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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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1

建國以來,由于國家經濟形勢的變化,我國的安全生產管理監察機構共發生了7次比較大的調整。每一次的調整初期都會出現半空白狀態,這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產生一定的影響。在2005年2月,政府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整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單獨設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這次調整,基本理順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體制,進一步加強政府的安全監管職能,初步建立了國家、地方和企業三位一體的垂直監察煤礦安全體系。雖然我國建立了新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管體制,但由于我國煤炭工業的安全措施相對比較薄弱,一些重大的礦難事故仍有發生。2014年前三個季度,在50個煤礦安全重點縣(市、區)共計發生74起事故,其中14%的是屬于較大事故以上的級別(含較大事故),死亡人數共計162人,死亡人數同2013年前三季度相比有所下降。這表明現階段我國的煤礦安全狀況趨于好轉,但現階段我國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還不是很健全。

2我國煤礦安全管理機制問題

2.1技術投入不足

煤炭行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地質條件較為復雜。煤礦一般分為井工煤礦和露天煤礦其中井工煤礦所中比重最大,由于其煤層離地表遠,一般選擇向地下開掘巷道采掘煤炭。隨著開采的深度越來越深,頂板的受壓能力,通風等問題尤為突出。長期以來,有關負責人沒有意識挖煤的復雜性、危險性和科技含量,致使其對煤礦的技術投入不足。

2.2違法組織生產部分礦主目光短淺

為了眼前的巨額利潤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無證生產,過度開采。2013年5月10日晚貴州省安順市平壩縣的樂平鎮大山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共致12人遇難,2人受傷。經調查發現大山煤礦事故煤層為擅自偷開煤層,在掘進過程中發生瓦斯爆炸,該煤層不在批準作業范圍內,屬非法生產。

2.3過度開采、違規操作部分

礦主被利益蒙蔽了雙眼,不按設計施工,在同一作業區內設置多個采掘工作面,煤礦的盲目開采和透支會造成地面塌陷。部分煤礦管理者在實際操作中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為節約資金不設防爆設備、虛設瓦斯監測監控系統、采用局部通風機送風等,同時工人違章放炮,放炮也不檢查瓦斯。2012年2月16日凌晨,湖南耒陽南陽鎮宏發煤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涉險人數18人,其中死亡15人,受傷3人。經調查發現事故原因系違規操作,礦車坐人且人貨混裝。

2.4安全監管制度未能落到實處

經過多年的實踐證明,在我國,對于市場經濟發展中各個行業的監管,有效的監管機制離不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直接干預。我國目前有較多的鄉鎮煤礦,但是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只有縣級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有安全監管職能,鄉鎮有限的安全監管職責不利于進行安全監管工作。雖然我國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已基本覆蓋縣鄉,但由于體制原因,鄉鎮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從而致使安全監管工作未落到實處。

2.5監察機構與各級人民政府的權責不合理

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4條規定,在煤礦安全監管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監察煤礦安全。然而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2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煤礦和其他礦山安全特大安全事故承擔相應的責任,地方人民政府的權責不合理。

2.6處罰力度較低

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對煤礦企業的違法行為的最高處罰額僅為20萬元,這與私營礦主的利潤相比,實在是太低。即使后來處罰金額達到了200萬元,但據調查發現,這與煤礦主所獲取的巨額利潤來比,根本就不值一提,起不到威懾的效果。雖然我國也有相應的刑罰,但依據政府公布的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結果來看,刑罰的威懾力遠遠不夠,主要是因為各地區在刑事審判的量刑幅度不一樣,刑事責任追究與黨紀、政紀責任追究出現脫節,緩刑、假釋和減刑的使用比例較高。

3健全我國煤礦安全監管機制的相應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規

美國、日本、德國和澳大利亞的煤礦事故的傷亡率極低,這得益于其制定的完善的法律體系,除了制定煤礦安全法律之外,還制定了配套的安全規程和實施細則。因此,政府應進一步完善煤礦業相關的法律。①政府應重新劃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地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主要職責,使其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目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各級人民政府的權責不合理,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難以到位,同時也不能發揮地方監察機構的作用。因此,重新劃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職責,是健全的煤礦安全監管體制工作的重中之重。②應將技術和設備標準上升到法律層次。我國多起煤礦事故起因皆為設備質量不達標,將技術和設備標準上升到法律層次有利于煤礦生產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③在立法過程中還可借鑒國外先進的經驗。我國應加強與市場經濟比較發達,已經有相對完善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的國家合作與交流,健全我國的煤礦相關法律體系。

3.2對煤礦生產進行突襲式安全檢查

由于法律條文并沒有規定安全監察機構實施檢查的次數和檢查的具體內容,造成了實踐中的檢查形同虛設,地方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揮的是事后督查作用。為了保證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實施突襲式安全檢查,應當對于經常性安全檢查的次數、內容和程序,進行明確的規定。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對于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突襲式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上一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以便于監督。

4結語

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2

為及時對安全風險進行管控,預防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生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編制依據

(一)《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

(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的通知(〔2020〕16號)。

(三)《陜西省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實施細則(試行)》(陜應急〔2020〕140號)(試行)。

(四)《招賢礦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

三、主題內容

(一)煤礦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責任主體??偨浝韺Ρ镜V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負全面責任;各分管副總經理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存在的重大風險,并按規定向董事長、總經理報告。

(二)礦每月開展由總經理組織1次對各專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情況排查;每月各專業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情況進行2次全面排查;各基層科區、隊、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隨時進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議進行報告。

(三)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議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1.本專業本月風險分級管控排查情況、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2.制定并報告根據每月生產工作計劃,制定下月的風險管控重點。

3.對存在的重大風險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應急預案情況。

(四)公司每月召開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議對檢查中的發現的安全風險進行分級管控,并建檔管理,對需要上報的重大風險及時向上級相關監察部門和集團公司報告。

(五)安全監察部等業務職能部室對各專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報告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考核的職責,對不按規定報告風險管控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

(六)對不履行風險分級管控報告職責給予責任單位黨政正職罰款100元/次,對公司分管領導按公司章程處理。

四、實施

本制度自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招賢礦業安全監察部。

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3

“蜀道難,難于上青天。”行駛在去往古藺縣龍洞煤礦的途中,細小的雪花不斷飄落到車窗上,本來就因濃重的霧氣而受到影響的視線變得更差,不時有一輛或數輛滿載貨物的卡車從濃霧中緩慢鉆出,在狹窄的山道中擦身而過,不禁讓記者想起四川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黃錦生的話,“四川煤礦安全工作,比上蜀道還要難??墒窃匐y,我們也要在困境中不斷前行?!?/p>

警示

“2012年煤礦安全生產情況,四川省的形勢很嚴峻?!闭劦奖臼∏闆r,黃錦生介紹,四川省煤炭資源賦存條件差,煤礦數量多、井型小,抗災能力弱,煤礦事故總量大,較大事故集中多發,重特大事故尚未根本遏制,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八拇旱V的特點是薄煤層、高瓦斯,全省煤礦一二級水害327處,很多小井型上不了機械化,頂板隱患嚴重。2012年8月,發生了攀枝花肖家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更要加強警示教育,嚴抓安全整改,讓事故不再發生?!秉S錦生說。

在“8·29”肖家灣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后,四川省安監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煤礦事故警示教育活動,將全國煤礦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會上剖析的14起煤礦事故案例光盤等資料,下發到各產煤市(州)及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監分局和所有煤礦企業,要求各地、各企業立即開展煤礦事故警示教育活動。由5名局領導帶隊赴5個煤監分局,分片區召開各產煤市(州)、縣(市、區)煤礦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會,督促各地開展煤礦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瀘州市瀘縣將過去20年來,縣內發生的14起較大以上事故進行了整理分析,剖析這些事故的原因,并以此為依據制定了縣內煤礦企業的整改方案。廣元市召開了全市煤礦業主大會,學習傳達全國煤礦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會精神,組織煤礦業主集體觀看警示教育片。達州市宣漢縣組織煤礦業主和礦長召開煤礦安全例會,要求各煤礦在恢復生產之前必須組織從業人員收看宣講《煤礦事故分析暨警示教育片》。川煤集團將近10年發生的重點安全事故制作成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分析圖牌板,在每對生產礦井開展了為期兩天的以“不忘傷痛,刻骨銘心,牢記教訓,警鐘長鳴”為主題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強化監管

針對肖家灣煤礦暴露出的違法違規組織生產、技術管理缺失、現場管理混亂等問題,四川省煤監局開展了全面的整改工作,推進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截至2013年1月,四川省已建成達州宣漢、雅安滎經等10個國家級瓦斯治理示范縣,眉山仁壽縣等10個省級瓦斯治理示范縣,建成達標礦井379處, 28個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已配備總工程師。全省共有301對礦井啟動了固定瓦斯抽采系統建設,建成固定瓦斯抽采系統230套,23個煤礦建成了瓦斯發電廠,裝機近8萬kw。共完成抽采瓦斯純量3.88億m3,利用瓦斯純量1.71億m3。“8·29”事故后,全省58處9萬t及以下的突出礦井已全部停產。省能源局牽頭,制定出臺了《四川省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開展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工作的通知》,啟動了四川省煤礦企業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工作。目前已評估突出礦井45處,其中具備防突能力礦井41處。省安監局開展煤礦瓦斯等級鑒定和突出礦井鑒定戴帽工作,啟用了“四川省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管理系統”,組織全省各煤監部門及煤礦單位的專家對礦井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報告評審,推進瓦斯等級鑒定信息化管理。省局對108處礦井的鑒定報告進行了評審,認可30份報告,責成78對礦井重新鑒定或申請直接戴帽,有5對礦井直接申請認定為突出礦井。

為遏制煤礦事故多發的勢頭,四川省安辦從2012年12月起,組織了11個暗訪組,由煤監局局長孫建軍、副局長黃錦生等帶隊,對各地煤礦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暗訪組暗訪了產煤縣(區、市)62縣次,暗訪檢查煤礦168礦次,責令煤礦停產整改9礦次、限期整改3礦次。全省各縣、市也開展了煤礦暗訪活動。

達州市副市長與市安辦副主任對開江縣星源煤礦進行暗訪,通過查現場、查圖紙資料,詢問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和煤礦井下工人,發現了煤礦企業執行上級有關決定不力、煤礦安全管理和投入不到位、煤礦駐礦安監員未實行專職駐礦等問題。暗訪結束后,針對發現的問題,副市長要求開江縣政府派專人,對暗訪組發現的問題進行跟蹤督查整改到位,市安監局進行督促落實。同時,要求開江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煤礦復產復工再次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縣級政府“包礦”責任制和駐礦安監員駐礦制度,嚴格煤礦復產復工條件和程序,嚴禁煤礦不具備復產復工條件,擅自復產復工。

宜賓市在暗訪期間發現,高縣、宜賓縣、翠屏區、珙縣煤礦問題較多,于是,市安全監管局會同宜賓市經信委、四川煤監局川南分局等有關部門,對上述縣的縣長、分管副區縣長及安全監管局長進行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約談。

2013年1月9日,省局會同省監察廳對達州市南江縣和廣元市朝天區政府縣長、分管副區縣長,以及安全監管局長進行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約談,指出了各地在煤礦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現場管理不到位、通風設施不夠完善、人員培訓制度落后等不足之處,并提出了建立現場管理制度、加強通風、注重培訓等意見和建議。

針對特點抓安全

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川南監察分局負責宜賓、自貢、內江等4個市、18個縣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現有煤礦425處,其中煤與瓦斯突出礦井81處、高瓦斯礦井183處、瓦斯礦井161處;煤層自然發火礦井115處;已調查水患礦井中1類水患礦井18處。

“川南分局把握煤礦安全的客觀規律,抓住不同時期的不同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煤礦安全工作?!秉S錦生介紹說,2012年年初,川南分局開展了以春節安全管理為主的“百日安全生產”活動;春節前,印發了煤礦節后復工復產條件和程序指導意見的通知,狠抓復工復產煤礦工作方案、程序和標準落實;春節上班后,針對其他煤礦還處于春節停工的實際,分局對轄區16對國有重點煤礦開展了為期兩周的集中監察執法活動,重點監察煤礦瓦斯防治、采煤方法和支護改革、水患治理、隱患排查、采掘頭面審核、領導下井帶班、“六大系統”建設等落實情況,共查出隱患345條;在夏季,組織了“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防治水專項監察;在秋季,強化了建設項目、粉塵防治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持證條件重點檢查;“十”后,分局每周派出3~4個督查組,會同市縣安全監管部門共同開展安全督查,推動復工復產驗收按程序和標準進行。

在監察工作中,川南分局堅持“監察進度服從監察質量”原則,每礦次投入監察力量不少于4個監察工作日,以瓦斯治理、防治水和建設項目為重點,指導縣區監管部門強化煤礦安全監管,推動煤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2012年,分局共監察煤礦482礦次,查處隱患3 982條,責令停產整頓礦井46礦次,責令建設礦井停止施工89礦次, 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42礦次。2011年,分別對筠連縣巡司二煤礦等7家非法違法生產企業給予行政處罰;2012年四季度,會同宜賓市安全監管局嚴肅查處瓦斯三級報警礦井,對3處礦井實施分別處罰10萬元以上罰款,責令12對礦井停產整頓。

與2008年相比,2012年,川南煤礦的事故量下降59%,死亡人數減少58%。黃錦生說:“川南分局開展對應不同時段的‘一年四季抓安全’工作,使川南地區煤礦企業的安全狀況得到了很大的改善?!?/p>

“誤報也要查”

瀘州市位于四川省東南部,市轄古藺、敘永等產煤縣都處于群山環抱之中,交通條件相對較差?!盀o州市的煤礦瓦斯災害較為嚴重,是煤礦隱患排查工作的重點??墒敲旱V企業幾乎都在大山里,檢查一個煤礦就要開車行駛上百千米山路,耗費一整天時間,以現有的人力根本無法實現所有煤礦完全監控。因此,我們啟用了煤礦瓦斯遠程監控平臺,解決了這個問題?!睘o州市安監局副局長張繼林介紹說。

瀘州市煤監局吸取“8·29”煤礦瓦斯爆炸事故教訓,通過采掘頭面預先審批、“四個煤量”控制等措施,強制要求采區巷道沒有完善前不得施工回采巷道,新施工的主要巷道必須布置在巖層中,規范煤層開采順序;通過機械化采掘工藝改革,提高單采單掘工效,壓減采掘頭面數量,減少井下作業人員。全市有30對礦井建成瓦斯抽采系統并投入使用,27對礦井建成安全高效礦井。市轄3個產煤縣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均通過省煤監局的考核驗收,9萬t及以上規模的生產礦井均按規劃進度通過了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達標驗收。

為了將這些措施落到實處,及時發現、迅速消滅瓦斯隱患,瀘州市建立了市、縣煤礦瓦斯遠程監控平臺。市安監局印發《瀘州市煤礦安全監控三級報警調查處理制度》規定:對瓦斯超限時間超過60min、瓦斯傳感器值大于或等于3%、主要通風機或局部通風停機(指工作風機和備用風機均停機)持續時間超過60min和煤礦監控掉線超過120min的報警信息,一律認定為煤礦瓦斯安全監控系統3級報警。一旦安全監控系統發出3級報警,煤礦值班領導必須及時組織排查、及時處理。除傳感器故障原因造成的誤報警外,煤礦企業必須立即撤出全礦井或局部危險區所有作業人員,并接受縣安全監管局調查處理??h安全監管局在收到安全監控3級報警的信息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組織不少于3人的煤礦安全監控3級報警調查處理小組,前往報警煤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開展調查,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上報市安監局備案存查。

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4

按照省政府07年33號明電的規定,分局組織召開2008年第四季度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聯席會議,旨在通報今年前三個季度的工作,總結經驗,汲取教訓,振奮精神,團結一致,共商對策,更加扎實地抓好煤礦隱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及近期的各項工作,控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全面實現今年的工作計劃和目標。前面,我們共同傳達學習了國家安委辦《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政府關于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會議紀要》,部分市縣監管部門和企業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經驗。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發言。

一、今年1-9月區域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的基本情況

(一)煤礦事故情況

今年以來,區域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和煤礦,切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回頭看”,繼續深入進行煤礦關閉整頓和瓦斯治理,開展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區域煤礦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區域煤礦發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達進度指標內(全年指標86人),百萬噸死亡率為3.63。其中,xx市發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區發生事故2起、死亡2人,達縣發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縣發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發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縣發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發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電集團公司發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礦發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標控制進度內,百萬噸死亡率5.17;xx市發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發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縣發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區發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標控制進度內,百萬噸死亡率1.73;xx市發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發生在xx縣煤礦),百萬噸死亡率5;廣能集團公司、xx市南江縣和xx市xx縣未發生事故。其中發生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縣大坪煤礦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發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勛三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2人,xx縣青山煤礦發生運輸事故死亡1人,xx市紅旗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礦)北井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xx電集團公司金剛煤礦發生頂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礦事故的主要特點

1、從事故發生時段分析,1-5月發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發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個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萬噸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達7人、百萬噸死亡率上升到4.3,百萬噸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發生除與6-9月氣候轉換、天氣炎熱、雨季等自然因素導致煤礦事故高發有關外,還與近幾月煤價較高、煤炭供不應求、電煤供應緊張,部分煤礦安全認識不到位、安全與生產關系處理不當、搶產量趕進度有直接關系。

2、從事故類型看,頂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運輸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護)機(械)電(供電)運(輸)等基礎建設、從根本上提升辦礦條件和管理水平、落實現場安全監管,有效減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當前區域煤礦安全工作的重點。

3、從考核煤礦安全整體水平的百萬噸死亡率來看,仍大大高于全國、全省水平,特別是xx、xx市煤礦事故百萬噸死亡率還很高。區域煤礦的安全生產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煤礦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還亟待增強和提升,還遠沒有達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區域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仍任重道遠,需要經過我們艱苦長期努力。

4、出現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達縣新橋煤礦8月6日發生水倉掘進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該起事故死亡人數盡管只有2人,但從事故發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訓值得認真總結。一是礦井沒有按《加強小煤礦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專門通風瓦斯管理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二是礦井采空區沒有按照規定標準封閉嚴實,倒風季節導致采空區有毒有害氣體進入礦井作業區(xx富源煤礦曾發生過該類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進面供風的局扇安設位置不當,將進入礦井的采空區廢風送入掘進工作面;四是礦井瓦斯監控系統不完善,沒有在該掘進面和局扇安裝點設置瓦斯探頭,起到自動報警監控作用;五是現場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檢查空班漏檢,現場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沒有及時發現并消除掘進面瓦斯積聚的事故隱患;六是作業人員在停開局扇情況下仍冒險進入作業點作業;七是從事故發生的整個過程看,上至業主、礦長,下至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都表現出了低瓦斯礦井從業人員對通風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視,這是最嚴重的、最危險的隱患。

(三)1-9月分局監察工作的主要情況

1、累計監察各類煤礦459礦次(已大大超過全年三項監察計劃數),其中國有重點煤礦44礦次、國有地方煤礦16礦次、鄉鎮煤礦399礦次。

2、累計查出隱患2259條,實際完成整改1863條,隱患整改率92。

3、查處煤礦事故40起,結案37起,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責任3人。

4、累計作出行政處罰100礦次(國有重點1礦次、國有地方4礦次、鄉鎮煤礦95礦次),責令停產整頓7礦次,暫扣《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28礦次;經濟處罰73礦次,罰款527.48萬元,其中事故罰款431.58萬元,預防性監察罰款95.9萬元。

二、區域煤礦安全生產及監管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煤礦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1、技術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礦沒有按《加強小煤礦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配備煤礦礦長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及煤礦技術負責人,以及采掘、通風、機電運輸和地質測量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使煤礦的主要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無法落實;

2、采掘部署不正規,“兩改”進展緩慢

(1)部分礦井重采輕掘、掘進單進水平低、采掘關系失調,安全生產秩序不正常(仍實行前進式開采);

(2)大部分礦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屬磨擦支柱,主要運輸、回風大巷沒有布置在巖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護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較多。在對巷道進行維護時,沒有制訂和落實管理維護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致頂板事故多發;

(3)溜煤眼和急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設計溜煤眼時沒有防止堵塞和處理堵塞的安全技術措施,管理措施上沒有嚴禁人員私自進入溜煤眼的規定和措施,急傾斜人行上山沒有可靠的防墜措施或堅持偽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墜落事故多發;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礦井沒有專門設置“一通三防”管理機構并配備人員,通風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實,達縣新橋煤礦瓦斯事故發生的教訓值得區域煤礦特別是絕大部分低瓦斯礦井認真汲??;

(2)部分高瓦斯和煤與瓦斯區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實,礦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預抽達不到抽采指標的規定安排掘采作業,部分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制定和落實確保瓦斯抽采達到國家規定指標的監管措施;落實局部防突的“四位一體”措施不到位,進行瓦斯預抽后沒有進行效果檢驗便安排生產,作業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實行不嚴格等;

(3)部分開采突出礦井同一突出煤層的礦井,遲遲沒有按規定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或申請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

(4)礦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沒有定期測風調風,未按質量標準要求設置通風構筑物和設施,礦井主要通風構筑物質量差,個別礦井采區仍使用風簾控風,施工煤層上山局部通風管理不嚴格;煤礦用安全儀器儀表(風表、瓦檢儀、各種傳感器、自救器等)沒有定期送檢和維護;不經審查批準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風系統混亂和“三超”等;

(5)未按規定建設井下瓦斯和安全監控系統,井下探頭和傳感器數量不足,設置位置不當,且沒有定期校正,風電、瓦斯電斷電閉鎖裝置不可靠;

(6)與相鄰礦井、采空區貫通,實測礦井總進風與總回風差距很大,礦井通風系統不獨立、不可靠,個別礦井主要通風上山斷面極小,礦井通風阻力大、總風量不夠;

4、機電設備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相關規定選用符合各類礦井井下使用要求的電器設備,并定期整定、校驗,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個別礦井擅自甩開井下漏電保護安全裝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護裝置(特別是跑車防護裝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運行,斜坡提升用連接裝置未定期作抗拉試驗,且與平巷用連接裝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時井底車場所作業人員未進入躲身洞,部分煤礦井底車場躲身洞位置不當;部分煤礦使用的斜坡運輸車輛無“ma”標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個別煤礦主要排水設備缺檢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無備用,有的沒有并聯運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個別煤礦放炮人員配備不足,采用流動放炮形式進行井下放炮作業;

(2)井下放炮作業后,沒有按規程規定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并及時處理;

(3)井下違章用放炮器作導通檢查,違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線仍使用鐵芯線且固定鋪設;

7、其它方面存在的問題

(1)被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按446號令的規定落實現場監管不力;

(2)改擴建煤礦擅自增加井口(系統)、沒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計劃、擅自修改設計、邊建設邊生產、不按設計工期組織施工等;

(3)部分縣仍存在非法煤礦、非法生產的現象,個別地方甚至非法開采發生事故;

(4)部分煤礦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仍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效益輕投入等問題。

(二)在監管監察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1、安全監管力量不足,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1)個別縣區仍沒有按省政府規定落實安全執法隊伍和人員,個別產煤縣安全執法隊伍中配備的專門負責煤礦安全監管的人員比例達不到省局規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煤礦安全業務和行政執法知識培訓,業務水平和能力不能適應監管監察工作的需要;

(2)個別縣區沒有嚴格按省政府規定落實煤礦駐礦監管的制度,沒有切實解決好駐礦監管員的津補貼、補助、待遇和為其履行職責進行培訓、購置安全裝備、解決車輛費用等,駐礦安監員待遇低、素質不高、隊伍不穩、不能正常履行職責。

部分縣駐礦安監員工作定位不準,沒有將主要職責放在代表縣監管部門監督煤礦按審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業人數組織生產、防止煤礦越界開采、禁止煤礦擅自增加井口(系統)的等非法違法生產的關鍵上來,個別煤礦仍有非法生產情形,而駐礦監管人員競熟視無睹,使駐礦監管制度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作用。

2、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亟待改進和加強

(1)個別縣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煤礦安全的政策措施態度不堅決、工作不徹底。工作中考慮本地的基礎條件、利益、關系較多,對執行上級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礦安全生產條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與先進地區的差距甚至逾來逾遠。如在實行煤礦采掘工作面審核、入井人數核定公示方面,個別縣區監管部門把關不嚴,出現了煤礦報多少審多少,有的礦井批準了十多個掘進面;

(2)“執法不嚴、工作不實”問題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隱患不是沒有發現,而是發現后沒有及時處理。一些同志存在著一些思想顧慮,遇到困難縮手縮腳,不敢碰硬;對一些重大隱患和問題,雖然也采取了執法措施,下達了限期整改、停產整頓等指令,但是沒有跟蹤落實,致使一些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現同一隱患在同一礦井多次重復甚至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怪圈”。

3、監管監察“合力”亟待增強。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與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聯合執法機制尚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對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監管工作督促檢查不夠,發揮基層監管力量抓面、煤監機構抓點、攻堅、破難的作用不夠,個別基層監管部門對煤礦監管乏力,甚至還有為煤礦說情的情況。

4、對中介服務機構缺乏有效監管。部分中介服務機構重收費、輕服務,沒有認真履行維護管理職責,部分中介機構為收費,幫煤礦說話,不惜造假作假,已影響了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正常推進。如投入巨額資金建設的煤礦瓦斯監控系統、各級瓦斯監控平臺,由于管理維護不到位,使部分礦井瓦斯監控系統幾乎癱瘓,不能正常發揮作用,大部分監控平臺正常上線率僅30左右。

5、對煤礦的工作指導不夠。一方面煤礦安全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嚴,二方面煤礦基本的安全技術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內又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二者反差很大。煤礦安全監察部門對煤礦的宣傳教育和技術指導服務亟待改進和加強,以暫時彌補煤礦技術管理力量嚴重缺失的不足。

6、據部分縣煤礦安全日常監管和執法工作情況看,還普遍存在下列問題

(1)行政執法工作亟待規范。一是使用執法文書不規范,應使用的執法文書沒有使用,如個別處罰案件缺現場檢查筆錄,普遍缺復查意見書、立案決定書、調查取證等;二是現場檢查筆錄制作不規范,礦井基本情況描述不細,隱患沒有盡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風量較弱、支護差、監控系統不完善等語言;三是現場處理缺乏針對性,個別隱患現場處理決定不當,如停止使用、停止作業、立即封閉等,應從服務、指導和便于煤礦實施的角度增強針對性;四是行政處罰的實施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沒有閉合,處罰執行依據未存檔,隱患整改情況沒有及時復查和處理(罰);五是對應予處罰的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沒有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如對部分地區礦井通風系統不獨立沒有按重大隱患查處,對沒有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不按作業規程管理頂幫、沒有防塵設施、特種作業人員配備不齊(無證上崗)、安全儀器儀表未定期送檢、作業現場安全設施不齊全(運行不正常)等沒有嚴格按相關法規處罰(理),對擅自增加井口(系統)、開采保安煤柱、越界開采等沒有按相關規定處理處罰、移送關閉等;六是選用行政處罰的依據不當等。

(2)檢查煤礦礦次雖多,但執法效果較差,特別是促進煤礦按期整改隱患的機制未形成,致同類隱患重復出現,我們曾調閱了某縣對一煤礦的檢查記錄(文書),發現各級監管監察機構、部門每年到礦檢查達數十次之多,但每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都基本相同,長期下去不但將有損監管監察執法機構的執行力,而且嚴格要求屬失職瀆職行為(關鍵時候將成為執法不到位的證據),必須徹底加以改變。

三、下步工作意見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點,也是歷年工作的難點,我們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實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礦安全及監管監察工作。結合區域煤礦安全工作實際,要切實抓好以下工作重點。

(一)抓好煤與瓦斯突出災害的防治

今年以來,省內宜賓、樂山等地連續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發生二起,特別是一些之前沒有瓦斯動力現象和從未發生過突出的高瓦斯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訓值得認真汲取。為此,省局專門下發了《防治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緊急通知》對該項工作提出了明確、嚴格的要求,分局與市縣監管部門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發了文件,我們要共同督促煤礦抓好落實。

1、進一步落實防突工作責任落實。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建立專門管理工作機構和專業防突實施隊伍。防突專門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取得由有資格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安全管理資格證持證上崗;專門防突實施隊伍操作人員是煤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由有資格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上述人員必須嚴格按《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實施“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凡一個環節不落實或不到位,嚴禁組織生產。

煤礦業主和礦長必須全力支持并督促檢查防突機構和防突人員的工作,既要賦予其保障實施職責的權力,如停產權、撤人權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堅決防止“麻痹大意”、“應付了事”和“走過場”。

2、嚴格實施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交換圖制度,確?!俺榫虿伞逼胶?。所有礦井從十月一日起要嚴格按省局規定分類實施交換圖制度,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如實繪制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瓦斯地質圖、通風系統圖、監測監控系統圖、瓦斯抽采系統布置圖和瓦斯超限斷電控制圖并及時上報和交換。

3、凡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都必須納入市、縣貫徹執行“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和“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監管到位”工作體系建設示范礦井,實施重點監管。

4、完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區域性防突措施。有條件開采保護層的必須首先開采保護層,無條件的,優先選擇布置超前巖巷,對突出煤層實施穿層鉆孔網格預抽等區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層瓦斯預抽達到國家標準各企業標準后方可進入煤巷施工。

5、有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建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防突監管制度,規范定期和動態檢查煤礦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四位一體”綜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為,對措施制訂、實施、修改、完善、創新和效果檢查的責任體系建設情況進行科學管理,督促煤礦嚴格實施“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6、必須嚴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鑒定工作。凡xx山礦區開采k1煤層的礦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須按規定申請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二是直接申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認定為突出礦井。逾期既不申請鑒定又不申報認定的,堅決停止生產、作業。對應該鑒定而沒有鑒定的礦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將從嚴追究有關政府及部門的監管責任;對煤礦應該申請鑒定而不申請鑒定導致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的,一律按蓄意違章指揮追究責任。

我們必須向煤礦講清楚:一是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機理十分復雜,xx縣雙岔河煤礦的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在820米,超過原認可的始突標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內煤礦發生突出又出現了許多不可預計的因素,切不要等到發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據近期發生的一些突出事故來看,部分煤礦不是先有動力現象再發生突出,而是突然發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甚至關閉礦井,加之許多煤礦根本沒有可靠的地質資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預防”是完全正確和主動的唯一辦法;三是一個小型煤礦實施“四位一體”防實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數十萬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礦井都必須建立的,瓦斯抽出來還可以利用,每年花數十萬元買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應該的。相信煤礦在明白相關規定和道理后,會主動做好鑒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堅決抓好煤礦瓦斯治理

國家、總局對煤礦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視,今年八月專門以國務院安委辦名義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17號),對全國煤礦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條指導意見(分局已向大家傳達學習)。區域xx、xx、xx三縣市是省上的示范縣,也是瓦斯治理的重點。根據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各縣各煤礦要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監管到位”十六字工作體系的基本內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是對瓦斯治理工作的總結和深化,既是經驗總結也是工作要求,強化現場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風系統是瓦斯治理的基礎,有效的監測監控系統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強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個方面缺一不可,必須全面貫徹落實。我們一定要積極組織監管監察人員并督促煤礦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深入研討,全面把握體系內容、標準,更好地貫徹實施。

二是要督促煤礦優化生產布局,合理組織生產,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礎性保障。優化生產布局要從設計、準備、生產等環節全過程體現和落實,必須科學安排生產,按能力、定員組織生產,保證生產秩序穩定,必須堅持正規開采(主要運輸、回風大巷要布置在巖石中,要實現后退式開采),在生產準備與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藝滿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須嚴格按要求實施煤礦采掘面、入井人數核定和公示制度,堅決杜絕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業人數生產、施工。

三是各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煤礦認真制訂工作規劃、優化系統、整改隱患、確保投入,全面實現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的要求。

在礦井通風系統方面,必須達到“系統合理、設施完好、風量充足、風流穩定”的要求。系統合理就是礦井通風系統要優化,采區通風系統要完善,采掘面通風系統要合理,要實行分區、獨立通風,嚴禁不合理串聯、無風、微風;設施完好就是風機、風門、風橋、風筒、密閉等井上下通風設施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并保持完好無損,主要通風巷道有足夠的斷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礦回風上山斷面僅只有0.24m2);風量充足就是礦井總風量、采掘面和各種供風場所的配風量,必須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并保證有足夠備用系數;風流穩定就是要按規定及時測風、調風、保證采掘面及其他供風地點風量、風速持續均衡,局扇通風要符合《規程》要求,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采用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并必須考慮防災需要,低瓦斯礦井也要推廣使用。

在抽采達標方面,必須達到“多措并舉、應抽盡抽、抽采平衡、效果達標”的要求。多措并舉就是地面抽采與井下抽采相結合,因地制宜、因礦制宜,把礦井(采區)投產前的預抽采、采動層抽采、邊開采邊抽采、老空區抽采等多種措施結合起來,加強瓦斯抽放;應抽盡抽就是凡應當抽采的煤層,都必須進行抽采,把煤層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來,降低煤層的瓦斯含量(壓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礦井瓦斯抽采達標(包括開采解放層)的進度與采掘銜接相協調、平衡,使采掘生產過程始終在抽采達標的區域內或保護有效的范圍內進行;效果達標就是通過抽采,使噸煤瓦斯含量、煤層瓦斯壓力、礦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達到《煤礦瓦斯抽采基本指標》規定的指標。

在監控有效方面,必須達到“裝備齊全、數據準確、斷電可靠、處置迅速”的要求。裝備齊全就是監測監控系統的中心站、分站、傳輸電纜、傳感器等設備要齊全,安裝設置要符合規定要求,系統晝夜正常運行;數據準確就是瓦斯傳感器必須按期校正,其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要準確,監控中心實時反映監控部位瓦斯的準確濃度,其他傳感器反映監控場所的真實狀態;斷電可靠就是當瓦斯濃度超限時,能夠及時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并保持閉鎖狀態(dw系列開關必須停止使用);處置迅速就是要制訂瓦斯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當瓦斯超限和各種異?,F象出現時,能夠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確的應對措施,使事故和異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須達到“責任明確、制度完善、執行有力、監督嚴格”的要求。責任明確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產的責任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個層級、各個環節和各個崗位,上至董事長、總經理、總工,下到作業場所的作業人員,都要明確自己的具體職責(責任、技術管理體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規章制度,把對各個環節、各個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納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斷改進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項措施(瓦斯檢查、調整通風系統、巷道貫通、瓦斯排放、機電設備防爆檢查等);執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貫徹執行的力度,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堅持從嚴要求、一絲不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嚴厲懲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監督嚴格就是要建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礦在本月底前完成單井瓦斯監控系統的升級,逾期沒有完成的要堅決停止生產,加強單井瓦斯監控系統的監管,確保正常運行;督促加強礦井瓦斯監控平臺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年底前正常上線運行率達到80以上,對管理維護不力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市縣煤礦瓦斯監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種危險情況的處罰預案,并認真貫徹執行,及時、準確地處置各種險情,對煤礦重大瓦斯超限險情,要果斷命令煤礦停止作業、斷電閉鎖、撤出作業人員,嚴禁瓦斯超限作業;處山區煤礦要積極與科研單位合作解決監控系統防雷電問題,據學習時請教專家,前不久龍灘煤礦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電所致,特別是致全井監控系統癱瘓可能性極大。

五是要落實專人,從十月一日起,按省局會議紀要分級實行交換圖制度,國有重點礦交換到分局,年產九萬噸以上煤礦交換到市局,其余煤礦交換到縣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個別煤礦還沒有專門技術人員,實施這項工作還有一定難度,建議各縣可聯系組織一些短期培訓,以推進該項工作的順利實行,促進煤礦有計劃組織生產,杜絕抽掘采失調。

六是要加強對煤礦瓦斯治理工作的監管監察和技術指導。要嚴格煤礦瓦斯治理的安全準入,將煤礦瓦斯治理工程作為煤礦新建項目核準、“三同時”審查的重要內容;要將瓦斯治理體系建設作為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的重要內容,加大執法力度,強力推進體系建設工程;要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對煤礦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建設工作監管監察的標準,并嚴格對照檢查和執法;要把瓦斯治理體系建設納入監管監察工作重要內容,加強對煤礦、基層監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服務。

(三)抓好煤礦水患的治理

煤礦水害防治,是煤礦除突出、瓦斯災害的又一個重點,各縣要根據自身實際督促煤礦抓好防范,特別是有水害威脅的礦井是重點。一要督促煤礦摸清礦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礦根據礦井水害情況針對性編制《礦井防治水措施》和《礦井防治水預案》,并嚴格實施;三是有水害威脅礦井,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編制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貫徹執行;四要要督促煤礦特別是業主要確保防治水的人、財、物、設備、技術及經費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煤礦在汛期要堅決停止生產。

(四)以頂板災害治理為重點,抓好煤礦事故防治

為全面預防煤礦事故,最近,國家局相應下發了加強頂板、機電運輸、粉塵、水害等災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網站上),要督促煤礦認真貫徹落實。根據區域煤礦安全工作實際,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減少煤礦事故,必須以頂板災害治理為重點,兼顧機運、放炮、火災、其它災害的防治。

在頂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礦支護改革。采煤工作面要盡可能使用液壓支架、單體液壓支柱鉸接頂梁或柔性掩護支架,堅決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屬磨擦支柱,采空區必須作回柱放頂和充填處理;巷道應優先采用錨索、錨桿金屬網噴漿(砼)和金屬支架等支護方式控頂,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進面的臨時支護,淘汰木支柱(架)支護巷道,逐步淘汰不支護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減少采掘壓力影響、破壞。三是要加強對巷道維護工作的管理,減少巷維事故。

xx市部分煤礦在開采下分層煤炭時,受原開采上分層煤炭時留下的煤柱威脅,工作面經常出大面積冒頂,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我們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礦聘請專家攻關,制訂切實可行、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產。

在預防機電運輸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設備選型,防止繼續選用淘汰設備;二是要加強對設備的維檢修,杜絕不符合規定設備進入井下;三是要加強對設備、系統的整定、校驗,保障正常運行;四是要加強對各類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嚴禁私自取消安全保護裝置;五是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六是要加強要害場所的管理,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的規定;七是要嚴格勞動紀律和崗位管理,杜絕誤操作等。

在預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嚴格放炮人員管理,嚴格執行非經培訓合格人員禁止從事井下放炮作業;二是要嚴格執行井下放炮時的人員清點、警戒、三人連鎖、放炮后檢查等管理制度,杜絕違章作業;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放炮器材和設備,井下放炮堅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嚴格按規定處理殘炮、拒爆等。

在預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強對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應分段或偽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應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處理措施,禁止人員進入溜煤眼作業。

在預防煤礦火災方面,隨著煤礦井下機電運輸設備的大量使用,值得各縣各煤礦高度重視。一是要高度重視火患、火險,重視防火意識和基本知識的培訓,發現火險立即處理;二是機電運輸設備的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隨時能發揮保護作用;三是井下電纜、皮帶、風筒等必須達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防滅火器材;五是礦井建立可靠的監控系統;六是凡是有自燃發火傾向煤層的煤礦,必須按規程規定完善預防和處理措施方可組織生產。

預防和減少煤礦事故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持證上崗,以預防和減少“三違”實現預防和減少煤礦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對資源整合礦井的安全監管

當前,部分煤礦將進入資源整合實施階段,容易導致盲目施工和違規生產事故,分局專門制發了《加強對資源整合礦井安全監管的指導意見》供大家參考。當前主要應把握以下幾方面:

一是被整合礦井必須關閉到位,并落實責任防止其違規組織生產,關閉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須按批準的《初步設計》的利用時間和順序進行。二是實施資源整合礦井的審批手續必須齊全。三是施工、監理單位應具備規定的資質條件,且對煤礦建設施工、監理負主體責任。四是必須按《初步設計》的施工組織順序和勞動組織計劃,編制月、季、年施工組織計劃,并按施工組織計劃施工;施工期間嚴禁生產煤炭,根據設計在煤層內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須報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按月按規定核定并嚴格檢查,嚴禁以施工為名生產煤炭;五是督促煤礦嚴格按設計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施工,確保建設項目達到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六必須按《初步設計》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規定程序進行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七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照后方可投入生產;八是所有資源整合煤礦都必須真正實現國家十二部委一個證照、一個生產系統、一個管理班子、統一生產經營的“四個一”規定。

(六)抓好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從根本上提升煤礦辦礦條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實質,就是利用煤礦安全生產的最新科技成果、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和先進裝備,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生產模式和習慣,對小煤礦的生產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術和工藝及煤礦通風、運輸、供電等安全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單產單進,減少采掘面數量,優化安全生產系統,從而加強現場安全監管,從根本上提升小煤礦的辦礦條件和管理水平,實現“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礦、各級政府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特別是主要負責人一定要提高認識,轉變觀念,下定決心,克服困難,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總體部署,把小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作為抓安全、促生產、快發展和深化煤礦關閉整頓、瓦斯治理、隱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分局根據省安委辦《關于推進小煤礦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工作的通知》(川安辦〔2008〕73號)、四川省小煤礦安全高效示范礦井建設現場會精神,結合區域煤礦自然條件及安全生產現狀,提出了《推進小煤礦安全高效示范礦井建設的指導意見》。各縣各煤礦要將該項工作作為近三年抓煤礦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規劃,分步實施,典型引導,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地抓好小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主要應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抓好宣傳發動工作,講清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促進煤礦特別是業主自動地、主動地、積極地投入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二是要結合煤炭資源整合、開發和煤礦長遠發展規劃,高起點、高標準抓好煤礦的安全高效礦井建設。在煤礦的辦礦條件上要逐步提高、從嚴把關,主要運輸回風巷道應盡可能布置在巖石內,不準采用前進式開采,逐步消滅裸巷支護形式,主要巷道斷面和風量應有足夠的備用系數,從源頭上推動安全高效礦井建設;三是積極引導有條件煤礦盡可能地推廣使用采掘機械化,做到應上全上,掘進面不能采用小型綜掘機的煤礦必須實現機械裝矸;四是根據煤礦隱患排查、瓦斯治理、關閉整頓和標準化建設的相關要求,結合礦井采掘機械化建設規劃,對礦井通風、供電、運輸、防滅火、安全監控等系統進行全面整治,從根本上改善煤礦的安全生產條件;五是必須改變傳統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藝和作業制度,以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的要求;六是要通過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為煤礦培訓一批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采掘運機械的維護管理人才。盡管安全高效礦井建設的主要內容是采掘運機械化,但二者絕不能簡單劃等號,絕不能因自然條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礙安全高效礦井的建設。

(七)進一步明確基層監管責任和標準,強化現場監管

根據分局調研的情況,建議各市縣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強度、定員)”生產、越界開采(含開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統)為主要標準,作為基層特別是駐礦安監員的監管標準,進一步落實責任,建立現場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機制,堅決防止煤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作業)。能夠實現此目標,就解決了區域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同時,也只能通過駐礦安監員才能真正落實到位,務請作為重點工作加以落實。

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5

【關鍵詞】 四川小煤礦 職業衛生 現狀 存在問題 對策措施

隨著煤礦經濟形勢恢復性好轉,職業衛生投入也普遍有所增加,實現了職業衛生狀況的總體穩定,但四川煤礦的職業衛生形勢仍未實現根本性好轉。本文就目前四川小煤礦職業衛生現狀、存在問題、、有效整改的對策措施與大家共同探討。

1 煤礦職業衛生現狀

1.1 法律法規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形式的發展,國家又相繼頒布了《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職業病防治法等等,成為了目前煤炭行業職業衛生執法依據[1]。

職業衛生工作職責分工以來,四川省安監部門嚴格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的《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章的要求開展對煤礦職業衛生的監管工作。同時針對四川省職業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包括煤礦)組織編寫《四川省職業病防治條例》。

1.2 管理體制

傳統職業衛生管理是被動的管理,是在人們活動中采取安全措施或事故發生后,通過總結教訓,進行“亡羊補牢”式的管理。主要表現在:(1)側重追究工人的操作責任,忽視創造本質安全的物質條件;(2)側重事故的追查處理,忽視事故發生前的潛在危險性分析,是一種被動的事故管理;(3)憑經驗和感覺處理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沒有由表及里地按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去深入分析研究,是一種表態的、定性概念多的安全管理;(4)沒有在設計、基建、生產等環節的技術評估中納入安全評價;(5)沒有把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掛起鉤來,缺乏對安全經濟學和危險損失的研究;(6)沒有重視人機工程學、安全心理學的研究。

近年來,四川省加強了職業衛生管理一體化工作,現代職業衛生管理的特點是:(1)變縱向單科為橫向綜合,推行全面安全管理;(2)推行安全預測,做到預防為主;(3)推行系統安全工程邏輯分析;(4)推行反饋原則指導下的安全評價;(5)推行本質安全。

2 煤礦職業衛生工作中的主要問題

2.1 法規不配套,沒有處罰細則

煤礦安全監察新體制已經建立7年了,雖然國家也出臺了許多法律法規,但是這些法律法規是一個框架性的大規范,不可能在每一個細節上對其性質作出界定,適應法律法規上都作出很詳細的規定,再加上出臺這些法律法規的專家畢竟實踐上有局限,還有許多沒有考慮到的東西。

目前執法的主要依據有:《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等,無法與四川省煤礦的實際情況相結合。

2.2 煤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不完善

煤礦職業衛生管理是煤礦經營狀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質量為本”的理念滲透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四川省的煤礦安全管理,一方面,正在從傳統管理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邁進,在控制職業病事故,保證煤礦安全生產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另一方面,由于種種原因,職業衛生管理的現狀仍然不盡人意,問題多多。

2.2.1 煤礦從上至下存在較嚴重的急功近利的思想

企業被推向市場后,人員多、負擔重、負債高等問題影響了企業對安全的投入。部分企業領導存在重生產、輕安全思想;特別嚴重的是某些地方煤礦經營決策者都是農民出身,實行礦長責任制以后,很容易急功近利,缺乏從后勁著眼的人才培訓和儲備戰略。

表現為或在煤炭市場恢復性好轉的形勢下急于擺脫困境;或在采掘失調情況下急于恢復正常生產;或為追求更大利潤,片面追求生產而使安全處于從屬地位。

2.2.2 職業衛生專業管理人才缺乏,管理層次不高

煤礦工作風險大、報酬低,難以吸引人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相對缺乏,管理層次難以提高。

現今煤炭企業的職工,大多是農民工、輪換工、合同工、協議工和臨時工,他們文化水平低,又沒有專業技術,心理上缺乏市場考驗的能力、主人翁意識和集體觀念。

2.3 四川煤礦職業有害因素危害形勢嚴峻、不容忽視

煤礦井下粉塵、噪聲、振動、高溫、高濕、不良、有毒有害氣體等職業危害因素的重視程度不夠[2]。

2.3.1 粉塵

在煤礦井下回采、掘進、運輸及提升等各生產過程中以及煤礦地面煤臺和發運站大部分作業中,幾乎所有的作業操作(如打眼放炮、清理工作面、裝載、運輸、轉載、頂板管理、翻罐籠、給煤機、振動篩以及卸煤機等)過程中均能產生粉塵,煤礦工人長期在粉塵環境中工作,可引起各種疾病,如塵肺病、肺氣腫、塵源性支氣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等。危害最大的是塵肺病(矽肺、煤肺等)[3-6]。

2.3.2 振動與噪聲

長期接觸手傳振動與噪聲不僅會引起局部振動病和噪聲性耳聾,而且會對人體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產生不良影響,例如:異常心電圖、異常腦電圖、高血壓等。這些身體狀況異常雖然不會危及生命,但是嚴重影響了勞動者的生活質量,目前未給予足夠的重視[7]。

2.3.3 高溫高濕

工人在高溫條件下作業主要的生理功能改變表現為體溫調節功能失調、水鹽代謝紊亂、血壓下降,嚴重時可導致心肌損傷、腎臟功能下降。高濕的工作環境則使工人的兩手等處發生皮膚糜爛,同時也容易誘發皮膚病[2]。

2.3.4 不良(姿勢)

不良(姿勢)對工人的影響在發達國家已經引起高度重視,在我國仍處于研究的起步階段,還未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由于煤礦井下作業空間狹小,工人經常在不良(姿勢)下工作,不適當的強迫性或工具很容易引起工人的職業性肌肉骨骼損傷疾患,如局部肌肉疲勞和全身疲勞,反復緊張性損傷和腰背痛等[2]。

2.3.5 有毒有害氣體

采掘過程:井下采煤和掘進過程中,煤層或巖層中存在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硫化氫便用逸散到工作場所。

放炮過程:井下采煤工作面炮采和掘進工作面放炮過程中會產生炮煙,炮煙的成分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氫和氨。

2.5 職業衛生事故頻發

近幾年來,四川煤炭工業一直在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調“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盡管如此,職業衛生事故頻發幾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已經成為久治不愈的頑癥[8]。

職業衛生事故頻發的原因:一是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問題突出;二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三是行業管理弱化;四是煤礦安全投入不足;五是煤礦安全科技水平低;六是煤礦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七是煤礦安全法制建設亟待加強;八是職業衛生資金投入不足;九是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工作沒有落實到位。

3 加強煤礦職業衛生狀況的對策措施

煤礦職業衛生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采取綜合性措施,從法律法規、科技進步、行政執法監察、工傷保險、宣傳培訓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力求使安全生產“關口前移”,真正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1 提高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權威性和監察工作效率,強化政府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

為此,一方面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有關執法部門的積極配合;另一方面,需要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高行政執法和安全技術水平,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煤礦安全監察要突出重點、分類監察、量化考核指標;要建立起促進企業和地方政府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新機制,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企業內部的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3.2 強化煤礦各級領導、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和責任

應通過職業衛生宣傳教育等措施,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社會輿論氛圍 ,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同時,要建立職業衛生責任體系, ,科學地進行責任分解,使每個崗位、每位職工都明確自身的職業衛生責任,建設企業職業衛生安全文化。

3.3 依靠科技進步促進企業安全狀況的好轉

煤礦災害治理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加,應大力開展安全科技創新,推廣先進煤礦防治粉塵、毒物等方面的新技術、新裝備,并為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建立高層次、全方位的技術基礎。

3.4 學習和借鑒先進的管理經驗

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都在基層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實踐中產生,都是能夠產生良好效果的管理辦法。各煤礦要深入實際,善于歸納總結、提煉職業衛生管理的好經驗、好方法,使之系統化、理論化,以便再運用于實踐,使煤礦的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層次、水平得到提高和升華。

參考文獻:

[1]鄧舜發.煤礦安全監察中存在問題的探討.煤礦安全,2004,35(1):4-6.

[2]劉衛東,張巖松.淺談煤礦井下職業危害對工人健康的影響及防治.當代礦工,2006,12:24-25.

[3]侯傳之,張秀娥,葛銘.煤礦接塵礦工的健康狀況調查.中國輻射衛生,2006,15(2):233-234.

[4]張銘強,廖俊強,丁小青,等.三明市某煤礦粉塵和氣體危害分析.職業與健康,2006,22(22):1930-1931.

[5]方新.新建大型煤礦粉塵危害現狀分析.安徽預防醫學雜志,2006,12(1):15-16.

[6]李津,林青,李希彬,等.煤礦地面作業環境中的粉塵危害調查.中國職業醫學,2002,29(6):62-63.

煤礦安全處罰細則范文6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落實國發號及各級有關要求,深化“雙基”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監管與執法檢查,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遏制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堅決防止較大以上事故,積極構建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全面建設“安全礦業、綠色礦業、和諧礦業”。

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煤炭企業要強化安全生產風險意識,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企業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礦的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生產輔助單位、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形成目標明確、獎懲分明,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

2、進一步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指導意見的通知》,進一步健全完善企業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制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下井帶班制度,明確每月下井帶班的次數、在井下工作時間、下井帶班的任務和職責權限、考核獎懲辦法等。

(1)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3次,總工程師和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分公司經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8次,總工程師和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副經理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煤礦主要負責人(包括實際控制人)、總工程師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副總工程師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

(2)認真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33號令),煤礦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5個,礦井必須保證每個班次至少有1名礦級領導在現場帶班作業,與工人同下同上。

三、建設科學先進的技術保障體系,夯實安全生產根基

1、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要嚴格執行《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和《省煤礦安全生產調度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為載體,深入開展達標創建活動,全面提升煤礦安全質量管理和調度質量管理水平。

2、加大安全投入。各煤炭企業必須按照各級規定,制定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足額提取煤炭生產安全費用、維簡費用、折舊和科研費用,嚴格做到??顚S茫WC安全質量標準化、隱患治理、裝備改造和科技攻關等資金投入,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3、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兩個重點和頂板管理、提升運輸兩個薄弱環節以及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從嚴、從深、從細排查安全隱患,做到不留死角。堅持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ABC三級管理,掛牌督辦,確保安全隱患治理措施、責任、資金、期限、應急預案和監控“六落實”。

4、嚴格執行煤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完善礦井設備采購供應管理、入井檢驗、安裝交接驗收、巡回檢查、定期檢測檢驗、維護保養、檢修以及報廢淘汰等制度,明確崗位職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強制淘汰國家明令禁用和超過使用年限的老舊雜設備。堅決把好設備進入關和維修關,保證按標準要求使用和維修設備,堅決杜絕偽劣煤礦機電產品、無煤安標志產品、非防爆產品進入井下。

5、強力推進煤礦機械化。按照國家四部委全面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開采的總體要求,以采煤、掘進、運輸機械化為重點,逐礦研究制定機械化改造方案,全面推進煤礦機械化進程。采煤工作面能上綜采的必須上綜采、不能上綜采的可實行上普采;掘進工作面實現機械化裝載,煤巷、半煤巖巷實現機械化掘進;運輸長度超過1000米的平巷、垂深超過50米的斜巷采用架空乘人裝置、平巷人行車運送人員,運煤必須使用帶式(或刮板)輸運機,最大限度減少串車運輸。

6、不斷提升信息智能化管理水平。堅持科技管礦,加強橫向交流,加速采煤、掘進、支護、運輸、通防、防治水等實用新技術現場轉化,不斷推進科技創新。積極推廣應用井下采掘自動監控系統和物探、長距離掘進通風、變頻節能、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新技術;推廣錨網噴一體化、光面爆破等新工藝;推廣應用新型防滅火材料,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和技術革新活動,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現實問題。通過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逐步提高礦井科技保安的基本能力和信息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推進“六大系統”建設,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1、扎實抓好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規劃和方案,落實分管負責人,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按規定期限完成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并定期對現有各系統進行檢測維護,確保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2、健全預報預警預防機制。要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聯系,簽訂預報、預警協議,健全防范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處置機制,嚴格執行逢大雨、暴雨、暴風、強雷電等易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的規定。

3、完善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各煤礦要不斷修訂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進行演練,要重點加強相鄰礦井的區域聯防,定期交換作業圖紙,及時互通生產情況,建立完善預警信息快速傳遞和共享機制。

4、建立煤礦礦情及應急管理基礎信息庫。按照上級要求建立健全煤礦基本礦情、應急管理、礦井圖紙等檔案庫,分級管理,定期更新,為緊急情況下應急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加強對災害威脅嚴重礦井的重點監控,切實提高煤礦生產安全應急管理水平。

五、嚴格資格準入,強化企業管理隊伍建設

1、嚴格管理人員資格準入。礦井必須設立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機電副礦長,機電、通防和防治水等副總工程師及足夠數量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新任命的煤礦礦長、總工程師、從事生產安全管理的副礦長、副總工程師,必須具有各級規定的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的學歷和井下工作經歷,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的技術職稱。以上人員經依法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后方可擔任。新提拔任用礦長、總工程師等重要崗位人員,嚴格實行任職資格“一票否決”。

2、強化對煤炭企業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對煤炭企業集團、分公司和各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副總工程師(以下簡稱煤炭企業管理人員)實行上崗證制度、約談制度、年度工作報告制度。

(1)資格認證和上崗證制度。企業集團總經理及分管煤礦生產安全的負責人、各分公司及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總工和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副總工程師的任命必須事先征求煤炭主管部門的意見并由煤炭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認證,具備任職資格的,由集團公司行文公布并上報備案。

探索實行上崗證制度。具備任職資格的分公司經理及以下煤炭企業管理人員要逐步取得由煤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以下簡稱上崗證),做到持證上崗,未取得上崗證的不得上崗?,F有相關人員要按規定限期取得上崗證,否則不得擔任相應職務,礦井不得組織生產。煤炭主管部門要研究出臺“市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管理細則”,規范上崗證管理。

(2)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事業心不強,大局意識差,不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相關煤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進行個別約談,或由相關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約談小組進行約談,并紀要備案。

(3)年度工作報告制度。煤炭企業管理人員年終須撰寫個人年度工作報告,實事求是、全面客觀的向礦、公司或集團報告個人的思想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況。各煤礦、公司、集團要向煤炭主管部門報告年度工作情況。煤炭主管部門要對煤炭企業管理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及時掌握管理人員的思想狀況、工作實績,同時,將考核結果納入煤礦“三位一體”考核管理,進行考核獎懲。

六、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全面提升煤炭企業職工隊伍素質

1、加強安全培訓和人才培養。要繼續抓好煤礦“三項崗位人員”和班組長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要著力抓好新工人的崗前安全培訓,下井人員安全培訓不得少于72學時,實習期不得少于4個月,并簽訂師徒合同,實習期間不得獨立作業。沒有對井下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礦井必須依法停產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關閉。充分發揮我市安全生產培訓中心作用,不斷加大煤炭企業急需專業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通過與煤炭院校合作、分層培訓、以師帶徒等途徑和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技術創新等活動,解決煤礦專業技術人員匱乏問題。完善人才表彰激勵機制,嚴格按有關規定提取人才專項資金,制定培養、吸引、留住人才的規定,積極推行技術津貼、專家津貼等措施,調動專業人才的工作積極性。

2、提高職工勞動保障水平。煤炭企業要關心煤礦職工生活和身體健康,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按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意外傷害等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落實職工入井津貼、勞保津貼及福利待遇。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同步提高職工收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建立和完善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向相關部門如實申報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研究采取防治井下粉塵、有害氣體、高溫、噪聲等危害的有效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

3、加強安全文化建設。通過電視、報紙、網站、板報等,大力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動,及時宣傳推廣企業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廣泛推行精細化管理、手指口述操作法等先進管理模式,深入開展安全誠信企業建設活動,把安全發展理念真正落實到每個企業、職工和崗位,推動安全文化建設縱深發展。

七、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和責任追究,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職責

1、加大安全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健全完善駐礦督查員制度,加大安全執法檢查的頻度、廣度和力度,特別是在春節、“五一”、“十一”及汛期等重大節日和重要活動、重點時段,制定大檢查方案,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礦井的拉網式檢查和“回頭看”力度,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2、嚴厲查處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嚴格按照勞動定員管理,嚴肅采掘計劃,從嚴查處“三超”、“三違”、超層越界、盜采和開采保安煤柱、井下采掘工程外包等非法違法生產行為。要嚴格安全技術措施審批管理,凡涉及“三下”開采、放頂煤開采等特殊開采,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組織技術“會診”,經批準同意后方可組織生產,否則堅決停產整頓。要加強煤炭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嚴厲打擊無證開采、生產許可證過期失效等非法行為。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的執法處罰力度。凡存在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的礦井,必須按有關規定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加大安全考核力度。要進一步深化煤炭企業“三位一體”考核機制,加大考核力度,細化考核標準,嚴格考核程序,提高管理干部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要嚴格按照《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辦法》,加大對煤礦礦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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