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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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1

一、我行反洗錢組織機構的建設情況。

為了確保反洗錢工作順利進行和各項責任落到實處,我行建立了反洗錢組織機構,成立了支行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由支行副行長同志任反洗錢領導小組負責人,總會計任副組長,各部門、各網點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負責對反洗錢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在支行營業部設立反洗錢信息員崗位,負責對反洗錢工作匯總和報告;在每一個營業網點配備二名反洗錢工作人員,負責對反洗錢工作進行監控、統計和上報。反洗錢工作組每月采用郵件或坐談的形式針對如何認真做好反洗錢監管工作進行學習和交流,通過學習和工作交流,進一步加強了支行反洗錢的監管工作。

二、我行反洗錢內控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建設及落實情況。

我行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反洗錢內控管理制度,制訂了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對每一筆業務都進行嚴格的監控和篩選,認真負責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保證盡職調查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此外還建立檢查制度,每月對大額及可疑交易報告進行抽查,確保調查信息的真實準確,嚴防個別網點因責任心不強而發生少填、漏填、錯填、誤填等。對反洗錢交易漏報、錯報、不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支行通過全行集中、各網點早讀等形式認真學習中國人民銀行以及總、省行的金融制度,尤其是反洗錢的各種規定,讓全行員工充分認識到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積極自覺地履行反洗錢內控制度,保證反洗錢規定的全面執行。

三、向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報送可疑交易情況。

支行的反洗錢崗位對網點反洗錢人員報告上來的可疑交易進行匯總并上報人民銀行及分行反洗錢部門。今年第三季度我行上報人行及分行反洗錢部門可疑交易共315戶,3699筆,可疑交易金額82454.72萬元,其中對公帳戶70戶,1169筆,金額35545.75萬元;個人帳戶245戶,2530筆,金額46908.97萬元。從今年第三季度上報可疑交易情況來看,我行的人民幣可疑交易類型主要為“短期內累計一百萬元以上的現金收付”、“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相同收付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往來”,發生可疑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某些行業資金收付數量及往來次數較多。但據我行掌握的客戶信息以及對客戶資金來源、用途的追蹤情況判斷,這些可疑交易應屬一般的資金往來,非洗錢行為。

四、客戶盡職調查、帳戶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情況。

客戶的帳戶資料和交易記錄由網點反洗錢人員進行記錄和保存,并對可疑交易的客戶進行跟進和盡職調查,弄清客戶身份等信息以及客戶資金來源、用途的合法性。

五、反洗錢培訓情況。

支行成立反洗錢培訓工作的領導小組,由支行副行長同志任組長,成員包括綜合部、營業部、業務部、科技部門人員,具體的培訓工作由支行負責,制定培訓計劃,針對不同對象提供分層次的反洗錢培訓。定期組織成員通過授課、討論及錄像的形式進行培訓,并打印反洗錢資料發送給各培訓成員,學習內容圍繞《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三項法規及工行總、省、行制定《關于做好反洗錢監控系統后續版本投產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反先錢工作的通知》、《反洗錢工作崗位職責及崗位考核試行辦法》、《關于中國農業銀行新昌支行違反反洗錢規定事件的通報》。

六、各行自查、分行檢查以及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抽查、處罰情況。

支行對每季度所發生的業務進行自查,分行每月對支行的反洗錢業務進行專項檢查,實行多方面的監督。至目前為止,經支行自查、分行和人民銀行檢查未發現有對洗錢行為瞞報的情況。

七、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情況。

在有關手續齊備的情況下,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堅決遏止違法犯罪資金及其收益在銀行體系隱藏、清洗。

八、執行反洗錢保密義務情況。

全行員工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嚴格執行保密義務,除了向有關部門報告外,無將反洗錢報告信息泄露給客戶或其他人現象。

九、我行反洗錢存在問題、整改的措施及今后反洗錢工作安排。

支行個別網點對大額資金交易和可疑資金交易定義不夠清楚,有些可疑資金交易在支行經過統計、篩選各網點每月上報的大額交易數據后,發現可疑資金交易才上報,造成可疑資金交易出現遲報的現象。

采取措施:通過發郵件組織各網點認真學習反洗錢的有關規定,并要求各網點反洗錢崗位人員認真履行職責,防止因責任心不強而發生遲報、漏報等現象。切實做好反洗錢的各項工作,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在下來工作中,加強對反洗錢業務的學習,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十、做好反洗錢工作對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反洗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行將嚴格按照人民銀行的有關要求,在全行范圍內認真貫徹執行,確保我行各項業務穩健運行和國家資金安全。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2

摘要:加強合規建設,建立和完善合規管理工作體制、機制,對于銀行業市場化改革具有深遠的影響和意義。商業銀行如何加強合規管理,減少操作風險和違規風險,是銀行經營中必須面對的問題,結合自己在咨詢公司期間幫助多家商業銀行進行合規建設的經驗,提出了對合規的認識和銀行合規管理部門職責邊界,對于商業銀行加強合規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商業銀行;合規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1)05-0179-02

1 對合規工作的基本理解

合規是當前國內外銀行業務十分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從世界范圍來看,強調合規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隨著經濟和金融國際化程度的加深,銀行面臨的經濟金融風險日益突出,嚴格的外部合規監管并不能實現對風險的有效管理。同時銀行業面臨的風險出現了復雜化和復合強化的特征,銀行在管理風險時,不同的風險管理模式最終內生出合規要求。在這種背景之下,銀行合規管理一方面需要滿足監管當局和同業共同遵守的最低要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建立能夠很好管理其風險的內部合規機制和模式。

對于合規來講,合規具有雙重含義:一是銀行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業務規則要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行業準則;二是內部管理制度得到實際執行。其中的“規”主要包括立法機構和監管機構的基本法律、規則和準則,市場慣例,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標準和規則,以及適用于銀行職員的內部行為準則等。實踐表明,外部的法規必須轉化為銀行的內部標準并在內規中得以體現和貫徹、遵守實行,外部合規性監管不應該、事實上也不可能替代銀行內部的合規風險管理,有效的合規性監管必須以健全、高效的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為基礎,加強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更是日顯重要,而監管者應將更多的精力放在監管銀行的內控制度及其執行情況上。遵守銀行內部規章制度對于防范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基于對合規的上述理解,搞好合規工作必須以下面幾個理念為基本出發點:

第一,必須將合規工作貫徹到工作流程中。遵循法規必須在經營管理各項工作流程中完成,因此,應基于流程來管理合規風險,即必須建立合規要求與業務流程的對應關系,在各項業務流程中充分貫徹各項合規要求。

第二,必須從系統性角度抓好合規工作。合規風險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工作,涉及到職責、業務流程、績效考核、企業文化等方方面面,因此,應從改善內部環境、主動評估識別合規風險、有效控制合規風險、監督評價風險、報告合規風險等方面系統抓起。

第三,合規管理必須是一個持續性過程。銀行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每時每刻都面臨著風險,都需要管理風險。所以說合規管理必須是一個持續性過程。

第四,內部合規管理必須全員參與。因為銀行的風險管理涉及到銀行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眾多人員,既涉及合規管理部門,也涉及各業務部門;既涉及管理層,更涉及一般員工,并且必須有很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才可能有好的合規風險管理體系與機制。因此,內部合規管理必須是領導高度重視,全員參與。

2 對法律合規部門建設的設想

從國內外情況來看,合規部門分為“小合規”模式與“大合規”模式。所謂“小合規”模式是指合規部門主要圍繞銀行制度的制定,以審核、檢查、評估銀行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準則為工作重點;所謂“大合規”模式是指除“小合規”內容外,合規部門還有檢查監督本行制度職責,既負責制度制定的合規管理,也負責制度執行的合規管理。商業銀行系統采取了與法律事務合署辦公的“大合規”模式。因此,銀行法律合規部門的職能應主要集中在如何確保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全行制度制定管理和制度在全行層面如何得到有效貫徹實施上。

2.1 法律事務方面

(1)為管理層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對全行重大決策和重點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2)根據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需要,參與新業務、新產品開發設計,進行法律可行性論證和交易法律結構的設計;

(3)負責全行標準格式合同的制定、修改、清理等工作;

(4)負責審核全行非標準格式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性文件,起草重要業務合同文本,并負責對其要素含意的解釋;

(5)負責全行民事案件和仲裁案件的管理、指導,管理并參與處理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案件、被訴案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各種法律糾紛;

(6)對不良資產重大清收案件和疑難案件提供法律技術援助;

(7)承辦外聘法律顧問、訴訟律師的審查、報批及日常工作聯系等管理工作;

(8)負責為全行業務經營活動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向行領導提供法律信息和建議;

(9)管理全行知識產權工作;

(10)負責全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2.2 合規管理方面

(1)負責牽頭全行內部控制與合規體系的建立與維護;

(2)負責對外部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進行識別,組織全行定期對規章制度進行有效性清理;

(3)負責對全行規章制度和各部門內部擬訂的規章制度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

(4)負責牽頭組織對全行各級機構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合規檢查;

(5)負責全行合規風險報告的管理。

2.3 反洗錢管理方面

(1)統一管理、協調和檢查全行反洗錢工作;

(2)組織落實涉及洗錢交易信息的采集、分析、統計和報送工作,對涉嫌洗錢行為實施監控。

2.4 其他法律合規事務

(1)制定和落實授權管理制度,管理授權合規工作,集中辦理授權書的制作工作;

(2)完成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另外,由于操作風險管理與合規和內控關系比較密切,從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其他銀行經驗來看,也可以納入合規部統一管理。

在崗位設置和編制確定上,從精簡原則考慮,法律合規部可下設三個崗位:法律事務崗、合規管理崗、綜合事務崗。法律事務崗編制2人,主要負責法律事務、合同管理等;合規管理崗編制2人,負責內控和操作風險管理、合規報告授權管理等;綜合事務崗編制1人,負責反洗錢、檔案管理等。

3 對做好法律合規工作的建議

3.1 合規管理的目標

法律合規部成立以后,法律咨詢審查(含授信法律審查)、合同管理、訴訟案件管理、合規管理(可以包括證照印章歸口管理)、規章制度審查、授權、反洗錢、法律宣傳培訓和知識產權保護等職能,要統一歸并到法律合規部門,實行集中管理。目標是建立“統一指導、分散管理、職責明確、運行有效”的合規管理體系,形成對合規風險不斷識別、評估、監控和報告的動態過程和機制,確保經營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部門要求,確保審慎經營和可持續發展,并力爭在一至兩年內,把合規工作做成當地同業的典范。

3.2 實現合規管理的方法

一是完善架構,明確職責,建立高素質合規管理隊伍。按總行的要求和安排,在組織架構中增加法律合規部,界定合規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搭建法律和合規事務運行基礎,在人力資源上給予保證。

二是建立合規管理組織、制度、報告路線。法律合規部擬定全行合規管理工作機制,歸口管理相關部門的合規管理工作,建立各部門和分支行的專、兼職合規經理隊伍,為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根據合規風險處置的先后順序,制定合規管理流程,出臺《合規管理實施細則》,并按規定認真做好合規風險識別、評估和化解工作,切實履行各項合規管理職責,切實履行合規報告制度。

三是出臺一系列合規事務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規章制度管理實施細則》、《證照管理實施細則》、《業務印章管理實施細則》、《業務轉授權管理實施細則》、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新業務的合規審查機制,明確證照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強業務轉授權管理,從源頭上確保業務經營依法合規。

四是出臺一系列法律事務配套制度。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律師聘用管理實施細則》、《訴訟案件管理實施細則》,對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訂立、履行及檔案保管等進行規范、監督;規范全行各類訴訟行為和律師聘用工作,最大限度地維護本行合法權益。

五是強化反洗錢管理工作。反洗錢是合規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認識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應以《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監管法規為契機制定或完善《反洗錢實施細則》,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人員配置和支持,加大可疑資金交易識別和分析力度,加強與當地監管機構的溝通,及時匯報反洗錢工作的進展情況,爭取監管機構對本行反洗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指導,進一步推動反洗錢工作,維護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良好聲譽和形象。

六是提高合規檢查評價的有效性。合規檢查評價是合規管理體系中的重要驅動力,應把合規檢查作為合規部門一項常規工作來抓,建立定期的合規檢查評價機制,提高合規檢查的計劃性、持續性和有效性。合規部門定期組織對全行業務部門、機構、網點不同層次的多維合規性檢查,以便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持續改進。要在合規檢查評價的基礎上,建立合規管理的考評機制并執行問責制,對合規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并實行檢查和整改責任制,切實提高檢查質量。同時應考慮將合規檢查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通過發揮績效考核的導向作用,促使各級機構加強合規經營管理。

七是強化合規宣傳、教育和培訓。按照全員參與的原則,合規管理部門要開展針對合規管理人員和全行人員的不同層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對合規管理人員加強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應有的適當的專業素質。對其他員工負責提供關于操作執行中相關的法律、監管規定、內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執行規章制度的能力,確保內外部的制度規定切實得到貫徹落實。

八是大力營造良好的合規文化。合規管理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銀行高級管理層的支持,各部門的大力協作和配合,全體員工的積極參與。良好的合規環境是有效實施合規管理的前提和基礎。通過加大宣傳教育,讓所有員工了解和掌握合規管理的知識,提高全行員工對合規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和理解,大力營造“開動腦筋辦銀行、規規矩矩辦銀行、扎扎實實做銀行”為準則的風險文化內涵。培育創造良好的內控環境,提高全員合規風險意識,在全行范圍內培養一種全員參與、共同提高、持續改進的風險文化。

3.3 合規管理的重點

眾所周知,合規風險是其他風險發生的誘因,也是操作風險發生的主要原因,內部控制是對所有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的基礎,其中對操作風險的控制是防范其他風險的基礎。內部控制三目標之一是遵循性目標(合規目標),合規管理是為實現合規目標,對合規風險進行識別、評估、監測、報告的過程。二是操作風險控制體系涵蓋了合規風險管理體系,在操作風險控制體系建設中,必須對所有環節中的操作風險進行系統識別與評估,有針對性地加強控制。

近年來,國內外銀行日益重視合規管理工作,以風險為本的合規管理做法已經獲得全球銀行業的普遍認同。銀監會頒布的《指引》更是表明了我國監管機構大力推進銀行合規管理的監管態度,銀監會已將銀行合規管理由原則性的倡導轉為具體的監管要求,并在《指引》中第十八條第五款明確“組織制定合規管理程序以及合規手冊、員工行為準則等合規指南,并評估合規管理程序和合規指南的適當性,為員工恰當執行法律、規則和準則提供指導”。

鑒于以上,有無文件化操作風險控制體系成為監管部門衡量是否合規的重要標準之一。建立透明化、系統化、程序化操作風險控制體系來滿足監管部門和銀行合規風險管理的要求迫在眉睫,也是商業銀行的當務之急。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3

關于反洗錢工作報告【一】

根據穗商銀發字[XX]27號文件,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反洗錢規定、防范洗錢風險》的通知,我支行經常利用晨課時間向全體體員工灌輸反洗錢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員工都能夠深刻地領會反洗錢的精神和意義,牢固樹立反洗錢法律責任和依法合規經營的思想,因此我們制定“一個規定、兩個辦法”來規范和加強對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監測,以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機構管體系,從而更好地發揮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能,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穩健運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堅持做到:

一、在單位開立結算賬戶時,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六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企業代碼證、國稅、地稅、開戶許可證)及經辦人身份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詳細詢問了解客戶有關情況,根據其經營范圍開立相對應的科目賬戶;在為單位客戶辦理存款、結算等業務,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

二、對于開立個人賬戶,嚴格按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審查開戶資料,要求客戶出示本人(或連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其身份證件的姓名和號碼進行開戶操作,對于未能依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個人賬戶一概不予辦理開戶手續。

三、對現有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幣大額和可凝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資料庫,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賬戶(如營業執照過期或被注銷的),已通知客戶盡快提供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銷戶手續。

四、提取現金方面,嚴格執行逐級審批的制度,對明顯套現的賬戶不給予現金支付。我支行堅持每天對每筆超過20萬元(含)的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查詢和實時監控,并要求個人或單位需提前一天預約提現金額;單位結算賬戶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交易和個人結算賬戶20萬元以上的大額支付交易和單位結算賬戶發生與個人結算賬戶之間(含他代本)單筆20萬元以上的大額轉賬交易都設立了手工登記本,并把數據轉換成e*cel格式保存。

五、嚴格監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現象。我支行成立專項小組專門對有意要套現或公款私存的帳戶實施嚴格監控,狠抓狠管杜絕類似這樣的帳戶發生,以確保我行結算帳戶帳戶都能合規性地運各單位結算賬戶和個人結算賬戶的大額現金收支和大額轉賬收付等現象,經過我支行員工的深入了解和觀察,都是屬于正常結算業務范圍,沒有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在本季,我支行沒有出現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出現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F金收付明顯不符的現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將繼續把反洗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加大反洗錢培訓的力度,確保全員樹立應有的反洗錢意識,掌握必要的反洗錢技能,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緊迫感、主動性;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切實預防洗錢風險。

關于反洗錢工作報告【二】

根據*商銀發字[20xx]27號文件,關于《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機構嚴格執行反洗錢規定、防范洗錢風險》的通知,我支行經常利用晨課時間向全體體員工灌輸反洗錢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員工都能夠深刻地領會反洗錢的精神和意義,牢固樹立反洗錢法律責任和依法合規經營的思想,因此我們制定一個規定、兩個辦法來規范和加強對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監測,以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機構管體系,從而更好地發揮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能,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穩健運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堅持做到:

一、在單位開立結算賬戶時,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六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企業代碼證、國稅、地稅、開戶許可證)及經辦人身份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詳細詢問了解客戶有關情況,根據其經營范圍開立相對應的科目賬戶;在為單位客戶辦理存款、結算等業務,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

二、對于開立個人賬戶,嚴格按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審查開戶資料,要求客戶出示本人(或連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其身份證件的姓名和號碼進行開戶操作,對于未能依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個人賬戶一概不予辦理開戶手續。

三、對現有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幣大額和可凝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資料庫,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賬戶(如營業執照過期或被注銷的),已通知客戶盡快提供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銷戶手續。

四、提取現金方面,嚴格執行逐級審批的制度,對明顯套現的賬戶不給予現金支付。我支行堅持每天對每筆超過20萬元(含)的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查詢和實時監控,并要求個人或單位需提前一天預約提現金額;單位結算賬戶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交易和個人結算賬戶20萬元以上的大額支付交易和單位結算賬戶發生與個人結算賬戶之間(含他代本)單筆20萬元以上的大額轉賬交易都設立了手工登記本,并把數據轉換成e*cel格式保存。

五、嚴格監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現象。我支行成立專項小組專門對有意要套現或公款私存的帳戶實施嚴格監控,狠抓狠管杜絕類似這樣的帳戶發生,以確保我行結算帳戶帳戶都能合規性地運各單位結算賬戶和個人結算賬戶的大額現金收支和大額轉賬收付等現象,經過我支行員工的深入了解和觀察,都是屬于正常結算業務范圍,沒有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

在本季,我支行沒有出現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出現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F金收付明顯不符的現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將繼續把反洗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加大反洗錢培訓的力度,確保全員樹立應有的反洗錢意識,掌握必要的反洗錢技能,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緊迫感、主動性;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切實預防洗錢風險。

關于反洗錢工作報告【三】

在20xx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錢工作緊緊圍繞人行反洗錢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反洗錢法》,充分認識到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根據“一法四令”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宣傳與培訓相結合的同時,繼續提升員工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日常工作中,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對各項業務的監管,努力提高反洗錢識別水平。現將xx年一季度反洗錢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注重領導,完善組織領導體系。

在社主任領導的高度重視下,結合我行實際,成立了反洗錢領導工作小組,由主任許正為組長,趙龍龍、代定軍為成員,對反洗錢工作進行了系統安排,做到了行動有安排,安排有落實,將反洗錢工作落到了 實處。

二、注重培訓學習,提高反洗錢工作認識。

我社仍將反洗錢“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規作為反洗錢業務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并納入全員業務培訓計劃中,由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開展集中培訓等形式的反洗錢業務培訓,力圖使每位員工都能夠深刻地領會反洗錢的精神意義和宗旨。

三、搭建有風險等級劃分平臺,建立人工分析識別機制。

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是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重要內容,它對有效防范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隨著我行CBUS系統的上線,反洗錢系統進行升級和完善,不僅增加了風險等級劃分模塊,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動分析識別報送機制,加強人工判別,對人工判定為可疑交易但系統未能識別的,使用反洗錢系統進行新增上報,這不僅提高了反洗錢可疑交易上報的準確率,更為做好反洗錢系統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反洗錢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為保證此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我社將繼續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確保我行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

關于反洗錢工作報告【四】

今年,我行的反洗錢工作,根據省分行、人民銀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反洗錢工作部署,在抓反洗錢組織機構建設、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客戶身份識別及客戶盡職調查報告、規范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情況、宣傳培訓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現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今年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

(一)組織機構建設方面

1、及時調整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今年2月,調整分行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增加法律事務部經理為反洗錢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今年12月,機構整合,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律合規部,分行重新調整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確實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領導。

今年以來共有9個支行因人動,相應調整了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

2、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布置反洗錢工作。今年,分行按季召開反洗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及時通報季度反洗錢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反洗錢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形文下發專題會議紀要,跟蹤督辦會議精神的落實。各支行結合本行實際,定期召開反洗錢工作會議,落實市分行反洗錢專題會議精神。

(二)內控制度建設方面

1、及時落實上級行精神。反洗錢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在收到總行、省行及人行、監管部門反洗錢相關文件、規定后,我們都及時把反洗錢工作精神傳達到各部門、支行、網點員工,并結合我行實際,提出具體工作要求,落實上級行、當地人行反洗錢工作布置。2、建章立制,加強內控管理。根據人行反洗錢檢查要求及我行實際,今年5月份,對反洗錢內控制度進行梳理、細化,制定了《中國建設銀行漳州分行反洗錢工作管理實施細則》等十三項制度,對分行各職能部門反洗錢工作的主要職責進行了細分,明確要求各職能部門設立反洗錢崗位、專人負責反洗錢工作;明確要求各級營業機構要根據“了解客戶”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客戶身份審查和登記制度;落實反洗錢大額和可疑交易報送歸口管理部門;明確反洗錢司法配合和移送以及反洗錢保密制度等。

各支行也根據省分行《實施辦法》及分行《實施細則》,結合支行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反洗錢內部管理辦法、考核制度、檢查機制等。

(三)履行反洗錢義務方面

1、做好反洗錢可疑交易的報送。今年度,我行上報人民幣可疑交易筆數65312筆,859.94億元,其中:對公報送5671筆,251.31億元;對私報送59641筆,608.63億元。外幣可疑交易筆數890筆,23634.91萬美元,其中:對公報送808筆,23266.44萬美元;對私82筆,368.47萬美元。

今年10月份,東城支行在業務運行過程中,發現2戶POS個體經營戶,資金往來與其經營規模明顯不符,及時上報人行。今年12月份,分行營業部在業務運行過程中,發現漳州市薌城區三英貿易有限公司交易往來與其經營規模明顯不符,及時上報人行。

2、確實履行客戶盡職調查義務。我行各級機構認真執行客戶盡職調查制度,嚴格執行福銀20xx253號《關于加強大額現金存取管理,預防和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的通知》,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對個人客戶要求出示身份證件或有效的足以證明個人身份的其他法定證件,必要時,要求出具多個證件進行對比;對單位客戶,則要求其出具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或有關批件、稅務登記證等,以提供完整的客戶信息,對身份不明確、證件不合規、提供資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同時,做好大額現金存取臺帳的登記,按月上報前十名存取交易明細,對大額現金交易對象重點監控和分析。

3、做好反洗錢非現場監管報表報告。我行根據非現場監管報表填報要求,認真做好報表的填報工作,未出現填報內容失真和錯報現象。

4、認真落實總行反洗錢數據監測系統運行工作總行反洗錢可疑交易監測系統正式上線后,因數據處理比以前多,有些網點處理不及時,造成確認率較低,分行牽頭部門及時通報各單位的確認進度,督促各單位及時登錄,對系統中的大額交易數據進行補錄,對可疑交易數據進行補錄、分析、確認、報送,提高確認率。同時做好網點運行過程中出現的操作員變更、數據錄入、確認等問題向上級行反映并反饋網點。

5、配合人行、省行開展反洗錢相關業務核查。今年3月,根據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反洗錢調查通知》(福銀調(20xx)第45號)要求,東山支行積極組織人員對調查所涉及8個賬戶自開戶以來交易情況進行了調查和分析,及時上報當地人行。今年9月,省人行對現金存取較大客戶進一步了解其身份及大額現金交易的背景、目的等信息,以判斷其交易是否與身份相符,是否存在洗錢的可能,我行涉及角美、華安、東城、平和、薌城支行及步文分理處1戶對公客戶、10戶個人客戶的核查,我們布置支行核查,并將核查情況上報省分行。

(四)反洗錢宣傳、培訓、檢查方面

1、開展反洗錢宣傳。今年5月31日上午,分別在鬧市區和漳州師院舉辦兩場反洗錢宣傳活動分行財務會計部、營業部和東城支行均派員參加。本次宣傳活動,以打擊洗錢犯罪,維護經濟穩定,增強社會各界反洗錢意識為宣傳目的,體現了反洗錢宣傳“進鬧市”和“進高校”特色。宣傳采取張貼宣傳海報、分發宣傳手冊、現場員工講解等方式進行。由于準備充分,吸引了過往群眾和學生駐足咨詢。本次活動共接受咨詢200多人次,分發反洗錢知識宣傳材料1600多份,取得了良好的宣傳效果。

8月份,與人民銀行聯合在我行住宅小區銀菀花園設置“反洗錢工作站宣傳欄”,進一步推進了我行反洗錢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10月份,根據省分行《關于統一開展反洗錢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我行下發文件,要求在宣傳周活動期間,支行每個營業網點懸掛反洗錢宣傳活動標語一條、開展上街咨詢活動一次、營業大廳滾動播放反洗錢視頻錄像。(省分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同時,分行還印制反洗錢宣傳折頁2.6萬份,發至各支行營業網點及直屬網點,要求網點上架擺放。印制明年反洗錢賀卡,發至各行,由各行郵寄給客戶,進一步普及反洗錢基本知識,提高社會公眾誠信守法意識,營造預防和監控洗錢、打擊洗錢犯罪的社會氛圍

各支行也因地制宜,結合當地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東城支行在辦公樓門口開展反洗錢宣傳活動,分發反洗錢知識折頁500多份;東山支行于6月、16月組織開展了兩次反洗錢專題宣傳活動;龍海支行下載反洗錢知識26問,裝載至各網點電視平臺,通過屏幕不間斷滾動播放,營造宣傳氛圍和擴大宣傳范圍;云霄支行安排反洗錢業務骨干在建行儲蓄專柜門口開展反洗錢上街設點宣傳。

2、加強反洗錢業務學習培訓。今年9月3日,分行組織全轄相關人員參加省分行反洗錢工作視頻會議。

9月20日,舉辦反洗錢業務知識培訓,主要內容一是對《反洗錢法》實施一年多以來支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問題進行答疑解惑;二是對反洗錢可疑交易監測系統上線后存在問題進行規范指導。全市共有64位反洗錢崗位人員及網點業務操作人員參加了培訓。各支行也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支行實際,開展多形式的學習培訓。如組織人員參加當地人行視頻培訓,利用班前講評時間學習反洗錢業務知識,舉辦反洗錢業務培訓,專題業務考核。東山支行還邀請東山縣人行營業室主任,就反洗錢法律法規以及金融機構如何盡職履行反洗錢職責和有效防范反洗錢法律風險等方面,對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同時進行反洗錢業務知識測試,以鞏固培訓學習效果。

3、履行反洗錢法定義務,開展反洗錢檢查。

(1)根據省分行要求,5月份,布置全轄開展反洗錢自查。同時,針對省行反洗錢檢查存在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2)10月13日至10月17日,由分行紀檢監察部牽頭,組織對全轄16個綜合型支行進行檢查,檢查發現在內控及制度建設方面、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方面、賬戶管理方面、人民幣現金管理方面、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方面方面45個問題,對相關責任人45人次進行經濟處罰2350元。各支行也根據分行反洗錢領導小組工作安排,組織反洗錢檢查、互查。

(3)積極配合人行反洗錢檢查。今年16月19日至21日,人行漳州分行對我行云霄支行開展反洗錢檢查,我們及時布置支行做好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并與人行溝通檢查情況。根據人行提出的監管意見,進一步督促支行落實整改。

二、明年反洗錢工作計劃

1、加強反洗錢的學習教育。一是要求以網點為單位,建立反洗錢學習制度。各網點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從OA、郵箱下載并收集上級行下發的反洗錢規章制度及相關業務通知,建立反洗錢規章制度電子文件夾,利用晨會時間以及每周四學習時間組織學習,并做好學習記錄。二是開展反洗錢知識學習活動。分行將對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進行梳理,打包下發各單位組織學習,同時擬為檢驗學習效果,3月份,在全行范圍內開展一次反洗錢知識學習測試活動。

三是開展反洗錢警示教育,擬2月上旬,傳達省人行吳成居副行長在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警示教育電視電話會議的講話精神,組織全轄反洗錢人員觀看人行反洗錢警示教育片。

2、開展反洗錢業務培訓。擬4月份,舉辦一期反洗錢專(兼)職人員業務培訓,邀請人行相關人員進行授課或座談。7月份,舉辦一期由企業單位經理、財務人員參加培訓班,學習相關反洗錢規定。

3、加大反洗錢宣傳。宣傳工作做的越好,就越能取得客戶的理解和支持。擬于6月份、10月份,舉辦兩次大型的反洗錢宣傳活動,繼續沿著反洗錢宣傳進鬧市、進高校、進社區的特點進行?;顒悠陂g,要求每個營業網點懸掛反洗錢宣傳活動標語、開展上街咨詢活動、營業大廳滾動播放反洗錢視頻錄像等。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4

現金管理歸口貨幣金銀

管理部門的不適應性

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要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經濟主體呈現多元化,現金管理已從傳統的現金投放轉向防范金融風險和利用現金結算進行經濟犯罪,因此,作為計劃經濟下的大額取現管理模式已不適應現金監管的要求。

不符合部門履職需要?;鶎迂泿沤疸y部門主要擔負發行基金調撥、金融機構存取款業務和殘損幣復點銷毀任務,提高流通中人民幣整潔度、監測貨幣投向是其職能轉換后的重要職能。特別是縣市支行發行庫撤并后,大量業務集中在中心支行,人員少,業務重,貨幣金銀部門在履行現金管理職責過程中感到力不從心,開展現金管理執法檢查時也疲于應付。

容易造成反洗錢管理上的漏洞。當前,貨幣金銀部門大額現金管理主要是對5萬元以上的現金支付進行備案匯總上報,而反洗錢則是將20萬元以上的單筆收付業務視為大額支付交易。由于兩者的規定差距較大,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化整為零、多頭開戶等手段將資金進行頻繁劃轉,以實施洗錢活動,從而出現管理上的漏洞。

容易造成重復監管,增加金融機構負擔?;鶎尤嗣胥y行對轄內金融機構支付結算、現金管理、反洗錢等業務進行檢查時,由于涉及貨幣金銀和會計財務兩個部門的貨幣管理系統、大額現金管理系統和賬戶管理系統,而且檢查后續工作如總結報告、擬采取的整改或處理措施等必須按歸口匯總整理上報,因此,無論是單項檢查還是全面檢查,都容易造成重復監管和對同類違規問題的重復處罰。同時,反洗錢工作要求金融機構報送的有關材料和現金管理要求報送的材料重復部分較多,加大了金融機構的工作量。

容易降低現金管理效率。由于賬戶管理工作歸屬會計部門,反洗錢業務自成專業,而在賬戶管理、反洗錢工作中又均穿插有現金管理的內容。這三塊業務部分重疊,但又歸屬不同的部門,開展工作自成體系,相互脫節,影響了工作效率。

現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的

理性分析

人員保障。隨著縣支行業務系統的集中上收和發行庫的優化整合,部分縣支行將貨幣金銀、國庫、會計合并為一個部門,而且這些部門的人員具有良好的一線從業經驗,熟悉金融業務,能夠適應現金管理、賬戶管理和反洗錢管理的綜合性檢查,為現金管理劃歸反洗錢部門提供了人員保障。

法律依據。目前現金管理職責的主要依據是《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但在《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并未明確人民銀行現金管理的職責?,F金管理檢查的一個目的就是防范以現金形式進行的經濟犯罪,這也是反洗錢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現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人民銀行有反洗錢監督檢查權,人民銀行對單位和個人進行現金管理檢查也就有了更高的法律依據和效力。

制度建設?,F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后,可從不同層面對金融機構的現金交易進行監測,使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有了一致性和關聯性,也可以避免業務重疊導致的規定重疊。

非現場監控。現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后,將使基層人民銀行的這兩項職能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由于反洗錢工作涉及面廣,洗錢行為隱蔽,基層人民銀行很難有效監測,日?,F金管理工作可從細微之處給予較好補充?,F金管理工作中的大額現金審批和報備及現場檢查等職責的履行,使金融機構大額現金交易置于有效監督之中,為反洗錢工作發揮“關口前移”的作用。同時,從反洗錢工作的大額和可疑支付報告中,又可分析歸納出不合規的現金支出行為,為現金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參考。

監管履職?,F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盡管目前不同業務系統對可疑的現金支付額度規定不一,但對有意化整為零、存取現金數額和頻率較高者仍能通過系統篩選發現,從而使得妄圖利用復雜、隱蔽的現金收支方式洗錢的犯罪活動難以隱藏,堵塞了監管上的漏洞。

對策建議

一是合理劃分現金管理職能,形成反洗錢合力。建議將現金管理歸口反洗錢部門,并調整充實反洗錢部門的人員力量。也可在條件成熟的地(市)中心支行專門設立反洗錢部門,將反洗錢職責從會計財務部門分離出來,以強化反洗錢職能,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

二是加強監管法律制度建設。修訂完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大額可疑資金支付交易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解決處罰依據零散、標準不一致等突出問題。同時,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使其中對公款私存進行處罰的規定與《商業銀行法》中的有關規定相統一。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5

【關鍵詞】 洗錢 基層 商業銀行

我國各商業銀行通過多年來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建立了反洗錢工作管理體系,反洗錢基礎管理已納入了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鶎由虡I銀行的反洗錢基礎工作也得到顯著加強。

1 商業銀行基層機構反洗錢工作現狀

各基層銀行相繼成立了內部反洗錢工作組織,設置了反洗錢工作崗位,建立了反洗錢崗位責任制,制定了內部反洗錢工作操作程序,明確專人具體負責。例如,XX支行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有各自明確的職責,如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行內反洗錢規則,并監督和檢查該規則的執行情況;研究和改進反洗錢措施,提高員工的反洗錢意識。從總體履職情況情況來看,都高度重視反洗錢工作,明確了交易主管在反洗錢工作中的組織領導職責,能夠做到按反洗錢法有關規定進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及時進行客戶風險等級分類等工作,能夠按要求完成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的分析確認和補錄工作。另外,反洗錢工作網絡初步形成。經過多年努力,已初步形成了大額和可疑資金交易信息采集、分析與核查網絡,客戶、銀行和公安等執法部門三位一體的反洗錢工作機制初步形成。

盡管如此,基層商業銀行在反洗錢工作中仍有許多不足,存在一系列問題。據人民銀行對某大型國有銀行某分行的合規檢查結果顯示,此行在履行組織機構和內控機制建設、客戶身份識別、大額可疑交易報告等反洗錢義務方面均存在嚴重的違法問題。如,組織機構和內控制度建設方面,沒有制定部門反洗錢操作制度及實施細則;反洗錢培訓工作不到位;客戶身份識別方面,未登記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信息占被抽查賬戶資料總數的74.5%;在對公客戶調查,對私客戶聯網身份調查以及對高風險客戶基本信息審核工作方面,均沒有按規定落實到位。

2 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難點剖析

就目前而言,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還存在很多難點和不足,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基層金融機構反洗錢意識不強,警惕性不足,執行反洗錢規定的主動性不強。一些基層金融機構為拉存款??蛻舳潘蓪﹂_戶資料的審核管理,只重視開戶的數量而忽視質量,客戶身份識別方面只是按要求被動地去做,容易因業務量大而忽視客戶身份的核實和資金交易的調查,缺乏反洗錢工作的主動性,導致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成效甚微,洗錢風險增加。如:少數柜員因客戶多、業務繁忙就對一些較為熟識的客戶放松要求,甚至是對要求必須核查的業務也不按要求核查,造成事實上的未嚴格執行反洗錢制度。

(2)反洗錢技術手段相對滯后。一方面,金融機構對存款人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難以辨別。開戶證件種類多,缺少有效識別其真偽手段的情況下,反洗錢工作難以順利開展。另一方面,數據采集方式不全面,上報數據完整性、準確性不足。目前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數據采集主要依靠上級提供,自身難以采取有效技術手段直接獲取相關數據信息,交易對手信息無法全部查詢收集。另外,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科技手段較為落后,缺乏有效的監控,尤其是網上銀行業務使得高科技洗錢犯罪越來越隱秘,給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技術的更新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如:通過異地POS進行刷卡的交易,系統提取的交易記錄難以真實顯示出交易對手的基本信息,補錄則需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進一步收集交易對手的信息,既增加了工作環節,又難以保證交易對手信息的真實性。

(3)基層商業銀行專業人才缺乏。應當報告的大額和可疑交易形式多樣,應當核查的可疑資金交易形式多項,要準確辨別大額可疑資金交易,需要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因而需要精通外語、金融、法律、計算機等相關知識的復合人才。而目前基層商業銀行員工普遍缺乏專業的反洗錢技能,主要是對反洗錢法律法規的了解不夠深入,對反洗錢知識的學習也不夠積極主動,業務操作水平還較低,容易僅憑經驗判斷,而缺乏全面科學的分析,不能有效防范洗錢風險。

(4)反洗錢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反洗錢內控制度執行是否到位,直接關系到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質量和水平,如反洗錢獎懲激勵機制不健全,反洗錢崗位人員編制不落實,員工培訓機制有待改進和加強等。

另外,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的自我管理力度不夠,社會公眾對反洗錢認識不足,不能有效配合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開展等等,都是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面臨的難點。

3 對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的幾點建議

(1)更新理念,提高反洗錢意識。觀念的轉變是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取得效果的保障。既要指提高銀行工作人員的意識,也包括提高社會公眾的反洗錢意識。一方面,銀行可以開展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或者是競賽活動,讓基層銀行員工充分了解基本的反洗錢法規,意識到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自己的職責和義務,自覺加強和提高反洗錢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政府、金融機構要在主要社會服務窗口張貼反洗錢警示宣傳,通過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開展反洗錢常識講座,曝光典型案件以引導、教育廣大群眾提高反洗錢犯罪活動的警惕性;公開反洗錢舉報電話,發動社會監督力量,擴大影響,讓公眾積極參與反洗錢的活動,更深入地打擊洗錢犯罪活動。

(2)革新技術,增強反洗錢能力。革新反洗錢技術是防控洗錢犯罪的有效手段,尤其是隨著科技的日益發達,洗錢犯罪的手段也日益翻新,銀行必須創新反洗錢管理手段。首先,可以開發出先進的基層銀行現場驗證軟件,以確保客戶信息的正確性,其次,改進反洗錢數據的采集方式,引入更加科學的電子數據采集系統,使可疑交易數據能更及時、更完整地得以采集和傳送。再次,針對網絡洗錢的特征,可以改進反洗錢的監控系統,強化電子銀行交易監測,將大額度支付與銀行財務系統連接,將可疑賬戶與資金關聯賬戶交易信息實行自動監測。

(3)提高銀行員工職業素質。基層商業銀行員工基本素質水平低是反洗錢工作的主要制約因素之一,商業銀行應當加大反洗錢隊伍的投入,提高其素質。比如引進一批懂法律、外匯業務,有經驗的金融人才,組建專門的反洗錢隊伍。同時還需加強在職員工的反洗錢能力培養,定期組織反洗錢專項培訓,從反洗錢常識和技能出發,加強員工的反洗錢基本能力,并在此基礎上幫助員工及時認識到當前反洗錢的形勢,增強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效率,全面提升基層商業銀行員工的反洗錢工作水平。

(4)健全銀行反洗錢內控制度。完善基層商業銀行內部反洗錢控制制度是突破反洗錢工作的內在要求。首先,必須合理規劃,依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反洗錢制度和措施,明確各部門職責,細化反洗錢的各項規章制度,整合流程,充分重視其他各部門和反洗錢部門的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形成合力,常抓反洗錢工作,使其成為日常工作中被加以考慮的一項必要環節。其次,加強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監管,一方面是加強銀行內部的日常監督和信息核查,定期和不定期對銀行業務操作和客戶信息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另一方面,要切實加強大額現金的管理和重點區域、重點企業資金往來的監測。再次,銀行還可以適當增加網絡交易記錄的保存時間,違法及洗錢犯罪提供更多的線索和證據,有效控制洗錢犯罪。

(5)建立反洗錢工作激勵約束機制?;鶎由虡I銀行做好反洗錢工作的決定性因素最終還是人的因素。一是要設立一種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操作與管理相對獨立的崗位,擇優選拔反洗錢崗位人員,并與經營業績和績效脫鉤,實行崗位津貼制,使反洗錢崗位人員得以相對安心和穩定;二是建立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崗位考核制度,加大獎懲考核激勵力度,形成獨立的反洗錢崗位工作績效工資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基層商業銀行反洗錢骨干優先晉升制度,將反洗錢骨干納入基層銀行內控管理人員職務晉升的后備庫,從政治上、職務晉升上予以關心和關注,激發反洗錢骨干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參考文獻:

[1]魏剛.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理論觀察.2005年第五期.

[2]胡瑜.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法律問題研究[J].金融經濟.

反洗錢管理實施細則范文6

【關鍵詞】 洗錢;反洗錢;金融;法律

一、洗錢的定義及性質

“洗錢”是指將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法律意義上的洗錢的含義是洗錢作為一個法律概念最早正式出現在1988年12月19日《聯合國反對非法交易品和精神病藥物公約》。該公約把洗錢定義為:“為隱瞞或掩飾因制造、販賣、運輸任何品或精神藥物所得之非法財產的來源,而將該財產轉換或轉移?!苯鹑跈C構反洗錢比較權威的機構巴塞爾銀行法規及監管實踐委員會,從金融交易角度對洗錢進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統將資金從一個賬戶向另一個賬戶作支付或轉移,以掩蓋款項的真實來源和受益所有權關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統提供的資金保管服務存放款項。

二、洗錢的危害及金融業反洗錢的必要性

從法律角度看,洗錢成為一種“犯罪屏障”,既妨害了司法活動,也助長犯罪分子有恃無恐的氣焰, 促使他們不斷實施犯罪。從金融管理秩序角度來看,洗錢行為隱蔽復雜,屬危及社會經濟發展的暗流,洗錢活動往往借助于合法的金融網絡清洗大筆黑錢,這不僅侵害了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也嚴重破壞了公平競爭規則,破壞了市場經濟主體之間的自由競爭,從而對正常、穩定的經濟秩序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洗錢是犯罪分子非法獲得經濟利益的手段,也是引發洗錢上游犯罪的重要因素。如果洗錢行為成功,就會使犯罪分子實現其犯罪的經濟目的、造成犯罪行為的惡性循環,進而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所以洗錢的違法犯罪行為必須制止并嚴加防范。

金融機構作為信用中介機構,擁有各種金融工具,提供各種資金轉換手段,是資金流動的載體和媒介,洗錢者利用現金交易、賬戶往來、離岸業務等方式,將違法犯罪收益通過金融機構的服務進行保存和劃轉,使其合法化。即使不是直接利用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洗錢,在其洗錢的某一階段,還是會利用到金融系統存儲或劃轉資金的??梢?,金融業和金融機構對洗錢行為的防治是控制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的中心環節。

三、我國金融業反洗錢法律漏洞及其應對方法

上世紀80年代開始,世界各國和國際范圍內的洗錢活動日益猖獗,現代金融體系已成為洗錢的主要渠道,防止洗錢者利用金融系統洗錢成為建立和完善一國金融體系的重要任務和內容。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金融業的對外開放程度也將會逐步加快、程度也將逐步加深。但是我國金融業還沒有形成有效的反洗錢法律制度。完善金融領域的反洗錢法律漏洞將極大促進我國金融業乃至整個經濟領域的發展。

1、金融業洗錢的法律規制缺陷

我國目前對金融業洗錢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規制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共同構建了我國反洗錢工作預防、控制和打擊的基本法律框架和監控制度體系,為我國金融業開展反洗錢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規等制度框架上的保障。但是我國反洗錢法律法規和規章仍然有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是規制洗錢罪的一部重要法律。該法第191條對洗錢犯罪進行了專門的規定。但是該法的規定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狹窄?,F行刑法對洗錢罪的規制是在2006年刑法修正案的基礎上完善的,通過該修正案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由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組織犯罪和走私犯罪四種變為七種,但是除以上八種犯罪以外,我國刑法并不能通過對洗錢罪的規制遏制其他財產性犯罪。

(二)現有法律規定的我國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存在一些缺陷。第一,一些內控制度流于形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是預防和治理洗錢違法犯罪行為的一部基礎性的法律。該法第15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該條文賦予金融機構制定反洗錢內控制度的權力,但是卻沒有相應監督機制,在如何及時探索并建立新的、有效的反洗錢制度方面缺乏制約機制,這必然影響到反洗錢的效果。第二,反洗錢激勵、補償機制缺失?!吨腥A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章規定了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追求高效益是金融機構的經營原則,但是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義務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是我國現有法律制度并沒有給予金融機構相應的補償或者獎勵。因此,在現有制度下,金融機構從事反洗錢工作所獲得的收益遠遠小于付出的成本。這大大降低了金融機構參與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

2、金融業洗錢的完善措施

(一)擴大洗錢行為的上游犯罪。根據世界各國的實踐,對洗錢犯罪的規制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規定狹義的上游犯罪,即僅規定一種或幾種犯罪作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另一種是規定廣義的上游犯罪,即對所有犯罪所得的洗錢行為或超過一定社會危害性的犯罪所得的洗錢行為進行懲處。例如,根據七國集團反洗錢金融行動工作小組對洗錢的定義,以及瑞士刑法典對洗錢罪的規定,所有的犯罪均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意大利、美國等國家刑法的發展趨勢都是懲處一切犯罪所得收益的清洗行為。如果我國效仿這一趨勢,在刑法中對洗錢行為的上游犯罪進行擴大規定,不但有利于有效遏制犯罪行為的發生,而且也有利于我國法律制度與國際的接軌。

(二)制定統一的內控制度,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由金融監管機構制定統一的內控制度,進而形成相應的實施細則,可以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控力度,進一步指導金融機構合理設置反洗錢工作崗位,明確反洗錢內控制度的制度內容,取得反洗錢工作的良好效果。針對金融機構參與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不高的現狀,相關立法或者金融監管機構在制定相關的立法和制度時應當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和成本補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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