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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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項目規劃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1

【關鍵詞】土地;農田;灌排

就現階段的發展來說,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并不是特別的完善,需要在各個方面進行一定的深化和加強,將其中的漏洞和隱患有效的解決,這樣才能得到一個理想的效果。我國在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當中,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成果,現有的成果已經產生了較大的積極影響,面對未來的需求需要一定的深化工作。在進行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的過程中,國家應予以大力的扶持。本文就此進行一定的討論。

一、設計標準

在進行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的過程中,首先要有一個嚴格的設計標準。有些地區在進行規劃工作的過程中,由于沒有制定嚴格的標準,因此較多的環節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對于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而言,雖然是在農田當中進行,但現階段的農田都是非常規范的,每一個環節都必須規范化的進行,這樣才能保證農田的產量和質量。在設計標注方面,本文認為,設計灌溉工程時應首先確定灌溉設計保證率,如臨夏州是以旱作物種植為主的干旱、半干旱地區,在水源有保障的情況下灌溉設計保證率一般取75%~80%,若水源保證率低于該值,則以水源保證率為參考取值。這樣不僅在規劃的過程中能夠減少工作的時間,同時能夠提高工作的效率,對農田整體的發展具有很大的積極影響。

二、灌溉渠道系統設計

(一)輸配水系統

在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當中,灌溉渠道系統設計是一個核心的環節,其中輸配水系統是重點系統。在這個環節,科研人員和技術人員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經過不斷的探究,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對于輸配水而言,在實際的工作中,通常分為干、支、斗、農渠四級。在各級渠道上根據需要修建渠系建筑物,包括分水閘、橋梁、涵洞和量水建筑物等。各建筑物設計均要進行必要的水力計算和結構計算,結構斷面較小時可適當簡化。由此可見,對于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的整體工作來說,需要在輸配水系統方面進行一定的努力,從客觀的角度來說,農田水利灌排系統是由多個重要的系統組成的,因此需要將每一個系統進行一定的優化,這樣才能對整體的規劃起到較大的積極影響。

(二)渠道斷面設計

對于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來說,渠道斷面設計也是一個較為重要的方面。渠道斷面設計貫穿于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的每一個環節。主要原因在于,渠道斷面設計能夠將每一個數值都精確地計算出來,在農田水利灌排系統當中,很多人認為由于是與農田相關,因此很多的環節只是需要在某些范圍以內完成即可,但是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渠道斷面設計工作得到了很大的深化和加強,對整體的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產生了很大的積極影響。精確化的計算數值能夠將系統的優勢發揮的更加充分。斷面尺寸確定后校核其平均流速,應滿足不沖不淤要求。如臨夏地區土地整理項目中干支渠流量較大時一般采用弧底梯形斷面,灌溉渠道流量較小時均設計為U型斷面?;〉滋菪魏蚒型斷面優點是水流條件好,施工方便,運行安全可靠。

(三)渠道防滲工程設計

對于廣大的農民朋友來說,防滲一直都是一個非常焦點的話題。從開發農田以來,防滲工作一直都為人所擔憂。在進行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的工作之后,防滲工作更加是重中之重。渠道防滲工程設計對于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來說是一重非常重要的保障,如果防滲工作出現絲毫的問題,將會對整體的規劃工作產生很大的消極影響。在渠道防滲工程設計當中,材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防滲材料的運用應堅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力而行和符合生態環境保護的原則??蛇x用土料、砌石、塑膜材料、瀝青混凝土、混凝土等材料。臨夏地區土地整理項目中渠道干、支、斗渠大多采用混凝土預制塊襯砌,其特點是結構輕巧,施工方便,在多地區許多水利工程中使用多年效果良好。

三、管道配水系統設計

(一)灌溉管道系統組成及配置

從客觀的角度來說,灌溉管道系統組成及配置是重要的部分,每一個環節都要嚴謹的對待。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在灌溉管道系統組成及配置方面,灌溉管道系統可根據地形、水源和用戶用水情況,采用環狀管網或樹枝狀管網。各用水單位應設置獨立的配水口,配水口的位置、給水栓的型號和規格尺寸,必須與相應的灌溉方法和移動管道連接方式一致。由此可見,在將來的工作中,我們需要將灌溉管道系統組成及配置放在重點部分來對待,這樣才能得到一個較為理想的效果。

(二)灌溉管道系統設計

在進行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工作的時候,必須對灌溉管道系統設計進行一定的努力,值得注意的是,灌溉管道系統設計必須與實際的情況相結合。有些地區在進行灌溉管道系統設計工作的時候,只是看到了其它地區的成就,但是沒有顧忌到其它的方面。因此出現了很多的問題。灌溉管道系統設計必須與當地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這樣才能在設計方面,達到一個較為理想的效果,而且管道轉角不應小于90°。輸水管道的強度可按下列負荷組合情況進行計算:填土和運輸工具對放空管道的壓力。

總結

本文對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進行了一定的討論,從現有的成果來說,已經對廣大的農民朋友產生了很大的積極影響。在前景方面,也是非常廣闊的。對于未來的社會而言,土地整理項目中的農田水利灌排系統規劃需要進一步的深化和加強才能得到理想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必須將每一個地區的優勢良好的發揮出來,同時要結合國家的扶持政策才能有一個較大的成就。

參考文獻

[1]康靜.農田水利工程在土地整理項目中的作用[J].水科學與工程技術,2008(04).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2

項目系統性與完整性原則、先易后難原則、效益最大化原則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選擇的要求:

項目合法、以整理和復墾為主、位于國家重點支持區域、基礎設施條件具備、資源和環境條件具備、無權屬問題、投資方向合理、基本控制指標符合規定

在近幾年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與規劃設計審查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項目區的選擇存在著很多問題。為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通過不斷研究與實踐,總結出項目區選擇的三個基本原則和八個具體要求,希望對全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選址能有所裨益。

目前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選址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項目片塊過于分散,有的項目片塊過多,相隔太遠,很難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二是項目基礎設施條件不具備,即項目實施所必需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統、堤壩、電力等配套基礎設施不具備。三是項目區位于生態環境十分脆弱、不宜開墾為耕地的地區,比如25度以上的坡耕地,應退耕還林與還草的生態脆弱地帶不宜進行土地開發整理。四是項目區水資源無保障,比如華北地區,處于嚴重缺水的漏斗地帶,生活用水都十分緊張,解決項目區農業灌溉要靠大量打深井。像此類干旱缺水地區不宜申報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五是項目將林地、草地規劃為耕地,不符合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投資方向。六是項目建設規模超出規定上限或者低于規定下限,項目新增耕地率低于規定下限。《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對申報國家投資的不同類型、不同性質和不同地貌類型項目的建設規模、單片規模、片數、新增耕地率分別做了明確規定,對于申報基本農田整理的項目新增耕地率可按不低于3%掌握。七是項目建設區屬于公司以盈利為目的、已租賃經營的土地?!蛾P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項目受益主體有明確的規定:“企業或個人以盈利為目的、已租賃經營的土地,暫不申報國家投資項目?!卑耸琼椖坎环贤恋乩每傮w規劃,將限制為其他用途的土地規劃為農業用地,如濕地開發、圍湖造田、毀林毀草等?!蛾P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國家投資項目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符合濕地保護、生態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攀琼椖客顿Y方向不合理,如工程內容主要為草場改良、礦區生態重建。十是建設大片經濟林或生態林。這屬于投資方向錯誤。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是專項用于耕地開發的項目,目的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將其用于經濟林與生態林建設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的。

項目區選擇的基本原則

項目系統性與完整性原則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項目區應是一個彼此聯系著的有機整體,人為的割裂與隨意的劃定都會破壞項目完整性,難以實現項目區整體的目標。項目區地塊過于分散,片數過多,或者項目區內與區外嚴格分離,割斷區內與區外的聯系,給項目區的實施或完成后的生產生活都帶來了困難與不便。項目區的選擇也應根據實際條件的不同,有所取舍突出重點?,F實中經常出現兩種不合理的做法,一是劃定項目區時的“平均主義”。如某縣申請一項目,其行政范圍內有四個鄉鎮,項目申請人可能出于某種良好的愿望,每個鄉鎮都確定一個項目片,這種照顧“平均”的做法“合情”但不“合理”,會給項目規劃和實施帶來不同程度的困難。項目區的選擇應相對集中連片,體現規模效益。二是劃定項目區時的“隨意主義”。如某縣在申報項目時,根據確定的規模的大小直接在地形圖上隨意“畫方塊”、“畫圓圈”。忽略項目區內部的相互關系,破壞項目區的系統性與完整性。在選項時要考慮本地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要注意項目區周邊基礎條件,如道路是否暢通等。

先易后難原則

我國農用地開發整理工作剛剛開展幾年,無論是經驗還是技術都有所欠缺,需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和積累。因此,應該優先選取投資環境好、風險因素小、施工難度小的項目。項目投資環境指土地資源稟賦優劣、當地群眾對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態度和參與積極性;風險包括生態環境條件、社會因素對項目的影響;施工難度主要由開展項目所需的技術、資金決定。土地自然生產潛力直接影響到土地開發整理的效果,良好的社會環境能減少項目的風險,是土地整理項目順利實施的保障,而項目建設的難易程度,直接關系到工作的成敗,是項目選擇時要慎重考慮的。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進行整理,對提高工作效率、盡早體現效益、鼓舞工作信心大有益處。

因此,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不宜全面上馬、遍地開花,應根據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結合地方經濟和自然條件的地域差異,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土地開發整理潛力大、工作難度小、工程量小并具有較大規模的區域優先進行開發整理,以便不斷總結經驗,在較短時間內獲得較大效益。

效益最大化原則

土地開發整理的目的是“根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以及土地資源的適宜性,增加農用地面積,重點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農用地質量,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土地集約利用;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村人居條件,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因此,土地開發整理追求的是綜合效益。效益最大化是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綜合效益最大化。選擇項目區時,必須充分考慮項目的綜合效益問題。只有效益好,土地開發整理才會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效益好,才會充分調動公眾參與土地開發整理的積極性,該項目的開展才會對其他地區的土地開發整理起到帶動作用,土地開發整理才具備持續發展的可能。

項目區選擇的具體要求

項目合法

“合法”是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的最基本要求?!昂戏ā卑瑑蓪雍x:一是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二是符合相關規劃。項目合法性要求闡明該項目實施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一致。如項目實施后土地利用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的要求是否一致,土地開發是否經過依法審批,是否依據規劃避免了濕地開發、毀林毀草和圍湖造地等。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開墾未利用的土地,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可開墾的區域內,經依法批準后進行。禁止毀壞森林、草原開墾耕地,禁止圍湖造田和侵占江河灘地?!?/p>

《土地開發整理若干意見》規定:“土地開發整理活動必須符合規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審查、規劃設計、項目實施和檢查驗收,都必須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開發整理規劃?!?/p>

以整理和復墾為主

首先,我們要清楚土地整理的概念及其涉及的內容,從廣義上講,土地整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開發。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農村地區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污染破壞的土地和洪災、滑坡崩塌、泥石流、風沙等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土地開發是指對灘涂、鹽堿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的宜農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活動。

在選擇項目區時,應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為主,適當選擇開發項目?!蛾P于進一步規范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選擇國家投資項目以土地整理和復墾為主,嚴格控制土地開發項目。在充分論證基礎上,有利于改善生態環境的荒灘、荒地開發項目,可以適當申報;荒山和嚴重缺水地區的開發項目,原則上不應申報?!?/p>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一次性開發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600公頃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開發600公頃以上的,報國務院批準?!?/p>

《土地開發整理若干意見》也明確提出:“嚴格控制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編制和項目確定都要經過科學論證,凡開發荒山、荒地、荒灘,都應依法辦理審批手續?!?/p>

為了鼓勵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土地開發整理若干意見》指出: “堅持鼓勵土地整理和復墾的有關政策。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運用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指標折抵政策,開展農地整理;運用建設用地指標置換政策,整理農村廢棄建設用地;運用復墾土地置換政策,復墾歷史遺留的工礦廢棄地;運用各項優惠政策,治理自然災害損毀土地?!本唧w政策的執行參照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位于國家重點支持區域

《關于加強和改進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內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重點和方向,即: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要以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出發點,大力開展基本農田整理,促進補充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者統一;要落實《全國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積極實施重大工程,促進項目布局的相對集中;要建立項目指南制度,促進資金與資源合理配置,向重大工程和糧食主產區、糧食主產縣、基本農田保護區傾斜。上述區域相重疊的,原則上選擇其中一種支持力度較大的區域予以支持。重點支持上述區域內符合以下條件的土地整理和復墾項目:(1)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土地利用不充分,整理后新增耕地量較大的基本農田整理項目;(2)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較差,項目建成后新增生產能力幅度較大的土地整理項目;(3)對責任人滅失的工礦廢棄地恢復治理,新增耕地量大,改善生態環境效果明顯的土地復墾項目;(4)水資源總量不足地區的節水效果好、農田灌溉保證率高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5)結合村莊治理開展土地整理,群眾積極性高,當地政府大力支持的項目;(6)結合中部崛起,開展沿江、沿路、公路鐵路建設后沿線農用地區域改善生產條件、效益明顯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

基礎設施條件具備

申報國家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所在區位需具備項目實施所必需的主干道路、主干排灌渠系、堤壩、電力等配套基礎設施;或已擬定相關的道路、水利、電力工程、村莊改造等方案,有關措施與資金已經落實,擬同步規劃、同步實施;或上述幾項建設正在實施。 “有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或需要地方資金投入的項目,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提請縣級人民政府提供資金承諾函,并按不同資金來源渠道,分別列出所投資的工程建設內容?!?/p>

“基礎設施條件具備”的要求似乎與前面所講的重點支持“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較差”的項目要求相互矛盾,其實不然。前者是指項目區應具備一定的水利、交通等基礎條件,具有實現項目總體目標的可能性;后者是指項目區內農田灌排條件、交通條件等較差,具有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的必要性,容易見到成效。在這點上,我國與國外土地整理的要求是一致的。如德國在進行鄉村土地整理時的選擇條件是:該區域在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業基礎設施等方面存在阻礙生產的因素,諸如農田形狀破碎、道路通行不便、水利設施不全、開發水平不足等等,但要求整理區域具有一定的交通與水利基礎條件。

資源和環境條件具備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的選擇還應考慮當地的資源條件及生態環境對農業生產活動的承載力。水資源無保障、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的地區不宜開墾為耕地,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因資源或環境條件惡劣而曾經撂荒的土地不應納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范圍。“堅決禁止毀林毀草開墾和圍湖造地,對過度開墾、圍墾的土地,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還林還草還湖,逐步將25度以上的陡坡地退耕還林還草,25度以下的坡地實現梯田化。”

無權屬問題

在選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區時,要摸清項目區土地權屬現狀,有嚴重權屬問題的土地不應納入土地開發整理范圍。權屬問題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存在土地權屬爭議。“存在土地權屬爭議的,應及時調處;一時無法解決的,暫不將爭議土地納入土地開發整理的范圍?!倍琼椖渴芤嬷黧w不符合規定要求?!捌髽I或個人以盈利為目的、已租賃經營的土地,暫不申報國家投資項目。”

投資方向合理

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首要目標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從前幾批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申報情況看,有些項目工程施工費主要用于生態建設。項目的實施雖然有意義,但不符合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用于耕地開發的法律規定,因此存在投資方向不合規的問題。例如,東北某項目規劃建設的防護林、水保林、經濟林過多,占總投資的50%以上,超出國家投資范圍。北方某項目位于典型的牧區,為礦區生態重建項目,項目的實施旨在改善生態環境,發展畜牧業,不屬于耕地開發項目。上述兩個項目,都存在投資方向合情、但不合規的問題。

基本控制指標符合規定

《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申報重點與示范項目的規模作出了規定(見下表)。

耕地后備資源不足的地區,項目區片塊規模下限可以適當放寬。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補助項目規模要求為:項目相對集中連片,丘陵山區100公頃(1500畝),平原地區200公頃(3000畝)以上。規模不宜過大。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3

一、土地開發整理主要階段及其內涵

土地開發整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土地資源管理工作,是實現區域耕地占補平衡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障區域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一種有效政策措施。土地開發整理一般包括城市土地開發整理和農村土地開發整理兩個方面,涉及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等三項活動。目前,土地開發整理活動的工作重心是農地整理,是指對農村宜農未利用地、廢棄地等進行開墾,對田、水、路、林、村等實行綜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的行為。從土地開發整理活動的工作體系或全過程角度來分析考察,一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從立項、規劃設計到項目實施及竣工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階段: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階段、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及管理階段。各個階段有不同的工作內容和側重點,每個階段又可以劃分若干環節與過程,各個環節與過程都要應用到相應的測繪技術。

二、各階段測繪技術的應用分析

(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階段

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基礎圖件是土地利用現狀圖,在規劃基期年土地利用現狀圖基礎上制作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圖,對于數量占絕大多數的市縣級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其圖件比例尺一般要求為1:5萬~1:20萬,是在國家測繪部門提供的中、小比例尺航測地形圖(1∶1萬)基礎上,通過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利用航片、調繪片編繪而來。土地開發整理潛力調查是專項規劃的主要內容之一,其潛力調查圖以1∶1萬土地詳查圖為工作底圖,結合野外實地調查來開展工作的。目前,市縣級實際使用的土地詳查圖編制時間多為20世紀90年代初期或中期,變更調查又不能較好地到位或及時地反映實地的土地利用變化,因而導致圖件的現勢性較差,影響了規劃成果的準確性。隨著測繪技術的發展,當前對于較大區域的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基礎圖件,可以借助3S技術,從遙感影像圖片中提取有效的土地利用信息,或采用GPS實測現勢性較強的數據,再用GIS技術建立土地利用現狀及變更數據庫,并對這些基礎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評價,以解決專項規劃基礎圖件的現勢性問題。

(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階段

項目可行性研究是項目投資前期的框架性基礎研究。該階段對項目區的土地面積、長度、高程等精度要求并不很高,可采用專項規劃中的相應圖件作為工作底圖,圖件比例尺一般不為1∶1萬或1∶5萬。也可以到項目進行概略性的現場實測,如使用平面定位精度小于15m的手持式GPS,現場實測項目的規模、土地權屬界線、道路、排灌溝渠、電力線等。但該階段對項目區邊界的要求較高,要求邊界控制點的平面坐標及經緯度坐標,建議采用GPS測量方式精確測定項目區邊界控制點。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因涉及項目規劃方案的優劣判斷、溝林路渠工程的詳細設計、工程概(預)算及土方計算的準確性等,因此對項目區地形地貌的準確性、現勢性上有較高的要求,對項目區各類土地的面積、長度、高程有相對較高的精度要求。通常要求實測比例尺大于1∶2000的全要素地形圖作為設計底圖??刹捎贸R幏椒ㄏ扔肎PS布設控制,再用全站儀進行野外數據采集,首級高程控制點應采用四等水準進行聯測,利用全站儀野外數字采集的資料或數字,生成項目區數字高程模型(DEM),利用DEM輔助計算出每個設計田塊的設計填挖土方量及施工填挖土方量。池塘、河道、溝渠、涵洞應測水底高程,水閘應注高寬及孔數,以便于農田水利工程設計;測出農業基礎設施、道路、林地、墳墓的分布及面積信息,以便于田間道路工程設計。

(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施工及管理階段

在項目施工階段,施工單位只要根據專業測繪單位提供的前期測量成果及設置的專門控制點(界)石,采用工程施工放樣測量的方法,依據通過審批的設計方案及設計圖件進行相應的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要提交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竣工圖,其比例尺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圖相同。這一階段的測繪數據是工程項目的成果圖,最終將反映項目的竣工現狀,其測量成果一般就作為工程項目及各管理部門的存檔及管理資料,較設計階段而言,必須達到較高的測量精度,有著較全面的內容要求。對于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后期管理及分析評價,可充分利用項目竣工驗收的測量資料和圖件,與施工前的土地開發整理現狀圖及施工設計圖進行對比研究及跟蹤管理,但施工過程中如牽扯到較復雜的如沉降、變形觀測等施測活動,則需要由專門測繪機構進行專門施測研究。

三、與相關專業測繪的比較

土地開發整理測繪一般指借助一定的測量儀器和成圖系統,通過野外實地測量或室內成圖,最終生產出滿足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預算及施工的測繪產品的技術性工作,包括土地開發整理各項相關活動的現狀圖、潛力調查及分布圖、規劃圖、施工設計圖、竣工圖的生產。土地開發整理的不同階段對圖件比例尺、成圖技術方法及測圖精度均有不同的要求。在測繪組織上,既有采用全站儀野外數據采集按較高尺度標準施測的方式,以滿足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及施工要求;也有按照一定地圖制圖綜合的原則,編繪成小比例尺的現狀圖,以滿足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及可行性研究的要求,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土地開發整理的測繪成本。

土地開發整理中的測繪工作與地形測繪、工程測繪、地籍測繪以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等專業測繪既有某些相同特性,也有不同的一面,是上述四種專業測繪技術在土地開發整理中的綜合應用,屬于專題地圖的測量及應用范疇。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4

關鍵詞:3S技術  土地整理儲備

 

1  前言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建設用地和工業用地需求量不斷加大,用地需求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多。為合理利用土地,優化土地資源配置,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滿足城市建設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需求,緩解城市發展用地的緊張矛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綜合利用效益,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應運而生,而在經濟較為發達的大城市中,土地整理儲備工作尤為重要。土地整理儲備是指為保障城市建設發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求,對納入儲備范圍的集體土地依法實施征收,對國有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置換后,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并予以儲備,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1]。

土地整理儲備工作涉及大量的空間數據,由于基層國土、規劃相關部門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匱乏,再加上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的涉及面較廣,涉及程度較深,給基層的土地管理工作人員帶來很大困難,依靠傳統技術手段已難以適應繁冗復雜的土地整理工作[2-3]。

3S技術是是遙感技術、地理信息系統和全球定位系統的統稱,是空間技術、傳感器技術、衛星定位與導航技術和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相結合,多學科高度集成的對空間信息進行采集、處理、管理、分析、表達、傳播和應用的現代信息技術[4]。3S技術的集成,并向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滲透,已成為一個必然的發展趨勢,三者之間已經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RS和GPS負責采集空間數據和屬性數據,GIS負責存儲、管理、分析、顯示和應用空間數據。3S技術以其精準化、快速化的特點在土地資源管理領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不僅可以像傳統數據庫管理系統那樣管理數字和文字信息,而且可以管理空間信息,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利用各種空間分析的方法,對多種不同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尋求空間實體間的相互關系,分析和處理在一定區域內分布的現象和過程[5]。利用3S技術可以對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的數據進行采集、編輯、管理、分析及輸出,為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土地整理儲備項目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術保障。

2  3S技術在土地整理儲備項目中的應用

土地整理儲備是一項系統工程,土地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土地市場的供求情況,擬定土地整理儲備計劃,土地整理機構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被整理土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土地整理范圍、面積、地上建筑拆遷量等,確定土地的用途及規劃情況,對土地實施土地平整等工程,達到土地出讓條件。

土地整理儲備過程中涉及大量空間數據的量算、分析、儲存等工作,依靠傳統手段已無法滿足需求,3S技術在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的應用已全面展開,使得土地整理工作更加科學、合理、有效。

2.1  3S技術在土地整理前期調查工作中的應用

在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首先要調查被整理土地的土地利用性質和城市規劃性質,結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得出土地整理范圍。這就需要利用GIS技術對土地利用數據和城市規劃數據以及土地市場供需數據進行空間疊加分析、查詢及統計,得到土地整理范圍,結合土地供應優先級,繪制出土地整理儲備范圍圖及土地整理儲備等級圖,進而制定合理的土地整理儲備計劃。

土地整理機構在得到土地主管部門下發的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時,需調查整理地塊范圍內的土地權屬情況、土地利用現狀、地上建筑情況等,甚至需要了解整理地塊歷年來權屬變更情況及遺留問題,以便精確整理地塊土地及地上物補償數額。利用GPS技術的定位和測量功能,結合城市規劃、道路規劃情況,繪制整理地塊用地范圍圖、1:2000現狀地形圖。結合GPS現狀測量和GIS數據庫分析,繪制整理地塊土地利用現狀地類圖和權屬圖。利用GPS技術測量地塊內地上建筑物、高壓線、通信線路、坑塘水面、樹木等,繪制整理地塊內地上建筑、高壓線、通信線路、坑塘水面、樹木等現狀圖并繪制地上建筑專題圖(包括建筑位置、面積、結構等)、高壓線專題圖(包括高壓線類型、走向等)、坑塘水面專題圖(包括坑塘面積、深度)等。

在土地整理工作中,整理地塊內經常涉及違章建筑調查工作,基于歷年的遙感影像數據可以調查違章建筑建設的年代、進度,為違章建筑核量和拆遷工作提供可靠依據,在違章建筑拆遷談判中提供精確數據,減少不必要的土地整理成本損失,節約成本。

在土地整理儲備前期調查工作中,主要利用3S技術的測量、統計、量算和制圖技術,得到一系列專題圖件,為地塊規劃設計和整理方案決策起到基礎性的作用。

2.2  3S技術在土地整理工程中的應用

土地整理機構整理的土地在出讓之前,必須進行土地平整,達到場清地平條件,保持一定地面標高,所以在土地整理過程中,必然涉及土地平整工程,如何選擇土地平整工程方案以及土地整理面積量算、土地平整工程量的準確計算就成為土地整理工程中的難點。傳統人工估算方法精度不高,導致項目預算與實際支出相差較大,無法嚴格控制土地整理成本,而借助GIS技術可以取得滿意的效果。通過GIS平臺建立土地利用數據庫后,根據土地整理計劃設定地面標高后,結合高程數據,對整理地塊范圍內高出和低于地面標高的所有圖斑數據進行精確統計,在進行土地平整工程量計算過程中,利用GIS平臺的數字地面模型子系統建立數字地形模型進行高精度土方量計算,大大減少了土方量手工計算的工作量,并提高了土方量計算的精確度,為精確計算土地平整工程項目預算提供依據。

2.3  3S技術在土地儲備數據庫中的應用

在土地整理儲備工程實施過程中,會產生一系列空間數據及圖件,在過去傳統工作中,主要利用紙質檔案管理的方式進行管理,不僅會產生大量的紙質檔案,浪費紙張,而且影響數據檢索速度,更無法做到空間數據綜合疊加分析。目前,利用GIS技術對數字化的空間數據建立空間數據庫,實現數據的快速更新、檢索和有效管理,節省大量人工工作時間。對于單獨的土地整理項目,可以基于空間數據庫快速提取項目相關數據,并基于空間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出圖等工作。對于土地整理機構,可以基于空間數據庫中的整理地塊數據結合行政區劃、城市規劃等,統計歷年整理儲備土地范圍、數量、面積、分布等,為合理制定整理工作計劃、地塊整理優先級提供直觀可靠的依據。

2.4  3S技術在土地整理儲備項目規劃策劃中的應用

為提升規劃的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發揮規劃對城市建設的引導作用,創造和諧的城市空間環境,土地整理單位需委托具有規劃編制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規劃方案的策劃設計工作。規劃策劃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地塊和區域現狀分析、規劃控制性內容、建筑群體組合形態分析、市政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設置分析、交通影響評價、日照分析等[6]。

傳統的二維城市規劃主要是通過圖紙來展現設計者的設計思想和意圖,所表達的信息具有一定的限制,規劃設計的整體效果如何、建成后的景觀如何等取決于非規劃專業人員對圖紙的理解和判斷,這就要求非規劃專業的決策者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空間想象力,才能充分理解設計者的設計思想和意圖。近年來,基于三維GIS技術和虛擬現實(VR)技術建立的三維城市規劃管理系統,使得人們可以從真三維空間來處理各種規劃問題,在虛擬的環境中通過動態交換的方式對某個建筑或某個規劃區域進行全方位的觀察和分析,從而制定最佳的規劃策劃方案。

利用三維城市規劃管理系統,可以在仿真的城市場景中實時互動地評估與分析規劃方案,為規劃管理者提供更加直觀與科學的依據。三維城市規劃系統能夠真實地反映規劃和建筑設計方案,并能支持動態水面、雨雪等多種畫面特效,實時調整規劃參數,進行規劃項目的輔助設計。支持多種城市規劃策劃方案論證、日照分析、通視分析、天際線分析、交通影響分析等方案分析功能。

3  結語

隨著城市化發展的進程,越來越多的人們涌入城市,城市建設的步伐大踏步向前,城市建設用地日益緊張,土地整理儲備工作日益繁重。依靠3S技術可使得土地整理儲備工作更加高效、科學、合理,加快整理進度,提高工作效率。盡管3S技術在土地整理儲備項目中得到了廣泛應用,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持,但是應用范圍相對松散,數據成果不集中,需進一步聯合各相關部門將數據進行整合,形成統一的土地整理儲備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共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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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馮仲科.3S技術及其應用[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0.

[5] 陳國平,趙俊三,魏保峰.3S技術在土地開發整理中的集成應用[J].地理空間信息,2007,5(4):74-75.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5

土地整理具有完整的規劃體系。比利時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劃體系,逐級引導,以規范土地整理行為。首先是全國性的并由立法支持實施的國土規劃,對各區域的土地利用方向進行原則性的規定;其次是地區性的發展戰略規劃,確定地區土地利用布局。在此基礎上,各地再編制區域性的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充分考慮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等各方面因素,確定最佳土地利用方式。土地整理規劃是在土地利用規劃指導下的詳細規劃,是為更好地進行農業利用和實現農村地區的多種功能而編制的田塊調整、景觀設計和生態保護方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比利時土地整理規劃內容包括土地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娛樂休閑用地、景觀生態設計等內容,涉及面十分廣泛,需要公眾參與。因此,一個地區開展土地整理項目時,通常將整個地區的相關部門職能綜合起來,做一個包含土地工程、地塊調整、水利設施、道路設計、景觀設計、休閑娛樂等內容的綜合的土地整理規劃。

土地整理權屬調整充分尊重產權人意愿。土地權屬調整是比利時土地整理的核心內容,權屬調整的基本原則是以土地使用權集中為核心,充分尊重土地產權人的意愿,不改變土地使用關系,保證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在整理前后土地質量不降低、價值不減少。為保證權屬調整按照上述原則進行,在項目實施階段,專門成立項目執行委員會,采取社會的、技術的、經濟的措施來保證權屬調整的順利進行。

啟示一:綜合的土地整理觀

比利時的土地整理從內涵到工程措施都體現了全面考慮經濟、社會、生態等多方面的原則,避免因過分強調某一方面而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充分發揮了土地整理在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土地整理的地位,使土地整理事業長盛不衰。在土地整理過程中過分追求某一目標,措施單一,往往會引起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如在我國江南水網地區,土地整理中為了追求增加耕地面積,將原“?;~塘”的土地利用模式,改造成了單一的耕地利用模式,對原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西北地區在水資源不支持的條件下過度開墾,使土地沙化面積擴大等等。因此,我國土地整理不僅需要在理論方面對土地整理內涵重新進行認識,更需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取各種措施,實現土地整理的綜合目標,提高土地整理的綜合效益,促進土地整理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啟示二:以權屬調整為核心,推進土地規?;洜I

從本質上講,土地整理就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土地利用狀況、土地權屬關系進行治理和調整,以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并創造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以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充分和有序利用。也就是說,把土地利用中不合理、不充分和混亂的變成有序的、整齊的,使不合理的利用逐步趨于合理化。在我國農村,由于長期實行以為主的土地經營體制,土地分散于各個農戶經營,導致土地使用權主體細碎化。而目前土地整理主要圍繞耕地總量動態平衡開展工作,對土地整理的權屬關系、土地整理利益分配、社會保障等方面缺少相應的制度安排,目前的土地整理是一種不完全的土地整理,對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的貢獻較為有限。如何把土地整理和農村經濟政策有機結合起來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根據比利時的經驗,以權屬調整、規?;洜I為核心的土地整理將是土地整理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土地整理項目規劃范文6

我國最早的土地整治工作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的井田制,但現代土地整治工作起步較晚。國內關于土地整治方面的法律法規、理論體系不夠成熟。目前,我國的土地整治管理工作仍然處于不斷探索和完善階段[6]。解放初期的土地整治主要是調整土地權屬、改善土壤肥力狀況、治理南方水土流失、配套農業基礎設施等。直到1998年國土資源部正式成立了土地整理中心,新一輪的土地整治工作才開始。為了協調人地關系、切實保護土地資源,國家先后制定了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總體目標和“占補平衡”的政策,通過實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來保證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進入21世紀,有關土地開發整理的基礎理論和工程設計模式、方法不斷增多,內容也逐步趨于全面。國家先后制定了《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編制規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規范》《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關于做好土地開發整理權屬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標準》等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此外,各地方結合自身情況又制訂了許多制度規范,為開展土地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前期的土地開發整理只重視土地的經濟效益和面積,而忽視了土地的生態效益和質量,后期的土地開發整理逐步重視土地的生態景觀功能和耕地質量,力求實現土地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最大化,實現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2011年,總理提出要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再建成2667萬hm2旱澇保收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對此,國土資源部特頒布《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范(試行)》,進一步規范各地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活動。2013年11月,國土資源部頒發了《土地整治項目驗收規程》《土地整治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對土地整治的驗收、監理等內容作了進一步規范。我國的土地整治制度建設正在不斷趨于完善。我國臺灣地區把土地整理稱為土地重劃,其主要實施依據源于《農地重劃條例》,它對土地開發整理的方法和步驟都做了詳細的規定。

2貴州省概況

貴州省是喀斯特巖溶地貌典型發育地區,以丘陵山區地貌為主,全省山地面積占61.7%,丘陵面積占30.8%,宜耕平地面積僅占7.5%,是全國唯一一個沒有平原的省份。素有“地無三里平”的貴州由于近年來建設用地侵占耕地面積不斷加大,導致耕地資源奇缺。為此,貴州省近年來開展了大量土地整治項目以擴充耕地資源。通過土地整治為今后規模集約化的農業大生產搭建平臺[7]。至2012年底,貴州省石漠化治理面積逾100萬hm2,森林覆蓋率提升20多個百分點[8]。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公報以及土地整治專題資料,2001-2012年,全省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6.79萬hm2,累計開展土地整治項目13000多個,通過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1.99萬hm2,總體完成了全省的耕地占補平衡任務。在開展整治項目過程中,貴州省結合貴州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有關土地整治的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為進一步推動貴州土地整治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法規保障和技術支撐,確保土地整治工作穩步有序開展。如《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管理規定》《貴州省財政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等。從項目選址到最后竣工驗收都有一系列規程制度管理。項目實施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從2011年3月1日起,《貴州省土地整治條例》在全省正式施行,貴州省土地整治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9]。貴州省制訂的《貴州省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指出貴州省2015年將建成40萬hm2高標準基本農田,對此,貴州省國土資源廳擬出臺相應規范指導省內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作開展。

2.1實行項目法人制度和項目公告制度

土地整治項目承擔單位是項目法人,根據項目級別,一般情況下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國土資源局承擔,其職責包括項目規劃設計、工程施工、質量監管、資金籌措和使用等全過程的組織和管理。項目施工之前由承擔單位項目公告,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項目公告內容:項目名稱、位置、建設規模、新增耕地面積、項目總投資、土地權屬情況及負責項目各階段的單位等。

2.2實施項目工程招投標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工程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規劃設計單位和單位一般采用競爭性談判確定。各級國土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工程施工招投標方案,在報經上級監督部門批準后工程施工招標公告,在公證、紀檢、監察等監督單位的參與下,舉行公開招投標,從而確定項目工程施工單位。項目法人與中標施工單位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項目承擔單位、實施單位、施工單位相互之間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由雙方以合同方式約定。項目資金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支付。

2.3實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

土地整理監理是指監理方受業主委托,根據土地整理的相關要求確保土地整理專業化的外部監督管理活動[10]。項目法人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每一個土地整治項目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通過工程監理能有效地控制土地整理工程建設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能高質量地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及協調土地整理工程建設相關單位的工作關系。

2.4實行項目竣工驗收制度

國土資源廳專門編制《貴州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辦法》(試行),對竣工驗收的各項內容有詳細規定。全省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行分級驗收,驗收分技術評定和結果確認2個階段進行。項目竣工后,由項目承擔單位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報請有驗收權的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驗收。市級項目和省級項目驗收前,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經過初驗,要抽查60%以上的工程量。驗收內容主要包括項目規劃設計執行情況,項目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配套與使用情況、土地使用管理與工程管護措施,土地權屬管理、檔案資料管理。

2.5實行監督檢查制度和資質備案

國土資源部門是土地整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對項目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項目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有權檢舉、控告以及投訴。國土資源廳專門編制《貴州省財政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對經費進行管理,省、地、縣各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安排及有關經費的使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國土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密切配合,對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全程跟蹤監督,加強審計。對于省級土地整治項目,國土資源廳和財政廳也要對項目進行監管。從2012年4月9日起,省國土資源廳對參與土地整治活動的各單位、公司實行備案登記管理。即所有從事土地整治方面工作的單位和規劃人員都要在國土資源廳備案登記。根據貴州省土地學會公布的信息,至2013年底,全省具備土地規劃甲級機構2家,乙級機構89家。根據2012年貴州省國土資源公報,全省具有測量資質單位384家。這為土地整治項目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管理保障和技術保障。

3存在的問題

3.1項目立項隨意,公眾被動參與

土地整治項目選址過于隨意,缺乏科學性,政府主導色彩濃重。政府扭曲土地整理的目的,單純地追求項目規模大,把土地整治看成是地方投資項目或換取建設用地指標的手段,而忽視了該地區土地整理是否有必要性。缺乏對群眾的引導和宣傳,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較差[11]。項目選址、立項之前沒有經過公眾參與決定,更多地體現出一種政府強制性投資行為,未體現公眾意愿。雖然在規劃設計時村民簽署了各種意見書,但由于農村村民知識水平低,法律意識薄弱,難以體現真正的民眾意愿。村民只知道這個項目已經確定要開展,需要他們簽字、征求規劃意見,而沒有決定這個項目該不該開展的權利。

3.2資金管理漏洞多

不少土地整理項目變質,從整理土地變成修路。很大比例資金用于與土地整理關系不大的道路建設,資金未用到正題上。尤其是土地平整工程,在計算填挖方量時沒有統一的標準,超限誤差直接影響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精確度。在預算時部分費率的選取不符合《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定額》的規定[12]。另外,把鄉鎮政府作為項目承擔單位,這不利于資金監管,不僅存在挪用拖欠的風險,還會造成上級部門監管困難等。

3.3許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土地整治項目通常都是省市一級的投資項目,且涉及耕地占補平衡,影響地區發展。專家評審時受政府的干預強,往往要承受政府方面施加的壓力。尤其是在可研階段審核制度不到位,在評審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基本上是全部通過,這不符合實際。在評審規劃設計時,缺乏系統的評價標準,使得規劃設計不合理。例如貴州省貴定縣某土地開發項目所設計的蓄水池全部規劃在田間道生產道邊溝上,布局不合理;一田間道最大坡度超過20%,完全不符合道路設計。設計不合理造成整治資金和土地資源浪費。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絕大多數項目都要做變更設計,有的施工單位為避開高難度作業地段(如道路涉及大面積爆破作業)申請變更規劃設計,使得規劃缺乏法律效力。項目管理配套制度建設滯后和懲罰措施缺乏,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效果不理想。

3.4缺乏后期管理維護制度

項目往往出現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溝渠堵塞未及時清理影響灌溉,田間道損毀不能及時補修。項目業主一般情況下是項目所在地的鄉鎮政府,政府在取得業主管理費用之后,往往不再重視項目區維護。目前沒有對后期管理責任進行全面系統的安排,也沒有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責任模糊化直接影響整理區各工程設施的有效使用年限,導致不經濟現象產生。

3.5土地整治法律效力低

目前我國土地整治缺少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來發揮土地整治的法律效力。雖然各省各地區根據當地情況出臺了一些規范、條例,但其法律約束力不強,現實操作中缺乏強制力,對各項目負責單位沒有有效規范力度,效果甚微。尤其缺少生態工程方面的規范和制度,規劃設計中每涉及到生態工程就是種植行道樹、播撒綠肥等寥寥幾字。

4對策建議

4.1建立一套系統的土地整治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專門的土地整治法規。高效力的規章制度是高質量執行土地整治活動的前提。我國是法治國家,法制化的土地整治使得規劃、管理等行為更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整治管理的主要依據。二是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應對措施。尤其是要加強項目監理體制、資金審計制度,確保項目的質量以及資金利用的規范合理。建立項目后期管護制度,以保正整治工程的可持續利用和長期效益。

4.2建立項目糾察制度

由國土資源廳定期組織省外專家對省內各土地整治項目進行隨機抽查評價。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報告、投資預算、施工質量等進行核查,并建立評價考核體系,對考核不合格的項目,按情節輕重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對高質量的整治項目予以表揚。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學習、考核,提高行業人員素質。

4.3建立統一的土地整治項目數據庫

將歷年來開展的土地整治項目統一錄入專門的數據庫中,內容包括項目地址、規模、參與項目的各負責單位以及項目的各相關資料,如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設計、投資預算書、監理日志、竣工驗收資料等。為以后的數據查詢、責任追究、新項目選址意向等起到高效率管理作用。

4.4完善公眾參與制度

推動土地整治公眾參與的最大動力來自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規范,而非政府鼓勵或輿論呼吁[13]。首先政府要保障土地整治項目基本信息及時公開,保證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接受公民的監督。建立暢通的土地機制,使公民的意見、問題能得到及時的反映。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媒體、政府宣傳等途徑加深公民對土地整治活動重要性的認知。在全省范圍內成立土地整治公眾監督團體組織,對政府土地整治行為實行監督、提供建議。

5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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