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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防止疾病傳播、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為目的,以實施醫療廢物集中安全處置工作為重點,以建立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機制為保障,進一步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加強管理,杜絕醫療廢物違法排放,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醫療機構實現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組織、指導、要求各醫療機構依據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要定期對從事分類、收集、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安全防護以及緊急事態處理等知識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規范化收集、安全處置。
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要穩定擁有經過培訓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技術工人,具有保證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種檔案、臺賬、保留原始數據;嚴格執行定期報告制度,按時報送季(年)報。
(三)提高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通過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開展,我市醫療廢物的綜合管理工作要向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深入,做到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實現鄉(鎮)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率達到100%目標。
三、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
(一)建立市級相關部門聯席管理制度和機制,進一步理順環保、衛生、發改、城管等相關管理部門在醫療廢物全生命周期的職能和協調關系,提升城市醫療廢物全過程的監管和協調能力。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二)建立醫療廢物流向監督管理體系,有效協調醫療廢物產生、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銜接,建立醫療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市環保局牽頭,市衛生局、市城管局配合。
確保醫療廢物產生和分類環節,充分考慮城市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和要求,采取源頭合理分類管理和減量化措施,有效避免醫療廢物收集不全面、因分類不規范不合理引發的處置過程的安全隱患和二次污染等問題
市衛生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城管局配合。
(三)充分考慮城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特點,制定廢物源頭分類管理與減量化方案,采取措施,有效解決受處置設施技術局限而不能完全消納的醫療廢物處置問題。
市城管局牽頭,市衛生局配合。
(四)充分考慮轄區內小規模診所和鄉鎮一級衛生院醫療廢物處置問題,提出經濟合理和技術可行的解決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配合。
(五)充分考慮如何應對大型疫病的爆發、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提出相應的醫療廢物管理應急方案。
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環保局配合。
(六)充分考慮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注,提出可行的公眾參與計劃
市環保局負責。
(七)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和處置的相關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明確醫療廢物產生、包裝、收運、和集中處置各環節的環境管理要求,特別關注目前比較薄弱的管理和操作人員能力建設、事故應急管理機制、醫療廢物處理過程中二次污染(含二次殘渣)的監督管理、醫療廢物處置運行效果評估要求等。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局、市衛生局、市發改委配合。
(八)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嚴查醫療廢物流失、非法回收利用及違規處置等行為,確保城市醫療廢物無害化安全管理和處置
市衛生局、市環保局負責。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市政府建立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項目引進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指導、監督和協調醫療廢物示范項目工作的開展,根據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大綱制訂詳細的工作目標,并將工作任務進行詳細分解,落實責任,實行目標督察責任制。
(二)分工負責,齊抓共管。
醫療廢物綜合管理示范城市工作涉及單位要根據各自在醫療廢物管理方面承擔的工作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醫療廢物從分類、收集、貯存、運送、安全處置全生命過程進行嚴格監管,確保我市醫療廢物得以安全處置。
(三)加大力度,強化管理。
負有對醫療廢物監管職能的各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醫療廢物產生和處置單位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規范醫療廢物管理;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管理臺賬,按照國家規定長期保存;對醫療廢物管理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
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2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適合醫院實際情況的《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醫療廢物分類》、《醫療廢物回收管理辦法》、《醫療廢物暫存間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緊急事件處理預案》、《工作人員安全衛生防護》、《醫療廢物管理知識培訓制度》等,制定各級各類醫護人員在醫療廢物管理中應遵循的規則及衛生員的工作要求等,使全院各級各類醫護人員執行各項相關操作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責任分明。使全院醫療廢物處置工作很快步入規范化管理,形成一條規范合理、符合要求、環保衛生、可操作性的醫療廢物管理體系,在接受省市衛生部門檢查中,達到衛生部要求標準,多次受到表揚。
2強化培訓提高認識
2.1加強對全院醫護人員的培訓組織全院醫護人員反復認真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辦法,明確醫療廢物的概念,了解醫療廢物的危害,讓大家明白:如果醫療廢物管理不好,流失到社會,將會造成疾病傳播、環境污染、對人民健康帶來損害,給社會造成危害,從而將醫療廢物的管理變成自覺行為,有效地處置醫療廢物。讓全院醫護人員具備如何處理、分類、收集、轉運醫療廢物的知識,提高防范意識,做好自我保護。定期選派有關醫護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班,做到人人自覺履行在醫療廢物管理中醫護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2.2定期對全院衛生員和處置醫療廢物專職人員進行培訓由于衛生員和專職人員文化水平不高,不懂醫療衛生知識和院感知識,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認識不夠,不明白規范管理、正確處置醫療廢物的重要性,經常發生生活垃圾里混有醫療廢物、醫療廢物用黑色生活垃圾包裝袋包裝、刺傷皮膚等情況。針對這種現象,加大對衛生員的培訓和考核監管力度,除組織他們學習《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院有關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外,專門制定適合衛生員的培訓資料,重點強調醫療廢物的危害性,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要求衛生員熟練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放置、收集、轉運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熟記不同顏色包裝袋的使用。對負責處置醫療廢物的專職人員,增加培訓次數和內容,強調按線路密閉轉運醫療廢物和走污物通道(專用電梯)的重要性,掌握轉運車輛、暫存間的清潔和消毒方法,熟記醫療廢物在暫存間的存放時間不得超過48h,強化真實、詳細填寫各種轉運登記、簽名和保存資料的必要性,重點掌握醫療廢物處置不當或泄漏等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定期組織專職人員和衛生員對可能發生的醫療廢物處置不當的緊急情況進行預演,確保真正掌握應急處理措施,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擴散,杜絕因醫療管理不當而引發的醫院感染暴發和流行。
3規范處置正確使用醫療廢物專用通道
3.1嚴格分類科學布局按《醫療廢物分類》要求,醫院規定所有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物品一律視為醫療廢物,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引流袋、換藥碗、鑷、尿管、手套、換藥敷料、棉簽、一次性中單等;未被血液、體液污染的廢品,如一次性無菌物品外包裝袋、藥品包裝袋、治療室產生空藥瓶、未被污染的一次性用物等,經毀形后視同生活垃圾處置。全院各科室按醫院感染管理的要求,設有專門處置室,統一配置有明顯警示標識的醫療廢物專用袋、專用容器收集醫療廢物,并做好嚴格分類。
3.2正確使用不同顏色專用袋醫院規定:黑色為生活垃圾專用袋,黃色為醫療廢物專用袋,利器盒放置損傷性醫療廢物。所有衛生員在日常工作中嚴格執行醫院的規定,正確使用不同顏色的專用袋,兩種不同顏色的專用袋禁止混用、亂用。衛生員要及時更換專用袋,因為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均不能裝滿,每袋容量不超過3/4,以保證封扎牢固。衛生員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分類,杜絕生活垃圾里混有醫療廢物。
3.3專職人員正確使用專用通道規范轉運醫療廢物醫院配有專職人員2人,每人各配一輛專用密閉車輛,負責收集、轉運全院醫療廢物工作。每次轉運時,專職人員使用專用密閉車輛乘專用電梯從上至下,到各科室處置室收集醫療廢物,封口密閉,稱完重量后在專用袋外注明科室、重量、時間,直接送往專用電梯內專用密閉車輛上。車輛裝滿后,直接轉運到暫存間存放于周轉箱內,將車輛清洗、消毒后再乘專用電梯到其他科室完成轉運工作。要求專職人員每日兩次按工作流程、回收線路和時間到各科室轉運醫療廢物,個別科室做到隨滿隨收,特殊情況隨叫隨收。轉運途中醫療廢物不能落地,專職人員必須直接從收集箱內拎起送往專用車輛上,不能拎著醫療廢物到其他清潔區域,更不能將在本科收集的療廢物帶往其他科室,也不能通過其他電梯、通道轉運醫療廢物,以免污染其他環境和電梯,造成交叉感染或院內感染。每天轉運結束后,對專用電梯進行清潔、消毒,并有記錄。
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3
【關鍵詞】醫療廢物;管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R197.38【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8-6455(2011)04-0289-01
1 醫療廢物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我國將醫療廢物劃分為五類 ,即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有以下特點:(1)含有感染性物質,可引發感染性疾病。(2)具有遺傳性毒性或者藥物毒性。(3)含有鋒利,易刺傷人體導致感染目前,部分基層醫院醫療廢棄物管理存在監督管理組織不健全、認識不足、設施簡陋、處置存在誤區等問題。以《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為準則,進行宣傳和監管并舉;加大醫療廢棄物處理設施的建設投入;完善設施、規范處置流程、嚴格廢棄物分類和環節管理等對策與建議。
1.1 醫務人員人為因素
1.1.1 醫務人員:客觀方面目前人事用工制度決定臨床護理人員招聘的多、流動性大。存在醫療廢物知識欠缺和認識不足。操作中,將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混丟,甚至隨意用黃色口袋裝生活垃圾或用黑色口袋裝醫療廢物,增加醫療廢物處置的工作量或讓醫療廢物流失于生活垃圾中。主觀方面由于臨床工作工作量大,工作繁忙瑣碎。個別醫護人員對醫療廢物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及相關法律法規了解不多,認為工作中產生的垃圾進行分類,增加工作量,存在一定抵觸情緒。還有的責任心不強,錯誤認為醫療廢物的管理,不象臨床醫療工作那樣,會出醫療事故,不認真執行。
1.2 保潔公司與醫院的關系
1.2.1 保潔公司與保潔員:保潔公司業務性質不僅為醫院保潔服務而且面向社會。首先對醫療廢物的知識了解局限,對醫院保潔員崗前培訓不全面不到位。加上大多保潔員文化層次低,接受能力差,人員流動性大。培訓不到位造成保潔員對醫療廢物知識欠缺,造成醫療廢物管理混亂。
1.2.2 醫療機構與保潔公司簽定保潔合同,保潔員由保潔公司進行管理,工作地點在醫院,對科室業務指導,不愛聽,覺得麻煩,不愿認真執行,缺乏管理方面的制約。
1.3 客觀因素:實行醫療廢物統一處置的時間不長,物質上有一些缺乏。做得好的部門盡量做得符合要求,做得不好的,認為雖有明確的規定,但物質不到位也懶得想辦法。還有的開始認真,由于臨床工作的繁忙久而久之也不認真了,得過且過,慢慢的管理松懈。
2 方法
2.1 加強臨床醫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院醫務人員進行培訓,并進行相關知識考試考核。將醫療廢物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醫療廢物 分類目錄,下發醫院各臨床科室。并與護理部、醫教部、總務科協調,與各科室負責人簽定責任書,再由他們對本科室臨床人員及保潔員進行監督和個別培訓。
2.2 保潔員的培訓:針對保潔員流動性大,大部份文化層次低,對醫療廢物認識不足的情況,在醫院反復組織他們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講明醫療廢物的危害性,提高他們的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將醫療廢物的安全防護、分類、包裝、貯運及處理過程中的各項規定和要求等知識進行培訓。再由本科護士長或醫療廢物專職管理人員在他們工作過程中進行現場指導和強化培訓。并與保潔公司簽定目標責任書,對保潔員實行雙向管理。對新上崗的保潔員醫院實行崗前培訓,將培訓內容記載并讓本人簽字,并告之以往醫療廢物處理不規范的獎懲情況。實行層層負責制。
2.3 針對臨床工作繁忙,對醫療廢物的分類記不住,采取分類標簽和流程圖上墻,標簽注明醫療廢物所涉及的主要內容。如:感染性廢物標簽中用較小一點的字體注明棉簽、棉球、膠布、輸液器、空針等,損傷性廢物標簽中包含針頭、刀片等字樣。為臨床人員在工作中提供方便,也在臨床人員丟棄廢物時,加深醫療廢物分類的印象。流程圖上墻,使每一位醫護人員、保潔員、病員及家屬都清楚醫療廢物的規范管理、包裝、流程、最終流向是由指定公司統一處置。
2.4 嚴格交接班制度:在病房由科室負責,交給保潔員時,須稱重量密封后貼上標簽,標簽包括:廢物名稱、產生科室、重量、日期,并且詳細記錄雙方簽字。由保潔員交暫時貯存處,重量必須與科室重量相吻合并登記。運送過程中由保潔員負責。醫療廢物在暫時貯存處保管期間,由暫時貯存處醫療廢物專職人員管理。防止醫療廢物的流失。
2.5 對物質上的缺乏:上墻的標簽和流程圖做好之后,過塑貼于盛裝醫療廢物的黃色口袋容器上方墻上。避免了各種污漬的污染,又便于清潔。由于一次性銳器盒價格每個須6元,成本較高很少醫院購買。分類時,用藥品包裝盒或廢棄的一次性輸液瓶剪開后置黃色口袋內,替代銳器盒盛裝針頭、刀片等損傷性廢物。銳器盒的廢物利用,操作簡單,經濟實用無成本,減少了污染,節省了醫院開支,加強了個人防護。其他醫療廢物分別置不同的黃色口袋內,裝滿3/4時用膠帶密封,貼上標簽,每天由保潔員運交醫療廢物專職人員回收于暫貯存處周轉桶內。
2.6 加強督查工作:院感科經常到各部門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及時現場指導。強化臨床人員對醫療廢物的認識和責任心。要求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嚴格分類放置,處理及時徹底。在檢查中發現未落實到位的問題,納入全院目標考核和醫療質量考評內容,與經濟責任掛鉤,并在全院張榜公布。其次教育和發動全院職工,宣傳醫療廢物的危害和管好醫療廢物重要性,讓醫務人員人人參與,避免醫療廢物的流失和不規范處置。
3 總結
通過以上對醫療廢物管理政策的宣傳、培訓、管理,轉變了醫務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的誤區,嚴格了操作規程,加強了對保潔工人的管理。從《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試行以來,我院醫療廢物管理在醫療工作,工作人員管理意識加強,嚴格了交接班,各種記錄有據可查,避免了醫療廢物的流失、混裝等,為社會營造了一個健康的環境,為醫院贏得正常經營的秩序。
參考文獻
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4
科室: 姓 名: 得 分:
一 、單項選擇(10)
1、《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所稱的醫療廢物是指什么,(B )
A 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產生的危害性的廢物
B 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 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危害性的廢物
C 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危害性的廢物
D 在日常公益活動中產生的廢物
2、《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中規定,利器盒應是什 么顏色, ( D)
A 紅色
B 白色
C 黑色
D 黃色
3、《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適用于( D)
A 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
B 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
C 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相關的廢棄物
D 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收治 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
4、下列物品中不屬于醫療廢物是哪種, ( B)
A 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
B 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
C 過期消毒劑
D 病理標本
5、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C)
A 12小時
B 24小時
C 48小時
D 72小時
6、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處理正確的是哪一項(C )
A 使用單層專用包裝袋,及時密封
B 置于專用容器內,及時密封
C 使用雙層專用包裝物,及時密封
D 裝于黃色塑料袋內,扎緊袋口
7、下列物品中不屬于醫療廢物是哪種, ( B)
A 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
B 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輸液瓶(袋)
C 過期消毒劑
D 病理標本
8、對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處理正確的是
哪一項,( A)
A 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 收集處理
B 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C 置于專用包裝容器內,密封送醫療廢物處置單位
D 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后倒入生活垃圾中
9、《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將醫療廢物分幾類,(C )
A 3類
B 4類
C 5類
D 6類
10、廢棄的化學消毒劑屬于哪類醫療廢物,( D)
A 病理性廢物
B 藥物性廢物
C 損傷性廢物
D 化學性廢物
二、多項選擇(10題)
1、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除應設置明顯的警告標識外,還應有相關的安全措施是(ABCDE )
A 防滲漏
B 防鼠、防蚊蠅、防蟑螂
C 防盜
D 防火
E 預防兒童接種
2、以下對利器盒的要求哪些是正確的, ( ABDE)
A 利器盒整體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
B 利器盒能防刺穿
C 利器盒封口后可重復使用
D 利器盒整體顏色為黃色,在盒體側面注明“損傷性廢物”
E 利器盒上應印制醫療廢物警示標識
3、以下哪些物品屬于損傷性廢物,(ABCDE )
A 手術鋸
B 玻璃安瓿
C 醫用針頭、縫合針
D 備皮刀
E 玻璃試管
4、《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的要求有 ( ABCD)
A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B 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C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
D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E 禁止水路運輸醫療廢物
5、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以下那些方面, ( ACDE)
A 醫療廢物的來源
B 醫療廢物運送路線
C 醫療廢物重量或者數量
D 醫療廢物交接時間
E 醫療廢物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
6、《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是由以下哪些部門制定,( BE)
A 國家工商局
B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C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D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7、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類收集醫療廢物時,以下哪項不正確,(AE )
A 醫療廢物應置于密閉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B 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 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C 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 合收集
D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管理,依照有 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E 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可以自行處置
8、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除應當標有明顯警示標志外,還應 當系中文標簽,其標識內容有以下哪幾項?(ABCE )
A 醫療廢物產生單位
B 產生日期
C 醫療廢物類別
D 運送路線
E 特殊說明
三、填空題 (5題)
1、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 露天 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 )天。
2、利器盒整體顏色為 黃色 ,在盒體側面注明 (損傷性廢物 )
3、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應當 在 ( 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 衛生行政 主管部門、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報告。
4、重大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應由 專人收集 、 (雙層包裝 ),包裝袋應 特別注明是 高度感染性廢物。
5、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并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以 ( 3萬) 元以下的罰款;轉讓、買賣醫療廢 物,郵寄或者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的,可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的罰款。
四、判斷題 (5題)
1、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2、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告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容器內。(√)
3|、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 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
4、能夠刺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醫用銳器屬于損傷性廢物。(√)
5、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五 簡答題(2題)
1、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哪些要求,
答: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胡等知識
(4)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5)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答: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5
醫療廢物的危害
(1)醫療廢物的產生量:由于醫療廢物具有全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廢物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如處理不當,會成為醫院感染和社會環境公害源,更嚴重可成為疾病流行的源頭。
醫療廢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細菌、病毒和有害物質。而且廢物中的有機物不僅滋生蚊蠅造成疾病的傳播,并且在腐敗分解時釋放出的氨氣(NH3)、硫化氫(H2S)等惡臭氣體,生成多種有害物質,污染大氣,危害人體健康;同時也是造成醫院內交叉感染和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由醫療廢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會交叉感染率的20%。
(2)國內外醫療廢物的危害現狀:感染性廢物中的病原體可能通過呼吸系統、消化系統、肌膚上的切口、破損或刺破的傷口,通過黏膜等途徑進入人體。另外,體液也是病原體的傳播途徑。所有面對醫療廢物的個體都是高危人群,處于潛在的危險之中。
(3)目前醫療廢物的處理方式存在的危害:常見的醫療廢物處理方法有:焚燒、化學消毒、壓力蒸汽消毒、輻射消毒、衛生填埋等。如焚燒過程中還釋放出幾十種乃至上百種的金屬“飛灰”和酸性氣體,嚴重影響人體健康。醫療廢物填埋處理需占據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由于醫療廢物有機物含量高,難分解,勢必造成環境、土地和地下水源受到二次污染,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
醫療廢物的監管措施
目前,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體系還不很完善,與實現醫療廢物的收集、儲存、運輸、處理、處置的全過程跟蹤管理,從源頭控制醫療廢物的環境污染問題的目標還有距離。監管體系和運行機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部門如城市環境衛生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協調配合。
(1)領導重視、政府投入,是有效監管醫療廢物的重要保證。新建、改建、擴建集中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場所。醫療機構應加強自身醫療廢物和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避免多頭管理,無序管理。建立內部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有效的獎懲辦法,及時督導落實。
(2)依法加大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要求各醫院要專門設置有蓋、堅固、封閉的容器收集醫療廢物,對廢物嚴格分類收集,按要求規范處理,確保醫療廢物不混入生活廢物。充分利用醫院現有的焚燒設施,對可焚燒醫療廢物進行密封式焚燒處理;醫療廢物要做到日產日清,當日產生的廢物必須在2日內進行處置。醫療廢物根據材料性質將可焚燒處理和不可焚燒處理的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處置。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合理的不批準設置醫療機構,應在設立醫療機構時嚴格考核處理方案,進行監督檢查,醫療廢物的處理,不僅需要醫療機構自身守法,也需要監督部門的監測和監督,居民的參與。這些可推動醫療廢物的合理處理。通過社區居民的監督可及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問題,提高各界對醫療廢物處理的關注,促使采取相應措施。
醫務工作者要嚴格執行衛生部頒發的《消毒技術規范》上有關規定,“污物的消毒處理”,即醫院的廢物可分為生活廢物和醫療廢物兩大類,必須嚴格要求做到分類放置,分別收集,分別處理。
從事醫療廢物運送、貯存、處置、收集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要進行相關法律,專業技術, 安全防護、緊急處理等知識培訓,并要持證上崗。
根據國務院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衛生部頒布的《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要求, 加強醫療廢物處理周期中各環節的管理。對醫療廢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貯存、 處理至最終處置進行全過程管理,建立相應的數據庫管理系統,對每個環節進行跟蹤管理,這是醫療廢物無害化管理的必要手段。醫療廢物要與普通廢物分開,并按類收集,專業人員操作,實現廢物收集容器化、封閉化、運輸機械化,安全化。每個待處理的醫療廢物包裝容器都必須貼上或印上生物危害識別標志,包裝容器上還應注明醫療廢物產生地和清運者的名稱。其次,持有醫療廢物運輸許可證的單位方可運輸醫療廢物,而且必須將醫療廢物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最后,處置單位應該是具有相當規模的專業醫療廢物焚化站,其應具有完善的焚燒處理的運行配置系統和風險管理體系,以確保系統安全穩定的運行。
(3)落實相應的法規及政策。我國環境保護管理實踐表明,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環境投入有限的情況下,健全管理機構,依法強化管理是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有效手段,也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保護道路中一條成功的經驗,目前國際上醫療廢物管理狀況如美國于1998年11月1日通過了《醫療廢物管理法案》(MWTA),日本于1991年頒布《醫療廢物處理法》,1988年英國環境保護部頒布了《廢物收集處理法案》等,鑒于其他國家已取得的成效,我國醫療廢物的管理國務院于2003年6月頒發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于2003年10月頒布了《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使醫療廢物管理向法制化、規范化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4)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加強聯合監督管理體系的建設。根據各地醫療廢物管理現狀及發展趨勢, 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協商,盡快出臺適合目前發展情況的可操作性醫療廢物管理細則,保證有效的執法監督。同時衛生監督部門和環保部門等應與醫院感染部門密切配合,規范醫療廢物的管理。研究與編寫醫療廢物監測技術和制訂醫療廢物排放標準,加強衛生、城建、環保、環衛部門合作,明確醫療廢物處理主管部門職責。如何在短時間內完善醫療廢物監管,保護環境和人們的身體健康,將成為未來幾年衛生部門和環保等部門共同面臨的重要問題。
(5)加強宣傳和培訓。廣泛宣傳、提高認識是管理醫院廢物的關鍵環節。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力度, 做到法規與宣傳相結合,加強環境保護的教育,提高醫患雙方的環境意識,齊抓共管,建立群眾參與的良好的環境保護氛圍,保證醫療廢物監管的規范化。明確分類標準,建立健全相應的監查、管理制度。同時加大對廣大醫務工作者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全面提高認識水平,樹立法律意識、責任意識,自覺遵守條例、規范。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0號.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03,6,16.
醫療廢物管理及處置方法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醫療廢物擴散病原體,防止疾病傳播,保護和改善衛生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省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規范(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活動。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活動時,均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實行定點集中無害化處置,建立健全以市醫療廢物處理中心為主體,布點合理的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體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醫療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負責檢查、督促、落實本單位醫療廢物的管理工作,防止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發生。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應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醫療廢物產生和處置機構應當采取減少危害的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同時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
第十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禁止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四條禁止郵寄醫療廢物。
禁止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
禁止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禁止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第三章醫療廢物的收集和貯存
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
個體診所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應設專人負責、分類收集。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由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
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的專用運送工具,按照本單位確定的內部醫療廢物運送時間、路線,將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運送工具使用后應當在醫療衛生機構內指定的地點及時消毒和清潔。
第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
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前應當就地消毒。
第四章醫療廢物的運送和處置
第二十條從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活動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經營許可證。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醫療垃圾收集、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至少每2天到醫療衛生機構收集、運送一次醫療廢物,并負責醫療廢物的貯存和處置。
第二十二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運送醫療廢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使用有明顯醫療廢物標識的專用車輛。醫療廢物專用車輛應當達到防滲漏、防遺撒以及其他環境保護和衛生要求。
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使用后,應當在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場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運送醫療廢物的專用車輛不得運送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并確保監控裝置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第二十四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及規范。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檔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一次。
第二十六條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醫療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醫療衛生機構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用。
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服務成本,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解決。
第二十七條收取醫療廢物處置費必須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票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按照職責分工,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防護等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定期監督檢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交換監督檢查和抽查結果。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檢舉和控告后,應當及時核實,依法做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予以公布。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檢查,了解情況,現場監測,調查取證;
(二)查閱或者復制醫療廢物管理的有關資料,采集樣品;
(三)責令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停止違法行為;
(四)查封或者暫扣涉嫌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場所、設備、運輸工具和物品;
(五)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控制現場,并根據需要責令暫停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三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對有關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三十六條物價、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廢物收費的監督檢查。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七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四)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五)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或者運送車輛未在指定地點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的;
(六)未及時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
(七)未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貯存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環境保護、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未使用符合標準的專用車輛運送醫療廢物或者使用運送醫療廢物的車輛運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裝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裝置或者監控裝置未經常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的。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運送過程中丟棄醫療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的;
(三)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
(四)對醫療廢物的處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衛生標準、規范的;
(五)未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六)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污染事故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執業許可證件或者經營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