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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1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由此可見,稅法賦予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折舊計提方法的選擇權,這就提供了納稅人通過折舊費用計提進行稅收籌劃的空間。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將應提折舊總額在固定資產各使用期間進行分配時所采用的具體計算方法。固定資產折舊可以作為稅前抵扣項目,因此起著抵扣稅負的作用。在正常盈利年間,固定資產折舊計提的多少直接影響應納稅額的多少。固定資產折舊的影響因素有固定資產原值、殘值、折舊方法、折舊年限。通常在折舊總額、折舊年限一定的情況下,不同的折舊方法下的折舊額會相差很大。
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主要有直線折舊法、加速折舊法、工作量法。
直線折舊法。直線折舊法是按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 可將固定資產的成本均衡地分攤到使用壽命周期內的各個會計期間, 使各期折舊額相等呈一條直線, 故又稱為直線法。其計算公式為:年折舊額= (固定資產原值- 預計凈殘值) / 預計使用年限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在固定資產價值既定的情況下,采用直線折舊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五年累計應納所得額是相同的。但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的前2年的折舊額比直線法的折舊額大,這說明加速折舊法使企業在最初的年度提取的折舊較多,把較多的稅負延遲到以后年份繳納,從而起到了遞延納稅的好處,從表里得出雙倍余額遞減法比直線折舊法下少繳稅11099元現值。
二、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選擇的稅務風險提示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要符合法律規定。企業在進行折舊方法選擇時必須充分了解現行法律規定,企業超出法律規定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節稅收益,相反還可能因其行為違背法律規定而使企業遭受諸如罰款等損失。
稅收減免期不宜加速折舊。在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情況下,固定資產在使用前期多提折舊,后期少提折舊,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這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遞延繳納稅款。但若企業處于稅收減免優惠期間,加速折舊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是負的,不僅不能少繳稅,反而會多繳稅 虧損企業不應采用加速折舊法。正常盈利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法前期計提折舊多會起到遞延納稅達到節稅的目的,但是對于虧損企業前期計提折舊不僅起不到抵免所得稅的作用,還會減少后期的正常盈利年限的抵扣減稅的作用;并且稅法對虧損彌補的時間規定是五年,采用加速折舊使企業利潤后移,相對加大了前期虧損年度每年虧損額,這樣很有可能就導致以前年度的虧損不能全部彌補或最大限度的彌補,從而產生最終稅負加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選擇年限平均法可使虧損最大限度的彌補,減少企業稅負。
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2
【關鍵詞】固定資產;所得稅;財務籌劃
在各稅種內各要素彈性的大小決定了各稅種的稅負彈性,或者說某一稅種的稅負彈性是構成該稅種各要素的彈性的綜合體現。可見,稅負彈性越大,納稅財務籌劃越有必要。企業固定資產納稅財務籌劃涉及所得稅、增值稅等稅種。對固定資產進行納稅財務籌劃,可以更好地為企業節稅。
企業可以利用稅法允許的會計政策選擇、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估計空間進行納稅財務籌劃,還可針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在稅法規定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獲取籌劃利益。
一、折舊方法選擇的納稅財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p>
籌劃分析:(1)如果未來各年所得稅稅率呈上升趨勢,企業在籌劃時應根據折現率,比較稅率提高增加的稅負與延緩納稅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選擇。(2)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使企業縮短投資回收期,又可使企業加速折舊,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3)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對不同折舊方法下獲得的不同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進行比較,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但是,加速折舊法并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1)盈利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2)虧損企業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3)企業處于減免稅優惠期間,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
二、凈殘值的納稅財務籌劃
法律依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并沒有明確規定預計凈殘值率?!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籌劃分析:當企業處于所得稅非減免稅時期,納稅人應根據資產(尤其是預計無形損耗大的固定資產)的特點,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調低殘值比例。殘值比例調低后,折舊抵稅增加,這既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也能給納稅人帶來不可忽視的稅收利益。
三、案例分析
企業可以采用直線折舊法或加速折舊法進行固定資產后續計量,不同的折舊方法影響當期費用和產品成本。如果采用直線折舊法,企業各期稅負均衡;如果采用加速折舊法,企業生產前期利潤較少、從而納稅較少,生產后期利潤較多、從而納稅較多,加速折舊法起到了延期納稅的作用。
實例:某企業購進一臺機器,價格為200000元,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為5%,假設每年年末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為20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根據上述條件,分別采用直線法、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各年的折舊及其繳納所得稅的情況。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如下:
方案1: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如表1所示。
方案2: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如表2所示。
根據上面計算可以看出,盡管在設備整個使用期間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是相同的,但不同的折舊方法在每一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不同。
總之,固定資產納稅財務籌劃需要高素質高水平的會計人員以系統的觀點,從企業戰略出發,綜合考慮企業稅收和非稅收因素,實現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均衡,以達到企業“稅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
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3
【關鍵詞】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納稅籌劃
一、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概述
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不斷發生損耗,其價值隨之逐漸轉移到有關產品的成本費用中去,并從產品的銷售收入(營業收入)中得到補償,固定資產損耗的價值轉移,就成為折舊。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常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有以下幾種:
1.直線法
直線法是按照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或工作時數和工作量)平均計算折舊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是等額的。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雖然簡單,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資產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經濟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沒有考慮這一事實。因此,只有當固定資產各期的負荷程度相同,各期應分攤相同的折舊費時,采用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才是合理的。
2.加速折舊法
加速折舊法也稱為快速折舊法或遞減折舊法,其特點是在固定資產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舊,后期少提折舊,從而相對加快折舊的速度,以使固定資產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補償。
常用的加速折舊法有兩種:
(1)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一期期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和雙倍直線法折舊額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在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時,只要固定資產在使用,則其起初賬面凈值就會一直存在,不可能完全沖銷,為此,應在固定資產折舊到期以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差額平均攤銷,使最后一年的賬面凈值與預計殘值相等。
(2)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也稱為合計年限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凈殘值后的凈額和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總和。
二、不同影響因素下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
(一)基于不同稅制的納稅籌劃
一般來說,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這主要是因為采用加速折舊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舊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則提取的折舊較少,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相當于企業在開始年份內取得了一筆國家無息貸款。
但是,折舊的納稅籌劃不一定全部使用加速折舊方法。一般情況是認為在比例稅率下,采用加速折舊方法較為有利,這可以使納稅人在早期計入更多的折舊額,可以取得資金的時間價值。由于我國的企業所得稅使用比例稅率,那么我國企業進行折舊的稅收籌劃就是盡可能地使用加速折舊;而在累進稅制下,過高的利潤額,會引起過高部分所對應的稅率偏高,從而會使企業稅負也偏高。在這種情況下,則適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減少企業的納稅。
(二)基于資金時間價值的納稅籌劃
從賬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一定的情況下,企業采用不同折舊方法和不同折舊年限,提取的折舊總額是一致的。但是,資金受時間價值的影響,折舊方法不同,企業獲得的資金時間價值和稅負水平也不相同。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不同時間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是不等的。企業在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時,需要采用動態的分析方法,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提取的折舊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折現后,計算出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再將二者進行比較,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折舊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從應納稅額的現值來看,運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稅額最少,年數總和法次之,而運用直線法計算折舊時,稅額最多。所以采用加速折舊法比直線法能獲得更大的時間價值。
(三)基于折舊年限的納稅籌劃
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只要求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以此來達到節稅及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以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好處。而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四)考慮通貨膨脹因素進行的納稅籌劃
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對企業擁有的資產實行歷史成本計價原則。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一方面可以加快投資收回速度,將收回的價值補償用于再投資,減少物價水平上升的投資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稅收擋板”效應減緩稅收支付現金流出量,從而使企業在物價上漲前期擁有較多的現金流量進行投資??梢?,通貨膨脹的存在對企業并非總是不利的,企業可以通過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的選擇有效地利用通貨膨脹,使企業獲得“節稅”效應。相反,如果預計物價將持續下降,則應采用直線法折舊,這時候可以保證緊縮時期企業稅收負擔的平均,相對于加速折舊,折舊年限在緊縮后期的稅收負擔較低,稅后利益較大,可以利用其貨幣價值較高的購買力進行投資更新。
(五)巧用固定資產修理支出與改良支出進行納稅籌劃
目前稅法規定,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而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因此,從納稅待遇上來看,修理支出更能節稅,不僅能節約所得稅,而且能節約增值稅。因為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用于固定資產的支出不能抵扣其進項稅,因而用于固定資產改良的外購商品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而用于固定資產修理的則可以抵扣。企業在這種稅制下應盡量考慮修理支出,而不是改良支出。
(六)考慮企業各年收益分布情況進行納稅籌劃
在比例稅制環境下,如果未來稅率不變且企業各年的收益較均衡,則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對企業節稅較有利:如果是在累進稅制環境下,企業的收益早期高、晚期低并有降低趨勢的話,則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給企業帶來的籌劃收益額會更大,這是因為加速折舊方法早期提取的折舊額大,晚期提取的折舊額小,剛好與企業早期利潤高、晚期利潤低成比例配合;使企業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業某一期收益過高給企業帶來的高稅賦。
三、對固定資產折舊進行納稅籌劃的注意事項
(一)我國稅法限定政策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我國稅法對企業實行加速折舊有嚴格的限定: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般為直線法,對促進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國家鼓勵投資的關鍵設備,以及常年處于震動、超強度使用或受酸堿等強烈腐蝕狀態的機器設備,確需縮短折舊年限或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須由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逐級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方可實行。
所以,企業應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自身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二)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國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會對一些特定地區、特定行業和企業給予很多稅收優惠政策。所以享有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在利用折舊進行納稅籌劃時,還要充分結合這些優惠政策。
1.稅收減免期不宜加速折舊
某公司2001年—2005年每年不提折舊前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000萬元,沒有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1年、2002年為免稅期。如果采用平均年限法,每年的折舊額為400萬元;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各年折舊額分別為800萬元、480萬元、288萬元、216萬元、216萬元。
采用平均年限法,5年的實際稅負總額=(6000-400×3)×33%=1584(萬元),平均每年負擔1584/5=316.8萬元;
采取加速折舊法,5年的實際稅負總額=(6000-288-216-216)×33%=1742.4(萬元),平均每年負擔1742.4/5=348.48萬元。
可以看出,加速折舊比平均年限法折舊平均每年增加稅負31.68萬元,增加稅負總額158.4萬元。所以,在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的情況下,固定資產在使用前期多提折舊,后期少提折舊,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這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遞延繳納稅款。但若企業處于稅收減免優惠期間,加速折舊對企業所得稅的影響是負的,不僅不能少繳稅,反而會多繳稅。
2.加速折舊需考慮5年補虧期
假設某公司采用加速折舊,當年虧損總額1000萬元,此后連續5年的稅前收益總額為700萬元,則此700萬元可全額彌補虧損,無需納稅,余下的300萬元虧損須用稅后利潤彌補;而該公司若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年虧損總額700萬元,此后連續5年的稅前收益總額為700萬元,則700萬元虧損可全額用稅前收益彌補,實際稅負為零。同樣的收益,因為折舊方法不同,采用加速折舊法比平均年限法增加稅負300×33%=99(萬元)。
由于稅法對補虧期作了嚴格限定,企業必須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對以后年度的獲利水平做出合理估計,使同樣的生產經營收益獲得更大的實際收益。特別對一些風險大、收益率高且不穩定的高科技企業更要合理籌劃,避免加速折舊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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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4
關鍵詞:財稅制度;企業;納稅籌劃;探析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1-0-01
一、企業納稅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納稅籌劃的實施不僅影響到企業日常生產經營,還影響到企業今后的發展及市場聲譽,可謂影響重大。然而,在企業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以至于企業納稅籌劃無法順利實施。主要表現在:
1.納稅籌劃存在一定的風險
納稅籌劃需要操作者精通稅收知識并執行嚴密操作過程,否則會因為掌握不到位而使納稅籌劃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表現為兩點:一是基于納稅籌劃的專業性,由于沒能準確掌握稅收法律中的相關條款或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因而在籌劃時出現漏洞;二是在納稅籌劃方案執行的過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監控措施,以至于納稅籌劃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使企業面臨著涉稅違法的風險。
2.稅收法律意識薄弱
在一些企業中,管理人員稅收法律意識薄弱,無法正確認識依法納稅的重要性,也分不清偷稅、漏稅以及納稅籌劃的界限。這樣,自身企業的納稅籌劃最終不能與國家的法律相匹配,甚至可能觸犯法律允許的范圍,因而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3.沒有正確的納稅籌劃觀念
在很多企業里,由于管理者將企業管理的重點放在企業直接經濟效益上,以至于納稅籌劃未得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而在企業實際的經營中,納稅籌劃帶來的經濟效益是間接的,是基于節支等于創收的觀念,稅收負擔的輕重,與企業的整體收益是分不開的,且稅收的節支直接節約貨幣資金的流出。因此,納稅籌劃需要企業管理者樹立正確的納稅籌劃觀念,以正確的心態來規劃,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原則
納稅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性原則,才能有效地進行納稅籌劃。
1.合法性。納稅籌劃要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稅收法規所提供的包括減、免稅在內的一切優惠。
2.合理性。指企業投資、融資、經營管理等行為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納稅籌劃只是企業商業活動的目的之一。
3.全面性。一種稅負的減少,可能導致另一種稅負、非稅成本的增加,甚至會影響企業重大的經營活動或企業戰略,因而要全面衡量,綜合籌劃。
三、完善企業稅收籌劃的途徑
掌握最新的稅收法規精神,完善企業的稅收籌劃,能夠使企業在各項經營活動中獲取更多的經濟效益,促使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稅收籌劃的方法主要有:
(一)企業籌資活動的納稅籌劃
企業進行外部資金籌集,有權益籌資和債務籌資兩個備選方案。因為債務籌資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利息支出可以計入企業的在建工程或財務費用在稅前列支。而權益籌資成本卻是由稅后利潤支付的,與債務籌資方案相比,需要多納所得稅。所以從稅收的角度考慮,債務籌資比權益籌資成本要小。
但要注意的是,在權益資金和債務資金的籌措中,要同時考慮成本和風險兩個因素。即既要考慮籌資的邊際資本成本,也要考慮負債增加相應增加的財務風險。
(二)企業投資活動的納稅籌劃
1.下級機構組織形式的納稅籌劃。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子公司的組織形式是法人,應在屬地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分公司的組織形式是非法人分支機構,應并入總公司進行匯總納稅。企業在設立下級機構時,就需前瞻性地對兩種納稅方式進行對比,結合其他效益指標,選擇合適的下級機構組織形式。
2.企業合并的納稅籌劃。企業在合并中,會產生盈虧互抵的情形,即盈利企業兼并一個虧損企業時,兼并企業可用其盈利先補抵虧損企業的累積虧損,再按利潤余額繳納企業所得稅,這樣就減小了企業所得稅的稅基。
(三)企業經營活動的納稅籌劃
1.適應流轉稅的納稅籌劃。許多大型企業,可能既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同時也是營業稅的納稅人,這樣在混合銷售和兼營業務中,就必須全面籌劃好適應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的問題。一是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繳納增值稅,避免因為未分別核算兩種稅種,使企業增加稅負或者由稅務局核定導致稅負增加的情況發生。同時,對于同屬增值稅或營業稅不同稅率的,也應分開核算,避免從高適應稅率。二是只提供服務收取中介服務費的業務,應避免簽訂安裝、購銷等形式的合同,防止因此增加稅基或改變稅種加重稅收負擔的情況。
2.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目前,折舊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產量法、工作量法、加速折舊法。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凈殘值使企業存在企業選擇的空間。這樣,同一項固定資產在使用期間內按不同的方法計算,就會產生不同的折舊額。這就給企業納稅籌劃提供了條件,企業可選擇適合的折舊方式。如:免稅期不選擇加速折舊法;在沒有免稅條件時,固定資產可選擇加速折舊法,這樣投入前期產量高、修理費用少,加速折舊可適當減小所得稅稅基。
3.固定資產修理的納稅籌劃。在現行企業所得稅法中,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可以在當期稅前扣除,而同時符合大修理支出兩個條件:一是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年,二是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處長2年以上。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這樣,在不影響生產的情況下,企業可將修理合并成大修理或將大修理分拆成多次日常修理,從而達到調節稅負的目的。
4.虧損遞延的納稅籌劃。虧損遞延是指如果某企業在某經營年度中出現了所得稅法定義的虧損,則該企業不但可以免付當年的所得稅,其虧損還可以向后遞延5年,以抵消以后規定年的盈余,企業根據抵消后的盈余再交納所得稅。這樣,如在企業經營不是很景氣的年度,且虧損對企業沒有很負面的影響時,可以適當虧損以減輕所得稅稅負。
參考文獻:
[1]蔡昌,張西克.新會計準則與涉稅處理技巧[M].廣東經濟出版社,2006(07).
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5
關鍵詞:納稅籌劃節稅納稅籌劃固定資產折舊
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為了能夠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勝,必須會采取各種措施以實現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整體把握稅法和正確運用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可以降低財務成本、減輕稅負,為企業創造更多地現金凈流量。納稅籌劃目前在國外已十分盛行,在我國還只是一項嶄新的課題,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特別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納稅籌劃將會越來越多地被人們所重視,它將成為企業經營理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納稅籌劃”又稱稅收籌劃、節稅,英文為taxplanning或taxsaving,指的是: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稅法的前提下,主動和充分運用納稅人的權利,站在納稅人角度,通過對籌資、投資、經營等活動進行合理安排和籌劃,以達到減少稅收支出、降低稅收成本、增加企業現金凈流量,從而獲取最大稅收利益的管理行為。納稅籌劃是在對政府制定的稅法進行精細比較后的納稅優化選擇,是一種符合政府策導向的經濟行為。
我國的各種稅種的籌劃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有著密切的聯系,尤其在對所得稅進行籌劃時,受其影響最為明顯。納稅籌劃的途徑有多種,如縮小稅基、采用低稅率、延期納稅、稅收優惠以及涉稅零風險等,在縮小稅基中又可以分為縮小絕對額和縮小相對額。其中與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相關的納稅籌劃主要是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下面就固定資產折舊處理方法的選擇來討論企業如何籌劃納稅,以期取得"節稅"的效益。
固定資產的特點是可以連續多次地參加生產過程,但仍能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由于長期被使用,發生損耗是必然的,其價值也就逐漸減少。所以“固定資產折舊”便是固定資產由于損耗而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的價值。固定資產折舊籌劃屬于企業成本費用籌劃的內容之一。我國現行增值稅是生產型增值稅,所以對固定資產已經征了一道增值稅,而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是對企業固定資產予以補償的途徑。由于折舊都要計人成本費用,直接關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潤的高低,以及應納稅額的多少,因此,固定資產如何計提折舊成為企業十分關注的問題。折舊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稅收擋板"的效用。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常用的折舊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數總合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運用不同的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攤到各期生產成本中的固定資產成本也不同。因此,折舊的計算和提取必將影響到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到企業的利潤水平,最終影響企業的稅負輕重。由于在折舊方法上存有差異,這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在利用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不同稅制因素的影響:一般來說,在比例稅制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則宜選擇加速折舊法對企業較為有利。這主要是因為采用加速折舊法,使得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舊較多,而在后面的年份則提取的折舊較少,這樣就可以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相當于企業在開始年份內取得了一筆國家無息貸款。但是,如果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則應選擇平均年限法較為有利。由于延緩納稅收益與稅率高低成正比,因此,在未來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往往會使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大于延緩納稅的收益。當然也會出現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小于延緩納稅的利益。這主要看市場資金的折現率高低。所以,在未來稅率越來越高時,企業就需要進行比較分析,才能對企業的折舊方法做出最佳選擇。而在累進稅制下,過高的利潤額,會引起過高部分所對應的稅率偏高,從而會使企業稅負也偏高。在這種情況下,則適宜采用平均年限法,可以使企業的利潤避免忽高忽低,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減少企業的納稅。當然,由于企業自身的條件、稅率累進的急劇程度以及銀行利率的大小等因素,也會對折舊的"稅收擋板"效果產生影響。因此,在累進稅制下,企業到底采用何種折舊方法較為有利,仍需企業經過比較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終決定。
2.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擁有的資產實行按歷史成本計價原則。這樣,如果存在通貨膨脹,則企業按歷史成本所收回的資金的實際購買力將大大貶值,無法按現行的市價進行固定資產簡單再生產的重置。但是,在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方法,既可以使企業縮短回收期;又可以使企業的折舊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舊成本取得更多的稅收抵稅額,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從而相對增加企業的投資收益??梢?,通貨膨脹的存在對企業并非總是不利的,企業可以通過采用加速折舊方法的選擇有效地利用通貨膨脹,使企業獲得"節稅"效應。
3.折舊年限因素的影響:新的會計制度及稅法,對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只要求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只要是合理的即可。這樣企業便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對企業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對企業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此來達到節稅及企業的其他理財目的。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創辦初期且享有減免稅優惠待遇時,企業可以通過延長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將計提的折舊遞延到減免稅期滿后計入成本,從而獲得節稅的好處。而對一般性企業,即處于正常生產經營期且未享有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來說,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資產成本的回收,使企業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前期利潤后移,從而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
4.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從賬面上看,在固定資產價值一定的情況下,無論企業采用何種折舊方法,也無論折舊年限多長,計算提取的折舊總額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資金受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企業會因為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同,而獲得不同的資金的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由于資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值,因此,不同時間點上的同一單位資金的價值含量是不等的。這樣一來,企業在比較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所帶來的稅收收益時,就需要采用動態的方法來分析,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按當時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后,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在規定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再比較各種折舊方法下的折舊現值總和及稅收抵稅額現值總和,在不違背稅法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稅收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市場經濟是一種法治經濟,依法治稅也是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納稅籌劃的興起和發展,是納稅人觀念更新的產物,是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也是同國際接軌的體現。我們有理由相信,在21世紀的經濟生活中,納稅人的籌劃欲望會更加強烈,人們將會越來越多地運用納稅籌劃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納稅籌劃必將有所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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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范文6
【關鍵詞】納稅籌劃 會計處理 財務管理
眾所周知,企業實現價值最大化是其最重要的財務目標,那么如何在熟知了解國家現行稅收政策法規的基礎上,通過科學合理的納稅籌劃來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成本就成為企業財務管理決策的重中之重。自2007年開始,我國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實施,這對于企業納稅籌劃工作來說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伴隨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2009年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為我國企業帶來了更多開展納稅籌劃的方法和機會,與此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挑戰。在此背景下,本文將重點探討如何進行科學有效的會計政策選擇來實現納稅籌劃活動的合理性,從而為企業提高經濟效益,完善財務管理獻計獻策。
一、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可行性及風險分析
(一)基于會計政策選擇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具有可行性
納稅籌劃,也可稱作“稅收籌劃”或“稅務籌劃”。具體指的是企業在遵守國家稅收政策和稅收法律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會計政策選擇的作用來達到減少企業賦稅的目標。本文認為基于會計政策選擇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具有可行性,這主要在體現在兩個方面:
1.通常來說,納稅籌劃的技術有減免稅技術、扣除技術、拆分技術、稅率差異技術、延期納稅技術和會計政策選擇技術等等,但是會計政策選擇卻是企業實現納稅籌劃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拿所得稅這一主要稅種來說,其征收一般都是基于企業的利潤來操作的。然而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數額。因此,企業在進行會計政策選擇時,就會偏向選擇遞延利潤、降低收益的會計政策來實施納稅籌劃。由此發現,可選擇的會計政策為企業納稅籌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利潤操作的空間。
2.通過會計政策選擇來實施納稅籌劃,這本身就具有可操作性強的特點。一些納稅籌劃的技術,由于要對投融資活動及經營活動等環節帶來調整和改變,所以帶來的籌劃成本必然較高。比如,投資的納稅籌劃活動,可能要求調整投資的方式或者投資領域。而會計政策選擇不同的是,它以企業既定的經濟活動為前提,幾乎不會影響到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且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和技術條件約束是最小的。
(二)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風險性分析
雖然我國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都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是也存在諸多的不足,風險問題不容忽視。企業納稅籌劃風險具體指的是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由于籌劃失敗而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國企業在納稅籌劃上存在的誤區主要表現在:
1.對納稅籌劃的根本認識上存在誤區
最突出的表現就是一些企業領導層片面地將納稅籌劃與逃稅劃等號。但是二者具有本質的區別?!巴刀悺笔菍σ呀泴嶋H發生的某項應稅行為的部分否定甚至是全部否定;而納稅籌劃是對一項應稅行為事先進行規劃、設計和安排,來取得在合乎法律范圍內的稅收利益的行為。通俗的講,前者是違背法律法規的經濟行為,而后者則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正當經濟行為。
2.對納稅籌劃的成本估算存在困難
由于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因素,所以將直接導致其成本估算很難操作。再加上它本身涵蓋的內容條目過多,而且也具有不確定性,所以很容易導致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往往忽略了成本的估算,而片面追求經濟收益的多少。
3.對納稅籌劃的人才儲備不足
納稅籌劃是一項具有難度的活動,要求綜合性人才才能更好地實現。然而我國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整體上還處于初步起步階段,一些企業非常缺少既懂得系統的全面知識,又具備較強的會計職業判斷力和整體納稅統籌能力的全能型人才。不難發現,一些企業在進行所謂的納稅籌劃時,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操作習慣,比如片面利用我國會計的相關法律和法規,甚至只注重個別稅種的減少情況,這將必然導致損害企業的整體利益。
二、當前我國企業納稅籌劃中會計處理方法的具體應用和建議
在國內外文獻資料查閱及一些企業調研的基礎上,本文將重點分析企業業務流程中主要涉及的會計政策選擇問題,從而進行科學納稅籌劃分析,這將有利于企業在納稅籌劃中進行風險管理的最優方案選擇,從根本上避免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中有關存貨計價方法的具體運用
不難發現,存貨計價的方法會直接影響期末存貨價值和銷貨成本存在差異,直接造成企業盈利情況及所得稅繳納情況有所不同。鑒于存貨計價方式和手段導致的差異性,要求企業需要充分考慮價格變動、企業是否處在免稅期以及存貨的特點和管理規定等方面的因素,從而科學選擇存貨計價方式。
企業在進行選擇時,一方面要充分分析不同存貨計價方法的抵稅效果,另一方面還需要充分考慮影響納稅籌劃方案成敗與否的三個限定條件:
1.不同計價方法采用存在條件限定
如果企業采用的是實際成本法進行核算的話,那么不同的計價方法會對企業最終的所得稅產生影響,此時是有納稅籌劃的操作空間的。如果企業采用的是計劃成本法進行對存貨成本的核算,那么其存貨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差異性會在“材料成本差異”條目中做出顯示,而且此時的存貨成本轉出時,與采用實際成本法下的一次加權平均法效果相同。因此,對于采用計劃成本法的企業來講,在存貨計價方法上沒有任何納稅籌劃的空間。
2.必須充分考慮存貨的材料價格變動趨勢
因為存貨的計價選擇,要求企業事先預測市場上的材料價格變化趨勢來達到延遲納稅的效果。目前,我國的物價處于普遍上漲的趨勢,很少有保持平衡的時候。鑒于此,建議企業采用加權平均法來進行操作。
3.還需結合企業其他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和選擇
企業在選擇抵稅效果最佳,營業成本最高的計價方法時,建議考慮企業營業成本提高對利潤產生的具體影響。這樣能夠有效防止企業在會計利潤上出現虧損。此外,企業還需注意會計準則對計價方法隨意變更的限制性規定。因為企業只有將其變更的內容和理由,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加以說明,并且能夠提供合理的說明,這樣在我國稅務機關允許的情況下,企業才能獲得合法的納稅籌劃收益。
(二)企業納稅籌劃中有關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具體運用
通常來說,固定資產折舊計提的方法會直接影響計入企業成本費用的折舊數額不同,所以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抵稅結果也存在差異。目前,我國的稅法法規和新的會計準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法具有選擇性,比如折舊計提年限的規定具備彈性區間,所以這就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操作空間。
企業在進行選擇時,一方面要充分考慮不同的折舊方法將會給企業帶來的抵稅效果,另一方面還必須將三個主要限定條件考慮在內:
1.加速折舊法的使用限制性
我國現行的稅法要求對適用于加速折舊法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要求比較嚴格,比如要求使用期間要經常處于腐蝕性高或震動強烈的環境等。所以建議要采用加速折舊法的企業,一定要滿足規定的條件來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2.折舊計提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這也就是說我國企業不能隨意變更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
3.需要慎重考慮是否享有減免稅優惠或發生虧損的情況
比如,在正常納稅盈利時期,與直線法比較,如果企業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很可能導致企業分攤計提的成本費用前期多后期少,企業利潤被迫相對后移,產生遞延納稅的效果,但是如果在減免稅優惠期或虧損期,那么企業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更合適。這主要是因為在這些時期,由于企業無需繳納稅款,所以其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抵稅效果完全被抵消了。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同時也是企業進行會計政策選擇的過程,不同會計政策下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會形成企業不同的納稅方案。從整體來說,企業需要全面分析自身所處的具體經濟社會環境,選擇最優化的會計政策組合,從而實現企業納稅籌劃的理想目標。
參考文獻
[1]覃云飛.稅務會計與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J].財經界(學術版),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