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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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衛生管理細則

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1

等10名代表:

     您們在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公共場所(室內)禁煙的議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衷心感謝您們對我區公共衛生事業的關心、支持和幫助。您們的提案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內容客觀詳實,分析有理有據。提案中提出的五點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符合我區公共衛生工作的現實需要,為我們下一步開展公共場所禁煙工作打開了思路,提供了寶貴意見;也必將對全區公共衛生工作的開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公共衛生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的身心健康,一直是政府各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近期,衛生部重新修訂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第十八條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室外公共場所設置的吸煙區不得位于行人必經的**上。公共場所不得設置自動售煙機。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由此可見,公共場所禁煙已經成為國家意志和要在法律層面上實施的一個重要舉措。

 近幾年來,中區衛生局高度重視公共場所的禁煙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提出率先在衛生系統開展禁煙活動,以此為表率,逐步向各個行業推廣。目前衛生系統禁煙活動已取得初步成效,廣大衛生、醫務工作者以身作則,戒煙禁煙**然成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我們加大了城區公共場所(室內)禁煙的監管和宣傳力度,印制了大量的禁止吸煙標志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手冊;在美容美發業、住宿業、商場、洗浴業等管轄的公共場所室內張貼了禁止吸煙的標志1200份,督促公共場所單位配備專(兼)職勸煙員,向轄區公共場所經營戶發放手冊850份,使經營戶盡早知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做到“有令即行 有禁即止”。在加大對各類公共場所衛生條件、消毒設施及服務人員健康的衛生監管的同時,將禁煙工作作為一項新的監管措施引入到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中,對不落實禁煙措施,違反《公共場所管理條例》的經營單位,依法給予處罰,并取消評級資格。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省級文明城區為契機,我局組織衛生監督人員對全區公共場所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以明察和暗訪相結合的形式,逐步規范公共場所在禁煙工作中的具體行為,常抓不懈,使禁煙工作開展得以落實,確保廣大消費者衛生安全。

 下一步,我們將在鞏固前一階段衛生系統內、經營性公共場所禁煙成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禁煙宣傳的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宣傳吸煙的危害和公共場所禁煙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制作一批吸煙危害健康和禁止公共場所吸煙的宣傳品,發放到機關、學校、社區、企業,配合新聞媒體樹立強大的輿論導向,形成廣泛的輿論氛圍。深入開展創建無煙機關、無煙學校、無煙家庭等活動,逐步擴大禁煙范圍。

 禁煙是一項艱巨的任務,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我們大家努力的共同目標。然而全面實現禁煙目標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煙草企業對香煙的廣告、促銷和贊助,美化了煙草形象,誘導了吸煙行為;吸煙文化、不良習慣根深蒂固,一時難以糾正;現行法律、法規對吸煙行為嚴厲處罰的條款上有缺失等諸多因素,制約著禁煙活動開展。我們應對全面實現禁煙目標的長期性、艱巨性有客觀和清醒的認識。盡管如此,我局仍然一如既往地將禁煙工作進行下去,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教育以提高社會共識,增強公民的自律性,加大禁煙力度和措施,推動禁煙工作,直至實現全面禁煙的目標。這一切離不開全社會有識之士,特別是您的大力支持、關心和幫助。

 區衛生事業的發展離不開社會各界,特別是人大代表的關心和支持。一直以來區衛生局高度重視人大議案辦理工作,我們始終真誠的希望人大代表關心、支持、幫助我區的衛生事業發展,您們的理解和支持是我們工作的不竭動力。歡迎您們以后繼續對我們的工作給予關心、支持,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一定認真吸收,積極落實,不斷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二O一一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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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2

一、做好固定資產管理,確保固定資產管理準確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一是認真總結和吸取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的以往經驗,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二是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準確統計固定資產數量、種類;確保固定資產數量的準確性;三是根據公司關于固定資產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格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二、控制日常資金管理,提倡勤儉節約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額有兩傳統,也是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因此,無論企業發展到何種規模,都必須加強勤儉節約,只有勤儉節約才能更好為企業效益的夯實基礎,具體而言,要不斷加強日常管理成本的控制,一是在日常辦公中,加強辦公物品的管理,倡導勤儉節約,如:結合各部門實際情況對辦公用品實行定量定期發放制、辦公用品包干制等,此外還要大力提倡紙張雙面復印,隨手關閉電源等,養成良好的習慣,采購過程中嚴格詢價制度,比價制度,物美價廉,三是積極組織勤儉節約的各種活動,通過一些活動的開展,提高全員的勤儉節約意識,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

三、加強制度的常規化,強化監督力度

制度制定后,重在執行,要做到令行禁止,就必須要有執行和監督這兩把利劍,獎罰分明,這樣才能確保有實效性。結合公司員工的著裝要求,每日定期檢查,每周定期通報,對凡事沒有按照公司規定要求佩戴工牌,統一服裝的員工,給予相應的處罰,同時對于著裝整齊,工牌佩戴完整的員工及部門給予定期通報,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和個人評優的重要的內容。

四、大力開展衛生運動,營造良好衛生環境

良好的衛生環境能夠讓員工感到身心舒暢,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也會更高,反之則亦然,沒有良好的衛生環境,員工的工作心情和工作質量也必然會受到影響,同時,整體的環境衛生也代表著公司企業的對外形象,因此,注重公司衛生環境的管理意義重大,針對目前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在未來的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衛生管理制度,明確衛生管理職責,以部門為單位,部門負責任人為主要第一責任,全面負責本部門的衛生管理,同時制定《公司工務環境評比》細則,對于部門衛生環境進行定期和非定期的檢查,通報檢查結果并公布,二是要全面開展禁煙活動,在公共區域內不準吸煙,設立必要的吸煙區,對于亂扔煙頭的現象,發現一次,通報一次,處罰一次,同時,開展警示活動,對由于亂扔煙頭引發的事故進行宣傳,警鐘長鳴,讓員工認識到“煙頭雖小,后患無窮”。

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3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的責任,并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并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一、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食堂)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食堂)地面、餐桌椅、灶臺、服務臺、收費機衛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食堂)現有設施設備,保持餐飲用具潔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衛生知識培訓

餐廳(食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后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關于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對餐廳(食堂)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衛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

對各餐廳(食堂)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衛生習慣和衛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以上內容將納入年終考核評審)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字蓋章):部門:

(簽字蓋章):

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4

第一條為保護鄉鎮企業職工健康,加強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鄉鎮企業,系指鄉(鎮)辦、農村聯戶辦和個體辦的企業。

第三條鄉鎮企業的勞動衛生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和“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鄉鎮企業發展方針。企業在發展生產的同時,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減少或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章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鄉鎮企業勞動衛生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企業主管部門管理,衛生部門負責監督、技術指導和服務。

第五條各級鄉鎮企業主管部門要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勞動衛生的職能機構或人員,管理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企業要有勞動衛生專管或兼管人員。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應根據條件設立專管勞動衛生的機構,做好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

第六條各級衛生防疫站和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機構是衛生監督的執行機構,負責轄區內的鄉鎮企業預防性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和技術服務工作。

第七條鄉鎮衛生院應建立健全預防保健機構,在鄉鎮政府和上級衛生部門的領導下,參與轄區內鄉鎮企業衛生監督,做好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八條鄉鎮企業的領導者對本企業的勞動衛生工作應全面負責,執行“管生產必須管衛生”的原則。企業實行的各種經營承包責任制,必須有保護職工健康的內容,并作為企業考核評比的指標。

第九條所有鄉鎮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勞動衛生法規、標準,接受衛生部門的勞動衛生監督。

第三章防護措施

第十條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鄉鎮企業,企業主管部門審批前,必須征求同級勞動衛生監督主管部門的意見。勞動衛生防護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第十一條凡已建成投產的鄉鎮企業,勞動條件不符合國家衛生要求的,應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逐步達到國家或地方衛生標準。

第十二條禁止沒有勞動衛生防護措施的鄉鎮企業接受城市工業企業、事業單位外包擴散的有害作業產品的生產、加工。

第十三條鄉鎮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規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實行文明生產。

第十四條各級衛生部門應對鄉鎮企業開展勞動衛生知識、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幫助鄉鎮企業培訓勞動衛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第四章監測與健康監護

第十五條鄉鎮企業應建立就業前健康檢查和就業后定期健康檢查制度。凡有職業禁忌證者,不得安排從事有禁忌的作業。不得安排不滿18歲的未成年者從事有害作業和繁重體力勞動。

第十六條鄉鎮企業應按照規定做好女工保健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胎兒和嬰幼兒健康有影響的有害作業。

第十七條凡在生產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的鄉鎮企業,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和勞動衛生檔案。監測間隔時間和建檔要求,由縣(含縣級市)衛生主管部門和鄉鎮企業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制定。監測數據分別報送衛生監督機構和企業主管部門。

第十八條鄉鎮企業職工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的報告,可參照現行的《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和《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獎勵與懲處

第十九條塵毒治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企業主管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給予表揚和鼓勵;成績和貢獻突出者,報請同級人民政府表彰。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造成職業危害加重或嚴重后果的企業領導及直接責任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制裁,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塵毒危害嚴重的企業要限期治理,逾期不改或無條件改進者,給予經濟制裁或分別采取關、停、并、轉措施。

第二十二條從事勞動衛生監督、管理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成績顯著者應給予表揚或獎勵;因利用職權,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衛生部會同農牧漁業部負責解釋。

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5

第一條為加強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保證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對在出入境口岸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為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飲用水服務的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衛生監督管理。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本轄區出入境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檢驗檢疫機構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行衛生許可管理;對在出入境口岸內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飲用水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實行健康許可管理。檢驗檢疫機構對口岸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實行風險分析和分級管理。

第五條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家有關食品衛生標準對出入境口岸食品進行衛生監督管理。尚未制定國家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相關標準進行衛生監督管理。

第二章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許可管理

第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新建、擴建、改建時應當接受其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的衛生監督。

第七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口岸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當向其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見附件1)。

第八條申請《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以下衛生條件:(一)具備與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經營場所、衛生環境、衛生設施及設備;(二)餐飲業應當制定符合餐飲加工、經營過程衛生安全要求的操作規范以及保證所加工、經營餐飲質量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三)具有健全的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四)從業人員未患有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傳染?。?五)從業人員具備與所從事的食品生產經營工作相適應的食品衛生安全常識。

第九條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時,須向檢驗檢疫機構提交以下材料:(一)《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二)《營業執照》復印件(取得后補交);(三)內部衛生管理組織、制度和機構資料;(四)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書》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五)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和生產工藝流程圖;(六)生產原料組成成份、生產設備資料、衛生設施和產品包裝材料說明;(七)食品生產單位提交生產用水衛生檢驗報告;(八)產品衛生標準、產品標識,生產產品的衛生檢驗結果以及安全衛生控制措施;(九)其他需要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檢驗檢疫機構按規定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決定,并出具書面憑證。對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規范的,應當當場或者在受理后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補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檢驗檢疫機構受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進行現場衛生許可考核及量化評分。檢驗檢疫機構根據材料審核、現場考核及評分的結果,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準予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現場考核時間除外,現場考核時間最長不超過1個月),并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或者送達衛生許可證件。《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1年。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需要延續《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衛生許可證》期滿前30日內向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在《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變更生產經營項目、變更法人、變更單位名稱、遷移廠址、改建、擴建、新建項目時,應當向作出衛生許可決定的檢驗檢疫機構申報。

第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停業時,應當到作出衛生許可決定的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注銷手續,繳銷《衛生許可證》。

第十三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向異地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供食品及食品用產品時,可憑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到該地的檢驗檢疫機構備案。

第三章從業人員衛生管理

第十四條檢驗檢疫機構對從業人員實行健康許可管理。從業人員每年必須到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五條從業人員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健康證明書》。申請辦理《健康證明書》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一)《健康證》申請書;(二)有效的身份證明;(三)檢驗檢疫機構認可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查,對經審查合格的從業人員,頒發《健康證明書》?!督】底C明書》有效期為1年。取得《健康證明書》的人員,方可從事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第十六條

檢驗檢疫機構負責監督、指導和協助本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人員培訓和考核工作。從業人員應當具備食品衛生常識和食品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七條檢驗檢疫機構將健康檢查合格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的結果制作成胸卡(見附件2)。從業人員工作時應當佩帶胸卡以備檢查。

第四章食品衛生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加強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

第十九條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采購食品及原料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查閱衛生許可證。向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的單位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同時應當建立銷售食品及原料單位的衛生檔案。檢驗檢疫機構定期對采購的食品及原料進行抽查,并對其衛生檔案進行審核。衛生檔案應當包括下列資料:(一)營業執照(復印件);(二)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三)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四)使用進口原材料者,需提供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復印件);(五)供貨合同或者意向書;(六)相關批次的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七)產品清單及其他需要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條

檢驗檢疫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衛生規范的要求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一)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二)衛生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情況;(三)環境衛生、個人衛生、衛生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情況;(四)食品生產、采集、收購、加工、貯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情況;(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的感官性狀及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以及索證情況;(六)食品衛生檢驗情況;(七)對食品的衛生質量、餐具、飲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進行現場檢查,進行必要的采樣檢驗;(八)供水的衛生情況;(九)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的衛生情況;(十)醫學媒介生物防治情況。

第二十一條

檢驗檢疫機構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日常衛生監督,應當由2名以上口岸衛生監督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規范填寫評分表。評分表須經被監督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核實無誤后,由口岸衛生監督員和被監督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共同簽字,修改之處由被監督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簽名或者印章覆蓋。被監督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拒絕簽字的,口岸衛生監督員應當在評分表上注明拒簽事由。

第二十二條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根據食品衛生檢驗的有關規定采集樣品,并及時送檢。采樣時應當向被采樣單位或者個人出具采樣憑證(見附件3)。

第二十三條向出入境交通工具供應食品、飲用水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供應食品、飲用水前應當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經檢驗檢疫機構對供貨產品登記記錄、相關批次的檢疫合格證和檢驗報告以及其他必要的有關資料等審核無誤后,方可供應食品和飲用水。

第二十四條航空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推行生產企業良好操作規范(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質量控制與保證體系,提高食品衛生安全水平。

第五章風險分析與分級管理

第二十五條檢驗檢疫機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標準的規定,結合現場監督情況,對出入境口岸食品實行風險分析和分級管理。

第二十六條檢驗檢疫機構應當組織技術力量,對口岸食源性疾病發生、流行以及分布進行監測,對口岸食源性疾病流行趨勢進行預測,并提出預防控制對策,開展風險分析。

第二十七條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對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的結果,對不同類型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分級管理。(一)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均為良好的單位,評為A級單位。檢驗檢疫機構對A級單位每月監督1次;(二)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有一個良好的,評為B級單位,檢驗檢疫機構對B級單位每月監督2次;(三)衛生許可審查和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均為一般的,評為C級單位,檢驗檢疫機構對C級單位每月監督4次;(四)衛生許可審查結論為差,或者衛生許可審查結論為良好,但是日常衛生監督較差的,評為D級單位,檢驗檢疫機構對D級單位不予衛生許可,或者次年不予續延衛生許可。

第二十八條檢驗檢疫機構對不同級別的單位進行動態監督管理,根據風險分析和日常監督情況,每年1次進行必要的升級或者降級調整(見附件4)。

第二十九條檢驗檢疫機構應當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食品預警通報,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相關食品向出入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供應。

第三十條

出入境口岸發生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源性疾患等事故時,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啟動《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及時處置,并根據預案要求向相關部門通報。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

口岸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一)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二)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的;(三)允許未獲得《健康證明書》的從業人員上崗的,或者對患有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傳染病的從業人員不按規定調離的;(四)拒不接受檢驗檢疫機構衛生監督的;(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

第三十二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一)未取得《健康證明書》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二)偽造體檢報告的;(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的。

第三十三條

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企業衛生管理細則范文6

一、保潔范圍

辦公樓的所有區域(公共區域、辦公樓、辦公區域、宿舍)的墻壁、地面、大門、樓梯、樓梯扶手、窗戶玻璃。

二、保潔時間早上07:00~11:00下午13:30~16:30

三、保潔作業標準

1、每天上、下午拖掃辦公樓樓道、樓梯、大廳、玻璃門,各一次。做到潔凈無痰跡,無雜物、無異味、無蛛網、無積灰、無積水、無衛生死角,當日垃圾當日清除完畢。

2、每天上午打掃副總辦公室、會議室、公共衛生間、車間及辦公樓周圍打掃各一次。做到地面無雜物垃圾,墻壁無蛛網、無積灰;副總辦公室、會議室桌椅擺放整齊、干凈;公共衛生間的便池無黃垢,地板無青苔、污垢;洗手池、洗澡間無污垢、無垃圾;車間及辦公樓周圍無紙屑、無落葉、無其他廢棄物。

3、每周一打掃、整理總經理房間一次。做到整齊、干凈、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蛛網、無積灰、無衛生死角。無人在時,要確保所有電器關畢,方可離開。

4、每周二擦洗公共場所及副總辦公室的窗戶一次。做到無積灰、無水痕,干凈、明亮。

5、每周三協助食堂人員全面打掃食堂的衛生。做到地面無油垢、無污物、無積水,用具、工器具無污垢、銹跡;門、窗、風扇、墻壁無積灰、無蛛網;桌子、擺架、灶臺整齊、干凈。

6、每周四拔除辦公樓及車間周圍墻角和地面縫隙的雜草。做到整潔、無任何雜草。

7、每周五修剪辦公樓前兩塊草坪。做到高度適宜,無枯枝爛葉。

8、公共環境遇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綜合辦

①遇到電線、插座等電源問題

②遇到水泄不通、水龍頭損壞

③遇到有損壞公物的或其他突發事

9、每天由綜合部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第三次將辭退。

車間衛生管理制度

起草李理修訂審核批準

1.目的:控制生產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在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宜于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生產車間;

5.具體要求:

5.1.人員衛生管理

5.1.1.從事食品企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工作。

5.1.2從業人員應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衣服和勤洗衣服。

5.1.3.從業人員不行佩戴手飾、耳環及其它裝飾品進入車間。

5.1.4.進入車間必須整齊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5.1.5.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做到水洗雙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崗。

5.1.6.從業人員不得攜帶與生產無關的閑雜物品進入車間,從事生產。

5.1.7.從業人員中途離崗,再進入車間必須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崗作業。

5.1.8.嚴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離開車間到其它場所。

5.1.9.從業人員的衣帽等衣物必須是干凈清潔且經過消毒處理的,方可穿戴。

5.1.10.嚴禁從業人員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大聲喧嘩及交頭接耳。

5.1.11.設有專職的衛生管理人對生產作業人員進行衛生監管。

5.2.車間衛生管理

5.2.1.保證車間內外環保衛生清潔,無雜物,堅持每天清掃。

5.2.2.要求車間四壁門窗潔凈,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凈清潔且無漏水,墻壁無脫落物,墻裙無青苔污漬。

5.2.3.生產過程中,嚴禁開啟門窗。

5.2.4.生產車間所用器具生產前后都應保持整潔并合理放置。

5.2.5.生產用刀器具、水池、工作臺要求清潔,不得殘留鐵銹、污垢。

5.2.6.嚴禁車間內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及生產無關的物品。

5.2.7.嚴禁車間內吸煙、進食及隨地吐痰。

5.2.8.嚴禁患五大病癥者應及時脫離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崗從事生產。

5.2.9.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5.2.10.嚴禁上崗人員串崗打鬧及從事與正常工作無關的事項。

5.2.11.必須做到生產后及時清理廢物料及垃圾離開車間,嚴禁車間內存在垃圾死角。

5.2.12.排水溝應及時清理,做到流水暢通且無廢渣殘留及污水污泥。

5.2.13.當天廢棄物應盛放在規定地點規定密閉容器內,做到當天垃圾當天處理出廠。

5.2.14.各種生產生活用水儲水池應定期清洗消毒,保證用水質量。

5.3.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管理

5.3.1食品生產使用的原輔料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5.3.2.生產過程中,由專人負責并嚴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詳細記錄。

5.3.3.生產工藝的各種參數指標由專人負責監管并且詳細記錄存檔。

4.3.4.由衛生管理人員對生產設備、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凈后消毒等進行監管符合衛生要求方可使用。

5.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應加以區別并標志著生與熟用工器具分開,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5.3.6.食品生產操作中各工序應嚴格按原料、半成品先來處理的原則,以免因積壓過多而發生變質現象,加工過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雜物,加工下來的廢料,廢品,必須放在指定的容器內并及時清理。

5.3.7.食品生產使用添加劑時,必須使用由國家指定工廠的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不合格產品和非指定工廠的產品。

5.3.8.生產過程中,必須保持作業現場有充足光線。

5.3.9.生產作業現場不允許存放與生產無關的東西。

5.3.10.生產用水的各項衛生指標檢驗應符合國家用水標準

包裝間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產品包裝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在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用于產品包裝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包裝車間;

5.具體要求:

5.1生產部負責產品包裝及包裝車間、冷庫、包裝物料間的保養和清洗衛生;

5.2生產部負責冷庫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5.3品控與技術部協同采購部負責對保裝物料進行驗收。

5.1人員衛生

5.1.1進入包裝間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包裝鞋、帽子及口罩。

5.1.2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做到水洗雙手并泡消毒液后戴上包裝專用手套酒精消毒,方可上崗進行作業。

5.1.3包裝人員不得佩戴手飾、耳環、手鐲及其他裝飾品進入包裝間從事作業。

5.1.4中途離開崗位,再進入包裝間必須重新消毒后,方可上崗。

5.1.5嚴禁穿戴工作服、鞋、帽子及口罩等衣物離開包裝間到其他場所。

5.1.6工作服等衣物必須是經過消毒的且是干凈整潔,才能穿戴上崗。

5.1.7包裝作業過程中,從業人員不得大聲喧嘩及交頭接耳。

5.1.8進入包裝間作業后,不得隨便進出,直至包裝結束。

51.9包裝作業人員必須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衣服,勤系衣服。

5.2包裝車間衛生管理

5.2.1保持地面清潔、干凈、無灰塵、污垢及閑雜物。

5.2.2天花板保持干凈清潔,無蜘蛛網懸掛且無漏水。

5.2.3包裝間要求四面門窗潔凈,無灰塵,無存放廢棄物。、

5.2.4合理整齊堆放各種已包裝成品并及時入庫,防止堆積。

5.2.5嚴禁包裝期間開啟包裝間及挑選間門窗。

5.2.6嚴禁與包裝無關人員入內。

5.2.7嚴禁包裝人員在作業過程中串崗、打鬧及從事與正常工作無關事項。

5.2.8患五大病癥者應及時脫離崗位,待痊愈后方可上崗從事工作。

5.2.9包裝間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及與包裝無關物品。

5.2.10嚴禁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進入包裝間。

5.2.11嚴禁在包裝間內吸煙、進食和隨地吐痰。

5.2.12做到包裝后,機械設備及用器具清洗干凈,無殘渣、灰塵存窗。

5.2.13包裝完畢后,殘留廢料垃圾及時清理離開車間。

食品倉庫及冷藏保鮮庫衛生管理制度

1.目的:控制產品儲存過程的衛生條件,防止產品受到污染;

2.適宜范圍:適用于產品儲存過程的衛生控制

3.主責部門:生產部;

4.負責部門:倉管;

5.具體要求:

5.1食品輔料及成品庫衛生管理

5..1.1食品原輔料進廠必須具有食品合格證。

5.1.2進廠的食品原輔料須由品管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并記錄驗收結果,才能投入生產使用。

5.1.3倉庫地板應保持干凈清潔,做到地面無灰塵,屋頂無蜘蛛網懸掛。

5.1.4食品入庫后,按入庫先后批次生產日期分別存放,并對庫存食品定期進行衛生質量檢查,做好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5.1.5成品庫存放食品時,要按批次存放,做到先入先出且不得擠壓。

5.1.6嚴禁庫房存放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質和危險物品。

5.1.7食品儲存工程中,應及時防霉及庫房保持適當的溫濕度。

5.1.8食品在倉庫中的堆放要有足夠間隙,不可過分密集,庫房應鋪木制墊板,食品放在墊板上并與地板墻壁間保持一定距離,熟食品不能著地。

5.1.9過期及發霉蟲蛀腐敗變質的食品原輔料、成品,不能存放,應及時清理出庫。

5.1.10、貯存食品原輔料、成品的庫房不得殘留異味。

5.1.11、應定期對倉庫進行清掃與消毒,消毒前應清庫并注意消毒劑對食品的污染。

5.1.12、庫房應做好防雨防潮工作。避免庫房漏水。

5.1.13、庫房應做好防鼠、防蟲措施。

5.2、冷藏保鮮庫的衛生管理

5.2.1、冷藏庫設有精確控制溫度的裝置,要求溫度恒定,按溫度要求準確控制,盡量減少溫度的波動。

5.2.2、冷藏庫周圍場地和走廊及空氣冷卻器應經常清掃,定期消毒,冷藏庫及工具設備應保持清潔,注意搞好防霉除臭和消毒工作。

5.2.3地面應經常打掃清洗,做到不殘留污水污泥。

5.2.4、食品應按入庫日期批號分別存放,先入先出,防止冷藏食品超過期限,在貯存過程中,應做好衛生質量檢查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5.2.5、庫房應定期消毒,可使用次氯酸鈉消毒液,消毒前將食品全部搬出,消毒后經通風涼干后方可使用。

5.2.6、庫房不得殘留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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