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權籍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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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籍管理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1

關鍵詞:軟土地基;深基坑;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44 文獻標識碼:A

一、概述

深基坑一般指開挖深度超過5m的基坑,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護、基底加固、降水、土方開挖等內容。深基坑有以下特點:①具有很強的區域性、綜合性和個性。深基坑工程涉及土力學中穩定、變形和滲流3個基本課題,土壓力引起支護結構的失穩、滲流引起土體破壞、基坑周圍地面變形過大都可能引起事故。②具有很強的時空效應和環境效應。深基坑的空間效應表現為其深度和平面形狀對深基坑的穩定性和變形有較大影響。時間效應表現為土體蠕變使土體強度降低,使土坡穩定性降低。③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風險性。影響基坑變形的因素眾多,地基土有非均質性,深基坑工程外力不確定性、變形不確定性和土性不確定性決定了基坑具有很大的風險性。④具有開挖深、工程量大、工期緊的特點。⑤深基坑事故具有突發性、危害大、損失多、影響范圍廣的特點。

二、常見事故產生的原因

1 按照責任主體

事故按照責任單位共分6類,包括:①建設單位無限度地壓價,無限度地壓縮工期;不適當地參與選擇或強行拍板開挖方法或者支護方案。②勘察資料不詳細,勘察資料提供的數據不全面;地質勘察數據處理失誤,勘察報告提供的粘聚力、內摩擦角均比實際數值大,使支護結構設計不安全。③基坑設計人員經驗不足、判斷失誤、考慮不周;采用的計算模型錯誤,支撐結構設計失誤,設計計算錯誤,超載取值有誤,止水帷幕設計有誤,設計安全系數過?。贿^分相信軟件計算結果,未能根據實際地質情況做出判斷。④施工組織設計不當,施工方案不合理,沒有經過專家論證;支護不及時、挖土與支護嚴重脫節、超挖、基坑長時間暴露;處理水患措施不力、基坑施工經驗缺乏。⑤現場監理失職,不熟悉深基坑施工、設計方面的專業知識。⑥監測數據不真實,監測點布置不合理等。這些單位造成事故所占比例如圖1所示。

2 按照破壞模式

基坑工程事故按照破壞模式可分以下幾種破壞模式,各破壞模式所占比例如圖2所示。

(1)剛度破壞包括圍護墻體的強度破壞和支撐結構的強度破壞。

①圍護墻體的強度破壞:由于超挖、超載、支撐不及時等原因使得土壓力引起的墻體彎矩超過墻體的抗彎能力,導致墻體裂縫或斷裂破壞。

②支撐的強度破壞:當設置的支撐強度不足或剛度過小時,在側壓力的作用下支撐破損或壓屈或折斷引起的破壞。

(2)穩定破壞包括滑移整體失穩、踢腳隆起失穩、管涌失穩、底鼓失穩、槽壁坍塌失穩、坑內土體滑坡失穩。

①滑移整體失穩:在松軟地層中,由于支撐位置不當或施工中支撐系統結合不牢固等使得墻移過大,或者地下連續墻插入比過小導致基坑外整個土體產生大滑坡或塌方使得支護系統整體失穩。

②踢腳隆起失穩:軟弱的粘土層中,基坑開挖使墻體向內側擠壓,基坑下方的土體向上抬起,如果墻體的插入比過小,開挖到一定程度后坑底土體就會隆起,坑外地面下陷,嚴重時,會導致墻體坍塌,支護體系破壞。

③管涌失穩:在含水的砂層土中采取地下連續墻作為圍護結構時,坑內挖土抽水使坑內外產生水頭差,如果止永帷幕深度不夠或者止水帷幕在較深位置存在缺陷,在滲透水流的作用下,土中的細顆粒、粗顆粒先后被滲流帶走,土體內形成通道,即管涌,嚴重時,會導致地面下降,圍護結構破壞。

④底鼓失穩:如果坑底有薄的不透水層,而且不透水層下方有較大水壓的滯水層,當土重不足以抵擋下部水壓力時,坑底會發生隆起,嚴重時,墻體失穩。

⑤槽壁坍塌失穩:在飽和含水地層,由于墻體存在裂縫等質量缺陷時使得圍護墻墻的水效果不好或止水結構失效,導致大量的水夾帶砂粒由接縫涌向坑內,嚴重時.引起支護結構失穩和地面塌陷。

⑥坑內土體滑坡失穩:長條形基坑內分段開挖時,由于放坡過陡、降雨或其他原因引起土體滑坡,有時土體會沖毀基坑內支撐和立柱進而導致基坑破壞。

(3)剛度破壞:由于圍護結構剛度不足、墻體滲漏引起地層損失或者由于高壓旋噴土體加固造成土體破壞使得圍護結構變形過大造成周圍建筑物、路面及地下管線破壞事故。

3 與水有關的事故

軟土基坑中基坑工程常常遇到地下水,許多基坑事故都與地下水治理不當有關,特別是暴雨滲入、管道漏水等對基坑有很大的危害。水患是造成許多基坑工程事故的直接或間接的客觀原因之一。根據統計,與水有關的基坑事故約占基坑總事故的70%。

三、應急處理

深基坑工程不可預見因素多,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做好應急準備,以減少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對基坑及其周邊環境的影響。

1 整體或局部土體滑塌失穩

(1)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采取坡頂卸載,降低水位,加強監測。

(2)當坑邊土體嚴重變形且變形速率持續增加有滑動趨勢時,應視為基坑整體滑移失穩的前兆。需對支護結構進行回填反壓,等基坑變形相對穩定時,采取支護結構補強措施,可采用增設錨索(桿)或增設支撐結構等。

2 踢腳失穩

立即停止土方開挖,在坑底樁墻前堆砂包反壓,在基坑外側挖土卸載,根據失穩原因進行被動區土體加固,如在檔土樁被動區打入短樁加固等。

3 管涌失穩

停止基坑開挖、停止降水、灌水反壓,等管涌、流砂停止后,進行坑外樁后壓漿堵漏、被動區土體加固措施。如果管涌水流很大,可在出水口上堆壓砂包以分散滲透路徑減小動水壓力,然后再進行雙液注漿。

4 槽壁失穩破壞

(1)若發現連續墻滲漏或者止水帷幕止水效果達不到要求,應立即對漏水量大、漏水點較深的情況,采用雙液灌漿進行堵水,采用水泥漿和水玻璃的混合漿液進行堵漏,不僅速度快,而且效果好。

(2)若漏水點較多,必要時,需在止水帷幕外側進行旋噴加固。

5 圍護結構位移過大

(1)由于支護結構位移過大坡頂產生裂縫時,需采用黏土或水泥砂漿對裂縫進行封堵,以免雨水溶入,土體軟化,坡面水壓力增大,尋致支護結構位移進一步加大

(2)當支護結構變形過大,明顯傾斜時,可在坑底與坑壁之間加設斜撐,如基坑周邊場地允許,可設置拉錨。

(3)坡頂或樁墻后卸載,坑內停止挖土作業,適當增加內撐或錨桿,增大內支撐預應力。

6 周圍地面沉降過大、建筑物破壞

(1)在需進行沉降控制的建筑物和降水井之間設置回灌水井或回灌水溝,通過水井或水溝向土層注水以維持坑外地下水位的原始高度,減小土體有效應力從而減少地基沉降量。

(2)通過劈裂注漿使得地層中形成脈狀或厚板狀膠結體,達到地基土體加固的目的。

(3)當基坑周圍建筑物發生嚴重開裂、傾斜時,應立即組織人員緊急疏散,并立即用支撐加固或拆除。

7 水管破裂

先關掉給水閥門,探明裂口位置、形狀及大小。如果裂口不大,可將木頭削成與裂口相同形狀并楔入裂口,然后澆筑水泥砂漿。如果裂口很大水勢無法控制,需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處理。

四、工程實例

1 概況

2012年6月,廣東省湛江市某深基坑發生一起管涌坍塌事故。因大量水、流砂涌入旁通道,引起周邊地區地面沉降,造成三幢建筑物嚴重傾斜,防汛墻由裂縫、沉降演變至塌陷,由滲水、進水發展為結構損壞,附近地面也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沉降,并發生了防汛墻圍堰管涌等險情。

2 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發生事故的聯絡通道所處的地質條件比較復雜,處在第7層承壓水地層中,開挖過程中承壓水沖破土層發生流砂,流砂的產生帶動土層擾動、移動,造成結構破壞,引起地面土體深陷,繼而發生地面建筑物傾斜、部分倒塌,防汛墻沉陷、坍塌等險情。事故原因是施工單位在發生故障、險情征兆出現、工程已經停工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險情,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施工,施工單位未按規定程序調整施工方案,且調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偘鼏挝滑F場管理失控,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失職。

3 事故處置對策

(1)通過設立鋼筋混凝土封堵墻、架設支撐和預埋加水管、設置混凝土塞以封閉 ,同時向坑內灌水,盡快形成和保持坑內外水土壓力平衡。通過水壓自動監控系統,實時檢測水位、水壓和流量。

(2)為防止海潮和地表水進入事故區段,搶筑防汛圍堰、對風井實施加蓋、封閉;采用旋噴樁,對滲水處緊急封堵、在主堤內側增設鋼板柱、對主堤和內側地面進行注漿,采取吹泥管袋鎮壓棱體、土工布和模袋混凝土罩面,全面加固防汛主堤。

五、結論

1通過對基坑事故的研究,得出了基坑事故的原因,為今后基坑施工提供借鑒,減少工程風險。

2施工單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責任單位,約一半以上的事故都與施工單位有關,管涌破壞約占總事故的30%,與水有關的破壞約占總事故的70%。

3給出了基坑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準備必要的應急物質,制定合理的應急預案,可以最大限度地較少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1]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檢測技術規范[S].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2

第一條  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土地權屬登記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資料的現勢性,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他項權利擁有者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包括: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

(二)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

(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

(四)國有、集體土地主要用途(含地類,下同)變更。

(五)國有、集體土地他項權利變更。

第四條  轉讓、出租和抵押土地使用權、所有權及他項權利的,必須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依法登記后,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市、縣(市)、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規定管轄范圍內的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受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

(三)負責變更地籍調查。

(四)負責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審核、報批。

(五)負責填寫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審批表、登記卡、歸戶卡、土地證、繪制地籍圖和宗地圖。

第六條  土地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進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加以阻撓。

第七條  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一)市土地管理部門管轄城市規劃區內各單位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的變更登記。

(二)城區土地管理部門管轄所轄行政區下列土地權屬變更登記事項:

1、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變更登記。

2、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的變更登記。

3、城市規劃區內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的變更登記。

(三)各縣(市)、郊區土地管理部門管轄所轄行政區下列土地權屬變更登記事項:

1、國有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的變更登記。

2、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他項權利及主要用途變更登記。

第八條  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及他項權利擁有者的合法權益,及時、正確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三章  一般登記程序

第九條  土地權屬變更登記依照變更申請、變更地籍調查、審核批準、變更注冊登記、更換土地證書的程序進行。

第十條  凡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以及主要用途變更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及他項權利擁有者,均應在有關批準文件生效或工程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單位或個人,應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者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證明,個人居民身份證。

(三)有關土地權屬變更的合同書等證明材料。

(四)原土地證書。

(五)地上附著物及建筑物權屬證明。

(六)原征用、劃撥、占用土地批準文件。

(七)開發復墾、調整農業內部結構用地批準文件。

(八)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以宗地為基本單元進行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擁有或使用兩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應分宗申請;若干個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應分別申請。

跨縣級行政區劃使用土地的,應分別向土地所在行政區的縣級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但所在行政區土地管理部門無管轄權的除外。

第十三條  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者的名稱(姓名)、地址(住址)。

(二)權屬變更的土地坐落、面積、用途、類別和等級。

(三)土地權屬來源的說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權屬說明。

(四)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申請理由。

(五)其他應載明的事項。

第十四條  土地管理部門應自接到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經土地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期三十日。

第十五條  土地權屬發生變更時,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應按國家關于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收費的規定繳納土地權屬變更登記費。

第十六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發生變更的,土地證書應依法更換?!都w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由發證的縣級人民政府更換?!秶型恋厥褂米C》由發證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更換。

第四章  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通過出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應持出讓合同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重新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因出售、交換、贈與等轉讓行為和繼承引起轉移的、獲得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證明材料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經有管轄權的土地和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批準后,土地使用者應持批準證明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抵押和因土地使用期滿等原因而終止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原土地使用者應分別持租賃合同、抵押合同、土地證書申請土地使用權出租登記、抵押登記、注銷登記。

第二十二條  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或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人、抵押權人應持有關合同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抵押合同因合同期滿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抵押人、抵押權人應持有關證明材料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權為條件與其他單位合作搞建設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持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者將部分土地改變原來用途或將原有建筑物改裝用于經營性的店鋪、商場的,均應申請部分土地用途變更登記。

第二十五條  凡依法征用、劃撥土地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六條  混合宗地中分攤面積或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土地使用面積發生變化的土地使用者應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七條  因機構調整、企業撤銷、合并引起土地使用權變更的,新的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八條  城市綜合開發用地,開發單位應持有關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購買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的土地使用者應持買賣合同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宗地合并或分割的,土地使用者應持簽訂的書面合同書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五章  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

第三十一條  集體土地被征用為國家建設用地的,所有者的土地證書由縣級人民政府更換,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  土地類別發生變化的,由土地所有者在每年10月31日前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三十三條  集體土地所有者之間互換土地的,互換雙方均應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六章  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三十四條  鄉(鎮)村新辦企業、事業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批準文件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農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土地的,或者因購買房屋等引起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的,土地使用者應持有關證明材料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六條  凡不按規定期限申請土地權屬變更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按逾期時間處以每平方米每日兩元的罰款,有非法收入的,沒收全部非法所得,并限期補辦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限期內仍不補辦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令限期拆除或沒收在非法轉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直至吊銷土地證書。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土地管理部門決定,但吊銷《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由縣級或市人民政府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政府做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八條  被處罰的單位和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自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罰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事人既不履行行政處罰,又不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執罰機關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九條  土地管理人在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中,利用職權,卡要財物、收取賄賂、謀取非法利益的,有關部門應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辦法所稱的他項權利系指與土地使用權、所有權有關的各項其他權利(包括通行、排水、地下埋設管線以及對土地使用權的限制等)。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3

貴局《關于免收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的函》(京獄函字〔1998〕44號)收悉。經我局研究并請示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現函復意見如下:

一、監獄管理局系統勞教場所用地屬于國家行政劃撥用地,其用地權屬性質為國有土地。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權登記。

二、“監獄用地”是指監所建設占用使用的土地,亦屬于特殊用地。根據1990年7月21日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登記收費及其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監獄用地免收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4

省政府同意省土地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的具體工作方案,由省土地管理局、體改委按《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關于一九九二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的通知》(國發〔1992〕12號)要求制定。

關于進一步加強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管理的報告

省政府:

一九九年,國務院以55號和56號令相繼頒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令”)?!皟闪睢鳖C布后,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并結合本地實際認真進行了實施前的準備工作。在學習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在遼源市、延吉市、琿春市、公主嶺市等地開展了以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為突破口的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試點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國家對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得到了初步體現,為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積累了資金,為地方政府開辟了新的財源;二是減少了土地的閑置、浪費和濫用現象,使有限的土地資源得到了充分合理的利用;三是土地的公有觀念和有償使用觀念更加深入人心。

但是,也應看到,我省貫徹實施“兩令”的工作還很不平衡,尚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對貫徹實施“兩令”的重要意義還缺乏足夠的認識;二是全省貫徹實施“兩令”的配套法規工作滯后,致使已經開始實施“兩令”的地方,無配套法規作保證,非法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問題仍有發生;三是尚未實施“兩令”的地方,非法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借買賣房屋變相買賣土地使用權以及通過房地產開發暗取土地級差收益的現象還屢禁不止。為加快我省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步伐,跟上全國的形勢,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貫徹實施“兩令”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兩令”的核心問題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這已成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維護和鞏固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促進對外開放,增強政府經濟調控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土地是公有制,但長期以來,土地公有這個概念在經濟上并沒有得到真正體現,無償占有和使用土地的現象比較普遍,致使國家大量的土地被不合理占用,資產流失,嚴重影響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這既是個經濟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各級政府一定要從大局出發,用“兩令”的精神統一我們的思想,站在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高度,努力提高對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貫徹實施“兩令”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推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以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為突破口,加快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根據《國務院批轉國家體改委關于一九九二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的通知》(國發〔1992〕12號)的要求,從今年起,要在全省城市、建制鎮和工礦區開展土地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據調查,目前的土地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出租房屋間接出租土地;二是買賣房屋間接買賣土地;三是直接出租土地;四是以土地使用權為資本直接進行聯營;五是以土地使用權抵押債務。上述問題的存在,干擾了正常的土地市場秩序,影響了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因此,各級政府應當按照“兩令”規定和省政府的統一要求,制定清理工作方案,組織力量,切實抓好土地市場的清理整頓。

清理整頓土地市場,應當首先抓好申報登記工作。凡是已經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各地政府的具體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到縣級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報登記。凡未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的,一律不予辦理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等業務。在組織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的同時,對劃撥土地使用權非法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處理:(1)“兩令”頒布后發生的,一律補辦出讓手續,繳納也讓金;(2)《土地管理法》頒布后,“兩令”頒布前發生的,應交納土地管理費。補交土地出讓金等事宜應區別情況,妥善處理;(3)《土地管理法》頒布前發生的,也要依法辦理登記手續,視情況補交管理費。今后,凡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已經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應嚴格按照國務院55號令的規定經土地部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后,方可進行。

三、加強行政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正常管理,將土地使用權自發交易行為納入依法運行軌道

在清理整頓土地市場的基礎上,今年各市(地、州)要在所在城市全面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逐步建立正常的運行機制,把土地交易活動納入法制化、科學化管理的軌道,為深化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奠定基礎。

各縣(市、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工作,要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土地有償使用的規定,在本級政府的統一組織下,由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擬定本轄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土地管理部門是本級政府國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依法負責統一征地、統一與用地者簽訂出讓合同以及辦理本轄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的有關手續。各機關、團體、部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鄉(鎮)政府、房地產開發公司以及國營工礦、農林、鐵路等企事業單位均不得直接出讓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轉讓增值費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收取的土地出讓金、轉讓增值費扣除經財政部門核定的土地出讓、轉讓業務費后,應按省財政廳〔90〕156號文件規定的比例及時上繳各級財政,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

四、加強法制建設,盡快制訂貫徹實施“兩令”的配套法規和具體政策

國家的《憲法》、《土地管理法》的國務院的“兩令”的我們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法律保障。在實施過程中還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具體政策作保讓。因此,應當盡快制訂貫徹實施“兩令”的配套法規和具體政策。在省的地方性配套法規出臺前,各地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兩令”總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盡快制訂出貫徹實施“兩令”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五、加強宣傳,大造輿論,形成共識

貫徹實施“兩令”,搞好清理整頓土地市場,實行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是土地使用制度的重大改革,因此,要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活動,大造輿論,才能形成社會共識,在宣傳內容上要重點宣傳國務院的“兩令”和國發〔1992〕12號文件,在宣傳對象上,既要向用地者和廣大群眾宣傳,又要向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宣傳。要向廣大干部群眾講清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理論依據、法律依據,講清改革的必要性。教育廣大干部群眾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系,以取得各級領導的重視、有關部門的配合及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六、加強領導,有關部門積極配合

清理整頓土地市場,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牽涉到全社會。各級政府一定要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來。各級土地管理部門要主動與財政、物價、法制、體改、城建等部門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從各自的職能出發,積極配合,以保證清理整頓土地市場工作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5

    現就房地產抵押權變更登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并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后,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地產,抵押權人將其債權及抵押權轉讓給第三人時,應當在抵押權轉讓合同簽訂后,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手續。由于抵押權轉讓無須事先征得抵押人同意,因此,應由抵押權人和受轉讓的第三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和受轉讓的第三人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權人原持有的房地產他項權利證書;

    2、抵押權人和受轉讓第三人的身份證明;

    3、原抵押合同;

    4、債權及抵押權轉讓合同;

土地權籍管理范文6

1 《實施辦法》的框架結構和主要內容

1.1 框架結構?!秾嵤┺k法》一共有十九條。一是涉及總則類的規范有4條,如,第一條、第三l、第四條、第十七條等;這類條文對分則條文的實施具有指導作用,是普遍適用的。二是涉及各類行為主體的職責規范的有9條,如,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等。三是涉及檔案規范的有5條,如,第二條、第七條至第十條等,主要對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的定義、歸檔范圍與保管期限、歸檔要求、整理細則作了具體的要求。

1.2 主要內容。

1.2.1 關于承包地確權檔案的定義。《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以下簡稱承包地確權)工作中形成的,對國家、社會和個人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數據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文件材料的總稱,是承包地確權的重要憑證和歷史記錄。

1.2.2 關于對歸檔范圍與保管期限的規定?!秾嵤┺k法》第七條規定:承包地確權檔案主要包括綜合管理、確權登記、糾紛調處和特殊載體類,其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憑證、依據和查考利用價值的,應當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價值的,應當定期保存,期限為30年或者10年。

1.2.3 關于對歸檔要求的規定?!秾嵤┺k法》第八條規定:凡需歸檔的文件材料要確保真實有效,做到字跡工整、數據準確、圖樣清晰,簽字蓋章、日期等具有法律效用的標識完整齊備,使用的書寫材料、紙張和裝訂材料等應符合檔案保管的要求。第十二條規定:縣(市、區)級國家檔案館負責存放一套當地完整的承包地確權檔案(包括紙質檔案、電子檔案),紙質檔案必須是原件。

1.2.4 關于對整理細則的規定。《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和第十條規定:承包地確權紙質檔案應按照《文書檔案案卷格式》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的標準進行整理。形成的工作底圖、地塊分布圖等,按照《技術制圖復制圖的折疊方法》中圖紙的折疊要求整理歸檔。

確權登記類中具體涉及農戶的有關確權申請、身份信息、確認權屬、實地勘界、界限圖表、登記和權證審核發放等文件材料,應當以農戶為單位“一戶一卷”進行整理組卷。

特殊載體類文件應按照國家相關檔案業務規范標準進行分類整理。電子文件和使用信息系統采集、貯存的數據以及航空航天遙感影像需用不可擦寫光盤等可靠方式保存。

2 確權登記頒證檔案整理細則

本整理細則主要針對承包地確權工作中“確權確地”檔案的整理,對于“確權確股”和“確權確利”檔案的整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此細則執行。

2.1 綜合管理類。綜合管理類文件材料整理標準按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2 確權登記類。

2.2.1 綜合文件材料。按照《〈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實施細則(試行)》標準,以“村”為單位,按“件”整理。

2.2.2 “一戶一卷” 文件材料。確權登記類中涉及農戶的文件材料,參照《文書檔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標準,按“一戶一卷”整理歸檔,采用軟卷皮裝訂,以案卷號排列次序裝入盒內保存。

(1)涉及農戶需要歸檔的文件材料有13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承包地塊示意圖)、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公示結果歸戶表、承包合同、包方代表聲明書、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公示無異議聲明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申請書、其他對權屬確定有憑證作用的文件材料。

(2)卷內文件排列?!耙粦粢痪怼保?案卷封面(軟卷皮)―卷內文件目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公示結果歸戶表―承包合同―其他―備考表―案卷封底(備考表可以代替案卷封底)。

(3)編寫頁碼。在有效文字頁面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編寫,用鉛筆編寫(也可以用打碼機)。

(4)案卷封面(軟卷皮)。

A.軟卷皮外形尺寸。軟卷皮設封皮和封底,其封皮和封底采用長寬為297mm×210mm(可以定制)。

B.軟卷皮封面項目。封面項目包括:全宗名稱、類目名稱、案卷題名、時間、保管期限、件、頁數、歸檔號、全宗號、目錄號、案卷號。

C.封面項目的填寫方法。

a.全宗名稱:填寫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

b.類目名稱:填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

c.案卷題名:填寫“××(鄉)鎮××村××組×××(承包方代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合同編號)”。

d.時間:卷內文件所屬的起止年月。

e.保管期限:永久。

f.件、頁數:填寫卷內總頁數。

g.歸檔號:不填。

h.全宗號;各縣級檔案館給立檔單位編制的代號。

i.目錄號:不填。

j.案卷號:封面案卷號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素編碼規則》(NY/T2538-2014)相關要求編號。用農戶合同號中的鄉代碼、村代碼、組代碼、戶代碼作為案卷號,共12位數字。

(5)卷內文件目錄。

A.卷內文件目錄格式。采用國際標準A4型(即長×寬為297mm×210mm)。

B.卷內文件目錄項目。包括:順序號、文號、責任者、題名、日期、頁號、備注。

C.卷內文件目錄填寫方法。

a.順序號:以卷內文件排列先后順序填寫的序號。

b.文號:不填。

c.責任者:填寫形成檔案并負有責任的單位或個人。

d.}名:按照卷內每張表的名稱照實填寫。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承包方調查表;承包地塊調查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公示結果歸戶表。

e.日期:文件的形成時間。即分別填寫每張表形成的時間。填寫時可省略“年”“月”“日”字。時間以8位數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中間2位表示月,后2位表示日,月日不足兩位的,前面補“0”。

f.頁號:填寫每份文件首頁所對應的頁號;最后一份文件,填寫起止頁號。卷內文件頁號應從1開始編制通號。

g.備注:用于填寫卷內文件特殊情況的文字。

(6)卷內備考表格式。

A.卷內備考表外形尺寸。卷內備考表規格為:297mm×210mm。

B.卷內備考表項目。包括:本卷情況說明、立卷人、檢查人、立卷時間。

C.卷內備考表填寫方法。

a.本卷情況說明:填寫卷內文件缺損、修改、補充、移出、銷毀等情況。立案后發生或發現的問題由有關的檔案管理人員填寫并簽名、標注時間。情況說明可以手工填寫,也可用計算機打印。

b.立卷人:由責任立卷者簽名。

c.檢查人:由案卷質量審核者簽名。

d.立卷時間:立卷完成的日期。

(7)裝訂。裝訂方式可采用“三孔一線”在案卷左側裝訂。

(8)案卷目錄。

A.全部案卷裝訂完后,應填寫案卷目錄。

B.案卷目錄表格規格為:297mm×210mm。

(9)卷盒格式。

A.卷盒外形尺寸。采用310mm×220mm(長×寬),其厚度可根據需要分別設置30mm、40mm或50mm的規格。

B.卷盒封面應填寫全宗名稱(同軟卷皮一致)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可以

直接印制上去)。

C.盒脊項目包括:承包地確權檔案、全宗名稱、保管期限、年度、起止卷號、盒號。

D.盒脊項目填寫方法。其中年度是指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數字標注公元紀年。起止卷號填寫××――××卷。盒號可按不同保管期限每年從“1”開始流水編制盒號,用鉛筆編制填寫,其余項目的填寫方法同軟卷皮格式。

(10)填寫要求

A.填寫案卷封面時應使用符合耐久性要求的字跡材料,字跡工整(或先行印制)。

B.簽字部分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蓋個人印章,嚴禁用打印機直接打印。

(11)印制的卷盒、軟卷皮應為無酸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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