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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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管理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1

【關鍵詞】中國;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

1 我國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現狀

1.1 土地規劃不合理,開發利用混亂,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

因為我國目前城市周邊以城中村為主,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和籌集建設資金,政績觀的驅使,地方政府往往無規劃地濫用土地,隨意侵占農業用地,使得在城市化建設進程中,城中村土地開發利用出現過快過猛的勢頭。為降低生存壓力,大量人群向城市周邊地區遷移,房地產商為牟取暴利,盲目追捧高端市場,嚴重超出人們的購買水平,造成高端商品房大量空置,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的矛盾,導致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的隱形浪費。土地管理部門也缺少必要監管和制約措施,違規違法用地突出,土地浪費現象嚴重。另外為降低生產成本,大批工業企業向城市周邊地區遷移,如造紙廠、礦業、皮革制造廠等,這些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勢必造成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破壞當地生態環境

1.2 招商引資勢頭過猛,土地資源浪費嚴重

地方政府受到政績觀的驅使,為了招商引資,快速發展地方經濟,無規劃性地濫用土地,在沒有明確土地利用投資強度和建設密度等指標前,就盲目地為投資者提供地理條件優越且價格較低的土地。在這種優厚的條件吸引下,投資者想方設法獲取土地,導致土地囤積閑置,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1.3 土地利用方式不合理,集約程度偏低

在農業生產方面,土地經營分散,尚未形成規模經營,土地利用科技水平較低,新技術應用較慢,土地產出水平低,經濟效益差。在城市建設方面,普遍存在高層建筑數量少、地下空間利用率低、建筑密度和容積率低等現象,這種簡單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造成資源的浪費;在農業生產方面,土地分散經營,規模經營尚未形成,加之較低的土地利用水平,造成土地生產能力低下,經濟效益偏低等;在工業生產方面,標準化廠房較少,企業布局散亂,用地鋪張浪費,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

1.4 耕地面積不斷降低,失地農民逐日增多

目前,我國城市周邊地區耕地面積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且這種趨勢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突出,大量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成為無地農民,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發展。

1.5 部分土地管理措施侵犯農民利益,影響社會穩定

有些地方為提升政績,盲目追求城市化率,征地拆遷規模過大,出現挪用截留、補償過低等狀況,嚴重侵犯了農民的利益, 城市周邊地區首當其沖,土地暴力和上訪事件頻發,影響社會穩定,有分析材料指出,全國有大部分是關于土地問題的截留,多用地可以多增加財政收入,這就造成了一手從農民那里廉價得到土地,另一手又高價賣給開發商,地方政府出于政績的需要,大肆推動土地開發,獲取高額的土地出讓金,農民合法的土地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1.6 城市周邊耕地管理混亂,耕地保護壓力大

保護和穩定耕地面積意義重大,據了解, 我國現有耕地面積約18.26億畝,相比 1997 年的 19.49億畝,減少了 1.23億畝。雖然規定了 18 億畝耕地紅線,但仍然存在著隱性減少,城市周邊地區的耕地正在逐年的減少,致使很多的農村人口成為失地農民,因此我們應該加大對城市周邊地區耕地的管理力度。

2 我國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對策

2.1 科學規劃,堅持科學發展觀

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循生存、發展和生態保護相兼顧的原則,樹立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理念。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建設、協調發展,引導城市健康有序發展,避免攤大餅式的蔓延,保證城市周邊區的可持續發展。土地開發規劃的制定要綜合考量當地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遵循土地開發和生態保護兼顧的原則,形成一個和諧統一的整體,促進城市周邊地區協調發展。

2.2 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體系

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土地管理新體系,使城市周邊區土地管理和城市相協調,形成一個統一的整體,規范和統一城市土地市場,實現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健全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利用信息科學技術,對城市周邊區,從土地動態監測、預警、決策三方面建立城市土地管理監督。

2.3 加強耕地管理制度的建設,切實保護好耕地

進一步加強城市周邊地區耕地管理制度,集約化使用土地,從而改變耕地乃至農用地比較利益低下的問題,做到優質農地盡量晚占、少占或不占,對于占用耕地的要根據國家相關法規進行彌補耕地面積等措施。

2.4 建立完善的政績考核體系

科學的政績考核體系的建立是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根本和關鍵。當前,我國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中招商引資過猛,導致土地資源浪費嚴重,盲目追求城市化率、侵犯農民利益等問題的存在從根本上而言,都是受到不健全的政績觀的驅使。合理的政績考核體系,應當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第一,政績考核的標準是為民、務實;第二,考核的結果必須得到群眾的認可,不能以少數人的評價為準;第三,考核過程要公開化、具體化??傊?,政績考核應本著是否為人民的生產生活環境帶來良好的轉變為依據,而非片面的以GDP、城市化率等為衡量標準。

2.5 完善城市周邊地區土地管理監督體系

建立并完善城市周邊土地管理監督體系,制定城市周邊地區土地開發利用條例和規范,使土地開發利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實現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加強土地開發管理,及時發現違法占用土地的行為,并采取適當的處罰措施。

2.6 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促進可持續發展

城市周邊地區承接中心城區轉移的人群和工業企業有著明顯的優勢:一方面,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減少城市周邊地區資源浪費狀況,帶動城市周邊地區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緩解中心城區巨大的生存壓力。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城市周邊地區要承接所有的中心城區轉移的工業企業,應選擇性排除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樹立城鄉建設發展生態文明理念,促進可持續發展。另外,城市周邊地區應積極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推動第三產業的發展。

2.7 構建完善的耕地管理制度,大力保護耕地

加強城市周邊地區耕地管理制度建設,集約化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產能力,改變耕地利益薄弱的問題,優質農地盡量保留,占用耕地要依據國家關于“占補平衡”的規定進行耕地補充,真正實現占補平衡。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2

一、進步看法,實在增強中間城區地盤治理

增強地盤治理,是樹立和完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體例,促進國民經濟繼續、疾速、安康開展的客觀要求;是樹立集中一致的地盤買賣市場,科學合理供給地盤,蘊蓄城市建立資金,促進城市建立開展的客觀需求;是城市人民當局增強對城市規劃區地盤市場微觀調控,充沛發揚市場裝備地盤資本效果的主要伎倆。當前我市中間城區地盤治理的近況,已極不順應城市建立和經濟社會開展要求。因而,各級各有關部分要充沛看法進一步增強中間城區地盤治理的主要性和需要性,緊緊環繞“三新一強”計謀和“構建20萬生齒的中間城區,建立與知名度和影響力相當的城市”的目的,容身集中一致,增強組織指導,嚴厲依法行政,實在做到維護資本愈加有用,保證開展愈加有力,節省資本愈加凸起,依法治理愈加落實,有力促進我市城市建立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開展。

二、強化統籌,執行中間城區地盤治理“五一致”

市人民當局對中間城區地盤執行“五一致”治理,即一致規劃、一致儲藏、一致開拓、一致出讓、一致收益。

(一)一致規劃。市規劃行政治理部分一致擔任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各類建立用地的規劃。

(二)一致儲藏。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的地盤,由市國有資產投融資運營治理有限責任公司、高速公路開拓投資有限公司、市城市建立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市新區開拓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收儲單元)收儲。收儲資金由收儲單元擔任。市地盤儲藏中間擔任處理收儲手續,所轄區(縣)人民當局及其疆土資本治理部分共同。

(三)一致開拓。已歸入收買儲藏的國有地盤,由轄戔戔(縣)人民當局及相關部分依照屬地治理的準則,共同收儲單元施行房子拆遷安頓和完美根底設備等前期開拓并構成“凈地。

(四)一致出讓。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的國有地盤運用權,一致由市人民當局出讓,市疆土資本局詳細擔任組織施行。縣人民當局出讓南白鎮、龍坑鎮屬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的地盤,須報市人民當局審核后再按相關規則出讓。

(五)一致收益。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國有地盤出讓收益,一致由市財務收取,由市人民當局統籌布置運用。

三、強化辦法,確?!拔逡恢隆敝卫砺涞綄嵦?/p>

(一)展開地盤清算。由市疆土資本局牽頭,市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局、紅花崗區人民當局、匯川區人民當局、縣人民當局、新蒲新區管委會共同,對中間城區城市規劃區局限內的地盤進行清算。

(二)搞好地盤規劃。市規劃部分依照“五一致”治理的要求,在作好城市開展近期和遠期規劃、根底設備建立規劃以及城市擴容、城市新區建立規劃的還,對地盤儲藏訂定儲藏規劃,對每年擬出讓地塊出具建筑性具體規劃目標。

(三)訂定儲藏出讓方案。依照“有方案、有目標”儲藏地盤的準則收儲單元每年2月提出下一年度地盤儲藏方案及供給方案,經市疆土資本局統籌協調后,報市國有資產措置指導小組搜檢,確定各收儲單元的地盤收儲出讓額度和局限(地塊)。

(四)夯實根底營業。依據年度地盤儲藏方案和年度地盤供給方案,由市疆土資本局牽頭,市地盤儲藏中間、收儲單元一起共同完成收儲地盤的報批任務。紅花崗區人民當局、匯川區人民當局、縣人民當局、新蒲新區管委會及區、縣疆土資本部分詳細擔任征收地盤材料組織、方案編制、報批資料及批后的賠償兌現等根底營業任務。其收儲資金、根底營業和任務經費,由收儲單元擔任按規則付出。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3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就《辦法》實施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統一拆遷的解釋問題

    1.統一拆遷是指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協調相關部門,統一部署并組織具有拆遷資格的房屋拆遷單位實施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工作的一種拆遷方式。

    二、關于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問題

    2.建設單位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可以向區縣房地局申請在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有關事項。建設單位申請暫停辦理有關事項,應當提交暫停辦理有關事項申請書、立項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文件。

    3.區、縣房地局通知當地公安、規劃、建設、工商和房屋管理等部門暫停辦理有關事項,通知書應當說明用地范圍、暫停辦理期限、暫停辦理事項等內容。

    4.需延長暫停辦理期限的,建設單位必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向區、縣房地局提出申請,并說明需延長期限的理由和擬采取的措施。延期申請批準后,區、縣房地局應將延長暫停辦理期限的決定通知當地公安、規劃、建設、工商和房屋管理等部門。

    三、關于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與續期問題

    5.《辦法》第十條規定的國有土地證明文件包括下列幾種情況:

    (1)建設單位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建設用地批準書;

    (2)建設單位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明;

    (3)建設單位在原使用土地范圍內實施拆遷的,提交原土地使用證明(沒有土地使用證明的,提交用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證)。

    6.拆遷計劃內容包括項目概況,拆遷范圍、方式,搬遷期限,工程開工、竣工時間。

    7.拆遷方案內容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狀況(房屋使用性質、產權歸屬、面積等)、補償款和補助費預算等內容。拆遷人應當按照上述內容制作拆遷預分方案表,經區縣房地局審批后,報市房地局備案。

    8.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范圍不得超過建設用地范圍,但是建設用地范圍外的房屋與范圍內的房屋不可分時,拆遷主管部門可以把范圍外的該房屋劃入拆遷范圍。

    9.拆遷人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未完成拆遷的,應按有關規定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房地局申請續期,續期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應由市房地局統一編號。

    10.《辦法》所稱拆遷期限是指房屋拆遷許可證規定的拆遷人應當完成該拆遷項目的期限。

    11.《辦法》所稱搬遷期限是指房地局的拆遷公告規定的被拆遷人應當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并搬離拆遷范圍的期限。

    四、關于拆遷公告與通知問題

    12.房地局拆遷公告,應當包括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拆遷人、拆遷范圍、搬遷期限、拆遷補償價格等主要內容。

    13.拆遷人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書面通知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所有人。通知書應當說明拆遷人、拆遷實施單位、許可證號、工程名稱、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答復期限、逾期不答復的處理辦法、聯系方式等,并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及有關規定。

    14.按照《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拆遷人無法通知房屋所有人的,應當在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共媒體上予以公告。房屋所有人在本市的,拆遷人應在《北京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日;房屋所有人在外省市的,拆遷人應在《人民日報》或者《法制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30日;房屋所有人在境外的,應在《人民日報》(海外版)或者《中國日報》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60日。

    15.拆遷公有房屋的,房地局應通知產權單位撤管。房屋撤管通知書應說明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除房屋間數和面積等。

    自房屋撤管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該公有房屋的維修、安全等工作由拆遷人負責。

    五、關于正式房屋和原建筑面積的認定問題

    16.拆遷范圍內正式房屋的認定以房地局核發的房屋所在權證為準。但拆除因城市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證,但具備鄉或者鎮人民政府(包括原人民公社)的批建文件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也應當認定為正式房屋:

    (1)柱高2cm以上,建筑面積7平方米以上;

    (2)三面有墻,有正式門窗;

    (3)屋頂有保溫層。

    17.《辦法》所稱“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房屋”,是指經房屋管理部門審查認定,使用北京市房地局統一印制的租賃合同,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租金標準交納和收取租金的出租房屋。

    18.根據《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拆除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積的認定,以房屋所有權證標明的建筑面積為準;被拆除住宅房屋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以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實際測量有困難的,可以按照其原使用面積比照鄰近的同類房屋情況換算成建筑面積。

    六、關于被拆遷戶的劃分和原住人口的認定問題

    19.住宅房屋拆遷,對被拆遷戶的劃分標準為:承租的房屋以租賃合同標明的租賃戶為準,私有自住房屋以產權證為準。

    20.拆除因城市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證的,對被拆遷戶的劃分以公安機關發放的戶口簿為準;但是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在拆遷范圍內分別立戶的,按照一戶給予補償。

    21.凡在戶口凍結期間或者拆遷期限內離婚,男女雙方各自無獨立住房的,按照一戶給予補償。

    22.區縣房地局核定住房困難戶時,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長期居住的居民應當計入原居住人口。

    雖然不在拆遷范圍內居住,但是原戶口在拆遷范圍內的下列人員,也可以計入原居住人口:

    (1)服現役的士兵;

    (2)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

    (3)在國外留學的學生;

    (4)勞改、勞教人員;

    (5)按政策規定可以計入原居住人口的其他人員。

    23.拆除因國家建設征用的原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其原居住人口的認定按照本通知第22條的規定執行。

    24.被拆除房屋的重置價格按照《北京市房屋估價辦法》執行。

    25.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的拆遷補償價格,由各區縣確定,報市房地局批準。

    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屆時普通住宅的商品房價格,由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七、關于房屋補償問題

    26.以房屋補償的,拆遷人提供的現房,應當經房地局審核。

    27.拆遷人應當提供補償房屋的下列證明材料:

    (1)房屋用地證明文件;

    (2)購買的房屋,提交房屋買賣合同;新建的房屋,提交質量監署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驗收證明;

    (3)房屋位置和樓座圖;

    (4)房屋經規劃設計部門審核的設計圖紙,包括首層平面圖、標準層平面圖。

    28.根據《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拆除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房屋所有權人要求以房屋補償的,應當事先與承租人達成關于維持原租賃關系的協議;雙方在房地局公告規定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可以按照《辦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對房屋所有權人和承租人分別給予補償。

    八、關于住房困難戶的拆遷補償問題

    29.拆除住宅房屋,經區縣房地局核定,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房屋人均建筑面積不足6平方米的,拆遷人應當根據《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按照原房屋人均建筑面積6平方米的標準予以補償。

    30.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拆遷范圍外另有正式住房的,不適用《辦法》第30條的規定。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在拆遷范圍外另有正式住房;

    (1)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拆遷范圍外的國有土地上自有或者承租住房(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為準)的;

    (2)在拆遷范圍外的國有土地上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的房屋或其承租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為準)的;

    (3)本人或者其配偶在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規劃市區內的集體土地上自有正式房屋的。

    31.被拆遷居民在拆遷范圍內有本市常住戶口,無正式房屋,長期居住自建房,并且單獨立戶,在拆遷范圍外別無正式住房的,可以按照每戶建筑面積三十平方米予以補償。

    九、原農民宅基地上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32.拆除因國家建設征用原農民宅基地上房屋,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超過30平方米的,對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換算為成套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積后按照所在區縣確定的拆遷補償價格給予補償;對原人均房屋建筑面積3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直接按照所在區縣確定的拆遷補償價格的20%給予補償。

    十、關于特殊房屋的拆遷補償問題

    33.被拆遷人以住宅房屋人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按照住宅房屋給予補償。拆遷人可以參照非住宅房屋給予被拆遷人停產、停業損失補助費。

    34.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拆遷人可以按其建筑面積及上一年度的建安單方造價結合剩余期限給予補償,計算公式為:臨時建筑補償款=建安單方造價×建筑面積×(剩余期限÷批準期限)。

    35.按照《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拆除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房地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糾紛未解決的,經區縣房地局批準,按照規定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分別補償,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補償款由拆遷人交公證機關或者區縣房地局提存。

    36.按照《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抵押人沒有在房地局公告的搬遷期限內與抵押權人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清償原債務的,對其的補償款由拆遷人交公證機關或者區縣房地局提存。

    37.《辦法》第四十條所稱公益事業房屋是指直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的,非營利性的房屋,包括學校、幼兒園、醫院、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文化館、敬老院、福利院等,但是私人用于公益事業的房屋除外。

    十一、關于拆遷補償協議問題

    38.拆遷補償協議文本由市房地局統一印制。

    39.被拆遷人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完成搬遷的,應按延期的天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每天100元執行。

    40.協議簽訂后,被拆遷人應將原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使用證明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交房地權屬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十二、關于補償款支付方式問題

    41.拆遷人應當將應支付給被拆遷人的補償款以被拆遷人的名義存入指定銀行,并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存款單據交給被拆遷人。

    十三、關于拆遷管理費問題

    42.拆遷人應當按照市物價局批準的屆時標準向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區、縣房地局繳納房屋拆遷管理費。

    43.房屋拆遷費用計算范圍包括拆遷補償費以及各種拆遷補助費、獎勵費。

    十四、關于拆遷檔案資料管理問題

    44.房屋拆遷檔案資料,包括下列內容:

    (1)申辦房屋拆遷許可證有關材料;

    (2)拆遷補償協議書及各種補償、補助費領取單據;

    (3)拆遷情況總結、拆遷結案表;

    (4)裁決、強制拆遷、訴訟情況及有關文件;

    (5)其他材料。

    45.拆遷人應當在被拆遷人全部搬遷完畢后1個月內向區、縣房地局移交拆遷檔案資料,并將拆遷結案表報市房地局備案。

    46.各區、縣房地局應當建立、健全拆遷檔案資料管理制度,逐步實行計算機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4

摘要: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作為土地經濟學的一個學科范疇,是基于經營城市創新理念而產生的一種新型的城市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土地收購儲備力度能有效改變以往在計劃經濟條件下與舊的土地管理模式下多頭管地與多頭供地的格局,變多頭管地和多頭供地為政府統一管地和統一供地的新模式,走以地建城,以地養城的新的城市經營道路。

關鍵詞:土地;收儲;管理

幾年來,在規范調控土地市場,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實現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在其運作機制中,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需要解決。

一、基層土地收儲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在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近年城市規模迅速擴大的中小城市,利用土地收儲解決用地難,用地貴的問題,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就土地收儲本身操作規程和機制方面,仍然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在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運營上,政府實際上只注重了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國土收益的回攏,而忽視了對土地收購儲備前期的資金投入。許多地方在土地收購儲備資金運營上,雖然也規定由縣財政撥款或向銀行貸款解決,但在實際運作上卻是步履艱難,阻力重重。財政部門不予撥款不說,就是想依靠國家和省里面制定的政策依據,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儲備機構都沒有自己獨立的帳戶。這樣,資金就難以融通,導致在土地收儲過程中難以進行有效儲備。二是土地收購儲備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上,難以達成統一的認識。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涉及面廣,常常需要多部門之間密切配合,但從目前情況看主要是與城建規劃及司法部門之間的協調對土地收購儲備的影響最大。具體是:城市建設規劃缺乏前瞻性和穩定性,給土地收購儲備無形中增加了風險;已進入土地收購儲備程序的土地,因原土地使用權人債權債務等糾紛使司法部門介入處置土地資產,導致土地儲備已做的前期工作失去效力,甚至出現法院將土地補償費代扣、截留等用于償還企業的債務等現象,造成原土地使用權人到期不按時交付土地,給政府儲備土地造成困難。三是在土地收購儲備的實際操作中,規避土地收購儲備的行為時有發生,致使一些本應納入收購儲備的土地被紛紛轉手,國土收益大量流失。如一些工礦企事業單位等,因單位搬遷、解散、撤銷、破產、產業結構調整或其它原因調整出的原劃撥的國有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無力繼續開發。不具備轉讓條件的土地,以及應依法收回的荒蕪、閑置的國有土地,根據相關規定,本應納入土地收購儲備,但土地使用權人卻拒絕收購,在不辦理任何土地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買賣或者以房屋租賃、聯營聯建等名義擅自轉讓土地或改變土地用途等方式進行著私下里的交易,導致國有土地資產大量流失。四是工作人員的素質和管理問題,鑒于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對其缺乏嚴格健全的監督機制,、、違法違紀者大有人在。在土地收購儲備的實際運作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已成為其主要目的,往往簡化土地報批程序,把本應該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征用等報批手續的土地,卻草率地以一紙收購合同就替代了,違規操作現象多有發生。土地儲備工作人員行政化管理意識濃,而服務市場的意識差,與土地儲備服務于市場、服務于經濟的宗旨不協調,存在工作效率低、不及時學習,觀念和業務水平跟不上時展的步伐等現象,成為制約土地儲備工作的一大因素等等。

二、解決土地收儲管理問題對策及建議

一是要規范土地收購儲備資本金的運營。在土地收購儲備的資金運營上,政府、財政及審計部門不僅要及時指導和監督土地收購儲備機構,對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國土收益的及時回收,更要協助土地收購儲備機構搞好土地收購儲備前期的資金籌措和投放工作。財政部門則更應積極配合好當地土地收購儲備機構,充分利用國家及省對土地收購儲備機構可向金融系統進行融資的政策依據,主動地與當地信貸部門聯系給予資金上的扶持,并在資金的信貸上提供積極的擔保幫助。二是要積極拓展并選擇合理的土地收購儲備方式。土地儲備庫建成后,凡是政府儲備土地必須入庫,以統一管理、統一整理、統一供地。重點可以通過土地征用、依法回收、直接貨幣收購、預約收購等方式進行。對“村改居”后即可采用這種土地儲備方式,來解決“城中村”改造的老大難問題。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已滿未申請續期或申請續期未經批準的土地,閑置土地,被依法沒收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無力繼續開發而又不具備轉讓條件的土地,可以收回后入庫。對近期急于開發的道路、供水、污水、能源、電力等基礎設施用地,以及區位條件好、升值潛力大、市場需求旺盛的地塊可使用貨幣直接收購。對企業搬遷地塊、破產企業變現地塊、污染搬遷地塊、老城區成片改造地塊等可實行預約收購。對特殊的公益性用地,且時序要求急、配套要求高、涉及面積大的地塊,如道路工程用地,可以采取定向委托某一單位的辦法實施收購等等。三是要做好相關部門間的協調問題。城建規劃部門要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法,制定科學、先進、穩定的城市規劃,尤其要著力提高地塊詳細規劃的覆蓋率,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徹底改變目前朝令夕改的狀況。國家應當制定專門的法規,明確土地資產有別于企業的其他資產,在處置土地資產時,必須征求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以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四是要加大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在實際工作中,建議對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劃撥用地利用檔案,并對其劃撥用地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動態巡查監察,以此來防范國有企事業單位借改制或改革之機非法買賣、租賃、抵押或者以土地出資入股、聯營聯建等方式非法轉讓國有土地資產。重點要加大對非法改變土地用途行為的監察力度,加強收購儲備力度,以有效地制止一些違法行為當事人擾亂土地市場秩序,逃避交納土地出讓金行為的發生。對國有企事業單位劃撥用地非法改變土地用途的,無償收回;加大對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行為的執法力度。對非法批準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行事責任,從而達到治根治本的目的。

三、結論

實施土地收購儲備及出讓的過程中是一個牽涉多方利益,協調各方利益的過程,一定要站對自己的位置,勇于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斷完善機制,嚴格依法執行,不僅要力促當地s經濟的快速發展,更要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最大限度地讓利于民。

參考文獻: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5

關鍵詞:新時代 城鄉 土地 管理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12(a)-0216-01

由于我國經濟迅速的發展,加快了城市化進程,使得農民和土地的矛盾日益加劇,傳統的土地管理模式存在許多問題,不符合我國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因此應利用我國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合理化、科學化城鄉土地管理制度,該文基于新時代背景,揭示城鄉土地管理出現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使城鄉經濟共同發展。

1 城鄉土地管理的問題

1.1 開發后的土地質量低

許多的開發項目需要大量的耕地來滿足建設項目耕地的審批要求,因此許多土地被開發后土地質量較低,不符合項目質量要求,而且缺乏有效的生產能力,這樣會造成耕地占補不平衡,浪費資源,開發資金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1.2 土地管理人員素質低

城鄉土地管理問題涉及很多分項工程,非常的復雜,例如環境保護、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以及農林業工程等,因此要求土地管理人員應有較強的綜合素質,但是實際上,城鄉土地管理人員素質比較低,這是傳統土地管理中一個重要問題。

1.3 土地管理投資主體單一

土地開發管理投資主要依靠于政府,這對土地開發管理投資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政府投資土地開發的資金來源主要在兩方面:一方面是土地有償使用的資金和用于農業發展的基金,另一方面是土地開墾的費用和新增的建設用地費用,雖然政府投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土地管理投資只依靠政府,達不到土地開發管理對資金要求。

1.4 重視局部利益,忽視整體利益

土地是我國非常重要的資源,在進行土地開發過程中,許多商家為了追求局部利益,忽視整體利益,導致過度開發土地資源,沒有充分考慮到環境問題,從而導致許多的植被被毀壞,雖然商家能夠在短期內獲得收益,但是從長遠來看,會造成環境惡化,土地荒蕪,甚至影響我們下一代人的生活。

2 新時代背景下城鄉土地管理的對策

2.1 根據經濟結構調整土地政策

在新時代背景下,土地管理應根據經濟結構,適當進行土地管理的調整,應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大力發展農業,促進農民的收入,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另外還要樹立正確的、科學的指導思想,合理進行土地管理的規劃設計,要保證耕地和農用地的質量,符合新時代背景下現代農業的要求,使農業經營能夠科學化、規模化,提高農業的經濟效益。

2.2 保護生態環境

土地開發管理在進行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到生態環境問題,土地開發管理規劃不僅要結合總體規劃,也要考慮到其它規劃,例如農林業規劃、城鄉建設規劃以及水利工程規劃等,同時做好現代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在不破壞環境的前提下,增加耕地,實現土地的可持續發展。

2.3 土地開發管理投資主體多元化

土地開發管理是一項系統的、復雜工程,不能只依靠政府投資,還應拓寬籌資渠道,實現土地開發管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土地開發管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應體現有償性和公益性,其中利用各種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進行土地開發后會得到利益和回報,體現的是有償性,通過社會各個方面的籌資,并建立具有市場化和高效性的籌資機制,體現的是公益性。在新時代背景下城鄉土地管理過程中,應將個人、企業以及政府結合起來,雖然三者的目的不同,企業和個人是為了增加效益和收益,政府是為了增加土地,但是最終都是以土地作為對象,因此應抓好個人、企業以及政府的結合點,建立有效的土地管理機制。

2.4 城鄉土地管理創新

新時代背景下城鄉土地管理不僅要改善問題,還要進行創新,符合經濟發展的趨勢。首先,應進行思想文化觀念上的創新,摒棄落后的管理思想和經營理念,吸取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保護耕地、節約用地;其次,應進行組織和體制創新,新時代背景下,科學技術迅速發展,使知識得到共享,因此可以利用信息網絡進行組織管理模式上的創新,提高土地管理效率;最后,應進行市場上的創新,保證土地市場交易能夠正常的運行,同時搞活土地二級市場,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易環境。

3 結語

新時代背景下城鄉土地管理,應及時解決土地管理人員綜合素質低、土地開發管理投資主體單一、開發的土地質量差等問題,并且應積極的進行城鄉土地管理的創新,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創建一個公平、公正以及公開的市場交易環境,從而有效促進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 彭震偉,孫婕.中國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城鄉土地資源配置[J].時代建筑,2011(3):14-17.

[2] 孫延國.試析城鄉一體化建設背景下的土地管理[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2(9):120-121.

城市土地管理范文6

關鍵詞:土地規劃;信息化管理;GIS;國內外比較;發展趨勢

Progress and Trends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Land Use Planning*

SHEN Ming

Guangdong Province Institute of Land Surveying and Planning

Abstract: In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se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ele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 the planning is a necessary way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improve service quality and achieve sustainable use in land resources. In recent decades, GIS, DSS and other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ve been applied gradually in urban construction and planning managemen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IT progress of land planning at home and abroad. And it analyzes features in theoretical method, system application an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this basi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the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 in China and the trends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land use plann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GIS;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trends

一、引言

規劃是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的龍頭,土地規劃是其核心工作內容。土地規劃是對一定區域土地的未來用途的計劃和安排。從管理的角度,土地規劃可以分成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兩部分。土地規劃具有強烈的空間特征,和地理信息有著天然的聯系。地理信息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簡稱GIS)是分析和處理海量地理數據的通用技術。GIS是土地規劃信息管理的基礎與平臺。土地規劃是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其管理信息系統屬于GIS的分支領域,三者關系如下圖1所示。

圖1地理信息系統、城市建設管理系統、土地規劃管理系統三者關系

加強土地規劃管理,可以從源頭上促進城市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因此其理論與應用研究歷來受到各國重視。

二、國際相關研究及特點

自全球信息化浪潮以來,世界各國重視應用GIS、遙感技術(RS)、全球定位系統(GPS)、決策支持系統(DSS)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向社會提供空間信息服務。在以西方學術界為代表的國際研究中,土地規劃較多納入城市規劃的范疇,并與土地管理、資源利用、城市建設等領域有緊密聯系。土地管理系統已從側重于地籍記錄的數據處理系統轉向側重于支持規劃決策的智能用戶系統。目前,發達國家大多數城市已建設基于Internet,集成RS、DSS等新技術的GIS綜合管理系統,這些系統成為許多機構必備的工作系統,在城市建設與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

在理論方法方面,西方學界提出了規劃支持系統(Planning Support System,簡稱PSS)理論并開展了相關研究。土地規劃支持系統是其中一個重要領域,在當前國外戰略性規劃研究中得到了初步嘗試。PSS支持多方參與規劃的模式,可以為代表不同利益群體、不同價值觀參與規劃各方(決策者、專業規劃師、普通公眾)提供一個互動、溝通、交流的平臺,提高規劃過程的可參與性,適用于規劃編制管理[2]。

在系統應用方面,GIS、DSS、RS等技術主要在規劃編制、決策支持、環境和社會問題模擬等環節采用,應用領域包括土地植被和土地利用、景觀保護、土地使用管理、區域與城市規劃、綜合管線管理等。土地管理系統以空間數據作為核心,不僅提高了土地登記的準確性和精度,而且為制作土地交易、資產評估、征收稅款等提供了技術基礎和發展空間。很多政府規劃管理部門已經實現了操作行為的計算機化,正逐步使用完全集成的GIS進行資源勘查、現狀分析、規劃模擬、方案擬訂、方案選擇、規劃實施、規劃評估、監測與反饋等,加強規劃的實施管理。

在技術規范方面,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地理信息的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極為重視。ISO于1994年成立地理信息標準化委員會(ISO/TC211)。同年,美國總統令,要求全國執行地理空間數據交換標準(SDTS)和元數據標準。近幾年成立的開放地理信息系統聯盟(OGC),致力于研究推出地理空間數據互操作規范,使不同的GIS和空間數據庫管理系統之間達到在線實時共享與互操作空間對象的要求。

三、國內研究最新成果

中國的GIS與規劃信息化研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很快。90年代以來,隨著“數字國土工程”與“數字城市工程”陸續啟動建設,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等部門與技術團隊合作,做了大量的研究和開發工作,建立了城市建設、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等管理信息系統[3]。

在系統應用方面,管理系統已由檔案管理導向、日常辦公導向發展為以“辦公―決策―服務”為導向的綜合、多層次信息系統。根據管理業務范圍,可大致將些系統劃分為綜合性城市建設管理系統和房地產建設、交通建設管理、綜合管網建設、土地規劃管理等專項業務系統[4]。

在技術規范方面,國家于1997年成立了全國地理信息系統標準化委員會,先后制定基礎地理信息編碼標準、地球空間數據轉換標準等國家級標準。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行業部門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地理空間信息的行業標準與規范,初步形成信息化標準體系。

在數據基礎方面,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城鎮地籍調查基本完成,技術路線較成熟規范,成果較豐富完整,數據現勢性強,為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的信息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數據基礎。

四、我國面臨的問題及其對策

1、面臨問題

較之發達國家,我國規劃管理研究與應用水平仍相對滯后,目前面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在理論方法上,適合我國體制和機制的土地規劃支持系統需要在理論、方法上開展研究;在系統應用上,主流信息技術整合、多源數據整合相對薄弱,需要融合更多最新的專業技術和系統工程方法、集成方法;在技術規范方面,土地信息化標準體系尚不健全,各個部門及行業之間的標準互相獨立甚至存在矛盾,造成數據難以共享,需要更高層次的技術標準進行規范與協調[5,6]。

此外,采用統一標準可能需要更改內部程序,變革實施將致昂貴花費,而且工作對部門沒有直接利益。另外文化和法律上的異議也會妨礙數據的,如軍事部門可能會限制對一些測量和繪圖數據的訪問。

2、解決思路

土地規劃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試點先行、統一標準、全面規劃”戰略,根據當前規劃管理的現狀和信息化水平,以最新的地籍、地形數據為基礎,以規劃流程為主線,滿足規劃編制、成果管理、輔助決策等管理需求,適應信息社會發展趨勢。信息系統建設的基本任務是:以省、市、縣、鄉四級規劃信息的管理為核心,以規劃的實施管理為主導,構建自上而下控制和自下而上落實的省、市、縣三級規劃數據庫和規劃管理信息系統,重點開展省級管理系統和縣級數據庫建設。規劃管理信息化的建設框架見圖2。

圖2土地規劃管理信息化框架

在具體技術上,進一步擴展GIS集成,尤其是與PSS的集成,從數據集成、應用集成和平臺集成三個方面入手,探討地理空間數據與屬性數據的集成、多源空間數據的集成、基于空間元數據的集成、GIS與應用模型集成、GIS與知識規則庫集成、GIS與超媒體的集成、GIS應用平臺集成等多項技術。

五、前景展望

1、系統支持下的實施管理、評估修改和綜合監管

我國規劃修改是下級報上級批準,規定“凡涉及改變土地利用方向、規模、重大布局等原則性修改,必須報原批準機關批準”,但未對修改幅度進行限制。隨著信息系統的實現,數據精度顯著提高。傳統的規劃管理和用地管理模式已難適應規劃信息化技術的發展。是否符合規劃、是否滿足規劃修改條件,亟需確定合理的數據內容、數據質量與數據精度等一系列技術規范。規劃修改既要考慮規劃的彈性,有利于依法定程序進行修改,又要盡量避免隨意改變規劃內容而損害國家或地方的長遠利益。明確限定規劃修改的程序、范圍和幅度,有利于維護規劃的相對穩定性,也符合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結合調查技術、遙感技術,系統可以用來監測土地利用的變化。隨著現狀調查、遙感影像、土地規劃等三個數據庫的完善,系統可以此為基礎建立綜合監管體系,今后將廣泛應用現狀調查圖、遙感影像圖及其它專題圖疊加在土地規劃圖上,可檢查土地開發是否按照批準的規劃進行。

2、以WebGIS的公眾參與

多媒體技術和互聯網相結合,是近幾年的新發展,它對土地規劃會有很大影響。將圖像、視頻、遙感影像、航空照片、聲音等多種媒體和GIS結合起來,可幫助規劃人員和決策者更全面地了解所面臨的問題[7]。互聯網對設計思想在專業人員之間的即時溝通有所幫助,也便于向公眾傳播,提高規劃過程的公眾參與程度。在將來,公眾可以在辦公室或住宅里通過互聯網隨時查看規劃的具體內容。借助互聯網絡,可以開發出基于多媒體的協作式規劃系統,便于公眾參與規劃的GIS,并有可能影響到公眾參與規劃的模式和規劃管理的體制。

(*本文是“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村鎮空間規劃與土地利用關鍵技術研究” 的部分成果,課題編號為2006BAJ95A10。)

參考文獻:

[1] Paul A. Longley,Michael F. Goodchild: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Volume 2,Management Issues and Applications,John Wiley & Sons,Inc,1999.

[2] 葉嘉安,宋小冬. 地理信息與規劃支持系統[M]. 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

[3] 陳述彭,魯學軍. 地理信息系統導論[M]. 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

[4] 張新長,曾廣鴻. 城市地理信息系統導論[M]. 北京:科學出版社,2001.

[5] 龍瀛. 規劃支持系統[M]. 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07.

[6] 龔健雅,杜道生. 當代地理信息技術[M]. 北京:科學出版社,2007.

[7] 宋小冬,鈕心毅. 城市規劃中GIS應用歷程與趨勢[J]. 城市規劃,201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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