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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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

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范文1

【關鍵詞】安全責任;保障體系追究機制;電力工程

目前,我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體制是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國家監察與地方監管相結合、政府監督與其他監督相結合。其中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分清了管理責任,奠定了責任基礎,在企業內部安全監督管理具有重要借鑒意義,有利于企業內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有助于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1 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認識誤區

1.1 安全工作就是安全部門的事情。這個概念源于企業內部對部門職責的劃分,從而造成了對安全生產責任認識的誤區,認為安全工作僅是安全部門的事情。

1.2 安全隱患應該由安全部門負責整改。在電力工程建設中,業主、監理發現的安全隱患,通過文件、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印發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任人在簽發文件時,看到“安”字打頭的,便交給安全部門全部負責,并未明晰分開安全監督管理職能與安全生產保障職能。

1.3 直接責任和監管責任認識不清。對于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理、施工單位都急于就問題而解決問題,監理單位只認為安全隱患都是施工單位的責任,忽略了自身應該承擔的監管責任。

2 安全生產責任的定義及內涵

責任的涵義:一是分內應做的事,盡責任;二是沒有做好份內應做的事,因而應當承擔的過失,追究責任。安全責任的內涵是安全法律責任,指從事生產的有責主體必須承擔的相應安全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的核心內容,其他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執行都應以責任制為基礎。

3 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管理體系存在的突出問題

3.1 安全生產責任劃分不清。在電力建設中,作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大多數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責任劃分不盡合理,安全工作由安全部門一肩挑,監管部門和保障部門未明確分開建立,致使安全技術、資金等保障不到位,基礎不牢固。

3.2 末端安全生產責任缺失。安全生產責任末端即崗位安全職責,我們常常強調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但往往是層級越多,削弱越多,在執行過程中責任的不明晰是導致執行力削弱的關鍵因素。如果我們的責任體系,對每一級監管人員和保障體系人員責任進行了明確,各自應當承擔哪幾條責任,會涉及哪些責任風險,才是安全責任管理的根本所在。

3.3 安全生產責任交叉漏洞。各參建單位內部存在著綜合監管部門與專業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職責界限和相互關系不明確的問題,在工作中產生了職責交叉、互相扯皮的矛盾,影響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整體性、協調性,出現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脫節和漏洞。

4 電力建設工程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機制

4.1 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建立

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單位、部門、崗位從上至下,必須涵蓋每個人,每個崗位。職責就是在合理分工的基礎上確定每個人的職位,一定要落實到每個人,明確規定各職位應當擔負的任務。首先界限要清楚,在實際工作中,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近,職責越容易明確;工作職位離實體成果越遠,職責越容易模糊,應按照與實體成果聯系的密切程度,劃分出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實時責任和事后責任。其次,職責內容要具體,并要做出明文規定,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事事有人負責,才便于執行與檢查、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中也應該包括橫向聯系的內容,在規定某個崗位安全職責的同時,必須規定同其他部門、個人協同配合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組織整體的功效,也是落實“一崗雙責”的關鍵。

4.2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機制

當前形勢下,企業的安全責任體系建設落后,責任制度核心地位認識不夠,安全責任內容未具體化,導致了安全生產管理的混亂。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法律依據,在建立明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前提下,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建立責任追究考核機制,因為,只有通過對不履行安全責任行為的不斷追究,安全責任的強制性才能體現,責任意識才能得到加強,安全責任才能在人的意識中得到強化,規范企業的安全生產活動。

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責任追究的對象是生產安全事故,是通過事后追究、依法從重處罰違規安全生產行為來達到警示作用。然而,在企業內部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對安全生產事故內部預防的體現,我們必須擴大責任追究對象,才能更好的解決安全責任認識和履職問題。因此,按照“事前追究,防范事故”基本思路,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對象應該擴大范圍,具體包括:未遂事故或無傷害事故,傷害輕微但發生頻繁的事故,管理缺陷引發單位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從事后追究轉變到事前責任追究,查找分析根本原因,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三個層級中追究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做到“四不放過”。

我們需進一步認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地位,建立安全責任明晰的管理體系,通過對各個層級、每個崗位安全責任履職的管理和追究,才能強化我們的安全管理基礎;掌握安全監管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的內涵,根據職能分工,將安全責任合理分解到相關部門,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安全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對安全隱患的事前追究,解決安全責任鏈中相關責任方的薄弱環節,推動責任體系正常運行,各司其職,從而達到“任何隱患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的目標。

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范文2

關鍵詞 平安農機建設;做法;問題;對策;安徽濉溪

中圖分類號 S2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7)07-0177-01

近年來,濉溪縣深入開展了“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創建重點為“平安農機示范鄉鎮”“平安農機示范村”和“平安農機示范戶”,不斷深化創建意識,創建內容日益豐富,創建形式不斷出新,扎實推進全縣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濉溪縣連續多年保持農機安全生產“零事故”,2013年成功創建省級平安農機示范縣,2016年不斷夯實平安農機創建基礎,力創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到目前,全縣已創建“平安農機”示范鄉鎮5個、示范村28個、示范戶448戶。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全覆蓋,全縣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

1 主要做法

1.1 強化目標責任

濉溪縣成立了由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創建領導小組,其工作內容為定期研究并解決具體問題??h與各鎮之間、各鎮與村之間、村與農戶之間、農機局與各基層單位、監理站與服務組織、農機大戶、科技示范戶等之間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了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責任分工明確的農機安全監管網絡。

1.2 強化安全宣傳

在宣傳上,通過在廣播電視臺、網絡媒體等設置專題欄目,利用短信、微信發送信息,制作宣傳展板,發放駕駛操作安全知識讀本等,營造出農機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使“平安農機”逐漸深入人心。

1.3 加大經費投入

加大資金投入,加強對農機操作員的培訓、入戶辦證審驗、維修服務監管,嚴把從業準入關,從源頭遏制安全隱患。

1.4 強化農機服務

積極開展便民活動,例如“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平安農機黨員”示范窗口等,全面強化農機監管隊伍的服務意識。

1.5 創新工作方法

采取“五級聯動”工作模式,扎實推進創建工作開展。一是政府驅動。政府將農機安全生產納入重點工作,與其他安全生產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二是協會推動。成立鎮、村、組、服務組織等參與農機安全互助協會,協助搞好基層農機安全生產[1]。三是大戶帶動。建立以農機大戶和專業合作社為主體的管理組織,以點帶面。四是部門聯動。農機、交警、安監、交通等部門聯合執法,定期排查整治農機事故隱患。五是農戶促動。挑選有威望、有經驗的農機手作為農機監理業務聯系人,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和業務聯系工作。

2 平安農機建設存在的問題

2.1 機手安全意識不強

針對部分農機手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培訓力度不夠的現狀,應加強培訓,提升農機人員的整體素質。

2.2 監管力量不足

農機安全生產綜合力量薄弱,相關部門組織安全隱患排查力度不夠,均影響了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開展。

2.3 農機執法主體與法定職權難統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執法主體與職權的變換,造成了諸多被動局面,具體包括農機部門不該管而不得不管、交警部門該管而不愿管或未及時管,這都源于法規體系不健全、法規內容不配套、執法主體不接。另外,缺乏強制性報廢標準和異地辦證難以管理等。

2.4 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經費無保障

濉溪縣農機擁有量大,作為全縣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治理者――縣農機安全監理站,沒有保障充足的工作經費,嚴重影響了員工的積極性和穩定性,影響了農機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2.5 農機安全監管網絡不健全

鄉、鎮、村(服務組織)、大戶農機治理在拖拉機入戶、機手考證、機車年檢等工作方面起著排頭兵的作用。但濉溪縣鄉、鎮、村、戶沒有形成安全生產網絡,嚴重影響基層農機安全治理日常工作的開展[2]。

2.6 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手段和安全生產管理裝備、監管人員的素質和知識結構有待改善

裝備建設是強化行政執法工作的基礎,按照國家《農機安全生產管理技術裝備配備標準》要求,農機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加強交通、通訊、事故勘察儀器檢驗檢測、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配備。

3 推進平安農機建設的對策

平安農機建設是美好鄉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在平安農機創建工作中,應強化措施,狠抓落實,有效促進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向縱深發展,加快農機產業化進程,為創建“平安農機,和諧濉溪”保駕護航。

3.1 認識上有高度

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把平安農機創建作為農機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并納入農機化目標管理百分制考核,列入各級政府議事日程。建立健全農機安全執法長效機制,保障平安農機示范縣、鄉鎮、村戶的打造。把建立農機安全執法長效機制作為確保農機安全生產的中心任務來抓,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專項整治經?;⒃搭^管理規范化。主動與相關部門配合,避免陷入孤軍作戰的艱難處境[3]。

3.2 組織上有力度

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涉及面廣,應建立農機安全網絡(特別是鄉、鎮、村級農機安全監督網絡建設),工作重心下移,健全村級農機安全治理組織,鼓勵、支持并指導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自愿成立安全協會組織或在現有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內部成立安全協會,以便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各級政府成立平安農機創建領導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交通、工商、公安、安監、教育、電視臺等部門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制訂創建方案,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及時開展檢查督導。

3.3 投入上有額度

爭取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農機化發展項目的支持力度,強化農機安全宣傳、檢查、考核等活動的開展,并對危橋險段增設警示標志、減速帶等安全設施。做好傳統業務,包括拖拉機及駕駛員年度檢驗關、農業機械牌證管理、加大安全稽查力度等;同時做好與購機補貼、農機化項目建設的結合工作[4]。

3.4 宣傳上有廣度

通過召開干部會議、發放宣傳資料、粉刷標語、懸掛橫幅、舉辦事故圖片展等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創建平安農機的意義及創建方法,使平安農機創建深入人心、家喻戶曉。通過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單獨或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形成制度,運用典型農機事故案例,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3.5 活動上有深度

結合全縣秸稈焚燒、還田和綜合利用工作,重點開展農機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通過平時定期查、“三夏”和“三秋”巡回查、上下聯合查,有效減少農機安全隱患[5]。

3.6 依法管機有深度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事,逐步建立農機、安監、公安、交通聯合執法的長效監管機制,達到相互配合和有機銜接,盡快擺脫有責無權、職權不統一的現狀,實現農機安全工作新突破。結合農機使用的季節特點,加大對農機的安全監管和檢查力度。大型農機實行登記和備案制度,開展農機手安全教育,農機在進入田地前進行審驗,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4 參考文獻

[1] 戚華鵬.靈璧縣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現代農業科技,2016(3):216.

[2] 劉建才.新泰市“平安農機”創建工作淺談[J].山東農機化,2014(6):14-15.

[3] 楊海平,余秋松.關于加快“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思考[J].中國農機監理,2013(1):21-22.

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范文3

關鍵詞建設工程監理 建設工程施工 執業工程師 行使處罰權的探索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的項目管理是一項復雜的過程,其管理過程影響因素多、質量波動大,參與人員多、生產周期長,而且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工程監理作為工程建設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制度,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監理工程師作為管理現場的主要管理者,其管理工作涉及質量管理、投資管理、進度管理、安全管理等四大方面。在實際工作中,這四大方面往往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彼此制約,在管理上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難度。

盡管如此,在2007年以后,隨著《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政策的出臺,對服務行業在注冊資本、工商登記等方面降低門檻,催生了各行業服務業規模不斷擴大和發展。這些年,在我們建設領域,各種專業勞務、機械租賃、技術服務等服務公司紛紛搶占建筑市場。這些技術性、勞務性業務外包的服務企業與日俱增,其直接影響是針對某一個建筑工程,由最早的三到五家合同關系增加為十到二十幾家合同關系,在極大的豐富建筑服務業市場的同時,也給從事建設監理管理服務的監理工程師增加了新的難度。

然而,2014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中第“5.5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增加并明確了監理單位應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給監理工作帶來推動力的同時,再次也給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帶來新的壓力,帶來新的挑戰。

本人做為工程管理監理主體方的一名工程師,在現場工作多年,深深體會到在管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缺乏相應的權限及對各參建方的制約手段,使管理的目標往往難以實現。監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因質量缺陷、安全隱患等整改問題與施工單位爭執起糾紛的情況屢見不鮮。更有甚者,在糾正施工單位質量、安全問題時,監理人員遭到施工單位人身攻擊的新聞事件也常常見諸報端。

作者認為急需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現有《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進行補充,或出臺一部“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或類似法規,使參與現場管理的執業工程師能象警察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一樣,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方法,對現場施工活動中的一切違章、違規情況通過警告、處罰相結合的形式,給以教育和糾正,這樣才能有效的改變執業工程師管理中缺乏相應的權限的狀況,使整個建筑工程整體管理水平有一個質的變化、大的提高。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從“建筑許可、從業資格、工程的發包、承包、安全生產管理、質量管理”等都已經做出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的施工管理過程中,違反《建筑法》各規定的情況可以說是不勝枚舉。例如某一個工程從建筑許可、從業資格、工程的發包等,上報到政府管理機構的文件或許是全部合格并符合要求的,而在項目實際實施中卻存在諸多問題:比如最基本的從業資格,從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企業、真正按照招投標中要求的從業資格到現場進行管理和操作的人員鳳毛麟角。出現這樣的情況,監理單位雖然是現場管理監督的主體,但往往只是提醒督促人員到位,相關方的主要管理人員不到位時也無法制約,最后只能向建設方反映,一般也是在建設方的默許下不了了之,而監理方卻也無法采取進一步的措施進行約束。

又如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違反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常有發生。監理在發現安全隱患時,一般會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而施工方常常一拖再拖,等過了幾天或一陣子由于后續工作的進展,隱患不需要進行整改就隨工程進展自然排除,這種現象在施工現場可以說是比比皆是。施工方嘗到不整改節省成本甜頭,在更多的時候,也就依照此法方法對付監理方的整改要求。而恰恰由于這樣的僥幸心理,極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到時只能是追悔莫及,并且使監理單位身受牽連。

再如質量控制過程中,冬季施工常常因為溫度下降出現混凝土強度達不到拆模要求的強度,而由于后續施工、模板周轉、勞務安排(勞務公司絕不會讓工人怠工等待)的需要,未等監理方發出不允許拆除的指令時,施工方就已經將模板拆除。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和不允許的,它會對建筑主體的質量造成極大的威脅,產生混凝土結構的裂縫或裂紋,導致滲漏水質量隱患,甚至造成較大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假如有“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或類似法規,監理工程師就能據此制止施工方的不規范行為并給以處罰,以強勢的姿態督促施工方完成整改,在排除隱患的保證質量的同時,也加強了對監理方自身權益的保護。

雖然在實際的工程監理工作中,也有大多數建設單位給監理工程師授權可以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問題可以行使處罰權力,但在監理工程師根據建設方的授權進行處罰時,常常會因缺少法律的支持而受到施工單位的抵觸。對于處罰權行使,嚴格的說,建設方不是行政執法單位,本來就無權行使對施工方的處罰權,也就談不上對監理單位授權進行處罰。而從法律角度,這種授權確實也是涉嫌違法,并且沒有法律依據的。

此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行使處罰權力,但作為主管部門的建設局、質監站、安監站代表政府管理部門,不可能隨時掌握某一工程的實際質量、安全管理情況,這種處罰權力只有政府主管部門在進行季節性、階段性的例行檢查中,對施工方違反國家在質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或強制性規定時,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而各種檢查往往一年之中只有幾次。由于政府主管的工程部門,管轄的范圍比較大,項目比較多,針對某一個工程的管理,根本不可能完全的、實際的了解整個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情況,這種檢查可以說是走馬觀花。而大量的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作要靠現場的管理人員去實施;而只有監理方的監督管理貫穿于施工全過程,最有資格和權力對施工過程中違反質量、安全、法律、法規方面的規定行使處罰權力。

假如制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或類似法規,規定在施工質量管理活動中,經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建造師、安全工程師都有權行使處罰權,都可對各自管理的施工方(分包單位)進行處罰,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分包資質問題、人員問題、質量缺陷、進度問題、投資問題、安全隱患等進行處罰,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相應項目的管理,切實加強工程的質量管理活動。

假如制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或類似法規,我們可以倡導建筑工程現場管理過程中行使處罰權力的主體為監理工程師、建造師、安全工程師,一方面賦予了這些經過國家注冊的執業人員的管理權限,另一方面也增強了工程技術執業人員的工作榮譽感,也勢必促進整個建筑業的管理水平。

當然,對建設施工過程中處罰權行使,鑒于工程管理涉及安全、質量、特種設備、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方方面面,假如要制定“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或類似法規,應該參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使條例能夠盡量的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以便在施工管理活動中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懲,切實改變現階段監理工程師管理活動中的尷尬境遇,使工程監理的管理水平能上一個層次,能在新的《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執行上給以促進和提高。當然,處罰條例的制定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意識,實行人性化管理,緊緊圍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務于經濟建設這個大局,防止處罰的過于苛刻,防止處罰過程中出現違法亂紀的行為。

古人云“治國無法則亂”,在建設管理中同樣如此。在目前處罰權限基本缺失的情況下,建設方在與施工方簽訂合同時,就應該在合同中約定相關處罰問題,如果在質量、進度、安全上有問題時,如何處罰,處罰權限是多少,進行明確,并保證合同條款約定的處罰有法律的支持。在施工開始時,再將合同約定的處罰條款授權監理方,監理方的處罰才有依據。其次,監理方也可通過工程例會,對質量、安全等事項進行明確要求,并約定達不到要求時如何處罰,形成各方共同簽訂的會議紀要;同樣處罰必須有相關條例、政府文件的支持,才能作為監理方日后處罰的依據。

當然,我們必須強調所有處罰必須有理有據,如建設方邊設計、邊施工、圖紙提供不及時,造成各種質量、安全問題,也應由監理方代表施工方對建設方進行處罰(索賠);而且建設方的進度款支付必須依照合同按時支付,否則監理方的處罰權力很難付諸實施,甚至會遭到抵制。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

[2]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編寫《建設工程監理概論》。

履行監理安全法定職責范文4

根據會議安排,我就分管的地質災害防治和建筑安全講兩點意見。

7月14日至7月17日,我縣持續降雨80多個小時,全縣27個鄉鎮不同程度受災。絕大部分鄉鎮累計降雨量在350毫米左右,邵家橋、__、三道水、思林、許家壩等10個鄉鎮累計降雨量超過400毫米,其中最大降水量邵家橋鎮達412.7毫米。由于__河水持續上漲,洪水水位高程達到374.39米,超警戒水位,縣城河街出現內澇,沿__鄉鎮部分地方被洪水淹沒。截至目前,我縣共發生307處地質災害(新增地質災害點264處,老地質災害點43處),其中:滑坡177起、塌陷56起,公路坍塌74起。嚴重損毀不能居住的房屋1065棟,完全倒塌房屋233棟,受災人口38528人,安全有序轉移群眾12668人,緊急成功避險群眾840人,直接經濟損失4.9741億元以上。同時,全縣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一是部分群眾防災意識不強,警覺性不高,思想麻痹大意,存在僥幸心理,避險措施還需強化落實。二是縣電力、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條件較差,抗災御災能力較弱。農戶地處偏遠,居住分散,一旦遇到突發災害,電力、交通、通訊等嚴重中斷,損毀較大,預警、災情信息迅速傳遞與收集將造成較大障礙。三是監測監控手段滯后,預警準確度不夠高。目前,我縣地質災害監測以人工為主,缺少技術手段,預測不夠準確,監控不夠全面。特別是對暴雨過后次生自然災害的監測監控不到位。

當前是地質災害發生的高發、易發期,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清醒認識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將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第一目標,切實履行職能職責,相互支持,協調配合,切實抓好當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查漏補缺,加強災害綜合防御。一是全面排查隱患。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組織力量抓好危路、危橋、危庫、危塘、危房、地質災害易發點等隱患排查工作,建立到點到戶的災害隱患資料檔案,為實施群測群防打牢基礎。二是明確監管責任。對排查出來的各種災害隱患,要及時安排專人監測,一旦發生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同時,及時采取應對措施,避免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對不屬于地質災害監測點、實際上又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地區,同樣要按照地質災害監測點的要求搞好監測排危工作。三是切實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準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四是落實避險措施。對排查出來的每一個災害隱患,要及時落實避險措施,明確撤離路線、安置辦法和包保責任人。對處在危險區域、需要立即撤離轉移的要及時組織群眾撤離轉移,防患于未然。五是綜合排危防治。縣交通、交警、農機等部門要加快危橋、危路的排險進度,確保通行安全,避免道路施工引發塌方、泥石流等災害;縣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管,徹底排查安全隱患,限期整改。六是作好應急準備??h交通、民政、供電、通訊等部門要加強應急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和救災物資儲備,做好各種應急準備,確保災害來臨時指揮便捷、運轉有序,同時,要加快災后重建力度。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抗災救災隊伍,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技能演練,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實戰能力。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預警監測體系。一是要落實防災預案和責任制。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認真執行應急值班、險情巡查和災情速報制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制定完善防災救災預案,落實應急值班人員,保證通訊暢通,確保防災救災工作正常運轉;要組建好相應的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隊伍,扎實開展應急演練;要加強對廣大群眾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讓群眾掌握預測災害、排危避險的常用知識,切實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測自救能力。二是要完善監測網絡。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網絡,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走群專結合的路子,既要落實鄉(鎮)、村、組干部和監測員責任,又要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力量實施即時監測,遇有險情及時預警,果斷避災,快速撤離。對威脅到50戶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三是要完善快速應急機制。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建立應急救災快速響應機制,災害預警信息一經發出,要立即啟動預案,通過網絡、電話、傳真、廣播等方式,盡快將預警信息傳達到基層,傳達到農戶。對現代通訊手段不能覆蓋的地方,也要建立起以喊話、鳴鑼、放鞭炮直至徒步通知等方式的信息傳遞通道,確保預警信號在最短的時間內傳遞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農戶,實現無縫覆蓋,讓老百姓一旦遇到實際災害快速有序轉移,應急隊伍快速抵達現場救援。四是要建立層級聯動機制??h國土、氣象、水務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完善綜合應急平臺,努力提高災情預報和抗災救災的整體合力。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災情重點認真研究并切實把握成災規律、防災體制和政策措施等重點環節,確保災害防治工作能夠重點突出、全面推進、取得實效,形成縣、鄉、村、組、戶分片層級聯動網絡,發生災害能夠快速響應、層級聯動、有序高效。五是要建立跟蹤防控制度。地質災害發生具有突發性和滯后性,往往在主要災害結束后一定時間內還有可能發生次生災害,因此,除災害前、災害來臨中進行嚴密防范外,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建立災后跟蹤防控制度,加強災后延時監測,事后跟蹤防控,預防次生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科學

規劃,加大源頭防范治理力度。一是執行評估制度。由于我縣山高坡陡,地質環境脆弱,工程項目建設如果缺乏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極易人為引發地質災害。道路建設、削坡建房、礦山開采等工建活動要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從源頭上防范引發新的地質災害。今后,對未進行地災危評的項目,縣國土資源部門不得供地,縣住建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二是減少監管監測盲點。要制定動態詳查制度,通過詳盡的普查,將未列入備案的盲點地帶及時列入監測和治理范圍,做到早發現、早防范、早治理,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隱患。三是制定防治規劃。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由縣國土資源局牽頭,各鄉鎮配合對全縣受直接威脅的 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統籌梳理,根據輕重緩急,制定分類防治規劃;要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整合相關部門資源,對能治理的,盡早治理,確實無法治理的,堅決實行搬遷避讓,對可能引發新地質災害的區域,要落實管控措施,不得開展建設行為,,!防止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發生。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要扎實抓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這一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認真組織實施搬遷及治理,對轄區內未列入規劃的,要采取“監測+搬遷+治理”的方式綜合防治。縣國土部門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整合項目資源,倡導社會捐助和村民自治,合理利用資源,加快推進地質災害治理,逐步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四)嚴肅紀律,加強督查,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h國土資源局要配合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等部門創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頻率采取定期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暗訪等多種方式,開展現場督辦、專項督查和重點督查。要注重督查實效,通過強化督查,及時發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各個薄弱環節,有效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高效落實。督查中要深入鄉村、農戶、災害現場,收集一線資料,掌握一線數據。對存在問題要敢督、細查、真辦。特別是汛期來臨,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整改存在問題,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和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傳遞信息,對工作不實、措施不力、等情形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無小事。建筑安全生產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是科學發展、以人為本的重要內容。做好建筑安全生產工作不僅是縣住建部門應盡的法定職責,更是人民群眾檢驗我們行政能力的重要標尺。我們一定要從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以對人民生命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訓,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提出強有力的措施,做到常備無患;必須堅持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須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排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建筑安全。

(一)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是抓好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隨著建筑工地的逐年增多,在安全監管裝備落后、技術缺乏的條件下,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部門要在認真總結以往監管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項監管工作機制。一是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內控機制。督促企業開展“零事故活動”,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增強作業人員自主組織實施風險識別、安全檢查、隱患整治、事故搶險工作能力,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員參與內控機制。二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執法監察工作機制。通過實現執法監察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督促生產經營建設單位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企業決策、管理、操作各個層面、各個環節,提高安全執法工作實效。三是建立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督查機制??h住建部門和各鄉鎮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督辦,對重點時段的建筑安全工作要成立專門的綜合督查組,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方式,對各建筑企業建筑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綜合督促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隱患要進行公告,并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對不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隱患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二)加大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力度。切實加大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實效??h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城鎮建設工程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商引資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發包、承包、轉包、無資質施工、建設項目未批先建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嚴防為趕工期、趕進度,而降低安全標準、忽視安全防范的行為。一是建設工程項目未經主管部門審批,不履行建設管理程序,非法從事建筑活動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二是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項目管理的,一律督促停工整改。三是施工單位超越資質范圍承包、違法分包、轉包工程,違規托管、代管、掛靠的,以及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證書和生產許可證,非法從事建筑活動的,一律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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