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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1
一、多措并舉,優化街道環境
圍繞提升街道環境質量,一是集中開展了“城市美容活動”。對城區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環境實施了集中治理。在積極宣傳的基礎上,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通過責任單位自行整改,專業人員清洗粉刷和縣直單位干部職工義務勞動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墻體、門窗上的附著物、張貼畫、廣告語5800余處,沖洗或粉刷陳舊污損的墻體7XX余平方米。繼續采取執法人員巡邏、專業隊清洗等綜合措施,增強治理辦假證野廣告的時效性,基本維持了城區主干道兩側可視范圍內無亂涂亂畫現象。二是對照省級文明縣考核驗收標準,集中力量對城區主要大街和重點地區面貌實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頓沿街兩側亂貼亂畫、亂扯亂掛、占道攤點和店外經營。設置高檔次圍擋板300余米,清理影響市容的墻體廣告600余平方米。在重點路段兩側施劃自行車、摩托車停車位6376米,規范了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實,治理店外經營
一是嚴格攤點設置審批管理,壓縮城區臨時攤點數量,實行了臨時攤點“四不設”和“三定一簽”制度。即主干道兩側沒有固定門頭的攤點不再設置;博城五路、樂安大街兩條“示范路”兩側不再新設臨時攤點;學校門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設置攤點;對多次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攤點一律取締,不再設置。對必須設置的早點、饅頭等便民臨時攤點,與其簽訂以定點、定時、定衛生管理責任為主要內容的《規范經營責任書》。二是進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點,低峰巡線,延時、錯時管理辦法,對商業集中區、學校門口和集貿市場周邊店外經營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實行全時段無縫隙管理,改善了城區沿街經營秩序。三是6月份,我局會同縣市政部門重新與城區沿街單位、商戶簽訂了以包環境衛生、包綠化美化、包立面整潔、包公共秩序、包設施安全為主要內容的“門前五包”責任書。同時,逐商戶發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為主題的《致城區沿街經商業戶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會共同參與的城市環境管理長效機制。
三、突出重點,實施城市噪聲污染整治
為強化城市污染防控,我局立足職能,在加強日常生產、經營性噪聲污染治理的基礎上,重點對建筑工地違規夜間施工噪聲擾民行為進行了查處。尤其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實施了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管控,通過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安排執法人員實施夜間值班管理,今年已查處夜間噪聲擾民行為11起,查處商業宣傳高音喇叭噪聲污染26起。為控制煙塵污染,通過采取中隊包片、隊員包店的方式,對城區主干道路兩側露天燒烤業進行了集中整治,依法取締露天燒烤點,鼓勵經營戶換上了無煙烤爐入室經營,減少了環境污染。
四、堵疏結合,實施禁止占道打場曬糧專項整治
今年麥季,我局及早動手抓好禁止在城區道路打場曬糧工作。在廣泛宣傳縣政府關于禁止在城區打場曬糧《通告》、積極協調解決城區周圍各村農民打場曬糧場地的基礎上,嚴格落實各中隊管理責任,按照責任分工,從早到晚,全天時上路值班巡查,做到發現一戶,清理一戶。重點路段安排執法人員全天輪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絕了在城區道路上打場曬糧問題,保證了道路整潔暢通。
五、重點突破,整治商務中心區環境
為優化市民購物環境,我局對縣城百貨大樓周邊商業中心區域的亂停亂放、亂擺亂占、亂貼亂畫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取締了占道流動攤點,外遷飲食、修理等臨時攤點23個;清理占用商業網點停車場地的出租貨車21輛,并督促各商業網點施劃了停車位,規范了機動車和自行車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墻體、地面和公用設施上的亂貼亂畫,規范了戶外廣告牌匾設置,清理了各類違規廣告條幅;進一步強化各商業網點的門前環境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了門前環境專管人員和長效措施。通過整治,該區域環境秩序明顯改觀。
六、配套聯動,優化道路交通環境
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管理策略
引言: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公司,管理尤為重要。管理好不好直接影響效益和成果,乃至企業發展前途。據相關媒體報道,2007年11月13日,“全國房地產經紀百強企業”深圳中天置業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置業)爆發財務危機,公司法人代表、總裁蔣飛涉嫌卷款逃跑,這家擁有140家門店、2000多名員工的中介公司一夜間就崩盤。 其實,不考慮蔣飛的財富觀等因素,單就中天置業而言,資金鏈斷裂是其爆發危機的主要原因。據中天員工及眾多行業人士稱,中天挪用客戶各類資金太過火,拆東墻補西墻的經營模式遭遇兩個月的慘淡樓市后,其資金鏈當年9月左右就已開始出現危機?;蛟S不是巧合。2007年初,建設部與中國人民銀行曾聯合《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解決房地產經紀機構挪用交易資金問題,要求建立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于是,該《通知》與當時中天置業的困局“完美”地呼應在一起。 如果中天置業的風險管理有效,在該通知之初便給予足夠重視,并及時調整資金運作相關模式,通過壓縮相關費用等措施來解決挪用資金的問題,很可能便不會出現如此悲劇。 時間不能倒流。但中天置業的案例,至少能給公司的管理工作予以啟示:關注細節,滅風險和危機于萌芽。
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概述:
成、敗之間在于管理,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這里我要說明的是在房地產項目管理中,山體別墅項目是最難的,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是經過各專業現場工程管理經驗十分豐富的人員總結出來的,就技術含量而言,相對比較高,因此在工程施工前以及施工中,必須加強管理人員的相關培訓,全面提升管理人員整體素質,全面推進整個山體別墅項目的實施。
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管理策略:做房地產的人都知道,做平地小區比做山體小區容易,做高層比做別墅容易。在同一城市不同項目工藝要求不一樣,但主體及節點做法一般相差無幾。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如下:
對上面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我總結出有以下幾點:
一、與其它項目比它更全面性。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涉及到的前期、勘察、設計、工程、各專業配合等細化到點。因為是山體,前期增加了珍貴樹木、古墓等因素;勘測增加抗滑移;設計增加擋墻、瀉洪、護坡、庭院景觀;工程要細化到每個點,設備、材料要提前進場,現場穿插施工很多,橫道圖及網絡圖要注意按節點控制等。主要是圖紙上因場地、時間等原因不能做到的,現場先做到后到圖紙上,所以它很全面。
二、與其它項目比它更具有節點性。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重視節點,如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中:圖紙控制是重要節點,這里圖紙不象一般項目要求的建筑單體圖紙,這里要求是擋墻、瀉洪圖紙先考慮,接著市政道路、綜合管線等圖紙都要提前出來。做別墅前期圖紙設計工程量很大,而且要求所有圖紙要全,這跟一般房產項目不一樣。一般房產項目先是主體單體圖紙,最后才是綜合管線及小區景觀圖紙。節點控制如化裝,增一分則太厚,減一分則太薄,要控制恰當才最好。
三、與其它項目比它更具有目的性。目的性明確主要是資料和施工工序。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中把資料放在主軸上正下方、綠藍字體顯示。是因為資料是影響驗收及今后交房的關鍵線路,很多樓盤都因為資料不完整及滯后導致交不了房,造成房地產開發單位很壞影響。所以資料是房地產開發單位重中之重的。施工工序也一樣,一般小區都先土建完成再景觀。山體別墅不同了,先要考慮景觀;一般小區先房子后設計路,山體別墅先路后房子;一般小區先建筑主體圖紙,后綜合管線圖紙。此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目的性很強,重點很明確,就如上山砍材,先磨刀,并帶好必要工具,有很好目的,砍材質量好、數量多,人也輕松。
四、與其它項目比它更具有復雜性。從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中不難看出主線很復雜,穿插的枝線更復雜。山體別墅零星工作多,各工種多,施工互相配合的多。山體別墅施工與一般項目比就如用軍作戰和團作戰比。別墅如麻雀,麻雀雖小五臟具全。每一幢別墅就是一個師,而別墅與別墅之間就如團啊,連啊,隊啊之間配合,復雜而要正規。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中明確排出哪個工作進入,那個工作可以開始,哪個工作可以休息。指揮大戰不僅設備要充足,人員要充足,供養,醫療等之間配合都不能少。大戰能贏贏的是指揮,贏的是配合,贏的是控制?,F在是很了然了,好好運用就可以打贏管理這場大戰。
五、與其它項目比它具有歷史性。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以線路圖紙的方式明確施工各節點及該注意的問題。就如設計汽車有了汽車圖紙,管理升到這個程度也是一種新技術。雖然現在只是試行,工作中要不但完善和修改。但有它指導施工,總指明工作方向和思路,不會再走彎路,也少犯錯誤。所以它具有歷史性。
結語:我國的建筑產品的發展正處于關鍵時期,生產建筑產品必然要求科學管理,綠色施工,不僅要在節約方面達到相關標準,而且要在科學化方面嚴格控制。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要求的推進,相信科學管理的未來一片光明。山體別墅工程控制管理試行辦法確實有不少優點,也等待我們去發現并時刻更新、完善它,它將是我們管理制勝之寶。沒有想不到的,只有做不到的。做到老,學到老,把新技術、新方案、新科技等做成樣板,時刻去完善它,今后是一筆很可觀的財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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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3
(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市經濟開發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保證建設工程使用安全和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經濟開發區內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均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市經濟開發區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行使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權力和義務。
第四條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工作完成后,在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持規劃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施工中標通知書等文件資料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填寫工程質量監督登記。
第六條
監督機構按有關規定審查符合要求時,發給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和《工程質量監督計劃》。
第七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行監督工程師、監督員責任制,具體承擔工程監督任務。
第八條
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內容是監督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行為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使用功能。其具體職責是:
1.
檢查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等級及工農業范圍,檢查主要基礎上負責人執業資格證書與承擔任務是否相符,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2.
審查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報建審批手續、基本建設程序等是否齊全、符合要求。
3.
檢查施工單位資質等級及營業范圍,監督施工單位及構件廠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檢查其工程(產品)質量。
4.
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其它涉及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關鍵工序作出監督計劃,并將必須監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裝中的重要環節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5.
檢查施工單位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6.
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7.
對建設工程實體質量監督:
① 地基及基礎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A.
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B.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或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C.
地基檢測報告及地基驗槽記錄;
D.
抽查基礎砌體、砼和防水等施工質量。
② 主體結構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A.
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B.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或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C.
結構安全重點部位的砌塊、混凝土、鋼筋施工質量仙查情況和檢測;
D.
砼構件、鋼結構構件制作和安裝質量。
③ 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內容:
A.
質量保證及見證取樣送檢檢測資料;
B.
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或評定資料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C.
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工程安全檢測報告和抽查檢測;
D.
水、電、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試驗資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檢測記錄;
E.
工程觀感質量。
8.
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九條
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十條
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4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下簡稱渣土)是指建筑、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進行建設、鋪設或拆除、修繕、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渣土、棄料、余泥(含泥漿)及其他廢棄物。
第三條 凡在本市市區城市規劃區內處置渣土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渣土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具體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各區城市建設管理局是本行政區域內渣土處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各區環境衛生管理處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渣土的處置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規劃、環境保護、衛生、交通、建筑管理、房地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渣土處置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本辦法。
第六條 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以下簡稱市環衛處)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對本市市區的渣土處置管理進行統一規劃;
(二)負責市區渣土運輸市場管理工作,對渣土承運專業單位進行承運資格審查;
(三)負責對各區環境衛生管理處的渣土處置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四)受市市政公用局委托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處罰。
第七條 區環境衛生管理處(以下簡稱區環衛處)職責:
(一)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的原則,負責本轄區內渣土固定和臨時儲運場、消納場的設置和管理工作,并對渣土的產生和回填進行余缺調劑;
(二)負責本轄區內渣土處置登記核量工作,核發渣土處置證、清運證;
(三)對本轄區內渣土產生點、消納點和運輸線路實施管理;
(四)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簽訂衛生責任書,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管理;
(五)督促街道辦事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加強對居民住宅裝修渣土的管理,并做好委托代運和零星裝修渣土的中轉工作;
(六)受區城市建設管理局委托對本轄區內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進行處罰。
第八條 凡產生渣土的單位或個人,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街裝修許可證及申辦道路挖掘、道路場地占用等手續前,必須到所在地的區環衛處申領渣土處置證。
第九條 凡清運渣土的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的區環衛處申領渣土清運證。
從事渣土承運的專業單位應當向市環衛處辦理承運資格手續,然后方可從事承運業務。
第十條 產生渣土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委托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清運,也可以委托具有渣土承運資格的其他專業單位清運。
受委托清運的單位,必須與委托方簽訂委托協議。受托方應對清運過程中發生的渣土泄漏、遺撒,車輛輪胎帶泥運行和亂倒渣土等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居民住宅裝修所產生的渣土,由所在街道辦事處、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并可委托所在地的區環衛處統一實行有償清運。
第十二條 運輸渣土的車輛,必須按照環衛部門規定的要求裝載,并按環衛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傾倒。
第十三條 設立渣土消納場地,必須經所在地的區環衛處同意,并經市環衛處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 渣土消納場地和施工場地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有必要的處置設備和具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渣土余缺由區環衛處統一調劑。需用渣土作回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的區環衛處提出申請,并辦理回填手續。
第十六條 各類建設工程完工后,施工現場堆存的渣土應當由建設單位負責清除完畢,經所在地的區環衛處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渣土處置證、清運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單據,不得出借、轉讓、涂改、偽造。
第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區渣土處置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同意和確認擅自設立渣土消納場地的,責令其立即清除,其中屬非經營性的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性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二)未辦理渣土處置手續擅自處置或者未按指定的地點傾倒渣土的,責令其立即清除,并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辦理渣土清運手續或承運資格手續,擅自清運渣土的,責令其立即停運,其中屬非經營性的可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性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四)在清運渣土中車輛沿途泄漏、遺撒或者輪胎帶泥運行影響環境衛生的,責令其立即清除,并可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五)建設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未按要求清除渣土影響環境衛生的,責令其立即清除,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六)出借、轉讓、涂改、偽造渣土處置證、清運證和其他有關證書、單據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罰款的收繳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對侮辱、毆打渣土處置管理執法人員,阻撓其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渣土處置管理執法人員應嚴格依法辦事,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縣(市)對渣土處置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寧波市市政公用局負責解釋。
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5
為加強社會勞動力管理,合理解決城鎮臨時工的招用、工資、福利待遇等問題,現將我局制定的《北京市城鎮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告訴我們,以便進一步修改、完善。
附:北京市城鎮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勞動局 1988年8月2日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勞動力管理,合理解決城鎮臨時工的招用、工資、福利待遇等問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因臨時性、季節性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本市城鎮居民中招用工作期限一年以內的臨時工(以下簡稱臨時工)的,均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市勞動局主管全市臨時工的管理工作,區、縣勞動局主管本地區臨時工的管理工作。
街道、鎮勞動部門負責本地區內臨時工的登記、培訓和介紹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用工單位招用的臨時工,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
2.年滿16周歲,男性不滿60周歲,女性不滿50周歲;
3.經街道、鎮勞動部門登記并領有城鎮待業人員求職證。
第五條 用工單位招用臨時工,必須到被招用人的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招用手續,并按臨時工本人工資總額的5%繳納管理費。
第六條 用工單位與臨時工應當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一經簽訂,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按照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所從事工種、崗位、工作,一定時期內應當達到的數量和質量指標,或工作上應當完成的任務;
2.合同期限;
3.生產、工作條件;
4.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5.勞動紀律;
6.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包括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7.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用工單位、臨時工本人和臨時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持一份。
第八條 勞動合同期限,由用工單位和臨時工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滿,應當終止執行;因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續訂合同應當到臨時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部門備案。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的,用工單位可以同臨時工解除勞動合同:
1.發現臨時工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4.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的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7.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第十條 臨時工被勞動教養、判處刑罰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況的,臨時工可以同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2.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參軍、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或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4.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爭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市、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和仲裁。
第十四條 臨時工的工資分配形式,由用工單位確定。
實行月工資制的,臨時工的工資可以高于本企業同工種、同崗位勞動合同制工人標準工資的20%;實行日工資制的,日工資不得低于2.50元,從事繁重體力勞動的,日工資不得低于3.50元。
以安置城鎮待業青年為主的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的工資標準由用工單位確定。
第十五條 臨時工可以享受用工單位同崗位、同工種勞動合同制工人的津貼、補貼(不含工資性補貼)和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等待遇,獎金由用工單位確定。
第十六條 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并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1.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
2.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第十七條 臨時工因工負傷,醫療終結以前的工資待遇、醫療待遇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終結后,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由用工單位根據其殘疾程度和工作時間的長短,付給3個月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第十八條 臨時工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恤費,與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臨時工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所在用工單位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
第十九條 城鎮臨時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另定。
第二十條 市、區、縣勞動局負責對用工單位使用臨時工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辦理臨時工招用手續擅自招用臨時工的單位,責令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招用手續的,每使用一個臨時工,處以用工單位100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本市行政區內的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雇用臨時工,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31日以前已經在單位工作的臨時工,用工單位應在一個月內到臨時工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部門補辦用工手續,臨時工和用工單位要補簽勞動合同。
北 京 市 城 鎮 臨 時
勞
動
合
同
書
(樣本)
根據《北京市城鎮臨時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規定 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 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后,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并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
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
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后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虮徽惺諡閯趧雍贤乒と说模?/p>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周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蓋章)
年 月 日附件:
續訂勞動合同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變更合同內容: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街道、鎮勞動部門 (蓋章)
城市執法管理辦法范文6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F就《辦法》實施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統一拆遷的解釋問題
1.統一拆遷是指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協調相關部門,統一部署并組織具有拆遷資格的房屋拆遷單位實施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的一種拆遷方式。
二、關于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問題
2.建設單位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可以向區縣房地局申請在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建設單位申請暫停辦理有關事項,應當提交暫停辦理有關事項申請書、立項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文件。
3.區、縣房地局通知當地公安、規劃、建設、工商和房屋管理等部門暫停辦理有關事項,通知書應當說明用地范圍、暫停辦理期限、暫停辦理事項等內容。
4.需延長暫停辦理期限的,建設單位必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向區、縣房地局提出申請,并說明需延長期限的理由和擬采取的措施。延期申請批準后,區、縣房地局應將延長暫停辦理期限的決定通知當地公安、規劃、建設、工商和房屋管理等部門。
三、關于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與續期問題
5.《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國有土地證明文件包括下列幾種情況:
(1)建設單位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建設用地批準書;
(2)建設單位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明;
(3)建設單位在原使用土地范圍內實施拆遷的,提交原土地使用證明(沒有土地使用證明的,提交用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證)。
6.拆遷計劃內容包括項目概況,拆遷范圍、方式,搬遷期限,工程開工、竣工時間。
7.拆遷方案內容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狀況(房屋使用性質、產權歸屬、面積等)、補償款和補助費預算等內容。拆遷人應當按照上述內容制作拆遷預分方案表,經區縣房地局審批后,報市房地局備案。
8.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范圍不得超過建設用地范圍,但是建設用地范圍外的房屋與范圍內的房屋不可分時,拆遷主管部門可以把范圍外的該房屋劃入拆遷范圍。
9.拆遷人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未完成拆遷的,應按有關規定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房地局申請續期,續期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由市房地局統一編號。
10.《辦法》所稱拆遷期限是指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人應當完成該拆遷項目的期限。
11.《辦法》所稱搬遷期限是指房地局的拆遷公告規定的被拆遷人應當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搬離拆遷范圍的期限。
四、關于拆遷公告與通知問題
12.房地局拆遷公告,應當包括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拆遷補償價格等主要內容。
13.拆遷人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書面通知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所有人。通知書應當說明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許可證號、工程名稱、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答復期限、逾期不答復的處理辦法、聯系方式等,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及有關規定。
14.按照《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拆遷人無法通知房屋所有人的,應當在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共媒體上予以公告。房屋所有人在本市的,拆遷人應在《北京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日;房屋所有人在外省市的,拆遷人應在《人民日報》或者《法制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30日;房屋所有人在境外的,應在《人民日報》(海外版)或者《中國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60日。
15.拆遷公有房屋的,房地局應通知產權單位撤管。房屋撤管通知書應說明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除房屋間數和面積等。
自房屋撤管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該公有房屋的維修、安全等工作由拆遷人負責。
五、關于正式房屋和原建筑面積的認定問題
16.拆遷范圍內正式房屋的認定以房地局核發的房屋所在權證為準。但拆除因城市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證,但具備鄉或者鎮人民政府(包括原人民公社)的批建文件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也應當認定為正式房屋:
(1)柱高2cm以上,建筑面積7平方米以上;
(2)三面有墻,有正式門窗;
(3)屋頂有保溫層。
17.《辦法》所稱“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房屋”,是指經房屋管理部門審查認定,使用北京市房地局統一印制的租賃合同,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租金標準交納和收取租金的出租房屋。
18.根據《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拆除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積的認定,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為準;被拆除住宅房屋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實際測量有困難的,可以按照其原使用面積比照鄰近的同類房屋情況換算成建筑面積。
六、關于被拆遷戶的劃分和原住人口的認定問題
19.住宅房屋拆遷,對被拆遷戶的劃分標準為:承租的房屋以租賃合同標明的租賃戶為準,私有自住房屋以產權證為準。
20.拆除因城市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證的,對被拆遷戶的劃分以公安機關發放的戶口簿為準;但是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在拆遷范圍內分別立戶的,按照一戶給予補償。
21.凡在戶口凍結期間或者拆遷期限內離婚,男女雙方各自無獨立住房的,按照一戶給予補償。
22.區縣房地局核定住房困難戶時,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長期居住的居民應當計入原居住人口。
雖然不在拆遷范圍內居住,但是原戶口在拆遷范圍內的下列人員,也可以計入原居住人口:
(1)服現役的士兵;
(2)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3)在國外留學的學生;
(4)勞改、勞教人員;
(5)按政策規定可以計入原居住人口的其他人員。
23.拆除因國家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原居住人口的認定按照本通知第22條的規定執行。
24.被拆除房屋的重置價格按照《北京市房屋估價辦法》執行。
25.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的拆遷補償價格,由各區縣確定,報市房地局批準。
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屆時普通住宅的商品房價格,由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七、關于房屋補償問題
26.以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提供的現房,應當經房地局審核。
27.拆遷人應當提供補償房屋的下列證明材料:
(1)房屋用地證明文件;
(2)購買的房屋,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新建的房屋,提交質量監署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驗收證明;
(3)房屋位置和樓座圖;
(4)房屋經規劃設計部門審核的設計圖紙,包括首層平面圖、標準層平面圖。
28.根據《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拆除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房屋所有權人要求以房屋補償的,應當事先與承租人達成關于維持原租賃關系的協議;雙方在房地局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可以按照《辦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分別給予補償。
八、關于住房困難戶的拆遷補償問題
29.拆除住宅房屋,經區縣房地局核定,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不足6平方米的,拆遷人應當根據《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按照原房屋人均建筑面積6平方米的標準予以補償。
30.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拆遷范圍外另有正式住房的,不適用《辦法》第30條的規定。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在拆遷范圍外另有正式住房;
(1)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拆遷范圍外的國有土地上自有或者承租住房(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為準)的;
(2)在拆遷范圍外的國有土地上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的房屋或其承租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為準)的;
(3)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規劃市區內的集體土地上自有正式房屋的。
31.被拆遷居民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無正式房屋,長期居住自建房,并且單獨立戶,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的,可以按照每戶建筑面積三十平方米予以補償。
九、原農民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32.拆除因國家建設征用原農民宅基地上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對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換算為成套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積后按照所在區縣確定的拆遷補償價格給予補償;對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區縣確定的拆遷補償價格的20%給予補償。
十、關于特殊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33.被拆遷人以住宅房屋人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按照住宅房屋給予補償。拆遷人可以參照非住宅房屋給予被拆遷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
34.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拆遷人可以按其建筑面積及上一年度的建安單方造價結合剩余期限給予補償,計算公式為:臨時建筑補償款=建安單方造價×建筑面積×(剩余期限÷批準期限)。
35.按照《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房地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經區縣房地局批準,按照規定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別補償,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補償款由拆遷人交公證機關或者區縣房地局提存。
36.按照《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抵押人沒有在房地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與抵押權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清償原債務的,對其的補償款由拆遷人交公證機關或者區縣房地局提存。
37.《辦法》第四十條所稱公益事業房屋是指直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非營利性的房屋,包括學校、幼兒園、醫院、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文化館、敬老院、福利院等,但是私人用于公益事業的房屋除外。
十一、關于拆遷補償協議問題
38.拆遷補償協議文本由市房地局統一印制。
39.被拆遷人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完成搬遷的,應按延期的天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每天100元執行。
40.協議簽訂后,被拆遷人應將原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使用證明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交房地權屬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十二、關于補償款支付方式問題
41.拆遷人應當將應支付給被拆遷人的補償款以被拆遷人的名義存入指定銀行,并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存款單據交給被拆遷人。
十三、關于拆遷管理費問題
42.拆遷人應當按照市物價局批準的屆時標準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區、縣房地局繳納房屋拆遷管理費。
43.房屋拆遷費用計算范圍包括拆遷補償費以及各種拆遷補助費、獎勵費。
十四、關于拆遷檔案資料管理問題
44.房屋拆遷檔案資料,包括下列內容:
(1)申辦房屋拆遷許可證有關材料;
(2)拆遷補償協議書及各種補償、補助費領取單據;
(3)拆遷情況總結、拆遷結案表;
(4)裁決、強制拆遷、訴訟情況及有關文件;
(5)其他材料。
45.拆遷人應當在被拆遷人全部搬遷完畢后1個月內向區、縣房地局移交拆遷檔案資料,并將拆遷結案表報市房地局備案。
46.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資料管理制度,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