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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知識范文1
現行的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的評估方式為,由財政部門、知識產權局設計統一評價指標及評價方法,根據用款單位填寫的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表,由知識產權局進行評估,沒有對現場的勘測、檢查環節。這種評價方式存在兩方面缺陷:一方面,缺乏現場調查,只憑用款單位的報告進行評估,其數據可能會有失真實性;另一方面,作為最重要的資金使用單位,知識產權局既是評價主體又是評價客體,不具有獨立性。本文認為,為保證評價的客觀性、科學性和公正性,對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的績效審計,宜由第三方機構完成,如審計署或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等專家組成的專家組。
績效審計的目標
由于知識產權管理的項目支出呈現多樣化的特征,因此沒有統一的審計目標??傮w上可將其審計目標歸類為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個方面。經濟性主要關注知識產權管理單位在組織實施知識產權管理過程時的成本管理水平及財政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主要包括在專利試點等項目中,財政支出對社會其他投資的帶動作用;項目為實現其功能所需投入的成本大小,以及知識產權財政支出的用款單位的行政管理費的使用是否存在浪費。效率性是指產出與其消耗資源的關系,能夠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實現產出與投入之比的最大化,才可稱之為一項有效率的活動。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的效率性目標,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的獎勵、培訓、宣傳的工作的覆蓋面是否廣,以及專利試點在規模、數量上是否有進步。效果性則是指對既定目標的實現程度,而知識產權管理的目標籠統地講是全面加強全國知識產權系統的管理能力建設,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環境,推動知識產權事業科學發展。主要是一些不易量化的社會效益指標,績效審計目標的確定也圍繞這幾方面,體現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特點。
財政知識產權管理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框架設計
1、財政知識產權管理支出的績效審計指標體系的設計
財政知識產權管理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應遵循科學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統一性、整體優化原則,設計時堅持定性指標、定量指標相結合,數量指標與質量指標相結合,長期與短期指標相結合。同時考慮知識產權管理的動態變化,以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的審計目標,即其經濟型、效率性、效果性為筋骨進行設計。(1)反映經濟性目標的指標包括財政知識產權管理資金投入乘數、管理費占財政知識產權管理資金的比率、單位功能投資。①財政知識產權管理資金投入乘數,(項目總到位資金財政投入資金)/財政投入資金,這一指標主要用于考察在知識產權制度示范園區建設、專利試點工作等重點項目的建設上,政府支出的帶動作用。反映了每單位財政到位資金的投入所拉動的各種配套資金的投入情況。②知識產權管理項目單位功能投資指標。知識產權管理的項目功能包括專利的申請量、專利展會的規模及專利交易量等,該指標反映每單位項目功能所需投資的多少。計算方法為:專利項目投資金額項目功能,不同專利項目的項目功能通過不同指標反映,比如專利展會活動的功能通過交易量來反映,宣傳活動的功能通過參與人數來反映。③管理費占財政知識產權管理資金的比率,計算方法為:行政管理費用/財政支出總額,該指標反映資金使用單位的管理費支出是否合理、有效。(2)反映效率性目標的指標包括專利獎勵資金覆蓋人數及其增長率,知識產權培訓資金覆蓋的企業數及增長率,專利展會的參與人數、成交額及增長率,專利試點的發展程度。這三方面指標都反映了有關部門對于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管理效率。其中專利試點的發展程度指標,是一個包括城市、園區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試點的數量、數量增長率、規模、規模增長率的綜合指標。(3)反應效果性目標的指標包括專利申請增長量指標,專利市場管理工作進展指標,知識產權行政保護體系是否加強指標,以及公眾對科技、專利認知程度的指標。①專利申請增長量指標能夠反映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對社會科技創新活動的推動效果。該指標內部包括三方面的具體標準:專利的年申請量,專利申請量的年增長率,每萬人口專利申請量。②專利市場管理工作進展指標包括辦理專利權質押貸款的數量與效率、知識產權信息庫建設完善程度兩方面指標。后一指標不宜量化,可通過專家意見給出綜合評價。③知識產權法規的完善和執行指標。體現法規制定是否完善的指標主要有:法規是否根據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的變化有配套性的完善,法規對知識產權事務的解決程度。體現執行是否有效的指標是各知識產權管理單位對國家“5•26”專利行政執法推進工程的執行情況。④反映公眾對科技、專利認知度的指標,包括每萬人發明專利的擁有量、科學技術是否引起年輕人興趣、公眾對知識產權了解程度三方面。每萬人發明專利的擁有量反映在知識產權管理下,公眾現有的專利創造能力。而后兩個指標反映了公眾潛在專利創造能力,主要通過調查法獲得信息。
2、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標準體系
參考宋良榮、朱英梅(2007)的研究方法,知識產權管理績效評價標準與其評價指標體系相適應,可分為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定量標準適用于能夠通過準確數量考核的指標,如專利的申請、產出量等硬性指標。定性指標適用于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是否增強,等軟性指標的考核。根據取值基礎不同,又可分為行業標準、計劃標準、歷史標準,經驗標準等四種類型。根據知識產權管理的項目類型和評價目標的不同,決定了其評價標準體系的差異。(1)歷史標準。在評價對象的環境等各方面條件基本不變的條件下,可使用歷史標準,反映評價對象的變化趨勢。該標準的設計方法是以評價對象自身的歷史數據為樣本,運用統計學方法計算并制定出該評價對象的歷史標準。(2)行業指標。以國內外同級別眾多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為樣本,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制定行業評價標準。(3)計劃標準。是以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為各項活動預先設定的預算、計劃、目標等數據作為評價支出績效的標準。(4)經驗標準。是知識產權管理領域經驗豐富的專家學者,根據長期的管理實踐加之嚴密的分析概括,總結出的有關指標標準。經驗標準基于實踐形成,對于通過數理統計方法建設起來的行業標準有很好的補充作用,且該標準權威性較高,能夠得到評價對象與公眾的認可。
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績效審計方法
在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審計中,審計方法的運用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每個階段都有相應的審計方法,且每個審計階段又有多種方法可選,在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審計項目立項之后,應用什么審計方法是關鍵的問題??冃徲嫷木唧w方法,是指進行績效審計具體項目所采用的審計方法或步驟,體現的是績效審計的局部思維和具體審計策略,主要包括審計證據的收集方法和審計證據分析方法。
證據收集方法主要有:審閱法、觀察法、調查法。審閱法:審閱與被審計事項有關的內外部文件資料,以從中獲取有關信息,是政府審計中最基本的方法,會廣泛地應用于審計過程中的每個階段。在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審計中,審計人員可以根據需要,查閱用款單位的報表、賬冊、財務收支計劃、內部管理制度、重要會議記錄、文件合同,調閱相關的審計檔案、統計資料等。對文件資料的審閱和研究,可以幫助審計人員掌握有用的信息和數據,但必須緊密圍繞審計目標,并需要對所用文件的可靠性做出適當評估。
觀察法:觀察法是通過實地觀察來取得審計證據的一種方法。這一方法主要應用于調查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環境、內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況和財產物資的管理等方面。運用這種方法,審計人員可以獲得實物和行為的親歷證據,判斷被審計單位行為的規范性和實物的真實性。為了增強證據的可信度與說明力,在實地觀察中可以同時采用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來取得審計證據。
調查法:是采用特定形式,從特定群體中收集信息的方法,可用于搜集題材廣泛、不易通過量化指標反映的信息,比如反應科學技術是否引起年輕人興趣、公眾對知識產權了解程度等方面的信息,就適于通過調查法取得。具體而言,調查法可以分為全面調查、抽樣調查、民意調查、網上調查等。對于知識產權管理績效審計而言,這四種方法可以結合使用。審計證據的分析方法主要包括:統計分析法、對比分析法和問題解析法。
統計分析法:統計分析方法是績效審計最常用的技術方法之一,它是指運用統計分析的方法對收集到的數據進行分析整理。以定量的形式提供數據,其特點是客觀、準確。對比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是通過對不同來源的有關指標、數字等內容的對比,或通過與評價標準的對比,來進行數據或證據分析的一種方法。在應用比較分析時,可以將實際(決算)數據與計劃(預算)數據的比較分析,也可以將不同分析期的數據進行比較。除了這些有關的指標、數字,可用于比較的內容還有:有關的事實情況;不同時間、空間和不同項目的結果;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一個或者多個項目;有關的政策、目標等。對比分析法貫穿于知識產權管理財政支出績效審計的始終。
審計的知識范文2
關鍵詞:知識經濟; 審計; 創新;
知識經濟是和農業經濟、工業經濟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亦稱智能經濟、信息經濟或新經濟,是指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使用之上的經濟。當今世界經濟的增長已經逐步轉移到主要依靠知識、科技和信息方面來,知識經濟已經成為社會經濟新的增長點。知識經濟給人類帶來全面而深遠的影響,各種經濟活動治理方法都必須隨之改進與創新。知識經濟也給審計環境帶來了重大變革,促使審計工作必須創新。
一、知識經濟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挑戰
1. 對審計目標的沖擊:當前較為公認的審計目標是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發表意見。這一目標主要是為投資者、債權人服務的,是與物質資本為主導地位的工業經濟時代相適應的。在知識經濟時代,審計的目標不僅要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益,也要維護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和社會利益。因此,審計的目標將不再局限于物質資本要素所有者,而應定位于整個社會。例如:對企業人力資源利用狀況,顧客對企業的滿意度等發表意見,為企業管理者提供管理審計意見。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資源的可共享性和可轉移性,使企業和社會的聯系更加廣泛和深入,越來越多的企業將在會計報表中披露其履行社會責任的狀況。理所當然的,對社會責任履行狀況的審計也必將成為審計的目標之一。
2. 對審計假設的沖擊。審計假設的研究通常以會計假設為參考。如審計在建立審計對象方面的假設時,必須考慮會計主體假設;審計在建立無反證判定假設時,須考慮持續經營假設;審計在建立會計資料判定假設時,應以會計期間假設為依據;審計在建立履行審計職能假設時,應以貨幣計量假設為依據。而在知識經濟時代,會計的四大假設都受到了沖擊。
會計主體假設。知識經濟時代,以知識為基礎的信息革命,不僅突破了城域空間對經濟交往的限制,更重要的是導致企業組織之間的界限不再像工業經濟時代那樣清晰。以網絡為依托興起的虛擬公司僅僅是一個抽象的聯合體,它最重要的資產只是人力資源和知識產權。虛擬公司外延界定的困難,導致會計主體假定的模糊。
持續經營假設。一方面,虛擬公司的興起對“持續經營假設”提出了直接的挑戰。另一方面,知識經濟時代會計主體面臨的競爭日趨激烈、風險日益加大,企業隨時都有被清算、終止的可能。
會計分期假設。知識經濟時代,信息的充分、及時供應成為決策致勝的關鍵,會計分期的假設滿足不了信息使用者隨時利用信息做出及時決策的需要。有人提出,將企業各種原始數據直接在網絡上提供,由使用者各取所需,及時利用。如果這樣,會計分期假設將毫無意義。
貨幣計量假設。由不同貨幣而引發的外幣業務和物價變動會計,實質上都是對貨幣計量假設的沖擊。而且,企業經營環境的不確定性與日俱增,使用者對信息相關性的偏好各不相同,因此,披露企業的經營環境,發展潛力及對未來預測的非貨幣性信息,就顯得越來越重要。
3. 審計內容的沖擊。無形化是知識經濟的顯著特征。首先表現在投入資產的無形化,在知識經濟形態中,知識與智力等無形資產的投入起決定性作用。經濟的增長,主要依靠知識和智力的拉動。其次,還表現為資產及知識產品的無形化。如公司商譽、管理能力及信息科學技術中的纖維通訊、衛星通訊、遙感技術、網絡技術和多媒體等信息產品。毫無疑問,這種在知識經濟中普遍程度較高的無形化對整個審計運行系統產生了巨大的沖擊。
知識經濟的無形化增加了對信息確認、計量的難度,同時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在知識經濟時代,人力資產構成資產主體,因難以找到準確的測試依據而無法將其量化。同時人力資產的轉移無需借助外界的力量即可發生,在利益的驅使下自主地發生。這樣轉移不僅意味著原組織資產的減少,還可能因為商業秘密的丟失而造成更大損失。
二、審計工作如何在知識經濟的浪潮中創新
1. 審計監督觀念將按照知識經濟的要求進行轉變:
(1) 重視對知識和信息資源的審計監督。受傳統經濟理論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們對生產要素的認識僅局限于土地、勞動和資本,而把知識和信息排除在生產要素之外。體現在會計核算上,就是把企業的經營過程看成是“供應過程——生產過程——銷售過程”的循環往復,而作為生產要素的知識和信息如何核算,如何進行審計監督,目前極少為我們所注意,不論在反映方面,還是在監督方面,都還遠遠不夠,更不用提分析和評價工作。知識經濟時代,以知識為基礎的信息技術不僅能夠快速傳遞大量的信息,而且也為用戶提供了直接分析利用這些信息的技術手段。會計部門的主要職責是適時地提供能滿足不同用戶需要的原始信息。相應的,審計也應由原來側重對綜合信息的審計,轉向對明細信息的審計。越來越多的使用者要求將下列內容列入審計報告信息:某些管理咨詢信息或財務報告分析信息;財務預測信息;事關企業未來經營成敗的因素;企業在近期所面臨的營業或行業風險。
(2) 加強人力資源審計,改善人才的監督管理機制。知識經濟環境下,智力密集型行業如高科技公司、軟件公司等將可能率先啟動人力資源會計程序。人力資源成本會計和人力資源價值會計,將逐漸成為審計的內容,并且其地位將逐步得到提高。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人才是取勝的決定性因素,人才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如果有了高智能專家組成的智囊團,那么企業就會擁有更大的主動權,就可以最大限度的規避市場風險和由于決策失誤而導致的各種經營風險,從而為企業創造大量財富。因此,企業應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尊重人才,關心人才,重用人才,充分調動人才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完善人才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企業勞動者個人業績和效益的審查評價。
(3) 重視企業分配領域的監督審計活動。知識經濟的出現將促進企業分配觀念的更新。長期以來,在全民所有制觀念的引導下,我們把企業分配歸結為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關系,對職工個人的分配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取酬”.這種分配方式忽視了按生產要素所有權的分配,因為 企業的經營成果畢竟是生產諸要素共同參與的結果。在知識經濟時代,在產品價值中,物化勞動的轉移價值所占比重較小,簡單勞動將退居為次要因素,知識要素取得比其他要素更為豐厚報酬時順理成章的事。所以企業的分配將面臨著重大變革,“按勞取酬”的方式與“按生產要素分配”方式相結合。因此,加強對企業分配領域的審計監督尤為重要。
2. 審計技術和方法將按照知識經濟的要求進行改進
實行會計信息化后,審計將實現“無紙化審計”,審計的技術和方法也將產生重大變革。一方面,會計數據的存儲介質和形式、會計數據的生成和傳遞方式發生了變化,審計人員將很難甚至根本無法通過肉眼跟蹤會計業務的處理,也無法用傳統的方法考查會計檔案數據的安全性、有效性、 完整性和準確性。另一方面,企業內部控制的重點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業務部門轉移到電子數據處理部門,財會人員對交易的直接監督減弱了,原來的內部控制體系難以適應這一變化。計算機數據處理的集中性、連貫性,使大部分職權分割的控制作用近于消失,數據庫存儲主體的改變及其共享程度的提高,又使會計中的賬簿控制體系失去了作用。
審計的知識范文3
本文以審計管制取消后,從需求方和供求方兩個方面分析了當今審計市場與審計質量背離現象的原因,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認為只有通過公司,注冊會計師的共同努力以及社會公眾的高度關注與監督才能減少需求與提高審計質量的矛盾。
關鍵詞:
審計市場;審計質量;審計需求;審計管制;注會
我國從2014年12月正式取消了審計市場的指導價,這也就意味著我國政府取消了對我國審計市場的價格管制。開始由市場需求調節審計市場的工作,但由需求主導的審計市場對審計質量的走向又有什么樣的影響?我國的審計市場又是否能夠在沒有審計價格管制的基礎下推動審計質量的發展?我國當今的審計市場具有獨特性,其中突出代表是經濟、法律環境正在不斷改善;行業環境仍然惡劣;知識經濟條件下,人才和技術環境急需改善;市場競爭中審計費用低,審計質量難以控制,市場效率低下,市場進入和退出壁壘過低。總的來說我國的審計市場的發展是不協調,質量與需求是不對等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審計發展不協調,審計需求與審計質量不對等的現象?
一、從需求方來說
1.我國審計的總體目標其一是對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者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吧獲取合理保證,使得注冊會計師能夠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發表審計意見,其二是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根據審計結果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并與管理層治理層溝通。審計需求主要包括強制性審計需求和自愿性審計需求兩個部分。而我國審計服務需求的最初來源是在政府的推動下產生的,在政府的管制和法律法規的約束下,公司被要求聘請審計主體進行審計,我國在沒有政府和法律法規的約束下自愿性審計需求的比例只占極少數,大部分審計的需求者只是為了應付政府機構的檢查而進行審計,讓注冊會計師獲取合理保證并編制報表。這種普遍的低水平的審計需求導致了與提高審計質量的目標的相背離,也與審計目標中與管理層治理層深入溝通的目標不能得以實現。
2.審計服務的需求者除了企業本身,還有貸款給企業的銀行以及給企業投資和購買公司股票的投資者。投資者可以通過企業所對外公布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來觀察企業未來發展的潛力和未來可能的收益情況,來決定自己是否投資或者是是否購買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商業銀行通過以上來判斷企業的償債能力和信用狀況來決定銀行是否給企業提供貸款。但現實情況卻是,投資者或是股民所擁有的專業判斷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大部分的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購買股票時往往不會對企業的審計報告或是其他對外公示的報告有過多的關注,而是通過整個市場的走向以及自身的直覺和經驗判斷來決定是否投資。因此外部使用者對于審計服務的低水平要求也與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的目標相背離。其次,從供應方的角度來看
3.正因為在審計市場上不論是從內部還是外部來看使用者都只要求低水平的審計服務,審計需求主要是為了應付政府部門的需求,企業將審計服務視為向政府部門報送相關資料的程序性工作。這種低水平的需求和要求必然會導致審計最終產品的低質量。
4.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是同樣需要成本的,高質量的審計報告決定了高成本的審計工作,而相應低水平的審計報告只需要耗費相對較低的審計成本??蛻舴降牡鸵?,對于價格的過度重視使得注冊會計師只能通過降低工作質量來減少自身在審計工作中的審計成本。從而引起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使得質量高的服務沒有需求,低質量的審計服務遍布行業的情況。
5.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會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威脅到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生涯和職業道德。審計風險指的是當財務報表存在著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同時在審計過程中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也受到著自身利益自我評價過度推介親密關系外在壓力等導致的威脅??梢娙绻詴嫀煂徲嬶L險將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及對財務報表獲取了合理保證。而將重要性設置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也減少了在審計中發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風險;而這樣低風險的審計導向也無疑會降低審計工作的精確性,從而降低審計工作的質量。
6.當今審計市場準入和準出的低門檻也使得審計市場分散的大量的小的審計機構,在當審計只需還沒有完善的情況下,大量的小事務所分分布加劇了市場的無序化競爭,原本就低水平的審計工作少了政府的強力約束,使得審計工作的質量更難以得到規范,也導致了審計工作的無序與審計質量的降低。
二、對于當今市場上審計需求與審計質量相背離的情況,筆者的建議
1.公司加強公司內部審計系統的完善工作,提高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視程度,擴大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職權,多推動管理層自理層與內審人員的交流與溝通,并由獨董和內部治理委員會等進行復核,提高公司內部審計的有效性,使得公司的審計能夠獨立于外部審計,減少公司對外部審計的依賴程度,從長遠發展的角度了解審計工作對于公司的重要性,從根本上降低審計市場需求與審計質量的不協調性
2.審計行業應該多多加強審計行業的誠信系統建設,加強行業內的交流與協作,通過推動行業內準則,行業內懲戒制度的規范來提高審計質量,規范注冊會計師的職業行為。加強審計行業對于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的重視程度,加強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培訓。
審計的知識范文4
關鍵詞:審計質量 審計行為體系
一、審計行為與審計質量的關系
( 一 )審計行為和審計質量內涵 (1)審計行為具有主觀性特征。主觀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審計行為完成的主體是個人,因為心理、意識以及個人的能力差異而有所不同;在具有相同專業水平的情況下,因為環境的影響也會導致主觀判斷的差異。二是審計行為具有動機性。目標的不同使審計師必然面臨不同的行為動機選擇,自私性和完全理性的博弈,使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2)審計行為具有專業性。審計行為過程充滿了有效地判斷和決策,需要高水平的專業知識、較少的判斷干擾以及較高的心理素質,以減少其面臨的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喪失的風險。(3)審計行為具有不確定性。審計行為基于個體特征為基礎,由于環境、利益以及道德等約束,必然對審計個體產生不同的影響,從而使審計質量也會有所不同。顯然,不確定性來自于審計師的表象特征和潛在特征,表象特征主要體現在對學歷、經驗以及專業水平方面;潛在特征更多地通過心理、動機以及努力程度等因素得以體現。值得注意的是,審計行為并不等同于行為審計。行為審計是行為科學在審計活動中的具體體現和運用,是通過對審計活動中各種行為的分析和研究,使其不斷合理化、科學化,最終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審計工作質量的一門審計學科,它體現如何針對行為進行優化提高的過程??梢?,審計行為的研究更為基礎。審計行為的實施必然產生審計質量控制問題。審計質量內涵的描述爭議頗多:一種觀點認為審計質量是審計產品的最終表現,應以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來衡量審計質量,如審計意見類型就是審計質量(謝志華,1999)。另一種觀點認為審計質量是審計師提供的合理保證水平或可信度,如DeAngelo (1981)將審計質量表述為審計師發現被審單位會計系統中某一特定違約行為并對已發現的違約行為進行報告或披露的聯合概率。具體而言:審計師能夠發現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弊(審計質量的技術性特征);審計師能夠報告已發現的會計報表錯弊(審計質量的獨立性特征)。有相同觀點的還有Simmunic和 Stein(1987)、彭桃英(2005)等。汪軍(2005)進一步拓展了審計行為過程,認為審計質量最終是審計師專業勝任能力、職業道德、審計投入和獨立性等的聯合乘積。從過程角度而言,審計質量其實是過程與結果的統一。ISO9000認為“質量是滿足明示的或者隱含的要求的程度”;質量是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可見,質量有三個要素:固有特性、要求、滿足的程度。其中,固有特性指具體、特定事物“質量”中“質”的表征;要求是明示的、通常隱含的或必須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滿足的程度是對具體、特定事物“質量”中“量”的確定,后一個要素把前兩要素連起來并對結果的一種確定?,F代質量的內涵已深化到生產過程,產品是過程的結果,過程的質量決定了產品的質量。從系統管理觀點來看,生產體系管理的要素是過程,如果過程本身質量好,組織結構與制度也充分發揮優勢,體系就能控制過程,確保過程長期處于良好狀態,從而達到高的質量標準。因此,審計首先是一個服務過程,過程控制是高質量審計的保障,兩者辯證統一;其次,審計質量需要體現信息相關者需求的滿足程度,并體現審計行為過程對質量要求的保證程度。審計行為不但能夠準確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且審計行為工作過程中能夠有效控制盈余管理并發現和報告這些情況,使其在有效的監管范圍內。審計師一方面需要按“要求”的標準(審計準則)進行規范技術;另一方面,又需要對技術的執行保持必要的獨立性(形式和實質獨立);最后,審計服務需要審計的固有特征,即審計師提供服務的專長性。
( 二 )審計行為和審計質量的統一 審計行為和審計質量相互促進。盧文彬等(2003)認為審計質量的兩個主要特征是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其中專業勝任能力指注冊會計師發現財務報表中錯誤和問題的能力,而獨立性則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報告發現財務報表中問題和缺陷的意愿。審計質量需要通過審計行為過程得以實現,審計行為是審計質量保障的重要方面;高質量審計需要高水平的行為保障,而高水平的審計行為會不斷優化形成更強的質量控制水平。此外,審計行為涉及審計師個人的激勵機制和制度措施,有利于審計質量的“人本”建設;有利于完善審計工作和提高審計執業效率與效果。
二、審計行為質量控制體系
( 一 )審計主體行為的體現 Watts和Zimmerman(1981)、DeAngelo(1981)的研究中更多的關注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與獨立性,其中審計師專業勝任能力是審計師職業特點的體現,是會計服務的特殊需求所在,從而體現審計師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的專業能力。專業勝任能力被認為與努力程度、技能和能力等因素有關;獨立性是審計質量的靈魂,體現為形式和實質獨立兩個方面,是質量“要求”得以落實的關鍵。理論上講,審計師的獨立性越強,對外報告審計問題的傾向越大,審計質量也會越高。獨立性體現出審計師的抗壓能力,一是源自自身的心理、道德、經驗的抗壓力;二是源自外界的法律與環境、人際關系、經濟利益的抗壓力。關于專業勝任能力的研究,大多數學者的研究認同審計師行業專長能夠提高審計質量,即審計師的行業專長能夠提高市場績效,如Beasley和Petroni(2001);Carcello和Nagy(2002)等;常成(2008)認為行業專長水平與審計質量顯著正相關。多年來關于審計行為體系的研究不斷深入,如王(2010)從審計主體角度指出,審計主體行為研究是審計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績效與審計主體動因、審計主體心理、審計主體能力的關系表達為:審計判斷績效=f(動因,心理,能力),其中動因包括內在需要和外在影響兩個方面;審計主體能力包括審計人員的經驗和知識、行業審計專家效應;心理則包括審計行為主體判斷過程中的啟發式捷徑與偏差 、審計行為心理過程分析 。王建新(2007)對卡瑞塞的欺詐理論進行描述,卡瑞塞認為當動機、機會和理性程度三個因素歸在一起時,進行欺詐的傾向就會出現。在一個人真正進行欺詐中,三個因素的每一個都是必要的且相互關聯的。這就是著名的“欺詐三角理論”。
( 二 )審計行為的環境影響 王媚莎和謝飛(2009)認為有限理性下審計行為影響因素應包括審計行為的外部環境限制(包括但不限定于國家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以及社會體制的發展和變遷)、審計人員的內在能力的限制(包括個人智力、技能和經驗)和審計人員的多樣化動機限制。汪明(1998)認為,社會審計行為是社會審計行為主體在審計目標的驅動下,由外部環境刺激和內部控制相互制約和作用做出的現實的能動活動,社會審計行為可以表述為f 的函數,即f(審計目標,審計環境,審計行為動機)。由此可以發現,基于審計質量角度,審計行為體系表現為專業能力、獨立性兩大基本要素,由于審計師的個體行為特性,行為過程決策體現出個體行為的動機、內外環境提供的機會以及在此基礎上的理性選擇,機會可以包括正向和負向兩個方面,從個體而言,就會由于環境的寬緊使審計師面臨不同的心理特點,從而依靠獨立性和專業能力把握;而理性程度則體現審計師自身能力與環境的綜合,如經驗、教育程度、道德等約束以使行為處于更合理的狀態。本文認為,從審計質量角度,可將審計行為的上述研究拓展為:審計行為=f(行為動機,個體行為專長,個體獨立性)。三者缺一不可,互為補充,其中:“動機”是個人主觀行為特征的體現,好的動機是審計質量控制的前提,具有較高的素質和較少的外界干擾,并不意味著沒有欺詐和犯罪。同樣,具有好的動機和較高的素質與能力,卻不能夠抵抗內外壓力,也不能夠有高的審計質量。
( 三 )其他因素的體現 對于具體的因素研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行為專長。雷光勇和曹建(2008)認為“影響努力程度的法律體制由責任規則與損害計量模式組成?!€需要從其審計師的激勵與約束作用角度,對進行審計質量的保持與提高角度加以分析與研究?!倍啪辏?008)在研究勝任能力特征時引入了情緒智力、自我效能、成就動機、創新能力、社交能力、學習能力、溝通能力、知識應用水平等因素進行分析。趙勁松(2005)認為審計質量的包含技術性特征和獨立性特征。其中,技術性特征分為技術因素與經濟因素。技術性因素包括審計師的專業教育程度、專業技術因素、職業謹慎態度、專業判斷能力以及使用的審計技術方法等,主要體現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和審計技術、理解和執行國家政策法規的能力、審計人員的宏觀視野和分析能力。經濟因素即為審計過程中的經濟資源,受教育越多、技術水平越高、經驗越豐富的審計師要求的報酬也越高,發現會計報表錯弊的能力也越強。(2)獨立性。Falk et al.(1999)實驗研究結論認為審計師自利行為和道德理性影響審計獨立性。趙勁松(2005)認為影響獨立性的因素主要包括“物質因素”、“精神因素”和“制度因素”。潘華和黃國良(2005)對審計獨立性影響因素從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職業團體及管制機構等不同層面進行了較全面的分析,指出不同主體及其之間尤其是上市公司與注冊會計師的關系,均會對審計獨立性產生重要影響。
三、審計行為因果分析及體系構建
( 一 )審計行為因果分析 在我國由于“審計悖論”的存在,審計機制上的缺陷導致審計者實質上不獨立(雷光勇、王立彥,2005);同時由于法律監管的門檻較低以及監管力度不足,我國存在“道德風險”偏高的情況,在此情況下我國審計行為的研究具有極重要的意義。上文分析中,我國學者的研究在某些方面進行了一定程度的創新和細化,雖各有不同,但對于研究的角度,均不程度地強調了審計師作為個體需要具備的主要特征――專業能力和獨立性。本文認為上述研究忽略了審計師行為的基本因素研究――社會性,審計師擁有的價值取向、道德以及心理,甚至是制度的約束是行為主體的特點體現。從審計質量的系統性特征出發,是工作過程和結果的綜合,也是審計行為的全面體現。但專業能力和獨立性雖然在現有審計行為研究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但顯然不能夠代表審計行為研究的全部。行為過程與結果的統一,動機是完成特定目標的先決條件,而結果則是行為的最終體現。雖然審計師不一定會進行欺詐,但發表了不真實的意見或者未能夠履行職業操守則與此類似,均會受到動機、機會和理性程度三個因素的直接影響,其中,機會與專業特長、獨立性的程度密切相關,審計師的專業特點使其具有把握機會走向的能力,主要體現在于其行業專長和獨立程度的結合;理性程度則與心理因素、道德因素、自身利益以及制度約束有直接關系。從這一角度,本文提供了更為現實的研究視角――審計質量控制體現審計行為的全過程控制,這是目前國內外研究中均忽略的領域,尤其是心理能力與專長等的結合性研究。需要說明的是,審計師的判斷能力受到固有因素的限制,劉明輝和畢華書(2007)認為主要表現為選擇性知覺、錨定心理以及過度自信陷阱。此外,審計師的行為研究應體現其努力程度,而不是只關注結果,這也是目前研究中的一個全新的領域。
( 二 )審計行為體系構建 (1)行業專長應當包括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水平、心理能力水平、專業教育水平、經驗以及努力程度。需要說明兩點:一是心理能力中應當突出判斷能力、自我效能和情緒智力,以使判斷力的研究更貼近現實;其中判斷力應包括選擇性理解和驗證性偏見、過分自信等因素。二是關注審計師的努力程度,體現審計師的工作狀態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重要方面,忽略這一領域的研究是錯誤的。依據雷光勇(2008)的觀點,影響審計師努力程度的法律體制由責任規則和損失計量模式組成,本文將法律責任的損失因素放置于制度中,而將努力程度由公共進取因素和個人進取因素體現。(2)獨立性應當包括職業道德、物質因素、精神因素以及制度與環境因素。之所以增加制度因素,是因為道德、物質和精神因素并不能夠全面體現審計質量控制的要求,而制度因素是質量保障體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制度規范的合理與有效也將有利于質量控制的進一步改革。(3)動機分為內在動機和外在動機兩個方面,本文主要體現三種形式:源自內在需求的滿足性、環境給予的機會以及審計師對待被審計單位的關系與態度。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列示如(表1)。
*本文系黑龍江教育廳人文與社會科學項目“基于審計質量控制的審計行為規范與發展研究”(項目編號:11552319)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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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知識范文5
【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實務
隨著審計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越來越被重視,筆者近年負責了幾個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審計,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的組織方式、檢查內容及方法、文書編寫進行大膽創新,項目審計質量得到了領導和同行的肯定和認可?,F整理一些原創性的有特色的做法與大家分享。
一、審計立項及工作組織
審計項目立項選擇是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成功的基礎和前提。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立項應貫徹風險導向原則,一般選擇基礎管理薄弱的單位進行立項,尤其優先選擇新成立的企業、經營管理及廉政風險較大行業企業以及近年被各級各類檢查機構查出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立項。貫徹風險導向原則選擇被審計單位可以以內部控制制度角度審視、解析被審計企業存在的問題,為企業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指出努力方向。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根據是否立項可以分為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問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一般單獨立項,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而深入的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問題一般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比較嚴重的缺陷作為其他審計項目審計報告中的一個問題進行披露。本文主要討論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可以采取單獨立項審計組織方式,也可以結合經營業績、經濟責任、基本建設、其它專項審計項目采取捆綁式審計組織方式。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及其存在的風險進行檢查評價,這就需要審計人員掌握大量的信息并結合實際情況做深入細致的研究分析。為防止信息片碎化,影響研究分析的結果,除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需加強溝通外,審計組人員不能太多,崗位分工檢查范圍不能太窄不能相互交叉也是提高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審計組原則上一般由三人組成,設綜合、資產管理、專項費用等檢查崗位。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一般包含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各檢查程序具有很強的關聯性、順序性,審計人員應首先進行制度環境檢查,其次實施符合性檢查,最后實施實質性測試。審計組原則上應縱向分工,不能橫向分工,即按業務屬性分工檢查,審計人員對分工負責的業務完整實施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不能反過來按檢查程序分工,即對同一業務由不同的審計人員實施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等檢查程序。
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構成及分工應保持一貫性,原則上不能中途改變人員構成及調整人員分工,尤其在業務實質測試階段,人員分工上應與制度環境檢查、符合性檢查分工保持一致,不能跨業務屬性調整符合性檢查、業務實質測試人員分工,否則可能嚴重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因為信息傳遞規律告訴我們,信息傳遞在傳遞過程中都會發生衰減,再好的溝通都不如審計人員自身親歷親為獲得的信息全面有效。
二、審計內容及方法
1.檢查制度環境。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按來源可分為上級制度和內生制度兩種,按制度內容分為實質性制度和流程性制度。
(1)制度檢查。基層單位一般是其上級單位制度的執行單位,其內部控制制度主要來源于上級單位頒發的各種規章制度,上級單位頒發的規章制度收集整理歸檔以及傳閱知曉的部門和崗位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環節。在審計時應首先檢查被審計單位文件管理部門各種規章制度收集整理情況,檢查是否分類歸檔,是否存在重要文件缺失;文件傳閱部門和崗位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完整,應轉發的是否轉發,相關執行部門和崗位是否留存復印文本或電子資料。其次檢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根據上級單位文件制訂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檢查評價被審計單位實施辦法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對于經常性事項上級單位沒有的規章制度的,是否建立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于偶發性事項上級單位沒有的規章制度的,是否有請示報告制度。
(2)流程梳理。控制環節一般設置在業務處理流程中,可以說離開業務流程內部控制制度無從談起,因此,對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的梳理對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至關重要。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可能以文本制度形式表現,也可能沒有具體的文本制度,而是存在于單位業務處理習慣或自然過程中。審計人員應熟悉被審計單位業務流程,通過對業務、會計資料進行梳理分析,組織資產、資金的現場抽查,核對業務、會計處理流程執行情況,確定相關業務、會計內部控制的關鍵點、控制點,以確定符合性檢查和實質性測試檢點。
2.進行符合性檢查。在實施制度環境檢查后,審計組應對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實施符合性檢查。在實行符合性檢查前,應根據內控制度檢查和業務流程梳理情況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分類。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一般可以分為宏觀層面活動和業務層面活動。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包括組織架構、經營戰略、決策機制、風險管控、信息傳遞、內部監督等活動,業務層面活動包括資金管理、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稅務管理、科研開發、擔保業務、工程項目、業務外包、產權管理、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成本費用等。
在業務層面活動中,資金管理、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稅務管理、科研開發、擔保業務、工程項目、業務外包、成本費用等有明確的賬戶對應查證,而產權管理、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等一般沒有明確賬戶對應查證,必須依賴企業其他文件資料查證。
企業經營管理活動按宏觀層面活動和業務層面活動分類后均應實施以下基本環節檢查,一是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二是檢查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三是分析研判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按其成因可分為制度建立缺陷和執行缺陷。內部控制制度缺陷按其性質和影響程度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四是思考針對認定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可行的改進措施。除實施以上基本環節檢查外,審計人員還可以根據具體業務屬性及單位的特點,細化更具體的檢查內容,使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3.進行實質性測試。在進行制度環境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后,審計人員應選擇被審計單位部分重要文件和業務進行實質性測試,實質性測試一般包括制度環境測試和經濟業務測試二項檢查內容。
在進行制度環境測試時,審計人員應選擇3~5份被審計單位頒發正在執行的重要文件實施測試檢查。制度環境測試檢查:一是要進行條文分析。分析正在執行的文件是否存在與其上級文件相關規定不一致的條文,文件條文之間是否相互矛盾,是否存在無法執行條款。二是要進行表格表單分析。表格表單是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載體,審計人員應檢查表格表單結構是否合理,填報項目是否必須、有效,是否存在重大遺漏項目,是否具有操作性。三是要檢查文件執行情況。按照文件有關內容、職責、流程及表格表單填制的規定,到文件執行部門和崗位,實地對照檢查文件執行情況。企業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更多表現為制度性,因此宏觀層面經營管理活動實質性測試應結合制度環境測試進行。
在進行業務層面活動測試時,審計人員應在每一類型業務中選擇不多于3筆,至少1筆主要經濟業務從業務發生到結束全過程實施測試檢查。實施測試檢查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經濟業務選擇應注意業務的代表性和多樣性,通常應先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進行分類,在同類業務中按重要性排序,然后在每類經濟業務中按排序選擇不少于1筆,至多3筆業務進行測試,如對基層單位實行備用金管理的單位,應至少選擇1筆基層單位報銷業務進行測試;對存在項目支出業務單位,應至少選擇1筆項目支出業務進行測試。二是為提高實質性測試工作效率,為防止檢查內容遺漏,審計人員可結合檢查內容設計測試工作表格。測試工作表格應具體列明測試檢查內容及判斷標準。測試工作表格可以由被審計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審計人員逐項核對,也可以由審計人員根據現場檢查情況記錄填寫。三是審計人員實施實質性測試過程中可以采用訪談、問卷調查、專題討論、檢查、穿行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重新執行等方法,但檢查和重新執行是基本工作方法,其他方法一般穿插在檢查和重做方法中。
審計人員通過制度環境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及實質性測試,充分收集企業內部控制建立和執行是否存在缺陷和薄弱環節的證據,及時做好審計取證記錄,編制單項審計底稿,最終形成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三、審計文書編寫
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檢查和評價,傳統審計項目一般對被審計單位經濟業務的合規性進行審計檢查和評價,合規性問題可以用對和錯來描述,管理問題難能以用對錯來判斷,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特點編制審計取證記錄、審計單項底稿和審計報告等審計文書。筆者在編制內部控制制度審計文書時,即保留了通用審計文書的格式,更注重突出內部控制制度審計特色。
1.審計取證記錄。審計人員在實施制度環境、符合性檢查、實質性測試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中存在缺陷及薄弱環節應復印相關證據資料,做好審計取證記錄。編寫審計取證記錄應以描述客觀事實為主,不發表傾向性意見,盡量不做判斷、不下結論、不提處理意見。取證記錄是審計人員實施審計檢查發現問題的現場記錄,取證記錄的簽認是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及薄弱環節認定的起點,為降低取證記錄簽認難度,避免取證記錄與審計單項底稿所描述的同一事項需要被審計單位領導二次簽認,取證記錄可以不要求被審計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只需被審計單位現場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即可。如果原始資料難以取得,取證記錄可以沒有原始資料。
2.審計單項底稿。單項底稿應在綜合整理分析審計取證記錄的基礎上編寫,編寫好的單項底稿應交被審計單位簽認。編寫單項底稿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一般是零碎的,存在的問題可能很多,很瑣碎,難以按照“一事一稿”的原則編制單項底稿,為減少單項底稿的數量,在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實踐中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只編寫一個單項底稿。二是對問題事項的描述不要太具體,語言要簡潔,問題盡可能采用詞條形式表述,一般不要求具體的單位、時間、地點、金額等細節性內容。三是單項底稿原則上不要求引規,主要原因是底稿反映的問題太多,難以一一引用相關規定,而且有些問題可能僅是一種風險提示,沒有對應的規定,但這種風險提示有助于被審計單位加強和改善管理,如果拘泥于規章制度,審計人員的主觀能動性難以發揮。四是單項底稿原則上不提處理建議,如提處理建議應主要針對被審計單位急需整改的具體問題,對不急需整改的制度性問題一般不在單項底稿中提出處理意見,更不能提出管理性的建議,這樣可以避免單項底稿簽認時產生爭議,為與被審計單位溝通留出足夠的時間,為在審計報告中提出更全面的、更有針對性的管理建議留出空間。
3.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報告撰寫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審計報告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進行判斷及評價,判斷及評價應根據制度環境、符合性檢查及實質性測試結果做出,真正做到有審才能評。二是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應按制度建立、制度執行分類描述。制度建立、制度執行存在的問題分類應盡可能準確,難以準確歸類的原則上作為制度執行問題描述處理。三是審計報告除提出單項底稿已提出的處理意見外,還要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提出綜合性的改進建議。綜合性的改進建議應以提原則性意見為主,不宜提具體的措施和方法。提具體的措施和方法可能給審計人員帶來風險,使審計人員處于說教者的尷尬地位。此外,改進建議還要注意語氣措詞,語言不能生硬。四是審計機關原則上不要根據審計報告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決定,最好下達審計意見書,要求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意見書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進行整改。這樣一方面有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另一方面可以改善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形象,有利于創造和諧審計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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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知識范文6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1號——職業道德基本準則(2009)》第十七條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關注,遵守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勤勉盡責,認真、全面、及時地完成工作任務。所謂“應有的關注”,指的是謹慎的審計人員在計劃和實施審計業務時必須保持的職業關注,也可理解為職業謹慎。盡管各國準則對職業關注的表述不盡相同,但其內涵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范的要求是判斷注冊會計師是否盡到職業關注責任的標準,也是對職業關注的最低要求;二是注冊會計師應當注意評價自己的專業能力是否可以勝任所承擔的責任,如果不具備這種能力,則應當考慮向專家咨詢或拒絕接受委托;三是要求注冊會計師提供專業服務時,勤勉盡責,積極充分地發揮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四是注冊會計師應具備職業的敏感性,保持職業懷疑態度,以質疑的思維方式對可能表明由于錯誤或舞弊導致錯報的跡象保持警覺,對審計程序和所獲取的審計證據進行審慎評價。
“職業關注”是一個職業概念,同時也是一個法律概念,在法律訴訟中,“未能勤勉盡責,盡到應有的職業關注”往往成為注冊會計師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原因及量刑的依據。但無論從理論研究的角度還是司法判案的角度,如何判斷注冊會計師是否做到“勤勉盡責,盡到起碼的關注”目前仍然是個難題。
二、注冊會計師保持高度職業關注的必要性
(一)審計過程中大量職業判斷的運用 職業判斷,是指在審計準則、財務報告編制基礎和職業道德要求的框架下,注冊會計師綜合運用相關知識、技能和經驗,做出適合審計業務具體情況、有根據的行動決策。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從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實施應對措施、評價審計證據到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等所有重要審計環節都需要運用職業判斷并保持職業懷疑。由于審計從本質上說并不是單純的技術手段的運用,也不是按程序操作就能達到審計目的的流水線作業,而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分析判斷的過程,這就要求注會計師首先應是一名好的分析師,能夠跳出財務知識的囿苑,從整體、全局的角度觀察被審計單位本身及其所處的行業環境,關注異常的變化或信號,敏銳捕捉相關信息,確定主要風險因素和高風險領域,制定適當的審計策略。
(二)審計的局限性及審計成本的限制 審計只能是合理保證財務報告中不存在由錯誤或舞弊導致的重大錯報,而不能提供絕對保證,這是由審計的局限性所致。在實務中,注冊會計師廣泛使用審計抽樣技術,這一技術雖然能提高審計效率,但對審計質量卻可能構成損害。由于不能對所有的業務進行審計,需要注冊會計師運用經驗、判斷和技巧,關注抽樣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并充分關注未抽取樣本可能存在的潛在的問題對財務報告的影響,以控制抽樣風險和審計風險。另外,由于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局限性甚至是制度失效和管理層舞弊以及審計程序實施過程中可能遭遇的阻礙和困境,都需要注冊會計師敏銳地關注到異常的信息。同時,對審計時間和成本的考慮也促使注冊會計師必須保持職業關注。面對被審計單位龐大的信息量,要在合理的時間和成本要求下完成審計任務,注冊會計師需要運用職業關注在設計最佳審計程序和獲取證據的成本之間進行權衡,重點識別和查找可能導致重大錯報的事項,合理安排,提高審計效率。
(三)知識更新和客戶反審計能力的提高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能力的挑戰 注冊會計師是一個高準入的行業,專業勝任能力成為一種職業道德要求。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可分為獲取和保持兩個階段。專業能力的獲取雖然不易,但要在知識更新迅速、對注冊會計師執業能力要求不斷提高的環境下,要始終保持與所提供專業服務相匹配的專業勝任能力卻非常困難。尤其是在當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注冊會計師不僅要具備相當水平的會計、審計知識與能力,還要掌握法律、金融、稅務、計算機、管理等知識;面對不同行業的客戶,還要了解相關的業務性質特點、流程、技術和工藝等行業知識。同時,不能忽視的是,客戶的反審計意識和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很多客戶的財務人員就是注冊會計師出身,熟悉審計程序和方法,大大增加了審計的難度。這些都要求注冊會計師時刻關注自己是否具備應當具備的專業勝任能力。如果注冊會計師承接了自己不能勝任的業務,則被認為是不道德的,就是未盡到應有的職業關注。
(四)審計環境的變化提升注冊會計師職業關注的重要性 接連曝光的會計舞弊案和隨著越來越多的注冊會計師卷入法律訴訟,注冊會計師的道德水平受到普遍質疑,人們通常會指責注冊會計師在這些會計舞弊案中沒有盡到應有的職業關注。雖然審計并非專為發現舞弊,但是公眾對于注冊會計師查找舞弊的期望卻日益增加,公眾期望注冊會計師能在舞弊審計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在2010年11月修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以下簡稱1141號準則)中也明確了注冊會計師在舞弊審計中的責任。實務中,舞弊已經成為注冊會計師執業中面臨的最重要、最棘手的問題之一;而且由于“深口袋理論”,在司法判案時也傾向加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但事實情況是,既便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嚴格遵守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保持了應有的職業謹慎,仍有可能出現失誤導致審計失敗。面對審計環境的變化,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保持高度的職業懷疑和職業關注的重要性空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