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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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1

現將《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32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作如下補充規定,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在市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中建立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企業對于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的重大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轉讓、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制改建、注冊資本變動、核銷盈余公積、資本公積等,應當在企業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決議后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市財政局。其中按規定需報批的,按有關規定申報批準。

二、轉讓國有產權(股權)、企業改制、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清算,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中介機構,對所涉及的資產,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年11月16日國務院令第**號)、《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4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評估。

三、企業合并、分立、轉讓、中外合資合作、公司制改建等涉及國有資本變動的,應當按以下權限報經批準:

(一)母公司國有資本變動的,報請市政府批準;

(二)子公司國有資本變動的,屬于集團內部結構調整的,由母公司審批,涉及集團外部的,由母公司報市財政局審批。

在企業改制前一年內,母公司不得隨意調整改制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確需調整的,由母公司與主管部門協商后,報市財政局審批。

(三)企業單項固定資產轉讓實行審批、備案制。

企業對外轉讓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單項固定資產,按以下規定審批:

1.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集團所屬企業,由母公司審批,報市財政局備案。

2.未實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企業,轉讓的固定資產原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需要報市財政局審批;規定標準以下的,報市財政局備案。

廠房、辦公樓、房屋、場地等,以原值200萬元(含200萬元)為限;

主要生產設備、運輸工具,以單臺(套)原值3O萬元(含30萬元)為限。

3.轉讓價格低于評估結果10%以上的,由市財政局審批。

4.實行授權經營集團所屬企業轉讓單項固定資產和未實行授權經營企業在規定審批標準以下轉讓單項固定資產,需要將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國有企業單項固定資產轉讓備案表(見附件)一并報市財政局,辦理備案。

(四)辦理國有產權(股權)轉讓需報送的材料:

1.母公司(或轉讓方)產權轉讓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應當包括:轉讓方、被轉讓方及受讓方的概況,轉讓理由和轉讓收入的處置等主要內容;被轉讓方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還需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或其授權董事會同意產權轉讓的有關文件。

2.企業主管部門關于產權轉讓的批準意見;

3.轉讓方、受讓方草簽的產權轉讓協議書;

4.轉讓方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營業執照,受讓方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營業執照、資信證明;

5.轉讓方、被轉讓方、受讓方上年財務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

6.資產評估報告核準文件或備案表。

四、企業改建、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財政部門應按規定行使有關職責。企業國有權益出資部分必須進行國有股權的確認程序,由市財政局出具國有股權的確認批復文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有股權確認需報送的材料:

1.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確認申請報告;

2.政府有關部門同意企業設立的批準文件;

3.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營業執照、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

4.公司設立方案;

方案應當包括:設立公司的可行性、企業資產評估結果、資產重組方案以及國有股權管理方案。

5.資產評估報告核準文件或備案表;

6.公司制企業股東認購股份的協議;

7.公司制企業的章程。

五、市財政局出具的國有產權變動批復文件和國有股權確認批復文件,是辦理變更工商登記、產權登記和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手續的必備文件。

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2

關鍵詞:公司;固定資產;管理

中圖分類號:F4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6-0-01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資產。公司對其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權利,各分公司在授權范圍內只有經營使用權和管理權,沒有處置權。

一、公司新增固定資產業務辦理流程

1.新增資產設備購置申請:由所需購買設備分公司提交書面申請,經分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將申請提交總部計劃處報批,填寫“投資(非安裝設備)結算確認審批表”,填寫新增資產明細表。

2.新增資產錄入財務管理信息系統AMIS7.0:固定資產資產增加資產卡片資產種類、資產類型、資產編碼(類中選擇)、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單位、計量單位、資產用途、增加原因、原值、凈值、累計折舊、車牌(井)號、復合數量、資金渠道、經濟用途、制造廠家、出廠編號、折舊日期、投產日期、使用情況、負責人、安裝地點錄入完畢保存。

二、固定資產報廢及處置

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提足折舊并退出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進行正常報廢處理。

1.資產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逐級上報到公司財務處,財務處審核后交相關專業處室;相關專業處室對擬報廢資產進行審查鑒定并簽署意見,上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公司財務處將報廢固定資產審批結果通知各單位,由各單位進行賬務處理。

2.各單位上報處置申請及資產明細,公司財務處組織相關專業處室審查,現場勘察,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定價;財務處將申請處置情況報公司國有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審批同意,并報集團公司審查批準后,按公司處置管理規定進行處置。

三、資產變動及不良資產處置

(一)資產變動業務

1.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當使用單位、使用人、存放地點等信息發生變化時,需要進行固定資產的變動處理。

2.由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通過中油財務管理AMIS7.0系統 “資產管理”下的固定資產-數據查改-資產臺賬- 固定資產卡片信息進行變更,修改完畢后保存。

3.如果公司內部各單位之間固定資產調撥,應由調出單位填寫“資產調撥單”,首先由調出、調入單位領導、財務負責人、資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其次由公司設備處領導簽字并加蓋處室公章,最后由財務處資產管理科領導簽字蓋章。 打印“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四份,分別報送調入、調出單位、設備管理處、財務處做賬并按規定存檔。

(二)不良資產處置業務

1.不良資產”包括企業已計提減值準備資產、已報廢尚未處置資產、閑置資產、因業務調整擬退出資產。

2.資產使用或管理單位提出不良資產處置初步方案,報公司財務資產處,方案應包括不良資產的現狀、形成原因、擬采取的處置方式、受讓方情況、預計收益等內容,并提供符合規定的鑒定材料。

3.公司財務資產處組織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不良資產處置方案進行審核及實地勘察,提出審核意見;公司財務資產處對處置方案進行復核,提出復核意見;公司財務資產處委托中介機構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作價并上報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審議。

4.物資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國有資產評估確認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處置通知,組織具體的處置工作;交易雙方簽訂不良資產處置合同或委托協議。

5.資產使用或管理單位根據會議紀要和收款單據、處置合同或委托協議等進行賬務處理。

四、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首先,要增強有關人員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責任意識。

1.增強公司負責人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意識?!稌嫹ā芬幎ǎ?/p>

“負責人對本企業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因此,必須認真執行好《會計法》,使公司主要負責人真正承擔起資產管理的責任,這是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關鍵所在。杜絕思想意識上的“重進輕管”、“重資金、輕實物”。

2.增強各分公司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有的分公司長期使用早該報廢而沒有及時做報廢手續,賬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業財務內控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力不夠,不能定期清查、盤點,造成企業“家底”不清。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具體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預算制度。每年應根據企業實際發展需要及資金情況,合理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預算,并從嚴掌握。

2.授權批準制度。明確審批人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購置的審批權,審批人不得越權審批,未經審批,不得采購。

3.組織責任制度。對購置、驗收、接收由物資采購中心統一采購,分公司設備管理人員驗收。明確其責任、具體工作要求,并相互稽核、職權分離。

4.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處置、報廢制度。按有關規定,公司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進行調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則,并辦理內部調撥手續,及時進行變更登記。做好報廢設備的處理工作,做到物盡其用,制訂設備報廢條件。

5.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盤點制度。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公司每年實地盤點清查一次資產,年底配合終審人員清查實物資產,資產管理員清查固定資產實存數量和固定資產系統錄入的數量是否一致,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對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查明原因,將差異情況上報公司財務處資產科。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一項重要資產,固定資產管理的好壞關系到公司的正常經營發展,因此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對于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 兼并重組; 整合; 資產管理

煤炭是我國重要的能源,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事關國民經濟發展和能源安全大局。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意見的批復》(國函[2006]52號)等文件精神,山西省下發了《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8]23號),在全省范圍內展開了以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五大省屬煤企為主兼并重組整合地方小煤礦的工作,拉開了煤炭資源整合的序幕。這對山西省的五大煤企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五大煤企在兼并重組整合中收購方式大多為實物資產收購,而如何做好資源整合和新公司的資產管理,筆者認為是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能否成功的關鍵。

一、如何做好資產管理工作概述

(一)資源整合資產的概念

資源整合新公司的資產主要是指五大煤企整合收購回來的實物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存貨、固定資產――房屋建(構)筑物、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固定資產――電子設備、固定資產――井巷工程等。

(二)資源整合資產管理的目標

資源整合新公司資產管理的目標是以企業總資產為管理對象,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對企業資產實施動態管理,使企業資產投資最小化,為企業的投資、融資等重大經濟決策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參與企業的基本運營,減少投資風險,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隨著資源兼并重組整合的深入進行,五大煤企應從前期評估審計、中期資產移交、后期制度完善三個方面做好資產管理。

二、要做好資產管理,首先要做好前期評估審計工作

(一)評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資產評估是煤炭資源整合前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被整合煤礦實際情況參差不齊,賬務處理不規范、個別存在多次轉包,煤礦實際價格與價值出現偏離等狀況,兼并企業要做好新公司資產管理,首先要做好前期評估審計工作。

1.資產評估審計能使被整合煤礦情況明了。在資產評估審計的過程中要對被整合煤礦的股東、資產負債、對外抵押或擔保、或有負債、資源儲量及資源價款繳納等情況進行清查、核實。這就使五大煤企充分了解了被整合煤礦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企業資產狀況和經營實力,為新公司的資產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2.資產評估審計為兼并重組整合進行提供了重要的價值依據,為交易雙方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價值鑒證服務,從而規范交易行為,保障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也為整合雙方日后資產移交提供了重要依據。

3.資產評估可以為資產管理規避風險。資源整合的主體基本是山西五大國有煤企,重組整合地方煤礦,關聯到許多利益主體,超出市場價格的收購或重組,將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通過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被整合企業資產進行評估,可以避免違規操作,可以為五大煤企在經營、法律和政治上提供一定的風險規避。

(二)如何做好評估審計工作

前期的審計評估工作是關系到資源整合新公司資產管理工作的基礎,而要做好前期的審計評估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幾點:

1.做好審計評估機構選聘工作。選聘中介機構要做到有資質、有口碑。選聘時可從山西省國資委《關于下發從事省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評估機構名單的通知》(晉國資產權[2008]142號)中參考選擇,進行招標選聘,擇優錄取。

2.做好審計評估機構的協調工作。資源整合是一項局面復雜、系統混亂的工作,每一個項目都會遇到不同的問題,如協調不好將嚴重影響審計評估的進程,作為資源整合的兼并方五大煤企要派好協調員,對遇到的不同問題,及時協調與匯報。

3.做好審計評估結果后期的審核工作。審核后的審計評估結果是資產移交、資產管理的重要依據,應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產權[2009]941號)要求進行。

三、要做好資產管理,其次要做好中期資產移交工作

當資源整合前期的評估審計工作完成后,接下來要與被整合煤礦進行資產的移交工作。因被整合煤礦涉及到的資產除實物資產外,還有采礦權(資源儲量);而被整合煤礦的財務工作大多非常薄弱,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實性相對較差。因此要想做好資源整合新公司的資產管理,必須使資產移交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好移交工作,可以參照西山煤電集團《關于加強整合地方煤礦資產移交工作的通知》(西山煤電發[2010]406號)從資產移交人員、資產移交范圍、資產移交程序幾個方面進行。

四、要做好資產管理、要做好后期制度完善工作

資源整合的最終結果是由五大國有煤企控股,由地方或個人參股成立新公司。成立后的新公司一般股東結構復雜,要做好資產管理,五大國有煤企首先要處理好與地方或個人股東的關系。其次筆者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將制度完善。

(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認識

被整合煤礦最初一般屬民營性質,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的目標,資源整合工作后完成,主要以國有企業控股、民營或地方企業參股形勢存在。財務管理目標轉變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主體、管理模式也發生了改變。資源整合新公司成立后,應建立以法人代表為核心、以專職管理人員為依托、以分級負責為手段,以全員參與為目標的資產管理模式;應定期舉辦資產管理重要性的培訓與教育,使每個參與資源整合人員都明白資產管理不僅是資產管理員或某個人、某個部門的事,而是每個人的責任,自上而下提高理念和意識,提高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思想上更加重視資產管理,從而做到盡可能地保護資產的完好,做到物盡其用,延長資產的使用壽命,做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二)分級管理、歸口統一核算

資源整合新公司資產應實行“分級管理、歸口核算”。財務部門從資產價值形態來反映資產的增加、減少等情況,并與各資產使用部門密切配合,建立資產的總賬、分類明細賬、使用卡片和其他憑證等,保證賬實相符;應按照《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計核算辦法》等會計制度建立核算制度,與集團核算體系接軌,統一核算方法。對于資源整合新公司首次建賬情況,建議以核準后的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資產原值、凈值入賬。

(三)完善制度,規范流程

1.規范資產入庫登記制度,嚴把數量、質量關。新公司要對計劃購置的設備,在設備的規格、型號、內部配置及其他技術要求方面做細致的驗收,必要時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協助驗收,提高實物資產驗收工作質量。

2.規范資產保管清查制度。資源整合新公司成立后機電、計劃、財務等部門應聯合開展實物資產清查,掌握實物資產盤存和使用的真實、準確信息。根據清查情況,財務部門依照集團會計核算辦法,對資產準確入賬,同時對清查后的實物資產開設實物資產登記簿,逐個填寫實物資產卡片,各部門留存備查簿。備查簿每年清查盤點后及時更新數量、型號等情況,并將備查簿上報所屬區域性管理公司備案,接收管理公司各部門的檢查與監督,切實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資產的保管工作應有資產管理員專人負責,資產管理員除了對保管的資產要數量清、規格清、存放有序以外,還應建立資產保管的規范統計、資產的維修登記、報廢鑒定登記。在資產的定期盤點中,資產管理員應認真撰寫現有資產的存量和結構等情況的報告,對閑置的資產和利用率低的資產提出合理調配計劃,使單位領導對資產管理情況有系統的了解,從而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3.完善資產維護保養制度。資產的維護保養應實行全程管理,責任到人,如何維護和保養一般在各單位的資產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中往往只有條款式的規定,對細節描述不清。資產管理員應按資產的類型、技術要求、操作規程等對資產的維護保養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對車輛和專用設備等貴重、精密的資產要加強操作規范,加強定期的維護與保養,保證資產的安全使用;資產管理員要制定資產維修計劃,檢查并改善資產的使用狀況,減少資產的非正常損耗,延長國有資產的使用壽命。

4.規范資產的領用交回制度。完善資產轉移手續,新購置的資產出入庫時,要讓資產使用單位和使用人進行確認,填寫固定資產交接證明單,交接證明應標明該資產的名稱、編號、金額、使用單位或人員等情況,按需設置份數,并及時交付財務、資產管理等部門。內部調撥的資產達到報廢狀態時,在移交前,應對照出庫單先查驗后移交,資產移交的雙方在數量、質量和規格等方面進行確認。資產內部調撥以調撥單的形式,資產交回以入庫單的形式詳細記錄資產轉移情況。根據各資源整合新公司資產實際需求情況,還應建立健全內部資產租賃制度,與兄弟單位互通有無,才能充分發揮資產的使用效能。

(四)及時建檔,完善資料

加強資產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不斷完善資產檔案,使資產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更加規范化。資源整合新公司應建立財務管理與實物資產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手段,依托電算化軟件,及時直觀地了解資產的相關憑證、資料和使用數據,實現對實物資產的有效監控,隨時掌握資產的存量結構和使用狀況,為資產信息統計上報、資產處置及資產的動態管理等做好基礎性工作。

(五)全程監督,實施獎懲

資源整合新公司應將資產管理納入考核范圍,按照相關工作職權和制度的要求,設立專人對資產進行監督,進行獎懲。如只有使用和維護保養等制度,沒有相關的工作考核監督,資產管理工作就會流于形式;應獎懲分明,對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不當損失的按規定進行處理,對工作好的,應給予表彰,并在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激發工作熱情和責任心。

五大煤企應從集團層面加強對資產管理的制度完善和監督,深入各單位,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促使單位強化內部管理,完善內控制度,從而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1] 毛程連,程北南.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策分析[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06(3).

[2]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S].2008.

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4

【關鍵詞】 固定資產賬實不符; 表現形式; 原因

事業資產是事業單位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的物質基礎和保障。隨著構建公共財政體制的各項財政改革的不斷推進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與日俱增,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于建設節約型社會、防止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36號令公布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事業資產管理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該辦法頒布一年多來,各部門、單位紛紛出臺了一系列實施細則,對許多理論問題和工作實務不斷進行研究和探索,但問題依然很多。

一、表現形式

在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賬、卡、物三者相符是最基本的原則。但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出現實物與賬目不相符的情況,這是很多事業單位經常碰到的很棘手的問題。賬實不符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有實無賬

如:一些單位建造的辦公樓、教學樓,已使用多年,但該項工程支出仍掛在“在建工程”、“待攤投資”和往來賬戶中,會計未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導致賬物脫節、資產存量不清;又如:部分單位由于種種原因,主動或被動地與被征收對象達成默契,以對方提供的實物(如基建工程材料、攝像器材、小汽車、空調、計算機、筆記本電腦等)抵頂行政事業性收入,這些資產未進行資產登記和財務處理,長期滯留賬外或被借用,逃避了正常的監督檢查;再如:上級部門匹配、無償調入、接受捐贈、單位合并劃入的固定資產不入賬等等,導致有固定資產實物,但沒有賬目的現象發生。

(二)有賬無物

有賬無物主要表現在對拆遷、報廢、調出的資產未核銷;人員調走或離退休不清退、不交接;單位分離劃出資產不調賬;有的單位房屋已出售給職工多年,但不去完善相關處置程序,不進行財務賬核銷,導致長期掛賬。

(三)賬實不對應

一些單位的賬面只反映固定資產總值,沒有記載實物資產數量及其價值明細,特別是利用國有非經營性資產搞經營的單位,沒有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對使用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進行評估,也不辦理任何手續,使國有資產的保值乃至增值指標難以落實。由于財務會計資料無法真實地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久而久之,單位會計無法確認盤存資產數量的多與少、價值的增與減,從而失去了對實物的控制。

二、原因分析

引起固定資產管理賬實不相符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意識淡薄,機構不明確,內控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清

長期以來,一些部門、單位領導對固定資產管理觀念滯后,“重資金、輕資產;重購置、輕管理”的現象較為嚴重,導致單位資產管理機構設置不合理、人員配備不完整、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資產管理混亂。出現了人人都在管理使用、人人都沒有負責的局面。對固定資產從購置、領用、調劑、調撥到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出售和報廢各環節,處理非常隨意,也不履行任何手續,很多事業單位連最起碼的物品領取和歸還制度都沒有,缺乏對固定資產實物形態的有效管理和監督。一些貴重財產被私人長期無償占用,國有財產成了一些人的福利家產。

(二)固定資產賬目不健全,人員業務素質不夠

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不健全,甚至沒有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固定資產卡片;資產管理從購建后的驗收、登記到交付使用及資產處置各環節工作如何做不清楚,人員業務素質不能滿足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固定資產管理手段落后

固定資產管理紛繁復雜。長期以來,很多單位的固定資產臺賬還停留在手工記錄階段,管理手段十分落后,與會計賬簿的核對困難,對實物資產的盤點非常繁瑣,工作中難免出錯,勢必前清后亂,家底不清。

三、對策

固定資產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不僅是一項包括計劃(預算)、購建、使用、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管理工作,更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加強管理,在實際工作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把國有資產管理列入單位工作目標任務,引入獎懲機制,強化固定資產管理意識

1.擬定固定資產管理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獎懲辦法,量化國有資產管理目標,并組織業務人員定期跟蹤檢查,嚴格考評。對達到規定標準的,確認為“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范化單位”,頒發證書;對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浪費的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經濟或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以增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簽訂國有資產管理責任書,將資產管理的各項指標逐一分解到科室,量化到人。對因非自然因素,造成財產提前報廢損壞或丟失者,視情節輕重,分別對有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限期修復或負責賠償,逐步形成由資產管理機構統一管,各部門具體管,基層科室人人管的管理網絡。

(二)建立管理機構,健全內控制度

一方面明確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財會部門和使用部門的職責權限,制定固定資產業務流程,確保辦理固定資產業務的各環節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另一方面,明確固定資產的取得與驗收、日常保管、處置與轉移等環節的控制要求,在制度上做好協調。

1.健全購置制度,實行源頭控制。充分發揮預算、采購中心的職能作用。對單位需要購置的資產,納入年度預算、編制購置計劃,并抄送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程序進行采購。預算、采購中心與資產管理機構要加強協作,形成一套規范運作的程序,以加強源頭管理。

2.建立固定資產驗收制度。由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會部門等參與固定資產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還應當聘請有關業務單位技術人員驗收。購置的固定資產在報銷前,無論是何種經費開支和通過何種渠道進貨,都必須辦理驗收、登記手續。驗收合格、登記后,才能辦理有關賬務處理和領用手續。

3.制定日常管理細則,分清責任。固定資產領用、借用、使用、保管、交接等日常管理各環節,要做到手續完整、責任明確、獎罰分明。對非因公損壞或丟失的,由責任人負責修理或賠償;非因公使用或外單位借用的,一律收取租金。

4.建立固定資產處置環節控制制度。明確固定資產處置范圍、標準、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對重大固定資產的處置,實行集體審議聯簽。固定資產需要報損、報廢時,由使用單位負責填制資產報損、報廢報告單,并提供所需證明資料,經審批部門同意并簽署意見后,申報單位憑批準的數量和金額調整或沖銷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轉讓,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資產出售的底價,向社會公開拍賣。

(三)依托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實現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通過資產清查,摸清家底,并在此基礎上,構建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平臺,詳細準確地記錄每個固定資產從購入、使用到處置的卡片信息,賦予其唯一的識別條形碼,對實物資產使用進行全程的跟蹤管理,實現對資產從入口、使用到出口各個環節的動態管理,隨時為資產的購建、調劑和處置決策提供信息服務,并在此平臺上建立評價和監督體系。

2.進一步研究開發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多種數據接口,達到靈活地與財務核算軟件進行鏈接,使財務賬、固定資產臺賬與采集的實物信息能進行電算化比對,減少錯誤率,避免因兩種賬簿登記時間不同而引起存量不實,從真正意義上做到賬、卡、物相符。

3.加大培訓力度,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對管理層和資產管理人員進行針對性、適應性的短期培訓。對事業單位著重講解國有資產的購置、領用、交還、報廢審批等管理與核算;對單位經濟實體及“事改企”單位著重講解使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評估后的賬務處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標的計算以及創收收益分配的管理與核算等內容。

【參考文獻】

[1] 財政部令第36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5月30日.

[2] 財政部教科文司.《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問答》.2006年8月.

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5

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投資及收益、接受饋贈形成的,或者憑借國家權力取得的,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類財產和財產權利。國有資產管理法是調整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過程中因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國有資產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產權界定制度、產權登記制度、評估制度等。

一、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制度?

清產核資,是指依據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圍內,組織各部門、地區、單位對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界定、估價、核實、核銷、核定等各項活動的總稱。這是為摸清國有資產的“家底”而進行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一)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

關于清產核資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正如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1992年印發的《清產核資總體方案》中指出的,在新舊體制轉換期間,由于原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適應新的情況。因而在經濟管理方面存在著國有資產“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資產價值不實,企業經濟效益較低等問題,國有資產閑置、損失和浪費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較為嚴重。這些問題如不及時加以解決,必將制約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對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鞏固和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在全國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此項工作,不僅能夠摸清“家底”,促進解決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資產閑置、浪費等問題,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產權管理,促進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同時為宏觀決策提供依據,更有利于解決經濟發展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二)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通過清產核資要達到的具體目標是:國有資產“家底”清楚,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資產所有權界定明確,把應歸國家所有的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軌道;初步進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為今后將土地納入企業資產管理創造條件;資產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大體相符,努力解決國有資本補償不足問題;國有資產價值總量真實,為按資本金效益考核企業經營成果提供依據;推動資產優化組合,促進閑置資產有效利用;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促進建立健全各項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扎扎實實地提高國有資產經營使用效益。

(三)清產核資的范圍和內容?

1、清產核資的范圍包括:各地區、部門所屬的各類國有企業和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各級國有企業、單位以國有資產為主體投資舉辦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國內聯營、合資等企業和單位;各類國有金融企業,含銀行機構和各級政府、各業務部門及企業所舉辦的信托投資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證券公司等;各地區、部門和各級國有企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境外企業和開設的各類境外機構;各地區、部門的各類行政、事業單位投資舉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各種經濟實體;軍隊、武警及其所舉辦的企業和事業單位。

2、清產核資的主要內容是:清查資產,摸清“家底”;界定資產所有權,明確國有資產界限;進行資產價值重估,解決價值不實問題;對企業占用的國有土地進行清查估價入賬;核實各種國有資金占用量,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實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制度

(一)產權界定的含義?

產權界定,系指國家依法劃分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明確各類產權主體行使權利的財產范圍及管理權限的一種法律行為。此處所謂產權,系指財產所有權以及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經營權、使用權等財產權,但不包括債權。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包括兩層含義:一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財產屬于國家所有的資產;二是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相關的,由國有資產所有權權能分離產生的其他產權的界定,即界定國有資產各類經營、使用、管轄主體行使資產占有、使用和收益權及依法處分權的界限、范圍和關系。?

界定國有資產產權的意義主要表現為:維護國有資產產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便于實現“兩權分離”;為搞好國有資產管理奠定基礎。?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應當貫徹“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以及“國有資產依法劃轉”的原則。

(二)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的辦法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的《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中的產權界定依下列辦法處理:

1、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和機構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向企業投資,形成的國家資本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運用國家資本金及在經營中借入的資金等所形成的稅后利潤經國家批準留給企業作為增加投資的部分以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潤等,界定為國有資產;

3、以國有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全民單位)名義擔保,完全用國內外借入資金投資創辦的或完全由其他單位借款創辦的國有企業,其收益積累的凈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4、國有企業接受饋贈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國有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6、國有企業中黨、團、工會組織等占用企業的財產,不包括以個人繳納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按國家規定由企業撥付的活動經費等結余購建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三)集體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全民單位以貨幣、實物和所有權屬于國家的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等獨資(或全民單位合資合同)創辦的以集體名義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其資產所有權界定按照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規定辦理,但屬于無償資助的除外;

2、全民單位用國有資產在非全民單位獨資創辦的集體企業(以下簡稱集體企業)中的投資及按投資份額應取得的資產收益留給集體企業發展生產的資本資金及其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3、集體企業享受稅前還貸形成的資產,其中屬于應收未收的稅款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集體企業享受減免稅形成的資產,其中列為“國家扶持基金”等投資性的減免稅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經核定數額后,繼續留給集體企業使用,由國家收取資產占用費;

4、集體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國家借款等借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全民單位只提供擔保的,不界定為國有資產;但履行了連帶責任的,全民單位應予追索清償或經協商轉為投資;

5、對供銷、手工業、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國家撥入的資本金(含實物)界定為國有資產;

6、集體企業和合作社無償占用國有土地的,應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積和價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費;集體企業和合作社改組為股份制企業時,國有土地折價部分形成的國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的辦法?

1、中方以國有資產出資投入的資本總額,包括場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2、企業注冊資本增加,雙方協議由中方以分得利潤向企業再投資或優先購買另一方股份的投資活動中所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3、可分配利潤及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各項基金中中方按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職工獎勵、福利等分配給個人消費的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4、中方職工的工資差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5、企業根據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按中方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職工的住房補貼基金,界定為國有資產;

6、企業清算或完全解散時,饋贈或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各項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五)股份制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的辦法

1、國家機關或其授權單位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現有已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構成股份制企業中的國家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2、國有企業向股份制企業投資形成的股份,構成國有法人股,界定為國有資產;

3、國有股份制企業公積金、公益金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應占的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4、股份制企業未分配利潤中,全民單位按照投資比例所占的相應份額,界定為國有資產。?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中外合資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聯營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參照股份制企業的界定原則辦理。?

此外,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資產以及政黨;人民團體中占用國家撥款等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六)全民單位之間的產權界定?

1、各個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應按分級分工管理的原則,分別明確其與中央、地方、部門之間的管理關系,并經有權管理其所有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或雙方約定。并辦理產權劃轉手續,不得變更資產的管理關系;

2、全民單位對國家授予其使用或經營的資產擁有使用權或經營權,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全民單位之間無償調撥其資產;

3、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相互投資入股,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企業法人的對外長期投資或入股,屬于企業法人的權益,不得非法干預或侵占;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之間可以實行聯營,并享有聯營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權利;

5、國家機關投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應與國家機關脫鉤,其產權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管理;

6、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經批準以其占用的國有資產出資創辦的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其產權歸該單位擁有。?

三、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系的法律行為。

(一)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分類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兩類。前者的法律依據是1992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部門的《關于199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等三部門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試行辦法》以及1996年1月國務院正式頒布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后者的法律依據是1995年2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二)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持有國家股權的單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注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占有產權登記適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企業。變動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國有資產占企業實收資產比例發生變化的;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等等。注銷產權登記適用于企業發生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情形。?

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適用于辦理了占有產權登記的企業,其主要內容是:出資人的資金實際到位情況;企業國有資產的結構變化,包括企業對外投資情況、國有資產增減變動情況等。?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主管機關是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企業產權歸屬關系組織實施。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本級企業單位的產權登記。對極少數特殊類別的國有資產,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可委托有關機關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制度?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也可分為設立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撤銷產權登記。同時,實行產權登記年度檢查制度。其各自的含義與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各類型含義相差不大。?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和資產狀況兩個部分,前者包括單位名稱、地址、單位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成立日期、編制人數、單位性質等;后者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國有資產總額、主要財產情況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情況等。?

四、國有資產評估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是由評估機構根據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則和程序,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國有資產的現時價格進行評定和估算。國有資產評估應當遵循獨立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可行性原則。國有資產評估的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一)國有資產的評估項目?

1、法定評估情形?!秶匈Y產評估管理辦法》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的,必須進行資產評估,即法定評估情形:(1)資產拍賣、轉讓;(2)企業兼并、出售、聯營股份經營;(3)與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或者中外合作經營企業;(4)企業清算;(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評估情形。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下列情形,當事人認為需要的,可以進行資產評估,即自愿評估情形:(1)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2)企業租賃(整體租賃除外);(3)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

此處所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是指發生上述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資產進行評估或者不評估,但屬于以下行為時則必須進行資產評估:(1)企業整體資產的租賃;(2)國有資產租賃給外商或非國有單位;(3)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4)國有資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為應當評估的其他情形。?

對于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情形沒有進行評估,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立項、確認的,該經濟行為無效。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工作,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按照占有單位的隸屬關系,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不直接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國家對國有資產評估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的資產評估工作。地方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定,負責管理本級的資產評估工作。上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下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在資產評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規定的做法,有權進行糾正。?

國有資產評估組織工作,具體由各級政府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的資產評估立項和評估結果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并對本行業的資產評估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

(三)國有資產評估機構

資產評估機構,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并持有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含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單位。只有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資產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才能從事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資產評估機構是社會公正機構,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不受地區、行業限制,實行有償服務。?

國家對資產評估機構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國資產評估機構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級的資產評估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經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授權的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本級的資產評估機構。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3年修訂的《國有資產評估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申請資產評估資格: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有與開展評估業務相適應的資金和固定的辦公地點;

2、具備一定數量能勝任工作的專業評估專職人員,其中會計經濟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機電設備、會計、經濟等各類專業人員分別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占50%以上;專職的評估人員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資產評估專職人員只能在一家評估機構專職從業;

3、直接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員必須有30%以上經過省以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部門認可的培訓;

4、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財務咨詢公司等機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應在機構內設立專職的資產評估機構,配備專職評估人員;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以上條件的社會服務機構,征得主管部門同意后,按其所屬關系向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申請資產評估的資格,申請時須提交規定的文件資料。國家或者省一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單位報來的以上文件資料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其自身的條件認真組織審查,通過審查進一步確認申請單位是否具備資產評估工作的條件,對具備條件的機構,發給《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四)資產評估的規則及程序

1、資產評估的規則。根據規定,資產評估機構開展資產評估業務,應遵守以下規則:(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1)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3)按規定的期限完成評估工作并及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書;(4)對委托單位提供的數據材料以及評估結果負有保密責任,并應有完善的評估檔案保管制度;(5)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如與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單位或其他當事人也有權要求其回避;(6)資產評估機構在執業中發現當事人和有關單位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應及時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反映,否則,視同評估機構弄虛作假或營私舞弊;(7)資產評估機構應以良好的服務質量贏得客戶,不得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承攬業務;(8)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其他有關規定和行業自律性的其他規則。?

2、資產評估的程序。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國有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立項。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依法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經濟情形時,應于該經濟行為發生之前,按隸屬關系申請評估立項。資產評估立項原則上由被評估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申報。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經其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應由申報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蓋章,并附該項經濟行為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文件。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立項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立項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超過10日不批復的自動生效,并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補辦批準手續,國家決定對全國或者特定行業的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的,視為已準予資產評估立項。?

(2)資產清查。申請單位收到準予資產評估立項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評估機構依據批準的評估立項通知書接受評估委托,按其規定的范圍進行評估,對占有單位整體資產評估時,應在資產占有單位全面進行資產和債權、債務清查的基礎上,對其資產、財務和經營狀況進行核實。?

(3)評定估算。評估機構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在核實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和對象,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考慮影響資產價值的各種因素,運用科學的評估方法,選擇適當的評估參數,獨立、公正、合理地評估出資產的價值。資產評估機構在評估后應向委托單位提交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

(4)驗證確認。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報告書后,提出資產評估結果確認申請報告,連同評估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其主管部門審查并簽署意見。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批準立項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資產評估結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確認工作,分為審核驗證和確認兩個步驟,即先對資產評估是否獨立公正、科學合理進行審核驗證,然后提出審核意見,并下達資產評估結果確認書。資產評估報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別情況作出修改、重評或不予確認的決定。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的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產經營和產權變動的底價或作價的依據。

(五)國有資產評估的法律責任?

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無論被評估單位、資產評估機構,還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若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國有資產占有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資產評估機構串通作弊,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可根據情節輕重,單處或者并處下列處罰:(1)通報批評;(2)限制改正,并處以相當于評估費用以下的罰款;(3)提請有關部門對單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可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

2、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致使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1)警告;(2)停業整頓;(3)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利用職權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并可以處以相當于本人3個月基本工資以下的罰款。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由有查處權的部門依法追繳其非法所得。?

上述機構和人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謝次昌著:《國有資產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呂建永主編:《國有資產管理學》,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版

[3]黃達著:《宏觀調控與貨幣供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固定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范文6

一、 評估中介機構與評估委托方的歸責問題。

評估機構作為社會中介組織,其對外承擔三種責任:

(1)行政責任。國務院91號令第五章規定:“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國有資產管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宣布評估結果無效,并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該資產評估機構給予下列處罰:(一)警告;(二)停業整頓;(三)吊銷國有資產評估資格證書?!?/p>

如評估機構認為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行為不當,國務院91號令還賦予其救濟手段。但隨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不再履行公共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在現行體制下能否成立,在實踐中值得探討。

(2)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一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p>

(3)民事責任。評估機構作為受托方,與委托方――國有資產占有單位之間形成委托合同,適用《合同法》調整。對由于資產評估機構的過錯,給國有資產占有方造成損失的,可依據《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痹u估機構在處理委托事項過程中,由于重大過失或故意,給國有資產占有方造成損失的,應由資產占有方追究其違約責任。

從另一角度來考慮,國有資產買受人出于對資產評估機構出具報告的信賴,做出并實施了國有資產購買行為,但因評估報告存在重大缺陷使其形成錯誤的判斷,造成重大損失的,國有資產買受人是否可向評估機構請求損害賠償?要解釋這一問題可通過一個案例來進行:

浙江某鞋業廠(A1)為國有企業,其投資主體為浙江省某鞋業集團公司(A)。鞋業廠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常年虧損,企業正常難以維系。為甩掉歷史包袱,鞋業集團公司努力為其尋找新婆家,后被江蘇省某民營鞋業公司(B)相中。B公司長期以來欲擴大在浙江省的市場份額,想通過兼并浙江老廠的行為實現其市場戰略意圖。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浙江省A公司委托某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后鞋業廠凈資產為245萬。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以評估確認值作為轉讓價款的依據,并簽訂了正式的國有資產轉讓協議,B公司一次性支付了245萬的轉讓價款。民營企業B進駐鞋廠后,發現評估報告結果與A1廠的實物資產情況相距甚遠,評估機構未按國家評估規范進行實物核查,只是“閉門造車”,簡單根據企業提供財務報表,套上某某計算公式,在一天內“計算”出評估值。A1廠的實際凈資產僅為52萬元,大多數實物資產都因國有企業常年管理失控而早已丟失。

江蘇省民營B公司立即要求解除與A公司的國有資產轉讓協議,并要求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特別強調的是,B公司還要求評估機構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但評估機構辯稱,其與B公司未發生業務關系,評估機構也未從B公司處獲得收益,B公司不應向其主張賠償。但最后B公司以侵權為由,堅持將評估機構告上法庭,主張評估機構對損害后果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評估機構行為完全具備侵權產生的要件,故筆者認為,評估機構的行為對B公司構成侵權,理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因此,為規避上述風險,評估報告常有下列聲明:“本評估報告僅供貴公司為本次特定的評估目的使用,并報送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評估行業管理機構審查,未經評估機構同意,本評估報告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向委托方之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不得發表于任何公開媒體上?!痹u估機構意圖以此來規避評估報告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方使用所帶來的侵權責任。

二、評估方法對評估報告公信力的影響。

通行評估方法有四種(1)收益現值法,指將被評估資產在剩余壽命內的預期收益用適用的折現率折現為評估基準日的現值,并以此確定被評估資產價格的一種評估方法;(2)重置成本法,指在現時條件下重新建造或購置一項全新狀態的被評估資產所需的全部成本,減去該被評估資產的各種陳舊貶值(含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后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資產現時價格的一種資產評估方法;(3)現行市價法,指按市場現行價格為價格標準來確定資產價值的方法;(4)清算價格法,指以清算價格為標準,對企業或資產進行的價格評估。

在現實評估運作中,一份評估報告往往對不同種類的標的采用各異的評估方法,而且各評估機構在具體評估過程中采用的參數也將不同,這將導致同一交易標的由不同評估機構評估得出的結果可能大相徑庭。

筆者認為,解決這問題的途徑為(1)評估協會細化評估操作規范,使同一時點、同一標的的評估值在不同評估所之間趨于一致;(2)對帳面原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國有資產評估項目,要求由兩家以上評估所共同出具評估報告,這一來可仿照再保險的有關做法,降低評估機構間的惡性競爭,二來可降低因人為故意或過失原因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性。

三、或有債務影響評估結果的有效性。

個別國有企業由于長期內部管理混亂,公章管理失控現象常有發生,這就造成許多或有負債未在帳上體現。而評估機構的原始資料來源于委托企業,如委托企業未提供相應資料,評估機構便無從著手。問題比較突出的是對企業凈資產的評估,凈資產=資產―負債,這不同于簡單的資產評估,提供多少實物就評估多少。而如果負債未完全列入報表,將直接影響凈資產評估值的準確性。

或有負債有時連現任企業經營者都不清楚,所以當委托評估企業未提供或無法提供真實、完整資料,致使評估報告失實,給評估報告使用人造成損失的。受損人是應當向資產占有方索賠還是應向評估機構索賠?舉證責任在評估機構一方還是在受損方?對于上述問題,筆者認為,評估機構承擔的責任應為過錯責任,即需要受損方提出評估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其損失的有力證據。

四、國有資產評估機構收費與評估結果的關系。

評估機構的收費有國家統一規定階梯標準,基本上體現“高估高收、低估低收”的原則。這一收費方式事實上誘導了評估機構高估評估標的,評估報告的公信力易于受損。

五、無形資產評估的障礙。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國有資產評估范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睙o形資產屬法定評估范疇,但在許多實際工作中,無形資產未評估即出讓的現象普遍存在,其原因在于無形資產評估缺乏定性定量標準,即便評估也因與市場價值嚴重脫節,缺乏實用性。

但如任由無形資產未評估即出讓的現象發生,那將可能會導致百年老字號的招牌拱手送予他人,造成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

為解決上述問題,筆者認為評估不能解決的事情,留給市場機制去解決。不管評估值合理不合理,只要確定國有無形資產的出賣時點,交由產權交易機構進行充分的出讓信息披露,實行公開交易,用市場機制檢驗價格,這就能從制度上確保在這一特定的時點上,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六、評估結果的確認或備案問題。

長期以來,對國有資產評估結果采取確認制。評估機構對行政部門的確認行為是喜憂參半,“喜”在有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確認,相應的評估機構的自身責任似乎有所縮?。弧皯n”在評估過程有了確認程序,許多評估機構的結果被調整或修改,評估時間過程也相應有所延長。

筆者認為,在評估機構出具結果后的確認程序,容易導致責任模糊。如評估報告的使用者認定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有重大瑕疵,其是對評估機構提起民事訴訟還是向評估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尚有爭議。

七、評估過程中的非正常干預問題。

筆者在從事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過程中,常遇到一類情況:某出讓企業的凈資產評估值遲遲無法出來,當追問資產占有方原因時,對方稱轉讓談判的價格尚未談妥,所以評估值也無法出來,最終的評估值要以交易價格保持剛好一致。這類現象在當前國有資產出讓過程中并不少見,資產占有方對評估機構的影響力或者說干預能力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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