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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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1

近年來醫療糾紛明顯增加是不爭的事實。《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一年整醫療糾紛是否增加相關報到還不多。醫療糾紛的發生對醫院建設發展客觀上起了負面作用。醫療糾紛是客觀現象不容回避。對醫療糾紛的成因進行分析,發現和遵循其規律積極主動采取相應措施防范和妥善處理之是十分必要的?,F就這些問題我們所作的一些思考及一些做法和體會做一個總結,以資交流。

一、成因及分析

醫療糾紛成因應當說多數是綜合因素所致,引起醫療糾紛的因素大致可分為背景因素、醫方因素、患方因素。現就這三方面因素淺析如下。

1.1背景因素

背景因素也可稱社會環境因素或深層次原因。醫療糾紛不論以什么形式表現出來,背景因素都在其中起作用,也就是說它對醫方因素和患方因素都起著作用。

首先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期間,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時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舊的醫療保障不復存在,新的醫療保障確實存在保障不夠;二是受保障人群對新的醫療保障(包括商業保險)需要自己出錢構筑認識不足,心理承受力不足。這兩個問題都會成為引發醫療糾紛的基礎原因。也就是人們常說的“保-患”矛盾(基本醫療保險與參保職工的矛盾)轉嫁成醫-患矛盾,或曰社會機制問題。

其次醫療機構一方面是“福利性的公益事業”受到嚴重低于成本的價格管制,另一方面又完全“斷奶”,同時“被推向市場,要引入競爭機制”;對于“救死扶傷”的不同理解;患者是不是消費者的爭論;源自商業經營中“顧客就是上帝”翻版“病人就是上帝”等等所引起的醫務人員、病患及家屬在思想認識上的不知所從必然在日常的醫療服務活動中有所反應。有些認識上的誤區甚至是醫療糾紛的直接起因。

第三部分新聞媒體從自身利益出發不負責任的炒作,誤導造成人們在此問題出現的認識誤區也是醫療糾紛增多的重要原因。以致在醫療糾紛中患方將“不如何如何我就找媒體給你們曝光”成為威脅醫院的口頭禪。

再有由于社會變革造成人們心理承受發生問題及部分人對社會不滿,轉而把醫院及醫務人員當做“出氣筒”和“唐僧肉”的不在少數。“要致富做手術,做了手術扯事故”并非空穴來風。甚至有些病患明說“你們哪么大個醫院,給一點算什么嗎?”。在一些人心目中只要是國家的就是不吃白不吃的肥肉。

1.2醫方因素

醫務人員中付出太多、不被人理解是較普遍的情緒,醫生反對自己的子女學醫做醫生的情況非常普遍。醫療糾紛中按患方不滿醫方因素可分為服務態度問題、價格問題、和醫療效果及管理的問題幾方面。細分下來有服務水平低、醫務人員缺乏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工作拖拉、對就診患者漫不經心、上級醫師對下級醫師的某些問題指正其在某些方面處置不夠妥當、病情解釋或交代不清、違反醫療常規和制度、后勤保障措施不到位、病案缺陷、醫院管理水平不高、記錯賬、技術水平不高及缺乏經驗等。醫方因素歸結到一條就是未完全遵守國家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常規。

1.3患方因素

患方因素導致醫療糾紛的有患者的個體差異而患方對此沒有相應認識、因缺乏醫學知識對疾病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對醫療效果期望值過高、甚至有病人進醫院等于進“保險箱”認識誤區對醫院規章制度理解不準確、有個別醫療糾紛因患者為滿足某種需求而提出特別要求引起的、家庭經濟或人際關系不良的情緒轉移、患者及其家屬持有不同心理等因素等?;挤揭蛩刂胁慌懦贁翟谄渌胤剑òǚ轻t療服務行業)“鬧事”嘗到甜頭故意行為。

二、體會與對策

關于背景因素在引發醫療糾紛所起的作用我們很難有所作為。能做的只有在合適的場合進行微弱呼吁。本來“非典”的發生給了全社會對衛生事業發展道路一個反思的機會,至少對衛生隊伍整體的評價能更接近其真實情況。但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多少有利于醫院發展的變化出現。因此估計在短時間內醫療糾紛仍會保持上升的趨勢。至少不會明顯下降

引發醫療糾紛的患方因素不在我們控制范圍。為預防和處理好醫療糾紛我們只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們體會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要處理好與醫院發展建設的關系。醫院軟、硬件建設上去了,技術水平提高,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有成效了,醫院發展壯大了能很大程度抵消引發醫療糾紛的背景因素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的不利影響。

我院在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的一些具體作法簡介如下,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2.1學習運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全面促進醫院管理水平提高

醫療事故與醫療糾紛在概念上有明顯的區別,但條例中關于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的原則對預防和處理醫療糾紛起到“底線”的剛性作用。醫院在條例實施前用2個月時間組織各級種類醫務人員對條例逐字逐句學習、討論。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知道醫療活動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對照條例中對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病案管理部門要求;對病歷書寫具體要求;對醫務人員應告知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的具體要求;對醫療活動中發生了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制度等要求,醫院對規章制度全面清理。對醫療活動中與條例規定要求不相適應的工作程序進行調整,從源頭上減少醫療糾紛發生的可能。條例立法精神與民法銜接較好,醫院在學習條例時特別加入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內容的學習,使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養成保存證據的意識,提高了醫務人員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的素養。對部頒的條例配套規章也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醫療質量監控管理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促進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的制度化。

2.2加強醫療服務質量重要控制環節管理

我院長期把醫療服務質量管理放在一些重要環節上。首先對接病人最頻繁又最容易忽視的掛號室、出入院處、收費處門診藥房、護士站等“窗口部門”加強管理。同時對手術三關、急診急救病例、以及醫院根據工作經驗總結的年紀較大、有心肺合并癥等八類特殊病人進行重點要求。保證醫療確保質量不出大問題是對醫療糾紛最有效的預防。

2.3每月定期召開臨床科主任聯席會

會議內容為布置近階段醫療質量管理重點工作;反饋上一階段對醫療服務質量監控檢查的結果和醫療事故隱患;各科室交流新開展的工作及需要配合的事項;其它需要“關著門”講的事情。

2.4落實醫患溝通制

按衛生部、重慶市衛生局要求將長期以來化解醫療糾紛行之有效的醫患有溝通作法制度化。制定了醫生、護士接診新收病人制度,術前談話制度、重要治療前談話簽字制度、麻醉醫師談話制度等。在制定上述制度時將多年總結出的能有效減少糾紛的要點作為談話內容制度化。

2.5抓好病歷書寫和操作常規培訓

重點在低年資醫師中反復訓練對某項疾病診斷處理的常規工作,使其形成條件反射。強化病歷書寫中對疾病診斷標準(診斷依據)的撐握在病歷中有明確的反應。強化對治療中用藥和治療方法的依據的病歷書寫,使年輕醫師養成醫療活動是有充分依據并在病歷中有反應的習慣。在出院醫囑中強化向病人交待復查、隨訪并有記錄。病情觀察要及時記錄。這些要求能很大程度的防范醫療糾紛或便于醫療糾紛的處理。

2.6認真處理已發生的醫療糾紛及時總結

對于已發生的醫療糾紛應認真對待妥善處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協商、行政調解、訴訟三個途徑處理。其中要克服怕打官司的想法,因為通過鑒定和/或訴訟能夠很好地讓患方解除許多誤會,對于內部醫務人員的處理也更有說服力。當然不管哪種處理都要注意總結避免犯同樣的的錯誤。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2

    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一年了,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都在一年中看到了新條例所帶來的可喜改變。因為有了新的規定,老百姓面對醫療糾紛時“腰桿”變硬了;醫生的防范風險意識強了;醫療鑒定的程序更透明、更公正了……原本有一點緊張而又有些微妙的醫患關系也隨著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有了新的變化。

    患者有底 醫患糾紛自有公道

    鐵東區是我市大中型醫院較為集中的地區,鐵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劉素杰介紹說,自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通過司法手段解決醫療糾紛的案例越來越多,民一庭接收的醫患糾紛案件數量呈快速上升趨勢。劉庭長告訴記者,以往民一庭全年只能接到一兩件醫療糾紛訴訟申請,但是自新條例實施后,一年間受理了近40件醫療糾紛案件,而且其中大部分都是由患方提起的訴訟。

    劉庭長分析說,法院受理的醫患糾紛案件明顯增加,并不是因為目前發生的醫療事故較以往增多,而是因為在新條例實施后,患者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增強,同時,醫療事故鑒定采用舉證倒置原則,讓患者的訴訟申請更容易在法院立案。

    據劉庭長介紹,所謂舉證倒置,是指在醫療事故鑒定中,如果醫方不能證明自己的診療與患者的損害結果沒有因果關系,便將承擔事故責任。這一規定意味著,患者可以不用四處奔波去搜集證據證明醫院有過錯,并因為對醫療知識的匱乏、取證困難、舉證不足等問題而導致無法立案。如今,患者只要證明在醫院就醫期間,發生了人身損害,就可以將醫療機構告上法庭。

    此外,患者可以復印病歷的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的建立等多方面的變化,也讓百姓在和醫院打官司時,心里有了踏實的感覺。

    醫生謹慎 防范事故意識增強

    記者了解到,新條例實施后,有一部分醫生認為,新條例中有很多規定都是傾向于患者的,尤其是舉證倒置等規定,簡直“把醫生逼到了死角”,甚至有醫生認為,新條例已經成了醫院工作的“緊箍咒”,為了自我保護,有的醫生很有可能會回避一些疑難雜癥,拒絕高風險手術。這不僅會增加患者的治療費用,而且將阻礙醫學的發展。

    而有關專家認為,新條例有利于使醫生更加嚴格地遵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只要按診療常規辦事,新條例不但不是“緊箍咒”,而且還會成為醫生的“護身符”。市醫學會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市醫學會和各醫療機構也多次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條例及相關文件,要求醫生依法行醫,醫生們開始注意防范醫療事故的意識加強。比如,醫生在書寫病志時,要內容完整、及時;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在手術之前一定要履行告知義務,告知患者手術存在的風險、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后遺癥等;在進行肢體處置時,要尊重患者的意愿,注意與患者的溝通。醫務人員在有意識地依法行醫過程中,一些醫療糾紛也就隨之減少。

    專家任重 鑒定要用事實說話

    “自選入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的那一刻,我感覺到了我身上的重擔?!币晃会t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的專家這樣告訴記者。

    去年8月末,在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正式實施之前,我市醫學會成立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專家庫。該專家庫共設置38個學科專業,由358名醫學專家組成,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專家們鑒定出的鑒定結果將成為法庭上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證據,因此,他們手中的那支筆的分量格外重。

    這位專家說,處在這個位置上,每次參加醫療鑒定時,他都感覺很有壓力。一方面,各醫院為了防范醫療事故,都做出了一些對發生醫療事故的當事醫生進行嚴厲處罰的規定,有的醫生甚至會因此而與自己的職業生涯告別,因此,如果負責鑒定的專家出了差錯,會影響到當事醫生的事業和前途;另一方面,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經受了不必要的損失和痛苦,有的傷害甚至將影響其一生幸福,有的患者在治病時已經承受了巨大的經濟壓力,隨之而來的一場官司更可能讓他們傾家蕩產,所以,鑒定的公正性對他們來說也是至關重要。來自醫患兩方面的客觀情況和職業道德,讓他不能去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在心中放上了一臺“天平”。這位專家說,“在做醫療鑒定時,我只能用事實說話,才能讓我的內心不受譴責。只要我認為我的筆是公正的,即使得罪一些人,我也無愧于心?!?/p>

    據這位專家介紹,醫療技術鑒定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根據雙方提供的材料,專家組分析討論后,合議形成鑒定結論,如果患者或醫院不服他們做出的鑒定,可以向上一級醫學會申請重新鑒定,違背事實的鑒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所以誰也不敢去碰這根“高壓線”。

    法律公正 醫生患者關系平等

    舉證責任倒置、患者可以復印病歷……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施行了,一時間讓醫生有種惴惴不安的感覺,甚至感覺到法律的天平有些向患者傾斜了。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3

新的《護士條例》是我國第一部護理行政法規,此條例的頒布施行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也是反映新時期新形勢對護理工作的新要求,是促進護理事業持續發展的法律保障,對我國護理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護理安全是衡量醫院護理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隨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不斷深入,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對健康醫療質量的要求不斷提高,這就要求我們醫療機構的管理與護理人員提供一流技術與服務的同時,應最大限度的降低護理差錯事故的發生率,確保護理的安全,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制度,降低責任風險,因此我們必須以新條例為準繩,提高護理素質,加強安全防范措施。

隨著社會的進步,患者自我保護意識增強以及醫療保健需求水準的不斷提高,各種類型醫療糾紛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護士作為直接責任者或作為被投訴人對象的醫療糾紛在不斷的增加,尤其是綜合內科危重病人多,老年病人多,是易發生醫療糾紛的高風險科室之一。因此必需找出可能出現風險的微小苗頭,對與患者發生矛盾、糾紛、投訴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護理常規是防范護理缺陷的最基本保證,護士必須熟悉國家的法律法規,尤其是掌握護理常規,深刻理解《條例》精神,在進行護理活動中及時糾正違規的行為,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1 必需加強護士自身的專業理論技術知識及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

我院定期及不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理論及技能考核,形成了良好的學習氛圍。(1)我院每年年底進行理論及操作考核,高、低年資各為一組,評出全院前6名,科室總成績前3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激勵大家的學習意識;(2)5.12組織護理心得演講,知識搶答,技能比武等豐富大家的文化生活;(3)每周護士長對基礎與專業知識進行提問,每月進行科室月考;(4)護理部下科室抽考。只有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才能及時發現病情變化,有效地指導康復訓練,真正提高護理水平。

2 加強護理管理及提倡相互協作

護士長是基層的管理者,必須將護理安全管理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合理排班,高、低年資護士合理搭配,節假日尤為重要。加強帶教的責任心,帶教老師對護生要真正做到放手不放眼。應用管理手段,合理分工,嚴格質量控制,提高護理人員的素質、技能和經驗。并能夠營造團結、協作的工作氛圍,有利于護理安全[1]。鼓勵護士間的相互協作精神尤為重要。要求鼓勵和培養護士間的團隊精神,倡導在繁忙工作中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彌補工作中的缺陷和漏洞,防范護理差錯的發生[2]。

3 增強工作責任心和安全責任感

護士值班巡房時,如發現病人不在病床上,應先到洗手間察看,到病人可能活動的地方察看,做到對所有住院病人的動態和病情掌握心中有數,尤其重視夜間的巡視。在日常的病房巡視中,護士應養成敏銳的安全觸覺和提高隨機安全宣教的能力[3]。

4 重視護理文書的準確及及時的書寫

護理文書是真實記載病人病情和護理措施的客觀資料,是醫療訴訟中的法律依據,護理記錄等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明確規定是病人可復印的資料,因此書寫必須真實、準確。要做到準確描述必須提高專業理論水平和病情觀察能力,避免與醫療文書不一致,避免對重要觀察數值進行改錯,避免出現非專業術語。

5 強化服務意識,加強溝通技巧

在思想上、觀念上和行動上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 進行護患溝通、情感溝通,接待病人及家屬要熱情真誠、態度和藹。在交流中,要講究語言的藝術性,使其在較短時間內對護士信任,產生安全感。配合醫生向患者及家屬進行必要的解釋,避免套用生硬的醫學術語,使其對病情危險性與各種檢查的必要性有一個客觀的了解,對不良預后有一定的心理準備。將各種操作的必要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作簡明扼要的解釋,可能的情況下由患者或家屬決定是否接受,避免因溝通不當引發糾紛。

6 尊重病人隱私

我院已對《條例》有關保護患者隱私的內容進行了具體細化,如規定護士在為住院患者打針換藥過程中,必須把掛簾拉上與其他患者隔開;護士與護士之間交接班時只能談及患者護理工作方面的事宜;患者本人的某些生理特征護士不能告訴其他住院患者;未經允許患者的所有醫、護信息護士不能向外泄漏等。此外,在護士教學上也強化了保護患者隱私教育的內容,促使護士尊重、關心、愛護患者。 保護患者的隱私,不僅是對患者人格和權利的尊重,而且有利于建立相互信任、以誠相待的護患關系,真正為患者營造一個更放心、稱心的醫療環境,盡可能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4]。

為了更好維護護理人員的權益,規范護士執業行為,不斷促進醫院護理事業的發展,我們必需深入學習新《護士條例》,做好醫療護理安全工作。其中加強教育,提高認識是前提,加強防范是關鍵,提高素質,技術,經驗是核心,加強管理完善機制是基礎。這些就要求護士必須不斷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及時對護理工作中有可能發生的潛在危險,與病人協商并共同分析利弊,尊重病人的意愿,滿足病人的診治要求,使病人在理解、配合、支持的情況下,主動接受風險、承擔風險,從而密切護患關系,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傊?,護理工作將按照,《護士條例》中規定的方向健康有序地發展,這對我院加強護理隊伍建設,規范護士執業行為,增進和諧的醫患關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進一步保證了護理質量和護理安全。

參考文獻

[1] 文 慧.淺談護理安全與缺陷防范[J].實用醫用雜志,2006,13(13):2369~2370.

[2] 鄭 潔.淺談《護士條例》在臨床上護理工作中的推廣及意義[J].中華現代護理學雜志,2008.12.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4

[關鍵詞] 產房;防范;醫療糾紛

[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C [文章編號]1673-7210(2007)08(c)-165-01

孕產婦是一些在生理和心理上處于特殊狀態的群體,對她們的工作不同于其他病人,既關系到孕產婦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又關系到社會人口質量。2002年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實施以來,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已開始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部分產房工作人員法律意識淡薄,導致醫療糾紛不斷發生。防范產房醫療糾紛發生已刻不容緩。本人從事產房工作十余年,對于如何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有如下幾點體會:

1 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由于受長期計劃經濟模式及醫療衛生法相對落后的影響,醫療人員不了解、不關心國家法律法規與醫療工作的關系,在工作中較易發生醫療糾紛。只有增強法律意識,組織產房工作人員認真學習《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對已發生的差錯和糾紛案例進行總結分析,吸取經驗教訓,防患于未然。

2 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范,是保證母嬰安全的重要環節

現在產科醫療糾紛呈上升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產房工作人員時刻規范自己的行為,把工作落實到每個環節,防止糾紛的發生。

產前檢查認真、細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醫生反映,并及時處理,耐心做好解釋工作,盡量取得產婦及家屬的配合。語言誠懇、態度溫和,切忌使用反問、譏諷、嘲笑的話語。陰道檢查仔細、手法輕柔,避免重復、長時間的操作。

待產過程中嚴密觀察產婦的一般情況及產程進展,如胎心、宮縮、血壓、宮口開大情況,準確判斷產程是否在正常范圍,并及時記錄。隨時和孕產婦及家屬溝通,使其了解產程進展、胎兒安危,鼓勵產婦進食,盡量談論輕松的話題,給予家屬適當的關懷,使其克服焦慮、恐懼不安的情緒。

做好分娩的充分估計,對會陰彈性好、產力好、胎兒小的產婦,要做好接生的準備,避免新生兒分娩到產床上;對會陰彈性差的產婦行會陰側切,使用正確的手法保護會陰,防止Ⅲ度會陰裂傷的發生;娩前后肩時要手法輕柔,避免用力不當造成新生兒鎖骨骨折。

新生兒出生后,讓產婦確認性別,蓋好足印,戴好手圈,仔細檢查外觀有無畸形,若有畸形,要如實告知產婦及家屬,病歷上詳細記錄并簽字。

胎盤娩出后,仔細檢查胎盤、胎膜是否完整,是否有副胎盤。若有缺損及粗糙面,應請示醫生行清宮術,若不行清宮術,須詳細記錄缺損、粗糙面積,告知產婦并簽字。

產科病歷書寫規范、真實。產科病歷是唯一有效的法律文件,書寫要準確、完整、及時;病歷記錄不能缺項、漏項、涂改;執行醫囑應及時準確,特別是催產素要嚴格掌握其適應證和禁忌證;新生兒病歷書寫要真實、客觀、不涂改。

3 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更新服務觀念,樹立“以孕產婦為中心”的服務意識,強化“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建立孕產婦滿意度調查表,及時反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正。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5

一、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即醫德,是醫務人員應具有的思想品質。高尚的職業道德,是防范醫療糾紛的基礎。這不僅僅因為醫務人員只有良好的醫德,才會自覺磨練意志,刻苦鉆研業務,從而具有精湛的醫療技術,同時,良好的醫德也是調節醫患關系、醫醫關系的杠桿和準則,是執行規章制度的基礎。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首先就應該樹立“救死扶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滿腔熱忱、開拓進取、精益求精、樂于奉獻、文明行醫”的職業風尚。然而,在市場經濟大潮的影響下,一些醫療單位只注重追求經濟利益,放棄了對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在醫療單位中出現了諸如紅包、回扣、以物代藥以及亂收費等行業不正之風,一些醫務人員在對待病員的態度上出現冷、硬、頂、氣等現象。綜觀醫療糾紛的起因,幾乎每一起糾紛中都涉及到醫德醫風問題,有一些非醫源性糾紛,則純粹由醫德醫風問題引起,所以,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使醫務人員做到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是最基本的要求。首先,應堅決制止紅包等不正之風的出現,嚴肅紀律,以法治醫。第二,醫療機構應把醫德教育和醫德醫風建設作為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醫務人員醫德規范及實施辦法》,建立醫德考核與評價制度,切實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忠于職守,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敬業精神。第三,嚴禁個別醫務人員利用醫患關系挑撥離間,激化矛盾,撈取私利。第四,切實改善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在言語、行為和舉止上,講究文明禮貌,對待病員一視同仁,樹立“病人至上,廉潔行醫”的觀念。

二、加強法治教育,增強法律意識

市場經濟是法律經濟,增強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明確醫患關系的法律地位及醫療糾紛的法律責任,對有效防范與處理醫療糾紛,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嚴格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的同時,還必須遵守有關的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有關的診療護理規范常規。規章制度是管理科學的結晶,各行各業都有規章制度,臨床醫療也不例外,而且因臨床工作的復雜多變,其規章制度更詳細、更全面。這對于保證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意義重大。

醫務人員要做到守法,必須先做到學法和知法。臨床醫療和法學是兩個專業性都比較強的學科,醫務人員懂醫不懂法,對相關的法律知識不甚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識淡漠,不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進行檢查和治療,直至出現差錯,產生糾紛,才體會到法律意識的重要性。這就要求醫療機構對其醫務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的培訓和教育。對醫務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培訓,要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和崗位實際工作相結合的原則,提高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使其能夠做到嚴格依法執業,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保證各項規章制度落到實處。如查對制度是一項重要的醫療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查對制度,可以避免許多醫療過失行為,如給患者用錯藥物、錯治患者、錯誤輸血等。知法能夠使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保護患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為了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妥善處理醫療糾紛爭議,醫療機構還要加強對醫務人員進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比如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患者享有知情權,相應的,醫務人員就有告知義務,如果醫務人員根本就不知道按照法律規定自己還有告知義務,那何談履行好告知義務。也許到了因為未履行告知義務而承擔法律責任的時候,醫務人員還對自己究竟錯在哪里充滿疑問。所以,知道自己依法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保護權益、履行義務的前提。

此外,也應對病員開展法制教育,提倡就醫道德,醫療單位是公共場所,有其正常的醫療秩序,是不容任意破壞的。醫務人員除了職業上的特殊性以外,他們與其他公民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們同樣有自身合法權益要受到法律保護。有些病員及其家屬,缺乏應有的就醫道德,稍有不滿,就對醫務人員出口、大打出手,造成惡劣的影響,擾亂了醫療單位的醫療秩序。對此,也應嚴格依照法律,對責任者予以應有的懲治,保護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轉貼于

三、建立完善的崗前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

關于醫患關系,傳統觀念認為,醫療工作的“行善”、“行仁”行為,賦予了醫生對患者的干涉權(只要醫生認為其符合患者最佳利益原則)。醫生在醫療工作中,也習慣于表現出“居高臨下”、“以我為主”的家長式作風和醫患之間的不平等關系。而現代的醫患關系,醫患之間應是一種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具有契約性,它強調的是醫患雙方互相尊重與平等,強調患者的自主權應高于最佳利益原則(這對醫生的干涉權是一種限制),患者自主權的建立,很大程度上是以要求對病情的知情權、治療知情權和費用知情權為基礎的,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如果我們不能正確認識和順應這種進步,這可能因此而引發醫療糾紛。所以,醫院要對新分配到崗的職工實行上崗前教育,對在崗醫師進行繼續醫學教育。通過不斷學習,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1)政治思想教育;(2)醫療衛生事業的方針政策教育;(3)醫德規范教育;(4)醫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規、醫療安全措施及各類人員崗位職責;(5)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醫院情況;(6)現代醫院管理和發展的有關內容;(7)最新醫學知識,前沿醫療技術等。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并在轉正前做出評價。在崗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制,要求在崗職工在一定時間(一般以一個聘任期為單位)內必須積滿一定繼續教育學分。

四、提高醫務人員的整體業務素質

醫務人員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診療護理水平是防止醫療糾紛發生的根本所在。醫療是高技術集中的特殊服務事業,醫務人員面對的是復雜、繁多的疾病和人體活動不斷運動的特殊性。在醫學領域中,人們對疾病和人體的研究和認識,還有許多的未知數和變數,這就決定了醫療活動的復雜性和危險性。實踐中,不少的醫療糾紛是由于醫務人員的診療護理水平不高,面對復雜或以外情況不能解決,導致病員發生不應有的損害后果而引起的。

醫務工作是關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業,醫務人員必須加強自身業務學習,提高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這是減少醫療過失,防范醫療糾紛的關鍵所在。因為一切醫療過程都是發生在醫療技術基礎之上的,沒有高超的醫療技術水平,救死扶傷就是一句空話。除醫務人員自身應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外,作為醫院也要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培訓,建立和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嚴格考核,開展科研,進行學術交流,團結協作,使醫療水平不斷提高,更好地為病人服務。

五、醫療機構應加強服務質量監控,制定防范、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

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中。醫療機構應當設置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本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工作,檢查醫務人員執業情況,接受患者對醫療服務的投訴,向其提供咨詢服務。根據不同的規模和等級,醫療機構具備條件的,可以設置單獨的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不能設置單獨的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的,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工作,保證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落實到具體人,確保醫療工作正常運轉和醫療安全。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要監督醫務人員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在監督過程中如果發現醫務人員的違紀違章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和處理。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人員應接受患者對醫療服務的投訴并及時受理投訴。對于患者投訴的問題,要做必要的核實,對于問題重大,矛盾突出的,還要做好調查工作。如果確實是由于醫療方的原因引起患者投訴的,醫療服務質量監控部門或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告知臨床和相關部門及有關工作人員,妥善處理,消除醫療糾紛隱患和減輕損害后果。

另外,醫療機構還應當制定防范、處理醫療事故的預案。除了設立醫療質量監控部門或人員、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提高義務人員技術水平、改善服務態度外,醫療機構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所謂預案是指事前制定的一系列應急反映程序,明確應急機制中各成員部門及其人員的組成、具體職責、工作措施以及相互之間的協調關系,預案在其針對的情況出現時啟動。醫療機構制定的應急預案應包括兩種:防范醫療事故預案和處理醫療事故預案。在兩種預案中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組織機構和人員職責。在防范醫療事故預案中要明確領導機構和承擔具體工作的相關部門,分別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范圍,針對容易引起醫療糾紛的醫療質量、醫療技術水平、服務態度等因素制定各項預防措施;在處理醫療事故預案中也要明確領導機構和承擔具體工作的相關部門,明確醫療糾紛發生后各部門的職責和應采取的措施。

六、建立完善的社會監督制度

醫療糾紛防范和處理條例范文6

(科室整改備案)

一、發生原因

1、病人方面因素(1)患者對專業醫學常識了解甚少,對醫療效果的期望值過高,出現難以預料的問題時,就對醫療過程或醫務人員的技術水平進行懷疑、抱怨。(2)患者及家屬對醫療糾紛不進行司法處理。

2、醫院責任方面的原因(1)、與患者缺乏有效的溝通。對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認識不足,預后估計不充分,病情交代不夠,患方思想上無準備,一旦發生病情變化,病人家屬不能接受;(2)、醫療技術水平有待提高?;A知識、專業知識、基本技能不扎實,對疾病的認識不足;(3)、病歷書寫不規范。病歷中反映不出上級醫生的水平,對疾病的分析如診斷、診斷依據、鑒別診斷、處理原則、預后判斷、及時可能出現的嚴重后果,家屬的要求和意見在病歷里不能體現,不能很好地保護自己。

二、整改意見:(1)、不斷提升醫療水平。狠抓醫務人員的“三基”“三嚴”訓練,夯實業務建設基礎,組織醫務人員加強學習、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2)、加強醫患溝通。加強醫患溝通,使病人對疾病的診斷、治療、預后有大概的了解,不能盲目的治療,你自己心里有數而病人不理解,一旦出現效果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發生;(3)、提高醫療風險防范意識。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法律意識,學會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同時要求依法行醫,照章辦事,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

三、預防措施

(1).轉變服務觀念。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改善服務態度,加強責任心,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要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醫務人員必須切實重視患者的權利,轉變醫療作風。醫療人員在診療病人的過程中,應充分讓病人與家屬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將采行的檢查或治療之原因和可能之結果,讓病人與家屬感覺受到尊重與參與感。對嚴重副作用的藥物以盡到事前告知之義務;對于病情治療的愈后狀況之措辭應較為謹慎,不要向病人保證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讓病人有錯誤之期待,對于一個可理解的病人,雖然可能確信病人會有好的結果,也不要輕易給予承諾;解釋病情時,應統一口徑后,方可向病人家屬解釋,醫療人員應該站在病人的立場思考,以病人與家屬能夠理解的措辭與用語,并確認他們已經正確了解所要傳達的訊息。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重點防范以上多發環節,在臨床工作中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規范進行診療操作,醫護人員要把查對意識和醫療責任結合在一起,貫徹于醫療活動中,使其成為醫護人員的基本素質。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病案管理制度,可減少醫療糾紛以及醫療糾紛的復雜性。病案作為醫療檔案,是醫生對病情分析和處理的真實記錄,當發生糾紛時,它又是出具醫療鑒定和調解處理醫療糾紛的主要依據。病歷是醫護人員臨床思維的憑證,是診療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書證作用,是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的重要依據。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療文件的記錄存在缺陷,必使醫院處于舉證不力的境地。因此,各醫務人員要嚴格規范書寫病歷,特別是病歷書寫中常見的問題。各種醫療文件應按照有關規定詳細記錄、及時完成,特別嚴格履行告知義務、搶救、會診、手術、麻醉、上級醫師查房、交接班等記錄。在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應當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

(4).醫護人員應增強法律意識。由于全社會法制觀念的逐步確立,患者及家屬維權意識大大增強,當前的現狀是:一方面,個別醫務人員沒有根據法律規定約束自己的行為,發生醫療事故損害了患者的權益;另一方面,醫院和醫務人員對目前所處的法律環境認識不清,缺乏法律意識,從而不能很好地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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