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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傳播的主要類型范文1
【關鍵詞】網絡傳播 計算機病毒 原因分析 防御策略
進入二十一世紀后,隨著計算機網絡的普及和Internet技術的日趨成熟,網絡無形中已經深入到人民生活的多個方面,無論是日常生活交流還是出門旅游,人們對信息網絡的依賴程度也不斷上升。利用網絡全球互聯的特性和網絡系統自身的漏洞進行廣泛傳播的計算機病毒,也逐漸成為了現階段計算機系統面臨的最主要威脅?;诖?,了解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機理,同時研究相關的防御策略,對保障計算機系統乃至整個互聯網行業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意義。
1 病毒基于計算機網絡傳播的原因分析
1.1 網絡本身具有的安全問題
地球上數億的網絡用戶和上億臺計算機,組建了全球錯綜復雜的互連網絡,但也正是由于Internet技術這種大眾化的開放性,使得整個網絡面臨著更大的安全隱患。再加上Internet一直使用的TCP/IP協議本身具有各種安全漏洞,在Internet網絡使用該協議的網絡系統時,會面臨著病毒惡意侵入計算機、阻止計算機訪問互聯網、盜取用戶信息和非法破壞用戶計算機數據等潛在威脅和破壞行為的影響。
1.2 用戶缺乏安全意識
用戶對自己在互聯網上注冊的一些的賬號缺乏安全意識同樣是計算機病毒傳播的中央原因。有的用戶在注冊賬戶時設置的用戶口令過于簡單、有的用戶隨意將帳號密碼透露給陌生網站等情況,這都會給計算機網絡帶來安全問題,為病毒的傳播奠定重要基礎。
1.3 惡意的人為攻擊
有些了解計算機網絡的人會利用計算機網絡的安全漏洞來攻擊計算機網絡系統進行惡意的破壞,惡意攻擊大體可以分為兩種類型,即主動攻擊和被動攻擊兩類。主動攻擊指的是計算機病毒的傳播者利用網絡漏洞有選擇性的破壞網絡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而達到自身的目的。而被動攻擊指互聯網用戶在正常上網的情況下,重要的網絡機密信息被竊取或破譯。主動攻擊和被動攻擊對計算機網絡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使得一些重要的網絡信息被泄露,導致用戶和企業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
1.4 軟件本身的漏洞
黑客是威脅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一個因素,黑客經常利用網絡軟件的漏洞和缺陷對其進行攻擊。在編寫軟件是軟件設計編程人員為了方便自己在軟件中設置了“后門”,這些后門雖然大多難以被發現,但一旦這些“后門”被發現泄露,黑客將會很容易的利用這些“后門”侵入用戶計算機進行破壞和一些非法操作。
2 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的新特性概述
2.1 傳播介質與攻擊對象更加多元化
與傳統的網絡病毒傳播模式相比,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更多的是通過各類通信端口、網絡端口甚至電子郵件迅速進行傳播,所攻擊的對象也由個人電腦轉變為了為所有具備網絡協議的各類工作站甚至于大型服務器,進而引起網絡擁塞和癱瘓、機密信息失竊等嚴重后果,具有更強的破壞性。
2.2 具有更多樣化的編寫方式和變種
傳統的病毒多利用C語言等匯編語言編寫而成,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成熟,以JavasSriPt和VBScriPt為代表的各類腳本語言開始廣泛應用于病毒的編寫,這就使得病毒的變種越來越多,利用反病毒軟件對其進行搜索和清除的難度也越來越大。
2.3 智能化和隱蔽化成為病毒的重要發展趨勢
現階段,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常常用到隱形技術、反跟蹤技術、加密技術、自變異(Mutation Engine)技術、自我保護技術等等,整個病毒向著智能化和隱蔽化不斷發展,這就使得針對某一種病毒技術開發的反病毒措施越來越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3 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防御策略研究
3.1 校驗和法技術
大部分病毒寄生于其它的文檔程序,無法所單獨存在的。因此,病毒感染文件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檔案大小增加或檔案日期被修改,因此,對病毒的防御措施可考慮從此處著手。在使用文件之前,可將硬盤中的所有檔案資料進行匯總和記錄,得出文件的校驗和,然后將所得出的校驗和寫入到別的文件中進行保存,這樣在使用文件之后,可將文件的校驗和與原來保存的校驗和進行比對,進而發現文件是否感染。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考慮將校驗和檢查程序常駐于內存中,每當應用程序運行時自動與預先內置的校驗和相比對。
3.2 行為監測技術
大多引導型病毒都會以硬盤的Boot扇區和主引導扇區作為主要的攻擊對象,其原因在于當系統啟動后會執行INT13H功能,來完成系統的各種初始化設置,此時引導型病毒將會啟動,并在扇區內放置病毒所需的代碼,這樣會導致系統加載病毒代碼,影響系統的正常使用。又如木馬類病毒為了完成信息的竊取,會將自身的代碼復制于.exe等常見的可執行文件中,導致用戶在執行這類文件時會同時進行病毒的寫入或是進行病毒的二次傳播?;诖?,利用病毒的特有行為特征性來對病毒進行檢測,進而防御和消滅病毒的方法稱之為行為檢測技術。
3.3 特征代碼技術
特征代碼技術最早出現于SCAN, CPAV等著名的早期病毒檢測工具中,現已發展成為了用來檢測已知病毒的最具有可行性和經濟性的重要方法。其實現過程包括四個步驟,首先是采集計算機病毒樣本并抽取病毒的共有特征代碼,然后是將特征代碼納入建立好的病毒數據庫中,最后是檢驗待檢測文件中是否具有病毒特征代碼。利用這種方式,可以做到將病毒的特征代碼與數據庫中的代碼一一對應,從而判斷文件感染的病毒類型,最后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消滅病毒。
4 結語
計算機網絡發展至今,新的技術層出不窮,基于網絡傳播的計算機病毒使得計算機安全問題也逐漸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诖?,為了營造一個一個安全綠色的計算機網絡環境,計算機網絡的相關維護人員應投以更多的熱情,以認真的態度去對計算機病毒的傳播機理和防御策略進行研究,從而保障網絡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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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迪.計算機病毒傳播模型及檢測研究[J].計算機系統工程,2011,2(45):147-148.
作者簡介
張滿滿(1980-),女,江蘇省徐州市人。碩士學位?,F為江蘇省徐州財經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實訓就業處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為計算機應用、軟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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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電影與法治微電影的相關概述
(一)微電影的概念界定。微電影,顧名思義,就是微型電影。它是2010年左右網絡短片流行起來后出現的一個新名詞,目前沒有統一的明確定義,學者對其含義的界定也各不相同。2011年沈陽日報記者陳鳳軍在《微電影—動人的故事怎樣講》中首次提出微電影的概念內涵:“微電影是指專門在各種新媒體平臺上播放、適合在移動狀態觀看、具有完整故事情節‘微時(30秒-3000秒)放映’、‘微周期制作(1-7天或數周)’和‘微規模投資(幾千元-數十萬元/部)’的視頻短片”①。優酷網總裁古永鏘指出微電影“短、快、精、大眾參與性、隨時隨地隨意性”,也有學者指出微電影是具有電影類似的情節和畫面標準,擁有比較專業的制作團隊,作品以網絡平臺傳播為主的影視類型②。因此,微電影的基本概念應界定為:微電影是網絡媒體作為播放平臺的具有較為完整的故事情節的微時放映、微周期制作、微規模投資的電影短片③。相對于“DV作品”而言,微電影具有電影的故事性、畫面性和創作上的技巧性的網絡影視。(二)法治微電影界定。所謂“法治微電影”,是以普法傳播為目的一種法治行業類型的影視短片。形式上屬于微電影的一種,講究故事創意和影視表現手法和技巧,內容上是法治題材,主要是與法律相關的各類題材,制作傳播的目的在于加強受眾的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意識培養,基于公眾正反兩方面的法律警示或者法律啟示。目前,法治微電影的分類也是多種多樣,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則。就微電影而言,類型劃分與電影一樣,標準不同,劃分的類型也不一樣。從主題劃分一般分為草根惡搞型、青春愛情型、勵志奮斗型、感人親情型、唯美風景型,從題材劃分又可以劃分為農村、都市、教育、法治、愛情、親情、青春等各種類型。兩種分類方法往往具有交叉性,例如法治微電影《兄弟》既屬于法治微電影,又屬于感人親情微電影,因為無論何種題材的微電影都要表現一定的主題和意義。
二、法治微電影與同類影視作品比較分析
(一)法治微電影與法制欄目劇。法治微電影作為一個類型的興起,得益于電視媒體法制欄目劇的興盛,其實某種意義上來說,30分鐘左右的法制欄目劇,也是屬于法治微電影的一種,同樣具有“三微”特征,不同之處在于:一是法制欄目劇具有電視節目性,具有電視劇的創作手法和電視欄目的欄目流程性,也就是說,法制欄目劇制作一般具有電視劇的基本技術要求和流程規范,內容以紀實為主,播出以欄目的形式由主持人引入引出,觀點也主要有主持人闡述,具有直觀的教化功能,而微電影創作手法更接近于電影,虛構性創作性較強,主要是通過內容、情節和人物潛移默化的達到宣教效果。二是首播媒體平臺不一樣,法制欄目劇雖然也可以網絡傳播,但其始終30分鐘左右的時長、直觀的說教和欄目化的形式,不利于網絡的圍觀和擴散。因此法治微電影在網絡渠道更具有傳播宣教優勢。(二)法治微電影與警匪、犯罪類型電影。就題材而言,類型電影的警匪片、犯罪片和微電影雖然具有題材一致性,但其創作目的、主題傾向和表現風格具有很大的區別:警匪片、犯罪片作為院線電影,票房是第一位的,在主旋律電影市場表現不佳的情況下,警匪片、犯罪片一般都是娛樂片,為了收回成本往往會劍走偏鋒、制造噱頭,對匪徒、罪犯的能力和形象進行了夸張甚至歌頌,滿足觀眾獵奇心理④,雖然根本上具有懲惡揚善的主題,但往往表現形式被弱化,只有為數不多的警匪片、犯罪片對人性進行了深入的挖掘,起到了警示和教化作用。相較于警匪片、犯罪片,法治微電影更重要的意義在于普及和宣傳。法治微電影承載更多的教育功能,在演員的選擇上,一般不選明星大腕,而是選擇一些更接地氣的平民化演員⑤。承載法理點的故事也不能像時下流行的情感類的微電影那般煽情,創意上并不突出,內容上標新立異的東西也不是很多。法律的嚴肅和公正,決定了法治微電影制作和傳播過程中會遭遇各種短板。(三)法治微電影的比較優勢。法治微電影跟其他類型的微電影一樣,具有極強的生命力,這是因為,法治微電影具有不用于其他類別微電影的特質:一是貼近生活,實用性強。法治微電影以對大眾進行普法教育和宣傳為目的,這個特性也就決定了絕大多數的法治微電影的故事發生和發展都在當前的社會背景下,故事都以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利益為依托,通過影視手法進行普法宣傳。因此法治微電影的實用性和針對性是非常強的。通過觀看法治微電影,受眾可以將作品中涉及的法律知識運用到生活中,在遇到困難時,懂得利用法律作為武器更加理性的保護自己。因此,法治微電影具備了其他類型微電影所不具備的實用性和指導性。二是表現靈活,法治沖擊力強。法治微電影都是通過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展開故事情節,達到宣傳教育的目的。故事情節中關乎情感糾葛、經濟糾紛或者刑事犯罪等等,在絕大多數普通觀眾眼中,題材本身就已經極具吸引力,可以滿足觀眾獵奇的心理。最重要的是,法治微電影的選材貼近生活,無論從故事情節還是人物沖突上都有很強的沖擊力和感染力,很容易引人入勝。
三、法治微電影的宣教功能優勢
(一)微電影的敘事特點與宣教功能發揮。1、短小精悍的情節吸引力電影史學家安德烈•葛東特曾說:“電影一直用故事吸引觀眾,讓我們以為電影就是如此聰明”⑥。相對于電影來說,微電影既繼承了電影用精彩故事來吸引人的基本要求,又拋棄了電影紛繁復雜的人物關系、多重線索的結構安排,具有情節集中、結構緊湊、節奏強烈的敘事優勢。具體來說,微電影的情節特點是:傳統電影一般采用開端———發展——————結局這樣的敘事結構模式,微電影則將開端盡量壓縮,入戲快,很快進入情節的發展和人物的矛盾沖突,進入后很快就是結局,沒有拖沓的尾聲。如法治微電影《兄弟》通過幾個簡短的淡入淡出鏡頭交代了哥哥替弟弟入獄,為后來弟弟出獄后索要情感債奠定了基礎,并很快進入主人公情與法的矛盾沖突中,在哥哥醉駕和父親突然重病的雙重困境中進入,并很快以哥哥出獄的鏡頭作為結局和尾聲。微電影這種短小緊湊的情節,對受眾來說具有天然的吸引力,而且容易記住和人際傳播。2、小處著眼的情感吸引力電影是以情節取勝的,而情節的表現在于細節的傳神,如影片中小人物、小命運、小細節的傳神處理⑦。不止是商業電影,一部微電影要吸引人,也必須有引起受眾情感共鳴的細節敘事內容。一般主旋律微電影突破了傳統主旋律電影“高高在上”的姿態,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細節等方面,注重人物個體的話語表達和現實的生活化刻畫。例如法治微電影《兄弟》中,弟弟的職務身份和親情身份處相對低位———公司的科長和家中的養子,發生在這個小人物身上的情感糾葛與錢財糾紛更容易讓人動容,特別是賣房救養父的舉動讓受眾深深地感受到人物的情感價值取向,同時哥哥的處境和不平衡心態也是現實中小人物具有的通常心態,他的看似無理的要求具有情感邏輯和現實邏輯的合理性。這樣的情感敘事具有細膩親切的受眾認同感,易于受眾接受和感動,也就有了受眾之間傳播的情感推動力。3、表現蒙太奇的感染力微電影敘事篇幅短,如果僅僅為了敘事節奏而忽略電影的藝術表現,將使微電影缺少電影韻味和藝術感染力,因此創作者往往在敘事蒙太奇的基礎上融入表現蒙太奇,完善電影的敘事邏輯和情感邏輯,表現電影的畫面意境和情感氛圍⑧。例如《兄弟》影片中,幾個主人公的內心活動都非常豐富,創作者將演員的表演、鏡頭的呈現以及后期的鏡頭剪輯有機結合起來,最大程度表現人物的心理活動節奏,是打動人心的關鍵。影片采用表現蒙太奇的方式較好的處理了人物心理活動,但在情節安排上,人物心理活動的畫面對敘事節奏產生了一定的積極影響。綜上所述,微電影的洗練情節、小人物、小感動和唯美畫面處理,具有典型的親民性,利于受眾的心里接受和情感認同,從而在內容上具有了廣泛傳播的功能,起到較為廣泛的宣教作用。(二)微電影的傳播特點與宣教功能發揮。從傳播角度看微電影和電影區別在于一個是主要是網絡傳播,一個是以院線傳播為主網絡傳播為輔。微電影一般都進不了電影院,因此本文只從網絡傳播角度對微電影宣教功能傳播進行分析。1、微電影的“三微”特征利于網絡傳播根據微電影的概念界定,其具有“微時、微周期、微規?!钡奶卣?。微時,確定了微電影的觀看時間短、數據容量小的形態特征,網絡傳播具有“碎片化”的特點,也就是人們從網絡獲取內容具有“散、快、多、雜”的特點,微電影正好符合這一傳播要求,容易使受眾快速獲取、快速看完、快速轉發,數據容量小也使得微電影易于在手機端終端設備播放和留存,自由靈活的觀看。而電影觀看時間長、數據容量大,相應的缺少觀看和傳播的靈活性。相對與電影長周期大制作而言,微電影制作周期短、規模小有利于微電影快速生產、快速輪換,不足之處是如果影片質量不高容易淹沒在“碎片化”的洪流中。2、網絡圍觀效應有利于微電影快速傳播尼葛洛龐帝在《數字化生存》中指出:“信息技術的發展將變革人類的學習方式、工作方式、娛樂方式,一句話,人們的生存方式”⑨。也就是說,信息技術改變了人們的傳統生活方式,除了電腦,平板、手機等新媒體終端的快速應用突破了網絡的時空限制,同時QQ、微信、微博等即時通訊的普及,關注網絡內容成為人們主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使得網絡內容可以隨時隨地傳播,并在一定人群中快速產生圍觀效應。微電影自身“微”的特征有利于網絡空間傳播并引起圍觀者的話題討論,達到傳播影響的效果。3.網絡受眾分散性有利于微電影廣泛傳播毋庸置疑,網絡的大眾化使得網絡具有時空分散性和受眾年齡分散性。目前來看,微電影主要是年輕的網絡用戶,但是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網絡微電影已經開始在不同的年齡階層傳播,各個階段和不同受眾人群的界限開始模糊⑩。因此微電影作為網絡傳播的主要電影形式,其傳播廣泛性和影響范圍的廣度也是自然而然的特點。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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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絡銷售
主要適合比如原來做服裝、化裝品、珠寶飾品、食品、日化用品、玩具、家居類、母嬰、文體書籍、家電數碼、保健等快銷品或其他類。當然也并不絕對,網絡賣汽車等大宗商品也是有可能的。
一般來說,這些品類一般是單一品牌或者幾個品牌,這類品牌商或者生產商都是可以借助網絡直接實現銷售成交的,也可以在網上開展網絡分銷,招募小賣家或者店鋪來網絡銷售。
需要注意的是要小心網絡渠道或者網絡銷售對線下原有渠道或終端造成沖擊,筆者個人經驗是開發網貨,實行線上產品和線下產品分隔,或者干脆起用全新品牌,這需要綜合權衡利弊,謀而后動。
筆者提醒中小型傳統企業千萬不要頭腦發熱,盲目上馬自建B2C網絡平臺。因為獨立B2C的整體運營費用投入巨大,并且由于廠商的品牌單一、產品種類少,所以網站平臺的受眾群體小,推廣難度大,并且網站黏度小,很難總是重復購買。除非原來做流通類的企業,并且實力不錯,那可以建設一個行業B2C門戶,或者企業實力強、品牌知名度高,如:百麗集團、哎呀呀等。
否則,筆者建議還是依托淘寶、拍拍、卓越等平臺做。雖然競爭也大,但是畢竟聚合了網絡購物的大部分流量,并且各種平臺提供了大量的工具,簡化了操作、降低了投入,提高了效率,只要企業用心做出差異化的特色,還是有很大機會的。
網絡銷售類企業的網絡營銷核心是銷售轉化率,需要從供應鏈整體提升,從產品質量、產品規劃、品牌規劃、網站(網店)平臺生動化、商品運營、促銷活動、網絡傳播推廣、倉儲物流配送、財務評估等全方位的規劃好,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二、招商加盟和貿易批發
這是原來做消費品類分銷的傳統企業,利用網絡來找商、批發商、經銷商和銷售商,或者是項目連鎖加盟型企業,又或者是做對外貿易等通過網絡營銷來尋找聯系目標客戶。
一般來說,原來是靠連鎖加盟、批發渠道商的都可以借助網絡獲得更快發展。
該模式的核心是網站,網站的銷售力、客戶體驗情況都決定了最終的轉化率。當然網站推廣和線下約談時的銷售也是關鍵環節。該模式的網絡傳播策略:一是立足搜索引擎,二是尋找目標客戶圈子主動傳播推廣,三是借助行業平臺或者B2B平臺。
需要注意的是產品批發或者招商和項目連鎖加盟其實還是有很大差別的,各種策略也有差異。
三、線上溝通+線下成交
一般來說,提供中介服務、直接服務和大宗工業品的銷售采購等類型的傳統企業都屬于該類型。
該模式在形式上和策略上都和和招商加盟或者貿易批發模式有點類似?;緛碚f,線上很難直接成交,需要多次溝通或者線下溝通才能成交。但是這倆模式有一個最大區別:招商加盟的對象不是最終使用者,并且以后一般有多次銷售,目標對象的目的是賺錢;而該模式的目標對象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是最終使用者,并且雖然有后續服務,但一般是一次銷售(有的類型有重復購買或者轉介紹購買)。
比如筆者操作的飛洋集團的投資移民項目就屬于線上溝通+線下成交的類型。網絡只能提供意向客戶的聯系資料并給客戶留下良好的形象,成交需要投資移民顧問線下多次接觸溝通和后續多個部門的服務。
和招商加盟模式類似,線上溝通+線下成交模式的網絡營銷核心也是網站轉化,傳播策略是立足搜索引擎和行業圈子。
四、品牌傳播推廣
該模式一般面對的是大眾群體,網站對于這模式來說有可能不太重要,有的甚至可以不需要網站。其主要目的是通過網站傳播品牌價值以及輔助線下銷售。一般大眾消費品企業都適合該模式。比如:汽車廠商,眾所周知的王老吉典案例等。出于企業自身的某種考慮或者線上難成交等原因,他們把網絡當作媒體來對待,而不是當作一個電子商務平臺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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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節目主持人;現狀;發展趨勢
一、網絡節目主持人的產生、概念及其特點
1.網絡節目主持人的產生
網絡節目作為一個新興事物,以迅猛的發展勢頭在幾年內便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效。網絡節目以其新穎的節目形式和廣泛的節目內容收到網民的普遍歡迎。
近年來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的激勵競爭是網絡主持人產生的外部動力?;ヂ摼W是即傳統媒體之后又一新興的傳播媒體,在與傳統媒體展開激勵競爭的同時,網絡媒體要想獲取更多的用戶就必須開拓范圍更廣、更獨特、更新穎的傳播模式和內容,從而在信息傳播中占有一席之地,實現長遠的發展。網絡主持人在與傳統媒體的競爭中不斷學習和完善,正是這種激烈的競爭環境為網絡主持人的產生提供了充足的條件。
2.網絡節目主持人的概念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在我國節目主持人剛剛作為媒介角色出現時,許多專家和學者就已經開始嘗試對“節目主持人”的概念界定了。
典型的代表有:俞虹在《節目主持人通論》一書中認為:“節目主持人是在廣播電視中,以個體行為出現,代表著群體觀念,用聲音語言、形態來操作和把握節目進程,直接、平等地進行大眾傳播活動的人。”
陸錫初認為: “節目主持人是節目的設計者、節目方針的體現者、內容的組織者和主播者。”
顧名思義,網絡主持人是指在大眾傳播活動的網絡平臺上,以真實的個人身份和交談性言語行為,通過直接、平等的人際交流方式主導、推動并完成節目進程、體現節目意圖的人。
3.網絡節目主持人的特點
首先,網絡節目主持人打破了地域限制,以受眾類型來劃分。眾所周知的中央電視臺、黑龍江衛視等電視臺都是以地域命名的,而網站則是以所提供的服務特征或者類型來命名的,網站的不同分類決定著網絡節目主持人所面對的受眾不再以地域劃分,而是根據類型來界定的。
其次,網絡節目的主持人可以是網絡虛擬的,也可以由非專業主持人的網民來擔任的。網絡上第一位虛擬主持人的出現,距今已有10多年的歷史了,是英國報業協會新媒體公司推出的新聞播報員,名叫Ananova。 我國第一位電視虛擬主持人是2001年1月推出的北京電視臺《科技新聞周刊》的“比爾?鄧”;同時,網絡節目主持人也可以是由網民自發推選的,或處于個人愛好和興趣而自由制作和上傳節目,在現實生活中,他們擁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并獲得勞動報酬和獎勵,這樣的一群人才是真正的網絡節目主持人。
再次,網絡主持人更尊重網民,給觀眾更多的話語權。網絡節目主持人習慣于使用網絡語言,能夠以一種全新的交流方式與網友或者說觀眾進行溝通,給網絡節目帶來了新鮮和活力。
二、網絡節目主持人的現狀
作為網絡時代新興職業的網絡節目主持人,經過10多年的發展和壯大,已經形成一些特有的群體特征,雖出身草根,但所傳播的內容更具原創性、風格更加新穎、也更能體現出網絡時代的人際傳播優勢,正是憑借這些優勢,網絡節目主持人正成為各大網站和論文重點發掘和爭奪的對象,他們作為一股新生的力量成為網絡時代的新寵兒。
首先,早在20世紀90年代,伴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全國各級電視臺相繼建設自己的官方網站,而那時的網站主要是作為新聞傳播的工具。2009年央視的中國網絡電視臺橫空出世,網絡電視臺一下子紅火起來。安徽廣電、山東廣電等廣電機構紛紛推出了自己的網絡電視臺,甚至一些城市電視臺也聯手打造“城市聯合網絡電視臺”。這部分的網絡節目主持人相對來講,因由傳統媒體的支撐以及較高的職業素質,更具有專業性,雖然為網絡節目的推廣和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但并不能稱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網絡節目主持人。
其次,新興的主體網站和論壇培養了一大批獨家的網絡節目主持人,并且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提高和受眾的不斷擴大,網絡節目主持人面臨著諸多挑戰,這對網絡節目主持人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層次的要求。在這類網絡節目中,主持人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網站或者論壇的代表,因此,對其職業素質和個人素質的要求更高,網絡節目主持人自身也開始向專業化發展,不僅具備基本的播音員條件,更要有流利的普通話和清晰的語音等;同時,網絡節目主持人更加注重知識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不僅要掌握網站或者論壇相關主題的知識,更要有隨著網民互動難度加大而靈活應對的知識積累和能力。
三、網絡節目主持人的發展趨勢及建議
隨著計算機網絡和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網絡傳播成為繼報紙、廣播和電視之后的“第四媒體”,但就目前來講,網絡傳播媒體僅處于朝陽產業階段,網路傳播媒體的發展將面臨許多機遇與挑戰:
首先,網絡傳播媒體有可能成為“第一媒體” ,但并不能脫離傳統媒體而獨立存在。網絡媒體和傳統媒體有其不同的受眾群體和傳播內容,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和不足,因此,正是二者的相輔相成促進了信息傳播的廣泛性和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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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絡傳媒;新聞理論;沖擊在
互聯網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互聯網與多個行業的有效結合,促進了行業的創新和發展,而互聯網與信息傳播的結合就形成了網絡傳媒。網絡傳媒是互聯網普及應用以后產生的新事物,與傳統新聞傳播相比,具有更多突出的優勢。因此,網絡傳媒的崛起對于傳統新聞媒體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F階段,網絡傳播的方式、內容以及效果都在不斷地更新,極大地滿足了人們對于信息傳播的需求,但是網絡傳媒的發展對于用于指導傳統新聞媒體發展的新聞理論而言,帶來了巨大的沖擊,甚至動搖了新聞理論的社會地位。
一、新時代網絡傳媒的特征
自從網絡傳媒這一概念出現以來,網絡傳媒得到了快速的創新和發展?,F階段網絡傳媒與傳統的新聞媒體相比,其傳播方式和傳播內容具有顯著的特征。首先,從傳播方式上來看,網絡傳播的方式更加多樣化,可以分為同步傳播和異步傳播兩種類型。同步傳播指的是在進行網絡傳播的過程中,傳播者和受眾者可以實現網絡同步,傳播信息同步。比如說現階段的網絡聊天室,現場直播等均屬于同步傳播。異步傳播指的是信息傳播者將信息不定時地進行傳播,異步傳播的形式可以實現個人對個人、個人對多人、多人對多人的傳播;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可以聊天的形式實現傳播者和受眾者的互動。其次,從傳播的內容上來看,現階段網絡傳播的傳播者更加廣泛,用戶可以以個人的身份進行作品的創作和,同時也可以轉載其他媒體的新聞信息。這樣一來,網絡傳媒的內容就變得更加豐富,基本上涵蓋了人們生活、工作、學習等多個方面的內容。
二、網絡傳媒對于新聞理論的沖擊
在網絡傳媒的發展下,其對于傳統新聞媒體和新聞理論的沖擊主要體現在新聞傳播中介、新聞傳播內容和新聞傳播效果三個方面,主要問題體現在新聞傳播中介較為單一、傳播內容較為局限、傳播效果較為低下,下面將從網絡傳媒和傳統新聞傳媒的對比中分析網絡傳媒對于新聞傳播的沖擊。
(一)對于新聞傳播中介的沖擊
新聞理論是新聞傳播的理論指導,但是新聞理論中的傳播中介較為單一,主要是通過記者獲取國內外時政信息或者與民生相關的信息,然后通過層層篩選,編輯、出版后傳送到受眾人群手中。而網絡傳媒則剛好與之相反,由于網絡傳媒依托互聯網平臺,因此具有受眾范圍廣、人民性、大眾性的特點,在互聯網平臺下任何一個互聯網用戶都可以成為新聞媒體的傳播中介,傳播者可以分享來自身邊的生活趣事,或者轉載新聞報道中的國內外時政,關于民生的各項政策,其傳播的中介和內容都更加廣泛,更加貼近人民大眾的生活、學習、工作,更容易被受眾人群所接受。除此以外,由于傳統新聞理論對于新聞傳播信息的要求較高,進行傳播的新聞要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準確性,因此在新聞信息獲取的過程中往往需要經過層層篩選,其信息傳播內容和數量有限,涉及到的新聞類型較少。除此以外,傳統新聞理論下要求新聞傳播能夠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因此在內容選擇和排版上,對于記者的要求更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聞傳播中介對于內容的創新和應用。但是在網絡傳媒的條件下,由于信息傳播的質量要求并不高,而且網絡傳播的中介更加廣泛,每個互聯網個體用戶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受眾人群可以接受的新聞,只要的信息能夠滿足人民大眾的需求并且可以通過信息審核,就可以在網絡上進行。因此從這一點上來看,網絡傳媒對于新聞理論的傳播中介產生了沖擊。
(二)對于新聞傳播內容的沖擊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于不同類型新聞的需求量逐漸增加,傳統新聞理論指導下的新聞內容已經不再滿足受眾人群對于多樣化傳播內容的需求。首先,從新聞傳播信息獲取的形式上來看,新聞媒體常常通過新聞采訪、資料收集、資料整理等形式獲取新聞資源,因此其新聞內容的獲取形式較為單一,獲取的內容雖然質量較高,但是涉及的范圍較為局限,并不能夠滿足受眾人群對于不同種新聞內容的需求。然而,網絡傳媒傳播內容較為廣泛,種類也更加多樣化,比如說網絡傳媒可以滿足不同受眾人群對于體育、綜藝、娛樂、音樂等信息種類的需求。除此以外,從網絡傳媒的新聞素材上來看,網絡傳媒的素材可以來源于個體用戶的日常生活,可以來源于用戶自己素材的收集創作,也可以來源于其他媒體對于新聞素材的轉載,基本上涵蓋了人們生活、工作、學習等多個方面的信息。與此同時,其內容也可以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等多樣化的方式進行傳播;比如說現階段深受大眾喜愛的抖音、快手等小視頻網站,里面的用戶可以通過自己收集整理受眾人群喜愛的素材,通過視頻制作、添加配音、視頻來滿足不同受眾人群對于某一類信息的需求。因此,網絡傳媒更好地滿足了現階段人們對于不同信息量增長和信息多樣化的需求,對于新聞理論和新聞媒體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
(三)對于新聞傳播效果的沖擊
信息傳播的效果主要指的是信息受眾在接收信息后所表現出的知識、情感態度和行為等方面的變化。首先從傳播理論上來看,傳統主張在新聞傳播的過程中,受眾人群要有選擇性地選擇自己感興趣的具體內容,然后再獲取自己對于新聞信息的需求,以此強化新聞傳播的效果;而網絡傳媒對于受眾人群的要求較低,受眾人群不必要首先選擇自己感興趣的信息然后再從信息中獲取自身的滿足,跳過了信息選擇的階段,受眾人群可以直接從信息中獲取滿足。其次從情感色彩上來看,由于新聞理論指導下的新聞媒體自身存在的缺陷,導致新聞媒體傳播的信息往往帶有新聞傳播者主觀的情感態度和認知,進而影響到新聞媒體傳播的效果;然而網絡傳媒就避免了來自某個人主觀情感對于受眾人群信息獲取的影響,比如說,如果受眾人群不喜歡這個人帶有主觀情感色彩的新聞內容,就可以直接跳過,來獲取符合自己信息需求的新聞內容。最后從互動效果上來看,由于傳統新聞媒體的傳播屬于單向傳播,往往不能夠得到來自于受眾人群的意見反饋,其傳播的效果并不明顯。然而,網絡傳媒不僅具有信息傳播的廣泛性,而且可以基于多種信息傳播的平臺實現傳播者和受眾者之間的互動交流,其信息傳播的效果更加明顯。因此,網絡傳媒從傳播的效果上來講,對于新聞理論和新聞媒體產生了一定的沖擊。
結語
網絡傳媒作為現階段信息傳播的主要方式之一,與傳統新聞理論指導下的傳統新聞媒體相比,其具有傳播中介廣泛,傳播內容豐富,傳播效果明顯的特點,其傳播的中介涉及到成千上萬的互聯網用戶個體,傳播的內容涉及到人們工作、學習、生活的多個方面,傳播的形式包括了視頻、文字、音樂等多種形式,傳播的效果相比于傳統新聞理論下的新聞傳播來說更加明顯。因此,在網絡傳媒逐漸發展壯大的時代,網絡傳媒對于新聞理論和傳統新聞媒體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沖擊,未來新聞傳播的發展必須要從信息傳播中介、信息傳播內容以及信息傳播效果三個方面進行創新,以滿足新時代人民大眾對于新聞信息的多樣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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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傳播的主要類型范文6
——兼析《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前兩稿的[1]相關規定
關鍵詞: 三網融合;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內容提要: 現行《著作權法》中的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已經存在規范漏洞,而以電信傳輸網、廣播電視傳輸網、計算機互聯網相互融通為代表的三網融合技術使問題進一步加劇,形成“一個傳播終端、六類傳播行為、三種法律定性”的復雜局面。其直接原因表現為傳播技術的發展融合,但深層次分析可追溯到技術主義立法路徑的弊端。《著作權法(修改草案)》1稿、2稿的“修補型”方案仍不足以應對三網融合帶來的問題,因此應借鑒已有的成熟立法例,將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整合為一項“遠程傳播權”。
一、問題的提出
三網融合也稱“三網合一”,是指目前的電信傳輸網、廣播電視傳輸網、計算機互聯網在向寬帶通信網、數字電視網、下一代互聯網演進過程中,其技術功能趨于一致,業務范圍趨于相同,最終實現網絡互聯互通、各種資源共享的新型信息傳播技術。在三網融合下,一臺高清電視機除了收看傳統的電視節目,還可以登陸網站瀏覽、下載歌曲影視;一臺電腦除了上網瀏覽、下載歌曲影視,還能收看傳統電視節目;一部手機除了打電話、發短信,還可以收看電視節目、無線上網……也就是說,用戶可以通過電視、手機、電腦任何一個終端獲取本來只能通過其他終端才能獲得的信息,此時電視兼容電腦,電腦涵蓋電視,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彼此互相兼容。2010年1月1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推進三網融合的階段性目標,即2010年至2012年重點開展廣電和電信業務雙向進入試點,2013至2015年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全面實現三網融合發展,這預示著以電信傳輸網、廣播電視傳輸網、計算機互聯網相互兼容合并為代表的“三網融合”已成為我國信息傳播領域和社會經濟發展的大趨勢[2]。
在為人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三網融合也對我國《著作權法》中的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提出了新的挑戰。以最能體現三網融合技術的互聯網電視機為例,用戶通過該款電視機不僅可以收看一般的電視節目,還可以上網隨意點播和定時收看網絡影視大片,而這些電視節目和網絡內容的傳播都是通過一個傳播終端—互聯網電視機進行的。這就使得通過互聯網電視機的作品傳播行為變得異常復雜:既有無線傳播,也有有線傳播;無線傳播中既有傳統的無線電波傳播,也有現代的Wi-Fi無線網絡傳播;有線傳播中既有傳統的有線電視傳播,也有以互聯網寬帶進行的有線網絡傳播;這些無線或有線傳播既可以通過交互式進行,也可以通過單向式進行。那么這些紛繁復雜的作品傳播行為在立法上如何定性?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是典型的技術主義立法路徑的產物,即“根據特定傳播媒介設定特定權利”。在此立法路徑下,廣播權專為“廣播技術”創設僅用于規范以“廣播”傳播作品的行為;信息網絡傳播權專為“網絡技術”創設僅用于規范以“信息網絡”傳播作品的行為。但如前所述,在三網融合下,廣播和網絡已經可以互聯互通,上述各種傳播行為都可以跨廣播和網絡進行,在這種背景下對作品的傳播基于“廣播”或“網絡”所作的區分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由此便提出現行立法規定的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在三網融合的技術背景下如何修改乃至重構的問題。2012年3月31日、7月30日,國家版權局先后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第1稿和第2稿,其中對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都進行了修改,那么這些修改草案能否解決實踐中已經存在的問題?能否應對三網融合乃至將來未知新技術的挑戰?應當如何建構我國未來的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規范模式?本文擬就此展開討論,并提出對廣播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重構的設計,以期為正在進行的新一輪《著作權法》修改提供參考。
二、三網融合前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面臨的規范難題
(一)廣播權的規范難題
如前所述,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中的廣播權專為“廣播技術”創設用于規范以“廣播”方式傳播作品的行為,但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利用廣播技術傳播作品的行為無法涵蓋于廣播權的控制范圍。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權利”??梢钥闯?廣播權所規范的“有線傳播”僅限于以有線方式對已經廣播的作品所進行的“間接(二手)傳播”,而不包括“直接(第一手)傳播”即有線直接廣播。由此引發出的問題是:在有線電視已經基本普及的今天,如果某有線電視臺未經許可直接播放他人作品被起訴,對該行為應該如何定性?實踐中有法院認為侵犯放映權[3],也有法院認為侵犯廣播權[4],還有法院認為侵犯電視播映權[5];理論上也有學者認為侵犯機械表演權[6]。很顯然,從文義解釋的角度分析,該種“有線直接廣播”并不屬于廣播權所規范的“有線廣播”行為,也很難納入“放映權”或“機械表演權”的控制范圍,由此造成專為控制“廣播”行為而設的廣播權卻難以規范這種行為的難題。不僅如此,廣播權還難以規范對有線直接傳播的作品的無線轉播、有線轉播和擴音器轉播等轉播行為。
從歷史解釋的視角分析,廣播權的這一規范難題似乎可以追溯到《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以下簡稱《伯爾尼公約》),因為前者直接來源于后者。后者第11條之二規定,廣播權是指“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作者,享有授權進行下列使用的專有權:(1)播放或以其他任何無線發送信號、聲音或圖像的方式公開傳播其作品;(2)由原廣播組織之外的其他組織以任何有線方式或轉播方式公開傳播該作品的廣播電視節目;(3)以揚聲器或其他任何類似設備傳送信號、聲音或圖像的方式公開傳播該作品的廣播電視節目”??梢钥闯?《伯爾尼公約》中廣播權規范的第(2)種行為是“由原廣播組織之外的其他組織以任何有線方式或轉播方式公開傳播該作品的廣播電視節目”,該規定將“有線”傳播(轉播)的“間接性”表述得更為清楚。據此有觀點認為我國廣播權的上述規范難題源于《伯爾尼公約》而不是我國著作權法,因此這似乎是一個國際性問題而并非我國獨有。但事實情況是,由于《伯爾尼公約》中的廣播權確立于有線電視技術誕生之前,在有線電視技術產生后確實也面臨無法規范“有線直接廣播”的難題,但此問題在1996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制定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以下簡稱WCT)中通過“向公眾傳播權”已經得以解決(下文將專門論述),因此這一問題在國際條約中已經不復存在。遺憾的是,2001年我國修改《著作權法》時WCT就已經制定并頒布,而且有線電視當時在我國也已經出現并在城市大量普及,但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權法》既未參照WCT制定向公眾傳播權,也未回應技術發展擴張《伯爾尼公約》中廣播權的適用范圍[7],而是仍然照搬已經被WCT所發展了的《伯爾尼公約》第11條之二的規定,由此造成了我國廣播權的上述規范難題。
(二)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規范難題
2001年我國《著作權法》修改時增加了一項“信息網絡傳播權”,專門用于規范以“信息網絡”方式傳播作品的行為,但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利用網絡技術傳播作品的行為無法被涵蓋。根據現行《著作權法》的規定,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梢钥闯?信息網絡傳播權規范的“網絡傳播行為”具有“交互式”的特點,即“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由此使得近年來日趨流行的單向式網絡傳播行為(又稱“非交互式”,即公眾只能在特定的時間或地點獲取作品,而沒有個人選擇余地)無法涵蓋于內。用戶在時間上沒有個人選擇余地的單向式網絡傳播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網絡定時播放行為,另一種是網絡同步直播行為。此類行為如何定性在司法實踐中也充滿了爭議,有法院認為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也有法院認為侵犯“放映權”,還有法院認為侵犯“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理論上也觀點不一。{1}用戶在地點上沒有個人選擇余地的單向式網絡傳播行為主要表現為通過局域網傳播作品,比較常見的就是一些較大的單位或者經營性網吧在其設置的內部局域網傳播作品,其共同特點是,單位的員工或網吧的消費者只能到該單位或網吧獲取作品。實踐中網吧經營者因在其經營場所內的局域網上非法傳播影視作品被起訴的案件時有發生,對于此類行為如何定性也充滿了爭議,有法院將其定性為侵犯“復制權”,也有法院將其定性為侵犯“放映權”,還有法院將其定性為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或“機械表演權”或“其他權利”等。{1}筆者認為,造成以上兩類單向式網絡傳播行為在司法實踐中的法律適用難題的原因在于,我國立法在移植WCT第8條“向公眾傳播權”時,以偏概全地將該條強調的網絡傳播行為的一部分—“交互式”網絡傳播行為,作為該條規定的“向公眾傳播權”的全部內容予以照搬,形成了我國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僅能規范交互式網絡傳播行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定義,從而導致了對單向式網絡傳播行為無法涵蓋的局面[8]。
三、三網融合下廣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面臨的新挑戰:以互聯網電視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