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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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1

論文摘要: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是農村家庭決策的必然結果。由于農業的比較收益低,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是必然的。在現行的制度框架下,農村勞動力有四個選擇,一是夫妻雙方外出打工;二是男性外出女性留守;三是女性外出男性留守;四是夫妻雙方在家務農。在現行的四個選擇中,男性外出打工婦女留守成為了一個首要選擇。這個選擇是農村家庭理性決策的結果。本文試圖從成本收益以及風險的角度下來分析農民的決策原因,并針對這種出現這種原因的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陣制度等提出了建議。

一、農村勞動力外出決策的家庭策略分析

家庭策略是近些年來家庭史和社會學研究提出的概念。家庭策略可界定為家庭面對社會變遷時所采取的應對措施,被解釋為家庭及其成員的決策過程和時機,如何時讓孩子離家謀生,何時更換住所,何時控制家庭規模,該理論對家庭觀點較重的東南亞國家和中國,具有更廣泛的普適性。

本文所研究的家庭策略是農村勞動力外出的決策,更準確地說是農村已婚男性勞動力、女性勞動力是否外出的家庭決策。由于農村已婚男性勞動力,作為家庭決策的主要角色,他們的行為就是從家庭整體收益最大化的角度來進行決策。這種選擇包括對家庭的經濟收益與非經濟收益的考慮、提高家庭經濟收益的方式及行為的選擇。農村婦女在家庭決策一般處于從屬地位,她們在接受家庭決策者的決策時,考慮的也是家庭總體的收益。當然她們考慮的更多的是非經濟收益。這種非經濟上的收益對農村家庭提供了一種風險上的最小化及成本上的最小化。在農村留守婦女是否自愿留守時,我們所調查的113位留守婦女時,回答自愿的有76位,占被調查人數的68.75%。留守的原因中,占前三位的分別是“田地沒人管”、“孩子沒人照顧”和“照顧老人”。雖然我們沒法區分農村留守婦女自愿留守是在家庭決策中主動自愿還是為了家庭而自愿的,但至少知道農村婦女的留守是為了家庭整體收益的最優化。我們再來分析留守的原因,可以發現留守的原因主要是非經濟原因。第一位的是田地沒人管。在現行的制度框架下,土地不僅是經濟功能,更重要的是保障功能。在問及農村留守婦女最擔心丈夫的是什么,在我們調查的113位農村留守婦女時,有68名選擇了“擔心丈夫在外面掙不到錢”。所以,農村男性勞動力外出打工收人不確定的條件下,留守在家的農村留守婦女和耕種土地的收給家庭提供了最后的保障。占第二位和第三位的留守原因分別是照顧孩子和照顧老人,說明了農村留守婦女的留守選擇是為了家庭整體的收益。當然這種收益是非經濟收益,孩子是家庭未來的最大收益,農村仍有“養兒防老”的說法,對孩子的投資是對家庭的主要投資,而這種投資也是以家庭收益最大化為決策基礎的。所以很多農村婦女從家庭整體考慮選擇了留守。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男性勞動力的外出及女性勞動力的留守是家庭策略,是從家庭整體的角度進行考慮而作出的決策。外出是為了家庭的發展,留守是為了家庭的未來。無論處于留守的婦女在家庭決策中居于主動還是被動地位,這種半流動狀態是農村家庭作出的理性選擇。

二、成本收益分析

1.基本概念及假定

基本假設:農村勞動力是以家庭總體收益最大化來做出選擇的,影響決策的基本因素是家庭的整體收益,這種收益包括經濟及非經濟收益(情感、孩子的教育、家庭的未來等)。ELLIS在《農民經濟學》中認為:“農民是主要利用家庭成員的勞動從事生產并以此為經濟來源的居民戶,其特點是部分參與不成熟的投人要素和產出市場”。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較長,對自然條件依賴較高等特殊原因,農業生產的風險較高。同時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保險市場不發達,風險只能完全由農民自己來承擔,一旦發生天災人禍,就會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在進行生產經營決策時,就會為自己預留后路,不敢冒險。在農民的理中,“規避風險就成為重要原則了”。

農民選擇的制度框架: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結構、嚴格的戶籍制度、農村人多地少農業經濟效益低、全家外出的高額成本支出。

由于本文分析的是農村家庭作出一個決策整體而出現,他們所需要作出的決策就是對作為農村家庭勞動力的主體的已婚家庭中男性勞動力和女性勞動力,為了家庭他們需要在留守和外出之間作出的選擇。因此,他們的選擇將有以下四種:

2.四種選擇的機會成本收益分析

夫妻雙方外出打工的成本收益分析。在托達羅模型下,農業的邊際生產力低于城市的邊際生產力,農村的遷移者為獲取凈收人相對較高的就業機會的遷移決策與行為,雖然是趨利性的但絕非是投機性的,是一種理性經濟行為,而非“盲目的”非理性的行為。他們在遷移中不僅要考慮遷移成本,還要考慮生活費用;農村低的邊際生產力成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原因之一。

本文所研究的是農村家庭中,已婚男性勞動力和女性勞動力在進城與務農中的兩種選擇。由于男性勞動力和女性勞動力在遷移中的成本是沒有區別的,所以把男性勞動力和女性勞動力的遷移成本視為相等。包括(1)進城農民工的生活成本c,包括由遷移引起的家庭用品重置成本。(2)農民工的風險成本r,即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后失業所造成的損失。(3)農民工進成的心理成本m,遠離家人、文化差異、生活不適應等心理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勞動力的流動,可以列人心理成本的如探望家屬及親朋的交通費用、和親人聯系的電話費用等。(4)限制農民工進城的制度成本f,由于政府的行政管制而帶來的流動成本如辦理各種證件、子女上學的暫助費等。

以下對上述各種情況進行分別論說:

(1)進城農民工的生活成本c。這部分的生活成本一般只與農民工所選擇的城市有關而與男性勞動力或女性勞動力遷移無關,二者生活成本的差異不大。為了便于比較,本文將生活成本c可視為城市規定的個人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利于農民作出決策。農村男性勞動力或女性勞動力單個遷移的成本為c,如果夫妻雙雙外出打工而不是帶著子女,生活成本則可視為視為二者簡單相加2c。如果夫妻雙方外出打工而帶來家庭的整體遷移,"2000年五普時,在所有遷移人口中,遷人到戶主與配偶均為遷移人口的遷移家庭戶(即純外戶)的比例則高達47.18 %。這說明純外戶已成為遷移人口分布中最為主要的選擇”“每100個純外戶中有 61.49%的家庭戶會帶著子女”。生活成本則是家庭的生活成本

(2)農民工的風險成本:,即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后失業所造成的損失。在這里我們假設農村男性勞動力與女性勞動力在城市所獲得收人不同,表示農村男性勞動力在城市的預期收人,表示農村女性勞動力在城市的預期收人,表示勞動力在農村所獲得的預期收人,男性勞動力與女性勞動力視為相同。而且。所以,農村男性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后的風險成本為,農村女性勞動力轉移到城市后的風險成本為為農村勞動力找到工作的概率。

(3)農民工的心理成本m。心理成本就是指不考慮任何情況,只考慮讓農民工離開所在地的成本。由于心理成本不易衡量,本文認為,心理成本就是農民工離開所在地,維系家庭親情關系、保證農民工正常心理上對親情等需求所需的費用。農民工進人城市所從事的工作往往沒有太多的閑暇時間,所以列人這部分成本的是探親的交通費用和親人聯系的電話費用。對于不同性別的勞動力,二者相差不大,視為對男性勞動力與女性勞動力的心理成本都是相同的。雖然事實上對于遠離家人、文化差異、生活不適應等問題.女性勞動力的心理成本一般要大于男性勞動力,但我們從成本收益角度考慮,二者可以量化的相差不大,所以視為相等。

(4)農民工進城的現行制度框架是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結構、嚴格的戶籍制度、各地名目繁多的限制措施。由于政府的行政管制而帶來的流動成本如辦理各種證件、子女上學的暫助費等。這些遷移成本只與農民工的流入地有關而與遷移的男性或女性勞動力無關。因此,可將二者的遷移成本視為相同為f。在農村勞動力做出單個遷移決策的成本為就是辦理各種證件所需的費用f,但如果遷移是家庭式的整體遷移,則遷移成本則要加上高昂的子女人學費fs等。

我們將對農村勞動力在不同選擇下的收益,作進一步的分析:

(1)夫妻雙方在家務農的凈收益。在對雙方均選擇在家務農收益分析前,需先分析農村勞動力務農的凈收益。農村勞動力在家務農不需要上述分析的生活成本、風險成本、心理成本及流動成本等,只是有花費在化肥、農藥、種子及整理土地所需的費用,視為Co。農村勞動力務農的收益則為在農業上勞碌一年獲得的平均收人Ro。本文認為農村勞動力務農的凈收益為。農村男性勞動力與女性勞動力在務農的平均收人相差不大,視為二者相同,

(2)男性外出女性留守的收益。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的收益等于城市的預期收人乘以農村勞動力在城市找到工作的概率。由于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外出多是以地緣、親緣關系為紐帶,農村勞動力一般在有工作可做的時候才會出去,盲目外出的比率較小,因此可以認為男性外出女性留守的收益為

(3)女性外出男性留守的收益。農村女性勞動力外出而男性留守的比例較小,但女性勞動力外出的收益為。而家庭的總體收益為

(4)夫妻雙方外出打工,可以視為農村男性勞動力外出打工預期收益與女性勞動力外出打工收益的簡單相加,為

本文對農村家庭在四種不同家庭策略下的成本收益分別進行了分析,為了便于比較,我們將其用下圖來分析。

農村勞動力對勞動時間的分配有兩種選擇,務工和務農。橫軸表示農村勞動力的工作時間,從左至右表示務農時間越來越多,到達右邊的縱軸時表示農村勞動力完全務農;從右至左表示務工時間越來越多,至左邊的縱軸時表示完全務工??v軸表示農村勞動力在不同勞動時間分配所帶來的收益,我們將分別比較不同勞動時間下的收益與凈收益,以分析影響農村家庭決策的決定因素是什么。

村家庭在四種不同的選擇下,侮種決策所帶來的收益,A點表示在農村勞動力的時間完全務工即農村家庭均務工的情況下,所帶來的收益。點表示農村勞動力的時間在務工和務農之間平均分配,代表的是男性勞動力外出打工,女性勞動力在家留守務農的情況,點表示農村勞動力的時問在務工和務農之問平均分配,代表的農村女性勞動力外出打工男性勞動力在家留守務農的情況,點表示農村勞動力的勞動時間完全務農,。在此前我們已做出假定: ,因此我們得到如圖a所示的折線,。在不考慮農村勞動力遷移成本的情況下,農村家庭四種策略的收益由大到小依次是完全務工、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女性外出打工男性留守、完全務農。

圖b表示,在考慮農村勞動力遷移成本的情況下,農村家庭在四種不同的選擇下,每種決策所帶來的凈收益。A點表示在農村勞動力的時間完全務工即農村家庭均務工的情況下,所帶來的凈收益。,在這里農村勞動力在完全務工的情況下仍有不同的情況,如家庭遷移、和夫妻務工孩子、老人留守及夫妻務工老人留守,在這里本文計算凈收益是對家庭遷移的形式來計算凈收益。因為家庭遷移是農村勞動力家庭策略的最終目的,是提高城市化水平、縮小城鄉差距的有效手段。B,點表示農村勞訪力的時間在務工和務農之間平均分配,代表的是男性勞動力外出打工,女性勞動力在家留守務農的情況, ,是農村家庭中男性勞動力外出打工而婦女留守在家給家庭帶來折凈收益。C’點表示農村勞動力的時間在務工和務農之間平均分配,代表的農村女性勞動力外出打工男性勞動力在家留守務農的情況,點表示農村勞動力的勞動時間完全務農,對于夫妻完全務農我們所計算的是凈收益,。困此我們得到如圖b所示的折線.。在考慮農村勞動力遷移成本的情況下,農村家庭四種策略的凈收益由大到小依次是男性外出打工女性留守、女性外出打工男性留守、完全務工、完全務農。因此,出現了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而農村婦女留守在家的情況,農村留守婦女的出現是現實下農村家庭策略的理性決策。

三、農村勞動力家庭策略理性選擇與農村勞動力的轉移

根據上面分析,為了增加農民收人,實現農民自身效益最大化,加快農民工身份的轉換.加快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應從以下兒個方面改革。

(一)改革和完善現行的戶籍制度,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徹底轉移

戶擠制度的改革.說到底就是如何平等對待農民的問題。社會結構的合理化趨勢就是居民身份的平等化,打破城鄉壁壘,弱化甚至消除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種種特權?,F在阻礙農民向城鎮流動的主要障礙之一,就是攝硬的戶籍制度以及由這一制度產生的對進城農民工的歧視。因此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勢在必行。

(二)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形成統一、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無論是數以億計的農村勞動力轉人鄉鎮企業,還是數千萬農村勞動力大規??鐓^域流動,主要表現為農民白主擇業,這實際上是一種市場化的就業方式。今后,只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勞動力資源方面的基礎作用,允許農民自主擇業,才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開拓就業門路,實現農民自身效用最大化。建立和完善勞動法規和勞動力市場管理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使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保障。完善和規范政府對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建立一整套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的市場組織,調控和保障就業者權益的規章和制度體系。

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2

【論文摘要】文章利用764份問卷調查袁的數據,具體分析了農村勞動力遷移者和未遷移者對政府政策的需求。結果顯示,他們的最大期望,一方面是在城市中得到穩定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希望農村土地的承包權得到保障。因此,進一步規劃解決農村勞動力遷移問題的戰略思路:其一,統籌城鄉就業,加強勞動力市場制度建設;其二,保障農民工的土地承包權,減少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風險。

改革開放以來,限制勞動力遷移的許多舊的體制已經基本消失,其中包括居住限制、食品供給限制以及大部分就業限制,同時教育水平的提高降低了人們的遷移心理成本,增加了就業成功機會,也大大提高了人口的流動性。與此同時,隨著勞動力遷移的增加,移民網絡已經起到提供就業信息、降低心理成本的作用,還有交通和通訊費用的降低以及高校擴招和收費的增加,‘都是中國國內遷移規模有可能增長的理由。剩余的限制勞動力遷移的因素,更多可能體現在一些較難改變的體制上,如城市就業體制和農村土地制度等。

為更好的了解農村勞動力對政策的需求,以便政策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②2007年春節期間筆者在廣東省韶關市樂昌縣廊田鎮11個村,共發放問卷調查表6O4份,其中A卷(遷移者)194份,B卷(未遷移者)410份,回收有效問卷552份,其中A卷181份,B卷371份。另外,2007年上半年在城市中進行了調查,所有調查對象均為廣東省城市中外來務工人員,共發放問卷調查表(全部是A卷)263份,回收有效問卷212份。兩次調查共獲取764份有效樣本,調查目的主要是了解遷移者的個人特征和遷移動機,以及未遷移的可能原因,其中對政策的需求是調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一、遷移者對政府政策的期望

農村勞動力遷移絕大多數人是依靠自身努力所實現的,但并不表明這種純市場經濟行為不需要政府的干預,因為遷移對于農村勞動力來說畢竟是有風險的行為選擇,他們需要政府的幫助,尤其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在現階段,他們對于政府政策的期望有哪些,哪些對于他們目前最迫切,作者利用A卷(遷移者)調查數據做了一個統計(見表一1o

在調查中發現,在選擇政策期望時,由于個體特征的差異,存在明顯的地區偏好、性別偏好、年齡偏好和文化(教育程度)偏好。例如,樂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遷移者更注重社會保障,男性相對于女性來說,對農地承包權更為留戀,年輕者考慮計劃生育問題更多,而對各項社會保障并不太感興趣。但統計分析時,看到他們對政策期望的核心內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選擇的先后順序不同而已。

在城市生活中,他們擔心更多的是失業和居住問題。前者,遷移的根本目的是掙取更高的收入,只要有份工作(或有份不拖欠工資的工作),就會有一定的收入。出乎意料的是,遷移者對住房的要求比較迫切,遷移者向定居者過渡時強烈要求的具體訴求。另外,遷移者對于社會保障的要求并不太高,表面上看,由于他們從未得到過社會保障,所以覺得那只不過是城里人“天生”的待遇,甚至有不少人還不知道有社會保障這一說。況且進入社保還要求他交納一筆費用,這將減少其現期收入,所以他們對納入社會保障的要求并不迫切也就不足為奇了。其實,農民的保障只是原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所以,遷移者無一例外的希望享有原有在農村的一些政策,固他們特別希望保留自己的宅基地。如果一下子剝奪了他們的土地承包、使用權,他們將很難適應,結果可能是導致社會的不穩定局面。

二、未遷移者原因

為了更好的了解遷移者的個體特征,調查B卷專門針對在家務農的農村勞動力,希望能做比較分析。未遷移者的原因,作為一個多選問題,在回收的373份有效問卷中,其選擇未遷移的原因統計結果(見表一2)。

同樣在選擇不遷移的原因上,也存在著區域偏好、性別偏好、年齡偏好和文化偏好等因素。其中,年齡大的和文化程度低的主要是缺乏相應技能,而女性未遷移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家人拖累,那些回遷者則比較滿足于農村的生活狀況。問卷調查中,絕大多數人并未選擇“在打工地受到一些政策限制或歧視待遇”這一項,由于傳統文化的潛移默化和長期二元結構的政策影響,農民已經養成了逆來順受的“品德”。

根據上述對遷移者和未遷移者分別對政策期望的系列分析,政策改革思路已經比較清晰,在戶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約束的前提下,在城市中健全和完善勞動力市場,是改革必須先行的一步。關于農地制度改革,其基本思路,通過土地的合理集中實現家庭規模經營擴大,提高農業生產率;同時,通過制度的變革能夠給遷移者提供一筆較大的到城市謀職和生活的原始資金。@

三、整體性政策框架建議

農村勞動力遷移問題涉及到上億農村人口轉入非農產業和城鎮的社會經濟結構變遷,同時還涉及到幾億未遷移農村人口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轉變,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一個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所以,必須站在全局和戰略性的高度,進一步規劃解決農村勞動力遷移問題的戰略。

(一)統籌城鄉就業,加強勞動力市場制度建設

統籌城鄉就業,解決好農民的就業問題,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關鍵之一。統籌城鄉就業要求把解決好農村的就業問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變和擯棄重城市、輕農村的傳統觀念和做法,必須把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作為一個整體,通盤考慮,統籌安排。盡快打破城鄉就業壁壘,實行城鄉勞動者公平的就業制度是統籌城鄉改革的切入點。各級政府應把促進農民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要目標,把增加農民就業納入國家和各地區的就業規劃。在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時,不僅要把擴大城鎮就業、降低城鎮失業率作為重要任務,而且要把加快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實現農民充分就業作為重要目標。

1.加強勞動力市場制度建設,建立保護農村勞動力遷移者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村勞動力遷移者是一個容易遭受貧困與社會排斥的群體。近年來,雖然國家出臺了不少保護其權益的政策,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農民工合法權益屢受侵害的現象仍繼續存在。如農民工勞動合同簽約率很低,工資邊清欠、邊拖欠,農民工超時間勞動,休息、休假權利受侵犯比較普遍,一些企業任意加班加點的行為沒有得到遏制。距離公平就業,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還有相當大的距離。不可否認,農民工合法勞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與勞動力供過于求有關,⑥但作者認為,其深層原因仍是勞動力市場制度不健全所導致,因制度原因使農民工處于弱勢地位,從而遭受資方侵害。保障農民工權益是社會公正的體現,更是政府的基本職責所在。短期內的勞動用工整治行動只不過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舉措,最終需要建立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長效機制。勞動力市場制度建設包括工資形成的市場機制和集體談判制度,工會作用發揮方式和程度以及保護勞動者的政府勞動立法等方面。

2.公平對待農村勞動力遷移者,逐步形成惠及農村勞動力遷移者的城市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當前城市對農村勞動力遷移者實行的實際上是“經濟接納、社會排斥”的做法。主要表現在:允許農民進城打工(經濟上進入),但不承認他們在城市的社會成員資格,進城農民工不能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務(社會排斥);在住房、子女教育、醫療衛生、婦幼保健和社會保障等方面遭受歧視等。大量農民進城務工不可避免地會給城市管理帶來新的問題,在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應有新的理念和措施。首先,應當轉變觀念,對農民工要由排斥到容納,由管制為主轉向服務為主,改變農民工“邊緣化”的社會地位。要以開放和包容的胸襟,把進城農民工作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統一管理,逐步做到權利平等。其次,在住房、交通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上考慮農村勞動力遷移者的需要,使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到農民工。統籌考慮農村勞動力遷移者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涉及城市公共服務資源重新分配的問題,城市政府財政支出結構需要作相應的調整。進行這種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有利于農民工在城市安居樂業,對促進城市社會的安定和諧、健康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

3.引導農村勞動力遷移者合理、有序流動,努力開拓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渠道。我國城鄉將長時期面臨沉重的就業壓力,這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情。農業人口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轉移,必須廣開門路,多渠道并舉,多形式并存,多層次展開,努力實現合理、有序流動。(1)在地域流向上,引導農民異地轉移與就地、就近轉移相結合。加快城鎮化進程,為農民進城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是解決好農村剩余勞動力問題的根本出路。

同時,通過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和縣域經濟,促使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在未來很長一個時期仍是我國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不可忽視的一條重要途徑。不斷壯大縣域經濟,促使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就地轉移。近年來,隨著土地供求矛盾趨緊、勞動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沿海發達地區部分勞動密集型產業開始向中西部轉移。要因勢利導,在繼續鼓勵中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向東部沿海發達地區流動的同時,推動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產業結構升級,鼓勵沿海發達地區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向中西部轉移,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創造條件。(2)在產業類型上,注重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要充分利用我國人力資源豐富、特別是農村人力資源豐富的優勢,正確處理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傳統產業、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關系,發揮勞動密集型產業和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中的勞動密集生產環節的競爭優勢。在拓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空間的同時,要重視挖掘農業內部的就業潛力,向農業的深度和廣度進軍。

4.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人口的整體素質。技能和就業培訓是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的一項重要措施。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工業部門就業,新的工作崗位對勞動者的勞動技能有新的要求。如果勞動力的知識技能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勞動者就容易面臨著失業的威脅。而且,勞動力的整體技能較低,也對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構成了制約。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技能,全面提高農民的素質。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就業培訓體系,大力提倡訂單培養模式。走先培訓后輸出、以培訓促輸出和定向培訓、定向輸出的路子。農村勞動力的培訓納入各級公共財政的支持范圍,建立“政府主導、多方籌集”的投入機制。二是在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積極發展職業技術教育。長期以來,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教學內容與農村發展需求嚴重脫節。由于經費短缺,農村職業教育機構萎縮,人員大量流失。要有效整合教育資源,把發展中等職業學校的重點放到農村。這對有序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意義重大,是農村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

(二)保障農民工的土地承包權,減少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的風險

進城務工的農民,大多處于不穩定狀態。只要還沒有穩定職業并且在外定居,土地仍然是農民最終的退路和保障。土地對廣大農民來說,既是基本的生產資料,又是基本的生存保障。進城務工農民即使不從事農業生產,土地不再具有生產資料功能,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也不會消失。從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情況看,大量的農民將會長期亦工亦農,相當部分的農民工將是年輕時進城務工,年老時返鄉務農。在農民到城鎮未取得穩定的就業、收入保障以前,保障他們的土地承包權,使他們進退有路,不失去土地這一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城鄉之間“雙向”流動,有助于防止農民因喪失土地而淪為流民大量集中于城市,對保持農村乃至整個社會穩定關系重大。

因此,在沒有別的手段可以替代土地作為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之前,必須依法保障流動就業農民土地承包權的穩定。將所有農村勞動力逐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于留在農村不能進行農業生產的老年勞動力來說,土地難以起到生存保障的作用,他們往往成為農村貧困人口。在他們不能也不愿從事農業生產時,如果愿意退出農村集體的土地承包,可將他們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之中。對那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勞動力,賦予他們對農地承包具有選擇性的退出權,根據自身條件在保持農村的承包地和獲得不同的社會保障之間進行選擇。如果他們有穩定的非農收入也愿意放棄土地,可以以農地換取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障基金,將他們納入城鎮社會保障系統;而那些不愿放棄農地的轉移勞動力,則將他們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之中。對那些愿意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如果他們愿意承包上述兩部分勞動力退出的承包地,那么根據其意愿承包的土地面積和承包年限支付一定的土地承包費,而這部分承包費則納入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等到他們到了退出農業生產的年齡時將他們納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作為參保單位,以社區或漁業公司作為社保的工作點。其次,為鼓勵漁民參保,在政策資金上予以支持,在繳費比例上以“低門檻進入,低標準享受”政策執行。同時,從漁民轉產轉業資金中劃出一部分,給予每個參保漁民一定數額的補助。

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3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勞動力流動不僅速度在加快,而且其流向也呈現紛繁復雜的局面。大量的勞動力流動在各省區市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之間、農村之間、城鄉與工礦區之間,勞動力的跨國流動也在逐步增加。是什么原因引起勞動力的流動呢?本文從勞動力的流向、勞動力流動的群體性、勞動力流動對不同地區的影響三個方面進行實證分析。

一、中國勞動力流動的實證分析

(一)關于勞動力的流向

首先分析全國范圍內省際之間勞動力的流動問題。根據現有的資料,從遷移和暫時居住兩個方面分析勞動力在省際之間流動.從勞動力遷移狀況看,近年來中國東、中、西三大地帶省際人口遷移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中部和西部地區多數省區市遷往省外的人數大于省外遷入的人數,省際之間凈遷入人數為負值;而東部地區多數省區市遷往省外的人數小于省外遷入的人數,省際之間凈遷入人數為正值。2000年,東部凈遷入人數比西部和中部分別高40.2倍和5.2倍,東部地區除福建、山東、廣西三省其余9省的凈遷入人數全部為正值,西部地區除、陜西、新疆外其余7省的凈遷入人數都是負值,中部9省有7省的凈遷入人數為負值。從勞動力暫時居住的情況看,全國各地外出務工經商人口遠大于省際遷移人口,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人數要少得多。2000年全國外出務工、經商、服務、當保姆的暫住人口為3786.3萬人,其中72.9%集中在東部地區,僅廣東省就有1241.1萬人,占暫時居住人口總數的32.8%。西部占12.57%,中部占14.54%。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勞動力及人口由西向東流動是我國現階段勞動力及人口流動的一個基本特征。

勞動力及人口之所以出現向東部流動的傾向,最主要是國內東、中、西三大地帶的發展差距逐步拉大,與此相適應,三大地帶的勞動者的報酬出現了較大差距。在計劃經濟時期,全國各省區市之間勞動者的平均收入差距不大,加上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和勞動力的有計劃配置,從而使勞動力的流動非常緩慢,勞動力流動自身表現出來的傾向性不明顯,即便在某個特定階段出現了勞動力流動的某種傾向性,譬如六十年代出現勞動力由沿海向內地流動,那也是政府行為的產物,而非勞動力流動自身表現出來的傾向性。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提出了使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的方針,東部地區依靠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社會等有利條件,迅速推動其經濟向前發展,從而使東部與其他地區在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勞動者收入上的差距隨之逐步擴大。與此同時,隨著勞動就業制度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勞動力的計劃配置制度被打破,嚴格的戶籍管理逐步松動。在這種背景下,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一部分勞動者開始由收入低的地方流向收入高的地方,這是一種利益驅動性流動。因為東部的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勞動報酬和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普遍高于中、西部地區,有些地區的差距高達一倍以上。在計劃經濟時期全國各地也存在差距,但差距遠沒有現在這么大。正是這種較大的收入差距誘導勞動者由低收入地區向高收入地區流動。根據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和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今后勞動力的流動仍將存在強化的趨勢。

其次,討論城鄉之間勞動力流動的問題。根據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10%的匯總數據推算,1985年7月1日到1990年6月30日,全國跨市、鎮、縣的遷移人口共有3384萬,比1987年調查的遷移數量上升約三分之一。其中,遷入城市2088.4萬人,占61.7%。由城市遷出628.9萬人,占18.6%。遷入遷出相抵,城市凈遷入1459.5萬人;遷入集鎮679.5萬人,占20.1%;由集鎮遷出637萬人,占18.8%。集鎮凈遷入42.5萬人;遷入農村616.1萬人,占18.2%。由農村遷出2118.1萬人,占62.6%。農村凈遷出1502萬人。城市和集鎮凈遷入1500萬人(《中國人口統計年鑒》,1993,第434頁)。這表明,我國勞動力流動呈加速的態勢,其主要流向是由農村遷入城鎮。從暫住人口的城鄉分布看,按照國家統計局1995年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推算,1990年10月1日在外縣市區的人口有3323萬人,其中,居住在城市的2041萬人,占61.4%;居住在集鎮的333萬人,占10%;居住在縣的949萬人,占28.6%。全部在外縣市區的人口中,農村在外縣市區的人口1986萬人,其中,居住在城市和集鎮的1195萬人,占60.2%;居住在縣的791萬人,占39.8%(《中國人口統計年鑒》,2000,第213頁)??梢?,農村流動人口的主要流向同樣是城鎮。

農村勞動力及人口之所以向城鎮流動,原因可以列出很多,諸如追求豐富多彩的城市生活,尋找個人發展的機會,為了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等等。然而就大多數人而言,最基本的動因仍然是經濟利益。由于勞動者從事生產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盡可能多的收益,所以,只要城鎮的發展水平高于農村,只要城鎮居民的收入高于農民的收入,在國家對城鄉勞動力流動采取比較寬松的政策的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的流動就不可避免。城鄉發展的差距越大,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的愿望就越強烈。在計劃經濟時期,雖然城鄉居民的收入存在一定差距,但國家為了控制城鎮人口的增長速度,采取嚴格的城鎮戶籍管理制度,結果農村勞動力流向城鎮的數量較少。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時擴大有時縮小。20世紀80年代初期城鄉居民的收入比例曾下降到2以下,其他多數年份保持在2以上,最高達到2.86。城鄉居民的收入存在較大差距勢必強化農村人口進城愿望,與此同時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得到改革,農村人口進城比計劃經濟時期容易多了,于是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及其家庭進入城鎮。他們中有條件的將戶口遷入城鎮,另外一部分則舉家暫住在城鎮,還有相當一部分農村勞動力季節性地在城鄉之間流動。

(二)關于勞動力流動的群體特征

按照勞動力遷移成本收益分析理論,可以推論,在整個社會群體中,對于那些具有遷移愿望的勞動者來說,收益較高的群體應當是最有可能遷移的群體。那么,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2000年的專題調查,1992年以來,由于地區收入差距的擴大,人才外流的數量明顯增加。1980—1985年六年間,寧夏共遷出2600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早年來自國內東中部地區支援邊疆和民族地區的人員;1992—1999年八年間,則遷出7000多人。在這7000多人中,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者占80%,45歲以下的中青年專業技術骨干占67%。

關于不同學歷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1年的工資抽樣調查統計資料分析。這次工資抽樣調查的范圍是全國35個大中型城市各種類型的職工,調查人數共80萬人。從調查中可以看出,我國城鎮職工的學歷層次高低與其收入水平高低成正相關關系:學歷層次低,其工資就低;學歷層次高,其工資就高。收益的高低制約勞動力的遷移,勞動者的素質則直接影響其收益。由于高學歷的勞動者可獲得較高的工資收入,所以在遷移成本一定的條件下,具有高學歷的勞動者進行遷移將比低學歷勞動者更有利。高學歷的勞動者可以通過遷移獲得更高的收入,而低學歷的勞動者遷移很可能得不償失。這就是高學歷勞動者更具有流動性的主要原因。

(三)不同地區對勞動力流動的態度

經濟發達地區:(1)對高素質勞動者流動的態度。和欠發達地區相比,雖然發達地區的高素質勞動者在全部勞動力中所占的比重要高得多,然而,山不厭高,水不厭深。高素質勞動者所擁有的較大的人力資本存量和較高的潛在生產力,對發達地區仍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我們瀏覽一下發達地區21世紀的人才發展規劃,基本上都有積極吸引人才這項內容。為了把這一人才戰略落到實處,各地都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如在戶口、住房、工資待遇諸方面給予優惠等等,不一而足。特別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人才比較集中的大城市,為了限制城市的規模,以往一直采取十分嚴格的戶籍管理辦法,即便是高素質勞動者也不易遷入。近年來一反常規,為了吸引高素質勞動者,對原來的戶籍管理辦法作了重大調整。如有的地方規定,對于外地大學本科畢業生,只要本地有單位同意接收,就可以在該地落戶;有的地方規定,大學本科畢業生愿意在當地工作,可以先落戶再找單位。(2)對普通勞動者的態度。由于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較快,資本積累及投資能力較強,所以這些地區對普通勞動力的需求量也較大。發達地區所需要的普通勞動力除了,由本地勞動力市場供給一部分以外,還有相當部分需要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來補充。原因可能有兩個方面:一是有些工作本地勞動力不愿意干,必須招聘外地勞動力;一是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要求的報酬較低,用人單位愿意聘用來自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因此,一般情況下,發達地區對來自欠發達地區的普通勞動力持歡迎態度。這就是為什么發達地區在勞動力供給大于需求的情況下,仍然需要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的主要原因。當然,由于欠發達地區流向發達地區的普通勞動力多數是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專業技術,可替代性大,加上收入較低,所以遷居發達地區的可能性比高素質勞動者要低得多,他們中的多數人很難象高素質勞動者那樣直接遷移到發達地區就業,而只能季節性地到發達地區勞動一段時間,然后再返回老家。

欠發達地區:(1)對高素質勞動者流動的態度。由于欠發達地區的自然、經濟等方面條件較差,對人才吸引力較小,所以相對發達地區而言,對人才的需求更顯得迫切。為了穩定和吸引人才,一方面許多欠發達地區在財政較緊張的條件下,制定了不少優惠政策,千方百計吸引高素質勞動者到欠發達地區工作,穩定原有的高素質勞動者;另一方面,為避免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失,許多欠發達地區在努力提高這些勞動者待遇的同時,也采取了一些限制高素質勞動者流失的政策措施,以抬高這些勞動者流出的門檻,阻止高素質勞動者外流。(2)對一般勞動者流動的態度。與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失不同,欠發達地區對一般勞動者的流動持積極的態度。由于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因此這些地區普遍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困難:一是資本積累能力低,投資不足,勞動力就業困難,社會就業壓力大;二是生產效率較低,勞動者收入不高。基于上述原因,欠發達地區一般都希望通過勞動生產輸出來緩減其就業壓力,增加勞動者的收入。由于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高于欠發達地區,因此欠發達地區的勞動力在發達地區就業,雖然這些勞動者的平均收入可能低于當地勞動者的平均收入,但仍會高于欠發達地區,這是欠發達地區的勞動者愿意到發達地區尋找就業崗位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一般勞動者的流出是有利的,所以近年來中國西部及其他欠發達地區都十分重視勞動力輸出,各級政府都設置了專門機構,有的省市在發達地區派駐了辦事機構,由這些機構組織勞動力輸出,收集勞動力需求信息,幫助勞動者解決外出中遇到的困難。

二、相關結論與建議

1.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機制對中國勞動力流動的影響越來越大,最終將成為影響勞動力流動的決定性因素。在一定的條件下,市場機制作用下的勞動力流動趨勢具有不可逆性。除非相關的條件發生變化,勞動力流動的這種趨勢不會發生逆轉。

2.從勞動力的流向看,不論是遷移還是暫時居住,現階段中國勞動力流動的趨勢都表現得十分明顯:西部和中部地區的勞動力向東部流動,農村勞動力向城鎮流動,經濟和自然條件差的地區的勞動力向經濟和自然條件好的地區流動。勞動力的流動必然伴隨著人口的流動,雖然人口流動率可能低于勞動力流動率。利益驅動是導致中國現階段勞動力流動的主要原因。

3.勞動力流動的群體特征主要表現為:高素質勞動力由條件差的地區遷居條件好地區的機率高于低素質勞動力。由于高素質勞動者擁有的人力資本存量高于低素質勞動者,所以前者和后者比不僅更容易找到工作崗位,而且其勞動報酬要高于后者,于是高素質勞動者的流動往往表現為遷移,低素質勞動者的流動則表現為暫時居住。人力資本存量的大小及其收益的多少是決定勞動力流動形式的主要因素。

4.在對待勞動力流動的問題上,政府和勞動者已基本適應了市場經濟的要求,能夠按照經濟規律的要求理性地認識和處理這類問題。這對實現勞動力的優化配置是有利的。

為了促進全國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實現勞動力的充分就業和優化配置,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因勢利導,積極創造條件,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加快全國城鎮化的進程。城鎮化是世界性的經濟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它對于加速經濟社會發展,實現農業勞動力的轉移,縮小城鄉差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義。勞動力流動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是實現城市化的重要途徑。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完善,勞動力流動的速度必然加快。在此過程中,將有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特別是那些發展速度快的城市流動。全國各地應以此為契機,采取有效措施,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流動創造條件。首先要徹底改革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打破城鄉分隔的制度壁壘,實行城鄉統一的戶籍管理制度。其次,城市要對所有居民實行統一待遇。不論原有居民還是外來居民,在購房、就業、社會保障、子女讀書等方面都應實行統一政策,平等對待。再次,遵循城市發展規律,根據我國城市化的需要制定科學的城市長遠發展規劃,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

(2)充分發揮經濟發展速度快的城鎮的聚集經濟功能,增強其吸納勞動力的能力,逐步形成符合經濟規律和我國國情的現代化城市體系。這一體系的形成必須遵循客觀規律,而不能人為地“制造”。經驗表明,違背客觀規律而人為地制造的“經濟中心”是不可能發展起來的。勞動力及人口由經濟落后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和聚集,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也是確定我國城市體系的布局和結構的主要依據。據此可以設想未來中國城市體系應當是:以現有大城市為中心輻射周邊城鎮形成數百個城市聚集體,以此為依托形成以東部及沿海地帶為重心、東中西部布局合理、規模不同的數十個城市化地帶。它是未來中國工商業中心和大多數人口。的聚居地。

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4

關鍵詞:農村剩余勞動力;兩階段假設;效用最大化;勞動力回流決策模型;理論分析

中圖分類號:F323.6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2-00000-02

一、前言

(一)研究綜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大量的剩余勞動力要素不斷解放,伴隨著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該群體逐漸向城市空間聚集,形成了規模龐大的轉移“民工潮”。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不僅提高了該要素邊際生產力與要素收入,更形成了市場化大生產的初始要素準備,為城市的快速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國內許多學者在借鑒托達羅模型的基礎上加以修正,試圖沿用勞動力鄉城轉移模型來解釋農民工群體城鄉回流行為,并假定無論是鄉城轉移還是城鄉回流均是持續性的長期理,即在農村勞動力鄉城轉移之后,即使在城市里入不敷出,只要其認為選擇留城后未來一段時間內的預期凈收入大于其返鄉回流收入,他們便會選擇繼續留城。因此推出農村勞動力回流的原因是農民回流后長期預期凈收入水平高于其選擇繼續留城預期凈收入水平。

(二)行為假設

筆者通過對身邊返鄉農民工調查后發現,這些返鄉農民回到家鄉后,其凈收入水平不僅沒有增加,而且均有較大幅度的下降,這與前述理論解釋存有較大差距。因此筆者大膽假定,鄉城轉移與城鄉回流應分為兩個不同的階段并分別對應不同的假設條件。在鄉城轉移之前,農民工群體往往會積極地將預期收入的時間設定為一段較長的時間,認為城市機會多,只要進入城市便不會找不到工作,即使初始階段入不敷出,后期預期收入一定會提高,對應的行為假設是長期理。而進城之后,等待就業機會或者就業處于入不敷出時,他們會充分考慮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認為選擇在城市等待擇業或繼續就業得不償失時,他們便會選擇城鄉回流。因此,假定完成鄉城轉移后的農民工在城鄉回流階段決策問題上是由短期行為所決定的,且此時遷移者作為短期理性經濟人在決策時考慮增量分析而非長期性的存量分析。本文擬通過對身邊返鄉農民工真實返鄉意愿總結的基礎上,從“以人為本”的視角,通過構建勞動力回流效用最大化決策的微觀機制,以此探尋勞動力回流的本質,進一步解釋我國勞動力回流的真實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回流現狀分析

(一)勞動力回流現象普遍存在

經過近30年的流動變遷,我國勞動力流動呈現出多元化流向的新特征,農村勞動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轉移已成為一種長期的經濟現象。以農村勞動力輸出大省安徽省為例,通過對安徽省09-15年統計年鑒數據整理發現,隨著安徽省城鎮化的推進,在安徽省總人數變化不大的情況下,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數量占總人口數的比重從2011年的17.44%降到2013年的16.31%,流向外省半年以上人口數量占總流動人口比重由2009年的77.9%降到2013年的67.96%,相應的流向本市縣及其他鄉鎮的比重由2009年的14.75%上升到2013年的22.74%?!半p降一升”數據表明,近年來,安徽省農村勞動力回流和就地就近轉移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經濟現象。從勞動力回流主體結構來看,年老勞動力高于年輕勞動力回流占比,但兩者的差距是不斷縮小的,從這個角度也進一步佐證了除自然原因的勞動力被動回流外,年富力強的勞動力選擇主動回流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中。

(二)勞動力返鄉意愿原因總結

筆者對身邊返鄉農民工的真實返鄉意愿進行調研后發現,這些回流人口的返鄉原因大致可歸為以下四類:一是自然返鄉型,即因本人或家人婚育和年齡自然衰老等自然原因而主動選擇返回農村;二是就業未竟型,即在城市沒找到工作或沒找到合適工作或收入較低等原因自愿失業返鄉;三是生活厭倦型,即厭倦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以及教育、醫療福利歧視等;四是個人發展型,即覺得返回家鄉有更好的發展前景。

三、模型建立

(一)現有模型不足

1.忽略了勞動力回流決策的短期行為假設

托達羅認為農村勞動力在作出遷移決定時,不僅考慮短期內的預期收入和成本,也會從長期甚至整個生命周期的角度來考慮,如果長期的收入能夠彌補短期的成本,他們也會做出遷移的決定[1]。模型只是分析了勞動力向城市方向遷移的瞬時決策,并沒有充分考慮這種遷移的可持續性。遷移之前勞動力更多地傾向長期行為,但遷移之后是否回流卻主要由短期行為所決定的。遷移者作為經濟人是理性的,等待就業機會或者就業處于入不敷出的時候,會充分考慮自己的生活成本。如果認為選擇在城市等待擇業或繼續就業得不償失時,他就會在遷移后重新返回農村。這就解釋了現實中為什么流人城市的勞動力在城市找不著工作的話,一般都會返回農村,而不像托達羅說的那樣繼續在城市里等待就業機會。

2.忽略了以人為本效用最大化

因其自身吃苦耐勞特質以及眾多群體產生的激烈競爭,農民工勞動力曲線并不如傳統勞動力模型向后彎曲的明顯。不過,農民工群體仍遵循一般勞動供給曲線中向后彎曲特點,雖在一定的收入水平內其不考慮效用的最大化,比如為了獲得收入農民工可以忍受惡劣的工作環境、居住環境,忍受長期與家人的兩地生活等,但如果在一段時間內入不敷出,或者感受到外出務工壓力,該群體仍會選擇回流,并在收入最大化與效用最大化中波動,表現出在城鄉之間擺動遷移的特征。此外,勞動力外出或遷移的決策是由家庭集體決定的,由于家庭成員的異質性(其年齡、文化素質和技能存在差異),為追求福利最大化,家庭會按排一部分人外出打工掙錢,剩下的人留在家里從事農業勞動。我國當前的經濟狀況、土地制度和傳統的文化等決定了鄉城遷移的決策主體是農戶家庭[2]。

3.忽略城市生活成本

托達羅模型并沒有考慮農村勞動力進入城市工作后的生活費用,并且一般來說,農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要遠高于其在農村地區的生活成本。這種城市生活成本既包括實在的物化成本,也包括難以物化的心理成本,如進入城市后的生活與工作適應程度、城市居民對其在工作中與生活中的態度以及農民工對務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觀評價等。

(二)修正

1.增量分析

本文依據勞動力回流決策時短期行為假設,采用增量分析方法構造模型,以期對勞動力回流決策做更精確的刻畫。增量分析是邊際分析的變形,表示變量的大量變化,包括離散的、跳躍性的變化,也可以是非數量的變化[3]。

2.引用效用最大化模型

本文在預期收入模型的基礎上,引入效用最大化模型,在比較預期凈收入經濟因素的基礎上,進一步對非經濟因素進行比較,并將其納入到勞動力回流決策模型中。

(三)回流決策模型建立

在遵循最大化理論的基礎上,首先把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進行簡化,為從最基本的模型出發,將先進行若干假設,隨后逐步放寬假設的條件,使模型盡可能的向實際情況靠近。

假設一:短期經濟人行為假設

入城后的農民工在一段時間()內等待就業機會或者就業處于入不敷出時,他們會充分考慮自己的生活成本,若認為選擇在城市等待擇業或繼續就業得不償失時,他們便會選擇城鄉回流。

假設二:農民工在城市務工和返鄉后的就業概率均為1

該假設說明農民工在城市不存在等待擇業或失業壓力,而且返鄉回流后,一定可以就業。

假設三:農民工回流主要受收入最大化的影響

在一定的預期收入范圍內不考慮效用的最大化,比如為了獲得收入農民工可以忍受惡劣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忍受獨自在外生活等。

基于上述三個假設,我們構建簡化的農民工回流模型如下:

式中e表示在時刻時間內預期總凈收入增量,在時刻時間內回流至農村后預期凈收入增量,在時刻時間內留城預期凈收入增量,表示城鄉遷移動作成本。

然后,放寬假設條件二,引入就業概率變量。

式中, 表示農民工在回流地時期就業的概率,農民工在城市時期就業的概率。農民工回流后即使未從事其他工作,至少還可以從事農業勞動,因此假定農民工回流后的就業概率=1;農民工在城市就業概率可以擴展為農民工在城市就業承擔的相關風險,風險包括就業的可持續性和收入的保障性,故。

最后,放寬假設條件三,引入非經濟因素。農民是否回流取決于兩地的效用最大化情況,如下式所示:

式中, 表示農民工時期選擇回流地的預期總效用,表示農民工在回流地的預期收入效用,表示農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經濟因素等影響帶來的效用。表示農民工時期選擇留城的預期總效用,表示農民工留城的預期收入效用,表示農民工在回流地受非經濟因素等影響帶來的效用?;谛в米畲蠡膭趧恿亓鳑Q策模型如下:

(四)小結

本節在提出農民工外出務工以及城鄉回流的兩階段假設的基礎上,通過修改農民工短期經濟理假設,從最基本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出發,一步步放寬就業風險、非經濟因素等相關假設條件,逐步完善農民工回流決策模型,為進一步探討回流決策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提供理論基礎。

四、基于短期假設的農民工勞動供給曲線分析

通過前述模型建立,本文在一般勞動者供給曲線的基礎上,依據不同假設,作出基于短期假設的農民工勞動供給曲線分析。

(一)基于長期假設的農民工勞動供給曲線

農民工勞動群體因其自身吃苦耐勞特質,其勞動供給曲線彈性更弱,表現在勞動供給曲線上,其與一般勞動供給曲線相比要更坡。基于其長期假設,勞動力對長期預期收益看好,在勞動力充分供給的情況下,當工資率低于某一個閾值時,農民工勞動供給會更大,表現在勞動供給曲線上向前彎曲[4]。該曲線解釋了農民工群體在鄉城轉移時,普遍存在預期向好,對城市機會憧憬,即使在短期入不敷出,其仍會通過增加勞動力供給來增加收入。

(二)基于短期假設的農民工勞動供給曲線

在完成向城轉移之后,勞動力回流決策階段,隨著勞動力報酬凈收入的減少,其勞動供給曲線會突破勞動供給時間原點,現實中會表現出農民工城市逃離,勞動力回流。此外,隨著人們“以人為本”意識的增強,農民工群體會將自身難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慮進模型中,因此會表現出凈工資率水平大于零的時候,仍會有很多農民工選擇城鄉回流。

(三)結論

基于短期假設的農民工勞動供給曲線分析,隨著農民工勞動力群體自我意識和家庭意識的增強,該群體不再只考慮向城轉移后凈收入水平的提高,會將難以物化的心理成本考慮進決策中,如進入城市后的生活與工作適應程度、城市居民對其在工作中與生活中的態度以及農民工對務工中收入、生活的主觀評價等都會影響其選擇是否回流的重要因素。因此,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符合社會向前發展的規律性,國家和企業在促進剩余勞動力進城就業時,不應單單考慮該群體凈收入水平的提高,更應為其提供在城市中平等工作機會、福利報酬和勞動尊重,更有效的將該部分生產力納入到城鎮化發展中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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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5

一、非自愿遷移背景下移民安置區“空心化”的基本特征

(一)返遷現象歷史悠久,且存在地區差異

移民返遷造成的“空心化”問題是一個歷史問題,移民返遷特征表現為:第一,移民返遷歷史悠久、規模大,且不同時期受不同因素影響返遷移民數量不同。第二,遠遷移民返遷現象較為嚴重,且遠遷移民再遷或返遷人數較多。第三,遠遷移民表現為整體返遷和零散戶返遷兩種類型。

(二)移民安置區產業發展不平衡,“空心化”地域分布存在差異

以三江源生態移民為例,通過移民工程的后期產業發展狀況看,鄉鎮集中安置的產業發展形勢比市郊安置型的產業發展形勢好。與鄉鎮集中安置相比,市郊安置的后續產業發展條件較差,因為市郊安置地沒有發展農業、畜牧業的條件,同時移民不具備一定的勞動技能,只能通過一些補助和打零工所得來維持生計,移民的返遷愿望急切。所以安置區的地緣條件不同,后續產業發展的條件不同,導致移民的收入來源、生活水平存在很大差異,這樣安置區返遷或再遷的結果也會不同,安置區“空心化”的地域分布也不同。

(三)移民安置區勞動力就業不充分

搬遷安置后的移民,因受經濟格局調整、生產條件改變等影響,在新的安置區和新的生產條件下,原有的生產技能、職業技術和經營能力基本作用不大,甚至喪失作用,急需改進其就業能力、生產技能,才能盡快恢復其生計。從三峽庫區移民的勞動力就業情況來看,勞動力數量與就業崗位的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就業崗位不能充分吸納剩余勞動力,具體表現為:第一,庫區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農業吸收勞動力的空間有限,需要轉移大量的隱性失業勞動力;第二,目前庫區第二產業的產值增長,一定程度上來源于移民搬遷和庫區基礎設施建設刺激建筑業快速發展,庫區現有的工業產業吸納勞動力就業容量已趨飽和,難以提供足夠數量和穩定就業崗位。第三,庫區第三產業吸納勞動力十分松散,且流動性較大,將第三產業看作是“副業”的思想在庫區移民中依然普遍存在。

(四)安置區基礎設施的“空心化”

為了讓移民在安置區更好地生活,地方政府努力改善安置區各方面條件,加快移民基礎設施建設,但由于種種原因,部分移民選擇返遷或再遷,造成基礎設施的空置,浪費基礎設施資源和國家資金。以湖南省資興市為例,該市共籌集2.698億元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啟動了基礎設施項目共1296個,大力改善移民住房、用電、飲水、交通等條件,該市部分移民依然選擇返遷或再遷,造成安置區基礎設施的“空心化”。

(五)安置區人才流失、環境受損

移民安置區的“空心化”首先表現為人口的空心化。很多自身條件優越的移民為了追求更高的收入,選擇返遷或再遷,這樣直接導致了安置區人才的流失,人力資本的撤離,使得移民村面臨人才短缺的危機。此外,政府給部分移民分配了耕地,但這些移民選擇返遷或再遷,會造成農業勞動力大量流失,直接導致耕地大面積拋荒,農業資源嚴重浪費。

二、非自愿遷移背景下“空心化”形成的原因

(一)遷移者個人因素

移民搬遷前后的收入差距是移民返遷的重要原因,這體現了經濟因素在人口遷移中的主導作用。在社會心態及認知方面,非自愿移民的遷移本身就面臨著遷入地與原居地地區文化的差異,受區域文化、生產生活條件差異的影響,移民離開故土的心態較復雜,普遍存在著戀舊心理,且在自我認識上存在矛盾性。移民的個人素質也會影響其遷移行為,最終的遷移行為導致移民安置區的“空心化”。

(二)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

移民工程中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移民安置,移民后續產業的發展水平對移民安置、重建起著重要作用。良好的產業布局環境、合理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為移民提供良好的后續生產生活保障是移民長久留在安置區的一個重要拉力。倘若移民安置區產業發展不協調,產業發展前景不好,就會成為移民返遷的推力。此外,移民單一的勞動技能決定了他們再就業的可能性較小,為了保障基本生活,移民選擇再遷到接近原有環境的地區或者是就業機會、渠道更多的地區,最終形成了安置區的“空心化”。

(三)地方政府的移民安置政策

移民工程不是一項簡單意義上的人口遷移,而是一項浩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相應安置政策,地方政府根據國家規定給予移民優惠政策,初期工作普遍進展順利。但經常由于地方政府安置工作執行政策不到位、地方官員工作失誤或者移民政策本身的缺陷等原因導致后期難以順利進行。

三、非自愿遷移背景下“空心化”問題的解決思路

(一)遷移者個體層面

首先,移民安置區出現空心化的部分原因是遷移者在安置區沒有挖掘資源的意識。非自愿移民具有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所以在安置區后續發展中要加強遷移者的進取意識,提高其主動挖掘資源的能力,轉變遷移者的被動思想,樹立自主創業的精神,使其在安置區逐漸適應并開拓新的生活環境。

(二)地方政府層面

政府機構必須著力改善安置地移民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移民村公共服務范圍和質量,提高安置區對移民的吸引力、減弱推力。要創造有利于移民發展的政策環境,開展“開發性移民”政策,為移民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為移民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針對移民的遷居地,因地制宜地對村鎮建設進行規劃,完善安置區管理制度。在一定的限制條件下,實施農村宅基地有償轉讓制度,允許安置區“空心化”家庭轉讓宅基地,以緩解宅基地的供給與需求矛盾。

(三)安置區企業層面

鼓勵、引導和支持鄉鎮企業發展,為移民增加就業機會,增加遷居地拉力,控制安置區“空心化”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對于企業自身而言,應該大力優化產業結構,結合所在區域及周邊條件、特點為移民拓寬就業渠道。同時,為移民開展技能培訓,提高移民素質和個人技能,既為企業提供了勞動力又解決了移民就業難的問題。

勞動力遷移的原因范文6

關鍵詞:人口流動 人口流動理論 貧富差距

一、人口流動理論

新古典主義經濟學派認為由于全球勞動力供需分布的不平衡,引起了勞動力大范圍調整。地區經濟增長快但缺乏勞動力的國家比經濟發展緩慢但勞動力充裕的國家可得到更高的工資收入。因此大批勞動力遷移到工資高的地區,這一過程直到工資水平的差異與遷移費用達到平衡才終止。新家庭經濟遷移學派認為,人們會以整個家庭的收益最大化為目的進行遷移,并要求風險最小化,家庭成員得到的匯款可能是全家經濟財富的基礎,但這樣可以減輕家庭面臨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下可以正常生活的風險。雙重勞動力市場理論認為,經濟發達地區本質上存在著雙重工作市場:第一,高級勞動力市場,由文化程度較高的人所從事,可以獲得較高的安全保障和利益;第二,低級勞動力市場,以低薪水、不穩定的工作條件和缺乏升遷機會為特征。發達地區由于生育率的降低,無法滿足由于經濟發展造成的勞動力短缺,特別是低端勞動力市場需要大批量勞動力。因此,許多低等級工作欠缺需要由來自發展中國家的遷移者涌入發達國家的勞動力市場。

二、人口遷移因素

1、經濟因素

在現有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為了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在理性的思考發達的城市地區比之于傳統農村地區具有更好的生存和發展機會等方方面面的比較后,為了提高生活的質量和追求自身的發展,都影響著人們的遷移行為,而城鎮的地區更容易提供這些條件,所以人們往往愿意遷往發達的地區生活和工作。

2、文化精神需求

當下人們的價值觀念走向多元化,而人們的精神狀態、思維方式、行為方式正在城市化。而在當今的教育機制下,人們可以通過高考,考研等方式擺脫貧困落后,通過學習增長自己的才干,豐富各領域的知識,而且經過先進理念熏陶的人們更愿意留在教育資源高度集中的大中城市發展,促使人們向往城市遷移。

3、追求公平正義

理性人為了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往往也會引起人口流動遷移。由異地高考的問題出發,以羅爾斯的“無知之幕”理論出發進行探討。假設理性人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階級,不知道自己的省籍,不知道自己在自然資質分配中的命運,能力,才智和力量。如下表所示:

人們會擔心自己處于最不利地位,因而不會選擇A方案。人們在B方案和平均主義方案之間比難抉擇。個人認為要結合所處的社會條件進行分析,如果不同省份之間資源分布非常不平衡,優勢省份人口明顯比劣勢省份要多,那么人們考慮到自己處于優勢省份的概率比較大,會選擇B方案。如果優勢和劣勢省份人口比例大致相同,那么人們不知道自己將會處于何種境地,會選擇平均主義方案。但目前中國的情況而言,顯然是占據優勢的省份較多,根據最大化最小值原則,人們更愿意選擇B方案。因此,秉著公平正義的角度,人們也會為了更好的利用資源,會主動的遷往相對有優勢的地區。

三、政策建議

1、建立健全有效的經濟體制

進一步建立完善有效的經濟體制,在市場機制中,通過合理合法的競爭,可以提高企業的品質,深化企業各項制度的革新,規范企業的行為,積極完善市場機制,調整所有制結構,加快發展民營經濟努力,調整產業結構,鼓勵自我創業,大力發展中小民營企業,降低行政成本,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2、努力完善戶籍制度,降低勞動力的流動成本

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劃分,提高各地區勞動力流動水平,讓有能力的勞動者,通過自身的努力和發展,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這有利于農民收入差距的減小,還可以提高區域人力資源配置的效率、優化資源配置,為了增加農民收入和減小收入差距,特別需要有效降低勞動力的流動成本,保證勞動力能在不同的地區可以公平公正的參與勞動和發展。

3、普及教育資源并提高教育質量

在城鄉教育回報率有顯著差異的情況下,農村勞動力向城市流動的規模不斷擴大,所以,需要普及教育資源并提高教育質量,使農村的勞動力也能受到良好的教育,通過教育提高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鼓勵農村勞動力自我創業。資助已掌握良好技術知識的人回到當地發展,傳播新技術新知識,帶動當地特色產業的發展,刺激地區經濟繁榮。

4、加強政府頂層設計和完善法律法規

通過政府頂層設計方式,建立健全合理的轉移支付制度,確保政府公共行為和政策與社會公平的價值目標相一致。完善各項法律法規,維護好每位外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農村遷移勞動力的權益保護,減少流動的風險,樹立以公平公正為價值取向的公共政策體系。

參考文獻:

[1]翟錦云,馬建.我國廣東省人口遷移問題探討[J].入口研究,1994(2):18-24

[2]蔡防.人口遷移和流動的成因,趨勢與政策[J].中國人口科學,1995(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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