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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塵爆炸安全培訓范文1
2012年12月10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2年第29號)中,批準了18項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其中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被列為第14項,該行業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開始施行。
立項背景
我國是一個木制品加工生產大國,木制品加工企業約有十幾萬家,遍布全國各地,主要生產木地板、人造板、膠合板、纖維板以及木家具等。這些企業的木材加工設備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木粉塵,當木粉塵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其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之內時,遇火源就會引起爆炸。
我國每年由于木材粉塵爆炸引起的各類事故有數十起,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數目很大。僅2010年上半年,有報道的7起木材加工廠火災爆炸事故中,就有6起為木材粉塵爆炸事故。
國外也有許多類似的事故發生,據美國在1966-1988年間對357起粉塵爆炸事故的統計,木材生產及加工設備的粉塵爆炸事故占32%,是其中粉塵爆炸事故頻率最高的設備。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有很多此類事故報道。針對這種情況,美國早在1930年就已經制訂了相應的木材粉塵的防爆標準,迄今已出版及修訂了8版。
但我國在《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提出之前,尚無木材粉塵爆炸防護和管理方面的標準。而我國的木材加工行業多為中小企業,僅北方四大人造板生產基地的邳州、宿遷、臨沂和菏澤,就有1萬多家人造板加工企業,這些企業更急需有這方面的管理標準。
因此,為了使我國木材加工及人造板生產企業在整個設計、施工、運行及維護全過程中,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木材粉塵爆炸的發生,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減少企業的財產損失,國內首次制定了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
主要內容
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共分正文10章。
第一章為范圍。規定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為工業生產中木材及木制品、人造板、木粉的加工處理系統中產生的木質及其他纖維質材料的粉塵的防爆安全要求。該標準只適用于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木粉塵的單位或車間,而不適用于以木粉塵為原材料的生產過程。
第二章為規范性引用文件,給出了標準引用的相關標準。
第三章為術語和定義。對標準中的一些術語給出了解釋和定義。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本章中給出的“木材”定義,將本標準中的“木材”做了延伸,即“來自樹木的纖維質材料及其他纖維質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麥秸、亞麻、甘蔗渣、椰子殼、玉米秸桿、麻、稻殼、紙張和其他作為添加物來代替木材或填加于木材中的纖維?!薄澳痉蹓m”則對應著上述纖維質材料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木粉塵。
第四章為木粉塵爆炸性環境危險區域劃分。本章中除根據可燃性木粉塵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木粉塵爆炸危險環境劃分為20區、21區、22區外,還特別強調了“存在木粉塵的粉塵層、沉淀和堆積的場所也應被視為可能形成爆炸性危險環境”。
第五章為一般要求。對一些通用的要求給出了相應的規定。
第六章為生產設備、設施。在本章中,根據生產設備、設施的不同用途、功能及特點,分成7個部分,分別給出了詳細的安全防爆要求。本章中的數據均經過多次實驗論證得出,或出自相關的標準文獻。有充分的理論和實踐依據。
第七章為儲存設施。對木粉塵儲存過程及儲倉的防爆給出了具體的規定。
第八章為防爆設施的檢查及維護。為了進一步增加標準的可操作性,本章不僅對檢查和維護做出了具體的要求,還列出了具體應檢查、維護的防爆設施。
第九章為清理。對木材加工系統中產生粉塵的沉積和粉塵清掃方法和清掃工具給出了具體的規定。
第十章為管理及培訓。針對存在木材加工系統的企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訓做了具體的規定。
主要技術指標及說明
《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主要技術指標均參照美國國家防火協會標準《木材加工和木工設備的火災和粉塵爆炸預防標準(2007版)》中有關粉塵防爆的條款。
木質粉塵直接接觸的設備和裝置,其表面最高允許溫度260℃。這一最高允許溫度稍低于報告的纖維材料開始高溫分解放熱的溫度;易爆燃木質粉塵的平均粒徑小于等于420?m。粉塵爆燃試驗顯示,假設所有木材廢料都在一個封閉除塵器里可能產生爆燃,在木材廢料平均粒度小于420?m且10%混合物含有粒度小于80?m粉塵的混合物時,這樣的木材廢料一般都有粉塵爆燃危險。平均粒度大于420?m,只能產生微弱的爆燃。
干燥器內部、干燥器上面的天花板區域及屋頂排風扇開口周圍等處,應定期清掃,保持粉塵沉積厚度小于3.2mm;一個相對較小的初始粉塵爆炸,會對聚集在建筑物或設備表面上聚集的粉塵產生擾動,并使之懸浮在空中,形成粉塵云。粉塵云為二次爆炸提供燃料,一般是產生損失的主要部分。經計算,在一個通高(最高)3m的建筑物中,建筑物的地面上覆蓋的粉塵層為3.2mm,足以產生最佳濃度的粉塵云,這是理想化的情況。但是,在實驗中,如果僅有3.2mm厚的粉塵層,而其中的50%懸浮空中,這些物質就足以產生最佳濃度的粉塵云,并為二次爆炸提供燃料。因此,空間中充滿可燃濃度粉塵的建筑物應該考慮其容積比??梢詷牵ǖ兀┟娓采w的百分比確定危險。例如,一個3m×3m的房間地面上粉塵層厚3.2mm,顯然有危險,應進行清掃。
《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在結合本國國情的基礎上,與GB15577-2008《粉塵防爆安全規范》進行了有針對性的細化。
粉塵爆炸安全培訓范文2
請看下面的實例:
前蘇聯的工業生產事故與職業病一直是世界上最低的國家之一,但1988年僅工傷事故一項就造成材料損失1.65億盧布。
1980年是日本自1958年以來安全生產最好的一年,而工傷事故仍造成經濟損失3000億日元。
英國1974年發生事故經濟損失為9億英鎊。
美國更驚人,1980~1985年,每年工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0億美元以上。1985年總損失為365億美元,占美國當年國民生產總值39153億美元的9.32%。以一次事故或一個企業為例:1986年4月26日,震驚世界的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使許多人健康受到影響及損害,周圍1000平方公里受到污染,農田荒蕪,企業關閉,直接經濟損失20億盧布。1997年6月27日,正值的前夕,北京東方化工廠儲料罐區發生特大爆炸和火災事故,9人死亡,3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17億元。由于原材料中斷,導致10多個企業停產、半停產,萬余工人待崗。僅此可以完全證明,企業的安全生產好壞,對企業的經濟效益的沖擊和影響是直接的。因此實現安全生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是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一個關鍵因素。
二、安全投資在企業經濟效益中的效應
一般人認為安全投資是單純指直接的資金投入,其實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直接用于解決物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改善勞動環境和條件為主,提高物質安全化的資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以解決人的問題為主的人力資源、人員素質的投入。如開展各種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投入,職工防護用品與保健、安全技術攻關等投入皆構成了企業安全投入、投資。這些安全投資有利于安全生產系統的整體安全化水平的提高和發展,也保障了企業經濟效益持續發展和提高。
安全投資究竟有多大的效益?很大程度被人們認為是摸不著、看不見、只投入不產出的虧本事。這是因為安全投資所反映的經濟效益有它獨有的特征,未能被人認識。它不同于一般生產經營性的投資,沒有直接的很明顯的盈利收入,它是滲透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和成果中,效益是潛在的。
它的經濟效益可從以下方面來理解:
1.安全投資可轉化為效益
由于安全投資能解決不安全的因素,加強了安全管理,使之不發生各種事故,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運行,使得生產經營性投入不受到損失,實現產品質量、產量的提高,節約材料,降低成本,也是一種經濟效益。例如“九五”期間,我國在役壓力管道和壓力容器安全評估與壽命預測技術的研究和應用方面(現有各類在役管道800萬公里,壓力容器4227萬臺),投資在2400億元以上。按最保守的估計,平均使用壽命能夠延長其設計壽命的50%,可節約投資1200億元以上。以平均壽命20年計算,每年可節約設備投資60億元以上。若再計算避免更新設備減少的停產損失,其經濟效益將更為可觀。再如“九五”國家重點科技攻關“典型作業環境粉塵危害治理技術研究”項目開發了雙區交變電場靜電凝并除塵技術,增強了粉塵凝并效果,有效地解決了微細粉塵的收集難題。開發的不對稱預荷電靜電增強過濾除塵技術,有機地結合了粉塵靜電凝并與常規靜電增強效果,可顯著地降低過濾阻力,改善清灰性能,延長布袋使用壽命,提高微細粉塵的收集效率,收到了很好的經濟效益。
2.負效益轉化為正效益“有”版權所
在某企業曾發生一起事故,給企業的利潤和產值造成了損失,而后來采取了措施,進行了安全投入,治理了事故隱患,加強了安全管理,杜絕了類似事故的發生。
粉塵爆炸安全培訓范文3
煤炭是電力、水泥、供暖、鋼材以及多種化工企業的重要能源和原料,是其他能源類型無法替代的,具有獨一無二的地位和存在價值。隨著煤礦產業的蓬勃發展,其衍生的安全事故層出不窮。2013年1月3日,甘肅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發生煤礦透水瞞報事故;2014年11月26日,遼寧省阜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恒大煤業綜采放頂煤工作面發生重大煤塵爆炸燃燒事故[1];2014年6月3日,重慶南通礦業發生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等等,多起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致使多人喪命,為受害者家屬帶來痛苦和負擔的同時,也對社會造成了及其惡劣的影響,威脅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國重視發展煤礦產業,煤礦勘探與挖掘工作在如火如荼的開展,眾多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加強煤礦企業管理、構建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具有必要性,也是新時期社會向煤礦企業下達的任務。
2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構建策略
2.1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為安全保障提供思想基礎
思想是驅使人行為、語言的重要基礎,強化思想建設是安全生產保障體系構建的前提條件。在煤礦企業中,應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對待煤礦勘測和開采的每個環節,強化自身的安全責任意識,在態度上更為積極、謹慎,在技術操作上更為規范。首先,應對煤礦生產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列舉往年的安全事故的發生原因、傷亡人數和對社會的危害性,對自身所處的位置進行估量,將事故案例以視頻的形式向員工展示,能引發員工在思想上的共鳴[2]。另外,煤礦事故的發生,會對企業的聲譽、行業口碑和內部環境產生強烈的影響,煤礦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也會不斷下降,企業的運營境況變差,員工自身也會受到影響,強化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是基本內容。例如,企業應制定安全培訓綱要和實訓計劃,列舉可能發生的煤礦安全事故,提出其預防和應對事故的有效方式,對員工進行提前培訓,以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和危害程度。
2.2建立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制定緊急預警實施方案
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受到外界環境、人為因素等多方面的束縛,安全風險發生概率高,為了降低煤礦安全事故所產生的危害,應做好安全風險預警機制,制定可行的緊急預警方案,對安全風險進行科學合理性的評估,能有效做好應對措施。在煤礦企業內部,應從人員、設備、環境、管理等方面著手,建立安全風險指標。在人員方面,應強調人員執證上崗,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面對事故時的反應能力等,都是對安全風險監測的重要指標。設備方面,不安全的設備是導致煤礦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了降低風險的發生,應從設備的購買、使用、維護與保養等,每個環節都隱藏著安全隱患,因此,應時刻對設備的質量進行檢測,檢查設備故障、安全防護裝置等配備是決定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指標。在外部環境方面,外部粉塵的濃度、微氣體、照明情況以及地質性災害等,是導致煤礦危險叢生的重要因素,加強對外部環境的檢測與勘查是降低安全事故發生概率的有效途徑。
3構建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保證煤礦生產的安全性
在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中,應構建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對煤礦的生產與作業過程進行監管,從源頭著手,實現對過程的全面化監督,是降低煤礦安全事故發生概率的重要保障[3]?,F階段,我國眾煤礦生產企業由于認識上的缺失,導致在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方面存在薄弱性,對煤礦作業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的了解,對作業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一旦發現存在違規操作或工作態度不嚴謹的現象,應對作業人員進行處罰,根據安全事故的嚴重性給予其相同程度的處罰,以此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監管體系包含監督與管理職能,在監督的基礎上,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對作業人員的行為、煤礦勘測與挖掘技術、粉塵防治技術、瓦斯排放技術、深井通風技術等進行全面的規范,對整個作業過程開展全方位、系統化的管理,能保證煤礦工程質量,避免煤礦坍塌、粉塵爆炸等現象的發生。例如,在煤礦安全生產保障體系中,應建立“一通三防”標準,在高瓦斯的礦井之中,應適時先抽后采的模式,對開采期間瓦斯的濃度進行嚴格的規定,切記礦井內的瓦斯濃度不可超過標準濃度,是保證煤礦安全的有效途徑。
4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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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方案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賀州市政府關于“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部署,繼續推進我局安全生產“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結合我局職責實際,決定于2021年7月對我局監管的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企業進行隨機抽取檢查,為確保此次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抽查時間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抽查對象
從我局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非煤礦山企業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礦商貿企業中進行隨機抽取。
三、工作機制
(一)抽查原則。隨機抽查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提高監管職能、落實嚴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則開展。
(二)抽查方式。運用廣西“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本局2名執法人員,需要技術專家參與的,可從技術專家名錄庫中選派。本次抽查采取現場檢查和查閱臺賬等方式進行。對抽查對象進行檢查后,依法下達執法文書,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三)信息公開。按照“誰抽查、誰公示”的原則,自檢查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廣西“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公開抽查檢查結果,提高檢查工作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抽查內容
按照我局在《賀州市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賀州市政府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中的37項抽查事項清單,根據行業特點從37項抽查事項中涉及到的事項進行檢查。各行業具體涉及到的抽查事項如下:
(一)非煤礦山企業抽查事項: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8.安全警示標志情況;9.應急管理和安全設備管理情況;10.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1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12.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及安全出口情況;13.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情況;1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情況;15. 基建改擴建礦山設計審查;16.圖紙真實性情況;17.按設計參數分層分臺階開采情況;18.中深孔爆破作業落實情況;19.按設計控制邊坡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20.按設計控制排土場堆置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抽查事項: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8.安全警示標志情況;9.安全設備管理情況;10.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1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12.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及安全出口情況;13.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情況;1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情況;15.工藝管理情況;16.應急管理情況;17.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及儲存管理情況。
(三)工貿企業抽查事項: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8.應急管理和其他安全管理情況;9.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10.機械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11.建材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12.輕工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13.粉塵涉爆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14.涉及液氨制冷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附件:
1.賀州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度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2.賀州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7月份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3.廣西“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企業及執法
人員情況
信息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賀州市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發
附件1:
賀州市應急管理局2020年度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抽查項目:共37項
序號
抽查項目
檢查
對象
事項類型
檢查方式
檢查主體
檢查依據
抽查類別
抽查事項
1
安全生產檢查
主要負責人履職 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條。
2
管理機構設置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廣西安全生產條例》第二十條。
3
安全培訓保障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
4
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5
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
6
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一條。
7
安全生產檢查
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
8
安全警示標志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
9
安全設備的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
10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七條。
11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六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
12
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及安全出口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
13
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
14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二條。
15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管理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
16
應急預案編制、演練和應急物資配備情況
企業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 708 號)。
17
安全評價機構資質條件保持及過程情況
安全評價機構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九條。
18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條件保持及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情況
檢測檢驗機構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1號令)。
19
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檢查
安全培訓的資質情況
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
20
培訓檔案管理情況
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一般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
21
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基建改擴建礦山設計審查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1.《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七條、第十六條。3.《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十條。
備注:對于不需要進行上部剝離作業的新建小型露天采石場,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經安監部門檢查同意。
22
圖紙真實性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 16423-2006)第4章。
23
露天礦山安全生產檢查
按設計參數分層分臺階開采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1.《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9號)。2.《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第5章。
24
中深孔爆破作業落實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9號)。
25
按設計控制邊坡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第5章。
26
露天礦山安全生產檢查
按設計控制排土場堆置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1.《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第5章。2.《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AQ2005-2005)第4章。
27
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工藝管理情況
危險化學品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
28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及儲存管理 情況
危險化學品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
29
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經營管理情況
煙花爆竹經營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3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
30
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安全管理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冶金行業、有色行業、機械行業、建材行業、輕工行業、紡織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
31
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和《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
32
機械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橋式起重機》(TSGQ0002-2008);《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 6067.1-2010);《金屬熱處理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GB 15735-2012);《電鍍生產裝置安全技術條件》(AQ 5203-2008);《涂裝作業安全規程 安全管理通則》(GB 7691-2003)《涂裝作業安全規程 涂層烘干室 安全技術規定》(GB 14443-2007);《焊接與切割安全》(GB 9448-1999);《金屬切削機床安全防護通用技術條件》(GB15760-2004);《冷沖壓安全規程》(GB13887-2008);《磨削機械安全規程》(GB4674-2009);《機械安全機械電器設備通用技術條件》(GB5226.1-2002)等。
33
建材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安全規程》(AQ 2047-2012);《玻璃工廠工業衛生與安全技術規程》(GB 15081-1994);《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 6222-2005)。
34
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檢查
輕工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浸出油工廠防火安全規范》(SJB 04-91);《酒廠設計防火規范》(GB 50694-2011);《易燃易爆罐區安全監控預警系統驗收技術要求》(GB 17681-1999);《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
(GB 6222-2 005)。
35
粉塵涉爆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15577-200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木材加工系統粉塵防爆安全規范》(AQ 4228-2012);《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 防爆導則》(GB/T17919-2008)。
36
涉及液氨制冷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七條;《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2010);《冷庫安全規程》(GB 28009-2011)。
37
存在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企業
重點檢查事項
現場檢查
市應急管理局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9號)。
附件2:
賀州市應急管理局2021年7月份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抽查計劃編號
抽查計劃名稱
抽查任務編號
抽查任務名稱
抽查類型
抽查事項
抽查對象范圍
檢查主體
總基數、抽查比例
檢查日期
備注
1
賀州市應急局2021年7月雙隨機抽查計劃
1
對非煤礦山企業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8.安全警示標志情況;9.應急管理和安全設備管理情況;10.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1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12.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及安全出口情況;13.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情況;1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情況;15. 基建改擴建礦山設計審查;16.圖紙真實性情況;17.按設計參數分層分臺階開采情況;18.中深孔爆破作業落實情況;19.按設計控制邊坡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20.按設計控制排土場堆置參數和安全檢查情況。
全市正常生產的非煤礦山企業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
20/5%
2021年7月
2
賀州市應急局2021年7月雙隨機抽查計劃
2
對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建設項目安全評價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8.安全警示標志情況;9.安全設備管理情況;10.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情況;11.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12.生產經營場所與員工宿舍安全距離及安全出口情況;13.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情況;1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情況;15.工藝管理情況;16.應急管理情況;17.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及儲存管理情況。
全市?;洜I企業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
100/1%
2021年7月
3
賀州市應急局2021年7月雙隨機抽查計劃
3
對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2.管理機構設置情況;3.安全培訓保障情況;4.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情況;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6.其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情況;7.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8.應急管理和其他安全管理情況;9.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10.機械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11.建材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12.輕工類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13.粉塵涉爆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14.涉及液氨制冷企業其他重點檢查項目情況。
工貿行業
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
3/33%
2021年7月
附件3:
廣西“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隨機抽取企業及執法人員情況
非煤礦山企業
1
華潤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富川縣蓮山鎮石嶺頭灰巖礦)
張兵元,羅 陽
工貿行業企業
1
鐘山縣盛貴混凝土有限公司
馮招升,高 毅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1
廣西輝煌交通石化有限公司同古上線加油站
粉塵爆炸安全培訓范文5
關鍵詞:安全堅持 企業 安全發展 社會和諧
和諧是社會的主旋律,企業的安全生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內容。安全檢查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著力抓好。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發現安全隱患,堵塞安全漏洞,強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作為安全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對企業進行檢查的目的是:識別存在及潛在的危險,確定危害的根本原因,對危險源實施監控,最終采取糾正措施,確保企業安全、健康、穩定發展。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等多種檢查方式。
1.日常安全檢查
1.1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巡回檢查。
1.2非生產崗位的班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1.3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2.定期安全檢查
2.1季節性檢查:春季防火大檢查;雨季“八防”(防觸電、防中暑、防工傷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車禍、防中毒)檢查;冬季“六防”(防凍、防火災、防爆炸、防中毒、防觸電、防機械傷害)檢查。
2.2節日前檢查:春節前、“五一”節前、國慶節前、元旦前及其它節日前的安全檢查。
3.專業檢查
每年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備、
機械設備、安全裝備、監測儀器、危險物品、防護器具、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液化氣系統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4.不定期檢查
4.1企業應在裝置開工前、停工后、檢修中、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時,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
4.2企業應根據國際、國內同行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時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查管理機構、查管理制度、查現場管理、查安全培訓、查安全防護措施、查特種設備及危險源的管理、查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查違章、查事故隱患等。
1.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1查管理機構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指示、規定,大力推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的情況。
1.2查是否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部門,是否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是否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對安全事宜做出反應與決定。企業的安全機構是否健全、設置是否合理,安全部門是否崗位明確、工作協調。
1.3安全人員配備情況。是否按《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從業人員超過300人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關鍵裝置、要害部位配有注冊安全工程師。除上述三類高風險單位以外,從業人員超過300人以下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及執行情況
2.1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健全;各級領導、各個部門能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制定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領導的承包活動記錄執行情況;基層班組的安全活動情況。
2.2安全規章制度是否完善,并能夠不斷改進。包括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等規定的情況;制定現場施工作業、危險源管理等安全規章制度的情況,安全制度在執行中能否得到不斷細化、持續改進和及時完善等。
2.3制定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進行修訂完善,崗位操作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的情況。
2.4危險作業審批程序是否完善。包括能否根據企業的生產實際,確定本企業危險作業相關文件與記錄, 特種作業的審批記錄,是否建立動火、動土、臨時用電、大型吊裝、爆破等特殊作業的審批程序規定和管理臺賬。
3.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3.1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落實情況。是否建立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職工按規定參加了相應級別的培訓,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考核、有檔案。
3.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是否做到了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復審率達100%,并制定了相應的培訓計劃和考核制度。
3.3生產經營單位主要安全負責人安全培訓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安全負責人是否落實了安全培訓管理考核制度,并對其制定了培訓計劃或已進行了培訓。
3.4消防知識培訓與演練情況。有無消防知識的培訓制度、培訓計劃、培訓記錄,以及消防演練計劃、演練記錄。
4.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4.1是否根據規范要求配備崗位勞防用品,并有勞防用品的發放制度及記錄,勞防用品質量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4.2現場作業人員勞防用品的管理與使用是否規范,操作人員能否熟練使用。
5.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情況
5.1建設項目是否進行了安全預評價,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設計報告中,是否有勞動安全衛生專篇,是否對設計方案中的安全專篇進行了審查。
5.2投產前是否進行了安全驗收,有明確的驗收標準及驗收檔案,不符合項的記錄、整改情況。
5.3投產后是否有安全專項評價的管理規定、安全現狀評價的管理辦法以及安全評價報告中措施的落實情況。
6.生產現場管理情況
6.1是否有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并有檢查記錄和查出問題整改反饋單。
6.2是否按標準化管理要求進行了現場安全檢查,并有標準化檢查規定和記錄。
6.3防護設施配備是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6.4安全生產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施工現場和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情況。
6.5防火、防爆、防雷擊、防中毒、防靜電等制度是否健全,臺賬是否齊全,安全檢查監督是否到位。
7.特種設備管理情況
7.1特種設備是否按有關規定辦理了使用登記手續,特種設備的維修改造是否按程序進行申報。
7.2特種設備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技術檔案、臺賬、登記表,并有完整的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維修保養制度。
7.3特種設備設施是否有年度檢驗計劃和安排,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能否達到100 %,存在問題隱患能否按規定整改,有無檢驗報告的存檔制度或記錄。
8.危險源監控管理情況
8.1是否建立了危險源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危險源檔案是否齊全。
8.2有無危險源的檢查制度,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了預先分析。
9.安全投入情況
9.1按照國家規定和上級要求,是否按標準保證了足額的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隱患整改資金、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等)。
9.2是否做到了安全設施齊全,勞動保護設施、護品滿足要求,塵毒作業場所防護措施達到了國家標準。
10.隱患識別和治理情況
10.1有無隱患識別機制,有無開展隱患識別機制的活動記錄,是否做到了對有關隱患有分析報告,并建立了隱患臺賬。
10.2隱患整改落實情況。能否做到:有隱患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員、崗位,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有計劃、有控制、有記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資金到位并限期整改。
11.應急預案及演練情況
11.1應急預案制定情況。包括能否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并有不斷改進與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度,有應急預案的管理檔案,有保障應急預案實施的程序。
11.2應急預案演練情況。包括有無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并按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有演練記錄、演練報告、演練效果分析。
11.3能否根據演練情況和生產情況的變化,不斷改進應急預案。
12.事故管理情況
12.1事故上報情況。包括各類事故按規定、按時進行上報,對事故進行統計、對比、分析,并提出相應對策的情況。
12.2事故調查情況。能否做到事故調查程序合法,事故調查及時,信息資料詳實、充分、完整,事故調查報告符合規范。
12.3事故結案情況。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時,能否做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清楚,責任劃分明確,事故性質認定準確。
12.4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落實情況,即:查清事故原因,落實防范措施,教育職工群眾,處理事故責任者。
四、安全檢查的實施
1.安全檢查的準備
1.1確定安全檢查的對象、目的、任務。
1.2查閱在掌握有關法規、標準、規范。
1.3了解檢查對象的情況 。
1.4分析檢查對象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
1.5編寫安全檢查表或檢查提綱。
2.安全檢查的形式
2.1單位自查。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操作人員,對本單位、本崗位的情況比較熟悉,對本單位、本崗位的生產特點、危險有害因素的情況十分了解,生產經營單位可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牽頭、全體共同參與,開展自查活動,并形成書面材料逐級上報,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部門匯總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對查出的隱患按照“三定”“三不交”原則限期整改。但由于班組人員的檢查缺乏系統性,對一些習慣性的行為,往往不易察覺,對企業的選址、設計、建設、改造等方面的隱患習以為常,所以單位的自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用互查、上級檢查的方式彌補。
2.2上級單位的檢查。上級單位的檢查是企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發現存在隱患的重要手段。上級單位的檢查首先要成立安全檢查組,配齊各專業人員,統一思想、明確目的后對企業實施安全檢查。各專業人員根據專業特點開展的檢查更有針對性,檢查結果更客觀現實。
2.3安全檢查的切入點。針對我市的企業現狀和企業行業特點,安全檢查前要做認真地分析。我市的企業主要有以下特點:
2.3.1石油化工天然氣企業。主要存在的危險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腐蝕品等,涉及的主要工藝過程有:燃燒、氧化、聚合、鹵化、裂解、縮合、加氫、芳化、胺化、烷基化等危險工藝,采用的主要單元操作有:蒸餾、合成、裂解、過濾、冷卻、萃取、結晶、真空、回流、凝結、攪拌、升溫等。這些企業的綜合危險性較大,而且大都構成重大危險源,對其進行檢查的重點要涵蓋安全檢查內容的各個方面。
2.3.2玻璃企業和建材企業。主要使用的危險品有:依然品、易爆品、有、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主要涉及的工藝過程有:燃燒、高溫、攪拌等,對其進行安全檢查應重點把握防火、防爆、芳高溫、防機械傷害、防止粉塵職業病等。
2.3.3紡織企業。紡織行業屬勞動密集型行業,主要存在的傷害有:機械傷害、火災、職業病等,主要涉及職業危害有:噪音、振動、高溫、粉塵等。安全檢查應以消防、疏散、通風、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防護作為切入點。
2.3.4流通企業。主要包括經營市場、門店等,主要涉及“二合一”、火災、盜竊、對易制毒化學品和有毒化學品的經營,這類企業應以防火、防盜、防止“二合一”及安全管理法規的落實、合法經營作為切入點。
2.3.5交通企業 。主要涉及危險物品的運輸和人員的交通安全,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車輛傷害、爆炸、火災等,安全檢查應以運輸資質、特種人員、特種設備、交通安全意識及應急處理等作為切入點。
2.3.6電力企業。包括發電企業和供配電企業。主要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觸電、機械傷害、高空墜落、起重傷害、灼燙、鍋爐爆炸、容器爆炸等,安全檢查應以防觸電、防爆炸、特種人員、特種設備、勞動防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作為切入點。
2.3.7機械修造企業。主要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起重傷害、灼燙、火災爆炸及噪音、振動、輻射等。安全檢查應以加強勞動保護、防止傷害和職業危害作為切入點。
五、安全檢查方式
實施安全檢查就是通過訪談、查閱文件和記錄、現場觀察等方式獲得信息的過程。
1.訪談。主要通過與有關人員的談話查安全意識、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閱文件和記錄。檢查設計文件、操作規程、安全措施、責任制度、作業規程、原始記錄、交接班紀錄等是否齊全有效,查閱相應的記錄判斷上述文件是否被執行。
3.現場觀察。對作業現場的生產設備、安全防護設施、作業環境、人員操作等進行觀察,尋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事故征兆等。
六、安全檢查的結果和要求
1.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按要求上報,并抄送安全技術監督部門。
2.各級檢查組織,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研究,編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即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即班組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廠,廠能整改的不交上級)。對于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納入安技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整改。
3.對各級檢查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實行《隱患整改通知單》管理?!峨[患整改通知單》的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和解決期限。通知單由安全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必要時經主管安全的領導簽署后發出,隱患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通知單要存檔、備查。
粉塵爆炸安全培訓范文6
關鍵詞:煤礦通風;煤礦安全;通風措施
中圖分類號:X75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3)28-0097-02
近幾年來,隨著煤礦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加上煤礦開采具有的復雜性,使得煤礦開采過程中頻繁發生事故,不僅影響了煤礦開采工作的正常開展,而且還對人的生命、財產以及煤炭資源造成嚴重損害。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瓦斯爆炸占著絕大多數,而這些瓦斯爆炸的原因最為主要的就是通風不合理,使得局部瓦斯匯聚,加上其他原因共同引起的爆炸。由此可見,煤礦通風安全工作至關重要,這就要求我們對引起事故的各個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從而在眾多的因素中找出深層原因,在源頭上預防煤礦事故的發生。
1 煤礦通風安全的影響因素分析
對于煤礦通風安全的影響因素分析,首先應該了解典型的煤礦事故案例。通過對較為典型的煤礦事故案例有助于幫助我們獲取更多的內在原因,從而構建較為系統的安全影響因素體系。因為煤礦事故案例比較多,不可能全面地對其分析,因此,本次選擇較為典型的260例煤礦事故案例,通過調查發現,在260例煤礦事故案例中,其發生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以下六大類,如下表1所示:
表1 煤礦事故原因類型分析(n%)
原因 事故數 所占比例
機械設備故障 68 26.15
自然條件惡化 56 21.54
管理缺失 145 55.77
安全技術薄弱 168 64.62
政府監管不力 110 42.31
員工違規操作 123 47.31
通過本次的調查發現,煤礦通風安全的影響因素主要有自然環境、人為、管理機制以及裝備設施,下面就對這四項因素進行詳細分析:
1.1 自然環境
由于煤層地質結構較為復雜,隨著開采深度的不斷加深,受到地應力、低溫以及瓦斯壓力的影響,使得煤礦自然災害的威脅逐漸加重;同時瓦斯涌出量也會不斷增大,煤與瓦斯之間的突出現象越來越嚴重,使得瓦斯爆炸頻繁發生;另外,煤層自然發火以及煤塵爆炸性危險普遍存在。
1.2 人為因素
在大部分煤礦企業中,員工的綜合素質普遍不高,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識,重生產、輕管理現象普遍存在,對煤礦的通風工作沒有放到一定的高度;在人員的配置上,企業隨便挑選一些非專業人員進行煤礦的通風安全管理工作;還有一些人員的操作存在不規范,容易產生違章作業行為;沒有將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即使對員工進行培訓,但是培訓內容以及培訓方式與實際工作聯系不緊密,使得培訓流于形式。
1.3 政府監管
到目前為止,我國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夠健全,以至于使得很多煤礦沒有形成嚴格的自覺遵章守法觀念,尤其是小煤礦企業非法生產現象較為普遍,無視監管以及礦工生命,進行大量煤礦開采;加上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使得這種非法生產現象越來越嚴重。
1.4 裝備設施
礦井防塵設施不完善,容易造成煤塵堆積以及飛揚,當這些因素綜合一起,容易發生爆炸。同時沒有完善的礦井監控系統、儀器以及儀表實施經常出現故障,得不到及時的維修,從而造成各種監測數據的錯誤。
2 煤礦通風安全的防范措施研究
由于煤礦生產具有的復雜性,加上煤礦事故的頻繁發生,做好煤礦的通風安全管理工作勢在必行。做好煤礦的安全管理能夠有效地預防事故的發生,同時確保煤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針對以上影響煤礦通風安全的因素分析,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2.1 制定以及實施安全管理計劃
自然環境是客觀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要想做好由于自然環境帶來的安全隱患,一方面,必須合理制定相關煤塵控制以及礦井通風管理方案等,并將計劃方案落到實處,建立其確保通風系統的相關程序,實施有效的防范。另一方面,應該加強礦井中的機電管理,尤其是加強局部的通風機管理等,最終保證礦井的正常通風。
2.2 提高人員的業務素質,做好通風安全培訓工作
煤礦開采工作中最為基本的因素就是人的參與,因此,做好煤礦通風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提高人的安全意識,才能夠最大限度地減少由于人為原因造成的煤礦事故。首先,應該樹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率以及安全就是生產力的觀點,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將安全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其次,應做好煤礦企業員工的培訓工作,努力搞好煤礦質量的標準化工作,加強手指口描述,采取有效的技能培訓,將系統的知識分解成單個的知識點,同時結合現場實際工作情況,切實將培訓工作落到實處。
2.3 加強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管力度
建立科學以及規范的礦井管理體系,做到明確責任,機構健全,從而使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違章必究。加強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管力度,定期以及不定期對煤礦通風安全設施以及系統進行監察,一旦發現違章或者違法現象,應立即停產整頓,待到完全徹底解決之后,方可繼續生產。同時,對于煤礦企業自身來說,也應該加強自身監察力度,與監察部門聯合運行,預防通風安全事故的發生。
2.4 加大技術水平以及裝備設施的投入
有效地加強技術水平以及裝備設施的投入力度,時刻檢測煤塵以及瓦斯等相關系數,同時,配備完善的各項儀表以及儀器等設施,切實做好提升礦井的安全設備水平的工作。通過監測到的數據及時地上報給煤礦企業的相關部門,設立專門的瓦斯監測人員,實現全方位的檢測,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對礦井下的環境進行檢查,查看是否存在潛在的安全隱患。
3 結語
煤礦的正常生產是以安全為前提的,只有確保煤礦的安全,才能夠切實地保證礦井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財產安全以及資源等。煤礦的通風安全工作不僅需要提升環境的控制能力,而且還需要在不斷的實踐中聚集經驗,做好各種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夠使煤礦企業獲得更高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1] 張小明.對煤礦通風安全控制中的影響因素分析及防
范措施[J].科海故事博覽?科技探索,2013,
(1):212.
[2] 王英明.制約煤礦通風安全的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
[J].中州煤炭,2010,(6):121-122.
[3] 王占青,鄭寶,史衛明,等.煤礦安全通風管理及
通風事故的防范措施[J].中國能源,2011,33
(6):37-39.
[4] 管春風.制約煤礦通風安全的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