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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1
隨著社會問題的日益增多,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行使主體,時刻都要面對不同程度的危機,而政府處理的危機是屬于公共范疇的,被稱為公共危機。所謂的公共危機是指“由于內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確定的變化因素,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生產嚴重威脅的一種危險情況和緊急狀態,那么能夠引起這種危機情況的緊急狀態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機事件”。學界通常對“政府危機管理”和“公共危機管理”作為等同的概念,不做嚴格的區分。但是以張小明為代表的一些學者認為政府危機管理具有雙重意義。政府作為一般的社會組織和其他的組織一樣也會面臨自身體系內外的一些危機狀況,比如財政危機、生存危機或人力資源危機等,關于應對這些危機的管理活動是政府危機管理的第一層含義。政府作為社會的管理者這個身份行使社會管理職能時,政府應對的危機是屬于公共范圍的,是對公共危機的管理,這屬于政府危機管理的第二層含義。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機管理”與“政府危機管理”不做區分,且是從政府危機管理的第二個層面出發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機管理。由于公共危機普遍是由地方開始引發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預防、遏制公共危機中處于主導地位,本文強調從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協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機管理中的存在狀況。
2 地方政府協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協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組織安排中的促進和運行過程,以解決單個組織不能解決或不易解決的問題”。協作性公共管理從方向上可以分為縱向協作和橫向協作。縱向協作強調政府組織內部層級間的協作活動,政府部門直接,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合作;橫向合作強調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聯絡和合作,通過伙伴關系、網絡、契約關系、結盟、委員會、聯盟、公會和理事會,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的管理者代表其組織共同制定戰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本文側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橫向協作管理。
奧圖爾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為何跨越組織(例如組織間網絡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個重要原因。協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眾的需求多樣化和政府失靈的矛盾以及協作主體的成長造成的。
處理艱巨或者復雜問題的政策可能需要這樣的結構來執行。政府面臨的公共危機和問題越來越復雜。問題的環境更加惡劣,單個部門已經不可能獨立解決這些復雜的問題,更不用說嚴重的公共危機,協作成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選擇。
基于政府直接干預范圍上的局限性鼓勵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網絡的解決方法。隨著社會和市場的發展,公眾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務和產品而同時要求政府減少干預。此外。政府失靈一個重要的體現就在于不能為公眾提供個性話的公共產品,為了滿足公眾的這些需求,政府只有與非政府組織和公民協作才能做到。
政治驅動力誘導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標而可能必要的聯網;行政管理者經常必須平衡清晰集中的項目權威的技術需要與要求包容和更寬廣影響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公民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意識的增強和途徑的增多,為政府橫向協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組織網絡的建立和信息技術的現代化為政府間縱向協作提供了平臺。
3 政府公共危機管理協作主體分析
3.1 非政府組織
非政府組織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廣義的非政府組織是指除了政府和企業之外的所有社會組織;狹義的非政府組織是指地方、國家或國際級別上組織起來的非營利性的、自愿公民組織。文中采用的是狹義的非政府組織的概念。非政府組織從產生開始就與政府有著息息相關的聯系,由于非政府組織非營利性的特征,在我國政府成為非營利組織獲得經費的來源之一。政府與非政府組織的協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賦權的方式,關鍵是利用非政府組織在專業技術方面的優勢,取得在危機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組織在公共危機發生時起到了很好的社會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組織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為所有活動的最后依歸,能夠得到公眾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號召力整合社會閑置資源為地方政府解決危機提供協助。此外,非政府組織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在社區中的活動頻繁,為地方政府解決公共危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國家誠信機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為非政府組織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機的管理中,政府仍然處于主導和支配地位,對公共危機管理的參與主體起監督和指導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機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組織內部的尋租行為,更不用說能很好地監督和避免非政府組織在危機管理中謀取私利。
3.2 營利性組織
營利組織主要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組織,在地方治理理論中,企業作為政府協作的對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納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領域。營利性組織活動的最終目的是利潤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樣化的私人物品。營利組織的高效性和對環境變化的高度適應性是區別于政府低效、反應遲鈍的特點?,F代政府面臨的是更多復雜多變的社會問題,不僅要對公共危機事件作出快速的反應還要解決手段陳舊的問題。營利組織在這方面的優勢彌補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機管理是有一個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在危機發生前和發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會的力量,但在危機發生后的重建階段,政府需要營利組織通過契約和合同的形式將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給企業去完成。政府將危機管理的部分職能轉移給企業,并不意味著放棄所有的監督管理權。與政府的協作關系并不能改變營利組織追求私利的特性,為避免營利組織的外部不經濟行為,政府應該建立起完善的協作模式,以達到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目標。我國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結果不重投入,就會出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對等的結果。
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2
關鍵詞:公共危機;公安責任;預警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2)05-0183-02
當前,公共危機的頻繁發生給社會造成了重大的損失,直接影響到政府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從公共危機發生的規律中,可以發現,許多公共危機都是可以預防的,危機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對危機進行及時預警。公安機關作為政府公共權力的重要人,在公共危機的預警中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強化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對政府公共危機處置意義重大。
一、公共危機預警中的公安責任
(一)公共危機的內涵及特征
1、公共危機的概念界定
按照國際社會的一般看法,公共危機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突然發生的、嚴重危及社會秩序、給社會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國內龔維斌認為“公共危機就是一個事件突然發生并對大眾正常生活、工作以至生命財產構成威脅的狀態?!惫P者在考究危機概念的基礎上,把公共危機定義為:公共危機是指威脅到社會大眾正常生活、工作以至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狀態或突發性事件。
2、公共危機的特征
一般來說,公共危機具備以下幾特征:(1)突發性。雖然一些危機可以進行提前預測,但相對于社會正常秩序生活來說,畢竟是打破常規的突發性事件。而人為的危機突發性就表現得更為明顯,危機產生的時間、地點、危害后果都難以預料;(2)破壞性。危機對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盡管危機可能導致原有問題的充分暴露,對社會進步起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危機的負面影響一般都要大于正面影響;(3)連鎖性。危機往往具有連鎖反應,因此,危機不一定局限于某一部分,而且波及整個地區、整個國家,不僅影響某一部門、某一行業,而且影響其他部門和其他行業;(4)反復性。危機往往具有復發的可能性,一個危機階段性平息以后,過一段時間可能還復發。
(二)公共危機預警中的公安責任
1、公共危機預警概念
公共危機預警是指在公共危機演變的不同階段,對可能引起危機的各要素及其所呈現出來的危機信號和征兆進行嚴密監測,對其發展趨勢、可能發生的危機類型及其危害程度做出科學的估計,并向有關部門發出警報的一套運行體系。及時準確地預警,能夠擴展極其寶貴的危機情況判斷和決策時間,大大降低危機管理的難度。只有提供及時、準確的預警,危機管理才能做到臨危不懼,處變不驚。
2、公安責任概念
公安責任,就是指公安機關必須積極地對社會民眾的需求做出回應,并采取積極的措施,有效地實現民眾的需求和利益。其意味著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在整個社會中的職能和義務,即法律和社會所要求的義務。社會義務不僅僅意味著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正確地做事,即不做法律禁止做的事情,而且意味著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做正確的事。
(三)公共危機預警中的公安責任
作為政府處理公共危機最重要的助手,公安機關在公共危機的管理中處于特殊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筆者認為在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機關需要承擔的責任有:
1、強化公安機關人員的公共危機管理意識。公安機關在平時應通過多種形式強化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的危機管理意識,使他們對危機保持足夠的敏感度,樹立危機“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的觀念。
2、建立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控系統,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加以分析處理,并反饋給政府。公安機關要對危機加以分類歸納,對各種危機加以分析,從中找出具有共性的東西,并對不同危機引起的危害性大小等內容做出科學分析。同時,要強化對輿論和網絡平臺的控制,及時預防和處置流言、謠言傳播。
3、組織必要的公共危機應對演習和訓練。公安機關要模擬一些典型的公共危機事件,采取案例法、角色扮演法、行為模擬法等方法,適時開展應對公共危機的訓練和演習,讓公安機關人員在實踐中感受到公共危機的破壞力,提高危機實戰應對力。
4、參與公共危機預案的制定,制定公安機關危機管理程序。在公共危機預案的制定工作中,公安機關要主動參與進來,明確本部門的職責,并了解掌握其它相關部門的情況。在明確政府危機應對的預案后,公安機關要根據自己所要承擔的職責,研究制定本部門的危機管理程序,并通過召開協調會,文件等方式傳達到相關人員。
5、加強對社會面的控制,保持社會有序穩定。在危機發生的不同時期,社會有關人員很可能乘機制造各種事端,對此,公安機關必須主導或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對社會面的控制工作,盡最大努力保持社會面的穩定有序。
二、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缺失的表現及原因
(一)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缺失的表現
在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機關采取了積極措施來實現對公共危機的預警,為政府處理公共危機提供了巨大的支持,然而對比公安機關在危機預警中所應承擔的責任,其責任的履行上還存在不盡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對公共危機苗頭監測不力。危機預警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對各種潛在風險進行收集、跟蹤和隨時評估,而收集和監測可能引起社會公共危機的各方信息無疑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責任。而在現實發生的危機中,很多都與對公安機關對危機苗頭信息的收集和評估直接相關。
2、公安機關危機應對預案粗陋,缺少演練。要做到預案求實,不僅要有危機應對的多套行動方案,而且要通過教育、培訓、演練來提高管理者的應對能力,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科學性,使危機一旦發生,預案能夠切實發揮作用?,F實中,在這個方面,公安機關存在的問題,不僅是危機應對預案粗陋,更重要的是缺乏培訓和演練,停留于應付上級檢查,做表面文章。
3、對社會面的控制不到位,特別是信息不及時。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公安機關在信息傳遞方面喜歡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有時已經發現了不良苗頭,但怕影響到自身利益,而沒有及時上報和;與此同時,公安機關缺乏規范、及時的信息傳遞和披露制度,從而使得公安機關在預防和救治危機時透明度比較差,最重要的是由于下情得不到及時上達,統計數字失真,必然會影響政府相關領導對形勢的準確把握。
(二)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缺失的原因
公安機關在危機預警中之所以存在責任缺失的現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危機意識淡薄。危機意識是危機預防的起點,培養強烈的危機意識可以有效地減少危機發生的可能性,即使在危機發生的非常時刻,組織成員也會自覺按照危機管理制度的要求,利用非常手段,最大程度地避免與減少危機帶來的損害。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基本上保持著和平穩定的發展勢頭,各級公安機關忽視了危機意識的培養。
2、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管理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快速反應,也就是在危機發生后要快速啟動應變計劃,力求在危機損害擴大之前對其進行及時控制。公共危機管理一般要牽涉到諸多政府部門,因此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就顯得尤其重要。在我國現行的管理體制下,政府職能的劃分不夠清晰,許多事項管理的權力、責任存在嚴重的條塊分割、溝通存在比較明顯的障礙。
3、問責制度缺失。權力天然具有私人性。沒有相應的責任承擔機制,就可能出現權力向私人過渡。公安人員經過授權擁有公共權力,必須接受監督并負有責任。但是實際過程中過于強調官員個人的主觀動機而不論其工作成效,缺乏一種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制度。有時即便是對責任官員做出了處理,也通常是久拖不決,最后不了了之。
三、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的強化
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責任缺失的后果是很嚴重的,一方面導致危機的擴大,增加危機處理成本,另一方面破壞了公安機關形象,降低了公安機關的公信力。因此,強化公共危機預警中的公安責任非常重要。
(一)強化各級公安機關的公共危機管理意識
公共危機管理意識是指應對危機所應具有的各種科學的、理性的觀念的總和??茖W的危機管理意識不會自覺形成,需要各級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來強化。
1、對有關人員灌輸正確的危機觀念。各級公安機關要從思想上重視危機,應深刻認識到,我國已進入危機事件高頻率發生時期,我們將面對著多種潛在公共危機。各級公安機關要時刻對危機保持足夠的敏感度,樹立危機“任何時候都可能發生”的觀念。
2、對民警進行危機教育。各級公安機關必須把公共危機管理培訓納入民警的教育之中,把應對各種危機的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作為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
3、開展公共危機的訓練和演習。各級公安機關模擬典型的公共危機事件,采取案例法、角色扮演法、行為模擬法等方法,讓相關民警參與其中。通過演練提高他們危機防范意識和能力。
(二)建立公安機關危機預警的敏感信息系統
1、建立敏感的公共危機管理的信息收集機制。公安機關要把現代信息技術應用到公共危機的管理中來,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機制,要強調信息的時效性、信息收集的多途徑性和信息收集的責任性。
2、做好信息的反饋工作。為了控制公共危機,公安機關必須協助政府及時、準確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在公共危機預警中,公安機關要及時把收集到的信息反饋給政府和相關部門。
3、加強對媒體的引導和建立良性互動。媒體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力量,在公共危機的預警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媒體出于利益的考慮,會人為制造炒作新聞。因此,在危機預警中,公安機關要強化對媒體不實報道的監督,建立與媒體之間的良性互動。
4、要完善與其它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公安機關要主動暢通信息溝通渠道,確保能把信息及時準確傳輸到同級、上級政府部門或直接傳輸到最高決策層。
(三)完善公安機關公共危機應對預案
應急預案是公共危機預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以危機發生為設想對象,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預防性。完善的預案,是公安機關做好公共危機預警的重要內容,因此,公安機關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和更新公安機關公共危機應對預案,全方位的闡明公安機關應對公共危機的策略、職責、措施等內容,并適時開展各類實戰演練,提高公安機關公共危機的應對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危機預警問責制度
權責對等是責任追究制度的一個基本原則。只有建立起相應責任追究制度,才能使公安干警有力應對危機。
1、法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在公共危機預警中由于未履行積極行政責任而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公安人員,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在公共危機預警中失職或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安領導,黨委應追求其領導責任。
3、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公安機關人員在危機預警中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等不致違反紀律的情況,依法追求行政責任。
4、行政相對方責任追究制度。這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等行政相對方在公共危機中因為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職、瀆職而造成相對方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不應有的損害,相對方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申請,要求追究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并進行賠償的形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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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3
一、公共危機的概念及特點
(一)公共危機的概念。公共危機是指那些突發的、關系公共利益的,對組織、國家的存在與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急需管理者快速應對的重大事件。它具有巨大社會危害性、潛伏性、不確定性和難預測性等顯著特點。
(二)公共危機的分類及特點
1、公共危機的分類。從危機成因來分,分為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水災、雪災和人為因素引起的突發事件,如戰爭、恐怖活動、放射性物質的大量泄漏等;從危機影響范圍來分,分為國際危機、國內危機、地區危機等;從危機涉及領域來分,分為政治危機、經濟危機、文化危機等。
2、公共危機的特點
(1)巨大的社會危害性。它是對特定社會系統的維系、有序發展產生重大威脅或危害,引起潛在負面影響的“大事件”,是對整個社會利益產生損害和威脅的“大事件”,它涉及范圍廣,如果未進行及時、適當的控制,很可能會造成更大的災難。
(2)發生成因難辨析。自然原因、社會原因、政治原因和經濟原因等都可以造成公共危機,并且某一公共危機的產生往往是多種原因的合力,這給人們辨別主因進而及時處理造成難度。
(3)潛伏性和不確定性并存。通常,公共危機在爆發之前,形成危機的源頭已經存在,只是沒被發現或受重視;同時,公共危機的爆發具有不確定性,一定時間內量的積累可能會產生質的變化,爆發時間不確定,危機常常突然發生。
(4)現有技術不可預測。因現有技術水平有限,有些危機不能提早預見,因而不能早做準備。汶川8級地震,由于未能提早預測出來,截至6月18日12時,已造成69,176人遇難,374,008人受傷,17,415人失蹤。
基于公共危機的特點,在危機處理中,政府因其地位、職責所在,必然扮演主角。它在處理危機中具有獨特的優勢,如大量的財、物資源的供給,嚴密的管理體系,強制性的管理機制等。但政府也有其局限性,如層級過多、信息傳遞不及時、技術不夠專業及應對危機不靈活等。而且政府也不可能單獨處理所有的危機事務,這個復雜的工程需要各種社會力量的相互配合和協作,這樣才能使公共危機的處理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高效性。因此,在很多國家中非營利組織基于自身的特點,已經成為危機管理的參與主體,在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二、非營利組織的概念及其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的優勢
(一)非營利組織的概念。非營利組織是指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以服務大眾為宗旨,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組織。它又被叫做“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志愿者組織”、“公民社會組織”等。
我國非營利組織大致分為五類:第一類是社會性團體,如學會、協會、促進會、聯誼會等;第二類是經濟性團體,如行業協會、商會、工會等;第三類是基金會,如資助型基金會等;第四類是實體性公共服務機構,如學校、養老院、研究所等;第五類是組織,包括中國特有的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
(二)非營利組織的優勢
1、具有及時性。公共危機發生后,第一時間的處置最為有效,有利于控制事態擴大,減輕損失。在實際中,政府專業應急人員到達事發現場,一般都需要一段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由當地的非營利組織發起的自救互救,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5月12日汶川發生8級地震后,中國紅十字總會立即從成都備災救災中心緊急調撥了帳篷、棉被等物資,同時要求各級紅十字會立即行動起來,積極投入到救災工作中去。
2、具有群眾號召力。非營利組織是一種社會公益性組織,它的成員來自基層社區。在危機發生時,非營利組織的公益性使得它能夠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凝聚社會資本,有效地整合社會資源,調動民眾的力量投入到危機應對工作中。同時,其志愿性也可以吸引大批的志愿者,這些志愿者可以很好地完成群眾疏導和后勤保障工作,彌補政府在人力資源汲取方面的缺陷。地震發生后,中國紅十字會聯合多家媒體、網站緊急倡議募捐救援震區。5月14日,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號召廣大青年志愿者投身到抗震救災的工作中去,全國各地成千上萬的志愿者響應號召,奔赴抗震第一線。
3、具有專業優勢。非營利組織在專業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大多數非營利組織都有明確的目標,并根據自己的目標來吸納具有相關經驗的組織成員。非營利組織術業有專攻,使它們在應對公共危機時可以提供更科學、有效的公共服務。而政府既要處理日常的公共事務,又要應對各種公共危機,這使其無法具備完整的專業知識。地震發生后,心理救助組織召集各地心理專家組成專門小組,為受災人員尤其是未成年者解決因地震引發的各種心理疾病。
三、非營利組織在公共危機管理時不能充分參與的主要原因
(一)制度。我國對非營利組織的登記管理實行雙重管理原則。非營利組織的登記成立,不僅要得到中央和地方民政部門的許可,還必須掛靠在一個與自身業務相關的業務主管單位上。這樣就加強了政府在登記管理方面對非營利組織的管理和限制。這種雙重管理原則為很多的非營利組織設置了相當高的門檻,使得大批活躍在民間的非營利組織被拒之于合法登記的門檻之外,難以在社會公共事務中發揮其應有的效能。
(二)缺乏活動資金。各國的非營利組織都面臨著資金不足的問題,對我國的非營利組織來說這個問題更為突出。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不足,一方面使其難以劃撥出專項資金投入到政府的危機管理工作中,即使其有參與政府危機管理的意愿,客觀物質條件上也不具備;另一方面資金不足使其難以吸引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相關人才加盟,其活動長期以來都是由志愿者來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的缺乏使其難以在危機管理中發揮其專業特長,難以與國際相關專業組織做到良好溝通交流。
四、提高我國非營利組織管理公共危機能力的措施
(一)加快管理體制改革。促進非營利組織的大力發展,應加快相關體制改革。要在嚴格資格審查的同時降低現在過高的進入門檻;實行政社分離,使非營利組織在人、財、物上與行政機關脫鉤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根據我國經濟發展情況和非營利組織的現狀,政府要制定統一的發展規劃引導其發展;政府要實現從參與者到指導者的轉變,從以前的直接管理轉到以宏觀指導為主。
(二)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資金是任何組織的生命線,非營利組織要發展壯大離不開充足的資金。非營利組織是獨立于政府的社會組織,但它的發展不可能僅靠民間的捐贈。在其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其發展初期,更多的是依靠政府財政的支持。要促進非營利組織的大力發展,政府提供財政支持責無旁貸。當然,政府提供支持的方式靈活多樣,既可以采取直接的方式,如撥出部分稅收用于資助非營利組織;也可以采用間接的方式,如對于向非營利組織捐款的個人和公司提供減免稅等;還可以用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扶助非營利組織。
(三)完善相關法制建設。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非政府組織的責任主體地位。我國在2006年1月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此議案中涉及的主體是國務院及其各個部門,各級地方政府,也包括政府所屬的企事業單位等,而對非政府組織等其他主體并沒有涉及到,這就使得非政府組織參與危機管理的外在合法性受到影響。因此,要不斷完善該預案,把責任主體具體落實到非政府組織身上,明確其法律地位,使得其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明確自身的職責,為其參與危機處理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律支持。
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4
【關鍵詞】公共危機,公共危機管理
1.前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以及信息化技術的發展與繁榮,人類社會正處于積極地交往互動中。然而正是由于多種文明的交融、碰撞,各種危機也隨之而來。我國正經歷社會轉型階段,毫無疑問,各種矛盾也會隨之突顯,因此公共危機是無法避免的。
2.公共危機
2.1公共危機的含義。從廣義上來講,危機一般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危險;一是機會。危險與機會這兩者之間是可以互相轉換的,如果能妥善處理就可以減少損失,假若處理不當那就會損失慘重。然而,長期以來,人們對于公共危機的概念一直爭論不休。國內外學士對危機的定義主要有三種:其一,危機是一種情景,它包含嚴重威脅、不確定性以及危機感;其二,危機是一個具有嚴重負面影響且有不確定性的大事件;其三,危機是一種高度不穩定性的、威脅性極大的事件,它是無法預測的。本文認為,公共危機的根本特性在于它的公共性,也就是說,在特定區域的全體公民都是危機危害的對象。公民的人身安全常常受到公共性危機的威脅,因此很容易引起公民恐慌甚至是社會恐慌。
2.2公共危機的起因。公共性危機主要有自然災害、公共安全突發事故、惡性刑事案件、恐怖事件、公共衛生以及自然環境危害六個起因。其中自然災害包括火災、洪澇、地震及海嘯。公共危機的實質是危害公共安全,破壞社會穩定以及侵犯人身和財產安全。因此,正確處理公共危機是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公民幸福指數的必然要求。
3.公共危機管理
3.1公共危機管理的涵義。公共危機管理也被稱為政府危機管理,它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組織,在危機管理理念為基礎的前提下與社會上的其他組織及大眾合作,對潛在的公共危機事件進行預測、預警、監控以及防范,同時對發生的公共危機事件做出及時的應急處理,解除危機并實施危機的善后工作或經濟運行與社會秩序重建的管理活動。此外,公共危機管理有三層理念含義:一是,必須正視因為大自然的不可對抗性而出現的各種不同程度的公共危機的客觀存在;二是,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對待公共危機的認識及管理;三是,處理公共危機不能只依賴政府,而是要在政府的帶領下集合社會上的各種力量來治理公共危機。
3.2公共危機管理的特點。公共危機管理有六大特點:一是緊迫性和長期性,危機的發生往往是突然性的,它對社會有著嚴重的負面影響并讓人們在無準備的情況下難以防范。因此,對危機事件的管理是一種在緊急情況下以及在有限時間內做出的行為選擇;二是不確定性,人們對危機發生前的預測一般具有不確定性,即使危機發生后,由于人們的主觀能動性,人們的判斷也會產生偏差。比如在非典爆發前,由于無法準確判斷它會帶來的影響及后果,就會引起人們的心理恐慌;三是鏈條反應,危機通常會引發鏈條反應,也就是危機上的“蝴蝶效應”,這就要求人們在時間上的反應速度,因此,對危機處理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對時間的把握程度;四是權變性,危機發生的原因有很多因素,并且它們在發生的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形式也很不相同。危機的規模、程度以及持續性會隨著不同的環境因素而發生變化,因此,這就要求人們在處理各種危機時要做到舉一反三,根據危機情勢的變化而采取相應的危機管理方法;五是心理約束性,人們在處于危機的狀態下會產生一種高度緊張的心理狀態,這種狀態往往表現為焦慮、擔憂、恐慌、害怕。這種心理狀態會降低人們的認知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從而影響到對危機事件的應變能力。因此,危機管理對人們的心理素質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六是綜合性,公共危機管理是一個涉及到多個部門并需要全方位管理的機制。危機事件本質上是一個綜合性的、立體性的事件。因此,公共危機管理具有綜合性這一特點,這就要求政府危機管理要具備一個專門的綜合性協調管理機構,來統一協調并指揮其余的相關機構。
4.如何實施公共危機管理
4.1危機前的預防。有效的危機管理不在于對危機事件發生后的處理,而在于避免各種可能導致危機事件發生的因素,從根本上阻止事件的形成和爆發。因此,在危機爆發前相關人員要對管理范圍內的環境進行評估,找出可能會引起事件發生的因素,并盡可能地提前解決誘因。
4.2危機中的響應。首先,在初期響應階段中,要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抑制事件的發展;其次,管理人員要及時隔離危機,防止危機進一步擴大。隔離危機的有效方法是借助快速的危機反應能力遏止危機擴大??傊?,要達到隔離狀態,就要遵循以下幾點:其一,在場人員要保持冷靜,要有條不紊地組織自救和互救;其二,相關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組織人員;其三,確立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最大程度上確保人身安全。在面對危機的擴展時要做出危機的全面響應階段。首先,領導應親自前往危機前線穩定民心;其次,注重危機的協調管理,要處理好資源的協調;再次,要處理好與媒體之間的溝通,媒體需要對危機事件做出及時報道,讓政府,公民在第一時間內了解危機事件的起因及應對措施;最后,需要做好與公民之間的溝通,政府要積極調動公民參與,構建政府、公民、社會三者合一的響應機制。
4.3危機后的修復與重建。危機的修復與重建是對事件中受到破壞的物質進行修復,同時也是對人們的心理和信仰進行恢復和重建,更重要的是彌補危機的漏洞。因此,要秉持著科學、客觀的原則,對危機事件的誘因以及處理的方法進行嚴謹地調查和分析。此外,必須吸取教訓并總結經驗,完善管理機制,制定出未來的方向及任務。此階段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如若缺少這一階段,那么災難將會繼續襲來,危害社會。
結語:
在公共危機管理中,政府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政府作為公共事物、公共秩序的管理者,理應對各種危機事件實施相應的管理措施,這是政府的職能所在,也是政府需要承擔的重要責任。作為轉型期的國家,社會的結構處于不斷變化中,各種突發事件的爆發幾率大大增加,因此,伴隨著社會不斷前進的腳步,政府的公共危機管理也應不斷前進和發展。只有這樣,在面對危機事件時,才能提高對危機的反應能力和管理水平,才能避免同類事件的發生,才能有效地減少損失。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隨著公共危機管理的不斷完善,危機也可以化為轉機。
參考文獻:
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5
【關鍵詞】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政府責任
目前中國正處于轉型時期,利益和權力將在不同的主體之間進行重新的分配、轉移,形成諸多不穩定因素,我們要站在復雜和綜合的角度上,對危機的性質、狀態和前景有一個比較客觀的把握、估計和預測。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人,在公共危機的預警中承擔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本文試圖分析政府在公共危機預警中的責任缺失,以明確政府責任問題,進而在理念上實現由強調公民義務和政府權力到強調公民權利和政府責任的轉變。
一、公共危機預警機制及政府責任
(一)公共危機的概念界定
按照國際社會的一般看法,公共危機是指在社會生活中突然發生的、嚴重危及社會秩序、給社會造成重大損失的事件。而美國學者羅森豪爾特認為,社會公共危機是指“對一個社會系統的基本價值和行為準則架構產生嚴重威脅,并且在時間壓力和不確定性極高的情況下,必須對其作出關鍵決策的事件。”我國學者認為公共危機是由于某些無法預測的因素誘發產生的對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形成重大威脅的事件。
(二)公共危機預警機制中的政府責任
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是指在危機演變的不同階段中,對可能引起危機的各種要素及其所呈現出來的危機信號和危機征兆進行嚴密監測,對其發展趨勢、可能發生的危機類型及其危害程度作出合理科學的估計,并向有關部門發出危機警報的一套運行體系。
建立一個有效的完善的危機預警機制,需要政府做的工作有:
1.建立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控系統,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加以分析處理。
2.制定各種科學意義上的應對控制措施,努力探究危機形成、爆發的一般規律及其解決的一般規律和控制策略。
3.開展政府雇員危機管理培訓和全民危機管理意識教育,增強全社會特別是政府雇員危機管理的意識和技能。
4.在危機的潛伏期和初顯期,政府應對可能導致其爆發的因素做好控制工作,努力把一切苗頭消滅在萌芽之中,化解于爆發之前。
二、我國公共危機預警機制中政府責任缺失的具體表現
(一)危機監測不力
危機預警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要對各種潛在風險進行隨時評估,我國現行的政府危機管理體系中就缺少風險評估機制,對危機發生或能發生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因素的調查、評價和預測。再加上沒有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控系統,未能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加以分析處理,缺乏敏銳的危機判斷能力,很難做到對危機的詳細預警分析。
(二)預案粗陋,缺少演練
要做到預案求實,不僅要有危機一旦發生應對各種可能情況的多套行動(遏制危機、處理、消除危機,重建或恢復正常狀態)方案,而且要通過教育、培訓、演練或計算機模擬、培養,提高領導者的指揮能力和群眾的應變能力,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科學性,使危機一旦發生,預案能夠切實地發揮作用。我國現實存在的問題,不僅是預案粗陋,更重要的是缺乏培訓和演練,停留于應付上級檢查,做表面文章,甚至多發的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的預案也是如此。
(三)沒有及時準確地信息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在信息傳遞方面喜歡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致使內部信息渠道嚴重阻塞或扭曲;與此同時,政府部門缺乏規范、及時的信息披露制度,宣傳主管部門又習慣用計劃經濟的辦法管理大眾傳媒,大眾傳媒缺少必要的法律保護,這諸多原因使大眾傳媒的信息傳遞作用和社會監督作用受到極大限制。再加上各級政府為了“保穩定”,各級官員為了“保烏紗帽”,以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過分看重吸引外資、發展旅游等方面的近期局部利益,使得各級政府在預防和救治危機進透明度極差。
三、我國公共危機預警機制中政府責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危機意識淡薄
在全球化背景下,危機的來源發生了變化,不只是戰爭會引發危機,環境、金融、病毒等也成為誘發危機的重要因素。而且,隨著國家與國家之間、城市與城市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聯系的日益緊密,在一定的時間、地點和小概率事件的觸發下都有可能誘發大規模的危機。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基本上保持著和平穩定的發展勢頭,各級政府部門將主要精力集中于經濟建設,忽視了危機意識的培養。
(二)缺乏有效的溝通協調機制
在我國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下,政府職能的劃分不夠清晰,許多事項管理的權力、責任存在嚴重的條塊分割、部門封鎖現象,溝通存在比較明顯的障礙。在這種制度下,各個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非常困難。當危機爆發時,對于一些重大事項誰負責、對誰負責的問題更是難以明確,許多事項往往要由中央政府統一下令才能協調一致,導致了政府應對危機的反應能力大打折扣。
(三)缺乏常規性危機管理部門
危機爆發時,訓練有素的危機管理機構有利于政府作出正確的反應。危機管理機構需要很強的專業性,因此,必須把懂得危機管理的人員組成專業機構固定下來,持續累積信息和經驗。使危機剛出現時,及時控制。而我國現有的政府危機管理體系,主要依賴于各級政府現有行政機構,既缺乏專門機構和完善體系,又缺乏專業人員和應急運作機制,對于危機處理方式經常是遇事就成立一個指揮部或領導小組,具有濃厚的臨時色彩,因此在進行跨部門協調時工作量非常大,效果也不明顯。
(四)法制滯后
法律制度是各種制度中最強硬的一種,它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種稀缺資源,同樣地,法制建設也是危機管理制度建設中關鍵的一環。在西方發達國家,危機管理學的一個重要學術成果就體現在立法上,如美國、日本、俄羅斯就有《緊急狀態法》。而我國在危機管理的法制建設則相對滯后,政府在處理危機時仍然習慣于運用人治方式,相對忽視了法治方式。
(五)問責制度缺失
長期以來,我國各級政府把自己視作管理者,把民眾視為被管理者,這種理念必然造成問責制度的缺失。我國政府官員經過授權擁有公共權力,必須接受監督并負有責任。但是實際過程中過于強調官員個人的主觀動機而不論其工作成效,缺乏一種權力與責任對等的意識。有時即便是對責任官員做出了處理,也通常是久拖不決,甚至到最后不了了之。
四、強化公共危機預警機制中的政府責任
預警機制中政府責任缺失的后果是十分嚴重的,一方面導致危機的擴大,增加危機處理成本,另一方面破壞了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強化公共危機預警機制中的政府責任勢在必行。
(一)建立敏感的信息系統
1.加強危機管理軟件系統建設。應當利用IT和網絡技術,建立和完善全國性的信息網絡,覆蓋各級各類政府部門、基層自治組織、科研機構、事業單位、非營利團體、民間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等,從而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有效的政府信息管理系統,形成自己專用的、暢通的、可靠的信息采集、加工系統。政府危機管理信息系統從靜態上講,包括三個方面的信息庫:涉及各種社會現狀與發展情況的信息庫;危機防治與救治的資源信息庫;危機管理中的技術數據信息庫。從動態上講,政府危機管理信息系統除上幾個方面的信息庫所涉及到的信息收集能力外,還包括高效的信息處理能力。
2.整合外部力量。一方面公共危機預警機制的功能發揮必須有廣大民眾的積極配合,因此必須加強民眾的危機意識和科學精神。從科學決策的角度看,政府應該對危機涉及的各個方面集思廣益,充分發揮智囊機構的作用。他們帶來的是新的視角,新的邏輯,新的對策,他們常常能夠使決策出現柳暗花明的氣象。另一方面在危機管理上,我們要積極爭取國際性的組織和地區性的組織在資金、人員、技術、教育和培訓、以及道義上的支持,同時加強與國際組織在信息方面的溝通。通過全球合作,一方面可以獲得更多的諒解,維護國家的國際形象,一方面可以提高危機管理的效率。
(二)強化危機預警的組織保證
1.建立分權式的組織結構。面對越來越多的決策,分權式組織結構可以讓“下面”或“外面”做出更多的決定,減輕政府做決定的負擔,有利于信息的收集與傳遞,提高危機預警的效率。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政府自身自上而下的行政組織系統,在各省、市、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都設置專職專業人員負責各種與危機有關的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和傳播;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會的力量,吸收各類社會組織尤其是基層自治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社管會)的參與。通過這兩方面的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聯動、內外協調的危機應對組織網絡。
2.設立常規性危機管理機構。在中央一級政府這個層面上,應盡快建立起具有會商決策和綜合協調的常設性危機管理機構,并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和任務,組織有危機處理經驗的專家和政府官員對各類危機開展分析總結工作,在國家安全的高度上制定長期的反危機戰略和應急計劃,并協調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級政府之間的工作,加強他們協同運轉能力。在地方各級政府層面上,地方政府應在上級政府的指導下,設立相應的對口管理部門,并根據本地區不同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設置具體的職能部門及組織形式,加強各部門間協調運作和快速反應的能力。
(三)加強制度建設
1.加強緊急狀態立法。我們可以借助國外的危機管理經驗和相關的法律制度,結合國內處理各類危機的經驗,制定出一部統一的適合我國國情的《緊急狀態法》。對危機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權力義務、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的權力義務、組織運行程序、政府緊急權授予的規定、社會各階層和公眾的責任和義務、緊急管制措施規定、政府社會動員和征調規定、公民權利保障規定、政府信息通報規定、危機處理績效考核、獎勵機制及責任追究等問題作出明確的法律界定。
2.建立行政問責制度。所謂行政問責,是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社會公眾等對公共行政行為進行質疑。權責對等是“行政問責”制的一個基本原則。它認為官員在接受權力的同時,也就接過了責任。不肯或未能承擔起應有責任,則其便沒有資格或不必再持有權力。它更加強調的是工作效果。實現行政責任的途徑主要有:司法機關追究行政機關及公務員的法律責任;各級黨委行使人事任免權,追究行政首長的領導責任,行政機關對公務員的責任追究;行政相對方的追究。其中行政相對方的追究是構建我國公共危機責任機制中最重要最有力的一環。
【參考文獻】
[1]羅伯特·希斯.危機管理[M].王成,等譯.北京:中信出版社,2001.
公共危機管理概念范文6
一、相關概念
(一)資源型景區
資源型景區的提法并不常見,學術界在2001年提出這個詞,但對于什么是資源型景區并沒有回答。首次給出類似概念的是彭德成,在其著作《中國旅游景區治理模式》中對公共資源類景區進行了界定:以自然景觀和文物景觀等公共資源為依托的自然景觀類旅游景區和文物景觀類旅游景區。這個定義與“資源型景區”一詞的概念在大體上是基本吻合的,只是稍有差別。
在此之后,寇敏、馬波把國家擁有所有權的旅游景區,包括各級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文物資源等稱為公共資源類景區。鄒統釬按景區的功能、目標與管理方式的不同,將旅游景區分為經濟開發型和資源保護型,經濟開發型包括主題公園和旅游度假區,資源保護型包括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和歷史文物保護單位。田世政(2006)根據所有制和管理目標不同把旅游景區分為公益性景區和商業性景區。公益性景區又稱公共資源型景區,是指那些依托自然景觀、文物古跡等社會公共資源,由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的景區,其具有公共福利、科學研究、生態教育、文物保護和經營活動等多項功能。吳必虎將其界定為:以自然風景資源和歷史文化資源等原賦的公共旅游資源為核心吸引物,經過人類適當的開發并具備基本旅游設施的旅游景區。它具有資源的不可再生性、經營的資源壟斷性、資源保護與旅游發展并重等特點。
參考以上的定義和劃分,筆者認為資源型景區是指以自然景觀資源為依托的自然景區和以歷史文化、宗教文化為主要資源特色的文物類景區,景區并非是為旅游專門而建的,包括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博物館和寺院等。而把專門為旅游而建的主題公園和旅游度假區等人造景點稱之為非資源型景區。
(二)旅游危機管理
顧名思義,旅游危機管理就是對旅游危機進行的控制和管理,指的是旅游企業和旅游管理部門對旅游危機事件進行的管理行為。旅游危機管理是一個非程序性決策的過程,是以通過研究危機、進行危機預警和危機救治達到恢復旅游者信心和旅游經營環境為目的的非程序性決策過程,最終目的是在偶然性中發現必然性,在危機中發現有利的因素,把握危機發生的規律,盡量減少危機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推動旅游業健康穩定的發展。
二、資源型景區的特點
資源型景區具有以下特點:景區經營資源的壟斷性;景區資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高價值性;資源保護和旅游發展的雙重性。
(一)景區經營資源的壟斷性
根據法律規定,我國的旅游資源絕大多數是屬于國家所有的,旅游資源分布在一定的地理環境或地域中,地理環境空間分布的差異性必然導致旅游資源空間分布的差異,即旅游資源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特征。這種地域性特征表現在資源的獨特性、差異性和不可移動性上,因此,旅游者想要領略它的風采,就必須前往旅游資源的所在地。這種特性就決定了景區經營的資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壟斷性。
(二)景區資源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
在旅游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存在著因利用不當而使旅游資源質量下降,甚至完全被破壞的問題。資源本身具有獨特性,如珍稀的動植物,歷史遺存、文物古跡等,他們一旦遭到損失或破壞,就將永遠的受損或消失。即使在受損后進行“恢復”也很難保持其完整性,甚至會導致原真性的喪失,因此,景區旅游資源具有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因而對自然和文化遺產的事后彌補措施是于事無補的,事前的防護措施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三)高價值性
景區資源具有高價值性,這種價值是不能用數字來衡量的,很難說旅游景點值多少錢。資源價值隨人們的認識水平、審美需要、開發能力、宣傳促銷條件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景區資源集生態、美學、科研、歷史、文藝、游賞以及經濟等多種價值于一體,這些價值經過復合與疊加就產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具有極強的旅游觀賞性。因此,景區資源具有的多重復合價值和強吸引力特征決定了景區資源潛在價值的不可估量性,使景區具有高價值性。
(四)資源保護和旅游發展的雙重性
旅游業有著“無煙產業”的美譽,旅游產業對旅游目的地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因此各地爭相對旅游資源進行開發,但是旅游開發是一個人為的過程,是通過人的主觀能動性將旅游資源轉化為產品或項目的過程。旅游開發中一些不當的開發活動會對資源造成破壞,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或旅游者自身素質的原因也會對資源造成破壞。因此,必須處理好開發和保護之間的關系,旅游開發是為了促進對旅游資源的利用,使其發揮出潛在的價值,但是開發和保護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保護是為了更好的利用,而利用也有助于保護。因此,景區具有資源保護和旅游發展的雙重性。
三、資源型景區旅游危機管理的必要性
(一)旅游供給的綜合性和旅游消費的彈性決定了旅游業是個高風險行業,從客觀上要求景區重視危機管理
首先,從旅游供給來看,景區向旅游者提供的產品是一種總體性產品,是為滿足旅游者需要而提供的各種接待條件和服務的總和,涉及旅游目的地的食、住、行、游、購、娛等諸多方面的經營者,還涉及工藝品生產加工、交通和建筑業等行業,旅游業的這一極強關聯性決定了任何一個部門的波動,都會對旅游業造成影響。此外,在景區的經營管理過程中也蘊藏著危機,旅游業的敏感性主要表現在對外界環境的反應上,如戰爭、政策變化、供求關系的改變、文化背景和傳統觀念的變化都會使旅游景區產品的生產出現波動。從旅游消費來看,旅游消費屬于非基本需求消費,是旅游者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后萌發的高層次需求,其消費的數量和質量受到眾多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因此消費的彈性系數較大。另外,旅游產品之間的替代性和旅游消費的季節波動性也決定了旅游消費具有較大的彈性。因此,旅游供給的綜合性和旅游消費的彈性決定了旅游景區對外界環境因素的敏感性,從客觀上要求其重視危機管理。
(二)旅游業對旅游目的地巨大的經濟拉動性促進旅游市場快速成長,弱化了旅游風險的認知,潛伏著各種危機
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旅游業以不斷增長的勢頭迅速發展,全國很多省份都把旅游業作為支柱產業或者主導產業。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興起了一股旅游投資熱,出現了很多雷同的景觀。在人們的期盼中只有旅游業的積極樂觀和無風險的正面效應,忽視了繁榮背后隱藏的深層危機和矛盾:旅游產品的相似和雷同亟待產品結構的升級和服務質量的提高;旅游企業普遍存在的散、小、弱、差等問題導致的抗風險能力弱小。在經濟活動中,旅游業對市場有著高度的依賴性,這些急功近利、盲目決策和淡薄風險意識的行為勢必會造成危機的潛伏,如果不及時的發現和扼制,等到危機誘導因素累積到一定的程度時,必然會導致危機的爆發。
(三)資源型景區對旅游資源的高度依賴以及旅游資源的特性要求景區實施危機管理
旅游資源是旅游景區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尤其是資源型景區,旅游資源的數量、豐度、分布和地域組合直接影響著旅游業的發展。在對資源進行開發的過程中,不當的開發會對旅游資源造成破壞;在經營管理中由于人為的原因、資源自身生命周期以及自然作用過程(如風化)等也會對資源造成破壞,資源的損害甚至是消亡對景區的發展是不利因素,因此資源本身的脆弱性、高價值性以及不可再生性特點決定了景區必須重視對資源安全的管理,即實施危機管理。
四、資源型景區旅游危機管理的重要性
旅游景區是旅游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旅游產品的核心所在,是旅游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目前在旅游景區中普遍存在著“重開發,輕管理”的問題,管理中又存在“重眼前,輕長遠”的現象,危機管理意識嚴重缺乏。2003年SARS危機中曝露出的旅游企業缺乏應變能力的問題,造成的損失之大,讓旅游行業有了“切膚之痛”,然而危機管理并沒有引起景區管理機構的高度重視,危機事件時有發生。景區實施危機管理,不但可以防范和減少危機事件的發生,而且可以提升景區的管理水平,對促進旅游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目前我國旅游業面臨著更加激烈的競爭,這是因為加入WTO以后,外國旅游企業不斷進入中國市場,使我國旅游景區市場競爭力受到極大的沖擊,競爭環境日益嚴酷。國外危機管理研究早于我國,已經形成比較成熟的危機管理體制,對危機的防控和應對能力也比較強,因此,國內景區出于加強自身競爭能力的需要必須加強危機管理。