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及政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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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及政策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1

11.駕駛報廢拖拉機上路行駛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收繳拖拉機,強制報廢,并吊銷駕駛人的拖拉機駕駛證。

12.駕駛未經批準、擅自改裝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39條第一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以100~200元罰款。

13.駕駛未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14.駕駛實行登記管理的農業機械,未懸掛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如何處理?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一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50元罰款,可以暫扣農業機械。

15.未取得農業機械駕駛證或者被依法吊銷、暫扣駕駛證期間駕駛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100~500元罰款。

16.駕駛與駕駛證上核準的準駕機型不符的農業機械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三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50~100元罰款。

17.酒后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耕整機上路行駛的如何處罰?

答:《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44條第四款規定,由縣級以上農機監理機構處200~500元罰款,可以并處暫扣15天駕駛證。

(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

18.農機維修行業由哪個部門管理?

答:《農業機械維修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管理工作,對農業機械維修經營者進行監督管理。

19.對從事農機維修的人員,有什么要求?

答:從事農機維修的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取得農業機械主管部門核發的《農業機械維修技術等級證書》,持證上崗。農業機械維修技術等級實行初級、中級、高級制。

20.什么是農機維修經營者?對農機維修經營者有何要求?

答:農機維修經營者是指從事農機維修的維修單位或者個人。農機維修經營者必須向農機部門申請,取得相應等級的《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營業執照后,方可營業。農機維修經營者必須按核定的技術等級,承攬相應的農機維修項目,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自治區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標準,確保維修質量,對維修質量負責。在保修期內,對維修質量不合格的應當無償返修,因維修質量不合格,給委托方或者他人造成經濟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負責賠償。

21.申領《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應提供哪些資料?其等級如何劃分?

答:申領《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應當向縣級以上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資料:(1)農業機械維修申請表和資信證明;(2)農機維修場地使用證明文件;(3)主要儀器、機器設備清單;(4)主要從業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和技術等級證書。農機維修經營者,根據其不同經營種類、項目、范圍和相應的設施、設備、資金、專業人員等經濟技術開業條件,劃分為一、二、 綜合維修和專項維修四類。

22.什么是一級綜合維修經營者?一級綜合維修經營者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2

二、突出重點,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市林業局和各旗市區林業局及直屬六局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為契機,在大力宣傳憲法、國家基本法律的基礎上,以宣傳林業行業部門法律法規及政策內容為主,增強全林業系統的法制意識,在各旗市區林業局及直屬六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突出抓好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學習宣傳。

系統地學習憲法和《刑法》、《民法通則》等國家基本法律,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

(二)大力開展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加強對《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林地林木權屬爭議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xx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手冊》的學習教育,以促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三)深入開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認真組織林業執法部門和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學習宣傳《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行政管理、監督的法律法規,增強執政為民的觀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強化林業基本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3

推進農業行政執法是保障農業法律法規有效實施,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委在深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區依法行政主要工作目標考核意見》和推進法治建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鑒于我委機構的特殊性,與綜合執法和規范化建設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現就規范我委農業執法職能,強化執法監督等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明確行政處罰實施單位事宜

(一)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七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我委農機監理所、動物衛生監督所、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漁政管理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監督、江蘇漁船檢驗局泰州檢驗站等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仍以授權組織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權。

(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權限內委托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依據《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條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條規定,現將法律法規規定由我委實施的行政處罰權分別委托給我委農業行政執法大隊、林業中心(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動物衛生監督所、漁政管理站、農機監理所等單位。受委托的單位以我委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處罰,并受委機關監督。

受委托單位實施的處罰權主要為:

區農業執法大隊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監管及種子資源保護類處罰、肥料生產經營監管類處罰、農藥生產經營監管類處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類處罰、農作物品種保護類處罰、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類處罰、農業認證及標識管理類處罰、農業違法推廣類處罰。

區林業中心(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負責林木和林地野生動植物保護類處罰、森林植物檢疫類監管處罰、林木植物新品種保護類處罰等。

區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獸藥類生產經營監管類處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監管類處罰、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管類處罰、生鮮奶安全監管類處罰等。

區漁政管理站、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監督、江蘇漁船檢驗局泰州檢驗站負責《漁業法》等法律法規授權的漁業、漁船、漁港、漁民等監管類處罰。

區農機監理所負責農業機械管理類處罰等。

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既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也可由其所屬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實施的行政處罰權,均由相應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以該機構名義實施。

(三)相關法律法規調整后,行政處罰權的實施主體作相應調整。

二、關于規范我委行政許可的事宜

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許可項目實施主體為我委行政機關,由委各相關業務部門按規定具體承辦,并報委行政機關實施許可,法律法規授權給有關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由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許可。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4

以“兩個注重”為基礎,提供民族團結堅強保障

注重對民族團結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體制機制建設。成立由黨組書記、院長任組長,領導班子為成員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重大工作部署實施前進行民族關系和民族團結重大影響效果評估的決定和涉少數民族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實施意見等多項制度, 設置民族團結工作專項經費,把創建活動納入全院重點工作。

注重少數民族干警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全院有少數民族干警19人,占全體干警的31%。其中2人為院領導,10人走上中層領導崗位。在每年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專門留出固定名額用于選拔招錄蒙漢語兼通的優秀少數民族人才。積極選派少數民族干警赴區內外參加國家法官學院和各級民委及各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年均達10余次。

以 “三個加強”為手段,筑牢民族團結思想基礎

加強民族理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增強干警民族團結意識。通過組織學習民族理論、政策、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觀看民族團結教育片等形式,對干警進行潛移默化的教育。烏蘭蘇木曾是革命老區,每年都組織干警參觀抗日根據地舊址,請當地老黨員講述革命戰爭年代蒙漢人民團結抗日的故事,對干警進行革命傳統教育。邀請民族理論研究專家學者講授民族政策理論,增進干警的民族團結意識。

積極開展 “五進”活動,加強對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2016年以來組織法官進機關宣講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8次。將民族團結創建工作與精準扶貧工程等有機銜接,在進村入戶摸底幫扶過程中,給他們講解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及惠農惠牧政策。院領導每年深入各學校,面對面給學生講解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2014年以來,組織法官每半年深入企業一次,宣講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每年的民族宗教蒙古語文法律法規宣傳月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月中,組織干警深入社區和廣場等群眾聚集場所發放宣傳冊,提供法律咨詢。近三年,累計發放宣傳冊2萬余冊,為1萬余名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在主要街道和社區懸掛宣傳橫幅,營造濃厚的民族團結氛圍。

加強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重視蒙古語言文字的使用,小到門牌、指路牌、各種提示標語,大到各類裁判文書、文件、圖版、宣傳欄等,全部使用蒙漢兩種語言文字,閱覽室蒙漢雙語圖書占到總藏書的20%。

以 “三個積極”為宗旨,全力維護民族團結

e極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少數民族群眾訴訟。積極推行“雙語”服務工作機制。在訴訟服務中心安排蒙漢兼通的少數民族業務骨干接待當事人和來訪人員。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建立法官聯系點,配備“雙語”法官,每隔半月到各聯系點進行走訪,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在蒙漢聚居地區設立農牧巡回法庭,安排“雙語”法官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在送達訴訟和法律文書以及開庭審理時運用蒙漢兩種語言文字。2016年以來,農牧巡回法庭共巡回審理案件71件,前來進行法律咨詢的少數民族群眾達160余人次。在各業務庭配備少數民族審判人員,使涉少數民族案件得到及時高效處理。選拔5名蒙漢兼通的優秀少數民族人才擔任人民陪審員,搭建起少數民族群眾與法官的溝通橋梁。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5

按照統一布置參加縣上集中時間、地點和分片區林業站相結合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活動,要求集中開展每年不少于4次以上,同時要求各片區林業站、林區派出所一方面積極配合各級搞好宣傳,一方面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的科普宣傳活動,真正將科技知識、政策法規送到農民手中。年初將林業科技納入各單位考核內容之一。

二、具體開展活動情況

今年的科技活動周活動,縣里確定的主題是“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其目的就是要通過開展活動,促進農村經濟更發展,環境更優美,生活更富裕,鄉風更文明。林業局主要是組織廣大林業科技工作者深入林區、林農、業主中結合“實現偉大中國夢、建設美麗繁榮和諧縣”主題教育宣講活動: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及林業科普知識,在法律法規宣傳方面,以《森林法》、《森林法實施細則》、《野生動物保護法》、《種子法》、《省種子管理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省綠化條例》、《天然林保護條例》等為重點,林業科普知識方面以林業產業化建設、森林經營管理、森林防火知識、森林病蟲害防治、短周期工業原料林、苗木快繁、天麻種植、絞股藍生產加工、林下土雞養殖技術要點及林業新品種和新技術等為重點。

5月23日,由林業局科技、種苗、造林、防火、野保、森防等組成“科技宣傳”活動小組參與了由科技局組織的在巡場雙三公園集中開展的“科技宣傳”活動。書寫宣傳標語1條,發放法規、科技等宣傳資料1200余份(冊),林農咨詢120人(次),防火宣傳圍裙800個,手袋1200個。

5月24日—6月3日,9個片區林業站在各自的轄區內利用趕場天相繼開展了“科技宣傳”活動。涉及全縣17個鄉鎮,發放宣傳圍裙、環保袋900余個、林業法律法規咨詢和發放科技宣傳資料3500余份。

另外,我局干部職工還利用下鄉辦案、護林防火宣傳、造林撫育檢查等機會發放宣傳資料,現場指導林業技術、以案說法,講解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林業科技知識,解答林農提出的各種問題。并帶頭示范,在全縣林區14個點,種植天麻25000平方米。

法律法規及政策范文6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特征;法律建設

在2014年,互聯網金融首次被寫入政府報告中,為保障金融創新,政府部門提出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要求。在2014-2018的五年間,互聯網金融在政府報告中從未“缺席”,充分體現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要性。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的內涵

互聯網金融是指將互聯網、計算機等技術與傳統金融機構配合應用,共同開展融資、投資與支付等金融業務。我國互聯網金融概念最早出現于2012年,經過數年發展,已經形成相對規范的產品類型,包括支付結算類、投資理財類與融資類三種;推出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包括第三方支付、理財產品、融資平臺等,如余額寶、阿里小貸。互聯網金融具有顯著的成本低、效率高、多元化與高風險等特征,各類風險嚴重阻礙行業發展。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由于其發展迅猛,相關立法存在滯后性,集資詐騙及洗錢等違法現象頻發,法律風險較突出,需受到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來防范風險。在互聯網金融風險中,有一般風險、安全風險、特殊風險與法律風險等多種類型。法律風險可以看作是其他風險的關鍵點,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是引發其他風險的主要原因,其關鍵點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落腳點在互聯網金融監管領域,一般風險、安全風險與特殊風險的有效防范措施均是保障政策法規的實施,通過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大力懲處,來約束行業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見,法律風險為其他風險的落腳點,政府部門需從法律風險入手,明確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與解決措施,完善政策法規,強化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規避其他風險的出現,促進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隱患點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正處于發展階段,配套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存在空白區域?;ヂ摼W金融業屬于金融行業的一部分,具備金融行業的風險連鎖效應,極易出現多種風險爆發的現象,從而引發嚴重的經濟損失。在法律風險出現后,連鎖效應會引發其他風險隱患。如果法律風險爆發的領域涉及到境外業務,可能會對其他國家的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因此需加強對法律風險的管控。

(三)爆發點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各類風險均通過法律風險呈現,法律法規是保障互聯網金融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關鍵,風險的出現會引發利益失衡,從而觸犯法律法規,導致法律風險。例如,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金融機構出現的消費者信息泄露問題,可稱之為操作風險。而站在消費者角度,個人信息泄露表示自身的隱私權被侵害,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條例,可將其歸納到法律風險的范疇[1]。

二、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管控中的不足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不到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遠快于我國金融法律的出臺效率,這使得互聯網金融的某些領域存在法律空白,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結合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法律監管不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1.市場監管不到位。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消費者對金融產品與金融業務的了解,均來自于金融機構提供的信息,交易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例如,在我國大部分支付寶與余額寶用戶中,很少有人了解其擔保公司;且政府部門在擔保公司的監管方面存在缺位問題,一旦擔保公司出現問題,將會影響金融產品的正常使用,嚴重時會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2.缺乏市場準入機制?;ヂ摼W金融平臺的股權眾籌業務較受歡迎,但我國法律法規并未認可該模式,可將其認定為非法集資。同時,網絡銀行的開通是否需營業執照、網絡銀行的監管等工作,均缺乏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極易導致行業亂象。由此可見,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嚴重的市場中準入機制缺位問題,極易引發法律風險。

(二)現有法律法規與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矛盾互聯網金融屬于新興產業,與傳統金融存在差異,所以適用于傳統金融的相關法律法規,很多與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矛盾。在《商業銀行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存在矛盾。該法律指出,只有商業銀行可以經營證券、信托與保險等行業的服務項目,且上述三個領域需分行經營管理。在第三方支付出現后,其業務涉及到證券、信托與保險,這與《商業銀行法》相悖。同時,在“一行兩會”管理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缺少行業標準與準入機制等問題,影響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安全。在《擔保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融資理財存在矛盾。該法律涉及的擔保方式包括買賣、貨物運輸等傳統形式,雖然融資理財也屬于網絡買賣服務,但《擔保法》中并未提及服務雙方的擔保責任與義務,易引發融資風險。例如,在P2P業務中,某平臺提出會為融資人提供本金保障,但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該平臺的風險備用金出現問題,則融資人的損失找不到承擔主體[2]。在《證券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眾籌資金存在矛盾。該法律涉及的證券包括債券、股票、投資基金等類型?;ヂ摼W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并未納入《證券法》中的眾籌資金,極易引發非法集資案件。

(三)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雖然政府部門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修訂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其關于互聯網金融服務的具體司法解釋與操作細則,并未涉及;針對互聯網用戶面臨的隱私權與肖像權等合法權益侵害問題,政府部門出臺了網絡侵害人身權益的相關法規,但并未涉及消費者的財產權;針對互聯網刑事案件,政府部門修訂了《民事訴訟法》,但由于互聯網交易的電子證據具有易改性與易刪性,刑事案件中的電子證據收集與應用難度較大,不利于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障。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法律的建議

(一)營造健康的互聯網金融環境針對互聯網金融面臨的法律風險,政府部門需加強監管,創設健康互聯網金融環境,保障該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歐美國家的成效顯著,可借鑒其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及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創新監管法律與監管模式。歐美國家主要采用分類監管模式,制定市場準入制度與信息強制披露制度,保障互聯網金融環境的健康。例如,在第三方支付方面,美國會對金融機構開展資質審查,向符合要求的機構發放相應的牌照,明確其責任義務及享有的權利;歐盟出臺的相關法律明確指出,只有金融類企業才可成為第三方支付平臺。在網絡信貸方面,通過政策法規的引導及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約束,實現市場監管,美國設立金融監管局專門負責P2P的管理;歐盟出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約束互聯網金融交易。參考歐美國家的經驗,我國可從以下三方面開展行業監管:第一,制定分類監管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類型,將其劃分到不同部門,分別負責支付結算類、投資理財類、融資類金融業務的相關工作,避免多頭監管或推諉責任現象的出現;第二,制定市場準入與強制信息披露制度,如第三方支付機構、銷售基金等機構的許可制度等,結合金融機構信用制度,提升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水平;第三,開展專項立法,根據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結合現有政策法規與指導意見,構建專門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法規,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支持[3]。

(二)推進互聯網金融法律建設在傳統金融領域,主要通過《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管理,在互聯網金融業務出現后,政府部門出臺了《電子簽名法》與《反洗錢法》等法規,約束互聯網金融市場。但和互聯網金融市場的迅猛發展相比,相關法律法規存在顯著滯后問題,并不適用于互聯網金融現狀,導致法律風險得不到有效管控。就此,政府部門需加強互聯網金融法律建設,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政策法規,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促進不同部門的協作。在以往的金融立法中,由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監管法律?;ヂ摼W金融與傳統金融差異較大,涉及多個部門與法律,傳統的金融立法模式不適用于互聯網金融。就此,政府部門需促進多個職能部門的協作,共同參與互聯網金融立法工作,確?;ヂ摼W金融法律涵蓋交易的各個方面,保障互聯網金融的有序健康發展。同時,不同部門的協作,可避免職能部門從自身入手,與其他部門的法律存在矛盾,保障互聯網金融法律的統一性與協調性。2.加速法律法規的更新修訂。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出現的最新業務與產品,政府部門需出臺相關的法律條例,約束其交易流程與手段,避免互聯網金融法律出現空白區域,讓不法分子無可乘之機。3.整合政策法規?;ヂ摼W金融不僅與金融法律法規相關,還涉及刑法等內容,為避免現行刑法與互聯網金融存在矛盾,政府部門需整合多項政策法規,合理界定互聯網金融的概念與界限,保障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例如,政府部門需從《刑法》等角度入手,準確界定正常融資與非法集資的概念、表現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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