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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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設法律法規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1

首先,應該明確建筑法規的概念,建筑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的部門制定的,旨在調整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在建筑領域中所發生的諸種社會關系中所運用的法律和規范的總稱。

它有它的一些相應特征,例如:行政性、經濟性、政策性和技術性等特征:

1、以行政管理手段作為調整方法;如授權禁止、許可、計劃等詞的應用。

2、消耗資源、創造財富

3、有投資意愿、另外依據政府控制經濟政策。反映基本建設政策。

4、質量保證、技術性規范、標準。

從上面建筑法規的概念和特征可以很容易的看出,建筑法規很重要,它管理和約束著建筑業以及建筑市場的各個層次,對建筑師而言既有約束也有指導作用,換句話說也就是在建筑師的構思到建筑的實體出現,建筑法規的意識始終貫穿與建筑師的思想之中。

一、建筑法規具有約束性,形成一個“度”來貫穿著建筑領域。

建筑法規在社會中的約束性,是因為它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為保證建設活動順利進行和建筑產品安全可靠,必須建設法規原則:

1.確保建設工程質量

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對工程建設的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一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建設工程提出了強制性質量要求,是建設工程必須達到的最低標準,并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權力。

2.確保工程建設活動符合安全標準

工程建設安全標準是對工程建設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多年以來,我國建筑業就是傷亡率非常高的行業,建筑工地傷亡事件時有發生。建設法規通過一系列規定對工程建設活動的安全提出了強制性要求,并同時賦予有關政府部門監督和檢查的建設法規權力。

建筑法規在設計構成中也具有約束性。在我看來,建筑師不能憑借自己的想法進行設計,各個層次、各個方面都受建筑法規的約束,這也正是人們所說的一個“度”。設計師不能超越這個“度”而進行設計,必須嚴格準守住這個底線。

這個底線可不是沒有說法的,它們都是建筑領域經過長期的實踐總結出來的非常實用的規范。建筑法規還具有指引性,通過學習,下面的規范性文件就是我們進行建筑設計中最基本的指導,指導著我們設計出適用的作品。

建筑法規是各地政府規定在該地區的建筑所必須遵守的規范性文件。其主要內容有:

(1)確定建筑基地四周的交界線,稱“建筑紅線”。

(2)建筑的高度、形體和處理與城市市容或周圍環境相協調的規定。

(3)防火和三廢處理的要求。

(4)基地上主要道路最小寬度的限定,包括消防道路。

(5)最高建筑密度和最少綠化設施的系數定額。

(6)紅線上建筑立面及基礎處理的規定:建筑設計方案和施工圖的修改要求,以及在紅線外建筑施工和堆料允許范圍規定。

建筑法規是在各地基本建設招待中必須遵循的依據,以保證建筑質量,保障安全,具有良好衛生環境和市容。

總之,規范指導建筑行為。保護合法建筑行為。處罰違法建筑行為。

二、建筑法規具有指引的作用,指引著我們設計出“堅固、適用、完美”的建筑作品。

對建筑特別敏感,看著千奇百怪的建筑形態,總會幻想著自己叼著一根筆,設計著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建筑結構??傄詾樽鳛橐粋€建筑師,有了天分與靈感就足夠了,然而學習了建筑法規,才認識到單單的擁有這方面的靈感和天分是不夠的,還應該用建筑行業的法律法規來填充自己的思想,里面講述了很多值得注意和注重的地方,記得老師授課過程中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脫離建筑法規的規定進行設計,嚴重的后果可能導致犯法行為”,也就是這句話使我們牢牢的記住,它是那么的重要,那么的神圣,讓我們不敢越雷池一步,指引著我們在建筑行業里更好更規范的進行設計。

僅僅要掌握繪畫技巧,空間感受創意等知識與能力,但不懂得如何選擇材料和節省材料、如何確定建筑的進深以及跨度,這些知識的缺乏都會影響我們所設計出來的建筑的適用度,也許就是一個擺飾品,僅僅可以供人們參觀卻不能真正的居住使用。然而建筑規范卻為我們的設計指明了方向,它為我們提供了合理的數據,這樣我們設計出來的作品將不再是僅僅的“藝術”擺設,而成為一個即堅固、適用又美觀具有藝術性的作品。所以想成為建筑師的道路是十分艱難的。如果要成為一名建筑師,繪圖、建筑設計、建筑理論、物理學和法律法規等課程的學習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在建筑的法律法規方面,沒有它的約束和指引,創作出來的作品將失去最基本的適用原則。

夢想成為一名建筑師,為實現這個夢想,必須加強學習建筑法規理論知識,培養自己的審美與空間想象力,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時,要多讀有關建筑的書籍、雜志、報刊,在建筑領域充分的學習。

根據建筑法規的學習,不再幼稚的做設計,而用心的去做有法規的設計,這些都能幫助離自己的理想更近一些。相信有一天能設計出屬于自己的建筑!

建筑法規學習心得(二)

通過對《建設工程法律法規選編》的學習,首次初步了解了建筑學專業相關法律知識,受益匪淺。其中讓我體會最深刻的是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建設法律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著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為的建設行為,哪些是禁止所為的建設行為;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為;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為作出適當的處罰。

近年來,由于市場的不規范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建筑領域里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嚴重危機: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為建設單位拖欠奇絕工程款而深深困擾,從而給本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最后使得民工受罪:“沒有資金爭著上,有點資金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著企業先墊上”,層層經濟壓力最后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著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還有由于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v觀整部《建筑法規》,主要是圍繞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因為這些直接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全體公民切身利益?!督ㄖㄒ帯返某雠_可以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從而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建筑法規學習心得(三)

我對建筑規范的理解和學習。做設計作業時,常常會覺得一定要和老師的設計任務,符合本方案的建筑類型規范的要求,所以建筑規范就成為了設計的一種負擔,那很正常。剛學習建筑嘛,不急。甚至有時候我們覺得只要外形做得很酷,其它的都不重要。

因為方案出來后,模型做出來一定很酷,那就達到目的。

現在回想這是一種極端無知浮躁的動作,后來慢慢覺得規范的熟悉掌握應該是建筑設計師的最基本的本領。如果這都沒有,那設計肯定有問題。

有時老師說的,要求的太多了,我們改做重來,那都是很正常。我總覺得方案的好壞最終決定還是經濟,使用者的定位所決定。――涉及到方案定位價值取向的問題,建筑界也由此引出各種流派。因此,在學生階段注重形態還是功能不是爭論和評價的核心所在,關鍵是你追求的東西是不是能夠真正的實現,通過什么方法和手段去實現,實現到什么程度,達到你心中最能接受的。

規范為什么是這樣的,背后的出發點和理論、方法等方面的支撐。規范是很重要,但是規范是死的,是很容易獲得的知識,我認為大學的培養不能以規范為重頭戲,即便是規范要進入教學,也不應是簡單的應用層面。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2

關鍵詞:建筑工程;招投標;招標行業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discusses the bidding agencies in the role of engineering tender and bid activities, and then discusses the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cy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and finally from the "perfe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t industry laws and regulations, actively explore the market, strengthen the procuratorial tender bidding agent team quality construction, speed bidding agency's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cy set up the credit system," explains the perfect engineering bidding agency of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refere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Bidding agency industry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隨著招標投標制度在我國建設領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斷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機構應運、應時而生,并在近年來得到蓬勃發展,已成為活躍在建筑市場上的重要力量。招標業的興起,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宣傳普及法律知識、規范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公平交易、提高招標效率、節約建設投資、遏制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在行業體制、招標人和招標機構等方面也存在著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正制約和影響著我國建設工程招標行業的健康發展。在此,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標中招標機構的相關內容展開簡要闡述,以期能促進我國招標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

2招標機構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作用

2.1 工程招標機構是在《招標投標法》頒布之后應運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彌補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方式社會化、專業化的發展。

2.2 作為一支專業機構,招標機構能夠在滿足招標合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力爭使招投標過程中主要環節與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沖突,促進了招投標文件質量的不斷提高,保證了招投標活動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提高了招投標工作效率。

2.3 當前,招標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得到普遍應用,通過專業招標的運作和其在招標文件中有關投資控制的招標條款,可很好地有效控制工程投資,提高了投資效益。

3 工程招標機構發展存在的問題

3.1工程招標法規不健全

招標法規制度不健全,是制約工程招標機構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雖然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等,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實際行業中的操作仍存在一些法律所規范不到的漏洞,這就會給一些存有不良居心的人對這些漏洞打法律球,對整個建筑工程招投標和國家的發展而言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加快招標機構的法規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使招標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這個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引導它走更加規范的發展道路。

3.2 招標機構行為不規范

由于我國工程招標機構市場清出機制至今還未完全建立,監管機制相對疲軟,現有法律規定和職業道德規范對招標人和招標機構尚缺乏足夠的威懾力。因此,招標機構在招標的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時有發生,如與招標人或投標人串通,為個別投標人提供種種便利,甚至搞明招暗定,虛假招標;聽從招標人擺布,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故意抬高門檻,增設附加條件,排斥和限制有條件的投標單位參與競爭;迫于招標人壓力,在投標須知和合同條件中有意識地設置不合理、不平等條款或陷阱,讓投標人利益受損;招投標組織實施程序違反法律規定,違反保密要求,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把標活動有關的情況、資料或其他商業秘密擅自修改評分標準,擾亂評標活動等違法招代標構理規作。

3.3招標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整體不高

工程招標是一種高智能的技術與經濟競爭性的專業服務活動,需要其從業人員具有多學科工程專業知識、工程造價專業知識、較強的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等相關的法律事務處理能力、干練的語言表達和協調各方辦事的技能、嫻熟的信息管理技能、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但目前工程招標人員現狀與此尚有較大差距。大部分從業人員來自工程造價咨詢、監理、工程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其他行業,盡管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也可能曾參加過一些招投標知識培訓,但對招標工作的程序嚴密性認識不足,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仍不夠熟悉,組織工程招標投標運行實施的實務能力還比較欠缺,尚不能完全勝任工程招標工作的需要;何況,由于現階段國家尚無統一的招標從業人員考核標準,招標從業隊伍中亦不乏濫竿充數者,他們缺乏工程招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更談不上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資格預審和評標定標的能力;部分招標人員還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工作敷衍塞責,不負責任,甚至違規亂紀。

4 完善工程招標機構發展的應對策略

4.1 完善建筑工程招標行業的法律法規

完善招標行業的法律法規是培育和發展招標市場的重要內容,是規范招標活動的重要前提和法律基礎。要進一步完善招標的管理辦法,出臺招標管理實施細則,提出招標機構動態監管的可操作性意見,規定實施市場清出的條件,明確招標機構不良行為的種種表現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使得在對不良行為的定性和行政處罰方面有充分的依據,并細化招標違法違規相應的處罰條款,利于加強管理,通過相關政策法規的健全完善,彌補漏洞,依法加強招標機構的管理,推進招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3

近年來,一些基層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因“失職瀆職”而被司法機關立案追責、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而被司法機關裁決撤銷的情況時有發生。這些問題既反映了行政執法與司法執法溝通銜接不夠,也反映出基層部門及其安全檢查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和執法不規范。

主要問題

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法過程中反映出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超越職權實施行政執法?;鶎影踩O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和執法監察過程中,有的對發生安全事故的醫院、學校、公共設施管理單位,甚至拆建自建房的村民合伙組織或村民實施處罰;有的將礦山企業采礦許可證過期仍進行生產的行為作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實施處罰;有的地方煤礦安全監察部門未經政府授權,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對存在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煤礦企業實施處罰;甚至有的對運輸車輛超員、超載、超速等違法違章行為實施處罰。

二是對非法、違法和違規行為辨別不清。將非法經營的加油站按正常經營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處罰;將煙花爆竹企業改造提升或礦山企業改擴建期間組織生產定性為非法生產;將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進行生產定性為非法生產;將非法、違法建設的工程項目列入政府重點建設項目來推進;對邊建設邊使用或邊技改邊生產的礦山企業視而不見,甚至還下達生產任務。

三是不能正確適用法律法規依據。對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違法行為及其處罰措施,卻依照部門規章規定實施處罰。如對非法經營成品油、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行為,本應依照新《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實施處罰,卻以員工未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為違法行為,依照《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處以5 000元罰款;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運輸經營單位,應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取得資格證書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規定處罰,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四是存在違法執法現象。首先是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就直接實施經濟處罰,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首先責令改正或責令限期改正的程序;其次是實施執法過程中,在生產經營單位提出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在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處罰幅度之外,任意降低處罰數額實施處罰;再次是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未經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或事故調查報告未經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就實施了行政處罰。

五是行政執法程序不閉合。對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監察或檢查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重大事故隱患,停留在知道和告知環節,未依法及時責令治理整改;對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違法案件未及時依法移送;對應經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的重大處罰事項,未經集體研究就作出處罰決定;對應申請司法機關強制執行的案件,未依法及時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六是存在縱容違法現象。有的地方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仍以罰款為目的,并對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機構及其執法人員下達罰款任務指標。特別是對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不是依法責令其停止非法、違法行為或予以取締關閉,而是對其實施罰款后任其繼續從事非法、違法活動;甚至有的地方對長期存在的非法、違法行為,安全生產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只是定期收繳罰款,沒有依法糾正非法、違法行為,形成了以罰代管、罰而不管的惡劣現象。

七是基層行政執法難。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時,常受到有關強勢部門及其人員干預;向有關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常遭遇不能立案或不予受理現象;需相關部門聯合執法、綜合治理時,由于協調不動,導致各自為戰,甚至推諉扯皮,致使不少非法、違法行為得不到及時糾正。如一些地方非法經營的加油站,少則幾十個,多則幾百個。而多數省轄市、縣(市、區)執法車輛難以保障,包括想方設法爭取來的執法車輛,也因安全監管部門未列入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序列而被沒收,嚴重制約基層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是涉嫌失職瀆職犯罪增多。如對非法加油站的監督檢查和執法監察方面,在并未造成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嚴重政治影響和惡劣社會影響等嚴重后果情況下,有的基層司法機關對適用法律不當或違法實施處罰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立案追究刑事責任。在有關煙花爆竹燃放、鍋爐爆炸、火災、交通運輸等事故事件處理中,對并不具有法定監管職責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也以涉嫌罪追究刑事責任。

原因分析

綜合分析上述問題,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未將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和生產安全事故等基本概念,用法律條款作出明確的可操作性解釋,致使安全生產及其監管職責邊界不明確。

二是現行法律法規關于非法、違法和違規的法律規定較混亂,有的執法人員將未取得任何證照,或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而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為認定為非法;有的將證照不全或未取得某一項許可證照,或主要負責人未取得資格證書而從事相關活動的行為認定為非法。

三是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組建時間較短,新進人員多,安全生產執法業務培訓跟不上,加上有些執法人員對法律法規學習領悟不夠,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致使違法執法、以罰代管和執法程序不閉合等問題仍然存在。

四是省轄市、縣(市、區)安全監管部門所屬執法監察機構中,不少仍屬于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單位,甚至有的安全監管局仍屬事業單位,或其自收自支編制的人員比例較大,工資收入主要依賴罰款解決,致使有些部門及其執法機構不得不將罰款作為執法的重要任務,造成有的執法人員為能經常罰到款而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客觀上為以罰代管、罰而不管創造了條件。

五是由于法律法規間不銜接和不統一,行政執法部門間不協調,行政執法和司法執法協調溝通機制未真正建立起來等因素,加上有些機關和執法人員不作為或不負責任,導致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難。

六是基層司法機關辦理失職瀆職案件中,存在有上級機關對其下達內部任務或人員指標的情況,導致基層司法機關為完成上級下達的考核任務或指標,對一些本屬于啟動行政執法監督程序實施糾正和追究的適用法律不當、采取措施失當、違法實施處罰等行為,按照構成失職瀆職犯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對策措施

盡快明確并統一法律法規的基本概念

一是制定《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時,首先應將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概念,以法律法規條款作出可操作性的解釋。二是在修訂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時,應將交通(包括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災、電力、特種設備等事故等級劃分與《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關于生產安全事故等級的劃分保持一致,并將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交通、火災、特種設備等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考核和調查處理區別開;司法機關辦理瀆職侵權案件關于重大傷亡、重大損失的標準,也需與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統一起來。三是統一法律法規對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的認定,對無視法律法規規定、未取得任何證照擅自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定性為非法行為;對證照不全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認定為違法行為;對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而不落實政策、命令和規程的行為認定為違規行為。

盡快完善安全生產主要法律法規制度

建議即將出臺的《實施條例》對《安全生產法》下列條款作出進一步具體解釋:即第二十二條中的“(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是指“監督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參與并指導、監督本單位各業務部門、車間(分廠、分公司、區隊、坑廠)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第四十三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各業務部門、車間(分廠、分公司、區隊、坑廠)的各類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崗位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班組巡查等的規定,及時進行安全檢查”。這樣規定,進一步厘清了企業安全生產“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還有,第四十三條中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依照前款規定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存在或者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有關規定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可以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作出處理”。此外,對第六十六條應增加一款解釋,即是指“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向有關部門移送安全生產違法案件,或者向司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受理或者立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在限期內辦結和反饋”。這樣補充解釋,可實現解決重大事故隱患各環節的無障礙對接。另外建議,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中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修改為“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得向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采購、供應危險化學品”,并在法律責任上明確處理處罰規定,實現從危險化學品供應源頭遏制非法經營行為。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業務培訓

嚴格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核,對經過培訓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頒證;實行執法業務輪訓制度,加大基層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執法業務輪訓力度。在執法業務培訓和考核中,應注重并強化案例教學和業務指導。通過培訓考核,確保執法人員掌握相關工作準則:一是從執法依據及其效力上,要做到有法律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執法;無法律而有法規規定的依照法規規定執法;規章包括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只作為參照依據,無法律法規規定的依照規章規定執法。二是從準確適用法律依據上,要確保認定的違法事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情形,適用所規定的處罰類型。三是須在法律法規規定幅度范圍內,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參照規章或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作出決定。四是加強執法業務考核,實施錯案責任追究,對違法執法、罰而不糾等情況嚴格問責。

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設置問題

從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至少應從省級編制管理機構和安全監管部門的層面上,拿出關于基層安全監管機構設置的方案和指導意見,并加強督導檢查,督促市、縣(市、區)黨委政府將安全監管機構設置為政府工作部門或直屬行政機構,將基層安全監管部門所屬執法監察機構設置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切實解決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經費不能保障、執法人員工資福利依賴罰款的問題,從根本上避免和糾正以罰代管、罰而不管甚至縱容違法等問題。

盡快建立有效促進問題解決的工作機制

首先是完善問責機制,對行政執法部門間由于不依法及時移送、及時受理、及時辦理導致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嚴格追究責任。其次是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與司法執法協調溝通機制,確保實施行政執法過程中,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行政執法部門應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申請的強制執行案件,司法機關應依法及時予以受理或立案查辦。再次是從中央部委層面上,盡快將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執法監察機構納入執法執勤用車配備序列,以保障基層安全監察執法工作條件。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4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1.指導思想:推行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導,要以黨的*精神為指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政為民,堅持以人為本,轉變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增強執法親和力,改善執法環境,全面推進和諧城管建設。

2.工作目標:實現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由單一剛性向剛柔相濟轉變、由傳統行政管理向現代行政管理轉變,探索建立和諧共生的新型市容市政管理關系,積極推動“執法型城管”向“服務型城管”轉變,實現管理與發展、管理與服務、管理與維權、管理與執法的統一,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工作原則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導,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基于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原則及立法精神和政策規定,立足市容市政管理職能,針對不同情況,適時靈活地采取指導、提示、勸阻、建議等非強制性方式,謀求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同意或協助,引導其做出或不做出某種行為,以有效實現一定行政目的的行為。

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應立足于“城管部門所能、社會民眾所愿、法律法規所許”,把握好“立足職能、全面導入、因事制宜、和諧管理”的基本要求,堅持以下五項原則:

1.合法性原則。市容市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法定職責與職能范圍內實施行政指導,所實施的指導行為不應違背法律、法規、規章的精神和原則以及國家相關政策。

2.合理性原則。實施行政指導采取的方案、方式應與行政指導的目的具有必要的、合理的聯系,行政指導行為應基于正當、合理的考慮,內容應當適度,合乎情理,并且具備可行性和有效性。

3.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所實施的行政指導應當公正、規范,同一事項的行政指導不因相對人的身份、經濟狀況、社會地位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指導。實施的行政指導事項、形式等內容應當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公開,以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

4.以人為本原則。實施的行政指導應當充分尊重行政管理相對人的自主選擇,通過說理,使行政管理相對人認同和自愿接受,達到預期的管理目的。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相對人接受行政指導,不得因相對人拒絕接受行政指導而對其采取不利措施。

5.效率原則。實施行政指導應當結合市容市政管理實際和特點,適時靈活地將行政指導與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傳統方式統一于工作之中,用成本效益最大化的方式、方法,及時、有效地實施,以促進職能到位和提高執法效能。

三、主要內容

市容市政管理行政指導應貫穿于市容市政管理的全過程,行政指導人員要在事前、事中、事后,根據不同管理對象和管理行為,具體實施以下行政指導:

(一)審批服務行政引導。是指行政機關根據部門職能,在日常監管中主動為企業或個人服務,事前幫助、引導其規范自身行為,促進其合法經營、健康發展的建議和意見。

1.審批事項約見服務。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互聯網向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咨詢有關審批事項。窗口工作人員在確定申請事項基本符合條件后,主動與申請人約定時間到現場勘察,當場向申請人提出修改意見,并將需要辦理的手續及材料以書面形式通知服務對象,盡量使申請人到窗口時一次審批完成。

2.審批事項提示。市容市政管理窗口對本窗口申辦事項涉及的后續手續及程序,以書面提示單形式,向服務對象就下一環節的審批進行提示,提供有關審批依據及流程,引導申請人做好事項審批,避免申請人利益受到損失。

3.攤點疏導管理。對道路實行分類管理,開辟疏導點,實行定點、定時統一管理;加強與工商、公安、衛生、街道等部門聯動,建立流動攤販入市疏導機制,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規范經營。

(二)整治事項行政提示。是指市容市政管理機關在開展重大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前,加大媒體宣傳力度,整治事項公告,并主動與相關部門、單位、商家、個人積極進行溝通、說服的行為。適用于道路景觀提升、街巷綜合整治、戶外廣告整治、市政設施維修、市區道路大修等綜合整治項目。

(三)執法事項行政提示。是指城管執法機關在執法事項發生前,按照“宣傳、服務、教育、管理、處罰”五步工作法要求,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開展法規宣傳、實施貼心服務、進行說服教育、提示執法事項的制度。

1.法律法規宣傳提示。城管執法人員應當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積極向管理相對人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引導當事人學法守法,規范行為。市容市政管理部門應當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工作,暢通溝通渠道,認真辦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營造市民理解、支持、參與城管執法工作的輿論環境和良好氛圍。

2.違章高發時段教育提示。對某一違法行為或群眾舉報投訴高發時段到來前,城管執法人員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宣傳、解釋法律法規規章,提示、引導、督促其按照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履行義務。

3.審批事項事后提示。審批事項手續完成后,其事后管理由市容市政管理窗口以提示單形式,提前告知服務對象對審批事項應盡的城市管理法律義務,盡可能減少違法行為發生,達到有效防止和減少社會矛盾的效果。

(四)輕微問題行政警示。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輕微并能及時糾正時,城管執法人員告誡其糾正違法行為,并告知其應明確知曉的行為規范和要求,而不再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的制度。

1.口頭告誡。是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輕微并能夠即時改正的事項,執法人員應對其進行口頭告誡并做相應記錄(記錄應包括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違法事實、改正情況,并由行政管理相對人簽字確認)。

2.書面告誡。是針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違法行為輕微但不能即時改正的事項,執法人員應當制作告誡書,督促其限期改正。行政管理相對人在改正違法行為后,應在告誡書上簽字,承諾今后不再實施同一違法行為。

(五)突出問題行政約見。是一種以約見形式,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教育,以便更好地解決問題的制度。適用于行政管理相對人出現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已被城管執法機關多次處以行政處罰,屢教不改的;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行政管理相對人對案件存在疑義而難以處理的。由城管執法機關書面約見行政管理相對人或其上級主管單位,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避免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六)管理責任行政建議。是指屬于同一類型的行業普遍存在某類違法行為時,或因管理單位管理責任缺失造成某類違法行為時,由城管執法機關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等情況抄告相關行業協會或管理單位,必要時由市容市政管理部門以建議函形式對違法行為人的主管單位提出管理建議和意見的制度。

(七)重大案件行政回訪。是指市容市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機關對重大案件或多發案件進行事后回訪的制度。

1.重大案件回訪。對符合重大行政處罰備案條件的案件和行政機關認為進行事后回訪對規范、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避免再次發生違法行為有積極作用的案件,由城管執法管理部門負責回訪。

2.多發事件回訪。在市容市政管理部門職權管轄范圍內,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事件、案件和在社會具有普遍影響的案件及群眾反復投訴的事件,在處理完畢后,由綜合協調或效能督察部門負責定期回訪,鞏固成果,防止問題回潮。

(八)典型問題行政披露。是指市容市政管理部門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披露、公示嚴重影響城市市容環境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產生惡劣影響或行政管理相對人反復違反法律法規且拒絕整改或拒絕接受行政機關處罰的違法行為,通過提高社會監督力度促進當事人糾正違法行為的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推行行政指導工作,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轉變執法理念、創新執法方式,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服務人民群眾能力和服務城市建設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引導行政管理相對人主動維護市容環境秩序的有效途徑。要拋棄管理就是單純處罰、許可、收費的傳統觀念,樹立管理也要引導、執法先要服務的現代觀念。要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市建設法治政府行動計劃》的要求,認真落實“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理念,充分認識行政指導的重要意義和具體內涵,積極發揮行政指導的作用。要力爭在短時間內,通過狠抓落實,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指導工作機制,實現市容市政管理與城管行政執法模式由粗放、低效管理向精細、高效管理的轉變,由突擊、運動式管理向經常性、持續性管理的轉變,由事后被動管理向事前主動管理的轉變;實現市容市政管理水平與執法水平跨越式發展;實現執法績效與社會效益雙贏局面,進一步促進市容市政管理和執法機關自身建設,改善執法機關與行政管理相對人關系,不斷優化執法管理環境,提升市容市政管理部門形象。

2.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各級領導班子要把行政指導工作作為系統性、全局性的創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組織實施。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成立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

*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政策法規處負責組織實施。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工作方案和具體規則制度,審定行政指導項目,評估行政指導成果,監督行政指導行為;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市(縣)、區局、市局各處室、直屬大隊開展行政指導工作。

各市(縣)、區局要相應成立推行行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在本轄區推進行政指導的具體實施方案。該實施方案要以本意見為基礎,具有可操作性。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5

關鍵詞:行政;管理;法律規避

前言

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規避的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在一些條令頒布以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規定規避現象就變得更為突出。如果長此以往,會嚴重地阻礙我國其他方面建設的發展。對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規避的一些現象,我們要去仔細的針對他進行一定的研究。既要看到它積極的一面,也要看到它消極的一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去解決這些負面的東西,推動行政管理走向科學化法治化的發展道路。

一、行政規定的法律規避的表現

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受行政管理本身內容的一些影響,容易出現內容繁雜交叉的現象。擁有管理權的一些部門,從自己部門的利益出發,為了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對于自己內部的職員他們就會來制定一些比較對于自己內部員工有利的一些規定。并且指定能夠有利于自己行使行政權力的一些法定規定案件。有些行政部門為了使一些行政法律規則對自己的某個方面有力,把同一個事情的問題制定出了兩個方案去解決,這種處理方式不利于行政管理方面法律化和制度化。級別管轄上存在一定的法律規避,有些法律法規對于行政管理的問題是十分有著明確的規定的,但是一些部門不愿意去行使這種規定,他們去逃避這種出現的問題。他們故意的將所規定的內容進行一定的調整,把大的最新的一些項目改成一些小的項目,不用去繳納巨額的資金,但又使它符合政府的一些相關的標準。有些地區自行去設置一定的標準,設置對于自己有利的一些標準,而不是顧全大局。在傳統的行政管理方面中存在著一些責任分管的不明確的現象,如果發生問題之后,這些負責管理的部門只會互相的推卸責任。而不是真正的去解決問題,這種職責不明的現象在某一些地區的行政機關中時有出現。還有一種情況是幾種部門想去行使行政管理權,發生了一個事件由幾個部門去負責的現象,這樣既不有利于人民去一個地點行使自己的權利,也不有利于事行政的案件去高效率的解決。各種臨時的去處理行政案件的部門,也會失誤的出現這種現象。政府有時候設立去一些臨時的行政管理機構去處理緊急的案件,如一些打擊走私方面的上層組織小隊或者緊急的城市道路擴建的部門等等。這些機構的出現,是為了協調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和諧關系,解決所出現的矛盾處理的。但是,他有很大的自主性和隨意性。存在著一些私底下進行自主處理的現象。處理的過于著急有時候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不利于老百姓們去公平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二、行政實體法律規避的現象

如果一些行政案件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問題,那么許多行政辦事機關就會受到一些利益的驅動,如果這個案件不屬于自己的管轄,也會自己去處理一些財務,甚至與當事人進行協商。有一些公安系統查獲了一些案件的話,他們有些會不走實際的程序去將財務方面進行處理,法院也在逐漸的調查這種情況。有些原告在進行私了之后,可能會出現重新上訴的現象,這次向被告提起行政訴訟,這種情況是被告會對原告進行撤訴的一些處理,而避免承擔更大的一些行政責任。這種現象也展示了一些行政機關對人民的一種不負責任,不能夠真正的做到為人民去進行積極的服務。在進行行政處理的時候,有些行政機關會與當事人進行一定的協商,來減少一些行政方面的麻煩。采取一些相對人能夠去積極配合行政方面的工作。相對人接受了有關機關所提出的意見之后,與行政機關簽訂了一定的合同,并且做出了一定的保證之后才會行使某種形式的權利。而且行政機關濫用自己的行政權力,違反了一些法律的宗旨,對于法律進行規避。比如說一些衛生檢查的機關對于飯店的某些服務不滿意,或者是沒有給予一定的優惠,就進行隨意的行政處決?;蛘咴谄渌矫娼o予他一些不公平的對待。還有些行政部門,對于一些態度惡劣的服務,也會給予一定的處罰。這種處罰都是自己私自決定的,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不公正的現象,人民群眾也會對此種現象有所反感。

三、對于行政現象中的一些規避現象的評析

行政管理中法律存在一些法律規避現象,這種現象雖然不能夠禁制,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去進行減少。他出現這種狀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工作人員的思想意識上,并沒有十分科學和先進經驗,停留在過去的一些處理方式上。有些法律法規掌握得并不是十分完備,地區差異在此方面表現的十分明顯,有些地區接受到一些法律教育要明顯的比其他區域較好。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也會使行政的有關部門去作出相應的舉措。為了使行政管理方面盡量的去避免一些規避的現象,應該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積極的改進,努力的提高和改進所出現的這些問題,盡量的去減少一些情況的發生。國家也要在此方面進行一定的調控措施,讓政府能夠真正的為人民去進行服務。

四、結語

對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規避的問題,我們要針對所出現的這些問題逐一的去進行解決,要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之下,遵循著國家的一些規定的道路,并且堅持不懈的走下去,不要因為一點困難就放棄。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的促進我國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一些發展,如果在這方面發展成功的話,將會有力的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作出一定的貢獻。要將行政管理中的問題變的靈活化和簡單化。要有一定的原則性和規則性,努力的發揮各種監察管理機構的一些作用,更好去的建設行政管理方面。

參考文獻:

[1]李季.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規避問題[J].政法論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7(4):92-98.

[2]陳沫.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規避問題研究[D].外交學院,2016.

道路建設法律法規范文6

[關鍵詞]建筑工程;招投標;招標行業

1.前言

隨著招標投標制度在我國建設領域的逐步推行和不斷完善,建設工程招標機構應運、應時而生,并在近年來得到蓬勃發展,已成為活躍在建筑市場上的重要力量。招標業的興起,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宣傳普及法律知識、規范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公平交易、提高招標效率、節約建設投資、遏制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在行業體制、招標人和招標機構等方面也存在著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正制約和影響著我國建設工程招標行業的健康發展。在此,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標中招標機構的相關內容展開簡要闡述,以期能促進我國招標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

2.招標機構在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作用

2.1工程招標機構是在《招標投標法》頒布之后應運而生的新事物,它的引入,彌補了我國工程建設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弊端,有助于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方式社會化、專業化的發展。

2.2作為一支專業機構,招標機構能夠在滿足招標合理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力爭使招投標過程中主要環節與法律法規的要求不沖突,促進了招投標文件質量的不斷提高,保證了招投標活動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提高了招投標工作效率。

2.3當前,招標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得到普遍應用,通過專業招標的運作和其在招標文件中有關投資控制的招標條款,可很好地有效控制工程投資,提高了投資效益。

3.工程招標機構發展存在的問題

3.1工程招標法規不健全

招標法規制度不健全,是制約工程招標機構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當前,我國雖然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等,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實際行業中的操作仍存在一些法律所規范不到的漏洞,這就會給一些存有不良居心的人對這些漏洞打法律球,對整個建筑工程招投標和國家的發展而言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因此,加快招標機構的法規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使招標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這個行業發展的過程中引導它走更加規范的發展道路。

3.2招標機構行為不規范

由于我國工程招標機構市場清出機制至今還未完全建立,監管機制相對疲軟,現有法律規定和職業道德規范對招標人和招標機構尚缺乏足夠的威懾力。因此,招標機構在招標的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時有發生,如與招標人或投標人串通,為個別投標人提供種種便利,甚至搞明招暗定,虛假招標;聽從招標人擺布,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故意抬高門檻,增設附加條件,排斥和限制有條件的投標單位參與競爭;迫于招標人壓力,在投標須知和合同條件中有意識地設置不合理、不平等條款或陷阱,讓投標人利益受損;招投標組織實施程序違反法律規定,違反保密要求,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把標活動有關的情況、資料或其他商業秘密擅自修改評分標準,擾亂評標活動等違法招代標構理規作。

3.3招標從業人員綜合素質整體不高

工程招標是一種高智能的技術與經濟競爭性的專業服務活動,需要其從業人員具有多學科工程專業知識、工程造價專業知識、較強的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等相關的法律事務處理能力、干練的語言表達和協調各方辦事的技能、嫻熟的信息管理技能、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良好的職業道德。但目前工程招標人員現狀與此尚有較大差距。大部分從業人員來自工程造價咨詢、監理、工程設計、施工等單位或其他行業,盡管具有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也可能曾參加過一些招投標知識培訓,但對招標工作的程序嚴密性認識不足,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仍不夠熟悉,組織工程招標投標運行實施的實務能力還比較欠缺,尚不能完全勝任工程招標工作的需要;何況,由于現階段國家尚無統一的招標從業人員考核標準,招標從業隊伍中亦不乏濫竽充數者,他們缺乏工程招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更談不上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資格預審和評標定標的能力;部分招標人員還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工作敷衍塞責,不負責任,甚至違規亂紀。

4.完善工程招標機構發展的應對策略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標行業的法律法規

完善招標行業的法律法規是培育和發展招標市場的重要內容,是規范招標活動的重要前提和法律基礎。要進一步完善招標的管理辦法,出臺招標管理實施細則,提出招標機構動態監管的可操作性意見,規定實施市場清出的條件,明確招標機構不良行為的種種表現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使得在對不良行為的定性和行政處罰方面有充分的依據,并細化招標違法違規相應的處罰條款,利于加強管理,通過相關政策法規的健全完善,彌補漏洞,依法加強招標機構的管理,推進招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4.2積極開拓招標市場

隨著市場的不斷規范,需要提高企業的自身整體素質,還應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去開拓市場,需要從單一的建筑工程招標向政府采購、交通、水利、市政、園林綠化、農業等領域擴展。逐步探索規劃設計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建筑裝飾項目、勘察、監理等專業的招標業務,積極申辦資質,擴大從業范圍,真正把企業辦成集項目策劃,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監理、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等為一體的工程咨詢機構。同時,招標機構在積極拓展本地市場的占有率的基礎上,還應積極開發外地市場,充分利用招標市場全國一盤棋的特點,擴大機構業務在全國市場的占有率。

4.3加強招標隊伍素質建設

雖然招標機構屬于中介服務組織,但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標隊伍的全面管理,嚴格機構的資格管理;抓好招標機構人員的業務培訓,尤其是注冊監理工程師、造價師、建造師和招標師的培訓等,并適時開展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責任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和守法意識;強化從業人員資格認定,確保招標從業人員都持有資格證書;對招標機構的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招標機構存在的問題;建立與工程招標有關的信息資料庫,如建設施工、設備提供、原材料等等各方面的情況,應包括與工程招標有關的施工單位信息和資料,業主的信息與情況分析,已竣工的相類似工程的相關資料,應與微機的應用相結合,建立與招標咨詢決策相關的專家決策支持系統。

4.4加快招標機構的信息化建設

為提高機構整體競爭實力,招標機構應該運用信息化管理內部業務,深化和延伸招標機構的信息化建設,有條件的公司應充分利用信息時代的手段辦好招標網站。目前,招標機構的信息化建設主要突出在以下四個方面:(1)盡快采用電子招標;(2)加強評標專家信息管理;(3)加強供應商信息管理;(4)加強招標技術信息管理。

4.5建立工程招標機構的誠信體系,加強誠信管理

誠信體系,主要包括誠信經營準則、誠信道德規范、誠信保障制度、誠信經營教育等。在工程招標機構建立誠信體系,是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證建筑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舉措。因此,工程招標機構應嚴格招標機構市場準入,建立起企業自身的誠信體系,如建立招標機構信用檔案,及時記載機構的基本情況,人員構成、工作業績、市場行為、獎懲記錄等資料并向社會公布;實行招標機構《誠信手冊》制度,嚴格規范招標機構及從業人員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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