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基本要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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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基本要素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1

稅法的構成要素,是構成稅法的必要因素,它們反映了稅收制度中的實質,規范了征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稅法構成要素分為實體法要素和程序法要素,實體法要素主要包括征納主體、征稅客體、計稅依據和稅率等。 這些基本要素,是決定征稅主體能否征稅和納稅主體的納稅義務能否成立的必要條件,明確了由誰納稅、對什么征稅和征收多少稅等這些稅收中的最基本,構成了稅收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個切實可行的遺產稅制度框架,是達到遺產稅征收的預期目的關鍵之一,因此本部分涉及到的問題是遺產稅法中的重點,同時也是難點。這些問題主要包括:(1)如何正確表述征稅客體范圍的問題。(2)如何確定征稅客體范圍。 哪些遺產應計入應納稅遺產總額,哪些遺產應在扣除之列,如何把握某些特殊形式的遺產(如房屋,文物)等等。(3)如何確定免征額,這是最大的難點。絕大多數學者只是給出某個具體的免征額數值,而支持這個數值的理由卻幾乎沒有涉及到,也就是說,我們不知道這個免征額的數值是怎么來的,為什么是這么一個具體的數值。 而個別涉及的,也只是泛泛而談,沒有實際統計數據的支持。稅率表的確定,與免征額的確定,存在相同的問題。 另外,遺產稅納稅人的問題也需要明確,尤其是贈與財產在應納稅額時的排列順序問題。

針對遺產稅課稅要素研究中的這些難點和不足,筆者根據我國的國情,借鑒國外的遺產稅法有關規定,著重探討了以下問題:(1)認為在表述征稅客體范圍時,應以概括法加反列舉法為宜;(2)詳盡討論了征稅范圍,探討了不計入征稅遺產的范圍以及扣除項目,并闡述了理由;(3)了確定免征額的原則,并依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確定了免征額的具體數值;同時也給出了確定稅率的原則,并提出了一個較為合理的稅率表方案。 總之,本部分試圖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以立法原則為指導,分別在納稅主體、征稅客體、免征額和稅率等具體課稅要素問題上給出一個明確而合理的方案。

(一)納稅主體

由于遺產稅是國際性的稅種,其納稅人的確定涉及到稅收管轄權的問題。根據國際稅法的慣例,稅收管轄權的確定,一般采取屬人、屬地相結合的原則。建議我國遺產稅法,也采用這一原則,先將納稅人首先區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再以來源地進一步加以劃分,從而確定遺產稅稅收管轄權。具體到“對遺產和贈與稅來源地的確定,一般以遺產或者贈與財產所在地為來源地,由該來源地國行使稅收管轄權”。[1] 因此建議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時在境內、境外的遺產征收遺產稅;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征收遺產稅。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2

關鍵詞:“卓越計劃”;稅法課程;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4013101

2010年教育部啟動實施的“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計劃”)是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而提出的高等教育重大改革計劃,旨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教育理念,培養卓越后備人才。雖然目前財經類專業沒有在國家的卓越計劃里,但是“卓越計劃”的核心理念也同樣適用?!白吭接媱潯本褪侵铝τ谔嵘龑W生在專業領域各方面的素質和能力,而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環節是人才培養的基本要素,是能否培養出卓越人才的關鍵。如何提高稅法課程的教學質量,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培養卓越創新型人才是稅法課程教師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1 當前稅法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1 稅法變動頻繁,教材更新滯后

教材內容能否跟上時代的步伐關系到人才培養的質量。但是,由于我國稅收法規的時效性強,政策更新速度快,導致稅法教材極易過時,其內容總是滯后于現行法規。例如:2011年國家稅收法律中一個很重要的變化,從2011年9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2000元調至3500元,但為保證在新學期開學前取得課本,高校訂書一般是在前一學期下單,因此,在2011年的教學中使用的教材中幾乎沒有按新的條例來編寫。

1.2 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落后

稅法課程在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方面雖有一定程度的改進,但是在教學方法上基本還是以教材為中心,以教師傳授為主的“填鴨式”傳授模式。在教學手段上,不少教師還是采用傳統的黑板加粉筆,雖然也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還只停留在演示文稿的使用上。因此,單調的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使學生的主動性很難調動起來,《稅法》成了“睡法”,很不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及創新能力的培養。

1.3 課程教學重理論、輕實踐

稅法課程教學一直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能力的傾向。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理論與實踐脫節,學生動手能力不強。雖然也有一些高校嘗試運用各種課堂實踐方法,如到校內外實習基地學習、下企業參觀考察等,但總體來說受經費、教師個人的責任心等因素的影響,實踐教學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1.4 缺乏培養卓越人才的師資隊伍

哈佛大學前校長科南特曾深刻指出:“大學的榮譽不在于它的校舍和人數,而在于它一代教師的質量。一個學校要站得住,教師一定要出色。”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師資是“卓越計劃”的成功與否的關鍵。稅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需要的是具備豐富實戰經驗的教師,憑借授課教師豐富的實戰經驗,借助于案例等手段把稅法的基本理論融于其中,以加深學生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然而目前我國高校稅法教師多是畢業后直接任教,相關實踐經驗缺乏,所以多數流于照本宣科。

2 基于“卓越計劃”的稅法課程改革

2.1 選擇時效性強的教材

在教材選擇上應盡量選擇近期出版的教材,或者學校組織教師自編教材,將最新稅法知識與政策動向及時寫入教材,更新教材編寫方法,將教學做融于一體的教學理念體現到教材中,建立項目導向、任務驅動的教材體系,增強教材對學生的指導性,方便學生預習復習,從而有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教學中,可將注會教材或注稅教材作為參考,因為注會和注稅教材更新快,時效性強,且有大量的時新案例,對教與學都有一定的幫助。

2.2 創新教學方法及教學手段

稅法是一門理論性和應用性都很強的課程,在教學中教師應注意使用啟發性教學。啟發式教學可以改變傳統的教學方法,改變教師滿堂灌、學生忙于記筆記的傳統教學方式,讓學生積極參與到知識的傳授過程中來,變被動的接受知識為主動的學習知識。比如在講授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教師可以結合自己收入的納稅情況來舉例,提高學生對個人所得稅的學習興趣。在講授增值稅法時,可以通過引入我國近年來發生的幾起重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犯罪案件,引發學生對我國增值稅制度的探究欲望。另外,在教學中教師可采用板書、多媒體演示、課堂小測試、重點問題課堂討論等豐富多樣的課堂教學模式,能夠增強學生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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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上的積極性,大大地提高課堂效率。實踐證明,教學手段從單一滿堂灌形式向多樣化傳授方式發展,可提高學生學習興趣,提高教學效果。

2.3 加強實踐教學

實施“卓越計劃”的目標是克服我國目前嚴重的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改革現有的人才培養模式,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統一,實現學校學習與校外實踐的有機結合,真正使學生的知識、能力、素質能夠有機協調地發展,從而培養造就創新能力強、綜合素質高、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人才。針對稅法課程的特點,教學中可通過以下環節要加大實踐教學:首先,加強校內實驗實訓。按照稅收征管的流程,讓學生模擬稅收征管的實踐操作,如模擬納稅申報等實務工作。其次,加強與企業的聯系,請企業總會計師、財稅基層干部等專業資深人士來學校作各種講座,以利于學生掌握最新的稅法法規政策,追蹤最新的稅法前沿知識。另外,也可由教師帶隊讓學生到企業實地參觀考察,熟悉納稅業務的全部流程,從而克服理論與實踐脫節的問題。

2.4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要培養高素質的卓越創新人才,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至關重要。首先,為了培養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的稅法教師,學??梢越M織教師報考注冊稅務師或安排教師下企業從事報稅工作,定期參加稅務部門安排的培訓。另外,教師也可以到企業鍛煉,熟練稅收實務操作方法,接受前沿最新專業知識培訓,不斷積累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

3 結語

培養卓越創新型人才是當前我國高等教育面臨的一項重大課題,對所有學校而言都是一項繁雜的系統工程。抓住“卓越計劃”這一契機,構建能夠體現承載學生素質與能力的課程體系,對現有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進行相應改革,使學生的能力和素質得到全面提高,是每一位教師值得深思的問題。

參考文獻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3

關鍵詞:稅務會計;財務會計;分離;協調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8-0140-02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我國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都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為了嚴格執行稅收制度,體現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降低遵守稅法的成本和財務核算成本,有必要分析和研究兩者的關系,以便更好地將會計和稅法結合起來。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與區別

財務會計是通過對企業已完成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和監督,為有關各方提供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會計信息的經濟管理活動。稅務會計是以國家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與繳納進行核算和監督的經濟管理活動。稅務會計是稅務與會計結合而形成的一門交叉學科,是區別于財務會計的一門特殊專業會計,兩者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

1.稅務會計以財務會計為基礎

稅務會計對納稅人稅務活動引起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必須以財務會計為基礎和依據,但需對財務會計記錄進行合理加工。稅務會計的資料來源于財務會計,它只是按稅法規定正確計算企業應交的各種稅費,并對涉稅經濟業務進行調整,做出調整會計分錄,再融于財務會計賬簿,最終反映到財務報表和各稅種的申報表中。

2.現行的財務會計報告適應了稅法的要求,體現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性

按照稅法的規定,對涉稅經濟業務進行調整后,應按調整后的會計憑證、賬簿等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是企事業單位根據經過審核的會計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并對外提供的反映單位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書面文件。企業的稅務會計處理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種影響體現在財務會計報告中。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

1.核算對象和目標不同

財務會計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的記錄和核算,目的是向企業的管理者、投資人、債權人、國家有關部門提供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滿足各方決策的需要。稅務會計反映和核算企業的涉稅經濟活動,即有關稅款的計算、核算、申報與解繳等內容,目的是為國家稅務部門和經營管理者提供納稅信息,保證國家及時、足額地征收稅款,同時,通過合理籌劃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2.核算依據不同

財務會計以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為核算依據,會計人員按照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真實、客觀地核算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業務,不必考慮稅法的規定。由于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有一定彈性,對某些會計事項,允許會計人員根據客觀環境和自身理解,選擇會計方法,這往往導致對相同經濟業務的核算出現不同的會計結果。而稅務會計以稅收法規為核算依據,按照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應向國家繳納的各種稅費金額并做出調整的會計分錄,由于稅法的強制性和統一性,對于相同經濟業務的處理結果是一致的。

3.核算基礎不同

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遵循配比原則,允許企業在一定的情況下合理估計收益和費用,將某一會計期間的收入和費用相配比,反映該期間的經營成果。稅務會計體現了權責發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結合,以收付實現制為主,依據稅法規定,確定當期應稅收入和扣除費用,計算當期應繳納稅費,一般不允許企業對收益和費用進行估計。

4.核算原則不同

一是根據會計準則,財務會計的計量屬性有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等,例如,為了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可靠和真實,對某些經濟業務的核算放棄歷史成本原則而采用公允價值。而納稅是法律行為,其合法性必須有可靠的證據作支持,因此稅務會計恪守歷史成本原則。二是按會計準則的規定,財務會計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謹慎性原則,對于某些會計事項需采用主觀估計方法,應充分估計風險和損失,且不得高估收益或資產,不得低估損失或負債。而由于稅收的強制性,稅務會計不考慮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和謹慎性原則,對任何涉稅事項的確認、計量都應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能估計。

5.基本要素不同

財務會計有六個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為了反映經濟活動的具體內容,對各要素進行詳細的分類。稅務會計有五個要素,即計稅依據、應稅收入、扣除費用、應稅所得、應納稅額,按稅法規定反映與納稅有關的經濟活動。應稅收入、扣除費用與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是不同的概念,即稅法對于收入、費用的確認范圍、時間、標準、方法與會計準則不同。

二、我國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及協調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同屬于會計領域,財務會計立足于微觀層次,真實、客觀地反映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而稅務會計立足宏觀層次,保證國家及時、足額地征收稅費,二者在各自的方向獨立發展。由于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目的和導向不同,且我國的稅法很難與財務會計完全融合,因此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我國的稅務會計仍然要采用以分離型為主、混合型為輔的一種稅務會計模式。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原因

1.順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

在改革開放之前的計劃經濟時代,由于會計信息使用主體單一,我國采用財稅合一型稅務會計模式,稅務會計未從財務會計中分離。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發展,會計信息使用主體呈現多元化的趨勢,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開始按照各自不同的方向發展。由于各信息使用主體有著不同的需求,例如:投資者、債權人利用會計信息了解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政府利用稅務信息監督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這使得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區別加大,二者相分離成為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

2.有助于完善中國稅制及稅收征管

我國正處于改革開放的深入時期,國民經濟迅速發展,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從不同角度監督經濟活動,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相分離,有助于完善中國稅制和稅收征管,有利于發揮稅收征集國家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運行的雙重作用。

3.有助于建立和完善會計準則體系

我國會計體制改革的目標,就是適應市場經濟需求,建立和完善會計準則體系,保證會計核算的客觀性和一定程度的靈活性。只有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才能使企業在遵循新的會計制度和準則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本企業的會計處理方法,充分發揮財務會計的核算、監督作用,提供真實、客觀、公允的會計信息。

(二)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協調

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適應了不同信息使用主體的需求,但兩者的分離會產生一些問題,如:使得征稅困難,提高了稅收征管的成本;增加了納稅人財務核算成本及人員培訓成本等。因此,為了實現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各自目標,在分離的同時,應注意兩者的協調與配合,構建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良性互動關系。加強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間的協調,能使國家稅收管理成本降低,從宏觀角度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有利于對企業制度和結構進行優化,減少企業的納稅風險。

為了使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更好地協調,應注意以下方面。

⒈完善稅務會計理論構建

改革和完善稅制,借鑒國際慣例,使稅法主動向會計準則靠攏。一是應進一步完善稅務會計理論,形成符合我國企業發展狀況以及我國稅法的稅務會計理論體系,在管理層面上稅收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要相互配合與合作,協調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的關系,讓兩者在協調中得到良性發展。二是完善稅務會計核算的內容,減少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差異。例如,在所得稅的處理方面,減少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在內容上的不一致,要以所得稅制度為基礎,保證會計制度與稅收人之間的統一。與此同時,放寬應稅費用的列支標準,加大納稅扣除,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

⒉加強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在信息方面的溝通

首先,會計通過披露真實有效的信息來配合稅務工作,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披露的會計信息,督促企業及時、足額納稅,以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效率。其次,各相關部門應利用各種渠道宣傳和推廣稅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其他經濟法規,使社會群體樹立法律觀念,促使人們自覺按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業務處理,并按稅收法規對涉稅業務進行調整。

⒊統一會計核算基礎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4

[關鍵詞]遺產稅;必要性;稅制要素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34-0117-02

1遺產稅的基本概念

1.1遺產稅的內涵

所謂遺產稅,通常含義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財產所有人(被繼承人)去世以后,以其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為課稅對象征收的稅。繼承稅是和遺產稅分不開的一個概念,它是指以財產繼承人在財產所有人死亡后所繼承的財產為課稅對象征收的稅。許多國家的遺產稅和繼承稅是互稱的,甚至將兩者通稱為“死亡稅”。但是遺產稅和繼承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對財產所有人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總額課征,納稅主體就一個;繼承稅則是對各個財產繼承人所分得的遺產課征,納稅主體可能不止一個,甚至是多個。正因為如此,前者可被稱為“總遺產稅”,后者則可被稱為“分遺產稅”。

1.2遺產稅的稅制分類

遺產稅稅制可按納稅義務人不同分為以下三種:

(1)總遺產稅制??傔z產稅制是對財產所有人(被繼承人)去世之后遺留的遺產總額征收遺產稅,然后將稅后遺產分配給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制度,即“先稅后分”。此種稅制以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一般設有起征點,并采用累進稅率,其稅負水平不考慮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疏關系。

(2)分遺產稅制。分遺產稅制也稱繼承稅制,是對各繼承人取得的遺產征稅,即在財產所有人(被繼承人)去世之后,先將其遺產分配給各個繼承人,然后對繼承人分得的遺產分別征稅的制度,即“先分后稅”。此種稅制以財產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一般采用累進稅率,其稅負水平的高低與繼承人同被繼承人之間的親疏關系有關。

(3)總分遺產稅制??偡诌z產稅制也稱為混合遺產稅制,其遺產處理方式為“先稅后分再稅”。它把對遺產的課稅分作兩次征收,先對被繼承人所遺留的遺產總額課征一次遺產稅,稅后遺產分配給各繼承人時,再就各繼承人所繼承或分得的遺產額課征一次繼承稅。其納稅義務人兼具上述兩種稅制的納稅人。

此種稅制先課征一次遺產稅,能從源頭上控制稅源,防止偷稅漏稅,使國家的遺產稅收入得到保證,再根據不同的親疏關系,對繼承人有區別地課征一次繼承稅,使稅收的公平原則得到落實。但是此種稅制有雙重征稅之嫌,也違反了稅收的便利原則。

1.3遺產稅的性質

(1)遺產稅是一種財產稅。按征稅對象的性質分類,稅收可以分為所得稅、財產稅和流轉稅。從性質上看,遺產稅是對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的課征,因此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把遺產稅歸入財產稅這一類。

(2)遺產稅是一種直接稅。根據稅負能否轉嫁,稅收可以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是指稅負不容易轉嫁于他人,而由納稅人直接承擔的稅種;間接稅是指稅負容易轉嫁于他人,納稅人只是間接承擔稅負,負稅人并不負法定納稅義務的稅種。遺產稅需要納稅主體直接承擔稅負,不可轉嫁,因此為直接稅。

2我國遺產稅制的主要稅制要素

稅收制度的主要內容和存在形式是稅法。“一稅一法”,每部稅法的具體內容都不同,但是都是由一些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構成,這些要素就是稅制構成要素。以下是對我國遺產稅開征后的稅制構成要素進行的設想。

2.1納稅主體(納稅人)

納稅人又稱納稅義務人,是指稅法規定的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納稅人的確定應堅持以便于征管為原則。我國的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繼承是按照遺囑繼承的,遺產管理人或者遺囑執行人為納稅人;如果沒有按遺囑繼承,而是按法定繼承,則法定繼承人就是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則由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以存有或實際控制遺產的人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我國在適用總遺產稅制的時候,應該規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納稅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可作為扣繳義務人的身份參與到遺產稅的征收中。

2.2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是指稅法規定的征稅標的物,說明了國家對什么征稅。遺產稅的課稅對象為財產所有人死亡之后所遺留的全部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三類。原則上,我國遺產稅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所擁有的全部財產作為課稅對象,我國《繼承法》第3條就對遺產作了法律上的明確規定。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對新出現的財產形式,如不能在原法律條文中明示,就應該出臺新的補充規定,對有關內容進行更新,以體現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做到與時俱進。

2.3扣除項目和起征點

遺產稅的扣除項目指依法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的財產項目金額。設置扣除項目是出于公平、效率和國情方面的考慮。遺產稅的扣除項目通常包括:遺產管理費用、喪葬費用、未清償的稅務及債務扣除、共同居住而不可分割的住房及基本生活費用扣除以及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等。我國開征遺產稅之后的扣除項目也應包含上述幾種。

各國的遺產稅起征點各不相同,但都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凸顯了促進社會公平的政策目標。就我國而言,設置起征點要慎重考慮研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個合理的起征額度,以保證社會公平,從而讓遺產稅的開征真正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

2.4稅率

稅率是指稅法規定的應納稅額與課稅對象之間的數量關系或比例關系,是計算稅額的尺度,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法定稅率主要有三類: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定額稅率。世界上多數開征遺產稅的國家采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的思想意識水平,我國在開征遺產稅時也應采用超額累進稅率。我國若開征遺產稅,在設定時應使遺產稅率略高于個人所得稅,過高的話會強化納稅人的抵觸情緒,使其揮霍財產導致社會財富流失;稅率也不宜過低,否則將起不到調節作用。

3我國開征遺產稅面臨的困境及對策分析

3.1個人財產信息難以獲得

開征遺產稅能夠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而通過開征遺產稅調節收入的重要前提就是個人財產信息記錄真實可靠。目前現行的有關收入申報的規定,申報主體僅限于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且僅僅對其合法收入進行監控,對于灰色收入則缺乏有效監管。而對于公民申報財產時,也僅僅是申報其全部收入中的明示收入,而這只是全部收入中的一小部分。雖然我國已實行個人儲蓄賬戶實名制,但是由于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管理不規范等原因,該制度也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問題,無法真正有效監控個人資金。

遺產稅的征收對象是財產所有人死后遺留下來的財產,因此,合理界定遺留財產范圍是開征遺產稅的關鍵之一。目前我國還未建立合理完善的個人收入申報和個人財產登記制度,因此公民的個人財產狀況仍無法準確掌握,這將會嚴重阻礙遺產稅的順利開征,因而有必要盡快完善上述制度。從建立和完善個人財產監管機制來看,美國的稅務號碼制度值得我國參考:在美國每個公民都有一個個人賬號,所有的個人收支,包括納稅,都從這個賬號上反映,而且嚴格限制現金的自由流動,這就能從根本上反映每個公民的個人財產狀況,通過這項制度,政府可以有效監控個人財務情況,并了解個人的信用狀況。我國可以根據這一制度,結合實際,以居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納稅號碼,明確該號碼的使用范圍和管理細則,使公民的所有收入、經營活動等情況都能計入此賬號中,從而系統監控納稅主體的經濟情況,獲得個人財產信息。

3.2來自遺產稅納稅人方面的阻力

遺產稅作為一個古老的稅種,卻并不為我國公民所熟知。有相當部分的人認為每個人都需要繳納遺產稅,個人所有遺產都要納稅,因此對開征遺產稅有抵觸情緒,加上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普遍認為個人生前努力工作積累的財富,不光是為了改善個人生活,更是為了留給后代,因此難以理解和接受遺產稅。遺產稅有較高的起征點,因此其適用人群將只占我國總人口的一小部分,但是遺產稅能否順利開征則取決于絕大多數公民的態度。

為了使遺產稅能在我國順利開征,政府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首先,加大遺產稅的輿論宣傳,以消除我國公民對遺產稅的認識誤區,為遺產稅的開征營造一個寬松的社會環境。國家可以充分利用大眾媒體來普及遺產稅知識,讓公眾對遺產稅制度的功能有充分的了解,明白開征遺產稅可以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進而使遺產稅制度獲得全社會的認同,最終保證遺產稅的順利開征;其次,加強對稅法的宣傳,強化我國公民的納稅意識??山梃b國外做法,構建獎懲分明的納稅機制,采取激勵措施,使人們有主動納稅的意識,并逐步建立稅收信用評級體系,將公民納稅表現與個人工作升遷、銀行貸款等其他社會活動相聯系,從而對納稅人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約,為遺產稅開征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

參考文獻:

[1]高培勇.公共經濟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彭騰.論我國的遺產稅缺失[J].蘭州商學院學報,2010(3).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5

摘要:文章從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會計國際化的要求出發,針對我國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存在的制度化思維、職業道德異化等問題,提出了完善會計制度、協調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關系等思路。

一、會計人員職業判斷能力存在的若干問題

會計是環境的產物,有什么樣的社會經濟環境就會有什么樣的會計信息需求以及與其相適應的會計模式。我國當前的經濟環境對會計的基本要求是:經濟全球化要求我國的會計核算標準同國際會計慣例保持協調,以提高會計信息在國際范圍內的可比性;資本市場的發展要求財務會計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的決策信息;全球經濟一體化和知識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劇了企業生產經營的不確定性,要求會計能夠及時地為風險識別和控制提供信息。這一切都需要高素質的會計人員作后盾,而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會計教育觀念陳舊,會計人員道德決策能力不足,會計信息失真之勢卻愈演愈烈。

1.會計規范“準則化”和會計思維“制度化”的反差。盡管各國經濟環境不同,會計規范的表現形式也不同,如美國的會計準則,法國的會計計劃(會計制度)等。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世界各國紛紛協調各自的會計核算標準,以會計準則為基調的會計國際化趨勢非常明顯。如歐盟成立后法國也在改變自己的會計立場,逐步向國際會計準則靠攏。再如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后,日本和韓國或迫于美國的壓力,或出于加強同國際經濟組織合作的需要,先后改組了會計準則機構,在會計準則制定上盡可能地同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會計準則保持一致。會計國際化不但要有一套和國際會計慣例協調一致的會計準則,而且要有與會計準則相適應的具有獨立判斷能力的會計從業人員。盡管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在規范會計核算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方面的目標是完全一致的,但在技術層面,準則又不同于制度,它側重于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原則,需要職業判斷;而制度則側重規范記錄和報告的過程,勿需職業判斷。葛家澍教授對此解釋得很清楚:“確認是將某一項目,作為一項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要素正式記入或列入某一企業財務報表的過程,其旨在解決交易事項發生后,何種項目,應作為何種要素,應當在何時加以記錄和報告,因此,確認是一種職業判斷。計量面臨著和確認同樣的職業判斷問題,即如何選擇計量屬性。確認和計量稱作會計決策,而記錄和報告則是把決策付諸實踐的過程?!闭驹跍蕜t的角度,確認關系到經濟事項的會計歸屬,計量關系到會計要素的屬性,必須在準則中予以明確,經濟事項歸屬和計量屬性明確后,記錄和報告則是順理成章的,勿需再作具體規范,這一思想和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會計人員的素質和思維習慣是不謀而合的。而我國長期以來采用會計制度的規范形式,會計人員養成了“逆來順受”的被動式思維習慣,不善于獨立進行會計判斷。我國當前以會計準則指導的“雙軌制”會計規范形式,既考慮了會計國際化的需要,又照顧了會計人員這一思維習慣。由此可見我國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同發達國家的差距,以及我國會計國際化的任重道遠。值得一提的是,稅法在我國會計人員制度化思維形成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職能合一,再加上會計學教科書常常以稅法之規定作為會計分錄示例,相當部分的會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同稅務會計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如在會計實務中,很多企業不問應收賬款的質量,一律按照“5‰”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就是很好的例證。殊不知,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如果也像稅法一樣,對諸如“壞賬準備”規定一個具體的提取比例的話,是有悖于其對會計核算只作“原則性”規定的基本精神。

2.會計信息的公共性與會計職業道德“異化”。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決策有用學觀”逐漸取代“受托責任觀”成為一種主流的會計觀念。出于為投資者提供決策相關的會計信息,我國證券監管部門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一直在致力于規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但會計信息失真之勢卻愈演愈烈。會計信息失真不外乎有兩種類型,一是制度性失真,即“選擇會計政策”而造成;二是非制度性失真即由會計造假,或對會計政策誤解或適用不當造成。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不管是制度性失真還是非制度性失真,都同會計判斷,尤其是和道德判斷相關。因為在會計準則或制度規范下的會計信息不是抽象的數字,在這些數字背后代表的是不同的經濟利益,即具有經濟后果,受托者常常通過歪曲會計信息而謀利。在委托關系中,“會計人”表面上是受雇于企業內部管理當局,實則受托于企業外部的所有者。委托人之所以要通過企業管理當局雇用會計人員,是考核受托人“受托責任”的需要,更是其通過對會計信息的利用作出正確的投資決策,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需要。但“會計人”常常屈從于管理當局的壓力,甚至和管理當局合謀損害委托人的利益,會計信息由“公共產品”演變成了私人謀利的工具。因此,不提高會計人員的道德判斷能力,企業的經營目標則難以實現,整個社會經濟也難以健康發展。

3.會計業職業判斷能力不適應會計職業環境的變化。在知識經濟社會,知識、技術、信息等資源在企業總資產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作用越來越強。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資產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因此,知識、技術、信息等資源能不能作為無形資產予以確認和計量,取決于會計人員對其收益的判斷。當然,在現有會計準則和制度規范下,無形資產是以其交易的“歷史成本”予以確認的,也就是說無形資產的確認實際上是不需要職業判斷的。但是,無形資產的“再確認”,即對無形資產價值在期末會計報告中的重新表述就沒有這么簡單了。會計實務中很多企業無形資產價值已貶損而不提“減值準備”,或無形資產已無收益能力而不注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會計人員沒有能力對無形資產的未來收益能力作出恰當的職業判斷。信息技術的發展和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既為企業提供了發展機遇,又加大了企業經營失敗的風險。基于會計是企業經濟活動的信息中樞,其信息量通常占整個企業全部信息量的70%以上,使得會計職業判斷與企業經營成敗息息相關。1992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美國會計學會(AAA)及管理會計師協會(IMA)等贊助成立的“全國舞弊性財務報告委員會”(NCFFR)下屬的專門研究內部控制問題的“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開創性的提出了“內部控制———整體框架”概念,并將風險評估列為內部控制的五項基本要素之一。隨后,世界各國會計或審計職業組織紛紛仿效COSO“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制定各自的內部控制規范或審計標準。我國財政部于2001年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基本規范》(征求意見稿),出于操作上的可行性以及會計人員整體素質考慮,沒有采納COSO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從總體上看,我國會計人員素質不高,參與意識不強,還不具備為企業內部提供完整的決策信息的能力。

二、提高會計職業判斷能力的幾條思路

1.更新會計教育理念,強化道德決策能力培養。會計教育也要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培養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創新人才。根據會計學科的特點,具有創新能力的會計人才,可以具體表達為具有較深的理論功底和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確立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以及資本市場的發育和投資者的成熟,會計信息的經濟后果已經顯現出來。會計國際化需要會計教育理念的國際化,目前我國會計規范是以準則形式為導向的,所以會計教育也應順應這一變化,改變按會計制度安排教材內容的體例和孤立的會計分錄示例的形式,借助教學案例把會計理念、教育思想、會計判斷的過程完整的表達出來。“會計人”既聽命于管理當局,又受制于委托人的雙重身份,常常把自己置于各種利益紛爭的漩渦之中,要保持客觀公正,沒有良好的道德決策能力是不行的。正如美國會計學會(AAA)所倡導的:會計教育不但要傳授必須的技巧和知識,而且要灌輸道德標準和敬業精神,因為在很多情況下道德往往比技巧和知識更重要,特別是在遇到相關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時,惟有道德決策能力才能發揮作用。有鑒于此,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會計職業道德建設非常重視,大都以成文的形式,來制定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會計學教材應當充實職業道德內容,通過職業道德案例,傳播現代會計理念,喚起會計職業界道德意識的覺醒。

稅法基本要素范文6

關鍵詞:稅收籌劃;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7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7)09-0102-02

1 稅收籌劃的定義、特征及對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意義

(1)稅收籌劃的概念與特征。

稅收籌劃(Tax Planning),是納稅人在遵守現行稅法及其它法規的前提下,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安排和籌劃,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從而取得節約稅收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活動 。

稅收籌劃與避稅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①避稅是通過鉆稅法空子以取得稅收利益,無助于人們的長期資本融通,因為漏洞一旦曝光,投資者可能要陷入困境。稅收籌劃需要較長遠的眼光,至少不短于5年。

②稅收籌劃不僅僅著眼于法律上的思考,更重要的是要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上。

③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除了要通曉稅法外,必然要旁及到與投資決策相關的其他法律法規;而避稅則不同,瞄準的只是稅法上的漏洞。

④公司對促進公眾利益應負有社會的責任感,稅收籌劃必須符合國家的政策導向,而不能像避稅那樣損公利私。

⑤避稅尤其是偷稅,要承擔政府實施懲罰的風險,懲罰的付出往往大于正常的稅收付出,所以只有稅收籌劃才是可靠的。

⑥納稅人關注著如何賺取利潤,但更關注的是其繳納所得稅后的凈利潤。公司的目標不在于利潤最大化,而在于稅后所得的最大化,稅收籌劃便是為了實現后面這一個目標。

(2)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意義。

①稅收籌劃是實現企業財務目標的重要手段。

企業的財務目標是企業價值最大化,稅收作為企業的一項支出,其數額大小直接影響稅后利潤的多少,企業價值的大小。,企業通過財務、經營、組織、交易事項的安排,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努力使稅負減少,稅后利潤最大,企業價值最大化。

②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

財務決策主要包括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三大部分,這些決策都與稅收問題密切相關,稅收籌劃對每項決策都有重要影響。在籌資決策中,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資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上所作的規定有所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在稅后列支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企業必須認真籌劃,選擇最佳的融資方案。在投資決策中,稅收政策不僅影響投資的方式、地區、行業,而且對投資收益也有較大-影響,也必須研究稅收籌劃。在利潤決策中,稅收政策不僅影響利潤的分配,而且對累積盈余也有制約作用,同樣需要進行稅收籌劃??梢姡愂找蛩赜绊懾攧諞Q策,稅收籌劃貫穿于財務決策的各個階段,成為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內容,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

③稅收籌劃是跨國公司開拓境外市場必須研究的重要課題。

隨著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企業的國際交流日益擴大,生產經營者的跨國經營活動日益增加。企業向國外投資時,是去日本投資還是去荷蘭投資,或者干脆在本國投資,是設立海外子公司還是設立海外分公司,稅負的差異很大,企業必須進行精心的稅收籌劃,才能獲取最大的效益。

2 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主要應用

企業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有著密切的聯系,主要表現在:①企業的行為要受市場經濟環境的影響,更要受企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影響。②稅收籌劃離不開企業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基礎,而且稅務會計目標內涵之一是要服務于現代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梢姡髽I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關系。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財務管理目標是指財務管理工作要達到的目的,它是財務管理工作的起始條件和行動指南,也是財務理論和方法體系賴以建立的基礎。可見,財務管理目標就是企業基于社會經濟環境的約束與自身價值判斷而推動資本價值運動所欲達成的目的,它規定著企業理財行為的空間與時間軌跡,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總體目標的有機組成部分。 財務管理目標具有多變性,它受制于當時的政治、經濟環境,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環境的產物。綜觀國際國內財務理論叢林,財務管理目標多種多樣,主要有“企業經濟增加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資本配置最優化”、“企業價值最大化”等。稅收籌劃的目標應該包括減輕自身負擔以獲取經濟利益最大化、獲取資金時間價值、實現涉稅零風險、提高自身經濟利益以及維護主體合法權益,而其中減輕自身負擔以獲取經濟利益最大化是其中最本質最核心的部分。稅收籌劃是一種理財活動,也是一種策劃活動。

在稅收籌劃中,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的,兩者的終極目標是一致的。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籌劃納稅方案時,不能一味追求納稅負擔和成本的減少,因為稅負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增加股東財富,同時那樣有可能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決策者在選擇籌劃方案時,必須符合財務管理的目標。稅收籌劃既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其本身反過來又對財務管理目標產生影響。

(2)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對象。

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如同人體的血液,只有不斷地流動才能保持人的健康一樣,資金只有在企業里不斷循環周轉,才能實現企業的增值。

企業的應納稅金不像對營業性債務的本息支付或對所有者的股利分派那樣具有較大的彈性,它對企業的現金流量表現出一種“剛性”約束。稅法對企業的要求就是要企業履行納稅義務,及時足額地繳納稅金。如果企業因現金拮據而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稅款,對企業的市場信譽、形象以及長遠利益都有極大的損害,而且還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作為財務管理工作者必須充分認識到稅金是企業現金流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并且具有強制性和剛性,在進行現金流量的預測時,必須充分考慮這一部分的影響。因而,企業的稅收籌劃應以稅收法規為導向,對企業財務活動中的納稅問題進行籌劃,以保證企業資金正常運轉。

(3)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職能。

財務管理職能包括財務計劃、財務決策和財務控制。稅收籌劃是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決策系統由五個基本要素組成:決策者、決策對象、信息、決策的理論和方法、決策的結果。稅收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此五要素均相應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稅收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稅收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傊愂栈I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稅收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通過納稅籌劃可以實現財務決策的最終目標。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稅收籌劃的實質就是對納稅進行事先的計劃,稅收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控制。可見,稅收籌劃與財務管理職能密不可分。

(4)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內容。

籌資、投資、經營和股利分配是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稅收籌劃對財務管理的四大內容都有重要影響。例如,在籌資中,由于不同的籌資方式獲取的資金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稅法中所作的規定有所不同,是在稅前列支,還是稅后列支直接影響企業的負擔,企業必須加以認真籌劃,選擇有利的融資方案。又如,投資者在進行新的投資時,基于節稅和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優化選擇。此外,稅收政策對利潤的分配,以及累積盈余也有制約作用,同樣需要稅收籌劃;企業經營活動中稅收籌劃的空間更大??偠灾?,稅收籌劃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各個過程,融于財務管理的各內容之中。

(5)稅收籌劃與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環境。

企業的理財過程是一個開放系統,它與各方面發生千絲萬縷的關系,該系統以外的各種因素都對財務活動產生重大影響。這種影響表現在:①為財務管理活動順利地進行提供便利和機遇,如提供有效地籌資對象和有利的投資項目;②對財務管理活動提出制約和挑戰,如規定成本開支范圍、緊縮銀根和增加稅負等。理財環境是公司財務管理賴以生存的土壤,是公司開展財務活動的舞臺。只有弄清公司財務管理所處環境的現狀和發展趨勢,才能把握開展財務活動的有利條件和不利條件,為公司財務決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據,提出相應的戰略措施,提高財務工作者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應變能力和應用能力,以便更好地實現財務目標。影響企業財務管理的環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經濟等方面的內容,企業的稅收籌劃作為財務管理的組成部分同樣受到這些環境的影響。而稅收籌劃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量,繼而影響企業的價值。

參考文獻

[1](美)斯蒂芬?A.羅斯(Stephen A.Ross)等著,吳世農等譯.公司理財[M](原書第6版).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03.

[2]葉子榮,張秀敏編著.企業稅收籌劃理論與實務[M].成都: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4.

[3]蓋地主編.企業稅務籌劃理論與實務[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4]劉百芳,劉洋著.企業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原則及其應用[J].現代財經,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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