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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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1

關鍵詞:獨立董事;博弈

一、引言

獨立董事指具有完全獨立意志,代表全體股東和公司整體利益董事會成員。我國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按照證監會的要求,在公司董事會中引入了兩名以上的獨立董事。經過近幾年的運行實踐,業界普遍認為,雖然獨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但獨立董事的作用沒有充分的發揮。獨立董事缺席董事會會議、對公司的重大交易聽之任之、做重大經營決策時“搭便車”等現象普遍存在,有關實證研究表明,我國獨立董事與公司業績只有非常微弱的正相關關系。獨立董事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固然有其各方面主觀或客觀的原因,但獨立董事在與被監督對象——大股東與經營者博弈中處于劣勢則是問題產生的根源。本文運用博弈論基本原理,剖析了獨立董事制度失效的原因,提出通過完善獨立董事制度,改善博弈雙方的信息和支付,并由此改變博弈雙方的行動和戰略,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分析方法

博弈論是研究多個決策主體的戰略選擇問題的理論,其中的核心概念是納什均衡。通過對納什均衡的分析,揭示了一項制度充分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即制度安排所涉及的戰略是行為者最優戰略的組合,也就是一種納什均衡。

從博弈論的角度來看,獨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恰恰是資產所有者(股東)與資產經營者(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博弈的結果。原有董事會的失靈,破壞了原有的均衡狀態,需要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建立起新的均衡關系,克服董事會失靈,解決公司“內部人控制”問題。

三、模型分析

本文用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建立獨立董事與股東之間以及獨立董事與經營者之間兩個博弈模型,對獨立董事的博弈行為進行分析。

(一)獨立董事與大股東的博弈

大股東與獨立董事的博弈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發生在上市公司在聘用獨立董事時,第二階段則發生在獨立董事被聘用后。因為上市公司必須聘用獨立董事,所以本文對第一階段的博弈不做分析,著重分析博弈的第二階段。

在此階段,大股東和獨立董事的行動策略是共同知識,所以博弈屬于完全信息博弈,又雙方的行動存在時間上的先后,因此博弈屬于動態博弈,即大股東和獨立董事在此階段的博弈屬于完全信息動態博弈。

基本假設:一是獨立董事和大股東都是理論上的理性人,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二是博弈雙方獲取的信息是對稱的。三是博弈雙方的收益包括經濟和聲譽兩個方面。四是大股東可能存在違規與合規兩種行為,即其戰略空間為(違規,合規),獨立董事在觀察到大股東的行動以后可能會對這種行為選擇發表獨立意見或不發表對立意見,即其戰略空間為(發表,不發表),獨立董事選擇行動后博弈結束。五是大股東選擇違規的情況下,獨立董事如選擇發表意見,會受到來自管理層的壓力如更換獨立董事等,這是給獨立董事帶來的損失Ip。同時大股東也會有一個聲譽損失Lr,這時雙方的支付函數為(L-Lr,I-Ip);若獨立董事選擇不發表意見,這時大股東與獨立董事可能分別獲得額外收益Ld和Id,但雙方的合謀可能受到監管當局的查處,假設合謀受到查處的概率為r,這時雙方的物質損失和聲譽損失分別為Lc,Lr和Ic,Ir,此時雙方支付函數為:(L+Ld-r(Lr+Lc),I+Id-r(Ir+Ic)),在大股東選擇合規情況下,雙方的支付函數為(L,I)。具體的博弈樹,如圖1所示:

根據圖1的博弈樹,本文采用逆歸納法對此模型求解:在此博弈的第二階段,獨立董事是否會對大股東的違規行為發表意見取決于其收益,根據理性人的假設,獨立董事會選擇使自己獲得最大收益的戰略。由上圖可見,如果獨立董事選擇發表意見,其效用為I-Ip,如果選擇不發表意見,則其效用為I+Id-r(Ir+Ic)。現實情況中,我國對于獨立董事與大股東之間的合謀缺乏完善的查處機制,即r非常小;另一方面,獨立董事選擇不發表意見后,其所獲得的額外收益Id非常大,顯然有I+Id-r(Ir+Ic)1-Ip>I-Ip,即不發表獨立意見成為獨立董事在該階段的最優策略。在博弈的第一階段,大股東同樣作為一個理性人,預測到獨立董事在第二階段會選擇不發表,其行為選擇取決于L與L+Ld-r(Lr+Lc)的大小,根據前面分析,顯然有Ld-r(Lr+Lc)>0。因此,此博弈出現惟一的一個子博弈精練納什均衡(違規,不發表),即“雙方合謀”。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獨立董事能否發表獨立意見是大股東與獨立董事之間基于收益與成本上的理性選擇,是一套制度安排的結果。如果加大違規成本,降低合謀收益,將促使雙方的博弈均衡點離開“合謀”,從而促使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二)獨立董事與經營者的博弈

在此博弈模型中,參與人是獨立董事和經營者。經營者的戰略空間是(合作,不合作),獨立董事的戰略空間是(積極作為,消極作為)。假定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成本是C,消極作為的成本是0;經營者合作的成本是YC,不合作的成本是NC。

在不同條件下,參與者的收益情況設定如下:在經營者合作條件下,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收益是R1,消極作為的收益是0;在經營者不合作條件下,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收益是R2,消極作為的收益是0。其中獨立董事充分發揮效用的概率是P,經營者合作的概率是Q,即在此處引入“混合戰略”的概念。

當獨立董事選擇積極作為時,其收益Ud1=(R1-C)×Q+(R2-C)×(1-Q)=(R1-R2)×Q+R2-C;當獨立董事選擇消極作為時,其收益Ud2=0×Q+0×(1-Q)=0。顯而易見:Ud1﹤Ud2時,Q﹤(C-R2)/(R1-R2);Ud1﹥Ud2時,Q﹥(C-R2)/(R1-R2);Ud1=Ud2時,Q=(C-R2)/(R1-R2)。

當經營者選擇合作時,其收益Uj1=(R1-YC)×P-YC×(1-P);當經營者選擇不合作時,其收益Uj2=(R2-NC)×P+0×(1-P)=(R2-NC)×P。同樣有:Uj1﹤Uj2時,P﹤YC/(R1-R2+NC);Uj1﹥Uj2時,P﹥YC/(R1-R2+NC);Uj1=Uj2時,P=YC/(R1-R2+NC)。

綜合以上分析,如果經營者合作的概率小于(C-R2)/(R1-R2),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期望收益小于消極作為的期望收益,這將導致獨立董事消極作為;如果經營者合作的概率大于(C-R2)/(R1-R2),則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期望收益大于消極作為的期望收益,這將導致獨立董事積極作為;如果經營者合作的概率等于(C-R2)/(R1-R2),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期望收益等于消極作為的期望收益,此時,獨立董事在選擇積極作為或消極作為是無偏好的。

如果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概率小于YC/(R1-R2+NC),經營者合作的期望收益小于不合作的期望收益,經營者將選擇不合作;如果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概率大于YC/(R1-R2+NC),經營者合作的期望收益大于不合作的期望收益,經營者將選擇合作;如果獨立董事充分發揮效用的概率等于YC/(R1-R2+NC),經營者合作的期望收益等于不合作的期望收益,此時,經營者在選擇合作或不合作上是無偏好的。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結論

通過分析,得出兩個結論:一是在現有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下,由上市公司選聘獨立董事難以真正發揮獨立董事的監督作用,獨立董事未能有效地監督和制約上市公司的行為。二是獨立董事與大股東合謀問題,在現有監督體制下無法得到有效解決。

通過對獨立董事與經營者的博弈模型的分析,可以發現此博弈的納什均衡與獨立董事積極作為的成本C,合作及不合作條件下預期收益(R1或R2),以及經營者選擇合作或不合作的策略成本(YC或NC)有關。換言之,博弈的結果能否達到預期目標不但取決于獨立董事、經營者各自的支付成本,很大程度上還取決于(合作、不合作)條件下兩種預期收益的差額(R1-R2)。因此,在進行獨立董事制度的構建時,對于上述因素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創造實現納什均衡的條件,以使制度的效用充分發揮。

(二)政策建議

首先,必須改變獨立董事的聘任方法。將獨立董事的聘用決定權交給證監會,其行為將與上市公司無關,有效行使監督職責是證監會聘用獨立董事的唯一標準。從獨立董事的角度看,盡責行為付出的成本小于回報,會最大限度地履行職責,以期得到證監會的信任和繼續得到聘用。

其次,完善獨立董事的激勵機制,刺激獨立董事積極履行職責,多做貢獻。一是聲譽激勵。獨立董事發揮作用的動力來源于其維持自身聲譽的努力,在上市公司中表現出應有的獨立性和客觀性,無形中將極大地保護和提升他們的聲譽,并由此產生相應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獨立董事與執行董事之間的“合謀”。二是薪酬激勵。采取給予報酬和持股計劃以促使獨立董事更加積極認真地投入工作,獨立董事在其從事的領域乃至社會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聲譽,必須有相對固定的薪酬以其心理上得到平衡。三是權利激勵。授予獨立董事必要的控制權,如提名、審計、監督、評價等。獨立董事必須具有監督權、審核權、否決權。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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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2

關鍵詞:環境問題 博弈分析 環境保護

我國的西部地區幅員遼闊、資源豐富,是我國主要的農業生產基地、能源基地、原材料工業基地和重工業基地,在國民經濟建設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長期以來,由于受自然條件的制約和歷史的原因,不僅經濟發展比東部沿海地區明顯滯后,而且自然生態環境日漸惡化。目前,西部大開發戰略已經開始啟動,在實施西部開發戰略中如何處理好自然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已是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

本文首先討論了我國西部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問題;然后根據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從環境問題的產生和治理供給兩個方面對環境問題進行了剖析;最后根據分析結果,提出一些解決環境問題的政策建議,為如何處理西部開發中環境保護問題的提供了理論參考依據。

1.西部開發中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歸納起來,我國西部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土地沙漠化日趨嚴重 近年來西部地區的土地沙漠化日趨嚴重,究其原因,一方面西部地區降雨稀少、氣候干燥,造成植被減少、土地沙漠化;另一方面,人類的過度放牧和開墾、濫砍亂伐森林等因素加速了干旱、沙漠化的進程。

1.2環境污染嚴重、治理污染投入嚴重不足 進入90年代后西部地區加大了資源開發的力度、發展工業生產,不可避免地產生環境污染,水污染、大氣污染指標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相反,治理污染的投入嚴重不足,導致污染控制情況和治理率均達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由于這兩方面因素的綜合作用,致使西部地區的環境污染狀況日趨嚴重。

1.3森林面積不斷減少、水土流失嚴重 西部地區分布著我國乃至世界上著名的山脈,如秦嶺、巴山、祁連山、阿爾金山、昆侖山、天山和阿爾泰山等。這些大山豐富的森林資源,由于近年來的過度砍伐、已經不同程度地遭受破壞,導致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生態災難頻發,生態環境日漸脆弱,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逐漸降低。

1.4生物多樣性受到嚴重威脅 由于對生物資源的不合理開發,使西部的生物受到嚴重威脅,許多植物物種資源流失或處于瀕危狀態,野生動物的處境較野生植物的處境更為惡劣。

總之,西部環境問題的形成,直接原因除了自然因素之外,可以歸結為兩點:一是對自然資源長期低效、掠奪式的開發和使用;二是環境保護和治理投入的嚴重不足。下面我們就利用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從這兩方面對環境問題的形成進行深入的分析。

2.西部環境問題的博弈分析

2.1環境資源的過度使用

假定在某一個特定的地理區域 “生活”著n個理性參與人(企業或個人),這些參與人進行著“產品”的生產活動,他們在利用該區域環境資源的同時,為保證生產的可持續性,也努力設法對環境進行保護和治理。我們用 xi代表第i個參與人使用資源量的大小,則 n個參與人使用資源的總量為X=xi,用v代表參與人每使用環境資源一個單位可帶來的平均利潤,v是X的函數,即v=v(X)。我們假定:

① 每個參與人在該區域中均享有在利用環境資源上的自由,所有理性參與人在相同的技術水平下生產相同的“產品”。

② 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有個限度,超過這個限度該區域的生態環境將受到徹底的破壞,參與人自身的生存亦受到影響。亦即可以認為存在一個最大可容許的資源利用量Xmax,當 X0;當 X≥Xmax時,v(X)=0。

③ 隨著參與人資源使用量的增加,每增加一單位資源使用量將會使現有資源使用水平下每單位資源使用量產生利潤下降。即有v'(X) < 0。

④ 每增加一個單位使用量形成的成本為c。

根據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設,博弈中的每個參與人的問題是選擇xi以最大化自己的利潤,即

i(x1,…,xi,…,xn)=xiv[xj]-xic i=1,2,…,n

上式的一階條件是:

x=v(X)+xiv'(X)-c=0 i=1,2,…,n

(1)

式(1)的n個一階條件定義了n個反應函數:

x*i =xi(x1,…,xi-1,xi+1,…,xn)

這些反映函數的交叉點就是納什均衡點:

x*=(x*1,…,x*i,…,x*n)

將n個一階條件式(1)相加,可得納什均衡總資源使用量,X*=xi*,X*滿足下式:

v(X*)+v'(X*)=c (2)

該區域最優目標是使區域總剩余價值最大化,即

(X)=Xv(X)-Xc

其一階條件為:

x=v(X)+Xv'(X)-c=0

求解最大化的一階條件,可得區域最優的總資源使用量X**滿足:

v(X**)+X**v′(X**)=c (3)

比較區域總體最優的一階條件式(3)與各參與人最優的一階條件式(2),由于v'(X) < 0,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X*>X**

這表明各參與人博弈納什均衡的總資源使用量大于區域最優的總資源使用量,說明在各參與人單獨決定自己的資源使用量時,雖然其個人達到了最優,但整體卻并不是最優,即環境資源被過度利用了。

2.2環境保護供給的不足

n個理性參與人在保護該區域環境方面,每個參與人提供的專用于保護環境的物質可看作是公共物品的自愿供給。設第i個參與人的環境保護供給為yi,該區域環境保護的總供給等于所有參與人的供給之和Y=yi。令每個參與人的效用函數為ui(hi,Y),其中hi為參與人i的“私人資產”的數量。我們做如下基本假定:

① 參與人的效用大小與他的私人資產數量成正比,即ui /hi>0。

② 用于環境保護的總供給越大,參與人的效用越大,即有: ui/Y>0。

在這個博弈里,每個參與人面臨的問題是給定其他參與人的選擇的情況下,選擇自己的最優策略(hi,yi),以最大化自己的效用ui(hi,Y),即

ui(hi,Y)

s.t. Mi=Phhi+Pyyi   i =1,2,…,n

上式中,Ph為參與人私人資產的平均“價格”,Py為所提供的用于保護環境物質的平均價格,Mi為第i個參與人的總預算收入。由拉格朗日乘數可得最優化的一階條件為:

= i =1,2,…,n (4)

n個一階條件定義了n個反應函數:

y*i =yi(y1,…,yi-1,yi+1,…,yn),

納什均衡點為:

y*=(y*1,…,y*i,…,y*n ),

納什均衡總供給:

Y*=yi*

不失一般性,對于區域公共物品的總供給,我們假定區域效用函數為:

W=1u1 +…+iui+…+nun, i ≥0,

區域最優是在所有參與人預算收入約束下,使區域效用最大,即

max W=iui(hi,Y)

s.t. Mi=phhi+pyY

由拉格朗日乘數法得區域帕累托最優的一階條件為:

∑= (5)

將式(5)與式(4)比較,說明個人最優選擇是個人邊際替代率等于價格比率,但區域帕累托最優則要求所有參與人的邊際替代率之和等于價格比率。因此在同樣的預算約束條件下,區域帕累托最優的公共物品總供給要大于個人最優選擇納什均衡的公共物品總供給。這表現為在個人最優選擇下,環境保護的供給不足。

3.關于環境保護措施的政策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個人最優選擇條件下,一方面,作為公共資源的環境被過度利用;另一方面,作為公共物品的環境保護物質總供給卻不足,兩個方面作用的結果必然使環境問題日益嚴重。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保護環境的措施:

3.1適度調整以開發資源為主導的傳統發展戰略,調整產業結構

長期以來,國家對西部地區一直采取資源開發導向戰略,西部地區目前的產業結構仍以農業資源開發為主,工業內部結構則以重工業為主,造成資源過度利用、環境污染加重。經濟發展水平較低、財政自給率低、生態環境脆弱。因此,首先必須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積極吸引外來資金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高效農業和生態農業,減輕對生態環境退化和環境資源的巨大壓力。

3.2組建企業集團

隨著參與人的增多,環境作為公共資源被過度利用的程度越大,納什均衡的環境保護總供給與帕累托最優總供給相比愈小,兩者之間的差距越大。組建企業集團的作用有以下幾點:

* 可以看作在該區域中參與人數量的減少,這會使環境資源被過度利用的程度減小、環境保護的供給增加;

* 加強了企業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環境保護能力,它從中獲益的程度將加大,其保護環境的積極性將會提高;

* 參與人之間收入差距擴大。大的企業集團在環境保護方面有更大的積極性,它也允許小企業搭便車 (相當于智豬博弈)。

3.3制定合理的政策,加強環境立法、執法

博弈分析的結果說明參與人的效用水平應主要取決于其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投資,而非取決于企業自身職工的多少或設備規模的大小。從政策角度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國家在整個經濟運行中地位的變化,要求它充分利用財稅手段和法律手段。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法律,包括自然資源價格政策;對于環境保護者的財稅優惠政策;優先在西部城市開放環保市場,鼓勵國內外投資者發展環保產業;同時要加快環境立法的步伐,加大環境監督和執法的力度。

3.4公眾參與

從世界范圍看,公眾的參與極大地推進了環保事業的發展。公眾既需要參與有關環境與發展的決策過程,特別是參與那些可能影響到他們生活和工作的社區決策,也需要參與對決策執行的監督。并且公眾可以憑借其強大的群眾基礎和輿論聲勢,充分發揮環境訴訟的作用,通過對企業施加外部壓力來實現其監督作用。

3.5科技先行,強化生態環境建設

我國應將發展有關污染控制與治理的技術置于優先位置,必須徹底擺脫過去重行政管理輕技術落實、重軟輕硬、重虛輕實的傾向,應在環境技術開發的隊伍建設、環境技術創新的財政支持、環境技術認證和成果享用以及相關法律的制定等方面加以落實。在生態環境建設中,應充分發揮科技力量的作用,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應直接切入水土流失治理與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及時將成熟的科研成果推廣到解決生態環境治理和建設中。

4.結論

4.1討論了我國在西部開發中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并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歸納總結。

4.2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依據博弈論的有關原理,深入剖析了西部地區環境污染形成及治理的有關問題,并得出了有意義的結論:即在各個參與人最優選擇的條件下,環境資源的過度利用和環境治理的供給不足的兩方面雙重作用造成了環境污染的日益加重。

4.3根據理論分析結論,討論了防止環境污染的各種措施,給出了解決西部環境問題的政策建議。

參考文獻:

[1]龔六堂.經濟學中的優化方法[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2]謝識予.經濟博弈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7

[3]張維迎.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3

關鍵詞:會計虛假信息的治理;虛假信息的博弈分析;虛假會計信息

從理論和企業契約理論的觀點看,會計信息的生產和披露中存在不同利益集團的經濟博弈。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考慮,經營者必然存在蓄意歪曲會計信息的動機。實證檢驗結果也表明,會計信息的披露過程中確實存在蓄意操縱行為。

一、博弈論的基本原理

所謂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為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的均衡問題的一種方法。博弈論把現實世界中不同參與者之間的各種行為抽象概括為不同參與人之間利益的沖突與一致,進而通過構建博弈模型來研究不同參與人的策略選擇問題,使分析更加準確。同時,博弈論把信息的不完全性作為基本前提之一,這就使得博弈論所研究的問題和所提出的結論與現實非常接近,具有現實性。

二、會計博弈

博弈分析的基本組成要素有三個:一是博弈主體,即指參與博弈的各方,包括企業、投資者、政府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的個體等。二是博弈規則,即一切規范會計行為的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三是社會監督者,即會計理論界、社會公眾、政府審計以及其他經濟監督人員。

(一)會計博弈的動因

信息不對稱———會計博弈的動因。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雙方對相關信息占有的不對稱,即對信息掌握的程度不同,在效用最大化的目標驅使下,有信息優勢的一方便會利用有利的信息使自己獲利,而處于劣勢的一方則會采取各種手段去獲取更多的信息,以便作出更為科學、合理的“利己”決策。在這一信息搜集和利用的過程中,每個參與者(局中人)所采取的行動方案不僅要考慮到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還要考慮到其他局中人可能采取的對策,這便是一個博弈過程。

(二)會計博弈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會計合作博弈———經營者與所有者之間的博弈。在委托制下,所有者與經營者作為交易()雙方,由于對相關信息占有的不對稱,從而導致在交易完成前后分別發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

三、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背景

在我國一個以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為主要特征的現代企業制度下,會計信息是所有者與經營者需要與供給的載體,所有者以此作為決策的依據,經營者用來反映其受托責任的情況。

四、虛假會計信息產生的原因

一般來說,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與會計信息的生成過程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系。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機理包括內在(主觀)動因和外部(客觀)環境兩個方面。就會計信息失真而言,內在動因是其主觀基礎,外部環境是其客觀條件,只有這兩方面共同的發揮作用,才會導致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

(一)法律環境的缺陷是關鍵因素

虛假會計信息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定時期法律環境的具體情況。監督力度弱化,缺乏機制制約也是促使虛假會計信息產生的重要條件。

(二)會計人員的業務、道德素質

會計人員是會計信息這種“產品”的“生產者”,他們的素質高低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如果會計人員具備了較高的業務素質和道德水平,就能夠自覺抵制來自于各方面的誘惑和壓力,拒絕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然而我國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卻不高,許多會計師并不熟悉新的會計制度,一些年輕的會計人員缺乏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熟練的業務操作技能,對比較復雜的會計業務很難較好地處理。

(三)兩權分離體制成為一個新的外部條件

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的財產權力關系逐步由“兩權合一”轉化為“兩權分離”,股東與經營者的關系轉化為委托與的關系。但這種關系不可避免的存在“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問題。

(四)社會經濟環境影響也導致會計信息虛化

會計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經濟環境的現狀和發展必然對會計起著重大的影響,影響著會計目標、會計管理體制、會計信息披露、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法規建設等方面。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較快,政府的宏觀調控措施和企業的經濟自律在許多方面都跟隨不上,社會經濟生活中存在的無序和不健康因素,必然反映到會計工作中。

五、虛 假會計信息的治理

消除虛假會計信息賴以產生的內部動因。這種動因的消除主要是割斷會計信息與會計信息產生者之間的利益關系。目前有的國家為了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當有關管理部門需要企業的會計信息時,盡量不直接采用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門按一定的要求對企業的賬簿記錄進行調整。此外我國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實施會計委派制也有這方面的考慮。改變有助于虛假會計信息產生的外部環境。

(一)完善法律法規的建設,提高會計信息造假成本

目前,因會計信息問題而發生的會計訴訟日漸增多,我國現行法律只重視會計信息的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處理,缺乏民事法律責任調節有關規范,缺乏對虛假會計信息具體認定及其法律責任分擔的法律規定,使司法部門在解決這類民事關系時出現障礙。良好的形象是企業得以在市場中存在、獲利的一項重要的無形資產。因此,應逐步形成一個評定企業形象的等級,從而迫使經營者放棄短期行為,從而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

(二)完善注冊會計師制度和公司核算制度

完善的注冊會計師制度能夠使得注冊會計師站在委托人以及社會公眾的立場上公正、客觀地處理會計事務,從而達到盡量避免會計信息失真的目的,進一步完善會計委派制對于經營者不失為一種有效的監督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減少會計信息失真;對于公司而言,計量程序的可靠性、原始數據的科學分類和規范的會計科目又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前提。這三個方面的有機配合將大大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三)完善因兩權分離而導致的虛假會計信息

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和經理人才市場。股東通過股東會上的用手投票和資本市場上的“用腳投票”來肯定或否定經理人員的經營業績,使經理人員把眼光放在企業的長遠發展上,而不是搞一些短期行為或用虛假會計信息欺編股東,培育自由流動的經理人員隊伍和充分競爭的經理人員市場,使他們產生危機感,形成壓力和動力,從而減少虛假會計信息產生的可能性。

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4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

一、引言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問題一直是當前人力資源理論研究中的熱點問題。張欣認為我國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存在一些問題,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資本市場有效性不足等,從而提出了要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建立成熟的經理人人才市場、完善會計稅收制度等完善股權激勵機制的對策。潘永明運用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對企業經理人的股權激勵機制進行了分析,得出所有者監督的最有概率和經理人努力的最有概率,認為所有者的監督概率對股權激勵機制的有效執行有重要意義。

二、博弈模型的求解與分析

國內現有的關于股權激勵的實證研究主要側重股票期權激勵的效果。截至2011年9月1日共有109家實施股票期權激勵,其中76家是在2011年和2010年實施的,占實施股票期權上市公司的69.72%。由于股票期權激勵是一個長期激勵制度,股票期權的激勵效果還沒有顯現出來。

以下我們將運用非對稱信息動態博弈的基本原理與現實中公司運營的委托理論應用,提出合理假設并簡要分析。

(一)模型假設

1.假設最初公司與經理人簽訂契約合同時,約定的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為P0,無風險收益率為r,經歷了t時間后,公司的股票價格為p,那么公司的收益變化就可以表示為S=qe-rtmax(p-p0,0),其中q為某一特定常數。

2.設經理人管理公司的努力程度為a,努力行動的集合為A,道德風險行為為m,道德風險的行為集合為M,則經理人所有的行動集合P=(a,m)?薺A×M。假設經理人努力的邊際負效用c(a)=b1a2。同理,假設經理人道德風險行為的邊際負效用c(m)等價于道德風險行為的二次方,b2代表經理人道德風險行為的成本系數。

3.假設經理人的收入s(π)=α+βπ,其中α為公司給予經理人的固定工資,β為經理人分享公司經營成果的分享比例。

4.假設此時公司的收益為π0,而當模型加入經理人的道德風險的時候,假設此時公司的收益為。

5.假設經理人由于道德風險行為創造的收入為k。

(二)模型的數據處理

1.根據上文中的模型假設,可以得出公司的收益π0=qe-rtmax(a+θ1-p0,0),其中θ1是均值為0、方差為σ12的正態分布隨機變量,包含了當前宏觀經濟形勢、投資者信心等因素對股票價格的外生影響因素。

2.經理人的道德風險行為明顯為減少經理人實際經營成果,那么公司的實際收益將變為π=qe-rtmax(a+θ1)-(m+θ2),0),其中θ1與θ2彼此獨立。

3.公司股東是風險中性的,則其期望效用就等于期望收益。公司股東的期望收益為E[π-s(π)]=-α+(1-β)π

4.根據假設條件,可以得出經理人的實際收入函數為w=s(π)+k-c(a)-c(m)。

由于經理人是風險規避的,設經理人的效用函數為u=-e-ρw,其中ρ表示Arrow-Pratt絕對風險規避系數,且ρ>0。這一函數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用來度量經理人對風險的規避程度,在不確定條件下,其期望收入等于確定性等價收入,所以經理人的確定性等價收入為W=Ew-ρ×Var(qe-rtβθ1)-ρ×Var[qe-rt(1+β)θ1]

(三)模型的建立與求解

1.模型的結構

設w為經理人的保留效用水平,當前確定性等價收入小于w時,經理人顯然不接受合同。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股東觀測不到經理人的努力水平a,同樣不知道經理人的道德風險行為m,所以公司股東在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既要考慮到經理人的參與約束IR,還要兼顧到激勵相容約束IC,因此該模型的基本結構可以表述為

[-α+(1-β)qe-rtmax((a-m),0)]

s.t.

α+qe-rtmax(βa+(1-β)m-p0,0)-a2-m2-ρq2e-2rtβ2σ12-ρq2e-2rt(1-β)2σ22≥w

[α+qe-rtmax(βa+(1-β)m-p0,0)-a2-m2-ρq2e-2rtβ2σ12-ρq2e-2rt(1-β)2σ22]......(IC)

?坌(a,m)∈A

2.模型的求解

由于考慮未來股票會由于公司經理人的經營上漲,所以只考慮股票上漲時,經理人可以執行股票期權獲得收益,同時公司股東也獲得一定的收益。

給定(α,β),公司經理人的激勵相容約束為最大化其確定性等價收入W,即最大化個人利益的IC條件,可以解得

a=

m=(1-β)

進一步把a,m和IR條件代入公司利益最大化式子,可以得到

{q2e-2rt[β2+(1-β)2]-w}

β*=

a*=

m*=

其中,β*為公司股東考慮了公司經理人道德風險行為后的最優激勵系數。

(四)參數分析

1.>0,這說明當影響公司收益的外界不確定性因素變大時,股東應降低經理人的風險承擔水平,減少給予經理人的股票期權數量。

2.

三、研究結論

上市公司尋求經理人經營管理公司的目的讓公司股東權益最大化,而為了讓經理人更高效地經營公司、降低激勵成本,需要對經理人采取一定的股權激勵機制。本文詳細論述了影響經理人經營公司的股權激勵數量、經理人的努力水平和經理人道德風險行為等主要因素,分析了各因素參數之間的內在聯系。公司在與經理人簽訂契約合同時,應當著重考慮這些因素,高效合理地評估經理人并最終科學地得出合同中的主要參數(固定工資和符合公司長遠利益的股權比例),從而使經理人能夠給公司帶來股東權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1]張欣,管雪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機制問題研究[J].金融市場,2011(10).

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5

高等學校內部審計監督過程中,經常出現學校領導、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出于不同角度考慮相互糾纏的情況。文章應用博弈論的基本原理,兼顧內部審計“差錯防弊”的功能,建立相關博弈模型,分析學校領導、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三方合作與不合作情形下的成本收益。

關鍵詞:

高校;內部審計;博弈論

高等學校內部審計(以下簡稱“高校內審”)是高等學校自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最終目的和高校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通過采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幫助組織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審查范圍的廣泛性和內部的服務性等特征。但是由于高等學校內部審計自身發展的不完善再加上一些組織治理中的缺陷,高等學校內部審計這種強大的功能得不到應有的發揮。同時,作為“理性人”,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在工作的過程中往往也因為自身的利益關系而進行權衡,選擇有利于自己的博弈策略。

一、高等學校內部審計的發展

高等學校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的一個子系統,其發展的歷程與內部審計的發展歷程是相一致的。內部審計的發展經歷了古代內部審計、近代內部審計和現代內部審計三個階段。前兩個階段,內部審計的發展是緩慢的,審計的對象也限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到了20世紀40年代后的現代內部審計階段,隨著企業結構和外部環境的復雜化,內部審計工作才得到了迅速的發展。1941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的成立,是內部審計發展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內部審計向國際化、正規化發展。20世紀70年代以后,績效審計、5E審計(經濟、效率、效果、合理、環境審計)等項目逐漸發展起來,推動著內部審計的發展。到了21世紀,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模式逐漸形成,內部審計的對象也擴展到了組織治理的各個方面。內部審計模式的發展只是一種,從早期的財務收支審計到現代的風險向導審計,內部審計的范圍和對象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其核心的目的是不變的,就是要實現組織利益的最大化。2011年1月IIA在《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對其最新的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既指出了內部審計的本質特征,又說明了它在組織中的重要作用:它在監督與評價的同時也為組織最大限度地提高經濟效益做出了一定的保證。同時,現代內部審計也在對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和改善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博弈論與審計博弈的理解

博弈論是專門研究理性個體之間相互沖突和合作的理論,故博弈論又被稱為對策論,謝識予教授認為,“博弈即一些個人、對組織或者其他組織,面對一定的環境條件,在一定的規則下,同時或者先后,一次或多次,從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和策略中進行選擇并加以實施,各自取得相應結果的過程。”可以初步得出,博弈論主要是通過研究各博弈主體在發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時所表現出的心理特征、行為特征和決策特征,觀察在何種情況下采取哪種策略,來探討最終會達到何種結果即決策主體決策后的均衡問題。最基本的博弈結構至少包括以下三個要素:(1)局中人(player),即參加這場博弈的相關人員,也是博棄的參與者,它的定義要求局中人至少是兩位。(2)戰略空間(strategyspace),在博弈中,參與各方有自己偏好的各種不同的博弈方法和對策,這些方法和對策組成了屬于每個局中人在進行博弈時必須具備的“戰略空間”。(3)支付結構(payoffstructure),它是博弈參與者在選擇某一戰略并付諸實施后在博弈過程中得到的效用,不同的戰略可以獲得不同的效用水平。審計博弈是以數學為基礎,研究審計與被審計雙方在一定的環境和約束條件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同時或先后、一次或多次,從各自可能的行為或策略集合中進行選擇和實施,并從中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是監督和威懾企業管理層欺詐行為的關鍵戰略的組成部分。基于現代數學、運籌學的審計判斷與決策,有助于分析審計與被審計雙方對抗沖突中最優解問題,有利于觀察審計博弈雙方信息、行為的變化對決策判斷及策略生成的影響,為審計風險測度與評估提供可靠的依據,從而提高審計效率與效果。博弈論在審計中的應用起始于20世紀80年代,最早被用于研究審計定價問題以及在審計業務招標中注冊會計師如何競價的問題,以美國南加州大學教授琳達•迪安吉洛在1981年發表的《注冊會計師獨立性“虛報低價”以及披露規則》為主要代表。

三、高等學校內部審計博弈假設與構建

(一)博弈假設

根據研究需要,作出如下假設。

1.假設在博弈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與學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是理性經濟人,會根據博弈參與者行動的變化作出合理的行動策略,最終實現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2.內部審計部門審計的有效性與學校領導的重視程度有關,學校領導重視的程度越高,審計產生的效果越好。

3.處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再高、責任心再強,也不可能對所有的疑點進行全面細致的審計,當內部審計人員有著良好的責任心并且執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我們就應當認為內部審計人員是盡職的。

(二)博弈模型構建

1.內部審計部門與內部會計部門博弈模型在高等學校中,內部會計部門從事財務工作的過程中,由于可能出現各種原因的會計造假行為,所以需要內部審計部門的存在對其進行監督控制,在這個博弈中,博弈雙方為內部會計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我們把博弈過程分解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企業會計人員的選擇:一是舞弊,獲得收益為10;二是不舞弊,獲得收益為5。在博弈過程的第二階段中,內部審計人員選擇如下:一是報告,獲得收益為5;二是不報告,獲得收益為10。

2.內部審計部門與職能部門的博弈模型在高等學校中,內部審計和內部管理是不同的行為主體實施的活動,它們為滿足自身的利益需求,有各自的策略選擇和行動,二者之間也存在著一種博弈的關系。實施內部審計的是內部審計部門,實施內部管理的是高等學校的職能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對高等學校的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有評價建議和不評價建議兩種選擇;實施內部管理的職能部門有接受和不接受兩種選擇。

3.內部審部門與學校領導之間的博弈模型內部審部門與學校領導之間的博弈是一種局部的博弈行為。學校領導對內部審計重視程度,可以從組織的內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內部審計部門有有效和無效兩種選擇,高等學校的內部控制有健全和不健全兩種選擇。

四、博弈結果分析

(一)針對高等學校會計部門博弈的分析

通過分析,若會計部門不舞弊,內審部門客觀地了審計報告,假定這種情況下,它們獲得最少的收益組合為(5,5);若會計部門不舞弊,內審部門不發出報告,二者利益均不受影響,這時的收益組合為(5,10);若會計部門舞弊,內部審計部門客觀地了審計報告,會計部門利益受損,而內審部門由于查處了違規行為,但很可能不利于以后工作的繼續開展,尤其在獨立性不強的單位這種潛在的損失會更大,此時的收益組合為(10,5);若會計部門舞弊,內審部門不發出報告,甚至因為潛在的利益關系幫助其掩蓋,此時的收益組合為(10,10)。顯然,這個博弈的最終結果很可能就是會計部門舞弊,內審計部門不報告,雙方都獲得了收益,但高等學校利益是受損的。

(二)針對高等學校職能部門的博弈分析

通過對表2分析可以發現,若對于內審部門的評價建議,職能部門選擇了采納,其收益組合為(10,10);若對于內審部門提出的評價建議,職能部門由于種種原因選擇不采納,組織利益可能會受損,收益組合為(5,10);若內審部門對內部管理沒有提出有效的評價建議而組織對內部管理的缺陷自行整改了,內審部門會面臨不作為的指責,其利益可能會受損,此時的利益組合為(10,5);若內審部門沒有提出有效的評價建議,管理層也沒對內部管理的缺陷采取有效的整改,二者的利益都面臨最小化(5,5)。對于內審部門,無論職能部門采納還是不采納,它都可以得到10的收益,反之不評價只能得到5的收益,因此評價建議是它的上策。同理對于職能部門,無論內審部門有沒有提出評價建議,它對組織內部管理的缺陷積極地整改,收益便提高,因此,采納是它的上策。所以這個博弈存在一個納什均衡點:內審部門客觀評價建議,職能部門積極采納。

(三)針對學校領導的博弈分析

因為通過內部控制是否健全來反映學校領導對內審機構的重視程度,因此下面的分析也是在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之間展開的。在這個模型中,最優的選擇是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起作用,這時獲得組合收益是(10,10);次優的結果是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有一方是有效的,這樣的情況下組合收益是(5,10)或(10,5);最不好的結果是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沒有起作用,這時的收益最小為(5,5)。因此在這個博弈中,可能出現兩種均衡的情況:一種是內部控制健全有效且內審機構有效,另一種是內部控制不健全且內審機構無效。

五、基于博弈分析的治理分析

(一)內部審計首先要加強自身價值化定位改變傳統的查錯糾弊的理念,樹立內部審計也是組織的價值部門的觀點,內部審計的目標就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價值取向的統一,可以使內部審計和組織的目標相一致,在這個基礎上內部審計再將策略選擇和風險評估結合起來,必然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使組織的利益得到提升。

(二)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獨立性、權威性的建設獨立的審計機構,意味著內部審計開展的工作不受其他部門的制約和干擾,從而避免一定的利益關系。權威的審計機構,代表著內部審計的報告和建議是客觀而嚴肅的,有關部門應當有效地執行。

(三)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環境制度有效的內部控制不僅可以使組織自身的損失減少到最小,而且也使得內部審計能夠得到學校領導重視,從而減少內審無效的現象,這樣更有利于達到最優的均衡點。

作者:李洪亮 朱文倩 單位:曲阜師范大學審計處 國網曲阜市供電公司財務部

博弈論的基本原理范文6

關鍵詞:博弈論;會計信息失真;對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04.0118.01

1博弈論與會計信息失真基本理論

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行為在發生直接相互作用時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的均衡問題。通俗地說,博弈就是指當人們的利益存在沖突時,每個人所獲得的利益不僅取決于自己所采取的行動,還有賴于其他人采取的行動,因此,每個人都需要針對對方的行為選擇作出對自己最有利的反應。信息不對稱和不確定因素的存在是博弈產生的重要原因。會計信息失真主要表現在:會計原始憑證失真,企業任意調節利潤,賬外設賬,偷稅漏稅等。

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中的博弈是圍繞著會計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展開的,博弈的局中人包括:經營者、投資者、監管者、注冊會計師等。由于會計信息的不對稱性,會計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需求不同,博弈各方出于不同的利益驅動,會有不同的行為選擇,從而產生會計信息的博弈。

2會計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

會計信息的博弈包括經營者與所有者、投資者、監管者、注冊會計師、會計人員的博弈,政府部門和注冊會計師的博弈等。本文主要探討經營者與投資人、監管者和注冊會計師的博弈問題。

2.1經營者與投資者的博弈

在企業中,經營者擁有最全面真實的信息,但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愿意把全部的會計信息完全披露,而導致少披露甚至歪曲事實的現象。然而,投資者希望能夠獲得盡可能完善的會計信息,但由于并不參與日常經營,只能通過經營者提供的會計信息來做出最佳決策。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投資者在進行決策時要考慮到經營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可能性,而經營者在進行會計信息披露時也要預想到投資者將作出的反應,從而產生了博弈。

表1中的數據代表經營者和投資者在不同選擇下所得到的效用。在博弈過程中,對于經營者來說,無論投資者選擇投資或者不投資,經營者披露虛假信息都會比披露真實信息得到的效用高,所以經營者必然選擇披露虛假會計信息。而投資者面對(2,-1)和(1,0)兩種選擇,肯定會選擇后者,即不投資,因為-1

2.2經營者與監管者的博弈

經營者與會計法規的監管者之間在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著矛盾,經營者為了提高自己的經營業績,千方百計地避稅甚至虛假披露。政府部門要依法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監管,并對經營者的虛假披露的違法行為進行懲罰。這樣,在企業經營者和監管者之間就會形成混合策略博弈。

假設經營者披露虛假的概率為p,p∈[0,1],披露虛假會計信息所等到的額外收益為R,被監管者查出后所要支付的罰款為A;監管者進行監管的概率為q,q∈[0,1],所需的成本為C。則雙方的博弈對策矩陣如表2所示。

(1)已知經營者披露真實的概率p,監管者選擇監管和不監管的期望收益分別為E1和E2:E1=-C×(1-p) +(-C+A+R)×p;E2=0×(1-p) +(-R)×p。

令E1=E2,得p=C/(A+2R)。

由此可知,當經營者虛假披露的概率小于C/(A+2R)時,監管者選擇不監管;當經營者虛假披露的概率大于C/(A+2R)時,監管者才會選擇進行監管。

(2)已知監管者進行監管的概率q,經營者真實披露和虛假披露的期望收益分別U1和U2:U1=0×q+0×(1-q);U2=(-A)×q+R×(1-q)。

令U1=U2,得q=R/(A+R)。

由此可知,當監管者進行監管的概率小于R/(A+R)時,經營者選擇虛假披露;當監管者進行監管的概率大于R/(A+R)時,經營者才會選擇真實披露。

因此,為了改善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必須不斷加大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提高對虛假披露的處罰力度,加大經營者的造假成本,同時降低監管成本,從而提高經營者提供真是會計信息的概率。

2.3經營者與注冊會計師的博弈

與前兩種博弈不同,注冊會計師的決策必然會發生在經營者的決策行為之后。所以當經營者提供真實的會計信息時,注冊會計師不需要選擇虛假陳述;而當經營者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時,注冊會計師可選擇真實陳述但可能遭到解雇,也可選擇與企業合謀但同時承擔被查處的風險。

假設經營者提供真實會計信息的收益為A,提供虛假會計信息可能得到額外收益為S,提供虛假會計信息所需付出的成本為C;注冊會計師進行真實陳述的收益為B,與經營者合謀能得到的額外收益為T,提供虛假陳述可能付出的代價為D。

從圖1中可以看出,如果A>A+S-C,即C>S時,則企業經營者會選擇提供真實會計信息,此時注冊會計師必然也會選擇真實陳述。相反,當CB+T-D,即D>2T時注冊會計師還會選擇真實陳述;如果D

由此可以看出,要想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必須提高審計獨立性,加大對經營者和注冊會計師的懲罰力度,同時盡可能降低他們能得到的額外收益,使其得不償失,從而避免合謀。

3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對策建議

3.1規范激勵機制,抑制造假動機

經營者提供虛假會計信息,一方面為了提高自己的經營業績,從而穩固自己在企業中的職位;另一方面通過造假進行操縱利潤,從而獲得額外的收益。而現存的激勵機制大多是將經營者報酬與企業業績相掛鉤,經營者必然會選擇虛造經營業績,所以現存的激勵機制并不完善,需要不斷的規范和健全。例如,對經營者執行追溯懲罰制,無論何時,一旦查出,同樣處罰,從而使經營者放眼長遠利益而不是只關注眼前利益。同時,提高經營者的造假成本,降低經營者的預期收益,抑制其造假動機。

3.2健全法律體系,加大處罰力度

就目前我國的現行法律制度來看,還不夠完善,有些法律規定還不夠具體,處罰力度也遠遠不夠。從經營者與投資者的博弈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在法律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納什均衡是(虛假,不投資),要想達到(真實,投資)的均衡狀態,必須不斷完善和健全會計相關法律法規,擴大并明確規定經營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責任范圍,縮小造假空間。同時,還要加大對造假行為的法律處罰力度,使造假者得不償失,從而遏制造假行為的發生。另外,也要增強企業經營者的法律意識,督促其自覺遵守和依法行使職權。

3.3加強監管效力,提高造假風險

本文分析可知,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力度,能夠有效的遏制企業經營者的造假行為,因此,適當增加監管的密度和效率是非常必要的。監管的密度加大,企業提供虛假會計信息被查出的可能性就會增加,風險成本增大,企業選擇造假的幾率也會隨之下降。同時,從降低監管成本的角度看,各個監管者之間應該進行信息共享、協調和合作,對所查企業的誠信情況進行記錄形成系統,有選擇有針對地進行監管,從而提高政府監管的效率和效果。

3.4完善審計市場,提高審計獨立性

目前,我國審計市場不夠成熟,會計師事務所數量眾多,競爭激烈,往往為了得到審計業務,競相降價,從而降低審計質量。另外,為了免受被企業解雇的威脅,就會在適當范圍內為企業提供虛假陳述,獲得額外收益。因此,要想改善會計信息失真的狀況,必須逐漸完善注冊會計師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行政監管,促進其進行行業自律,同時,加大對注冊會計師造假的懲罰力度,提高執業風險成本,從而提高其審計獨立性,維護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市場競爭的公正性。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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