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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1
一、資本退出機制不通暢、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專業人才等。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闡述了我國風投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提出了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體系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征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后,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并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準。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后者是國際上通常采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并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后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后,風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于風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后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絡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蘇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制造業已經取代軟件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制造業那里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占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占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后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愿意并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
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并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
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于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于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后的立法狀況嚴重制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并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伙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成本,并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風險。應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于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柜臺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并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新晨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修訂《合伙企業法》,明確規定有限合伙制為我國企業合伙的一個重要組織形式,明確對合伙人的約束和合法權益,但不應該對相關細節規定過細;修改《商業銀行法》、《保險法》、《養老基金管理辦法》,適當放寬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適度地參與風險投資。修改稅收法律制度,避免雙重征稅。
風險投資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充分發展需要金融界、法學界、教育機構、科研機構以及中介機構等共同努力;政府要為其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擺脫行政干預,完全按市場規律辦事;加快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一個完整的投資體系支撐,這個體系不僅要包括健全、成熟、規范的支持系統,還要具備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機制;構建我國風險投資體系,促使風險投資進入良性發展,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陳德棉蔡莉風險投資:運行機制與管理[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3.
[2]徐力:我國風險投資退出機制探索[J].中國市場,2007,(52)
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2
關鍵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企業
傳統的風險投資基金規模越來越大,并且過于強調投資收益率,運作模式嚴格規范,在投資項目選擇時偏向于擴張期的大項目。而天使投資的投資規模較小,運作方式更加靈活,主要以較好增長潛力的小型項目為投資對象。鑒于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在創業投資中的不同作用,將它們兩者進行比較分析,無論對于創業投資實踐還是政府的政策操作都很有意義。
1天使投資及其特點
“天使”最早是對19世紀早期美國紐約百老匯里面進行風險性投資以支持歌劇創作的投資人的一種美稱。現在,天使投資人特用來指用自有資金投資于早期創業企業的富裕的個人投資者,其所從事的投資活動稱為天使投資。在歐美國家,典型的天使投資人通常是50歲左右的成功男性,屬于社會的富裕階層,很多人有成功創業或者經營企業的經驗。
天使投資是一種非正式的風險性投資活動,投資資金來自于天使投資人個人財富的積蓄。天使投資人通常以股權的形式投資于早期創業企業,股權的平均持有期限為5~8年左右。天使投資人除了提供資金之外,還會積極地參與創業企業的管理,用自己的創業經驗或專業技能來指導和幫助創業企業家。天使投資主要以極具成長性的高科技創業企業為投資對象,投資的風險較高,因此它所要求的投資回報也很高。在歐美國家,天使投資期望的稅后年均回報率高達30%~40%。
天使網絡(AngelNetwork)的出現是當今歐美國家天使投資的一個顯著特征。天使網絡是由天使投資人組成的一種非正式組織,它為天使投資人提供了一個相互交流投資經驗,提供投資信息,尋找投資機會的重要平臺。天使網絡成員之間會組成不同的投資團隊,共同向某一項目投資,這樣不僅有助于擴大單個項目的投資規模,也有利于降低個人的投資風險。天使網絡通常由一位富有投資經驗的天使投資人牽頭組織,小的天使網絡沒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大的天使網絡則一般聘請專職的經理人(通常為律師)進行管理。
2天使投資與風險投資的比較
天使投資與風險投資都是提供追加價值的長期權益投資,都主要以高風險高收益、具有巨大增長潛力的科技型創業企業為投資對象,并在適當的時機以股權套現的形式退出投資,獲得投資回報。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除了具有上述的共同特點之外,兩者也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區別。
2.1投資動機的比較
獲取高額的投資回報可以說是風險投資的唯一目的。但對于天使投資而言,除了投資的經濟利益之外,其投資動機里面還存在許多非經濟性因素。這些非經濟性因素主要有傳授創業經驗的渴望、獲得樂趣和激情、通過投資建立人際網絡、挑戰自己心智以便保持敏捷的商業思維能力、通過投資于健康產業創造社會福利等。當然,不同的天使投資人會有不一致的非經濟性追求。
2.2在創業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比較
天使投資在創業企業融資中發揮著巨大的作用。美國風險基金聯合會估計,美國天使資本的規模接近1000億美元,而風險投資基金的規模則只有483億美元。另據美國小企業聯合會1996年委托Freear和Wetzel進行的研究估計,每年約有25萬個天使投資者投資于約3萬家創業企業,投資額高達200億美元。此外,Freear教授等人在1987年對284個新興科技企業所做的調查顯示,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在創業企業融資中的作用是互補性的,但天使投資在創業企業早期階段的融資中占據了主導型地位,表1是其調查的詳細結果。
創業企業一般要經過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張期、成熟期等不同的成長階段,每一階段都有不同的資金需求。表2闡釋了創業企業不同階段權益融資的規模及其來源。從表2可知,天使投資投資對象主要是種子期或者初創期的創業企業,投資規模一般比較小,它在創業企業種子期的單一項目投資規模一般為2.5~5萬美元,初創期的投資額為25~75萬美元不等。風險投資由于是一種制度化的投資,它能夠以私募方式吸收各方面的資金來擴大資本規模,其單一項目的投資額從幾十萬到幾百萬美元不等,有的甚至可以高達幾千萬美元。由于風險投資較強的資本實力和單純的盈利動機,因此其主要投資于中后期的創業企業。
2.3運作方式的比較
(1)投資活動的主體不同。天使投資的投資主體是天使投資人,他們用自己的資金投資于創業企業,投資收益也歸他們所有。在風險投資中,投資活動的參與主體是由職業經理人團隊組成的風險投資家,用于投資的風險資本來自于向機構或者個人投資者募集的風險基金,風險投資家的收入來自于年度的管理費用和風險投資利潤的分成。(2)盡職調查的方式不同。在風險投資中,風險投資家往往組成一個團隊,對將要投資的創業企業進行很長時間的跟蹤考察,花費大量的精力進行詳盡地價值評估和投資可行性分析。而在天使投資中,天使投資人不可能有像風險投資家那樣的時間和精力去對創業企業展開調查和評估,他們對投資項目的選擇更多的是根據自身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一般的市場趨勢進行判斷。
(3)投資的地域范圍不同。天使投資人所投資的絕大部分項目都是位于其居住地附近,因為這樣便于他們對投資企業進行監督和參與企業的管理活動。而對于風險投資來說,其投資項目的地域范圍則較為廣泛,可以分布在不同國家或一個國家的不同地區。
(4)項目投資合同的差異。在風險投資中,風險投資家和創業企業簽訂的投資合同非常正式化和規范化,合同一旦簽訂以后,雙方協商的空間非常小。而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簽訂的投資合同在內容和形式上則更加靈活,合同簽訂以后,在執行過程中還留有更多協商和調整的空間。
(5)對創業企業的監督和參與管理的程度不同。由于投資的是自己的資金以及為了重新體驗創業的夢想,天使投資人有很強的動機參與創業企業的管理,在創業企業中扮演非常積極的間接管理者角色。在風險投資中,風險投資家雖然也會參與創業企業的管理,但他們參與的程度和介入的深度都不及天使投資人,他們更多是為創業企業提供外在的增值服務。
(6)退出戰略的不同。風險投資基金一般都有一個固定的投資期限,通常是3~7年,風險投資家必須在風險基金的投資周期內退出在創業企業中的投資。因此,風險投資在退出戰略上有著較為嚴格的時間約束,其投資行為的獲利動機更加強烈。天使投資在退出戰略上則沒有明確的時間約束,其在退出時機的選擇上更加靈活,因此可以選擇對雙方來說都最為有利的時機退出投資。
3發展我國天使投資的幾點建議
縱觀國外成熟的創業資本市場,天使投資以其特有的優勢成為創業企業資金供應鏈上最基礎、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其對于創業階段中小企業的孵化作用被市場充分肯定。我國經過了20多年的高速經濟發展,已經有了相當規??梢猿蔀闈撛谔焓雇顿Y人的富裕群體,主要包括海外歸國的高學歷新富階層和外企的中方高級管理階層、國內的私有企業經營者和一些行業的高收入個人,以及一些擁有豐厚家族財富的人群等。雖然在我國的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已經出現了天使投資活動的初步實踐,但其總體規模還很小,遠不能滿足我國創業企業的需求。由于天使投資的非正式性和非單純的盈利動機,故政府應主要從體制環境方面著手來推動我國天使投資的發展,具體的政策建議有以下三點:
(1)投資理念、投資文化的引導和培育。政府應加強天使投資的宣傳教育,努力培養支持創業的投資文化;以舉辦培訓班或研討會等形式加強天使投資方面的教育和引導,普及天使投資知識,幫助天使投資人培養風險意識和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提高天使投資者素質,從而形成潛在的天使投資供給。
(2)創造投資雙方信息溝通的有效平臺。天使投資人之間可以建立天使網絡來溝通投資信息,交流投資經驗,也可以通過團隊投資的形式降低單個人的投資風險。政府部門和專業機構可以考慮建立一個有關創業項目、創業企業和天使投資人信息的一個網絡信息中心,為天使投資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搭建投資橋梁。
(3)法律、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歐美國家都對天使投資提供稅收優惠等政策以及法律方面的支持。也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對天使投資人投資于創業企業的投資收益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從而提高人們從事天使投資活動的積極性。同時,政府應在法律上加強對天使投資人投資權益的保障,并進一步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
參考文獻
1張樹中.美國創業資本市場的制度分析[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
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3
關鍵詞科技評估風險投資風險管理
1科技評估
1.1科技評估的概念
2000年12月28日科技部頒發的《科技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將科技評估定義為“是指由科技評估機構根據委托方明確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則、程序和標準,運用科學、可行的方法對科技政策、科技計劃、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科技發展領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以及與科技活動有關的行為所進行的專業化咨詢和評判活動”。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講,科技評估是對與科學技術活動有關的行為,根據委托者的明確目的,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據大量的客觀事實和數據,按照專門的規范、程序,遵循適用的原則和標準,運用科學的方法所進行的專業化判斷活動。其結果要歸結為能夠回答委托者特定目的評估結論和評估分析。
1.2科技評估的范疇
科技評估的范疇主要是職能性評估和經營性評估兩大方面,職能性評估是指對政府科技活動有關行為進行的客觀的、科學的評價和判斷,為政府有關部門發揮決策、監督職能提供服務。經營性評估是指對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與科技活動有關行為進行的客觀的、科學的評價和判斷,為他們對被評事物的決策、判斷提供參考依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評估作為一種咨詢活動,不應僅僅只為政府決策服務,還應深入到市場中的各類科技活動之中,接受非政府機構委托的評估任務,如企業投資項目的科技評估、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評估、企業產權交易中的科技評估等。
1.3科技評估的分類
科技評估可從不同角度分類。從評估時間上,可分為事先評估、事中評估、事后評估和跟蹤評估四類。事先評估是在某項科技活動實施前所進行的評估,主要包括實施該項活動必要性和可行性兩方面內容。它常常帶有預測的性質,但不同于一般的預測分析;事中評估是在科技活動實施過程中進行的監督性評估,著重檢驗是否按照預定的目標、計劃執行,對前面工作的進展與預期效果進行比較,并對未來進行預估,以發現問題,調整或修正目標與策略;事后評估是科技活動完成后進行的評估。另外,從評估空間上,可分為國家評估和地方評估;從評估規模上,可分為宏觀評估、中觀評估和微觀評估;從評估方法上分,可分為定性評估、定量評估及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估;從評估形式上,可分為通信評估、會議評估、調查評估、專訪評估和組合評估等。
1.4科技評估的方法
評估方法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概念包括評估準備、評估設計、信息獲取、評估分析與綜合、撰寫評估報告等評估活動全過程的方法,狹義概念特指評估分析與綜合的方法。
科技評估可選用的方法多種多樣,關鍵是要依據不同對象,有針對性地選擇評估方法。常用的分析評價方法有定性和定量結合的方法、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指數法及經濟分析法和基于計算機技術的評估方法等。
2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將風險導致的各種不利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學管理方法。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都是企圖運用系統的、綜合的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有效地擴大投資活動的有利因素,控制和抑制不利因素,達到以最小的成本,安全、可靠地實現風險投資利益的最大化。
2.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對企業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鑒定風險性質的過程。存在于企業自身周圍的風險多種多樣、錯綜復雜,無論是潛在的,還是實際存在的,是靜態的,還是動態的,是企業內部的,還是與企業相關聯的外部的,所有這些風險在一定時期和某一特定條件下是否客觀存在,存在的條件是什么,以及損害發生的可能性等,都是在風險識別階段應予以回答的問題。在風險投資中,風險一般可以分為兩類: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是由公司之外的各種因素引起的,如戰爭、經濟衰退、通貨膨脹、高利率等與政治、經濟和社會相聯系的風險,是不能通過多角化投資而分散的,因此又稱作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重要的系統風險有政治風險、法律法規風險和政策風險等。非系統風險也被稱作可分散風險,它是由公司本身的商業活動和財務活動帶來的,如企業的管理水平、研究與開發、消費者需求的改變、市場營銷風險以及法律訴訟等,其可以通過多角化投資組合而分散,是公司特有的風險。重要的非系統風險有決策風險、財務風險、信用風險、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作為風險投資者,其關心的往往只是項目的系統風險,因非系統風險完全可以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而得到分散。
2.2風險衡量
風險衡量對已經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以確定其損害程度的過程。風險衡量的方法分為定性風險評價方法和定量風險評價方法兩大類,定性風險評價方法又可分為主觀評價法和客觀評價法,傳統的主觀評價法主要有觀察法、資產負債表透視法和事件推測法等?,F代的主觀風險評價方法致力于將傳統主觀方法涉及到的因素綜合在一起,并且設法將傳統上的主觀方法的定性分析特征轉向定量分析上,由此而將主觀分析擴展到能夠同時完成綜合評價風險因素與測量風險臨界值的雙重任務?,F代客觀風險評價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Z記分”方法。作為一種綜合評價風險企業風險的方法,“Z記分”方法首先挑選出一組決定企業風險大小的最重要的財務和非財務的數據比率,然后根據這些比率在預先顯示或預測風險企業經營失敗方面的能力大小給予不同的加權,最后將這些加權數值進行加總,就得到一個風險企業的綜合風險分數值,將其對比臨界值就可知企業風險的危急程度。定量風險評價方法主要有風險圖法、決策樹法等。
2.3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指在對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實施各種風險控制工具,力圖在風險發生之前消除各種隱患,減少損失產生的原因及實質性因素,將損失的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實施風險控制的步驟是風險預測——風險決策——實施決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評價。風險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風險規避、風險預防、風險分散、風險轉嫁、風險補償、風險抑制等。
3科技評估與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
科技評估與風險管理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科技評估作為一種專業化判斷活動,在介入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后,其任務便是對風險進行識別和衡量,其結果作為風險投資機構投資決策和制定風險控制實施方案的依據??梢?,在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中,科技評估實質是風險的識別和衡量的過程,而風險管理還包括了風險控制的實施過程,這樣科技評估就可以作為風險管理一個組成部分,實現兩者的有機結合,促進共同發展??萍荚u估與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的關系如附圖所示:
3.1科技評估是提高風險投資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科技評估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已有一整套較為完備的評估規范和技術方法,在評估設計、評估信息采集、綜合分析、評估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已較為成熟,同時,由于科技評估機構長期致力于國家和地方各類科技計劃、科技項目、科研機構等方面的評估,對于科技產業、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也是其他咨詢機構無法比擬的。而我國風險投資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家還未出臺較為完備的有關風險投資事業的行政法規,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管理機制還很不健全,對風險管理人才培訓的投入和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因此,將科技評估運用到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中將能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3.2科技評估方法是衡量風險投資風險的有效工具
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結合是科技評估方法應用的基本思路,這與現代風險評價所采取的方法既有相近又有其獨到之處,科技評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多指標綜合評估方法,它是在對多個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研究之后,設計一套相應的評估指標體系,并對每一個評估指標都制定具體的標準和統一的計算方法,使其能對金額、人數等可計量的指標進行定量評估,同時對社會影響等因素亦可做定性評估的描述。這與上面介紹的“Z記分”方法僅依靠可計量的數據作為評價基礎相比較更為有效。采取科技評估方法衡量投資風險也更為準確、可信。
3.3科技評估是推動風險投資管理創新的動力
引入評估機制,使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選擇與投資決策相分離,使得風險投資管理更為透明化,也遏止了內部人員的“暗箱操作”等種種不良現象。通過獨立的、專業化的評估中介組織的運作,將能使風險投資機構的管理層能更客觀地認識到投資風險,從而可集中精力于投資決策,通過管理體制的創新,保證投資的科學性和安全性,也提高了投資成功率。
3.4科技評估參與風險投資管理是其自身發展的需要
科技評估工作現階段主要是為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主要是國家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服務,而且大部分科技評估機構是由科技管理部門所屬的有關單位,如軟科學研究機構、科技咨詢機構、科技情報機構等部門產生,但由科技管理部門所屬的單位評估科技管理部門的科技項目、科技計劃等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不可避免的受到科技管理部門的影響。因而,評估水平難以提高。因此,科技評估機構作為一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和各類資產評估機構一樣,應逐步社會化和多元化,如參與到風險投資管理的咨詢工作中,只有社會化、多元化,才能充分引進競爭機制,優勝劣汰,提高評估水平,促進科技評估事業的發展。
3.5科技評估促進風險投資實現動態管理
風險投資從進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中,無時無處不存在著風險,實施某項投資決策前需要進行深入分析以確定各種存在風險的影響程度;進行投資后,還應深入到所投資的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對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市場競爭狀況,企業的發展趨勢與步驟等,經常進行科學的、系統的分析與判斷,發現潛在的風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它的發生或降低它的危害;風險投資退出后,還要對風險投資的效果進行測評,總結經驗與教訓,作為今后投資決策的參考??梢?,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實現管理目標需要實施一系列的評估,科技評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評估能夠滿足這一要求,促進風險管理動態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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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沔.關于風險投資中的風險控制工具的探討[J].中國科技產業,2001(7)
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4
人力資本理論認為針對人力資本投資是一項高風險與高益的活動。為了追求高額的投資回報,出現了一種專門以人力資本作為投資標的物的風險投資活動,這就是人力資本風險投資。在人力資本風險投資過程中,具有資金、專業經驗或其它資源的機構或個人(以后稱投資機構)通過對潛在的投資對象進行充分測評,尋找具有投資價值的人員(或團體),雙方建立一定的合同,并依據合同對投資對象進行人力資本的投資,與此同時對投資對象加以指導與管理,增加投資對象創造財富的能力與機會,最終投資機構從被投資對象所創造的超額個人財富中,取得一部分作為投資回報。
人力資本風險投資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人力資本投資。一方面它在可能獲取高額收益的同時,也蘊含著超額的風險。另一方面,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畢竟不是單純冒險,而是基于對種種風險因素的分析與管理而進行的理性投資。本文主要對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風險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二、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風險分析
(一)融資風險
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其時間跨度甚至遠比一般的風險投資項目的投資過程更為漫長。例如,對于一個運動員的培養,如果從5周歲開始算起,一般需要不少于10年的連續投入才會取得收益。不僅如此,人力資本的投資,也還要消耗巨大的資金。有報道指出,為了奧運會上的一塊金牌,我國國家體育總局平均付出的經費達到了數億元人民幣。
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是一項時間跨度長、資金消耗大的投資活動,這就要求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機構必須長期、持續地融資才能保證為投資對象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才能使投資成功成為可能??梢娙肆Y本風險投資活動首先面臨著融資風險。
(二)投資風險
由于投資對象與投資行為特殊,決定了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投資風險巨大,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風險投資項目本身具有風險
首先,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是在風險投資機構對于未來的預測、對投資對象選擇的基礎上開展的,由于信息的不充分以及投資機構的分析判斷能力的有限性,可能導致投資者在人力資本投資項目的選擇上出現失誤,從而導致投資活動的失敗。
其次,人力資本風險投資項目是專門針對具有發展潛力的投資對象個人(或團體)進行投資。在投資對象成長過程中,個人(或團體)會遇到許多影響因素,部分因素會最終導致投資對象不能達到預期的培養目標而導致投資活動失敗。
第三,當投資對象的人力資本沒有運用環境時,投資活動無法帶來經濟效益,更無法對投資者的投入進行有效補償并獲得一定的收益。
2、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活動面臨著管理風險
在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過程中投資方由人力資本專家與金融專家組成,投資對象一般是在投資者看來具有巨大的發展潛力與商業價值的培養對象。如何把投資對象的潛力變為現實,并最終為投資者帶來巨大經濟財富,或者是在投資失敗時時及時地對損失加以控制,都需要管理者具有豐富的人力資本知識與金融管理經驗。當管理者管理不善,如決策失誤時,會給投資活動帶來損失。
3、人力資本風險投資存在退出風險
人力資本的風險投資的投資目的在于增加投資對象的人力資本的價值,并通過分享其創造的經濟財富來獲得收益,在人力資本產權市場發達的情況下,投資者也可以將其對于被投資對象的收益權加以轉讓而對其投資進行回收。由于人力資本風險投資對象的個體差異,加之各方信息不對稱的因素,使得人力資本的市場定價較為困難,制約投資者通過市場轉讓人力資本收益權收回投資的渠道。投資者能否最終獲得從人力資本風險投資項目中順利退出,一方面取決于風險項目是否成功,另一方面也取決于市場環境。如果風險投資項目不成功或市場環境不好,則面臨退出風險。
(三)市場風險
由于商品和勞動力市場是不斷變化的,所以人力資本投資就可能面臨由預期不當所產生的市場風險:
第一種情況,當投資所形成的人力資本開始投入使用時,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結果導致原有人力資本的價值不能充分體現,不能發揮預期的作用和實現預期的收益,投資也就無法得到收回。
第二種情況,當投資所形成的人力資本開始投入使用時,勞動力市場中此類人力資本供給已經相當充裕,這就意味著投資者由于對人力資本供求預期不當而發生損失。
第三種情況,由于科學技術的發展等因素而使一些傳統性的行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率不斷下降,從而導致這個行業的人力資本價值不斷下降、人力資本的有效受益時間縮短,致使人力資本投資者遭受損失。
(四)制度風險
我國特有的制度環境,時常給人力資本風險投資帶來的不確定性。它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產權制度風險:在我國,人力資本市場流通制度尚處于起步階段,相關人力資本產權制度不完備,使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資金和人才無法保證,成為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風險。
分配制度的風險:在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活動中,風險投資機構主要投入的一定數額的資金或其他易于計量的財富,而投資對象則投入的是初始人力資本,對這一部分投入的計量,在會計上有一定的難度,必須經當事各方協調確定。當缺乏合適的分配制度時,會降低當事各方的積極性,減少投資活動的總收益,甚至導致整個投資項目的失敗。
政策風險: 產業政策的調整會對人力資本投資帶來一定的風險。不同的產業政策需要不同的人力資本作支持,由于國際環境、科技發展進程等因素的變化導致產業要作必要的調整,這樣就必然會給以往人力資本的投資帶來風險損失。
(五)信用風險
在人力資本風險投資中,投資收益的最終源泉是分享投資對象所創造的個人財富。當事各方通過一定的契約形式來約束當事的人行為,確保投資者能夠從投資對象所創造的個人財富獲得約定的投資回報。盡管存在契約的約束,但由于人力資本是一種“活的資本”,其載體有思想、有意志,不僅易受利益因素驅使而產生流動性意愿,而且發揮作用中的不確定性也較大。在外界環境的影響和主觀因素的作用下,人力資本承載者的思想、意志、目標等可能隨時發生變化,到合約執行期時,可能會出現不履約現象。當事人為了個人利益而違反約定,逃避自身應盡義務與應承擔責任,從而造成對方的經濟利益的損失,即形成信用風險。
三、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風險對策
人力資本風險投資運作的各個環節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過高的風險會使許多投資者望而卻步,為滿足投資者普遍規避風險的心理需要,客觀上要求對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各環節的風險加以有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應對人力資本風險投資中存在的風險
(一)分段投資
在對人力資本投資項目進行投資開發時,投資機構往往并不需要一次投入全部的資源,而只須注入項目發展所需資本的一小部分,后來的融資與中間目標的成功完成掛鉤,或者說與投資公司對個人努力程度與人力資本投資效果的觀察結果掛鉤。這使得每個投資對象能夠了解到他的努力程度決定了是否能到下進一步的人力資本投資,從而對人力資本投資對象起到激勵的效果。同時投資機構保留了在投資項目前景暗淡時放棄該項目的權利。對于投資者而言,分段投入資本保留放棄項目和對項目進行增資的期權,這兩項期權對投資對象的行動是一種激勵和約束,對投資公司具有很大的價值。
(二)組合投資
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機構也不會把全部的資金投入到某一單獨的投資對象,而是根據投資機構自身實力選擇不同的階段、不同的風險程度、不同地區的多個投資對象作為其投資對象。這樣,當一項投資失敗時,其損失可以從成功的項目盈利中得到彌補,以求達到分散和控制風險的目的。
(三)相機退出機制
相機退出指的是投資機構在進行人力資本投資時,有時會要求不按預定的方式獲利退出,而是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而靈活做出的退出決策。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相機退出又分為止損退出與止贏退出。
由于對人的投資具有高度的不確定性,經過一定階段的投資后,部分投資對象會達不到預期的投資目標,或者對投資對象的投資培養達到了預期的目標,但環境已經發生了變化,此時如果繼續按原來的計劃行事,則會給投資機構帶來更大的財務損失。為了控制損失,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投資機構需要考慮止損退出,不再進行后續的投資。
與止損原則相對應的是止贏原則。在人力資本風險投資機構的目標已部分實現,但進一步實現有一定難度或當有其他更好的投資機會時。風險投資家就應該及時止贏,選擇適當的時機以最合適的方式退出,以保存投資,投入新一輪人力資本風險投資。
(四)規避與轉移風險
在有些時間,與人力資本風險投資項目巨大的投資收益相伴隨的是低的投資成功率,項目風險潛在威脅發生的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非常嚴重。這時投資機構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轉移人力資本風險投資的風險,甚至需要投資機構主動放棄投資項目或改變項目目標與行動方案,從而回避風險。
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5
日本風險投資的運作模式及特點
1建立多元化的風險投資機構
風險投資機構是風險投資的重要載體。日本通過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全面的投融資服務。其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置主要分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種是政府設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針對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援助,包括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民金融公庫等,這些機構一般向中小企業提供低于市場2~3個百分點的較長期的優惠貸款[3]。第二種是官方或半官方的風險投資公司,如通產省專門成立的全官方的風險投資企業中心,它們為中小型企業提供80%的項目貸款,同時也為風險企業提供無抵押貸款擔保[2];科技廳下屬的新技術事業開發團以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培育會社等機構則通過低息貸款、提供擔保、購買企業的股票和可轉讓債券的形式進行債權、股權融資[2];官方性質的中小企業投資育成公司主要對中小企業(資本金在5000萬日元以下)實行股份投資,給予經營、技術上的指導,目標在于把企業一直扶持到能在證券市場上市進行籌資[4]。第三種是各類風險投資公司,以大金融機構的附屬機構為主,它們占據了日本風險投資的主體地位,其中銀行業、證券業開辦的風險投資部門又處于主導地位,銀行所屬風險投資公司額占了整個行業的75%[2]。第四種是風險基金,包括政府主導的中小企業投資基金、官民并舉的投資事業有限責任合伙制的風險基金以及民間天使基金等,它們主要對處于創業初期的風險企業進行投資。至2009年,日本共設立了83個風險基金,資金規模達1325億日元[5]。此外,日本政府還設立信用保證協會和中小企業信用公庫等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從民間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2加大風險資金投入
風險投資資金是風險投資的血液,在風險投資業的發展中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日本法律規定養老金不能用作風險投資,亞洲文化又推崇儲蓄而不是進行風險較大的投資,因此,多年來,日本風險投資中風險資本的構成主體是政府和金融機構資金,具有長期、穩定、可靠的優點,為日本風險投資業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風險投資發展的前期,日本的風險投資公司多為金融機構創辦,所投資金中約有3/4屬于自有資金[2],因此,這一時期的風險資本主要來源于金融機構。據統計,1985年日本的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中,政府占21%,金融機構占78%[6]。隨著政策性風險機構的不斷建立以及日本政府對風險投入的不斷加大,到2001年,風險資本金來源中金融機構的占比有所下降,占總投入資金的58%,而政府資金占比升至32%[7]。在較為充足的資金引導下,日本風險投資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和完善。進入21世紀,日本政府逐漸轉向發揮市場作用,采取立法、稅收優惠等手段調動市場積極性,廣泛吸引風險投資資金,具體包括:改革稅制吸引海外資金;加大風險擔保投入,吸收民間資本出資共同為風險基金出資和投資風險企業;創設天使稅制[5],鼓勵個人投資;加強天使網絡建設,從更大范圍吸引風險資金。當前,雖然政府和銀行仍是日本風險投資的出資重點,但無限責任組合員、業務執行員、其它基金及財團、個人資本也陸續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極大地豐富和充實了風險投資資本,特別是《大學等技術轉讓促進法》出臺后,大學風險投資基金也逐步發展成為風險資本來源中一股重要力量[8]。
3優化風險投資運作機制
金融機構附屬的風險投資公司是日本風險投資的主要形式。數據表明[6],一半以上的風險投資企業附屬于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其運作機制主要采取公司制,在具體操作中按照金融投資業和準金融投資業運作,更多傾向成長期和成熟期企業的風險培育,具有較強的上市輔導色彩,這一運作體制的效益明顯低于歐美等國家的有限合伙制。事實上,風險投資有限合伙制是貨幣資本與人力資本有機統一的組織形式,它在項目選擇、參與管理、激勵與約束、利潤分配等方面比公司制更有實效,更具靈活性,這也是美國風險投資業比日本發展得更迅速、更成熟,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推動作用更大的重要原因。但隨著風險投資的不斷發展,日本政府逐漸通過政策引導和制度安排,優化風險投資運作機制。首先,制定頒布中小企業有限合伙制的有關法律,修訂《中小企業等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契約法》,促進有限合伙制在日本的發展。在投資領域,日本政府充分運用預算、財政投資、津貼補助、稅收和金融手段,引導風險資金支持風險企業發展尖端技術;同時,出臺產業發展規劃和資金籌措政策,引導風險投資從企業的成熟階段向企業創建和發展的種子階段轉移,改變過去投資企業成熟階段的“不風險”行為。值得一提的是,隨著風險投資業的不斷成熟,日本還出現了許多科技振興財團,如電子科技振興財團、生物科技財團等,這些財團以振興科技為己任,不追求盈利,敢冒風險,專門贊助高技術風險投資[6],其中有些是官方設立的,有些是企業出資設立的,也有社會各界知名人士設立的,這些財團成為事實上的風險投資公司,構成“官、學、民”三位一體協作的運作機制,為風險投資的發展創造了非常有利的條件,提供了充足的人、才、物資源。
4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風險投資的根本目的并非長期持有公司股票,而是要在適當時機退出公司管理實現資本增值,盡快獲取投資收益。日本風險投資業發展初期,上市門檻高,風險企業很難滿足證交所嚴格的公開交易標準,導致風險資本退出渠道不通暢,這一度成為阻礙其風險投資發展的瓶頸問題,為此,日本政府于20世紀60年代在大阪證券交易所開設了日本第一個面向風險企業的OTC二板市場,為場外交易提供平臺。這一舉措極大地刺激了風險資本市場,日本的風險企業數量劇增。自此以后,日本金融市場的重構過程不斷做出有利于OTC市場成長的規定,為日本風險投資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平臺[8]。在2000年風險投資潮期間,政府集中在全國主要經濟區域開設了東京證交所創業板、大阪證交所大力士市場、名古屋證交所創業板、札幌證交所創業板、福岡證交所創業板等5個創業板新興股票市場,拓寬風險資本退出渠道。2007年,日本政府創新機制,在JASDAQ證券交易所內新設面向新興企業的股市“NEO”,NEO上市標準比JASDAQ更寬松[5]。2009年,東京證券交易所集團與英國LSE共同開設運營面向專業投資者的新市場“TOKYOAIM”,為具有商業前景卻難以籌集資本的日本風險企業,甚至亞洲新興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融資平臺。另一方面,除了政府引導外,行業協會也積極發揮力量[8]。1997年日本證券協會創造性地開設了進行風險企業未上市股權交易的有價證券交易市場“Greenshee”,通過新興股票市場的開設以及新股上市(IPO)標準的放寬,增加風險企業上市機會,推動了風險投資業的迅猛發展。此外,日本政府也積極推進國內外技術交易市場發展,通過官方性質的日本中小企業綜合事業團(JASMEC)、基金會性質的日本技術交易所以及民間轉移中介機構、大學技術轉移機構(TLO)等為國內外機構提供技術交易信息和服務。
5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戰后的日本百廢待興,日本政府為發揮風險投資對產業和經濟的帶動作用,通過制定系統的扶持政策和法規體系,優化風險投資環境,加速風險投資的發展[9]。在20世紀50年代風險投資萌芽期,政府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跨工業部門或單個工業部門的合理化措施和扶植政策,向風險企業提供低息貸款,推動了大批中小企業創業崛起。通過頒布《信用保證協會法》,規范信貸行業,為風險投資提供制度保障[10];60年代,出臺《中小企業投資育成公司法》,直接對中小企業進行風險資本注資;出臺《小企業投資法》、《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等法規,引導風險資金加大對微電子、半導體工業等重點產業的投入;在70年代日本風險投資衰退調整期,日本政府制定了包括財政、金融、科技、稅收等在內的政策法規,強化風險投資環境建設,刺激風險投資業發展,通過《中小企業現代化資金籌措法》、《高技術工業集中開發促進法》等政策,整合資源,加大風險投資對企業和產業技術創新的投入和支持,促進了產業投資基金的蓬勃發展。2000年后,通過修訂《中小企業等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契約法》,擴大投資對象和業務范圍,促進風險資本向企業初創期等高風險階段投資;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證券交易法》,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創設天使優惠稅制,鼓勵個人風險投資。2009年,頒布《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億日元的擔保額度,吸引民間資金為風險基金出資和投資風險企業[5]。通過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日本風險投資業得到了較大發展,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強做大,促進了日本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
廣東風險投資發展現狀
廣東1992年啟動風險投資,是全國較早探索風險投資發展經驗的省份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相當規模的風險投資服務體系[11]。截止2009年底,廣東省風險投資機構總數為150家,風險投資籌資規模達到150億元,無論是機構數量還是資本總量均居全國前三位。2009年,廣東省風險投資新募集的資本金額度為81.24億元,占全國總額的11.67%,企業吸引風險投資的規模為38.13億元,占全國總額的12.31%。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廣東省風險投資發展也存在一些深層次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機構數量少,資金投入力度不夠
目前,廣東省風險投資機構數量少、規模?。?1-12]。截止2009年,廣東省風險投資機構總數占全國總量的10.5%,分別低于上海、北京的18.4%和17.0%的占比;風險投資籌資規模約150億元,僅有上海的四分之一,政府投入力度不夠,約50%的資本來源于企業、20%來源于政府機構,缺乏對個人、機構投資、海外資金的引進。這與日本動輒上千億的政府投入和不斷多元化的資金來源相比具有較大差距。同時,廣東風險投資機構和資金大部分集中在深圳和廣州,存在區域分布的嚴重失衡。
2運行機制不健全,退出渠道不暢通
和早期的日本風險投資一樣,目前廣東省風險投資運作半數以上仍采用公司制,僅有25%左右的企業采用有限合伙制,風險資本主要投向傳統產業和狹義IT產業,對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投入少[11-12]。在運作上,一些國有風險投資企業在單一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取向下把風險投資發展成為保險投資,出現了“風險投資不風險、風險項目不投資”的不利局面。作為獲取風險收益的關鍵環節,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單一,主要是通過協議轉讓將股份出售給第三方或風險企業家本人,創業板等資本市場門檻過高,場外交易市場不發達,風險投資退出渠道不暢通,風險投資難于及時獲取回報。
3支持政策少,環境有待完善
目前,廣東省僅出臺了《廣東省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暫行規定》、《廣東省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等少數推進風險投資發展的政策文件,缺乏促進風險投資業發展所必須的資金、機構、人才等多方面的支持政策,致使廣東省風險投資業當前面臨著缺乏專業人才和高水平的風險投資機構、中介機構魚龍混雜、風險投資市場服務體系發展緩慢等瓶頸問題,風險投融資環境亟待完善,風險投資產業整體還處于起步階段,尚未實現像日本政府那樣通過政策引導、完善環境建設,對企業和產業的風險投資發展起到支持帶動作用。
日本發展風險投資對廣東的啟示
近半個世紀以來,日本發展風險投資雖然有起有落,但其發展經驗對我省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1加大風險投資機構建設
針對廣東省專業風險投資機構數量少、規模小的問題。借鑒日本經驗,通過政府出資設立和聯合民間資本共同設立多層次的風險投資機構,強化政府擔保力度,引導民間資本創立和創建風險企業及風險基金,促進廣東風險投資的發展。學習日本政府建立中小企業投資基金的重要舉措,盡快設立廣東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放大效應,增加創業投資資本的供給。以“母基金”形式進行運作,通過股權投資、融資擔保、跟進投資等多種形式扶持風險投資機構發展,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風險投資領域。在具體設立方式上,建議在“十二五”期間將廣東省粵科風險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金從現有的8億元擴充到50億元,并由省風險投資集團使用財政注資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但要明確政府風投資資金投向初創期和成長期的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鼓勵商業銀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承擔為中小企業風險融資的職能。政府政策性資金設立專用賬戶,由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發放,按照市場原則選擇貸款企業,對貸款利率給予一定的補貼。同時,政策性風險投融資機構要將“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理念融入制度安排,加大對廣東風險企業的支持力度。
2積極吸引國內外社會資金來粵進行風險投資
我們同日本一樣,缺乏像歐美那樣大量的個人投資家(天使投資家),針對這一問題,政府應該發揮積極引導作用,加大宣傳力度,吸引個人、金融和非金融企業以及國外投資進入風險投資領域。建議廣東省盡快研究制定出臺吸引、扶持風險投資企業落戶、發展的具體政策,吸引省外、國外的社會資本到廣東進行風險投資。對風險投資項目產品優先列入政府采購目錄,推動風險投資科技項目的轉化和產業化。對來粵進行風險投資的機構實行包括優惠稅率、稅收獎勵返還等優惠政策,提高風險投資機構發展的積極性;設立風險救助金制度,加大對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補助力度,利用政府資金向風險投資和風險機構提供投資虧損補貼、技術開發補貼、匹配補助金等無償補助。設立創新投資貼息資金,對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基金所投資的項目申請貸款實際付息額的50%~70%給予貼息支持。對持有廣東省相關產業亟需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以及風險大、商品化困難的項目提供無息貸款,成功者償還,失敗者免予償還,充分調動了企業和個人創新創業的積極性。
3完善風險投資運作機制
鼓勵風險投資機構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的方式運作,保護風險投資機構和風險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制定出臺扶持有限合伙制注冊的風險投資機構發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廣東省各級部門對有限合伙制風險企業的設立給予便利,降低風險投資實體設立門檻。在政府設立的政策性風險投資基金中,開展有限合伙制的改制試點工作,發揮其對風險投資行業的示范帶頭作用。在政府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中,積極探索通過有限合伙制對風險投資機構進行扶持,引導基金作為有限合伙方承擔有限責任、風險投資機構作為普通合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并事先通過有限合伙協議規定引導基金的優先分配權和優先清償權,在充分發揮引導資金的扶持引導作用同時最大限度控制引導基金的資產風險。引導風險資金支持高技術企業種子期成長,保證風險投資確實投向最急需支持的風險行業的風險期,發揮官產學研協同作用,推進風險投資的發展。
4優化風險投資退出機制
目前,廣東省風險投資的退出通道主要有公開上市(IPO)、股權回購、兼并與收購、破產清算,但在實踐中,通過協議轉讓將股份出售給第三方或風險企業家本人是最常見的退出方式,退出渠道較為單一,機制不夠靈活。為此,我們應該積極學習借鑒日本經驗,多渠道培育新興股票市場,發展技術交易市場。首先,要推動我省地方產權交易市場改革,明確市場定位、性質和功能,避免產權交易機構多頭管理,創新制度建設,保障配套措施,完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通過完善技術市場法律法規體系,加強技術市場的規范與管理,優化技術轉移機制,構建高效的技術轉移通道,逐步建立技術市場的信用體系,保障交易人的權益,完善技術交易市場的建設。其次,要充分認識到高新技術產業為風險投資提供了良好的市場資源,而靈活多樣的退出機制又為高新技術產業流動性提供了基本保障。支持和鼓勵高新技術園區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擴容試點,探索在產權交易市場基礎上建立專業性的風險投資股權交易市場,鼓勵建立私募股權交易所,拓寬風險投資退出渠道。打造廣東金融高新區,將其建設成為國內最佳的私募基金及風險投資集聚區。
投資與風險投資范文6
關鍵詞:投資;風險投資;道德風險;控制
風險投資是一個融資和投資相結合的過程,風險投資家從投資者那里籌集資金,再向風險企業進行投資,形成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風險投資家和風險企業的雙重委托關系。在這條雙重委托鏈上,投資者一般不直接參與風險資本管理,而風險投資家雖然參與了風險資本的管理,但也不可能像風險企業家那樣了解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這就使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當人與委托人利益不一致時,人可能會不考慮委托人的利益而采取自利的機會主義行為,這樣就產生了道德風險。近年來,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迅速,大量國際風險投資機構進入我國,這就使研究和如何控制我國風險投資運行中的道德風險變得非常重要。
一、風險投資運行中的道德風險及形成原因分析
(一)風險投資家的道德風險。風險投資家的道德風險發生在投資者和風險投資家簽訂委托合同之后。在這一層委托關系中,投資者是委托人,作為風險資本的真正出資人;風險投資家是人,作為風險投資公司的職業經理人。由于資本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廣泛存在,風險投資家很可能利用其掌握的信息優勢,做出有損于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如風險投資家向投資者瞞報擬投資項目的風險,誤導投資決策;在參與被投資風險企業管理時,不進行盡職監督;與風險企業勾結共謀,獲取私利;風險投資家在未找到好的項目時,將暫時閑置的資金進行冒險的金融投機等。這些道德風險行為將為投資者帶來很大的損失。
(二)風險企業家的道德風險。風險企業家的道德風險產生于風險投資家與風險企業家簽訂委托合同之后。在這層委托關系中,風險投資家是委托人,作為風險資本的名義出資人;風險企業家是人,掌握了企業賴以成功的關鍵技術,并對風險企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盡管風險投資家也參與風險企業管理,但無法監控企業的每一個領域,所以,兩者信息不對稱程度很大?;诖?風險企業家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有:風險企業家為了個人在行業領域的地位,投入過高風險項目,對未來的合理收益考慮較少;風險企業家粉飾企業財務報告,制造虛假財務信息,從而獨占風險企業的利潤。
(三)道德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道德風險是風險投資活動中普遍存在的現象,產生道德風險的原因除了人自身道德素質問題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人擁有私人信息。委托人與人簽訂合同時,雙方掌握的信息是相互對稱的(至少雙方都認為自己已掌握了對方信息),然而,在委托人與人簽訂合同之后,委托人無法觀察到人的某些私人信息,特別是有關人努力程度方面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人可能利用隱藏行動或隱藏知識的信息優勢,在最大限度地滿足自身利益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給委托人帶來道德風險。人隱藏行動的道德風險表現為人的偷懶問題,人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收獲的報酬;人隱藏知識的道德風險表現為人的機會主義問題,人是為其自己而非委托人的利益而努力。偷懶可以通過讓人分享剩余索取權的激勵機制加以克服,然而我國風險投資中對風險投資家和風險企業家的長期激勵機制還不夠,偷懶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而人機會主義問題的解決則需要建立信息交流基礎上的監控機制,目前,我國盡管建立起投資者、風險投資家、風險企業家之間的信息披露制度,但這種停息交流機制仍存在嚴重的微觀監控功能障礙,使信息披露失真,無法逼出他們的隱蔽知識,給風險投資帶來高昂的成本,大大影響了風險投資效率。
二、發達國家風險投資中道德風險控制的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