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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濟糾紛范文1
摘要: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時期,隨著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和農業機械現代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原有的農村生產模式和生活格局不斷被打破,經濟繁榮帶動了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農村富余勞動力呈不斷攀升趨勢。近幾年來,各級政府部門雖然千方百計創造就業機會,但由于數額不斷增加和農民科學技術水平有待提高等原因,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問題仍十分突出。
關鍵詞:農村;富余勞動力;創新
我國作為一個擁有一億多農村富余勞動力的發展中國家,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如何解決廣大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將始終貫穿于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整個過程,對社會發展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從長遠來看,應積極分析農村勞動力富余的原因及勞動力安置及再就業面臨的困難,并采取措施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在新形勢下的就業工作,使其感受到農業生產率不斷提高和社會進步的同時,要積極將廣大農村富余勞動力由農業生產轉移到非農業生產中去。
一、農村勞動力富余原因和面臨的困難
1.失地農民失業現象嚴重。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繁榮,城市外擴和綠化隔離帶的建設在社會和環境方面產生了明顯的效益。隨著大量土地回收和城市企業外遷,農民得到的失地經濟補償使失地農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是由于缺少對經濟財富的長遠規劃,經濟補償快速耗盡;同時農民賴以生存的基本生產資料土地面積不斷減少,農業生產面臨重新規劃布局,農民持續增收和再就業面臨較大的壓力,出現了部分農民因缺少技術在未找到就業崗位前,長時間處于待業狀態。
2.鄉鎮企業安置農村富余勞動力能力下降。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鄉鎮企業發展迅速,在促進鄉村經濟繁榮,提高人民物質文化水平的同時,吸納了眾多的富余勞動力,縮小了城鄉差別。但是隨著生產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由于鄉鎮企業缺少長遠規劃、管理模式單一僵化、人才短缺、資金鏈難以持續等原因,使一大部分鄉鎮中小型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關停,從而造成了部份農村勞動力再失業;有的因生產規模減小,而辭去部分員工,因此在安置勞動力方面存在下降的趨勢。
3.農民綜合就業素質偏低?;鶖荡笏刭|低是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基本特征。隨著中國加入WTO和經濟全球化,國際合作日趨密切,對企業職工素質水平要求不斷提高,而我國現有勞動力素質存在一定差距。目前,隨著生產技術自動化水平不斷提高,企業用工需求正由單純的體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轉變,綜合素質偏低和技能水平較差的農村勞動力在就業市場上正逐漸失去競爭力。
4.法制保障有待健全,執法力度不足,部分用工單位有法不依,管理混亂。我國現有法規政策中沒有針對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村勞動力給予特殊保護,爭議處理和用工單位違法追究等問題缺少制約,處罰力度不夠,對于用人單位和農民工簽訂的不合理勞動合同處罰有待進一步加強;加大法制宣傳力度,使農民工和用工單位增強法律意識,制止口頭合同和簽訂“生死合同”的現象發生。
二、農村富余勞動力安置及再就業途徑
在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時期,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是穩定農村社會穩定和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問題,是事關農民增收、農村穩定、農村發展和農村城市化的一個戰略問題,必須采取有力的措施,積極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
1.發展鄉村綠色旅游產業和促進農業產業化生產。積極挖掘農村自身潛力,使農民不離開土地而實現就業。深度發展農業內部產業發展,發展特色農業,吸引城市人到農村消費,增加政府對農業設施投入,在保持農業糧食生產平衡的前提下,大力扶植綠色農業,轉型農業經濟結構,發展農業綠色旅游,從而帶動農村服務行業發展,從而解決農村勞動力結構性過剩的現象。
2.以鄉鎮企業“二次創業”和農業產業化大發展為契機,發展優勢產業,增加農民就業機會。建立完善的城鄉經濟體系,優化農村投資環境,打破傳統的農村地方保護之余,轉變大學生就業觀念并引導其到基層就業和創業,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城市資金投向農村。鼓勵廣大農民積極利用農業資源,抓住政府重視農業發展,提供小額貸款的機遇,在農村就近發展鄉鎮企業和促進農業產業化。促進農村第二、三產業發展的同時,引導企業向農村轉移,促進農村勞動力就業。
3.加大農業立體結構建設,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切入點增加農民就業。政府在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等大量惠農政策的前提下,樹立大農業意識,加大對漁業、畜牧和林業的投入力度,支持農田水利、公路設施、土地改良等農業基礎領域的建設,如農作物育種、畜禽繁育基地建設、商品糧基地建設、綠色農業產業化生產等,而這些領域的建設無不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所以加強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和建設都能為農村勞動力提高大量的就業崗位。
4.加大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力度和管理機制的健全,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綜合素質水平。大量的低素質農村勞動力滯留在農村,不僅使農業生產率低下,又使在農村勞動力轉移上出現結構性缺陷――數額巨大,質量欠缺。要加快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和增強農民勞動力的市場競爭力,必須加大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科技和文化素質水平培訓力度,各級政府應加大培訓經費支持和投入,結合高校和科研技術機構,積極舉辦各類實用農業技術培訓班,支持新型農業發展的同時,組織有規模的勞務輸出,為外出農村勞動力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機制,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
5.建立城鄉統籌就業機制,加強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在市場經濟規律中,生產要素只有在自由流通的前提下,才能實現最優配置并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打破城鄉經濟壁壘的同時,加快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就業體系建設,完善農村富余勞動力登記制度,凡符合規定的并有求職意向的農村剩余勞動力都可到鄉鎮正規職業介紹機構進行免費登記,加快城鎮和農村之間的勞動力就業信息網絡平臺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富余勞動力管理臺賬和勞動力資源信息庫等基礎性工作,實施動態管理,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資訊,逐步形成統一的城鄉勞動力市場。打破企業用工先城鎮后農村的慣性思維,逐步改變農民合同工和城鎮職工的工資福利差距及簽訂勞動合同方面的不平等待遇。積極推動和完善城鄉職業機構建設,加強監督和管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形成縣、鄉、村三級就業服務組織管理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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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濟糾紛范文2
【關鍵詞】異質性勞動;向量分析;經濟學研究
每個勞動者在體力和智力方面是有著一定的區別的,勞動能力也是不同的,因此就產生了經濟學中的最佳分配和使用勞動力的研究。對勞動異質性的研究也是不可避免的,更是管理活動對經濟理論的迫切需要。因此對異質性、異質性勞動之間的分工協作、以及內部組織效率低下的問題的研究十分重要。
一、勞動力與人力資源概念的界定
一般來講勞動力主要就是指人的勞動能力,是蘊藏在人體中的腦力和體力的總和。而人力資源是指能夠有效的推動整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勞動能力,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中,處于勞動年齡、未到勞動年齡和超過勞動年齡但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口之和。本質上兩者的概念是有著相似性的,但是在量的規定性方面,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把年齡在16-60周歲之間的人口定義為勞動年齡人口。清華大學張德教授對人力資源的數量構成作出了準確描述,其中把瘸殘人員以外的不屬于勞動力的人口也納入到人力資源的數量范圍內。所以經濟學中的勞動力與管理學中的人力資源有著共同的本質,兩者概念的區別只是在外延的涵蓋上??梢哉f勞動經濟學中潛在勞動力人口的外延已非常接近人力資源所涵蓋的數量范圍。
二、數學邏輯對人力資源進行研究的方式——向量分析法
工作意愿的向量分析圖
Wc為工作實際能夠提供的行為報酬向量;Wp為意愿的行為報酬向量;為工作意愿夾角,為工作意愿系數,對于的任意取值,都有=Cos;Wp1為與Wc重合時(=0)的意愿報酬向量,工作意愿系數1=cos0=1;Wp2為與Wc的方向正好相反(=)時的意愿報酬向量,此時工作意愿系數2=Cos=-1;Wp3為與Wc正交(=/2)時的意愿報酬向量,此時工作意愿系數3= Cos/2=0。
1.能力向量、報酬向量和行為向量。行為人的知識、技能、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行為的特定后果有著多面性,因此可以用向量來進行表示,在運用向量的過程中,這些行為特征變量就構成了一個行為向量空間。非常著名的就是某公司將員工的行為能力分解為三個基本變量:考察雇員對信息、人和物做些什么,然后對每一個變量進行定量的評價。這時員工行為能力可以在三維的向量空間中運用行為能力向量表示出來。依據提供的行為周期模型,任何個人的任何行為都以獲取滿足特定需要的資源為目的,一個完整的行為向量還應包括反映行為后果的變量。
2.造成的匹配損失 。在當今的經濟學研究中,需求和供給是兩個基本的經濟變量??梢哉f有效的需求量或供給量必須用“愿意而且能夠”加以界定。就經濟活動的最基本單元即——個人的經濟行為而言,人們之所以愿意購買特定的商品或愿意從事特定的職業是因為這種特定商品或職業能夠滿足行為人特定組合的需要。
在一定程度上講,消費和勞動本質上就是一種行為,能夠產生滿足人的需要的各種資源。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廣義的行為報酬。當消費或勞動所帶來的行為報酬的特定組合與人們預期的報酬組合不一致時,這種愿意的程度就會減少。除此之外,任何特定消費或勞動行為都一定存在一個最恰當的特定能力組合與之相適應,當人們實際的能力結構與這一最恰當的能力結構不一樣的時候,人們的完全能力就只能有一部分稱作能力結構系數,用到消費或勞動活動中去。
基于以上的兩種情形,在實際生活中某種特定的消費或勞動行為所能夠提供的報酬向量與人們期望的報酬向量是一樣的,當所要求的能力向量與人們實際的能力向量不一樣時,就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這種損失也降低了意愿和可能程度,最終降低了有效的需求和供給,這種情況下,結構上不匹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稱作匹配損失。在實際情況中,是需要人們從事行為,真正的行為能力都不可避免地由“愿意而且可能”來決定。因而,匹配損失存在于任何人的任何行為中,它就像是萬有引力一樣,無處不在。
參考文獻:
勞動經濟糾紛范文3
一、 勞資、經濟糾紛的特點
(一)因追索勞動報酬、保險福利、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等經濟利益爭議居主導地位。勞動關系雙方對經濟利益的重視程度高于對其他權利的重視程度,由于勞動者處于勞動關系的弱者地位,個人很難為維護權利與用人單位抗衡,因此多從經濟利益方面找回損失,而用人單位對違約出走的勞動者,也大多以經濟賠償為由提出申訴。
(二)拖欠工資糾紛案件多。絕大多數勞資、經濟糾紛是由于勞動者的基本勞動經濟權益被侵害,而又長期得不到解決而致。勞動報酬是引發勞資、經濟糾紛的第一原因,其次是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再次是自動離職或辭職。
(三)集體勞動爭議上升幅度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單位和非公有制企業。集體爭議呈現突發性強、人數增多、處理難度大的特點。
(四)尋求解決的途徑轉變很大。弱勢一方的勞動者往往不自愿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而是采取集體上訪、封堵政府機關,甚至有集體堵塞道路交通的行為發生。
(五)涉及利益的人員多,規模不斷擴大。如20__年1月份來訪中有11批集體訪反映勞資、經濟糾紛問題,人員最多的達22人。
二、勞資、經濟糾紛產生的原因
(一)經濟萎縮,利益矛盾沖突復雜。一些合同無法履行,拖欠工程工資無法兌現。一些企業停產、倒閉礦產,債權難以實現等產生勞資、經濟糾紛。
(二)管理監控環節薄弱。如有的企業用工不規范,無用工合同,有的工程是層層轉包。
(三)民工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有的民工已半年未付工資,才來申訴,有的沒有工資結算單。
(四)承包商為轉嫁風險損失。有的承包商以未領到工程款為由,拖欠民工工資,把矛盾推向社會、交給政府。
(五)勞動關系雙方法律意識淡薄。有的用人單位忽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一些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有的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條款顯失公平,導致勞資、經濟糾紛的發生。
三、解決勞資、經濟糾紛的對策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遵規守法意識。充分運用各種輿論工具和宣傳載體廣泛開展勞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勞資雙方依法履行權利義務,促進用人單位自覺規范用工行為。通過法律意識的增強,使雙方在用工時能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明確工資報酬數額或計算方法,避免產生勞資、經濟糾紛。同時,通過正反面案件的宣傳教育,使勞動者認識其采取堵路等極端手段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消除一些勞動者“打官司跑斷腿,不如集體上訪、上路攔車討錢快”的錯誤認識。注意發揮新聞輿論和人大、政協的監督作用,對違反勞動法、用工嚴重不規范和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和批評。
(二)切實加強管理,創新快速調解機制,依法高效化解糾紛。要求企業將合同文本送到勞動保障部門鑒證,以便及時檢查和糾正勞動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指導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對勞資、經濟糾紛發生較多的企業,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要予以建檔和進行重點監控,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這些企業中檢查企業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特別是在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和支付工資、參加社會保險、工時制度、勞動標準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情況,督促企業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并予以必要的處罰。同時建立職工欠薪保障制度,由相關部門制定實施辦法,要求企業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繳納欠薪保障金,繳費比例標準應與過去和現在企業支付職工工資的有關指標掛鉤。如果受保企業職工出現拖欠工資問題,可用該企業繳納的欠薪保障金向職工支付拖欠的工資,不足部分可通過變現企業資產來籌集。暢通訴訟、仲裁、、調解等渠道,創新健全調解機制,堅持完善下訪約訪等聯系群眾制度,及時掌握矛盾糾紛隱患。
勞動經濟糾紛范文4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法〔1999〕22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法〔1999〕228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據悉,最近一些地方人民法院在審理或執行經濟糾紛案件中,凍結并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導致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無法保障,影響了社會穩定。為杜絕此類事件發生,特通知如下:
勞動經濟糾紛范文5
關鍵詞:民法基本行為差異;經濟法界定性互補;法律原則差異;問題研究
一、經濟法與民法的法律原則差異
在經濟的發展趨勢下經濟法與民法在法律原則的相互作用下,有著基本的行為敘事差異,其一表現在社會經濟糾紛的行為判定,通過在不同主體下對經濟行為的原則判定分析來審視法律責任主動方和被動方,以基本的法律前提為假設,在民事或者經濟糾紛中來劃定基本的主體責任。當然,只是單純的依據法律條約來限定責任主體雙方顯得是不一而足的,還需要結合經濟法和民法的基本概念對法律事實來進行限定,通過對已發生的既定事實來雙方相互選取有力證據來支持彼此的法律立場和觀點。但是在既定事實的定性方面民法趨向于主被動雙方的基本民事權利的看重,而經濟法更加注重是經濟權利的界定和經濟責任的判定,雖然在既定的法律事實當中,二者有著不同的立場和出發點,但是二者在法律的責任和權利判定的過程當中是相互依據的,是通過彼此的法律條款為相互依據,從不同的立場角度來全方位的判定已發生的法律事實,保障法律原則公平公正。但是經濟法和民法在基本的原則表現上還是有著極為突出的沖突的,一方面是法律原則出發點的不同,對于已發生的法律事實的責任判定二者相互沖突,另一方面是在法律取證和經濟責任的劃分上有著差異,一方面重視基本權利,一方面重視經濟事實的法律依據,導致二者很難再某些細小的法律方面進行配合,嚴重限制了經濟法與民法的界定性互補,導致二者有所一寸,又有所差異。
二、經濟法與民法的法律行為性
經濟法與民法不僅在法律原則上有著極大的差異,在法律行為性的判定方面也是有著極大的差異的,其不僅體現在法律行為主體上的判定不同,同時也體現在法律精神的體現原則上面,通過在對既定法律事實的作用行為上判定來理清法律的集體差異,以法律雙方彼此的相互作用來看待已經發生的法律事件,當然在不同的主體行為上,民法與經濟法在行為的審視條款上也是有著不同行為原則的體現的,是根據在不同的法律發生情態下對法律的集中進行約束,滿足法律責任劃分的需要。當然其法律約束適用的范圍是非常之多的,其理論情態對于社會經濟的道德性制約一般是強力而附帶影響的。經濟法的理論價值相對于社會實際來說只是具有理論假設情景下的參考價值,對于市場經濟發展中的諸多經濟犯罪案件和民事案件并沒有明顯的作用,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其經濟法的主導形式完全是在理論假設的背景下實現的,與實際出入甚大,無明顯的法律顯現作用。
因此,提倡符合于市場經濟發展趨勢的叫經濟法草案是極為重要的,經濟立法必須是在經濟改革或者是經濟結構性調整前提下的做出的未來經濟背景框架,它必須將市場經濟的一切自然行為因素都集中性包括進去,為實際做出的經濟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意志支撐,以此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平穩,保障市場經濟的有效的運行。當然在市場經濟體系下的經濟法是寬泛而言的,其立法主體在做出法律出臺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市場經濟發展現狀的調查,將市場經濟運行中的一切因素都要集中的考慮進去,匯總各個方向的匯報結果將制定經濟法草案,這里要注意的一點就是經濟法的立法出臺最主要考慮的就是如何讓經濟法發揮實際的作用將市場經濟的各個方面都有效的覆蓋進去,而民法更多的體現在集中的社會行為約束和法律道德方面,更多關注于社會糾紛的合理化調解,法律的確權保障和對社會道德的關心,只有在社會糾紛當中合理的引進民法章程依據經濟法對經濟責任進行責任劃分,才能有效促進兩者的相互聯系,提升二者的相互輔助關系。
三、經濟法與民法的確權影響差異
經濟法與民法在社會經濟糾紛當中雖然有著一定的適用范圍但是在集體性的糾紛確權方面表現的又有些不足,不僅體現在法律的集中影響力方面還體現在二者對于法律責任的行為約束上有著較大的迥異,在形成基本的法律化背景差異方面,二者法律權利共享會相互影響,沒有集中的法律顯現性,導致在事件的基本問題有著原則立場的矛盾,形成了基本的確權影響差異。當然,只要在法律的集中顯性方面,協調好二者的相互適用范圍,協調好二者的法律影響關系,就能避免二者矛盾的顯現,確立基本的法律原則主體。
[參考文獻]
勞動經濟糾紛范文6
申訴人:羅某某等42人,某磚廠雇工
申訴人:劉某某等5人,某磚廠雇工
被訴人:某縣某某磚廠,私營企業主張某某
羅某某等42人,從1994年5月4日起先后分四批被雇主張某某從陜西某縣等地招來,從事紅磚生產,至10月16日停工,羅某某等訴稱:在這期間生產了400多萬塊磚坯,成品磚360余萬塊。原達成協議支付一趟路費,紅磚上垛點數,實行計件工資,作多少掙多少,按每生產一塊成品磚計發工資1.6分,所余磚坯按每塊1分計發計件工資,零工按每個工10元計,應折合工資6萬元,除去已支付生活費17039元、醫療費641.30元、零花錢2822.68元、工資11552.9元,尚欠工資3萬元未發。尤其是10月16日,因雇主與他人的經濟糾紛,拉坯平車、運土拖拉機等生產工具被他人拉走抵債后,造成停工,而工資一拖再拖,引起爭議。10月25日羅某某等42名雇工,向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立即解決工資問題等。
安徽籍劉某某等5人于1994年3月30日被雇主張某某由火車站招來,從事紅磚生產,至10月16日停工,劉某某等訴稱:工資計發辦法與陜西籍雇工相同,直至10月16日停工后還拖欠工資1660.40元,引起爭議。11月2日劉某某等5名雇工向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經審查,兩案爭議雙方當事人勞動關系成立,爭議事實存在,有關勞動報酬的爭議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受理范圍,符合時效規定,決定立案處理。兩案被訴人、爭議事項及核算單位均相同,申訴方又皆為外省籍雇工。為了及時解決爭議,縮短他們在陜西省某縣滯留時間,避免爭議擴大,決定并案處理。根據勞部發[1993]276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規定,組成特別仲裁庭,按照特別仲裁程序處理。
雇用方理由:(一)原定協議,紅磚出窯上垛點數,生產任務是到停窯生產紅磚500萬塊至600萬塊,按每塊1.6分計件支付工資;400萬塊以下,按每塊1分計件支付工資,因只生產了紅磚3231100塊,水淹毀土坯58塊不能計算。現存土坯377490塊,應支付工資為36085.90元;(二)計時零工每天按6元計酬,會計已打條,只欠230元;(三)10于16日起停工是他人造成,雇用方不應承擔責任;(四)已支付工資、生活費等34932.58元,還應扣除已跑工人工資1636.87元,接工人路費6000元,臨時戶口管理費3500元,共計已付46069.45元。不但不欠雇工工資,雇工倒欠雇主9353.11元的費用。
顯然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如何計發勞動報酬。
經查證,雙方不但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提供不出有關的其他書面合同、協議,在只有口頭協議的條件下即進行生產,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從5月11日開機,共生產成品磚3221100塊,現尚存半成品磚坯377490塊。在勞動過程中雇主及其親屬等確有延長工時、打罵、虐待工人的行為;個別雇工確曾因被打傷造成停工治療15天的事實。10月16日他人拉走該磚廠制磚機等確因與雇主之經濟糾紛造成。
[處理結果]
特別仲裁庭認為:1、生產磚坯的計件工資為每塊1分,生產紅磚比生產磚坯需付出更多的勞動,仍以每塊1分為計件工資是不合理的;2、因雙方均確認原口頭協議商定紅磚出窯點數計發工資,而且雇用方提供了防雨材料,被雇用方進行了防雨遮蓋,因自然條件造成的損失,在未交工前,只能由被雇用人承擔;3、雇用方提供不出計時零工的資料,只承認所打230元的計時零工欠條,與生產實際需要不符;4、10月16日造成的停工確因雇主與他人的經濟糾紛所致;5、打傷雇工違犯了國家有關勞動法規;6、已跑工人工資,接工人路費、管理費等不應由企業從現有雇工工資中扣除。
經特別仲裁庭主持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于11月3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條款裁決如下:
1、生產成品磚3231100塊,每塊磚按0.031元計算,計工資42004.03元;
2、現存土坯377490塊,每塊坯按0.01元計算,計工資3774.90元;
3、支付陜西籍雇工燒窯工資912元;
4、支付5月7日后其它零工工資2000元;
5、支付停工誤工工資3600元;
6、支付拖欠工資賠償2000元;
7、支付安徽籍雇工被打傷誤工工資及生活費200元。
上述七項合計54491.20元,扣除已付工資、生活費、零用款33757.77元外,雇主張某某再付陜西雇工17783.85元,安徽籍雇工2949.58元,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結清。
[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