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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1
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是現代企業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價值管理系統是運用一系列嚴謹的,進行資產的購置、融資和管理,從而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或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的合法行為。由于稅收籌劃在客觀上可以降低稅收負擔,因此,稅收籌劃又稱為“節稅”。稅收籌劃的目的就是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稅收籌劃的外在表現就是“繳稅最晚、繳稅最少”。
一、稅收籌劃的特征
1.合法性。稅收具有調節經濟的功能,政府為了某種些經濟或社會目的,依據經營者、消費者希望減輕稅負,獲取最大利益的心態,有意識地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和稅收規定差異引導投資者、經營者實施符合國家經濟政策導向的經營行為,以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稅收籌劃在考慮稅收利益時,還必須顧及其他法規、經營條件、投資環境等問題,使其選擇的納稅方案與國家法規相符合,起到有效籌劃的作用??梢?,稅收籌劃不僅合法,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這是最本質的特征。
2.目的性。稅收籌劃具有明確的目的性,那就是盡可能地獲取得稅收利益。稅收利益有兩層意思:一是減少納稅的絕對額,即直接以減稅免稅形式減少應納稅數額;二是延遲納稅時間或獲得稅務的時間價值,以減少利息支出,或減輕稅收負擔,改變納稅時間有可能降低納稅人邊際稅率等。投資者進行稅收籌劃的目標非常明確,即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和商業道德的基礎上,做出納稅優化選擇,使稅收負擔的最小化來達到所得的最大化,以增強市場法人主體的活力。
3.方式多樣性。各稅種在規定的納稅人、征稅對象、納稅地點、稅目、稅率及納稅期等方面都存在著差異,尤其是各國稅法、會計核算制度、投資優惠政策等方面的差異,這就給納稅人提供了尋求低稅負的眾多機會,也就決定了稅收籌劃在全球范圍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樣性。就稅收籌劃實施的方式歸納起來就有兩大類:一是單個稅種的籌劃,如個人所得稅籌劃、商品與勞務稅籌劃等等;二是圍繞經營活動的不同進行的籌劃,如跨國經營稅收籌劃、公司融資管理稅收籌劃、企業功能管理稅收籌劃等等。稅收籌劃的內容也具有多樣化,既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充分運用,也有財務、會計、稅收等方向選擇性條款的比較運用。
二、稅收籌劃問題產生的原因
1.企業稅收負擔較重
(1)稅率偏高。影響稅負的因素有兩個:稅率和稅基。稅率是影響稅負的第一因素。在其他條件不變時,稅率的高低決定稅收負擔的輕重;稅基是影響稅負的第二因素。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稅基大小決定了稅負的輕重。當納稅人新增加的收入的大部分被政府拿走,常導致納稅人的抗拒心理,因而想方設法減輕稅負。中國社科院專家王松奇也認為,目前,企業33%的所得稅偏高,應該有減少5到6個點的空間。
(2)雙重征稅。雙重征稅,使納稅人承受更大的負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企業購進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應計入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計入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通過折舊的途徑成為產品價格的組成部分。當該產品以含稅價格進入到以后生產經營環節時,則造成以后各生產經營環節的重復征稅。貨物再加工和流通次數越多,重復征稅也就越多。
由于企業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減少,導致企業稅收負擔的增加。特別對那些原材料消耗比重小,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大的企業更為不利。故使納稅人設法利用各種手段減輕甚至逃避稅負。
2.激烈的市場競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間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
為了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必須采取的一條重要措施就是想方設法降低產品成本,在競爭中以廉價取勝。稅是一種費用,它深刻影響著企業生產經營的許多方面,直接關系到企業產品成本的高低,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有競爭力的企業才能更好地發展,因此稅收最終影響著企業的發展。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建議
(一)開加快稅法建設,建立完備的稅法體系
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體系是在原有稅制的基礎上,經過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逐漸完善形成的,共24個稅種,按其性質和作用分為七類:流轉稅類,資源稅類,所得稅類,特定目的稅類,財產和行為稅類,農業稅類,關稅。首先,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缺少一部稅收基本法,稅收基本法是稅法體系的主體和核心,用以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各單行稅法、法規,具有僅次于憲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通常稱為稅收領域的母法。其次,我國現行稅制過分倚重增值稅等間接稅,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整,尚未開征國際上通行的社會保障稅、遺產與贈與稅、證券交易資本利得稅等直接稅種,這使得我國的所得稅等直接稅收收入占整個稅收收入的比重偏低,稅收籌劃的成長空間有限。因此,我國需要借鑒西方國家建立稅收“母法”的經驗,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的特點,從健全稅收法制和實現稅法的統一出發,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稅收基本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范性。同時還要結合我國國情開征一些直接稅種在內的單項稅,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為統率、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并駕齊驅的稅法體系。
(二)強化監督,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稅務干部對伍
稅收征管機關代表國家行使稅收執法權利,其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一個國家的稅收環境。目前,我國少數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越權執法、濫用權力和管理松散的情況比較突出,特別是不嚴格履行執法程序的現象比較普遍,還有少數稅務人員與企業進行錢權交易,使有些企業不必進行稅收籌劃也可減輕稅負,這些都加大了企業稅收籌劃在實踐中推廣的難度。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著重加強稅務教育培訓工作和強化監督工作。對于稅務教育培訓工作,我國制定了一個較為長遠的規劃并已付諸實施。
(三)提高人員素質,積極開展稅務業務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我國稅法建設步伐的加快,我國稅制將逐漸與國際慣例接軌,全社會納稅意識會不斷提高,對稅收籌劃的需求會越來越大。同時,更多的跨國公司和會計師(律師、稅務師)事務所將涌入中國,他們不僅直接擴大稅收籌劃的需求,而且會帶來全新的稅收籌劃的觀念和技術,促進我國稅收籌劃的研究和從業水平的提高。為了能夠抓住這次發展機遇,提高從業能力,搶占國內市場,在將來外資從業機構進入中國市場以后能夠與之展開公平競爭,共同發展。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部分,要服從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管理目標。只有純經濟利益大于零時,稅收籌劃才有意義,否則只能降低企業的整體經濟利益,對企業對國家都有害無益。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現象,我們應該結合我國國情對其加以引導和規范,使之能夠成為我國加快與國際接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利因素,而不應排斥或予以取締。只有遵循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才能不斷提高我國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加快我國經濟國際化的進程,使國民經濟健康、有序、穩步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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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兆高,稅收籌劃.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
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2
【關鍵詞】稅務會計 財務會計 企業稅收策劃 分離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在財稅方面,我國也在不斷改革和創新稅收體制與會計體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與此同時,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差距也日益明顯。具體在財稅核算管理的過程中,如在核算企業的存貨和固定資產折舊時,財務會計的核算方法可以根據企業的自身情況在各種核算方法中任意選擇,而在進行稅務會計處理時,必須要依據稅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準則來進行,嚴格受稅法的約束。
一、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意義
基于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之間的不同,實施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模式的意義也顯得尤為重要。將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開來,不僅能監督企業稅務資金的變動,還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分析企業稅務因素,幫助企業合理避稅。
(一)提高企業競爭力
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要使自身的競爭力得以提高,就要通過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成本使利潤提高的方式來實現。而所得稅在企業的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較大,因此,只有將企業的稅務從財務中分離開來,進行科學細致的會計管理,才能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實現利潤的提高,加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二)強化了企業的自身管理
企業的納稅籌劃是企業進行自身管理過程中的一部分,且在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切實理解并熟練掌握稅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才能在稅務籌劃時有合法的法律依據專業知識做支撐,才能使稅收籌劃更加科學規范,合理合法地達到避稅減少企業損失的目的。而財稅分離的模式使相關管理人員能夠專心致力于稅務會計或是財務會計方面的研究,對這兩方面的管理就更加細致而專業。
(三)提升了企業形象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變革,實施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的模式,能使企業的財務制度和稅務制度都得到更好的發展和完善,針對企業管理中的稅務問題也有了專門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這樣在企業進行稅務管理時就能依照相關規定和準則來進行,使企業的稅務管理摒棄掉過去模糊的工作形式,用以清晰合理科學的方式來取代,不僅能有效降低企業的涉水風險,還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業的自身形象。對于企業來說,尤其是一些上市公司,政府、監管部門和投資者們在評價、監管和選擇企業時會更加嚴格,有著不同于一般企業的挑剔。而良好積極的企業形象有助于提升企業在政府、監管部門和投資者等外部機構的印象,能博取更多的好感和依賴,這樣自身的市場機會就會大大增多,有助于公司的發展提高。
二、財稅分離模式下的企業稅收籌劃
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指導,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優先選擇能使企業稅收收益達到最大化的方案,再依照方案籌劃出具體措施進行相應的活動,是企業稅務會計和納稅籌劃應做的內容。
一方面,企業依據稅務會計準則進行合法合理的稅收籌劃,能使企業的稅收成本得以有效降低,從而取得稅收收益,實現稅收利潤的最大化。這不同于偷稅漏稅的稅收欺詐行為,它是以企業的長期利益為出發點,在日常經營管理的過程中,通過運用稅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加強企業稅務方面的核算和管理能力,合理安排和運行企業在納稅上的各類事宜,來使企業的納稅籌劃更為科學、規范,對減少企業的納稅損失、提高企業稅收利潤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并且在選擇納稅方案時,可充分利用各種稅收優惠政策,選擇能使企業稅收成本有效降低的最優方案。
另一方面,財稅分離模式下的納稅籌劃不僅能提高企業的納稅意識,還能使企業在復雜的市場環境中提升自身競爭力,得以良好發展。納稅籌劃并不是早就存在的,相反在過去,社會還是比較排斥納稅籌劃,特別是稅務機關,會將納稅籌劃以避稅相提并論,認為納稅籌劃就是逃稅避稅,不應該對此進行研究。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認知的提高,社會和各種機構部門也逐漸認可了納稅籌劃,認同了它為企業和社會以及稅務部門帶來的積極作用,這是納稅意識普遍提高的一種表現,是由當前社會發展進步下,實現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分離而對稅務有了更為細致科學的研究和管理來決定的,它符合各項法律法規與準則的規定和約束,應在全社會予以提倡。從企業的整體和長遠發展來看,企業進行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有效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了企業的稅收利潤,企業具有了持續發展的活力和動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也就能脫穎而出。同時企業的利潤提高了,相應的應納稅款也會增加,這樣不僅不會使國家的稅收收入減少,反而還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稅收,這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值得推廣和提倡。
三、結束語
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3
一、企業合并、分立過程中涉及的稅收政策
企業在合并、分立過程中涉及到所得稅、契稅、印花稅、以及增值稅和營業稅等處理。
(一)涉及的所得稅政策
1.企業合并涉及的所得稅政策根據財稅〔2009〕59號規定,企業發生合并,都應當按照清算進行所得稅的稅務處理被合并企業,合并企業不得結轉彌補被合并企業的虧損。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應按照被合并企業的公允價值進行確定。但是,存在以下條件時可以享受特殊稅務處理:一是,存在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企業合并;二是,在企業合并發生時企業股東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大于或等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百分之八十五。特殊稅務政策規定:合并企業以被合并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來作為接受被合并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合并企業承繼被合并企業合并前的所涉及的所得稅涉稅事項;被合并企業虧損的允許合并企業可以彌補的最大限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截至合并業務發生當年年末國家發行的最長期限的國債利率;用合并方原持有的被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來確定被合并企業股東取得合并企業股權的計稅基礎。企業在吸收合并過程中,如果企業在合并后,不改變存續企業的性質及其所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合并企業在合并前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內繼續享受,其所享受的優惠金額按照存續企業合并前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計為零)計算。
2.企業分立涉及的所得稅政策根據財政部及國稅總局聯合下發的財稅[2009]59號文件規定,企業在發生分立過程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分立出去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存在以下情形時:一是,被分立企業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收益進行處理。二是,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時,規定不得相互結轉彌補企業分立企業的虧損,按清算進行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處理所得稅涉稅問題。分立企業在確定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時應按照公允價值予以確認。企業分立時存在以下條件時可以享受特殊稅務處理:分立和被分立的雙方企業再不改變原來實質經營活動的前提下,如果被分立企業的股東分得被分立企業的股權(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時取得股權大于或者等于支付總額的85%。特殊稅務政策規定: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分立企業所接受的被分立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分立企業承繼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涉稅業務;如果企業在分立后,不改變存續企業的性質及其所享有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分立企業在分立前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內繼續享受,其優惠金額按該企業分立前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虧損計為零)乘以分立后存續企業資產占分立前該企業全部資產的比例計算。
(二)涉及的契稅政策
依據國稅發[2009]89號以及財稅[2008]175號的有關規定:企業發生重組合并的,并且保持原投資主體繼續存在的,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權屬由合并后的企業承受的,享受契稅免稅的稅后優惠政策;企業如果發生分立,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主體其性質相同的企業,不征收新設方、派生方承受的原企業的房屋以及土地的契稅。
(三)其他涉稅政策
依據《關于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企業在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務債權、及勞動力時,轉讓過程中涉及的應稅貨物轉讓不應當征收增值稅。依據《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企業整體轉讓產權的,其轉讓價格與企業轉讓無形資產以及銷售不動產存在很大的不同,不能僅僅通過資產價值來決定企業產權的轉讓價格,此種整體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應征收營業稅。依據財政部與國稅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納稅人通過不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入股被投資企業的,納稅人參與并接受投資方進行的利潤分配,與投資方共同承擔投資所產生的風險,按照稅收相關規定不應當征收營業稅。進行的股權轉讓行為也不應當征收營業稅。
二、企業合并、分立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一)企業合并的稅收籌劃
企業合并的稅收籌劃應當堅持成本效益原則,最大限度的降低企業稅負,考慮企業合并后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1.增值稅的籌劃。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征稅率高于一般納稅人稅負率,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改變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反之則宜采取控股合并,保留各自的獨立納稅主體。
2.契稅的籌劃。宜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享受免稅政策。
3.企業所得稅的籌劃。通過吸收合并虧損企業并選擇股票加現金(債券)方式,并使非股權支付額(債券或現金支付)低于15%,這樣才能享受企業所得稅的虧損彌補、繼續稅收優惠等政策。當然,合并時不僅應考慮稅收因素,還應該結合合并的主要動因,全面分析合并的成本和收益,單純為了節省稅款進行合并是不可取的。
(二)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
1.增值稅籌劃。
(1)混合銷售的分離。根據稅收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貨物的生產、零售或著批發的企業、個體經營者以及企業性單位存在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視同貨物銷售,對其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在的混合銷售行為,應當視為非應稅勞務銷售,不應征收增值稅。通過籌劃將銷售和勞務分成兩項不具有從屬關系的行為,從而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減少稅負。
(2)免稅或低稅率項目的分立。購進免稅農產品或縣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準予按照買價的13%計算可抵扣得進項稅款。這為企業通過分離進行增值稅籌劃提供了空間。在對特定的增值稅免稅或低稅率產品進行涉稅處理時,通過將其生產歸類于獨立生產的企業,可以避免在進行稅務處理過程中因模糊核算而使用了高稅率,由此可以促使企業降低稅負。
2.契稅的籌劃,企業分立時,盡量保證屬于同一投資主體,享受免稅政策。
3.企業所得稅的籌劃。企業進行分立時的思路是:應盡量使非股權支付額低于15%,并且不改變原經營活動盡可能通過分立使企業成為微利企業或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20%的優惠稅率。
三、小結
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4
一、本書的核心思想
(一)稅務籌劃的本質
蓋地教授認為,“一部稅收史,同時也是一部稅收抗爭史?!奔{稅人的稅收抗爭意愿實際上就是稅務籌劃思想。稅務籌劃本質上是一種企業理財行為,應該與企業財務目標并行不悖,或者說,應該服從、服務于企業財務目標。但稅務籌劃同時也與會計系統緊密相聯,可以視為“根據稅法中法律法規的課稅標準確認核實范圍,并且將其數量化的一種會計核算體系”。
(二)產權框架下的稅務籌劃思想
科斯定理揭示了產權關系、資源配置及經濟效率之間的內在聯系,而產權關系影響著企業邊界和企業稅負。因此,產權安排對稅收籌劃有著極為深遠的影響。企業與市場的相互替代影響稅收負擔,其根源在于交易費用的變化依賴于企業邊界的變化,而企業邊界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被安排的,產權調整、產權交易都會引起企業邊界的變化。而稅收籌劃通過對企業規模、產權結構及組織形式等的調整,做出適當的稅收安排,就可以充分利用企業邊界的變化微妙地影響稅收。
產權安排的實質是對財產權利的分配,產權安排的調整有多種方式,其中對稅收及稅收籌劃有著重大影響的是一定條件下的產權交易和資產重組活動。導致產權安排發生變化的最典型的產權交易和資產重組是企業并購、企業分立以及組織形式選擇等行為。企業并購、企業分立或組織形式調整都是資源優化配置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影響著產權關系,甚至還會打破原來的企業邊界,實現資產的轉移及產權結構的變化,而資產的轉移和產權結構的變化會影響企業的稅收負擔和稅收籌劃戰略。
(三)稅務籌劃的治理模式
基于委托關系的契約安排和公司治理相互配合,影響和制約著稅收籌劃在企業微觀層面的運作,也決定著稅收籌劃運作的效率。可以說,在權力制衡、成本約束、行為博弈角度,契約安排、公司治理對稅收籌劃的影響以及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系,都是極為微妙的。在稅收籌劃的治理機制中,具有關鍵意義的是建立一套對人的激勵機制,以規避人的隱蔽、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
稅收籌劃契約的制度安排是有成本的:從契約的簽訂角度分析,達成一份完備的稅收籌劃契約需要付出更多的簽約成本,追求完備的契約安排可能并非最佳選擇;從契約履行的監督角度分析,契約的監督成本因信息不對稱和契約天然的不完全性而極為昂貴;從契約履行的激勵角度分析,契約天然需要激勵成本的支持。上述與契約相關的三個成本中,契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呈反向變動關系,而契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之和又與契約的簽約成本呈反向變動關系。實際上,通過逐步分析契約的一系列相關成本,總能夠找到契約總成本的最小值。
(四)稅收契約的簽訂與稅收籌劃
利用稅收契約開展稅收籌劃,一般有兩種模式:一是政策性稅務籌劃,即從稅收契約簽訂的源頭上進行籌劃,其本質是一種契約變革性的稅務籌劃模式。一般政策性稅務籌劃適用于有影響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另一種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稅收契約關系變革下的稅務籌劃,一般需要重點籌劃企業與供應商、客戶、債權人、股東、管理層及職工之間的稅收利益關系,建立一種滿足節稅需求的稅收契約。因此,稅務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它直接或間接地關系到企業契約各方的經濟利益。
(五)稅收成本與非稅成本
在稅務籌劃中,稅收成本和非稅成本是相生的,任何一種形式的稅收優化都會產生一定的非稅成本,而非稅成本的增加,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稅前收益。因此,稅務籌劃需要納稅人必須在稅收成本與非稅成本之間進行選擇。
二、本書的方法論價值
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5
1.概念。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或其機構在稅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適用稅收政策和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為前提,采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或政策選擇機會,對自身經營、投資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實現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目的的一種財務管理活動。
2.產生背景。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企業利潤最大化或股東權益最大化是企業的經營目標,而企業作為納稅人,其稅收的支出屬于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必然影響到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因此,依托稅收法規、運用各種財務手段,使納稅人稅收負擔最小化,企業經營目標最大化的一系列財務活動,就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納稅籌劃。在西方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納稅籌劃已經成功的應用于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的財務管理之中。在我國,稅收籌劃方面的研究與應用起步較晚,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成熟與完善,稅收籌劃工作必將得到全面、快速的發展,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將會變得越來越重要,成為納稅人在理財或經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納稅籌劃的特點納稅籌劃作為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項內容,有如下幾個特點:
1.合法性。企業或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籌劃,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由稅收政策的指導下進行。與不當避稅、偷稅漏稅有著本質的不同,稅收籌劃行為是對稅法和稅收政策合理、有效的貫徹和實施,本質上是一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依法選擇納稅方案的正當行為。
2.籌劃性。作為納稅人的一種管理職能,稅收籌劃是企業對生產經營、投資活動等的事先規劃、設計和安排來實現的。在現實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的發生通常滯后于應稅行為。不同納稅人和不同的征稅對象,稅法規定的政策不同,使納稅人有機會可以選擇低稅負決策的機會。
3.目的性。稅收籌劃有明確的目的,就是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減少納稅義務,或者遞延納稅義務等的目標。概括說,其直接目的就是獲得最大的稅后收益。
4.綜合性。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項稅收籌劃方案是多種方案的優化選擇,隨著一項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受益的同時,必然會產生因此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造成的機會成本,只有增加的收益大于增加的費用和機會成本時,這個方案才是合理的。因此,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除此之外,還要考慮風險節稅,即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既要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又要考慮風險因素,從而客觀的選擇稅收成本最低的方案。
三、納稅籌劃在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應用
(一)籌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納稅籌劃與資本結構。籌資是企業進行一系列經營活動的先決條件。籌資行為對企業經營業績的影響,主要是通過資本結構的變動而發生作用的,資本結構是否合理,不僅制約企業的風險的大小,而且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決定企業的稅負和稅后收益。
2.籌資方式的選擇。不同的籌資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不同的預期收益和稅負水平。企業籌資一般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權益籌資包括用留存利潤和發行新股等方式,具有風險小、成本高的特點;相對而言,負債籌資更具節稅功能,具有風險大、成本低的特點。因此,稅收籌劃不僅在確定資本結構方面,而且在具體確定籌資對象上都是有作用的。將稅收籌劃應用于企業的籌資活動能使企業在確定籌資成本時,找到最佳的資本結構。
3.租賃方式的選擇。租賃方式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其中融資租賃的節稅收益要優于經營租賃。融資租賃不但可使企業獲得所需資產,保存舉債能力,更可以將租入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租金中的利息和相關手續費還能稅前扣除,雙重減少了計稅基數,起到少納稅的作用。
(二)投資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1.投資地和投資行業的選擇。國家為實現調整全國生產力布局、優化產業結構的目標,促進國民經濟健康迅速發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經濟特區和保稅區以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投資項目給予諸如減免稅收等多種稅收優惠政策。因此,企業在選擇投資地及投資行業時,要充分考慮國家對地區、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充分利用區域性、行業性的稅收傾斜政策,結合自身的經營特點,盡可能將自己納入優惠范圍內,合理減輕企業稅負,獲得最大的節稅利益。
2.組建形式和注冊資本的選擇。
(1)組建形式的選擇也會影響投資者的收益。如較大型的企業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于合伙企業、獨資企業這種小型企業,它的稅負較重。另外,投資單位在設立企業時,還可以在創立初期采取分公司的形式,使虧損轉移到總公司,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等企業步入正軌,再改為子公司。
(2)企業按投資來源的不同,分為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兩種類型。相對而言,外資企業享受的減免稅收優惠范圍更廣、優惠政策也越多。而且國家為鼓勵外資持續投資,減少外商投資的短期行為,在經營期限、再投資等方面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
(3)在投資總額中壓縮注冊資本的比例,通過增加貸款的方式來進行投資,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期間費用,從而得到財務杠桿利益,節省了所得稅的支出。
3.投資方式的選擇。企業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一般來說,由于直接投資需要考慮企業繳納的各個稅種,直接投資比間接投資在納稅籌劃方面有更大的操作空間。
(三)經營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1.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由于不同的折舊方法會影響成本的大小,進而影響企業的利潤水平,所以企業應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折舊方式,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節稅效果的折舊方法。通常來說,在比率相同的稅率下,若所得稅率有上升的趨勢,就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若相反則采用加速折舊的方法計提折舊。在超額累計稅率下,則一般采取直線法計提折舊。
2.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會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貨成本,從而影響當期利潤,因此,企業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要考慮物價波動等因素的影響。當材料價格上漲的時候,要采取后進先出發來計價,這樣提高了本期銷貨成本,降低了期末存貨成本,減少了稅前收益和本期稅負,提高了稅后利潤;反之,當材料價格持續走低時,則宜采用先進先出法來計價;當材料價格上下波動時,則采用加權平均或移動加權平均的方法來計價,以避免由于成本的波動造成利潤的波動。
3.收入結算方式的選擇。企業的銷售收入根據結算方式的不同,其收入確認和納稅的時間也會不同。直接收款銷售貨物以收到貨款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托收承付銷售貨物以發出貨物并辦好托收手續當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貨物以合同約定日期為確認收入的時間;訂貨銷售和分期預售銷售貨物以交付貨物時為確認收入的時間。通過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企業可以調節收入確認時間,籌劃合理的收入歸屬年度,達到延緩交稅的目的。
4.費用列支的選擇。在會計核算中,我們要盡可能及時列支當期費用,預計可能發生的損失,采用預提的方式入賬,盡可能速度按成本費用的攤銷期,以達到遞延納稅時間和得到少繳所得稅的稅收利益。另外,銷售費用、研發費用、技術改造項目的費用在稅法規定中也有籌劃的空間。
(四)利潤分配中的稅收籌劃
1.稅前利潤分配。由于企業的以前年度虧損在一定期限內可用稅前利潤彌補,因此企業應該力爭在期限范圍內彌補虧損,達到節稅的目的。
2.稅后利潤分配。企業的利潤分配一般采取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方式進行分配,根據稅法規定,取得現金股利需要交稅,而取得股票股利是免稅的,因此企業發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也減輕了股東的稅負。另外,企業還可以采用股票回購的方式替代現金股利,這樣股東只有在實際賣出股票并獲利的情況下才需納稅,對股東更有利,對企業也能起到調整股權結構、優化資本結構的作用。總之,企業在分配稅后利潤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稅收籌劃以幫助投資者獲得更高的稅后凈收益。
(五)資產重組中的納稅籌劃
1.企業合并。企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按法律程序組合成為一個企業的行為。企業合并分為吸收合并與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在吸收合并時,合并公司可采取現金支付或證券支付的方式對被合并公司進行補償。如果合并公司采用現金支付或公司債券支付的方法,被合并公司需要立即納稅。但合并公司采取股票支付的方式的話,被合并公司可以等股票出售時才計算損益,即可享受推遲納稅時間、減輕稅收負擔的優惠。
2.企業分立。企業分立是指將一個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分化為兩個或以上企業的法律行為。由于國家對一些低利潤、小規模的企業實行優惠稅率,導致不同企業存在稅負差異,因此高稅率企業可以通過分立的方式享受到優惠的稅率,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3.企業清算。企業清算是指企業宣告終止以后,除因合并或分立的原因,了結終止后的企業法律關系,消滅其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稅法規定,清算終了后的清算所得應按規定繳納所得稅,而清算期單獨作為一個的納稅年度來計算納稅所得。合理選擇確定清算期,可以將清算期內可能發生的費用前移,以抵消經營期的盈利。
(六)在財務管理中運用稅收籌劃的需要注意幾個問題
企業分立的稅收籌劃范文6
【關鍵詞】 戰略稅收籌劃; SWOT分析; 內部條件; 外部環境
現代企業面臨著激烈和復雜的競爭環境,人們更加關注稅收對企業盈利和形成競爭優勢的影響,這使得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不能只停留在具體方法的探索上,應借鑒戰略管理的思想來審視和把握企業的稅收活動,企業戰略稅收籌劃便應運而生。經過持續研究與發展,稅收籌劃的戰略思想已逐漸樹立,理論框架已初步形成。戰略稅收籌劃方案的設計需要我們熟悉并廣泛運用一些分析工具,本文將對SWOT分析法在企業戰略稅收籌劃中的運用進行分析闡述。
一、SWOT分析法的含義
戰略稅收籌劃是在對企業內部和外部稅收環境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就其納稅計劃所作出的全局性的安排和策略。稅收環境分析是戰略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也就是說,企業在制定戰略稅收籌劃方案之前,應先對企業內部和外部環境進行認真分析,明確內部條件的優勢和劣勢,發現外部條件的機會和威脅,根據稅收環境的情況及變化,適時選擇和實現戰略稅收籌劃方案。SWOT分析法正是將對企業內外部條件各方面內容進行綜合和概括,進而分析企業的優勢和劣勢、面臨的機會和威脅的一種方法。通過SWOT分析,可以幫助企業確定稅收籌劃的戰略目標,給出明確的戰略定位,提高稅收籌劃的效率。
SWOT由英文單詞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和Threat的第一個字母組成,表示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SWOT分析法是一種企業戰略分析方法,即根據企業自身的既定內在條件進行分析,找出企業的優勢、劣勢及核心競爭力之所在。其中,S、W是內部因素,O、T是外部因素。SWOT分析將企業的內部分析與產業競爭環境的外部分析結合起來,形成了自己結構化的平衡系統分析體系。
在戰略稅收籌劃中運用SWOT分析的核心思想是通過對企業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的分析,明確企業可利用的稅收機會和可能面臨的稅收風險,并將這些機會和風險與企業的優勢和劣勢結合起來,形成企業稅收籌劃的不同戰略措施。
二、SWOT分析法的基本步驟
SWOT分析法首先應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尋找“S”“W”“O”“T”,在綜合分析戰略稅收籌劃應考慮的各種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戰略方案。
(一)內部條件分析,確定優勢和劣勢
優勢是指能使企業處于一種相對優勢地位或主動態勢的因素;反之,能使企業處于一種相對劣勢地位或被動態勢的因素即為劣勢。由于優勢和劣勢這兩類因素來自于企業內部,處于管理人員可以直接控制的范圍之內,所以每個企業都應定期檢查自己的內部情況,明確優勢與劣勢,才能在制定戰略稅收籌劃方案時做到揚長避短。
分析企業的內部條件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企業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多種多樣的,所面臨的稅收問題也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流轉性質的稅收,又有所得性質的稅收,還有諸如房產稅、印花稅等其他性質的稅收,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具有“稅收鏈”的觀念,從采購、研發、生產、銷售等每一個環節以及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角度,來考慮整體和全局的稅收利益。
2.由于企業是一個整體,必須對企業整體進行全面分析,包括組織結構、高層管理人員素質、財務管理、生產管理、營銷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諸多方面。
3.由于優勢和劣勢都是相對概念,因此必須通過縱向和橫向的比較,才能發現和確定它們。
例如,上市公司在資金來源上具有可以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籌資的優勢,但由于股利從稅后盈余中支付,相對于債務籌資方式,股權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因而,上市公司從籌資稅收籌劃的戰略考慮,應根據其實際經營和財務狀況,制定各種資金組合方案,比較其稅后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確定適當的負債比例,選擇最優資本結構。
(二)外部環境分析,確定機會和威脅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特別是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更為開放和動蕩,將對企業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正因如此,外部環境分析日漸成為一種重要的企業職能。外部環境分析涉及企業面臨的外部機會和威脅兩個方面,可能來自于與競爭無關的環境因素的變化,也可能來自于競爭對手力量與因素的變化。要全面掌握企業的外部機會和威脅,應對經濟、技術、法律、競爭、物質和社會人口等各方面因素進行研究分析。了解企業面臨的機會和威脅將有助于企業選擇合適的稅收籌劃戰略。
機會是企業業務環境中重大的有利形勢。諸如政策變化尤其是稅收優惠政策、技術進步、供應商良好關系、銀行信貸支持等都可視為機會。威脅則是環境中構成企業業務發展障礙的重大不利因素。企業所處的環境中隨時都存在機會和威脅,只是它們對不同企業的作用不同而已。例如,自2008年開始,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稅收優惠政策進行適當調整,取消對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及東南沿海地區的優惠政策,建立以產業優惠為主的新的優惠格局。這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基礎設施投資、技術創新與科技進步、環保與節能項目等是一個機會,但對原享受外資和區域優惠的企業又構成了威脅。
(三)制定戰略稅收籌劃方案
一旦確定了企業的優勢、劣勢、機會和威脅,將企業的內部條件與外部環境進行匹配,管理者即可著手制定戰略稅收籌劃方案,該方案應能充分發揮內部優勢和利用外部機會,盡可能避免內部劣勢和克服外部威脅。
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的過程中,要注意稅收籌劃與企業戰略的一致性。稅收籌劃與戰略管理有著共同的目標,即都是從企業整體利益出發,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稅收籌劃只有在戰略管理的框架下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當企業戰略決策是否進入某個市場或某個行業時,首先考慮的是該市場或行業的潛力如何,而不是稅收籌劃。比如,在我國取消對外資企業的若干稅收優惠政策后,仍有許多外國投資者考慮投資中國,其看中的并不是中國的稅收優惠待遇,而是廣闊的消費市場和發展空間。再比如,有的企業為了達到擴大市場、擊垮競爭對手、減少投資風險等戰略經營目標,從低稅區向高稅區轉移利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企業戰略是稅收籌劃的導向,稅收籌劃要為企業戰略服務。
以企業并購的稅收籌劃為例,SWOT分析法的分析框架如圖1所示。
三、SWOT分析模型的方法
SWOT分析有四種不同類型的組合:優勢+機會(SO)組合、劣勢+機會(WO)組合、優勢+威脅(ST)組合和劣勢+威脅(WT)組合。對于不同的組合來說,總有一些稅收籌劃戰略與之相對應,也就是說,企業在特定情況下,有一些特定的稅收籌劃戰略可供選擇。圖2表明某些稅收籌劃戰略與不同的SWOT因素組合之間的關系。在圖2中,橫軸表示內部優勢和劣勢,縱軸表示外部機會和威脅,橫、縱兩軸把平面分為四個象限,第一象限為優勢+機會(SO)組合,第二象限為劣勢+機會(WO)組合,第三象限為劣勢+威脅(WT)組合,第四象限為優勢+威脅(ST)組合。
(一)優勢+機會(SO)組合
在圖2中,最有利的情況當然是第Ⅰ象限,即優勢+機會(SO)組合。在這一區域內,企業具有某些方面的內在優勢,而外部環境又為發揮這種優勢提供了有利機會,可以采取增長型的稅收籌劃戰略。增長型戰略是一種發揮企業內部優勢與利用外部機會的戰略,是一種理想的戰略模式。比如,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從事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的企業可以趁機增加投入,增強自我改造能力,應該采取的戰略是提升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以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要求,使優勢與機會能充分結合并發揮出來。
(二)劣勢+機會(WO)組合
圖2中第Ⅱ象限為劣勢+機會(WO)組合。在此區域中,企業存在一些外部機會,但由于其內部弱點而妨礙了機會的利用,使得環境提供的機會與企業內部資源不相適合,企業的優勢得不到發揮。所以,企業應采取扭轉型稅收籌劃戰略,即利用外部機會來克服內部弱點,促使企業劣勢向優勢方面轉化的戰略。例如,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以下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某企業的弱點是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在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等方面面臨諸多困難,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新增的利潤不足以彌補新增的稅收負擔。在這種情形下,可以考慮把該企業進行分立,組成幾個小型微利企業,來減輕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負擔。分立后的每個企業經營某一方面的專業業務,其年應納稅所得額、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小型微利企業的臨界點。但要權衡企業分立所花費的各種成本與節稅效益,以及企業未來的業務發展規劃戰略,慎重決策。
(三)劣勢+威脅(WT)組合
圖2中第Ⅲ象限為劣勢+機會(WO)組合。當企業內部劣勢明顯且外部威脅巨大時,企業就面臨著嚴峻挑戰,如果處理不當,可能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此時,宜采取防御型戰略,旨在減少內部弱點,回避外部環境威脅。例如,自2004年開始,我國政府對小汽車消費稅減稅問題作出調整,對達到歐洲Ⅱ號標準的小汽車停止減征消費稅,達到歐洲Ⅲ號標準的小汽車減征30%的消費稅。這對投資不符合新達標要求的汽車生產企業構成了很大威脅。若一家企業年產過5萬輛汽車,就意味著每年要多交上億元的稅收,生產成本大幅度上升。當稅收政策不利于企業發展時,成本壓力迫使很多汽車生產企業不得不調整發展戰略,通過提升引擎標準來回避成本方面的劣勢。如果企業的生產技術無法達到環保汽車的要求,收縮或退出可能是明智的選擇。
(四)優勢+威脅(ST)組合
圖2中第Ⅳ象限為優勢+威脅(ST)組合。在此區域中,企業具有較強內部優勢,但也面臨較大的外部威脅,使得企業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出現優勢不優的脆弱局面。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應采取多種經營戰略,以利用自身優勢,回避或減輕外部威脅所造成的影響。如上所述,歐洲Ⅲ號標準的出臺給汽車生產企業帶來很大的成本壓力;同時原材料價格上漲、汽車價格下降;燃油稅開征、油價上漲,消費者對產品質量性能要求的大幅度提高等,都會導致企業在競爭中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但若企業擁有充足的資金和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便可利用這些優勢開發新工藝和新技術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性能,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值的汽車,不僅能夠享受到減征消費稅的優惠,還能獲得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的好處,從而回避外部威脅的影響。
四、結束語
SWOT分析法運用于企業稅收籌劃戰略分析可發揮企業優勢,利用機會克服劣勢,回避威脅,將企業稅收籌劃戰略建立在對內外部因素分析及對競爭勢態的判斷等基礎上。總之,SWOT分析通過對各項業務所面臨的稅收環境及內部條件的分析,形成一種相應的稅收籌劃戰略的合理框架。
【主要參考文獻】
[1] 蔡昌.財稅名家蔡博士精解稅收籌劃[M].北京:中國市場出版社,2010:18-21,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