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規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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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規劃

農村土地規劃范文1

全國自1990年以來出臺了很多土地規劃和管理方面的政策,政策工作出臺了近20年以來[1],全國土地總體上得到了合理的規劃和管理,不僅節約了土地資源,也合理的規劃和管理了各方面用地,在一些土地缺乏地區進行了一定的調控,總體上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之前的政策和制度大多是針對于城市土地規劃和統一管理方面的,對于農村土地的規劃和管理則非常缺乏[2],也導致了農村土地的不合理開發和農村土地的嚴重浪費,農村土地合理利用率非常低,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目前農村土地的問題已發展到不得不進行探討和解決的時候了,應盡快對農村土地進行合理的規劃和管理,徹底解決農村土地問題[3]。

1 農村土地狀況分析

1.1 農村土地利用率分析

我國是農業大國且目前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農村的社會經濟發展仍比較落后,導致了農村土地方面沒有相對完善的規劃和管理制度,農村的土地仍處于亂規劃、無人管、亂管理的現狀[4]。農村一些隨意開發征用土地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了大量的農村土地資源浪費了。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整體合理利用率非常低,由于缺乏相對完善的規劃和管理,其合理的利用率則更低。

1.2 農村土地規劃分析

由于農村在我國的規模大,農村人口多,農村土地面積也大,且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離城市還是有差距的,國家對農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重視程度也遠遠不及城市土地規劃管理部門,配備的相關規劃管理人員也是不及城市土地規劃管理部門,這些因素都導致了農村土地規劃和管理不當,導致了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使得農村很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開發利用,廣大農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上不去。以我國江西省南昌市為例,整體對南昌市的土地進行規劃和管理,最后統計的一共收回了20宗閑置土地,然后進行合理的規劃和管理,使得這20宗閑置土地得到了合理的規劃和使用[5]。

2 農村土地系列問題

2.1 農村土地布局廣泛

有研究學者長期研究土地的規劃和管理,對土地閑置浪費研究有一定的見解,也發表了一些看法。例如有學者認為地理位置因素是導致土地浪費與否最為關鍵的一個因素,好的地理位置的土地更容易得到合理利用,相反地理位置相對差的土地得到利用率低,有的甚至閑置和荒廢在那里。我國農村地形地貌的不同,也是導致我國農村土地得不到合理規劃和管理的一個重要因素。

2.2 農村土地轉讓

我國針對土地規劃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很早就出臺了,規定土地私自轉讓必須要到相關管理部門進行辦理合法的手續,但是由于農村人口多,廣大農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導致了很多違反土地法律法規的土地轉讓和交易,這不僅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農村土地濫用濫采,得不到合理的利用,造成了極大的土地資源的浪費,同時后期也會帶來一定糾紛和麻煩。

2.3 農村土地法律法規不健全

近些年來,我國針對土地規劃和管理方面也制定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一直在完善土地規劃和管理的相關制度。但是,由于農村生活條件差,經濟發展落后,農民文化程度低,雖然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和土地規劃管理制度,但是一些農民仍然直接無視這些制度,仍在私自的違章擴建建筑占用土地,私自轉讓和交易土地,隨意的濫開濫采一些土地,導致了農村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

2.4 農村土地制度松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眾多,而農村的村莊數量也是非常多的,人口分布也是非常廣泛,尤其是一些大山丘陵地區,這也給農村土地規劃管理人員帶來了很大的管理困難和成本,土地合理規劃和管理嚴重缺乏,土地合理利用開發率低。

2.5 農村土地污染嚴重

近些年來,隨著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到來,農村經濟也得到了發展,農村也有了一些工業,由于農村發展的相對落后,管理部門對農村的一些企業的管理也相對比較松,導致了一些企業隨意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氣和廢水,嚴重污染了農村的土地,使得農村土地被污染了,土地資源嚴重浪費了。

3 保證土地合理規劃和管理的對策

3.1 制定管理制度

要想制定出相對完善的農村土地規劃和管理制度,首先要從制定制度的人開始出發,要有一批專業水平過硬的技術隊伍,土地規劃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提高了,對所負責的區域的土地情況熟悉、了解之后,才能結合具體情況做出適合的規劃管理制度來,才能確保該區域的土地規劃和管理實施的更為合理。

3.2 統一管理農村土地

前面說到我??是農業大國,農民人口眾多,不管怎么做土地規劃和管理,怎么制定土地管理制度,前提都是需要保證要有充足的基本農田給農民耕種,而不能隨意占用農民基本農田來作為商業用地,一方面要從法律法規和土地規劃管理制度上面來保證農民基本的耕種農田,另一方面也要根據具體情況不能荒廢任何一處農田,合理規劃和管理使用基本農田,確保做到不浪費土地資源。

3.3 加大實施力度

在大力制定對土地的規劃和管理的制度的同時,也要保證在制度實施的過程中做到公正。對那些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同時對那些違章建筑占用土地的要堅決拆除,按照法律法規要罰款的就罰款,該去相關部門補齊手續的就要去相關部門補齊手續,該退還占用農民耕地的堅決要去退還耕地,堅決維護農民耕地不能被占用,保護好農民的切身利益。

3.4 土地宣傳

針對我國農村人口多,農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應從源頭上杜絕非法占用土地的現象發生。要大力宣傳土地合理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政策制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進行宣傳,結合農民平時生活現狀,可以采用報紙、電視或者現身說法等途徑進行相關的宣傳,以增強農民對土地的重視,增強對土地規劃管理的法律意識,也增強農民對土地資源的認識,從源頭上杜絕土地資源的浪費。土地規劃和管理部門應該定期的去農村組織開展相關的土地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徹底提高廣大農民的土地意識。

農村土地規劃范文2

關鍵詞:制定;農村土地;深度性;廣度性

二十一世紀以來,人類在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空間和海洋等六大領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進展,其中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尤為突出,這場革命在深度、廣度、速度和力度等方面遠遠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次技術革命,促進了人類新的社會經濟產業和經濟形態——信息產業和信息經濟的形成與發展,推動人類進入一個嶄新的信息化社會。

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不僅對生產方式、經營方式、管理方式和行為等經濟活動有直接影響,而且還強有力的滲透到人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信息已成為經濟發展的戰略資源,成為社會生產力、競爭力的關鍵,信息化將為各類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共享、處理、分析等提供全新的技術可能性,促使人們的工作方式、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發生深刻變革,《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和《國土資源管理“十五”計劃綱要》富有遠見的提出,以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建設帶動國民經濟和國土資源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

省廳要統籌考慮全省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每年的建設用地指標是一定的,而我縣要實現社會經濟的超常規發展,建設用地指標是很重要的一環,如何爭取更多指標只是一個方面,而立足于我縣原有建設用地的內涵挖潛才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也是保證我縣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根本所在。

帶著這個問題,我作了一個小調查。 選擇了南樓鄉二十二個村莊行政村除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之外的其他建設用地作為調查對象。之所以將范圍縮小在一個鄉之內,原因有幾點:

一是可以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了解更多,更深層次的問題,而不是走馬觀花;

二是南樓鄉作為正定縣傳統的農業大鄉,其占地情況較其他鄉來說要少得多,對此分析建設用地的內涵挖潛,能夠代表一個縣的整體情況;

三是有利于對鄉鎮總體規劃中下一輪修編工作進行探討。

一、目的

通過本次調查能夠將南樓鄉原有建設用地的土地利用情況摸清楚,分析其有沒有內涵挖潛的可能性,找出鄉鎮土地利用的特點和規律,討論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制定的可行性,試圖找出一種內涵挖潛的方法,擺脫以大量浪費土地資源為代價的經濟發展模式。

二、內容

南樓鄉原有建設用地重點是獨立工礦,永久性建筑,公共設施,科教文衛,土地利用狀況包括用地數量、閑置數量、用地手續的辦理;調查每宗地的權屬性質、權屬單位、以及各權屬單位發展情況、經濟效益,及涉及矛盾糾紛情況;而不包括農村居民點用地及部分特殊用地的調查。

三、范圍

南樓鄉二十二個村莊和鄉直獨立的工礦行政區域內,關于建設用地情況的調查。

四、方法

采用普查和重點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內業判讀所有目標地塊位置,量算面積,外業逐宗一一核實,并紀錄閑置土地面積,及問詢權屬單位、用地性質等情況。重點調查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進行重點溝通。

將土地調查、地籍測量、土地登記等工作交由中介組織去做,既不用政府投資,又不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直接向土地權利人收費,而土地權利人,也不會因為不熟悉土地手續的辦理,而多跑冤枉路,國土資源部門、中介組織和土地權利人各得其所,職能分工清楚、權利義務明確,既提高各方面工作的積極性,又轉變了政府職能。

五、步驟

(一)調查的準備階段。將涉及范圍內的圖件、文本資料整理好,準備必要的測量儀器及其它工具。

(二)實施階段。春節以前,由于時間上的關系,只做內業工作,判讀調查范圍內地塊的位置,編號,量算面積,設計調查內容表格及調查線路等。

   (三)整理階段。安排上班以后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將調查內容匯總、分析、討論,得出結論。

結論如下:

1、在這個工礦行政區內原有建設用地閑置率很高,為43.4%,很多建設用地沒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土地管理混亂,大部分沒有正式的用地手續,或是手續不完備、不正規;

3、鄉政府對這些地塊實際行使著管理權和收益權,土地監察對此是一個真空;

4、磚窯復墾工作進展程度緩慢;

5、由于土地管理的混亂,也一定程度上給該鄉企業的發展造成了負面影響;

6、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該鄉的招商引資工作是非常困難的,即使有,將原有的建設用地內涵挖潛足可以,用地指標分配并不合理;

對于以上結論,我認為由于調查工作仍然還存在著很大的片面性,調查結論只供參考和討論。

對于本篇主題,建設用地指標的問題,根據調查結果和反映出的問題,我得出的觀點是:

當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發展經濟,提高農民收入是貫穿整個大矛盾體系的主線,是搞好整個農村工作的主動環節。而經濟的發展必須要和資源的合理利用相互協調起來。農村經濟的發展,二、三產業是主要帶動力量,因此二、三產業用地的規劃布局是整個建設用地治理的牛鼻子,以此為切入點,確實將農村建設用地的治理和農民的根本利益結合起來,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宅基地問題,也才能使我縣的土地規劃工作變被動為主動,極大的促進我縣招商引資工作。

具體措施有如下幾條,以供討論。

1、對原有建設用地,特別是獨立工礦、公共設施、行政機關等用地,綜合考慮交通區位,人力資源,基礎設施等因素,采用集約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原有建設用地,在做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做好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制定和執行工作。

2、對于農業用地,以調整農業結構為出發點,合理利用各類農業用地為原則,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為目標,制定土地利用詳細規劃。

3、原則上將各鄉鎮的建設用地指標降到最低,除留給村鎮進行空心村改造的建設用地指標外,其余建設用地應對每個鄉鎮土地利用詳細規劃進行詳細審批的基礎上,在適當分配指標。

4、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有條件的地方,對利用價值高的土地,實行資產管理和經營。

農村土地規劃范文3

一、正確把握基本原則,促進農村土地規范、有序流轉

(一)正確把握好土地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的基本原則。

1 堅持自愿、有償、有期限的原則。土地流轉必須尊重農民意愿;土地流轉的期限、數量、條件、補償辦法等具體問題,應由流轉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出土地續包合同規定的承包期限。

2 堅持規范、有序的原則。土地流轉必須由流轉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協議),并報發包方和鎮(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通過簽訂合同(協議),完備流轉手續,使流轉雙方建立比較穩定的流轉關系,并明確流轉雙方之間及其與發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3 堅持土地集體所有權不變的原則。土地流轉的主體是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腕w是土地經營權而不是土地所有權。在土地流轉中,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性質,不得改變農戶在續包期內的承包權。

4 堅持因地制宜,多種形式流轉的原則。農民承包土地情況比較復雜,土地流轉情況也復雜多樣。因此,流轉形式必須堅持因村、因組、因戶制宜,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不搞“一刀切”或“一個模式”。

5 堅持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優先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有優先經營權。

(二)因地制宜地選擇農村土地流轉的形式。

從我國的實際看,農村土地流轉可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1 委托經營。即農戶將其承包土地委托給發包方代為經營,在給予農民一定經濟補償的前提下,發包方接收農民的承包土地,實行產業化經營和適度規模經營。委托經營雙方必須簽訂委托經營協議書,明確權利、義務關系。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方)接收土地后,可以直接經營,也可以招標發包。在委托經營期內,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2 轉包。即農戶將自己承包土地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在一定期內轉交第三者經營,并簽訂土地轉包協議。在轉包期內,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3 互換。因村鎮建設和種養需要、地塊細小分散不利耕作等原因,農戶可將不同方位、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承包土地相互交換,并簽訂互換協議?;Q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4 入股。即農戶將擁有的土地承包權折價入股于股份制企業,或者股份合作制農業企業。用土地承包權入股時,必須向入股企業及時獲取股權證明憑證。其承包權入股期間,經營權歸企業,承包權仍歸承包農戶,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5 租賃。即單位或個人向土地承包農戶租賃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出租方和承租方應及時簽訂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明確利益關系。農戶土地經營權出租后,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6 股份合作。村戶、戶戶、戶與其他經濟組織之間,通過土地、資金、勞力、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實行股份合作制經營。這種形式既不改變農戶承包權,又能擴大規模經營,發展農業產業化,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對此,要積極探索、大力發展。

二、切實加強對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領導

1 加強領導,過細工作。各鎮(區)要把搞好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政府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農口部門配合抓。農村土地流轉工作情況復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千家萬戶農民的經濟利益,關系到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穩定和鞏固。因此,各鎮(區)、村要高度重視,認真務實地把這項工作抓好。要因勢利導、積極穩妥,防止思想上的簡單化和工作上的隨意性。

2 把握政策,遵循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的政策,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確保家庭承包經營制度長期穩定。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

3 積極探索,不斷創新。加強對土地流轉形式的探索,特別是對土地入股形式或股份合作制形式進行積極探索,對在結構調整或集中開發中,個別農戶不愿流轉,探索用土地置換方式加以解決。加強對農業投入機制創新的探索。建立起鼓勵集中連片開發經營,形成以農民自主投入、引入“三資”投入及市、鎮、村三級扶持的多元投入新機制,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促進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

農村土地規劃范文4

關鍵詞:土地整理;生態景觀;低碳;道路;農村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經過IPCC報告顯示,人類生產生活所產生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溫室氣體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元兇。我國的碳排放量還缺乏切實的數據,但只要約束好土地的使用情況,就能夠減少居民生活中的碳排放量。根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農村的人均碳排放量比城市居民的人均碳排放量要多。這是因為農村的發展沒有先進理論和技術的指導。如果繼續放任農村的碳排放量,那么就可能會造成更大的成本損失。并且以后在農村做低碳減排工作,成效也不會很高。因此,我國必須要建設起低碳理念下的新農村。

我國和世界其他國家的國情不同,國外很少有研究農村土地整治的資料,因此,我國若對土地整理,并實施低碳建設,存在著一定的理論和技術困難。除此之外,我國各地區的農村土地整理對低碳生態景觀建設也不夠重視。國內的土地整理是調整土地之間的關系,并綜合的整治田林路村。而農村的道路建設研究是農村結構規劃、控制密度、功能混合的規律建議。通過對農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態景觀規劃設計,認為低碳建設要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并保證其地域的文化特色,注重政府和公眾共同參與決策和規劃設計。

1對當前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幾點思考

農村土地整理和道路景觀建設,是農村集體按照集約化土地的原則,對項目區內的水、田、林、路、村以及森林灘涂等農村自然景觀進行整理,合理的布置和規劃好布局。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在實施之前需做好規劃的準備。要顧及到整治后所涉及的各個方面。農村地域比較城鎮廣闊,但多數屬于生態土地和農作土地。不合理的整治,雖可能會增加農村可使用的土地,但也會損害農村內原有的生態景觀。農村土地的綜合整治,需遵循開發荒廢多余土地,保護生態土地為原則。整治后的新農村,既要合理美觀,也要增加農民的收益。

農村土地整治,可以將農村特定區域內的耕地數量減少,增加當地的城鎮建設用地。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項目區之內的農民需要做好整理土地、搬遷安置、復墾以及維護生態環境、配備生活基礎設施等。農村內首要的整治工作就是整理農用地。對農村內的水、田、路、林進行綜合整治,促進自然生態和農村生產有機統一。這樣能夠促進農村的基礎建設,也能夠改善村民的生產條件,提高農田的糧食產量。整治之后,既能增加有效的耕地,也不會減少原有的農田總量,糧食產量不會有所降低。其次就是整治集體的建設用地和村莊。復墾集體建設用地和空閑的宅基地,可以促進村莊的統一整治,并促進整個村莊的整潔和美觀。再就是讓農村發展成為現代農業、城鄉一體化。土地的流轉可以實現規?;霓r村經營模式。而農村多余的建設用地,可以給予城鎮使用,減少城鎮用地難的問題。土地極差增值的收益,可以促進新農村建設。

2農村土地整理道路建設中出現的問題

農村土地整理道路中,不重視生態效益。土地整理主要是水文、植被、土壤等因子變化引起了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變化。整理前后要保證生態系統的氣候調節、固碳制氧,維護物種多樣性。我國農村道路建設,多以水泥化建設為主,以現代化技術介入,并不注重道路的生態效益。農村的道路綠化,也很少重視生態環境的提高和生物的多樣性。綠化的適應能力差,農田施肥的投入高,容易傷害生態環境,并產生大量的碳排放。

道路景觀設計缺乏低碳理念。道路是村民的運輸和通行空間,也是農村文化傳播和發展的必要條件。道路生態景觀表現著農村獨有的鄉土氣息,反映出農村的文化景觀遺產。因此,道路設施規劃要有鄉村特色和藝術感染力。我國農村土地整理還沒有意識到低碳理念的重要性,除了在鄉村看到部分的太陽能熱水器和路燈之外,很少有低碳應用的景觀。

3農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態景觀規劃設計

3.1提升農村景觀的自身價值

在低碳理念下對農村土地道路進行整理,需要將土地模型轉變為景觀模型。景觀是將各種因素結合為一體的地域風貌,是自然和人為因素共同影響的產物。鄉村均具備景觀風貌和特征,而且是不斷影響和積累的。無論這樣的景觀是否會被觀眾所重視和注意,都為地區的自然和人文歷史發展做出了貢獻。在對農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態景觀規劃設計時,要注重提升農村景觀本身的價值,將農村特有的地域景觀進行維護和延續。而這,也是土地整理和土地復興的關鍵內容。

3.2建設綠色基礎設施

生態景觀的規劃設計,有多種的手段。將其轉變為景觀結構的辦法有兩種。一種是按照生物空間分布和景觀生態學的原理,將農村道路的生態環境提高。而這不單單包括池塘生態系統,也包括樹林生態系統。研究半自然的景觀規模和類型,尋找外界敏感影響源。從而規劃出核心區、潛在廊道和緩沖區等。在每一個區域內合理的進行規劃,建設起綠色基礎設施。第二種方法是根據農村的生物地理理論、生物適宜性原則,根據每一個物種的基本狀況,也分成核心區、潛在廊道和緩沖區,保證物種的合理繁衍,形成生態化的綠色經濟。植被和物種,都會為低碳理念下的土地整理提供有力的幫助。

3.3開展土地多功能性設計

農村土地不僅可以產出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還可以進行水文調節、凈化廢棄物以及保護生物多樣性、形成地域文化景觀等功能。農村土地整理,要保證其服務生態景觀的能力,并且營造科學合理的空間格局。景觀生態學內的景觀結構理論,表述了農村土地道路中的田塊、田埂、防護林等景觀所擁有的重要作用。土地可以涵養生態,道路屬于線性因素,具有運輸和美學的視角。景觀框架的調整,離不開生態環節和景觀格局的作用。推動鄉村不斷提高自身的連續性和多元化。并合理的對道路生態景觀進行規劃,避免景觀的破碎化。土地,可以向多功能的方向發展,例如開展林業生態建設、或者營造多元化的群落結構,從而開展低碳。

3.4拓展項目實施機制

農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態景觀的規劃設計,涵蓋了許多不同的行政機構,并且營造了以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的工作體系。在規劃設計時,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步驟、規范的體系,并推動公眾參與其中。在科技方面,強調可視化,調動公眾的參與積極性,并傾聽公眾的規劃設計思想。拓展項目的實施機制,營造農村土地整理的信息網絡。

結束語:

建設新農村的過程中,對土地整理和道路生態景觀的規劃設計,不是對村莊的附屬規劃,也不是僅僅對農村外表進行綠化裝飾。它是融合多種學科的思想,綜合塑造農村的景觀。并且在其中考慮到了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等層面。由于低碳理念的影響,農村土地整理道路生態景觀的規劃設計,需要更注重對自然生態的影響。既要保證綠色經濟、也要促進新農村的生態景觀舒適和諧,富有現代化的氣息。

參考文獻:

[1]劉鳳樹.淺析農村土地整理中道路生態景觀建設[J].科技資訊.2012,(26).

農村土地規劃范文5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農村土地;問題;管理

土地資源是地區發展的重要保障,必須按照區域規劃要求設定土地開發機制,才能進一步落實項目建設方案,提高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率。面對傳統土地規劃與管理模式,要掌握城鄉一體化發展內涵,提出符合戰略決策標準的可行性對策。據此,結合農村土地管理存在問題,可實時調整現有的土地管理制度。

1城鄉一體化背景

“城鄉一體化”作為中國改革建設新思路,主要針對農村地區土地資源規劃進行調整,促進農村與城鄉之間整合與發展,形成相對穩定的土地資源利用機制。從城鄉一體化標準來說,其主要針對農業經濟區域規劃與發展,對項目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處理方式,幫助農村地區做好資源利用決策,統籌農村土地資源規劃及安排,帶動土地資源、產業資源、環境資源等協調發展。

2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2.1規劃問題

農村土地規劃中缺少足夠的保障機制,開發與保護土地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導致違規建設現場不斷增加。例如,農村土地開發前期,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開發方案,土地資源結構布局失衡,開發之后,土地結構層次混亂,部分土地資源浪費;規劃決策失誤導致用地決策失誤,引起一系列的問題。

2.2開發問題

我國農村土地資源豐富,相比城鎮地區具有更大的開發空間。但是,農村土地開發制度不健全,導致各個區域之間土地劃分決策失效,限制了地區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例如,土地開發模式不夠統計、標準,生產區、種植區、居住區等結構層次混亂,難以對農村土地資源實施綜合調度管理,破壞了土地結構層次的協調性。

2.3流轉問題

現有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轉與轉換,如:土地使用權流轉秩序混亂,影響了整個區域規劃與改造標準。市場經濟改革下,農村土地上市流轉是必然趨勢,只有這樣才能帶動地區經濟收益增長,滿足不同階段農村土地改造建設要求。然而,農村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影響了農村土地上市流轉的流通性。

3農村土地管理規劃與對策

3.1政府監管規劃

當前,我國國民產業經濟快速發展,農村土地開發規模不斷擴大化,實現了經濟戰略轉型目標。但是,農村土地開發與分配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導致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限制了農村土地開發戰略建設標準。對于傳統土地管理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對策。政府部門要建立相對完整的監督體系,按照區域規劃標準執行土地建設方案,為農村地區土地整改實施綜合控制方案,這些都是實現資源利用標準的可行性方案。例如,針對大規模土地流轉情況,要時刻掌握土地資源分配計劃,從農村經濟產業發展實況出發,做好詳細的監管與改革工作。政府部門要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農村土地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指導方向,挖掘土地資源的綜合利用價值。

3.2土地流轉調控

城鄉一體化是為了促進城鄉地區的綜合體,構建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改造模式,幫助農村經濟實現穩步增長,消除潛在性的發展隱患。例如,市場化改革準則下,城鄉土地制度與規劃建設、產業布局、政策調控、生態保護等緊密聯系,從而保證了地區經濟戰略決策要求,消除了農村土地使用障礙,幫助城鄉地區搞好市場轉型工作。例如,“三個有利于”原則,探索土地流轉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農戶的增收,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不管怎么樣的土地流轉形式,都可以運用并推廣。

3.3開發土地市場

可持續發展是農村土地管理的核心理念,任何一個階段,都要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才能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的戰略性調整。為了擺脫傳統土地資源模式的缺陷,城鄉一體化倡導新型改造機制,要求土地管理平臺建設更加穩定化,從而促進了農民經濟收入增長,實現了產業規劃與改造目標。堅持土地規劃與統籌發展,建立符合農村區域發展要求的土地建設標準。同時,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盤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從嚴控制,用好用活農村建設用地置換政策,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確定的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結合新農村建設,做好村鎮建設規劃。

3.4倡導規范用地

城鄉一體化背景,最終是為了實現產業效益化,帶動地區農民收入增長,實現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同步進行?;趥鹘y土地改造標準下,農村土地效益化必須注重收益增長,利用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統籌化建設。同時,按照土地管理規劃標準執行操作目標,這些都是產業效益增收的主要方向。農村規?;笄蒺B殖用地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堅持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基本農田。規?;笄蒺B殖用地確定后,不得擅自將原土地用途改變為非農業建設用途。

4結論

城鄉一體化促進了農村土地戰略轉型,實際管理階段要考慮綜合發展需求,從可持續發展角度編制戰略轉型方案。同時,面對城鄉一體化轉型中遇到的問題,要敢于采取土地管理決策額,消除土地資源利用隱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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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規劃范文6

一、我國土地產權制度現狀

1、土地產權制度模糊內涵

產權的定義很多,一般認為,產權是由物的存在及對它們的使用所引起的人們之間相互認可的行為關系。產權的基本功能在于影響激勵和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們實現將外部性內在化的激勵,產權界定不清一般被認為是產生“外部性”和“搭便車”的主要根源。就產權構成來看,大部分學者認為產權是一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等具體權利在內的權利束,且物的交換價值主要取決于交易中權利束的大小。根據上述產權定義,土地產權應是因土地的存在及對其使用而引起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以土地為客體的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之和。在產權明晰的條件下,土地交換價值應取決于土地權利內容的范圍和大小。

就制度來說,諾斯認為,制度是一種社會博弈規則,是人們所創造的用以限制和規范人們相互交往行為的框架性安排,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制度體現的是集體行動的規則,也可以說是人們之間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約關系。進一步理解,制度是一種放大的契約或稱之為群體契約,與個人之間契約不同的是,制度需要明確的是群體內部或群體之間的行為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因契約約束范圍模糊導致的契約邊界模糊便不可避免。布坎南在提及契約對財產的保護問題時,認為在原始契約得到履行的同時,必須制定出一些條款來控制邊界交叉的問題,以認定并懲罰那些侵犯他人已界定的財產權利的人,對制度來說,這個觀點似乎同樣適用。

具體到土地制度而言,它是對人們以土地產權為載體從事的各種行為的約束性規范,也是人們在使用土地過程中產生或制定的規則,一般分為土地所有制和土地使用制,并分別對應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但實際上,由于公權力的干預,這種劃分標準及各自作為權利束所包含的內容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根據產權理論,由于產權主體在界定、保護或實現權利方面的費用太高以及外來干預等原因,產權往往具有一定的殘缺性。需要明確的是,土地所有權作為一種非排他性或一定范圍內非排他性的所有權,可以認為是一種社團產權。在出現社團產權的情況下,產權明晰只有在對抗社團以外其他人時才能體現,而在社團內部,由于所有者并不唯一,這種產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是不確定的。而對于土地使用權來說,其權利束所包含的內容受法律規定或土地所有權代表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的影響,本身也是不確定的。上述這種不確定性表現在制度安排上,就是制度模糊。

2、我國土地產權制度模糊的原因及表現

我國的土地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從前文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是何種性質的土地所有制,只是所包含的權利人范圍不同,但作為社團產權,在其內部都存在產權界定不清晰的問題。當然,從我國實踐來看,這種不清晰還有一個表現,就是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之間也存在一定的邊界交叉,并且受國家發展戰略導向影響,呈現出前者對后者的制度歧視,而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1)制度變遷過程充滿了不確定性甚至過程中斷導致制度模糊。以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演進過程為例,建國初期,為推動經濟復蘇,促進農業發展,調動農民積極性,1950年6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定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但實際上,在1952年這場完成之前的1951年底,中央就印發了《關于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要求在已完成改革的地區實行農業互助合作。后經過農業生產互助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等一系列的制度實踐,逐步在所有權制度層面上抹去了農村土地的私人所有權,至1962年《農村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頒布實施,我國農村土地最終確立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所有權制度體系。在1950年至1962年短短十二年的政策演進過程中,實際上貫穿一條主線,即土地產權逐步由明晰的私人產權向模糊的社團產權過渡,并逐步擴大其范圍。從這方面看,既然集體土地所有權是一種“進化不全面”的所有權,產權制度模糊便不可避免。

(2)國家基于發展戰略的制度故意,即戰略性模糊。這種戰略性模糊可以從兩個方面予以說明,其一,源于城市建設和工業發展需要的農村支援城市戰略計劃,即長期的農業支持工業發展及城市建設。從這個角度上講,自1953年開始,一直延續至今的低成本征地制度,至少說明這種產權制度模糊可以大大降低城市建設成本,并使農村土地的資產屬性只能在狹窄的通道內通過改變產權性質得以實現。其二,1978年之后的城鄉土地制度改革開始逐步強化用益物權,所有權在某種程度上成了“空制度”。以城市土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核心的城鄉土地用益物權成為時展與社會性質相妥協的產物。以至于何?皮特(Peger Ho)認為,中國農村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關鍵就在于中央政府經過審慎考慮后,決定將本該成綱成條、沒有任何歧義的農村土地所有權制度隱藏在模棱兩可的迷霧中,即有意的制度模糊。

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土地產權制度模糊至少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不同類型的所有權之間、同一類型所有權內部存在制度模糊。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土地屬于國有,但由于“城市土地”、“國有”本身就是相對模糊的概念,城市土地的邊界、權利人主體都難以界定,結果就造成城市建設用地面積不斷擴大,集體土地不斷受到侵犯。同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脫胎于過去“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所有權結構體系,所有權主體邊界更加模糊。二是土地使用權制度模糊。以土地使用年期為例,城市建設用地使用年期長期處于調整、總結和實踐的過程,從深圳早期土地出讓年期一般不超過30年到《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1988)規定最高期限不超過50年,到《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區分土地利用類型規定不同的土地使用年期,再到目前提倡的土地出讓彈性年期制,可

以看出,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期是不斷調整變化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樣如此,早在1984年,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后《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改)將其調整為30年,《農村土地承包法》(2002)區分耕地、草地、林地將承包期調整為30至70年不等。由此帶來的則是產權不穩定,進而導致土地使用權人預期收益不穩定。

二、產權制度模糊對土地規劃編制、實施的影響

1、產權制度與土地規劃的關系

一般認為,土地規劃是國家利用公權力干涉甚至侵犯私權-利的工具,土地利用規劃出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或提高整體土地利用效益而獲得合法性基礎。

(1)產權是規劃編制及實施的條件之一。規劃影響產權內容,但同時,既定的產權也影響規劃編制及實施效率。我國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基本結束,與前兩輪不同的是,這次修編更加強調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更加重視規劃對土地布局及利用結構的宏觀指導性,并將規劃作為土地管理的基本公共政策以實現土地利用與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相協調。此外,這次規劃修編更加面向規劃的實施,在這種情況下,土地產權作為影響規劃實施成本的重要因素,必須得到充分考慮。

(2)在一定條件下,產權是產權主體保障規劃落實的動力。土地規劃強調的是土地結構的宏觀布局,賦予土地發展什么、怎么發展的權利,并指導土地利用方向。但產權主體作為理性經濟人,在面臨規劃時他們首先考慮的往往是規劃對土地產權內容、進而對土地價值的影響。不可否認的是,對個體來說這種影響一般是雙面的,甚至可能使私權利受損。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實施規劃提高了權利人預期收益,由此帶來的保護力量無疑是最大的。

2、產權制度模糊對土地規劃編制、實施的影響

目前,土地產權邊界不清和主體模糊已成為我國土地管理的突出問題,土地產權制度模糊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規劃實施效率,使規劃控制效果低于預期。在所有權層面上,土地產權邊界不清和主體模糊使規劃控制對象難以明確;在使用權層面上,產權有效期限不穩定導致使用權人存在有效期限內攫取最大利益的沖動,使規劃難以有效保護和落實。

(1)土地產權制度模糊使不同層次的管理主體行為目標不一。我國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負責行使,但問題是,我國現行國家一省一市一縣一鄉(鎮)的五級行政架構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具有批地權,實際掌握了土地的部分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同層級政府出于多方面考慮,導致規劃實施目標、立場和效果很難統一。對集體土地產權制度而言,也存在大量問題,一方面,自然村、行政村和鄉鎮是三級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但從另一方面來看,一個自然村既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同時也是其所在行政村和鄉鎮的土地所有權構成主體之一。這種產權主體模糊、邊界不清的問題容易引發不同所有權主體之間的糾紛,并造成上級所有權主體對下級土地所有權主體的權益侵犯,提高了規劃實施成本。

(2)土地產權制度模糊導致主體缺位,公眾監督效力難以體現。主體缺位或虛置是產權制度模糊的直接結果,―方面,缺乏明確的產權主體意味著缺乏明確的被監督對象,從法理角度分析,委托―關系并非意味著權利義務的絕對轉移,在某種程度上,責任主體仍為委托方;另一方面,主體不確定往往更容易導致信息不對稱。土地利用規劃作為專業性相對較強的公共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解門檻,增加了受眾的監督難度,而主體不確定進一步增加了公眾獲取信息的難度,加大了信息的不對稱,提高了監督成本。

此外,從當前土地利用形勢和長遠發展來看,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規劃編制模式已是必然趨勢,而產權清晰是市場經濟中交換物的基本特征。目前產權制度模糊和市場經濟發展存有明顯矛盾,并成為影響規劃編制效率和編制成本的主要因素。

三、基于推進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及實施的土地產權制度改進建議

1、物化土地產權,明確產權制度

一般來說,土地私有制在產權邊界及產權主體方面相對明確,產權保護效率較高,但我國的社會性質決定其不可能實行土地私有制。我國的土地所有制已經超越所有權層面的價值,而被賦予了社會性質的政治意義。但從國外經驗來看,公有往往意味著“都有”或“都沒有”,這明顯與當前的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也是我國土地規劃編制和實施低效率的制度根源。

結合當前的情況和產權制度發展趨勢,對于集體土地,從短期來看,必須在強化集體土地使用權上下功夫,在使用權層面上逐步強化私有,豐富和固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在明確的產權基礎上,以規劃引導建設,以產權保護促進規劃編制和實施。從長期來看,還是應審視和反思現行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為構成的土地所有權制度,消除國家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歧視性政策,盡快賦予集體土地相對完整、明晰的土地所有權。對于國有土地,一方面,應穩定現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和內容,明確土地使用權在時間維度和空間維度上的邊界;另一方面,要明確土地所有權的法律主體。在當前行政管理和績效考核機制不變的情況下,建議以國有土地地域范圍為依托,明確權利主體和權利邊界。地域范圍的確定應獨立于現在的行政邊界,以區域發展經濟體為主體,并編制區域土地利用規劃,改變地方政府因產權主體模糊而實際獲得近乎所有權的土地處分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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