承人的培養是關系到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持續發展下去的主要因素。我們應高度重視傳承人在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價值和地位,把傳承人的保護作為整個保護工作的重點和中心來抓;通過采取法律、技術、行政、財政等措施,建立傳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應的生活和社會待遇,為其產品開發、技能展示、帶徒授業等創造條件,以促進少數民族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的傳承。

2.2將少數民族體育納入全民健身運動中

全民健身是我國大眾體育發展的根本方向,是我國體育事業發展的基本國策,只有將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納入全民健身運動中,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才可能獲得最大化發展。只有把一些具有顯著健身和娛樂價值的傳統體育項目,通過“去粗取精”而成為集養生、健身、娛樂為一體的健身活動,推廣到人們日常生活中,實現“保護”與“實用”的有機結合,才能使少數民族體育得到最好的傳承和發展。

2.3將少數民族體育同區域旅游結合起來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旅游成為人“發展需要”的必然選擇。自然景觀、民俗風情、體育活動形式共同構成了少數民族體育,而不同的自然景觀、民俗風情正是不同群體在選擇旅游時要考慮的主要因素。把少數民族體育納入區域旅游資源開發,可實現旅游業發展與民族體育保護“雙贏”,如內蒙古的“那達慕”、傣族的潑水節等。這種傳統體育項目與旅游資源開發的有機結合,對挖掘、保護和發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注釋:

①李杉.論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保護[J].體育文化導刊,2009.4:96-98.

②馬輝,方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探源[J].寧夏大學學報,2004,(6):107-115.

③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保護及法律制度.中國人大網npc.省略.

參考文獻:

[1]李杉.論非物質體育文化遺產保護[J].體育文化導刊,2009.

[2]馬輝,方征.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探源[J].寧夏大學學報,2004,(6).

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5

一、傳承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的原因

1.傳承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是國家課程改革對少數民族教師的要求。為了使課程改革健康地向前發展,我認為民族原生態文化教學必須處理好改革和發展的關系、繼承和創新的關系、過程和結果的關系。

2.生活方式的變化及當今社會的飛速發展,導致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嚴重缺失。城鎮化趨勢和外出打工經濟,現代化信息的飛速發展,物質生活的逐漸現代化,讓我們的少數民族服飾風俗文化以驚人的速度消失。加強對中小學生的本土原生態文化的認知和啟蒙,盡快解決現行教育知識體系中地方民族文化的欠缺成為當務之急。

3.黔南州擁有豐富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資源。全州共有漢、布依、苗、水、壯、侗、毛南、仡佬等37個民族??側丝?70萬人,少數民族占54%。我州被列入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文化有獨山愿燈(獨山縣)、布依族掃寨(都勻市)、清水江殺魚節(福泉市)等,處處彰顯我州少數民族同胞的勤勞和智慧,無不體現我州少數民族人民對美的向往、追求和創造。這些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疑是我州少數民族教師傳承的寶庫,是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教學資源。

二、傳承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的對策建議

1.盡可能全面搜集、挖掘和整理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資源,并對其流傳、演變和遺存情況進行分析,從而保存、豐富、完善、填補、發展我州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實現多彩貴州、幸福黔南的民族文化大繁榮、大發展。

2.在所收集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資源的基礎上,進行教育功能的分析,形成可操作的課程和教材,具有現實的理論價值。

3.加強傳承隊伍與基地建設。我們將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的開發利用與基礎教育培訓相結合。開辦各級各類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專業培訓班,造就一大批少數民族文化傳承人。在此過程中,我州民族地區中小學要開設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課程,培養少數民族學生對本民族原生態文化的認同感、鄉土情結與民族情懷,將其文化內化,感悟心靈。

三、傳承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的重要意義

1.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在社會和諧中的作用。

先進的、健康的、優秀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對民族地區的社會發展產生了巨大的促進作用,能夠促進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穩定,促進民族地區社會和諧發展。

2.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在綜合國力中的作用。

當今世界,各國之間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優秀的民族文化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

3.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對當地民族學生的作用。

(1)優秀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能增強當地民族學生的精神力量。

(2)優秀的少數民族原生態文化能豐富當地民族學生的精神世界。

少數民族的文化藝術范文6

當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下文簡稱:非遺)的保護與傳承已然成為一種文化共識。我國非遺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勢頭迅猛,從2001年至今我國已有34項非遺項目進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口頭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保護機制;2011年出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截止2014年7月國務院先后印發了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1517項,其中音樂類項目接近半數。這對音樂學科及其從業者的發展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雖然近年來,音樂類非遺項目的保護工作已有了長足發展,但在實踐中卻面臨著諸多難以克服的困難,其中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重申報輕保護。就音樂類非遺來說導致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音樂領域專家系統非遺知識欠缺;而非遺專家音樂專業素質不足,兩者兼備者有限,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所以音樂類非遺工作一個重要環節就是培養一批既懂音樂有具有系統非遺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幾乎所有的民族傳統音樂研究都把傳承危機指向了傳承人的缺失,所以包括少數民族音樂在內的傳統音樂的保護與傳承的重中之重就是有目的地進行傳承人的“栽培”,而作為一個國家來講人才培養的主陣地是學校教育,而基礎教育人才的培養又離不開各類高校,所以近年來學界普遍認識到要建立非遺的長效保護機制離不開學校教育的參與。

二、民族院校音樂學科在少數民族音樂類非遺保護方面的優勢

近年來,不同性質的高校紛紛根據自己優勢提出參與音樂類非遺保護工作的建設性意見:地方性普通綜合類高校強調其“地利”優勢;高等師范類院校強調其“人和”特色。那么我們作為民族院校音樂專業的優勢在哪里?筆者以為,民族院校音樂學科由于其民族教育的特殊學科環境,在少數民族音樂類非遺保護及傳承方面有其得天獨厚的優勢,是其他院校不能替代的。從保護對象來看,少數民族地區音樂類非遺產保護工作具有相對的特殊性:首先,要熟悉其歷史傳承與文化背景;其次是要對其民族語言及文字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再次還要精通專業音樂知識技能。而作為民族院校音樂學科幾乎得天獨厚地具有以上優勢:在整個學校的專業設置方面,民族院校都有專門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院系,這不但解決了語言的問題也一定程度解決了文化背景問題;其次,有豐富的少數民族館藏文獻資料;再次,有來自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生源,這些學生在民族地區成長熟悉包括音樂在內的母語文化,進校后又有系統的音樂專業知識技能的訓練,他們畢業后大多回到生源地,成為民族地區音樂藝術各領域的骨干力量,影響著民族地區音樂藝術的發展水平與方向。在此基礎上,民族高校在培養方案中涉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教學內容,不僅以培養復合型人才而為獨有辦學特色;也為民族地區音樂類非遺保護做出應有貢獻,這也是民族大學為民族地區文化發展有所擔當的體現。

三、當前民族院校音樂學科參與少數民音樂類非遺的現狀及原因

當前民族院校音樂專業培養方案中涉及少數民族地區傳統音樂(非遺)的內容極少,和普通綜合院校一樣常將音樂專業院校的培養模式看成范本及目標,越來越被“學院”化,民族院校本來應該具有的民族特色卻越來越少。就拿來自民族地區的學生來說,他們大多以“原生態”面目入學,卻逐漸被學院化的培養方式同化,入學后不久便“自覺”地認為本民族的音樂同服飾一樣不合時宜需要“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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