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1
房產贈與子女,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子女繼承房產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父母將房屋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子女的與普通的二手房買賣一樣,買賣后進行過戶登記。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2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3
1、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4
1、繼承權公證費用: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法律依據】
《公證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公證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減免公證費。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5
1、我國《土地管理法》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在我國《繼承法》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三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可見,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法律依據】
房產繼承的法律依據范文6
答該公證協議的真實意思并非單純贈與,而是以雙方婚姻作為實質附加條件的含有贈與行為的婚前財產約定。由于雙方當事人至今尚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該協議無法生效并實際履行,故梁女士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問我和李先生結婚時,他的養女28歲了。兩年前離婚時,他把全部財產給了前妻和養女,后來養女從未來看他。請問,我和他的養女有繼子女關系嗎?她有權繼承我的婚前財產嗎?她有權繼承我和她繼父的婚后共同財產嗎?
答你和他的養女沒有繼子女關系,她無權繼承你的婚前財產。但她有權繼承你和李先生婚后共同財產中屬于李先生的部分。
問我的孩子21歲了,現在我想再婚。請問:我的婚前財產只能由我的孩子繼承嗎?對方的孩子能繼承我的婚前財產嗎?我的孩子有贍養我再婚妻子的義務嗎?
答你的婚前財產不一定只能由你的孩子繼承。對方的孩子如果與你形成了繼子女關系,也可以繼承你的婚前財產。你的孩子應該沒有贍養你再婚妻子的義務。
問我馬上要結婚,目前的財產主要是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一部分國債。定期存款和國債到期后得取出來重新存,日期就變為婚后的了;而活期有收有支,更是很難介定。像我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
答你首先應該保留好婚前的存折,以確定此款項是在婚前存在的,另外,存款期限可以稍長些。還有,可以用銀行的自動轉存功能,這樣可以保證將來能確認此款為婚前財產。
問1996年,我購買了一輛富康轎車。1998年與女友余某結婚以后,這輛富康車成了家里的主要交通工具。2000年,余某與她的兩個弟弟先后取得駕駛執照之后,都用該車“練手”。如今我要跟余某離婚,我認為這輛車雖是我個人的婚前財產,但主要是我們夫妻共同使用。而且由于她兩個弟弟的緣故,汽車已經嚴重損毀。我要求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拿出一部分來對我進行補償,但遇到余某拒絕。請問,如果我為此提訟的話,法律會支持我嗎?
答 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p>
問 我和男友今年以他的名義買了房子,但兩家父母都負擔了一部分首付,按揭由我們共同承擔,而且近兩年不打算結婚。盡管我們很相愛,但是,為了將來不出現麻煩,請問是不是非得去公證?如果我們找親朋好友立字據證明,是否受法律保護?
答對于此類事項,辦理公證并不是必要條件,由雙方親自簽署有關協議即可。如果不辦理公證的話,您應當請有一定法律水平的人指導后再簽協議,因為有些事項只按自己的想法寫,可能不符合法律規定,有些事項可能無法操作。
其實,此類事項可以用多種方式操作,如簽訂借款協議、婚前財產約定、產權轉讓合同等,可以辦理幾種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