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1
根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統計數據,2006到2011年間,政府法律援助的機構和工作人員數量都在保持平穩小幅增長。從2010年開始,法律援助經費收入與受援人數大幅增加,2011年老年人受援人與2006年相比增加近一倍,所占比重多年來一直維持在10%左右。
(一)司法行政系統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基本經驗
《條例》規定了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并規定了法律援助的范圍,同時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條例》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在法律援助事業發展較成熟、財政保障充足的省份,已經認識到僅用經濟困難一個標準,無法容納進所有需要法律援助的社會弱勢群體,開始對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的探索,根據各地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實際做法,總結了如下幾條共同經驗:
1.降低門檻,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圍。明確老年人作為法律援助事項的特殊主體,不受經濟困難標準約束。如河南省規定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事項屬于法律援助范圍。浙江省對低保老人不受援助范圍限制、不分案件類型給予法律援助,對高齡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免除經濟困難審查。
2.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網絡。根據全國老齡委公布的《2009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止2009年底,我國老年人維權,市、區(縣)、街(鄉)、居(村)四級法律援助網絡建設基本完成,全國共建立各級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19909個,老年維權協調組織達135704個。各地法律援助機構下設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鄉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設立老年維權崗,指派專人從事老年維權工作。
3.簡化申請程序,開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前來咨詢法律問題的老年人予以優先接待解答,對提出法律援助申請的老年人優先受理,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受理后優先指派辦理。多省對行動不便、高齡、空巢老人以及患病殘疾的老年人提供電話預約上門服務。
4.加強宣傳,增強老年人的維權意識。組織律師、法律工作者、維權志愿者不定期進村(社區)、敬老院等為老年人提供面對面的法律服務。在老年人活動集中的場所設置法律援助宣傳欄,介紹法律援助的申請流程,發放法律援助聯絡卡和法律援助宣傳材料。
5.對涉及贍養、婚姻、家庭暴力等家庭內部案件,建立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盡力采取勸導、調解等非訟方式解決,促進家庭和睦。
(二)司法行政系統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現存問題
雖然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已經在老年人法律援助方面有很多經驗,但由于我國地域差異太大,法律援助地區發展不平衡性明顯,總體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經費保障不足。法律援助對象及范圍的確定取決于政府法律援助的供給能力,具體來說,就是以資金源為條件,設定法律援助資格條件。《條例》為法律援助對象及范圍設定了下限,具體實施還要依據各地(省、區、市)關于法律援助范圍的補充規定來執行。各地規定的主要依據就是地方財政的保障能力。經濟發展情況比較好,當地領導對于法律援助事業重視程度高,經費保障充足,對于法律援助范圍的規定就比較寬泛,針對特殊群體也有優待政策,反之可能連法規規定的援助范圍內的群眾都不能做到應援盡援。同時,財政經費的不足也導致辦案補貼標準過低,給承辦人的補貼甚至不能覆蓋辦案成本,影響了援助人員的積極性,進而影響案件辦理質量。
2.質量監控機制有待加強。一些法律援助機構完成受理、指派之后沒有繼續跟進案件的辦理情況,對于案件辦理質量不了解,一些社會律師和法律工作者自身的收費案件很多,事務繁忙,對于援助案件沒有熱情,投入的時間精力很有限。
3.法律援助與社會救助、司法救助等機制銜接有待改善。有些法律援助案件同時需要社會救助,比如老年人遭受虐待的案件,需要社會救助機構為其提供臨時居留場所;患病、受傷的老人,需要社會救助機構為其提供醫療救治;但法律沒有相關規定,僅憑法律援助機構自身的力量,不能解決受援人的上述困難。根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正在有關部門接受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但現實生活中,訴訟、仲裁、鑒定費用一般是緩交、減交,很少有免交的情況,特別是鑒定費用,相當一部分老年人即使緩交、減交也負擔不起。社會救助與司法救助的缺失都會影響法律援助案件辦理的實際效果。
二、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
(一)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老年人法律援助實施狀況
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三年援助的老年人案件通過審核14906起,占項目援助通過案件總數的13.2%。其中,2009資金年度通過審核的老年人法律案件為3605起,占總數的13.2%;2010資金年度為3742起,占總數的13.4%;2011資金年度由于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資金總額由5000萬增至1億元,老年人案件數量也隨之增長了一倍,為7559起,占總數的13.0%。三年來為老年人案件補貼2396萬元,占補貼金額總數的12.7%,為老年人取得利益或挽回經濟損失6.89億元,其中2011年度為老年人案件發放補貼1216萬元,占補貼金額總數的12.5%,為受援人挽回損失4.21億元。從實施單位類型上來看,法律援助機構實施15146件,占總數的96.6%;民辦非企業實施202件,占1.3%;律師事務所實施120件,占0.8%;婦聯法律幫助機構實施166件,占1.1%;直接資助辦案單位實施29件,占0.1%;高校社團實施22件,占0.1%。從承辦人類型上看,法援機構工作人員辦理的3070件,占總數的19.6%;社會律師辦理5138件,占32.8%;基層法律工作者辦理6670件,占42.5%;社會組織和注冊法律援助志愿者辦理806件,占5.1%。從案件類型上看,民事案件14623件,占總數的93.2%;刑事案件271件,占總數的1.7%;行政案件151件,占0.9%;刑事附帶民事案件575件,占3.7%;執行案件67件,占0.5%。從案由類型看,贍養糾紛4123件,占總數的26.3%;交通事故糾紛2786件,占17.8%;土地糾紛793件,占5.1%;勞動爭議598件,占3.8%;健康權、身體權糾紛575件,占3.7%;繼承糾紛541件,占3.4%;離婚糾紛375件,占2.4%。[3]
(二)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特點
1.明確老年人作為項目資助對象之一,放寬援助事項和援助范圍。項目旨在幫助包括老年人在內的五類特殊受援主體而不是一般貧困者,體現了特殊人群視角?!吨醒雽m棽势惫娼鸱稍椖繉嵤┡c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的項目資助案件范圍從經濟困難標準和案件類型上都比《條例》規定得寬松。具體來說,在案件類型上,老年人多發的案件類型中,贍養糾紛方面,項目資助贍養費糾紛、變更贍養關系糾紛等都被納入;項目也資助離婚等多種婚姻財產、婚姻效力糾紛;在人身損害糾紛方面,項目資助道路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等多種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而《條例》對這些都無特別規定。在經濟困難標準上,項目資助經濟狀況高于當地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但低于當地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老年人,即經濟狀況既不屬于絕對貧困、又不能夠負擔法律服務費用的“夾心層”困難老人。同時,項目對中西部的法律援助經費做了一定補充,規定可以資助經濟狀況和申請事項符合《條例》和本省(區、市)補充規定的法律援助事項范圍,但當地法律援助經費確實存在困難的案件,但此類案件不超過本地區使用該項資金辦理案件總數的1/3。
2.多元實施主體提供專業化服務。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但隨著社會經濟生活復雜化程度的增加、利益分化的加劇,政府法律援助在質與量上勢必不能完全滿足不同群體的不同需求,需要社會組織的有益補充。雖然《條例》有規定,但多年以來,關于社會組織參與法律援助的地位、性質及管理方式一直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的多元實施主體為民間組織參與法律援助提供了很多經驗。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的實施主體包括五大類:政府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類民辦非企業、婦聯法律幫助機構、全國律師協會、高等院校法學院法律援助社團組織。不同的實施主體有不同的特點,能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優勢互補,并形成良性競爭關系,促進法律援助事業發展,滿足困難群眾不斷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政府法律援助的優點在于經費有保障(但不一定充足),機構穩定,實施法律援助工作能夠形成常態化運作,利用原有的網絡化、科層官僚體制,執行能力比較強,管理較規范。其缺點政府機構提供的服務面對全體社會成員,對特殊群體的傾向性不大,且科層體制較為僵硬,立法、政策面對復雜多變的社會現實不能及時做出回應。部分社會成員,特別是與政府發生糾紛的公民,對于政府機構抱有不信任態度,政府機構的官僚屬性與普通民眾有距離感。與民間組織相比,政府法律援助的法律成本較高。民間組織提供法律援助的優點在于專業化,民間組織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受資金、人員的限制,不可能面面俱到,往往形成自己的專業特色,專門接受某一類人群、某一類事項的法律援助申請,更了解特定類型人群、案件的特點,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民間組織一般規模比較小,靈活性、創新性較強,可以根據社會生活的變化隨時調整自己的服務方向,提供新型服務。目前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的最主要實施主體為政府法律援助機構,依托政府原有的機構網絡和人員配置,資金全部用于給承辦人發放辦案補貼,不另外補助實施單位的辦公費用,體現了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做事不養人”的項目特征,最大程度地節約了項目實施成本,把資金全部都用在個案補貼上,真正惠及受援人。項目培育、扶植的民間組織也起到了強有力的補充作用。由政府提供常規化服務,民間組織面對特殊群體、特殊案件提供專業化服務,多種服務主體提高了弱勢群體了解并利用法律援助的機會。
3.嚴格辦案流程,確保案件質量。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對于法律援助流程有一套獨特的規定。在案件受理階段,對承辦人和受援人進行書面的權利義務告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規定對重大、復雜、疑難的法律援助案件,項目實施單位、案件承辦單位應當研究,確定承辦方案,確保辦案的質量和效果。在案件辦結后,要定期回訪,檢驗受援人滿意度。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更加嚴格、規范的管理流程也促進了法律援助機構工作管理的規范化。項目的回訪制度、補貼發放方式等管理方式也被法律援助機構進行常規工作時所采納,項目制責任具體化、流程規范化的優點帶動了法律援助機構日常工作的發展。
(三)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老年人法律援助的發展方向
1.增強實施主體的專業化。針對農民工、未成年人、婦女,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都有專門的社會組織作為實施單位去承辦相應的法律援助案件,但目前全國范圍內尚沒有專門針對老年人法律援助的民間組織,尚未發揮多元主體的優勢。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還是由政府法律援助機構承擔,有些老年人可能具有多重身份(如婦女、殘疾人、農民工),這部分案件由相應的民間組織(婦聯、殘聯、勞動法律援助民辦非企業)去承辦。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若過多依靠政府法律援助機構,很難體現項目特色,應鼓勵、孵化、扶植一批體現人群視角、擅長辦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民間組織,或將老齡委系統納入項目實施主體,依托已有的老年人維權網絡,培養一批善于和老年人交流、在老年人法律事務方面有專長、責任心強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及維權志愿者,開展針對老年人身心特點、滿足老年人特殊需要的專業法律援助服務。
2.提高資金使用的科學化。目前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的資金總額還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對于法律援助的需求量,在現有條件下,還需不斷探索如何使有限的資金資助更多的困難老年人、讓資金使用發揮最大效益。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的補貼標準和一般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相比相對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承辦人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也有利于提高案件質量,但在資金總量一定的情況下,個案補貼標準高就意味著能夠援助的案件總量相對少。所以,要將有限的資金用于最需要援助的老年人。首先,應進一步細化《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項目案件資助類型,明確不予援助的案件類型。其次,進一步細化案件補貼標準。《暫行辦法》第三十條規定了對案情簡單、工作量小的案件降低補貼標準,筆者在北京郊區農村的調研過程中,發現一些案情特別簡單、爭議金額不大的案件,仍按照一般標準發放案件補貼。所以,應不斷細化補貼標準,根據案件難易程度、承辦人付出的勞動劃定不同檔次的補貼標準,提高資金使用的科學化程度。
三、結論
(一)法律援助的對象應分為一般對象和特殊對象
一般對象是指一般經濟困難者,即經濟條件達到國家設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確無能力按市場價格購買法律服務的公民。特殊對象是指因生理、心理、文化等非經濟因素陷入貧困狀態的社會弱者,如老年人、婦女、殘疾人、未成年人、農民工等,這幾類人群的弱勢狀態是由于自身生理、心理等特點以及社會條件造成的,與一般經濟困難者相比體現出了特殊的人群特征。老年人是法律援助的特殊對象,老年人法律援助具有必要性和特殊性。老年人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文化、經濟特點造成了其社會弱者的角色,其自身權益容易受到侵害,法律服務的需求很大,而依靠自身購買法律服務的能力極為有限。所以,老年人需要法律援助,發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事業具有必要性。老年人的自身特點也為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提出了特殊的要求,需要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保障,老年人法律援助具有特殊性。
(二)司法行政系統的老年人法律援助體系積累了一定經驗,但仍不能滿足老年人不斷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
雖然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經歷了近二十年的發展,各地司法行政系統在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受制于財政、人員,甚至是領導重視程度等多種因素,地區發展存在很大差異性。在相當多地區,仍未認識到老年人法律援助的特殊性,不熟悉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特點,未把老年人作為法律援助特殊對象加以特別優待。
(三)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本身具有很強烈的人群意識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標準化戰略要求,緊緊圍繞“打造人民滿意服務型司法行政機關”總目標,積極融入標準化理念和方法,大力推進法律援助標準化建設,積極打造群眾滿意的基層法律援助服務平臺。
二、工作目標
建立標準化、規范化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務、業務辦理和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三、方案實施
(一)建立辦案程序標準體系。根據《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省法律援助條例》以“八步工作法”為支撐,嚴格工作程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標準體系:接待、受理、審查、立案、辦案、監督、結案、回訪,建立訴訟當事人法律援助告知制度,邀請第三方參與法律援助滿意度評估制度,法律援助案結當事人法律風險提示制度,引導援助案件辦理的標準化與規范化。
(二)建立管理規范標準體系。編印《市法律援助工作手冊》,實施“5+3”工作模式。實施“5+3”工作模式,即工作人員由3名公務員和聘用5名律師(其中1人為律師助理)組成,3名公務員負責管理、監督,5名律師專職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完善《市法律援助接待工作的若干規定》《市實行首問負責的若干規定》,提高日常管理的規范化水平。
(三)建立機構、經費、人員保障標準體系。出臺《市法律援助窗口建設和工作規范》規范場所設置,要求辦公場所交通便利,標志明顯,具備方便殘疾人使用的無障礙設施,辦公用房使用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配備與業務量相適應的辦公設備,窗口公示法律援助條件、范圍、經濟困難標準等政務公開內容;完善《市法律援助經費管理辦法》,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顚S茫礃藴始皶r支付法律援助人員的辦案補貼;完善《市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市實習律師法律援助值班制度》,要求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執業律師具備兩年以上執業經歷;出臺《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務活動管理辦法》,發展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
(四)建立質量考評標準體系。出臺《市法律援助案件補貼細則》、《市法律援助案件檔案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出臺刑事、民事、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案件質量考核細則,細化各環節卷宗歸檔要求,從卷宗歸檔、補貼發放等重點環節加強績效管理,實施辦案質量每案必檢制度、卷宗瑕疵保證金制度,辦案質量與律師收入掛鉤,實現季度卷宗歸檔零積壓,網上登記零遲滯。
四、實施效果
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及流程的管理,重大疑難法律援助案件上報市中心備案率達到100%,案件聽庭率不低于3%,法律咨詢服務質量回訪率不低于10%,案件回訪率達到90%以上,辦案率和來訪滿意率均達到100%,確保法律援助工作的標準化運行。
五、實施步驟
一是實施準備。
組織動員培訓。通過召開會議、舉辦講座等形式,普及標準化知識,把法律援助工作標準化建設作為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確定人員、時限,擬制標準化實施方案,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
二是組織實施(2017年7月上旬--2018年12月底)。
(一)標準編制(2017年7月上旬--12月底)。1.研究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標準體系框架。2.建立法律援助辦案程序標準體系、法律援助管理規范標準體系、法律援助機構、經費、人員保障標準體系、法律援助質量考評標準體系。3.對建立的標準體系和相關標準進行評估。
(二)標準頒行(2018年1月上旬--12月底)。1.編印標準化工作手冊,開展標準化培訓。2.標準體系試運行。3.對標準化試點工作進行自我評估,進行調整和改進。4.標準正式運行階段。
三是申請驗收(2019年1月--2019年12月底)。
在查漏補缺,整改提高的基礎上,準備組織標準化建設驗收材料,申請驗收。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標準化組織機構,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長盧延林同志任組長的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法律援助科。具體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協調、指導、推進、督查和考核工作。
(二)精心組織。要嚴格按照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全面實施。確保做好每一項工作、落實好每一個步驟,完成好每一項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法律援助標準化示范點建設工作。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3
一、落實“一個”保障,打牢工作基礎
我們把積極爭取法律援助經費作為保證經濟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條件,作為推動法律援助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加強向上匯報,大力爭取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支持,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各項工作經費較往年均有所增加,有力保障了推動法律援助事業的長足發展。一是增加了法律援助財政預算。預算標準由去年的人均0.2元調整為人均0.3元,預算總額由29.6萬元增加為44.4萬元。二是加大了規范化援助工作站建設投入。利用為民辦實事項目投入30萬元,建設5個規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利用民生工程項目投入6萬元,建設3個規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落實了“12348”法律援助熱線維護費。將“12348”法律援助熱線的人員經費、辦公經費、設備維護費等費用按每年6萬元標準納入財政預算。同時,我們大力規范和加強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和監督,確保經費專款專用。
二、加強“兩個”建設,筑牢載體平臺
一是大力加強一小時法律援助圈建設。援助中心依托各鄉鎮、市局、市總工會、市婦聯、省女子監獄等單位,以及公證處、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個,確保困難群眾在1小時內能找到一家法律援助機構。各工作站制作統一的公示欄、內部制度,印發法律援助知識宣傳單。各工作站(點)積極開展援助知識宣傳,耐心細致提供法律咨詢,對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進行初審,切實滿足了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是大力加強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制定民生工程實施意見,將民生工程任務分解下達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季度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情況督導檢查。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建成規范化工作站8個,為各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工作站標志,公示指南,配備電腦、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用品,加強信息管理系統的錄入,安排專人對法律援助案件進行錄入,保證受理一件案件,錄入一件案件;辦結一件案件,錄完一件案件。目前,我市錄入法律援助服務4879人次,全面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全年目標任務。
三、開展“三項”活動,推動工作落實
一是扎實開展“優質窗口創建”活動。在法律援助受理大廳設立“黨員先鋒示范崗”,將法律援助職責、范圍、標準、流程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執行情況上墻公示,公開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加強“12348”法律援助熱線管理,安排律師24小時解答咨詢。今年共接待咨詢355人次,其中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申請法律援助的28人次,按政策法規解釋分流至其他單位的15人次。
二是扎實開展法律援助“規范與質量”建設年活動。按照司法部《辦理援助案件程序規定》及省廳實施的十項規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開展“法律援助規范與質量建設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體制,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落實“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務,不斷提高法律援助服務質量。認真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檢查,每季度對已辦結案件進行自查,對資料不齊全的卷宗堅決要求予以補齊。今年9月,組織開展了法律援助案卷集中評查活動,從辦案程序、卷宗裝訂等方面進行評查打分,評查出優秀案件39件。
三是扎實開展《法律援助條例》十周年宣傳活動。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廣告,在市一江兩岸電子顯示屏24小時滾動播放;拍攝《開展法律援助,促進公平正義》電視專題片,在電視臺《法治》欄目循環播出;利用新浪微博,每日宣傳法律援助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市法律援助動態信息和重要活動,開展網上互動交流。組織86個法律援助工作站開展聲勢較大的宣傳活動,出動宣傳車13臺次,發放宣傳單1萬余份,解答法律咨詢200余人次,開展法制講座59場次。廣大群眾對法律援助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和了解,越來越多的困難群眾主動走進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法律幫助。
四、打造“四個”亮點,凸顯工作特色
一是成立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務團”。在律師、公證員、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中選擇23名優秀人員組建“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務團”,有效整合法律援助資源,全面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引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對重大疑難或群體性案件進行研討,形成法律援助方案。“服務團”成立以來,成功對李素蓉案和全省有影響力的“”案進行了研究和討論,并做出了最具指導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切實保障了社會穩定。
二是制定了《市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暫行辦法》?!掇k法》對法律援助開支項目、補貼范圍和標準進行了明確,將法律援助平均標準提高了200元,刑事、民事、行政、勞動仲裁案件每件補助均達800元以上,極大地調動了法律援助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完善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及時將我局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向市委政法委進行匯報,今年6月,政法委組織公、檢、法、司召開了政法工作聯席會議,并下發了《會議紀要》,細化了各單位的職責,完善了通知辯護案件辦理工作協作機制,規范了工作流程和辦理時限,確保法律援助案件工作順利開展。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4
法律援助作為政府的民生工程,架起黨委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在最基層,與人民群眾聯系最直接、最密切。發揮好工作站的便民優勢,就能將我們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人民群眾中,有利于方便人民群眾,保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在遭到侵害時能夠得到及時、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多年的實踐證明,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市的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雖已普遍建立,但由于人員編制、經費保障、職能定位等方面的缺失,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仍然比較薄弱,職能作用的發揮有待進一步加強。今年司法部、省廳提出要更加注重法律援助服務體系建設,延伸觸角,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這是實現便民利民、服務基層、構建和諧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縣(區)局要充分認識加強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把此項工作認真抓好抓實。
二、加強領導,全面推進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
各縣(區)局要把進一步加強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作為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的一件大事擺上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全市要在鄉鎮、街道依托司法所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聯系點,設立法律援助聯絡員。做到一鎮(街道)一站,一村(居)一員,推動法律援助工作不斷向基層延伸,形成覆蓋全市鎮村的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各縣(區)局要大力加強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組織、機構、隊伍、業務以及制度等方面建設,工作站的標識統一按照省司法廳《關于統一使用法律援助視覺識別系統的通知》(司辦[]27號)執行。今年,各縣(區)要建設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點不少于20%,推動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水平。各縣(區)局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加強與編委、人事、財政等部門聯系,爭取理解支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促進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明確職能,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重要作用
各縣(區)局要切實加強對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導。合理選配工作人員,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確保規范化運作。一要明確工作職責。建立科學、合理、高效的申請受理審查機制,拓展異地協作服務領域,方便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及時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報送上級法律援助機構批辦;進行法制宣傳;接待、解答來訪群眾的法律咨詢,并及時匯總,總結典型案例和經驗等。二要公示相關內容。要將法律援助范圍、法律援助申請須知、申請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墻。三要規范工作臺賬。做好來電登記和來訪登記,每月整理分析來電來訪情況,及時匯報輿情分析。四要配備值班人員。要整合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力量,根據專業特長,將責任心強,有服務公益事業熱情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建成一支專門隊伍,在工作站實行輪流值班制,負責接待申請人員,承辦相關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5
一、進一步增強法律援助服務能力
1.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認真貫徹執行蚌政辦〔2015〕1號文件,擴大法律援助事項,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調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5倍,并將軍人軍屬、計生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等納入法律援助對象范圍。
2.提高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平。實行法律援助經費科目單列,??顚S?。按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相關政策,推進政府購買法律援助服務項目的實施。
3.提升公共服務溝通協作能力。充分發揮單位群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強與工會、婦聯、殘聯等相關單位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溝通協作機制。貫徹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司法廳《關于司法救助與法律援助相互銜接的若干規定的通知》,落實互免審查機制和告知義務。做好社會救助與法律援助等各項民生保障制度的有序銜接,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數量與質量
4.保持辦案量穩定增長。以上年辦案總量為基數,實現案件數量穩步增長,每萬人獲得法律援助案件數量達到14件(此人口數按照戶籍人口為基數計算)。各工作站每月辦理或轉交有效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各律師事務所律師全年平均每人辦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法律服務工作者每人全年辦理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鄉鎮工作站全年辦理的訴訟類案件要占案件總數的50%以上,每月通報調度一次,全年的任務數要在11月底完成。
5.繼續優化案件結構。進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比重,穩定律師事務所律師辦案量、訴訟類案件量比重。具體指標是:刑事案件數占法律援助案件總數比重不低于19%、訴訟類案件數占已結法律援助案件總數的比重不低于55%、律師事務所律師承辦案件數占法律援助案件總數比重不低于35%。
6.加強案件質量監督。貫徹落實《省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設立案件質量監督人員,全程監督案件辦理及結案歸檔,初評案件質量等次。建立健全案件回訪、旁聽庭審等工作制度,對民事、非訴案件逐件進行回訪,擴大回訪覆蓋面,旁聽庭審案件不低于開庭審理案件的5%,實現辦案質量流程控制的規范化和長效化,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結案率,規范案卷歸檔,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探索同行評估辦法,建立辦案質量和辦案補貼發放掛鉤制度。
7.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關于做好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具體意見》,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機制的銜接,進一步發揮看守所工作站的作用,規范在縣看守所派駐律師志愿者值班制度,進一步發揮在法院設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強與公安和法院、檢察院的協調配合,做好被害人、申訴人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嚴格把握承辦案件律師的資質條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辦理無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辦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導資深律師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鄉鎮工作站全年轉交有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
三、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
8.鞏固完善便民服務窗口、站點的公共法律服務功能。積極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發揮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的基礎性和前導性作用。借助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范工作站點建設,創新服務方式方法,發揮工作站點方便、快捷服務困難群眾的功能。實現法律援助檔案二級達標。
9.深化信息化應用。以便民為導向,加強信息化深入應用,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對咨詢和案件申請實行即辦即錄,按規定上傳相關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實現網上審查、審批和指派,普及電子印章的使用。完善在線服務功能,及時處理網上法律援助咨詢、申請。
10.充分發揮“12348”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功能作用。按照省廳《“12348”法律援助服務熱線項目建設指導意見》,完善系統的配套功能建設,安排專業人員解答熱線咨詢和日常運行管理,確保熱線暢通使用和功能穩定,充分發揮“12348”平臺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的作用。做好“12348”熱線的數據統計和輿情分析,按季度報送,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11、切實發揮基層站、點作用。落實《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辦法》要求,對基層站、點統一標牌標識,公開公示內容和工作制度,明確專兼職工作人員,開展咨詢、辦案業務,建立工作報告制度。開展聯系點建設檢查活動,重點檢查聯絡員配備及其對法律援助知曉程度、法律援助明白人隊伍建設、法律援助常識宣傳及幫助聯系申請法律援助等情況。將工作站、點建設融入美好鄉村建設,協同發展。
四、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12.加大投訴案件查處力度。按照《法律援助投訴處理辦法》規定,向社會公示投訴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及投訴事項范圍、投訴處理程序等信息,建立臺賬,及時受理和查處。投訴處理情況每半年一次報告上一級管理部門。投訴查處情況納入工作考核內容。
13.加強法律援助經費的監督管理。認真落實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相關規定,建立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收支臺賬,明確、細化法律援助經費支出項目,法律援助經費??顚S茫k案經費支出占業務經費支出總額比例不低于70%。
14.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采取招錄公務人員、實施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招聘公益崗位人員、聘用法律專業畢業的大學生等多種形式,充實法律援助機構力量。強化培訓,提高法律援助機構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安排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到法律援助中心實習,所有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進行不少于2個月的實習活動。法律援助實務納入申請律師執業人員考核內容,在執業起點培養律師的社會公益意識。
五、進一步加強改進法律援助宣傳
法律援助的流程范文6
一、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設,建立“12348”法律咨詢服務平臺,逐步實現三級法律援助網絡平臺全覆蓋。
(一)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繼續突出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的工作思路,全市各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基本上做到“臨街落地”,并進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各項設施建設,創新便民服務措施,切實提高便民服務質量和服務成效。
(二)下大決心,花大力氣,將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詢專線升格為集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呼叫通話、錄音留言、自動生成、舉報投訴等多項功能于一體的法律咨詢服務平臺,并逐步推進縣(市、區)、鎮(鄉、街道)法律援助中心(站)“12348”法律咨詢服務平臺建設,為實現市、縣、鎮(鄉、街道)三級法律援助網絡平臺全覆蓋奠定基礎。平臺建成后,實行社會律師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機制度,并對值機工作人員進行平臺操作培訓,達到受理案件“零等待”,法律咨詢“零距離”,辦理案件“零差錯”的“三零”目標。
二、按照《省司法廳關于法律援助工作規范化建設的若干意見》的文件精神,對照規范化建設標準,切實強化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范化建設,努力達到法律援助工作規范化要求。
(三)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機構,做到定編制、定職能、定崗位、定人員“四定”要求。建立健全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委等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在全市繼續推進建立林業等行業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在有條件的規模企業和人口較多的小區或人群聚居點建立法律援助聯絡點,并對法律援助聯絡點實行規范化管理。同時,鼓勵和吸收具有法律知識、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員開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并充分發揮志愿者的作用,積極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
(四)積極完善、創新各種便民利民服務措施,運用“12348”法律咨詢服務平臺優勢,暢通法律援助受理渠道,繼續推行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務”,為特殊群體當事人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五)充分發揮“12348”法律援助咨詢電話疏導解惑、宣傳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和政府了解民情的窗口作用,加強法律咨詢輿情分析,歸納、提煉、發現咨詢中反映的社會重要情況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轉達。
三、繼續抓好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為村級組織換屆選舉提供法律保障;繼續推進農民工工傷、殘疾人合法利益、擁軍等法律援助維權工作,為我市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六)繼續加大對農村的法律援助維權力度,大力推進法律援助在農村的不斷延伸和拓展。利用擔任鄉村法律顧問工作的契機,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開展“送法下鄉”、“春季維穩專項行動”等活動,為法律顧問行政村制定、完善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為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七)加大工傷職工法律幫扶力度。近年來,經濟的逐步恢復向好,在麗外來務工人員也不斷增多,工傷事故也呈上升趨勢,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成了每年的維權重點。今年將在繼續維護好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對工傷損害賠償糾紛進行專題研究,剖析成因,提出對策,促進并建立和諧穩定的勞資關系。
(八)繼續推進法律援助殘疾人、法律援助擁軍維權工作。進一步完善助殘扶殘長效機制,區分不同殘疾等級,結合殘疾人身體狀況和生活狀況,提供更加細致、到位的法律援助服務。同時,在軍分區等駐麗團級以上部隊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部隊法律援助工作站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軍人軍屬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逐步做到不受《法律援助條例》受案范圍的限制,盡量擴大受案范圍,不斷滿足軍人軍屬的法律維權需求。
四、圍繞各個時段的宣傳重點和重點宣傳領域,創新宣傳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
(九)按照省廳關于開展《省法律援助條例》頒布施行十周年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創新宣傳載體和方式,圍繞宣傳主題,多措并舉,營造法律援助宣傳活動濃厚氛圍;同時,多部門協調配合,積極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進企業、進軍營、進工地等活動,豐富宣傳活動內容。
(十)結合農村生產生活實際和新農村建設的法律需求,以提高村民群眾特別是村集體領導班子成員法律素質為目標,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絡等平臺和載體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注意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為村級組織換屆選舉順利進行及新農村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
五、加強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業務知識培訓,強化案件質量監督工作,研究和交流提高法律援助質量的方法和措施,進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