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公司薪酬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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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公司薪酬制度范文1

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華爾街的薪酬體系具有自己的特征。在總收入中,高管以及業績出眾的交易員、銷售經理們的薪水只占很小部分,而年終分紅、獎金才是大頭,后者往往是前者的幾倍甚至幾十倍以上,并且沒有上限。不僅如此,這種薪酬的結算采取一年一結制。在短期商業價值觀的驅動下,華爾街人熱衷于高投入高回報的游戲,結果是資本的本性制造出了各種各樣的金融賭局,奮不顧身的冒險以獲取高額報酬成為流行不衰的時尚。

的確,2008年華爾街金融機構的獎金與紅利絕對額比之2007年下降了40%,但這并不能說明華爾街開始抵御貪婪,而是所有金融公司經營虧損使然。據美國財政部“薪酬沙皇”辦公室披露,2009年美國主要銀行和證券公司有望支付員工約1400億美元薪酬,較2008年增加20%,超過2007年的1300億美元。其中,美國第二大銀行摩根大通在2009年前9個月撥出了總額87.9億美元的資金,作為旗下投資銀行部門員工的薪酬和福利的準備金,相當于平均每人約35.38萬美元。同樣,摩根士丹利在前9個月提撥了64%的營收約109億美元作為員工紅利準備金,平均每名員工可以領到17.53萬美元。美國銀行2009年給它的高級員工將平均支付604萬美元的薪酬,而高盛計劃2009年發放220億美元薪酬,相當于高盛員工人均可獲70萬美元,這兩項數據均為高盛創立140年來之最。

強硬的華盛頓

華爾街金融公司被看作是危機的“始作俑者”,作為市場的監管者和已經付出代價的公眾始終不會放松警惕,一場以強化金融監管為主要目的的變革運動在各國蔚然掀起。從美國國會到美國政府,從美聯儲到美國財政部,在2009年內針對金融行業薪酬制度而出臺的限制性政策與行動幾乎從來沒有停止過。

進行薪酬限制立法。2009年2月,美國國會通過立法,要求財政部監管接受政府不良資產救助的359家公司的薪酬情況。法案明確規定,高管年度獎金和其他獎勵不得超過其全年總收入的1/3,且這些獎勵必須以還清貸款前不得兌現的公司股票方式發放。同時,法案根據金融機構接受援助資金的多少,設置了不同的薪酬限制,其中獲得2500萬美元以下援助貸款的機構只有CEO一人受限;獲援助資金在2500萬至2.5億美元之間的,受限人員擴至5名薪酬最高的管理人員;接受貸款超過5億美元,受限人員為5名最高級別管理人員和另外20名薪酬最高的職員,從而使限薪令范圍擴大到了明星交易員、銷售代表等。

成立限薪專門機構。2009年6月,奧巴馬政府配合美國國會的限薪法案,出臺了新版限薪令,即限制獎金發放以保護納稅人投資,并控制“黃金降落傘”的付款。緊接著,美國財政部專門創設“薪酬沙皇”辦公室,由肯尼思?費恩伯格負責落實這一法案,并要求在10月30日以前提出減薪方案。

加大股東對薪酬的約束力量。2009年7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出臺了被稱為“股東決定薪酬”的法規,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就薪酬政策、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向股東披露更多資訊。更為重要的是,SEC要求接受政府救助的企業要讓股東投票來決定管理層的薪酬。以此為基礎,美國眾議院在當月底通過了一項關于美國金融企業管理層薪酬制度的立法提案。該提案提議賦予金融企業的股東對薪酬制度無約束的監管權力,并禁止金融企業制定鼓勵高風險傾向的薪酬制度。

借助于以上3個方面的基礎性力量,2009年10月底,美國政府出臺了正式的“限薪令”。根據美聯儲的“薪酬指引”要求,28家大型銀行自行設計不會引發過度冒險行為的薪酬計劃,但有關薪酬計劃要得到美聯儲批準才能實施,同時“薪酬指引”還將涵蓋其管轄內的近6000家銀行,其中包括并未接受政府救助的銀行。按照財政部的“減薪計劃”,接受政府金融救助的7家企業包括美國銀行、美國國際集團、花旗銀行、通用汽車、通用汽車金融服務公司、克萊斯勒公司和克萊斯勒財務公司的25名高管的工資削減90%,包括各種補貼、分紅在內的總薪酬須削減一半;不僅如此,7家企業的175名高層執行人員的現金酬勞將被股票取代,而且這些股票不準立即出售。按照安排,費恩伯格的減薪計劃僅在2009年的最后兩個月實行,并在2010年初再做調整。

實際上,美國政府對華爾街高額薪酬的抑制并不只停留在政策創新層面,其鐵碗整治行動也在如火如荼地穩步實施:

施壓“美國國際”。2007年3月,接受美國政府高達1800億美元援助的美國國際集團向其金融服務部門員工派發1.68億美元的留任獎金,此舉被曝光后引起財政部的極大不滿,費恩伯格旋即強制要求其降低留任獎金和續聘津貼,AIG員工最終承諾歸還4500萬美元獎金。同時,費恩伯格將AIG新任首席執行官羅伯特?本默切的薪酬“一分為二”――一部分為300萬美元的現金薪酬,另一部分則是5年內不能兌現的400萬美元股票。

鉗制美國銀行。由于美國銀行在金融危機期間接受了政府450億美元的金融援助,費恩伯格對該行CEO劉易斯在2009年的薪酬做出決定:剝奪其2009年度全部所得,其中包括劉易斯已經從美國銀行領取的100萬美元的工資,同時包括他被要求離開公司時所享受到的1.2億美元的退休福利和其他股票激勵。

奧巴馬政府用心良苦

華盛頓對華爾街高薪文化屢出重拳,表面上看是政府干預微觀經濟,然而,客觀分析美國經濟形勢,特別是金融市場狀態,就不難明白奧巴馬政府的良苦用心。

首先,金融行業的高額薪酬引起了美國民眾的強烈不滿。危機期間,美國政府共拿出7800億美元的納稅人資金救助奄奄一息的華爾街,這本已招徠了納稅人的詬病與譴責。而當金融機構通過外部“輸血”而茍活下來并且納稅人仍在勒緊腰帶過日子的情勢下,華爾街就急于瓜分依靠政策支持所得來的利潤,其必然會燃起美國百姓的極大怒火。路透社的調查顯示,有60%以上的受訪者對華爾街高管薪酬表示憤怒并要求改正。不僅如此,即使美國金融界也對華爾街高額派薪表現出了明顯的不滿。巴菲特指出,在如今企業盈利被不計后果的高風險投機活動嚴重侵蝕的時候,華爾街從業者的薪酬必須下調;著名金融炒家索羅斯則稱,大型銀行的利潤完全受惠于白宮的救市計劃,故不應該動用一分一毫作為花紅。

其次,由高薪文化所派生出的華爾街冒險文化已經為美國政府所不能容忍。為了維系華爾街無與倫比的競爭地位,美國各大銀行總是習慣于用巨額薪酬招攬世界各國的金融精英。然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正是華爾街金融機構利用無節制的高薪、花紅為誘餌,使得華爾街創造出各種眼花繚亂的金融工具和高杠桿金融產品,最終釀造這場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痛定思痛,美國政府必須對金融高管高薪表示出明確的遏制姿態。美國政府的良苦用心在于,試圖通過限薪政策倒逼華爾街將激勵制度導向長期穩定的業績目標上來,從而消除短期過度冒險行為。

最后,日益拉大的貧富差距迫使美國政府必須糾正華爾街的高額分紅偏差。據美國人口普查局對美國300萬個家庭進行的最新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經濟衰退導致美國貧富差距拉大,中產階段和貧困人口受經濟衰退打擊最大。一方面是華爾街慷慨分紅,另一方面是貧富差距擴大;一方面是少數人收入日益上升,另一方面是多數人工資不斷下降,這種強烈的反差為平民出身的奧巴馬所不允。

薪酬誰說了算?

美國政府對待華爾街高薪酬文化所表現出來的前所未有的高壓姿態招致了金融界的非議與責難。他們認為,政府不考慮華爾街的商業需求而頻繁插手企業的薪酬分配,必然帶來人才的流失和華爾街競爭力的下降。因此,無論是美國學術界還是實業界,目前正在思考的問題是,華盛頓究竟有沒有資格插手華爾街的薪酬安排?薪酬活動究竟由誰來主導?

從理論上來說,市場首先應當是決定薪酬的基本力量。按照經濟學原理,價格機制是使得市場能夠有效運行的最重要條件之一。通過價格調節,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會達到自我均衡,并最終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薪酬可以看成是勞動力的價格,勞動力的需求和供給決定其最終價格,也就是薪酬。歷史上看,華爾街一直是通過市場來對高管的薪酬進行定價。

回到美國政府身上,市場經濟數百年的歷史一直沒有排除和否認“有形之手”的作用和功能,特別是在市場失效時,政府充當裁判者的角色不僅沒有損害市場的有機元素,而且一定程度上挽救和保持了市場的原始力量。用規范化的學術術語表示,美國政府的限薪實際就是價格管制,政府的有形之手對勞動力價格進行了干預。的確,政府對價格管制的后果將是供給減少,供給的質量有可能降低。對高管限薪也是同樣的道理,因為限薪,高管工作的努力度可能會下降,同樣給金融企業造成傷害。但是,從長期來看,如果任由金融企業薪酬欲望的無限制擴張,其必然再次誘導出新的金融危機并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傷痛。兩害相權取其輕,美國政府強力干預華爾街薪酬,除了前述的一系列客觀依據之外,更符合市場原教主義理論的經典要求。

當然,在美國政府磨刀霍霍砍向高管薪酬的背景下,華爾街的確面臨著金融人才流失和競爭力削弱的可能。但環顧全球,對金融業薪酬的限制已成大勢。由20多個主要國家的央行官員和其他監管部門組成的金融穩定委員會正在制定高管半數以上薪酬推遲數年之后發放的具體措施;英國政府已對該國主要銀行以及11家在英運營的外國銀行作出規定,要求其銀行高管和管理風險的員工薪酬必須有40%60%遞延至3年后發放,而且至少有50%應以股票形式發放;法國則要求對所有銀行家獎金設置上限。

財務公司薪酬制度范文2

關鍵詞:機構投資者持股;公司績效;持股制衡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31-0135-02

引言

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機構投資者在英、美等資本市場相對比較成熟的國家就已經發揮著主導作用,他們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對公司財務困境提出警告,對公司管理層薪酬制度提出異議等。中國自1997年對機構投資者敞開大門以來,伴隨股票市場的發展,機構投資者已逐步壯大并參與到公司治理中。當公司業績無法達到預期,作為成熟的專業投資機構,機構投資者通常不會選擇個人投資者慣用的“用腳投票”的方式逃離市場,而是理性地參與并幫助改進公司治理以達到業績預期。對上市公司而言,財務績效無疑是對公司治理狀況和效果的直接反映,同時也是機構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考慮因素,因此,公司財務績效和機構投資者之間客觀上存在相互的關聯關系。Chaganti(1995)以資產回報率作為衡量公司績效的指標,發現機構持股規模與公司的績效存在明顯的相關關系。Patibandla(2006)將印度的大股東分為國外機構投資者和當地政府金融機構兩類,發現政府金融機構融資的公司出現了績效的下降,而國外機構投資者與公司績效有正向關系。國內的多數文獻認為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顯著正相關(李維安,2008;申尊煥、郝淵曉,2008;何本芳,2009),并且和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呈顯著正相關(王雪榮、董威,2009)。但也有學者(王續芹,2009)認為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治理和公司績效的作用非常微弱。

除了證券投資基金外,機構投資者還包括保險公司、社?;?、證券公司、各類財務公司以及境外機構投資者?,F有研究傾向于將機構投資者作為一個整體(Chagantietal.,1991;Kang,2000;Lietal.,2006;Cornettetal.,2007;利瓦伊安等,2008等),這種研究思路的潛在假設是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持股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具有同質性,這可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為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的投資實力、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理念不同,對企業績效的影響也不會完全相同。所以本文將機構投資者區分為基金、證券公司、QFII、保險公司、社保基金和信托公司六類,分別檢驗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持股與企業績效改善的關系,細化機構投資相關問題的研究。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機構投資者有動機和能力監督上市公司管理從而提高上市公司績效。首先,機構投資者可以被看成是公司問題的潛在控制者,因為他們持續增加的股份使他們有強烈的動機去監控公司的表現和管理層行為(Demsetz 1985)。其次,機構投資者還擁有投票權帶來的影響力(Easterbrook和Fischel,1983),監督公司管理方面的信譽與影響力不斷增強(Ayres和Cramton,1993),同時機構投資者具備規模優勢、信息優勢和人員優勢,這使他們能夠在較為充分地掌握信息的基礎上做出決策,使得他們能夠通過積極型監督或投機型監督有效監督公司內部人侵犯外部股東的謀求控制權私利的機會主義行為,防止“管理腐敗”,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運營效率。因此提出第一個假設:機構投資者持股能夠改善公司績效。

機構投資者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的機構投資者具有不同的實力,實力相對較強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持有更高比例的上市公司股份,更有能力參與公司治理,改善公司業績。其次,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也不同(續芹,2008),比如社?;鸷捅kU公司承受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傾向于進行分散投資,獲取穩定但較低的收益;而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QFII的風險承受能力較高,傾向于集中投資,以獲取較高的收益。最后,不同類型的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理念也不同。比如,社?;鸷蚎FII更傾向于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堅持價值投資。因此提出第二個假設:不同類型的機構投資者對公司績效產生不同的影響。

二、樣本選取、模型構建與描述性統計

以A股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選擇2008—2010年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和滯后一年即2009—2011年的公司績效為研究樣本,剔除金融類上市公司、極值和缺失值。得到樣本公司數1 456個,三年數據共4 368個。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數據來自Wind數據庫,其余數據來自CSMAR數據庫,使用Excel 2007和 SPSS19.0處理數據。

為了避免受機構持股和ROE內生性問題的影響,本文選擇滯后一期的公司績效數據,分別對應兩個假設建立了兩個回歸模型:

其中,凈資產收益率ROE作為上市公司績效指標,是公司銷售規模、成本控制、資本營運、籌資結構的綜合體現。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INST)用機構投資者股數占總股本比例衡量,該比例越大,其參與公司治理的可能性越大,分享公司收益的可能性也越高。另外,本文將機構投資者區分基金(FUND)、證券公司(SECU)、QFII、保險公司(INSU)、社保基金(SOCI)和信托公司(TRUS)6類,檢驗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持股與企業績效的關系。最后,用資產負債率(LEV)反映了公司的資本結構及債務的治理對公司績效的作用。公司規模(SIZE)用總資產的對數表示,一般認為規模大的公司有規模經濟,公司績效更好。YEAR為年度控制變量(啞變量YEAR09~YEAR11),不同年份市場環境不相同,公司績效有差異。

從圖 1可以看出,機構持股比例逐年上升的趨勢,尤其是 2010年機構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已達 7.03%,這在中國股權高度集中的資本市場上占據了相當大的市場份額,對資本市場的影響越來越重要。機構投資者的種類豐富,但目前機構投資者主要為基金持股,而證券公司、QFII、保險公司、社保基金和信托公司比例較小,可能無法作為大股東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有效監督,對公司治理的影響可能也較小。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表1中模型1的回歸結果顯示,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的回歸系數為0.004,在1%水平上顯著,這說明機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績效的質量確實具有顯著影響,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績效越好。觀察其他控制變量可知,公司規模和資產負債率與上市公司績效在1%水平上顯著,回歸系數分別為0.028和-0.26,說明資產規模大、資產負債率高的公司績效較好。在模型2的各類機構投資者持股中,證券投資基金與公司績效的回歸系數為0.004,在1%水平上顯著。而保險基金、QFII、證券公司、社?;鸷托磐泄境止杀壤c公司績效均不顯著。其最大的原因應該是這5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較低,較難對公司治理產生深刻影響。

結論

本文選取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不同類型機構投資者討論機構投資者持股對企業績效改善可能存在的影響。研究顯示,機構投資者持股對企業績效改善具有顯著的正面影響;持股比例較高的基金有望顯著改善企業績效,而持股比例低的證券公司、保險基金、社?;鸷托磐泄緦ζ髽I績效改善影響不顯著。簡而言之,機構投資者對企業業績改善已開始初步發揮作用,但其作用還較為有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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