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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1
關鍵詞:巨災,綜合風險管理
一、我國巨災發生情況
1、巨災的特征:
巨災風險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保險界至今沒有對巨災風險進行統一的定義,各國只是根據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和習慣對巨災風險進行定義。美國財產保險理賠服務公司(PCs)以1998年美國消費物價指數為準將巨災風險定義為“地震、洪水及颶風之類的自然災害造成的超過2500萬美元財產損失的事件”。瑞士再保險公司將巨災風險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禍,從1970年以來瑞士再一直根據當年美國通貨膨脹率調整、計算全世界巨災損失情況,并通過公司的出版物Sigma雜志向全世界公布。這里主要探討的是由于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巨災損失,不包括由于人為災禍導致的損失。
2、我國巨災損失現狀: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少數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地域廣、造成損失大。給我國造成巨災損失的災害主要有洪澇、臺風、干早、風暴潮以及地震等,二十世紀60年代全國平均每年的自然災害損失約300億元,7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520億元,80年代平均每年損失約620億元,90年代災害損失顯著增加,年均超過1000億元。1991年為1215億元,1992年為854億元,1993年為993億元,1994年為1876億元,1995年為1863億元,1997年則高達1975億元,1998年僅長江、嫩江和松花江特大洪水造成的經濟損失就高達1666億元。以上數字只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還未包括人為災難的損失。
二、我國在巨災應對方面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的災害救助管理體制已經初步建立,但仍有待進一步完善。這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我們對包括地震在內的巨災準備不足。最近30年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巨大的經濟發展背后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特別是在一些中小城市十分缺乏抵御巨災的能力。
第二、部門協調性不夠。從災害鏈角度看,巨災防范不是一個部門的問題,一旦發生,會涉及很多行業、很多系統,特別是涉及大范圍的地區協調和部門協調,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條和塊之間怎么協調,不是簡單的問題。必須建立綜合巨災風險防范體系,加強綜合協調,從災害鏈的角度研究整個系統防御的各個環節。
第三、保險深度不夠,目前我們國家商業保險保費占GDP大概是2%到3%的水平,也就是一場巨災我們能夠賠付的不多。中國的保險業在應對巨災上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
第四、巨災防范機制更多的是事后救助,而不是事前預防和預測。各級部門關注的重點在災害治理和危機管理而不是風險管理。目前風險管理主要側重于風險爆發后的應對和恢復,而對風險的預測與預防工作做得不夠,以致在風險來臨時處于被動的“撞擊式”反應而不是主動出擊。
第五、 我國公民的防災意識和在災難來臨時的自救能力薄弱。雖然我國的地震等災害頻繁,但對公民的風險防范意識教育力度遠遠不夠,多數公民缺乏必要的防災救災的常識,往往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災需構建綜合風險管理體制
1、 制訂預案,常備不懈
通過在國家、省、市、區以及企事業單位、社區、學校等制訂與演練應急預案,形成預防和減輕自然災害有條不紊、有備無患的局面。應急預案應包括對自然災害的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應急處置、應急保障、調查評估等機制,形成包含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等各環節的一整套工作運行機制。
不能將預案束之高閣,要通過培訓和預案演練使廣大群眾、災害管理人員熟練掌握預案,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預案。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增強憂患意識,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政府應鼓勵社區制定緊急防災預案、開展救災演練、裝備專門的通訊設備在緊急條件下替代常用的通訊方式,并保證必要的緊急儲備物資和設施。積極做好裝備、技術、人員等方面的應急準備。
2、 以人為本,避災減災
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防災減災的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危害。面對自然災害,科學防御,從早期盲目的抗災到近年來主動地避災,體現了在防災減災中的科學發展觀。
3、 巨災保險,轉移風險
目前國際上有1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14個巨災保險基金,這為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提供了可以借鑒的模式。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應該以政府為主導,以商業保險體系為支撐,以國家救濟、社會捐助、社會慈善為補充,逐步構建多層次的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從政府的角度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有利于減輕財政壓力,增強財政資金救助的有效性;從保障民生的角度看,巨災造成的損失一般十分巨大。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利用巨災保險基金的長期資金積累,以及巨災再保險分擔機制,可以快速籌集大量資金,促進災后重建。
4、 應急機制,快速響應
政府、相關部門需要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快速響應、協同應對”是應急機制的核心。防災減災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組織領導,各個部門積極響應。需要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規范、高效的災害管理工作流程。
5、 分類防災,針對行動
不同災種對人類生活、社會經濟活動的影響差異很大,防災減災的重點、措施也不同,如對臺風災害,重點是防御強風、暴雨、位對沿海船只、沿海居民的影響,強霧、雪災則對航空、交通運輸形成很大影響,沙塵暴災害主要影響空氣質量。根據不同災種特點以及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特征,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
6、 防災意識,全民普及
社會公眾是防災的主體。增強憂患意識,防患于未然,防災減災需要廣大社會公眾廣泛增強防災意識、了解與掌握避災知識。在自然災害發生時,普通群眾能夠知道如何處置災害情況,如何保護自己,幫助他人。政府應組織和宣傳災害知識,有關部門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強防災減災意識,掌握基本的避災、自救、互救技能,達到減災目的。應編寫、發放自然災害防御宣傳手冊與宣傳材料,廣泛宣傳與普及災害知識、應急管理知識、防災減災知識,提高企業員工參與應急管理能力與自救能力。社會公眾要充分認識災害預警信息的重要作用,了解各類預警信息含義,在收到災害預警信息時,根據不同預警信息、不同的預警級別,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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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總結試點經驗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2009年03月09ce.cn/xwzx/gnsz/gdxw/200903/09/t20090309_18432358.shtml
[3]巨災風險的保險研究與應對策略綜述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2005-10-14 cass.net.cn/file/2.html
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2
關鍵詞:抗旱能力;定義;內涵;評估方法
中圖分類號:X4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1683(2013)01-0023-06
干旱問題已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并成為當前水資源科學的研究熱點。其中,抗旱能力的研究是制定抗旱減災策略的重要依據。隨著國民社會經濟發展,我國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生產技術也日趨進步,使得我國的抗旱減災能力不斷增強,抗旱工作也取得顯著的成果。當前抗旱正按照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向科學性、合理性、健康性逐步發展,力圖實現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被動抗旱向主動抗旱轉變[1]??购的芰ρ芯渴情_展抗旱減災戰略的基礎性工作之一,通過對抗旱能力研究,有助于了解區域現有抵御干旱災害的能力,認識抗旱的優劣勢所在,并能明確今后防旱抗旱工作的方向,對實現科學、有效的干旱風險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關于抗旱能力的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系統、完善的抗旱能力理論方法體系尚未形成。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從干旱識別[2-3]、干旱頻率分析[4-7]、干旱監測[8-9]、干旱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10-13]等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相關研究,在理論和應用上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對抗旱能力問題,研究相對較少,主要局限于對農業抗旱能力的綜合評價[14-18],流域或區域尺度抗旱能力的定量分析鮮有研究。
本文以理論和方法研究為主導,通過歸納和總結國內外有關抗旱能力的研究,借鑒抗御地震、洪水等其他自然災害能力和自然資源承載力的研究成果,深入認識抗旱能力的本質,闡述抗旱能力的定義,剖析其內涵及構成要素,分析其研究方法,初步構建一個較為系統的抗旱能力研究理論與方法體系,為防旱抗旱戰略應對及后期旱災風險管理提供科學、合理的理論依據及切實、可行的建議與對策。
1抗旱能力的定義與內涵
1.1抗旱能力的定義
根據災害系統理論,災害一般被定義為由自然與人類活動共同作用引起的自然變異,超過一定限度時對人類社會和環境造成損害的現象或過程[19]。災害除了取決于自然災害的危險性,孕災環境及承災體的脆弱性,還與防災減災能力密切相關。因而,災害往往被認為是由致災因子、孕災環境和承災體共同組成的復雜系統[20],該系統包含自然與社會雙重屬性,兩種屬性相互影響、共同作用??褂鶠暮Φ倪^程本質上就是對災害的雙重屬性進行干預的過程,其目的是避免或減少災害損失。
旱災作為一種自然災害,其演變過程既取決于氣候極端事件、土地利用/覆被變化、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同時也與水利工程布局和調度運用、作物種植結構、社會經濟發展等人類活動及社會要素有關,這兩類因素共同構成了抗旱能力的范疇。因此,抗旱能力,應該從旱災的雙重屬性兩個方面進行定義或界定;同時,研究抗旱能力,也可借鑒其它領域關于能力的定義和描述。如水庫的抗洪能力一般定義為:水庫在某一蓄水位下,能夠完全防御或渡過某一量級(頻率)洪水而不出現險情(不超過最高允許洪水位)的能力[21],由此可見,水庫的抗洪能力與洪水量級大小相對應;在地震災害研究中,建筑物抗震能力[22]一般定義為:建筑物在其設防基本加速度對應的地震危險性環境下,抵抗該區域可能遭受地震破壞的能力,表明抗震能力與地震危險性及承災體的易損性密切相關;在群落生態學中承載力的定義為:某一特定環境條件下(主要指生存空間、營養物質、陽光等生態因子的配合),某種生物個體存在數量的最高極限[23];水資源支撐持續發展能力論認為水資源承載能力是指在某一具體歷史發展階段,以可預見的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為依據,以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以維護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發展為條件,經過合理的優化配置,水資源對該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支撐能力[24]。推廣到各種自然資源的承載力,在概念上都強調自然資源對社會的最大支撐規模。
綜上相關行業關于“能力”的定義可以看出,能力往往與災害級別或量級大小聯系在一起,同時也強調人類的抵御活動及最大程度的概念。兼顧以上兩點要義,基于自然與社會雙重屬性,將抗旱能力定義為:一定區域范圍,在某一具體的發展階段下,以可預見的技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為依據,人類為保證自身生存、維持正常生活生產秩序而具有的抗御某種程度干旱缺水影響的水平。抗旱能力包含三層要義:一是與旱災大小或量級有關,表征發生某一程度干旱(或干旱頻率)的抵御能力;二是人類為抵御、抗拒干旱缺水進行的所有抗御活動,同時強調抗旱的目標是減小因旱損失;三是人類所能承受干旱災害的最大程度。
1.2抗旱能力的內涵
(1)自然-社會雙重屬性。
抗旱能力具有自然和社會雙重屬性,其中自然屬性為水資源系統滿足社會經濟活動的能力,取決于天然來水條件、下墊面地形地貌、土壤特性等因素。社會屬性則為人類社會積極抗御干旱缺水影響的能力,水利工程布局和調度運用、作物特性(如作物布局、耐旱性能)、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抗旱組織管理水平、生產技術及產業布局等因素從不同的層面影響干旱期間水資源的供給和需求,從而對抗旱能力產生一定的影響。
(2)靜態-動態兩重性。
抗旱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水利工程(如蓄水工程)所能提供的水資源量,而工程在設計時本身具有一種蓄、供水容量(如水庫的興利庫容大?。?,這種工程固有的容量表征了一種潛在的抗御干旱缺水的能力,以此代表其具有的靜態抗旱能力,稱為設計抗旱能力或潛在抗旱能力。但在實際抗旱活動中,抗旱水資源量不僅與水利工程容量有關,還與當時來水條件、工程蓄水狀況及調度有關,這種根據當前水利工程蓄水狀況或人類利用降雨徑流預報、實施水利工程調度去防御或抗御某種程度(或頻率)的干旱時,工程實際可調度水資源量的能力稱之為實際或實時抗旱能力,即為動態抗旱能力。動態抗旱可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由當前水利工程的供水狀況所表征的抗旱能力;二是由未來某一時期工程的實際蓄水狀態、當時的來水過程及工程調度所能提供水資源量表征的抗旱能力。
顯然,靜態抗旱能力表示的是一種現狀工程條件下的最大抗旱能力,而動態抗旱能力代表的是實際抗旱能力。極端的情況是:若工程的實際可用水量達到了其設計供水能力,則動態抗旱能力就等同于靜態抗旱能力;若雖然具有一定的工程規模,但具體到某一干旱年份的時候可能無水可用,則動態抗旱能力即為0。所以,如果將靜態的抗旱能力設定為 則動態抗旱能力就是介于[0,1]之間的值。
(3)廣義-狹義屬性。
由上可知,抗旱能力受自然、社會雙重因素影響,且隨著人類活動的不斷加劇,其社會屬性越來越強烈。因此,抗旱能力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抗旱能力綜合考慮自然稟賦與人類抗御活動,由自然基礎支持能力、水利工程保障能力、經濟實力支撐能力、生產技術適應能力和抗旱減災應急能力五部分構成,并以此為指標評價抗旱能力;而狹義的抗旱能力則側重于人類抗御活動,以自然因素作背景,在同一干旱區劃內評估人類抗御干旱缺水的能力??购的芰嫵梢啬J揭妶D1。
(4)相對極限性。
受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的約束,在某一具體的發展階段,區域的抗旱能力應維持在一定范圍內,不可能無限制的增長,存在一個適宜抗旱能力區間。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受氣候變化、土地利用/覆被變化及水資源條件的約束,一定區域范圍內所能提供的抗旱水資源量是有限的;其二,受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約束,水利工程的建設、生產力水平及抗旱管理水平是相對有限的。
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3
1、化石存留在古代地層中的古生物遺體、遺物或遺跡?;姆诸惙绞接泻芏喾N,最普遍的方式是按其留存的生物遺跡類型分為三類:實體化石跡化石,分子化石。
2、生物分界一般以一萬年前為界限,一萬年生物為古生物,一萬年前以后的為現生生物。由于自然災害,如火山爆發、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瞬間將其掩埋隔離氧化形成。
3、定義:由于自然作用在地層中保存下來的地史時期生物的遺體、遺跡,以及生物體分解后的有機物殘余(包括生物標志物、古DNA殘片等)等統稱為化石。分為實體化回石、遺跡化石、模鑄化石、化學化石、分子化石等不同的保存類型。
(來源:文章屋網 )
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4
關鍵詞:農業;自然災害;規避措施
中圖分類號:F840.4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5-0069-02
2007年以來,全國遭受大范圍、長時間的降雨、高溫及干旱,給整個國家農業經濟帶來了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據統計,2007年全年,因各種自然災害造成農作物受災面積達到7.3億畝,其中絕收面積8 620萬畝。僅8月份,農作物受災面積就達到2.1億畝,其中絕收3 500多萬畝,分別占全年損失的28.8%及40.6%。由于特殊的區域結構及氣候條件致使部分地區重復受災、多災并發,加之脆弱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及災害的監測與預警機制無法承受與防范風險,使得災情異常嚴重。
一、規避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必要性
因自然力不規則變化引起的種種現象,所導致的對人們的經濟生活和物質生活及生命造成的損失和損害,稱之為自然風險(Natural Risk)[1]。農業自然風險主要涉及水災、旱災、風災、凍災、雹災、病蟲害等各種自然災害。自然風險是農業風險中最為主要的風險,同時也是遭受經濟損失最為嚴重的災害。
1.農業自然災害與可持續經濟發展??沙掷m經濟發展是一種合理經濟發展形態。它主要包括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發展。然而農業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及災害損失的擴大將對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較大的影響。
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擴大,人類消費需求的不斷增加,無節制地對自然資源的索取,使得生態環境不斷惡化,原有的生態環境難以維持正常的生態功能,致使洪澇、臺風、干旱、風雹、雪災、凍災、山體滑坡、泥石流、地震及病蟲害等災害頻頻發生。生態環境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直接決定國民經濟穩定、持續、協調發展。生態環境系統的破壞使得社會再生產難以維持。嚴重的自然災害影響國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減少農產品的供給與農民收入,最終影響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破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人類、自然環境、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緊密相連,農業自然災害影響可持續經濟發展。
2.農業自然災害影響國家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更多的是體現在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上。只有穩定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才能夠為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提供保障。從歷史統計資料分析,中國農業自然災害涉及的主要種類有:洪水、干旱、霜凍、暴冰雹及病、蟲害等災害。據統計,1961―1990年三十年間中國農作物生產遭受自然災害的面積年均5.5億畝(3 700多萬公頃),成災面積2.95億畝(1 967萬公頃),分別占年平均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9.8%和12.7%,造成糧食減產的幅度多年平均為5%,減產量250億公斤,遠遠超過了近幾年中國每年進口糧食150億公斤的水平[2]。從總的趨勢來看,各年的成災面積與受災面積的比例呈上升趨勢。從全球各種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估算中,洪水、干旱兩大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最高,造成的損失最為嚴重,如1981―2003年,農業遭受旱澇兩種自然災害的成災面積達到107.491萬公頃,成災面積55 746萬公頃。
國家雖不同程度地對自然災害預測、防備和減災等方面做出技術及相關手段方面的支持。然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相伴而生的災害隱患不斷增多,原有的致災因素和致災源不斷外延和激化,災害的“擴大效應”表現得更為突出,特別是在全球變暖和生態環境惡化的雙重作用下,復合型、多變性、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加劇了自然災害的強度、頻率、變異性。
二、中國農業自然災害形成的原因
據農業風險的現實特點及中國的實際國情,農業自然災害頻繁發生有其自身的原因。
1.農業風險的地域性。農業風險的地域性表現在農作物生長的地域性上。中國幅員遼闊,自然環境復雜多樣,而且呈明顯的地帶性與非地帶性地域差異。自北至南依次出現寒溫帶、溫帶、暖溫帶、亞熱帶、熱帶、赤道帶等六個溫帶。因此,各地區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將會不同程度地受地域差異性的影響。西北高原地帶降雨量少,經常遭受旱災;東北高緯度地區氣候嚴寒,無霜期短,農作物易受凍災;長江、黃河中下游地區及淮河地帶,地勢低洼,春夏多雨時,水澇災害嚴重;沿海地區,易受不可控制的洪水、風暴潮、熱帶氣候和海嘯等自然災害的影響。
2.農業風險的關聯性。關聯性與非關聯性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概念,從概率論和大數定律的角度來分析,非關聯性即“獨立性”。人們在做大量隨機事件時,發現事件的結果往往呈現幾乎一致的規律。保險公司是基于此規律集合多數可能遭遇同樣危險的經濟單位的資金力量,分攤少數人將遭受的損害,使每個經濟單位的經濟負擔減輕。但因農作物受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生態環境及各地區間經濟條件、耕作制度、牲畜結構差異,農業風險表現出較強的周期性、輻射性和非控性,即“關聯性”。風險關聯性導致的最終結果是在同一面積上承保的數目越多,承保的面積越大風險反而越集中,因此保險公司很難集合同類風險進行有效的分擔。農業風險表現出較強的關聯性[3]。
3.農業風險市場化的災害補償機制尚未建立?,F階段,中國農產品市場化水平低,市場體系不完善,致使農產品比價扭曲及農業比較利益偏低,農業生產在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的地位,農民增收難,農民對待風險普遍持僥幸心理,在風險處理過程中,傾向于國家的災害救濟與社會捐贈。實施災害救濟的主體主要來自政府,然而政府可供支配的社會資源有限,實際災害補償往往難以達到預期效果,政府對農業自然災害的補償作用主要是應急性的。
根據中國農業自然災害的發生與發展特點,選擇適合中國農業特點的規避農業風險的有效途徑有其現實意義。
三、合理規避農業自然災害風險的途徑
1.建立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研究證明,農業保險對農業風險損失的經濟補償功能是其他政府投入無法直接替代的,農業保險是作為政府支持和保護農業的一項政策措施。
堅持以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為主體的發展模式,兼顧農業保險的合作制度,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從總體框架上看,要充分發揮國家農業產業政策、金融政策和保險相關的政策作用,建立多層次體系、多渠道支持、多主體經營的農業保險制度。首先,通過政府的政策支持實現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確保農業保險的經營穩定性。其次,農民自愿聯合、自負盈虧、自主經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為廣大農民所接受。再次,政府通過分保形式保證農業風險在全國范圍內分散。最后,政府直接經營與間接支持,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相結合原則,劃分了政策性與其他非政策性保險的界限,明確了政府、保險公司、農民三方面的利益關系,增強地方保險的責任。
2.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如果把“外部性”的存在結果理解為人類無節制地索取資源而導致的生態環境惡化。那么可以進一步把“自然”與“人類”的相互“協商與妥協”,定義為類似于科斯所闡述的權利分配問題?!皡f商與妥協”主要是從利益與成本兩方面進行分析。生態環境破壞的最大成本是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的不可持續發展,而利益對于經濟人來講則主要偏重于短期效益。從整個社會經濟角度出發“外部性”的成本肯定是大于短期利益,要想從生態環境中獲取長期利益必不可少的要給予“補償”。對生態環境的補償主要是來自社會和政府兩方面。政府加大財政預算和人、財、物的投入,提高對生態環境補償力度,使國家財政救助資金增長與經濟發展相匹配。并且社會組織機構應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不以破環生態環境為代價地進行發展,在考慮短期利益同時兼顧長期利益,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3.完善農業災害的減災及防災體系。面對自然災害的“擴大效應”,復合型、多變性、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的加劇,國家應就自然災害的預測、防備和減災體系進一步的完善與構建。據不同地區的氣候與經濟發展的導向性的差異,有步驟地完善災害的區劃、災害的預測與監控。在洪水多發的長江中下游地區新修水利設施,通過生物技術的運用發展高附加值農業;在干旱地區,加強蓄水灌溉基礎設施的建設,發展耐旱植被的種植;病蟲害多發時節,通過生物技術的應用,更新優良品種,抵制病蟲害的侵蝕[4]。
鑒于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的現實原因及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實特點,提出適合中國農業發展的規避農業風險的有效途徑有其必要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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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Methods of Preventing Chinese Agriculture from Natural Calamities
HUANGZheng-jun
(Teachers College of Appli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ong 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Yong chuan 402160,China )
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5
【關鍵詞】自然災害 雷電災害 風險評估
1 風險基本概述
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界中發生的.能造成生命傷亡與財產損失的事件。人類活動可以改變這些事件發生的頻率,擴大或減小其危害及影響范圍,改變生命財產的受災損失率及其抗災性能。自然災害包括洪水、干旱、風暴潮、海嘯、地震 、臺風、滑坡、沙塵暴、雪暴、雷電等。
雷電災害:雷電災害是一種嚴重的自然災害,它威脅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危害公共服務。雷電災害已被聯合國十年減災委員會確定為十大自然災害之一。
1.1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意義
風險評估是認識和評價風險的有效方法,也是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前提和基礎,準確的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決策依據。
1.2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的現狀
(1)可借鑒的災害風險評估體系:在教育、醫學、環境、農業、軍事等行業,風險評估已經獲得了較成熟的發展,形成了許多評估理論、方法和模型,取得了很多的成績。
(2)國內雷電災害風險評估現階段。QX3-2000是氣象信息系統雷擊電磁脈沖防護規范,其中有雷擊電磁脈沖(LEMP)對氣象信息系統造成損失的風險的評估方法。
GB50343-2004雷電防護分級規定:
①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雷電防護等級應按防雷裝置的攔截效率劃分為A、B、C、D四級。
②雷電防護等級應按下列方法之一劃分:
a.按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所處環境進行雷擊風險評估,確定雷電防護等級
b.按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質確定雷電防護等級。
(3)存在問題:
可靠性差:這些雷電災害風險的評估模型存在定量化不足和缺乏選擇性等不足之處,參數的選取大多以經驗為主,取值不連續而且很難達到比較高的精度。
可操作性差:對風險的理解不夠全面和準確,對評估原則和評估流程的說明不夠清楚,沒有重用戶的參與,評估體系復雜而且可操作性差。
2 風險的幾個概念
2.1 風險
(1)風險定義為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或者具有不確定性的可能損失。
(2)風險是指損失發生的不確定性,它是不利事件或損失發生概率及其后果的函數,用數學公式表示為R = f (P,C)。
(3)風險管理是指經濟單位對可能遇到的風險進行預測、識別、評估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有效的處理風險,以最低成本實現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學管理方法。
2.2 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經濟單位判斷其所面臨的風險、引發風險事件的原因,以及確認風險單位的帶有綜合性質的技術。
(1)風險特征:風險的客觀性、風險的主體性、隨機性(不確定性)、潛在性(可能性)。
(2)風險分類:
按風險的存在性質分為: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
按風險的對象分為:財產風險、人身風險、責任風險和信用風險;
按風險的產生原因: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
按風險的承受能力分為:可承受風險和不可承受風險。
(3)風險來源:不同的風險具有不同的風險來源,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例如:雷電災害風險的來源(IEC62305)可分為S1、S2、S3、S4等4類。
S1是雷電直接擊中建筑物;
S2是雷電擊中建筑物附近的地面;
S3是雷電直接擊中引入設施;
S4是雷電擊中引入設施附近的地面。
(4)風險識別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檢查表法、潛在損失一覽表、風險分析調查表、保單對照分析表、資產――損失分析表、關鍵路線法、工作分解結構法、事故樹分析法。
2.3 風險態度
風險態度是指風險主體對風險的看法和觀點。分為風險愛好型、風險中庸型和風險逃避型等3種類型。
面對風險,應正視它并認識它,尋找有效的措施來降低風險或讓風險產生效益。風險評估就是人們處理風險的一種常用措施。
2.4 風險意識
影響風險評估結果的因素:主要有評估主體、評估對象、評估方法和評估體系與評估參數,其中評估主體的風險態度是很重要的而又是容易被忽略的因素。
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重要環節,是風險處理的前提和基礎。風險評估對風險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使風險管理者和風險預防者正確的認識和評價風險,有針對性的采取最有效的或者最好的風險處理措施。
3 風險評估的要點
3.1 損失頻率的評估
損失頻率是指一定時期內風險事件,即損失發生的次數。
具體的評估方法有定性分級和概率測算兩種。
3.2 損失程度的評估
損失的程度常以貨幣價值來體現:既要評估潛在的直接損失,也要估計潛在間接損失和財產修復期的凈收入損失。
3.3 年總損失額的評估
年總損失額的概率分布反映經濟單位來年可能出現的每一種損失金額及相應的概率。
4 雷電風險評估的目的和內容
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是指實現系統防雷為目的,運用科學的原理方法,對系統可能遭受雷電災害的概率及雷電災害產生后的嚴重程度進行分析計算,提出相應技術防范措施。
自然災害的定義范文6
1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范疇
1.1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于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財產保險的業務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可以進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群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2008年開始,我國范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范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群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戶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對象,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采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于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后,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范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后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類型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著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著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于全國范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于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占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業務量僅僅占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于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占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并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總公司可以基于電子商務、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臺,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于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搜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信息向總公司匯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周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后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營銷方式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