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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1
【關鍵詞】旅游開發;風險識別;風險管理;風險應對
一、引言
黃河北展區的大部分面積位于齊河縣境內,展區內大河、林海、濕地、溫泉、沙湖等旅游資源極為豐富,有林面積2.8萬畝,林木覆蓋率達58.6%,負氧離子含量高于周邊地區幾倍,還有萬畝生態濕地和萬畝魚塘等生態資源,非常適合建設旅游開發類項目。為此,齊河縣及時抓住這一機遇,依托該地交通、 區位、資源等優勢,規劃建設黃河國際生態城旅游開發項目。
本項目建設將突出溫泉、水鄉、文化、生態農業和休閑度假主題,以建設國家級文化生態度假區和國家級生態經濟示范區為目標,規劃了“三片一帶”、四大節點、六大社區和21個旅游項目。其中,“三片一帶”即整個生態城劃分為齊晏鳳城片區、夢幻水鄉片區、田園古風片區和大河風情游覽帶;“四大節點”即鳳凰閣、黃河北展區工程紀念塔、黃河樓和天湖觀光塔四個標志性建筑;“六大社區”即生態城現有居民將集中生活在嘉禾園、昭陽屯、長豐莊、齊晏城、天湖島和新漁村社區。
然而,本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風險無處不在,尤其是項目建設本身還具有很多獨特的風險,如項目建設的高投資、周期較長、專用性很強、一旦建成很難再改為它用等,因此,加強本項目的風險管理至關重要[1]。為此,本文將項目風險管理的相關理論及方法與齊河縣黃河國際生態城項目實際密切結合,從項目風險識別分析、項目風險應對策略分析等方面對本項目進行了全面深入的風險管理研究,以最大程度降低項目開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程度,確保項目順利建成,并實現預期收益。
二、項目風險識別分析
作為旅游開發類項目,齊河縣黃河生態城旅游開發項目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有政治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管理風險及施工操作風險等[2],具體詳見表1。
三、項目風險應對策略分析
堅持“合理控制項目風險,提高項目經濟效益”的基本原則,針對如何控制項目風險,本文特提出以下的風險控制策略:
(1)政治風險的應對策略
首先,關注相關政策變動,認準投資方向,順應國家相關政策的引導,應地制宜地為本項目制定相關的投資計劃,時時留意政策的變動,并根據政策變動對計劃加以調整,這樣才能盡可能的降低政策風險,提高本項目的抗風險能力[3]。然后,加強投資項目的風險預警工作,注重信用體系的建立,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與銀行建立合作,爭取獲得銀行長期穩定信貸,以切實控制項目信貸及融資風險;最后,全員參與,加強項目相關政策風險信息的收集,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在進行風險信息的收集時,不僅要收集項目所面臨的風險,還要對一些歷史數據進行分析總結,對未來的風險做出預測。
(2)市場風險的應對策略
一是要加強對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積極轉移市場風險。在黃河生態城旅游項目開發、運行的整個過程中,可行性研究是非常關鍵的一步。一個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應該包括對本項目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環境生態效益的綜合評價,為保證項目決策的科學性、客觀性,可行性研究工作應委托高水平的咨詢公司進行,并通過對旅游市場的調查,形成開發意見,選擇風險程度較低的開發方案,以實現對項目風險的事前控制[4]。
二是選擇恰當的運營方式。黃河生態城旅游開發項目投資大、工程項目量大,而且管理事務繁雜,整個工程項目存在很大的市場風險,因此,作為主要的開發投資商,可以考慮通過橫向聯合、共同經營等方式引入多個經營主體,實現經營主體的多元化以及經營方式的多樣化,以轉移市場風險。
三是采用保險的方式來間接降低風險。在旅游項目開發投資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面臨著風險,都有可能發生缺失,甚至發生致命的損失。要想將這種不確定、大的損失轉變為確定的、小的損失(保險費支出),采用風險轉移——保險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保險可以將自己不能承擔或不愿意承擔的風險轉嫁給其他經濟單位承擔,從而降低自身的損失程度,同時也可以考慮利用利率期貨及期權工具轉嫁利率風險[5]。
(3)財務風險的應對策略
在黃河生態城旅游開發項目中,工程量巨大,投資也巨大。整個工程項目存在非常大的財務風險,為此,本項目應確定合理的資本結構,并根據項目進展狀況適時調整,確定與資金期望收益相適應的負債額度,使其還款計劃與項目的現金流量相匹配,以最大可能地降低項目資金成本及財務風險。
(4)管理與操作風險的應對
首先,制定準確的、差異性的項目定位,并使其經營內容多元化。旅游景點如果雷同,就失去了對游客的吸引力,因此,本項目在定位上要避免出現大眾化、同質化,要突出本項目自身的特色,以形成自身競爭力,以差異化的項目定位不斷吸引游客,提升項目整體的價值。針對目前市場上旅游項目單一造成的游客停留時間短、購物及其他消費支出少的狀況,本項目應致力于開發出自有、獨特的旅游及娛樂項目,以降低經營風險,同時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實力。
其次,設立專門的項目管理部門,配備相關的專業人才,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的理論方法對本項目的建設、運行及營銷等進行充分的論證和嚴格的審核,及時發現本項目經營管理中所存在的潛在問題,加強風險方法,降低項目風險。
最后,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樹立全員風險管理意識,高度重視開發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強化對風險管理理論的研究和學習,加強風險損失資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系統,以便及時覺察計劃的偏離,盡早采取防范措施,以在合理控制項目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本項目的順利運行[6]。
四、結語
本文以齊河縣黃河生態城項目為研究對象,對旅游類開發項目的風險管理問題進行了初步探討,識別了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并據此提出了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然而,本文主要是針對本項目開發建設過程中的主要風險展開了詳細分析,而對其他次要的風險,還需要在與相關專家進行交流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更加全面的分析,以最終建立本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并以此指導本項目的風險管理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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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顧華詳.論西部旅游業風險投資機制建設[J].西安交通大學學報,2002(l):17-24.
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2
[論文關鍵詞]企業風險 成本 效益
企業風險管理中常會提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也仍有許多人認為風險管理就是追求“風險越小越好”的效果或“零風險”的目標。但實踐中,不管如何進行風險管理活動,風險總是伴隨著生產經營活動而存在。既然規避一切風險在現實中無法做到,將風險控制在合理可承受的范圍內就成為一種必然選擇。如何界定某種風險是否屬于“合理”,引入經濟學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是一個不錯的方法,即通過對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進行綜合權衡,進行怎樣的風險管理投入,才能取得最大化的風險管理效益。如果為風險管理而付出的代價不能通過風險管理的效益得以彌補,作為一個理性的經營管理主體則應考慮實施該種風險管理的投入是否值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按照風險內容將企業風險分為: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法律風險。本文試從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角度談幾點粗淺的認識和體會。
一、風險與成本效益分析
有的學者將風險定義為“結果的潛在變化”,對于企業而言則定義較為廣泛,即“因業務活動而衍生出難以預測的負面可能性,以及這些活動所帶來的預期財務損失”?!吨醒肫髽I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中將“風險”定義為“未來的不確性對企業實現其經營目標的影響”,本文采用這一定義。同樣,根據《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的規定,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基于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由于企業外部環境及其變化,或者企業及其利相關者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的不確定性,對企業實現目標的影響。眾所周知,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都離不開法律規范的調整,所以企業法律風險發生領域十分廣泛,它存在于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和各項業務活動中,存在于企業從設立到終止的全過程?!镀髽I法律風險管理指南》依據風險成因,將企業法律風險分為違規風險、違約風險、侵權風險、怠于行使權利風險、行為不當風險。
一般認為,成本效益分析是通過比較項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來評估項目價值的一種方法。成本效益分析作為一種經濟決策方法,將成本費用分析法運用于計劃決策之中,以尋求在投資決策上如何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效益。常用于評估需要量化社會效益的公共事業項目的價值。非公共行業的管理者也可采用這種方法對某一大型項目的無形收益進行分析。在該方法中,某一項目或決策的所有成本和效益都將被一一列出,并進行量化。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中,由于法律風險管理本身的特殊性,雖然很難做到對成本和效益的準確量化,但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對法律風險管理及其采取的具體管理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現狀與缺點
應該說,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最為普遍的做法不是通過企業法律顧問開展專項的法律事務工作來開展,即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審核規章制度、參加重大經濟活動、合同管理、案件糾紛管理、授權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具體的企業法律事務工作。這種法律風險防范和控制的做法,圍繞著日常法律事務這個核心,越來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第一,職責部門單一,主要由企業法律顧問或法律事務部門承擔;第二,缺乏標準,基本沒有統一的法律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風險的識別、評估和控制主要憑借法務工作人員的個體經驗;第三,操作流程分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流程在各個具體的法務工作中分散作業。
由于上述局限性的存在,使企業法律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面臨困境。在以開展具體法務工作為法律風險管理模式的情形下,風險應對策略比較單一,通常只是從保障企業經營安全的角度出發,采用簡單的避免風險的控制態度。這種單一性的風險應對策略,導致法律風險管理在很多時候被其它業務部門視為業務發展的障礙,導致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產生了矛盾。要弱化這種矛盾,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需要實現風險應對策略的多樣性,即存在多種應對策略可供選擇,從而逐步平衡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的關系。根據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整體思路和原則,首先明確列出哪些風險應對策略可供選擇,其次運用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在內的程序,來充分評估各種因素的影響。
三、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成本
由于企業法律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企業為了應對風險采取的風險識別、評估和防范措施是以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為代價的。此外,由于風險的影響,可能會導致損失的發生。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成本的分類多種多樣,從風險事件的發生和應對角度,一般可以劃分為以下構成部分:
第一,預防成本。它是指為了防止法律風險的發生,而在組織內部采取目標制定、跟蹤監控、事項識別和應對防范措施所花費的成本費用,以及因此增加了控制和管理環節而降低了業務效率所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預防成本與企業內在環境、風險管理系統的結構、復雜程度和精度相關。該系統越復雜和精密,成本費用的投人就越高,反之則越低。
第二,糾正成本。它是指發現了法律風險苗頭而對其實施檢查、追究、處置、復原所花費的成本費用。它是以出現法律風險先兆為前提的。此時的法律風險行為尚在控制范圍內,未造成明顯的、重要的損失,對企業整體的經營管理或業務活動未構成直接損害,但是如若不對其進行及時糾正,則可能形成越來越嚴重的威脅,甚至釀成重大事故。糾正成本是預防成本的追加和補充,如果預防成本投入足夠大且發生作用,糾正成本就可以避免或減少。反之,在不良的企業環境中,如果預防成本不發生或少投入,就會加大糾正成本的支出。這兩項成本是法律風險的事前預防或事中的控制費用,是積極、主動投入或發生的管理成本。
第三,懲治成本。它是指當法律風險發生,且對企業內部或外部造成了現實危害,因而對其進行處理、處罰、整治而支付的成本費用。懲治不同于糾正。糾正是企業自主地對風險的輕微表現進行調節、糾偏。懲治則是當出現了較為嚴重的法律風險事實和不良后果時,而采取的一種行為。懲治成本是一種被動的成本費用列支。如果企業內部采取了嚴密的內部控制和管理,如果早期能夠主動發現法律風險并采取應對策略,投入足夠的預防成本和糾正成本,便可以避免或降低風險損失。
第四,損失成本。它是指由于法律風險管理工作薄弱,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所導致的直接或間接的、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或社會的、短期或長遠的、現實或潛在的損失。這種損失有的可以準確確認和計量,有的則難以準確計算。
四、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效益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通過規避損失和保障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而帶來效益,這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各級企業管理人員進行風險管理研究的動力。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效益,可以劃分為:第一,冒風險的超額效益。它是指企業由于法律風險管理的存在而獲得的實際效益超過了社會平均效益的那部分效益。第二,風險本質增益。它是指企業由于實施了法律風險管理,為企業創造出了更有保障的生產經營條件,從而促進了企業的資產增值。第三,減損效益。它是指企業由于實施了法律風險管理所帶來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害的減少,風險事件的不利影響得到降低。
五、總結
盡管法律風險定義為損失的可能性,但并非意味著所有的風險都是必須避免的。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過程中,應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對法律風險管理的投入和效益之間進行衡量。如果對某項風險采取控制的投入明顯大于效益,則可以考慮將該項風險從評估對象中去除。對于損失程度確實很低但控制成本遠高于效益的法律風險的,可以選擇接受。對于損失較大但控制成本過高的風險的,可以選擇降低或轉移。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目標不是將風險降到最低,而是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成本效益分析是判斷風險是否達到這一水平的重要方法。
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3
關鍵詞:煙草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中圖分類號:D926.5; F426.8 文獻標識碼:A
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早在2001年初就為呂立山等著名法律界人士所高度重視,2004年6月,國資委也出臺了《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2006年后又相繼出臺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等相關文件,應當說市場經濟的逐步繁榮促進了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的產生和不斷完善。
那么究竟什么是企業的法律風險呢?我們認為,企業法律風險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約定,由于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法律主體的作為及不作為,而對企業產生的負面法律責任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這個定義闡明了構成企業法律風險的三個基本要素:首先,風險產生的前提條件是法律對其有相關的規定或合同對其有相應的約定;其次引發風險的直接原因包括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及企業自身或其他當事人作為或不作為;最后,風險發生后會給企業帶來負面的法律責任或后果。據此,我們以部門法分類和企業生產經營主要環節為經緯度,把煙草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歸結為以下幾個領域:
1、合同法律風險
(1)合同主體不適格的法律風險
(2)合同形式不當導致的法律風險
(3)合同內容瑕疵導致的法律風險
(4)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不當履行、不當變更、不當解除導致法律風險。
2、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1)商標法律風險
(2)專利法律風險
(3)著作權法律風險
(4)企業商業秘密法律風險
3、勞動用工的法律風險
(1)勞動用工形式選擇帶來的風險。
(2)試用期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3)規章制度帶來的法律風險。
(4)違約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5)培訓和競業限制條款帶來的法律風險。
4、市場營銷的法律風險
(1)產品或服務質量瑕疵的法律風險
(2)有獎促銷的法律風險
(3)營銷價格確定的法律風險
(4)廣告內容違規或未經審批程序的法律風險
5、招投標的法律風險
(1)應招項目未招標的法律風險
(2)未按規定招標公告的法律風險
(3)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的法律風險
(4)聯合體投標的法律風險
(5)多個投標人對的同一品牌商品進行投標的法律風險
(6)沒有明確評標標準和方法的法律風險
(7)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法律風險
(8)未嚴格按照招投標文件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
(9)中標人中途不履行合同或轉讓中標項目的法律風險
6、訴訟中的法律風險
(1)超過訴訟時效
(2)不符合條件,包括訴訟請求不恰當、對象不明確等
(3)舉證不能或超期舉證
(4)不能提供準確送達地址
(5)對方無財產或無足夠財產供執行
(6)仲裁條款無效
產生前述法律風險的原因,我們認為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外部環境因素變化導致法律風險
(1)政策調控導致的風險
(2)法律變動導致的風險
(3)經濟波動導致的風險
(4)自然原因導致的風險
2、企業主觀認識因素導致法律風險
(1)依附權利導致的風險
(2)企業家經營理念蘊藏的法律風險
3、風險防控策略不當導致法律風險
(1)法律風險防范識別不夠全面、系統。
(2)企業法律工作還不能真正介入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
(3)企業的法律工作局限于處理具體的法律事務。
(4)無法將法律風險管理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
通過對企業常見法律風險形式及發生原因的分析,我們認為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應當用管理的方法解決法律問題,才能真正建立起符合企業需要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
1、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創新
企業要走出法律風險管理面臨的困境,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所謂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即是將風險作為管理對象,以合理、有效的控制風險為目標,并遵循風險管理的一般原則和規律。按此要求建立的法律風險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這樣幾個環節:首先要對企業的法律風險進行識別,其次要對識別出的風險進行評估,再次要對風險評估進行結果分析,確定控制對象并進行有效控制,最后要對風險控制的實施情況和效果進行監控并反饋。
2、法律風險管理方法的創新
新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模式下,必須確定一套標準的方法和工具,供企業在進行法律風險識別、評估、分析和控制等管理活動時使用。這套工具應該盡可能標準化,即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方法和工具得出來的結果應當基本相同,不應該有明顯的差別。
3、法律風險識別的創新
一是要在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流程的過程中充分考慮風險識別系統性的要求,組織完整、有序的風險識別活動;二是要在確定法律風險管理方法和工具的過程中充分考慮風險識別系統性的要求,設計科學、合理的法律風險識別方法。
4、法律風險分析的創新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必須實現法律風險分析的定量性,即指可以用具體的數量值來表示風險的大小,包括風險發生可能性的高低和風險發生后造成的損失度大小。這種方法應當包括具體的評估緯度、明確的評估標準以及評估結果數量值的數學公式等。
5、法律風險應對的創新
在傳統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模式下,通常只是從保障企業經營安全的角度出發,采用簡單的避免風險的控制態度。這種單一的風險應對策略導致法律風險管理在很多時候被業務部門視為業務發展的障礙,并進一步導致了風險控制與業務發展之間矛盾的激化。要解決這一困境就必須實現風險應對策略的多樣性。首先要明確究竟哪些風險應對策略可以適用于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其次要站在戰略的高度上明確企業選擇風險應對策略的整體思路和原則,最后要在風險管理流程中設置合理的風險應對程序。
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4
關鍵詞:我國土建工程,風險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TU19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土建工程風險管理是建設項目實踐過程中的重要工作,就是將這些不確定風險因素進行分析研究,預防和降低風險事件的發生,確保工程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大化。
一、我國土建工程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國內風險管理理論的研究與應用起步較晚,主要是因為在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西方的項目管理理論時未能同時引入項目風險管理理論,加上我國當時計劃經濟體制的制約,到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工程風險管理理論才被引入我國,并逐步得到發展和應用。但其理論研究還有待提高,應用的效果還不是很顯著,還存在很多制約因素。
1.工程各參與方風險意識淡薄
工程各參與方的風險意識淡薄是制約風險管理在國內發展的主要障礙。建筑企業在項目管理方面的經驗已較為豐富,但大多數工程參建單位沒有意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都不愿在風險管理方面投入必要的資金和精力,寧愿選擇風險自留的手段,但自留的風險有可能會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一旦風險發生,將會給企業造成極大的損失。
2.風險管理理論研究的適用性不強
雖然我國已經開展了風險管理理論的研究,但太過偏重于對分析方法的研究,與工程實踐結合不緊密,工程風險管理實踐只局限于項目的個別階段,全過程的風險管理還未展開。
3.風險識別困難、風險評價誤差大、風險處理手段落后
我國很多企業在風險研究費用上投入不多,企業中風險管理還未實現完全信息化,缺乏對經驗、數據的積累與分析,未建立完整的風險管理數據庫。因此,大部分相關企業對工程的風險因素以及工程建設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識別不夠全面。
風險評價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需要投入很多人力,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費用。由于各種條件的制約,風險評價中沒有豐富的可供借鑒的歷史資料,定量分析較少,定性分析較多,造成風險評價的結果不夠準確、誤差較大,從而影響到風險管理后續工作的進展。
目前我國的風險管理制度還不成熟,大多數項目在應對風險時采用風險控制、風險自留的處理手段。然而風險控制必須經過有效的風險識別與評估,否則一旦發生風險,可能有更大的風險損失。而風險自留只有在風險分析時認為風險發生概率小且損失較小、在項目儲備資源限度之內時才可以采用,否則就很危險。
4.相應的法律、法規等制度依據尚不完善
我國已經出臺了有關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規,但由于缺乏針對工程建設的具體規定,在實踐操作中仍存在很多問題。在新修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雖增設了有關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的條款,但其覆蓋范圍有限且屬于推薦性,沒有法律強制力?!侗kU法》中雖然規定了工程保險的相關條款,但卻沒有針對工程建設的具體法律,缺乏實際操作性。因此,相關法律法規需進一步完善。
5.工程擔保和保險市場尚未形成
工程擔保和保險市場的形成還需要有從事此類業務的專門機構及相應人才。國內部分銀行已開展一些工程擔保業務,但普及度不高,保險公司還不能從事工程擔保業務,專業化的擔保公司還沒有形成規模,并且對設立專業擔保公司應具備條件、如何審批、業務范圍與如何監督等還沒有明確規定。國內保險公司對工程風險管理方面的研究與實踐還需深化,工程保險險種還比較有限,且保單形式單一,缺少靈活性,不能滿足工程建設市場的需要。
6.風險管理中介機構發展不完善,相關專業人才欠缺
國內一些保險公司已開展了工程保險業務,但卻很少為企業所接受。除了與保險公司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有關外,還有是缺少工程保險方面的經紀人、人。另外,一些工程風險管理咨詢公司也缺少對工程保險方面的咨詢服務,相關知識也不普及。因此,有很多的業主、承包商投保的積極性不高,培育和發展風險管理中介機構、專業人才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關于我國土建工程風險管理發展的對策
1.完善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法律法規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還不適應有關工程建設方面的風險管理?!稉7ā冯m然有擔保業務的相關規定,但缺乏針對工程建設方面的具體規定。目前,工程保險發揮了一定的風險保障作用,但缺乏對建設工程各方參與保險的具體要求和措施。今后的有關立法中,需考慮有關工程擔保、工程保險的內容,在有關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相關條款,以及研究制定各種相關的系列合同示范文本,以利于工程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
2.培育發展工程擔保市場,積極發展工程風險管理中介機構
工程擔保是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并能夠強化建筑市場的守信機制,有助于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除了現行的銀行擔保外,還應當積極發展其他具備條件的機構擔當擔保人,發展承包商之間的同業擔保。對于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也應允許開展擔保業務。工程擔保公司的設立,國家應盡快制定審批要求,確定業務范圍,規范運作,并進行有效監督,形成競爭機制。
目前,我國缺乏專門的建設工程保險經紀人、保險人和風險管理咨詢公司,應積極引導、扶持工程風險管理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3.適當采用強制性措施加快風險管理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當前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應強調提高風險管理的水平,促進風險管理觀念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推廣。如在大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中增加風險管理報告的要求;在工程項目管理中需包含風險管理的內容、擬定相應的制度。另外,應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明確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有了充分的自,為了回避風險較少損失,必然會積極運用科學與靈活有效的方法進行風險管理。
4.加強與建筑業相關的行業協會對風險管理方面的重視
目前,我國的相關行業協會對于風險管理技術方面的研究與培訓、咨詢服務等方面涉及的很少。有關行業應發揮其優勢,組織相關機構進行風險管理技術的研究,提供咨詢服務與培訓,加強國內外信息交流,盡快建設我國風險管理信息中心,為項目風險管理提供服務。
5.建立企業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企業風險管理水平
提高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必須建立企業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管理職責。企業首先要提高風險的識別能力,企業內部應注重相關資料和經驗的積累、分析,掌握不同工程項目的風險規律,并進行記錄歸檔,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資料庫,為今后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提供參考依據。承包商應提高風險識別的能力,做好風險識別階段的工作,以便運用各種風險分析技術對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并采取相應的對策。
三、結語
隨著全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土建工程項目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越來越多,越來越需要項目管理者對項目風險管理的重視和加強。雖然國內項目風險管理近些年得到了發展,但還存在很多問題,需要不斷總結經驗進行改進,積極進行理論研究和應用,以促進我國在項目風險管理領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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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5
【關鍵詞】:風險管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 TU71文獻標識碼: A
建筑工程項目規模大、工程結構與工藝技術復雜、建設周期長的特點,決定了建設項目的進度將受到許多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因此大多數項目都是超期超預算完成的。為更合理的分配資源,我們必須對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進行全面的分析和預測。盡早采取措施避免和控制這些風險因素可能造成的后果。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工程建設也越來越多,市場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風險控制和管理,使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項目投資、工期和質量。確保工程項目投資決策的正確性與科學性,對合理利用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對保證國民經濟長期、持續、穩定協調地發展,對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工程項目的風險管理與控制成為有效加強項目工程管理的重要課題之一。
一、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項目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手段和方法,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工程項目風險管理還只側重于項目后期,在項目前期沒有進行風險管理,工程項目從立項到運營都存在著風險,應該對項目全程進行風險管理,這樣可為項目創造平靜穩定的環境。因此項目風險管理還有待于我們進一步的研究和改善。
(1)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
我國關于風險管理的制度很多都不健全,不利于風險管理的實施。在我國工程建設的相關法律中,很少有健全詳細的關于風險管理的細則,我國雖己出臺了《擔保法》和《保險法》,但由于缺乏針對土程建設體規定,在實踐中難以操作。因此阻礙其發展,也不利于我國工程建設的進步。所以要針對我國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問題,學習西方國家的經驗,是我國的法律法規更健全。
(2)風險處理手段落后,風險識別困難
我國引入風險管理技術較晚,由于當時管理水平較低和人們風險意識較差,風險管理理論與方法未能及時引進,直到 80 年代中期以來,風險管理理論才逐漸被引入,在一些大型土木工程工程項目中運用。在發達國家均有專門的風險研究報告或風險一覽表,一些大型企業或專業的保險經紀人公司、工程項目咨詢公司還制定自己的風險管理手冊。而我國很多企業決策者對工程項目的風險缺少識別能力,對潛伏的風險缺少前瞻性推測、判斷,工程項目風險處理的手段單一、落后,不能及時識別風險,從而造成大量的損失。
(3)風險管理意識淡薄
在我國,風險意識依然淡薄,大部分項目管理者和企業經營者并沒有充分認識風險管理的重要性,沒有把風險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這是制約項目風險管理在我國發展的主要障礙。大多數項目管理者和經營者不愿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再增加風險管理的費用,寧愿采用風險自留和風險不合理轉移的辦法。一旦風險真正發生,企業或項目就將會遭遇巨大的損失。
二、完善建設工程項目風險分析與評估的措施
(1)建立風險評估體系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企業面臨的風險也越來越多。受計劃經濟的影響,國有企業在風險意識淡薄,很多國有企業僅僅從某項業務、某個部門的角度考慮風險。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企業開始意識到應加強企業的全面風險管理。為加強風險控制,企業可以建立董事會管理下的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對企業進行全面的風險控制,通過對風險程度的評估,即使發現影響工作目標的主要風險,以便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證目標的實現,借以提高企業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
(2)完善項目管理法律法規建設
在我國工程風險管理引入較晚,建設工程風險管理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應盡快完善建筑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依法推行意外傷害保險,積極培育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理體系,構建既適合我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慣例的建設工程項目風險管理模式。我國現階段,許多制度還在探索中,特別是有些現行的法律法規不適應工程建設風險管理。如,自1995年10月開始實施的《擔保法》雖規定了留置、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五種擔保方式,但缺乏針對工程擔保的特別法規,阻礙了擔保在工程建設中的實施,不利于工程風險管理。我國現行的建設事業法規和行業的管理體制與WOT的規則和國際通行模式存在較大的差異,調整完善現行法規體系的任務非常急切、繁重。
(3)增強風險管理意識
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建立企業內部風險管理體系由于工程項目風險具有隱蔽性和不確定性,如果施工企業缺乏主動的風險管理理念,就會給項目管理留下不同程度的隱患,所以施工企業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加強風險的收集和整理,掌握不同工程項目的風險規律,及時確認項目中的風險事件,列出潛在的風險清單,然后根據不同的風險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同時施工企業要在企業內部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實行風險的分級歸口管理,進行風險跟蹤評估,并建立風險管理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風險責任人的積極性。
(4)建立風險管理組織
該項目風險管理組織,組織最上層是項目經理,應該負擔起項目風險管理的全面責任。然后可以再設一名風險管理專職人員,幫助項目經理組織和協調整個項目管理班子的風險管理活動。項目風險分析人員,應由有技術經濟、計算機和項目管理經驗的權威人士來擔任。項目管理組織要參與風險分析過程,這樣既可保證風險分析做得合理,又能夠了解問題的來龍去脈,對風險分析的結果做到心中有數,并為以后的項目風險管理積累經驗。建立企業項目風險管理組織,可以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項目一旦遇到極大的風險。風險管理人員可應用各種風險分析技術,用定性、定量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對風險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并采取相應的對策。
參考文獻:
[1] 王洪等.《建設項目管理》,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151-170
項目法律風險管理范文6
關鍵詞:建筑施工項目風險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文獻標識碼: A
建筑工程的項目的實施是一個復雜的過程。由于投資大、工期長,需要大量的不同專業的人員參與,內部和外部的影響條件和因素眾多,因而面臨的風險也比其他行業為多。建筑物在施工中處于最薄弱狀態,在施工中具有更大的風險。施工風險將對業主和承包商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因此要加強建筑工程項目施工中的風險管理工作,提高風險管理意識,掌握風險識別技術,及時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
一、關于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風險處理的方法
1.風險控制是通過對工程項目中存在風險的一定的了解,根據不同的風險類型制定出不同的風險管理規劃,以便制定出項目目標、項目工期以及項目資金,以此來減少風險帶來的嚴重后果。一般情況下,施工工地會存在由于施工技術帶來的風險以及自然環境帶來的風險,同時也會因為社會的影響帶來一定的風險,總之,在建筑工地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把關各種項目關口,從而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同時也要在施工過程中就要對施工中存在的風險進行一定的評估,根據各種風險制定出相應的方案,盡可能地降低項目損失。
2.風險保留是指風險存在時,如果不能找到解決風險的方案,為減少風險帶來的損失,應用積極的方式承擔風險帶來的后果的一種方式。風險保留原則是明知道自己承擔的后果,盡量使利益最大化,從而減少風險損失的一種方式,通常這種損失一般由企業承擔。目前工程項目中,如果企業項目的總風險大于工程的不可預見費,整個工程的預備資金不足以滿足整個風險,采用風險保留轉移是最佳選擇。一般情況可以購買保險,但如果當項目的最大風險比工程的可預費用還小,則可以采用風險保留的方式。
3.風險轉移。一般情況下,風險轉移是工程項目管理中常見的原則。風險轉移是一般是由一方將不可預測的風險通過和另一方協商簽訂合同轉移給對方,比如,業主方發包合同時將原材料價格上漲、施工設備價格上漲,人力資源價格上漲等風險因素一并轉移給對方,因為這種轉移是為避免自己的損失,所以這種方式必須建立在雙方公平的基礎上。另外一種是目前最常用的風險管理方式,就是通過向保險機構繳定一定的資金,將風險轉移到保險機構上去。這也是一種較成熟、市場化的風險轉移方式。
二、關于提高建筑施工項目的風險管理的措施分析
1.健全工程項目風險管理的相關法規,構建完整的風險管理機制。因為我國的市場經濟制度還沒有完善,所以許多方面的體制還不成熟,尤其是現階段我國的有關法律制度不能夠適應建設項目工程的風險管理,沒有工程保險方面的具體法律。現階段,工程建設的關鍵就是要建立一種符合中國實際的工程擔保和工程保險的制度。
2.在企業內部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建立一個企業內部的風險管理體系,是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的關鍵,通過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建立,明確了各方面的職責,并且加深了各方面的風險防范意識以及強化了對風險信息的收集,從而更好地掌握風險的規律性。與此同時承包商還要列出建設工程項目所潛伏的各種風險的清單,通過衡量和對比,然后對風險進行評估和預測,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最大程度上減少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3.加強安全風險管理。建筑施工單位的安全風險防范對施工單位的經濟效益有重要影響,并進而影響到施工單位的發展前途和生存環境,所以施工單位安全風險的防范在建筑施工項目風險管理中非常重要。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業要全方位,多層面的從引發安全風險的眾多層面和眾多環節中去控制施工管理風險,安全生產在施工項目的管理上必須要高度重視,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降低施工事故風險,提高建筑施工的安全性
4.加強合同的風險管理。工程合同既是項目管理的法律文件, 也是項目全面風險管理的主要依據。簽訂合同要始終堅持“利益原則”。承包人有權簽訂一個平等互惠的合同條款, 這是承包商減少或轉移風險所需堅持的最基本原則。項目的管理者必須具有強烈的風險意識, 學會從風險分析與風險控制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個條款, 對項目可能遇到的風險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則, 風險將給項目帶來巨大的損失。合同是合同主體各方應承擔風險的一種界定, 風險分配通常在合同與招標文件中定義。例如在FIDIC合同條件中, 明確規定了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 如果業主的合同條件與FIDIC合同條件不同, 應進行逐條的對比研究, 分析業主為什么要修改這一條, 是否隱含著風險。
5.風險分析與管理的應用。風險管理的最后一個過程是風險監控。為了保證項目風險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風險管理預期目標,必須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組織。該綜合樓項目采用企業內部自有的風險管理部門來實行風險管理和監督項目部自有風險管理部門,選用工作責任心較強、吃苦耐勞、品德良好、有一定工程經驗的管理人員擔任,人員均經過培訓。在施工現場施工前,現場風險管理人員需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包括: 檢查施工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操作條件是否滿足旌工工藝要求,特殊工種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檢查材料、半成品和構配件、設備和商品砼是否報驗合格,施工設備機械是否運行正常;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是否已經過審批,是否己進行技術交底;檢查施工環境是否對工程質量產生不利影響。
6.加強風險評估及規避工作。在建筑工程施工項目風險管理中還應當加強風險評估工作,可成立風險評估小組對施工項目可面臨的各種可能風險進行正確的評估、分析、控制和監督,并根據相關結果制定風險規避對策方案,從而為風險有效管理提供可參考的依據。
7.提高整體施工隊伍的風險管理意識。應該果斷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人員的風險意識和法律觀念。在實踐中,我們的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對風險管理知識的了解。在對施工技術和財務管理等進行了解的同時,要重視對公司的領導或者中層干部的培訓,積極引進風險管理方面的人才,在公司重大的工程項目和經濟活動中要主動向相關的專業人士和權威機構咨詢,邀請專業的施工人才介入,而不是被動的的等待出現問題了才請風險管理來彌補。那樣對降低企業的風險很不利,也有損于增加公司的經營效益。鑒于建筑施工企業面臨的這些情況,我希望業界人士積極呼吁,不要再走那些浪費金錢的來路了,要聘請風險管理的顧問在公司內部展開培訓。同時,如今的經濟高速發展,我們要與時俱進切不可再倒在了法律這條坎上,在信息化社會中,要積極構筑合同和法律管理的組織制度網絡,提高大家的風險意識。
總而言之,風險管理是整個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關鍵,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良好的風險管理,不但可以使建筑施工項目收獲最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可以提高建筑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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