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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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1

【正文】當今世界,城市燃料燃氣化,城市燃氣管道化是城市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之一,燃氣是城市的基礎設施,它主要由政府投資、財政補貼作為主體,且具有國有企業所有制形式。隨著市場的改革,監管制度政策的改革與創新將是未來市場發展的深化與延伸。我國大多數大中城市相繼建立了管道燃氣設施,液化氣供應站(點)也應運而生。液化氣供應站(點)作為國家一級防火單位,是安全防范的重點部門,儲存的易燃易爆物質數量大,構成重大危險源,由于其地理位置分散,網點眾多,事故潛在風險高。燃氣行業的壟斷性地位逐步被打破,燃氣企業同樣面臨市場競爭,燃氣企業的監管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下面就談談自己的膚淺看法。

1.燃氣行業監管存在的弊端

1.1.缺少現代監管理念,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

政府管理部門習慣于擔當國有資產的所有者,習慣于傳統的行政管理手段,傳統的燃氣企業自然壟斷地位及事業單位的編制,個別領導者利用手中的職權,隨意進人,企業人員超編,責權利不到位,導致行業管理出現許多“真空”地帶,缺乏高效有序的管理運行機制,沒有樹立起按公平的規則依法監管的現代監管理念。由于傳統的資產所有者職能和現在的社會管理者角色定位不清,行政干預過多以及人事組織干預等等的現象。使得國有燃氣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難以提高。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應有的激勵機制。

1.2.監管機構執法力量不足

許多壟斷行業進行市場化改革后,沒有及時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政府管理部門、企業及消費者的職責和權利,造成政府部門管理無法可依。地方燃氣管理條例不夠健全,致使企業在燃氣管理中存在盲區。企業的主體地位難以完全確立,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隨著市場化的發展,建立燃氣市場準入機制也是理順燃氣市場競爭秩序的必要條件。利用經濟、法律等手段遠遠不足。[ 周慶凡. 我國天然氣發展前景廣闊[J]. 中國石化, 2009, (05):7-10 .

]

1.3. 燃氣管道安裝質量監管不到位,留下了安全隱患

我國城市燃氣行業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被列入“社會公共服務業”,具有較強的社會公益性。然而,在燃氣管道安裝施工過程中,現場質監員對燃氣管線安裝施工質量管理不到位,溝槽深度不達標,鋼管埋設沒有做好防腐處理,或將已被損傷防腐層的鋼管直接埋設地下,土壤潮濕加快了燃氣管線的腐蝕,因管線銹蝕穿孔而漏氣,給燃氣管線埋下了安全事故隱患。

1.4. 液化氣供應站(點)監管意識薄弱,安全隱患嚴重

液化氣供應站(點)以其投資少、見效快、服務靈活等特點,發展迅速。盡管各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紛紛出臺管理辦法,還存在安全隱患。許多液化氣供應站(點)未經審批違章建設,造成了一些先天患。防火間距不足,液化氣貯罐及加氣機與周圍建筑物、電力線路的防火間距較小。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液化氣供應點沒有設置消防給水,罐區及加氣區的消防器材配備不足,沒有采取必要的防雷防靜電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也很不健全,存在無證上崗人員。

2. 解決問題的對策

2.1.明確政府管理職能,完善行業管理制度

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地方政府必須規范行政職能,分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對燃氣行業的管理要擺脫隨意行政干預的做法,按政企分開的原則,明確政府、企業、市場三者之間的關系。政府不能代行企業職能,企業也不能代行政府職能。主導職責是那些涉及燃氣事業根本利益的任務,如:燃氣發展規劃、燃氣使用安全、燃氣價格。責任要明確,管理要到位。加強燃氣法規建設,組建執法隊伍,加大執法力度;建立燃氣企業考核評價體系,對燃氣發展、安全質量、設備狀況、穩定供氣、用戶服務、價格成本等進行客觀的考核和社會評價。

2.2.引入靈活的監管機制,增強核心競爭力

監管是一種激勵,更高層次的監管應是激勵監管。給燃氣企業選擇目標的彈性,實施激勵監管,促使企業釋放能力。更新發展觀念,服務科學發展,更新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平。行業監管的核心就是提高效率、加強人性化服務,促進這種方式的高效就是引入有效的競爭手段。更新執法理念,依法履行職責,明確對每個監管對象監管什么,如何監管,如何考核,如何問責;更新維權理念,堅持以人為本。運用高科技的手段、實現高效能的監管。

2.3.加強行業安全質量監管,提高員工素質

燃氣安全質量關系到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還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嚴格審核制度把好設計、施工關。凡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液化氣儲氣站設計、施工的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落實防爆防靜電措施,對能產生靜電引起火災或爆炸的貯罐、管道要作防靜電跨接和搭接措施,卸車臺、加氣機、加氣槍等部位須設置單獨的靜電接地系統。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嚴格控制一切火源,并健全和落實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到每一位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練,對所有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定期考核,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樹立安全意識,自覺地遵守規章制度,經考核后持證上崗。[ 安平. 液化氣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J]. 安全與健康, 2008, (09):44-45

]

總之,提高燃氣行業管理水平,要堅持走多元化供職的行業監管之路。注重吸引和培養技術人才,建立人才激勵機制,制定長遠的人才發展規劃。提高員工素質,安全警鐘常鳴。要重點抓好燃氣企業的成本管理、財務管理、質量管理和目標管理,建立健全明確的責任制,不斷學習和借鑒國內外先進企業的管理經驗,提高燃氣企業的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2

主題詞:燃氣安全管理消防保證體系存在問題

1、概述

我國目前使用的燃氣主要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三個大類。燃氣產業的發展領域大致分燃氣汽車、城市燃料、燃氣發電、基礎化工四方面。

隨著燃氣事業日新月異的蓬勃發展,生產與消費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場所越來越多,情況也越來越復雜,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已跟不上燃氣事業飛速發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規、標準及規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顯了出來。近年來,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火災、泄漏與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層出不窮,其等級與數量也不斷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氣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也給社會的公共安全與穩定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燃氣事業的推進與發展。

因此,理清當前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有關部門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新體系時提供參考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正是從消防的角度,系統地對當前我國在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論述。

2、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現狀

根據1991年3月30日由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的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部門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勞動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察部門和壓力容器的主管部門。

作為消防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方面的業務,主要涉及:參與制定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執行;負責相關消防產品的檢測認證;對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上的相關場所、管線、設備、用戶進行防火監督管理;參與燃氣災害事故的處置;日常的消防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我國目前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有三個,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消防法規和規章非常多,如《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各省市的《燃氣管理條例》等;以及眾多的產品技術標準和工程設計規范,如《城市燃氣設計規范》、《汽車用液化石油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

3、我國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規劃、設計、建審、施工、監理、驗收、運行、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等環節,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分析、組織專家研討,以及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和黑龍江等地的調研,就目前我國在燃氣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

1)安全管理機制不適應燃氣產業市場經濟發展

燃氣產業涉及建設、能源、交通、勞動安全監察、農業等各管理領域,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門,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門頒布有關政令,對燃氣實施安全管理。但地方與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門之間的政令協調難度較大;同時我國南方和北方,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用氣差異也較大,要求同一種安全管理機制或法規有時勢必造成諸多不適應。

第10號令第四條明確了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和公安部分別負責安全監察和消防監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氣安全工作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但是,各地建設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協調,使得各地區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大多數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設主管系統設立了燃氣管理辦公室或者燃氣管理處,但由于受人員編制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部門履行著行業管理的職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職能,有的辦公室只有幾個人,忙于應付日常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通盤考慮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職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察等監督部門,或者讓燃氣供應單位自行強化安全管理。

此外,隨著科技進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我國的燃氣事業將得以迅猛發展。而國際上通行的由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保險業、企業主等共同參與進來娜計臘踩芾淼納緇嶧J繳形蔥緯桑渙硪環矯媯垢母錚嗽本潁蠶啦棵瘧歡卮蟀罄渴降南蘭嘍郊觳?,挠嵢将越绤册u蟆?nbsp;

2)法制建設滯后

我國目前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設力度明顯不夠,現有的法規嚴重滯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法規制定滯后。我國目前執行的較權威的燃氣規定只有1991年的第10號令,該規定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則意見,相關的法律責任也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中彈性太大,有一定難度。而且該規定至今已有10年,其間的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和行政部門的變化很大,迄今尚未進行修訂。

(2)各地管理法規不一。全國各地為了加強本地區的燃氣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號令的基礎上制定了各種各樣的燃氣管理條例、辦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氣的種類、數量、地理環境等情況不同,所制定的法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造成全國燃氣管理沒有較為統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頭,職能重疊,監督與管理的界限不明確,使得許多安全隱患無法得到及時整解。

(3)政出多門、缺乏協調。不同部委的法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給具體執行部門帶來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設部獨家的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中"城市燃氣安全"一章的多項規定與10號令有較大出入;關于輕烴燃料(碳5),農業部等七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大力推廣使用這種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單位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也曾聯合發文禁止在城市使用這種燃料。這些法規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層管理監督部門無所適從、難以把握,最終造成各部門推卸責任,管理上陷入混亂。

(4)政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關系重大,國外燃氣行業的經營者不敢以身試法,嚴格的法制管理將使違法經營者損失重大以至破產。我國目前對燃氣行業違章經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達整改通知或罰款,其罰款力度遠不足以震懾違法經營者,此外罰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無配套實施細則,使執法操作難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規范、標準不健全

燃氣行業設計規范和相關產品標準是設計、施工的技術依據,是燃氣安全管理的技術法規。而現行的技術標準存在多方面問題: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較晚,同時為了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規范的內容也就是當時實際操作的翻版,先進的技術內容少,無法體現通過提高燃氣設備設施本身的高技術含量來實現的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其二,技術規范修訂的周期較長,與迅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和城市環境不相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所帶來的新措施無法在實際應用中找到法律依據。

其三,主要技術指標缺乏科學依據。如在關鍵的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問題上,俄羅斯地廣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這種消極防護觀念,在規范標準中較少強調科技含量和質量等技術措施,來保證燃氣設施自身的運行安全。我國現有標準規范的制定中較多沿用這種理念。然而該理念并不適應我國,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區的燃氣建設的發展。一是上述地區寶貴的地皮很難實現這種遠距離的安全隔離設計;二是一旦高壓燃氣設施發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離也無法保證安全。而歐美、澳洲和日本等國則采用高技術含量以確保安全,標準規范制定部門的科研和實驗基礎較強,他們以實驗數據為依據確定保證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并根據不同地區級別和技術措施來確定不同的安全距離。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氣設施標準與工程規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壓天然氣管道工程技術規范》、各類燃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等。此外,燃氣用膠管的質量和老化問題、家用燃氣報警器等技術,至今尚無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設計、建審和驗收的可操作性不強

由于規范標準不健全,彈性大,給設計、建審和驗收帶來操作性不強的弊端。

作為設計部門,在業主控制投資的要求下往往難以采用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及措施來確保燃氣設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難以達到安全距離的規范要求,只能采取有關部門協調的辦法,而這種協調往往缺乏實驗技術依據。

目前燃氣項目的建審主體為公安的消防部門,鑒于燃氣設施的工藝流程和專業設備的復雜性,消防部門的專業水平遠低于燃氣行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其建審難度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門認為消防部門不應承擔不能勝任的技術環節方面的建審工作。

此外,現階段燃氣設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質量水平與工業發達國家尚存在較大的距離,如各種閥門、管道等。燃氣規范標準對產品要求的不嚴格,將可能使一些低技術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氣設施的關鍵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隱患。

5)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對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新形勢下出現的新的安全問題,缺乏有效解決辦法,造成日常運行管理存在較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城市燃氣管網老化現象比較嚴重。部分管道已連續使用幾十年從未進行檢測維修,其安全可靠性無法確定,隨時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帶來問題。許多城市的燃氣管網隨著城市建設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發生了變化,道路拓寬及新出入口的開設致使燃氣管道置于車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礎卻沒有加固,防火間距不足是一個方面,更為嚴重的是極易造成管道受壓損壞,發生燃氣泄漏。此外,在燃氣管道的上方搭建違章建筑也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旦受建筑影響管道發生破裂,會造成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

(3)違章施工也是影響燃氣管道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一是燃氣管道的施工質量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工程層層轉包,質量監理不到位,埋地管道達不到國家技術規范的規定,而且又是隱蔽工程,有些問題較難發現。二是外來施工損壞燃氣管道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在燃氣管道旁邊施工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不征求城市規劃或燃氣管道管理單位的意見,盲目施工,損壞管道,造成燃氣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氣管道產權歸屬不明。城市燃氣供應系統中,從企業至用戶之間的輸送管線的產權歸屬至今未明,隨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不清。

(5)居民室內裝潢隱患較多。目前對家庭內燃氣管道的敷設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氣鋼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為取代煤炭的優質燃料,自80年代開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氣鋼瓶大量進入居民家庭和餐飲行業,90年代開始在液化氣經營、銷售、運輸等領域,惡性競爭、惟利是圖情況突出,因此產生了較多安全隱患。

6)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包括燃氣企業自身應急處置能力和公安消防應急處置能力。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重點為切斷氣源、撲滅初期火災、防止蔓延以及保護周圍重要設施。

全國在這方面的情況差別較大,如哈爾濱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氣為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用戶20-30%),由于幾十年的經營以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各級消防部隊的滅火技術裝備也較先進,一旦發生事故,企業專職消防隊、公安消防隊以及醫療救護三方在事故現場有效地配合,事故處置成功率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隨著近年來城市煤氣向石油液化氣、天然氣轉變的勢頭不斷增強,事故發生頻率較高,其應急處置能力明顯不足。其中包括企業搶險和公安消防的現場檢測、堵漏、個人防護等技術裝備的配備、以及消防站的規范設置等等,許多地區消防部門到事故現場受掌握資料和裝備的制約,不能及時查明情況,處于盲目狀況下,難以決定正確的戰術,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顯一例。

此外,我國公安消防實行兵役制,消防戰斗員服役2年,其技術水平的積累難以適應復雜的燃氣事故現場。鑒于現場泄漏氣體品種、濃度、設備流程、容器壓力難以清楚,消防部門在事故現場僅能起到搶救人員和冷卻保護的有限作用。

7)培訓不規范、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首先,從業人員的規范操作是杜絕人為燃氣事故的關鍵。隨著燃氣行業多種經營體制的發展,出現了兩頭重的現象:一是規范經營的大型企業作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內外的嚴格監督管理下,對操作人員的培訓較為嚴格,二是部分經營不規范的中小型企業,單純追求企業效益,嚴重忽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其次,從事燃氣經營的作業人員的專業素質還不夠高,有些人員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或沒有定期復訓,對安全知識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識知之甚少,沒有能力發現安全隱患,更不用說向用戶宣傳安全知識。

此外,全國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專門的專業培訓機構,各地區操作人員培訓情況差異很大,有的搞形式主義,開兩天會就發證書,或者以盈利為目的搞各級重復培訓。不同部門基于各自安全責任或經濟利益,多頭培訓、一崗多證現象嚴重,一些培訓單位的資質無權威部門認可授權,而燃氣經營單位受條件和水平限制,對自身的安全培訓只是走過場。8)保險行業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國外保險業作為與風險直接發生經濟效益關系的市場經濟實體,在介入燃氣行業各運行環節的安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實施保險。保險公司與業主、政府防火部門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約,成為燃氣安全運行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我國目前保險行業尚未真正以市場經濟模式操作,參與燃氣行業風險評估和安全運行管理監督的意識淡薄,只是關注"彩票?quot;受保規模的業務擴大,同時希望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對產業的消防安全監督,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應承擔的理賠責任。

隨著我國加入WTO,國外保險業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國的各行各業,我國的保險業也必將改變運行模式,順應國際形式。

4、結束語

在撰寫本文之前的調研過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處、上海、四川、廣東、黑龍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總隊、支隊、建設主管部門、燃氣經營企業和本所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幫助,在此謹向所有提供幫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謝意!

5、參考資料

[1]《落實"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精神,鞏固清理整頓城市燃氣市場成果確保燃氣安全》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楊魯豫2001.8.9

[2]《強化行業管理,確保燃氣安全》河南省建設廳2001.8.9

[3]《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公安部、勞動部(第10號令)1991.3.30

[4]《中國城市燃氣事業現狀及發展前景》中國城市煤氣協會張永革

[5]《加大清理整頓力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海南省建設廳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3

主題詞: 燃氣

安全管理

消防

保證體系

存在問題

1、概述

我國目前使用的燃氣主要有煤氣、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三個大類。燃氣產業的發展領域大致分燃氣汽車、城市燃料、燃氣發電、基礎化工四方面。

隨著燃氣事業日新月異的蓬勃發展,生產與消費規模越來越大,使用場所越來越多,情況也越來越復雜,現有的安全管理機制已跟不上燃氣事業飛速發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規、標準及規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顯了出來。近年來,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火災、泄漏與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層出不窮,其等級與數量也不斷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氣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也給社會的公共安全與穩定帶來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從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燃氣事業的推進與發展。

因此,理清當前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于有關部門在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新體系時提供參考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

本文正是從消防的角度,系統地對當前我國在燃氣消防安全管理保證體系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論述。

2、我國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現狀

根據1991年3月30日由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聯合的第10號令《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建設部門是城市燃氣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勞動部門作為燃氣安全管理的監察部門和壓力容器的主管部門。

作為消防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方面的業務,主要涉及:參與制定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執行;負責相關消防產品的檢測認證;對燃氣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環節上的相關場所、管線、設備、用戶進行防火監督管理;參與燃氣災害事故的處置;日常的消防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我國目前與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有三個,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相關的消防法規和規章非常多,如《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城鎮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各省市的《燃氣管理條例》等;以及眾多的產品技術標準和工程設計規范,如《城市燃氣設計規范》、《汽車用液化石油氣加氣站設計規范》等。

3、我國燃氣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燃氣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規劃、設計、建審、施工、監理、驗收、運行、日常維護及應急處理等環節,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分析、組織專家研討,以及對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和黑龍江等地的調研,就目前我國在燃氣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歸納如下:

1)安全管理機制不適應燃氣產業市場經濟發展

燃氣產業涉及建設、能源、交通、勞動安全監察、農業等各管理領域,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門,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門頒布有關政令,對燃氣實施安全管理。但地方與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門之間的政令協調難度較大;同時我國南方和北方,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地區用氣差異也較大,要求同一種安全管理機制或法規有時勢必造成諸多不適應。

第10號令第四條明確了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和公安部分別負責安全監察和消防監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氣安全工作應當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但是,各地建設部門作為行政主管部門,在燃氣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各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經常性協調,使得各地區的燃氣安全隱患整改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來看,全國大多數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設主管系統設立了燃氣管理辦公室或者燃氣管理處,但由于受人員編制及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部門履行著行業管理的職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職能,有的辦公室只有幾個人,忙于應付日常工作,根本沒有精力通盤考慮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職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察等監督部門,或者讓燃氣供應單位自行強化安全管理。

此外,隨著科技進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我國的燃氣事業將得以迅猛發展。而國際上通行的由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保險業、企業主等共同參與進來娜計臘踩芾淼納緇嶧J繳形蔥緯桑渙硪環矯媯垢母錚嗽本潁蠶啦棵瘧歡卮蟀罄渴降南蘭嘍郊觳?,挠嵢将越绤册u蟆?nbsp;

2)法制建設滯后

我國目前燃氣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設力度明顯不夠,現有的法規嚴重滯后,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

(1)法規制定滯后。我國目前執行的較權威的燃氣規定只有1991年的第10號令,該規定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則意見,相關的法律責任也不夠明確,在實際操作中彈性太大,有一定難度。而且該規定至今已有10年,其間的經濟體制、市場發展和行政部門的變化很大,迄今尚未進行修訂。

(2)各地管理法規不一。全國各地為了加強本地區的燃氣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號令的基礎上制定了各種各樣的燃氣管理條例、辦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氣的種類、數量、地理環境等情況不同,所制定的法規也存在較大的差異,造成全國燃氣管理沒有較為統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頭,職能重疊,監督與管理的界限不明確,使得許多安全隱患無法得到及時整解。

(3)政出多門、缺乏協調。不同部委的法規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給具體執行部門帶來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設部獨家的第62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中"城市燃氣安全"一章的多項規定與10號令有較大出入;關于輕烴燃料(碳5),農業部等七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大力推廣使用這種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單位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也曾聯合發文禁止在城市使用這種燃料。這些法規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層管理監督部門無所適從、難以把握,最終造成各部門推卸責任,管理上陷入混亂。

(4)政府部門執法力度不夠。燃氣行業的安全管理關系重大,國外燃氣行業的經營者不敢以身試法,嚴格的法制管理將使違法經營者損失重大以至破產。我國目前對燃氣行業違章經營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達整改通知或罰款,其罰款力度遠不足以震懾違法經營者,此外罰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無配套實施細則,使執法操作難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規范、標準不健全

燃氣行業設計規范和相關產品標準是設計、施工的技術依據,是燃氣安全管理的技術法規。而現行的技術標準存在多方面問題: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較晚,同時為了照顧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規范的內容也就是當時實際操作的翻版,先進的技術內容少,無法體現通過提高燃氣設備設施本身的高技術含量來實現的本質安全的指導思想;

其二,技術規范修訂的周期較長,與迅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和城市環境不相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所帶來的新措施無法在實際應用中找到法律依據。

其三,主要技術指標缺乏科學依據。如在關鍵的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確定問題上,俄羅斯地廣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氣設施的防火間距這種消極防護觀念,在規范標準中較少強調科技含量和質量等技術措施,來保證燃氣設施自身的運行安全。我國現有標準規范的制定中較多沿用這種理念。然而該理念并不適應我國,特別是大城市和沿海經濟發達、人口稠密地區的燃氣建設的發展。一是上述地區寶貴的地皮很難實現這種遠距離的安全隔離設計;二是一旦高壓燃氣設施發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離也無法保證安全。而歐美、澳洲和日本等國則采用高技術含量以確保安全,標準規范制定部門的科研和實驗基礎較強,他們以實驗數據為依據確定保證安全所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并根據不同地區級別和技術措施來確定不同的安全距離。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氣設施標準與工程規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壓天然氣管道工程技術規范》、各類燃氣工程施工驗收規范等。此外,燃氣用膠管的質量和老化問題、家用燃氣報警器等技術,至今尚無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設計、建審和驗收的可操作性不強

由于規范標準不健全,彈性大,給設計、建審和驗收帶來操作性不強的弊端。

作為設計部門,在業主控制投資的要求下往往難以采用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及措施來確保燃氣設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難以達到安全距離的規范要求,只能采取有關部門協調的辦法,而這種協調往往缺乏實驗技術依據。

目前燃氣項目的建審主體為公安的消防部門,鑒于燃氣設施的工藝流程和專業設備的復雜性,消防部門的專業水平遠低于燃氣行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其建審難度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門認為消防部門不應承擔不能勝任的技術環節方面的建審工作。

此外,現階段燃氣設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質量水平與工業發達國家尚存在較大的距離,如各種閥門、管道等。燃氣規范標準對產品要求的不嚴格,將可能使一些低技術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氣設施的關鍵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隱患。

5)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4

城市燃氣在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燃氣特別是液化石油氣是高熱值能源,比重較大,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呈氣相物態,泄漏后不容易擴散并向低處聚積,敵對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環境又存在潛在的威脅。深圳市燃氣建設始于80年代初期,首創了液化石油氣小區氣化,并對管道進行了逐步聯網。為了確保燃氣正常的供氣及使用的安全,深圳市政府部門、燃氣企業及相關單位作了大量的努力,不斷提高燃氣供氣的安全可靠性,實現了深圳市燃氣的低事故率。深圳市燃氣集團作為深圳市燃氣供應的主導企業,在對液化氣場站管理、管網供氣管理、引導用戶安全使用燃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在管理上提出了許多創新方法,確保了安全穩定供氣?,F將深圳市燃氣集團對2000年安全管理狀況的分析介紹如下,以期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1 深圳市燃氣管理簡況

深圳市由羅湖、福田、南山、龍崗、寶安5區組成,其中羅湖、福田、南山屬經濟特區。自80年代初期開始進行燃氣建設,管道燃氣建設首先在羅湖區進行,到90年代初期,南山、寶安、龍崗三區相繼開始發展管道燃氣。

1996年深圳市政府根據安全管理的需要,頒布了《深圳經濟特區燃氣管理條例》,提出管道燃氣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的思想,管道燃氣的管理逐步統一規范,由深圳市燃氣的龍頭企業市燃氣集團負責統一經營、管理。瓶裝燃氣則為多家經營。

截止到1999年底,深圳市共有燃氣用戶104.3萬戶,其中管道氣用戶17萬1千多戶,其余為瓶裝氣用戶。市燃氣集團負責全市的管道燃氣和四分之一的瓶裝燃氣的管理。

2 基本燃氣集團2000年安全狀況

2.1 總體趨勢

2000年市燃氣集團新增管道用戶5萬多戶,燃氣用戶總數近40萬戶。在燃氣用戶迅速增加的同時,燃氣事故并未上升,控制在較低的水平,安全管理總體趨勢向好。

2000年,燃氣集團共處理有關燃氣事故8起,其中瓶裝燃氣引起的事故有5起,管道燃氣引起的事故3起。龍崗、寶安、南山及福田、羅湖各區均有燃氣事故發生。

事故分類為:用戶使用不當4起,燃氣管道埋墻1起,用戶私自改管1起,老鼠咬壞膠管1起,尚有1起原因還未最后確定。8起燃氣事故全部發生在戶內。

截至2000年12月25日,市燃氣集團全年累計接到搶維修報修13912單,其中接到瓶裝燃氣搶維修報單6688(不包括龍崗、南山和寶安區瓶裝氣搶維修),有效搶維修計6628單,其余為報修失實;接到管道燃氣搶維修報單7224,有效搶維修計4230單,其余為報修失實。相對于我們負責管理的瓶裝氣和管道氣戶數來說,瓶裝燃氣實際搶維修率遠高于管道燃氣實際搶維修率。

2.2 液化氣儲配站等場站情況

深圳市燃氣集團自1997起,針對液化石油氣泄漏后易造成危險的情況,對儲配站、氣化站等場站管理實行了無泄漏化管理,開展'創建無泄漏站'活動,對全站密封點進行統計,定期對靜密封點進行檢查、抽查、復查,制訂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并付之實施。經過幾年的不懈努力,目前集團在用的儲配站、氣化站中,已有60%成為無泄漏站,這些無泄漏站的泄漏率始終維持在要求的標準(0.3%)之內。

進行無泄漏管理有效的提高了場站的管理水平,確保了場站正常運行,集團公司準備進一步加強這項工作。

2.3 瓶裝燃氣存在問題

1999年及2000年瓶裝燃氣搶維修情況見圖1,從圖中可見瓶裝氣搶維修多發生在每年年初及年終,而每年年中搶維修量則較低。這與年初及年末氣溫較低,燃氣使用量增加,瓶裝氣供應量較大有關。

瓶裝燃氣搶維修原因分布見圖2。由圖可見,造成瓶裝燃氣搶維修的主要因素有:閥桿密封圈由于質量或溫差原因老化,造成閥桿漏氣;用戶使用不當,調壓器安裝不正確;膠管老化,未及時更換引起漏氣等。

值得注意的是調壓器損壞及角鬧出口變形、閥芯問題等引起的漏氣占相當比例,這類問題易引起重大事故,應引起重視。

根據對瓶裝燃氣搶維修的分析,造成瓶裝燃氣高的搶維修量的主要原因是深圳市瓶裝燃氣由多家經營,采用的鋼瓶及配件質量、維修水平\檢驗標準不統一,正規燃氣企業的優勢未能發揮,鋼瓶及附件質量無法監控。

對策及建議:

瓶裝氣供應單位必須確保儲配站灌裝鋼瓶檢查合格,出站鋼瓶全部檢漏,確保出站鋼瓶的安全。

在鋼瓶檢測時,還應注重檢查鋼瓶角鬧情況,對公差配合偏移較大、絲扣局部有損壞、角閥口已輕微變形的角間給于更換。

采取有效措施,充分發揮燃氣主導企業的作用。

對居民使用調壓器情況進行跟蹤。

2.4 管道燃氣用戶情況

2000年全集團公司處理管道燃氣搶維修情況見圖3。由圖可見戶內設備漏氣及燃氣用具漏氣分別占20.40和10.29%,膠管漏氣占3.2%,使用非燃氣專用閥門占2.84%,戶內燃氣搶維修占到了38.75%,地下管網漏氣僅占2%,由此可見,對燃氣用戶戶內安全應引起關注。

管道燃氣搶維修接單處理中,屬無燃氣泄漏的報修失實為43.22%,究其原因,其一是人們對燃氣的安全意識有所提高,遇可疑氣味及時

報警,其二是由于燃氣使用地點空間太小,燃燒時所需空氣不足,造成燃燒不完全。為確保燃氣用戶的安全,我集團公司自1996年開始,每年對用戶燃氣設備及使用進行一次檢查,2000年度共檢查管道燃氣用戶15萬1千9百21戶,占管道燃氣用戶的85%以上.其中5萬2千8百65戶存在不同類型的問題。根據檢查情況,各區燃氣用戶存在問題的程度不同(見圖4),羅湖區和寶安區燃氣用戶使用燃氣中存在問題的比例較高,近60%。這個比例數值與我市管道燃氣的建設情況也基本相符,因羅湖區屬管道建設發展最早的區域,當時管道燃氣的建設及使用規范尚不健全,缺乏許多具體的要求,按現在的規范標準(審查)檢查,許多地方不符合規范.寶安區的管道燃氣建設雖始于90年代初期,但因為施工建設不夠規范,我集團公司于1998年接管后發現存在較多問題,已對市政管網進行部分完善,但對戶內燃氣設施及樓棟管更新一時無法進行。

用戶存在問題分布見圖,使用直排式熱水器所占比例最高,其次是膠管質量及膠管使用問題,而燃氣設施埋墻暗裝及使用非專用閥門也占一定比例(見圖5),這與戶內搶維修量近40%的情況基本相吻。

直接影響戶內管道燃氣使用安全的家用熱水器選型及安裝,是一個長期遺留的問題,雖然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直排式熱水器,但仍有為數不少的用戶仍在使用直排式熱水器。日前又出現平衡式熱水器因未安裝煙道而出現的事故。

建議:

燃器具安裝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范要求進行安裝,燃具銷售單位在銷售燃具時,將煙道等配件捆綁銷售。

不斷提高燃氣設備選型、系統設計、施工質量,提高燃氣設施用材質量。繼續強化用戶的安全用氣意識,加大安全用氣宣傳,引導用戶正確使用燃氣。

2.5 地下燃氣管網

2000年內深圳市市區地下燃氣管被施工單位在市政施工破壞的事件大幅下降,說明在市主管部門的支持下,在市政施工前與有關單位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做法,有效阻止了由于市政施工對燃氣管線的破壞。市區外圍由于其他施工較難監控,燃氣地下管受其他施工破壞的情況有增加趨勢,要抑制這種不良增長的趨勢,除了尋求相關區建設部門的支持,尚需尋求必要的法律或政策保護。

對于市政管網,在堅持日常巡查和專項巡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根據燃氣管網的具體情況,對管網進行安全評價,實行分級管理,使燃氣管網的管理由經驗化管理的模式,向現代化、信息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過渡。

3 安全管理狀況評價依據

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我們針對供氣系統的實際狀況,依安全管理的程度,將燃氣供氣設施分為三類,對三類狀態的燃氣系統管理提出不同的要求。(見表1)

在硬件管理上,對受控狀態的儲配站、氣化站等,要求開展創建無泄漏站區活動,根據設備運行狀況、設備使用年限、系統設計水準,制訂了不同的管理要求,如自動化管理程度高的,1年>運行時間<10年,設備狀態良好的則直接進入無泄漏站考核期,而設計時無自動化設施,設備運行狀態一般,運行時間較長的,則制訂具體措施,提出達到無泄漏的時間表。對半受控狀態的地下管網,則在管理上要求定期檢驗檢測,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積極協商,進行分級管理。對未受控狀態的戶內燃氣設施,定期入戶檢查,發現隱患要求整改,并制訂針對性的宣傳對策,引導用戶正確用氣。

在軟件管理上,則對三種狀態都提出共同的要求,要求規章制度健全,管理網絡完善,遵章守紀,記錄完整等。人員素質逐步提高,管理人員及員工的教育、培訓、考核等要到位,提出一定的健康衛生要求等。

集團公司根據企業形象、環境保護、及自身管理的需要,對所屬企業的管理每年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依據如下三方面(見表2)。

(1)企業內部評介:將安全管理方針、對策及要求進行分解,制訂企業內部安全檢查考評表,考評表包括:宣傳、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勞動保護、健康衛生,管道安全管理(含用戶),站區、門市安全管理,燃氣施工安全管理,交通安全,治安保衛,計劃、總結、獎懲等幾方面,涵蓋了職責落實、現場操作、隱患查處與整改、設備及設施維護檢查、應急計劃及演練、事故及事故處理等各方面內容,考評按百分計,每季度進行綜合檢查評分,每年計平均分。

(2)政府部門評價: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每年對燃氣企業的綜合檢查考評。深圳市現有市建設局及市消防局的檢查考評,市建設局考評分總分為1000分,市消防局考評總分為100分。

(3)社會評優根據企業接受投訴的情況及調查的市民滿意程度。

綜合評價的分級及意見見表3。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5

一、狠抓管理機制創新,加強市容秩序整治工作。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全民動員、綜合治理”的要求,理順條塊關系,強化街道、社區的管理功能,將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管理權限下放給街道辦事處,扎實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一是對全城主要路段進行14小時不間斷巡查,重點對民主路、福慧路、長水路、忠義市場入口等重點路段和部位,確保城區各街道干凈整潔、暢通有序。二是針對違章占道經營、不規范的廣告、城市中亂搭亂建等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打擊和當場糾正,占道經營、流動攤點、亂停亂放等現象明顯好轉。同時我局機動中隊、西安、束河、和祥執法中隊與其他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香格里大道麗客隆超市前、太和路占道務工人員進行疏散,對帶泥上路車輛進行巡查。四是加大執法力度,對移交的七星街片區進行綜合整治。五是依法開展行政處罰工作。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依法對違反城市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懲治違章行為,有效的打擊違法違章行為。

一季度以來,共累計清理亂吊掛、亂堆放800余處,出動2950余車次,人員8650余人次,說服教育6000多次,驅趕勞務工人1000多人次,規范各類車輛停放500余起,暫扣三輪車及其他車輛39輛,廣告牌452塊,護欄1個,鐵窗3個,鐵架1個,5套檫皮鞋工具、甘蔗1車,平稱2臺,展柜2個,掃把150把,拖把240把,鐵鏟90個,遮陽傘2把,手機貼膜桌椅3套,其他物品約1500余件;發放《麗江市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七星街片區市容市貌綜合整治的通告》800余份,告知書50余份。

二、認真開展戶外廣告整治,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在嚴格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麗江市區戶外廣告設置管理暫行辦法》、《麗江市區戶外廣告設置技術標準》的相關法規和規定認真做好城區戶外廣告日常巡查、監管和整治工作的基礎上,一是認真做好每月新增戶外廣告審批辦理工作及到期年度檢審工作。一季度共審批辦理新設置戶外廣告14戶,設置面積為626.50平方米。辦理年度檢審20戶,設置面積為544.43平方米。在七星街規范整治的基礎上,及時通知廣大商戶積極到我局補辦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手續,近期共辦理6戶,設置面積為27平方米。二是不斷加大、加強監管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城區內各路段的各類戶外廣告設置情況進行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其間,共外出巡查40余次,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7份,《通知書》19份。在下發強制通知書的同時,組織聘請相關廣告公司人員集中整治拆除康仲路各類違規設置指示牌19塊,拆除面積為65平方米。拆除?;勐防鲜姓晕唇泴徟⑸米栽O置違規廣告牌畫面1塊,面積為300平方米。三是木牌整改情況。在2010年度“一街一景”門頭(招牌)規范整治整改的基礎上,按照區委、區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繼續對福慧路、民主路部分地點的門頭(招牌)以試點形式進行木牌整改,我局組織相關人員參整改路段內不符合設置標準的各單位及商戶下發和簽訂了《限期整改、規范設置通知書、協議書》129份。并督促要求業主在限期內將原有的戶外廣告牌更換為木牌戶外廣告,共計更換129塊,面積為427.9平方米。四是七星街片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我局在2010年12月接手七星街片區綜合管理權后,集中組織人員到實地察看,對該片區內所設置的戶外廣告進行了摸底調查,并制定了《七星街片區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針對七星街片區內主次街道設置不規范,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破損、陳舊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規范和清理整頓,其中以不協調大中型戶外廣告和雜亂無章的豎式燈箱、一店多牌為重點集中進行規范整改和整治拆除。共下發《限期整改、規范設置通知書》554份,在下發通知書的基礎上,集中組織人員拆除各類違規戶外廣告牌451塊,面積為8020.02平方米。待整治規范后責令廣告戶主和商戶到我局辦理相關戶外廣告設置審批手續,以便于對七星街的戶外廣告牌進行長效管理。

三、狠抓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城市“牛皮癬”清除管理。

一季度,我局在搞好城市“牛皮癬”日常管理和清除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七星街是城市“牛皮癬”的重災區的實際,按照區區委、區政府對七星街整治工作的安排及要求,按“疏、堵、清”結合的原則對七星街城市“牛皮癬”進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癬”22,000多平方米。其中,清理亂粘貼的小廣告8,500平方米,噴印的辦證號碼約30,000個,7500平方米,在商戶柱子上包裝的噴印廣告約6,000平方米,宣傳布標60多條。并在相應的地方增高了

四、強化管理職能,加大對民用燃氣安全管理。

年是“十二五”的開端之年,為了做好城市民用燃氣管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燃,警鐘長鳴、真正在全社會形成“人人注意安全、個個珍愛生命”的良好氛圍,我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除開展每月1次的例行檢查外,在元旦和春節前,對全城的3個燃氣企業、24個換氣門店和61個燃氣灶具經營門店開展檢查整治工作。組織兩個液化氣公司抽調管理骨干針對過期鋼瓶和倒氣現象對全市區的液化氣經營門店進行長期的整治。在檢查整治期間,共查處過期鋼瓶15店次,共計40中瓶和11小瓶,均以立即拆封,送回沖氣站處理。同時,為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技能,堅持每月1次的安全管理培訓,培訓人次達78人。通過上述一系列工作的開展,有效地遏制了各種違法、違章銷售液化氣和民用燃氣灶具的經營活動使全區人民過上了一個安全、和諧的兩個節日。

五、統籌安排,加強城市路燈設施建設管理。

一季度,我局始終按照科學發展觀和節能減排的要求,順利完成了城市路燈的建設、日常管護和修復工作,使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維修亮化率保證98%以上,小區維修亮化率達92%。一是由于創園行道樹補植施工造成路燈線路不同程度受損,一季度共發生線路短路、漏電故障12起,查找故障排除12處,查找故障涉及線路4000米更換電纜1730米。二是對香江路、玉泉路部份被盜線路進行恢復,埋設穿管、電纜穿線3200米。三是折除因建設需要取消及車輛肇事受損路燈桿11基。四是完成西安辦事處河東順河小區路燈安裝;完成對七星街接收后設施安全、運行狀況實地、實特勘察,并提出整改、改造意見;完成?;蹡|路160KV-A箱變安裝、2000米改造線路投入啟用。

六、認真實施創園項目,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工作

城市液化氣管理條例范文6

文/錢宏祥 何莉婷

2014年7月8日,一起因鳥巢阻塞燃氣排煙管道導致一家四口一氧化碳中毒兩死兩傷慘劇的民事賠償案落下帷幕。年過七旬的趙兵拿到了35.5萬元賠償款,但難掩悲痛之情。經歷了白發人送黑發人的他,在喪子、失孫后,獨自品嘗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

一家四口兩死兩傷

今年73歲的趙兵在老伙伴們眼中煞是讓人羨慕,他的兒子趙軍是一家大型國有企業的高管,他的兒媳孫艷賢惠且知書達理,他還有一對雙胞胎孫子。但趙家的幸福在2013年2月21日晚上戛然而止。

春節后,一直在醫院照顧老伴兒的趙兵思孫心切,到兒子趙軍家看孫子。當天晚上,趙軍帶著長子趙輝有事外出。孝順的孫艷給公公趙兵和次子趙磊做好晚飯,趙兵吃過飯后獨自回家了。

第二天上午8時,趙兵去醫院看望老伴兒。出門后,趙兵發現自己的外套和鑰匙落在了家里,幸好趙軍家有備用鑰匙。因住在同一個小區,趙兵很快來到趙軍家門口。趙兵敲了半天門,卻無人應答。 就在此時,趙兵的手機響了,他接到倆孫子所在小學班主任打來的電話,說孩子還沒有到學校上學,又聯系不上孩子父母。

老人一臉茫然,家里沒人、電話不通、孩子沒上課……這是怎么了?瞬間,趙兵心中有了不祥之感,他趕緊找來開鎖人員強行打開了趙軍家的家門。

門一打開,趙兵聞到一股濃濃的天然氣味。趙兵感覺不妙,兒子家的門窗緊閉,電視機、電燈全開著。趙兵趕快跑到兒子的臥室里,看到趙軍躺在床上一動不動,孫艷在房間的沙發上歪著也一動不動,好像在看電視。他又跑到孫子的房間里,只見趙輝躺在地上、趙磊睡在床上,也是一動不動。趙兵意識到他們可能是天然氣中毒了,他強忍著心中的驚悸,用顫抖的手撥通了急救電話120和報警電話110……

120急救車將趙軍一家送往江蘇省鎮江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隨后,毫無起伏的心電圖無情地宣告趙軍、趙磊已死亡。根據醫生的診斷,孫艷和趙輝的病情也十分嚴重,需要長時間康復治療才能恢復健康。

與此同時,鎮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部門和燃氣公司的檢查大隊在現場勘查的結論也出來了,趙軍一家的慘劇系天然氣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是否另有蹊蹺不得而知。

小鳥筑巢惹的禍

面對一夜之間兩死兩傷的災難,趙兵和老伴兒難以承受。老兩口與前來看望的親朋苦苦地琢磨災難發生的原因。這時,一位親戚的親身經歷提醒了趙兵。這位親戚說他家因為燃氣排煙管道堵塞,發生過天然氣燃燒產生的一氧化碳向屋中泄漏的情況。于是,趙兵找來工具,打開櫥柜,切開了櫥柜內的箔鋁排煙道,發現碗口粗的排煙管道被稻草、羽毛編織的鳥巢塞得嚴嚴實實的。謎團被揭開,鳥巢成為一家人兩死兩傷的罪魁禍首。

趙兵和老伴兒痛不欲生,連續數天不思飲食。每每想起逝去的兒子和次孫,老兩口心里就陣陣抽搐。趙兵強打精神處理后事。

想到家人的遭遇,趙兵翻開存放在自己身邊的燃氣使用手冊和合同、繳費票據,他自責地認為,如果自己當初不去為兒子一家辦理新裝天然氣申請,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

在閱讀與煤氣公司簽訂的合同時,趙兵注意到第6條的規定:用氣人不得安裝國家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不得使用與當地燃氣不相適配的燃氣器具,不得將燃氣管道和設施敷設在櫥柜中。

趙兵認為,兒子家中將燃氣管道和設施敷設在櫥柜中,存在不規范用氣的行為是不爭的事實。但是,燃氣公司對于家中不規范用氣的行為不予警示制止就一點兒責任也沒有嗎?由此,趙兵心生以法律途徑為兒子討說法兒的念頭。

為此,趙兵聘請了律師,將燃氣公司起訴至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對于這樣一起社會關注的特殊案件,潤州區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時,給予趙兵一家司法救助,即為趙兵及其老伴兒以及孫艷和趙輝四名原告辦理了緩免訴訟費手續,并開通快速立案分案的綠色通道。

經法院調查后證實,2012年11月21日,趙兵向燃氣公司繳納燃氣工程設施安裝費3000元,雙方簽訂了《城市管道燃氣供用氣安全合同》,趙兵拿到燃氣公司給付的《燃氣安全使用手冊》以及燃氣繳費卡。

在開通天然氣前,趙軍一家從2001年開始使用購買的僅適用液化氣為氣源的熱水器。由于趙軍家的熱水器排氣管道與灶具設施排煙管道經櫥柜延伸至廚房與外界相通,且趙軍家的熱水器是朋友幫忙安裝的并已使用了十多年,未讓專業技術人員對熱水器等設備進行過檢修和維護,形成安全隱患。

等到趙軍家開通天然氣時,燃氣計量表的表前設備由燃氣公司安裝;表后設備包括用管道將表前設備與灶具、熱水器等自有電器連通,均由趙軍自行接入。由此導致趙軍家把本應裝液化氣的熱水器通上了天然氣,導致慘劇的發生。

燃氣公司承擔部分責任

在開庭過程中,雙方針對燃氣公司是否要對“鳥巢阻塞排氣管道導致的慘劇”承擔責任展開激烈爭辯。

趙兵一方認為,燃氣公司在接受安裝天然氣申請后,現場查勘時未對使用方進行安全警示提示并要求整改,之后也未對燃氣設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應當承擔66萬余元的賠償責任。

燃氣公司辯稱,雙方簽訂的《燃氣供用合同》中明確約定用氣人不得安裝使用與燃氣不相適配的燃氣器具,不得將燃氣管道和設施敷設在密閉的櫥柜中,且燃氣公司發放的《安全使用手冊》也載明了熱水器的安裝和使用須知。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燃氣計量表表前設施由燃氣公司維護、更新,表后燃氣設施和器具由用戶負責維護、更新。因此,事故原因若與趙兵所陳述一致,則該部分設施的養護責任在于對方,與燃氣公司無關。事故是趙兵一方自身過錯所致,燃氣公司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013年9月24日,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趙兵向燃氣公司繳納費用、簽訂合同,且趙軍一家實際上使用了燃氣公司提供的天然氣用于日常生活,可認定趙軍一家與燃氣公司的《供用氣合同》成立。

——天然氣等民用燃氣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具有高度危險『生。燃氣公司作為天然氣的提供方,根據“利益報償”和“危險控制”理論,應當承擔更重的注意和保護義務。對于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燃氣公司應當對使用方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以保證使用方清楚地認知天然氣的使用方法,從而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

——具體到本案燃氣公司指派工作人員至趙軍家中安裝天然氣設備,應當對其已有的工作環境和設施進行基本查勘從而排查隱患,工作人員應當發現住戶家中存在違反安全用氣規定的燃氣器具使用現象,且應當在發現安全隱患后予以勸阻、制止并且責令改正。

——燃氣公司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履行了上述查勘和告知義務,應當認定存在不作為的過錯行為。

根據以上認定,潤州區人民法院判決燃氣公司對其中兩位死者死亡的損害結果承擔20%的責任,賠償28萬元。

一審判決后,燃氣公司提起上訴。

2014年7月8日,經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由燃氣公司支付死者家屬35.5萬元賠償款。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10月31日,潤州區人民法院及時發現問題,向燃氣公司送達一份《司法建議書》,對規范企業行為、保障公共安全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這份《司法建議書》中提到,因用戶所使用燃氣器具存在安全隱患而導致兩死兩傷的嚴重后果,社會關注度較高。根據《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和《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等規定,燃氣企業必須進行裝前檢查,并在用戶使用過程中進行人戶檢查,檢查內容不僅包括表前設施,也包括表后設備,檢查結果應形成書面記錄。為進一步完善燃氣管理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實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法院提出了以下建議:

1.燃氣供氣企業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對安全用氣的監督管理。要以上述案件為警示,全面清查安全管理漏洞,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并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度。同時,對相關工作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加大日常檢查和管理考核力度,建立、完善和落實涵蓋職業技能、安全責任、服務質量等在內的綜合評價體系和獎懲措施。

2.重視裝前和裝后的入戶檢查。及時對燃氣管道系統、用戶燃氣設施、燃具安裝使用、用氣場所環境進行規范化檢查。嚴格執行有關檢查的次數、頻率和范圍的法定程序和行業規范,保證入戶檢查率達100%,并做好相關書面記錄。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以“入戶安全檢查表”和“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用戶進行整改,必要時采取不予安裝和臨時停止供應燃氣等安全保障性措施。燃氣單位還應當設立專職部門對入戶安全檢查記錄予以存檔確認,并由專人進行跟蹤管理。

3.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引導用戶安全用氣。通過開展安全專項培訓、現場講解、布置展板、上門服務等形式,向廣大居民介紹燃氣安全使用常識。

當法院將這份《司法建議書》送達燃氣公司并抄送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單位后,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司法建議書》高度重視,專門進行研究,責令燃氣公司做出書面說明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根據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要求,燃氣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進行討論和學習,提高安全管理認識,汲取教訓,并書面答復法院,將采取三項措施加強對用戶燃氣設施的檢查管理和開展安全用氣宣傳。

三項措施是:

1.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制度。將原來的天然氣安裝前一次性入戶查勘改變為裝前和裝后的兩次入戶檢查。公司安排專人進行入戶抽查,對燃氣管道系統、用戶燃氣設施、燃具安裝使用、用氣場所環境進行規范化檢查,以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

2.加強冬季用氣高峰期間的安全用氣宣傳。每年最后一個季度,由公司組織員工巡回全市各居民小區宣傳安全用氣常識,為居民群眾安全用氣提供咨詢和解答。

3.公司工作人員在進行抄表、維修等作業時,同時向用戶發放安全手冊,對用戶進行提醒告知。

值得欣慰的是,如今,鎮江市市民在繳納燃氣費時發現燃氣公司在營業廳的電子屏幕上滾動提示排煙道小鳥筑巢的可能性和嚴重后果。這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司法建議書》改變了燃氣公司的行業規則,讓百姓從中受益。(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以案說法

燃氣公司的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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