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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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1

[摘 要] 近年來,隨著社會發展步伐的逐漸加快,教育發展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需要也隨之增大。采取有效措施優化固定資產管理,不僅能夠擴大學校規模,而且能夠為學校健康發展提供物質保障。本文介紹了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優化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措施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122

[中圖分類號] G64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7)05- 0225- 02

0 引 言

目前,我國大多數學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相對落后,一定程度上不能滿足學校持續發展的需要,并且嚴重制約了學校的發展步伐。固定資產管理作為學校管理工作的基礎和重點,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利于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由此可見,完善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1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必要性

1.1 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固定資產考核評價制度不健全。由于我國部分學校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考核與評價制度,相關人員的考核意識較低,考核標準不具體,進而導致固定資產在制定管理制度的過程中存在片面性、單一性等特點。其次,固定資產管理缺乏合理性。大多數學校在管理固定資產時,做不到管理專業化、管理科學化,并且經常出現購置混亂、采購盲目、財物不符等現象。然后,資產管理思想落后。資產管理工作者在實際工作的過程中,經常無視資產管理制度的存在,特立獨行的進行資產管理工作,當資產管理中出現問題時,工作人員互相推卸責任。

1.2 固定資產管理的意義

優化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一方面能夠提高學校在其他學校中的競爭實力,增強學校知名度;另一方面能夠反映學校規模,并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開展。此外,科學管理學校固定資產,有利于避免固定資產出現閑置現象,一定程度上能夠擴大資產使用率,進而促進學校有序運行。

2 優化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措施

2.1 制定清查制度

學校要想實現固定資產的有效監管,學校會計部門就要定期、及時的做好財務工作,會計人員每月底進行賬目全面統計和具體統計,認真、謹慎的開展賬目核對工作。工作人員對于已經存在的學校固定資產,要相應對其進行標簽明示,即以便利貼的方式將固定資產的規格、名稱、使用者、編碼、購置日期、類別、型號等明確記錄,同時,還要具體到人員簽名,并附加相關機構公章。如果個別固定資產沒有上述便利貼的詳細說明,那么其固定資產享受不到報銷待遇,只有在相關手續齊全的情況下,才能符合一定的報銷標準。

2.2 完善管理制度

首先,學校要制定明確的資產購置制度。固定資產購置前,要向學校財務部門請示,財務部門針對采購資產進行預算分析,最后告知明確的綜合預算結果,如果部分資產不在綜合預算的范之內,那么固定資產在進行購置時,要堅持急用及購原則,禁止發生隨意采購、盲目采購等現象。其次,學校要強化固定資產驗收制度以及資產保管制度。購買完成后的固定資產,要經過采購人、使用者、管理者以及保管者進行同時驗收,資產驗收的過程中,四位人員不僅要提高自身的責任意識,而且還要彼此間相互監督、共同合作,確保所購固定資產的優質性。最后,學校要細致落實資產報損制度。資產報損處理時,要遵循規范性流程,不能為了節省時間,忽視任一報損細節,進而提高資產管理的系統性。

2.3 健全監督制度

學校健全固定資產監督制度,即學校有意識的成立資產監督隊伍。財務部門要不定期的進行固定資產檢查,并公開告知檢查結果。與此同時,構建科學、合理的資產獎罰制度,獎罰分明。健全監督制度不僅能夠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而且能夠在發揮固定資產的基礎上,為固定資產制度提供切實保障,進而促進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有效運行。

2.4 建立績效考核制度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即使再完善、再健全,同樣需要管理者來實施、執行,因此,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的提出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冃Э己司唧w表現在以下四方面:第一方面,固定資產不僅要滿足上傳下達的需要,而且還要與學校的辦學宗旨、等級水平以及學校規模等相適應。第二方面,固定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與否,資產便利貼核對是否詳實、準確,固定資產的保護工作是否到位,資產各項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實。第三方面,資產清算制度以及固定資產報損制度是否有序進行。第四方面,固定資產的使用以及處理工作是否依據程序開展。建立績效考核制度,不僅能夠對資產管理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而且還能夠更好的健全資產管理系統,促進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運行,進而擴大學校的招生數量,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

3 結 語

綜上所述,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作為學校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合理的資產管理有利于提高學校各部門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優化學校內部結構。同時,資產管理的過程較復雜、系統,進而學校在進行資產管理時要腳踏實地,不能急于求成,通過制定清查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監督制度以及建立績效考核制度等方式進行固定資產管理,有利于促進學校健康、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李青.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問題與對策[J]. 天津市教科院學報,2012(5):86-88.

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2

關鍵詞: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完善

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117(2012)02-0046-01

狹義的企業財產即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對企業投資和投資收益形成的財產,以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企業其他國有財產。國有資產可定義為法律上確定為國家所有的并能為國家提供未來效益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增值的資產也屬于國有資產[1]。廣義的國有資產可定義為屬于國家所有的各種財產、物資、債權和其他權益,包括:1)依據國家法律取得的應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2)基于行使國家行政權力而取得的應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3)國家以各種方式投資形成的各項資產;4)由接受各種饋贈所形成的應屬于國家的財產;5)由國家已有資產的收益所形成的應屬于國家所有的財產。

一、國有企業資產的分類

國家標準CB/T14885-94《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規定了固定資產的分類、代碼及計算單位,主要適用于任何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行政機關、軍隊及各管理部門等)的固定資產管理、清查、登記、統計等工作。1)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國有企業資產根據資金的流動性質分為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包括企業的廠房、設備、輔助物及無形資產;流動資產是企業為了生產、經營所用的資金,主要是原材料、產成品、工資、保險及福利金等。2)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國有企業資產根據資產的存在形態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有形資產指具有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資源性資產。無形資產指不具備實物形態,卻能在一定時期里提供收益的資產,包括知識產權、工業產權、金融性產權[2]。有形資產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形態的資產,即廠房、設備等;而無形資產是看不見,摸不著的虛物形態的資產,即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但是嚴格地講,很難區別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比如:土地使用權、專利權、商標權是有特定的證書,完全行使實物的權利。3)注冊資本和股份金。國有企業資產根據投資形式分為注冊資本和股份金。注冊資本和股份金在承擔企業債務時,有同樣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但是在利潤分配上有區別。注冊資本的利潤分配根據一般企業的利潤分配原則進行,而股份金的分配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進行。

二、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立法和執法不完善,國有資產缺乏法律保障

1、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不夠健全

我國國有資產方面的法規,大多只是部門規章,都是以暫行條例、管理辦法、暫行規定等形式存在,實踐中操作缺乏管理力度。雖然 2008 年底出臺《國有資產管理法》,但是此法條過于籠統,對于經濟業務缺乏具體的管理依據。致使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地方國有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缺乏法律保障而被分割,而企業經營者只對組織部門和主管部門負責,不對資產負責。

2、對國有資產監督保護不夠得力

在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有強有力的法律監督。在我國,對國有資產的監督體系由外部監督體系和內部監督體系構成:外部監督體系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審計機構、驗資機構及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內部監督體系主要是指企業內部監督機構如監事會的監督[3]。但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外部監督不利,有些機構并未能起到監督作用。如有些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作假驗資證明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國有出資人制度尚未健全

國有出資人制度,實際上就是我們常說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它是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體制和機制的總稱。目前的情況是資產形成上渠道多頭、來源復雜,資產管理分散,相關部門工作缺乏有效協調,甚至嚴重影響規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

三、國有企業資產管理體制的完善措施

(一)明確規定了國有企業資產的管理方法

在條例中明確規定了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方法。第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協調其所出資企業之間的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糾紛。第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第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其所出資企業的企業國有資產收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其所出資企業的重大投融資規劃、發展戰略和規劃,依照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第四,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的重大資產處置,需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4]。

(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監督體系

在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國有企業資產監督機構及行為的規范化。

(三)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措施

第一,發揮檢察機關的打擊職能,遏制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流失的嚴重狀況表明,違法違紀等腐敗現象、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以及犯罪是國有資產流失的主要渠道之一,只有通過嚴懲各種腐敗現象和犯罪活動,才能斬斷伸向國有資產的“黑手”,遏制國有資產流失的惡流。第二,發揮檢察服務職能,健全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機制。檢察機關應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運行方式的變化特點,在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自覺強化服務觀念。第三,發揮檢察保護職能,促進國有資產正常運作。近年來我國市場經濟雖然取得了飛速發展,但完善的市場經濟管理規范還不夠健全,正在建立之中。檢察機關必須在嚴厲打擊違背價值規律和公開競爭原則的犯罪分子活動的同時,始終注意保護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各項管理措施和生產經營活動。第四,發揮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職能,配合社會各界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作者單位:中國鹽業總公司寧夏商業集團公司

參考文獻:

[1]李相植編著.國有企業宏觀管理[M].延邊:延邊大學出版社,2006.

[2]曹金亮.提高國有企業董事會治理效率途徑探討[D].山東大學,2007.

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3

[關鍵詞]國有投資 經營性項目 財務管理

一、國有投資公司的發展與現狀

經營性項目主要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輔之以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符合國家經濟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導向,投資主體多元化,可以是國有企業,也可以是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投資可以收回并能夠獲得預期收益,現金流量穩定。運行過程遵循市場化規則,實行公開、公平的招投標競爭方式,誰投資誰受益,但由于涉及到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在價格制定方面需要在政府協調下兼顧投資方和公眾的利益。本文經營性項目側重突出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房地產業、商品流通等行業展開論述。

經營性項目投資的現狀是經營性項目單位申請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先通過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提出項目申請,經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審核并逐級上報審批后,由地方計劃部門(現在的地方政府各級發改委)下達項目計劃,再由地方財政部門根據地方計劃部門下達的項目計劃,由地方財政部門下達項目資金計劃。再由經營性項目單位直接到地方財政部門辦理項目撥款手續。(一般只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下達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很少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下達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2002年以后才逐漸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的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進行投資。

在財務管理上,國有投資公司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不能參與管理,沒有投資和被投資的關系。在財務核算上,地方財政部門直接對項目單位(用款單位)撥款處理,而項目單位(經營性項目用款單位)收到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后納入資本公積和專項應付款核算,待項目完工交付使用時,從專項應付款核算轉入固定資產管理。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收到收到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后納入資本公積是不能參與企業收益的分配的,造成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長期沉淀,國家也疏于這部分資金的管理,使國有資產的大量沉淀。在國家出臺的法律法規方面也沒有這方面的有效的管理辦法。從財務管理和財務核算的角度來說,也不能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的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

國有投資公司、經營性項目單位在收到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國有投資公司財務上作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2002年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接到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資金、國債資金國有投資公司不作財務處理,財政直接將項目資金撥給項目單位。只有在國有投資公司直接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時,才將這部分資金在財務上作資本公積處理)。而經營性項目單位財務上作資本公積(2002年前作專項應付款,待經營性項目單位項目竣工后再從專項應付款轉入固定資產)。

二、國有投資公司財務管理中的問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家已經于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專門章節規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地方政府及其地方政府各部門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制定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地方政府授權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地方財政局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再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國有投資公司向企業收取國有資本收益。對于有規范的股權結構,可以根據《公司法》按國有股權所占的比例直接參與收益分配。而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方面,根據《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不相適應的地方。根據《中央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四章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經營性項目單位收到此資金后,記入資本公積管理,待項目單位同意增資擴股的情況下,可以作為國家資本金管理。而國有投資公司在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簽訂協議并出具收據后,記入長期股權投資(或者長期債權投資)。

根據以上財務處理辦法,國有投資公司在經營性項目單位不具有規范的股權(債權)結構。依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有關規定,不能正常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的收益分配(無法律依據),加之在國有參股和民營企業中,特別是民營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長期虛虧實盈,更不愿意在增資擴股時將這部分資金作為國家資本金增加股權所占的比例,對企業實施控制,讓國家資本對企業實施影響。對這部分國有資產投資如何進行管理,應該采取哪些辦法和措施,來保證對使用這部分資金的項目單位實施有效的管理,既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保障地方財政參與企業收益分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2.根據《預算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地方政府制定的《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對以國有資本的形式直接投資的企業可以根據《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參與企業的收益分配。而以其他形式投入企業的國有資產則不能根據《預算法》、《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地方政府制定的《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試行辦法》,不能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參與企業的收益分配。而對于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的企業,由于國有投資公司只是受托管理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這部分資金,名為受托管理,實為管理缺失,無法規、政策可操作管理依據,只是掛賬管理。

國有投資公司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的企業缺乏有效的管理,在財務管理上已經形成潛在的隱患。特別是對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長期疏于管理,造成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使用沉淀,資金使用效益較差等情況,已經造成國有資產不能保值增值。待項目單位同意增資擴股的情況下,才可以作為國家資本金管理?!吨醒腩A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硬性規定將這部分資金在企業增資擴股時增加國有資本金,很多民營企業還沒有等到增資擴股時就已經不存在了。如何對經營性項目單位在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方面加強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地方政府如何在制定地方法規或者地方行政命令上來約束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這部分資金,來確保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地方政府以某種形式授權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國有投資公司參與經營性項目單位財務管理,并以一定的形式參與使用經營性項目資金單位的收益分配,來保障地方財政部門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在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上有一定的依據。

對股權結構規范的企業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直接按規定參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而對經營性項目單位使用國家預算內固定資產項目補助資金、國債補助資金存在向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等經營性項目項目單位撥款,因存在形式與《公司法》中股東出資形式有一定的差距,即出資人身份和形式不規范,造成國有投資公司無法以代表政府行使出資人身份參與企業經營,更無法參與國有資本收益的再分配,不能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對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國有參股公司、民營企業等經營性項目單位撥款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企業國有資產法》中對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的界定。國有資產包括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定義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有明確的界定,而國有資本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沒有明確的定義。但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專門章節進行了規范,對國有資產的監督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也有專門規定,對國有資產的轉讓在《企業國有資產法》中也有比較詳細的規定。

《企業國有資產法》所規范的是企業全部國有資產,有比較詳細規定只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而對國有資產的規定就比較籠通。國有資產(國家所有者權益)=國家資本金+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潤。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在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時進行嚴格區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只有以國有資本的形式存在各類企業中的國有資產,在目前的法規中才能夠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地方各級政府才能安排所屬職能部門編制國有資本收益經營預算,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三、國有投資企業的改進措施

1.加強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管理

從財務風險管理的角度,國有投資公司主要應從自身的業務特點出發,以財務監管為抓手,不斷完善對項目單位管理體制,健全財務內控系統,防范財務風險。

(1)實行全面預算管理

對項目單位的戰略協同涉及財務監管機制方面,主要是加強項目單位的財務預算管理與控制。保證全面預算的順利執行,也就是保證了對項目單位權力分配的實施。對公司對項目單位在按年、季、月編制財務預算的基礎上,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糾偏補漏,對執行結果實施考核評價,及時整改完善,從而將目標控制與過程控制、結果控制相結合,在一定程度上掌控項目單位的財務風險。

(2)建立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

對公司對項目單位的管理如果過細過緊,很可能“一管就死”,放得過寬過松,又可能“一放就亂”。因此,對公司關鍵是要管好項目單位的重大財務事項,只要不超越邊界,就給項目單位充分的經營自,讓他們充分發揮能動性。

(3)強化對項目單位的內部審計

對項目單位的內部審計,一是除控股項目單位外,要將內部審計延伸到參股項目單位;二是除年度決算審計外,還可以根據需要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財務預算審計等專項審計;三是審計時要注意與項目單位的溝通,注意方式、方法和界入的時機;四是審計要深入,整改要落實。

(4)完善控股項目單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

從委托―的角度考慮,由于信息不對稱、責任不對等、契約不完備等內在矛盾,人可能產生“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因此,必須建立對經營者的激勵約束機制,用激勵機制來促使經營者為股東出力和謀利,用制衡機制來對抗潛在的權力濫用。

2.加強參股公司的財務管理

筆者認為,對國有參股企業(包括民營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應從以下幾方面進行:

(1)對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進行立法管理:首先要盡快做到有法可依,即建立一整套國有資產的法律、法規體系,依法治產,使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特別要對查處國有資產流失的辦法盡快立法。

(2)對于國有參股企業內部,每年應定期進行國有資產清查,核實國有資產存量的分布構成、經營效益、增減變動;清查是對日常資產的檢查、驗收和評價,建立能落實責任、獎懲分明的管理機制。

(3)規范產權轉讓行為,強化產權交易中心職能。明確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產權屬國家所有,只有國家授權機構才具有產權轉讓資格。還要規范轉讓的中介機構,以信息充分,合法場所,公開、公平交易,公正監督為前提,依法管理。對交易行使統一管理,確保產權交易的規范化,合理性和權威性。

3.完善相關法律保障

國有資本屬于全體人民所有,對于全體人民所有的資產監督也應由全體人民的代表來履行。目前我國現有監督體系中,國有資產初始委托人(全體公民)的出資者監督權虛置。而在各類法律法規條文中,并沒有對于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有關的規定都散見于其它法律條文中。所以需要在憲法中明確規定人大對國有企業的最高監督權,需要盡快制定《國有資產法實施細則》以明確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的法律地位。此外還要制定《國有資產組織機構法》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以確定國有資產的管理體制,并修改完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將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目前以所有者代表身份履行監督職責的國資部門,實際上只是中間人(政府)的代表,而不是初始委托人(全體公民)的代表。在設置了對國有建設項目的獨立監督機構后,國資部門將不再對建設項目進行全面的監管,而轉由獨立監督機構專司履行監管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應該明確規定該獨立監管機構的監督權,并委托人大常委會負責管理獨立監督機構,負責對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的建設情況進行監督。

從現行的法律構架來看,審計監督的法律依據最為充分,也最為完整,從國家根本大法《憲法》到專門的法律規范《審計法》再到相關的具體實施法規《審計法實施條例》,都明確了審計部門的監督權力。在《憲法》中第九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痹凇秾徲嫹ā分械诙畻l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這些法律法規構成了審計監督所依據的完整的法律框架。

相比之下,財政監督的法律依據比較模糊。財政監督所依據的主要是《預算法》和《會計法》,財政部門的職責是對社會經濟運行的全過程、國民經濟的各部門、社會再生產的各環節進行綜合檢查監督,對企業的監督則不限于國有企業,而且監督的內容也僅僅是預算執行情況和會計信息質量,其對國有投資建設項目監管的法律依據并不充分。

從本質意義上來說,國資部門的監督和國有投資公司對建設項目的監督性質是一樣的,其監督權都是來自資產所有權的延伸,所不同的是國資部門是受到政府的委托管理國有資產,其主要法律依據是《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條例》,而國有投資公司則受國資部門的委托出資,其監督權完全來自所投資資產產權的自然賦予。為協調獨立監督機構中各方面的法律關系,應該盡快出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以明確國資部門和國有投資公司的監督權,并修改《審計法》、《預算法》和《會計法》,以協調監管各方在對建設項目監管是時的法律地位和相互關系。

四、結束語

國有控股投資公司是國有企業改革和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的產物,也是適應從傳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過渡過程中應運而生的體制創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既要作為法人實體通過市場化機制進行獨立經營,又要作為政府投資代表履行部分政府職能,處于一個比較尷尬的境地,其發展能否實現可持續性面臨著一大挑戰。

國有投資公司的最基本責任是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但是在實際投資管理中對國有控股、參股項目都遇到的很多問題,尤其是對國有參股企業、民營企業,無法很好的通過內部控制和審計對其監督,需要財務管理措施以及制度上的創新改革,同時需要法律法規的保障。筆者相信只要我們能及時發現管理中的問題并及時更正改進,國有投資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會上升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1]宋立;肖金成.國有投資公司存在的問題與政策化改革思路.財貿經濟.2003-04-25

[2]楊勤勇.論國有投資公司在國資管理中的作用.華東師范大學.2005-09-01

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4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現狀分析;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27-000-01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不以盈利為目標,主要是社會進步發展的物質基礎,對國家強化政權建設,維護社會主義平衡發展,保證國家長治久安有著重要作用。我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主要通過《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各地方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管理,由于管理時間較短,各地管理水平不同,其中仍然存在較多問題。

1.國有資產管理體系落后。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處置隨意;由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屬于非經營性資產,不能直接投入到生產經營過程中去創造經濟效益,而忽視了對非經營性資產的管理;思想上的輕視,導致這部分資產在利用和管理上出現漏洞;一些單位領導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重視不夠,財務人員對固定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不熟悉,收支不納入財務統一核算;有些部門的職責劃分不規范,資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處置權脫節,要進行跨單位,跨部門的調配困難,造成產權虛置、管理缺位;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后所有權關系不清,出現賬面資產與實物資產不相符,出現沒有人向經營者迫索所有者權益的現象。

2.沒有足夠的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現象嚴重,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存在“重購置、輕管理”,“重資金、輕實物”的思想,2016年財政部在全國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在清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很多問題,一是有的單位賬面只反映固定資產原值總額,未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或卡片(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日常資產管理工作與賬務管理脫節、有物無賬、賬卡不符、賬賬不符、賬實不符;二是一些單位在專項工程或者專項項目實施中所購置的設備在項目與工程專賬支出中列支,項目結束后,將這部分固定資產放在賬外,形成賬外資產;三是已經損壞或報廢的固定資產未及時申報報核銷,造成有賬無實長期掛賬;四是固定資產賬簿記錄不完整,對單位購置固定資產未按規定在固定資產賬面反映,直接列為支出;五是固定資產流失嚴重,盤虧現象較為嚴重;六是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力量薄弱,很多單位沒有專職的資產管理人員。

3.資產使用效率低下。資產使用缺乏評估與監督,存量資產與預算管理脫節,許多單位存在大量閑置資產。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是由財政撥款單位使用的,而財政撥款決策時,對單位資產不作內容審查,資產盲目購置現象十分嚴重,加之受部門利益的影響,資產被人為地分隔在各部門封閉式運行,而不能隨事業的發展變化作相應地流動,只是資產閑置與資產短缺并存,資產的總體營運質量和效益十分低下。

4.國有資產監管存在缺位。沒有落實會計監督,造成管理國有資產賬目出現消極情況,沒有及時處理購入資產成本資產賬目,導致賬面不符,存在較多的賬外資產。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缺位情況,沒有起到真正的監管職責。財政部門作為國有資產管理的綜合監管部門,由于國有資產情況復雜,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簿弱,造成管理難度大,雖進行監管,但不到位。

二、行政事業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建議措施

我國相對而言,行政成本較高,要想建設低成本、高效率政府就必須做好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構建合理的行政性資產管理體制。我國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健全國有資產管理機制。實現從靜態管理到動態管理的轉變,將行政事業單位中國有資產的價值發揮,來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舊的制度不能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所以必須要完善舊有制度和法規,提出新的制度文件,保證國有資產管理有充分的制度基礎。

2.加強國有資產日常管理。相關人員必須把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工作納入日?;幏痘椭贫然恼\壍?,加強資產購置、配置、處置和調劑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建立以政府采購制度為主的資產購置方式,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的相關法規和制度依法實施政府采購;突出資產配置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嚴格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定的實物標準和價值定額進行配置,既要從嚴控制,又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單位資產處置必須要經財政部門審批,各部門資產凡需進行報損、報廢、出售和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的,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3.建立產權集中管理體制。按照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原則,變過去單位分散管理為政府授權委托財政部門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運籌。利用數據信息系統,清晰地掌握政府資產的構成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完善財政預算、優化資產配置提供依據。

4.建立國有資產考核評價體系。首先,領導要遵循相關制度和規定,將資產管理工作落實到人頭上,從而提高對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視,形成使命感和責任感。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明確自己保護國有資產安全的責任。其次,將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添加到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的政績考核中,從而促進領導對國有資產加強管理,降低資產管理漏洞,防止資產不明流失,從而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

5.加強監督管理。在國有資產管理中,有效的監督機制能夠發揮良好的效力。加強國有資產監督能夠防止賬面不合實際的情況出現。在行政事業單位中,會計監督是針對國有資產的重要監督機構。一定要根據相關規定對國有資產加強核算并建立詳細賬目,保證賬目記錄的連續性,做好會計人動的手續移交工作。另外,要發揮審計監督和業務監督在國有資產監督中的作用,控制國有資產流失。

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5

關鍵詞:高校;國有資產;監督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5-00-01

一、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國家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一直在不斷的創新,并且高校的管理體制也在不斷的調整和改革,全國高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很難去迅速的適應新形勢的變化,在監管方面會出現許多問題,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產生了一定差距,阻礙了發展。據初步了解,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國有資產管理意識問題。高校在管理國有資產方面的認識有許多不足,重視性不夠。普遍存在著重視貨幣資金的管理,忽視實物資金的管理,重錢輕物。還有一些單位和部門注重使用、忽視監管,注重有形資產、輕視無形資產。在思想上沒有重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認識不清,認為資產在學校內,監管不嚴也沒什么嚴重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國有資產會出現閑置浪費、損毀、丟失的現象。對于國有資產管理過程的難度,許多高校認識不夠。缺乏長期作戰的思想準備。雖然有的學校已經認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工作思路卻不夠清晰,不能夠正確結合當前市場的經濟條件。

2.國有資產的權屬問題。高校的國有資產是屬于國家所有,被高校使用和占有。產權分布上很難確定是經營性的還是非經營性的。國有資產的經營運行過程中,高校只享有資產的占有權和使用權,而不具有最終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很多高校不能夠明確權責,導致資金流轉不及時。有些高校為了避免資金的虧空還專門設立一些校辦產業來進行管理,但是由于高校資產的局限性,虧損情況可能會更加嚴重,進一步影響學校的發展與建設。

3.管理制度問題。在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中,管理體制的不完整、不明確會造成許多問題和分歧,資產的管理權、使用權等分屬于不同的單位,使得相關負責人混亂。有的高校還沒有專管員進行監督和管理,無法合理的運用高校的國有資產。在核算的過程中還容易出現賬實不符的情況。有的高校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造成了賬面價值與投入使用后的實際價值不符。這也容易讓有些人弄虛作假,影響資產評估的真實客觀性,不利于學校的發展和建設,高校的國有資產管理的質量和效率也被大大的降低。除此之外,高校的許多國有資產像土地、房屋、無形資產等被無條件的使用,所以無法產生經濟效益。

4.國有資產家底不清,使用率低下問題。由于高校近些年來的快速發展,國有資產也隨之增多,來源的多元化和管理機制等問題,導致了許多資產出現了賬實不符的情況。在監管不嚴的情況下,高校容易出現夸大實驗教學設備來滿足上級要求,或者一些專用設備的重置、閑置的現象。清理清查工作沒有很好的執行,在資產處置的時候沒有按照規定執行程序和手續,或者是一些人為的原因造成資產的損壞丟失、檔案資料的不完整等都能導致高校的國有資產混亂不清。

二、加強高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對策建議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是一個系統的工作,需要龐大的工作體系和全員的參與。針對目前的高校的現狀,必須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去適應高??焖侔l展的新趨勢。建立科學的家產監管體制,從根本上減少國有資產的流失,確保資產的安全。

1.增強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意識。在目前經濟市場的影響下,高校已經逐步意識到國有資產在教學、科研中的重要性,但是要提高所有員工和管理部門的重視,還是要轉變大家的觀念,提高認識。首先領導要能充分認識到提高國有資產的管理能有助于高校的建設與發展,對工作相關人員的思想認識進行教育加強,在工作安排中把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劃入重點落實的工作項目。此外還要建立明確的資產管理責任機制,從管理者入手,明確各部分的負責人和職責,來提高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效率。在必要時,高??蛇M行相關的宣傳教育,使職工了解國有資產相關法規和政策,提高認識。只有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認識提高了,高校才能夠順利的進行相關工作,有助于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的效率。

2.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制度建設,認真執行管理制度,是決定管理工作成功的關鍵。制度建設是資產管理工作的基礎,從目前全國高校的情況看,資產監管部門人員配備較少,規模不大,要想加強管理,僅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因此,高??梢酝ㄟ^建設國有資產的組織監管體系來擴大規模。建設組織體系的措施是在高校成立國有資產監管的委員會,成員由各個單位部門委任,這樣既可以統一協調管理工作意見,還能提高監督質量降低成本。此外還要明確日常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職責,以便方便對相關責任人的監管,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在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工作中,要建立一套相關的制度體系,像國有資產的登賬、保管、檢查和報告等都要嚴格遵照制度執行,保證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負責人,減少資產的流失。

3.定期進行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鑒于目前高校的國有資產情況,要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首先要摸清高校的家底,確實掌握高校的國有資產狀況。為了準確掌握資產的情況,并及時發現資產管理中的問題,高??梢远ㄆ陂_展資產清查工作。制定清查方案,明確高校各單位資產清查的范圍,工作目標和各個部門的職責分工。對盤虧或盤盈的資產找出原因,及時做出處理,實現賬實相符,為高校日常工作,財務預算提供更真實、準確的數據支持。同時,弄清各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的價值總量,更有利于明確對資產管理的職責和權力,為更進一步的管理體制改革提供科學依據,為高校加快建設、參與市場競爭活動、提升學校品牌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結語

國有資產在高校的發展建設中的重要性越來越大,高校一直在摸索資產管理的有效機制,不斷改革。只有通過對現行高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才能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來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減少資產的流失問題,不斷推進高校的發展建設,為我國經濟建設培養大量的人才。

參考文獻:

固定資產監督管理范文6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是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投資主要包括企業在境內的下列投資活動:

(一)固定資產投資;

(二)產權收購;

(三)長期股權投資。

第四條國資委依法對企業投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建立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五條企業是投資活動的主體,企業必須制定并執行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應的管理機構,并報國資委備案。

第六條企業投資活動和國資委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

(二)符合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向;

(三)符合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四)突出主業,有利于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

(五)非主業投資應當符合企業調整、改革方向,不影響主業的發展;

(六)符合企業投資決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七)投資規模應當與企業資產經營規模、資產負債水平和實際籌資能力相適應;

(八)充分進行科學論證,預期投資收益應不低于國內同行業同期平均水平。

主業是指由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確定的并經國資委確認公布的主要經營業務;非主業是指主業以外的其他經營業務。

第七條企業應當依據其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年度投資計劃,企業的主要投資活動應當納入年度投資計劃。

企業年度投資計劃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總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與構成;

(二)主業與非主業投資規模;

(三)投資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內容、投資額、資金構成、投資預期收益、實施年限等)。

企業年度投資計劃中的投資項目是指按照企業投資管理制度規定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投資項目(包括子企業投資項目)。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國資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年度投資計劃。

企業年度投資計劃的統一報送格式、報送時限等要求,由國資委另行規定。

第九條國資委對企業投資活動實行分類監督管理:

(一)按照國資委有關規定建立規范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國資委依據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對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二)未建立規范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資委依據企業年度投資計劃對主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非主業投資項目實行審核,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

(三)國有控股公司,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國資委報送企業年度投資計劃。

(四)其他類型的企業,參照國有控股公司執行。

第十條企業在年度投資計劃外追加項目,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國資委,國資委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管理。

第十一條企業對以下重大投資事項應當及時向國資委報告:

(一)按國家現行投資管理規定,需由國務院批準的投資項目,或者需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核)準的投資項目,企業應當在上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同時,將其有關文件抄送國資委。

(二)企業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的,應當重新履行投資決策程序,并將決策意見及時書面報告國資委:

1.對投資額、資金來源及構成進行重大調整,致使企業負債過高,超出企業承受能力或影響企業正常發展的;

2.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導致企業控制權轉移的;

3.投資合作方嚴重違約,損害出資人權益的。

(三)需報告國資委的其他重大投資事項。

第十二條國資委建立企業投資統計分析制度,企業應當按照國資委要求報送年度投資完成情況和分析材料,其中部分重點企業應當報送季度投資完成情況。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對投資項目實施后評價管理,具體工作內容與要求,參照《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指南》執行。國資委根據需要,對企業已完成的投資項目,有選擇地開展項目后評價。

第十四條國資委對企業依據本辦法報送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五條企業違反本辦法和其投資決策程序規定的,國資委應當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企業有關人員的責任。

國資委相關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國資委應當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國資委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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