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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1
(鎮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江蘇 鎮江 212009)
【摘要】根據《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本文就企業如何與編制單位配合、環境風險能力評估、預案分類與編制、信息傳遞等方面,結合現有預案存在的問題,進行中肯合理的分析,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 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探討
基金項目:2014年環保部監測司科研基金項目“鎮江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系統的開發與應用研究”。
作者簡介:張先寶(1973—),男,碩士,高級工程師,江蘇省環境應急專家,從事環境應急監測與管理工作。
編制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能夠使企(事)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切實加強環境風險源的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概率的前提下,制定響應措施,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組織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減小事件產生的環境影響[1]?!锻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發[2010]113號)文件,《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企業事業單位版),都詳細規定了編制準則和要求,筆者曾經多次參加急預案報告評審工作,在報告評審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總結分析供各位同行探討,不妥之處敬請提出不同意見共同商榷。
1業主與編制單位有機結合充分溝通
《應急預案》編制主體是企(事)業單位本身,要求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類別,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預案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應急預案》是企業在遇到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以自身能力如何最大程度減少污染和降低損失的作業指導書。對于風險源辨別、程序格式、信息傳遞等《應急預案》專業性范疇,需請相關專家編制,兩者應有機結合,及時充分溝通。
而實際操作過程中,業主單位往往認為既然委托給編制單位,就由編制單位全權負責,只提供項目基本情況、環評、安評等基本資料,其他工作不主動配合,編制單位調查不充分,趕進度求形式,模式化進行,同一編制單位編制不同企業應急預案類似,使得《應急預案》與實際出現偏差,具體到操作層面,指導性不強,對《應急預案》應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因此,業主單位要與編制單位充分溝通,特別是以下幾種情況。
1.1風險評估與客觀事實相吻合
風險物質環境影響的測算是環境事件影響范圍和程度、預判環境事件等級理論依據,但多數編制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時,風險物質環境影響評價真接引用環評報告書中環境風險評價內容;而企業生產、儲存、運輸等實際情況往往與理論上存在差異;周邊環境與環評時相比也可能發生了變化。因此,編制應急預案時,應按生產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風險物質統計和風險影響測算,結合氣象、地形和區域分布,對敏感目標的影響進行評估,確保計算結果相對客觀準確。環境事件與安全事件要分清,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往往由安全生產事故所引起,但并不是所有的安全事件都會引起環境事件,要考慮到發生事故后,對企業周邊區域水、氣、土壤、生態以及敏感目標是否產生影響。
有的報告根據重點風險源和風險物質最大可信事件選取重點分析,多數選前兩三個,實際應先預算,要針對最大可能的情況下,出現事故時的影響范圍來確定,只要能引起區域污染事件的,都要進行專門重點分析,否則會誤導企業,認為此類事件不重要或不可能發生,而一但此類源和物質發生事故,企業在《應急預案》中找不到指導依據,失去應急儲備功能,就會影響事故救援和處理效果。
1.2現場防護和救援設施與清單一致
現場防護設施是保護應急救援人員的必要設施,而救援設施是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急預案中現場防護和救援設施與清單,往往需要根據風險物質、事故特點、環境風險、現場應急成員來確定,而企業在實際配置中經常會存在防護和救援設施配備不全,物資過期,擺放位置不符要求等情況,因此編制單位應配合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核清防護和救援設施配備情況,并在應急預案中明確防護和救援設施使用規程,明確物資核查與更換周期,確保防護和救援設施常備有效,隨時取用。
1.3現場處置制度措施細化具體
目前應急預案多數現場應急救援措施模式化程度較重,針對現場具體防護、防火、防爆、防漏辦法,以及救助、救火、堵漏、防滲、防污染擴散待措施,基本能夠描述,但均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F場應急制度措施是企業的作業指導書,防護救援應具體到人,應急處置應具體到工段。工作規程明確所有應急救援辦法,明確現場應急組人員職責。危險源位置應細化到點,必要時豎立警示牌,防護處置工作責任到人,重點崗位職責上墻。要針對相應情況編制現場處置預案,強化演練,確保警鐘長鳴,任務熟練,一有應急任務不急不慌,應急救援按要求進行,最大程度減少污染和損失。
1.4企業環境應急能力評估到位
多數《應急預案》對企業自身環境應急能力沒有分析,直接按導則要求制定相應的救援組織、救援隊伍、物資儲備和保障制度等內容,實際上企業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從安全角度出發,自身是有一定的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只是現有的應急能力,能否與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相結合,應急制度是否滿足環境事件應急要求,應該認真分析與評估,根據評估的情況,結合企業原有的應急能力,優化、合并、擴展和完善,確保在強化原有應急能力的情況下,補充完善與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組織、制度、技術、物資、方案,要將企業所有的應急能力有機的結合到一起,并從環境事件應急的角度,對企業應急能力進一步完善和提升。
2預案分類清晰,內容貫通一致
應急預案講究可指導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可根據企業大小、環境風險種類,區別對待。因此,為體現應急預案針對性、目的性和簡潔性,預案分類要清晰。企(事)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由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現場處置預案和附件組成。
2.1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概況全面
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件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內容。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概括性強,針對環境風險種類較多,適合于可能發生多種類型突發事件的企事業單位。
《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規定,《應急預案》有總則、基本情況、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與通報、應急響應與措施、后期處置、應急培訓和演練、獎懲、保障措施、預案的評審、備案、和更新、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附件16項內容?!稇鳖A案》編制一般章節都不會少,但其中內容繁簡不一,多數預案一點不拉的將每一個內容與小章節都列入《應急預案》中,沒有實質性內容就將導致原則性原話生搬硬套,指導性不強,失去可操作性。企業與編制單位要根據相應企業的類型、生產工藝、風險源和風險物質特性,對可能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最大可信事件,如何最大程度減少損失和降低污染,制定相應措施,對導則規定每一部分要求,涉及到的詳細描述,對不相關的可少寫或省略,以免畫蛇添足。因此,綜合應急預案要求內容全面是指按導則要求將與企業相關的所有求描述完整,不是將導則上的要求全部照搬,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才能保證《應急預案》指導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2專項環境應急預案詳實具體
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種類、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專項環境應急預案主要針對某一種類的環境風險,因此,應當針對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型,注重風險評價和環境影響事件的判斷。
對一些大型企業,風險評估確定有兩類以上的風險物質或風險源,為了突出重點,強化指導,需要有針對性的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制定專門的預防措施、應急裝備、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另外,對一些存在一類風險源或風險物質的小企業,可不編制綜合預案,只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2.3現場處置預案責任到人
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主要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注重預防應急措施,指導性強。
如果說《應急預案》是企業應急處置救援的作業指導書,具體體現就落實在現場處置預案,應急現場應急預案制定一定要詳細、明確、簡潔,對于企業來說,一線員工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相對薄弱,一但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時,可能手足無措,不僅不會應急救援和處置,有時還會干擾和影響救援和處置,情況突出時還可能受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傷害。因此,在現場應急預案編制,責任應該具體到工種和崗位(考慮到工人有到班和換崗),防護和操作規程用流程圖形式,個人防護、救援和處置操作要求應該直接和命令式,確保現場人員簡單培訓就能參與《應急預案》的演習與實施。
2.4附件材料完整有效
附件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批復、文件、環境風險評價、制度、清單、合同、圖件等資料,應注重收集應急救援行動、應急人員培訓、演練和救援過程中需要了解、掌握和參考的相關資料,同時還要考慮在風險評價等相關計算分析時需要的資料,這些資料是預案的輔助與補充,因此,在《應急預案》實施期間,應規定對這些資料的查新計劃和對救援物資的更新計劃。
在《應急預案》中,現場處置預案是必須要有的內容,而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則視環境風險種類和企業大小而定。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附件內容和特點要分清,各預案環境風險分析、應急分組、信息上報、救援責任要一致,附件收集信息盡可能完善。
3事件考慮周全,應急措施到位
《應急預案》往往涉及到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特別是一些從事過安全評價的人員,過多重視安全問題而忽略環境事件。對于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是對上級區域環境應急預案的補充,也是本單位安全評價的延伸。
環境事件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1]。安全事件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兩者定義表明,環境事件考慮的影響因素多于安全事件,安全事件主要指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環境事件除此之外,還要考慮環境功能影響、生態破壞、社會不良影響。從管理的社會分工角度,公司內部因安全問題人員、設施等受到的影響,由安全部門管理。公司外部(區域級安全事故)影響由環保部門管理。因此,在環境應急預案中,重點要分析對外部影響的風險物質、風險源、影響方式、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影響對象。并重點規劃一但此類事故發生后的內部應急救援、應急防護、應急儲備;外部救援說清敏感目標、責任部門、疏散路線、聯系清單和降低外部影響的配合方式。
4危害方式說清,保護目標說全
環境事件的產生有安全事件引發的,也有其他情況引發的,不僅對風險源可能產生爆炸、火災、泄漏、環保設施故障等直接危害方式分析,還要對可能衍生的環境危害進行分析,特別對事故處置時可能產生的次生環境危害,事故處理后產生廢水、危險固廢的處理,保證這些物質不會對周圍的環境造成污染?!稇鳖A案》要關注環境次生事件,要求企業做好與周邊敏感人群溝通,做好宣傳,以免一但出現突發生事故時出現群體性事件。
5環境應急預案應當承上啟下,注重銜接和聯動
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區域環境應急預案的基礎,要注意與周邊企業聯動,預案編制過程中,不僅要參照預案編制導則和相關文件,還要注意與地方政府、環保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等相關環境應急預案銜接,特別涉及到的救援物資和技術人員的應急儲備,要在企業預案中作出說明,還要進行培訓與演習。預案風險評價中影響范圍涉及周邊企業的要將可能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告知對方,同時要針對附近企業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
6應急監測方案要規范
多數報告編制人不清楚如何制定環境監測方案,要么與排污口環境監測混淆,要么超企業范圍與能力。實際上,根據導則要求和環境監測責職范圍,《應急預案》中環境監測應該分兩部分,一是針對重點危險源監測監控進行的監測,二是在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監測。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重點危險源監測監控是企業自主行為,應急監測方案應建議定點監測點位,儀器設備,報警限值,流動監測方式,監測頻次;應急監測記錄;核查要求;數據上報和信息傳遞規定等內容。
事故發生后,區域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監測,由環保部門監測機構負責,但在《應急預案》也要規定企業配合方式,要求企業結合風險源監測監控情況,為環境監測部門提供事故位置、污染因子、大致排放量等基礎信息,同時按《應急預案》模式,根據事故情況和氣象條件,初步計算可能影響范圍和污染程度,供環境監測相關部門參考,并由專人配合監測部門的后勤、聯絡和服務等工作。
7結束語
經過近兩年的評價審核,進行環境應急預的編制單位和人員,在業務能力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偶爾也會見到內容全面、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值得稱道的報告。本文中探討的問題只是一家之言,希望與大家進行業務交流,共同提高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能力與水平。
參考文獻
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2
功能區各企業:
為做好2020年省級環保督查迎檢準備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有效解決當前園區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進一步提升功能區企業的環境保護管理水平,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企業要切實履行好環保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辦理環評手續,并取得環評批復,才能進行生產作業;項目建設完成后必須進行環保驗收,取得驗收批復或通過自主驗收專家評審。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環保手續的清理核實工作;未取得建設項目環評批復的,嚴禁進行生產作業。有環評手續而沒有進行環保驗收且投產運行1年以上的建設項目,于9月30日前辦理完成環評驗收。
二、環保設施建設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備相應的環保相關設施(如:焊煙凈化器、除塵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等);環保配套設施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各企業須建立環保設施日常運行記錄臺賬,保證環保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步使用。
(二)完成時限
各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對環保相關設施進行自查,完善環保配套設施的安裝及建立環保設施日常運行記錄臺賬。
三、開展例行環境監測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排污許可要求,開展日常環境監測工作(如:月度監測、季度監測、半年監測或年度監測);重點涉水、涉氣企業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安裝廢水、廢氣在線監測裝置,定期對在線監測設備進行效驗,以保證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各企業須建立環境監測臺賬,臺賬保存期不能少于3年。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的日常監測工作、在線設備效驗工作;執行月度監測的企業,按照正常監測頻率執行。
四、固危廢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應按照環評要求,設置固危廢堆場;一般固廢堆場須采取“防雨、防揚塵、防散溢”措施;危廢暫存間須采取“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措施;危廢須進行分類收集、存放,建立危廢進出臺賬,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危廢處置協議;每年進行危廢申報并到區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固危廢的自查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固危廢暫存間,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業須按照《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試行)》的要求,編制、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按照應急要求配置應急物資,建立應急物資臺賬,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二)完成時限
企業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突發環境時間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備案工作。
請功能區各企業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我委將對企業自查整改情況開展督查,對發現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環保違法違規行為的,上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特此通知。
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3
1.1編制目的
為快速、高效、規范、有序地開展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我區衛生部門應對地震災害的反應速度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預防和減少災區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保護災區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區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徐州市地震應急預案》、《徐州市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試行)》、《徐州市救災防病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區境內,由地震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
地震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引發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地震災害及其次生災害引發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泄漏以及核和輻射等其它突發事件時,按照我局下發的相關預案執行。
其他地質災害危及社會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時,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
1.4基本原則
1.4.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以搶救生命和保護健康為第一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公眾傷亡率及致殘率,同時盡力減少財產損失和其他社會危害。
1.4.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加強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做到常抓不懈。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建立完善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技術規范和各項工作制度,對可能發生的地震災害做到快速應對,依法、高效、規范地開展衛生應急工作。
1.4.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衛生局在區人民政府或地震應急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職責,按照分級負責、協同應對的要求,共同做好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切實履行起衛生部門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職責。
1.4.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的規定,認真履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職責,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和規章制度,通過培訓演練進一步檢驗和修正應急預案。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作為區衛生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將制定相應的考核標準,定期檢查,以加強監督管理。
1.4.5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衛生應急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社會力量,形成統一指揮、責任明確、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衛生應急工作機制。區衛生局與交通、通信、環保、軍隊等相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通過通力合作、資源共享、協同應對,共同做好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
1.4.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科研工作,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提供科技保障。要通過培訓和演練,提高衛生應急指揮人員、醫療衛生應急救援人員、志愿者的素質和能力。要大力普及地震災害避險、自救、互救等知識,提高公眾科學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和水平。
2組織機構及職責
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4
關鍵詞:溢油事件;環境信息;政府信息;信息通報
中圖分類號:D921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0169(2012)03003208
一、問題的提起
在備受爭議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中,媒體與公眾對于中海油和康菲石油的漏油信息披露義務的履行都普遍地持批評態度,而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則一直為自己在此次漏油事件中的履行信息義務進行辯解,認為自己是符合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的。同時,人們發現,作為海上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監管主體的中國國家海洋局在整個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不僅很少有關溢油環境信息,并且還一直要求康菲石油向公眾準確的溢油信息。因此,本文將以此次溢油事件環境信息披露為中心,主要探討以下問題:第一,如果此次海上溢油事件作為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為什么沒有看到政府啟動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信息機制?第二,即使政府沒有啟動海上溢油事件的應急預案,那么,作為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環境監管主體的國家海洋局是否有義務及時、準確和完整地溢油事件信息?二、政府溢油事件信息機制未啟動
的原因分析 2007年11月1日起,《突發事件應對法》開始實施。該法第53條明確規定:“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睆脑摋l款可以看出,對于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只有人民政府才擁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權力。那么在此次蓬萊193油田突發溢油事件中,是否由有關人民政府啟動溢油應急預案并統一、及時對外溢油處置等環境信息呢?
(一)地方政府沒有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應急信息:以山東省為例
由于此次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發生在山東省管轄海域,因此地方政府對于此次溢油事件的信息理所當然地選擇山東省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作為我國的一個沿海大省,山東省很注意海洋環境保護的立法,專門制定了《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從《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包括山東省政府在內的各沿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針對突發海上溢油事件的應對應該履行三項義務:第一,編制包括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在內的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第二,在發生重大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第三,海洋環境污染事故危及人體健康和海洋生物資源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可能受到污染損害的單位和公眾通報或者公告。
1各級政府普遍缺乏專門的《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應急預案》。之所以要強調應急預案的編制,是因為:第一,明確應急管理相關主體的責任范圍和角色期待與分工,保證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第二,有助于識別潛在風險,避免或者防止突發事件擴大或者升級。第三,有助于將突發事件處置與響應的步驟與措施“格式化”,提高應對效率。因此,沒有預案就沒有應急處置行動的指南\[1\](P26)。從山東省各級政府網站披露的應急管理信息來看,山東省政府、煙臺市政府等都沒有制定專門的《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應急預案》。當然,從《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來看,也確實沒有要求制定《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應急預案》,而是制定相對綜合性的《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2009年煙臺市制定了《煙臺市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而山東省政府至今并未制定《山東省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甚至在山東省政府網站上的有關應急管理信息中都沒有發現山東省制定《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2年5月第12卷第3期 朱 謙:突發海洋溢油事件政府信息制度之檢討——以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為中心 2地方政府并未啟動海上溢油事件應急預案。在海上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是與地方政府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融為一體的,也就是說,如果此次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山東省各級地方政府都沒有啟動海上溢油應急預案,那么也就不可能指望山東省各級地方政府會針對此次溢油事件相關環境信息。當然,地方政府如果要啟動應急預案,首先必須是要獲知突發海上溢油事件的信息,然后再根據具體情況啟動應急預案。從現有的資料可以看出,康菲石油公司在發生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的2011年6月4日就已經向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報告了發生溢油事件的信息,這一點也得到了國家海洋局的確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康菲石油公司并未在第一時間同時向溢油事件發生地的山東省地方政府或者有關海洋監管機構報告,而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碑斎?,即便康菲石油沒有及時向當地政府進行報告,由于它已經向國家海洋環境監管部門進行了報告,獲知該溢油事件信息的國家海洋局也應該立即通報山東省有關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海洋局在2011年7月5日首次召開的新聞會上,國家海洋局表示,在此之前已經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了國家相關部門,以及山東、河北、遼寧、天津等地①。但是,并不清楚的是,國家海洋局所說的“及時通報”是在什么時間。從媒體以及有關政府的信息可以看出,國家海洋局并未真正“及時通報”地方政府。理由是:第一,在2011年7月3日,山東省蓬萊市委主要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次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當地政府并未接到通知。山東長島縣、蓬萊市當地漁監、海監部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也未收到相關通知②。第二,2011年7月4日,山東煙臺市海洋與漁業局向煙臺市政府提交《關于蓬萊193油田溢油有關情況的報告》。從該報告的時間和內容判斷,山東煙臺市海洋與漁業局也是在此次溢油事件發生后的1個月時間,才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通報得知③。按照突發事件屬地率先應急處置原則,作為溢油事件發生地的煙臺市政府應該及時啟動《煙臺市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如果在溢油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發現超出其處置能力時,可以請求由山東省政府啟動海上溢油事件應急預案。遺憾的是,至今人們并沒有看到山東省任何一級人民政府啟動溢油事件應急預案來應對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這里需要提及的是,山東省煙臺市政府是有相應溢油應急預案而沒有啟動,煙臺市政府也沒有對公眾任何信息以說明為什么沒有啟動應該啟動的溢油應急預案,而作為山東省政府在此次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則暴露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嚴重問題,不僅未編制《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也未按照《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規定的要求,編制《山東省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④。由于沒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使得海上溢油事件應對處置缺乏最具可操作性的行動指南,這也許是此次溢油事件在山東省各級政府未啟動應急預案的一個重要原因。
3溢油事件應急處置環境信息各級政府皆未。在此次溢油事件發生地的山東省,由于各級政府都沒有啟動海上溢油應急機制,因此,人們自然也就看不到溢油事件發生地的政府依法任何溢油處置信息了。無論是煙臺市政府,還是山東省政府對于此次溢油事件有關的信息都選擇了沉默。這種環境信息的缺失,不僅是地方政府,也同樣包括政府有關海洋環境監管機構,只是他們選擇沉默的借口可能存在一定差異。首先,對于山東省涉事地方政府來說,他們很清楚政府的應急信息的是與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過程聯接在一起的,如果地方政府根本就沒有啟動溢油事件的應急機制,那么地方政府自然也就不可能履行統一、及時和準確有關溢油事件處置等環境信息了。其次,對于地方政府的海洋環境監管機構來說,盡管它們在溢油事件發生后,也會實施海洋溢油環境監測等監管措施,能夠獲知有關溢油事件的信息。例如,在煙臺市海洋與漁業局2011年7月4日呈報給煙臺市政府的溢油事件報告中,也涉及該局將要采取的措施以進一步獲悉有關溢油信息⑤,但它們不可能向公眾信息。因為它們知道,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權力在地方政府,它們只能將獲知的溢油事件信息及時報告給地方政府,只有在獲得地方政府的環境信息的授權,它們才能依授權環境信息。
(二)中央政府層面的溢油事件信息未見聲響:從應急預案角度的考察
美國墨西哥灣溢油事件發生后,美國就及時啟動了國家溢油應急機制。那么,2011年6月4日發生在中國蓬萊的溢油事件,中國是否也啟動了《全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計劃》(以下簡稱《全國溢油應急計劃》)呢?回答應該是否定的。盡管溢油事件發生3個月后,康菲石油還沒有徹底封堵油漏,但是,人們也并未看到由國家海洋局帶頭啟動《全國溢油應急計劃》。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沒有啟動呢?
1神秘的《全國溢油應急計劃》。2000年4月,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頒布實施,在該法的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計劃?!币虼?,制定《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是法律賦予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的一項法定義務。根據媒體報道,2004年9月23日,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在京成立,并召開了第一次會議。在此次會議上,領導小組審定并原則通過了《全國溢油應急計劃》⑥。那么,在2004年經過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審定并原則通過的《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是否已經正式對外,作為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預案的國家部門應急預案呢?從現有的資料看,《全國溢油應急計劃》并沒有正式制定并。理由有兩點:第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各類突發事件的政府預案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事項。然而,在中國政府網上的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中,并沒有看到《全國溢油應急計劃》⑦。第二,《全國溢油應急計劃》為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作為國務院海洋環境管理部門為該預案的制訂單位,也是負責實施該預案的部門,根據法律規定,也應該在其網站上該預案。但是,在國家海洋局網站上的海洋應急預案中僅有《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該預案由國家海洋局2004年11月制定)。筆者對該預案有諸多疑問。首先,它與《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是什么樣的關系不得而知。其次,即使它實質上就是《全國溢油應急計劃》,也應該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來制定或者進行修改。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突發事件總體預案》是2006年1月8日正式,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在2006年1月24日正式。也就是說,國家海洋局無論是制定《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或者制定《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都應該以《國家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依據。因此,可以初步得出結論:《全國溢油應急計劃》這個國家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并沒有制定,而在國家海洋局網站上的《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則是一個與現行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極不相容的陳舊預案。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七條規定,“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事實上,我國目前對于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條件和程序還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實踐中對已經制定的預案進行修訂的情況較為少見\[2\](P11)。
2《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也未啟動。當然,即便《全國溢油應急計劃》還沒有編制,對于這類重大海上溢油事件也可以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理由是:第一,《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就包括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第二,《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包括: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或者超出事件發生地?。▍^、市)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此次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發生在山東省管轄海域,但是它的應急處置很顯然超出山東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處置能力;同時,該溢油事件帶來的海洋環境影響涉及山東、河北、遼寧以及天津,屬于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第三,此次溢油事件屬于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對于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凡環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 000萬元以上,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截至2011年8月25日,渤海溢油事故已經造成累計5 500平方公里海面遭受污染。事實上,我國的海產品已經受到了污染,并出現了大量死亡現象。養殖戶們遭受的經濟損失有可能超過10億元⑧。既然屬于特別重大環境事件,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接到特別重大環境事件信息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動:(1)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并通報環保總局;(2)啟動本部門應急指揮機構;(3)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4)需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向國務院提出請求?!睆膰液Q缶值膬纱涡侣剷热輥砜?,國家海洋局只是啟動了并不很規范的本部門應急預案,并向國務院應急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通報了溢油事件信息,但是并不清楚其是否向國務院提出請求,需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支援;同時,人們也自始至終也未看到有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任何活動⑨。因為,根據此次溢油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可以由國家海洋局、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成立蓬萊193溢油事件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當然,由國家海洋局來協調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可能在實踐中出現同級協調的權威性不足的問題。事實上,同級部門協調那些政府強勢部門存在相當難度,即使副總理擔任專項應急管理領導機構的負責人,協調該副總理分管之外的部門也有難度\[3\](P4-5)。
3國家海洋局啟動的應急預案僅僅是其內部預案,難以積極溢油事件信息。2011年8月25日,國家海洋局召開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視頻通報會,告知在此次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國家海洋局機關相關業務司、中國海監總隊、北海分局、環渤?!叭∫皇小焙Q笈c漁業廳局立即行動起來,積極應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按照預案啟動了三級應急響應,國家海洋局相應進入二級響應預警⑩。從國家海洋局的信息可以看出,國家海洋局啟動的所謂三級應急響應該是依據該局制定的《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響應執行程序》。然而,從該應急響應執行程序的內容來看,它與《全國溢油應急計劃》應該涵蓋的內容相去很遠,其應急響應執行程序實施的主體并未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而僅僅是國家海洋局相關業務司以及國家海洋局直屬事業單位。因此,人們就不難看到,為什么整個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過程只有國家海洋局的身影,而并沒有看到作為國家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的任何行動。也正是只有國家海洋局孤家寡人似地處理溢油事件,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情形是,溢油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環境信息沒有及時、準確和完整。即便康菲石油將有關溢油信息報告給了國家海洋局,而且國家海洋局也通過自身的監管行為獲取了大量溢油環境信息,國家海洋局也不會積極溢油事件信息的。因為,在國家海洋局《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響應執行程序》中只對“信息報告”作了規范要求,至于向公眾信息并沒有加以規定。而在國家海洋局制定的《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中,對于信息則有規定,即“海洋局配合新聞辦提出信息意見,研究擬定事故應急的對外口徑,組織對外新聞并向我有關駐外使領館和有關地區、部門通報。同時關注對外輿論,必要時組織對外辟謠工作”。此處所指的“新聞辦”應該指的就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按照該預案之規定,其主要“負責提出應急事故的宣傳報道方案,經審批后組織實施;編制對外口徑,向我有關使領館和有關地區、部門通報,組織應急事故新聞;密切跟蹤對外輿情,必要時組織對外辟謠,正確引導輿論;負責受理記者采訪申請及現場記者管理,加強互聯網的管理、引導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從該預案關于信息之規定來看,國家海洋局以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也不是溢油事件應急信息機構,它們都是負責提出信息方案,經審批后進行具體實施,但究竟由誰批準信息,整個預案中并未明確界定。如果綜合其他相關信息來判斷,這里的信息審批主體應該是溢油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也就是所謂的國家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協調領導小組,或者說是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但國家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協調領導小組、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則應該分別是依據《全國溢油應急計劃》、《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而開展活動的。于是就出現很奇怪現象,即有權力審批溢油事件應急信息的主體還不存在,而國家海洋局又認為自己是無權溢油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
三、監管機構溢油事件信息實態
及其消極影響 2011年8月30日,北京一律師向國家海洋局申請獲取溢油處置信息。申請要求為:“現申請對渤海灣溢(漏)油事故的溢(漏)油總量、污染狀況(具體影響范圍及區域,污染程度、面積及具體區域,海水水質,污染物的危害)、預警信息、應對措施、應對情況等及時進行政府信息公開?!边@一申請信息公開的行為將人們的視線理性地聚焦于國家海洋局。那么,國家海洋局是否有溢油事件處置信息的義務呢?在整個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過程中它了哪些信息呢?
(一)國家海洋局負有溢油事件環境信息的義務
從前面的分析中不難看出,此次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完全是由國家海洋局采取應急措施,啟動應急預案的,國家海洋局成立的應急指揮機構就屬于此次溢油事件的領導機構。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國家海洋局在實施本部門的環境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需要其他部門增援時,它可以向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提出增援請求。必要時,國務院組織協調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但是,國家海洋局在溢油事件發生后,并未向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提出增援請求。與此同時,溢油事件的處置進展并不順利,特別是由國家海洋局獨家實施溢油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未給康菲石油形成強大的心理壓力,使得康菲石油“所采取的措施仍然限于降低地層壓力、建造并安裝集油罩等,仍然是臨時性的、補救性的措施,并不能徹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風險”。為此,國家海洋局只得牽頭聯合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安監總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雖然,聯合調查組的成立以及開展的一些調查活動,對于康菲石油處理溢油事件增加了壓力,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個聯合調查組的主體身份不明確,它既不屬于溢油事件處置后的調查,也不能說是溢油事件應急處置中的應急協調機構。因此,國家海洋局自然就應該承擔《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突發事件信息統一、及時、準確的義務。當然,在整個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國家海洋局也從未表明它沒有溢油事件環境信息的義務。
(二)國家海洋局沒有及時溢油事件環境信息及其消極影響
2011年6月4日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發生,2011年7月5日國家海洋局在北京召開新聞會,第一次向社會公布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的相關信息。2011年8月26日召開了溢油事件信息第二次會,并通過視頻。
其實,在國家海洋局第一次召開溢油事件通報會后,就有公眾質疑國家海洋局溢油事件的信息,但這種質疑淹沒在人們對于康菲石油信息披露的譴責之中。對于國家海洋局來說,本應該在獲知溢油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公眾溢油信息,并且要在國家海洋局官方網站上專門設置“蓬萊193號油田溢油事件信息”平臺,根據收集到的各類溢油應急信息,適時不間斷地向公眾。但從國家海洋局的信息情況看,缺乏及時性的信息帶來的消極影響是非常明顯的。
1可能受溢油事件污染海洋環境而導致財產損失的單位和個人,由于沒有及時獲取溢油污染海洋環境信息,從而難以及時采取一些規避或者減輕環境污染對其財產帶來損失的行為。溢油進入海面以后,會在風、浪、流等作用下進行漂移和擴散,因此準確獲得海面油膜的動態信息對溢油污染預警起著關鍵性作用\[4\](P78)。事實上,海洋溢油事件影響最大的往往就是海上各類環境敏感區,而這些環境敏感區資料國家海洋局應該是完全掌握的。國家海洋局應該利用GIS技術制作的中國近海環境敏感資源圖,分類定義和管理敏感資源的范圍、敏感等級、優先保護次序和溢油模型動態快速耦合,在溢油應急過程中,能夠根據溢油漂移軌跡和擴散范圍預測結果,對可能受到影響的敏感資源作出污染預警,同時給出相應的應急方案\[4\](P80)。根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海洋部門負責,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件預警信息監控由海洋局負責。從國家海洋局兩次信息的總體情況看,國家海洋局確實也動用了各種監視、監測等手段,獲取了大量的溢油事件的環境信息。然而,人們并沒有看到國家海洋局在溢油事件發生后及時溢油預警信息。此次溢油事件對于沿海很多的環境敏感區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比如海上養殖區的養殖戶就遭受了重大損失。
2由于信息的遲滯和不足,公眾沒有充分地參與到溢油事件應對之中去。公眾只有獲得全面而準確的環境信息,了解了突發事件本身的情況,同時也很清楚政府正在采取的和即將采取的緊急措施,才能做出正確的反應,知道如何行動來配合政府的應對措施。事實上,得到良好信息溝通的公眾可能以一種更有見識的方式有效地參與到所有的民主過程中。它還可以打破專家和普通公眾之間的溝通屏障,將政府官員非神秘化,并使公民更多地對有爭議的問題實現真正的政治參與\[5\](P92)。政府公開環境信息能在政府和公眾之間、專家與公眾之間建立溝通渠道并交換各種信息,增進政府與公眾之間、專家和公眾之間的相互理解,減少或避免由于認識沖突而引起可能的社會沖突,避免由于公眾不了解真實原因與實情而發表一些偏激的看法與言論,或由于對造成的損失不滿而發泄對政府或造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單位的不滿。
3國家海洋局溢油信息的對于作為溢油事件責任方的康菲石油履行法律義務是否起到基礎作用?這種基礎作用本應該使得康菲石油能夠在更大范圍、更加及時地獲取溢油事件產生影響的最新信息,使其進一步有針對性地采取封堵漏點、圍欄溢油、清除油污等。但是,由于國家海洋局并沒有及時有關溢油環境信息,也使得康菲石油并不能真正判斷溢油事件產生的真實影響,從而導致康菲石油在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被國家海洋局以及公眾認為消極應對。另外,康菲石油、中海油都是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它們通常要依據有關證券法律對溢油事件向公司的投資者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披露信息,然而,康菲石油、中海油對于溢油事件的信息知悉并不全面,特別是對于溢油事件給公司帶來的影響是需要建立在溢油事件全面掌握的基礎上,因此,它們也不能依據國家海洋局全面、權威、及時信息的,在此基礎上編制和披露有關信息。
(三)國家海洋局試圖轉移政府溢油信息公開義務
在此次溢油事件的處置過程中,國家海洋局雖然自身并沒有積極主動及時地有關環境信息,但是,人們卻看到,國家海洋局一直在要求康菲石油向公眾溢油事件的環境信息。
1國家海洋局多次要求康菲石油溢油事件信息。據國家海洋局環境保護司司長李曉明介紹,國家海洋局在2011年6月16日約見康菲石油負責人時,向他們提出過“是否已對公眾披露”問題。當康菲石油說并沒有披露信息時,國家海洋局告訴康菲石油應該向公眾公布污染中國海洋的信息。但是直到2011年7月5日,康菲石油也并未就此事件出示任何相關聲明,其公司網站也未披露相關信息。7月13日,國家海洋局責令康菲石油在溢油源未切斷、溢油風險未消除前,不得恢復作業。同時要求康菲石油將有關溢油事故信息及時向國家海洋局報告,向社會公布。2011年7月29日,國家海洋局對康菲石油進一步下達了《關于限期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 徹底封堵溢油源的通知》,責成其限期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加快溢油污染處置,并提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應將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階段性進展及時向社會公布。2011年8月16日,鑒于蓬萊193油田的溢油已漂至渤海沿岸,對海洋生態環境直接構成影響和威脅,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再次約談康菲公司主要負責人,敦促康菲公司要盡快將相關信息告知公眾,包括將來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2011年8月19日,聯合調查組在北京召開會議,明確要求康菲公司必須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溢油事故的相關信息,特別是溢油事故的全過程及造成的影響和損害。同時,聯合調查組要求中海油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進一步及時向社會公眾公布工作進展情況,以及社會關切的相關問題,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2自溢油事件發生以來,康菲石油由于溢油事件信息披露問題,受到了媒體和公眾的普遍質疑和抨擊,這與國家海洋局多次要求康菲石油披露溢油事件信息有關。那么,國家海洋局為什么一直要求康菲石油披露溢油事件信息呢?康菲石油在溢油事件中究竟是否有義務披露溢油事件信息呢?國家海洋局一直要求康菲石油披露溢油事件信息,并非是真正重視對公眾環境知情權的維護,而是將公眾強烈要求獲知溢油事件環境信息的視線引到康菲石油身上,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轉移公眾對于國家海洋局溢油事件信息的關注,使之成為國家海洋局逃避及時、準確和完整溢油事件信息的擋箭牌。事實上,突發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與常規狀態下的海洋環境監管差異性是非常大的。正常狀態下的海上石油勘探開發行為的監管,通常是以被監管主體履行環境法上的義務為中心的,監管部門主要起到督促和核查作用;但在突發溢油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盡管責任單位康菲石油有義務采取各種應急措施,但是整個溢油事件的應急處置隨著國家海洋局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的啟動,就不再是以責任單位康菲石油為中心了,而是以國家海洋局應急處置機制的全面運行為中心。責任單位康菲石油的一切應急措施的開展只是國際海洋局應急機制運行中的一個部分,而且它的行為將完全納入到政府應急機制的統一規范之中,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溢油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從我國現行《海洋環境保護法》以及《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來看,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事件時,作為作業方的康菲石油應該是向政府通報溢油信息的法定義務主體,并且在環境法下不再承擔向公眾披露溢油信息之義務\[6\]P(13-19)。
四、結 語
在突發海上重大溢油事件時,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突發事件應對法律的規定統一、準確、及時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然而,在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在應對突發溢油事件過程中表現得都不是非常積極主動,使得溢油事件處置效率不高,威信不足。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各級政府并未對海上突發溢油事件應急處置進行制度化準備。由于缺乏《全國溢油應急計劃》而未啟動相應的海上溢油應急機制,使得各級政府對于溢油事件的信息幾乎集體失聲。同時,作為海上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監管部門的國家海洋局啟動了本部門不合乎規范的溢油應急預案,本應該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履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義務,但是,在長達幾個月的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國家海洋局卻并未依法及時、準確、全面地有關溢油事件環境信息。無論是各級政府,還是國家海洋局,在溢油事件處置過程中的信息不作為行為,不僅影響公眾有效參與溢油事件的處置活動,也使得因溢油污染而可能導致財產損失的公眾因缺乏及時的污染預警信息而導致財產損失擴大。
(致謝:蘇州大學東吳公法與比較法研究所對本項目提供了資助,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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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朱謙.理性對待海洋環境污染事件中的信息通報義務——從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說起\[J\].法學,2011,(6).
注釋:
① 參見馬光遠:《渤海灣漏油瞞報是惡劣的“合謀”》,《京華時報》,20110708。
② 參見李攻、徐沛宇:《中海油多地油田項目出現漏油現象 從未完整披露》,《第一財經日報》,20110704。
③ 關于該報告之內容參見山東煙臺市海洋與漁業局:《關于蓬萊193油田溢油有關情況的報告》,,20111130。
⑨ 有趣的是,在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協調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的10個國家政府部門中,有國家海洋局、外交部、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部、農業部、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監督局、國家海關總署、國家民航總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卻沒有環境保護部,但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的辦事機構卻設在環境保護部。
⑩ 參見《王飛副局長在溢油事故處置視頻通報會上的講話》,《中國海洋報》,20110826。
有關《海上石油勘探開發溢油應急響應執行程序》的具體內容請參見國家海洋局網站,,20111130。
趙建東:《國家海洋局責令康菲公司蓬萊溢油平臺停止油氣作業》,《中國海洋報》,20110713。
《國家海洋局進一步督促康菲公司限期落實“兩個徹底”》, soa.省略/soa/news/specialtopic/yiyou/web
info/2011/07/1314515388799269.htm,20111130。
《國家海洋局再次約談康菲公司》,soa.省略/soa/news/specialtopic/yiyou/webinfo/2011/08/1314515388
786637.htm,20111129。
《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分別聽取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總公司關于溢油事故情況匯報》,soa.省略/soa/news/specialtopic/yiyou/webinfo/2011/08/1314515388
767292.htm,20111129。
(責任編輯 周振新)第12卷第3期 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Vol12 No3
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5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及時上報縣委、縣政府、縣安監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指揮下,由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迅速啟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制定并實施具體處置方案,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將損失和不良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目的
建立統一、快速、靈敏、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有效防范和及時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做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鄉應急救援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下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單位、各村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學習救援知識,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四、預案適用范圍及預案啟動
1、本預案適用于在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包括發生在本轄區外,但可能影響本轄區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理。
2、本預案及其下列預案隨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變化而自行啟動應急狀態或轉入常規狀態。有關單位、人員分別按照各自職責、業務范圍和預案相應的規范、要求,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
五、突發公共事件界定與分類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對轄區經濟、社會穩定構成危害或威脅,有社會不良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分為4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六、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統一組織和各單位負責的原則。
(一)××鄉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謝之福擔任,副指揮長由吳建偉、普元志、楊紹華擔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監站,辦公室主任由馬光耀擔任。
安監站值班電話:7710011,黨政辦值班電話:7710025。
(二)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下設3個組: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后勤保障組。
1、搶險救援組:由武裝部、安監站、治安巡防隊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現場救助、搶救人員、物資和搶修設施。
2、治安管理組:由××派出所、綜治辦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搶險救助、偵察和維護秩序、保護現場。
3、后勤保障組:由黨政辦公室負責人牽頭。主要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及現場情況的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組織、協調、指導,聯系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業指揮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消防部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農農業局等有關技術專家組進行突發公共事件的分析和擬定處置對策、后勤物資保障等項工作。
七、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工作
(一)信息報送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以政務值班系統為主渠道,具體由黨政辦負責。
2、轄區各單位、企業、 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
——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二)預警信息
1、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會動員及機構等。
2、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由縣政府,××鄉根據情況作好響應準備工作。
八、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和現場處置
(一)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
1、發生或將發生突發事件信息得到核實后,鄉政府、鄉屬各公共單位負責人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報縣政府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做好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突發公共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突發公共事件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件搶救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2、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報縣政府(政府辦電話:7013885,不得越級上報。
3、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程序和分工:
按照分口負責、嚴格把關、及時匯報的原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先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由縣政府或安監局向市有關部門和市安監局上報,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報告市政府。
(二)現場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所在鄉鎮或突發事件單位和現場人員在迅速報告突發事件情況的同時,應積極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險情)事態擴大,并保護好現場。
2、鄉政府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指導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
3、鄉政府在接到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政府主要領導應立即組織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或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根據情況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4、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現場指揮部應積極協調各參加單位、各村,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預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2)根據事故災難(險情)和事態發生情況,統一布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資金和占用場地。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突發事件原因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8)及時向縣政府、縣總指揮部辦公室、縣安監局和相應的專業指揮部報告處置進展情況。
(9)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善后工作。
(10)辦理縣總指揮部和各專業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網絡;建立暢通、穩定、保密、便捷的應急通訊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各級黨政領導機關、現場指揮部及其他重要場所的通訊保障;建立應急人員常用、備用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信息數據資料,規范信息的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
(二)應急隊伍保障、裝備保障
做好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后勤保障組等應急隊伍的保障工作;組織廣泛參與的社會志愿者隊伍,建立轄區社會動員動態數據庫;探索利用市場機制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與服務的長效機制。
緊急救援隊要求如下:各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高度重視、全力支持緊急救援工作,充分認識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生命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認真落實各項執備勤制度,隨時確保濟辦緊急救援隊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
(1)設備。所有列入緊急救援力量的車輛、設備、儲備的救援必需物資,存放地點須相對集中,保持在崗在位。機械設備要保證油料、電池、零配件等補給充足,定期檢查運轉情況,保證準備充分、狀態良好。
本文來源:文秘站 (2)人員。各組成單位在組織隊員時,要考慮緊急救援工作的特殊性,除必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外,應避免高齡和女性隊員,同時保證一定數量的后備隊員。
(三)物資、經費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四)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把避難場所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村建設規劃,逐步建設完善;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提 供服務和保障;建立臨時避難場所動態數據庫。
(五)宣傳保障
利用各種媒體和基層宣傳陣地,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廣泛宣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教育,不斷增強公眾防范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十、宣傳、培訓、演習
(一)宣傳
結合轄區實際,負責轄區相關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居民的危機意識。企業應與政府、各村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二)培訓
及時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參加各種應急救援知識學習培訓及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有條件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三)演習
轄區安全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演習。各社區及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村、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學校、公眾聚集場所等,要充分認識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重要性。
(二)各現場搶險救援組應由牽頭單位負責,落實具體搶險救援人員,并對這些人員進行分工。
(三)要按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和網絡構建,指導社區預案編制、救援隊伍建設,提高突發公共事件應對能力。
突發環保事件應急預案范文6
成人高考、自學考試同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一樣,屬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是一項政府行為,是國家意志的體現。今年在我區報名參加兩項考試的考生共有22045人,其中成人高考8000人,自學考試14045人。成人高考設考點8個,分別是一中、二中、三中、第一民辦中學、興國中學、實驗小學、南街小學和韋曲街道中心小學;自學考試設考點6個,分別是一中、二中、翻譯學院、西京學院、培華學院和冶金建筑專修學院。兩項考試期間,考生、家長及監考教師集中聚集到城區和太乙宮、王曲等地,確??荚嚢踩蛷V大師生吃、住、行安全至關重要。有關鄉街和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考試服務保障工作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努力為廣大考生創造安全、穩定、和諧、有序的考試環境。
二、積極為考試提供保障服務
兩項考試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有關鄉街和部門要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確保考試順利進行。韋曲、太乙宮、王曲等街辦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要加強車輛調度,為考生提供綠色通道。區衛生局要成立臨時應急醫療救護小組,制定詳細預案,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區市容園林局、區城管執法局、區食品藥監局、區衛生局等部門要進一步鞏固提升餐飲業服務水平“百日整治”成果,加強考點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保證考點食堂及周邊飲食安全。區建設局要加強對考點周邊和考生食宿點周邊建筑工地的監督管理,為考生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區電信局要采取有效技術手段,加強考點周邊無線電信號的監控,切斷運用無線通信設備進行考試作弊的空中通道。區文體廣電局要加大對娛樂場所的清理整頓力度,考試期間考點100米范圍內一切娛樂場所限時營業,嚴格控制噪音。區教育局要嚴密組織管理,細化防范措施,確保組考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區監察局、區保密局要加大監管力度,突出對考試保密、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
電視臺、開發采編中心、區外宣辦要加強正面宣傳,廣泛宣傳招生考試的各項政策規定,為兩項考試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公安分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要按照考點設置,加強治安管理和交通巡查,確保交通暢通和考點周邊安全。工商分局要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假冒偽劣商品等經營行為。環保分局要對影響考生休息和考試的施工場所限制作業時間,對考場周邊污染源進行有效監控,嚴格控制噪音污染和有害氣體排放。供電分局要加強考點供電設備檢修和對考點供電應急工作的指導,確??荚嚻陂g考點安全用電。
三、建立健全兩項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