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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1
Based on Game Theory
Guan Jian
(Faculty of Management and Economics,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Dalian 116650,China)
摘要: 企業關于某個項目的投資與否,輕則影響企業的經營效益,重則關乎企業的興衰存亡。本文基于博弈論的視角,分析了基礎產業的行業特點,并根據市場情況,以單個博弈主體和多個博弈主體為前提分別對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關于鎂粉項目的投資決策進行分析,分析結果表明,兩種情況都可以進行投資。
Abstract: Business investment in a project not only affects the economical benefit, but also connects the survival and disappearance of a company. Based on game theory,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basic industry and then magnesium investment decision of Benxi Iron and Stee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by single game subject and more game subject. The results show that investment is feasible whenever in either case.
關鍵詞: 博弈論 投資 決策
Key words: Game Theory;investment;decision
中圖分類號:F27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7-0092-02
1博弈論概述
博弈論是指某個個人或是組織,面對一定的環境條件,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從各自選擇的行為或是策略進行選擇并加以實施,并從各自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雖然博弈論涉及的主要是經濟學問題,但是其內容、方法和決策模式,也可以應用在投資管理上。
1.1 博弈論的構成要素①參與者:即在所定義的博弈中究竟有哪幾個獨立決策、獨立承擔結果的個人或組織。②策略:即規定每個博弈方在進行決策時,可以選擇的方法、做法或經濟活動的水平、量值等。一局博弈中,每個局中人都有選擇實際可行的完整的行動方案,一個局中人的一個可行的自始至終全局籌劃的一個行動方案,稱為這個局中人的一個策略。如果在一個博弈中局中人都總共有有限個策略,則稱為“有限博弈”,否則稱為“無限博弈”。③進行博弈的次序:各博弈方的決策有先后之分,且一個博弈方要作不止一次的決策選擇,就出現了次序問題;其他要素相同次序不同,博弈就不同。④信息:是指每個參與人的特征、支付函數以及策略空間在所有參與人中是共同知識。⑤收益:對應于各博弈方的每一組可能的決策選擇,博弈都有一個結果表示各博弈方在該策略組合下的所得和所失。
1.2 博弈模型的描述方法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把博弈論模型用五個方面來描述:即G={P,A,S,I,U},其中:P為博弈的參與者;A為所有可能的策略或行動的集合;S為博弈進行的次序,即博弈參加者做出策略選擇的先后;I為博弈信息,能夠影響最后博弈結局的所有局中人的情報;U為局中人獲得利益,即各博弈方做出決策選擇后的所得,也是博弈各方追求的最終目標。
2基礎產業集團公司投資決策特點
2.1 行業競爭接近寡占、市場趨于飽和所謂寡占就是在行業中,每家公司都擁有相當程度的壟斷力量,在這少數幾家大企業集團構成的行業中,任何一家企業集團的任何行動都會影響到其他幾家企業集團。
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隸屬本鋼集團有限公司,本鋼集團有限公司屬于我國鋼材類基礎產業中的大型集團,而我國的基礎產業受政策和經濟體制的影響,大型集團企業占據了絕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具有了較強的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力。另外,目前我國正處于產業結構調整時期,許多大型基礎產業已進入成熟期(例如能源、電力和鋼鐵)甚至衰退期,表現為市場趨于飽和、技術落后。因此,這些集團企業的經營方式逐步從粗放型轉為集約型,進行有效投資是企業集團實現資產增值和抵御市場風險的必要手段。
2.2 注重投資風險的控制俗話說,一子錯,滿盤皆落索。集團企業一向實力雄厚,有大量的資金、先進的技術和豐富的積淀來支持投資,但是如果對投資風險不加以控制,極有可能一夜之間全部毀于一旦,當下這種例子比比皆是,特別是在我國投資體制不健全,投資的配套體系缺乏及監管不嚴的情況下。如果投資決策失誤,企業現金流、信譽以及社會地位和形象會迅速化為烏有,致使企業陷入嚴重困境。所以集團企業在作出投資決策時,必須進行科學的風險收益分析,建立合理的風險控制和反饋體系。
3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關于鎂粉項目投資決策分析
投資項目的決策分析,并不是一個投資項目機構日?;顒幼罱洺5牟糠?,但是卻是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投資項目金額大、投資時間長、風險大,一旦投資就難以改變或補救,所以決策就尤為重要。
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生產鋼材,鈍化鎂粉主要用于轉爐煉鋼鐵水預處理脫硫,隨著鋼產量的增加,鎂粉需用量也隨之增加。由于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全球產能在中國的迅速集中,使我國大型基礎產業集團企業原料供應不足,產品銷售渠道狹窄,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考慮是否投資年產5000噸鎂粉的項目,以下基于博弈論分為單個博弈主體和多個博弈主體分析:
3.1 單個博弈主體進行決策此為單個博弈主體在不考慮其他博弈方的前提下做出決策,即在市場上只有自己一個投資主體,做出投資決策時,僅考慮自己內部的約束條件,即投資所需要的人財物因素以及投資的成本效益分析。
假設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該項目進行投資,投資額為I,則該企業的收益函數為:W=S不投資U-C投資
其中S為企業不投資該項目時獲得的收益(如利息收入);U為投資該項目后獲得的收益;C為投資該項目時發生的成本。明顯當U-C>S時,企業的最優決策是投資;U-C
經過初步預測,項目建設預計總投資430萬元,即C為430萬,包括設備費用、基礎設施如鍋爐、水電設施等費用、廠房費用等。
按照2011年存款利率標準,一年3.25,二年4.15,三年4.75來計算。
若投資,根據鎂粉生產同行業利潤率1.5%的平均水平測算,預計年可實現利潤300萬元以上。
根據以上數據,則得出,
第一年:W=4439750不投資-1300000投資
第二年:W=4478450不投資1700000投資
第三年:W=4504250不投資4700000投資
根據以上對比可以分析出,第一年,第二年是沒有收益的,從第三年開始收益逐漸增加,所以從長遠看,需要投資。
3.2 多個博弈主體進行決策就目前的市場看,企業可以完全壟斷是比較少的,對一個項目進行投資時,往往存在著多家同行企業,這個時候需要考慮競爭對手的策略。假設市場上有包括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在內的兩個博弈方在同一約束條件下作出決策,這時投資雙方在作出投資決策時,不僅要考慮自己方面的約束條件,還要考慮自己作出投資決定后,對博弈方決策帶來的影響。
假設本鋼實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為T1,另一家競爭企業為T2,依舊為鎂粉的投資項目,則T1和T2在決策前都有兩個選擇,即投資鎂粉和不投資鎂粉。兩者的投資決策對對方的影響是相互的,而且假設這種影響的程度是相同的,即不考慮兩個投資者在自身質上的區別。
根據市場情況,投資與政府支持與否密切相關,設a為政府管制系數,它表示政府價格管制方式的變化對利潤的影響,a其值大于0。一般情況下,當政府對該行業產品采用成本加成定價時,值較大,而采用邊際成本定價時,值較小。
在投資中,考慮競爭的趨同效應,當T1或T2在控制投資成本時付出的努力越多,則T1或T2努力的效果越小。令b1和b2分別表示T1和T2在控制投資成本上付出的努力程度,則上述兩投資者的相互影響可以用b1/b2和b2/b1來表示。
假設T1成本C1,收益U1,T2成本C2,收益U2。
則投資者Tl和T2的效用函數可分別表示為:
U1= C1*a+C1*b1- b1/b2*C1
U2= C2*a+C2*b2- b2/b2*C2
T1和T2的投資決策選擇和效用函數圖:
在效用函數圖中,U值大于零,U1或U2值大于U值。得出雙方收益如表1。
由此得出結論,多個博弈主體進行決策,即多家企業投資時,也可以選擇投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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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2
論文摘要:各個城市的房價持續上漲,房地產寡頭的合謀是造成這一現象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運用產業組織理論和博弈論的模 型分析 了非價格競爭下合謀的原因、過程及政府規制下的相應對策。
1.引 言
近幾年,我國各城市房價持續不斷上漲 ,使得房地產成為民眾、政府、社會重點關注的問題,實際上,房價不斷上漲有諸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房地產開發商幕后操作,實現合謀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
首先看看我國房地產業的一些特點:
1.1 房地產市場的區域性
房地產構成要素的土地固定性,使得每一處房地產都被固定在特定的位置上無法移動,因此 ,房地產不能形成全國性或世界性市場。
1.2 房地產市場結構的寡頭壟斷性
對于我國房地產業來說,區域性使得房地產商競爭范圍縮小。這就造成我國房地產業在特定區域內只存在少量有競爭實力的產商,這些產商相互影響程度高。因此,筆者認為我國房地產業呈現出區域性寡頭壟斷競爭,這種競爭結構使得價格合謀具備了市場條件。
壟斷競爭結構下合謀得以進行的六大條件 :
1.2.1房地產產品的同質性
由于開發商對中高檔商品房房價預期的不斷上升,使中國的房地產業開發過度集中在中高檔房地產領域,而且大多數企業開發和經營手段趨于一致,使成本構成相似,開發產品接近,最終導致房地產產品的同質化現象嚴重,那么在價格合謀過程中,開發商不會因為成本不同、開發產品的多樣性而背離約定。
1.2.2 房地產產品的低需求彈性
房地產產品的市場地域性和不可移動性,使得市場供需圈難以互相替代,不能形成跨地區的統一市場,難以在區域間或全國范圍內存在統一的競爭和統一的價格。因此區域內寡頭開發商能夠通過降低產量,但需求不易變化,進而提高價格,獲得超額利潤。
1.2.3 潛在進入者的行為受限
政府的土地出讓制度和開發商的聯合使得房地產業的進入壁壘高。在2002年7月以前,我國土地出讓制度以協議出讓為主,開發商更多與政府私下協商土地出讓事宜。寡頭企業占有的資源豐富,尋租能力強,使得圈地行為更易進行。由于土地稀缺性,寡頭企業一旦獲得土地,便會聯合起來抵制外來者 ,限制潛在的進入者,使其無法獲得土地。
1.2.4 開發商溝通信息的通暢性
我國房地產業區域性的寡頭競爭結構使競爭企業的數量相對減少,在同一區域內,為數不多的寡頭房地產企業大多相對熟知。各個寡頭企業默契定價,互相監督。同時房地產行業協會的存在使得各開發商之間的溝通更加方便,信息交換與監督更加有效,減少了違背協議情形的發生。
1.2.5 房地產消費者的小客戶主導性
施蒂格勒(1964年)提出在秘密削價不易進行的情形下 ,更加有利于進行合謀。我國購房者從總體上來說大都是小客戶所以寡頭壟斷商不會考慮與那些買人量低的小客戶進行秘密削價,使得合謀更加穩定。
1.2.6 開發商合謀的隱蔽性
在市場法律法規不健全的情況下,對于合謀的監控往往不到位,合謀具有隱蔽性,發現較為困難,即使被發現,寡頭企業可訂立攻守同盟,與政府對抗 ,有的寡頭企業甚至與政府勾結 ,這樣就不用擔心合謀帶來的法律懲罰,使得合謀更加穩定。
2.房地產商合謀的博弈分析
在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中,企業不再被動地面對市場環境而是主動參與競爭的決策主體,考慮各種決策者之間的戰略性相互作用,企業參與競爭手段的多樣性和可替代性。由于價格競爭部分的分析,很多文獻如余鵬翼、余凱都已經提及并詳細闡明,故本文主要側重于生產能力即數量競爭的分析,其它因素不在本文分析之中。
2.1 非價格競爭分析
如果兩個企業同時選擇非價格競爭,會出現以下三個策略
1)兩家房地產商同時進行數量競爭,這實際上是“庫諾特競爭”。
2)一家房地開發商首先決定開發量,另一家房地產開發商根據前者的開發量來決定 自己的開發量,這實際上是斯塔克爾伯格競爭。
3)兩家開發商進行價格合謀,通過協調產量價格達到利潤最大化。
對于庫諾特競爭,作為一種雙寡頭模型,兩房地產開發商必須依靠預測對手的開發量,進而確定本身的開發量,價格由兩家房地產開發商的產量決定,即潤函數表示如下 :
在給定另一企業選定數量的情況下,每個企業都要使它的利潤最大化。假定利潤函數是嚴格凹性且二次可微,則可以得到 :
在這里, 是企業i的反應曲線,即:
具體地說,決定庫諾特形式利潤最大化的一階條件是:
構成一個簡單的解釋:在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由于各個企業的產量對市場價格幾乎不構成任何影響,因而在決定產出時,按照價格等于邊際成本的原則,就能保證企業利潤的最大化以及從社會角度看的社會福利最大化。而在寡頭壟斷市場結構中,由于各企業之間的負外部性 ,企業在選擇產出數量時,往往把市場價格變化對它自己的產出的不利影響計算在內,而不考慮其對總產出的影響。因此 ,每個企業都企圖選擇一個超過從全行業看是最佳的產量,其結果是價格和總利潤同時低于壟斷的市場結構。
具體分析,現假定需求和成本都是線性的,雙方的成本函數相同,
根據以上條件,得出利潤等式為:
對于斯塔克爾伯格競爭,假設開發商首先確定 自己的產量q ,然后開發商 依據廠商i的產量后再做出它的產量決策。因此,在確定自己產量時,開發商i必須考慮開發商 將如何做出反應。在庫諾特競爭中,開發商的利潤等式為:
對于開發商淶說,在考慮開發商將在其后做出反應的情況下確定對自己最有利的開發量,因此他必須在滿足的條件下求利用利潤最大化一階條件得:
當雙方選擇價格合謀策略時,兩者合謀求得雙方利潤之和的最優化。這時這一問題就轉化為求 階偏導,得出均衡值:
以上三種策略,通過比較很容易得出價格合謀使房地產的均衡價格PJ=升,雖然總產量 減少,但是總利潤增加。這說明,開發商在價格合謀的情形下,可以通過減少產量和提高價格來獲得最優收益。因此,對于寡頭開發商來說,選擇價格合謀是理性的。
2.結論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論是價格競爭還是非價格競爭 ,對于房地產寡頭而言,合謀都是有利的,而對于社會而言這樣的合謀對人民大眾是非常不利的,不僅減少了供應量,還使得價格高漲。政府在這里應該起到積極的監督作用,利用各種手段防止房地產寡頭的合謀,比如對合謀行為給與罰金的處罰,每個房地產寡頭通過合謀多得的利潤可知,為,所以當罰金超過這個值時,可以有效的制止寡頭的合謀行為。
參考文獻 :
[1]泰勒爾[法].產業組織理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26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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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3
論文摘要:制度是人們行為與權利的邊際,知識產權的制度安排是實現知識產品有效供給和社會福利改善的最優選擇。從產權經濟學、交易成本理論和博弈論的經濟分析方法上分析,產權界定、產權激勵、經濟人的理性選擇需要一種正式的制度安排。
在我國,知識產權制度雖然建設時間較短,但在這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和修訂了《商標法》《專利法》以及《著作權法》等主要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基本上完成了發達國家幾十年來的立法工作,并積極參與了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協議與公約,以適應知識產權的國際化趨勢,已建立起一個相對完整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
資源的稀缺性和人類無限的需求之間的矛盾,當這種矛盾產生的資源爭奪與競爭無法通過主體間的談判與交易解決或者談判與交易的成本高昂時,這些競爭和沖突就必須以合理的制度或規則來加以約束和規范。從知識產品的經濟屬性上說,它具有公共產品的特征,非競爭性特征使知識產品產生了巨大的正的“外部性”,而當外部市場不存在一種市場機制能夠為知識產品的所有者提品的“外部性內在化”的激勵時,就需要以產權制度這種正式的制度安排來界定產權的交換原則及保護產權所有者利益分配,并明確界定知識產品的所有者對產品的獲益、受損的邊界與侵害補償、懲罰規則。否則知識產品在交易、使用中的利益沖突就無法解決,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也無法實現。
知識產權制度,是關于在承認知識是一種財產,對其進行保護的基礎上促進知識的創造、傳播和應用的一種重要法律制度。作為一種有效的行為規則總和,它主要的立法價值在于明示我們的社會應該保護與激勵什么樣的創造活動,需要怎樣的一個激勵規則,或者說就是怎樣才能達到“激勵相容”最優效果,個人權利保護與公眾利益保護之間的沖突協調。各國經濟技術發展的實踐都證明了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有效促進知識資產生產進而促進經濟發展的制度。因為它對知識創造提供了激勵,有助于增加知識資產的供給,同時產權法律制度對權利的清晰界定降低了交易成本,提供了產權流轉的效率,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一、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產權解釋
從資源配置或利益博弈的角度上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是平衡權利所有者與公眾利益的一系列法規的綜合。調整知識產權的制度試圖在提供創造激勵的需要與公眾獲得社會收益的需求之間達成一種均衡。產權制度出現的首要意義是賦予了有創造性的智力成果明示、正式的產權保護。德姆塞茨認為:產權是一種社會工具,其重要性在于它能夠幫助一個人形成與他人進行交易的合理預期,產權的一個主要功能是引導人們實現將外部性較大地內在化的激勵。知識產權作為一個排他性權利,在國家法律的宏觀層次上它是由人們之間以知識財產為內容的法律關系的權利約束,而在交易與消費的微觀層次上,個人對知識成果的產權主要由消費知識成果、從知識成果中取得收入和讓渡知識成果的權利構成。因此綜合法律制度和交易消費兩個層次,知識成果所有者的權利是他們自己努力加以保護、他人企圖奪取和政府予以保護程度的復合函數。這個復合函數生成機制的邏輯可以理解為:首先,在權利的經濟屬性上,產權所有者最有價值的權利就是轉讓知識產品與獲取收益的權利,市場交換成為實現權利價值的重要手段,但知識產權資產的交換價值是它能產生的總收人的函數和測度與控制它的交易成本的函數。其次,由于權利的所有者與權利的潛在交易者由于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因此在權利交易中的雙方博弈行為都是自利的,但在沒有強制性懲罰機制的私力救濟體系中,權利所有者自我界定和控制權利的成本是昂貴的,所以就會出現某些人掠取他人財富的機會。法律對知識產權的具體界定和保護機制能產生有效率的另一原因在于:知識產權的市場交易是需要市場信息的。在信息經濟學的觀點看來,信息是需要生產成本與傳遞成本的,當市場交易存在成本的時候,初始產權的清晰界定有利實現“帕累托最優”。同時從市場交易制度的本質上來說,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能夠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需求,其原因在于知識是種稀缺資源,對知識的產權保護實質上就是一個資源的配置問題,而這種配置是以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以及在這種制度下產生的均衡對價為基礎,將私有資源演化成有條件的社會資源,這節約了知識資源的社會稀缺性,延伸了資源的使用主體。其中的“有條件”是指知識產權的交易雙方在產權交易談判中重復博弈中最后的支付函數。
綜上所知,從“產權的定義、產權的激勵機制到產權交易主體間的經濟理性再到法律的規制到最后的有效均衡”的邏輯過程分析,我們可以得出知識產品的產權屬性產生了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需求,或者說對知識產品的產權保護是最優的制度安排。
二、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博弈分析
法律制度的出現是人類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結果,在法的價值體系中,法律制度不僅僅追求效率,也承載著公平、正義等價值功能。但效率與公平是不矛盾的,正如理查德·A·波斯納所論述的,效率就是最大的公平,效率包含公平的價值含義。有效的法律制度安排應該驅使個人從事符合社會需要的活動,最終實現個人收益與社會福利的匹配與協調。因此,知識產權法的合理構架依賴于在產權所有者與公眾之間達到一個社會可接受的均衡。這就存在兩個問題:第一,社會要確保通過對智力成果的保護來提高社會的福利水平;第二,國家應在創作者與智力成果的消費者之間達成一個公平、合理的協議。下面從博弈經濟學的視角出發,分析在兩種不同的法律狀態下(一種是沒有提供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另一種是提供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智力成果的市場交易的博弈均衡結果和反映的制度含義:
1.當不存在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的情形下(各構成要素及博弈結果見表1):一方面,智力成果的潛在使用者作為理性人他最優的策略選擇就是“不支付使用”而不會選擇“支付使用”策略,因為在沒有法律保護制度的情況下,智力成果的潛在使用者就不會面臨法律的懲罰威脅。因此,只要所有者提供其智力成果,他們就有無償盜用的巨大偏好,自己獲得完全的收益R2(>0)而不是“支付使用”策略下的收益R2-R1(< RZ)。另一方面,在潛在使用者“不支付使用”的策略選擇下,智力成果所有者的最優策略選擇只能是“不提供”,因為最少節約了傳播其智力成果的有關信息、搜尋交易對象的相關成本。最后達成的均衡策略組合為[不提供 不支付使用],均衡收益為(0 0)。這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式的無效率均衡。這是一個存在“帕累托改善”的博弈均衡,為智力成果提供法律上的產權保護就是改善均衡結果、提高社會福利水平的路徑之一。
2.當存在知識產權保護的條件下,智力成果的所有者為了得到法律的保護權利,必須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智力成果的法律保護成本包括所有者申請法律保護的相關制度性費用、時間成本以及機會成本等,這些成本記為C1;下面我們來分析在存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市場條件下,知識產權所有者與產權的潛在使用者之間的博弈過程(各構成要素及博弈結果見表2):
首先,在雙方的策略選擇上,所有者的策略空間有[交易 不交易],潛在使用者的策略空間有[支付使用費 不支付使用費]。由于市場交易雙方都是理性的經濟人,他們都是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為目的。因此,在一方策略固定的情況下,另一方都是選擇能夠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
其次,在雙方的支付函數上:(1)所有者進行產權的交易就會有一定的市場收益,記為 R1(>0),那么其產權收益記為R1一C1且其大于0;不進行市場交易就不存在市場收益,那么所有者的支付函數就是知識產權的權利成本-C1(0)外還需要支付使用費用,這就是知識產權所有者的交易要價R1(>0),因此使用者的支付函數為R-R1且>0;當使用者實行市場盜竊策略的時候,就能不支付使用費用而獲取凈收益凡(>o),但是由于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制度的存在,這種盜用行為面臨法律制裁的風險,并假設盜用行為被發現并予以制裁的概率記為P (o
最后,在博弈的均衡結果上,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最優策略選擇是進行市場交易。而對潛在的使用者來說,其最優的策略選擇取決于兩種策略的支付函數的比較:(1)當也即時,潛在使用者的最優策略是“不支付使用或盜用”,雙方的最優策略選擇是(交易不支付使用或盜用),但是這不是有效率的均衡結果,因為它損害了產權所有者利益而放任了使用者的侵害行為。這是違背了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違背了公平、公正的最高法律原則,從另一方面來說也說明了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對于約束這種不正當行為的必要性。但也有類外,就是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中的“強制許可使用”,這是法律從提高社會效率和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約束知識產權所有者的行為,但這種強制也是需要以補償知識產權所有者為前提的。(2)當也即,時,潛在使用者的最優策略是“支付使用”,均衡的結果是(交易支付使用),實現了“納什均衡”也是有效率的均衡結果。但是這種“帕累托最優”的出現,需要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有效執行以及法律制裁的合理性安排。只有在有效發現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這表現為提高P值越接近1),并合理予以法律制裁(C1),使知識產權法律的綜合威懾力或懲罰力度P* C1超過潛在使用者的使用成本。那么,這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生成過程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清晰界定知識產權的侵權要件,為知識產權的糾紛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斷標準。第二,對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要在結合成本——收益的綜合評價上,提出有效率的懲罰力度以實現既要保障知識產權的交易,又要防范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的“納什均衡”狀態。在具體的知識產權法律中,如《著作權法》第46~ 48條;《商標法》第52、 56條;《專利法》第57~ 67條和《實施細則》第84 、 85條就是相關的具體法律規定。
必須補充的是,上述的只是靜態的博弈均衡分析,當知識產權交易是重復進行時(事實上市場交易往往都是重復進行的),由于市場交易主體都是理性人,因此交易的任何一方只要有一次受騙就會啟動“扳機”策略,當市場上存在N個盜用者時,知識產權的市場交易就會減少N次,那么社會總福利水平就損失了藝 (其中表示知識產權所有者對第i個知識產權使用者的許可要價,R表示知識產權被許可使用者使用被許可權利所產生的收益,)。這種福利的損失根源就在于對知識產權的缺乏法律保護或保護的不力,因此從動態博弈的結果上我們不難得出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意義。
上述兩個博弈分析能夠得出兩個論斷:(1)從社會福利水平的改善角度分析,需要對智力成果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保護;(2)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依賴于法律制度對侵權行為的發現機制與懲罰力度的合理設計。
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4
[關鍵詞]《莊子》;審美文化;生活;感性;多維構成
[中圖分類號]I0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9 — 2234(2013)11 — 0042 — 03
陳炎主編的《中國審美文化史》〔1〕及周來祥主編的《中華審美文化通史》〔2〕都有莊子的重要位置,古代審美文化中的莊子呈現的更多是一種理論形態,與“中國美學思想史”上的莊子并無二致。異彩紛呈的當代審美文化,莊子也沒有缺席,不過顯現的不是理論形態,而是當代人從中讀出的生活智慧,甚至不乏感性形態。2007年《于丹心得》的大熱引發了一場莊子文化的風潮。2007年至今,大學教授、媒體人、作家等各類作者出版的有關莊子的“心得”式、“生活寶典”型的大眾讀物不下100種,若從當代審美文化的宏觀視域觀之,《莊子》的文化風潮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莊子》當代審美文化”。1990年代以來的當代審美文化討論將其理論內涵聚焦于生活與感性層面,《莊子》當代審美文化也不缺乏這兩層維度。有關《莊子》的大眾讀物大都將自己定位為面向大眾生活的指導書,如《給大忙人看的莊子》(企業管理出版社2010年版)、《莊子叫我們想開點》(中國畫報出版社2011年版)等等。而說莊子感性,似乎有點困難,莊子是歷史人物,僅從畫像上來看,他的確不夠帥氣,更談不上性感。但當代審美文化中的感性沒有局限在視覺,它是一個“穿越”性的詞,在很多場合和境域都能遇到。比如我們說“于丹講得好”、“書寫得好”,這個“好”字就包含著感性意義,我們完全可以將之替換為“痛快”、“過癮”等一些明顯帶有“感性”色彩的詞。看來,當今《莊子》的生活與感性維度并不匱乏,但它們不是《莊子》的本然屬性,而是當代審美文化中媒介、消費、經典符號及文化博弈等要素多維形成的結果。
于丹講得好
于丹現象的成因首先是于丹講得好?!栋偌抑v壇》開播十余年來,真正大紅大紫的人物就兩位,一位是學術超男易中天,另一位是學術超女于丹。“學術”與“超男(女)”聯系起來顯然有諧謔甚至是挖苦的味道,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稱謂也分明表明了學術與流行文化現象的分離。易中天、于丹來自學界,但他們所講的內容并非學術,充其量只是治學的衍生品。學術不可能大眾化,其衍生品卻可以暢通無礙地進入大眾生活,成為大眾生活的一部分。在當代社會,取得大眾的關注是文化事件成長的前提,于丹無疑做到了。
于丹講得好,“好”字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其一是形式,其二是內容。就“形式”而言,于丹給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她講課鏗鏘有力,聲情并茂,與那種一板一眼的學究式講法有很大不同,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第一時間抓住觀眾的注意力是有效傳遞信息的關鍵。抓住注意力只是第一步,接下來要做的就是讓注意力留駐,這就要靠內容了。于丹講的是《莊子》,《莊子》是眾所周知的文化經典,但這不是留住大眾的關鍵理由。于丹吸引大眾的法寶在于她講《莊子》的具體方式,她首先把《莊子》玄妙的哲理還原為一個個生活道理,再用小故事進行串接,這樣的《莊子》淺顯易懂、精彩生動。于丹傳布的莊子思想是與當下生活對接的生活智慧,自然能受到大眾的歡迎。
形式側重于感性,內容側重于理性,二者并不對立,而是相互促進的。由形式的好進而關注內容,內容好又會引人反觀形式,這時的形式已不是給人以第一印象的形式了,而是觀眾經過對內容與形式的全面評價之后形成的身心愉悅的整體表現形式。在這種高級形式中,感性和理性融合在一起,而更加側重感性。如我們常說聽人講課“如坐春風”,這個比喻形容的分明是一種舒暢的感覺??磥?,說于丹講得好,這個“好”字的含義中,感性占了相當大的比重。當代審美文化中,“感性”已超越了經典美學對它的限定,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莊子》作為當代審美文化現象,感性元素實是一種基礎構件。
媒介的“超鏈接”作用
于丹講得“好”,如果只在高校課堂上講,知道她的人畢竟有限;在電視上講,就不一樣了,廣大的受眾都有成為于丹擁躉的潛力。雖然,由于網絡媒介的快速發展,電視一家獨大的局面早已被打破,但現在的媒介也早已超越了各自為政的階段,形成了一個強大的媒介組織。電視、網絡、紙媒等媒介已經形成了聯動,電視節目火了,網絡、紙媒肯定順勢而上;同樣,網絡、紙媒上有什么新鮮事,電視節目也會有選擇地進行追蹤。這樣,電視、網絡、紙媒等媒介已經成了彼此的超級鏈接,只要在一種媒介上引起關注,就很有可能迅速成長為一個頗具影響的文化事件。可以想見,于丹講《論語》初期,關注她的人并不多。當時于丹的名氣還不夠大,《百家講壇》是一個老牌節目,也無需進行刻意炒作。于丹的大熱完全是由于她講得好,繼而在網絡、紙媒等媒體上傳布,更多的人被吸引來看于丹的節目,于丹由此迅速成長為一個文化新星,她趁熱打鐵講得《莊子》自然也引起了人們的青睞。在這個意義上講,沒有發達的媒介,也就沒有今天的于丹和《莊子》。
媒介不僅僅是成因,其本身也是《莊子》文化現象的構成要素?!懊浇榧从嵪ⅰ?,麥克盧漢這句廣為人知的話意在說明“對人的組織與行動的尺度和形態,媒介正是發揮著塑造和控制的作用”〔3〕,也就是說媒介操縱著社會文化現象的結構過程。他在《理解媒介》一書第二版序言中表達了相似的觀點:“任何技術都逐漸創造出一種全新的人的環境,環境并非消極的包裝用品,而是積極的作用過程。”這句話如果放在《莊子》審美文化現象中可以理解為:多種媒介組成的媒介帝國創造出一種全新的環境,這種環境保證了于丹、《莊子》等信息的迅速流動,并最大限度地將之與大眾聯系起來,形成一種火熱的文化景觀。媒介在這種景觀中絕不是一個外在的裝飾,而是深入文化肌理起積極構造作用的關鍵元素。沒有發達的媒介,也就沒有當代瞬息萬變的文化現象,也可以說“當代”一詞本身就內置有媒介的意義。麥克盧漢還將媒介分為“熱媒介”和“冷媒介”,提供高清晰度信息、受眾參與度低的媒介就是熱媒介,提供低清晰度信息、受眾參與度高的媒介就是冷媒介。熱冷媒介的分類或許還有很多值得商榷之處,但清晰度與參與度的對比的確指出了媒介傳播作用的一個重要事實。當代的媒介帝國,就其整體效果而言偏向于“熱”的一面,信息的記載、傳輸等都維持了較高的清晰度,高清晰度也就阻斷了受眾對信息的深度加工與介入,受眾更多的是停留在感性認知的層面,從而確立了當代文化中感性的統治地位。大眾對信息淺嘗輒止的接受促生了大批的“熱”文化現象,《莊子》現象也是其中之一。
消費的文化參與
“消費”是一個中性詞,是人類社會中一種常見的經濟行為,不過,這種中性的理解較適用于生產力水平相對較低的時代。生產力水平較高、社會物質財富大為豐盛的時代,“消費”一詞就承擔了遠超過經濟行為本身的意義。如波德里亞所說,消費是“當代社會關于自身的一種言說,是我們社會進行自我表達的方式”〔4〕,也可以說,與“媒介”一樣,消費不僅是當代文化發展的重要動因,它帶來的社會變化也使其成為當代文化的重要構成元素。在波德里亞看來,生活在豐盛時代的人們被“物”包圍著,這種物不只是單純的消費材料,還包括附加在消費材料上的意義。如日常生活用品,在功能大致相當的情況下,不同品牌及廣告宣傳對該品牌的定位就成了這種消費材料的意義。當代社會,消費的內涵更多的指向消費材料的“意義”,“功能”倒成了一種附加的東西。
任何熱文化現象都有導向消費潮的潛在可能,因為“熱”也就意味著流行與時尚,用現在一個比較時髦的詞來說就是“人氣”。如果一種文化現象人氣旺盛、關注度高,商業策略運用恰當就很容易引起消費熱潮。西美爾時代的時尚與今天有很大不同,但他對時尚的言說卻有穿越時代的力量,“時尚的目標特別接近于純粹的金錢擁有”〔5〕,這句話明確指出了時尚與消費的密切關系,由此我們或許可以理解一些人用極端手段獲取金錢、追慕時尚的行為。消費熱潮中,人們購買的主要是一種感覺,一種由時尚孕育出的狂歡心態,這就是消費品的意義,其物質形式僅僅是承載這種意義的外殼而已。
于丹的大熱自然引發了《心得》的熱賣,數百萬冊的銷量無疑創造了一個消費神話。而我們不禁要問的是,在這數百萬的購買者中,真正認真品讀此書的會有多少呢?這個數字無法統計,但可以想見的是,認真讀這本書的人不會很多,它作為時尚品的意義要大于作為一本書的價值?;蛟S象其他許多時尚品一樣,它最為合適的歸宿就是房間里的某個角落,在那里它只是它的主人曾經追逐時尚的一個見證?!缎牡谩樊吘共煌谝话愕臅r尚物品,它還承載著更為豐富的文化意義,而這種文化意義的形成一定程度上仍然要靠消費來引導。《于丹心得》熱賣之后,出版商看到商機,紛紛推出《莊子》的“心得”式作品。這些作品具有明顯的休閑、娛樂指向,其熱度雖然無法與《于丹心得》相比,但連續幾年的出版、100多種的數量也使這些作品漸成氣候,人們已漸漸接受這種解讀《莊子》的方式,《莊子》的影響范圍因而也在慢慢擴大,《莊子》正在以一種新的方式占據當代文化的一席之地。毫不客氣地說,消費導引的這一出版現狀正在悄悄改變著當下的文化格局,消費作為當代文化的構成元素由此可見一斑。
經典的符號價值
“經典”的身份并沒有在《莊子》“熱”現象中起到關鍵作用,但“經典”的廣告效應確乎提升了受眾的參與度。在于丹掀起的《莊子》熱潮過后,《莊子》并沒有像其他流行文化現象一樣淡出大眾的視野,而是在出版商的推動下繼續維系了一定的熱度?!肚f子》能夠在當代文化語境中“發揮余熱”無疑受惠于其“經典”的文化地位,只不過“經典”的內涵已悄然發生了轉變,即由學界的、官方的經典轉變為大眾的經典。
《莊子》成為經典應始于魏晉。魏晉時期尚清談,《老子》、《莊子》、《周易》被視為“三玄”,談論注解者甚眾,“三玄”的名號也就意味著《莊子》“經典”地位的確立。自是之后,歷代解莊注莊者不絕如縷,《莊子》的經典地位遂得以鞏固。西學東漸以來,作為中國文化的代表,《莊子》自然不會受到輕忽。學界對《莊子》的研究一方面延續了注解的傳統,另一方面則融入了現代內涵與西學視野,后者在現代語境中尤其重要。同時,作為“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莊子》也在普及之列。直至今天,這兩方面的工作都在扎實推進,《莊子》的經典地位當然毋庸置疑。但對于大眾來講,《莊子》更多地是一種櫥窗里的經典,只能觀賞而無法觸碰?!肚f子》艱深的思想將很多人擋在了封面之外,人們只知其名,難知其味。
《于丹心得》為大眾打開了《莊子》,后來跟風出版的眾多《莊子》讀物走的也是大眾路線,這一現象給人的印象就是《莊子》這一傳統經典已經走入了尋常百姓家,大眾終于接觸到了傳說中的經典。但需要說明的是,此時的經典與學界的經典已經大不相同,“心得”類《莊子》擺脫了注解傳統、學術理路,融入當代生活智慧,成了一種通俗讀物,這也是于丹飽受爭議的根本原因。此時的《莊子》如果還被視為經典的話,它已經是被當代文化重新建構的經典了,或者說《莊子》在當代文化語境中獲得了重新編碼,官方的、學界的經典在當代的《莊子》這里只留下了一個厚重的符號。當然,重新編碼后的經典在內涵上并非與此前的經典完全割斷了聯系,因為很多“心得”類讀物的作者都是學界中人,他們的作品肯定有對傳統的承續,只不過在寫作目的上更多地側重于當下生活。
中國的當今社會已有比較濃厚的后現代氛圍〔6〕,很多經典在當代語境中都面臨著被解構的命運。雖然解構之風盛行,但經典思維依然存在,因為解構的同時也在建構,建構的過程仍然會出現經典。當代娛樂文化盡可以對《莊子》重新編碼,也可以將這種重新編碼看作解構,但要注意的是,它消解的是《莊子》的經典闡釋,而不是其符號性的經典地位。不僅如此,這一編碼過程還須大大借重《莊子》的經典地位。即使在重新編碼的讀物中,也能分出等級來,名家、著名出版社的書相對來說較受重視,人氣較旺,這也能反映出經典思維的存在。“經典”的問題非常復雜〔7〕,不論如何,《莊子》的經典價值都在其當代審美文化現象的形成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化博弈的力量
一談到博弈,我們自然會想到博弈論。博弈論是一種有關策略的理論,力求在雙方或多方勢力較量中尋求均衡。而文化博弈,如果不考慮經濟、政治等元素的介入,完全沒必要涉及策略,異質文化的碰撞交流總能激發出文化活力,促進文化的良性發展。王國維曾大贊“佛教之東”對“吾國思想凋敝”的補益作用,近世傳入的“西洋思想”又被他稱為“第二之佛教〔8〕”,可見“西學東漸”所帶來的文化能量的巨大。莊子躬逢其時,西學與中國文化不同的觀念、方法等極大地豐富了《莊子》的詮解空間,莊子也因而煥發出新的活力,游走于中學與西學、傳統與現代之間。近代以來對《莊子》的新闡釋主要是學界的努力,而在當代審美文化中,《莊子》又不得不遭遇大眾文化的語境,傳統與當代、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的博弈也使莊子迅速成長為一個文化明星。
學界對《于丹心得》的指責是顯見的文化博弈,但在此之前,有關《莊子》的文化博弈已然展開,《于丹心得》可以說就是博弈的一個結果。于丹在講《莊子》之前考慮的問題應包括《莊子》的本文、經典的闡釋、傳播的效用、觀眾的接受能力等,這幾方面的問題其實就是傳統與當代、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的關系問題,于丹在其中找到了很好的平衡點,贏得了大眾,也為自己贏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其后引發的爭議可以視為已經潛存的文化博弈的外顯化,贏得大眾的于丹幾乎沒費什么口舌便在這場大眾矚目的博弈中占取了主動。于丹贏得了經濟利益,不能說于丹贏得了文化博弈,文化博弈很難用輸贏來論。學界中人的退卻不代表精英文化的萎縮,《莊子》的經典闡釋依然是學界一以貫之的研究熱點。這場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的角力最顯著的一個結果就是擴充了莊子文化的影響力,大眾可以不必掩飾他們對晦澀的經典闡釋的厭惡之情,但他們最起碼知道了學術的莊子與大眾的莊子存在著不同。所以,文化博弈,受惠的是文化自身。有關于丹的爭議結束了,但《莊子》引發的博弈并沒有結束,《莊子》大眾讀物的撰述者不得不面對多種文化勢力的交鋒,況且很多作者屬于學界精英階層,精英文化、大眾文化在他們身上的拉扯可能更為劇烈。正像西學與中學的碰撞激發了中國文化的活力一樣,經典闡釋對大眾讀解的滲透也會提高莊子的文化活力,大眾文化的興盛同樣會引發精英階層對莊子審美文化的重新定位。
〔參 考 文 獻〕
〔1〕 陳炎.中國審美文化史〔C〕.濟南:山東畫報出版社,2000.
〔2〕 周來祥.中華審美文化通史〔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2008.
〔3〕 馬歇爾·麥克盧漢.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M〕.何道寬,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34.
〔4〕 讓·波德里亞.消費社會〔M〕.劉成富,全志鋼,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266-227.
〔5〕 齊奧爾格·西美爾.時尚的哲學〔M〕.費勇,吳燕(上燕下曰,譯.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01:74.
〔6〕 曾艷兵.東方后現代〔M〕.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5
[關鍵詞] 信息不對稱;勞動雇傭關系;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博弈
勞動經濟學中的雇傭關系主要是研究企業雇主和雇員之間關系的雇傭合同,勞動雇傭關系是一種“特殊的交換”。由于勞動力市場不同于商品和其他要素市場,因此雇傭合同也不同于商品市場的所謂完全合同。在完全合同中,每一個細節都可以加以規定;而雇傭合同則不同,勞動服務的買賣由于不能同所有者分離,雇主對于勞動服務的使用在合同簽訂之前也不可能加以詳細的規定,這就產生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因為雇員和雇主都能利用合同的不完全性。對策論里關于重復博弈的分析告訴我們,雇主與雇員沖突解決的關鍵在于個人是否愿意選擇合作。但由于勞動雇傭合同的長期性,又使得雇主和雇員的博弈不可能經常重復發生,于是通過重復博弈解決雇主與雇員的沖突變得實際不可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只有盡力改善勞動力市場這一特殊的信息不對稱環境。
一、勞動力市場的非對稱信息性
(一)勞動力市場的典型特征
勞動力市場是勞動力供求之間自愿進行的勞動力使用權轉讓與購買活動的總和,勞動力市場基本功能就是通過勞動力使用權的轉讓與購買來實現勞動力在各種社會用途之間的分配。但是,由于勞動力市場交易雙方的特殊性,作為勞動力市場構成要素的需求方、供給方在市場上的表現為:雇主擁有確定的、充足的工作信息,但并不能獲得相關求職者的全部信息;而求職者往往不能得到相關職業的可靠充分的信息,也不可能將個人全部情況告訴雇主。因此,勞動力市場的典型特征就是就業機會與勞動力資源之間的信息分布不對稱,不對稱信息在交易中占有主導地位。
(二)勞動力市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非對稱性信息是不完全信息的典型信息不充分,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交易障礙,在一般情況下,信息表現出一種分布上的“偏在”特征,即信息不對稱使交易中一方處于不利處境而另一方卻從中獲益,如商品市場、保險市場。而勞動力市場的信息障礙則使買方和賣方同時陷入困境,非對稱信息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雇主不知道職工的能力,因而有逆反選擇的問題;雇主也很難監督職工的努力程度,因而產生精神禍因的問題。
1.逆向選擇是指雇主在不了解可能對自己產生不利影響的信息情況下,與雇員簽訂合同所面臨的對己不利的困境。勞動力市場上供求雙方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都會盡力改善自己的不利處境,主要表現為對信息的搜尋。一是勞動者的搜尋。在勞動市場,由于同質勞動力的工資率是離散的,因此,勞動者的搜尋是必要的、有益的。如果信息是免費的,搜尋將無限進行下去直到同質勞動的工資離散完全消失。但在實際中,搜尋會受到成本因素的制約,搜尋活動應在搜尋的預期邊際收益等于邊際成本時停止。二是雇主的統計歧視。同樣,雇主也會盡力搜尋雇員的信息,但遞增的信息成本會阻止雇主作過多的考察,雇主只能根據某些易于判斷的特征(如文憑、性別)對雇員進行等級劃分,每一等級以雇員的平均能力為依據制定統一工資標準,這樣就導致了“統計歧視”。由于統一工資水平對低素質雇員具有吸引力,從而又導致一部分高素質雇員離開,這樣就形成了勞動力市場的逆向選擇。
2.道德風險是指在簽訂合同以后的雇主和雇員之間,在雇員工作努力程度這個問題上信息是不對稱的。雇員付出努力后會對自己產生負效用(付出勞動后體力和腦力疲憊),但會提高雇主的效用。如果雇主效用高低與雇員不發生直接關系的話,雇員就不會努力工作,就會發生道德風險。
信息不對稱既可能表現為雇主擁有私人信息(例如雇員無法了解企業盈利和成本的真實數據),也可能表現為雇員擁有私人信息(例如,作為雇主無法觀察到雇員究竟是努力還是偷懶,這難以用契約來規定這些行為),因而機會主義行為對雙方都是可能的。楊瑞龍認為,“只要存在某一方的機會主義行為,都無法使雇傭契約達到最優狀態(楊瑞龍、周業安,2000)”,從而引發雇主與雇員間的沖突。
二、雇主與雇員之間的非合作博弈關系
從委托的角度分析,契約關系是企業的本質,企業完全是一種法律假設,是一組個人契約關系的一個聯結。Alchian Woodward于1988年就指出,企業的本質在于它是一種團隊生產或長期契約的集合,而企業的團隊本質又表現為人力資本與非人力資本之間的長期依賴(楊瑞龍、周業安,1997)。雇主與雇員通過勞動力市場建立聯系,雙方彼此交換有關價格和人員素質的信息,當雙方取得一致之后,需要簽訂某種契約,其內容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條件、職業保障、契約期限。在科斯看來,企業實質上就是一個長期雇傭契約。這個契約是不完全的,因為勞動難以測定和計量;這個契約是長期的,因為勞動的權益需要更有利地保護;這個契約包含了權威因為勞動協調要花費成本等等。因此,在現代契約理論中,把雇主與雇員間的雇傭關系看成是委托的契約關系,并且是默認契約(或隱性契約)關系。
如果雇傭契約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在交易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每一個意外事件,使整個契約可以約束當事人完成特定任務的幾乎所有行為,那么,雇主和雇員之間就形成了一種完備的契約。然而,在現實經濟活動中,三個因素阻礙了雇主與雇員之間制定一個完備的契約,即雙方的有限理性、衡量績效的困難和信息不對稱(張維迎,1996)。所謂有限理性是指在處理信息、應付復雜環境和尋求理性目標中,雇主和雇員個人能力的局限性。衡量績效的困難在于雇主難以確定一個準確地衡量雇員行為努力程度的標準,即雇主不能觀測到雇員是否努力工作,只可觀測雇員的任務完成狀況。不對稱信息是指某些當事人擁有而另一些當事人不擁有的信息,即雇主與雇員不能同等地獲得有關契約的信息。
由于以上因素的影響,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契約是不完備的,它沒有完全地描述從可能的意外事件到權利、責任和行動,使得契約具有不完全約束力,或不可強制執行。于是,雇主與雇員之間就形成了一個非合作博弈,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所承諾的責任和行動會采取毀約的行為,從而產生沖突。非合作博弈強調的是個人理性、個人最優決策,其結果可能是有效率的,也可能是無效率的,但根據博弈理論,沖突最終應達到一個均衡點。
三、雇主與雇員之間的合作博弈
如果雇傭關系是一個不完備的合同,那么雇主和雇員是依靠什么機制來避免或解決潛在的爭端,或機會主義行為的呢?我們知道,如果欺騙、違約無利可圖,那就不會欺騙違約,對策論里關于重復博弈的分析告訴我們,欺騙行為在重復交易的環境里很難有利可圖,因為在重復交易里,欺騙將受到懲罰,而合作將得到報答。因此,雇主與雇員沖突解決的關鍵在于個人是否愿意選擇合作。
合作博弈之所以有利于解決“偷懶”或背叛行為是因為:第一,它有利于解決合作對手的“信息隱匿”問題。在一次性博弈關系中,任何一方都從個人利益出發,隱匿對個人不利的信息,披露對個人有利的信息,而另一方又無法對所觀察到的行為進行檢驗和甄別,這就使“信息隱匿”成為可能。雇主與雇員在一段時間博弈關系的重復推進中,任何一方通過各種途徑暴露出來的信息會越來越多,通過時間檢驗每人信息“真面目”的機會也越來越多,進而使任何一方隱匿信息的成本越來越高,這樣,從觀察、判斷到了解對方行為的真實動機也就變得越來越容易。第二,合作博弈是建立在重復博弈形成的“長期關系”基礎上的,使得任何一方運用報復性策略來懲罰背叛者變得可信和可行。在動態重復博弈中,個人的任何一種行為都會得到一種回報,通過這種未來的回報約束個人的現期行為,這就成為長期關系形成的一種有效的約束力。如果背叛者在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之前就可以退出,那么回報行為就無法實施,致使合作博弈的約束力弱化。因此,只有未來的回報才能約束個人的現期行為,即只有在重復博弈的長期關系才能實現對個人行為的未來回報。
在假定個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條件下,個人愿意選擇合作的動機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雙方合作所帶來的收益要超過背叛所帶來的收益;二是合作的實現機制。在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中,由于雙方合作的收益大于背叛的收益,所以,雙方都會有合作動機。問題是,當一方選擇合作時,對方可能選擇背叛,其結果是選擇合作的一方不如選擇背叛更為有利。因此,合作的實現機制是個人愿意選擇合作的關鍵。促使合作可能出現的另一個基本條件是雙方對未來的看法。個人對未來價值的判斷反映在下一步博弈收益與前一步博弈收益的比較上。促進人們由非合作博弈轉向合作博弈的條件在于雙方對預期收益的考慮,即雙方對選擇與退出合作的成本與收益比較。在假定收益一定條件下,當雙方合作的成本大于退出成本時,人們就會選擇退出。只有當雙方合作的成本小于退出成本時,人們才可能會選擇合作。因此,要促進人們的相互合作,一個最基本的條件是提高退出成本。
在西方社會,雇主與雇員已經意識到,雙方都必須加入到企業之中,通過長期的合作,把企業這塊“餡餅”做大,使各自的回報都得以實現。進一步分析,雇主追求的目標是企業利潤,雇員追求的目標則是穩定的職位保障、較高的工資、獨立的人格、較高的生活工作質量,尤其是在當前中國勞動力供過于求的市場環境條件下,大多數雇員第一需求目標是經濟、安全保障,這一目標的實現則更需要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正因如此,雇傭雙方應采取合作的態度。
四、改善勞動力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性
勞動雇傭的長期關系有助于雇員學習、掌握企業的專門技術,各個企業也有其特有的生產技術或組織環境,它要求職工掌握企業的特殊技術。假如雇傭關系是短暫的,雇員便沒有學習企業特殊技術的積極性,因為這種特殊技術在企業外變成為廢物,掌握這種特殊技術并不能提高他在勞動市場上的地位。同樣,雇主也不愿投資培訓雇員,在短暫雇傭關系里,今天培訓了一個員工,明天還不知道他還在不在本單位工作,這樣,在人力資本上的投資便很難回收。不僅如此,長期雇傭關系還有助于雇主發現雇員的能力及其對企業的貢獻,因此,勞動雇傭關系便具有長期性。但勞動雇傭合同的這一長期性,又使得顧主和雇員的博弈不可能經常重復發生,通過重復博弈解決顧主與雇員的沖突變得實際不可行。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雇主與雇員的矛盾沖突,只有盡力改善勞動力市場這一特殊的信息不對稱環境,增加雇主與雇員雙方的信息供給。
(一)理論依據
契約后委托人(雇主)的關鍵工作則是設計一種激勵合同,以誘使人(雇員)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對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動,這就出現了“信號顯示”和“激勵機制”問題。
1.信號顯示。不掌握信息的一方有時也有積極性將信息暴露出來。優秀特性因為低劣特性的假冒而無法得到承認,為了不被埋沒,優秀特性會設法向交易對方標榜自己的優越性,從而得到較高的報酬。例如,能力強的人可以通過教育獲得較高的學位來向雇傭單位表明其能力,優質產品可以提供保修保退等服務而與劣質產品拉開距離。這些行為叫做發信號。一般情況下,雇主通過雇員不同的教育程度支付工資,這應該是一種均衡,也沒有效率的損失。但問題是,畢業文憑基本上是作為一種有缺陷的衡量工作能力的尺度和信號而不是作為獲得技能的證據,與其他所有市場信號一樣,以大學文憑作為衡量尺度也會帶來“統計歧視”的負作用,實際上“重文憑”是在信息不充分條件下雇主所作的一種不得已的次佳選擇。
2.激勵機制。有效的激勵機制除了需要滿足參與約束外,還應將產量波動的風險按照雇主和雇員對風險的相對偏好或規避程度作適當分配。為此,經濟學家深入研究了以合作和分擔風險(如分成制)為中心的激勵機制理論,使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的市場能夠產生次優經濟效率。在分成制下,雖然雇員報酬只部分地依賴可觀察的產量,但雇員與雇主卻共同承擔了產量波動帶來的風險,因而,既對雇員產生激勵作用,同時又使雇員不必承擔所有的產量波動風險。也就是說,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的分成制對雇員產生兩種作用:一是激勵,二是分擔風險。激勵機制中一部分隨著勞動的“信號”——產量的波動而波動,對雇員來說,要取得高收入就必須創造高產量,雖然產量的高低不完全由人力控制(另有其他個人努力之外的因素),但至少努力工作取得高產量的可能性要比偷懶取得高產量的可能性大得多,因此,在分成制下,雇員仍會努力工作。有效的激勵機制能阻止道德風險的發生,信號顯示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盲目性。因此,要在勞動力供求之間達到最優配置,必須采取多種途徑,直接或間接增加供求雙方的信息,以真正實現勞動力自主擇業和合理流動。
(二)增加信息供給的對策
勞動力市場信息來源于三個方面:國家與社會的就業政策信息以及統計分析信息,用人單位的崗位空缺信息以及勞動者個人素質信息。筆者認為,可從三方面采取對策,增加信息的供給。
1.政府的對策。主要包括:①改革傳統的人事制度,使得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成為勞動力市場主體,并加快戶籍、檔案、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形成勞動力自由流動和合理配置的機制與環境。②加強勞動力市場統籌規劃和法制建設。要完善國家政策指導下的市場就業制度,加強就業管理,杜絕用行政干預和勞動力市場信息不對稱進行壟斷、欺詐活動的可能性,充分發揮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的協調作用。③建立勞動力信息網,提高勞動力市場信息化程度,加速就業市場信息來源和傳遞方式的多樣化與現代化,為勞動力市場供求雙方交流信息提供便利條件。
2.用人單位的對策。用人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發展規劃,結合生產經營實際,制定近期、中期、長期用人計劃,并建立預測預報制度,對需要新增勞動力的單位,應提前向有關部門提出增人數量、工種和條件等有關項目預報,為勞動力市場提供豐富的崗位信息。同時,要通過各種方式信息,如舉辦招聘會、建立自己的人才網站、在各大勞動力信息網上信息等。
3.求職者的對策。在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求職者必須要具備一定具有認證資格的信號,如文憑或證書,并盡可能多地將自己的專長、性別、年齡等信號發送給雇主。另外,要多方收集用人單位信息,并向對方傳遞個人信息,以增加求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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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構成要素范文6
一、FDI與市場結構相互影響的理論回顧
(一)市場結構的決定理論
在產業經濟理論中,一般將市場結構的決定因素概括為:規模經濟、產品差異、進入壁壘、企業合并和市場集中度、政府政策等(楊沐,1989)。貝恩是產業組織理論的先驅者之一,1959年,他最早系統化地提出了進入壁壘的概念,并將進入壁壘的形式概括為三大類:絕對成本優勢、產品差異優勢、規模經濟優勢(Bain,1956)。斯蒂格勒認為,進入壁壘就是指在每一產量或部分產量中,必須由尋求進入的廠商承受而已有廠商不必承擔的生產成本。即已有廠商相對于新進入廠商所擁有的優勢(如在市場需求、成本條件等方面)就是進入壁壘的表現形式,且是已有廠商擁有長期壟斷性收益的基礎。所以,如果沒有這種市場條件的不對稱,已有廠商和新進入廠商所面臨的需求和經營成本都相同,那么就也就不會存在行業的進入壁壘(Stigler,1968)。
德姆賽茲則將進入壁壘的存在與政府的行為、勢力相聯系。他認為,結果導致生產成本增加的政府對自由市場經濟的任何限制都會產生進入壁壘,或換句話說,凡不是由市場自然產生的政府限制活動所造成的經營成本的額外增加,就表明存在進入壁壘(Demsets,1982)。德姆賽茲還提出“所有權進入壁壘”的概念。按照這一概念,只要產權存在,壁壘就存在,壁壘的撤除有可能損害原有廠商,而這一損害并不是天然正當的,德姆賽茲認為“所有權進入壁壘”不是保護原有廠商,就是保護新進入廠商,問題不在于是否應該有這種保護,而在于以總效率提高為標準,判斷給予哪一方以什么樣的保護。以泰勒爾《產業組織理論》教科書的出版為標志,產業組織理論在方法上引入了博弈論(Tirole,1988)。新產業組織理論的興起,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博弈論,尤其是非合作博弈在經濟學中的應用。作為以相互獨立但又相互依存的個體間競爭和沖突為基本分析對象的數學理論,博弈論為研究廠商的市場行為提供了良好的模型背景,特別對寡占行業尤為合適。近年來,博弈論模型已幾乎觸及到了市場研究的各個方面,如市場卡特爾和價格聯盟、價格歧視、一體比、產品差異、不完全信息、技術創新競爭和市場出清機制等,并取得了實質性成果。
(二)FDI與市場結構相互關系
隨著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FDI的發展,產業組織理論的應用研究領域更加廣泛。以產業組織理論為指導,探索FDI和市場結構相互關系的研究逐漸增加,相關研究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FDI與市場集中。普遍的實證研究發現,國外直接投資進入與東道國的目標產業市場集中度之間存在著明顯的相關關系。在發展中國家這種跡象更為明顯。從不同發展程度的國家比較看,在同樣的FDI進入下,發達國家市場集中度要略弱于發展中國家(張紀康,1998)。
2.直接投資與進入壁壘。進入壁壘在產業組織理論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FDI的進入壁壘方面研究還比較新。鄧寧(J.Dunning)1975年首先將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進入效應分成了兩個部分:直接投資進入對廠商數量、規模格局、進入壁壘的影響;進入之后導致的國際競爭對手的反應(包括在母國市場的反饋效應和東道國的前饋效應)。1993年,鄧寧就直接投資與進入壁壘的相互關系和相互作用等問題進行了總結和歸納。
3.伴隨FDI的市場結構跨國傳導。凱夫斯認為,由于投資國與東道國通過投資而建立起來的雙邊相互依賴使投資國的寡頭市場結構有向東道國傳導的趨勢(Caves,1974)。即高度集中市場中寡頭間的相互依賴格局隨著寡頭們向相同行業對外直接投資而跨越了國界。
4.FDI進入后的東道國市場結構變遷。弗農按照其產品生命周期理論,提出了一個直接投資在東道國的產業市場結構動態轉換模型(Vernon,1977)。即跨國公司進入東道國后憑借各種優勢建立起來的最初壟斷地位,將隨著跟隨者的進入(包括其他國外廠商及較晚進入的當地廠商)而會轉為寡頭壟斷或競爭;然后再隨著當地廠商的工藝模仿、走向成熟而使東道國市場最后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
5.直接投資進入的階段特征及其對東道國市場結構的影響。東道國產業市場結構的變化,在有國外直接投資的情況下主要取決于外資進入的方式和東道國原有的產業市場結構。外資進入方式包括新建投資或兼并收購進入、初次進入或第二階段進入。就初次進入而言,弗農認為,東道國原有廠商的市場份額將隨著來自國外的進入發生而下降,但勞爾卻有不盡相同的觀點。勞爾認為,跨國公司的進入,不管是初次進入還是第二階段進入,都將因其擁有的更大規模、資本密集程度更高的技術、工藝、更多樣化的產品及在融資、技術、營銷等方面的優勢使跨國公司在東道國的市場占更高份額的可能性更大(Lall,1979)。
二、FDI對中國市場結構的影響
貝爾曼和鄧寧等列舉了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的四種目的:尋求自然資源、占領當地市場、尋求經營的高效率、競爭策略的考慮(Behrman,1972;Dunning,1993)。引進外資是中國開放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然而,一國能否有效引進外資,除了取決于該國的政局穩定程度、資源豐裕程度、勞動力價格、市場規模等因素之外,東道國市場結構的影響不可低估。另一方面,隨著中國開放步伐的加快,以壟斷為特征的FDI進入必然對我國相關行業的市場結構產生重要影響。
(一)FDI對規模經濟的影響
達到有效的規模經濟所要求的水平會推動市場集中,政策決策者的目標是既要利用規模經濟,又要保持市場的充分競爭。
在市場需求規模不變的情況下,隨著FDI的進入,行業內在位企業數量增加,平均的企業規模就有下降的可能。
然而,市場開放除了帶來外來的直接投資之外,也帶來了更新的技術和更大的市場需求。更新的技術使生產可能性曲線有了外移的可能、更大的需求則從需求方面為擴大規模提供了條件。因此,FDI對國內規模經濟的影響可能是積極的。
關于FDI對規模經濟影響的典型案例是汽車產業。據有關資料,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國內汽車制造企業達200多家,平均生產規模為二百多輛/年,最小企業的僅為年產十多輛,規模經濟效應根本無法體現。隨著德國大眾、美國通用等跨國公司的進入,中國的汽車制造業發生了本質性變化。經過一段時期的競爭,國內汽車制造業優勝劣汰,存活企業的生產規模普遍擴大。如美國通用在上海的投資10多億美元生產別克轎車,年設計生產能力15萬輛,基本接近了最小有效規模。
(二)FDI對市場集中度的影響
改革開放初期,外商對華直接投資的方式主要是新建投資。由于我國的經濟結構完整、部門比較齊全,FDI進入之初一般都會使國內市場集中度降低,從而促進市場競爭。
同時,在我國有兩種情況導致跨國公司在華新建投資提高了市場集中度:一是跨國公司的產量超過國內廠商所生產的數量,二是因為跨國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在國內是全新的產品。其中,后者更加普遍。以計算機產業為例,90年代初國內廠商還無力進行自主開發,結果國外產品迅速搶占了我國計算機市場,跨國公司大有壟斷我國計算機市場的趨勢。這種狀況直到90年代中后期國內聯想等廠商引進和自主開發之后才開始改觀。另外,我國的汽車工業也是一個典型的幼稚行業,FDI所帶來的產品一般都是國內空白的產品,如80年代德國大眾進入我國汽車市場之時,基本上壟斷了我國的中檔轎車市場,90年代末,三資企業實現的銷售收入約占整個行業的65%,創造的利潤占整個汽車行業的80%以上(王洛林,2000)。
90年代中期以后,跨國公司以并購方式進入中國市場的案例增加,而且跨國公司把目標主要集中在處于困境中的國有企業。在外資并購過程中,這些企業大量讓渡股權,低價甚至無償出讓品牌、商業信譽、原材料、供貨渠道、產品銷售網絡等無形資產,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資的進入門坎,在極短的時間內在同行業的國內其他企業面前樹起了競爭巨人。如柯達進入中國市場時,對我國除樂凱之外的感光材料實行了全行業的兼并,從而很快占據了大量的市場份額,而且我國政府承諾在4年內不批準其他國外廠商在中國的投資??逻_在中國的市場占有率大幅度提高,1998年達到了37.4%,超過了富士(25.6%),整個行業的市場集中度也隨之提高。
隨著時間的推移,FDI對東道國市場集中度的影響還取決于一系列因素:跨國公司在當地的規模以及持續增長的能力、跨國公司的市場績效以及對當地廠商長期的生存競爭能力的影響、是否有更多的FDI或貿易品的進入、東道國本地廠商對FDI的反應以及本地廠商的技術開發和模仿學習的能力、東道國市場其他競爭者的數量和規模。
由于中國市場的特殊重要性,往往是一家跨國公司來華投資之后,其他跨國公司也會采取跟進策略。因此,只要政府沒有賦予跨國公司獨占權,單一的跨國公司不可能長期控制我國的某一行業或產品的市場。如通訊行業,國際著名程控交換機廠商紛紛加盟中國市場的競爭,如AT&T、愛立信、北方電信、西門子、NEC、三星、阿爾卡特、諾基亞等國外廠商都在中國搶占灘頭陣地,到1995年底這些企業的年生產能力占到了全國程控交換機生產能力的70%,市場占有率達到了90%以上??鐕驹谖覈袌錾细偁幍耐瑫r,民族企業奮力抗爭,積極利用跨國公司之間殘酷競爭所產生的技術外溢效應,在政策的扶持下,我國的通信設備制造企業實力不斷增強。在程控交換機行業,國內技術最早實現突破,發展最為成熟。大唐、華為、金鵬、中興、巨龍等公司具備了一定的自主開發能力,不斷推出新產品。1998年以后,國內廠商不斷從國外廠商手中攻城掠地,市場份額開始大幅提高,國外廠商壟斷我國程控交換機市場的局面開始被突破。
在跨國公司剛剛開始進入,我國一個行業中只有一兩家跨國投資企業時,的確存在跨國公司的市場集中度很高的問題。例如上海大眾汽車公司,在較長時間內幾乎是我國中檔轎車的唯一生產企業,產品價格也處于相對高位,但是隨著眾多跨國公司來華投資,它們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一汽捷達、二汽富康都與上海桑塔納展開競爭,桑塔納的市場占有率開始下降。
從彩電業看,在大屏幕彩電上國外品牌市場占有率曾經達到60%以上。但是,以長虹為首的國內彩電廠商不斷提高技術開發能力,努力推出新產品、提高質量、完善營銷網絡和售后服務體系,提高了產品的競爭力,奪回了市場。到1998年,我國彩電市場集中度CR4達到63.3%,國外品牌的市場占有率只有10.5%左右,而且前5位基本都由國產品牌占領。
(三)FDI對進入壁壘的影響
市場進入壁壘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來自政府的政策性壁壘,另一方面是來自在位企業的經濟性壁壘。
隨著FDI大量增加,來自各方的力量會促使我國不斷地降低對外商的政策性壁壘,減少對外商進入的限制,從而大大促進市場的競爭程度。另一方面,市場進入壁壘也會同時隨著FDI增加而提高。
1.FDI進入提高與成本有關的進入壁壘
先期進入的跨國公司憑借其龐大的自有資本優勢和多渠道的融資渠道在中國進行大規模的投資,提高了行業的平均必要資本規模,對于潛在的進入者要想達到在位廠商相同的成本,其資本必要規模至少要達到在位者的規模。這種大規模的投資對于國內廠商來說,如果沒有其他渠道的支持幾乎是不可能的,國內廠商要想進入高檔轎車市場必須達到通用生產規模,否則會面臨成本的競爭劣勢。與跨國公司大規模進入中國市場之前相比,這同樣也提高了國外廠商進入我國高檔轎車市場的進入壁壘,雖然相對于國內廠商來說,具有壟斷優勢和雄厚資金實力的跨國公司更易于跨越這些壁壘。
跨國公司的全球化生產以及高度垂直一體化程度,可能掌握了某些關鍵的資源,可以利用跨國公司的內部分工優勢在供應資源上享有價格優勢,FDI可以提高絕對成本壁壘。如我國計算機產業關鍵部件長期依賴進口,而在我國進行生產的跨國公司幾乎都在全球市場上進行電子產品的垂直一體化生產,因而在我國生產計算機的跨國公司可以利用公司內部的分工取得廉價的中間產品,對于在國際市場采購關鍵中間產品的國內廠商來說必然在這些中間產品上存在成本劣勢。
2.FDI提高了國內市場的產品差別化壁壘
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跨國公司全產品系列化的投資在產品空間上構筑起了對潛在進入者的高進入壁壘。一是因為進入者進入時難以找到足夠的產品空間,擠入已有的產品空間必須付出比在位廠商更高的成本;二是因為在位廠商的多樣化產品可以進行風險成本的轉移,在競爭對手進入之時可以采取靈活的競爭手段以阻止進入者的進入。比如漢高公司在華建立了11家企業生產金屬化學品、民用粘合劑、家用洗滌品、化妝美容品和工業用油脂化學品,漢高的6大系列產品5個已來到中國。
(2)FDI進入我國市場之后實行多品牌的戰略提高了產品差別化壁壘。以我國的洗發護發用品市場為例,自從美國寶潔公司在1988年進入我國市場之后,很長時期處于市場主導地位,占據了最大的市場份額。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寶潔公司利用多品牌的戰略形成了產品差別化壁壘?!昂ow絲”、“飄柔”、“潘婷”、“沙宣”等,這幾大品牌占據了洗發護發用品一定的特性空間,品牌之間既有競爭又有自己的特色,并具有協同保護的功能。潛在進入者要想在這已有多種品牌占據的特性空間找到能獲利的需求空間難度非常大,多品牌相互交織地對特性空間的占有使進入者的滲透成本很高。
(3)FDI因為消費者的偏好忠誠而提高了產品差別化壁壘,對于潛在進入者來說必然花費更多的廣告推廣費用才能把消費者從跨國公司吸引過來。如可口可樂進入我國之后的碳酸飲料市場。
3.FDI提高研發、廣告上的進入壁壘
跨國公司研發的成果可以低成本地復制和在跨國公司內部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在國外子公司中可以共享,因而在研發上具有規模經濟的特點,跨國公司可以利用在全球一體化生產、網絡化銷售中分散研發的成本。同樣,在廣告上也具有這樣的特點,對于某些標準化的產品,廣告可以向子公司的產品延伸。因此,跨國公司不僅本來在研發實力上強于國內廠商,而且進入我國市場時可以利用研發和廣告上的規模經濟在我國市場上構筑進入壁壘,在相同條件下,潛在進入者要以更高的研發和廣告支出才能在市場上站穩腳跟。
三、結論
已有的研究表明,市場結構與國際直接投資之間具有雙重影響的關系。一方面,市場結構的構成要素(規模經濟、產品差異度、交易成本等)是決定貿易流和外國直接投資的動力機制,另一方面,FDI的進入也對東道國市場結構產生重要的影響。至于具體影響的程度,則有賴于進一步以數據來進行更深入的實證,限于篇幅本文未能作詳細的研究。
現代產業組織理論十分注重其理論的政策含義的研究。宏觀政策的制定,需要考慮維護有效競爭的市場環境。一方面,促進國內市場結構合理化,從而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國際直接投資;另一方面,由于國際直接投資企業與本土企業的競爭條件(規模、技術、成本、信息、資本獲得性等)不同,導致的福利效果也不一樣。為了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條件,防止部分企業濫用壟斷勢力,必須設計一套適合WTO要求和中國國情的競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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