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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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置條例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1

關鍵詞:濟南市 ; 口腔診療機構;醫療廢棄物;衛生監督

隨著口腔診療機構數量的增加,伴隨而來的醫療廢棄物日益增多,如何對疾病診療后的醫療廢棄物進行處置管理已成為監督部門不容忽視的一項工作內容。規范管理是否到位,不僅關系到改善社會環境、醫院環境衛生污染狀況;而且關系到醫院醫務人員、就診病人的身體健康;重要的是關系到有效地減少和預防病原微生物流行傳播疾病。根據《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2006年5月濟南市衛生監督機構對全市260余家口腔診療機構的醫療廢物的產生、分類、收集、轉運的全過程都進行了全面的監督檢查,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1.口腔診療機構醫療廢棄物種類

感染性廢物口腔診療機構診療工作與綜合性醫院門診診療工作不盡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組織解剖生理特點的限制,分科細,治療途徑多,產生的醫用廢棄物種類多、數量多,例如:污染的各種敷料,如:棉條、棉球、棉簽、小紗布、小毛巾、牙膠、小紙捻等,數量眾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為醫用廢棄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徑之一。

非感染性醫療廢物診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種重金屬類,如汞、砷、鉛等特殊廢棄物;病理科廢棄的各種病理組織切片標本;檢驗科廢棄的各種血液標本、病原體培養基標本、廢血清、廢標本、采血用品等;修復科、正畸科廢棄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藥劑科廢棄的揮發性、蒸發性化學藥劑廢氣;各科室廢棄的損傷性刀片、縫合針、擴大針、金屬車針、拔髓針等,同樣對醫院醫務人員身體健康及環境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次性醫療用品廢棄物一次性無菌醫療器具的推廣使用,對預防口腔疾病診療起到了預防作用,受到病人、醫護人員的歡迎。但增多的醫用廢棄物如:一次性治療盤、口鏡、鑷子、探針、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盤、注射器、針頭等的處置使醫院難以承受。這些廢物可成為最直接的污染源頭,成為血液性疾病傳播的傳染源。這些醫療廢棄物在醫院的產生不僅對醫院內醫務人員有造成感染的危險,也可能污染環境造成社會疾病的流行。

以上這些口腔診療活動產生的醫療廢物由于種類繁多,也給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增加了難度。

2.濟南市口腔診療機構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現狀及存在問題

濟南市現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1家,一級以上(含一級)醫療機構及較大規??谇辉\所約100余家均已參加集中處置,由于對這些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較大,基本能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要求執行,但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而其余未參加集中處置的小的牙科診所則違規現象比較嚴重。綜合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2.1 組織管理及制度不健全表現在:小規模的口腔診所無組織及制度,較大規模的口腔診療機構雖然有組織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監管部門,或兩者未能協調配合。對醫療廢棄物的類別、規范、處置缺乏足夠的重視,使組織管理制度落實和執行流于形式,長期以來未能引起各級部門重視。如:無專職管理部門;醫療部門、護理部門、感染管理部門的協調、檢查、監督職責不到位。

2.2分類環節控制不嚴格 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產生、分類、收集、回收、運輸等環節應是一個連續的系統程序,但我們在檢查時發現:診療后廢物混放、混裝;如損傷性廢物與醫用其他廢物混放、混裝;醫用廢物與生活垃圾混放、混送;醫療廢物裝袋過滿、封口不嚴導致的醫療廢物散落等現象依然存在,電梯旁、樓道內、甚至馬路上都可見到醫療廢棄物留下的痕跡。未建立醫療廢物交接記錄,或記錄不完整,這些為傳播疾病埋下了嚴重隱患。

2.3規范操作不嚴格表現在:診療使用后注射器與針頭不卸或不分類;一次性治療配套盤器械用畢不分類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紙巾使用后丟棄在生活垃圾箱內等,缺乏嚴格按照規范要求操作的意識,既沒有保護病人,也未到達保護自身健康的目的。

2.4對相關人員缺乏相應的培訓表現在: 醫務人員防護認識不到位 ,防護認識淡化,認為醫療廢物怎么處置是保潔員、院務部門、感染管理部門的事,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夠的思想重視;缺乏對醫療廢物處置工作人員的培訓,缺乏必要的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專業技術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尤其是醫療廢物收集人員,從事醫療廢物收集工作的一般是保潔員或物業公司,由于這項工作工作環境差,待遇低,人員更換頻繁,導致了培訓及防護工作跟不上,而針對這一人群的職業健康體檢更是無從談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工作人員未經過相應的專業知識及防護知識的培訓,素質較差,從而造成了醫療廢棄物不規范收集處理。

2.5集中處置工作不能全面落實:濟南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僅1家,收費較高,贏利的目的性較強,與醫療廢物處置的公益性及社會性不能較好的匹配,造成了參與集中處置的單位經濟負擔太重,影響了對醫療廢物處理的投入,小的診所因為費用太高,不愿加入集中處置;而集中處置單位為降低自身成本,經常不能及時清運醫療廢物,對不好收費的小單位不予接受,這些都對醫療廢物的管理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2.6 醫療廢物包裝物及容器不符合要求:部分小牙科診所盛放醫療廢物不使用黃色塑料袋,而是隨意放在紙箱里或黑色垃圾袋里;部分醫療機構雖使用了黃色垃圾袋,但無警示標識及警示說明;盛放針頭、安瓿等損傷性廢物的銳器盒使用不普遍,部分單位將針頭等損傷性廢物直接混入感染性廢物盛放在垃圾袋中,有些雖然分類放置,但盛放損傷性廢物的容器多為紙箱子或各種小瓶子,都不符合規要求。

3 口腔診療機構醫療廢棄物管理工作中的對策

3.1加強組織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建立由一個部門牽頭,多部門負責的行政管理組織,責任分清。各科室按照國務院頒布的《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標準執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標準。如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管理制度,工作人員工作中對醫用廢棄物處置的職責和工作制度,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回收人員體檢制度等,將醫療廢棄物的管理納入醫療后勤管理質量范疇,最好建立醫療廢物處理日常檢查獎懲制度。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2

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產生地點、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制度及從產生地點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要求;

(三)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部運送及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有關交接、登記的規定;

(四)醫療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當

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定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

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

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

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

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

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

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

條件。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

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

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

安全防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

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

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

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

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

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發生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

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未對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

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貯存地點傾倒、

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三)未按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3

中圖分類號:R197.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256(2011)24-0087-01

醫療廢物含有大量的病原菌、病毒和寄生蟲等病原微生物,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為預防醫院交叉感染,避免醫療廢物對社會生成危害。我國對醫療廢物管理越來越重視,自2003年衛生部頒布《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2010年衛生部又下發通知《衛生部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監督管理工作》。二級以上醫院醫療廢物處置都比較規范化,今年對一級醫院檢查時發現醫療廢物管理存在許多問題。

1 問題

1.1 處置不規范 醫療廢物處置需要醫院支付一定的資金,而一級醫院大多由于病人少,資金缺口較大;所以多數醫院自行處置醫療廢物不規范、不徹底。他們只對輸液器、針筒等進行處理,而對敷料等并沒有處理。且沒有任何記錄。

1.2 醫療廢物暫存地點不合理 多數醫院根本沒有暫存處,少數醫院有暫存處卻沒有封閉措施及專人管理。

1.3 醫務人員培訓不到位 醫務人員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法規、制度等學習培訓不到位,致使醫務人員無法正確分類收集。

1.4 醫療廢物處置防護意識差 多數醫院由當班護士自行處置,根本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2 對策

2.1 加強培訓明確職責 全院醫務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相關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培訓,醫院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成立醫療廢物管理委員會,明確各級各類人員的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2.2健全管理制度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結合醫院的實際,制定醫療廢物管理相關制度及醫療廢物收集流程。并逐步完善,確保醫療廢物管理有章可循,有條不紊。

2.3 加強監督力度

2.3.1 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監督力度,督促各醫院醫療廢物盡可能的集中處置。建議政府、醫院按比例分攤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以確保醫療廢物管理的資金來源。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4

1對象與方法

1.1對象

南匯區所有一級和二級醫療機構,共18家。干預前后對每家單位分別隨機抽取5名醫護人員作為問卷調查的樣本(醫生2名,護士2名,勤工1名),共90人。

1.2調查方法

對18家醫療機構實施為期1年的干預措施,干預前后對所查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情況及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的知識知曉情況進行調查。調查使用統一制定的調查表進行,方式采用現場查看、查閱資料與詢問等。

1.3干預措施

1.3.1人員培訓和宣教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和規范,編制《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指南》開展培訓和宣教,培訓對象主要為醫院管理、醫護和后勤保潔等有關人員,培訓內容包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分類收集、專用工具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重要環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培訓的形式為集中培訓、專題講座、面對面指導、版畫宣教、簡報宣教等。并提供各醫療機構相關培訓人員聯系電話,便于有疑難問題的單位隨時咨詢。

1.3.2分級管理對18家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情況檔案,根據醫療機構的分級情況和對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情況實行分級管理,對于不同級別的單位采取不同的監督力度和頻率。一級管理,每個月上門1次,對醫療廢物處置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的檢查;二級管理,每2個月上門1次,對醫療廢物處置中的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其中若有被行政處罰的單位,則原來屬于二級管理的改為一級管理,而原來為一級管理的則增加檢查的頻率。每次檢查發現的情況及時歸入檔案記錄,根據不同情況確定下一次監督重點。

1.3.3依法查處 對18家醫療機構,依據法規、規章和規范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法單位,嚴格依法查處。共發出責令改正30戶次,警告16戶次,罰款4戶次,罰款金額總計1.5萬元,行政監督意見書8份。在實施查處的同時,做好整改指導,并進行追蹤復查,確保整改到位。

1.4評價

1.4.1問卷調查KAP問卷共20道,分別給隨機抽取的90名有關醫護人員進行現場書面答題,答對15道題及以上為優秀,答對6~14道題為合格,答對6道題以下為不合格。

1.4.2評價指標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設定對醫療機構評價指標,其中包括制度及培訓情況,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和內部運送情況,醫療廢物暫存場所設置,醫療廢物處置等,共21個小項。為保證調查的質量控制,調查人員固定,掌握統一的評價標準。

1.5統計分析

調查資料運用 SPSS 11.5軟件進行統計學處理。

2結果

2.1干預前后醫護人員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知識掌握情況

實施干預前后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有關知識的掌握程度構成有明顯的不同(表1)。

χ2=116.3, P

2.2干預前后醫療機構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水平

實施干預后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各項指標均有大幅度提高(表2)。

3討論

3.1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干預前后的效果評價

干預前問卷發現,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知識掌握程度較低,答題的合格率僅為14.4%,不合格率高達85.6%,說明不少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基本知識未能掌握,導致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距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規范的規定要求差距較大。管理制度不健全,分類收集不規范,合格率均僅為11.1%。分類收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未嚴格根據衛生部、國家環??偩帧夺t療廢物分類目錄》規定,按照五大類分類收集,而是按照醫療廢物的材料性質或名稱分類,或僅將使用后一次性醫療用品分類出來外,其他醫療廢物混合一類收集或混類收集。此外,分類收集點的設置、醫療廢物收集包裝等均存在諸多問題。內部轉運合格率也很低,僅為5.6%。主要存在的問題是:不使用專用工具運送醫療廢物,使用的運送工具不少達不到防滲漏、防遺撒的要求,甚至由轉運人員直接手提運送。轉運醫療廢物沒有固定時間和路線,運送人員運送過程職業防護也做得較差。 暫時貯存場所設置存在較多問題,合格率僅為22.2%。調查中發現,有的設置在醫療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旁邊,不少設置的貯存設施簡陋,墻壁、地面不易清潔,屋頂透光、漏水,無防鼠、防蠅、防蟑螂安全措施,達不到規定的衛生要求。醫療廢物內部交接登記制度執行情況也較差,合格率為11.1%。不少醫療機構未執行醫療廢物內部交接簽收制度,實施醫療廢物登記的醫療機構登記不完整、缺漏登記情況嚴重,不少單位僅登記一次性醫療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合格率為27.8%。調查中發現,在非貯存地點丟棄、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混同生活垃圾處置的情況時有發生。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生活垃圾,未能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置等。

通過培訓宣教、分級管理和行政處罰等干預措施的實施后,18家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情況有明顯好轉。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安全管理和處置的意識有明顯提高,有關知識的知曉率14.4%上升到93.4%,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各項指標的合格率也明顯上升,表明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實施干預措施后取得良好的效果。

3.2醫療廢物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討

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安全性取決于各醫療單位自身管理的水平,實施外界干預對促進醫療機構加強自身管理,推動和促進醫療機構按照規定要求實施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具有重要的作用[1]。通過對18家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干預前后的效果評價,總結出醫療廢物安全處置三大有效的干預措施:① 培訓宣教,通過培訓宣教可提高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掌握程度,促進他們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規范化管理和處置。值得重視的是,在對有關醫護人員培訓的同時,還應加強對患者和陪護人員的培訓宣教,配合醫療單位共同做好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工作;② 分級管理,分級管理可針對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水平高低進行,水平高減少監管頻率,反之增加監管頻率,可提高監管效率;③ 行政處罰,處罰目的是為了提高醫療廢物安全管理質量,使發現的問題能得到及時糾正,確保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值得引起重視的是,處罰僅是手段,重要的應是指導和教育,處罰、指導和教育相結合才能收到較好效果[2,3]。以上三大干預措施,建議衛生行政部門在制訂醫療廢物管理規范和措施中作為長效機制予以考慮,使本市醫療廢物真正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確保醫療廢物達到無害化處置。

4參考文獻

[1]金燕芳. 醫院感染管理中的健康教育[J].上海預防醫學 ,2005,17(10):504.

[3]劉美霞. 論醫療廢物的管理[J].中國公共衛生管理,2006,22(5):419.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5

6月19日至21日,國家環保部對市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進行復核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將于8月份復查整改情況。7月1日,市里召開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整改工作部署會,市委書記于偉國、市長劉可清親自到會部署工作。市環委會印發了《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現場復核初步整改計劃》,要求各部門要針對環保部復核中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為了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確保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順利通過復核,現提出整改工作內容與要求:

一、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設置監控部門或專(兼)職管理人員。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行為發生。

二、規范醫療廢物的暫存場所。暫存場所要具有防盜、防滲漏、防流失擴散等措施,要有規范的警示標志(放置醫療廢物的包裝物和容器也應有警示標志)。每批醫療廢物在醫療機構內暫存時間不得超過二天。不得任意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不得在非暫存場所傾倒和堆放醫療廢物;不得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

三、規范醫療廢物申報、收集、交接、轉運的管理,填好一表、一帳、一單、一卡。

一表:各醫療機構必須于每年1月10日以前向市環境保護局翔安分局監察大隊報送《排放污染物申報統計表》,統計匯總上報上年度醫療廢物產生處置情況,申報新年度產生處置情況,并上報新年度醫療廢物管理計劃。

一帳: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醫療廢物登記臺帳,臺帳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交接時間、處置方式、最終去向及經辦人簽字等項目,臺帳資料至少保存3年。

一單:交接時《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一式兩份,每月一張,由處置單位運送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共同填寫,醫療衛生機構和處置單位分別保存,保存時間5年。交接時要規范填寫,要有計重,醫療衛生單位沒有計重器的,必須配備計重器。

一卡:每車每次運送的醫療廢物采用《醫療廢物運送登記卡》管理,一車一卡,由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填寫并簽字,交由運輸單位。當醫療廢物運至處置單位時,處置廠接收人員確認該登記卡上填寫的醫療廢物數量真實、準確后簽收。

上述一表、一帳、一單、一卡的數量必須一致。

四、規范醫療廢物的檔案管理。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完整的醫療廢物管理檔案,一表、一帳、一單應分年度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2012年8月底前必須完成2009~2012年醫療廢物管理檔案的收集歸檔工作。

醫療廢物處置條例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省級生態縣建設”戰略部署,按照縣委、縣政府下達我委的各項工作任務,履行本部門工作職責,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我委創建省級生態縣的目標順利實現。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按時完成縣交辦的生態縣創建各項任務。

(二)4月底前完成危險廢物處置資料:縣醫療廢物委托處置情況匯總表;處置單位接收和處置全縣醫療廢物量匯總表;縣醫療廢物委托處置協議書復印件匯編;縣醫療廢物轉移連單(存各醫療機構)。

(三)4月底前完成村鎮飲用水衛生合格率指標完成情況匯總、農村飲水水質衛生監測工作計劃、飲用水污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預案。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于我縣近三年未發生飲用水污染事故的證明、村鎮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等文件準備。

(四)4月底前完成縣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指標完成情況概述;縣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統計表;全縣改廁工作總結;農村常住戶數統計;使用衛生廁所農戶數統計表;全縣改廁投資明細表;全縣改廁工作取得的榮譽證書復印件;有關農村改廁工程驗收資料;政府及部門下發的有關農村改廁,提高衛生廁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準備。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末梢水水質達標率匯總,村鎮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匯總等資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縣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暫存點規范化建設,完成一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水規范化處理設施建設,并規范運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衛生改廁觀摩點(每個鄉鎮2各以上),確保衛生廁所普及率達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

1.縣疾控中心根據《省農村應用水水質衛生檢測實施方案》,加強農村飲用水衛生監測工作,提高農村飲用水監測的覆蓋率。

2.加強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狀況信息收集,做好全縣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點供水方式等基本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詳細掌握全縣農村供水有關數據資料。

3.結合生態縣創建工作要求,重點加強對創建生態鄉鎮、村供水工程水質的日常監測和技術指導工作,并及時對所監測到的數據進行分析匯總,對水樣監測不合格的供水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確保2016年安排創建生態鄉鎮的農村生活飲用水衛生合格率大于95%。

(二)農村衛生廁所整治工作

1.縣愛衛辦要在認真總結多年來項目工作的基礎上,結合中央項目督導組專家的意見,重點把好中央項目村的落實、項目村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改廁健康教育三個關,進一步提高項目技術指導能力,確保中央項目質量。

2.普及全縣農村的公廁、戶廁無害化改造工作,積極扶持中心村的改廁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簡易廁所、露天糞缸,按人口比例規劃建造無害化公共廁所,確保農村無害化廁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縣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指標完成情況概述。

(三)醫療廢物、廢水管理工作

1.認真落實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把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做到領導、責任、措施“三到位”。

2.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監管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對醫療機構開展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開展考核,同時督促各醫療單位將醫療廢物按規定統一收集,并交由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理中心處理。鄉鎮醫療機構和個體診所等偏遠地區必須達到《醫療廢物處置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要求,經縣環保局和衛計委同意后方可就地進行處置,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置。

3.衛生監督所要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強化對全縣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開展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專項檢查,要將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納入責任目標考核內容,確保全縣各醫院醫療廢物處置率達100%。

4.督導鄉鎮醫院醫療廢水規范化處置,村級醫療機構醫療廢物規范化處置。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創建生態縣是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提升我縣生態文明和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的有效載體和內在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充分認識生態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創建意識,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行動統一到位,宣傳服務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明確責任,強化督查

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確保高標準完成衛計系統創建生態縣的各項工作目標。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委統一時間要求完成各自任務,疾控中心負責對全縣飲用水水質的檢測及相關材料的收集。愛衛辦要高標準完成農村改廁工作,并做好數據資料的統計與收集。衛生監督所要進一步做好對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處置情況督查工作。各醫療機構加強對本單位的醫療廢棄物處置情況的自查工作,確保兩廢處置規范有序,相關登記匯總資料齊全。衛計委創建辦將不定期開展檢查,并對創建工作不落實的單位予以通報,相關責任人年終考核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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